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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3
1. Question
陳先生為即將到來的日本之行購買了旅遊保險。關於保單中「取消旅程」及「旅程提早結束」部分的保障內容,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取消旅程」的保障通常自保單簽發日或旅程開始前的一段特定時間起生效
II. 若受保人因家屬嚴重受傷而必須提早返回香港,這通常屬於「旅程提早結束」的受保範圍
III. 根據標準旅遊保險條款,因旅行社破產而導致的旅程取消,必然包含在「損失訂金」的保障範圍內
IV. 「旅程提早結束」保障通常包括受保人已支付但未能使用的不可退還費用,以及返回香港的額外交通開支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取消旅程保障通常在保單簽發日或預定出發日前的一段時間開始生效,以涵蓋出發前的風險。陳述 II 正確,受保人家屬嚴重受傷或身故是觸發旅程提早結束保障的典型受保事故。陳述 IV 正確,該保障旨在賠償受保人已預付但因提早回港而無法使用的費用,以及返回香港所需的額外交通開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標準旅遊保險條款中,旅行社或交通工具營運商的財務問題(如破產或清盤)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除非保單特別包含相關的擴展保障。
重點: 區分「取消旅程」與「旅程提早結束」的保障範圍及觸發條件是旅遊保險的核心,投保人應特別留意有關服務供應商財務違約的常見除外條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取消旅程保障通常在保單簽發日或預定出發日前的一段時間開始生效,以涵蓋出發前的風險。陳述 II 正確,受保人家屬嚴重受傷或身故是觸發旅程提早結束保障的典型受保事故。陳述 IV 正確,該保障旨在賠償受保人已預付但因提早回港而無法使用的費用,以及返回香港所需的額外交通開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標準旅遊保險條款中,旅行社或交通工具營運商的財務問題(如破產或清盤)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除非保單特別包含相關的擴展保障。
重點: 區分「取消旅程」與「旅程提早結束」的保障範圍及觸發條件是旅遊保險的核心,投保人應特別留意有關服務供應商財務違約的常見除外條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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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3
2. Question
一家位於中環的保險經紀公司正在檢討其合規程序及法律責任。關於保險中介人的專業責任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合規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由於保險經紀通常向客戶顯示自己為保險專家,法律上對其要求的照顧責任通常較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
II. 考慮到保險人須為其代理人的行為負上轉承責任,現行法例僅強制要求保險經紀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
III. 根據保障資料第2原則,若保險公司聘用外部資料處理者,該公司無須透過合約條款來限制資料處理者對個人資料的保留期限。
IV. 根據保障資料第3原則,除非獲得客戶的訂明同意,否則中介人不得將收集到的資料用於與原定目的不直接相關的促銷活動。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經紀在法律上被視為保險專家,因此在侵權責任法下,其對客戶承擔的照顧責任比一般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陳述 II 是正確的,由於保險人需為其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而經紀則獨立承擔責任,因此法例僅強制要求保險經紀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障資料第3原則,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不得用於與收集目的不直接相關的用途。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障資料第2原則,如果資料使用者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的保存時間超過處理該資料所需的時間,而非「無須」採取此類措施。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責任取決於其聲稱的專業水平,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則要求資料使用者在聘用第三方處理資料時仍須承擔監督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經紀在法律上被視為保險專家,因此在侵權責任法下,其對客戶承擔的照顧責任比一般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陳述 II 是正確的,由於保險人需為其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而經紀則獨立承擔責任,因此法例僅強制要求保險經紀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障資料第3原則,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不得用於與收集目的不直接相關的用途。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障資料第2原則,如果資料使用者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的保存時間超過處理該資料所需的時間,而非「無須」採取此類措施。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責任取決於其聲稱的專業水平,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則要求資料使用者在聘用第三方處理資料時仍須承擔監督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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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3
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運作中,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具有重要的地位。關於保聯的目標、使命及活動,請選出正確的陳述:
(i) 旨在推廣及提升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保險人及再保險人的共同利益。
(ii) 鼓勵會員達到最高道德標準及專業水平,以加強消費者信心。
(iii) 負責成立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IARB),處理保險代理人的登記及投訴。
(iv) 作為法定監管機構,負責向所有保險從業員發放執業牌照。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聯的目標與使命,它旨在提升保險人及再保險人的共同利益,並透過推動高道德與專業水平來加強公眾對行業的信心。此外,保聯於1993年成立了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負責保險代理人的登記與相關投訴處理。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聯是一個業界公會(自律組織),並非政府監管機構。在現行制度下,保險業監管局才是負責發放法定執業牌照的監管部門,且保聯的 IARB 職能主要集中於保險代理人,而非涵蓋所有類別的保險從業員。
重點: 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在行業自我規管中扮演核心角色,其職責結合了推廣行業利益、維護市場誠信以及透過 IARB 執行代理人的管理工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聯的目標與使命,它旨在提升保險人及再保險人的共同利益,並透過推動高道德與專業水平來加強公眾對行業的信心。此外,保聯於1993年成立了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負責保險代理人的登記與相關投訴處理。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聯是一個業界公會(自律組織),並非政府監管機構。在現行制度下,保險業監管局才是負責發放法定執業牌照的監管部門,且保聯的 IARB 職能主要集中於保險代理人,而非涵蓋所有類別的保險從業員。
重點: 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在行業自我規管中扮演核心角色,其職責結合了推廣行業利益、維護市場誠信以及透過 IARB 執行代理人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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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3
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實務框架下,下列哪些項目可被視為保險為社會帶來的「次要」或「輔助性」好處?
