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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30
1. Question
以下關於旅遊保險中意外傷害索償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如果受保人因參與鬥毆而受傷,即使其目的是救助朋友,保險公司也可能拒絕理賠,因為受保人明知參與鬥毆可能導致受傷。
II. 如果受保人因疾病導致失明,即使其認為是不幸的意外,保險公司也可能拒絕理賠,因為失明可能是手術的已知風險。
III. 如果建築工人在工作中扭傷手腕,但沒有明顯的瘀傷或傷口,保險公司一定會拒絕理賠,因為缺乏意外的直接證據。Correct
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的案例,永久完全殘疾的定義是指受保人因疾病或受傷而無法從事任何有報酬的工作。如果醫療報告顯示受保人可以工作且無需輔助行走,即使受保人無法繼續其原有職業,保險公司仍可能拒絕理賠。意外傷害索償需要證明傷害是由意外造成的,且並非受保人自身行為的自然結果。如果受保人明知參與鬥毆可能導致受傷,則其受傷可能不被視為意外。此外,個人意外保險索償需要證明意外的發生。如果沒有客觀證據證明意外的發生,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理賠。這些案例強調了保險公司在評估索償時,會仔細審查保單條款、意外的性質以及受保人的行為。
Incorrect
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的案例,永久完全殘疾的定義是指受保人因疾病或受傷而無法從事任何有報酬的工作。如果醫療報告顯示受保人可以工作且無需輔助行走,即使受保人無法繼續其原有職業,保險公司仍可能拒絕理賠。意外傷害索償需要證明傷害是由意外造成的,且並非受保人自身行為的自然結果。如果受保人明知參與鬥毆可能導致受傷,則其受傷可能不被視為意外。此外,個人意外保險索償需要證明意外的發生。如果沒有客觀證據證明意外的發生,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理賠。這些案例強調了保險公司在評估索償時,會仔細審查保單條款、意外的性質以及受保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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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30
2. Question
關於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規定的保障資料原則,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收集個人資料必須是合法和公平的,並且應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收集資料的目的等信息。
II. 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期限。
III. 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必須與收集時聲明的目的相符,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或法律授權。
IV. 資料使用者必須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保護個人資料。Correct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第一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的收集必須是合法和公平的,並且資料使用者應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收集資料的目的、可能轉移資料的對象類別、未能提供資料的後果,以及查閱和更正資料的權利。因此,陳述 I 是正確的。
第二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期限。因此,陳述 II 是正確的。
第三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必須與收集時聲明的目的相符,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明確同意或法律授權。因此,陳述 III 是正確的。
第四項原則規定,資料使用者必須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保護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因此,陳述 IV 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第一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的收集必須是合法和公平的,並且資料使用者應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收集資料的目的、可能轉移資料的對象類別、未能提供資料的後果,以及查閱和更正資料的權利。因此,陳述 I 是正確的。
第二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期限。因此,陳述 II 是正確的。
第三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必須與收集時聲明的目的相符,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明確同意或法律授權。因此,陳述 III 是正確的。
第四項原則規定,資料使用者必須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保護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因此,陳述 IV 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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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30
3. Question
以下關於香港保險業規模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香港共有44家純長期業務保險公司。
II.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香港保險中介人(包括代理和經紀)的總數超過8萬人。
III. 2012年,長期業務的總保費收入約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11%。Correct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香港共有44家純長期業務保險公司,92家純一般業務保險公司,以及19家綜合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包括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截至2013年12月31日,香港的保險代理及其負責人員和技術代表,加上獲授權的保險經紀及其行政總裁和技術代表,總數為81,042人。2013年進行的保險業人力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1月2日,香港保險業的從業人員為58,900人。2012年,一般保險業務的總保費收入為392.048億港元,相當於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1.92%;長期業務的總保費收入為2241.242億港元,相當於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10.98%。根據《保險業條例》,香港的保險中介人必須正式註冊或獲得授權。一個人要註冊或獲授權成為保險中介人,必須符合若干標準。
Incorrect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香港共有44家純長期業務保險公司,92家純一般業務保險公司,以及19家綜合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包括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截至2013年12月31日,香港的保險代理及其負責人員和技術代表,加上獲授權的保險經紀及其行政總裁和技術代表,總數為81,042人。2013年進行的保險業人力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1月2日,香港保險業的從業人員為58,900人。2012年,一般保險業務的總保費收入為392.048億港元,相當於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1.92%;長期業務的總保費收入為2241.242億港元,相當於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10.98%。根據《保險業條例》,香港的保險中介人必須正式註冊或獲得授權。一個人要註冊或獲授權成為保險中介人,必須符合若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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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30
4. Question
關於旅遊保險,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如果受保人因受傷需要提早結束旅程,即使購買了行政艙機票,保險公司通常只會賠償經濟艙的機票費用,除非有醫療上的必要性。
II. 香港保安局的外遊警示制度旨在提醒香港居民在外地旅遊時可能面臨的風險,黑色外遊警示代表嚴重的安全威脅。
III. 所有旅遊保險計劃都將紅色外遊警示納入旅遊延誤的保障範圍。
IV. 如果出發前已發出黑色外遊警示,一些旅遊保險單會要求受保人取消行程,以獲得全額保費退款。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及相關案例,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根據案例,即使受保人因受傷需要提早結束旅程,保險公司通常只會賠償經濟艙的機票費用。受保人升級至行政艙需有醫療上的必要性,且時間差異極小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升級費用。
陳述 II:正確。香港保安局的外遊警示制度旨在提醒香港居民在外地旅遊時可能面臨的風險。黑色外遊警示代表嚴重的安全威脅。
陳述 III:錯誤。雖然一些保險計劃可能將紅色外遊警示納入旅遊延誤的保障範圍,但並非所有旅遊保險計劃都如此。紅色外遊警示通常代表顯著的安全威脅,但不一定觸發旅遊延誤的賠償。
陳述 IV:正確。根據外遊警示制度,如果出發前已發出黑色外遊警示,一些旅遊保險單會要求受保人取消行程,以獲得全額保費退款。這是為了降低受保人面臨的風險。
因此,陳述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及相關案例,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根據案例,即使受保人因受傷需要提早結束旅程,保險公司通常只會賠償經濟艙的機票費用。受保人升級至行政艙需有醫療上的必要性,且時間差異極小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升級費用。
陳述 II:正確。香港保安局的外遊警示制度旨在提醒香港居民在外地旅遊時可能面臨的風險。黑色外遊警示代表嚴重的安全威脅。
陳述 III:錯誤。雖然一些保險計劃可能將紅色外遊警示納入旅遊延誤的保障範圍,但並非所有旅遊保險計劃都如此。紅色外遊警示通常代表顯著的安全威脅,但不一定觸發旅遊延誤的賠償。
陳述 IV:正確。根據外遊警示制度,如果出發前已發出黑色外遊警示,一些旅遊保險單會要求受保人取消行程,以獲得全額保費退款。這是為了降低受保人面臨的風險。
因此,陳述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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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30
5. Question
以下哪些可被視為香港保險的次要或附帶利益?
