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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9
1. Question
關於保險中介人在刑事法律中作為「從犯」(Secondary Party) 的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聲稱被告是以主犯還是從犯身份犯案,在法律責任上通常是一致的。
II. 若被告有權控制他人的行動卻蓄意不作為,這種「不作為」可構成協助及教唆。
III. 控方必須證明被告從協助行為中獲得了實際的金錢利益,方能定罪。
IV. 被告必須具備犯下該項刑事罪行的意圖,而不僅僅是協助的意圖。Correct
Correct: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從犯刑事法,法律上區分被告是以主犯還是從犯身份犯案通常並不重要,因為兩者的法律責任是一致的。此外,如果被告有權控制另一人的行動卻蓄意不制止,這種「不作為」在法律上可構成協助及教唆。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證明從犯責任時,控方並不需要證明被告有從中獲益的意圖,只需證明其有協助的意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要求的是被告具備「協助的意圖」,且知悉其行為能協助或鼓勵犯罪,這與犯下該刑事罪行的意圖是不同的概念。
Takeaway: 保險中介人應警惕,法律對從犯的責任判定不以獲益為前提,且在具備監管權力時的蓄意不作為,同樣會導致與主犯相同的法律後果。.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從犯刑事法,法律上區分被告是以主犯還是從犯身份犯案通常並不重要,因為兩者的法律責任是一致的。此外,如果被告有權控制另一人的行動卻蓄意不制止,這種「不作為」在法律上可構成協助及教唆。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證明從犯責任時,控方並不需要證明被告有從中獲益的意圖,只需證明其有協助的意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要求的是被告具備「協助的意圖」,且知悉其行為能協助或鼓勵犯罪,這與犯下該刑事罪行的意圖是不同的概念。
Takeaway: 保險中介人應警惕,法律對從犯的責任判定不以獲益為前提,且在具備監管權力時的蓄意不作為,同樣會導致與主犯相同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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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9
2.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人被指控在向客戶推銷長期壽險保單時,故意隱瞞保單的退保價值。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會)接獲投訴並決定介入。根據《保險代理制度守則》,下列哪些關於投訴處理及紀律處分程序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可將投訴轉介予委任該代理人的保險公司,該公司必須在 14 天內或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報告調查進度及結果。
II. 若委員會考慮採取紀律行動,必須給予該代理人及可能受不利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以委員會認為合適的方式作出陳述的機會。
III. 委員會在證實違規後,有權對該代理人處以刑事罰款或判處短期監禁。
IV. 任何受紀律處分影響的一方均有權向上訴裁判處提出上訴,而該裁判處的決定是最終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當委員會將投訴轉介予保險公司調查時,該公司必須在 14 天內或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報告調查進度及結果。陳述 II 正確,委員會在決定採取紀律行動前,必須給予答辯人及受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陳述的機會,以確保程序公平。陳述 IV 正確,上訴裁判處負責處理對委員會決定的上訴,且其作出的決定是最終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委員會可採取的紀律行動包括譴責、暫停或終止委任,以及要求退還保費等,但委員會並非司法機關,無權判處刑事罰款或監禁。
重點: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處理投訴時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調查時限、提供陳述機會及通知義務,而上訴裁判處則作為獨立的最終裁決機構。.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當委員會將投訴轉介予保險公司調查時,該公司必須在 14 天內或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報告調查進度及結果。陳述 II 正確,委員會在決定採取紀律行動前,必須給予答辯人及受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陳述的機會,以確保程序公平。陳述 IV 正確,上訴裁判處負責處理對委員會決定的上訴,且其作出的決定是最終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委員會可採取的紀律行動包括譴責、暫停或終止委任,以及要求退還保費等,但委員會並非司法機關,無權判處刑事罰款或監禁。
重點: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處理投訴時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調查時限、提供陳述機會及通知義務,而上訴裁判處則作為獨立的最終裁決機構。.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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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9
3. Question
一名旅客在海外旅遊回港後,發現其寄艙行李箱及內裡的物品受損,欲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根據一般旅遊保險的「行李及個人財物」保障條款及相關理賠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受損的相機已使用兩年,且保單未提供「以新代舊」保障,保險人計算賠償時會考慮折舊因素。
II. 存放在寄艙行李內並在運輸途中損壞的玻璃工藝品,保險人通常會以「易碎物件」除外責任為由拒絕賠償。
III. 根據彌償原則,若航空公司已為受保人免費修復受損行李並恢復其功能,保險人有權拒絕就同一損害再次賠償。
IV. 凡是因財物神秘失蹤(Mysterious Disappearance)而導致的損失,均屬於行李保障的基本承保範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沒有「以新代舊」條文的情況下,保險保障屬於彌償性質,賠償時需就財物的損耗和折舊作出扣減。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相關案例,玻璃造的物件通常被視為「易碎物件」,屬於行李保障部分的常見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行李保障提供的是「彌償」而非「利益」,受保人不能因同一損失獲得雙重賠償,若航空公司已修復受損財物,保險人毋須再作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財物神秘失蹤」在旅遊保險的行李及個人財物部分中,通常被列為明確的除外責任,而非承保範圍。
重點: 旅遊保險的行李保障遵循彌償原則,受保人需留意折舊扣除、易碎品除外責任以及禁止雙重彌償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沒有「以新代舊」條文的情況下,保險保障屬於彌償性質,賠償時需就財物的損耗和折舊作出扣減。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相關案例,玻璃造的物件通常被視為「易碎物件」,屬於行李保障部分的常見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行李保障提供的是「彌償」而非「利益」,受保人不能因同一損失獲得雙重賠償,若航空公司已修復受損財物,保險人毋須再作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財物神秘失蹤」在旅遊保險的行李及個人財物部分中,通常被列為明確的除外責任,而非承保範圍。
重點: 旅遊保險的行李保障遵循彌償原則,受保人需留意折舊扣除、易碎品除外責任以及禁止雙重彌償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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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9
4.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物流公司正與其保險中介人討論如何優化其風險管理計劃。根據保險基本原理,下列哪些關於風險處理及管理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風險避免是指透過不從事某種活動,從而免除發生某類損失的可能性。
II. 風險融資(Risk Financing)僅指透過投保商業保險來減低損失對機構造成的震盪。
III. 風險轉移是指找他人預先承諾承擔自身面對風險所帶來的後果,這可以透過保險或非保險方式達成。
IV. 保險人所運用的「風險管理」一詞,是指為更好地控制受保風險能導致的受保損失之可能而採用的手段。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風險避免的定義是透過不參與某項活動來完全消除損失的可能性。陳述 III 正確,因為風險轉移可以透過保險或合約協議(非保險轉移)來實現,讓他人承擔風險後果。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保險人的專業語境下,風險管理特指控制受保風險及其潛在損失的手段。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風險融資是一個廣泛的概念,除了保險外,還包括風險承受(風險自留)、自保以及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並非僅限於購買保險。
重點: 風險管理涉及多種處理方法,風險融資不應與購買保險混為一談,後者僅是風險轉移的一種形式。.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風險避免的定義是透過不參與某項活動來完全消除損失的可能性。陳述 III 正確,因為風險轉移可以透過保險或合約協議(非保險轉移)來實現,讓他人承擔風險後果。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保險人的專業語境下,風險管理特指控制受保風險及其潛在損失的手段。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風險融資是一個廣泛的概念,除了保險外,還包括風險承受(風險自留)、自保以及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並非僅限於購買保險。
重點: 風險管理涉及多種處理方法,風險融資不應與購買保險混為一談,後者僅是風險轉移的一種形式。.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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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9
5.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業務或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時,保險代理人應遵守一系列職業操守。下列哪些陳述準確反映了代理人對客戶應盡的責任?
