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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中介人正在為客戶解釋有關香港人壽保險中「可保權益」的法律要求。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保險業條例》,父母或監護人對其未滿 18 歲的年輕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
II. 在香港,祖父母與孫兒之間的血緣關係本身已足以構成法律認可的可保權益。
III. 根據法律規定,人壽保險合約僅需在合約開始時具備可保權益,其後權益是否存在並不影響保單效力。
IV. 若投保人為其債務人的生命投保,即使債務在受保人去世前已全數償還,投保人仍可維持保單有效並領取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或監護人對其未滿 18 歲的子女或年輕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人壽保險的法律原則規定可保權益僅需在合約開始(起保)時存在,合約生效後即使該權益消失,亦不影響保單的有效性。陳述 IV 正確,這是可保權益時間要求的具體應用,即使債務已清還,投保人仍可合法維持該保單並在受保人身故時獲得賠付。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在香港法律下,除了配偶關係以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延伸外,其他血緣或家庭關係(如祖父母與孫兒、兄弟姊妹)本身並不具備自動的可保權益,除非能證明存在金錢上的依賴關係。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必須在投保時具備,且在香港受法律認可的家庭關係僅限於配偶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權益,其他關係在技術上均屬無效。.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或監護人對其未滿 18 歲的子女或年輕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人壽保險的法律原則規定可保權益僅需在合約開始(起保)時存在,合約生效後即使該權益消失,亦不影響保單的有效性。陳述 IV 正確,這是可保權益時間要求的具體應用,即使債務已清還,投保人仍可合法維持該保單並在受保人身故時獲得賠付。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在香港法律下,除了配偶關係以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延伸外,其他血緣或家庭關係(如祖父母與孫兒、兄弟姊妹)本身並不具備自動的可保權益,除非能證明存在金錢上的依賴關係。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必須在投保時具備,且在香港受法律認可的家庭關係僅限於配偶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權益,其他關係在技術上均屬無效。.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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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當一名持牌保險中介人協助客戶處理長期保險合約的索償申請時,下列哪項做法最能體現其專業操守?
Correct
正確: 在收到客戶的索償通知後,應盡快通知承保人,並在合理範圍內協助客戶填寫索償表格及收集所需的證明文件是正確的做法。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處理索償時應秉持勤勉盡責的原則,確保客戶的索償申請能及時且準確地提交給保險公司。
錯誤: 「為了提高效率,中介人應代客戶在索償表格上簽署」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絕對不能代客戶簽署任何保險文件,這嚴重違反了專業操守及誠信原則。 「中介人應先自行審核索償的有效性,若認為賠償機會不高則不應轉交承保人」是錯誤的,因為決定索償是否成立的權力在於承保人(保險公司),中介人無權攔截或拒絕轉交客戶的索償申請。 「由於索償屬於保險公司的行政範疇,中介人只需提供保險公司的投訴電話即可」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有責任在索償過程中提供必要的協助,而非將責任完全推卸給客戶或保險公司的投訴部門。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處理索償時,必須確保程序公正、透明且及時,並在合理範圍內為客戶提供專業的協助,以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Incorrect
正確: 在收到客戶的索償通知後,應盡快通知承保人,並在合理範圍內協助客戶填寫索償表格及收集所需的證明文件是正確的做法。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處理索償時應秉持勤勉盡責的原則,確保客戶的索償申請能及時且準確地提交給保險公司。
錯誤: 「為了提高效率,中介人應代客戶在索償表格上簽署」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絕對不能代客戶簽署任何保險文件,這嚴重違反了專業操守及誠信原則。 「中介人應先自行審核索償的有效性,若認為賠償機會不高則不應轉交承保人」是錯誤的,因為決定索償是否成立的權力在於承保人(保險公司),中介人無權攔截或拒絕轉交客戶的索償申請。 「由於索償屬於保險公司的行政範疇,中介人只需提供保險公司的投訴電話即可」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有責任在索償過程中提供必要的協助,而非將責任完全推卸給客戶或保險公司的投訴部門。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處理索償時,必須確保程序公正、透明且及時,並在合理範圍內為客戶提供專業的協助,以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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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林先生在投保一份人壽保險時,未有向保險公司披露其長達十年的酗酒習慣,他認為這與他申請的危疾保障無關。保險公司隨後安排林先生在指定診所進行了基本的身體檢查,並在林先生同意支付額外保費後簽發了保單。一年後,林先生因交通意外不幸身故。根據香港保險業的相關法律原則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林先生接受了保險公司安排的身體檢查,這並不必然免除他披露已知重要事實(如酗酒習慣)的責任。
II. 由於林先生的死因(交通意外)與其未披露的酗酒習慣沒有直接關係,保險公司在法律上必須支付死亡保險利益。
III. 根據相關私隱條例,林先生在接受保險公司要求的體檢前,有權要求保險公司解釋收集該等資料的原因。
IV. 酗酒習慣通常被視為重要事實,因為它足以影響核保人對保單風險的評估及承保決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原理,投保人接受身體檢查並不代表其披露責任的終結,除非該檢查能完全揭露相關病歷。陳述 II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接受體檢的人士有權知悉相關的檢查結果。陳述 IV 正確,重要事實的定義在於該事實是否會影響一名審慎的核保人對風險的評估。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最高誠信原則的應用並不取決於未披露的事實與最終損失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即使死因與未披露事實無關,保險人仍可因投保人違反披露責任而拒絕賠償。
重點: 投保人負有主動披露重要事實的絕對責任,且此責任不因接受體檢而免除,亦不以未披露事實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為先決條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原理,投保人接受身體檢查並不代表其披露責任的終結,除非該檢查能完全揭露相關病歷。陳述 II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接受體檢的人士有權知悉相關的檢查結果。陳述 IV 正確,重要事實的定義在於該事實是否會影響一名審慎的核保人對風險的評估。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最高誠信原則的應用並不取決於未披露的事實與最終損失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即使死因與未披露事實無關,保險人仍可因投保人違反披露責任而拒絕賠償。
重點: 投保人負有主動披露重要事實的絕對責任,且此責任不因接受體檢而免除,亦不以未披露事實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為先決條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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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一位持有終身壽險保單多年的客戶,因近期面臨短期財務周轉困難,打算申請退保以提取現金。作為保險從業員,在評估客戶的最佳利益後,下列哪一項建議最能協助客戶解決燃眉之急,同時確保其人壽保障不致中斷?