(i) 儲蓄手段
(ii) 就業來源
(iii) 鼓勵經濟發展
(iv) 減少意外/損失數量Correct
保險除了提供直接的財務保障外,還能帶來多方面的間接效益。保險可以促進經濟發展,因為它降低了投資風險,鼓勵企業進行更大膽的投資和擴張。保險業本身也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從保險銷售人員到理賠處理人員,涵蓋了各種不同的職位。此外,保險通過風險管理和損失預防措施,有助於減少意外事故和損失的發生,從而提升社會的整體安全水平。儲蓄功能雖然在某些保險產品中存在,但並非保險的主要或次要功能,更多是投資型保險的特性。
Incorrect
保險除了提供直接的財務保障外,還能帶來多方面的間接效益。保險可以促進經濟發展,因為它降低了投資風險,鼓勵企業進行更大膽的投資和擴張。保險業本身也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從保險銷售人員到理賠處理人員,涵蓋了各種不同的職位。此外,保險通過風險管理和損失預防措施,有助於減少意外事故和損失的發生,從而提升社會的整體安全水平。儲蓄功能雖然在某些保險產品中存在,但並非保險的主要或次要功能,更多是投資型保險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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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30
6. Question
關於旅遊保險的文件和受保行程,以下哪一項描述最準確?
Correct
在旅遊保險申請表上,申請人需要提供個人和被保險人的身份信息,並明確指出受保的行程以及所購買的保險計劃。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投保申請後,會向被保險人發出保險憑證或保險單,這兩者都證明了保險合同的存在。保險單通常包含多個部分,涵蓋不同的保障範圍,包括一般條款和特定條款。受保行程通常定義為從保險憑證上指定的出發地到目的地,再返回出發地的旅程,並在規定的地理範圍內。保險憑證會指定行程的最長期限,超過此期限的事件將不被承保。取消保險通常在保險憑證發出時開始,並在計劃的出發日期結束。
Incorrect
在旅遊保險申請表上,申請人需要提供個人和被保險人的身份信息,並明確指出受保的行程以及所購買的保險計劃。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投保申請後,會向被保險人發出保險憑證或保險單,這兩者都證明了保險合同的存在。保險單通常包含多個部分,涵蓋不同的保障範圍,包括一般條款和特定條款。受保行程通常定義為從保險憑證上指定的出發地到目的地,再返回出發地的旅程,並在規定的地理範圍內。保險憑證會指定行程的最長期限,超過此期限的事件將不被承保。取消保險通常在保險憑證發出時開始,並在計劃的出發日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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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30
7. Question
以下關於旅遊保險中個人財物及旅行證件遺失保障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旅遊保險通常承保因被保險人疏忽導致的個人財物損失,例如將錢包遺留在飛機上。
II. 若旅行證件遺失後,被保險人申請了“特快”辦理服務,保險公司必須賠償所有額外費用。
III. 旅遊保險通常要求被保險人在發現財物或證件遺失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在多部門需要協調的大型組織中,上述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IQE Paper 6考試大綱,旅遊保險通常承保因盜竊、搶劫或入室盜竊導致的個人財物損失,但設有賠償上限。常見的除外責任包括信用卡、八達通卡等遺失、未在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的損失、未立即向發行機構報告的旅行支票遺失,以及神秘失蹤。案例顯示,若損失並非直接由盜竊導致,而是由於被保險人的疏忽,保險公司可能拒絕賠償。關於旅行證件遺失,保險通常賠償因盜竊、搶劫或入室盜竊等原因在境外遺失護照、機票等旅行證件的重置費用,以及為安排重置證件而產生的交通或住宿費用。除外責任可能包括未在24小時內報警、證件神秘失蹤,以及更換已不再需要的旅行證件或簽證的費用。案例顯示,保險公司可能只賠償正常旅行證件的重置費用,而不包括額外的“特快”辦理費用,除非保險合同明確涵蓋此類特殊情況。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IQE Paper 6考試大綱,旅遊保險通常承保因盜竊、搶劫或入室盜竊導致的個人財物損失,但設有賠償上限。常見的除外責任包括信用卡、八達通卡等遺失、未在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的損失、未立即向發行機構報告的旅行支票遺失,以及神秘失蹤。案例顯示,若損失並非直接由盜竊導致,而是由於被保險人的疏忽,保險公司可能拒絕賠償。關於旅行證件遺失,保險通常賠償因盜竊、搶劫或入室盜竊等原因在境外遺失護照、機票等旅行證件的重置費用,以及為安排重置證件而產生的交通或住宿費用。除外責任可能包括未在24小時內報警、證件神秘失蹤,以及更換已不再需要的旅行證件或簽證的費用。案例顯示,保險公司可能只賠償正常旅行證件的重置費用,而不包括額外的“特快”辦理費用,除非保險合同明確涵蓋此類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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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30
8. Question
以下哪項關於代位求償權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代位求償權是保險中的一項重要原則,旨在防止被保險人因同一損失獲得雙重賠償。它確保保險公司在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後,可以代表被保險人向造成損失的第三方追討賠償。此權利僅適用於補償性保險,例如財產保險,而不適用於人壽保險等非補償性保險。如果人壽保險受益人因第三方的疏忽而獲得保險金,保險公司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因為人壽保險金並非對實際損失的補償。
Incorrect
代位求償權是保險中的一項重要原則,旨在防止被保險人因同一損失獲得雙重賠償。它確保保險公司在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後,可以代表被保險人向造成損失的第三方追討賠償。此權利僅適用於補償性保險,例如財產保險,而不適用於人壽保險等非補償性保險。如果人壽保險受益人因第三方的疏忽而獲得保險金,保險公司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因為人壽保險金並非對實際損失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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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30
9. Question
關於保險代理的技術代表,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任何時候,不得為超過一名保險代理人工作。
II. 符合《守則》中註冊人士的「適當人選」標準。
III. 有資格從事保險代理人有資格從事的保險業務。
IV. 其委任由其本人確認,並在保險代理人登記委員會(IARB)登記。Correct
根據《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技術代表必須遵守多項規定。聲明I正確,因為技術代表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同時為超過一名保險代理人工作。聲明II正確,因為技術代表必須符合《守則》中註冊人士的「適當人選」標準。聲明III正確,因為技術代表有資格從事保險代理人有資格從事的保險業務。聲明IV不正確,技術代表的委任需要由保險代理人確認,並在保險代理人登記委員會(IARB)登記,而非由技術代表自行登記。因此,只有聲明I、II和III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技術代表必須遵守多項規定。聲明I正確,因為技術代表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同時為超過一名保險代理人工作。聲明II正確,因為技術代表必須符合《守則》中註冊人士的「適當人選」標準。聲明III正確,因為技術代表有資格從事保險代理人有資格從事的保險業務。聲明IV不正確,技術代表的委任需要由保險代理人確認,並在保險代理人登記委員會(IARB)登記,而非由技術代表自行登記。因此,只有聲明I、II和III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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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30
