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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3
1. Question
某強積金中介人正為一間人力資源顧問公司提供諮詢,討論有關不同類別人士是否受強積金制度涵蓋的問題。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列哪些人士通常受強積金制度涵蓋?
I. 在僱主住所內提供服務的家庭傭工
II. 以自僱人士身份提供私人授課的鋼琴教師
III. 持工作簽證進入香港,獲准逗留 12 個月的海外僱員
IV. 由個別人士聘請,在住所以外提供服務的私人司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V」是正確答案。根據強積金條例,自僱人士(如提供私人授課的鋼琴教師)受強積金制度涵蓋。此外,雖然家務僱員在僱主住所內提供服務獲豁免,但若服務是在住所以外提供(如由個別人士聘請的私人司機),則該僱員受強積金制度涵蓋。
錯誤: 關於「在僱主住所內提供服務的家庭傭工」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例明確豁免在僱主住所內提供家務服務的人士。關於「獲准逗留 12 個月的海外僱員」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因為持工作簽證進入香港且獲准逗留不超過 13 個月的海外僱員屬於豁免人士,只有在留港超過 13 個月後才受涵蓋。
重點: 強積金制度的涵蓋範圍受工作地點及逗留期限影響。家務僱員僅在住所內工作時獲豁免,而海外僱員則有 13 個月的寬限期。.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V」是正確答案。根據強積金條例,自僱人士(如提供私人授課的鋼琴教師)受強積金制度涵蓋。此外,雖然家務僱員在僱主住所內提供服務獲豁免,但若服務是在住所以外提供(如由個別人士聘請的私人司機),則該僱員受強積金制度涵蓋。
錯誤: 關於「在僱主住所內提供服務的家庭傭工」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例明確豁免在僱主住所內提供家務服務的人士。關於「獲准逗留 12 個月的海外僱員」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因為持工作簽證進入香港且獲准逗留不超過 13 個月的海外僱員屬於豁免人士,只有在留港超過 13 個月後才受涵蓋。
重點: 強積金制度的涵蓋範圍受工作地點及逗留期限影響。家務僱員僅在住所內工作時獲豁免,而海外僱員則有 13 個月的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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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3
2. Question
某強積金附屬中介人正為一名教育程度為小學程度的客戶辦理強積金轉移手續。根據《強積金中介人操守指引》中有關「格外審慎」處理需要特別照顧客戶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重要決定」的範圍包括選擇特定的成分基金或決定向註冊計劃作出自願性供款的金額。
II. 若中介人選擇以售後致電方式提供額外支援,該致電應由負責該次銷售的附屬中介人在七個工作天內完成。
III. 主事中介人必須將涉及客戶關鍵決定的指令紀錄(如接獲日期及時間)保存最少七年。
IV. 為了保障客戶利益,中介人必須在完成售後致電確認程序後,方可將客戶的參加表格轉交予核准受託人處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中介人操守指引》,「重要決定」的定義明確包括選擇特定的成分基金、涉及轉出保證基金的轉移、提早提取累算權益以及作出自願性供款。陳述 III 是正確的,指引要求主事中介人必須就涉及關鍵決定的指令備存紀錄,且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七年。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指引規定售後致電必須由獲主事中介人授權的人士進行,且該人士明確規定不能是進行該項受規管活動的附屬中介人本人。陳述 IV 是錯誤的,指引特別註明,客戶的指示無須留待售後致電程序完成後才處理,以確保行政效率。
重點: 註冊中介人在處理需要特別照顧的客戶時,必須採取額外審慎措施(如見證或售後致電),並確保由獨立於銷售過程的人員進行核實,同時嚴格遵守七年的紀錄保存規定。.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中介人操守指引》,「重要決定」的定義明確包括選擇特定的成分基金、涉及轉出保證基金的轉移、提早提取累算權益以及作出自願性供款。陳述 III 是正確的,指引要求主事中介人必須就涉及關鍵決定的指令備存紀錄,且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七年。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指引規定售後致電必須由獲主事中介人授權的人士進行,且該人士明確規定不能是進行該項受規管活動的附屬中介人本人。陳述 IV 是錯誤的,指引特別註明,客戶的指示無須留待售後致電程序完成後才處理,以確保行政效率。
重點: 註冊中介人在處理需要特別照顧的客戶時,必須採取額外審慎措施(如見證或售後致電),並確保由獨立於銷售過程的人員進行核實,同時嚴格遵守七年的紀錄保存規定。.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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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3
3. Question
某強積金受託人在管理其核准計劃時,必須嚴格遵守《強積金條例》及相關規例。關於受託人的受信責任、追索權及信託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受託人因違反信託規定而導致計劃資產受損,受託人必須以其個人資金向受益人歸還財產或給予充分賠償。
II. 信託安排能為計劃成員提供保障,即使僱主出現財政問題,其債權人亦無權要求運用計劃資產償還債務。
III. 根據受託人的分類與職能規定,個人受託人(自然人)獲准擔任集成信託計劃的受託人。
IV. 受託人的一項法定職責是確保計劃資產投資於不同的投資項目,以盡量減低投資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歸還原則,若受託人因違反信託規定或失責導致計劃資產受損,必須以個人資金作出賠償,且不得利用計劃資產彌補損失。陳述 II 正確,信託安排的核心優點在於法律上的資產分隔,即使僱主或受託人破產,其債權人也無權追討計劃內的資產。陳述 IV 正確,根據《強積金條例》,受託人有責任確保資產投資於不同的項目,以分散並盡量減低投資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強積金制度下,個人受託人(自然人)僅限於擔任「僱主營辦計劃」的受託人,而所有「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均必須由公司受託人管理。
重點: 強積金受託人承擔重大的受信責任,必須確保計劃資產與第三方債權人隔離,並透過審慎管理及分散投資來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歸還原則,若受託人因違反信託規定或失責導致計劃資產受損,必須以個人資金作出賠償,且不得利用計劃資產彌補損失。陳述 II 正確,信託安排的核心優點在於法律上的資產分隔,即使僱主或受託人破產,其債權人也無權追討計劃內的資產。陳述 IV 正確,根據《強積金條例》,受託人有責任確保資產投資於不同的項目,以分散並盡量減低投資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強積金制度下,個人受託人(自然人)僅限於擔任「僱主營辦計劃」的受託人,而所有「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均必須由公司受託人管理。
重點: 強積金受託人承擔重大的受信責任,必須確保計劃資產與第三方債權人隔離,並透過審慎管理及分散投資來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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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3
4. Question
一家香港貿易公司的會計部正在核對員工的強積金供款。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在計算非臨時僱員的「有關入息」以確定強制性供款額時,下列哪些項目必須包括在內?