I. 作為一種儲蓄的途徑
II. 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
III. 透過資金積聚鼓勵經濟發展
IV. 透過損害防阻建議降低發生意外或損失的次數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為正確答案。保險除了提供風險轉移和心理安寧等主要功能外,還帶來多項輔助性好處。這包括作為儲蓄工具(如具儲蓄成分的人壽保險)、為保險從業員及相關專業人士提供就業機會、透過保費資金的積聚與投資來鼓勵經濟發展,以及透過推廣風險管理和損害防阻建議來降低意外或損失發生的次數。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降低意外發生次數(陳述 IV)亦是保險在社會中發揮的重要輔助功能。只有 II 及 IV 以及 只有 I 及 III 的選項均未能涵蓋所有正確的輔助性好處,在保險原理的定義下顯得過於片面。
重點: 理解保險的主要功能(風險轉移、心理安寧)與次要功能(儲蓄、就業、經濟發展、損失防阻)之間的區別,是掌握保險對社會經濟貢獻的關鍵。.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為正確答案。保險除了提供風險轉移和心理安寧等主要功能外,還帶來多項輔助性好處。這包括作為儲蓄工具(如具儲蓄成分的人壽保險)、為保險從業員及相關專業人士提供就業機會、透過保費資金的積聚與投資來鼓勵經濟發展,以及透過推廣風險管理和損害防阻建議來降低意外或損失發生的次數。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降低意外發生次數(陳述 IV)亦是保險在社會中發揮的重要輔助功能。只有 II 及 IV 以及 只有 I 及 III 的選項均未能涵蓋所有正確的輔助性好處,在保險原理的定義下顯得過於片面。
重點: 理解保險的主要功能(風險轉移、心理安寧)與次要功能(儲蓄、就業、經濟發展、損失防阻)之間的區別,是掌握保險對社會經濟貢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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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3
5. Question
陳先生計劃為其家庭旅行購買旅遊保險。關於香港旅遊保險的基本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旅遊保險被視為「一籃子保單」,因為它同時涵蓋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及經濟權益。
II. 為了維持營運效率,投保人通常不能透過刪除保單中的特定保障部分(如個人金錢)來獲取保費折扣。
III. 旅遊保險代理人(Travel Insurance Agents)獲授權向頻繁外遊的客戶銷售一年期多次往返的旅遊保險單。
IV. 雖然保單分為多個保障部分,但保險人通常是針對整份保單進行整體報價,而非為每個部分單獨定價。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旅遊保險被定義為「一籃子保單」,是因為它在單一文件內同時承保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和經濟權益四大類別(陳述 I)。為了確保營運效率與成本效益,保險公司通常採取不靈活的定價策略,即針對整份保單報價而非分拆定價(陳述 IV),且不允許投保人透過刪除特定保障部分來換取保費折扣(陳述 II)。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監管規定,旅遊保險代理人(Travel Insurance Agents)的授權範圍有限,他們不得銷售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這類保單通常需經由一般保險代理人或經紀銷售。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雖然陳述正確,但未能涵蓋同樣正確的陳述 IV,故非最完整的答案。
重點: 旅遊保險透過標準化的「一籃子」保障結構來降低行政成本,且法律對旅遊保險代理人的銷售權限有明確限制,特別是在銷售一年期保單方面。.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旅遊保險被定義為「一籃子保單」,是因為它在單一文件內同時承保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和經濟權益四大類別(陳述 I)。為了確保營運效率與成本效益,保險公司通常採取不靈活的定價策略,即針對整份保單報價而非分拆定價(陳述 IV),且不允許投保人透過刪除特定保障部分來換取保費折扣(陳述 II)。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監管規定,旅遊保險代理人(Travel Insurance Agents)的授權範圍有限,他們不得銷售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這類保單通常需經由一般保險代理人或經紀銷售。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雖然陳述正確,但未能涵蓋同樣正確的陳述 IV,故非最完整的答案。
重點: 旅遊保險透過標準化的「一籃子」保障結構來降低行政成本,且法律對旅遊保險代理人的銷售權限有明確限制,特別是在銷售一年期保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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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3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中介人的專業責任以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由於保險經紀通常以專家身份為顧客提供服務,其照顧責任較保險代理人嚴苛,因此法律要求經紀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
II. 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若保險公司聘用資料處理者代其處理客戶資料,必須採取合約或其他方式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所需時間。
III.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對「個人資料」的定義,包括了在文件中對某名活着的個人所表達的意見。
IV. 根據保障資料第 3 原則,保險從業員只要認為該用途與保險業務有間接關聯,即可在未經客戶訂明同意下將其資料轉移予第三方作促銷用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向大眾顯示自己為保險專家,法律對其要求的照顧責任較嚴苛,因此《條例》要求經紀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確保資料不會保存超過處理所需的時間。陳述 III 正確,根據《條例》定義,「個人資料」涵蓋了與活着的個人有關的資訊,當中包括對該人所表達的意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保障資料第 3 原則,除非徵得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能用於收集時所述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將資料披露予第三方作促銷用途通常不被視為直接相關目的,必須獲得客戶同意。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同時遵守專業責任要求(如經紀的專業彌償保險)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特別是在處理客戶資料及聘用外部處理者時的合規義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向大眾顯示自己為保險專家,法律對其要求的照顧責任較嚴苛,因此《條例》要求經紀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確保資料不會保存超過處理所需的時間。陳述 III 正確,根據《條例》定義,「個人資料」涵蓋了與活着的個人有關的資訊,當中包括對該人所表達的意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保障資料第 3 原則,除非徵得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能用於收集時所述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將資料披露予第三方作促銷用途通常不被視為直接相關目的,必須獲得客戶同意。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同時遵守專業責任要求(如經紀的專業彌償保險)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特別是在處理客戶資料及聘用外部處理者時的合規義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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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3
7. Question
陳先生為即將到來的日本之行購買了旅遊保險。關於旅遊保險中「取消旅程」與「旅程提早結束」保障的敘述,下列哪項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取消旅程」保障通常自保單簽發日(或離港前一段特定時間)起生效,而「旅程提早結束」保障則僅在受保旅程展開後才適用。這是因為取消旅程保障旨在處理出發前因受保事故(如受保人嚴重傷病)導致無法成行的損失,而旅程提早結束則是針對旅程開始後因緊急事故必須縮短行程而產生的額外開支或損失。
錯誤: 關於賠償原定機票全額費用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旅程提早結束」通常僅賠償按比例計算的未使用費用或因提前返港而產生的額外交通開支,而非全額機票。關於因改變主意而獲得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不願旅遊」或個人意願的改變屬於標準除外責任,並非受保事故。關於不包括未使用住宿費用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旅程提早結束」保障通常涵蓋已預付但因行程縮短而無法退回的按比例住宿費用。
重點: 區分「取消旅程」與「旅程提早結束」的關鍵在於事故發生的時間點(出發前或出發後)以及保障的具體範圍(損失的訂金或按比例的未使用費用)。.
