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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0
1. Question
根據保險投訴局(現稱保險投訴執行委員會)處理過的個案,在詮釋人身意外保險中「意外」的定義時,下列哪些情況最可能被判定為「不屬於意外」,從而支持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決定?
I. 受保人明知現場環境危險,仍決定參與肢體衝突並因而受傷
II. 受保人在進行一項已知具有特定致殘風險的手術後,出現了該預期風險中的殘疾
III. 受保人因長期患有慢性脊椎退化疾病,導致無法繼續執行職務
IV. 受保人在日常工作中因不慎失足跌倒,導致身體多處骨折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意外」必須是不可預見且強加於身上的事故。情況 I 中受保人主動參與衝突,受傷屬可預見的後果;情況 II 中手術風險是預先知曉的,不具備不可預見性;情況 III 屬於疾病或退化,不符合意外受傷的定義。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不完整,因為情況 III 的疾病退化同樣不符合「意外」的定義。只有 II 及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情況 IV(清潔時扭傷)通常被視為意外事故,而情況 II 則不屬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情況 IV 屬於典型的意外事故,應獲保障,不應被拒絕。
Takeaway: 判定「意外」的關鍵在於事故的不可預見性;若受傷是受保人故意行為的可預見後果,或源於疾病退化,則不符合意外保險的賠償定義。.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意外」必須是不可預見且強加於身上的事故。情況 I 中受保人主動參與衝突,受傷屬可預見的後果;情況 II 中手術風險是預先知曉的,不具備不可預見性;情況 III 屬於疾病或退化,不符合意外受傷的定義。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不完整,因為情況 III 的疾病退化同樣不符合「意外」的定義。只有 II 及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情況 IV(清潔時扭傷)通常被視為意外事故,而情況 II 則不屬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情況 IV 屬於典型的意外事故,應獲保障,不應被拒絕。
Takeaway: 判定「意外」的關鍵在於事故的不可預見性;若受傷是受保人故意行為的可預見後果,或源於疾病退化,則不符合意外保險的賠償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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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0
2. Question
一家香港跨國企業的財務總監正在審視公司的風險管理政策。在討論保險如何為企業及社會帶來價值時,他提到了以下幾點。根據保險原理,關於保險的功能及好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的基本功能是作為一種風險轉移機制,將個人的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
II. 保險實務中包含的損失控制(如風險調查及改良建議)屬於保險的輔助功能。
III. 保險能讓經歷嚴重火災的商家在財務補償下倖存,這被視為保險的輔助好處。
IV. 保險為社會提供了一種方便且有效的儲蓄與投資途徑,這屬於其輔助功能。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的本質是風險轉移機制,容許投保人透過支付保費將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這是其基本功能。陳述 II 正確,保險公司透過風險調查及提出改良建議來降低意外發生率(損失控制),這被歸類為保險的輔助功能。陳述 IV 正確,保險(特別是人壽保險)為大眾提供儲蓄及投資渠道,屬於保險對社會作出的輔助貢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在災害發生後提供財務補償,使商家在嚴重火災或法律責任中倖存,這屬於保險的「基本」功能或好處,而非「輔助」功能。
重點: 區分保險的基本功能(風險轉移及財務補償)與輔助功能(如就業、損失控制、儲蓄及促進經濟增長)是理解保險在經濟體系中角色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的本質是風險轉移機制,容許投保人透過支付保費將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這是其基本功能。陳述 II 正確,保險公司透過風險調查及提出改良建議來降低意外發生率(損失控制),這被歸類為保險的輔助功能。陳述 IV 正確,保險(特別是人壽保險)為大眾提供儲蓄及投資渠道,屬於保險對社會作出的輔助貢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在災害發生後提供財務補償,使商家在嚴重火災或法律責任中倖存,這屬於保險的「基本」功能或好處,而非「輔助」功能。
重點: 區分保險的基本功能(風險轉移及財務補償)與輔助功能(如就業、損失控制、儲蓄及促進經濟增長)是理解保險在經濟體系中角色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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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0
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運作中,保險除了發揮轉移風險及提供心理安寧等主要功能外,亦為社會及經濟帶來多項輔助性(次要)好處。下列哪些項目屬於這些輔助性的好處?