I. 銷售佣金及表現獎金
II. 房屋津貼及生活津貼
III. 根據《僱傭條例》支付的遣散費
IV. 僱員享有的假期津貼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報酬,這包括了銷售佣金、表現獎金、各類津貼(如房屋及生活津貼)以及假期津貼。這些項目均屬於僱員在僱傭合約下獲得的代價。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法例中明確列為有關入息的假期津貼。只有 II、III 及 IV 的說法錯誤,因為它包含了法例明確排除在有關入息之外的遣散費。以上皆是的說法同樣錯誤,因為根據《僱傭條例》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並不符合強積金供款中「有關入息」的定義。
重點: 在計算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時,有關入息涵蓋大部分金錢形式的僱傭報酬,但必須扣除法定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報酬,這包括了銷售佣金、表現獎金、各類津貼(如房屋及生活津貼)以及假期津貼。這些項目均屬於僱員在僱傭合約下獲得的代價。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法例中明確列為有關入息的假期津貼。只有 II、III 及 IV 的說法錯誤,因為它包含了法例明確排除在有關入息之外的遣散費。以上皆是的說法同樣錯誤,因為根據《僱傭條例》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並不符合強積金供款中「有關入息」的定義。
重點: 在計算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時,有關入息涵蓋大部分金錢形式的僱傭報酬,但必須扣除法定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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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3
5. Question
根據《強積金中介人操守指引》,關於主事中介人對客戶資產處理及紀錄備存的合規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註冊中介人不得接受客戶以現金付款。
II. 註冊中介人收取的支票必須為劃線支票,且抬頭人只可填寫核准受託人或註冊計劃名稱。
III. 主事中介人須確保所有受規管活動的視聽及書面紀錄保存最少七年。
IV. 為提升行政效率,註冊中介人可將客戶資產與中介人自身的資產混合處理。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中介人操守指引》,註冊中介人嚴禁接受客戶以現金付款,且必須確保收取的支票為劃線支票,抬頭人僅限於核准受託人或註冊計劃名稱。此外,主事中介人有責任確保所有受規管活動的視聽及書面紀錄均須保存最少七年,以便前線監督查察。
Incorrect: 陳述 IV 關於混合資產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要求註冊中介人必須時刻將客戶資產與自己的資產分開處理,不得將客戶資產用於無關用途。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紀錄保存七年的法定要求;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因為包含了錯誤的資產處理陳述(IV)而屬錯誤。
Takeaway: 註冊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資產分隔原則,禁止處理現金,並確保所有受規管活動紀錄(包括視聽紀錄)妥善保存至少七年。.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中介人操守指引》,註冊中介人嚴禁接受客戶以現金付款,且必須確保收取的支票為劃線支票,抬頭人僅限於核准受託人或註冊計劃名稱。此外,主事中介人有責任確保所有受規管活動的視聽及書面紀錄均須保存最少七年,以便前線監督查察。
Incorrect: 陳述 IV 關於混合資產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要求註冊中介人必須時刻將客戶資產與自己的資產分開處理,不得將客戶資產用於無關用途。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紀錄保存七年的法定要求;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因為包含了錯誤的資產處理陳述(IV)而屬錯誤。
Takeaway: 註冊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資產分隔原則,禁止處理現金,並確保所有受規管活動紀錄(包括視聽紀錄)妥善保存至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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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3
6. Question
關於強積金制度下的保險基金及不同類型的投資基金,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類別 G 保險單必須由保證人擔保,該保證人可以是發出保單的保險公司。
II. 貨幣市場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是透過投資於股票以爭取長線資本增值。
III. 保險基金可由簽發保險單的保險公司或由其委任的專業投資經理管理。
IV. 第三者保證人是指由金融管理專員認可的財務機構。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法規,保險基金的管理可由簽發保單的保險公司親自負責,或委任專業投資經理進行。類別 G 保險單屬於提供資本或收益保證的產品,必須由保證人擔保,該保證人可以是保險公司本身,或是由金融管理專員(即香港金融管理局)認可的財務機構(稱為第三者保證人)。
Incorrect: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目標是資本保值及賺取利息,主要投資於短期有息證券(如銀行存款證、國庫券),而非透過股票爭取長線資本增值,後者是股票基金的特徵。因此,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只有 I 及 III」則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V。
Takeaway: 強積金計劃成員應區分不同基金類別的投資目標與工具,並了解類別 G 保險單的擔保機制及保險基金的管理架構。.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法規,保險基金的管理可由簽發保單的保險公司親自負責,或委任專業投資經理進行。類別 G 保險單屬於提供資本或收益保證的產品,必須由保證人擔保,該保證人可以是保險公司本身,或是由金融管理專員(即香港金融管理局)認可的財務機構(稱為第三者保證人)。
Incorrect: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目標是資本保值及賺取利息,主要投資於短期有息證券(如銀行存款證、國庫券),而非透過股票爭取長線資本增值,後者是股票基金的特徵。因此,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只有 I 及 III」則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V。
Takeaway: 強積金計劃成員應區分不同基金類別的投資目標與工具,並了解類別 G 保險單的擔保機制及保險基金的管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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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3
7. Question
在管理強積金成分基金時,投資經理必須遵守《強積金規例》中有關准許投資及投資限制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這些規定?