Incorrect
正確: 「取消旅程」保障通常自保單簽發日(或離港前一段特定時間)起生效,而「旅程提早結束」保障則僅在受保旅程展開後才適用。這是因為取消旅程保障旨在處理出發前因受保事故(如受保人嚴重傷病)導致無法成行的損失,而旅程提早結束則是針對旅程開始後因緊急事故必須縮短行程而產生的額外開支或損失。
錯誤: 關於賠償原定機票全額費用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旅程提早結束」通常僅賠償按比例計算的未使用費用或因提前返港而產生的額外交通開支,而非全額機票。關於因改變主意而獲得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不願旅遊」或個人意願的改變屬於標準除外責任,並非受保事故。關於不包括未使用住宿費用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旅程提早結束」保障通常涵蓋已預付但因行程縮短而無法退回的按比例住宿費用。
重點: 區分「取消旅程」與「旅程提早結束」的關鍵在於事故發生的時間點(出發前或出發後)以及保障的具體範圍(損失的訂金或按比例的未使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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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3
8. Question
張先生為其歐洲之行投保了一份旅遊保險。在旅途中,他因不同的原因遇到了多次交通延誤。根據香港旅遊保險的常見條款及相關申訴案例,下列哪些關於旅程延誤保障的描述是正確的?
I. 旅程延誤保障通常以「全險」方式承保,涵蓋所有非受保人所能控制的延誤成因
II. 若保單設有 6 小時的起賠期限,受保人通常不能將三個分別延誤 3 小時的獨立航段時間加總來提出索償
III. 若延誤是由於航空公司安排「飛機輪換」而起,且該成因不在保單列明的受保危險中,保險人可拒絕賠償
IV. 受保人若使用歐洲火車證(Eurail Pass)且未能出示可接受的旅行日程證明,在證實旅程延誤方面可能會遇到困難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案例,旅程延誤的起賠期限(如 6 小時)通常適用於每一段獨立的預定行程,除非保單另有說明,否則受保人不能將多段不同航程的輕微延誤時間累積計算以達到索償門檻。陳述 III 正確,旅程延誤保障通常採用「指名危險」方式承保,若延誤成因(例如航空公司因營運需要的飛機輪換)未被列入受保危險(如惡劣天氣、罷工或機械故障)之中,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陳述 IV 正確,受保人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其行程受阻,持有歐洲火車證等彈性票據的旅客,若缺乏具體的預定行程表或訂位證明,往往難以證實其原定班次遭到延誤。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香港市場,旅程延誤保障一般是以「指名危險」(Named Perils)方式承保,而非「全險」(All Risks)方式。這意味著只有當延誤是由保單明確列出的原因引起時,受保人才可獲得賠償。
重點: 旅程延誤保障受限於指名危險原則、特定的起賠期限門檻以及受保人的舉證責任,並非所有類型的延誤或累積的延誤時間都能獲得補償。.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案例,旅程延誤的起賠期限(如 6 小時)通常適用於每一段獨立的預定行程,除非保單另有說明,否則受保人不能將多段不同航程的輕微延誤時間累積計算以達到索償門檻。陳述 III 正確,旅程延誤保障通常採用「指名危險」方式承保,若延誤成因(例如航空公司因營運需要的飛機輪換)未被列入受保危險(如惡劣天氣、罷工或機械故障)之中,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陳述 IV 正確,受保人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其行程受阻,持有歐洲火車證等彈性票據的旅客,若缺乏具體的預定行程表或訂位證明,往往難以證實其原定班次遭到延誤。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香港市場,旅程延誤保障一般是以「指名危險」(Named Perils)方式承保,而非「全險」(All Risks)方式。這意味著只有當延誤是由保單明確列出的原因引起時,受保人才可獲得賠償。
重點: 旅程延誤保障受限於指名危險原則、特定的起賠期限門檻以及受保人的舉證責任,並非所有類型的延誤或累積的延誤時間都能獲得補償。.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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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3
9. Question
一名保單持有人正考慮將其保險權益轉讓予第三方。根據香港《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條例》及相關保險原則,下列哪一項關於「轉讓」的敘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在人壽保險實務中,保單持有人通常可以在不徵得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轉讓保險合約。這是因為根據保險法理及實務,人壽保險單與海上貨物保險單被視為可自由轉讓的資產,與一般財產保險(如火險或汽車保險)必須取得保險人同意才能轉讓合約的做法不同。
錯誤: 關於轉讓收取保險金權利需具備可保權益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收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中,承讓人無需享有可保權益,這種轉讓甚至可以作為一種饋贈。關於責任自動轉移的說法是錯誤的,轉讓僅涉及權益的轉移,除非獲得保險人的明確同意,否則轉讓人在合約下的責任(如繳付保費)並不會轉移給承讓人。關於更換受保生命的說法是錯誤的,在壽險轉讓中,受保生命是固定不變的,轉讓僅改變保單權益的擁有權,而非更換受保對象。
重點: 保險轉讓區分為「保險合約轉讓」與「保險收益轉讓」,兩者在可保權益的要求、保險人同意的必要性以及責任轉移方面均有明確的法律界定。.
