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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1
1. Question
陳先生正為其即將進行的海外旅遊審閱一份旅遊保險計劃。在研究「人身意外利益」部分的保障條款時,根據一般的保單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同一宗意外導致受保人同時發生多項受保的身體受傷事件,保險金給付通常僅以當中引致最高給付金額的一項為準。
II. 對於投保時沒有從事有報酬職業的受保人(如家庭主婦),「永久及完全殘疾」的定義通常是指完全失去執行一般日常活動的能力。
III. 雙倍彌償利益(Double Indemnity)的適用範圍極為嚴格,僅限於公共交通工具意外,絕不包括私家車意外。
IV. 受保的身體受傷必須在意外發生後兩年(24個月)之內產生,保險公司才須根據利益表支付有關金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人身意外利益的條款,如果同一宗意外導致多於一項受保的身體受傷,保險公司只會支付其中最高利益金額的一項。陳述 II 是正確的,對於非受僱於有報酬職業的人士(例如家庭主婦),「永久及完全殘疾」的定義通常會以「一般日常活動」取代「有報酬職業」,以確保其保障權益。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雙倍彌償保障除了涵蓋公共交通工具外,有些保單亦會涵蓋受保人搭乘私家車或由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車時發生的意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受保的身體受傷必須在意外發生後「一年」(12個月)之內產生,而非兩年。
重點: 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保障對受傷定義、索償時限及給付原則有明確規定,旨在為意外導致的嚴重傷殘或死亡提供定額補償。.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人身意外利益的條款,如果同一宗意外導致多於一項受保的身體受傷,保險公司只會支付其中最高利益金額的一項。陳述 II 是正確的,對於非受僱於有報酬職業的人士(例如家庭主婦),「永久及完全殘疾」的定義通常會以「一般日常活動」取代「有報酬職業」,以確保其保障權益。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雙倍彌償保障除了涵蓋公共交通工具外,有些保單亦會涵蓋受保人搭乘私家車或由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車時發生的意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受保的身體受傷必須在意外發生後「一年」(12個月)之內產生,而非兩年。
重點: 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保障對受傷定義、索償時限及給付原則有明確規定,旨在為意外導致的嚴重傷殘或死亡提供定額補償。.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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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1
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補償原則(Indemnity)的應用對於確定賠償金額及履行保險責任至關重要。根據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關於補償原則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人身意外保險通常被視為提供利益的保單,而非補償保單,因為人的傷亡無法精確地用財務方法量度。
II. 除非保單另有訂明,否則包含在旅遊保險單中的醫療費用保險通常屬於補償保險。
III. 作為提供補償的一種方法,「恢復原狀」(Reinstatement)意指使受保財物恢復到其受損以前那一刻所處的狀況。
IV. 根據補償原則,若受損標的留有損餘(Salvage),保險人必須在賠償額中扣除該損餘價值,並將損餘歸還被保險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反映了人身意外保險因涉及人的傷亡而難以精確量度價值,故屬於給付性保險而非補償保險;陳述 II 符合香港保險實務,即醫療費用保障通常按實際開支補償,具備補償性質;陳述 III 準確定義了「恢復原狀」作為補償方式之一的法律含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處理損餘(Salvage)有兩種可行方式:保險人可以扣除損餘價值後由被保險人保留損餘,或者在支付全額賠償後收回損餘。陳述 IV 強調「必須」扣除並歸還被保險人,忽略了保險人收回損餘的權利。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僅包含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則漏掉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
重點: 補償原則旨在提供精確的財務補償,使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恢復至損失發生前的水平,但該原則不適用於人壽及人身意外保險(醫療費用除外),且保險人有權選擇不同的補償履行方式。.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反映了人身意外保險因涉及人的傷亡而難以精確量度價值,故屬於給付性保險而非補償保險;陳述 II 符合香港保險實務,即醫療費用保障通常按實際開支補償,具備補償性質;陳述 III 準確定義了「恢復原狀」作為補償方式之一的法律含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處理損餘(Salvage)有兩種可行方式:保險人可以扣除損餘價值後由被保險人保留損餘,或者在支付全額賠償後收回損餘。陳述 IV 強調「必須」扣除並歸還被保險人,忽略了保險人收回損餘的權利。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僅包含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則漏掉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
重點: 補償原則旨在提供精確的財務補償,使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恢復至損失發生前的水平,但該原則不適用於人壽及人身意外保險(醫療費用除外),且保險人有權選擇不同的補償履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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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1
3.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跨國貿易公司正與其風險管理顧問討論如何優化其風險應對策略。根據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及風險分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純粹風險(Pure risk)只涉及損失的可能性或維持現狀,例如貨倉發生火災或員工意外受傷。
II. 基本風險(Fundamental risk)通常被商業保險人視為不可保,因為要求保險公司以商業方式處理此類風險在財務上並不可行。
III. 該公司決定安裝先進的防盜監控系統以降低盜竊發生的頻率,這在風險管理工具中被定義為「風險轉移」(Risk transfer)。
