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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5
1.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90條,持牌保險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遵守下列哪些法定操守要求?
I. 秉持誠實、公平及專業的態度行事。
II. 以應有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
III. 確保客戶的利益絕對優先於所有法律規定。
IV. 向客戶披露充分的資料,以使其能作出知情的決定。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第90條,持牌保險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法律明確要求其必須秉持誠實、公平及專業的態度,並以應有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同時,中介人有義務向客戶披露充分的資料,以確保客戶能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Incorrect: 關於「確保客戶利益絕對優先於所有法律規定」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的專業操守必須在現行法律及監管框架內執行,法律是所有行為的底線,不能被「優先」於法律的說法所取代。其他選項如只有 I 及 II 則未能涵蓋所有法定的基本要求,而包含 III 的選項則因納入了錯誤的法律優先級觀念而不成立。
Takeaway: 《保險業條例》第90條確立了持牌保險中介人的法定操守基準,旨在透過誠實、專業及透明度來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第90條,持牌保險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法律明確要求其必須秉持誠實、公平及專業的態度,並以應有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同時,中介人有義務向客戶披露充分的資料,以確保客戶能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Incorrect: 關於「確保客戶利益絕對優先於所有法律規定」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的專業操守必須在現行法律及監管框架內執行,法律是所有行為的底線,不能被「優先」於法律的說法所取代。其他選項如只有 I 及 II 則未能涵蓋所有法定的基本要求,而包含 III 的選項則因納入了錯誤的法律優先級觀念而不成立。
Takeaway: 《保險業條例》第90條確立了持牌保險中介人的法定操守基準,旨在透過誠實、專業及透明度來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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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5
2.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會產生一些較長期的特性。關於這些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選擇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後,保單會繼續有效,但保額通常會按淨現金價值下調。
(II) 定期壽險(Term insurance)的保費僅按死亡風險釐定,因此這類保單通常沒有現金價值。
(III) 退保價值(Surrender value)是指保單所有人取消保單時,可獲退還一筆相等於現金價值加上退保費用的金額。
(IV) 根據現代保單條款,保單所有人有權利用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申請保單抵押貸款(Policy Loa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允許保單在不繳付保費的情況下,利用淨現金價值使保單以較低保額繼續有效;定期壽險(Term insurance)的保費僅按特定期間的死亡風險釐定,因此不具備現金價值;而保單抵押貸款(Policy Loan)則是現代保單條款下,保單所有人利用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借款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退保價值(Surrender value)的計算方式是將現金價值「減去」退保費用,而非加上。退保費用是保險公司為了彌補最初為設立保單而招致的成本而收取的費用。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現金價值是均衡保費制度下早期「盈餘」保費的積累,它是保單貸款、清繳保險及不能作廢條款等功能的基礎,但這些特性並不適用於定期壽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允許保單在不繳付保費的情況下,利用淨現金價值使保單以較低保額繼續有效;定期壽險(Term insurance)的保費僅按特定期間的死亡風險釐定,因此不具備現金價值;而保單抵押貸款(Policy Loan)則是現代保單條款下,保單所有人利用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借款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退保價值(Surrender value)的計算方式是將現金價值「減去」退保費用,而非加上。退保費用是保險公司為了彌補最初為設立保單而招致的成本而收取的費用。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現金價值是均衡保費制度下早期「盈餘」保費的積累,它是保單貸款、清繳保險及不能作廢條款等功能的基礎,但這些特性並不適用於定期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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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5
3. Question
陳先生持有一份具備儲蓄成分的人壽保險保單。由於最近遇到突發財務困難,他考慮取消保單以提取現金。作為保險中介人,在評估陳先生的最佳利益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取消保單可能會導致陳先生失去原有的保障,日後重新投保時保費可能因年齡增加而上升。
II. 陳先生可以考慮利用保單抵押貸款,以解決短期資金需求而無需終止保障。
III. 若保單已累積現金價值,可利用「不喪失價值條款」下的自動保費貸款功能,防止保單因欠交保費而失效。
IV. 取消保單通常是獲取保單內全部已繳保費總額的最有效方法。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準確反映了保險中介人在處理客戶退保要求時應提供的專業建議。取消保單(退保)會使客戶失去原有的保障,且日後若需重新投保,保費往往會因為年齡增長或健康狀況改變而大幅增加。保單抵押貸款和不喪失價值條款(如自動保費貸款)是法律及合約上提供的有效工具,能幫助客戶在不終止保障的情況下解決短期財務需求。因此,正確的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關於取消保單是獲取全部已繳保費總額的最有效方法的陳述是錯誤的。在人壽保險中,退保通常只能取回保單的現金價值,而在保單生效的初期,現金價值通常遠低於已繳保費總額,甚至可能沒有任何現金價值,因此退保往往會導致客戶蒙受財務損失。此外,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本身並不正確。
重點: 當客戶因突發事件欲取消保單時,中介人應評估這是否符合客戶最佳利益,並建議考慮保單貸款或不喪失價值條款等替代方案,以維持保障的持續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準確反映了保險中介人在處理客戶退保要求時應提供的專業建議。取消保單(退保)會使客戶失去原有的保障,且日後若需重新投保,保費往往會因為年齡增長或健康狀況改變而大幅增加。保單抵押貸款和不喪失價值條款(如自動保費貸款)是法律及合約上提供的有效工具,能幫助客戶在不終止保障的情況下解決短期財務需求。因此,正確的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關於取消保單是獲取全部已繳保費總額的最有效方法的陳述是錯誤的。在人壽保險中,退保通常只能取回保單的現金價值,而在保單生效的初期,現金價值通常遠低於已繳保費總額,甚至可能沒有任何現金價值,因此退保往往會導致客戶蒙受財務損失。此外,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本身並不正確。
重點: 當客戶因突發事件欲取消保單時,中介人應評估這是否符合客戶最佳利益,並建議考慮保單貸款或不喪失價值條款等替代方案,以維持保障的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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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5
4.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業務中,關於「殘疾豁免保費附約」(Disability Waiver of Premium Rider)內的「等候期」(Waiting Period),以下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等候期的主要功能是界定殘疾是否屬於長期性質,從而排除短期性的傷患
II. 在等候期屆滿前,保單持有人有責任繼續支付到期保費,以維持保單的有效性
III. 若殘疾狀態持續至等候期屆滿,保險公司通常會退還在該段等候期內已繳交的保費