Incorrect
正確: 在人壽保險實務中,保單持有人通常可以在不徵得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轉讓保險合約。這是因為根據保險法理及實務,人壽保險單與海上貨物保險單被視為可自由轉讓的資產,與一般財產保險(如火險或汽車保險)必須取得保險人同意才能轉讓合約的做法不同。
錯誤: 關於轉讓收取保險金權利需具備可保權益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收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中,承讓人無需享有可保權益,這種轉讓甚至可以作為一種饋贈。關於責任自動轉移的說法是錯誤的,轉讓僅涉及權益的轉移,除非獲得保險人的明確同意,否則轉讓人在合約下的責任(如繳付保費)並不會轉移給承讓人。關於更換受保生命的說法是錯誤的,在壽險轉讓中,受保生命是固定不變的,轉讓僅改變保單權益的擁有權,而非更換受保對象。
重點: 保險轉讓區分為「保險合約轉讓」與「保險收益轉讓」,兩者在可保權益的要求、保險人同意的必要性以及責任轉移方面均有明確的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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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3
10. Question
某保險經紀公司將客戶的醫療索償紀錄外判予一家雲端服務供應商(資料處理者)進行數據分析。若在處理過程中發生嚴重的個人資料外洩事故,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受影響的客戶可向該保險經紀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就其蒙受的感情傷害作出補償。
II. 該雲端服務供應商作為資料處理者,須就該次私隱侵犯對客戶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
III. 保險經紀公司與供應商訂立包含資料保障條文的合約,可作為公司已符合保障資料原則的證據。
IV. 若涉及惡意披露未經授權取得的個人資料,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 1,000,000 元及監禁 5 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當事人若因資料使用者違反條例規定而蒙受損失(包括感情傷害),有權提起民事訴訟索取補償。陳述 III 正確,資料使用者與資料處理者之間的合約若包含具體資料保障條文,可作為證明資料使用者已採取適當措施以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陳述 IV 正確,對於條例中規定的嚴重罪行(如未經同意披露個人資料),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 1,000,000 元及監禁 5 年。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條例》下,資料處理者(受託外判方)不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法律責任由資料使用者承擔,資料當事人應向資料使用者追討,由其承擔委託人責任。
重點: 保險從業員應了解資料使用者對外判資料處理者的行為負有委託人責任,並須透過合約條款確保資料安全,否則可能面臨高額罰款、監禁及民事索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當事人若因資料使用者違反條例規定而蒙受損失(包括感情傷害),有權提起民事訴訟索取補償。陳述 III 正確,資料使用者與資料處理者之間的合約若包含具體資料保障條文,可作為證明資料使用者已採取適當措施以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陳述 IV 正確,對於條例中規定的嚴重罪行(如未經同意披露個人資料),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 1,000,000 元及監禁 5 年。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條例》下,資料處理者(受託外判方)不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法律責任由資料使用者承擔,資料當事人應向資料使用者追討,由其承擔委託人責任。
重點: 保險從業員應了解資料使用者對外判資料處理者的行為負有委託人責任,並須透過合約條款確保資料安全,否則可能面臨高額罰款、監禁及民事索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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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3
1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在防範及處理保險詐騙方面承擔著重要的專業責任。下列哪些關於中介人應對詐騙的實務做法或原則是正確的?
I. 若中介人懷疑客戶意圖詐騙,應立即以個人身分向客戶提出正式的詐騙指控以示警戒
II. 中介人必須遵守最高誠信責任,即使相關資料可能導致投保申請被拒,亦不應向保險人隱瞞
III. 保持業務紀錄的完整性並避免不必要的延誤,是中介人防範詐騙發生的有效行政手段
IV. 當客戶在沒有充分解釋下要求大幅增加保額時,中介人應視之為可疑跡象並與保險人溝通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法律及道德規範,保險中介人在安排保險時必須遵守最高誠信責任,不得漏報或失實陳述可能對投保不利的重大資料。陳述 III 正確,因為勤勉地經營業務、保持紀錄完整及迅速行動,是防範詐騙發生的優良實務做法。陳述 IV 正確,因為中介人應對可疑舉動(如無合理解釋下突然加大保額)保持警覺,並與保險人保持緊密溝通。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指稱詐騙屬於極度嚴重的事件,只有保險人有權指稱被詐騙,中介人的職責是協助保險人及舉報可疑事件,而不應草率地提出詐騙指稱。
重點: 保險中介人雖非偵探或執法人員,但有法律責任協助保險人抗衡詐騙,這包括履行最高誠信、保持警覺及維持良好的業務紀錄。.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法律及道德規範,保險中介人在安排保險時必須遵守最高誠信責任,不得漏報或失實陳述可能對投保不利的重大資料。陳述 III 正確,因為勤勉地經營業務、保持紀錄完整及迅速行動,是防範詐騙發生的優良實務做法。陳述 IV 正確,因為中介人應對可疑舉動(如無合理解釋下突然加大保額)保持警覺,並與保險人保持緊密溝通。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指稱詐騙屬於極度嚴重的事件,只有保險人有權指稱被詐騙,中介人的職責是協助保險人及舉報可疑事件,而不應草率地提出詐騙指稱。
重點: 保險中介人雖非偵探或執法人員,但有法律責任協助保險人抗衡詐騙,這包括履行最高誠信、保持警覺及維持良好的業務紀錄。.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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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3
12. Question
陳先生正計劃前往日本旅遊,並向一位旅遊保險代理人查詢有關旅遊保險的保障特點。根據香港保險業的相關教材及實務慣例,下列哪些關於旅遊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旅遊保險被視為「一籃子保單」,其保障範圍涵蓋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及經濟權益四大類別。
II. 為了提供靈活性,投保人通常可以要求刪除保單中的特定部分(如個人金錢保障)以獲得保費折扣。
III. 根據現行規定,旅遊保險代理人(Travel Insurance Agents)不得銷售一年期(多次往返)的旅遊保險單。
IV. 保險憑證或保險單是證明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存在保險合約的重要文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被定義為「一籃子保單」,一份保單文件內同時涵蓋了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及經濟權益這四類保險標的。陳述 III 正確,根據相關規管要求及教材所述,旅遊保險代理人(Travel Insurance Agents)的銷售權限受到限制,不得銷售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陳述 IV 正確,保險憑證或保險單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作為證明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已訂立保險合約的法律文件。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旅遊保險的特點之一是其不靈活的結構。保險人為了維持營運效率和成本效益,通常不允許投保人透過刪除保單中的特定保障部分來獲取保費折扣,也不允許隨意提高特定項目的賠償限額。