I. 基金僅可為支付成員累算權益或結算證券交易等特定目的而借入款項。
II. 基金投資於由單一發行人所發行的證券及准許投資項目的總值,一般不得超過基金總資產值的 10%。
III. 基金可借出其持有的證券,但借出的證券總值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的 10%。
IV. 基金可借入證券,前提是該等證券必須在核准證券交易所上市。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規例》,基金借入款項僅限於支付成員累算權益或結算證券交易等特定目的;同時,為確保投資組合多元化,對單一發行人的投資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 10%;此外,基金雖可借出證券,但其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 10%。
錯誤: 關於借入證券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法例明確規定成分基金及核准匯集投資基金均不得借入證券;「只有 I 及 II」及「只有 II 及 III」的選項均未能完整涵蓋所有正確的法定限制陳述;「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被禁止的借入證券行為。
重點: 強積金法例透過嚴格限制借貸行為及實施分散投資規定,旨在平衡投資靈活性並保障計劃成員的資產安全。.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規例》,基金借入款項僅限於支付成員累算權益或結算證券交易等特定目的;同時,為確保投資組合多元化,對單一發行人的投資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 10%;此外,基金雖可借出證券,但其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 10%。
錯誤: 關於借入證券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法例明確規定成分基金及核准匯集投資基金均不得借入證券;「只有 I 及 II」及「只有 II 及 III」的選項均未能完整涵蓋所有正確的法定限制陳述;「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被禁止的借入證券行為。
重點: 強積金法例透過嚴格限制借貸行為及實施分散投資規定,旨在平衡投資靈活性並保障計劃成員的資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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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3
8. Question
根據強積金法例及相關指引,核准受託人在將計劃成員的累算權益列為「無人申索的權益」前,必須採取哪些法定步驟?
I. 向計劃成員最後為人所知的住址及通訊地址發出通知。
II. 若知悉其他聯絡途徑,須於一個月內在不同時間及日期嘗試聯絡該成員三次。
III. 聯絡有關僱主以獲取該計劃成員的聯絡資料。
IV. 若從僱主取得的聯絡資料與受託人紀錄不同,受託人無需重新執行通知程序。Correct
正確: 根據強積金法例,受託人在將累算權益列為無人申索前,必須採取法定的追蹤步驟,包括向成員最後為人所知的地址發出通知(陳述 I)、在一個月內嘗試透過其他聯絡途徑(如電話)聯絡三次(陳述 II),以及聯絡僱主以獲取成員資料(陳述 III),因此正確的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例明確規定,若受託人從僱主處取得的聯絡資料與現有紀錄不同,必須根據新資料重新執行通知及聯絡步驟,而非無需處理。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此外,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因遺漏了聯絡僱主這一法定必要步驟而屬不完整。
重點: 受託人在處理無人申索權益前必須履行嚴格的盡職調查義務,包括多渠道聯絡及利用僱主資訊,且在獲得新聯絡資訊時必須重啟通知程序。.
Incorrect
正確: 根據強積金法例,受託人在將累算權益列為無人申索前,必須採取法定的追蹤步驟,包括向成員最後為人所知的地址發出通知(陳述 I)、在一個月內嘗試透過其他聯絡途徑(如電話)聯絡三次(陳述 II),以及聯絡僱主以獲取成員資料(陳述 III),因此正確的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例明確規定,若受託人從僱主處取得的聯絡資料與現有紀錄不同,必須根據新資料重新執行通知及聯絡步驟,而非無需處理。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此外,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因遺漏了聯絡僱主這一法定必要步驟而屬不完整。
重點: 受託人在處理無人申索權益前必須履行嚴格的盡職調查義務,包括多渠道聯絡及利用僱主資訊,且在獲得新聯絡資訊時必須重啟通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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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3
9. Question
一名從事建造業的僱主正為其新聘用的臨時僱員安排強積金供款。根據行業計劃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相關的法律責任?