IV. 根據一般的保單條款,此類附約所要求的等候期通常為 30 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等候期的設立是為了確保受保人的殘疾具有一定的持續性,而非短暫的受傷或疾病。陳述 II 是正確的,在等候期尚未屆滿前,保險合約仍然有效,保單持有人必須繼續繳納保費以防止保單失效。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一旦受保人的殘疾持續超過等候期並獲確認符合豁免資格,保險公司通常會追溯並退還在等候期內已繳付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在人壽保險的殘疾豁免保費附約中,市場標準的等候期通常為六個月,而非 30 天。30 天的等候期較常出現於醫療保險的疾病保障中。
重點: 殘疾豁免保費附約中的等候期是一段必須維持殘疾狀態的持續期間,旨在篩選掉短期殘疾,且在符合條件後通常具備追溯退還保費的特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等候期的設立是為了確保受保人的殘疾具有一定的持續性,而非短暫的受傷或疾病。陳述 II 是正確的,在等候期尚未屆滿前,保險合約仍然有效,保單持有人必須繼續繳納保費以防止保單失效。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一旦受保人的殘疾持續超過等候期並獲確認符合豁免資格,保險公司通常會追溯並退還在等候期內已繳付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在人壽保險的殘疾豁免保費附約中,市場標準的等候期通常為六個月,而非 30 天。30 天的等候期較常出現於醫療保險的疾病保障中。
重點: 殘疾豁免保費附約中的等候期是一段必須維持殘疾狀態的持續期間,旨在篩選掉短期殘疾,且在符合條件後通常具備追溯退還保費的特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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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5
5. Question
在香港,關於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保單的「冷靜期」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個曆日。
II. 若保單持有人在冷靜期內行使取消權,保險公司有權扣除因市值跌價而產生的市值調整。
III. 冷靜期權利主要適用於個人保單持有人,一般不適用於法人團體持有的保單。
IV. 保單持有人在冷靜期內行使取消權時,必須向保險公司提供合理的取消理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 21 個曆日,且保險公司在處理投資相連保險(ILAS)的退款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以彌補投資損失。此外,冷靜期保障旨在保護個人消費者,因此通常不適用於法人團體持有的保單。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冷靜期僅適用於個人保單持有人這一重要法律特徵。 「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聲稱必須提供理由,但實際上冷靜期賦予保單持有人的是「無須給予理由」而取消保單的權利。 「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陳述 IV 關於必須提供合理理由的說法與現行監管要求相違背。
重點: 冷靜期為個人壽險保單持有人提供 21 天的審閱期,投保人有權在無須提供理由的情況下取消保單並獲退還保費,但投資相連保險的退款金額可能因市值調整而減少。.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 21 個曆日,且保險公司在處理投資相連保險(ILAS)的退款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以彌補投資損失。此外,冷靜期保障旨在保護個人消費者,因此通常不適用於法人團體持有的保單。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冷靜期僅適用於個人保單持有人這一重要法律特徵。 「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聲稱必須提供理由,但實際上冷靜期賦予保單持有人的是「無須給予理由」而取消保單的權利。 「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陳述 IV 關於必須提供合理理由的說法與現行監管要求相違背。
重點: 冷靜期為個人壽險保單持有人提供 21 天的審閱期,投保人有權在無須提供理由的情況下取消保單並獲退還保費,但投資相連保險的退款金額可能因市值調整而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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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5
6.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核保實務中,保險公司在處理保單申請時通常會進行「財務性核保」(Financial Underwriting)。關於此程序的目的與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財務性核保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擬定的保險金額與受保人的財務狀況及潛在經濟損失相稱。
II. 透過財務性核保,保險公司可以降低道德風險,防止投保人因保險金而獲取不當利益。
III. 在評估過程中,核保人員可能會要求投保人提交稅單、銀行結單或資產證明等文件。
IV. 財務性核保僅關注投保人是否有足夠財力支付保費,而不考慮受保人身故後對受益人產生的經濟影響。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財務性核保的核心在於確保保險金額與受保人的經濟價值及實際需求相符,避免過度投保。陳述 II 正確,合理的保額評估能有效抑制道德風險,防止有人因受保人身故而獲得不相稱的經濟利益。陳述 III 正確,對於保額較高的申請,核保人員有權要求投保人提供具體的財務證明(如稅單或資產證明)以支持其投保申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財務性核保不僅關注支付保費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評估受保人身故後對受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財務需求,以確定保額的合理性,而非單純看投保人是否有錢交保費。
重點: 財務性核保是核保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透過評估投保額與財務狀況的對稱性,維護保險制度的誠信並防範潛在的道德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財務性核保的核心在於確保保險金額與受保人的經濟價值及實際需求相符,避免過度投保。陳述 II 正確,合理的保額評估能有效抑制道德風險,防止有人因受保人身故而獲得不相稱的經濟利益。陳述 III 正確,對於保額較高的申請,核保人員有權要求投保人提供具體的財務證明(如稅單或資產證明)以支持其投保申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財務性核保不僅關注支付保費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評估受保人身故後對受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財務需求,以確定保額的合理性,而非單純看投保人是否有錢交保費。
重點: 財務性核保是核保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透過評估投保額與財務狀況的對稱性,維護保險制度的誠信並防範潛在的道德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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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5
7.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保單的法律權益與理賠原則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根據保險原則,「分擔」(Contribution) 適用於彌償性合約,但通常不適用於人壽保險。
II. 由於人壽保險並非彌償性合約,受保人若擁有多份保單,其受益人有權從所有保險公司獲得全額賠償。
III. 人壽保單在法律上被歸類為「據法權產」(Chose in Action),代表這是一項個人權利,需透過法律行動而非實物佔有來執行。
IV. 「抵押轉讓」(Collateral Assignment) 涉及將保單的所有權永久轉移給承讓人,以作為貸款的全面擔保。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 (Contribution) 僅適用於彌償性質的保險合約,而人壽保險通常被視為定額給付保險。陳述 II 正確,由於人壽保險不涉及分擔原則,保單持有人或受益人可以從多份有效的人壽保單中獲得全部保險金,而不會互相抵銷。陳述 III 正確,據法權產 (Chose in Action) 是指一項只能透過法律行動而非實物管有來執行的個人權利,人壽保單在法律上屬於此類別。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抵押轉讓 (Collateral Assignment) 是指為了貸款擔保而進行的「暫時性」轉讓,承讓人的權益僅限於未償還的貸款金額及利息,而非永久轉讓保單的所有權。
重點: 區分人壽保險與彌償保險在分擔原則上的差異,並理解保單作為據法權產及抵押轉讓的法律特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 (Contribution) 僅適用於彌償性質的保險合約,而人壽保險通常被視為定額給付保險。陳述 II 正確,由於人壽保險不涉及分擔原則,保單持有人或受益人可以從多份有效的人壽保單中獲得全部保險金,而不會互相抵銷。陳述 III 正確,據法權產 (Chose in Action) 是指一項只能透過法律行動而非實物管有來執行的個人權利,人壽保單在法律上屬於此類別。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抵押轉讓 (Collateral Assignment) 是指為了貸款擔保而進行的「暫時性」轉讓,承讓人的權益僅限於未償還的貸款金額及利息,而非永久轉讓保單的所有權。