I. 代理人應確保所提供的保險意見均在其專業能力及授權範圍之內。
II. 在開始進行任何保險業務商談之前,代理人必須向客戶表明其身分。
III. 若向客戶提供不同保險產品的比較,代理人應解釋各保單之間的保障差異。
IV. 代理人有責任解釋保單的保障細節,並確保客戶明白其所購買的產品。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保險中介人的職業操守準則,代理人必須在自身專業能力範圍內提供建議,並在接觸客戶之初履行身分披露義務。此外,為了協助客戶做出知情選擇,代理人必須客觀解釋產品差異,並確保客戶充分理解保單的保障內容,這些均為基本的職業道德與法律義務。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代理人在銷售過程中解釋產品及確保客戶理解條款的關鍵義務。「只有 I、II 及 III」未能涵蓋確保客戶明白產品(IV)的重要性,這是防止銷售爭議與誤導的核心要求。「只有 III 及 IV」則遺漏了代理人執業的最基本前提,即身分披露及遵守專業能力限制。
重點: 保險代理人的職業操守旨在確保銷售過程的公平性與透明度,要求代理人從身分披露到產品解釋的每個環節都必須以客戶的知情權為重。.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保險中介人的職業操守準則,代理人必須在自身專業能力範圍內提供建議,並在接觸客戶之初履行身分披露義務。此外,為了協助客戶做出知情選擇,代理人必須客觀解釋產品差異,並確保客戶充分理解保單的保障內容,這些均為基本的職業道德與法律義務。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代理人在銷售過程中解釋產品及確保客戶理解條款的關鍵義務。「只有 I、II 及 III」未能涵蓋確保客戶明白產品(IV)的重要性,這是防止銷售爭議與誤導的核心要求。「只有 III 及 IV」則遺漏了代理人執業的最基本前提,即身分披露及遵守專業能力限制。
重點: 保險代理人的職業操守旨在確保銷售過程的公平性與透明度,要求代理人從身分披露到產品解釋的每個環節都必須以客戶的知情權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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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9
6.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人在處理客戶投保申請及管理個人資料時,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平等機會相關條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機構為履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的客戶盡職審查義務,收集客戶的身份證副本是符合實務守則的。
II. 在郵寄載有客戶敏感個人資料的文件時,應確保身份證號碼等資訊不能透過信封窗口查看得到,並應在信封面註明「私人及機密」。
III. 保險人若因普遍偏見認為女性駕駛者風險較高,而對其汽車保險加設較苛刻的條款,這在法律上被定義為「公平」歧視。
IV. 若保險人能證明其待遇是參照可合理依據的精算數據而給予的,則在人壽保險中向女性徵收較低保費通常不被視為違法。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身分證號碼及其他身分代號實務守則》,保險機構為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等法律規定而收集客戶身份證副本是獲准許的。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4 原則,傳送敏感資料時應採取保安預防措施,例如使用密封信封並確保身份證號碼不會從信封窗口透出。陳述 IV 正確,在人壽保險中,若基於可合理依據的精算數據(如女性平均壽命較長)而給予不同待遇,通常被視為合法且合理的「公平」歧視。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僅因社會普遍偏見(如認為女性駕駛技術較差)而對女性收取較高汽車保險保費,缺乏精算數據支持,這屬於「不公平」歧視,違反了性別歧視條例。
重點: 保險從業員在處理客戶資料時須遵守私隱條例的保安要求;同時,任何基於性別、殘疾或家庭崗位的差別對待,必須具備合理的精算數據支持方可視為合法的「公平」歧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身分證號碼及其他身分代號實務守則》,保險機構為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等法律規定而收集客戶身份證副本是獲准許的。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4 原則,傳送敏感資料時應採取保安預防措施,例如使用密封信封並確保身份證號碼不會從信封窗口透出。陳述 IV 正確,在人壽保險中,若基於可合理依據的精算數據(如女性平均壽命較長)而給予不同待遇,通常被視為合法且合理的「公平」歧視。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僅因社會普遍偏見(如認為女性駕駛技術較差)而對女性收取較高汽車保險保費,缺乏精算數據支持,這屬於「不公平」歧視,違反了性別歧視條例。
重點: 保險從業員在處理客戶資料時須遵守私隱條例的保安要求;同時,任何基於性別、殘疾或家庭崗位的差別對待,必須具備合理的精算數據支持方可視為合法的「公平」歧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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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9
7. Question
在審核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時,下列哪些項目通常被列為保單的「除外責任」(Exclusions)?