I. 僱主必須在該臨時僱員受僱日起計的首 10 日內,安排其參加強積金計劃。
II. 若該臨時僱員的每日有關入息為港幣 $250,僱員無須供款,但僱主須供款港幣 $10。
III. 計算強積金供款時,「有關入息」包括根據《僱傭條例》支付的遣散費。
IV. 僱主及臨時僱員均須自受僱首日開始支付強制性供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強積金條例,行業計劃下的臨時僱員不論參加哪類計劃,其特准限期均為受僱日起計的首 10 日。陳述 II 正確,根據行業計劃的供款標準,若每日有關入息少於 $280,僱主須支付 $10 的固定供款,而僱員則無須供款。陳述 IV 正確,與一般僱員不同,臨時僱員及其僱主均須自受僱首日開始支付強制性供款。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有關入息」的定義明確排除根據《僱傭條例》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這項規定適用於所有強積金計劃成員。
重點: 行業計劃為流動性較高的行業(如建造業及飲食業)提供簡化安排,臨時僱員擁有較短的 10 天特准限期,且其供款額是按每日有關入息水平的固定金額計算。.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強積金條例,行業計劃下的臨時僱員不論參加哪類計劃,其特准限期均為受僱日起計的首 10 日。陳述 II 正確,根據行業計劃的供款標準,若每日有關入息少於 $280,僱主須支付 $10 的固定供款,而僱員則無須供款。陳述 IV 正確,與一般僱員不同,臨時僱員及其僱主均須自受僱首日開始支付強制性供款。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有關入息」的定義明確排除根據《僱傭條例》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這項規定適用於所有強積金計劃成員。
重點: 行業計劃為流動性較高的行業(如建造業及飲食業)提供簡化安排,臨時僱員擁有較短的 10 天特准限期,且其供款額是按每日有關入息水平的固定金額計算。.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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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3
10. Question
強積金計劃成員陳先生正考慮將其累算權益投資於一個設有「軟性保證」的保證基金。根據強積金法例及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關於此類基金特點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通常須符合特定的「約束性情況」(如年滿 65 歲或提早退休),方可獲得保證回報。
II. 在「鎖定期」內,若陳先生主動將資產轉換至計劃內的其他成分基金,其保證權利通常會維持不變。
III. 保證人有權在給予預先通知(如三至六個月)的情況下,單方面修改保證回報率或取消保證。
IV. 投資保證基金的主要風險在於相關投資項目的市場價格波動,而非保證人的財務穩健性。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軟性」保證要求投資者必須符合訂明的「約束性情況」(例如年滿 65 歲、提早退休或永久離開香港等),方可獲得保證人承諾的最低回報。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證基金的特點,保證人只要給予預先通知(通常為三至六個月),便可單方面更改保證回報率或因市場環境欠佳而取消保證。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鎖定期」內,如果投資者中途轉換基金或其僱主轉換計劃,該保證通常會告作廢。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證基金投資者所須承受的主要風險是保證人的失責風險(即保證人無法履行其財務保證責任),而非單純的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重點: 強積金保證基金分為硬性和軟性保證,投資者必須了解獲取保證所需的約束性條件、鎖定期限制以及保證人的信用實力。.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軟性」保證要求投資者必須符合訂明的「約束性情況」(例如年滿 65 歲、提早退休或永久離開香港等),方可獲得保證人承諾的最低回報。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證基金的特點,保證人只要給予預先通知(通常為三至六個月),便可單方面更改保證回報率或因市場環境欠佳而取消保證。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鎖定期」內,如果投資者中途轉換基金或其僱主轉換計劃,該保證通常會告作廢。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證基金投資者所須承受的主要風險是保證人的失責風險(即保證人無法履行其財務保證責任),而非單純的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重點: 強積金保證基金分為硬性和軟性保證,投資者必須了解獲取保證所需的約束性條件、鎖定期限制以及保證人的信用實力。.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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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3
11. Question
在探討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的起源時,理解人口結構的轉變至關重要。根據相關背景資料,下列哪些因素是導致香港社會需要建立強積金制度的主要人口挑戰?
I. 市民的預期壽命顯著延長,增加了退休後的財政需求
II. 本港生育率呈現下跌趨勢
III. 平均住戶人數減少,削弱了傳統家庭支援的功能
IV. 65歲及以上人士佔總人口的比例預計將會持續下降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香港的人口趨勢資料,預期壽命顯著延長(陳述 I)意味著退休人士需要更長期的財政資源;生育率下跌(陳述 II)及平均住戶人數減少(陳述 III)則顯示傳統依賴子女或家庭成員供養的模式正在削弱。這些因素共同構成了香港建立強積金制度以加強退休保障的必要性。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政府統計處預計 65 歲及以上人士所佔的人口比例將顯著上升(例如預計從 2001 年的 12% 增至 2064 年的 36%),而非下降。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此外,僅選擇 II 及 III 的選項忽略了預期壽命延長這一關鍵的人口挑戰。
重點: 強積金制度的推行是為了應對人口老化、長壽風險及家庭支援功能減弱所帶來的社會經濟挑戰,為就業人口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香港的人口趨勢資料,預期壽命顯著延長(陳述 I)意味著退休人士需要更長期的財政資源;生育率下跌(陳述 II)及平均住戶人數減少(陳述 III)則顯示傳統依賴子女或家庭成員供養的模式正在削弱。這些因素共同構成了香港建立強積金制度以加強退休保障的必要性。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政府統計處預計 65 歲及以上人士所佔的人口比例將顯著上升(例如預計從 2001 年的 12% 增至 2064 年的 36%),而非下降。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此外,僅選擇 II 及 III 的選項忽略了預期壽命延長這一關鍵的人口挑戰。
重點: 強積金制度的推行是為了應對人口老化、長壽風險及家庭支援功能減弱所帶來的社會經濟挑戰,為就業人口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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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3
12. Question
某金融機構正準備在香港市場推出一項新的強積金計劃。關於香港強積金制度的規管架構及各監管機構的職能,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積金局負責核准符合資格的人士擔任核准受託人,並規管其事務及活動
II. 證監會負責認可強積金計劃的要約文件,並發牌給負責管理投資組合的投資經理
III. 積金局是唯一負責對所有強積金中介人進行日常監督及調查的機構
IV. 積金局獲指派執行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處長的職能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強積金條例》,積金局的法定職能之一是核准符合資格的人士擔任核准受託人,並規管其事務及活動。陳述 II 正確,證監會在強積金架構下負責認可成分基金的要約文件,並對負責管理投資組合的投資經理進行發牌及監管。陳述 IV 正確,積金局自 2000 年 1 月起已正式接管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處長的職能。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強積金中介人的監管並非由積金局獨自承擔。強積金制度採用「前線監管」模式,證監會、保險業監管局及金融管理專員(金管局)均負責監督及調查與其各自界別相關的註冊強積金中介人。
重點: 香港強積金制度由多個監管機構共同協作規管,積金局負責制度的整體運作及受託人監督,而證監會則專注於投資產品的認可及相關服務提供者的規管。.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強積金條例》,積金局的法定職能之一是核准符合資格的人士擔任核准受託人,並規管其事務及活動。陳述 II 正確,證監會在強積金架構下負責認可成分基金的要約文件,並對負責管理投資組合的投資經理進行發牌及監管。陳述 IV 正確,積金局自 2000 年 1 月起已正式接管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處長的職能。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強積金中介人的監管並非由積金局獨自承擔。強積金制度採用「前線監管」模式,證監會、保險業監管局及金融管理專員(金管局)均負責監督及調查與其各自界別相關的註冊強積金中介人。