IV. 投機風險(Speculative risk)通常是不可保的,因為保險會消除驅使人們爭取目標收益的推動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只具有損失的可能性,而最理想的情況就是沒有轉變,火災是典型的例子。陳述 II 正確,基本風險(如戰爭或大規模天災)影響範圍極廣且非個人能控制,商業保險人通常認為在財務上承保此類風險是不可行的。陳述 IV 正確,投機風險涉及獲利可能,若提供保險會削弱人們爭取收益的動力,故通常不可保。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安裝閉路電視系統旨在降低損失的「發生率」,這屬於「損失防範」(Loss prevention);而「風險轉移」是指將損失的財務後果轉嫁給他人,例如透過購買保險或合約條款轉移責任。
重點: 識別風險的本質(純粹與投機、特定與基本)對於判斷其可保性至關重要,同時必須準確區分各種風險管理工具(如防範、降低與轉移)的實際應用。.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只具有損失的可能性,而最理想的情況就是沒有轉變,火災是典型的例子。陳述 II 正確,基本風險(如戰爭或大規模天災)影響範圍極廣且非個人能控制,商業保險人通常認為在財務上承保此類風險是不可行的。陳述 IV 正確,投機風險涉及獲利可能,若提供保險會削弱人們爭取收益的動力,故通常不可保。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安裝閉路電視系統旨在降低損失的「發生率」,這屬於「損失防範」(Loss prevention);而「風險轉移」是指將損失的財務後果轉嫁給他人,例如透過購買保險或合約條款轉移責任。
重點: 識別風險的本質(純粹與投機、特定與基本)對於判斷其可保性至關重要,同時必須準確區分各種風險管理工具(如防範、降低與轉移)的實際應用。.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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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1
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日常運作中,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防止賄賂條例》及相關刑事法律。關於代理人利益處理及「從犯」的法律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代理人(如保險從業員)只要沒有主動索取利益,即使在未經主事人許可下接受客戶提供的利益也不算違法。
II. 在刑事法中,從犯(如協助或教唆者)與主犯(實際犯罪者)通常須就同一項刑事罪行負上同樣的法律責任。
III. 控方在起訴從犯時,必須證明該從犯具有從該項犯罪活動中獲取個人經濟利益的意圖。
IV. 若一名保險經理在知情的情況下,對其下屬違法招攬業務的行為不加以制止,這種「不作為」可能構成協助及教唆他人犯罪。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刑事法律原則,從犯(如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罪的人)與主犯在法律責任上是一致的。陳述 IV 正確,因為法律承認「不作為的參與」,如果一個人有權控制他人的行動卻蓄意不履行職責加以制止,這種不作為可構成協助及教唆。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 9(1) 條,代理人(僱員)無論是「索取」還是「接受」利益,只要未經主事人(僱主)許可,均屬違法。陳述 III 錯誤,因為判定從犯時,控方僅需證明被告有「協助的意圖」並知悉其行為能協助犯罪,而不需要證明被告有從中獲益或獲取經濟利益的意圖。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明白從犯與主犯承擔同等的刑事法律責任,且即使沒有獲利意圖或僅僅是「不作為」,只要涉及協助或鼓勵違法行為,仍可能觸犯法律。.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刑事法律原則,從犯(如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罪的人)與主犯在法律責任上是一致的。陳述 IV 正確,因為法律承認「不作為的參與」,如果一個人有權控制他人的行動卻蓄意不履行職責加以制止,這種不作為可構成協助及教唆。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 9(1) 條,代理人(僱員)無論是「索取」還是「接受」利益,只要未經主事人(僱主)許可,均屬違法。陳述 III 錯誤,因為判定從犯時,控方僅需證明被告有「協助的意圖」並知悉其行為能協助犯罪,而不需要證明被告有從中獲益或獲取經濟利益的意圖。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明白從犯與主犯承擔同等的刑事法律責任,且即使沒有獲利意圖或僅僅是「不作為」,只要涉及協助或鼓勵違法行為,仍可能觸犯法律。.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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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1
5.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旅程購買了旅遊保險。他的父親患有長期腎病,需定期洗腎,但狀況一直穩定。在出發前兩天,父親在洗腎過程中突然出現併發症,陳先生被迫取消旅程。根據相關法律原則及常見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關於「取消旅程」或「旅程提早結束」保障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就「已患疾病」除外責任而言,關鍵在於該疾病在發出保險憑證時,是否足以促使一位合理的受保人取消旅程。
II. 若受保人因直系親屬病重而需提早回港,保險人通常會彌償其返回出發地所需的額外交通費,但一律以經濟客位為準。
III. 只要受保人的直系親屬患有慢性疾病,無論投保時病情是否穩定,保險人均可引用「已患疾病」條款拒絕賠償。
IV. 旅程提早結束的保障,必須在受保人知悉任何相當可能導致旅程中斷的情況之前購買,保險合約才具效力。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旅遊保險的個案裁決原則,在處理「已患疾病」的除外責任時,保險人會考慮該疾病在投保時是否足以促使一位合理的受保人取消旅程。此外,根據保單條款,旅程提早結束的保障通常僅以經濟客位為彌償基準,且受保人必須在不知悉任何可能導致旅程中斷的情況前已購買保險。
錯誤: 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並非所有慢性疾病都會被自動排除,若病情在投保時穩定且不影響行程,保險人不能僅因其為既有疾病而拒賠,關鍵在於該疾病是否為「已知會導致取消」的事實。
錯誤: 缺乏陳述 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這忽略了判定「已患疾病」除外責任時最重要的「合理受保人」測試標準,這是區分突發惡化與已知風險的核心。
錯誤: 缺乏陳述 II 或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這未能反映保單對於彌償級別(經濟客位)及投保時效性(知悉風險前)的明確合約要求。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判定結合了醫學事實與合理性測試,受保人需在無已知風險下投保,且旅程中斷的彌償通常以經濟客位為標準。.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旅遊保險的個案裁決原則,在處理「已患疾病」的除外責任時,保險人會考慮該疾病在投保時是否足以促使一位合理的受保人取消旅程。此外,根據保單條款,旅程提早結束的保障通常僅以經濟客位為彌償基準,且受保人必須在不知悉任何可能導致旅程中斷的情況前已購買保險。