I. 作為一種儲蓄途徑,特別是具備分紅特性的長期人壽保險產品。
II. 透過保險業及其相關專業服務的運作,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
III. 藉由提供保障以釋放原本需留作應急的資金,進而鼓勵經濟發展。
IV. 透過保險人的專業建議及損害防阻措施,協助降低意外發生的次數或損失程度。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特別是具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在香港被廣泛視為一種有效的長期儲蓄工具。陳述 II 正確,保險業的運作及其相關專業服務(如理賠調查、精算等)為香港勞動市場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陳述 III 正確,保險保障能減少企業因擔憂潛在損失而必須保留的應急資金,使這些資金能投入更具生產力的商業活動,從而促進經濟發展。陳述 IV 正確,保險人透過風險評估及提供損害防阻建議,協助投保人及社會整體降低意外發生的頻率及損失的嚴重程度。
錯誤: 本題中所有陳述均準確描述了保險的次要或輔助性好處,因此沒有錯誤的陳述。
重點: 保險除了具備風險轉移及提供心理安寧的主要功能外,還在儲蓄、就業、經濟促進及損害防阻等範疇發揮重要的輔助作用,這些功能共同構成了保險對社會經濟的全面貢獻。.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特別是具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在香港被廣泛視為一種有效的長期儲蓄工具。陳述 II 正確,保險業的運作及其相關專業服務(如理賠調查、精算等)為香港勞動市場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陳述 III 正確,保險保障能減少企業因擔憂潛在損失而必須保留的應急資金,使這些資金能投入更具生產力的商業活動,從而促進經濟發展。陳述 IV 正確,保險人透過風險評估及提供損害防阻建議,協助投保人及社會整體降低意外發生的頻率及損失的嚴重程度。
錯誤: 本題中所有陳述均準確描述了保險的次要或輔助性好處,因此沒有錯誤的陳述。
重點: 保險除了具備風險轉移及提供心理安寧的主要功能外,還在儲蓄、就業、經濟促進及損害防阻等範疇發揮重要的輔助作用,這些功能共同構成了保險對社會經濟的全面貢獻。.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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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0
4. Question
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處理個人保單持有人的索償申請時,在下列哪些情況下不應拒絕賠償?
I. 涉及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不適用於水險或航空保險)
II. 投保人違反了保證 (warranty),但該違反不涉及欺詐,且沒有引致有關損失
III. 在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的情況下,不合理地以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理由
IV. 投保人未能在索償時提供所有與損失無關的醫療記錄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應秉持公平原則,不應在以下情況拒絕賠償:涉及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水險或航空保險除外);違反了保證 (warranty) 但不涉及欺詐且該違反與損失無關;以及在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時,不合理地以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理由。
錯誤: 「只有 I 及 II」和「只有 II 及 III」均未能涵蓋守則中規定的所有不應拒賠的情境,因此不完整。「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提到的「與損失無關的醫療記錄」並非守則中限制保險人拒賠的特定條款,保險人通常有權要求與索償評估相關的必要醫療證明。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旨在建立優良的保險做法,確保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不會利用投保人的無意失誤或與損失無關的技術性違規來規避賠償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應秉持公平原則,不應在以下情況拒絕賠償:涉及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水險或航空保險除外);違反了保證 (warranty) 但不涉及欺詐且該違反與損失無關;以及在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時,不合理地以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理由。
錯誤: 「只有 I 及 II」和「只有 II 及 III」均未能涵蓋守則中規定的所有不應拒賠的情境,因此不完整。「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提到的「與損失無關的醫療記錄」並非守則中限制保險人拒賠的特定條款,保險人通常有權要求與索償評估相關的必要醫療證明。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旨在建立優良的保險做法,確保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不會利用投保人的無意失誤或與損失無關的技術性違規來規避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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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0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委託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受代理法規管。關於代理權限(Authority)的產生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是指委託人透過其言行,使第三方合理地相信代理人擁有該等權限。
II. 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的成立條件之一是代理人必須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委託人利益而行動。
III. 不容反悔的代理權(Agency by Estoppel)是指委託人因其行為導致第三方產生依賴,法律上禁止委託人否認代理關係。