重點: 香港強積金制度由多個監管機構共同協作規管,積金局負責制度的整體運作及受託人監督,而證監會則專注於投資產品的認可及相關服務提供者的規管。.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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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3
13. Question
某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在進行內部合規培訓時,討論到有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規例》(《豁免規例》)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費用)規例》(《費用規例》)的法律框架。下列哪些關於這兩項規例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費用規例》訂明了申請成為核准受託人以及註冊強積金計劃所須繳付的費用。
II. 《豁免規例》載列了有關豁免職業退休計劃受強積金法例管限的申請程序。
III. 根據《費用規例》,註冊中介人(包括主事及附屬中介人)須就其註冊繳付年費。
IV. 豁免證明書的效力及強制性條件是由《費用規例》而非《豁免規例》所規定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費用規例》,申請成為核准受託人以及註冊強積金計劃均須向積金局繳付指定的法定費用。陳述 II 正確,因為《豁免規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規範職業退休計劃(ORSO)申請豁免受強積金法例管限的程序。陳述 III 正確,根據《費用規例》,不論是主事中介人還是附屬中介人,均須就其註冊繳付年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有關豁免證明書的效力以及其附帶的強制性條件,是屬於《豁免規例》的管轄範圍,而非《費用規例》。《費用規例》的主要範疇是訂明各項申請及行政收費的金額。
重點: 考生應清楚區分各項規例的具體職能,《豁免規例》專注於職業退休計劃的銜接與豁免細節,而《費用規例》則列出積金局在執行各項註冊及核准職能時所收取的費用項目。.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費用規例》,申請成為核准受託人以及註冊強積金計劃均須向積金局繳付指定的法定費用。陳述 II 正確,因為《豁免規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規範職業退休計劃(ORSO)申請豁免受強積金法例管限的程序。陳述 III 正確,根據《費用規例》,不論是主事中介人還是附屬中介人,均須就其註冊繳付年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有關豁免證明書的效力以及其附帶的強制性條件,是屬於《豁免規例》的管轄範圍,而非《費用規例》。《費用規例》的主要範疇是訂明各項申請及行政收費的金額。
重點: 考生應清楚區分各項規例的具體職能,《豁免規例》專注於職業退休計劃的銜接與豁免細節,而《費用規例》則列出積金局在執行各項註冊及核准職能時所收取的費用項目。.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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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3
14.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獲機電工程署註冊的氣體工程承建商,他以獨資經營者身份在香港承接各類住宅氣體喉管安裝工程。根據強積金條例,下列有關陳先生參加強積金計劃的法律責任,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被定義為自僱人士,必須在開始自僱後 60 日內參加強積金計劃。
II. 即使陳先生的每月有關入息低於 $7,100,他仍有責任參加強積金計劃。
III. 作為獲政府部門註冊的專業承建商,陳先生獲豁免參加強積金制度。
IV. 陳先生只有在取得商業登記證後,才需要履行參加強積金計劃的責任。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法例,自僱人士(包括獨資經營者)必須在開始自僱後的 60 日特准限期內參加強積金計劃。此外,參加計劃的責任與供款責任是分開的;除非屬於獲豁免人士(如年滿 65 歲),否則不論入息水平,自僱人士均須參加計劃,只有在入息達到最低入息水平(現時為每月 $7,100 或每年 $85,200)時才須作出供款。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獲機電工程署註冊的承建商並不屬於強積金條例下的獲豁免人士類別(獲豁免人士主要包括家務僱員、自僱持牌小販或受法定退休金計劃保障的人士等)。陳述 IV 也是錯誤的,自僱人士參加強積金計劃的責任並不取決於其是否領有商業登記證或是否已向稅務局報稅,只要其入息源自於香港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的營業,即受法例監管。
重點: 自僱人士不論入息多寡或是否持有商業登記證,均須在 60 日內參加強積金計劃,而供款義務則取決於其入息是否達到法定門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法例,自僱人士(包括獨資經營者)必須在開始自僱後的 60 日特准限期內參加強積金計劃。此外,參加計劃的責任與供款責任是分開的;除非屬於獲豁免人士(如年滿 65 歲),否則不論入息水平,自僱人士均須參加計劃,只有在入息達到最低入息水平(現時為每月 $7,100 或每年 $85,200)時才須作出供款。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獲機電工程署註冊的承建商並不屬於強積金條例下的獲豁免人士類別(獲豁免人士主要包括家務僱員、自僱持牌小販或受法定退休金計劃保障的人士等)。陳述 IV 也是錯誤的,自僱人士參加強積金計劃的責任並不取決於其是否領有商業登記證或是否已向稅務局報稅,只要其入息源自於香港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的營業,即受法例監管。
重點: 自僱人士不論入息多寡或是否持有商業登記證,均須在 60 日內參加強積金計劃,而供款義務則取決於其入息是否達到法定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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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3
15.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新開業的自由職業設計師,屬於強積金制度下的自僱人士。關於陳先生在強積金條例下的權利與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必須在開始自僱後的 60 日內,選擇並參加一個強積金計劃。
II. 若陳先生參加計劃的限期屆滿當日為黑色暴雨警告日,該限期將順延至下一個並非星期六或公眾假期的日子。
III. 若陳先生與他人合夥經營設計公司,他必須以合夥業務的年度總利潤作為其個人有關入息的計算基準。
IV. 陳先生若日後決定結束業務,他必須通知受託人,並在終止自僱的該個供款期結束前作出最後供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強積金法例,自僱人士必須在成為自僱人士後的 60 日內(即特准限期)參加強積金計劃。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若特准限期的最後一日適逢星期六、公眾假期、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限期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自僱人士終止自僱時,必須通知受託人,並在該供款期的最後一日或之前完成最後供款。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身為合夥人的自僱人士,其有關入息應按其在合夥業務利潤中所佔的「份額」按比例計算,而非按合夥業務的總利潤計算。
重點: 自僱人士須遵守 60 日的特准限期參加強積金計劃,並在計算入息或終止自僱時,嚴格按照法例規定的比例與時限進行申報及供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強積金法例,自僱人士必須在成為自僱人士後的 60 日內(即特准限期)參加強積金計劃。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若特准限期的最後一日適逢星期六、公眾假期、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限期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自僱人士終止自僱時,必須通知受託人,並在該供款期的最後一日或之前完成最後供款。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身為合夥人的自僱人士,其有關入息應按其在合夥業務利潤中所佔的「份額」按比例計算,而非按合夥業務的總利潤計算。
重點: 自僱人士須遵守 60 日的特准限期參加強積金計劃,並在計算入息或終止自僱時,嚴格按照法例規定的比例與時限進行申報及供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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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3
16. Question
一家位於中環的證券行正在為其員工計算強積金供款。根據《強積金條例》,下列哪些項目應被納入該員工的「有關入息」計算範圍內?