Correct
正確: 建議客戶申請保單抵押貸款是正確的處理方式,因為這項功能允許保單持有人在需要緊急資金時,利用保單已累積的現金價值作為抵押獲取貸款,而無需終止保險合約,從而確保其人壽保障在貸款期間依然維持有效。
錯誤: 行使冷靜期權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僅適用於新保單簽發後的特定短暫期限內,不適用於已投保多年並累積了現金價值的保單。轉換為展期定期保險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項「不喪失價值選擇」是將現有的現金價值用作一次性繳清保費,以購買與原保單保額相同的定期保險,資金是用於維持保障而非發還給持有人。建議保單失效也是錯誤的,因為這會導致保障即時中斷,且日後重新投保時,保費會因年齡增長而上升,甚至可能因健康狀況轉差而遭到拒保。
重點: 當保單持有人面臨短期財務壓力時,應優先考慮保單貸款或不喪失價值條款等替代方案,以避免因盲目退保而損害其長遠的保障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建議客戶申請保單抵押貸款是正確的處理方式,因為這項功能允許保單持有人在需要緊急資金時,利用保單已累積的現金價值作為抵押獲取貸款,而無需終止保險合約,從而確保其人壽保障在貸款期間依然維持有效。
錯誤: 行使冷靜期權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僅適用於新保單簽發後的特定短暫期限內,不適用於已投保多年並累積了現金價值的保單。轉換為展期定期保險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項「不喪失價值選擇」是將現有的現金價值用作一次性繳清保費,以購買與原保單保額相同的定期保險,資金是用於維持保障而非發還給持有人。建議保單失效也是錯誤的,因為這會導致保障即時中斷,且日後重新投保時,保費會因年齡增長而上升,甚至可能因健康狀況轉差而遭到拒保。
重點: 當保單持有人面臨短期財務壓力時,應優先考慮保單貸款或不喪失價值條款等替代方案,以避免因盲目退保而損害其長遠的保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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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陳先生持有一份已生效十年的終身壽險保單,由於財務狀況改變,他正在研究保單條款中關於均衡保費制度所產生的特性。根據相關監管及產品概念,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現金價值可被視為保險人「還未賺取」的保費,是扣除保單設立成本及風險保費後的餘額
II. 定期壽險保單在生效一段時間後,亦會產生現金價值,並可作為保單抵押貸款的質押擔保
III. 若保單所有人選擇「清繳保險」選項,保單將繼續有效而無需再繳付保費,但保額通常會下調
IV. 退保價值是指保單所有人取消保單時可獲退還的金額,其數值等於現金價值減去退保費用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早年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風險成本,扣除開支及風險保費後的餘額即為保險人「還未賺取」的保費,稱為現金價值。陳述 III 正確,清繳保險(或稱減額清繳保險)允許保單所有人停止繳費,利用現有的淨現金價值使保單繼續維持有效,但保額會相應調低。陳述 IV 正確,退保價值是指保單所有人終止合約時可收回的金額,計算方法是從現金價值中扣除退保費用。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定期壽險的保費僅根據特定期間的死亡風險釐定,不含儲蓄成分,因此定期壽險保單並沒有現金價值,亦無法進行保單抵押貸款。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產生的現金價值是終身壽險等多種保單權益(如退保、貸款及清繳保險)的基礎,但此特性並不適用於純保障性質的定期壽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早年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風險成本,扣除開支及風險保費後的餘額即為保險人「還未賺取」的保費,稱為現金價值。陳述 III 正確,清繳保險(或稱減額清繳保險)允許保單所有人停止繳費,利用現有的淨現金價值使保單繼續維持有效,但保額會相應調低。陳述 IV 正確,退保價值是指保單所有人終止合約時可收回的金額,計算方法是從現金價值中扣除退保費用。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定期壽險的保費僅根據特定期間的死亡風險釐定,不含儲蓄成分,因此定期壽險保單並沒有現金價值,亦無法進行保單抵押貸款。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產生的現金價值是終身壽險等多種保單權益(如退保、貸款及清繳保險)的基礎,但此特性並不適用於純保障性質的定期壽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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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殘疾收入附加利益中,關於「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 的運作與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通貨膨脹會侵蝕貨幣的購買力,使長期保險金的實際價值在多年後可能變得微不足道。
II. 增加的保險利益數目通常與認可的獨立指數(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
III. 為了反映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調整金額通常由保險公司根據其年度盈餘自行釐定。
IV. 此項利益旨在為殘疾的受保保單所有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殘疾收入保險利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通貨膨脹會隨時間降低貨幣的實際購買力,對於可能延續數十年的長期保險金而言,這是一個必須考慮的關鍵因素。陳述 II 正確,因為生活指數調整利益 (COLA) 的增加數目必須與認可的獨立指數(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以確保其客觀性。陳述 IV 正確,因為這項附約的設計初衷是為正處於殘疾狀態並領取收入利益的受保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款項,以應對生活成本的上升。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 COLA 的調整機制是基於外部獨立的物價指數,而非由保險公司根據其內部的年度利潤或投資表現來自行決定調整幅度。