重點: 旅遊保險是一籃子且預先設定限制的保單,旨在提供標準化的保障,而旅遊保險代理人在可銷售的產品種類上(如一年期保單)存在特定限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被定義為「一籃子保單」,一份保單文件內同時涵蓋了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及經濟權益這四類保險標的。陳述 III 正確,根據相關規管要求及教材所述,旅遊保險代理人(Travel Insurance Agents)的銷售權限受到限制,不得銷售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陳述 IV 正確,保險憑證或保險單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作為證明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已訂立保險合約的法律文件。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旅遊保險的特點之一是其不靈活的結構。保險人為了維持營運效率和成本效益,通常不允許投保人透過刪除保單中的特定保障部分來獲取保費折扣,也不允許隨意提高特定項目的賠償限額。
重點: 旅遊保險是一籃子且預先設定限制的保單,旨在提供標準化的保障,而旅遊保險代理人在可銷售的產品種類上(如一年期保單)存在特定限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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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3
1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監管制度下,關於保險業監管局的干預權力以及《承保商專業守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險人被認為業務增長過快,可能因新增業務的債務引致財務困難,監管局可限制其保費收入。
II. 《承保商專業守則》適用於所有在香港簽發的保單,包括由公司投保的商業保險合約。
III. 根據守則,保險人不應以涉及重要事實的無意失實陳述為由拒絕賠償(水險或航空保險除外)。
IV. 保險業監管局只有在向法院提出清盤呈請的情況下,才可委任經理管理保險人的業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監管框架,若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並可能因新增業務的債務引致財務困難,保險業監管局有權執行限制保費收入的行動。陳述 III 正確,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不應以涉及重要事實的無意失實陳述為理由拒絕賠償,但此規定不適用於水險或航空保險。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承保商專業守則》明確規定其適用範圍為由香港居民個人(而非公司)投保,且僅以自身私人用途為目的之保單。陳述 IV 錯誤,委任經理管理保險人是適用於「嚴重情況」的措施,而向法院提出清盤呈請則是針對「極度嚴重情況」的行動,兩者屬於不同層次的干預權力。
重點: 保險業監管局具備多項法定權力以介入運作有問題的保險人,同時《承保商專業守則》為保險人在處理個人客戶的核保、銷售及索償時訂立了優良做法標準。.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監管框架,若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並可能因新增業務的債務引致財務困難,保險業監管局有權執行限制保費收入的行動。陳述 III 正確,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不應以涉及重要事實的無意失實陳述為理由拒絕賠償,但此規定不適用於水險或航空保險。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承保商專業守則》明確規定其適用範圍為由香港居民個人(而非公司)投保,且僅以自身私人用途為目的之保單。陳述 IV 錯誤,委任經理管理保險人是適用於「嚴重情況」的措施,而向法院提出清盤呈請則是針對「極度嚴重情況」的行動,兩者屬於不同層次的干預權力。
重點: 保險業監管局具備多項法定權力以介入運作有問題的保險人,同時《承保商專業守則》為保險人在處理個人客戶的核保、銷售及索償時訂立了優良做法標準。.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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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3
14. Question
在保險中介實務中,假設一名保險代理人被公司明確禁止承保某類特定風險,但該代理人多次違反規定為同一名客戶提供該類保障,而保險公司每次都知情並照樣簽發保單。當該代理人再次為該客戶提供類似保障而引發爭議時,根據代理法,下列哪項陳述最能描述保險公司的法律責任?
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須受該行為約束,因為其過去的行為已向客戶展示了代理人擁有「表面權限」是正確的。根據代理法,當委託人(保險公司)透過其行為(如多次簽發保單)向第三者(客戶)表明代理人擁有某種權限時,即使該代理人實際上違反了內部的明示限制,該「表面權限」仍會使委託人受到法律約束。
錯誤: 關於「代理人超出明示實際權限則公司不具法律責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表面權限正是為了保護基於委託人行為而產生合理信賴的第三者,即使代理人越權,公司仍須負責。關於「必須簽署書面合約才有效」的說法是錯誤的,代理關係的產生是基於事實,不一定需要精確的委任過程或書面合約。關於「僅限於獲得授權的行為」的說法是錯誤的,代理法中的「透過他人行事與親自執行並無分別」原則,在特定情況下(如表面權限或追認)也適用於未經授權的行為。
重點: 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源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述或行為,一旦這種權限被確立,委託人就必須為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
In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須受該行為約束,因為其過去的行為已向客戶展示了代理人擁有「表面權限」是正確的。根據代理法,當委託人(保險公司)透過其行為(如多次簽發保單)向第三者(客戶)表明代理人擁有某種權限時,即使該代理人實際上違反了內部的明示限制,該「表面權限」仍會使委託人受到法律約束。
錯誤: 關於「代理人超出明示實際權限則公司不具法律責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表面權限正是為了保護基於委託人行為而產生合理信賴的第三者,即使代理人越權,公司仍須負責。關於「必須簽署書面合約才有效」的說法是錯誤的,代理關係的產生是基於事實,不一定需要精確的委任過程或書面合約。關於「僅限於獲得授權的行為」的說法是錯誤的,代理法中的「透過他人行事與親自執行並無分別」原則,在特定情況下(如表面權限或追認)也適用於未經授權的行為。
重點: 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源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述或行為,一旦這種權限被確立,委託人就必須為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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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3
15. Question
在保險原理中,關於「投機風險」的特性及其與保險的關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機風險的結果可能涉及獲利、損失或維持現狀。