I. 僱主為參加職業訓練計劃的僱員提供的現金實習津貼
II. 僱員在合約終止時收取的代通知金
III. 由僱主收取並隨後發放予僱員的客戶服務費
IV. 僱主為方便僱員上班而提供的免費泊車券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條例,實習津貼是僱主為參加職業訓練計劃的僱員提供的現金津貼,屬於「有關入息」。陳述 III 是正確的,經由僱主收取並發放給僱員的小費或服務費(包括顧客以信用卡簽帳時另給的小費),亦被界定為「有關入息」。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代通知金並不屬於「有關入息」的九大類別(即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中的任何一類,因此不計入供款基數。陳述 IV 是錯誤的,泊車券被視為非金錢利益,不屬於「有關入息」。
重點: 在計算強積金供款時,「有關入息」涵蓋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的大部分僱傭報酬,但明確排除非金錢利益及不屬於法定九大類別的補償款項(如代通知金)。.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強積金條例,實習津貼是僱主為參加職業訓練計劃的僱員提供的現金津貼,屬於「有關入息」。陳述 III 是正確的,經由僱主收取並發放給僱員的小費或服務費(包括顧客以信用卡簽帳時另給的小費),亦被界定為「有關入息」。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代通知金並不屬於「有關入息」的九大類別(即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中的任何一類,因此不計入供款基數。陳述 IV 是錯誤的,泊車券被視為非金錢利益,不屬於「有關入息」。
重點: 在計算強積金供款時,「有關入息」涵蓋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的大部分僱傭報酬,但明確排除非金錢利益及不屬於法定九大類別的補償款項(如代通知金)。.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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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3
17.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人擬透過其所屬的保險公司向積金局申請註冊為附屬中介人。根據《強積金條例》,下列哪些是該個人在申請註冊時必須符合關於其受規管資格及紀律紀錄的準則?
I. 該人必須是某行業監督的乙類受規管者,但不得是任何行業監督的甲類受規管者。
II.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的 1 年內,該人作為乙類受規管者的任何資格,均沒有基於紀律問題而被撤銷。
III. 該人作為乙類受規管者的任何資格,在申請時均沒有被暫時撤銷。
IV.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的 3 年內,該人作為註冊中介人的註冊,沒有被積金局撤銷。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強積金條例》第 34U 條,申請註冊為附屬中介人的個人必須是乙類受規管者(例如個人保險代理或證券持牌代表),且不得同時具備甲類受規管者身份。陳述 II 正確,根據第 34K(1) 條,在申請前 1 年內,申請人作為乙類受規管者的資格不得因紀律問題而被撤銷。陳述 III 正確,根據第 34K(2) 條,申請人的乙類受規管者資格在申請時不得處於被暫時撤銷(停牌)的狀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強積金條例》,申請人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其作為註冊中介人的註冊沒有被積金局撤銷的法定時限要求是「1 年」內,而非「3 年」內。
重點: 申請註冊為附屬中介人的個人必須具備適當的行業受規管資格,且在申請前一年內沒有嚴重的紀律處分紀錄或被撤銷註冊的紀錄。.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強積金條例》第 34U 條,申請註冊為附屬中介人的個人必須是乙類受規管者(例如個人保險代理或證券持牌代表),且不得同時具備甲類受規管者身份。陳述 II 正確,根據第 34K(1) 條,在申請前 1 年內,申請人作為乙類受規管者的資格不得因紀律問題而被撤銷。陳述 III 正確,根據第 34K(2) 條,申請人的乙類受規管者資格在申請時不得處於被暫時撤銷(停牌)的狀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強積金條例》,申請人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其作為註冊中介人的註冊沒有被積金局撤銷的法定時限要求是「1 年」內,而非「3 年」內。
重點: 申請註冊為附屬中介人的個人必須具備適當的行業受規管資格,且在申請前一年內沒有嚴重的紀律處分紀錄或被撤銷註冊的紀錄。.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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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3
18. Question
在強積金制度下,關於核准受託人的行政責任及計劃成員提取累算權益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以「小額結餘」為理由提取權益時,成員在該計劃內的結餘不得超過 $5,000,且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沒有累算權益。
II. 計劃成員若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權益,只要能提供移居外地的證明,其一生中提取的次數並無限制。
III. 申請人若以「罹患末期疾病」為理由申索權益,須提供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證明其預期壽命相當可能縮短至 12 個月或以下。
IV. 當新受託人(承轉受託人)收到從另一強積金計劃轉移過來的累算權益後,必須向有關成員發出書面通知(轉移確認書)。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小額結餘提取的規定,成員在該計劃內的結餘必須不超過 $5,000,且必須聲明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沒有累算權益。陳述 III 正確,罹患末期疾病的定義是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實預期壽命縮短至 12 個月或以下。陳述 IV 正確,新受託人在收到轉移的權益後,必須發出轉移確認書以履行其法定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法例明確規定,計劃成員一生中只能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累算權益一次。
重點: 強積金法例對提早提取累算權益設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包括特定的人生階段或健康狀況,且受託人在處理權益轉移時必須確保成員獲得適當的書面確認。.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小額結餘提取的規定,成員在該計劃內的結餘必須不超過 $5,000,且必須聲明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沒有累算權益。陳述 III 正確,罹患末期疾病的定義是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實預期壽命縮短至 12 個月或以下。陳述 IV 正確,新受託人在收到轉移的權益後,必須發出轉移確認書以履行其法定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法例明確規定,計劃成員一生中只能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累算權益一次。
重點: 強積金法例對提早提取累算權益設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包括特定的人生階段或健康狀況,且受託人在處理權益轉移時必須確保成員獲得適當的書面確認。.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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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3
19. Question
在香港強積金制度下,某強積金主事中介人正審視其內部的合規程序。根據《強積金條例》中有關註冊中介人的法定操守要求,下列哪些說明是正確的?