重點: 區分人壽保險與彌償保險在分擔原則上的差異,並理解保單作為據法權產及抵押轉讓的法律特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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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5
8.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相關指引,關於保單持有人在「冷靜期」內行使取消保單權利及相關的保費退還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對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保險人於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
II. 對於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保險人同樣有權扣除「市值調整」。
III. 「市值調整」的計算基準可以包含保險公司支付予中介人的佣金。
IV. 保險人必須在投資相連壽險的銷售說明文件內披露其引用「市值調整」的權利。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壽險保單冷靜期》的規定,對於「投資相連」及「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保險人在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VA)。此外,對於投資相連產品,保險人必須在銷售說明文件中披露此項權利,以確保投保人在簽署前知悉相關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市值調整僅可用於計算保險人在兌現資產時可能出現的虧損,絕對不得包含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選項「只有 I 及 II」則遺漏了同樣正確且符合規定的陳述 IV。
重點: 冷靜期的保費退還機制在保障客戶取消權利的同時,亦允許保險公司針對特定高投資成分或整付保費產品扣除實際市場虧損,但該扣除額不得轉嫁保險公司的銷售成本或行政開支。.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壽險保單冷靜期》的規定,對於「投資相連」及「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保險人在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VA)。此外,對於投資相連產品,保險人必須在銷售說明文件中披露此項權利,以確保投保人在簽署前知悉相關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市值調整僅可用於計算保險人在兌現資產時可能出現的虧損,絕對不得包含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選項「只有 I 及 II」則遺漏了同樣正確且符合規定的陳述 IV。
重點: 冷靜期的保費退還機制在保障客戶取消權利的同時,亦允許保險公司針對特定高投資成分或整付保費產品扣除實際市場虧損,但該扣除額不得轉嫁保險公司的銷售成本或行政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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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5
9. Question
一家香港貿易公司的人力資源經理正在為員工安排團體人壽保險計劃。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一般實務及相關監管概念,下列哪些關於團體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職工作條款」(actively-at-work provision) 規定,保險生效時受保人必須正在履行職務,而非正在休假或生病。
II. 在供款計劃中,若員工最初放棄參加但日後決定加入,保險人可能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以抵消逆選擇。
III. 團體保險的集體核保程序與個人保險完全相同,必須對每一位團體成員進行詳細的個人風險評估。
IV. 當員工因離職而終止團體保障時,某些計劃允許其在無須提供可保性證明的情況下,將保障轉換為個人保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在職工作條款」(actively-at-work provision),受保人在保險生效當日必須正在工作,而非處於病假或休假狀態,以確保其基本健康狀況。陳述 II 正確,若員工在最初合資格時拒絕投保,隨後才要求加入,保險人為防止逆選擇 (adverse selection),通常會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陳述 IV 正確,轉換權利 (conversion privilege) 允許成員在離職後將團體保障轉為個人保單,且通常在指定時間內無需再次提供健康證明。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團體保險採用的是集體核保 (group underwriting),其特點是通常不會要求每位成員提供詳細的個人醫療資料或進行體檢,這與個人保險的高度核保要求有顯著分別。
重點: 團體人壽保險透過集體核保簡化程序,並利用「在職工作條款」和對延遲參加者的可保性要求來管理承保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在職工作條款」(actively-at-work provision),受保人在保險生效當日必須正在工作,而非處於病假或休假狀態,以確保其基本健康狀況。陳述 II 正確,若員工在最初合資格時拒絕投保,隨後才要求加入,保險人為防止逆選擇 (adverse selection),通常會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陳述 IV 正確,轉換權利 (conversion privilege) 允許成員在離職後將團體保障轉為個人保單,且通常在指定時間內無需再次提供健康證明。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團體保險採用的是集體核保 (group underwriting),其特點是通常不會要求每位成員提供詳細的個人醫療資料或進行體檢,這與個人保險的高度核保要求有顯著分別。
重點: 團體人壽保險透過集體核保簡化程序,並利用「在職工作條款」和對延遲參加者的可保性要求來管理承保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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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5
10.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解釋人壽保險費率的釐定因素時,提及了多個核心概念。根據人壽保險定價的傳統標準及相關因素,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死亡率是計算保費的核心,保險人通常利用「大數法則」及死亡表來預測受保生命的死亡比率。
II. 「淨保費」(Net Premium)是指將預計死亡率與預期利息因素結合後,足以支付死亡索償的金額。
III. 「毛保費」(Gross Premium)是在淨保費的基礎上加上「附加保費」(Loading),用以應付營運開支及異常死亡率的風險。
IV. 由於「分紅保單」的所有人有權分享保險人的可分配盈餘,其保費率通常比相等的不分紅保單為低。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死亡率是釐定人壽保險保費的核心因素,保險人利用大數法則及死亡表來預測群體的死亡比率。陳述 II 正確,因為淨保費(Net Premium)的計算僅考慮了死亡率及利息因素,旨在確保有足夠資金支付索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毛保費(Gross Premium)包含了附加保費(Loading),用以支付保險公司的營運成本、佣金及應對如異常死亡率等意外事件。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分紅保單(Participating Policy)的所有人雖然可以分享保險人的可分配盈餘,但由於其具備獲取紅利的潛力,其保費率通常會比相等的不分紅保單(Non-participating Policy)為高,而非更低。
重點: 人壽保險的定價由死亡率、利息及開支三大基本因素組成,而保單的性質(分紅或不分紅)亦會直接影響保費的水平。.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死亡率是釐定人壽保險保費的核心因素,保險人利用大數法則及死亡表來預測群體的死亡比率。陳述 II 正確,因為淨保費(Net Premium)的計算僅考慮了死亡率及利息因素,旨在確保有足夠資金支付索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毛保費(Gross Premium)包含了附加保費(Loading),用以支付保險公司的營運成本、佣金及應對如異常死亡率等意外事件。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分紅保單(Participating Policy)的所有人雖然可以分享保險人的可分配盈餘,但由於其具備獲取紅利的潛力,其保費率通常會比相等的不分紅保單(Non-participating Policy)為高,而非更低。
重點: 人壽保險的定價由死亡率、利息及開支三大基本因素組成,而保單的性質(分紅或不分紅)亦會直接影響保費的水平。.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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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5