重點: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 (COLA) 透過將殘疾收入利益與獨立的消費物價指數掛鈎,有效地幫助受保人抵銷因長期通脹而導致的購買力下降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通貨膨脹會隨時間降低貨幣的實際購買力,對於可能延續數十年的長期保險金而言,這是一個必須考慮的關鍵因素。陳述 II 正確,因為生活指數調整利益 (COLA) 的增加數目必須與認可的獨立指數(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以確保其客觀性。陳述 IV 正確,因為這項附約的設計初衷是為正處於殘疾狀態並領取收入利益的受保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款項,以應對生活成本的上升。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 COLA 的調整機制是基於外部獨立的物價指數,而非由保險公司根據其內部的年度利潤或投資表現來自行決定調整幅度。
重點: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 (COLA) 透過將殘疾收入利益與獨立的消費物價指數掛鈎,有效地幫助受保人抵銷因長期通脹而導致的購買力下降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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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在處理一份可轉換定期壽險的轉換申請時,保險中介人應留意下列哪些關於轉換特權的常見限制或特點?
I. 受保人在行使轉換特權時,通常毋須再次提供可保性證明。
II. 轉換後的新永久計劃保單,其保費將按受保人最初投保時的年齡計算。
III. 為防止逆選擇,保險公司通常會規定受保人在超過特定年齡(例如 65 歲)後便不能行使轉換權。
IV. 轉換後的新保單保額,通常以原定期壽險保單的保額為上限。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可轉換特權的核心在於保單所有人有權在毋須提供可保性(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定期保單轉換為永久計劃。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為了降低逆選擇風險,保險公司通常會設置年齡限制,例如規定在 65 歲後不得行使轉換權。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轉換後的新保單保額通常不得超過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這也是防止逆選擇的常見措施。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當行使轉換特權時,新保單的保費必須按受保人行使權利時的「到達年齡」計算,而非最初投保時的年齡。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賦予保單持有人靈活性,但保險公司會透過限制轉換期限、受保人年齡及保額上限,並採用到達年齡計算保費,以平衡因毋須健康證明而產生的逆選擇風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可轉換特權的核心在於保單所有人有權在毋須提供可保性(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定期保單轉換為永久計劃。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為了降低逆選擇風險,保險公司通常會設置年齡限制,例如規定在 65 歲後不得行使轉換權。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轉換後的新保單保額通常不得超過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這也是防止逆選擇的常見措施。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當行使轉換特權時,新保單的保費必須按受保人行使權利時的「到達年齡」計算,而非最初投保時的年齡。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賦予保單持有人靈活性,但保險公司會透過限制轉換期限、受保人年齡及保額上限,並採用到達年齡計算保費,以平衡因毋須健康證明而產生的逆選擇風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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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當保單持有人考慮處理已失效或擬變動的保單時,關於「復效」(Reinstatement) 與「減額清繳保險」(Reduced Paid-up Insurance) 的相關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申請保單復效時,保險人通常有權要求受保人提供令其滿意的可保性證明。
II. 要使保單復效,投保人一般須繳付所有過期未繳的保費,並可能需要支付利息。
III. 行使減額清繳保險選擇權時,保單的淨現金價值會被視作整付保費,用以購買一份保額與原保單相同但保障期縮短的保險。
IV. 保單復效權利的行使通常受時間限制,例如必須在保單失效後的特定年限內提出申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復效並非絕對權利,保險人通常要求受保人提供可保性證明(如健康聲明),以確保風險水平未有重大改變。陳述 II 正確,復效的條件之一是補繳所有欠交保費及相關利息,以恢復保單的精算平衡。陳述 IV 正確,復效權利通常設有行使期限(例如在保單失效後 5 年內),逾期則權利喪失。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減額清繳保險」是指利用現金價值購買一份與原保單「保障年期相同」但「保險金額減少」的保險;陳述中所指的「保額相同但期限縮短」實際上是另一種不能作廢選擇權,稱為「展期定期保險」(Extended Term Insurance)。
重點: 復效旨在恢復原保單效力並需滿足特定財務及核保條件;而減額清繳保險則是利用現有現金價值轉換為一份保額較低但無需再繳費的永久性保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復效並非絕對權利,保險人通常要求受保人提供可保性證明(如健康聲明),以確保風險水平未有重大改變。陳述 II 正確,復效的條件之一是補繳所有欠交保費及相關利息,以恢復保單的精算平衡。陳述 IV 正確,復效權利通常設有行使期限(例如在保單失效後 5 年內),逾期則權利喪失。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減額清繳保險」是指利用現金價值購買一份與原保單「保障年期相同」但「保險金額減少」的保險;陳述中所指的「保額相同但期限縮短」實際上是另一種不能作廢選擇權,稱為「展期定期保險」(Extended Term Insurance)。