IV. 代理關係的建立必須具備書面合約,否則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具備法律效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的核心在於委託人對第三方的表述或行為,導致第三方合理相信代理權的存在。陳述 II 正確,因為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的行使必須符合緊急情況、無法聯絡委託人以及為了保護委託人利益這三個前提。陳述 III 正確,因為不容反悔的代理權(Agency by Estoppel)是基於公平原則,防止委託人在其行為已引起第三方信賴後否認代理關係。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法律上,代理關係的建立並不強制要求必須使用書面合約,代理權可以透過口頭協議、行為暗示、事後追認或法律運作(如必要權限)而產生。
重點: 代理權限的產生方式多樣化,除了明示授權外,法律亦認可基於委託人行為或客觀緊急需要而產生的多種代理形式,以保障保險交易的公平與效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的核心在於委託人對第三方的表述或行為,導致第三方合理相信代理權的存在。陳述 II 正確,因為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的行使必須符合緊急情況、無法聯絡委託人以及為了保護委託人利益這三個前提。陳述 III 正確,因為不容反悔的代理權(Agency by Estoppel)是基於公平原則,防止委託人在其行為已引起第三方信賴後否認代理關係。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法律上,代理關係的建立並不強制要求必須使用書面合約,代理權可以透過口頭協議、行為暗示、事後追認或法律運作(如必要權限)而產生。
重點: 代理權限的產生方式多樣化,除了明示授權外,法律亦認可基於委託人行為或客觀緊急需要而產生的多種代理形式,以保障保險交易的公平與效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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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0
6. Question
陳先生正為其家人安排日本滑雪之旅,並向保險中介人查詢有關旅遊保險單中「通用條文」的細節。根據香港旅遊保險市場的常見實務及條文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旅遊保險單通常規定,保險憑證一經簽發,保費即不能退還,這與許多一般保險類別的做法不同。
II. 對於年齡超出指明範圍的受保人,保險公司可能會按比例降低其在人身意外及醫療利益部分的責任限額。
III. 根據合理謹慎措施條文,受保人若因一時疏忽或不小心行為(如遺忘隨身行李)而導致損失,保險公司將一律拒絕賠償。
IV. 若投保人欲轉讓保險合約中的權益,通常必須得到保險人的書面同意或向其發出書面通知。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與大多數一般保險類別不同,通常不包含容許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保單的條文,保費一經簽發通常不予退還。陳述 II 正確,保險公司對於超出特定年齡範圍的受保人,往往會採取按比例降低人身意外、醫療開支及住院利益賠償限額的做法。陳述 IV 正確,根據通用條文,轉讓保險合約權益必須獲得保險人的書面同意或向其發出書面通知方可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合理的謹慎措施」條文下,受保人的「不小心」或「疏忽」行為通常不會影響索償,只有「罔顧後果」或「故意」的行為導致的損失才是不獲賠付的。陳述中指疏忽行為一律不予賠付是不正確的。
重點: 旅遊保險的通用條文包括保費不可退還性、年齡限制(包括利益縮減及隨行要求)、合理謹慎措施(區分疏忽與罔顧後果)以及轉讓權益的程序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與大多數一般保險類別不同,通常不包含容許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保單的條文,保費一經簽發通常不予退還。陳述 II 正確,保險公司對於超出特定年齡範圍的受保人,往往會採取按比例降低人身意外、醫療開支及住院利益賠償限額的做法。陳述 IV 正確,根據通用條文,轉讓保險合約權益必須獲得保險人的書面同意或向其發出書面通知方可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合理的謹慎措施」條文下,受保人的「不小心」或「疏忽」行為通常不會影響索償,只有「罔顧後果」或「故意」的行為導致的損失才是不獲賠付的。陳述中指疏忽行為一律不予賠付是不正確的。
重點: 旅遊保險的通用條文包括保費不可退還性、年齡限制(包括利益縮減及隨行要求)、合理謹慎措施(區分疏忽與罔顧後果)以及轉讓權益的程序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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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0
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法律框架下,關於保險權益的「轉讓」(Assignment),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人壽保險合約的轉讓中,受保生命(Life Insured)不會因為轉讓而改變。
II. 轉讓收取保險金的權利時,承讓人(Assignee)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權益。
III. 在實務上,人壽保險單和海上貨物保險單通常可以在不取得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轉讓。
IV. 保險合約的轉讓會自動將轉讓人在合約下的所有責任(Liabilities)一併轉移給承讓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人壽保險中,轉讓保單權益並不會更換原本受保的生命。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實務,人壽保險單和海上貨物保險單與其他類型保單不同,通常可以在不取得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轉讓。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對於收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承讓人並不需要享有可保權益,這甚至可以作為一種饋贈。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轉讓僅涉及權益(Rights)的轉移,而非責任(Liabilities)的轉移;責任的轉移通常必須得到保險人的明確同意。
重點: 區分保險合約轉讓與保險金收取權利轉讓的關鍵在於可保權益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保險人同意,且法律上的轉讓原則上僅限於權益的轉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人壽保險中,轉讓保單權益並不會更換原本受保的生命。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實務,人壽保險單和海上貨物保險單與其他類型保單不同,通常可以在不取得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轉讓。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對於收取保險金權利的轉讓,承讓人並不需要享有可保權益,這甚至可以作為一種饋贈。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轉讓僅涉及權益(Rights)的轉移,而非責任(Liabilities)的轉移;責任的轉移通常必須得到保險人的明確同意。