11.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相關指引,關於保單持有人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及退還保費的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除了「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外,所有「非投資相連」保單均可獲退還全數已繳保費。
II. 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人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市值調整」(MVA)。
III. 保險人在計算「市值調整」時,可將支付給保險中介人的佣金計算在內。
IV. 若保險人欲對「投資相連」保單引用「市值調整」,必須在壽險計劃銷售說明文件內披露該項權利。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壽險冷靜期保障指引》,除了「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外,一般的「非投資相連」保單在冷靜期內取消可獲全數退還保費。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人有權扣除「市值調整」,且必須在銷售說明文件中披露此項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市值調整」僅可用於計算保險人兌現資產時可能出現的虧損,絕對不得將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計算在內。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冷靜期的退款機制旨在平衡保單持有人的撤回權與保險人在投資市場中的實際資產損失風險,但行政成本與佣金支出不得轉嫁給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的客戶。.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壽險冷靜期保障指引》,除了「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外,一般的「非投資相連」保單在冷靜期內取消可獲全數退還保費。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人有權扣除「市值調整」,且必須在銷售說明文件中披露此項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市值調整」僅可用於計算保險人兌現資產時可能出現的虧損,絕對不得將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計算在內。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冷靜期的退款機制旨在平衡保單持有人的撤回權與保險人在投資市場中的實際資產損失風險,但行政成本與佣金支出不得轉嫁給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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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5
12.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公司的運作中,精算部負責的「估值」(Valuation) 功能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下列哪些關於此功能的描述是正確的?
I. 估值是一項法律要求的核心功能,涉及對公司資產與負債價值的計算。
II. 估值的方法會重大地影響公司的償付準備金 (Solvency Margin) 水平。
III. 估值是可分配盈餘的來源,而這些盈餘是保單紅利 (Dividends) 的基礎。
IV. 精算部在完成估值後,擁有最終決定權來宣佈向保單持有人派發的紅利金額。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公司運作實務,精算部的估值 (Valuation) 是法律要求的核心功能,負責計算公司的資產與負債價值。這項工作的結果會直接影響公司的償付準備金 (Solvency Margin) 水平,並決定可用於派發紅利的可分配盈餘金額。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雖然精算部負責計算盈餘,但最終決定並宣佈派發多少紅利(或英式紅利)的權力在於公司的董事局,而非精算師個人或精算部門獨立決定。其餘選項因包含陳述 IV 或遺漏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重點: 精算估值是確保保險公司長期財務穩健的關鍵程序,其計算結果為紅利分配提供了科學基礎,但最終決策權屬於董事局。.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公司運作實務,精算部的估值 (Valuation) 是法律要求的核心功能,負責計算公司的資產與負債價值。這項工作的結果會直接影響公司的償付準備金 (Solvency Margin) 水平,並決定可用於派發紅利的可分配盈餘金額。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雖然精算部負責計算盈餘,但最終決定並宣佈派發多少紅利(或英式紅利)的權力在於公司的董事局,而非精算師個人或精算部門獨立決定。其餘選項因包含陳述 IV 或遺漏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重點: 精算估值是確保保險公司長期財務穩健的關鍵程序,其計算結果為紅利分配提供了科學基礎,但最終決策權屬於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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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5
1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實務中,當一名保險中介人建議客戶以一份新的人壽保險保單取代現有保單(轉保)時,根據相關監管要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中介人必須協助申請人詳列現有壽險保單與新壽險保單各自的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的屆滿日期。
II. 除非申請人在《客戶保障聲明書》上聲明不願意披露,否則中介人必須向申請人索取現有保單的相關期限資料。
III. 若發生誘導轉保後客戶選擇恢復現有保單,在現有保單失效期間發生的索償,應由現有的保險人按原保單條款負責給付。
IV. 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須在新保單簽發日起計七個工作天內,將《客戶保障聲明書》的複印本發給非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指引,保險中介人在處理保單替換時,必須協助客戶填寫新舊保單的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屆滿日,除非客戶明確表示不願意披露。此外,為了確保市場監管的透明度,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在保單簽發後的七個工作天內,將《客戶保障聲明書》的複印本送交予被取代保單的保險公司。
錯誤: 關於索償責任的陳述(III)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規定,若因誘導轉保導致客戶選擇恢復原保單,在原保單失效或被退保期間所發生的索償,應由「新」的保險人按照新保單的條款負責給付,而非由原有的保險人負責。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在人壽保險轉保過程中,中介人有責任確保客戶明白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可能重新計算的風險,並須遵守法定的文件遞交時限以保障客戶權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指引,保險中介人在處理保單替換時,必須協助客戶填寫新舊保單的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屆滿日,除非客戶明確表示不願意披露。此外,為了確保市場監管的透明度,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在保單簽發後的七個工作天內,將《客戶保障聲明書》的複印本送交予被取代保單的保險公司。
錯誤: 關於索償責任的陳述(III)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規定,若因誘導轉保導致客戶選擇恢復原保單,在原保單失效或被退保期間所發生的索償,應由「新」的保險人按照新保單的條款負責給付,而非由原有的保險人負責。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在人壽保險轉保過程中,中介人有責任確保客戶明白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可能重新計算的風險,並須遵守法定的文件遞交時限以保障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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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5
14. Question
陳先生在香港為其家庭成員及個人財務安排投保人壽保險。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保險原則,下列哪些關於可保權益 (Insurable Interest) 及披露責任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陳先生對其 15 歲的兒子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