I. 投保前已存在的既有病患
II. 以專業運動員身份參與的體育競賽
III. 因戰爭、叛亂或革命所導致的損失
IV. 投保人的自殺或故意自殘行為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旅遊保險單包含多項通用的除外責任。既有病患(I)因不符合「不可預見」的風險原則,通常被排除在保障之外;參與專業運動或競賽(II)涉及的風險遠高於一般旅遊活動,通常需要額外安排保障;戰爭、內戰或叛亂(III)屬於巨災風險,是標準保單的典型除外項目;而自殺或故意自殘(IV)由於缺乏「意外」性質,因此也不獲賠償。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自殺或自殘同樣屬於標準的除外責任。只有 II、III 及 IV 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既有病患是旅遊保險中最核心且常見的除外項目。只有 I、III 及 IV 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專業運動在未經特別約定的情況下,通常不在標準旅遊保險的承保範圍內。
重點: 旅遊保險的除外責任旨在界定保險公司的承擔範圍,通常涵蓋既有健康問題、高風險活動、非意外行為以及不可抗力的巨災風險。.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旅遊保險單包含多項通用的除外責任。既有病患(I)因不符合「不可預見」的風險原則,通常被排除在保障之外;參與專業運動或競賽(II)涉及的風險遠高於一般旅遊活動,通常需要額外安排保障;戰爭、內戰或叛亂(III)屬於巨災風險,是標準保單的典型除外項目;而自殺或故意自殘(IV)由於缺乏「意外」性質,因此也不獲賠償。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自殺或自殘同樣屬於標準的除外責任。只有 II、III 及 IV 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既有病患是旅遊保險中最核心且常見的除外項目。只有 I、III 及 IV 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專業運動在未經特別約定的情況下,通常不在標準旅遊保險的承保範圍內。
重點: 旅遊保險的除外責任旨在界定保險公司的承擔範圍,通常涵蓋既有健康問題、高風險活動、非意外行為以及不可抗力的巨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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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9
8.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日常營運中,中介人必須同時兼顧專業責任與法規遵循。針對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責任以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由於保險經紀通常以專家身份為客戶提供服務,其照顧責任較一般代理人嚴苛,因此必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
II.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所指的「個人資料」,包括了在任何文件中以任何方式表示對該資料當事人的意見表達。
III. 若保險公司委託外部服務商(資料處理者)處理客戶資料,該公司有責任透過合約等方式防止資料被保存過久。
IV. 根據保障資料原則,只要個人資料是透過公平方式收集的,中介人即可將其轉移給任何第三方公司作市場促銷之用。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向客戶顯示自己為專家,法律對其照顧責任的要求比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因此法例要求經紀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陳述 I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人資料」的定義明確包括對活着的個人所表達的意見。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如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確保資料的保存時間不超過處理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保障資料第 3 原則,除非徵得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能用於收集時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不能隨意披露予第三方作促銷用途。
重點: 保險中介人需承擔相應的專業責任,並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嚴格遵守六項保障資料原則,特別是在涉及第三方資料處理者及資料用途限制方面。.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向客戶顯示自己為專家,法律對其照顧責任的要求比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因此法例要求經紀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陳述 I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人資料」的定義明確包括對活着的個人所表達的意見。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如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確保資料的保存時間不超過處理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保障資料第 3 原則,除非徵得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能用於收集時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不能隨意披露予第三方作促銷用途。
重點: 保險中介人需承擔相應的專業責任,並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嚴格遵守六項保障資料原則,特別是在涉及第三方資料處理者及資料用途限制方面。.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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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9
9.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新登記的保險代理。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登記人士的操守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自己是以登記人士身份代表其委任的保險公司。
II. 若陳先生使用商務名片,他必須在名片上顯示其登記號碼。
III. 在處理準保單持有人提供的個人資料時,陳先生在任何時刻都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IV. 陳先生可以就任何保險事務提供意見,因為其登記身份已自動賦予其在所有保險範疇的專業勝任能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人士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其代表身份。陳述 II 正確,守則規定登記人士若使用商務名片,必須在名片上顯示其登記號碼。陳述 III 正確,守則明確要求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登記人士應只限於個人能力可勝任的範圍內就保險事務提供意見,若超出其能力範圍,則應徵詢其代表的保險公司之意見,而非僅憑登記身份便可就所有範疇提供意見。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業時必須履行多項操守責任,包括透明的身份披露、遵守私隱條例以及確保提供的建議在其專業勝任能力範圍之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人士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其代表身份。陳述 II 正確,守則規定登記人士若使用商務名片,必須在名片上顯示其登記號碼。陳述 III 正確,守則明確要求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登記人士應只限於個人能力可勝任的範圍內就保險事務提供意見,若超出其能力範圍,則應徵詢其代表的保險公司之意見,而非僅憑登記身份便可就所有範疇提供意見。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業時必須履行多項操守責任,包括透明的身份披露、遵守私隱條例以及確保提供的建議在其專業勝任能力範圍之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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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9
10.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登記人士操守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登記人士在與客戶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其代表的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身份。
II. 若登記人士使用商務名片,其登記號碼必須顯示在名片上。
III. 登記人士可根據其專業判斷,在保費以外收取額外費用,而無需在簽署保單前向保單持有人披露。
IV. 登記人士在處理客戶提供的個人資料時,必須在任何時刻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人士在與客戶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其代表身份(陳述 I),若使用商務名片則必須列印其登記號碼(陳述 II),且在處理客戶個人資料時必須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陳述 IV)。這些規定旨在確保中介人身份透明並保障客戶隱私。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守則明確規定,除非在簽署保單之前已經向保單持有人披露保費以外的其他收費的數額和用途,否則登記人士不得在保費以外附加任何收費。因此,未經披露而收取額外費用違反了操守要求。
重點: 登記人士必須履行身份披露、費用透明及遵守私隱條例等基本操守責任,以維持保險業界的專業水平及保護投保人的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人士在與客戶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其代表身份(陳述 I),若使用商務名片則必須列印其登記號碼(陳述 II),且在處理客戶個人資料時必須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陳述 IV)。這些規定旨在確保中介人身份透明並保障客戶隱私。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守則明確規定,除非在簽署保單之前已經向保單持有人披露保費以外的其他收費的數額和用途,否則登記人士不得在保費以外附加任何收費。因此,未經披露而收取額外費用違反了操守要求。
