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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3
1.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保險公司在處理死亡索償時,對於死因 (Cause of death) 的調查至關重要。下列哪些關於死因調查及其法律後果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受保人在自殺免責期內自殺身亡,保險人通常不承擔給付死亡利益的責任。
II. 根據「公共政策」原則,若受益人被證實謀殺受保人,該受益人將喪失獲取賠償的權利。
III. 若受保人在保單簽發後不久死亡,保險人可能會調查是否涉及欺詐或未過可異議期。
IV. 若死因為意外且保單附有意外死亡利益附約,受益人可能獲得額外的賠償金額。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這四項陳述完整涵蓋了保險人在處理死亡索償時必須評估的核心要素。自殺免責期(I)旨在防止投保人蓄意自殺以獲取賠償;公共政策原則(II)確保法律不容許犯罪者(如謀殺受保人的受益人)從其罪行中獲益;可異議期(III)是保險人針對早期死亡個案進行誠信調查的法律基礎,以防止欺詐;而意外死亡利益附約(IV)則直接決定了在特定死因下是否需要支付額外的賠償金額。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意外死因對附加利益給付(IV)的潛在影響。只有 II、III 及 IV 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排除了自殺免責期(I)這一限制保險人責任的重要條款。只有 I 及 IV 的描述過於片面,未能包含公共政策(II)及可異議期(III)這兩項在法律與誠信審核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重點: 死亡索償的審核不僅是確認死亡事實,更涉及對死因性質、合約條款及法律原則(如公共政策)的綜合法律判斷。.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這四項陳述完整涵蓋了保險人在處理死亡索償時必須評估的核心要素。自殺免責期(I)旨在防止投保人蓄意自殺以獲取賠償;公共政策原則(II)確保法律不容許犯罪者(如謀殺受保人的受益人)從其罪行中獲益;可異議期(III)是保險人針對早期死亡個案進行誠信調查的法律基礎,以防止欺詐;而意外死亡利益附約(IV)則直接決定了在特定死因下是否需要支付額外的賠償金額。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意外死因對附加利益給付(IV)的潛在影響。只有 II、III 及 IV 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排除了自殺免責期(I)這一限制保險人責任的重要條款。只有 I 及 IV 的描述過於片面,未能包含公共政策(II)及可異議期(III)這兩項在法律與誠信審核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重點: 死亡索償的審核不僅是確認死亡事實,更涉及對死因性質、合約條款及法律原則(如公共政策)的綜合法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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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3
2.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下對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最低要求,關於專業責任保險及客戶款項處理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必須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以保障其在保險經紀業務中因疏忽而引致的法律責任。
II. 專業責任保險在任何時間的最低賠償限額,須為 300 萬港元或該公司在緊接保險單生效日期前的 12 個月內的保險業務收入,以較高者為準(最高為 7,500 萬港元)。
III. 經紀公司必須在香港的認可機構開立及維持一個或多個獨立的客戶帳戶。
IV. 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存放在客戶帳戶內的款項所產生的任何利息,均屬於該經紀公司的收入。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保險業監管局對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最低要求,經紀公司必須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以保障業務疏忽風險,其最低賠償限額為 300 萬港元或過去 12 個月業務收入的較高者(上限 7,500 萬港元)。同時,經紀公司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且除非另有書面協議,否則該帳戶產生的利息屬於經紀公司的收入。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關於客戶帳戶利息歸屬的法定權利,即陳述 IV 也是正確的規定。「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投保專業責任保險這一最基本的法定執業要求(陳述 I)。「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涵蓋專業責任保險賠償限額的具體法定計算標準(陳述 II)。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專業責任保險、客戶款項隔離及帳戶利息處理的最低要求,以確保其財務穩健並保障客戶利益。.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保險業監管局對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最低要求,經紀公司必須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以保障業務疏忽風險,其最低賠償限額為 300 萬港元或過去 12 個月業務收入的較高者(上限 7,500 萬港元)。同時,經紀公司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且除非另有書面協議,否則該帳戶產生的利息屬於經紀公司的收入。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關於客戶帳戶利息歸屬的法定權利,即陳述 IV 也是正確的規定。「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投保專業責任保險這一最基本的法定執業要求(陳述 I)。「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涵蓋專業責任保險賠償限額的具體法定計算標準(陳述 II)。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專業責任保險、客戶款項隔離及帳戶利息處理的最低要求,以確保其財務穩健並保障客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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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3
3. Question
根據香港壽險實務指引,在處理涉及保單替換(誘導轉保)的程序時,下列哪些關於《客戶保障聲明書》及後續行動的描述是正確的?