II. 若陳先生為其妻子投保,隨後兩人離婚,該保單會因陳先生對其前妻失去可保權益而即時失效。
III. 陳先生可將一份正當取得的人壽保單轉讓給不具可保權益的第三方,前提是此舉並非為了規避法律要求。
IV. 在披露責任下,陳先生必須向保險人申報所有事實,包括其本身不可能察覺的潛在健康問題。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或監護人對其未滿 18 歲的子女或被監護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人壽保險保單可以轉讓給對受保生命沒有可保權益的第三方,只要該轉讓並非為了規避可保權益的法律要求,且投保人在投保時具有正當意圖。
錯誤: 陳述 II 錯誤,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要求在合約「開始時」存在,合約生效後即使可保權益消失(例如配偶離婚或債務清還),保單依然有效。陳述 IV 錯誤,最高誠信原則並不要求投保人披露其「有理由不可能知道」的情況,例如一般人無法自行診斷或察覺的隱疾。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需在投保時具備,且香港法律對父母與未成年子女的關係提供了法定的可保權益延伸;披露責任則僅限於投保人已知或應知的重要事實。.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或監護人對其未滿 18 歲的子女或被監護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人壽保險保單可以轉讓給對受保生命沒有可保權益的第三方,只要該轉讓並非為了規避可保權益的法律要求,且投保人在投保時具有正當意圖。
錯誤: 陳述 II 錯誤,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要求在合約「開始時」存在,合約生效後即使可保權益消失(例如配偶離婚或債務清還),保單依然有效。陳述 IV 錯誤,最高誠信原則並不要求投保人披露其「有理由不可能知道」的情況,例如一般人無法自行診斷或察覺的隱疾。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需在投保時具備,且香港法律對父母與未成年子女的關係提供了法定的可保權益延伸;披露責任則僅限於投保人已知或應知的重要事實。.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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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5
15. Question
陳先生向一家本地銀行申請個人貸款,並打算將其持有的一份人壽保險保單作為該貸款的質押擔保。根據香港保險實務,下列哪些關於這種轉讓安排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這種安排被稱為「絕對轉讓」,因為保單的所有權已永久轉移給銀行。
II. 轉讓條款通常會將銀行的利益限制在貸款金額連同利息的範圍內。
III. 在此轉讓生效期間,陳先生通常不能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貸款或辦理退保。
IV. 法律允許陳先生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將支付保費的義務轉讓給銀行。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II 是正確的。抵押轉讓是一種暫時性的安排,通常用於為非來自保險人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在這種情況下,承讓人的利益僅限於貸款金額連同利息。此外,一旦抵押轉讓通知生效,轉讓人通常不能獲取保單貸款或辦理退保,以確保債權人的利益。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將保單作為貸款擔保屬於「抵押轉讓」而非「絕對轉讓」,後者涉及保單所有權的完全且不可撤銷的轉移。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不容許一人在未得第三人(即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欠該第三人的義務(例如支付保費的義務)轉讓給第二個人。因此,符合上述正確條件的組合為只有 II 及 III。
重點: 抵押轉讓是人壽保險中常見的擔保方式,其特點是利益受限於債務金額,並在還清貸款後具有復歸權,同時會限制保單持有人的某些權利。.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II 是正確的。抵押轉讓是一種暫時性的安排,通常用於為非來自保險人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在這種情況下,承讓人的利益僅限於貸款金額連同利息。此外,一旦抵押轉讓通知生效,轉讓人通常不能獲取保單貸款或辦理退保,以確保債權人的利益。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將保單作為貸款擔保屬於「抵押轉讓」而非「絕對轉讓」,後者涉及保單所有權的完全且不可撤銷的轉移。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不容許一人在未得第三人(即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欠該第三人的義務(例如支付保費的義務)轉讓給第二個人。因此,符合上述正確條件的組合為只有 II 及 III。
重點: 抵押轉讓是人壽保險中常見的擔保方式,其特點是利益受限於債務金額,並在還清貸款後具有復歸權,同時會限制保單持有人的某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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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5
16. Question
陳先生投保了一份萬用壽險保單,他希望更深入了解這類非傳統壽險產品的運作機制。根據萬用壽險的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產品具有「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定價結構,會獨立披露純保障成本、利息及開支。
II. 具有靈活保費的特色,在保單第一年完結後,若現金價值充足,陳先生可選擇停繳保費。
III. 死亡保險金在保單簽發後即固定不變,陳先生不能在保單有效期內要求調整保額。
IV. 保險公司每年須向陳先生提供年報,列出該年扣除的開支、賺取的利息及現金價值結存。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因為萬用壽險(Universal Life)的核心特徵在於其透明度與靈活性。該產品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結構,會向保單所有人披露純保障成本、利息及開支(陳述 I)。在保費繳付方面,除了首年外,只要保單內的現金價值足以支付相關費用,持有人可靈活調整或停繳保費(陳述 II)。此外,保險公司必須每年提供年報,詳細列明現金價值結存、利息收益及各項扣除費用(陳述 IV)。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保險公司必須提供年報的法定要求。「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稱死亡保險金是固定且不可更改的,但萬用壽險的特點之一正是「可調整的死亡保險金」,持有人可根據需求增加或減少保額。「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
重點: 萬用壽險透過「分別列示定價因素」的透明結構,以及可調整的保費與死亡保險金,為投保人提供比傳統壽險更高的自主權與靈活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因為萬用壽險(Universal Life)的核心特徵在於其透明度與靈活性。該產品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結構,會向保單所有人披露純保障成本、利息及開支(陳述 I)。在保費繳付方面,除了首年外,只要保單內的現金價值足以支付相關費用,持有人可靈活調整或停繳保費(陳述 II)。此外,保險公司必須每年提供年報,詳細列明現金價值結存、利息收益及各項扣除費用(陳述 IV)。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保險公司必須提供年報的法定要求。「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稱死亡保險金是固定且不可更改的,但萬用壽險的特點之一正是「可調整的死亡保險金」,持有人可根據需求增加或減少保額。「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
重點: 萬用壽險透過「分別列示定價因素」的透明結構,以及可調整的保費與死亡保險金,為投保人提供比傳統壽險更高的自主權與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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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5
17. Question
核保人員在評估人壽保險申請時,對於處理次標準風險(Sub-standard risks)的核保措施及保單簽發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計分形式費率釐定制度下,核保人以 100 分代表正常平均健康,並根據不利因素加分及優良因素減分。
II. 遞減保單負債(Decreasing lien)最適用於超額死亡率預期會隨時間顯著上升的情況。
III. 若一份保額為 200,000 元的保單設有 50,000 元的初始負債,若受保人在保障第一年死亡,保單收益將為 150,000 元。