重點: 登記人士必須履行身份披露、費用透明及遵守私隱條例等基本操守責任,以維持保險業界的專業水平及保護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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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9
1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法律框架下,關於代理法(Law of Agency)的運作及代理人權限的產生,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代理關係的成立必須以存在一份具有金錢代價(酬勞)的代理合約為法律前提。
II. 追認(Ratification)可使代理人原先在未獲授權情況下所作的行為,在委託人事後確認後產生追溯性的法律效力。
III. 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的產生主要取決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或行為,而非僅限於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內部協議。
IV. 根據代理法原則,委託人須為其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或在特定情況下未經授權)的行為負起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追認(Ratification)是指委託人事後確認代理人原先未獲授權的行動,使其有效地產生追溯性的授權,且可透過書面、口頭或行為方式進行。陳述 III 正確,因為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是透過委託人對第三者表明同意而產生的,這與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內部實際權限有所區別。陳述 IV 正確,因為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是指委託人須對其代理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負起法律責任,這體現了代理法中「透過他人行事與親自執行並無分別」的核心原則。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代理關係的出現是基於事實,而不一定需要經過精確的委任代理過程或存在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合約;例如在沒有酬勞的情況下,代理關係依然可以存在。
重點: 代理關係的成立不限於明示協議,委託人可透過追認或因表面權限的法律擬制而受到代理人行為的約束,並承擔相應的轉承責任。.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追認(Ratification)是指委託人事後確認代理人原先未獲授權的行動,使其有效地產生追溯性的授權,且可透過書面、口頭或行為方式進行。陳述 III 正確,因為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是透過委託人對第三者表明同意而產生的,這與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內部實際權限有所區別。陳述 IV 正確,因為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是指委託人須對其代理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負起法律責任,這體現了代理法中「透過他人行事與親自執行並無分別」的核心原則。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代理關係的出現是基於事實,而不一定需要經過精確的委任代理過程或存在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合約;例如在沒有酬勞的情況下,代理關係依然可以存在。
重點: 代理關係的成立不限於明示協議,委託人可透過追認或因表面權限的法律擬制而受到代理人行為的約束,並承擔相應的轉承責任。.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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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9
12. Question
一名客戶正考慮為其海外度假行程購買旅遊保險。根據旅遊保險作為「一籃子保單」(Package Policy) 的基本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單在單一文件中代表了多於一類的保險,涵蓋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及經濟權益。
II. 保險人通常就整份保單進行報價,而非對保單內的各個保障部分分別定價。
III. 投保人可以根據個人需要刪除保單中某些不需要的部分,以獲得相應的保費折扣。
IV. 這種保單結構雖然在變更保障限額方面缺乏靈活性,但有助於提高營運效率和成本效益。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旅遊保險被視為「一籃子保單」,其核心特點在於單一保單文件內已涵蓋了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及經濟權益四類保險標的。此外,保險人是針對整份保單進行統一報價,而非為各個保障部分獨立定價。這種標準化且不靈活的安排(如不允許為減保費而刪除保障項目)是為了確保營運效率及成本效益,最終使消費者受惠。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旅遊保險作為一籃子保單,其保障內容是預先設定的,投保人不得透過刪除保單中的特定部分(如個人金錢或行李延誤)來換取保費折扣。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 及 III」、「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答案。
重點: 旅遊保險的一籃子特性體現在其綜合性的保障範圍與統一的定價機制,這種模式雖然限制了投保人自訂保障的靈活性,但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並提高投保效率。.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旅遊保險被視為「一籃子保單」,其核心特點在於單一保單文件內已涵蓋了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及經濟權益四類保險標的。此外,保險人是針對整份保單進行統一報價,而非為各個保障部分獨立定價。這種標準化且不靈活的安排(如不允許為減保費而刪除保障項目)是為了確保營運效率及成本效益,最終使消費者受惠。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旅遊保險作為一籃子保單,其保障內容是預先設定的,投保人不得透過刪除保單中的特定部分(如個人金錢或行李延誤)來換取保費折扣。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 及 III」、「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答案。
重點: 旅遊保險的一籃子特性體現在其綜合性的保障範圍與統一的定價機制,這種模式雖然限制了投保人自訂保障的靈活性,但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並提高投保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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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9
13.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物流公司正檢視其風險管理策略。根據風險的分類及管理原則,下列哪一項陳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倉庫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屬於純粹風險及特定風險,這類風險通常是商業保險人願意承保的對象。這是因為純粹風險只涉及損失或不變的情況,而特定風險的影響範圍有限,在財務上對保險人而言是可行且可保的。
錯誤: 關於投資加密貨幣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投資活動涉及獲利與損失的可能性,應歸類為「投機風險」而非「基本風險」。關於安裝防盜系統的選項是錯誤的,這屬於「損失防範」或「損失降低」,旨在減少損失發生的機會或嚴重性,而「風險避免」是指完全放棄某項活動以消除風險。關於基本風險影響範圍有限的選項是錯誤的,基本風險(如戰爭、天災)的特點是影響不計其數的人甚至整個社會,而非局限於少數人。
重點: 商業保險主要承保純粹風險和特定風險;風險管理則透過識別、量化及應用不同工具(如避免、防範、降低、轉移及融資)來應對各種威脅。.
Incorrect
正確: 倉庫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屬於純粹風險及特定風險,這類風險通常是商業保險人願意承保的對象。這是因為純粹風險只涉及損失或不變的情況,而特定風險的影響範圍有限,在財務上對保險人而言是可行且可保的。
錯誤: 關於投資加密貨幣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投資活動涉及獲利與損失的可能性,應歸類為「投機風險」而非「基本風險」。關於安裝防盜系統的選項是錯誤的,這屬於「損失防範」或「損失降低」,旨在減少損失發生的機會或嚴重性,而「風險避免」是指完全放棄某項活動以消除風險。關於基本風險影響範圍有限的選項是錯誤的,基本風險(如戰爭、天災)的特點是影響不計其數的人甚至整個社會,而非局限於少數人。
重點: 商業保險主要承保純粹風險和特定風險;風險管理則透過識別、量化及應用不同工具(如避免、防範、降低、轉移及融資)來應對各種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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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9
14. Question
一名客戶就其投資相連壽險保單(ILAS)的收費披露事宜向保險公司提出正式投訴。根據《投訴處理指引》,該保險公司在處理此類投訴時應遵循下列哪些原則或程序?
I. 確保投訴處理程序已在保險公司的網站或辦事處清楚列明,以便客戶查閱。
II. 委派與該保單銷售過程或被投訴事項無直接關聯的人員進行調查。
III. 無論投訴內容是否屬實,保險公司必須在 3 個工作天內支付賠償以平息客戶不滿。
IV. 若投訴未能即時解決,應向投訴人發出確認收妥投訴的通知,並告知預計處理時間。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投訴處理指引》,保險公司必須確保其投訴處理程序是透明的,並讓客戶能夠輕易獲取相關資訊。陳述 II 正確,為了確保調查的公正性,負責處理投訴的人員不應與被投訴的事項或銷售過程有直接利益衝突。陳述 IV 正確,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在未能即時解決投訴時,應向投訴人發出確認通知,並告知處理進度及預計回覆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公司應根據事實調查結果作出決定,而非為了平息不滿而無條件支付賠償,且監管指引並未規定必須在 3 個工作天內完成賠償支付,通常需要合理的調查時間。