I. 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保留《聲明書》的正本,並將一份複印本隨保單發給客戶。
II. 保險中介人必須協助申請人列出現有保單及新保單的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的屆滿日期,除非客戶聲明不願意披露。
III. 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須在新保單簽發日起計七個工作天內,將《聲明書》複印本發給原有的(非銷售)保險公司。
IV. 一旦確認誘導轉保屬實,涉案保險公司必須在確認後三十天內完成所有跟進工作或影響客戶權益的安排。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客戶保障聲明書》的相關指引,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保留聲明書正本,並將複印本發給客戶及原保險公司(須於新保單簽發後七個工作天內)。此外,中介人有責任協助客戶填寫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的屆滿日期,除非客戶明確表示不願披露,這是為了防止客戶因轉保而失去原有的保障權益。
錯誤: 關於跟進工作時限的描述是錯誤的。法規要求保險公司在確認誘導轉保後,應在 30 天內達成協議,並在隨後的 15 天內完成所有跟進工作,總計時限為 45 天,而非選項中所述的 30 天。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誘導轉保的監管機制旨在透過嚴格的披露要求(如自殺條款)及明確的行政時限,確保投保人在更換壽險保單時獲得充分的資訊保護及公平對待。.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客戶保障聲明書》的相關指引,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保留聲明書正本,並將複印本發給客戶及原保險公司(須於新保單簽發後七個工作天內)。此外,中介人有責任協助客戶填寫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的屆滿日期,除非客戶明確表示不願披露,這是為了防止客戶因轉保而失去原有的保障權益。
錯誤: 關於跟進工作時限的描述是錯誤的。法規要求保險公司在確認誘導轉保後,應在 30 天內達成協議,並在隨後的 15 天內完成所有跟進工作,總計時限為 45 天,而非選項中所述的 30 天。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誘導轉保的監管機制旨在透過嚴格的披露要求(如自殺條款)及明確的行政時限,確保投保人在更換壽險保單時獲得充分的資訊保護及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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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3
4.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時,保險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產品資料概要」(Product Key Facts Statement)。根據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文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產品資料概要」必須以簡潔易明的語言編寫,以便客戶理解。
II. 該文件必須包含產品的主要特點、收費結構及風險摘要。
III. 作為投連險銷售文件的一部分,該文件必須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
IV. 為了配合不同客戶的理解能力,保險中介人有權對該文件的文字內容作出適度修改。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產品資料概要」(KFS) 必須以簡潔易明的語言編寫,以便潛在投保人能快速理解產品的核心資訊。陳述 II 正確,KFS 的設計初衷就是為了提供產品主要特點、收費及風險的摘要,讓客戶在做出投資決定前有清晰的參考。陳述 III 正確,由於投連險涉及投資成分,其產品本身及相關的銷售文件(包括 KFS)均須獲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認可。
錯誤: 陳述 IV 錯誤,保險中介人絕對不允許自行修改經證監會認可的「產品資料概要」內容。任何銷售文件的修訂必須由產品發行人(保險公司)進行並重新獲得監管機構認可,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原整且未經改動的版本。
重點: 投連險的「產品資料概要」是法定的披露文件,旨在提高產品透明度,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確保客戶獲得最新且未經擅自修改的認可版本。.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產品資料概要」(KFS) 必須以簡潔易明的語言編寫,以便潛在投保人能快速理解產品的核心資訊。陳述 II 正確,KFS 的設計初衷就是為了提供產品主要特點、收費及風險的摘要,讓客戶在做出投資決定前有清晰的參考。陳述 III 正確,由於投連險涉及投資成分,其產品本身及相關的銷售文件(包括 KFS)均須獲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認可。
錯誤: 陳述 IV 錯誤,保險中介人絕對不允許自行修改經證監會認可的「產品資料概要」內容。任何銷售文件的修訂必須由產品發行人(保險公司)進行並重新獲得監管機構認可,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原整且未經改動的版本。
重點: 投連險的「產品資料概要」是法定的披露文件,旨在提高產品透明度,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確保客戶獲得最新且未經擅自修改的認可版本。.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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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3
5. Question
在香港人壽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負責處理保單交付及各項售後服務。根據相關實務指引,下列哪些關於保單交付與保單更改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處理團體保險時,保險人除了簽發總保單外,亦須為每名受保成員提供保險憑證。
II. 個人人壽保險單的交付程序通常由保險代理人或銷售代理人負責執行。
III. 更改保額被視為一項瑣碎的行政細節更改,保險公司在處理時通常無需進行核保考慮。
IV. 由於保單本身即為保險合約,若保單持有人未能出示保單原件,保險人法律上絕對不能賠付期滿保險金。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團體保險的處理程序,保險人不僅要簽發一份總保單給投保機構,還必須為每一位受保僱員或成員提供保險憑證。陳述 II 正確,在個人人壽保險業務中,保單的交付通常由保險代理人(或銷售代理人)負責,這是一個相對簡單的過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更改保額並非瑣碎的行政細節,而是對合約條款有顯著影響的更改,因此必須經過慎重的核保考慮。陳述 IV 錯誤,保單本身並非合約,而只是合約的證據,因此遺失保單雖然會帶來不便,但只要索償人作出遺失宣誓及提供彌償保證,保險人仍可處理理賠。
重點: 保險從業員在處理保單交付及售後服務時,應區分不同保單類型的交付要求,並理解保單更改(如保額變動)可能涉及的核保風險與法律程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團體保險的處理程序,保險人不僅要簽發一份總保單給投保機構,還必須為每一位受保僱員或成員提供保險憑證。陳述 II 正確,在個人人壽保險業務中,保單的交付通常由保險代理人(或銷售代理人)負責,這是一個相對簡單的過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更改保額並非瑣碎的行政細節,而是對合約條款有顯著影響的更改,因此必須經過慎重的核保考慮。陳述 IV 錯誤,保單本身並非合約,而只是合約的證據,因此遺失保單雖然會帶來不便,但只要索償人作出遺失宣誓及提供彌償保證,保險人仍可處理理賠。
重點: 保險從業員在處理保單交付及售後服務時,應區分不同保單類型的交付要求,並理解保單更改(如保額變動)可能涉及的核保風險與法律程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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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3
6.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分紅保單時,保險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附件 D)。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是該文件必須包含的內容或程序要求?