重點: 區分保險合約轉讓與保險金收取權利轉讓的關鍵在於可保權益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保險人同意,且法律上的轉讓原則上僅限於權益的轉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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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0
8. Question
在香港的保險實務中,假設投保人陳先生因意外陷入昏迷而需長期住院,其保險代理人張小姐發現陳先生的家居保險即將到期。若保險失效,陳先生的物業將面臨保障真空。張小姐在無法聯絡陳先生的情況下,自墊保費為其辦理續保。根據「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 的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通常不能拒絕向張小姐償還已墊付的保費。
II. 保險人(保險公司)通常不能以張小姐未獲明示授權為由,拒絕按保單規定作出賠付。
III. 張小姐透過行使該權限,訂立了對陳先生有約束力的合約,並有權獲得彌償。
IV. 這種代理權限的產生,必須以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存在親屬關係為前提。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代理法中的「必要權限」原則,當委託人的財產或權益面臨迫切危害,且在危急情況下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絡時,代理人為保護委託人利益而採取的必要行動對委託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著委託人有義務向代理人償還(補還)合理的開支,且保險人不能以缺乏明示授權為由拒絕保單項下的賠付責任。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錯誤地暗示必要權限僅限於親屬關係,實際上法律並無此限制,現有代理人或甚至在特定情況下的鄰居均可能構成必要代理人。
錯誤: 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這同樣包含了陳述 IV 的錯誤觀念,且忽略了陳述 I 中關於委託人償還義務的核心法律後果。
錯誤: 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關於必須具備親屬關係的說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重點: 必要權限旨在緊急情況下保護委託人的利益,賦予代理人合法權力採取行動並確保其獲得補償,同時維持與第三方訂立合約的有效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代理法中的「必要權限」原則,當委託人的財產或權益面臨迫切危害,且在危急情況下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絡時,代理人為保護委託人利益而採取的必要行動對委託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著委託人有義務向代理人償還(補還)合理的開支,且保險人不能以缺乏明示授權為由拒絕保單項下的賠付責任。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錯誤地暗示必要權限僅限於親屬關係,實際上法律並無此限制,現有代理人或甚至在特定情況下的鄰居均可能構成必要代理人。
錯誤: 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這同樣包含了陳述 IV 的錯誤觀念,且忽略了陳述 I 中關於委託人償還義務的核心法律後果。
錯誤: 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關於必須具備親屬關係的說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重點: 必要權限旨在緊急情況下保護委託人的利益,賦予代理人合法權力採取行動並確保其獲得補償,同時維持與第三方訂立合約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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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0
9. Question
在處理人身意外保險的索償糾紛時,保險投訴委員會通常會遵循特定的原則來判定「意外」的發生及除外責任的適用性。根據相關個案裁決,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詮釋除外責任條款(如「觸犯法律」)時,應採用立約原意方法,使其與合約欲達致的目的相符。
II. 即使受傷部位沒有明顯的瘀傷或傷痕,若有僱主證明等客觀證據,委員會仍可能判定意外屬實。
III. 委員會在斷定受傷是否由意外造成時,會參考被保險人的過往病歷以確定傷患的直接成因。
IV. 只要執法部門的報告指出被保險人需負上法律責任,委員會即會判定其行為屬於「觸犯法律」而支持保險人拒賠。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在詮釋保單條款時會優先考慮「立約原意」,確保除外責任的應用不會令合約保障意外的目的失效。此外,委員會接受以僱主證明或現場環境證供等客觀證據來替代身體表面的明顯傷痕,並會透過審核過往病歷來區分傷患是由意外造成還是由既有疾病引起。
錯誤: 關於「觸犯法律」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委員會將此條款解釋為「蓄意干犯刑事罪行」,而非僅僅是疏忽導致的交通違例或民事責任。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投訴委員會在處理意外險索償時,強調證據的客觀性與因果關係,並傾向以較靈活且符合合約宗旨的方式詮釋除外責任條款。.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在詮釋保單條款時會優先考慮「立約原意」,確保除外責任的應用不會令合約保障意外的目的失效。此外,委員會接受以僱主證明或現場環境證供等客觀證據來替代身體表面的明顯傷痕,並會透過審核過往病歷來區分傷患是由意外造成還是由既有疾病引起。
錯誤: 關於「觸犯法律」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委員會將此條款解釋為「蓄意干犯刑事罪行」,而非僅僅是疏忽導致的交通違例或民事責任。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投訴委員會在處理意外險索償時,強調證據的客觀性與因果關係,並傾向以較靈活且符合合約宗旨的方式詮釋除外責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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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0
10.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新入職的登記保險代理,在處理日常保險業務及與客戶溝通時,根據《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及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行為或做法是正確的?