錯誤: 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並非所有慢性疾病都會被自動排除,若病情在投保時穩定且不影響行程,保險人不能僅因其為既有疾病而拒賠,關鍵在於該疾病是否為「已知會導致取消」的事實。
錯誤: 缺乏陳述 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這忽略了判定「已患疾病」除外責任時最重要的「合理受保人」測試標準,這是區分突發惡化與已知風險的核心。
錯誤: 缺乏陳述 II 或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這未能反映保單對於彌償級別(經濟客位)及投保時效性(知悉風險前)的明確合約要求。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判定結合了醫學事實與合理性測試,受保人需在無已知風險下投保,且旅程中斷的彌償通常以經濟客位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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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1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法律框架下,關於「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 必須存在之時間點的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人壽保險中,投保人在投保時必須對受保人具有可保權益,但在發生損失(受保人身故)時則不一定需要。
II. 在人壽保險中,為了防止賭博行為,法律要求在投保時及索償時均必須具備可保權益。
III. 在水險(特別是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投保人在投保時不一定需要具有可保權益,但在損失發生時必須具有。
IV. 對於一般保險(水險除外),通常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及損失發生時均須對受保標的具有可保權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人壽保險的法律原則,可保權益僅需在保單簽訂時存在,在發生損失(即受保人身故)時則無需存在。陳述 III 正確,海上保險(特別是貨物運輸保險)允許投保人在投保時尚未取得權益,但要求在損失發生時必須具備可保權益。陳述 IV 正確,對於大多數一般保險(如火險或盜竊險),法律通常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及損失發生時均須具備可保權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它並不要求在索償時必須維持可保權益,只要投保時該權益合法存在即可。
重點: 投保人必須理解不同保險類別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點的法律要求差異,特別是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包括水險)之間的區別。.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人壽保險的法律原則,可保權益僅需在保單簽訂時存在,在發生損失(即受保人身故)時則無需存在。陳述 III 正確,海上保險(特別是貨物運輸保險)允許投保人在投保時尚未取得權益,但要求在損失發生時必須具備可保權益。陳述 IV 正確,對於大多數一般保險(如火險或盜竊險),法律通常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及損失發生時均須具備可保權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它並不要求在索償時必須維持可保權益,只要投保時該權益合法存在即可。
重點: 投保人必須理解不同保險類別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點的法律要求差異,特別是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包括水險)之間的區別。.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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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1
7. Question
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關於代理協議(Agency Agreement)因「非法」或「時限」而自動終止的說明,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代理協議訂明了特定的生效期限,該協議會在期限屆滿時自動終止。
II. 若代理協議的履行因法律環境改變(如戰爭)而變得非法,該協議將自動終止。
III. 凡因非法而導致的代理關係終止,均須由委託人向代理人發出書面撤回授權通知方為有效。
IV. 即使代理協議已過期,只要代理人繼續為委託人辦事,原有的協議便會在法律上自動無限期續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代理法中的時限原則,如果代理協議明確規定了特定的生效期限,則在該期限屆滿時,代理關係會自動終止。陳述 II 正確,因為如果代理協議的履行因法律原因(例如兩國之間爆發戰爭)而變得不再合法,該協議會因違法而自動終結。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律規定因非法或時限屆滿而導致的終止是「自動」發生的,並不需要委託人額外發出書面通知。陳述 IV 錯誤,因為一旦協議規定的期限屆滿,原協議即告終止,並不會在法律上自動無限期續期,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或追認。
重點: 代理關係的終止可以基於多種法定原因,其中包括協議期限屆滿(時限)以及履行協議變得不合法(非法協議),這兩種情況均會導致代理權限自動撤銷。.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代理法中的時限原則,如果代理協議明確規定了特定的生效期限,則在該期限屆滿時,代理關係會自動終止。陳述 II 正確,因為如果代理協議的履行因法律原因(例如兩國之間爆發戰爭)而變得不再合法,該協議會因違法而自動終結。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律規定因非法或時限屆滿而導致的終止是「自動」發生的,並不需要委託人額外發出書面通知。陳述 IV 錯誤,因為一旦協議規定的期限屆滿,原協議即告終止,並不會在法律上自動無限期續期,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或追認。
重點: 代理關係的終止可以基於多種法定原因,其中包括協議期限屆滿(時限)以及履行協議變得不合法(非法協議),這兩種情況均會導致代理權限自動撤銷。.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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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1
8.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的監管要求及職業操守準則,一名獲授權從事一般保險業務或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在與客戶接觸及提供服務時應遵守下列哪些實務要求?