重點: 復效旨在恢復原保單效力並需滿足特定財務及核保條件;而減額清繳保險則是利用現有現金價值轉換為一份保額較低但無需再繳費的永久性保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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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在生效一段時間後會發展出多項特性。關於這些特性的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現金價值可被視為保險人「還未賺取」的保費部分
II. 定期壽險保單由於保費較低,通常需要生效較長時間(如五年)才開始累積現金價值
III. 保單所有人有權以保單的現金價值作為抵押向保險人借錢
IV. 選擇「清繳保險」後,保單所有人無需再繳付保費,但保額通常會低於原先的保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早期收取的保費在扣除風險保費及設立成本後,剩餘的部分被視為保險人「還未賺取」的保費,即現金價值。陳述 III 正確,根據現代保單條款,保單所有人擁有以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申請貸款的權利。陳述 IV 正確,清繳保險(或稱減額清繳保險)允許保單在停止繳付保費的情況下維持有效,但其保額會根據淨現金價值而下調。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定期壽險的保費是根據特定保險期內的死亡風險釐定的,並不具備均衡保費制度下的儲蓄成分,因此定期壽險保單通常沒有現金價值。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產生的早期盈餘是現金價值的基礎,並由此衍生出保單貸款、不作廢權益及清繳保險等功能,但這些特性一般不適用於純保障型的定期壽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早期收取的保費在扣除風險保費及設立成本後,剩餘的部分被視為保險人「還未賺取」的保費,即現金價值。陳述 III 正確,根據現代保單條款,保單所有人擁有以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申請貸款的權利。陳述 IV 正確,清繳保險(或稱減額清繳保險)允許保單在停止繳付保費的情況下維持有效,但其保額會根據淨現金價值而下調。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定期壽險的保費是根據特定保險期內的死亡風險釐定的,並不具備均衡保費制度下的儲蓄成分,因此定期壽險保單通常沒有現金價值。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產生的早期盈餘是現金價值的基礎,並由此衍生出保單貸款、不作廢權益及清繳保險等功能,但這些特性一般不適用於純保障型的定期壽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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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陳先生持有一份已累積現金價值的終身壽險保單。由於他決定不再繳納保費,他正在考慮保單內的「不能作廢選擇權」(Nonforfeiture Options)。下列哪些關於這些選擇權的描述是正確的?
I. 選擇「減額清繳保險」會使保額減少,但保障期限與原保單一致。
II. 選擇「展期保險」會維持原有的保額,但保障期限會縮短。
III. 他可以選擇完全退保並領取保單的淨現金價值。
IV. 若保單包含自動墊繳保費條款,在寬限期過後,未繳保費可自動由現金價值中扣除以維持保單效力。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壽險保單會隨著時間累積現金價值。當投保人停止繳付保費時,根據「不能作廢」原則,這些價值必須以某種形式歸還投保人。這包括:(I) 減額清繳保險,即利用現金價值作為躉繳保費,購買一份保額較低但保障年期與原保單相同的保險;(II) 展期保險,即購買一份保額與原保單相同但保障年期縮短的定期保險;(III) 退保並領取扣除欠款後的淨現金價值;以及 (IV) 自動墊繳保費,這是一種自動機制,利用現金價值貸款來支付逾期保費,從而維持保單效力。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自動墊繳保費(IV)同樣是基於不能作廢原則而設計的機制,旨在利用保單自身的價值來防止保單因投保人疏忽而失效。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減額清繳保險(I)是人壽保險合約中最核心的不能作廢選擇權之一,為希望維持終身保障但無力續繳保費的投保人提供方案。
錯誤: 只有 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展期保險(II)是另一項重要的選擇權,特別適合那些在特定年期內仍需要維持高額保障的投保人。
重點: 不能作廢選擇權確保了投保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所預繳的保費權益(現金價值)得到保障,使其在停止繳費時能根據個人需求選擇最合適的替代方案。.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壽險保單會隨著時間累積現金價值。當投保人停止繳付保費時,根據「不能作廢」原則,這些價值必須以某種形式歸還投保人。這包括:(I) 減額清繳保險,即利用現金價值作為躉繳保費,購買一份保額較低但保障年期與原保單相同的保險;(II) 展期保險,即購買一份保額與原保單相同但保障年期縮短的定期保險;(III) 退保並領取扣除欠款後的淨現金價值;以及 (IV) 自動墊繳保費,這是一種自動機制,利用現金價值貸款來支付逾期保費,從而維持保單效力。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自動墊繳保費(IV)同樣是基於不能作廢原則而設計的機制,旨在利用保單自身的價值來防止保單因投保人疏忽而失效。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減額清繳保險(I)是人壽保險合約中最核心的不能作廢選擇權之一,為希望維持終身保障但無力續繳保費的投保人提供方案。
錯誤: 只有 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展期保險(II)是另一項重要的選擇權,特別適合那些在特定年期內仍需要維持高額保障的投保人。
重點: 不能作廢選擇權確保了投保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所預繳的保費權益(現金價值)得到保障,使其在停止繳費時能根據個人需求選擇最合適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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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市場中,為了協助保險中介人及公眾識別與區分各種現有的計劃類型,下列哪些項被歸類為人壽保險合約的「基本變數」?