10. Question
在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了保障個人資料的原則。以下關於資料保護原則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收集個人資料時,應向資料當事人提供個人資料收集聲明(PICS),說明收集資料的目的。
II. 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時間。
III. 個人資料的使用應僅限於收集時聲明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
IV. 應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保護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查閱。Correct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第一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的收集必須是合法和公平的,並且資料使用者應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收集資料的目的、可能轉移資料的對象類別、未能提供資料的後果,以及查閱和更正資料的權利。因此,聲明I是正確的。
第二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時間。因此,聲明II是正確的。
第三項原則涉及個人資料的使用,確保資料僅用於收集時聲明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因此,聲明III是正確的。
第四項原則涉及資料的保安,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保護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或其他使用。因此,聲明IV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聲明均為正確。
Incorrect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第一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的收集必須是合法和公平的,並且資料使用者應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收集資料的目的、可能轉移資料的對象類別、未能提供資料的後果,以及查閱和更正資料的權利。因此,聲明I是正確的。
第二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時間。因此,聲明II是正確的。
第三項原則涉及個人資料的使用,確保資料僅用於收集時聲明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因此,聲明III是正確的。
第四項原則涉及資料的保安,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保護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或其他使用。因此,聲明IV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聲明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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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30
11. Question
關於保險合約的轉讓和保險金權利的轉讓,以下哪項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根據香港法例,保險合約的轉讓,轉讓人和受讓人需要在轉讓時對保險標的物具有可保利益,否則轉讓無效。然而,保險金權利的轉讓則不需要受讓人具有可保利益,因此可以作為禮物贈與。此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不需要保險公司的同意,但保險合約的轉讓則可能需要,具體取決於保險類型和保單條款。人壽保險和海上貨運保險通常可以在沒有保險公司同意的情況下轉讓。轉讓不包括轉讓人在保險合約下的義務,除非保險公司同意。
Incorrect
根據香港法例,保險合約的轉讓,轉讓人和受讓人需要在轉讓時對保險標的物具有可保利益,否則轉讓無效。然而,保險金權利的轉讓則不需要受讓人具有可保利益,因此可以作為禮物贈與。此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不需要保險公司的同意,但保險合約的轉讓則可能需要,具體取決於保險類型和保單條款。人壽保險和海上貨運保險通常可以在沒有保險公司同意的情況下轉讓。轉讓不包括轉讓人在保險合約下的義務,除非保險公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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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30
12. Question
以下哪項關於保險公司處理客戶資料及遵守反歧視法例的敘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應使用密封信封郵寄客戶資料,並確保香港身份證號碼不會透過信封窗口可見。
II.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保險公司可以基於精算數據,對不同性別的人士收取不同的人壽保險保費。
III. 保險公司可以因為女性是離婚人士而拒絕向其提供家居保險。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保險公司在處理客戶的敏感資料時,必須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意外洩露。這包括使用密封信封郵寄資料,確保香港身份證號碼等敏感資料不會透過信封窗口可見,以及在郵件上標明「私人及機密」字樣,以確保只有收件人才能閱讀。這些措施旨在保護客戶的私隱,並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平等機會委員會負責執行四條反歧視條例,旨在消除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家庭崗位和種族的歧視。保險公司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根據精算或其他可靠數據進行合理的差別待遇,例如根據性別調整人壽保險的保費或年金給付。然而,基於性別偏見(例如認為女性駕駛員比男性差)或家庭狀況(例如拒絕向離婚或單親女性提供家居保險)的不公平歧視是不允許的。廉政公署負責執行《防止賄賂條例》,旨在防止貪污行為,並提供免費的防貪服務,協助企業堵塞貪污漏洞。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保險公司在處理客戶的敏感資料時,必須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意外洩露。這包括使用密封信封郵寄資料,確保香港身份證號碼等敏感資料不會透過信封窗口可見,以及在郵件上標明「私人及機密」字樣,以確保只有收件人才能閱讀。這些措施旨在保護客戶的私隱,並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平等機會委員會負責執行四條反歧視條例,旨在消除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家庭崗位和種族的歧視。保險公司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根據精算或其他可靠數據進行合理的差別待遇,例如根據性別調整人壽保險的保費或年金給付。然而,基於性別偏見(例如認為女性駕駛員比男性差)或家庭狀況(例如拒絕向離婚或單親女性提供家居保險)的不公平歧視是不允許的。廉政公署負責執行《防止賄賂條例》,旨在防止貪污行為,並提供免費的防貪服務,協助企業堵塞貪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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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30
13. Question
以下哪一項最能描述表見授權、必要授權和禁止反言之間的區別?