I. 在與潛在客戶進行任何保險業務商談之前,必須先表明其保險代理人的身份。
II. 應確保所提供的保險意見均在自身的專業能力範圍之內。
III. 若在過程中對不同保險產品進行比較,必須向客戶解釋各保單之間的差異。
IV. 應向客戶解釋保單的保障範圍,並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明白其所購買的產品。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人有責任在進行任何業務商談前向客戶披露其身份,以確保交易的透明度。陳述 II 正確,這符合專業勝任能力的要求,代理人不應提供超出其專業知識範圍的建議。陳述 III 正確,在進行產品比較時,代理人必須解釋不同保單之間的具體差異,以協助客戶作出知情選擇。陳述 IV 正確,代理人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所購買產品的保障範圍及條款。
錯誤: 本題中所有陳述均屬於保險代理人應遵守的職業操守要求,因此沒有錯誤的陳述。
重點: 保險代理人在履行職務時,必須遵守誠實、公平及專業的原則,確保客戶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合適的保險產品。.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人有責任在進行任何業務商談前向客戶披露其身份,以確保交易的透明度。陳述 II 正確,這符合專業勝任能力的要求,代理人不應提供超出其專業知識範圍的建議。陳述 III 正確,在進行產品比較時,代理人必須解釋不同保單之間的具體差異,以協助客戶作出知情選擇。陳述 IV 正確,代理人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所購買產品的保障範圍及條款。
錯誤: 本題中所有陳述均屬於保險代理人應遵守的職業操守要求,因此沒有錯誤的陳述。
重點: 保險代理人在履行職務時,必須遵守誠實、公平及專業的原則,確保客戶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合適的保險產品。.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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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1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日常運作中,關於保險權益轉讓及保險人經營守則的描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合約的轉讓涉及將合約中的權利轉移,令另一人成為同一保險標的的保單持有人。
II. 收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是指將收取保險金的權利轉移給第三者,使其具備起訴保險人的合約權利。
III. 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拒絕賠償或支付保險金時,應採取公平和合理的手段,並與索償人溝通。
IV. 專屬自保保險人 (Captive Insurer) 的主要業務是向公眾人士提供多元化的保險產品,以分散社會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合約的轉讓(Assignment of Policy)涉及將合約權利轉移,使受讓人成為新的保單持有人。陳述 II 正確,因為收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Assignment of the Right to Insurance Money)賦予第三者起訴保險人的合約權利。陳述 III 正確,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拒絕賠償時必須採取公平合理的手段,並與索償人保持良好溝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專屬自保保險人(Captive Insurer)的主要職能是承保其始創人或母公司的風險,而非為社會大眾提供保險保障。
重點: 區分保險合約轉讓與賠償權利轉讓的法律效力,以及理解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應遵循的專業行為準則,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職責。.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合約的轉讓(Assignment of Policy)涉及將合約權利轉移,使受讓人成為新的保單持有人。陳述 II 正確,因為收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Assignment of the Right to Insurance Money)賦予第三者起訴保險人的合約權利。陳述 III 正確,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拒絕賠償時必須採取公平合理的手段,並與索償人保持良好溝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專屬自保保險人(Captive Insurer)的主要職能是承保其始創人或母公司的風險,而非為社會大眾提供保險保障。
重點: 區分保險合約轉讓與賠償權利轉讓的法律效力,以及理解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應遵循的專業行為準則,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職責。.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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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1
10. Question
根據香港旅遊保險的一般市場慣例,下列哪些項目通常被列為保單的「除外責任」(Exclusions)?
I. 受保人參與專業運動或競賽
II. 受保人在投保前已存在的醫療狀況
III. 懷孕、分娩或流產及其引起的併發症
IV. 旅程中因公共交通工具罷工而導致的延誤Correct
正確: 專業運動、投保前已存在的醫療狀況以及懷孕相關的醫療事件,均因其高風險性或可預見性而被排除在標準保障範圍之外,因此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陳述不完整,因為它漏掉了同樣屬於標準除外責任的第 III 項(懷孕及分娩相關事項)。只有 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第 IV 項(公共交通工具罷工導致的延誤)通常是受保事故而非除外責任。以上皆是這一選項不正確,因為它錯誤地將受保事故納入了除外責任的範疇。
重點: 區分「除外責任」與「受保事故」是理解旅遊保險保障範圍的關鍵,除外責任通常涉及高風險活動、已知狀況或非意外性質的事件。.
Incorrect
正確: 專業運動、投保前已存在的醫療狀況以及懷孕相關的醫療事件,均因其高風險性或可預見性而被排除在標準保障範圍之外,因此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陳述不完整,因為它漏掉了同樣屬於標準除外責任的第 III 項(懷孕及分娩相關事項)。只有 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第 IV 項(公共交通工具罷工導致的延誤)通常是受保事故而非除外責任。以上皆是這一選項不正確,因為它錯誤地將受保事故納入了除外責任的範疇。
重點: 區分「除外責任」與「受保事故」是理解旅遊保險保障範圍的關鍵,除外責任通常涉及高風險活動、已知狀況或非意外性質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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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1
11.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與法律原則中,關於「保證」(Warranty) 的性質及其違反後果,下列哪一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它是被保險人作出的絕對承諾,要求其必須履行或不履行某特定行為,或確認某事實的真實性;一旦違反,保險人可從違反之時起解除保險責任。這是正確的,因為在保險法律原則中,「保證」被視為合約的基礎,必須得到嚴格且精確的遵守,任何違反(不論是否與損失有關)都會導致保險人從違反發生的那一刻起,自動解除其在合約下的賠償責任。
錯誤: 關於「意向陳述」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保證並非單純的陳述或意見,而是一種絕對的法律義務,其法律效力遠高於一般的陳述。關於「糾正後自動恢復效力」的選項是錯誤的,根據傳統保險法理,一旦保證被違反,保險人的責任即時終止,除非保險人明確表示「不追究」(Waive),否則被保險人單方面糾正錯誤並不能使已解除的責任重新生效。關於「僅適用於水險」的選項是錯誤的,雖然保證在水險中非常普遍,但它同樣適用於火險、盜竊險等各類一般保險業務中。
重點: 保證(Warranty)是保險合約中被保險人所作出的絕對承諾,必須被嚴格遵守,任何違反行為均會賦予保險人從違反之日起解除保險責任的權利。.