重點: 保險公司在處理投連壽險等產品的投訴時,必須遵循透明、客觀及及時的原則,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並維持市場信心。.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投訴處理指引》,保險公司必須確保其投訴處理程序是透明的,並讓客戶能夠輕易獲取相關資訊。陳述 II 正確,為了確保調查的公正性,負責處理投訴的人員不應與被投訴的事項或銷售過程有直接利益衝突。陳述 IV 正確,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在未能即時解決投訴時,應向投訴人發出確認通知,並告知處理進度及預計回覆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公司應根據事實調查結果作出決定,而非為了平息不滿而無條件支付賠償,且監管指引並未規定必須在 3 個工作天內完成賠償支付,通常需要合理的調查時間。
重點: 保險公司在處理投連壽險等產品的投訴時,必須遵循透明、客觀及及時的原則,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並維持市場信心。.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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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9
15. Question
一家總部位於香港的跨國貿易公司正在重新評估其風險管理策略。該公司聘請了一位風險管理顧問來識別其營運中面臨的各類風險。根據風險管理的基本原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純粹風險(Pure risk)只具有損失的可能性,例如公司倉庫發生火災,這類風險是商業保險人承保的主要對象。
II. 投機風險(Speculative risk)如開創業務或金融投資,因其具有收益的可能性,商業保險人一般不予承保。
III. 基本風險(Fundamental risk)如戰爭或全球性經濟危機,因其影響範圍廣泛,商業保險人通常認為在財務上可行並會積極承保。
IV. 該公司決定在所有辦公室安裝最先進的防火門以降低火災發生時的損失嚴重性,這在風險管理工具中被定義為「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如火災)只涉及損失的可能性或維持現狀,這是商業保險承保的核心對象。陳述 II 正確,投機風險(如商業投資)包含獲利的可能性,若提供保險會消除人們爭取收益的動力,因此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基本風險(如戰爭、大規模洪災)由於受影響人數眾多且損失規模巨大,對商業保險人而言在財務上通常是不可行的,因此一般屬於不可保風險。陳述 IV 錯誤,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旨在降低已識別損失的嚴重性,這屬於「損失降低」(Loss reduction),而非透過放棄某項活動來完全免除損失機會的「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
重點: 理解風險的分類(純粹對投機、特定對基本)及其可保性,以及區分不同的風險管理工具(如損失降低與風險避免),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知識。.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如火災)只涉及損失的可能性或維持現狀,這是商業保險承保的核心對象。陳述 II 正確,投機風險(如商業投資)包含獲利的可能性,若提供保險會消除人們爭取收益的動力,因此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基本風險(如戰爭、大規模洪災)由於受影響人數眾多且損失規模巨大,對商業保險人而言在財務上通常是不可行的,因此一般屬於不可保風險。陳述 IV 錯誤,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旨在降低已識別損失的嚴重性,這屬於「損失降低」(Loss reduction),而非透過放棄某項活動來完全免除損失機會的「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
重點: 理解風險的分類(純粹對投機、特定對基本)及其可保性,以及區分不同的風險管理工具(如損失降低與風險避免),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知識。.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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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9
1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法律框架下,關於中介人的侵權責任以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對資料處理者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因通常向客戶展示其為保險專家,法律上對其要求的照顧責任較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
II. 若保險代理人在執行職務時未聲稱具備特殊技術,其因不當履行責任而須負法律責任的風險相對較低。
III. 法律僅要求保險經紀而非代理人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部分原因在於保險人須為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
IV. 根據保障資料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須採取合約或其他方法防止資料保留過久或被未獲准許地查閱。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這四項陳述均準確反映了相關法律與條例的要求。保險經紀因其專家身份承擔較高責任(陳述 I),而代理人在無特殊聲稱時責任較輕(陳述 II);專業彌償保險的規定與轉承責任制度相關(陳述 III);同時,資料使用者對資料處理者負有合約監督義務以符合保障資料原則(陳述 IV)。因此,正確的組合是以上皆是。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資料使用者對資料處理者在保安及保留期限方面的法定責任。只有 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保險經紀與代理人在照顧責任上的重要區別及保險要求。只有 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漏掉了關於保險代理人法律責任風險評估的正確陳述。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責任水平與其專業聲稱掛鉤,且資料使用者必須透過合約手段確保第三方處理者遵守私隱條例。.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這四項陳述均準確反映了相關法律與條例的要求。保險經紀因其專家身份承擔較高責任(陳述 I),而代理人在無特殊聲稱時責任較輕(陳述 II);專業彌償保險的規定與轉承責任制度相關(陳述 III);同時,資料使用者對資料處理者負有合約監督義務以符合保障資料原則(陳述 IV)。因此,正確的組合是以上皆是。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資料使用者對資料處理者在保安及保留期限方面的法定責任。只有 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保險經紀與代理人在照顧責任上的重要區別及保險要求。只有 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漏掉了關於保險代理人法律責任風險評估的正確陳述。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責任水平與其專業聲稱掛鉤,且資料使用者必須透過合約手段確保第三方處理者遵守私隱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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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9
17. Question
根據保險投訴局處理有關人身意外及人壽保險索償糾紛的裁決原則,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單將「完全及永久傷殘」定義為「無法從事任何有報酬的職業」,即使受保人因傷無法擔任原職,但若其身體狀況仍能勝任其他性質的工作,保險人拒絕賠償通常會獲支持。
II. 受保人若在明知環境危險的情況下仍決定參與毆鬥,其間受傷會被視為不可預見的「意外」。
III. 對於因醫療手術導致的身體受損,若該結果被視為手術前可預見的風險之一,則可能不符合保單中「意外」的定義。
IV. 只要受保人的傷殘狀態維持超過六個月,保險公司即必須無條件支付「完全及永久傷殘」利益。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案例,若保單條款將「完全及永久傷殘」定義為無法從事「任何」有報酬的工作,則受保人若仍能勝任其他非原職的工作(如文職或不需彎腰的工作),保險人有權拒絕給付。同時,「意外」的定義通常包含「不可預見」的元素,若傷殘是醫療手術前已知的潛在風險,或受保人參與毆鬥時可預見的後果,則不被視為意外。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明知危險的情況下參與毆鬥,其受傷被視為行動產生的必然後果,而非不可預見的意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六個月的期限通常只是保單規定的最低維持時間要求,受保人仍必須符合「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的實質定義,而非僅憑時間達標即可獲賠。
重點: 在人身意外及人壽保險的索償糾紛中,保險投訴局會嚴格按照保單對「意外」及「完全及永久傷殘」的具體定義作出裁決,特別是區分「任何職業」與「原職」的差別,以及事故是否具備「不可預見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案例,若保單條款將「完全及永久傷殘」定義為無法從事「任何」有報酬的工作,則受保人若仍能勝任其他非原職的工作(如文職或不需彎腰的工作),保險人有權拒絕給付。同時,「意外」的定義通常包含「不可預見」的元素,若傷殘是醫療手術前已知的潛在風險,或受保人參與毆鬥時可預見的後果,則不被視為意外。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明知危險的情況下參與毆鬥,其受傷被視為行動產生的必然後果,而非不可預見的意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六個月的期限通常只是保單規定的最低維持時間要求,受保人仍必須符合「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的實質定義,而非僅憑時間達標即可獲賠。