I. 清楚區分保證利益與非保證利益(如紅利)
II. 披露保險公司的投資策略及紅利分配哲學
III. 展示在悲觀及樂觀情景下的非保證利益預測
IV. 必須由投保人及保險中介人雙方簽署確認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附件 D)必須包含所有四項關鍵要素:清晰區分保證與非保證利益以避免混淆;披露投資策略與紅利分配哲學以提升透明度;提供悲觀及樂觀情景下的利益預測以展示潛在波動;以及要求投保人與中介人雙方簽署以確認理解內容。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情景分析(III)及簽署程序(IV)這兩項同樣強制性的監管要求。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雙方簽署(IV)在合規程序中的必要性。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情景分析(III)是幫助客戶評估非保證紅利風險的重要工具,不可或缺。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旨在透過標準化的披露要求與簽署確認,確保投保人在購買含有非保證成分的保險產品前,已充分了解其運作機制及潛在風險。.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附件 D)必須包含所有四項關鍵要素:清晰區分保證與非保證利益以避免混淆;披露投資策略與紅利分配哲學以提升透明度;提供悲觀及樂觀情景下的利益預測以展示潛在波動;以及要求投保人與中介人雙方簽署以確認理解內容。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情景分析(III)及簽署程序(IV)這兩項同樣強制性的監管要求。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雙方簽署(IV)在合規程序中的必要性。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情景分析(III)是幫助客戶評估非保證紅利風險的重要工具,不可或缺。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旨在透過標準化的披露要求與簽署確認,確保投保人在購買含有非保證成分的保險產品前,已充分了解其運作機制及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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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3
7.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核保 (Underwriting) 過程中,保險公司會根據不同的因素對風險進行評估與分類。下列關於核保因素及風險類別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實質危險 (Physical hazard) 考慮的是可能增加死亡發生率的客觀因素,例如吸煙習慣或高危職業。
II. 財務性核保 (Financial Underwriting) 的目的之一是評估預期保單持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繳付保費的責任。
III. 道德危險 (Moral hazard) 涉及主觀因素,通常比實質危險更容易被核保人察覺及確定。
IV. 優良風險 (Preferred risks) 並非所有保險人都採用,這類風險通常可享有保費折扣。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實質危險 (Physical hazard) 關注的是客觀存在的風險因素,如吸煙習慣、體重、職業或消閒活動,這些都會直接影響受保事件發生的機率。陳述 II 正確,財務性核保 (Financial Underwriting) 確實包括評估投保人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支付保費,以防止保單失效。陳述 IV 正確,優良風險 (Preferred risks) 類別並非所有保險公司都會設立,它針對的是健康狀況或生活習慣優於平均水平的受保人,通常會提供保費折扣。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道德危險 (Moral hazard) 涉及個人的誠信、正直意向及是否有意隱瞞重要資料,這些主觀因素往往比客觀的實質危險更難以被核保人準確地察覺或確定。
重點: 人壽保險核保結合了技術性核保(評估實質與道德危險)及財務性核保,旨在將風險準確分類,以釐定公平的承保條件及保費水平。.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實質危險 (Physical hazard) 關注的是客觀存在的風險因素,如吸煙習慣、體重、職業或消閒活動,這些都會直接影響受保事件發生的機率。陳述 II 正確,財務性核保 (Financial Underwriting) 確實包括評估投保人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支付保費,以防止保單失效。陳述 IV 正確,優良風險 (Preferred risks) 類別並非所有保險公司都會設立,它針對的是健康狀況或生活習慣優於平均水平的受保人,通常會提供保費折扣。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道德危險 (Moral hazard) 涉及個人的誠信、正直意向及是否有意隱瞞重要資料,這些主觀因素往往比客觀的實質危險更難以被核保人準確地察覺或確定。
重點: 人壽保險核保結合了技術性核保(評估實質與道德危險)及財務性核保,旨在將風險準確分類,以釐定公平的承保條件及保費水平。.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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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3
8. Question
在香港的長期保險業務中,關於《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下有關「冷靜期」及「更換保單」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通常為交付保單或發出通知書(提醒投保人保單已可領取及冷靜期屆滿日)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
II. 投保人在冷靜期內行使取消保單權利時,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全數退還已繳保費,不得扣除任何市值調整。
III. 在建議客戶更換保單時,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向客戶解釋更換保單可能帶來的財務損失及保障權益的影響。
IV. 只有當新保單與被更換的舊保單屬於不同的保險公司時,中介人才需要要求客戶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更換保單》(IFS-PR)。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交付給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或發出有關通知書(以提醒保單持有人保單已經可以領取及冷靜期的屆滿日期)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建議客戶更換保單時,必須向客戶充分披露更換保單可能涉及的財務損失、保障權益的減少及重新核保的風險。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對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或某些非相連保單(如躉繳保費保單),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作出市值調整,因此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全數退還。陳述 IV 是錯誤的,無論新舊保單是否由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只要涉及更換長期保險保單,中介人都必須要求客戶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更換保單》(IFS-PR),以確保客戶明白更換保單的後果。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了解冷靜期的權利,並在涉及保單更換時履行充分披露的責任,以保障客戶的最佳利益。.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交付給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或發出有關通知書(以提醒保單持有人保單已經可以領取及冷靜期的屆滿日期)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建議客戶更換保單時,必須向客戶充分披露更換保單可能涉及的財務損失、保障權益的減少及重新核保的風險。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對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或某些非相連保單(如躉繳保費保單),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作出市值調整,因此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全數退還。陳述 IV 是錯誤的,無論新舊保單是否由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只要涉及更換長期保險保單,中介人都必須要求客戶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更換保單》(IFS-PR),以確保客戶明白更換保單的後果。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了解冷靜期的權利,並在涉及保單更換時履行充分披露的責任,以保障客戶的最佳利益。.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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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3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根據《承保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 業務除外)指引》(指引 16),保險中介人在為客戶提供人壽保險建議時,關於執行財務需要分析 (FNA) 的程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必須確保在銷售過程中,為客戶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以評估其保險需求。
II. 財務需要分析表格必須由客戶簽署,以確認其提供給保險中介人的資料準確無誤。
III. 若財務需要分析顯示客戶的保費負擔能力有限,中介人應積極建議客戶透過保費融資或貸款來支付保費。