Incorrect
正確: 它是被保險人作出的絕對承諾,要求其必須履行或不履行某特定行為,或確認某事實的真實性;一旦違反,保險人可從違反之時起解除保險責任。這是正確的,因為在保險法律原則中,「保證」被視為合約的基礎,必須得到嚴格且精確的遵守,任何違反(不論是否與損失有關)都會導致保險人從違反發生的那一刻起,自動解除其在合約下的賠償責任。
錯誤: 關於「意向陳述」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保證並非單純的陳述或意見,而是一種絕對的法律義務,其法律效力遠高於一般的陳述。關於「糾正後自動恢復效力」的選項是錯誤的,根據傳統保險法理,一旦保證被違反,保險人的責任即時終止,除非保險人明確表示「不追究」(Waive),否則被保險人單方面糾正錯誤並不能使已解除的責任重新生效。關於「僅適用於水險」的選項是錯誤的,雖然保證在水險中非常普遍,但它同樣適用於火險、盜竊險等各類一般保險業務中。
重點: 保證(Warranty)是保險合約中被保險人所作出的絕對承諾,必須被嚴格遵守,任何違反行為均會賦予保險人從違反之日起解除保險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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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1
12. Question
陳先生在倫敦旅遊期間,其背包被盜,內有現金、信用卡及護照。陳先生因希望先完成當日行程,在發現損失 36 小時後才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報告。隨後,他支付了額外費用以「特快」方式補領護照,以便按原定計劃回港。根據旅遊保險的典型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信用卡損失通常不屬於「個人金錢」保障項目的受保範圍。
II. 由於陳先生未能在 24 小時內報警,保險公司有權拒絕其金錢損失的索償。
III. 補領護照的「特快」行政費用通常不獲保險公司賠償。
IV. 只要陳先生最終取得了警方報告,報案時間的延誤並不會影響其對證件重置費用的索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符合旅遊保險常見條款及原則的陳述。首先,信用卡在「個人金錢」保障中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其次,保單條款一般要求受保人必須在發現損失後 24 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金錢損失。最後,根據保險補償原則及相關個案,保險公司通常只承擔重置證件的實際基本費用,而「特快」處理費用被視為非必要的額外開支,通常不獲賠償。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損失旅行證件」的保障項目同樣受到報警時限(通常為 24 小時)的約束。即使受保人最終取得了警方報告,若報案時間超出了保單規定的時限,保險公司仍可根據除外責任條款拒絕賠償,因此報案時間的延誤會對索償產生重大影響。
重點: 旅遊保險對於金錢與證件損失的保障有嚴格的定義與程序要求,包括特定的資產範圍、24 小時報警時限,以及僅限於彌償基本的重置成本。.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符合旅遊保險常見條款及原則的陳述。首先,信用卡在「個人金錢」保障中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其次,保單條款一般要求受保人必須在發現損失後 24 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金錢損失。最後,根據保險補償原則及相關個案,保險公司通常只承擔重置證件的實際基本費用,而「特快」處理費用被視為非必要的額外開支,通常不獲賠償。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損失旅行證件」的保障項目同樣受到報警時限(通常為 24 小時)的約束。即使受保人最終取得了警方報告,若報案時間超出了保單規定的時限,保險公司仍可根據除外責任條款拒絕賠償,因此報案時間的延誤會對索償產生重大影響。
重點: 旅遊保險對於金錢與證件損失的保障有嚴格的定義與程序要求,包括特定的資產範圍、24 小時報警時限,以及僅限於彌償基本的重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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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1
13.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只登記從事旅遊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及相關指引,關於持續專業培訓(CPD)的要求及違規後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II. 若陳先生未能符合培訓要求,委員會將會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3 個月。
III. 若陳先生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
IV. 根據指引,只有承保的保險公司才負有監察其業務代表是否符合培訓要求的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只登記從事旅遊保險業務的代理人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陳述 II 正確,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培訓要求,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為 3 個月。陳述 III 正確,若在申報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撤銷登記的量刑起點提高至 12 個月。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監察符合培訓計劃要求的責任不僅屬於保險公司,亦包括有委任業務代表的保險代理。
重點: 旅遊保險代理人須履行特定的持續專業培訓義務,任何未能達標或誠信違規行為均會導致嚴厲的紀律處分,包括不同期限的撤銷登記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只登記從事旅遊保險業務的代理人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陳述 II 正確,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培訓要求,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為 3 個月。陳述 III 正確,若在申報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撤銷登記的量刑起點提高至 12 個月。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監察符合培訓計劃要求的責任不僅屬於保險公司,亦包括有委任業務代表的保險代理。
重點: 旅遊保險代理人須履行特定的持續專業培訓義務,任何未能達標或誠信違規行為均會導致嚴厲的紀律處分,包括不同期限的撤銷登記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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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1
14. Question
某持牌旅行代理商已登記為「旅遊保險代理人」。關於其獲准經營的「受限制的旅遊保險業務」及相關規管,請辨識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業務包括為客戶訂立與該旅行代理商安排的包辦旅遊相關的旅遊保險合約。