I. 主事中介人須設立及維持妥善的管控及程序,以確保其本身及隸屬其名下的附屬中介人均遵守操守要求。
II. 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應以主事中介人的商業利益為首要考慮,以確保公司的財務穩健。
III. 主事中介人須備存其本身及附屬中介人進行活動的紀錄,使前線監督能確定其是否已遵守操守要求。
IV. 註冊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須以按理可預期一個審慎的人在進行該活動時會有的謹慎、技巧和努力行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強積金條例》第 34ZL(3) 條,主事中介人負有法定責任設立及維持妥善的管控及程序,以確保其本身及附屬中介人合規。陳述 III 正確,根據第 34ZL(2) 條,主事中介人必須備存相關紀錄,以便前線監督核實其是否遵守操守要求。陳述 IV 正確,這符合第 34ZL(1)(b) 條對中介人行事時須具備謹慎、技巧和努力的要求。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第 34ZL(1)(a) 條,中介人行事必須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而非以主事中介人的商業利益為首要考慮。
重點: 註冊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法定操守要求,包括以客戶利益為先、維持專業謹慎、建立完善的內部監控系統及備存足夠的活動紀錄以供監督。.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強積金條例》第 34ZL(3) 條,主事中介人負有法定責任設立及維持妥善的管控及程序,以確保其本身及附屬中介人合規。陳述 III 正確,根據第 34ZL(2) 條,主事中介人必須備存相關紀錄,以便前線監督核實其是否遵守操守要求。陳述 IV 正確,這符合第 34ZL(1)(b) 條對中介人行事時須具備謹慎、技巧和努力的要求。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第 34ZL(1)(a) 條,中介人行事必須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而非以主事中介人的商業利益為首要考慮。
重點: 註冊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法定操守要求,包括以客戶利益為先、維持專業謹慎、建立完善的內部監控系統及備存足夠的活動紀錄以供監督。.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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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3
20. Question
某香港貿易公司的行政主管正在處理員工的強積金供款。根據《強積金條例》及相關行政指引,關於繳付供款及遞交「付款結算書」的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僱主應直接將供款交予受託人或其相關銀行分行,而不應透過強積金中介人繳交。
II. 若僱主選擇以一般郵遞方式寄交「付款結算書」,受託人收妥該文件的日期定義為預期郵遞寄達當日。
III. 為了確保供款能即時處理,僱主應優先考慮以現金方式向強積金中介人支付供款。
IV. 僱主在傳真「付款結算書」後,應編印及保存傳真紀錄,以作為證明傳真日期的憑證。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強積金行政指引,供款應直接交予受託人或其相關銀行分行,不應透過強積金中介人繳交,以確保款項安全。陳述 II 正確,若僱主以一般郵遞方式寄交「付款結算書」,受託人收妥該文件的日期定義為預期郵遞寄達當日。陳述 IV 正確,僱主在傳真文件後應保存傳真紀錄,作為證明遞交日期的憑證。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指出應避免以現金支付供款,且不應經由強積金中介人代交,這與陳述中所建議的「優先考慮」完全相反。
重點: 僱主在處理強積金供款及遞交「付款結算書」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的遞交途徑、日期定義及紀錄保存要求,否則可能面臨罰款或刑事檢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強積金行政指引,供款應直接交予受託人或其相關銀行分行,不應透過強積金中介人繳交,以確保款項安全。陳述 II 正確,若僱主以一般郵遞方式寄交「付款結算書」,受託人收妥該文件的日期定義為預期郵遞寄達當日。陳述 IV 正確,僱主在傳真文件後應保存傳真紀錄,作為證明遞交日期的憑證。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指出應避免以現金支付供款,且不應經由強積金中介人代交,這與陳述中所建議的「優先考慮」完全相反。
重點: 僱主在處理強積金供款及遞交「付款結算書」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的遞交途徑、日期定義及紀錄保存要求,否則可能面臨罰款或刑事檢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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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3
21. Question
一名強積金附屬中介人正在研讀《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簡稱「指引」)以確保其日常業務符合規範。根據該指引的引言及適用範圍,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指引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且不應被理解為凌駕於任何法例條文。
II. 該指引旨在對適用於受規管者的法律條文或前線監督發出的守則作出補充。
III. 行業監督在履行有關監管及調查受規管者的職能時,會按照指引的指導進行。
IV. 該指引詳盡列出了受規管者如何遵守作業要求的所有方法,指引未提及的行為不構成違規。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該指引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其性質是為受規管者提供最基本的操守標準指導,並對現行的法律條文或前線監督發出的守則作出補充。同時,行業監督(包括保險業監督、金融管理專員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在履行監管及調查職能時,亦會參考此指引的指導。
錯誤: 關於指引詳盡列出所有遵守方法的陳述(陳述 IV)是錯誤的。指引明確指出,它不會列出受規管者如何遵守規定的所有方法,即使是指引中未有提及的作為或不作為,仍有可能構成違反作業要求。此外,任何認為指引具有法律效力或可凌駕於法例之上的說法均不符合引言的規定。