IV. 財務需要分析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所推薦的長期保險產品適合客戶的個人情況、目標及需求。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指引 16》,保險公司在承保長期保險業務時,必須確保已為客戶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以履行公平對待客戶的責任。陳述 II 正確,為確保資料的真實性及作為合適性評估的依據,客戶必須在財務需要分析表格上簽署確認。陳述 IV 正確,財務需要分析的核心目的在於協助中介人了解客戶的具體情況,從而推薦符合其需求的保險產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合適性評估原則,中介人應確保客戶有足夠的財務能力支付保費。若客戶負擔能力不足,中介人應建議較低保費的方案或調整保障額,而非鼓勵客戶透過借貸投保,這可能導致客戶面臨不必要的財務風險,違反了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 (FNA) 是長期保險銷售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確保產品建議是基於客戶的實際財務狀況、目標及需求而作出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指引 16》,保險公司在承保長期保險業務時,必須確保已為客戶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以履行公平對待客戶的責任。陳述 II 正確,為確保資料的真實性及作為合適性評估的依據,客戶必須在財務需要分析表格上簽署確認。陳述 IV 正確,財務需要分析的核心目的在於協助中介人了解客戶的具體情況,從而推薦符合其需求的保險產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合適性評估原則,中介人應確保客戶有足夠的財務能力支付保費。若客戶負擔能力不足,中介人應建議較低保費的方案或調整保障額,而非鼓勵客戶透過借貸投保,這可能導致客戶面臨不必要的財務風險,違反了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 (FNA) 是長期保險銷售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確保產品建議是基於客戶的實際財務狀況、目標及需求而作出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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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3
10. Question
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相關指引,關於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的「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文件必須展示在不同保單年度退保時,扣除退保費用後的預計可得金額。
II. 客戶必須在該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已獲悉早期退保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
III. 文件中顯示的退保價值是根據保險公司承諾的保證最低利率計算得出的。
IV. 該文件的目的是提高收費透明度,讓客戶了解收費對投資回報的長期影響。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要求,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必須展示在不同保單年度退保時,扣除退保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後的預計可得金額,以提高產品收費的透明度。此外,為了確保客戶明白早期退保可能帶來的財務損失,客戶必須在該文件上簽署確認。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的退保價值主要取決於相關投資選項的表現,說明文件中的數字是基於假設回報率(如每年 3% 或 9%)計算的預計值,並非保險公司提供的保證金額。
Takeaway: 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產品時的重要披露工具,旨在透過具體的預計退保數字,讓客戶充分了解收費結構及早期退保的潛在財務影響。.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要求,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必須展示在不同保單年度退保時,扣除退保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後的預計可得金額,以提高產品收費的透明度。此外,為了確保客戶明白早期退保可能帶來的財務損失,客戶必須在該文件上簽署確認。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的退保價值主要取決於相關投資選項的表現,說明文件中的數字是基於假設回報率(如每年 3% 或 9%)計算的預計值,並非保險公司提供的保證金額。
Takeaway: 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產品時的重要披露工具,旨在透過具體的預計退保數字,讓客戶充分了解收費結構及早期退保的潛在財務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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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3
11. Question
在向客戶銷售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保單時,根據相關的銷售說明文件指引,下列哪些描述符合其標準要求?
I. 保險公司如欲調整現時收費,必須在提前不少於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
II. 披露的收費必須分列為五類: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及所有其他收費。
III. 說明文件內提供的網址所顯示的過往派息率,是已經扣除保險成本及行政費用的淨回報,供客戶直接參考。
IV. 說明文件必須包含警告,提醒申請人除非打算支付全期保費,否則不應投保該產品。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標準要求,保險公司若要調整現時收費,必須提前至少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披露的收費必須清晰分列為五大類別(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及其他收費);且文件必須包含警告聲明,提醒申請人除非打算支付全期保費,否則不應投保。
錯誤: 關於過往派息率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規定,保險公司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申請人必須留意這一點。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僅包含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則不夠全面,因為陳述 IV 同樣是標準要求的必要組成部分。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要求保險公司透明地披露收費結構及派息資料,並加入嚴肅的警告字句,以確保投保人明白提早退保或停繳保費可能帶來的重大財務損失。.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標準要求,保險公司若要調整現時收費,必須提前至少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披露的收費必須清晰分列為五大類別(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及其他收費);且文件必須包含警告聲明,提醒申請人除非打算支付全期保費,否則不應投保。
錯誤: 關於過往派息率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規定,保險公司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申請人必須留意這一點。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僅包含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則不夠全面,因為陳述 IV 同樣是標準要求的必要組成部分。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要求保險公司透明地披露收費結構及派息資料,並加入嚴肅的警告字句,以確保投保人明白提早退保或停繳保費可能帶來的重大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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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3
12.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定價制度中,關於「自然保費制度」與「均衡保費制度」的比較,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會隨著受保人年齡增長而增加。
II. 均衡保費制度在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通常高於當時的實際風險成本。
III. 自然保費制度較不容易受「逆選擇」(Anti-selection) 的影響。
IV. 均衡保費制度能讓保單所有人累積現金價值 (Cash Value)。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自然保費制度的特點是保費會隨著受保人的年齡增長及相應死亡風險的增加而每年調整;而均衡保費制度則在保單早期收取高於實際風險成本的保費,這些早年的「超額」保費連同其利息收入會形成儲備,從而使保單能夠累積現金價值。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自然保費制度實際上極易受到「逆選擇」的影響。當保費隨著年齡增長而變得昂貴時,健康狀況良好的人(低風險)往往會選擇退出計劃,而健康欠佳的人(高風險)則會選擇續保,這會導致風險池失衡。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以上皆是」亦因包含此錯誤陳述而不成立。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計算將長期風險成本平均化,不僅解決了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負擔隨年齡增加的問題,還有效降低了逆選擇風險並產生了現金價值。.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自然保費制度的特點是保費會隨著受保人的年齡增長及相應死亡風險的增加而每年調整;而均衡保費制度則在保單早期收取高於實際風險成本的保費,這些早年的「超額」保費連同其利息收入會形成儲備,從而使保單能夠累積現金價值。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自然保費制度實際上極易受到「逆選擇」的影響。當保費隨著年齡增長而變得昂貴時,健康狀況良好的人(低風險)往往會選擇退出計劃,而健康欠佳的人(高風險)則會選擇續保,這會導致風險池失衡。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以上皆是」亦因包含此錯誤陳述而不成立。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計算將長期風險成本平均化,不僅解決了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負擔隨年齡增加的問題,還有效降低了逆選擇風險並產生了現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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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3
13.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發布的《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KYC)程序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在向客戶推薦長期人壽保險產品前,應履行下列哪些職責?