I. 表見授權涉及委託人向第三方作出的同意表示,使代理人看似擁有實際並未授予的權力。
II. 必要授權在緊急情況下產生,允許某人在無法與委託人溝通時代表委託人行事,以保護委託人的利益。
III. 禁止反言是指,如果委託人允許某人看似是其代理人,則不得否認該代理人的權力,以對待基於此類表示與該代理人進行交易的第三方。Correct
表見授權是指代理人的權力並非實際存在,而是由於委託人向第三方作出的同意表示而產生的。這種授權的概念主要存在於委託人與第三方之間的關係中,委託人可能需要為代理人未經授權的行為負責,例如代表委託人創建合同或進行交易。在緊急情況下,當某人的財產或利益面臨迫在眉睫的危險,且無法與該人溝通時,另一人代表前者行事是必要的,後者被認為具有必要授權,即使他沒有獲得明確的授權。禁止反言是指,如果一個人通過言辭或行為表示或允許他人表示某人是他的代理人,則他不得否認該代理人的權力,以對待基於此類表示與該代理人進行交易的任何人(第三方)。代理人有義務遵守委託人的所有合法指示,並以合理的方式盡可能嚴格地執行。除非獲得授權,否則代理人不得將其權力和責任委託給他人。代理人通常只需要展現所有合理預期的技能和勤奮來履行其職責。代理人必須對其代表委託人收到的所有款項或其他物品負責,並且必須保存與代理活動相關的充分記錄。委託人有權按照約定獲得佣金或其他報酬,並且委託人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或任何指定的時間限制內支付。委託人必須償還代理人代表委託人妥善且合理產生的成本和費用。代理人可以針對委託人違反對其義務的行為採取行動。這些概念在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IQE)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卷六中經常被考察。
Incorrect
表見授權是指代理人的權力並非實際存在,而是由於委託人向第三方作出的同意表示而產生的。這種授權的概念主要存在於委託人與第三方之間的關係中,委託人可能需要為代理人未經授權的行為負責,例如代表委託人創建合同或進行交易。在緊急情況下,當某人的財產或利益面臨迫在眉睫的危險,且無法與該人溝通時,另一人代表前者行事是必要的,後者被認為具有必要授權,即使他沒有獲得明確的授權。禁止反言是指,如果一個人通過言辭或行為表示或允許他人表示某人是他的代理人,則他不得否認該代理人的權力,以對待基於此類表示與該代理人進行交易的任何人(第三方)。代理人有義務遵守委託人的所有合法指示,並以合理的方式盡可能嚴格地執行。除非獲得授權,否則代理人不得將其權力和責任委託給他人。代理人通常只需要展現所有合理預期的技能和勤奮來履行其職責。代理人必須對其代表委託人收到的所有款項或其他物品負責,並且必須保存與代理活動相關的充分記錄。委託人有權按照約定獲得佣金或其他報酬,並且委託人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或任何指定的時間限制內支付。委託人必須償還代理人代表委託人妥善且合理產生的成本和費用。代理人可以針對委託人違反對其義務的行為採取行動。這些概念在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IQE)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卷六中經常被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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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30
14. Question
關於旅遊保險中行程取消保障的陳述,以下哪些是正確的?
I. 行程取消保障通常基於「指定承保風險」而非「全風險」的基礎。
II. 如果被保險人在購買保險時已經知道或應該知道某些情況很可能導致行程取消,則通常不予賠償。
III. 即使旅行社因營運原因取消行程,被保險人也一定可以獲得賠償。
IV. 如果被保險人因爆發非典型肺炎(SARS)而被拒絕入境,導致行程取消,保險公司通常不會賠償。Correct
旅遊保險中的行程取消保障通常是基於「指定承保風險」而非「全風險」的基礎。這意味著只有當取消的原因屬於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風險時,保險公司才會賠償。以下分析各個陳述:
陳述 I 正確:行程取消保障通常基於「指定承保風險」,這意味著只有當取消的原因屬於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風險時,保險公司才會賠償。
陳述 II 正確:如果被保險人在購買保險時已經知道或應該知道某些情況很可能導致行程取消,則通常不予賠償。這是為了防止逆選擇,即在已知風險存在的情況下才購買保險。
陳述 III 不正確:即使旅行社因營運原因取消行程,如果保單中包含此類取消原因,則可能獲得賠償。然而,通常情況下,營運原因取消並不在指定承保風險之列,除非保單另有規定。
陳述 IV 正確:如果被保險人因SARS爆發而被拒絕入境,導致行程取消,保險公司通常不會賠償,除非保單中明確列出此類事件為承保風險。通常,此類事件不屬於標準的指定承保風險。
因此,陳述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旅遊保險中的行程取消保障通常是基於「指定承保風險」而非「全風險」的基礎。這意味著只有當取消的原因屬於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風險時,保險公司才會賠償。以下分析各個陳述:
陳述 I 正確:行程取消保障通常基於「指定承保風險」,這意味著只有當取消的原因屬於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風險時,保險公司才會賠償。
陳述 II 正確:如果被保險人在購買保險時已經知道或應該知道某些情況很可能導致行程取消,則通常不予賠償。這是為了防止逆選擇,即在已知風險存在的情況下才購買保險。
陳述 III 不正確:即使旅行社因營運原因取消行程,如果保單中包含此類取消原因,則可能獲得賠償。然而,通常情況下,營運原因取消並不在指定承保風險之列,除非保單另有規定。
陳述 IV 正確:如果被保險人因SARS爆發而被拒絕入境,導致行程取消,保險公司通常不會賠償,除非保單中明確列出此類事件為承保風險。通常,此類事件不屬於標準的指定承保風險。
因此,陳述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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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30
15. Question
以下哪一項行為違反了香港法例《防止賄賂條例》?