I. 保單的可續保性
II. 保單的可轉換性
III. 保單是否屬於分紅或不分紅類別
IV. 在基本保單中加入各種附加條款或批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可續保性是人壽保險合約的基本變數之一,允許投保人在最初的保障期屆滿後選擇繼續投保。陳述 II 正確,因為可轉換性也是基本變數,賦予保單持有人權利將現有保單轉換為另一種不同的計劃。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保單是否具有分紅權益(分紅或不分紅)是區分保單類型的重要變數。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基本保單中加入附加條款或批單以提供額外保障,是修正基本保險形式的常見方式。
錯誤: 無。本題中所有陳述均屬於人壽保險合約分類中的「基本變數」。
重點: 了解人壽保險的「基本變數」(如可續保性、可轉換性、分紅權益及附加條款)有助於保險中介人根據客戶的具體需求,對基本保險形式進行適當的修正或補充。.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可續保性是人壽保險合約的基本變數之一,允許投保人在最初的保障期屆滿後選擇繼續投保。陳述 II 正確,因為可轉換性也是基本變數,賦予保單持有人權利將現有保單轉換為另一種不同的計劃。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保單是否具有分紅權益(分紅或不分紅)是區分保單類型的重要變數。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基本保單中加入附加條款或批單以提供額外保障,是修正基本保險形式的常見方式。
錯誤: 無。本題中所有陳述均屬於人壽保險合約分類中的「基本變數」。
重點: 了解人壽保險的「基本變數」(如可續保性、可轉換性、分紅權益及附加條款)有助於保險中介人根據客戶的具體需求,對基本保險形式進行適當的修正或補充。.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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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CIB-GN(12)),保險經紀在向客戶提供長期人壽保險產品建議時,應遵循以下哪些實務要求?
I. 必須進行財務需求分析 (FNA) 以評估客戶的保險需求及目標
II. 推薦產品時必須考慮客戶的財務狀況及繳付保費的能力
III. 經紀應向客戶解釋推薦該特定產品的基礎或理據
IV. 只要產品屬於長期壽險類別,經紀在推薦時便無需考慮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進行財務需求分析 (FNA) 是了解客戶保險需求、目標及財務狀況的必要程序,也是確保推薦合適性的基礎。陳述 II 正確,指引要求經紀在推薦產品時必須考慮客戶的負擔能力,以確保客戶能持續繳付保費。陳述 III 正確,保險經紀有責任向客戶解釋推薦特定產品的理據,說明該產品如何與客戶的需求相匹配。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長期壽險產品(如投連險或分紅保單)含有不同程度的風險,經紀在推薦時必須考慮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而非僅僅因為其屬於長期壽險類別便忽略風險評估。
重點: 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必須透過財務需求分析了解客戶,並在考慮客戶財務狀況及風險偏好的基礎上,提供具備合理解釋的產品推薦。.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進行財務需求分析 (FNA) 是了解客戶保險需求、目標及財務狀況的必要程序,也是確保推薦合適性的基礎。陳述 II 正確,指引要求經紀在推薦產品時必須考慮客戶的負擔能力,以確保客戶能持續繳付保費。陳述 III 正確,保險經紀有責任向客戶解釋推薦特定產品的理據,說明該產品如何與客戶的需求相匹配。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長期壽險產品(如投連險或分紅保單)含有不同程度的風險,經紀在推薦時必須考慮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而非僅僅因為其屬於長期壽險類別便忽略風險評估。
重點: 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必須透過財務需求分析了解客戶,並在考慮客戶財務狀況及風險偏好的基礎上,提供具備合理解釋的產品推薦。.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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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公司的營運架構中,精算部 (Actuarial Department) 承擔多項關鍵任務。下列哪些項屬於該部門的主要職能?