I. 評估客戶的財務負擔能力,以確保其在整個保費供款期內有足夠財力支付保費。
II. 識別客戶的投保目的、預期保障期及對保險保障的具體需求。
III. 獲取客戶的風險偏好資料,特別是當建議涉及具有投資成分的壽險產品時。
IV. 僅在客戶明確表示不了解產品風險時,才需要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在銷售長期壽險時,必須主動採取合理步驟獲取客戶的財務背景、投保目標及風險承受能力,並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以確保所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的實際需求及負擔能力。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是監管要求下的強制性程序,旨在保障客戶利益,保險中介人必須主動執行,而不能僅在客戶要求時才進行。因此,任何包含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只有 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因為它們誤導了 FNA 的強制性本質。
重點: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透過 FNA 程序主動了解客戶,確保長期壽險產品的合適性與負擔能力,這是一項法規遵循的義務而非選擇性服務。.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在銷售長期壽險時,必須主動採取合理步驟獲取客戶的財務背景、投保目標及風險承受能力,並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以確保所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的實際需求及負擔能力。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是監管要求下的強制性程序,旨在保障客戶利益,保險中介人必須主動執行,而不能僅在客戶要求時才進行。因此,任何包含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只有 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因為它們誤導了 FNA 的強制性本質。
重點: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透過 FNA 程序主動了解客戶,確保長期壽險產品的合適性與負擔能力,這是一項法規遵循的義務而非選擇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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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3
14. Question
陳先生正計劃退休並向保險中介人查詢有關年金產品的運作模式。根據長期保險業務的產品特性,下列哪些關於年金分類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即期年金 (Immediate Annuity) 通常要求躉繳保費,並在保單生效後的一個年金期末開始發放給付。
II. 延期年金 (Deferred Annuity) 允許保單持有人在給付期開始前,透過一段累積期來繳付保費或讓資金增值。
III. 純粹終身年金 (Pure Life Annuity) 的給付僅在年金領取人生存期間進行,領取人身故後給付即終止。
IV. 確定年金 (Annuity Certain) 的給付期是預先約定的固定年期,其給付並不取決於年金領取人的壽命。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即期年金(Immediate Annuity)通常在繳付單一保費(躉繳)後,於第一個年金期末(例如一個月或一年後)便開始支付年金。陳述 II 正確,延期年金(Deferred Annuity)設有累積期,讓保單持有人在年金給付開始前累積資金,適合較年輕的投保人。陳述 III 正確,純粹終身年金(Pure Life Annuity)的給付完全取決於領取人的壽命,一旦領取人身故,保險公司的支付責任即告終止,不設身故賠償。陳述 IV 正確,確定年金(Annuity Certain)的支付是基於約定的固定期間,不論領取人生存與否,保險公司都必須在該期間內持續支付。
錯誤: 無。以上四項陳述均準確描述了年金產品的基本分類與特性。
重點: 保險從業員應清楚區分年金在給付開始時間(即期與延期)以及給付持續性(終身與確定年期)上的差異,以便根據客戶的退休目標提供合適的建議。.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即期年金(Immediate Annuity)通常在繳付單一保費(躉繳)後,於第一個年金期末(例如一個月或一年後)便開始支付年金。陳述 II 正確,延期年金(Deferred Annuity)設有累積期,讓保單持有人在年金給付開始前累積資金,適合較年輕的投保人。陳述 III 正確,純粹終身年金(Pure Life Annuity)的給付完全取決於領取人的壽命,一旦領取人身故,保險公司的支付責任即告終止,不設身故賠償。陳述 IV 正確,確定年金(Annuity Certain)的支付是基於約定的固定期間,不論領取人生存與否,保險公司都必須在該期間內持續支付。
錯誤: 無。以上四項陳述均準確描述了年金產品的基本分類與特性。
重點: 保險從業員應清楚區分年金在給付開始時間(即期與延期)以及給付持續性(終身與確定年期)上的差異,以便根據客戶的退休目標提供合適的建議。.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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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3
15. Question
林先生最近購買了一份分紅壽險保單,並向保險中介人查詢有關保單條文中「清繳增額保險」(Paid-up Additional Insurance) 與「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 的運作方式。根據一般人壽保險實務,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清繳增額保險通常容許保單所有人利用已宣佈的紅利作為整付保費,以購買額外的壽險保障。
II. 清繳增額保險所能購買的具體保額,取決於該筆紅利的金額及受保生命當時的到達年齡。
III. 清繳保險屬於一種減額保險,在行使該權利後,保單持有人仍須定期繳付減額後的保費以維持保單效力。
IV. 清繳保險是均衡保費制度及保單現金價值所產生的結果,其各項條款通常與原保單相同。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清繳增額保險是分紅保單特有的選項,允許保單所有人將已宣佈的紅利視作整付保費,用以購買額外的保障。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增額保險的保額大小取決於該筆紅利金額以及受保人在購買當時的到達年齡。陳述 IV 正確,清繳保險是均衡保費制度下累積現金價值的產物,屬於一種不作廢選擇,其條款除了保額調整外,通常與原保單保持一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 的核心特點是「毋須再繳付任何保費」,而非按比例繳付較少的保費。若保單持有人選擇此項,保單將以現有的現金價值轉化為一份保額較低但已全數清繳保費的保單。
重點: 投保人應區分紅利運用(如清繳增額保險)與不作廢選擇(如清繳保險)的分別,前者是增加保障,後者是在停止繳費時利用現金價值維持部分保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清繳增額保險是分紅保單特有的選項,允許保單所有人將已宣佈的紅利視作整付保費,用以購買額外的保障。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增額保險的保額大小取決於該筆紅利金額以及受保人在購買當時的到達年齡。陳述 IV 正確,清繳保險是均衡保費制度下累積現金價值的產物,屬於一種不作廢選擇,其條款除了保額調整外,通常與原保單保持一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 的核心特點是「毋須再繳付任何保費」,而非按比例繳付較少的保費。若保單持有人選擇此項,保單將以現有的現金價值轉化為一份保額較低但已全數清繳保費的保單。
重點: 投保人應區分紅利運用(如清繳增額保險)與不作廢選擇(如清繳保險)的分別,前者是增加保障,後者是在停止繳費時利用現金價值維持部分保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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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3