II. 該代理人可向客戶推銷並非由該旅行代理商安排的旅程之旅遊保險。
III. 該業務範圍明確排除任何一年期旅遊保險保單。
IV. 旅遊保險代理人可因應客戶需求,銷售與旅程相關的獨立財產「全險」保單。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受限制的旅遊保險業務」是指與同一旅行代理商為其客戶安排的旅行服務相關的旅遊保險合約,且該定義明確排除了任何一年期旅遊保險保單。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旅遊保險代理人不得銷售並非由該旅行代理商為其客戶安排的旅程之保險。陳述 IV 錯誤,因為雖然財產全險可能與旅程相關,但它不屬於「旅遊保險」範疇,因此旅遊保險代理人獲准經營的業務並不包括這類保單。
重點: 旅遊保險代理人的權限僅限於與其自身提供的旅遊服務直接相關的單次旅遊保險,這體現了對該類別中介人業務範圍的嚴格限制。.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受限制的旅遊保險業務」是指與同一旅行代理商為其客戶安排的旅行服務相關的旅遊保險合約,且該定義明確排除了任何一年期旅遊保險保單。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旅遊保險代理人不得銷售並非由該旅行代理商為其客戶安排的旅程之保險。陳述 IV 錯誤,因為雖然財產全險可能與旅程相關,但它不屬於「旅遊保險」範疇,因此旅遊保險代理人獲准經營的業務並不包括這類保單。
重點: 旅遊保險代理人的權限僅限於與其自身提供的旅遊服務直接相關的單次旅遊保險,這體現了對該類別中介人業務範圍的嚴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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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1
15. Question
在保險業務的日常運作中,保險中介人對於防止及處理保險詐騙負有重要責任。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關於中介人防範詐騙的描述是正確的?
I. 若發現客戶提供的醫療證明文件有疑點,中介人應立即以個人名義正式指控客戶詐騙。
II. 中介人應對可疑舉動保持警覺,例如客戶在沒有合理理由下要求大幅度增加保險金額。
III. 迅速行動並確保業務紀錄得到及時更新,是防範詐騙發生的有效實務做法。
IV. 深入調查每宗索償個案並最終判定是否涉及詐騙,是保險中介人的首要法律職責。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防止保險詐騙的實務指引,保險中介人應保持警覺,留意如客戶在沒有充分解釋下突然要求大幅增加保額等可疑舉動。同時,保持勤勉並迅速更新紀錄,不僅是良好的經營手法,也是防範詐騙發生的有效實際步驟。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詐騙屬於極嚴重的指控,中介人不應草率地提出詐騙指稱,且只有保險人有權指稱被詐騙。陳述 IV 錯誤,因為深入調查索償要求並判定是否構成詐騙是保險人的責任,而非中介人的職責;中介人的角色是協助保險人及舉報可疑事件。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防範詐騙中應秉持最高誠信,透過警覺、勤勉及與保險人保持溝通來履行其法律及道德義務,但不應越權代保險人作出詐騙指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防止保險詐騙的實務指引,保險中介人應保持警覺,留意如客戶在沒有充分解釋下突然要求大幅增加保額等可疑舉動。同時,保持勤勉並迅速更新紀錄,不僅是良好的經營手法,也是防範詐騙發生的有效實際步驟。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詐騙屬於極嚴重的指控,中介人不應草率地提出詐騙指稱,且只有保險人有權指稱被詐騙。陳述 IV 錯誤,因為深入調查索償要求並判定是否構成詐騙是保險人的責任,而非中介人的職責;中介人的角色是協助保險人及舉報可疑事件。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防範詐騙中應秉持最高誠信,透過警覺、勤勉及與保險人保持溝通來履行其法律及道德義務,但不應越權代保險人作出詐騙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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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1
1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監管框架及行業運作中,關於保險人分類與中介人角色的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綜合保險人」是指獲授權同時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
II. 根據《保險業條例》的定義,「保險中介人」一詞僅涵蓋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則屬於獨立的法律類別。
III. 雖然法律允許投保人直接向保險人購買保險,但在香港的人壽保險業務中,絕大多數保單均透過中介人安排。
IV. 保險經紀通常被視為具備獨立的專業知識,在處理複雜的商業風險時,其參與被視為非常普遍且正常。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分類,「綜合保險人」的定義即為獲授權同時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陳述 III 正確,這反映了香港保險市場的實際運作情況,尤其在長期業務(如人壽保險)中,投保人極少在沒有中介人的情況下直接安排保險。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在法律及實務上被視為具備獨立專業知識,能為客戶處理複雜的商業風險提供專業建議。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中介人」是一個法定統稱,明確涵蓋了「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兩個類別,而非僅指代理人。
重點: 了解保險人的授權類別(純長期、純一般及綜合)以及保險中介人在法律上的雙重分類(代理人與經紀)與其在市場中的實際功能,是掌握香港保險業結構的關鍵。.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分類,「綜合保險人」的定義即為獲授權同時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陳述 III 正確,這反映了香港保險市場的實際運作情況,尤其在長期業務(如人壽保險)中,投保人極少在沒有中介人的情況下直接安排保險。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在法律及實務上被視為具備獨立專業知識,能為客戶處理複雜的商業風險提供專業建議。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中介人」是一個法定統稱,明確涵蓋了「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兩個類別,而非僅指代理人。
重點: 了解保險人的授權類別(純長期、純一般及綜合)以及保險中介人在法律上的雙重分類(代理人與經紀)與其在市場中的實際功能,是掌握香港保險業結構的關鍵。.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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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1
17. Question