I. 在與潛在客戶洽談保單內容前,陳先生必須表明其代表某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的身份。
II. 若陳先生印製商務名片以招攬生意,名片上必須印有其保險中介人登記號碼。
III. 為了獲得家庭成員的專業意見,陳先生可以在未經客戶同意下將客戶的財務資料披露給其配偶。
IV. 除非在客戶簽署保單前已披露相關收費的數額及用途,否則陳先生不得在保費外附加任何收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操守守則》,登記人士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自己是以登記人士身份代表某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陳述 II 是正確的,規定明確要求登記人士若使用商務名片,必須在名片上顯示其登記號碼。陳述 IV 是正確的,除非在簽署保單前已向保單持有人披露保費以外收費的數額和用途,否則中介人不得附加任何額外收費。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登記人士對客戶提供的資料負有絕對保密義務,除了安排有關業務的保險公司或委任保險代理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家人)披露,且必須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執業時必須維持高度的透明度與誠信,包括主動披露身份與登記編號,並嚴格遵守客戶個人資料保密及收費披露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操守守則》,登記人士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自己是以登記人士身份代表某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陳述 II 是正確的,規定明確要求登記人士若使用商務名片,必須在名片上顯示其登記號碼。陳述 IV 是正確的,除非在簽署保單前已向保單持有人披露保費以外收費的數額和用途,否則中介人不得附加任何額外收費。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登記人士對客戶提供的資料負有絕對保密義務,除了安排有關業務的保險公司或委任保險代理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家人)披露,且必須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執業時必須維持高度的透明度與誠信,包括主動披露身份與登記編號,並嚴格遵守客戶個人資料保密及收費披露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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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0
1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及基本法律原則下,關於保險中介人的規範與保險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負責執行《違規行為指引》,以確保登記人士的專業操守。
II. 彌償原則(Indemnity)旨在使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其財務狀況能恢復到緊接損失發生前的狀態。
III. 根據《保險業條例》,人壽保險合約的投保人在保單簽發時必須對受保人具有可保權益。
IV. 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主要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佣金糾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負責執行《違規行為指引》,並管理保險代理人的登記與專業操守。陳述 II 正確,彌償原則(Indemnity)的核心定義是補償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使其恢復到損失發生前的財務狀況。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法律原則,人壽保險要求在保單簽發(投保)時必須具備可保權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的職能是處理個人保單持有人與保險公司之間關於索償金額或合約解釋的糾紛,並不處理保險中介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佣金或商業糾紛。
重點: 投保人與中介人必須清楚區分不同監管機構的職權範圍,並理解可保權益與彌償原則在法律上的基本要求與適用對象。.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負責執行《違規行為指引》,並管理保險代理人的登記與專業操守。陳述 II 正確,彌償原則(Indemnity)的核心定義是補償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使其恢復到損失發生前的財務狀況。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法律原則,人壽保險要求在保單簽發(投保)時必須具備可保權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的職能是處理個人保單持有人與保險公司之間關於索償金額或合約解釋的糾紛,並不處理保險中介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佣金或商業糾紛。
重點: 投保人與中介人必須清楚區分不同監管機構的職權範圍,並理解可保權益與彌償原則在法律上的基本要求與適用對象。.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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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0
12. Question
在投保投資相連壽險保單的過程中,投保人必須遵守「最高誠信」(Utmost Good Faith) 原則。根據保險原理,下列哪些行為被界定為違反此項原則?
I. 欺詐性不披露
II. 非欺詐性不披露
III. 欺詐性失實陳述
IV. 非欺詐性失實陳述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在保險法規與原則下,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必須向保險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違反此原則的行為在法律上被歸納為四大類:欺詐性不披露(蓄意隱瞞)、非欺詐性不披露(疏忽遺漏)、欺詐性失實陳述(蓄意虛報)以及非欺詐性失實陳述(無心之失)。不論投保人是否具備欺詐意圖,只要涉及重要事實的遺漏或錯誤陳述,均構成違反最高誠信。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I」或「只有 II 及 IV」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因為最高誠信的責任並不局限於「欺詐性」或「非欺詐性」的單一方面,兩者均屬違約範疇。選項「只有 I、II 及 III」則錯誤地排除了非欺詐性失實陳述,而在法律實務中,即使是無意的錯誤陳述,若涉及重要事實,保險人仍有權撤銷合約。
重點: 最高誠信原則是一項嚴格的法律義務,要求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約前主動披露所有可能影響審慎保險人風險評估的重要事實,任何形式的不披露或失實陳述均會破壞合約的有效性。.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在保險法規與原則下,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必須向保險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違反此原則的行為在法律上被歸納為四大類:欺詐性不披露(蓄意隱瞞)、非欺詐性不披露(疏忽遺漏)、欺詐性失實陳述(蓄意虛報)以及非欺詐性失實陳述(無心之失)。不論投保人是否具備欺詐意圖,只要涉及重要事實的遺漏或錯誤陳述,均構成違反最高誠信。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I」或「只有 II 及 IV」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因為最高誠信的責任並不局限於「欺詐性」或「非欺詐性」的單一方面,兩者均屬違約範疇。選項「只有 I、II 及 III」則錯誤地排除了非欺詐性失實陳述,而在法律實務中,即使是無意的錯誤陳述,若涉及重要事實,保險人仍有權撤銷合約。