16.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的投保申請時,關於核保程序及相關法律要求的描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財務性核保的主要目的是評估投保金額是否與受保人的經濟背景及保障需求相符,以防止道德風險。
II. 核保員在處理投保申請時,若認為目前的風險狀況不明確或需要時間觀察,可選擇「延遲決定」。
III. 「拒保風險」是指保險公司認為風險程度在可接受範圍內,但需透過徵收「附加保費」才予以承保的風險類別。
IV.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險公司在投保過程中收集個人資料時,必須向投保人說明收集資料的目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財務性核保的核心目的在於核實投保金額是否與受保人的財務實力及實際保障需求相稱,以降低道德風險。陳述 II 正確,當受保人的健康狀況暫時不穩定或需要進一步觀察時,核保員可以選擇「延遲決定」。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險公司在收集個人資料時必須履行告知義務,說明收集目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拒保風險」是指保險公司認為風險過高而拒絕提供保障;至於那些風險較高但仍可透過徵收「附加保費」來承保的風險,應稱為「特殊風險」或「次標準風險」。
重點: 核保程序結合了財務與技術性評估,旨在公平地分類風險,同時在處理投保人個人資料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私隱條例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財務性核保的核心目的在於核實投保金額是否與受保人的財務實力及實際保障需求相稱,以降低道德風險。陳述 II 正確,當受保人的健康狀況暫時不穩定或需要進一步觀察時,核保員可以選擇「延遲決定」。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險公司在收集個人資料時必須履行告知義務,說明收集目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拒保風險」是指保險公司認為風險過高而拒絕提供保障;至於那些風險較高但仍可透過徵收「附加保費」來承保的風險,應稱為「特殊風險」或「次標準風險」。
重點: 核保程序結合了財務與技術性評估,旨在公平地分類風險,同時在處理投保人個人資料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私隱條例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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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3
17.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實務操作中,關於保單「轉讓」的法律性質與相關術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絕對轉讓涉及不可撤銷地轉讓對特定保單的一切擁有權
II. 承讓人是指將其於保單合約中的權益轉讓給第三者的人
III. 保單轉讓可以是有代價的,也可以是無代價的
IV. 在完成絕對轉讓後,原保單所有人將失去對該保單的所有權及控制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壽險術語定義,絕對轉讓涉及不可撤銷地轉讓對特定保單的一切擁有權。陳述 III 正確,保單轉讓可以是有代價的(例如作為貸款抵押),也可以是無代價的(例如贈與)。陳述 IV 正確,由於絕對轉讓轉移了保單的所有權益,原保單所有人將失去對該保單的控制權,包括更改受益人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承讓人是指在轉讓過程中接收保單權益的第三方,而將權益轉讓出去的人士應稱為轉讓人。
重點: 區分保單轉讓中轉讓人與承讓人的角色,以及理解絕對轉讓對保單所有權轉移的徹底性,是掌握人壽保險權益處置的重要基礎。.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壽險術語定義,絕對轉讓涉及不可撤銷地轉讓對特定保單的一切擁有權。陳述 III 正確,保單轉讓可以是有代價的(例如作為貸款抵押),也可以是無代價的(例如贈與)。陳述 IV 正確,由於絕對轉讓轉移了保單的所有權益,原保單所有人將失去對該保單的控制權,包括更改受益人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承讓人是指在轉讓過程中接收保單權益的第三方,而將權益轉讓出去的人士應稱為轉讓人。
重點: 區分保單轉讓中轉讓人與承讓人的角色,以及理解絕對轉讓對保單所有權轉移的徹底性,是掌握人壽保險權益處置的重要基礎。.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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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3
18. Question
陳先生持有的一份人壽保險保單因欠交保費而失效。他現在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復效,並打算在復效後將保單轉讓予其債權人以作為債務擔保。根據保險慣例及相關法律條例,下列哪些關於復效及轉讓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復效權利一般只適用於已失效的保單,而不適用於已退保的保單。
II. 保單復效後,保險公司通常會從復效日計起另一段自殺免責期。
III. 保險公司在收到轉讓通知後,有法律責任確保該轉讓行為的絕對有效性。
IV. 承讓人最終收取的金額,將會是扣除陳先生任何未償還保單貸款及利息後的淨保單收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人壽保險慣例,復效權利一般僅適用於因欠繳保費而失效(Lapsed)的保單,而不適用於保單所有人已主動終止合約並領取價值的已退保(Surrendered)保單。陳述 II 正確,保單復效後通常會重新計算自殺免責期,這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復效後短期內自殺以獲取賠償。陳述 IV 正確,承讓人所享有的權利不能優於轉讓人,因此保險人有權從應付利益中扣除轉讓人尚未償還的保單貸款及利息,支付淨保單收益。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公司在保單條文中通常會聲明對轉讓的有效性概不負責。確保轉讓在法律上有效是轉讓人與承讓人的責任,他們應自行尋求法律意見。
重點: 保單復效涉及風險的重新評估及限制期的重啟,而保單轉讓則遵循承讓人權利不優於轉讓人的原則,保險人保留對保單欠款的抵銷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人壽保險慣例,復效權利一般僅適用於因欠繳保費而失效(Lapsed)的保單,而不適用於保單所有人已主動終止合約並領取價值的已退保(Surrendered)保單。陳述 II 正確,保單復效後通常會重新計算自殺免責期,這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復效後短期內自殺以獲取賠償。陳述 IV 正確,承讓人所享有的權利不能優於轉讓人,因此保險人有權從應付利益中扣除轉讓人尚未償還的保單貸款及利息,支付淨保單收益。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公司在保單條文中通常會聲明對轉讓的有效性概不負責。確保轉讓在法律上有效是轉讓人與承讓人的責任,他們應自行尋求法律意見。
重點: 保單復效涉及風險的重新評估及限制期的重啟,而保單轉讓則遵循承讓人權利不優於轉讓人的原則,保險人保留對保單欠款的抵銷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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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3
19. Question
一間在香港經營的人壽保險公司正檢視其內部行政流程。根據典型的保險公司運作結構,下列哪些描述準確地概括了會計部(Accounts Department)在公司日常運作中所承擔的主要職能?