陳先生在海外旅遊期間遭遇嚴重意外,急需醫療運送。根據旅遊保險中關於「緊急服務」的保障條款及相關個案處理原則,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受保人通常必須在安排緊急服務前先取得保險人或其授權代表的批准,否則相關開支可能無法獲得償付。這是為了確保所提供的服務符合醫療必要性,並由保險公司指定的專業援助機構進行協調。除非受保人因受其控制以外的原因(如處於極度緊急且無法通訊的環境)而無法及時通知,否則未經授權的開支將不獲補償。
錯誤: 關於「緊急運送及運返遺體設有固定賠償上限」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在大多數旅遊保險計劃中,這兩項特定服務的開支通常是不設上限的。關於「預先存在疾病亦會獲得無條件支援」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既有病患通常屬於除外責任,若緊急情況是由此引致,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關於「醫療必要性完全由受保人主觀決定」的說法是錯誤的,保單通常規定由援助服務提供者根據醫療意見來判斷是否必須進行運送。
重點: 旅遊保險中的緊急服務保障要求受保人在可行情況下必須預先取得保險人或授權代表的批准,且需注意緊急運送與運返遺體通常不設賠償上限,但既有病患則屬於常見的除外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受保人通常必須在安排緊急服務前先取得保險人或其授權代表的批准,否則相關開支可能無法獲得償付。這是為了確保所提供的服務符合醫療必要性,並由保險公司指定的專業援助機構進行協調。除非受保人因受其控制以外的原因(如處於極度緊急且無法通訊的環境)而無法及時通知,否則未經授權的開支將不獲補償。
錯誤: 關於「緊急運送及運返遺體設有固定賠償上限」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在大多數旅遊保險計劃中,這兩項特定服務的開支通常是不設上限的。關於「預先存在疾病亦會獲得無條件支援」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既有病患通常屬於除外責任,若緊急情況是由此引致,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關於「醫療必要性完全由受保人主觀決定」的說法是錯誤的,保單通常規定由援助服務提供者根據醫療意見來判斷是否必須進行運送。
重點: 旅遊保險中的緊急服務保障要求受保人在可行情況下必須預先取得保險人或授權代表的批准,且需注意緊急運送與運返遺體通常不設賠償上限,但既有病患則屬於常見的除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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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1
18.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中,保險除了提供基本的風險轉移外,還具有多項「輔助功能」或「輔助好處」。以下哪些項目屬於這類輔助性質?
(I) 作為金融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本地經濟中擔當重要角色。
(II) 透過支付保險費,將個人的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
(III) 透過進行風險調查及提出改良建議,協助達成損失控制。
(IV) 為高成本項目提供保障,從而激勵資金投入及促進經濟發展。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保險原理,保險的「輔助功能」或「輔助好處」包括作為金融服務業的一部分對經濟的貢獻(陳述 I)、透過風險調查及建議來實施損失控制(陳述 III),以及透過為高成本項目提供保障來促進經濟增長(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 描述的是保險的「基本功能」(Primary function),即保險本質上是一種風險轉移機制,容許將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由於題目要求識別的是「輔助功能」,因此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其他未涵蓋所有正確輔助功能的選項亦屬錯誤。
重點: 考生必須清晰區分保險的「基本功能」(風險轉移與財務補償)與「輔助功能」(如就業、金融服務、損失控制、儲蓄及經濟增長),這是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中的基礎概念。.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保險原理,保險的「輔助功能」或「輔助好處」包括作為金融服務業的一部分對經濟的貢獻(陳述 I)、透過風險調查及建議來實施損失控制(陳述 III),以及透過為高成本項目提供保障來促進經濟增長(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 描述的是保險的「基本功能」(Primary function),即保險本質上是一種風險轉移機制,容許將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由於題目要求識別的是「輔助功能」,因此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其他未涵蓋所有正確輔助功能的選項亦屬錯誤。
重點: 考生必須清晰區分保險的「基本功能」(風險轉移與財務補償)與「輔助功能」(如就業、金融服務、損失控制、儲蓄及經濟增長),這是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中的基礎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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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1
19. Question
在處理保險業務及防範保險詐騙時,根據保險中介人的法律及道德規範,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中介人掌握對投保不利的資料,但為了促成交易而企圖誤導保險人並故意漏報,該行為即屬詐騙。
II. 當懷疑索償涉及詐騙時,中介人應代表保險人直接向被保險人提出詐騙指稱,以履行其「偵探」職責。
III. 保持紀錄完整並迅速更新,不僅是良好的業務經營方式,也是防範詐騙的有效實際步驟。
IV. 中介人應對可疑舉動保持警覺,例如客戶在沒有充足解釋下要求突然大幅度增加保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道德規範,保險中介人若懷有誤導保險人的企圖而故意漏報或失實陳述投保資料,即構成詐騙行為。陳述 III 正確,因為勤勉地保持紀錄完整及迅速行動是防範詐騙的優良做法,能避免詐騙在紀錄不全或延誤時發生。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應對可疑舉動保持警覺,而在沒有充足解釋下突然加大保額是典型的詐騙預警信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保險中介人的職責並非充當「偵探」或「執法人」,且詐騙指稱屬於極度嚴重的事件,不應草率提出。只有保險人有責任進行深入調查並有權指稱被詐騙,中介人的角色是協助保險人揭露及舉報可疑事件。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遵守最高誠信原則,透過保持警覺、勤勉及與保險人緊密溝通來防範詐騙,同時需注意指稱詐騙是保險人的責任而非中介人的職責。.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道德規範,保險中介人若懷有誤導保險人的企圖而故意漏報或失實陳述投保資料,即構成詐騙行為。陳述 III 正確,因為勤勉地保持紀錄完整及迅速行動是防範詐騙的優良做法,能避免詐騙在紀錄不全或延誤時發生。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應對可疑舉動保持警覺,而在沒有充足解釋下突然加大保額是典型的詐騙預警信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保險中介人的職責並非充當「偵探」或「執法人」,且詐騙指稱屬於極度嚴重的事件,不應草率提出。只有保險人有責任進行深入調查並有權指稱被詐騙,中介人的角色是協助保險人揭露及舉報可疑事件。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遵守最高誠信原則,透過保持警覺、勤勉及與保險人緊密溝通來防範詐騙,同時需注意指稱詐騙是保險人的責任而非中介人的職責。.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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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1