重點: 在人身意外及人壽保險的索償糾紛中,保險投訴局會嚴格按照保單對「意外」及「完全及永久傷殘」的具體定義作出裁決,特別是區分「任何職業」與「原職」的差別,以及事故是否具備「不可預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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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9
18.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僅獲授權招攬家居保險,但在遇到一筆火災保險生意時,在未經保險公司授權下向客戶提供保障。若保險公司事後決定接受該投保,根據代理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保險公司事後確認該保障前,該擬訂的保險合約在技術上是無效的。
II. 保險公司事後接受投保的行為屬於「追認」,這賦予了代理人追溯性的授權。
III. 追認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透過口頭或行為方式的確認在法律上均屬無效。
IV. 一旦保險公司確認了該代理行為,則須對代理人在該交易中的作為負起「轉承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代理法,若代理人在行事時未取得授權,該擬訂的合約在技術上是無效的,直到委託人作出確認。陳述 II 正確,追認是指委託人事後確認代理人原本未獲授權的行動,從而產生一種追溯性的授權。陳述 IV 正確,當委託人受其代理人的行為約束時,須對該代理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負起轉承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追認並不局限於書面形式,它可以通過書面、口頭或行為等三種方式進行。
重點: 代理法中的追認原則允許委託人賦予代理行為追溯權,使原本無效的授權變得有效,並使委託人須承擔相關的轉承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代理法,若代理人在行事時未取得授權,該擬訂的合約在技術上是無效的,直到委託人作出確認。陳述 II 正確,追認是指委託人事後確認代理人原本未獲授權的行動,從而產生一種追溯性的授權。陳述 IV 正確,當委託人受其代理人的行為約束時,須對該代理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負起轉承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追認並不局限於書面形式,它可以通過書面、口頭或行為等三種方式進行。
重點: 代理法中的追認原則允許委託人賦予代理行為追溯權,使原本無效的授權變得有效,並使委託人須承擔相關的轉承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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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9
19. Question
某保險人在處理一宗火險索償時,發現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因疏忽而漏報了一項重要事實(屬於非欺詐性不披露)。根據相關法律原則,關於保險人可採取的補救權利,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人可以選擇對該違反行為不予追究,使合約繼續生效。
II. 保險人有權在合理時間內自始推翻整個保險合約。
III. 保險人可以選擇拒絕該次索償,但同時維持保單在剩餘期限內的效力。
IV. 若保險人選擇撤銷合約,由於該違反是非欺詐性的,保險人通常須退還保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最高誠信原則,當投保人違反披露責任時,受屈的保險人有權在合理時間內選擇自始推翻整個合約(陳述 II),使合約溯及既往地無效。在非欺詐性的違反情況下,保險人通常需要退還已收取的保費(陳述 IV)。此外,保險人也可以選擇對該違反不予追究(陳述 I),使合約繼續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規定保險人不能只撤銷合約的一部分。保險人不能在拒絕某項索償的同時,又主張保單在剩餘期限內繼續有效並保留保費,這種「部分撤銷」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補救方式。
重點: 違反最高誠信的補救權利屬於受屈方,其必須在撤銷整個合約或放棄追究之間作出選擇,而不能採取折衷的部分撤銷手段。.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最高誠信原則,當投保人違反披露責任時,受屈的保險人有權在合理時間內選擇自始推翻整個合約(陳述 II),使合約溯及既往地無效。在非欺詐性的違反情況下,保險人通常需要退還已收取的保費(陳述 IV)。此外,保險人也可以選擇對該違反不予追究(陳述 I),使合約繼續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規定保險人不能只撤銷合約的一部分。保險人不能在拒絕某項索償的同時,又主張保單在剩餘期限內繼續有效並保留保費,這種「部分撤銷」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補救方式。
重點: 違反最高誠信的補救權利屬於受屈方,其必須在撤銷整個合約或放棄追究之間作出選擇,而不能採取折衷的部分撤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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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9
2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旅遊保險的受保旅程定義、保費釐定及核保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旅程取消保障通常自保險憑證簽發時開始生效,並在計劃離境日失效。
II. 對於單次旅行保險,保險人通常不會在申請表上要求投保人披露其個人病歷。
III. 若受保旅程因不可避免的延遲而受影響,保單通常會自動延長最長保障期間(例如十天)。
IV. 旅遊保險的保費釐定主要取決於受保人的職業風險類別,而非保障期間或地域範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旅程取消保障旨在保障受保人在出發前因特定原因必須取消旅程的損失,因此通常自保險憑證簽發時即告生效。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行業慣例,單次旅行保險通常採取簡化核保,申請表一般不會要求投保人提供詳細病歷。陳述 III 是正確的,當受保人因不可避免的延遲(如交通工具延誤)而未能按時回程時,保單通常會提供自動延長保障期的安排(例如自動延長十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旅遊保險的保費主要是根據保障期間(天數)、地域範圍(如亞洲或全世界)以及所選計劃的賠償限額來釐定,而非受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與生效時間視乎保障項目而定,且單次旅程保險通常不進行個別醫療核保,保費釐定則以時間和地域為核心要素。.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旅程取消保障旨在保障受保人在出發前因特定原因必須取消旅程的損失,因此通常自保險憑證簽發時即告生效。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行業慣例,單次旅行保險通常採取簡化核保,申請表一般不會要求投保人提供詳細病歷。陳述 III 是正確的,當受保人因不可避免的延遲(如交通工具延誤)而未能按時回程時,保單通常會提供自動延長保障期的安排(例如自動延長十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旅遊保險的保費主要是根據保障期間(天數)、地域範圍(如亞洲或全世界)以及所選計劃的賠償限額來釐定,而非受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與生效時間視乎保障項目而定,且單次旅程保險通常不進行個別醫療核保,保費釐定則以時間和地域為核心要素。.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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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9
21.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以出任登記人士時,應考慮以下哪些事項?
I. 該人是否具備擬從事職務所需的教育水平或資格
II. 該人是否曾被所屬或曾經所屬的專業團體裁定行為失當
III. 該人是否曾在香港或境外被判犯刑事罪行
IV. 該人是否已年滿二十一歲或以上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涵蓋了《守則》中規定的適當人選準則,包括教育程度、專業操守紀錄及刑事紀錄,這些都是委員會評估申請人誠信與專業能力的重要因素。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刑事紀錄同樣是委員會在評核適當人選時必須考慮的關鍵因素。只有 II、III 及 IV 以及以上皆是的說法均包含錯誤資訊,因為根據《守則》第 61 條,登記人士的最低年齡要求為年滿十八歲,而非二十一歲。
Takeaway: 評核登記人士的「適當人選」準則是一個綜合評估過程,涵蓋學歷、刑事紀錄及專業操守,而法定的最低登記年齡門檻為十八歲。.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涵蓋了《守則》中規定的適當人選準則,包括教育程度、專業操守紀錄及刑事紀錄,這些都是委員會評估申請人誠信與專業能力的重要因素。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刑事紀錄同樣是委員會在評核適當人選時必須考慮的關鍵因素。只有 II、III 及 IV 以及以上皆是的說法均包含錯誤資訊,因為根據《守則》第 61 條,登記人士的最低年齡要求為年滿十八歲,而非二十一歲。
Takeaway: 評核登記人士的「適當人選」準則是一個綜合評估過程,涵蓋學歷、刑事紀錄及專業操守,而法定的最低登記年齡門檻為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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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9
22. Question
一家總部位於香港的跨國貿易公司在進行年度風險審查。根據風險管理及風險分類的原則,下列哪一項描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倉庫火災的影響範圍相對有限,僅影響特定個人或企業,符合特定風險的定義,且這類風險在財務上對商業保險人是可行且通常可承保的。
錯誤: 關於不進入動盪市場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完全放棄某項活動以消除風險應稱為「風險避免」,而非「損失防範」(後者旨在降低損失發生的頻率)。關於通貨膨脹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經濟波動通常涉及投機性質或屬於基本風險,而非純粹風險(純粹風險僅指只有損失可能性的情況)。關於商業保險人承保基本風險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基本風險(如大規模災害)受影響人數不計其數,對商業保險人而言在財務上通常是不可行的,因此一般不可保。
重點: 區分風險類型(純粹與投機、特定與基本)是確定風險是否可保的關鍵,商業保險主要處理純粹風險與特定風險。.