I. 監管並記錄公司因保費、再保險賠款及貸款償還等情況下應收的所有款項。
II. 監管並記錄所有由公司支付的到期款項,例如理賠支出、員工薪金及代理人佣金。
III. 履行《保險業條例》下的法定責任,負責準備並提交年度經審核的財務報告。
IV. 負責運用精算技術釐定分紅保單持有人的年度紅利分配水平。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監管並記錄公司因保費、再保險賠款及貸款償還等產生的收入是會計部的標準功能。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會計部負責監管所有由公司支付的款項,包括理賠支出、員工薪金及代理人佣金。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人必須每年提交經審核的財務報告,這正是會計部的主要責任。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釐定分紅保單的紅利分配水平及公佈紅利率通常涉及複雜的精算估值,這是精算部(Actuarial Department)的職責,而非會計部的標準會計或財務報告功能。
重點: 在典型的保險公司運作中,會計部主要負責財務記錄的準確性(包括收入與支出)以及履行《保險業條例》下的法定財務申報義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監管並記錄公司因保費、再保險賠款及貸款償還等產生的收入是會計部的標準功能。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會計部負責監管所有由公司支付的款項,包括理賠支出、員工薪金及代理人佣金。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人必須每年提交經審核的財務報告,這正是會計部的主要責任。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釐定分紅保單的紅利分配水平及公佈紅利率通常涉及複雜的精算估值,這是精算部(Actuarial Department)的職責,而非會計部的標準會計或財務報告功能。
重點: 在典型的保險公司運作中,會計部主要負責財務記錄的準確性(包括收入與支出)以及履行《保險業條例》下的法定財務申報義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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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3
20. Question
張先生是一名持有內地居民身份證的客戶,他正考慮在香港透過保險中介人投購一份分紅壽險保單。根據《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及針對內地人士投購人身保險的監管要求,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財務需要分析表格的有效期通常為一年,若張先生在一年內向同一保險公司增購保單且其財務狀況無重大變化,可豁免重複進行分析。
II. 由於張先生持有內地居民身份證,他在投購長期業務類別的個人保單時,必須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
III. 若張先生基於個人私隱理由,他有權在投保時選擇不進行「財務需要分析」程序,只要他在申請書上作出聲明即可。
IV. 如果張先生拒絕披露足夠的財務資料,導致中介人無法評估其支付保費的能力,保險公司應拒絕其投保申請並向其解釋原因。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規定,經簽署的財務需要分析表格有效期為一年,若客戶在一年內向同一家公司購買額外保險且財務狀況無實質性變化,則無需重複進行分析。陳述 II 正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客戶在香港投購長期業務類別(A至F類)的個人保單時,必須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陳述 IV 正確,如果客戶未能提供足夠資料(如收入或資產)導致無法評估其保費負擔能力或產品合適性,保險公司必須拒絕該投保申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明確指出,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客戶,均無權選擇不進行「財務需要分析」程序,這是一項強制性的合規要求。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銷售壽險產品前必須執行財務需要分析以確保產品合適性,且針對內地投保人設有特定的風險披露聲明要求,這些程序均不可由客戶選擇放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規定,經簽署的財務需要分析表格有效期為一年,若客戶在一年內向同一家公司購買額外保險且財務狀況無實質性變化,則無需重複進行分析。陳述 II 正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客戶在香港投購長期業務類別(A至F類)的個人保單時,必須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陳述 IV 正確,如果客戶未能提供足夠資料(如收入或資產)導致無法評估其保費負擔能力或產品合適性,保險公司必須拒絕該投保申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明確指出,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客戶,均無權選擇不進行「財務需要分析」程序,這是一項強制性的合規要求。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銷售壽險產品前必須執行財務需要分析以確保產品合適性,且針對內地投保人設有特定的風險披露聲明要求,這些程序均不可由客戶選擇放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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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3
21. Question
某持牌保險中介人因不滿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就其違規行為所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擬向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申請覆核。根據《保險業條例》,關於該審裁處的職能及組成,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審裁處有權確認、更改或撤銷保監局作出的指明決定。
II. 審裁處主席必須由行政長官委任,且具備法官資歷。
III. 審裁處在覆核過程中,可以考慮在保監局作出原決定時未曾提出的證據。
IV. 審裁處是保監局內部的行政投訴處理部門,由保監局行政總裁直接管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審裁處)在覆核指明決定時,具有廣泛的權力,包括確認、更改或撤銷保監局的原有決定,或將案件發回保監局重新考慮。陳述 II 正確,審裁處主席必須由行政長官委任,且必須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前任法官或具備相關法律資歷的人士,以確保其獨立性及專業性。陳述 III 正確,審裁處在進行覆核時,可以接收及考慮任何與案件相關的證據,不論該證據在保監局最初作出決定時是否已經存在或被考慮。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是一個獨立於保險業監管局的法定機構,其設立目的是為了對保監局的監管權力行使提供制衡,而非保監局內部的行政部門或受其行政總裁領導。