IV. 保單簽發及交付後,保險人若要在沒有保單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修改保單條款,必須先獲得監管機構批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計分形式費率釐定制度中,100 分代表平均健康水平,核保人會根據投保人的健康特點進行加分或減分。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單負債(Debt/Lien)的運作機制,若受保人在負債有效期間身故,保險金將扣除該負債金額,即 200,000 元減去 50,000 元等於 150,000 元。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遞減保單負債適用於超額死亡率明顯處於「下降趨勢」及屬於臨時性質的情況,而非上升趨勢。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一旦保單簽發及交付後,除非獲得保單所有人的同意,否則保險人不能單方面取消或修改保單,這與監管機構的批准無關。
重點: 核保過程旨在評估風險並決定承保條款,對於次標準風險可採用計分制度量化,並透過保單負債等方式進行風險管理;保單一經簽發,其合約條款即受法律保障,非經雙方同意不得更改。.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計分形式費率釐定制度中,100 分代表平均健康水平,核保人會根據投保人的健康特點進行加分或減分。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單負債(Debt/Lien)的運作機制,若受保人在負債有效期間身故,保險金將扣除該負債金額,即 200,000 元減去 50,000 元等於 150,000 元。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遞減保單負債適用於超額死亡率明顯處於「下降趨勢」及屬於臨時性質的情況,而非上升趨勢。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一旦保單簽發及交付後,除非獲得保單所有人的同意,否則保險人不能單方面取消或修改保單,這與監管機構的批准無關。
重點: 核保過程旨在評估風險並決定承保條款,對於次標準風險可採用計分制度量化,並透過保單負債等方式進行風險管理;保單一經簽發,其合約條款即受法律保障,非經雙方同意不得更改。.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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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5
18. Question
一名理財顧問正向客戶解釋可轉換定期壽險 (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 的運作機制。根據一般保險原理及相關限制,下列哪些關於此類計劃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轉換特權允許保單持有人在毋須提供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保單轉換為永久性計劃。
II. 行使轉換權後,新永久計劃的保費通常按受保人行使權利時的「到達年齡」計算。
III. 為了減少逆選擇 (Anti-selection) 的風險,保險公司可能規定在保單生效一段指定時期後便不能進行轉換。
IV. 轉換後的永久計劃保額可以高於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以滿足客戶增加保障的需求。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轉換特權的核心在於保單持有人可以在毋須提供可保性(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定期壽險轉換為永久性計劃。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慣例,行使轉換權後的永久計劃保費必須按受保人當時的「到達年齡」(attained age) 計算。陳述 III 正確,保險公司為了降低逆選擇風險,通常會限制在保單生效一段指定時期後(例如保險期的一半)便不得行使轉換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轉換後的永久計劃保額通常以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為上限,而不能高於原保額,這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健康狀況轉差時惡意增加保額(逆選擇)。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靈活性,但為了平衡保險公司的風險,合約中通常會包含針對轉換期限、保額上限及按到達年齡計算保費的限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轉換特權的核心在於保單持有人可以在毋須提供可保性(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定期壽險轉換為永久性計劃。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慣例,行使轉換權後的永久計劃保費必須按受保人當時的「到達年齡」(attained age) 計算。陳述 III 正確,保險公司為了降低逆選擇風險,通常會限制在保單生效一段指定時期後(例如保險期的一半)便不得行使轉換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轉換後的永久計劃保額通常以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為上限,而不能高於原保額,這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健康狀況轉差時惡意增加保額(逆選擇)。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靈活性,但為了平衡保險公司的風險,合約中通常會包含針對轉換期限、保額上限及按到達年齡計算保費的限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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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5
19.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長期保險產品的過程中,關於執行「財務需要分析」(FNA) 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一項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保險中介人必須在向客戶推薦任何長期保險產品(除非屬於豁免類別)之前,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以評估客戶的需求、目標及財務狀況是正確的。這是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旨在確保所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的實際利益與負擔能力。
錯誤: 關於財務需要分析是自願性質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是監管機構規定的強制性程序,中介人必須遵守以履行其專業責任。關於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即可豁免財務需要分析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兩者屬於不同的監管要求,必須同時執行以保障客戶。關於財務需要分析僅由保險公司核保部門完成的說法是錯誤的,中介人在銷售前線負有直接責任與客戶共同完成此項分析。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是落實「了解你的客戶」原則的關鍵步驟,中介人必須在建議任何長期保險產品前,透過此程序確保產品與客戶的需求及財務狀況相匹配。.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中介人必須在向客戶推薦任何長期保險產品(除非屬於豁免類別)之前,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以評估客戶的需求、目標及財務狀況是正確的。這是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旨在確保所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的實際利益與負擔能力。
錯誤: 關於財務需要分析是自願性質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是監管機構規定的強制性程序,中介人必須遵守以履行其專業責任。關於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即可豁免財務需要分析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兩者屬於不同的監管要求,必須同時執行以保障客戶。關於財務需要分析僅由保險公司核保部門完成的說法是錯誤的,中介人在銷售前線負有直接責任與客戶共同完成此項分析。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是落實「了解你的客戶」原則的關鍵步驟,中介人必須在建議任何長期保險產品前,透過此程序確保產品與客戶的需求及財務狀況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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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5
20.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長期保險產品時,必須遵守《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有關披露資料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中介人在該守則下的責任?