II. 賭博及在金融市場進行買賣以賺取差價均屬於投機風險的例子。
III. 由於投機風險具有獲利潛力,保險公司通常樂於為此類風險提供保障。
IV. 一般而言,投機風險被視為不可保風險,而保險主要處理純粹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投機風險的定義特徵在於其結果可能涉及獲利、損失或維持現狀(不賺不賠)。陳述 II 正確,賭博及在金融市場進行買賣以賺取差價是投機風險的典型例子。陳述 IV 正確,保險的基本原則是補償非自願性的損失,而非保障獲利,因此投機風險在保險實務中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公司一般不會為投機風險提供保障,因為這類風險包含獲利的可能性,且往往缺乏大數定律所需的統計基礎,亦不符合保險旨在補償純粹損失的初衷。
重點: 區分投機風險與純粹風險是保險學的基礎,保險機制主要針對僅具損失可能性的純粹風險提供保障,而排除具有獲利可能的投機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投機風險的定義特徵在於其結果可能涉及獲利、損失或維持現狀(不賺不賠)。陳述 II 正確,賭博及在金融市場進行買賣以賺取差價是投機風險的典型例子。陳述 IV 正確,保險的基本原則是補償非自願性的損失,而非保障獲利,因此投機風險在保險實務中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公司一般不會為投機風險提供保障,因為這類風險包含獲利的可能性,且往往缺乏大數定律所需的統計基礎,亦不符合保險旨在補償純粹損失的初衷。
重點: 區分投機風險與純粹風險是保險學的基礎,保險機制主要針對僅具損失可能性的純粹風險提供保障,而排除具有獲利可能的投機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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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3
16.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歐洲之行購買了一份旅遊保險。在旅途中,他遇到了幾次航班延誤,並打算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根據香港旅遊保險的常見條款及相關案例,下列哪些關於「旅程延誤」保障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旅程延誤保障通常是以「全險」(All Risks) 方式承保,涵蓋所有非受保人故意造成的延誤成因。
II. 在應用保單的起賠期限(如延誤須超過 6 小時)時,各段獨立航程的延誤時間通常不能加起來處理。
III. 若延誤是由於航空公司的「飛機輪換」(Aircraft Rotation) 引起,這通常被視為標準的受保危險。
IV. 若被保險人持有歐洲火車證但未能出示確定的旅行日程證明,在申請延誤索償時可能會面臨困難。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通常將每一段預定航程視為獨立事件,除非保單另有說明,否則被保險人不能將多段不同航程的短暫延誤時間累積計算以達到起賠期限。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案例,被保險人有責任提供可接受的旅行日程或證明文件,以證實其原定安排的班次確實受到延誤,否則索償可能被拒絕。
錯誤: 陳述 I 錯誤,旅程延誤保障在市場上通常是以「指名危險」(Named Perils) 方式承保,而非「全險」(All Risks) 方式,這意味著只有保單內列明的成因(如天氣、罷工)才受保。陳述 III 錯誤,因為「飛機輪換」(Aircraft Rotation) 屬於航空公司的商業運作決定,通常不包含在標準的受保危險清單中(如惡劣天氣、自然災害、設備故障等)。
重點: 旅程延誤保障通常僅限於保單列明的指名危險,且受起賠期限限制,被保險人必須提供確切的行程證明方可獲得賠償。.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通常將每一段預定航程視為獨立事件,除非保單另有說明,否則被保險人不能將多段不同航程的短暫延誤時間累積計算以達到起賠期限。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案例,被保險人有責任提供可接受的旅行日程或證明文件,以證實其原定安排的班次確實受到延誤,否則索償可能被拒絕。
錯誤: 陳述 I 錯誤,旅程延誤保障在市場上通常是以「指名危險」(Named Perils) 方式承保,而非「全險」(All Risks) 方式,這意味著只有保單內列明的成因(如天氣、罷工)才受保。陳述 III 錯誤,因為「飛機輪換」(Aircraft Rotation) 屬於航空公司的商業運作決定,通常不包含在標準的受保危險清單中(如惡劣天氣、自然災害、設備故障等)。
重點: 旅程延誤保障通常僅限於保單列明的指名危險,且受起賠期限限制,被保險人必須提供確切的行程證明方可獲得賠償。.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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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3
1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務中,保險合約的有效性往往取決於被保險人對特定條款的遵守。關於保險法律原則中的「保證」(Warranty),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證是被保險人作出的絕對承諾,確保某些事實的真實性或承諾履行某些行為。
II. 若被保險人違反保證,保險人有權從違反發生之日起解除責任,即使該違反與損失無關。
III. 保險法中的「保證」與一般合約法中的定義完全相同,違反後僅能要求賠償而不能終止合約。
IV. 保證可以分為在保單中明確訂明的「明示保證」或法律推定的「隱含保證」。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證(Warranty)在保險法中被視為被保險人作出的絕對承諾,要求事實的真實性或對未來行為的嚴格履行。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法律原則,一旦違反保證,保險人有權從違反發生之日起解除其在合約下的賠償責任,且不論該違反是否與損失有因果關係。陳述 IV 正確,保證可分為在保單中明確寫出的「明示保證」以及法律自動推定的「隱含保證」(如水險中的適航性)。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法中的「保證」與一般合約法中的「保證」定義截然不同;在一般合約法中,違反保證通常只允許受屈方索取損害賠償,但在保險法中,其法律效力更為嚴苛,允許保險人解除責任。
重點: 保險合約中的「保證」是一項極其嚴格的條款,被保險人必須絕對遵守,任何形式的違反都可能導致保險保障從違反之時起失效。.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證(Warranty)在保險法中被視為被保險人作出的絕對承諾,要求事實的真實性或對未來行為的嚴格履行。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法律原則,一旦違反保證,保險人有權從違反發生之日起解除其在合約下的賠償責任,且不論該違反是否與損失有因果關係。陳述 IV 正確,保證可分為在保單中明確寫出的「明示保證」以及法律自動推定的「隱含保證」(如水險中的適航性)。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法中的「保證」與一般合約法中的「保證」定義截然不同;在一般合約法中,違反保證通常只允許受屈方索取損害賠償,但在保險法中,其法律效力更為嚴苛,允許保險人解除責任。
重點: 保險合約中的「保證」是一項極其嚴格的條款,被保險人必須絕對遵守,任何形式的違反都可能導致保險保障從違反之時起失效。.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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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3
18. Question
一名香港居民為其私人用途投保了一份個人保單。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布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下列關於保險人處理該保單索償時的優良做法,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人處理索償時,應秉持公平、有效率及迅速的原則。
II. 若投保人在投保時無意中對重要事實作出失實陳述,保險人通常不得以此為由拒絕賠償(水險或航空保險除外)。