Incorrect
正確: 倉庫火災的影響範圍相對有限,僅影響特定個人或企業,符合特定風險的定義,且這類風險在財務上對商業保險人是可行且通常可承保的。
錯誤: 關於不進入動盪市場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完全放棄某項活動以消除風險應稱為「風險避免」,而非「損失防範」(後者旨在降低損失發生的頻率)。關於通貨膨脹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經濟波動通常涉及投機性質或屬於基本風險,而非純粹風險(純粹風險僅指只有損失可能性的情況)。關於商業保險人承保基本風險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基本風險(如大規模災害)受影響人數不計其數,對商業保險人而言在財務上通常是不可行的,因此一般不可保。
重點: 區分風險類型(純粹與投機、特定與基本)是確定風險是否可保的關鍵,商業保險主要處理純粹風險與特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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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9
23.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在香港登記的個人保險代理。關於他在執業期間須遵守的委任及登記規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在接受另一家保險公司委任前,必須先取得目前所代表的保險公司的應允。
II. 陳先生最多可登記代表四家保險公司,但當中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可超過兩家。
III. 若陳先生停止出任某保險公司的代理,該保險公司必須在該委任終止後十四天內通知委員會。
IV. 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可以同時代表不超過兩名保險代理。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規則,保險代理在接受其他保險公司委任之前,必須取得原先代表的保險公司的應允。此外,保險代理在登記代表保險公司的數量上受到限制,即不能超過四家保險公司,且其中從事長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家。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保險代理後,委任人(保險公司)必須在「七天」內告知委員會,而非十四天。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規定,任何負責人或業務代表所代表的保險代理數目不能超過一個,而非兩個。
重點: 保險代理必須遵守「四二原則」的委任上限,並在增加新委任前獲得現有委任人的同意,同時須嚴格遵守七天的離職通知期限。.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規則,保險代理在接受其他保險公司委任之前,必須取得原先代表的保險公司的應允。此外,保險代理在登記代表保險公司的數量上受到限制,即不能超過四家保險公司,且其中從事長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家。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保險代理後,委任人(保險公司)必須在「七天」內告知委員會,而非十四天。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規定,任何負責人或業務代表所代表的保險代理數目不能超過一個,而非兩個。
重點: 保險代理必須遵守「四二原則」的委任上限,並在增加新委任前獲得現有委任人的同意,同時須嚴格遵守七天的離職通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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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9
24. Question
在風險管理的專業領域中,機構在識別風險後會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關於「風險融資」(Risk Financing) 的範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風險承受 (Risk Retention)
II. 購買保險 (Insurance)
III. 風險避免 (Risk Avoidance)
IV. 自保 (Self-insurance)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風險融資是指為應對在實施損失控制措施後仍然存在的剩餘風險而採取的財務安排。這包括了風險承受(機構自行承擔損失)、購買保險(將損失的財務後果轉移給保險人)以及自保(機構內部設立基金處理損失)等工具。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不夠完整,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提到的自保,而自保同樣屬於風險融資的有效手段。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提到的風險避免屬於風險控制(Risk Control)而非融資,其目的是完全消除遭受某種危險的可能性。以上皆是錯誤的,因為風險避免並不涉及為已發生的損失提供資金補償。
重點: 風險融資側重於損失發生後的財務填補,而風險避免則是透過不參與相關活動來預防損失的發生。.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風險融資是指為應對在實施損失控制措施後仍然存在的剩餘風險而採取的財務安排。這包括了風險承受(機構自行承擔損失)、購買保險(將損失的財務後果轉移給保險人)以及自保(機構內部設立基金處理損失)等工具。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不夠完整,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提到的自保,而自保同樣屬於風險融資的有效手段。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提到的風險避免屬於風險控制(Risk Control)而非融資,其目的是完全消除遭受某種危險的可能性。以上皆是錯誤的,因為風險避免並不涉及為已發生的損失提供資金補償。
重點: 風險融資側重於損失發生後的財務填補,而風險避免則是透過不參與相關活動來預防損失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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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9
25. Question
在保險合同中,關於「起賠額」(Franchise) 的定義及其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損失金額低於保單所訂明的起賠額,保險人毋須作出賠付。
II. 一旦損失金額超過起賠額,保險人僅負責賠償超過該金額的差額部分。
III. 起賠額可以與時間相關,例如規定住院必須超過特定天數方可獲得整個時期的賠償。
IV. 由於起賠額能有效減少行政開支,它是目前香港保險市場中最普遍使用的限制條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起賠額的定義,若損失金額未達到或超過保單規定的起賠額,保險人則不負賠償責任。陳述 III 正確,起賠額可以以時間作為衡量單位,例如在住院保險中,若住院天數超過起賠期,保險人會賠償整個住院期間的利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這描述的是「免賠額」(Excess) 的特點;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達到起賠額,保險人將賠償全部損失,而非僅賠償差額。陳述 IV 錯誤,教材明確指出起賠額在現代保險中屬於「罕見」的條文,並非最常用的標準條款。
重點: 起賠額與免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旦損失金額達標,起賠額會賠付全部損失,而免賠額則要求被保險人始終承擔首筆固定金額。.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起賠額的定義,若損失金額未達到或超過保單規定的起賠額,保險人則不負賠償責任。陳述 III 正確,起賠額可以以時間作為衡量單位,例如在住院保險中,若住院天數超過起賠期,保險人會賠償整個住院期間的利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這描述的是「免賠額」(Excess) 的特點;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達到起賠額,保險人將賠償全部損失,而非僅賠償差額。陳述 IV 錯誤,教材明確指出起賠額在現代保險中屬於「罕見」的條文,並非最常用的標準條款。
重點: 起賠額與免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旦損失金額達標,起賠額會賠付全部損失,而免賠額則要求被保險人始終承擔首筆固定金額。.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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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29
26. Question
某香港物流公司正檢視其風險管理策略以應對潛在的營運危機。根據保險原理,下列關於風險處理方法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風險避免 (Risk Avoidance) 是指完全不參與可能導致損失的活動,從而免除發生該類損失的可能性。
II. 風險融資 (Risk Financing) 旨在減低損失對機構造成的財務震盪,其工具包括風險承受、保險及自保。
III. 風險轉移 (Risk Transfer) 僅限於購買保險,不包括任何非保險的合約安排。