Correct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而向任何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即屬犯罪。此條例旨在維護公共機構的廉潔,確保公職人員在履行職務時不受賄賂影響。條例涵蓋範圍廣泛,包括提供金錢、禮物或其他形式的利益,以換取公職人員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因此,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以影響其職務行為是明確違反此條例的。
Incorrect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而向任何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即屬犯罪。此條例旨在維護公共機構的廉潔,確保公職人員在履行職務時不受賄賂影響。條例涵蓋範圍廣泛,包括提供金錢、禮物或其他形式的利益,以換取公職人員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因此,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以影響其職務行為是明確違反此條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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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30
16. Question
以下哪三項保險條款可能意味著理賠支付的金額超過實際損失的補償?
(i) 「以新換舊」保障
(ii) 協定價值保單
(iii) 重置保險
(iv) 平均條款Correct
當保險理賠支付的金額超過實際損失的補償時,以下保險條款可能適用。「以新換舊」條款意味著損壞的物品將以全新的物品替換,而無需考慮折舊。協定價值保單是指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預先同意保單的價值,因此在發生損失時,將支付協定的金額,而無需考慮實際的市場價值。重置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同意支付重建或修復損壞財產的全部費用,即使該費用超過了財產的實際價值。平均條款是一種保險條款,如果被保險人投保的金額低於財產的價值,則在發生損失時,被保險人將只能獲得部分賠償。因此,以新換舊、協定價值保單和重置保險都可能導致支付超過實際損失的金額。
Incorrect
當保險理賠支付的金額超過實際損失的補償時,以下保險條款可能適用。「以新換舊」條款意味著損壞的物品將以全新的物品替換,而無需考慮折舊。協定價值保單是指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預先同意保單的價值,因此在發生損失時,將支付協定的金額,而無需考慮實際的市場價值。重置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同意支付重建或修復損壞財產的全部費用,即使該費用超過了財產的實際價值。平均條款是一種保險條款,如果被保險人投保的金額低於財產的價值,則在發生損失時,被保險人將只能獲得部分賠償。因此,以新換舊、協定價值保單和重置保險都可能導致支付超過實際損失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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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30
17. Question
關於保險代理人代表主事人的規定,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一個人不得同時作為超過四個主事人的保險代理人,其中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家。
II. 綜合保險公司在計算主事人數量時被視為兩個主事人,除非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僅限於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或僅限於長期業務。
III. 如果集團公司的業務範圍僅限於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或僅限於長期業務,則該集團公司被視為一個主事人;如果集團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以及長期業務,則被視為兩個主事人,除非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僅限於其中一種業務。
IV. 如果勞合社集團的業務範圍包括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以及長期業務,且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未限制於其中一種業務,則該集團被視為兩個主事人。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ARB)的規定,保險代理人的代表原則受到多項限制。聲明 I 是正確的,因為一個人不得同時作為超過四個主事人的保險代理人,其中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家。聲明 II 是正確的,因為綜合保險公司在計算主事人數量時被視為兩個主事人,除非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僅限於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或僅限於長期業務。聲明 III 是正確的,因為如果集團公司的業務範圍僅限於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或僅限於長期業務,則該集團公司被視為一個主事人;如果集團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以及長期業務,則被視為兩個主事人,除非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僅限於其中一種業務。聲明 IV 是正確的,因為如果勞合社集團的業務範圍包括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以及長期業務,且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未限制於其中一種業務,則該集團被視為兩個主事人。因此,所有聲明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ARB)的規定,保險代理人的代表原則受到多項限制。聲明 I 是正確的,因為一個人不得同時作為超過四個主事人的保險代理人,其中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家。聲明 II 是正確的,因為綜合保險公司在計算主事人數量時被視為兩個主事人,除非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僅限於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或僅限於長期業務。聲明 III 是正確的,因為如果集團公司的業務範圍僅限於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或僅限於長期業務,則該集團公司被視為一個主事人;如果集團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以及長期業務,則被視為兩個主事人,除非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僅限於其中一種業務。聲明 IV 是正確的,因為如果勞合社集團的業務範圍包括一般業務或限制範圍的旅遊業務以及長期業務,且保險代理人的業務範圍未限制於其中一種業務,則該集團被視為兩個主事人。因此,所有聲明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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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30
18.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保險代理人實務守則》,註冊人士在協助填寫建議書或申請書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不得影響潛在投保人,並須明確指出答案或陳述由投保人自行負責。
II. 須向潛在投保人解釋欺詐、不披露及不準確陳述的後果,並提請其注意表格上的相關聲明。
III. 必須為潛在投保人提供法律意見,以確保其充分了解保單條款。