I. 為個人壽險、團體壽險及退休保障等各類產品進行定價
II. 計算資產與負債價值,這會影響公司的償付準備金及可分配盈餘
III. 預測及計算有關理賠與再保險所需的儲備
IV. 決定並宣佈最終派發予保單持有人的紅利或英式紅利金額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精算部的核心職能。根據保險公司運作實務,精算部負責產品定價(包括個人、團體壽險及退休保障)、進行法律要求的估值(計算資產與負債以影響償付準備金及盈餘),以及計算理賠與再保險相關的儲備需求。
錯誤: 關於「決定並宣佈最終派發的紅利金額」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雖然精算部負責計算可分配盈餘,但最終決定宣佈派發多少紅利的權力屬於董事局。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理賠與再保險儲備的預測同樣是精算部的重要任務。包含 IV 的選項則因混淆了精算建議與董事局的決策職能而錯誤。
重點: 精算部負責提供精確的數學計算與預測(如定價、估值及儲備計算),而紅利分配的最終決策則是公司董事局的職責。.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精算部的核心職能。根據保險公司運作實務,精算部負責產品定價(包括個人、團體壽險及退休保障)、進行法律要求的估值(計算資產與負債以影響償付準備金及盈餘),以及計算理賠與再保險相關的儲備需求。
錯誤: 關於「決定並宣佈最終派發的紅利金額」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雖然精算部負責計算可分配盈餘,但最終決定宣佈派發多少紅利的權力屬於董事局。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理賠與再保險儲備的預測同樣是精算部的重要任務。包含 IV 的選項則因混淆了精算建議與董事局的決策職能而錯誤。
重點: 精算部負責提供精確的數學計算與預測(如定價、估值及儲備計算),而紅利分配的最終決策則是公司董事局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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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陳先生擁有一份具有現金價值的終身壽險保單,由於個人財務狀況改變,他打算行使「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 選擇權。關於此項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新保單的各項條款與原保單完全相同
II. 保額會被調低,具體金額視乎現金價值能購得多少保障而定
III. 陳先生在行使此權利後,毋須再為該保單繳付任何保費
IV. 這種安排是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已繳付的保費並未被保險人完全賺取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人壽保險的原理,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是不能作廢條款下的一種選擇。它允許保單持有人在停止繳付保費時,利用保單內已累積的現金價值(即在均衡保費制度下尚未被保險人完全賺取的保費部分)作為整付保費,購買一份保障期限與原保單相同、但保額有所減少的保單,且此後毋須再繳付任何保費。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描述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清繳保險最關鍵的特徵,即保單持有人在行使此權利後不需要再繳付任何保費。只有 II 及 III 的描述不夠全面,未提及清繳保險的各項條款(如保障年期)必須與原保單完全相同。只有 I、II 及 III 的描述則遺漏了清繳保險存在的法理基礎,即它是均衡保費制度及保單現金價值所產生的結果。
重點: 清繳保險是利用現有的現金價值來維持一份保額減少、但保障期不變且毋須再繳費的永久性保障安排。.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人壽保險的原理,清繳保險(Paid-Up Insurance)是不能作廢條款下的一種選擇。它允許保單持有人在停止繳付保費時,利用保單內已累積的現金價值(即在均衡保費制度下尚未被保險人完全賺取的保費部分)作為整付保費,購買一份保障期限與原保單相同、但保額有所減少的保單,且此後毋須再繳付任何保費。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描述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清繳保險最關鍵的特徵,即保單持有人在行使此權利後不需要再繳付任何保費。只有 II 及 III 的描述不夠全面,未提及清繳保險的各項條款(如保障年期)必須與原保單完全相同。只有 I、II 及 III 的描述則遺漏了清繳保險存在的法理基礎,即它是均衡保費制度及保單現金價值所產生的結果。
重點: 清繳保險是利用現有的現金價值來維持一份保額減少、但保障期不變且毋須再繳費的永久性保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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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在香港,長期保險保單通常設有「冷靜期」以保障投保人的權益。關於這項權利,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通常為保單或有關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
II. 對於投資相連壽險產品,保險公司在退還保費時,可扣除因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的市值調整。
III. 冷靜期權利只適用於由保險代理人轉介的客戶,並不適用於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的客戶。
IV. 投保人若決定行使取消權,必須在冷靜期屆滿前向保險公司發出書面通知。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有關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對於投資相連壽險(ILAS),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因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的市值調整。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投保人行使冷靜期內的取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保險公司提出。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權利適用於所有個人長期保險保單的投保人,不論該保單是透過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還是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均享有此權利。
重點: 冷靜期是保障投保人的重要機制,讓其有足夠時間審閱保單條款,並在 21 天的期限內擁有取消保單的權利,惟投資相連產品可能涉及市值調整。.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有關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對於投資相連壽險(ILAS),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因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的市值調整。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投保人行使冷靜期內的取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保險公司提出。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權利適用於所有個人長期保險保單的投保人,不論該保單是透過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還是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均享有此權利。
重點: 冷靜期是保障投保人的重要機制,讓其有足夠時間審閱保單條款,並在 21 天的期限內擁有取消保單的權利,惟投資相連產品可能涉及市值調整。.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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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某香港貿易公司的人力資源經理正為其員工籌備一項團體人壽保險計劃。根據有關團體保險的運作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團體保險合約的持有人通常是僱主,而受保障的僱員則稱為團體被保險人。
II. 「在職工作條款」(actively-at-work provision) 要求受保人在保險生效時必須正在工作,而非處於病假或休假狀態。
III. 在供款計劃中,若合資格員工最初拒絕參加但隨後要求加入,保險人可能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以抵消逆選擇。
IV. 由於涉及集體核保,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每位團體成員提供與個人人壽保險相同程度的詳細醫療報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團體保險中,僱主通常作為團體保單持有人,而僱員則是受保障的團體被保險人。陳述 II 正確,根據「在職工作條款」,受保人在保險生效當日必須正在工作,而非因病缺勤或休假,以確保受保群體的健康水平。陳述 III 正確,為了防止逆選擇(即只有健康狀況欠佳的人才選擇加入),對於最初拒絕參加供款計劃但後來改變主意的員工,保險人通常會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團體保險採用的是集體核保(group underwriting),這意味著保險公司主要評估整個團體的風險特徵,通常不會要求每個成員都提供像個人保險那樣詳細的個人醫療資料或進行嚴格體檢。
重點: 團體保險透過總團體保險合約簡化了行政與核保程序,並利用「在職工作條款」及對後期加入者的可保性要求來管控承保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團體保險中,僱主通常作為團體保單持有人,而僱員則是受保障的團體被保險人。陳述 II 正確,根據「在職工作條款」,受保人在保險生效當日必須正在工作,而非因病缺勤或休假,以確保受保群體的健康水平。陳述 III 正確,為了防止逆選擇(即只有健康狀況欠佳的人才選擇加入),對於最初拒絕參加供款計劃但後來改變主意的員工,保險人通常會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團體保險採用的是集體核保(group underwriting),這意味著保險公司主要評估整個團體的風險特徵,通常不會要求每個成員都提供像個人保險那樣詳細的個人醫療資料或進行嚴格體檢。
重點: 團體保險透過總團體保險合約簡化了行政與核保程序,並利用「在職工作條款」及對後期加入者的可保性要求來管控承保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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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在處理長期壽險業務時,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在履行其專業職責時,應包括下列哪些程序?