重點: 最高誠信原則是一項嚴格的法律義務,要求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約前主動披露所有可能影響審慎保險人風險評估的重要事實,任何形式的不披露或失實陳述均會破壞合約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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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0
1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法規下,關於保險合約或保險收益「轉讓」(Assignment) 的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進行保險合約的轉讓時,轉讓人和承讓人在轉讓發生時都必須對受保標的擁有可保權益。
II. 轉讓收取保險金的權利(即保單收益的轉讓)必須取得保險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III. 根據實務慣例,人壽保險單和海上貨物保險單的轉讓通常無需取得保險人的同意。
IV. 保險合約的轉讓僅涉及權益的轉移,除非保險人同意,否則轉讓人的合約責任不會轉移給承讓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保險合約的轉讓中,法律要求轉讓人與承讓人在轉讓發生的那一刻,均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權益,否則轉讓不生效。陳述 III 是正確的,雖然不同類別的保險受不同法則規限,但在實務上,人壽保險單和海上貨物保險單通常可以在不經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轉讓。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轉讓僅涉及合約權益的轉移,而合約責任(如支付保費)的轉移必須獲得保險人的同意。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不論保險合約的性質如何,轉讓收取保險金的權利(保單收益的轉讓)在法律上均無需取得保險人的同意。
重點: 區分「保險合約轉讓」與「保險收益轉讓」的關鍵在於可保權益的要求、是否需保險人同意,以及轉讓的是權益而非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保險合約的轉讓中,法律要求轉讓人與承讓人在轉讓發生的那一刻,均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權益,否則轉讓不生效。陳述 III 是正確的,雖然不同類別的保險受不同法則規限,但在實務上,人壽保險單和海上貨物保險單通常可以在不經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轉讓。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轉讓僅涉及合約權益的轉移,而合約責任(如支付保費)的轉移必須獲得保險人的同意。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不論保險合約的性質如何,轉讓收取保險金的權利(保單收益的轉讓)在法律上均無需取得保險人的同意。
重點: 區分「保險合約轉讓」與「保險收益轉讓」的關鍵在於可保權益的要求、是否需保險人同意,以及轉讓的是權益而非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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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0
14. Question
陳先生計劃前往日本進行為期一週的商務旅行,並向香港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單次旅遊保險。根據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及核保慣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旅程取消保障一般自保險憑證簽發時開始生效,並在計劃離境日失效。
II. 由於涉及跨境風險,保險人通常會對單次旅行進行個別核保,並要求陳先生提供詳細病歷。
III. 若陳先生的旅程因不可避免的延遲而受阻,其保險保障期通常會自動延長(例如十天)。
IV. 儘管投保書上可能沒有詢問病歷,陳先生仍有法律責任主動披露所有與承保相關的重要事實。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旅遊保險的一般慣例,取消旅程保障通常在保險憑證簽發時即告生效,並於計劃離境日結束。陳述 III 正確,當受保旅程因不可避免的原因而延遲時,保險保障通常會自動延長一段特定期間(如十天),以確保受保人獲得持續保障。陳述 IV 正確,保險合約基於最高誠信原則,即使投保書設計簡單且未詢問特定事實,投保人仍有法律義務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單次旅行風險通常不進行個別核保,保險人一般不會在申請表上詢問投保人的病歷,這與一年期保單(年保單)需要核保的做法不同。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生效時間因保障項目而異,且雖然單次旅程核保程序簡化,但投保人披露重要事實的法定責任依然存在。.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旅遊保險的一般慣例,取消旅程保障通常在保險憑證簽發時即告生效,並於計劃離境日結束。陳述 III 正確,當受保旅程因不可避免的原因而延遲時,保險保障通常會自動延長一段特定期間(如十天),以確保受保人獲得持續保障。陳述 IV 正確,保險合約基於最高誠信原則,即使投保書設計簡單且未詢問特定事實,投保人仍有法律義務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單次旅行風險通常不進行個別核保,保險人一般不會在申請表上詢問投保人的病歷,這與一年期保單(年保單)需要核保的做法不同。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生效時間因保障項目而異,且雖然單次旅程核保程序簡化,但投保人披露重要事實的法定責任依然存在。.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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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0
15. Question
陳先生在海外旅遊期間因意外昏迷住院。他的鄰居張先生發現陳先生的家居保險即將到期,若不及時續保,陳先生的物業將面臨失去保障的風險。由於無法聯繫陳先生或其家人,張先生墊付了保費完成續保。根據代理法中的「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張先生在法律上被視為「必要代理人」。
II. 陳先生有權以未經其授權為由,要求保險公司退還保費並宣佈保單無效。
III. 張先生有權向陳先生要求補還其墊付的保費。
IV. 若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不能以保單未經陳先生親自授權續保為由拒絕賠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原則,當某人的財產面臨迫切危害且無法與其取得聯繫時,另一人為其利益採取必要行動,即成為必要代理人。在此情況下,該代理行為對委託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代理人有權要求補還墊付的費用,且保險公司不能以缺乏明示授權為由拒絕履行保單責任。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必要權限下,委託人不能因未經其事先授權而否定該合約的效力或要求退還保費;「只有 I 及 III」因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保險公司責任的正確描述而不完整;「只有 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以上皆是」則因包含錯誤的陳述 II 而不成立。