IV. 必須主動聯絡所有潛在投保人,以確保其申請資料的準確性。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保險代理人實務守則》,註冊人士在協助填寫建議書或申請書時,必須遵守若干規定。聲明I正確,註冊人士不得影響潛在投保人,並須明確指出答案或陳述由投保人自行負責。聲明II正確,註冊人士須向潛在投保人解釋欺詐、不披露及不準確陳述的後果,並提請其注意表格上的相關聲明。聲明III不正確,實務守則並未要求註冊人士必須為潛在投保人提供法律意見,而是解釋欺詐等行為的後果。聲明IV不正確,實務守則並未要求註冊人士必須主動聯絡所有潛在投保人,而是協助填寫申請書時需遵守的規定。因此,只有聲明I和II正確。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保險代理人實務守則》,註冊人士在協助填寫建議書或申請書時,必須遵守若干規定。聲明I正確,註冊人士不得影響潛在投保人,並須明確指出答案或陳述由投保人自行負責。聲明II正確,註冊人士須向潛在投保人解釋欺詐、不披露及不準確陳述的後果,並提請其注意表格上的相關聲明。聲明III不正確,實務守則並未要求註冊人士必須為潛在投保人提供法律意見,而是解釋欺詐等行為的後果。聲明IV不正確,實務守則並未要求註冊人士必須主動聯絡所有潛在投保人,而是協助填寫申請書時需遵守的規定。因此,只有聲明I和II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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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30
19. Question
以下關於旅遊保險緊急服務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如果被保險人在旅途中感到不適,但當地醫療資源充足,保險公司仍有義務安排緊急醫療運送。
II. 如果被保險人未經保險公司同意自行安排緊急服務,任何情況下都無法獲得費用報銷。
III. 如果被保險人在旅途中死亡,保險公司通常會安排將遺體運送回原居地。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A)的指引和HKSI Paper 6的考試範圍,旅遊保險中的緊急服務通常包括緊急醫療運送、醫療護送返回原居地、遺體或骨灰運送以及喪葬費用。保單持有人應隨身攜帶保險證明,上面載有緊急熱線電話號碼。如果被保險人在未經保險公司或其授權代表批准的情況下自行安排緊急服務,除非因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無法通知保險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否則相關費用將不予報銷。緊急醫療運送是指當被保險人在旅途中受傷或生病,需要立即治療,但當地缺乏足夠的醫療設施時,保險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將安排將被保險人運送到最近的適當醫療設施。一些旅遊保險計劃會為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或同行旅伴提供合理的額外交通和住宿費用,以便在被保險人死亡、嚴重受傷或患病時前往照顧被保險人。如果被保險人的受撫養子女因被保險人死亡或因意外受傷或疾病住院超過3天而無人照顧,保險公司將支付合理的額外住宿和交通費用,以便將子女送回香港。如果被保險人在旅途中死亡,保險公司將安排將遺體運送回原居地。保險公司通常會支付一定的喪葬費用。不屬於緊急服務範圍的包括可以合理延遲到被保險人返回原居地後才進行的治療費用。此外,一些保險公司可能會將已存在的疾病排除在緊急服務範圍之外。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A)的指引和HKSI Paper 6的考試範圍,旅遊保險中的緊急服務通常包括緊急醫療運送、醫療護送返回原居地、遺體或骨灰運送以及喪葬費用。保單持有人應隨身攜帶保險證明,上面載有緊急熱線電話號碼。如果被保險人在未經保險公司或其授權代表批准的情況下自行安排緊急服務,除非因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無法通知保險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否則相關費用將不予報銷。緊急醫療運送是指當被保險人在旅途中受傷或生病,需要立即治療,但當地缺乏足夠的醫療設施時,保險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將安排將被保險人運送到最近的適當醫療設施。一些旅遊保險計劃會為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或同行旅伴提供合理的額外交通和住宿費用,以便在被保險人死亡、嚴重受傷或患病時前往照顧被保險人。如果被保險人的受撫養子女因被保險人死亡或因意外受傷或疾病住院超過3天而無人照顧,保險公司將支付合理的額外住宿和交通費用,以便將子女送回香港。如果被保險人在旅途中死亡,保險公司將安排將遺體運送回原居地。保險公司通常會支付一定的喪葬費用。不屬於緊急服務範圍的包括可以合理延遲到被保險人返回原居地後才進行的治療費用。此外,一些保險公司可能會將已存在的疾病排除在緊急服務範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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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30
20. Question
關於旅遊保險中的行李延誤保障,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行李延誤保障通常以指定危險事故為基礎。
II. 即使發生了行李延誤,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賠償非必需品的索賠。
III. 保險公司通常不要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延誤證明。
IV. 保險公司通常承保因海關或其他執法官員的扣留或沒收而造成的延誤。Correct
聲明 I 是正確的,因為行李延誤保障通常以指定危險事故為基礎,而不是以一切風險為基礎。聲明 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賠償非必需品的索賠,即使發生了行李延誤。聲明 III 是不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通常要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延誤證明。聲明 IV 是不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排除因海關或其他執法官員的扣留或沒收而造成的延誤。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聲明 I 是正確的,因為行李延誤保障通常以指定危險事故為基礎,而不是以一切風險為基礎。聲明 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賠償非必需品的索賠,即使發生了行李延誤。聲明 III 是不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通常要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延誤證明。聲明 IV 是不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排除因海關或其他執法官員的扣留或沒收而造成的延誤。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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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30
21.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任何人士在香港境內或從香港境內經營保險業務,必須事先獲得以下哪個機構的授權?
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任何人士在香港境內或從香港境內經營保險業務,必須事先獲得保險業監管局的授權。條例對授權設定了最低要求,包括實繳資本、償付能力保證金、董事及控制人,以及足夠的再保險安排。保險業監管局發布的指引旨在確保申請人財務穩健且適合,不僅在授權時,而且在未來也是如此。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任何人士在香港境內或從香港境內經營保險業務,必須事先獲得保險業監管局的授權。條例對授權設定了最低要求,包括實繳資本、償付能力保證金、董事及控制人,以及足夠的再保險安排。保險業監管局發布的指引旨在確保申請人財務穩健且適合,不僅在授權時,而且在未來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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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30
22.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以下哪項關於處理客戶敏感資料的措施是正確的?