重點: 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作為一個獨立的司法覆核渠道,確保了保險業監管程序的公平性與透明度,讓受影響的從業員或機構能就保監局的特定決定尋求公正的裁決。.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審裁處)在覆核指明決定時,具有廣泛的權力,包括確認、更改或撤銷保監局的原有決定,或將案件發回保監局重新考慮。陳述 II 正確,審裁處主席必須由行政長官委任,且必須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前任法官或具備相關法律資歷的人士,以確保其獨立性及專業性。陳述 III 正確,審裁處在進行覆核時,可以接收及考慮任何與案件相關的證據,不論該證據在保監局最初作出決定時是否已經存在或被考慮。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是一個獨立於保險業監管局的法定機構,其設立目的是為了對保監局的監管權力行使提供制衡,而非保監局內部的行政部門或受其行政總裁領導。
重點: 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作為一個獨立的司法覆核渠道,確保了保險業監管程序的公平性與透明度,讓受影響的從業員或機構能就保監局的特定決定尋求公正的裁決。.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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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3
22.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長期保險產品時,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相關指引,關於「財務需求分析」(FNA) 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分析旨在識別客戶的保險需求、財務目標及支付保費的能力。
II. 它是中介人履行職責以確保所推介產品對客戶具備合適性的必要程序。
III. 除非屬於特定豁免類別,否則在銷售個人長期保險前必須進行此分析。
IV. 若客戶拒絕提供資料,中介人可讓客戶簽署免責聲明並繼續作出產品推介。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因為財務需求分析(FNA)的核心目的在於識別客戶的保險保障需求、財務目標及保費負擔能力(陳述 I),並以此作為中介人評估及確保所推介產品具備合適性的基礎(陳述 II)。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除了少數特定豁免情況外,這是在銷售個人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執行的強制性程序(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監管指引,若客戶拒絕提供進行財務需求分析所需的資料,中介人因缺乏足夠資訊來評估產品的合適性,故不應向該客戶作出任何產品推介。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只有 I 及 IV」、「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推介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透過財務需求分析履行合適性評估責任;若客戶不配合完成分析,中介人則不得作出產品推介。.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因為財務需求分析(FNA)的核心目的在於識別客戶的保險保障需求、財務目標及保費負擔能力(陳述 I),並以此作為中介人評估及確保所推介產品具備合適性的基礎(陳述 II)。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除了少數特定豁免情況外,這是在銷售個人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執行的強制性程序(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監管指引,若客戶拒絕提供進行財務需求分析所需的資料,中介人因缺乏足夠資訊來評估產品的合適性,故不應向該客戶作出任何產品推介。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只有 I 及 IV」、「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推介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透過財務需求分析履行合適性評估責任;若客戶不配合完成分析,中介人則不得作出產品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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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3
23. Question
在向客戶提供有關長期保險保單的專業建議時,一名持牌保險中介人解釋了有關提前支付死亡保險利益 (ADB) 附約及人身意外保險的運作。根據相關的保險原理與常見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提前支付死亡保險利益通常允許受保人在被診斷患有終末疾病且預期壽命縮短(如 12 個月或更短)時,提前領取部分或全部死亡保險金。
II. 若保單已作轉讓,保險人在處理提前支付利益申請時,通常不需要獲得承讓人的簽署,因為這屬於生前利益。
III.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雙倍賠償」條款可能適用於受保人在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因火災而導致的傷殘。
IV. 人身意外保險通常將所有疾病引起的傷殘納入保障範圍,只要該傷殘被證明是永久性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提前支付死亡保險利益(亦稱生前支付利益)的主要特徵之一是當受保人被診斷患有終末疾病,且預期壽命通常在 12 個月或更短時,保險人會提前發放保險金。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人身意外保險的常見條款,「雙倍賠償」利益適用於受保人在特定公共場所(如電影院、劇院等)因火災而導致的意外傷殘。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如果保單的所有權已轉讓給承讓人,承讓人對死亡保險金擁有法律權益,因此在處理提前支付申請時,保險人必須要求承讓人簽署棄權聲明(解除責任憑證)。陳述 IV 是錯誤的,人身意外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意外」而非「疾病」,因此疾病引起的傷殘通常屬於除外責任,除非該疾病是由意外事故所引致的。
重點: 提前支付死亡利益附約旨在為面臨生命威脅的受保人提供財務援助,但須獲得受益人或承讓人的書面同意;而人身意外保險則透過雙倍賠償等條款加強特定公共風險的保障,並明確排除一般疾病。.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提前支付死亡保險利益(亦稱生前支付利益)的主要特徵之一是當受保人被診斷患有終末疾病,且預期壽命通常在 12 個月或更短時,保險人會提前發放保險金。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人身意外保險的常見條款,「雙倍賠償」利益適用於受保人在特定公共場所(如電影院、劇院等)因火災而導致的意外傷殘。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如果保單的所有權已轉讓給承讓人,承讓人對死亡保險金擁有法律權益,因此在處理提前支付申請時,保險人必須要求承讓人簽署棄權聲明(解除責任憑證)。陳述 IV 是錯誤的,人身意外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意外」而非「疾病」,因此疾病引起的傷殘通常屬於除外責任,除非該疾病是由意外事故所引致的。
重點: 提前支付死亡利益附約旨在為面臨生命威脅的受保人提供財務援助,但須獲得受益人或承讓人的書面同意;而人身意外保險則透過雙倍賠償等條款加強特定公共風險的保障,並明確排除一般疾病。.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