重點: 必要權限法則旨在緊急情況下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並確保為其利益行事的代理人能獲得法律保障及開支補償。.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原則,當某人的財產面臨迫切危害且無法與其取得聯繫時,另一人為其利益採取必要行動,即成為必要代理人。在此情況下,該代理行為對委託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代理人有權要求補還墊付的費用,且保險公司不能以缺乏明示授權為由拒絕履行保單責任。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必要權限下,委託人不能因未經其事先授權而否定該合約的效力或要求退還保費;「只有 I 及 III」因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保險公司責任的正確描述而不完整;「只有 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以上皆是」則因包含錯誤的陳述 II 而不成立。
重點: 必要權限法則旨在緊急情況下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並確保為其利益行事的代理人能獲得法律保障及開支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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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0
16. Question
一名本港旅客在海外旅遊期間於酒店浴室滑倒,數日後因腦出血身故。保險公司在調查後發現該出血與受保人的原發性高血壓有關,而非由滑倒直接引致。根據旅遊保險的常見條款及相關個案評論,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意外」通常被定義為完全不在受保人控制下發生,並由暴力、外在及可見因素所引致的事件。
II. 若醫學證據顯示出血屬自發性並與既有疾病相關,而非由外來因素導致,保險人有權拒絕賠付意外身故利益。
III. 在判定投保人於投保時是否知悉其已患疾病時,通常會以「相對可能性的衡量」作為舉證準則。
IV. 醫療開支保障通常涵蓋受保人在旅程中因任何原因(包括純粹美觀目的)而進行的整容手術。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部分,「意外」通常被定義為由暴力、外在及可見因素所引致,且非受保人所能控制的事件。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相關個案,若醫學專家證明受傷或死亡是由於內在疾病(如自發性出血或高血壓)而非外來創傷引起,則不符合意外保障的定義。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判定投保人是否違反披露責任時,投訴委員會通常以「相對可能性的衡量」作為準則,來評估投保人在投保時是否已知悉相關的重要事實。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醫療開支保障通常設有明確的除外責任,其中包括整容手術、例行身體檢查及生育控制等,並非所有在旅程中進行的醫療行為均獲保障。
重點: 意外保障的關鍵在於傷亡必須由外在因素引致,而保險人在評估投保人是否履行披露責任時,會採用相對可能性準則來衡量其對重要事實的知情程度。.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部分,「意外」通常被定義為由暴力、外在及可見因素所引致,且非受保人所能控制的事件。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相關個案,若醫學專家證明受傷或死亡是由於內在疾病(如自發性出血或高血壓)而非外來創傷引起,則不符合意外保障的定義。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判定投保人是否違反披露責任時,投訴委員會通常以「相對可能性的衡量」作為準則,來評估投保人在投保時是否已知悉相關的重要事實。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醫療開支保障通常設有明確的除外責任,其中包括整容手術、例行身體檢查及生育控制等,並非所有在旅程中進行的醫療行為均獲保障。
重點: 意外保障的關鍵在於傷亡必須由外在因素引致,而保險人在評估投保人是否履行披露責任時,會採用相對可能性準則來衡量其對重要事實的知情程度。.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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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0
17. Question
一名旅客正準備為即將到來的海外旅程購買旅遊保險。關於旅遊保險作為「一籃子保單」(Package Policy) 的基本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是一份代表了一類以上保險的單張保單,涵蓋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和經濟權益。
II. 保險人通常就整份保單進行報價,而非對保單內的各個部分分別進行定價。
III. 投保人可以根據個人具體需要,選擇刪除不需要的保障部分(例如行李延誤)以獲得保費折扣。
IV. 這種保單結構通常不具靈活性,例如投保人通常不能透過支付額外保費來提高個人金錢部分的彌償限額。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旅遊保險被視為「一籃子保單」,因為它在單一保單文件中涵蓋了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和經濟權益四類保險標的(陳述 I)。此外,為了維持營運效率和成本效益,保險人通常對整份保單統一報價,而非按部分定價(陳述 II),且不允許投保人隨意提高特定項目(如個人金錢)的彌償限額,表現出其不靈活的特點(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旅遊保險的標準化運作程序不允許投保人刪除特定保障部分以換取保費折扣。選項「只有 I 及 II」未能包含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II。
重點: 旅遊保險的一籃子性質體現在其保障範圍的全面性與營運程序的標準化,這種設計雖然缺乏靈活性,但最終能惠及消費者和保險人雙方的效率與成本。.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旅遊保險被視為「一籃子保單」,因為它在單一保單文件中涵蓋了財產、人身、法律責任和經濟權益四類保險標的(陳述 I)。此外,為了維持營運效率和成本效益,保險人通常對整份保單統一報價,而非按部分定價(陳述 II),且不允許投保人隨意提高特定項目(如個人金錢)的彌償限額,表現出其不靈活的特點(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旅遊保險的標準化運作程序不允許投保人刪除特定保障部分以換取保費折扣。選項「只有 I 及 II」未能包含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II。
重點: 旅遊保險的一籃子性質體現在其保障範圍的全面性與營運程序的標準化,這種設計雖然缺乏靈活性,但最終能惠及消費者和保險人雙方的效率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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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0