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保險公司在處理客戶的敏感資料時,必須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意外洩露。這包括使用密封信封郵寄資料,確保香港身份證號碼等敏感資料不會透過信封窗口可見,以及在郵件上標明「私人及機密」字樣,以確保只有收件人才能閱讀。這些措施旨在保護客戶的私隱,並符合相關的法規要求。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保險公司在處理客戶的敏感資料時,必須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意外洩露。這包括使用密封信封郵寄資料,確保香港身份證號碼等敏感資料不會透過信封窗口可見,以及在郵件上標明「私人及機密」字樣,以確保只有收件人才能閱讀。這些措施旨在保護客戶的私隱,並符合相關的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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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30
23. Question
在申請旅遊保險時,關於受益人的指定,以下哪項描述最準確?
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在旅遊保險中,受益人是指在個人意外保障條款下,當被保人身故時,有權獲得身故賠償金的人。如果申請人選擇指定自己或不指定任何受益人,身故賠償金將會支付給其遺產。這確保了賠償金能夠按照法律程序分配給應得的人。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在旅遊保險中,受益人是指在個人意外保障條款下,當被保人身故時,有權獲得身故賠償金的人。如果申請人選擇指定自己或不指定任何受益人,身故賠償金將會支付給其遺產。這確保了賠償金能夠按照法律程序分配給應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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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30
24.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如果一家保險公司同時經營一般保險業務和長期保險業務,其最低實繳資本要求是多少?
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保險公司必須維持足夠的償付能力準備金,以應對其可能無法履行其負債的風險。對於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和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最低實繳資本要求為港幣2000萬元。償付能力是指資產剛好足以應付負債的狀態,而償付能力準備金是指資產超過負債的程度或金額。保險公司必須擁有不低於「相關金額」的償付能力準備金,作為保障,以防保險公司可能無法履行其負債。相關金額是根據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類型而定的。對於專屬保險公司,最低實繳資本要求為港幣200萬元。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保險公司必須維持足夠的償付能力準備金,以應對其可能無法履行其負債的風險。對於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和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最低實繳資本要求為港幣2000萬元。償付能力是指資產剛好足以應付負債的狀態,而償付能力準備金是指資產超過負債的程度或金額。保險公司必須擁有不低於「相關金額」的償付能力準備金,作為保障,以防保險公司可能無法履行其負債。相關金額是根據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類型而定的。對於專屬保險公司,最低實繳資本要求為港幣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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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30
25. Question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多項保障資料原則。以下哪些關於這些原則的描述是正確的?
I. 收集個人資料時,應向資料當事人提供個人資料收集聲明(PICS),說明收集資料的目的。
II. 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期限。
III. 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的明確同意,否則不得將個人資料用於收集時未聲明的目的。
IV. 資料使用者應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以確保個人資料受到保護,免受未經授權的查閱。Correct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第一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的收集必須是合法和公平的,並且資料使用者應在收集資料時向資料當事人提供相關資訊,例如收集資料的目的、可能轉移資料的對象類別、未能提供資料的後果,以及查閱和更正資料的權利。因此,聲明 I 是正確的。
第二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期限。如果資料使用者委託資料處理者(無論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代表其處理個人資料,則資料使用者應採取合約或其他方式,以防止已轉移給資料處理者的任何個人資料的保存時間超過處理資料的必要期限。因此,聲明 II 是正確的。
第三項原則與個人資料的使用有關,規定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的明確同意,否則不得將個人資料用於收集時未聲明的目的。因此,聲明 III 是正確的。
第四項原則與資料的保安有關,規定資料使用者應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以確保個人資料受到保護,免受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因此,聲明 IV 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聲明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第一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的收集必須是合法和公平的,並且資料使用者應在收集資料時向資料當事人提供相關資訊,例如收集資料的目的、可能轉移資料的對象類別、未能提供資料的後果,以及查閱和更正資料的權利。因此,聲明 I 是正確的。
第二項原則規定,個人資料應準確、更新,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必要的期限。如果資料使用者委託資料處理者(無論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代表其處理個人資料,則資料使用者應採取合約或其他方式,以防止已轉移給資料處理者的任何個人資料的保存時間超過處理資料的必要期限。因此,聲明 II 是正確的。
第三項原則與個人資料的使用有關,規定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的明確同意,否則不得將個人資料用於收集時未聲明的目的。因此,聲明 III 是正確的。
第四項原則與資料的保安有關,規定資料使用者應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以確保個人資料受到保護,免受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因此,聲明 IV 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聲明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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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30
26. Question
關於旅遊保險的受益人指定,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申請人可以指定受益人。
II. 申請人可以選擇指定自己為受益人。
III. 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身故賠償金將支付給被保人的遺產。
IV. 受益人不能是被保險人的遺產。Correct
在旅遊保險申請中,受益人是指在個人意外保障條款下,當被保人身故時,有權獲得身故賠償金的人。聲明 I 正確,申請人可以指定受益人。聲明 II 正確,申請人可以選擇指定自己為受益人。聲明 III 正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身故賠償金將支付給被保人的遺產。聲明 IV 不正確,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險人的遺產,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賠償金將支付給遺產。
Incorrect
在旅遊保險申請中,受益人是指在個人意外保障條款下,當被保人身故時,有權獲得身故賠償金的人。聲明 I 正確,申請人可以指定受益人。聲明 II 正確,申請人可以選擇指定自己為受益人。聲明 III 正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身故賠償金將支付給被保人的遺產。聲明 IV 不正確,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險人的遺產,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賠償金將支付給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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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7 of 30
27. Question
關於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的董事、獨資經營者、僱員或合夥人的角色,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的獨資經營者,如果沒有向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可以擔任另一家保險代理的董事。
II. 保險代理的董事,如果向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可以擔任另一家保險經紀的董事,前提是他沒有為另一家公司提供保險建議。
III. 保險經紀的合夥人可以是保險代理的僱員。
IV. 保險經紀的僱員,如果向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不得是保險代理的獨資經營者。Correct
根據《保險業條例》,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根據規定,保險代理的獨資經營者、僱員或合夥人,如果沒有向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可以同時擔任另一家保險代理或保險經紀的董事。
陳述 II:正確。如果保險代理的董事確實向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他/她可以同時擔任另一家保險代理或保險經紀的董事,前提是他/她沒有為另一家公司提供保險建議。
陳述 III:錯誤。保險經紀的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不得同時是保險代理的獨資經營者、僱員或合夥人。
陳述 IV:正確。保險經紀的僱員,如果向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不得同時是保險代理的獨資經營者、僱員或合夥人。
因此,陳述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保險業條例》,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根據規定,保險代理的獨資經營者、僱員或合夥人,如果沒有向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可以同時擔任另一家保險代理或保險經紀的董事。
陳述 II:正確。如果保險代理的董事確實向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他/她可以同時擔任另一家保險代理或保險經紀的董事,前提是他/她沒有為另一家公司提供保險建議。
陳述 III:錯誤。保險經紀的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不得同時是保險代理的獨資經營者、僱員或合夥人。
陳述 IV:正確。保險經紀的僱員,如果向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建議,不得同時是保險代理的獨資經營者、僱員或合夥人。
因此,陳述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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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8 of 30
28. Question
以下哪一項最符合旅行保險中聽力喪失的定義?