I. 採取合理步驟以確立每一名客戶的真實身份。
II. 透過財務需求分析 (FNA) 評估客戶的保險需要。
III. 考慮客戶支付保費的能力是否與其收入或資產相稱。
IV. 若客戶表示趕時間,可以先簽署投保申請書,日後再補做財務需求分析。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保險經紀有責任採取合理步驟核實客戶身份(I),透過財務需求分析評估其保險需要(II),並確保客戶具備足夠的負擔能力以支付保費(III)。
Incorrect: 「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建議可以延後進行財務需求分析,這違反了指引中關於必須在投保前了解客戶需求的規定,且忽略了身份核實(I)。 「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關於延後合規程序的做法是不正確的。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評估客戶支付保費能力(陳述 III)這一項核心的專業責任。
Takeaway: 保險中介人必須在投保程序完成前,落實執行身份核實、需求評估及負擔能力檢查,以符合「了解你的客戶」的監管要求並保障客戶利益。.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保險經紀有責任採取合理步驟核實客戶身份(I),透過財務需求分析評估其保險需要(II),並確保客戶具備足夠的負擔能力以支付保費(III)。
Incorrect: 「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建議可以延後進行財務需求分析,這違反了指引中關於必須在投保前了解客戶需求的規定,且忽略了身份核實(I)。 「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關於延後合規程序的做法是不正確的。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評估客戶支付保費能力(陳述 III)這一項核心的專業責任。
Takeaway: 保險中介人必須在投保程序完成前,落實執行身份核實、需求評估及負擔能力檢查,以符合「了解你的客戶」的監管要求並保障客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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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陳先生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並附加了「豁免保費附約」。關於此附約的運作及常見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完全傷殘」的定義通常涵蓋受保人在附約有效期內完全喪失雙目視力或雙手的使用。
II. 在保費獲豁免期間,分紅保單將暫停發放紅利,直至受保人恢復繳付保費。
III. 若附約設有「起賠期限」性質的等候期,保險人會退還受保人在等候期內已繳付的保費。
IV. 蓄意自殘或因從事違法活動而導致的傷殘,通常屬於豁免保費附約的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豁免保費附約中「完全傷殘」的範圍通常包括受保生命在附約有效期內完全喪失雙目視力、雙手或雙腳的使用。陳述 III 正確,根據「起賠期限」的安排,如果殘疾情況在等候期之後仍然持續,保險人會退還投保人在等候期內已付的保費。陳述 IV 正確,豁免保費附約通常包含與人身意外保險相似的除外責任,其中包括蓄意自殘及從事違法活動導致的傷殘。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保費獲豁免期間,保單將依然有效,分紅保單將繼續產生紅利,猶如保單所有人已如期支付了保費,而非暫停發放紅利。
重點: 豁免保費附約旨在確保受保人在完全傷殘時保單仍能維持效力,其現金價值及紅利累積不受影響,但受保人須符合傷殘定義並遵守等候期及除外責任等條款。.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豁免保費附約中「完全傷殘」的範圍通常包括受保生命在附約有效期內完全喪失雙目視力、雙手或雙腳的使用。陳述 III 正確,根據「起賠期限」的安排,如果殘疾情況在等候期之後仍然持續,保險人會退還投保人在等候期內已付的保費。陳述 IV 正確,豁免保費附約通常包含與人身意外保險相似的除外責任,其中包括蓄意自殘及從事違法活動導致的傷殘。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保費獲豁免期間,保單將依然有效,分紅保單將繼續產生紅利,猶如保單所有人已如期支付了保費,而非暫停發放紅利。
重點: 豁免保費附約旨在確保受保人在完全傷殘時保單仍能維持效力,其現金價值及紅利累積不受影響,但受保人須符合傷殘定義並遵守等候期及除外責任等條款。.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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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陳先生持有某人壽保險公司的一份分紅保單已有數年。最近他因生意經營困難,急需資金周轉並考慮取消保單以提取現金。作為保險中介人,在考慮客戶的最佳利益及《長期保險業務指引》的原則下,下列哪些建議是合適的替代方案?