I. 中介人應向客戶披露其因促成保險合約而收取的酬金性質。
II. 中介人必須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理解所建議保險產品的主要特點及風險。
III. 中介人應向客戶提供足夠的資料,使其能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投保決定。
IV. 只要客戶表示信任中介人,中介人便可豁免向客戶解釋保單除外責任的責任。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負有專業責任向客戶披露其收取的酬金性質(陳述 I),並須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已理解產品的主要特點與潛在風險(陳述 II)。此外,提供充足的資料以協助客戶作出知情的決定(陳述 III)是中介人履行專業操守的核心要求。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的披露責任屬於法規及操守守則下的強制性義務,不能因為客戶的單方面信任而予以豁免,中介人仍必須清楚解釋保單的關鍵條款(包括除外責任)。「只有 II、I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只有 I 及 III」未能涵蓋確保客戶理解產品風險這一重要責任;「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將豁免披露責任視為正確。
Takeaway: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維持高度透明度,確保客戶在充分掌握產品資訊、風險及中介人利益背景的情況下作出投保決策。.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負有專業責任向客戶披露其收取的酬金性質(陳述 I),並須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已理解產品的主要特點與潛在風險(陳述 II)。此外,提供充足的資料以協助客戶作出知情的決定(陳述 III)是中介人履行專業操守的核心要求。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的披露責任屬於法規及操守守則下的強制性義務,不能因為客戶的單方面信任而予以豁免,中介人仍必須清楚解釋保單的關鍵條款(包括除外責任)。「只有 II、I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只有 I 及 III」未能涵蓋確保客戶理解產品風險這一重要責任;「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將豁免披露責任視為正確。
Takeaway: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維持高度透明度,確保客戶在充分掌握產品資訊、風險及中介人利益背景的情況下作出投保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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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5
21. Question
陳先生在投保一份人壽保險時,正與保險中介人討論有關受益人指定的法律及實務安排。根據相關法規及保險原則,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可以採用「概括式指定」,將受益人指定為「我的所有子女」,而無需列出每位子女的姓名。
II. 若陳先生指定了多名第一順位受益人,在沒有特別指明比例的情況下,保險金通常會由這些受益人平均分配。
III. 根據《已婚者地位條例》,若陳先生為其配偶及子女的利益投保,該保單可能被視為已建立信託,使配偶及子女成為實益擁有人。
IV. 在法律位階上,受益人指定條文始終具有最高效力,保險人無需擔心承讓人 (assignee) 或破產管理人的申索競爭。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人壽保險實務中,保單所有人可以使用「概括式指定」(class designation) 來指定一組人(例如「我的子女」)作為受益人,而不需要逐一列名。陳述 II 正確,根據一般保單條款,若指定了多於一名第一順位受益人且未註明分配比例,保險金將由所有在受保人去世時仍生存的第一順位受益人平均分配。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已婚者地位條例》,若保單所有人為配偶或子女的利益投保,會產生建立法定信託的法律效用,使受益人成為實益擁有人。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受益人的權利並非絕對具有最高效力。保險人可能會收到來自承讓人 (assignee)、保單受託人或破產管理人等相互衝突的申索。如果保險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受益人條文效力最高而忽視其他合法申索,將面臨雙倍給付的法律風險。
重點: 受益人的指定可透過指名或概括方式進行,且特定法律(如《已婚者地位條例》)會對受益人的權益提供衡平法上的保護,但保險人在理賠時仍須注意其他潛在的合法申索人。.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人壽保險實務中,保單所有人可以使用「概括式指定」(class designation) 來指定一組人(例如「我的子女」)作為受益人,而不需要逐一列名。陳述 II 正確,根據一般保單條款,若指定了多於一名第一順位受益人且未註明分配比例,保險金將由所有在受保人去世時仍生存的第一順位受益人平均分配。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已婚者地位條例》,若保單所有人為配偶或子女的利益投保,會產生建立法定信託的法律效用,使受益人成為實益擁有人。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受益人的權利並非絕對具有最高效力。保險人可能會收到來自承讓人 (assignee)、保單受託人或破產管理人等相互衝突的申索。如果保險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受益人條文效力最高而忽視其他合法申索,將面臨雙倍給付的法律風險。
重點: 受益人的指定可透過指名或概括方式進行,且特定法律(如《已婚者地位條例》)會對受益人的權益提供衡平法上的保護,但保險人在理賠時仍須注意其他潛在的合法申索人。.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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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5
22. Question
在評估人壽保險的定價結構與保費釐定因素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淨保費 (Net Premium) 是結合了死亡率及利息因素後計算得出的金額。
II. 毛保費 (Gross Premium) 是由淨保費加上附加保費 (Loading) 組成的。
III. 附加保費的唯一目的是為了支付保險代理人的佣金及公司的內部營運成本。
IV. 考慮到人壽保險是長期業務,保險人通常不得在保單生效後單方面調高其既定的保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淨保費 (Net Premium) 是基於死亡率(預期索償比率)及利息(投資回報)這兩個核心因素計算得出的;而毛保費 (Gross Premium) 則是將淨保費加上附加保費 (Loading) 後的總額。此外,由於人壽保險屬於長期業務,一旦保單生效,保險人通常不能在未經保單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調高既定保費。
錯誤: 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附加保費並非「唯一」用於支付營運開支,它還必須包含應對異常死亡率(如新疾病或災難)的準備金。選項「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即關於人壽保險長期業務性質對保費變動的限制。
重點: 人壽保險的毛保費由死亡率、利息及附加保費三大因素組成,且定價必須符合充足性與公平性原則,並在保單有效期內保持穩定。.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淨保費 (Net Premium) 是基於死亡率(預期索償比率)及利息(投資回報)這兩個核心因素計算得出的;而毛保費 (Gross Premium) 則是將淨保費加上附加保費 (Loading) 後的總額。此外,由於人壽保險屬於長期業務,一旦保單生效,保險人通常不能在未經保單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調高既定保費。
錯誤: 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附加保費並非「唯一」用於支付營運開支,它還必須包含應對異常死亡率(如新疾病或災難)的準備金。選項「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即關於人壽保險長期業務性質對保費變動的限制。
重點: 人壽保險的毛保費由死亡率、利息及附加保費三大因素組成,且定價必須符合充足性與公平性原則,並在保單有效期內保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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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5
23.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壽險公司正準備推出一款新的分紅壽險產品。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布的《承保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 業務除外)指引》(指引 16),下列哪些關於該產品的管理及披露要求是正確的?