IV. 風險管理在保險人(保險公司)的語境下,通常指為控制受保風險可能導致的損失而採用的手段。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風險避免的核心是不參與可能導致損失的活動,從而徹底消除該風險。陳述 II 正確,因為風險融資旨在減輕損失對財務的衝擊,其工具確實包括風險承受、自保及保險等。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保險人的專業語境中,風險管理是指為了更好地控制受保損失的可能性而採取的手段。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風險轉移並不局限於購買保險,還包括「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例如透過合約條款將損失責任轉移給其他當事人。
重點: 風險管理包含多種處理方法,應區分風險控制(如避免)與風險融資(如轉移或承受),且轉移風險的手段不限於保險合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風險避免的核心是不參與可能導致損失的活動,從而徹底消除該風險。陳述 II 正確,因為風險融資旨在減輕損失對財務的衝擊,其工具確實包括風險承受、自保及保險等。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保險人的專業語境中,風險管理是指為了更好地控制受保損失的可能性而採取的手段。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風險轉移並不局限於購買保險,還包括「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例如透過合約條款將損失責任轉移給其他當事人。
重點: 風險管理包含多種處理方法,應區分風險控制(如避免)與風險融資(如轉移或承受),且轉移風險的手段不限於保險合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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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7 of 29
27. Question
在處理旅遊保險理賠及相關法律原則時,根據香港保險業的慣例與案例分析,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意外」通常被定義為完全不在受保人控制下發生,並由暴力、外在和可見的因素引致的事件。
II. 若受保人在旅程中滑倒,隨後因與原發性高血壓相關的自發性腦出血身故,該身故應被歸類為意外受傷。
III. 投訴委員會在斷定受保人投保時是否已知悉某項重要事實時,會採用「相對可能性的衡量」作為舉證準則。
IV. 醫療開支保障通常不包括根據主診醫生意見,可以合理地延遲到受保人返回出發地後才施行的治療。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反映了旅遊保險單中對「意外」的標準定義,即必須包含暴力、外在及可見的因素;陳述 III 是保險投訴委員會在處理投保人是否違反披露責任的爭議時,所採用的「相對可能性的衡量」舉證準則;陳述 IV 則是醫療開支部分的標準除外責任,旨在排除非緊急或可延遲的治療費用。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若醫學證據證實出血屬於自發性且與原發性疾病(如高血壓)相關,而非由外力撞擊直接引起,則該事件不符合保單中「意外」的定義,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其他選項則因未能準確區分正確與錯誤的陳述而屬不正確。
重點: 判定意外保險責任時必須區分外在創傷與自發性疾病,同時在醫療保障中,投保人的披露責任與治療的必要性是理賠的關鍵考慮因素。.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反映了旅遊保險單中對「意外」的標準定義,即必須包含暴力、外在及可見的因素;陳述 III 是保險投訴委員會在處理投保人是否違反披露責任的爭議時,所採用的「相對可能性的衡量」舉證準則;陳述 IV 則是醫療開支部分的標準除外責任,旨在排除非緊急或可延遲的治療費用。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若醫學證據證實出血屬於自發性且與原發性疾病(如高血壓)相關,而非由外力撞擊直接引起,則該事件不符合保單中「意外」的定義,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其他選項則因未能準確區分正確與錯誤的陳述而屬不正確。
重點: 判定意外保險責任時必須區分外在創傷與自發性疾病,同時在醫療保障中,投保人的披露責任與治療的必要性是理賠的關鍵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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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8 of 29
28. Question
在處理有關登記人士可能違反《守則》的投訴或事宜時,根據相關程序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可將投訴轉介予相關保險公司調查,該公司須在轉介日起計的 14 天內或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報告結果。
II. 若委員會認為可能需要採取紀律行動,必須為答辯人及任何可能受不利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提供陳述機會。
III. 上訴裁判處的成員由保聯提名並經保險業監管局確認,且不能由委員會委員兼任。
IV. 委員會對答辯人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即為最終決定,答辯人不得向上訴裁判處提出上訴。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根據《守則》,委員會在調查投訴時可轉介予保險公司,後者須在 14 天內或指定時限內報告;在採取紀律行動前,必須給予答辯人及受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陳述機會;且上訴裁判處的成員必須獨立於委員會,不得由現任委員兼任。
錯誤: 關於委員會決定為最終且不可上訴的陳述是錯誤的。雖然上訴裁判處的決定是最終的,但《守則》明確賦予了受紀律處分的一方向上訴裁判處提出上訴的權利,因此委員會的初始決定並非不可挑戰。
重點: 保險代理人的紀律處分程序包含嚴謹的調查時限、程序公正的陳述權,以及由獨立成員組成的上訴機制,以確保處分的公平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根據《守則》,委員會在調查投訴時可轉介予保險公司,後者須在 14 天內或指定時限內報告;在採取紀律行動前,必須給予答辯人及受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陳述機會;且上訴裁判處的成員必須獨立於委員會,不得由現任委員兼任。
錯誤: 關於委員會決定為最終且不可上訴的陳述是錯誤的。雖然上訴裁判處的決定是最終的,但《守則》明確賦予了受紀律處分的一方向上訴裁判處提出上訴的權利,因此委員會的初始決定並非不可挑戰。
重點: 保險代理人的紀律處分程序包含嚴謹的調查時限、程序公正的陳述權,以及由獨立成員組成的上訴機制,以確保處分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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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9 of 29
29. Question
一家名為「宏達保險」的公司計劃在香港申請授權以經營保險業務。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相關規管架構,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保監局在財政上和運作上均獨立於政府和保險業界。
II. 若宏達保險打算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
III. 保監局的職能包括就保險業採取適當措施,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金融穩定。
IV. 《保險業條例》的規管範圍僅限於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健(如股本及償付能力),並不涵蓋保險中介人的發牌或操守規管。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2015年修訂條例》的政策目標,保險業監管機構(保監局)必須在財政上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和業界,以符合國際監管慣例。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5.1.1b 節,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陳述 III 正確,保監局的法定職能之一是採取適當措施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金融穩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業條例》不僅涵蓋對保險人的審慎監管,還包括透過法定發牌制度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並已接手過往由自律規管機構執行的職能。
重點: 香港保險業的規管架構由獨立的保監局領導,透過對實繳股本的最低要求及對中介人的直接發牌制度,確保市場穩健並加強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2015年修訂條例》的政策目標,保險業監管機構(保監局)必須在財政上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和業界,以符合國際監管慣例。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5.1.1b 節,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陳述 III 正確,保監局的法定職能之一是採取適當措施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金融穩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業條例》不僅涵蓋對保險人的審慎監管,還包括透過法定發牌制度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並已接手過往由自律規管機構執行的職能。
重點: 香港保險業的規管架構由獨立的保監局領導,透過對實繳股本的最低要求及對中介人的直接發牌制度,確保市場穩健並加強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