重點: 《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是補充性質的指導文件,雖無法律效力,但它是積金局及行業監督評核中介人是否符合作業要求的重要基準。.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該指引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其性質是為受規管者提供最基本的操守標準指導,並對現行的法律條文或前線監督發出的守則作出補充。同時,行業監督(包括保險業監督、金融管理專員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在履行監管及調查職能時,亦會參考此指引的指導。
錯誤: 關於指引詳盡列出所有遵守方法的陳述(陳述 IV)是錯誤的。指引明確指出,它不會列出受規管者如何遵守規定的所有方法,即使是指引中未有提及的作為或不作為,仍有可能構成違反作業要求。此外,任何認為指引具有法律效力或可凌駕於法例之上的說法均不符合引言的規定。
重點: 《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是補充性質的指導文件,雖無法律效力,但它是積金局及行業監督評核中介人是否符合作業要求的重要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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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3
22. Question
根據《強積金條例》及信託法原則,核准受託人在管理強積金計劃時,必須履行下列哪些受信責任?
I. 以誠實及誠信的方式行事
II. 以應有的謹慎、技巧及努力管理計劃
III. 確保計劃資產與受託人本身的資產妥善分隔
IV. 始終以計劃成員的最佳利益為先Correct
Correct: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強積金條例》及信託法原則,核准受託人對計劃成員負有嚴格的受信責任,這包括必須以誠實及誠信的方式行事、行使專業的謹慎與技巧、確保計劃資產與受託人自有資產嚴格分隔,以及在所有決策中始終以成員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
In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資產分隔(III)的重要性,這是信託架構下保護成員資產免受受託人財務風險影響的核心義務。「只有 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涵蓋誠實信義(I)及成員利益至上(IV)這兩項最基本的受信行為準則。「只有 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視了受託人在管理過程中必須達到的專業謹慎與努力(II)的法定標準。
Takeaway: 強積金受託人的受信責任是一項多方面的法律義務,旨在確保受託人在管理計劃時展現最高水平的誠信與專業操守,並將成員利益置於首位。.
Incorrect
Correct: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強積金條例》及信託法原則,核准受託人對計劃成員負有嚴格的受信責任,這包括必須以誠實及誠信的方式行事、行使專業的謹慎與技巧、確保計劃資產與受託人自有資產嚴格分隔,以及在所有決策中始終以成員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
In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資產分隔(III)的重要性,這是信託架構下保護成員資產免受受託人財務風險影響的核心義務。「只有 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涵蓋誠實信義(I)及成員利益至上(IV)這兩項最基本的受信行為準則。「只有 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視了受託人在管理過程中必須達到的專業謹慎與努力(II)的法定標準。
Takeaway: 強積金受託人的受信責任是一項多方面的法律義務,旨在確保受託人在管理計劃時展現最高水平的誠信與專業操守,並將成員利益置於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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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3
23. Question
註冊中介人陳先生正為客戶張女士提供強積金諮詢服務。張女士表示希望將其在現有強積金計劃中保證基金內的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根據《強積金中介人操守指引》,下列哪些關於陳先生應履行的責任描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必須警告張女士,從保證基金轉出累算權益可能會因未能符合部分或全部保證條件而導致喪失保證。
II. 陳先生應建議張女士在轉出權益前,先行查閱原來計劃的要約文件或向其核准受託人查詢詳情。
III. 陳先生必須將向張女士作出的警告及建議記錄在案,並由主事中介人保存該文件的正本最少七年。
IV. 在向張女士作出警告後,陳先生可立即處理其轉移指示,並在事後要求張女士補回簽署確認文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 III.48(a),當轉移會導致客戶從保證基金轉出累算權益時,註冊中介人必須警告客戶這可能會導致喪失保證。陳述 II 正確,中介人應建議客戶在轉出前查閱原計劃的要約文件或向受託人查詢。陳述 III 正確,根據指引 III.48(b),相關警告及建議的記錄正本必須由主事中介人保存最少七年。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指引 III.49(a),中介人必須待客戶確認明白終止對保證基金投資的後果(並簽署確認)後,才可處理客戶的轉移指示,不能在事後才補回簽署。
重點: 註冊中介人在處理涉及保證基金轉出的指示時,負有明確的披露、建議及記錄保存義務,且必須在獲得客戶書面確認明白後方可執行交易。.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 III.48(a),當轉移會導致客戶從保證基金轉出累算權益時,註冊中介人必須警告客戶這可能會導致喪失保證。陳述 II 正確,中介人應建議客戶在轉出前查閱原計劃的要約文件或向受託人查詢。陳述 III 正確,根據指引 III.48(b),相關警告及建議的記錄正本必須由主事中介人保存最少七年。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指引 III.49(a),中介人必須待客戶確認明白終止對保證基金投資的後果(並簽署確認)後,才可處理客戶的轉移指示,不能在事後才補回簽署。
重點: 註冊中介人在處理涉及保證基金轉出的指示時,負有明確的披露、建議及記錄保存義務,且必須在獲得客戶書面確認明白後方可執行交易。.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