I. 董事會須最終負責解讀保單持有人的合理期望,並在決策過程中遵守公平對待客戶原則。
II. 獲委任精算師有責任確保向客戶展示的非保證回報將有合理的機會實現。
III. 保險人必須具備一項涵蓋盈餘分配及宣佈紅利的公司政策,且該政策須經董事會批准。
IV. 利益說明文件必須就高回報與低回報情景作額外推算,且投資策略風險越高,兩者的差幅應越大。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 16》,董事會承擔解讀保單持有人合理期望(PRE)及確保股東與保單持有人之間公平性的最終責任;獲委任精算師必須確保非保證回報有合理實現機會並向董事會提交建議報告;保險人必須制定經董事會批准的盈餘分配及紅利政策;且利益說明文件必須包含高低回報情景推算,以反映投資風險及回報波動。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利益說明文件必須提供高低回報情景推算的監管要求,這是提升分紅產品透明度的重要措施。「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陳述 I,而董事會對公平對待客戶及解讀合理期望的最終責任是該指引的基石。「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獲委任精算師在評估非保證利益實現機會及提供專業建議方面的關鍵法定職責。
重點: 指引 16 透過強化董事會的監督責任、獲委任精算師的專業把關以及提升利益說明文件的透明度,全面保障分紅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及合理期望。.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 16》,董事會承擔解讀保單持有人合理期望(PRE)及確保股東與保單持有人之間公平性的最終責任;獲委任精算師必須確保非保證回報有合理實現機會並向董事會提交建議報告;保險人必須制定經董事會批准的盈餘分配及紅利政策;且利益說明文件必須包含高低回報情景推算,以反映投資風險及回報波動。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利益說明文件必須提供高低回報情景推算的監管要求,這是提升分紅產品透明度的重要措施。「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陳述 I,而董事會對公平對待客戶及解讀合理期望的最終責任是該指引的基石。「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獲委任精算師在評估非保證利益實現機會及提供專業建議方面的關鍵法定職責。
重點: 指引 16 透過強化董事會的監督責任、獲委任精算師的專業把關以及提升利益說明文件的透明度,全面保障分紅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及合理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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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5
24. Question
在處理長期保險的身故索償時,保險公司必須確保賠償金發放給具備合法權利的人士。關於確認「權利證明」(Proof of Title)及相關索償程序,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單持有人已作出有效的受益人提名,保險公司通常會直接向獲提名人支付賠償。
II. 若受保人身故時沒有提名受益人,索償人通常需要提交由法院發出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
III. 為了簡化程序,只要索償人是受保人的配偶,保險公司便不應要求任何法律文件即可支付賠償。
IV. 若保單上已註明「年齡已獲承認」,則在處理索償時,保險公司通常不再要求提供受保人的年齡證明。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在長期保險的身故索償程序中,保險公司有責任核實索償人的法律地位。若保單有有效的受益人提名(I),或索償人持有法院發出的遺產代理文件(如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II),則符合權利證明的要求。此外,若保單在簽發或有效期內已標註年齡獲承認(IV),則在索償時通常無需再次提交年齡證明。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不能僅因索償人是配偶就豁免法律文件要求,必須依據法律程序(如受益人提名或遺產法)來確定收款人,否則保險公司可能面臨法律風險。選項「只有 I 及 II」遺漏了關於年齡承認的正確程序;「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II。
重點: 身故索償的核心在於確認索償人的合法權利證明,這通常透過受益人提名或法院授予的遺產管理權力來達成,以確保保險公司履行賠付責任後能獲得法律上的有效解除。.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在長期保險的身故索償程序中,保險公司有責任核實索償人的法律地位。若保單有有效的受益人提名(I),或索償人持有法院發出的遺產代理文件(如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II),則符合權利證明的要求。此外,若保單在簽發或有效期內已標註年齡獲承認(IV),則在索償時通常無需再次提交年齡證明。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不能僅因索償人是配偶就豁免法律文件要求,必須依據法律程序(如受益人提名或遺產法)來確定收款人,否則保險公司可能面臨法律風險。選項「只有 I 及 II」遺漏了關於年齡承認的正確程序;「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II。
重點: 身故索償的核心在於確認索償人的合法權利證明,這通常透過受益人提名或法院授予的遺產管理權力來達成,以確保保險公司履行賠付責任後能獲得法律上的有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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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5
25. Question
林先生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並附加了「殘疾豁免保費附約」。若林先生不幸因意外導致傷殘並申請豁免保費,根據一般保險慣例及法規,下列哪些關於此附約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豁免保費期間,保單將停止累積現金價值,且分紅保單將不再獲發紅利。
II. 「完全傷殘」的定義通常涵蓋受保人因傷病而無法從事其教育、培訓或經驗所能勝任的任何工作。
III. 若附約設有「起賠期限」(time franchise),在等候期過後,保險公司通常會退還受保人在該等候期內已繳付的保費。
IV. 即使傷殘是由於受保人蓄意自殘所致,只要傷殘程度符合定義,保險公司仍必須履行豁免保費的義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保費豁免附約中,「完全傷殘」的標準定義通常指受保人因傷病而無法執行其現有工作,或根據其教育、培訓或經驗而適合從事的任何其他工作的職責。陳述 III 正確,因為「起賠期限」(time franchise) 條款規定,若傷殘在等候期後持續,保險公司會退還受保人在該等候期內已繳付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當保費獲豁免時,保單將維持有效,現金價值會繼續累積,且分紅保單會繼續產生紅利,猶如保費已如期繳付。陳述 IV 錯誤,因為蓄意自殘及參與違法活動通常是保費豁免附約的除外責任,保險公司在此情況下不會豁免保費。
重點: 殘疾豁免保費附約旨在保障受保人在完全傷殘時無需繳付保費仍能維持保單效力,但受保人必須符合特定的傷殘定義,且傷殘原因不能屬於除外責任。.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保費豁免附約中,「完全傷殘」的標準定義通常指受保人因傷病而無法執行其現有工作,或根據其教育、培訓或經驗而適合從事的任何其他工作的職責。陳述 III 正確,因為「起賠期限」(time franchise) 條款規定,若傷殘在等候期後持續,保險公司會退還受保人在該等候期內已繳付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當保費獲豁免時,保單將維持有效,現金價值會繼續累積,且分紅保單會繼續產生紅利,猶如保費已如期繳付。陳述 IV 錯誤,因為蓄意自殘及參與違法活動通常是保費豁免附約的除外責任,保險公司在此情況下不會豁免保費。
重點: 殘疾豁免保費附約旨在保障受保人在完全傷殘時無需繳付保費仍能維持保單效力,但受保人必須符合特定的傷殘定義,且傷殘原因不能屬於除外責任。.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