III. 只要投保人違反了保單中的任何保證 (warranty),無論該違反是否涉及欺詐或是否與損失有關,保險人均可拒絕賠償。
IV. 在沒有要求投保人填交投保書的情況下,保險人不應以投保人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由,不合理地拒絕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或可能出現的索償時,應確保過程公平、有效率及迅速。陳述 II 正確,守則規定保險人不應因涉及重要事實的無意失實陳述而拒絕賠償,但此規定不適用於水險或航空保險。陳述 IV 正確,守則指明若保險人沒有要求投保人填交投保書,則不應不合理地以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由拒絕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只有在涉及欺詐成分,或該違反保證 (warranty) 的行為引致了相關損失的情況下,保險人才可拒絕賠償。若不涉及欺詐且與損失無關,則不應拒賠。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旨在提升保險業的公眾形象,要求保險人在處理個人保單索償時採取公平合理的態度,特別是限制了保險人利用技術性原因(如無意失實陳述或無關損失的保證違反)來拒絕賠償的權利。.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或可能出現的索償時,應確保過程公平、有效率及迅速。陳述 II 正確,守則規定保險人不應因涉及重要事實的無意失實陳述而拒絕賠償,但此規定不適用於水險或航空保險。陳述 IV 正確,守則指明若保險人沒有要求投保人填交投保書,則不應不合理地以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由拒絕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只有在涉及欺詐成分,或該違反保證 (warranty) 的行為引致了相關損失的情況下,保險人才可拒絕賠償。若不涉及欺詐且與損失無關,則不應拒賠。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旨在提升保險業的公眾形象,要求保險人在處理個人保單索償時採取公平合理的態度,特別是限制了保險人利用技術性原因(如無意失實陳述或無關損失的保證違反)來拒絕賠償的權利。.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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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3
19. Question
關於保險原則中的「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人壽保險中,可保權益必須在保單簽發時及受保人身故時同時存在。
II. 任何人均被視為對其配偶的生命擁有可保權益,而毋須提出財務關係證據。
III. 父母或監護人可就其未滿十八歲子女的生命購買保險,且該保險不會在子女年滿十八歲時失效。
IV. 在水險(海上保險)中,可保權益只須在損失發生時存在。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原則,法律假定配偶之間存在可保權益,因此投保時毋須提出財務關係證據;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滿十八歲子女的生命亦擁有可保權益,且該保單不會因子女成年而失效;此外,水險(海上保險)與一般彌償保險不同,其可保權益僅需在損失發生時存在,而非必須在投保時存在。
錯誤: 關於人壽保險的陳述(陳述 I)是錯誤的,因為在人壽保險中,法律只要求可保權益在保單「起保時」存在,即使在受保人身故時該權益已消失(例如已離婚),受益人仍可獲得賠償。選項中包含陳述 I 的組合均不正確,而「以上皆是」也因陳述 I 的錯誤而被排除。
重點: 掌握不同險種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壽險為起保時,水險為損失時)以及法律假定存在可保權益的特殊關係(如配偶),是理解保險合約有效性的基礎。.
In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原則,法律假定配偶之間存在可保權益,因此投保時毋須提出財務關係證據;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滿十八歲子女的生命亦擁有可保權益,且該保單不會因子女成年而失效;此外,水險(海上保險)與一般彌償保險不同,其可保權益僅需在損失發生時存在,而非必須在投保時存在。
錯誤: 關於人壽保險的陳述(陳述 I)是錯誤的,因為在人壽保險中,法律只要求可保權益在保單「起保時」存在,即使在受保人身故時該權益已消失(例如已離婚),受益人仍可獲得賠償。選項中包含陳述 I 的組合均不正確,而「以上皆是」也因陳述 I 的錯誤而被排除。
重點: 掌握不同險種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壽險為起保時,水險為損失時)以及法律假定存在可保權益的特殊關係(如配偶),是理解保險合約有效性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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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3
20. Question
根據香港旅遊保險的常見條款及相關理賠案例,關於「行李及個人財物」保障的敘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若保單不包含「以新代舊」條文,保險人在賠償已使用一段時間的物件時會扣除折舊。
II. 財物若留在公眾地方且不受看管而導致損失,通常屬於除外責任。
III. 行李保障屬於「利益」性質,因此受保人可同時從航空公司及保險公司獲得全額雙重彌償。
IV. 保險人通常將玻璃造的飾物視為「易碎物件」,並將其損壞列為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陳述 I 符合彌償原則,即在沒有「以新代舊」條款的情況下,賠償需扣除折舊以反映物件的實際價值;陳述 II 是旅遊保險中標準的除外責任,旨在要求受保人履行合理保管財物的責任;陳述 IV 符合保險慣例,玻璃製品通常被歸類為易碎物件而不受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行李及個人財物保障屬於「彌償」性質,而非「利益」性質。這意味著受保人只能獲得與實際損失相等的補償,且不能透過多重保險或從第三方(如航空公司)獲得雙重彌償。
重點: 旅遊保險的行李保障遵循彌償原則,並設有包括易碎品、無人看管財物及折舊扣除在內的特定條款與除外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陳述 I 符合彌償原則,即在沒有「以新代舊」條款的情況下,賠償需扣除折舊以反映物件的實際價值;陳述 II 是旅遊保險中標準的除外責任,旨在要求受保人履行合理保管財物的責任;陳述 IV 符合保險慣例,玻璃製品通常被歸類為易碎物件而不受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行李及個人財物保障屬於「彌償」性質,而非「利益」性質。這意味著受保人只能獲得與實際損失相等的補償,且不能透過多重保險或從第三方(如航空公司)獲得雙重彌償。
重點: 旅遊保險的行李保障遵循彌償原則,並設有包括易碎品、無人看管財物及折舊扣除在內的特定條款與除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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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3
21.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日本之旅購買了一份旅遊保險。關於該保單下醫療開支保障的起保及索償處理,根據相關案例及市場慣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即使保單條文概括規定保障從受保人離開住所時開始,醫療開支保障仍可限制只承保在出發地(香港)以外地方發生的事故。
II. 若受保人在旅程中感染疾病,但病徵在回港後才出現,保險人應考慮醫學專家有關該疾病潛伏期的意見,以判定疾病是否在保險期限內患上。
III. 若保單並無規定必須在當地求醫作為先決條件,受保人在外地受傷但回港後才首次接受治療,保險人仍可能須負賠償責任。