20.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被客戶投訴涉嫌違反《保險代理制度守則》,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下稱「委員會」)隨即對此展開調查。根據《守則》中有關處理投訴、紀律行動及上訴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可將投訴轉介予相關保險公司調查,該公司須在轉介日起計的 14 天內或委員會另行指定的時限內報告結果。
II. 若委員會認為可能需要採取紀律行動,必須給予答辯人及可能受不利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在 14 天內作出陳述的機會。
III. 委員會可採取的紀律或其他行動包括向答辯人作出譴責,或要求向受答辯人行為影響的人士退還已付保費。
IV. 上訴裁判處負責處理對委員會決定的上訴,其成員由保聯提名並經保險業監管局確認,且可由現任委員會委員兼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程序,委員會可將投訴轉介予保險公司調查,而該公司必須在 14 天內或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報告調查進度及結果。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採取紀律行動前,委員會必須為答辯人及任何可能受不利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提供陳述機會。陳述 III 正確,因為委員會可視乎情況採取其認為合適的行動,其中包括要求向受影響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規定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委員會委員兼任,以確保上訴程序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重點: 保險代理的紀律處分程序強調正當程序,包括調查權、陳述權以及由獨立於委員會的人士組成的上訴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程序,委員會可將投訴轉介予保險公司調查,而該公司必須在 14 天內或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報告調查進度及結果。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採取紀律行動前,委員會必須為答辯人及任何可能受不利影響的委任保險代理提供陳述機會。陳述 III 正確,因為委員會可視乎情況採取其認為合適的行動,其中包括要求向受影響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規定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委員會委員兼任,以確保上訴程序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重點: 保險代理的紀律處分程序強調正當程序,包括調查權、陳述權以及由獨立於委員會的人士組成的上訴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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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1
21. Question
一家保險代理公司擬聘請陳先生擔任其業務代表(Technical Representative),負責推廣一般保險及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哪些關於該保險代理對陳先生應負的責任或相關登記程序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必須確保陳先生在任職期間,不會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
II. 保險代理須確保陳先生符合《守則》中詳列登記人士的「適當人選」準則。
III. 若陳先生在服務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旅遊保險服務,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V. 陳先生作為申請人,必須親自向委員會提交其業務代表的登記申請,保險代理僅需提供證明文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第 5.2.2c(g)(i) 條,保險代理必須確保其業務代表不會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陳述 II 正確,根據《守則》第 5.2.2c(g)(ii) 條,保險代理有責任確保其業務代表符合適當人選準則。陳述 III 正確,根據《守則》第 5.2.2c(g)(vi) 條,若業務代表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並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在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守則》第 5.2.2d(b)(i) 條,申請登記成為業務代表時,必須由其「委任保險代理」負責提交申請,而非由業務代表個人直接向委員會提交。
重點: 保險代理對其業務代表負有嚴格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包括確保其符合資格、遵守披露規定,並由代理人統一負責其登記申請程序。.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第 5.2.2c(g)(i) 條,保險代理必須確保其業務代表不會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陳述 II 正確,根據《守則》第 5.2.2c(g)(ii) 條,保險代理有責任確保其業務代表符合適當人選準則。陳述 III 正確,根據《守則》第 5.2.2c(g)(vi) 條,若業務代表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並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在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守則》第 5.2.2d(b)(i) 條,申請登記成為業務代表時,必須由其「委任保險代理」負責提交申請,而非由業務代表個人直接向委員會提交。
重點: 保險代理對其業務代表負有嚴格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包括確保其符合資格、遵守披露規定,並由代理人統一負責其登記申請程序。.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