18.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只登記從事旅遊保險業務的業務代表。根據《持續專業培訓指引》,關於其培訓要求及違規後果,請辨識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II. 若陳先生未能符合培訓要求,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通常為 3 個月。
III. 若陳先生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通常為 12 個月。
IV. 相關培訓紀錄的保存及監察合規責任僅落在陳先生個人身上,保險公司無需負責。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只登記從事旅遊保險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每年必須累積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T)時數。若未能符合要求,撤銷登記的量刑起點為 3 個月;若涉及虛假聲明,量刑起點則提高至 12 個月。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保存培訓紀錄及監察合規情況的責任,不僅屬於業務代表個人,還包括負責人、有委任業務代表的保險代理及所有保險公司。因此,「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包含錯誤內容,而「只有 I 及 II」則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II。
重點: 旅遊保險從業員必須嚴格遵守每年 3 小時的培訓規定,並了解誠實申報及多方共同承擔紀錄保存責任的監管要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只登記從事旅遊保險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每年必須累積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T)時數。若未能符合要求,撤銷登記的量刑起點為 3 個月;若涉及虛假聲明,量刑起點則提高至 12 個月。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保存培訓紀錄及監察合規情況的責任,不僅屬於業務代表個人,還包括負責人、有委任業務代表的保險代理及所有保險公司。因此,「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包含錯誤內容,而「只有 I 及 II」則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II。
重點: 旅遊保險從業員必須嚴格遵守每年 3 小時的培訓規定,並了解誠實申報及多方共同承擔紀錄保存責任的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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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0
19. Question
在香港經營旅遊保險業務時,保險從業員應如何準確向客戶解釋有關「外遊警示制度」及保單限制的相關規定?請選出正確的陳述:
I. 外遊警示制度涵蓋全球所有國家及地區,包括中國內地、台灣及澳門。
II. 若在出發前受保目的地發出了黑色外遊警示,某些保單條款可能規定受保人必須取消行程,並以退還已繳保費作為補償。
III. 與一般非水險財產保險不同,旅遊保險在處理行李或財產損失時,通常不採用「比例分攤條款」(Average Clause)。
IV. 若受保人無視大眾傳播媒介已發出的自然災害警告而執意前往目的地,保險公司可根據通用除外責任拒絕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現行旅遊保險實務,部分保單規定若在出發前受保目的地發出黑色外遊警示,受保人必須避免前往,而保險人則會退還保費作為交換。陳述 II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與一般非水險財產保險不同,它不採用比例分攤條款(Average Clause),而是以保額為限對財產損失作出十足彌償。陳述 IV 正確,因為通用除外責任通常包括受保人無視大眾傳播媒介發出的自然災害或罷工等警告而未加防備的情況。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香港保安局實施的「外遊警示制度」涵蓋 85 個較多港人到訪的海外國家,但明確不包括中國內地、台灣和澳門。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與政府的外遊警示制度緊密相連,同時透過通用除外責任要求受保人履行合理的防範義務,且在財產保障上不適用比例分攤原則。.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現行旅遊保險實務,部分保單規定若在出發前受保目的地發出黑色外遊警示,受保人必須避免前往,而保險人則會退還保費作為交換。陳述 II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與一般非水險財產保險不同,它不採用比例分攤條款(Average Clause),而是以保額為限對財產損失作出十足彌償。陳述 IV 正確,因為通用除外責任通常包括受保人無視大眾傳播媒介發出的自然災害或罷工等警告而未加防備的情況。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香港保安局實施的「外遊警示制度」涵蓋 85 個較多港人到訪的海外國家,但明確不包括中國內地、台灣和澳門。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與政府的外遊警示制度緊密相連,同時透過通用除外責任要求受保人履行合理的防範義務,且在財產保障上不適用比例分攤原則。.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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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0
20. Question
在風險管理的範疇內,理解風險的分類對於保險從業員至關重要。關於「投機風險」與「純粹風險」的比較,請選出正確的陳述:
I. 投機風險的特點是結果可能產生收益、損失或保持不變。
II. 純粹風險是指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的風險。
III. 商業投資活動通常被歸類為純粹風險,因為投資者可能面臨虧損。
IV. 一般而言,保險合約主要旨在為投機風險提供補償。Correct
正確: 投機風險的定義特徵在於其結果的多樣性,包括獲利、損失或不賺不賠;而純粹風險則僅包含損失或沒有損失的可能性。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 及 II。
錯誤: 關於商業投資被歸類為純粹風險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投資活動具有獲利動機和可能,屬於投機風險。關於保險合約旨在為投機風險提供補償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保險的主要功能是轉移純粹風險帶來的財務負擔,而非保障投機行為的收益。
重點: 區分風險類別是保險原理的核心,保險通常只處理純粹風險,因為投機風險涉及人為獲利的企圖,不符合保險的補償原則。.
Incorrect
正確: 投機風險的定義特徵在於其結果的多樣性,包括獲利、損失或不賺不賠;而純粹風險則僅包含損失或沒有損失的可能性。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 及 II。
錯誤: 關於商業投資被歸類為純粹風險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投資活動具有獲利動機和可能,屬於投機風險。關於保險合約旨在為投機風險提供補償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保險的主要功能是轉移純粹風險帶來的財務負擔,而非保障投機行為的收益。
重點: 區分風險類別是保險原理的核心,保險通常只處理純粹風險,因為投機風險涉及人為獲利的企圖,不符合保險的補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