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及相關案例,旅行保險通常對某些特定損失有明確的定義。肢體喪失通常指手腕或腳踝以上的物理分離,或肢體永久喪失功能。眼睛喪失指完全、不可恢復且無法補救的視力喪失。聽力喪失指永久且不可恢復的聽力喪失,導致被保險人在雙耳失聰,且無法通過手術或其他治療手段補救。言語喪失指完全且不可恢復的言語喪失,且無法通過手術或其他治療手段補救。三度燒傷指因燒傷導致的全層皮膚破壞。二度燒傷指因燒傷導致的表皮和下層真皮損傷。因此,永久且不可恢復的聽力喪失,且無法通過手術或其他治療手段補救,符合旅行保險中聽力喪失的定義。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及相關案例,旅行保險通常對某些特定損失有明確的定義。肢體喪失通常指手腕或腳踝以上的物理分離,或肢體永久喪失功能。眼睛喪失指完全、不可恢復且無法補救的視力喪失。聽力喪失指永久且不可恢復的聽力喪失,導致被保險人在雙耳失聰,且無法通過手術或其他治療手段補救。言語喪失指完全且不可恢復的言語喪失,且無法通過手術或其他治療手段補救。三度燒傷指因燒傷導致的全層皮膚破壞。二度燒傷指因燒傷導致的表皮和下層真皮損傷。因此,永久且不可恢復的聽力喪失,且無法通過手術或其他治療手段補救,符合旅行保險中聽力喪失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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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9 of 30
29.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的旅遊保險中,關於行李延誤保障,以下哪一項描述最準確?
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A)的規定,旅遊保險中的行李延誤保障通常基於指定承保風險,而非所有風險。這意味著保險公司只會賠償由保單明確列出的原因導致的行李延誤。如果行李延誤是由於未列明的風險造成的,例如被其他乘客錯誤拿走,保險公司可能不會賠償。此外,即使行李延誤超過了保單規定的時間(例如6小時),賠償也可能僅限於購買必要的盥洗用品或衣物,而不包括其他物品,例如嬰兒車。因此,保險公司在審核索賠時,會仔細檢查行李延誤的原因是否屬於保單承保範圍,以及所購物品是否符合保單的定義。
Incorrect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A)的規定,旅遊保險中的行李延誤保障通常基於指定承保風險,而非所有風險。這意味著保險公司只會賠償由保單明確列出的原因導致的行李延誤。如果行李延誤是由於未列明的風險造成的,例如被其他乘客錯誤拿走,保險公司可能不會賠償。此外,即使行李延誤超過了保單規定的時間(例如6小時),賠償也可能僅限於購買必要的盥洗用品或衣物,而不包括其他物品,例如嬰兒車。因此,保險公司在審核索賠時,會仔細檢查行李延誤的原因是否屬於保單承保範圍,以及所購物品是否符合保單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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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0 of 30
30. Question
關於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制定的保險代理人實務守則,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人不應要求客戶簽署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
II. 表格上的任何更改必須由客戶簽署。
III. 銷售人壽保險單的保險代理人應確保填妥規定的客戶保障聲明(‘CPD’)表格。
IV. 主事人必須建立控制程序,以監察保險代理人是否遵守守則。Correct
根據保險代理人實務守則,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 是正確的。保險代理人不應要求客戶簽署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以保護客戶免受潛在的損失。
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人實務守則,表格上的任何更改必須由客戶簽署,以確保客戶知悉並同意這些更改。
陳述 III 是正確的。銷售人壽保險單的保險代理人應確保填妥規定的客戶保障聲明(‘CPD’)表格,並提請客戶注意其內容。
陳述 IV 是正確的。主事人必須建立控制程序,以監察保險代理人是否遵守守則。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保險代理人實務守則,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 是正確的。保險代理人不應要求客戶簽署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以保護客戶免受潛在的損失。
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人實務守則,表格上的任何更改必須由客戶簽署,以確保客戶知悉並同意這些更改。
陳述 III 是正確的。銷售人壽保險單的保險代理人應確保填妥規定的客戶保障聲明(‘CPD’)表格,並提請客戶注意其內容。
陳述 IV 是正確的。主事人必須建立控制程序,以監察保險代理人是否遵守守則。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