IV. 旅遊保險的所有保障項目(如旅程延誤、醫療開支、個人行李)之起保時間及地域限制在法律上必須保持完全一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單可以包含概括性的起保條文(如離開住所起計),但同時針對特定保障項目(如醫療開支)設定更具體的地域限制(如必須在香港境外發生)。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的案例,若醫學專家證實疾病的潛伏期顯示該疾病是在旅程期間感染的,即使病徵在回港後才出現,保險人亦應視為在保險期限內患病。陳述 III 正確,除非保單條款明確將「在當地即時求醫」列為保單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否則若有充分證據(如領隊證言)證明意外確在外地發生,保險人不能僅因受保人回港後才求醫而拒絕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旅遊保險的不同保障部分可以有不同的起保時刻和地域限制。例如,「旅程取消」保障通常在保單簽發後即時生效,而「醫療開支」或「人身意外」保障則可能在受保人離開住所或香港入境處櫃檯後才開始。
重點: 處理旅遊保險索償時,必須區分保單的概括性條文與特定保障項目的限制,並考慮疾病潛伏期及事故發生的實質證據,而非單純以求醫地點作為賠償依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單可以包含概括性的起保條文(如離開住所起計),但同時針對特定保障項目(如醫療開支)設定更具體的地域限制(如必須在香港境外發生)。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的案例,若醫學專家證實疾病的潛伏期顯示該疾病是在旅程期間感染的,即使病徵在回港後才出現,保險人亦應視為在保險期限內患病。陳述 III 正確,除非保單條款明確將「在當地即時求醫」列為保單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否則若有充分證據(如領隊證言)證明意外確在外地發生,保險人不能僅因受保人回港後才求醫而拒絕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旅遊保險的不同保障部分可以有不同的起保時刻和地域限制。例如,「旅程取消」保障通常在保單簽發後即時生效,而「醫療開支」或「人身意外」保障則可能在受保人離開住所或香港入境處櫃檯後才開始。
重點: 處理旅遊保險索償時,必須區分保單的概括性條文與特定保障項目的限制,並考慮疾病潛伏期及事故發生的實質證據,而非單純以求醫地點作為賠償依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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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3
22. Question
陳先生在海外旅遊期間因意外受傷需住院治療,隨後向保險公司申請旅遊保險中的「住院利益」索償。根據相關監管實務及投訴委員會的裁決準則,下列哪些關於住院利益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住院現金津貼通常按日支付固定金額,其性質與醫療開支部分的彌償原則不同。
II. 若住院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進行康復鍛煉或物理治療,保險人通常可根據除外責任條款拒絕給付。
III. 只要獲得主診醫生的轉介或建議住院,保險公司即必須支付住院現金津貼,不得以無醫療必要為由拒賠。
IV. 在評估住院是否屬「必要」時,會考慮該診斷測試或治療是否具備緊急醫療需要,而非純粹為了方便。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住院現金津貼與醫療開支部分的彌償性質不同,它是根據受保人住院的天數,每天支付一筆預先指明的固定金額。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單標準條款及個案二十三,純粹為了護理、康復、物理治療或休養目的之住院,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個案二十四及二十五顯示,投訴委員會在判定住院必要性時,會考慮主診醫生的判斷、病情的緊急性以及該程序是否必須在住院情況下進行。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僅有主診醫生的建議並不代表保險公司必須賠付。如個案二十五所示,若住院被認為純粹是為了方便受保人或醫生,或者相關檢查(如磁力共振)本可在門診進行而無醫療必要性,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重點: 旅遊保險中的住院利益要求住院必須具備「醫療必要性」,且受保人須留意保單中關於康復治療及純診斷性住院的除外責任條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住院現金津貼與醫療開支部分的彌償性質不同,它是根據受保人住院的天數,每天支付一筆預先指明的固定金額。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單標準條款及個案二十三,純粹為了護理、康復、物理治療或休養目的之住院,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個案二十四及二十五顯示,投訴委員會在判定住院必要性時,會考慮主診醫生的判斷、病情的緊急性以及該程序是否必須在住院情況下進行。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僅有主診醫生的建議並不代表保險公司必須賠付。如個案二十五所示,若住院被認為純粹是為了方便受保人或醫生,或者相關檢查(如磁力共振)本可在門診進行而無醫療必要性,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重點: 旅遊保險中的住院利益要求住院必須具備「醫療必要性」,且受保人須留意保單中關於康復治療及純診斷性住院的除外責任條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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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3
23.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處理投訴的指引》,關於保險公司內部處理投訴程序的運作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應確保投訴程序對顧客具透明度,並在各辦公地點提供相關程序的接觸途徑。
II. 投訴調查工作不應由與該投訴有直接涉及或利益衝突的僱員擔任。
III. 負責對投訴作出回應的人員必須擁有解決該投訴的權限,或可隨時接觸有此權限的人。
IV. 考慮到行政資源分配,保險公司僅需在投訴人支付合理的行政費用後,才提供書面的投訴處理程序。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公司必須確保投訴程序對客戶具備透明度,並在各辦公地點提供相關資訊(陳述 I)。在調查投訴時,為了確保公正性,指引明確規定投訴不可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進行調查(陳述 II)。此外,負責對投訴作出回應的人員必須擁有解決該投訴的權限,或能夠隨時接觸擁有相關權限的人士(陳述 III)。因此,這三個陳述完全符合監管要求。
錯誤: 陳述 IV 關於收取行政費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指引,保險公司必須應顧客要求「免費」提供投訴處理程序,並且應主動向投訴者免費提供,而非設立收費門檻。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只有 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建立一個免費、透明且具備獨立調查機制的內部投訴處理系統,以確保保單持有人的投訴能得到公平且具權威性的處理。.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公司必須確保投訴程序對客戶具備透明度,並在各辦公地點提供相關資訊(陳述 I)。在調查投訴時,為了確保公正性,指引明確規定投訴不可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進行調查(陳述 II)。此外,負責對投訴作出回應的人員必須擁有解決該投訴的權限,或能夠隨時接觸擁有相關權限的人士(陳述 III)。因此,這三個陳述完全符合監管要求。
錯誤: 陳述 IV 關於收取行政費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指引,保險公司必須應顧客要求「免費」提供投訴處理程序,並且應主動向投訴者免費提供,而非設立收費門檻。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只有 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建立一個免費、透明且具備獨立調查機制的內部投訴處理系統,以確保保單持有人的投訴能得到公平且具權威性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