I. 建議客戶申請保單抵押貸款,利用保單累積的現金價值借取款項以解燃眉之急。
II. 建議客戶行使不喪失價值選擇權,將保單轉為展期定期保險,以維持原有的保障額。
III. 告知客戶退保是首選方案,因為退保能確保客戶收回所有已繳付的保費及利息。
IV. 建議客戶將保單更改為減額繳清保險,從而停止繳付保費但維持部分保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單抵押貸款能提供短期流動資金,同時讓保單繼續生效,避免客戶失去保障。陳述 II 是正確的,展期定期保險屬於不喪失價值條款的一種,允許客戶停止繳費但按原保額維持保障一段特定時間。陳述 IV 是正確的,減額繳清保險亦是不喪失價值條款,讓客戶在停止繳費的情況下,將保單轉為保額較低但性質相同的永久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退保(取消保單)通常會導致保障即時終止,且在保單生效初期,退保價值往往遠低於已繳保費總額,這通常不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
重點: 當客戶因財務困難考慮取消保單時,保險中介人應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建議如保單貸款或不喪失價值條款等替代方案,以維持客戶的保險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單抵押貸款能提供短期流動資金,同時讓保單繼續生效,避免客戶失去保障。陳述 II 是正確的,展期定期保險屬於不喪失價值條款的一種,允許客戶停止繳費但按原保額維持保障一段特定時間。陳述 IV 是正確的,減額繳清保險亦是不喪失價值條款,讓客戶在停止繳費的情況下,將保單轉為保額較低但性質相同的永久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退保(取消保單)通常會導致保障即時終止,且在保單生效初期,退保價值往往遠低於已繳保費總額,這通常不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
重點: 當客戶因財務困難考慮取消保單時,保險中介人應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建議如保單貸款或不喪失價值條款等替代方案,以維持客戶的保險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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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內地居民陳先生來港旅遊期間,決定向香港某保險公司投購一份人壽保險。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陳先生在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時,必須確認或表示明白下列哪些事項?
I. 整個保險銷售過程是在香港境內進行的
II. 該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而非內地法律
III. 投保人已獲准在內地境內直接向香港保險公司支付人民幣保費
IV. 投保人需承擔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特別是保單以非人民幣貨幣結算時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內地人士在港投購壽險保單時,必須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IFS-MP),以確認整個銷售過程是在香港境內進行、明白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並知悉涉及非人民幣貨幣時的匯率風險及跨境支付的相關限制。
錯誤: 關於「在內地境內直接支付人民幣保費」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內地投保人必須遵守內地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且聲明書特別提醒投保人不可透過非官方或非法渠道支付保費。此外,香港保險中介人不得在內地進行銷售,因此所有程序必須在香港完成。包含此錯誤概念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的核心目的是確保投保人清楚了解香港保單的法律適用性、銷售地點的合規性以及跨境資金流動的風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內地人士在港投購壽險保單時,必須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IFS-MP),以確認整個銷售過程是在香港境內進行、明白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並知悉涉及非人民幣貨幣時的匯率風險及跨境支付的相關限制。
錯誤: 關於「在內地境內直接支付人民幣保費」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內地投保人必須遵守內地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且聲明書特別提醒投保人不可透過非官方或非法渠道支付保費。此外,香港保險中介人不得在內地進行銷售,因此所有程序必須在香港完成。包含此錯誤概念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的核心目的是確保投保人清楚了解香港保單的法律適用性、銷售地點的合規性以及跨境資金流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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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一份包含非保證紅利的分紅壽險保單時,解釋了「實現率」(Fulfilment Ratio) 的概念。根據相關監管指引及實務,下列哪些關於實現率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它是指相關的實際宣佈非保證紅利與銷售時所展示的預計金額的平均比率。
II. 它可以幫助準客戶在作出購買決定前,了解預計價值有多大可能成為現實。
III. 它是根據保險公司所有分紅產品的整體投資回報計算,而非針對特定產品。
IV. 運算中所使用的數據是特定保險產品在過去特定存在時期的相關數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實現率的定義是實際宣佈的非保證利益(如紅利)與銷售時向客戶展示的預計金額之間的平均比率。陳述 II 正確,因為其實際用途是協助準客戶評估保險公司所提供的預計價值在未來成為現實的可能性。陳述 IV 正確,因為實現率的運算是基於特定保險產品在過去特定存在時期的歷史數據。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實現率是針對「特定保險產品」的表現進行運算,而非根據保險公司所有產品的整體盈利表現來計算。
重點: 實現率是分紅保單銷售過程中的重要參考數據,旨在提高非保證利益預測的透明度,讓客戶了解保險公司過去履行紅利預測的表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實現率的定義是實際宣佈的非保證利益(如紅利)與銷售時向客戶展示的預計金額之間的平均比率。陳述 II 正確,因為其實際用途是協助準客戶評估保險公司所提供的預計價值在未來成為現實的可能性。陳述 IV 正確,因為實現率的運算是基於特定保險產品在過去特定存在時期的歷史數據。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實現率是針對「特定保險產品」的表現進行運算,而非根據保險公司所有產品的整體盈利表現來計算。
重點: 實現率是分紅保單銷售過程中的重要參考數據,旨在提高非保證利益預測的透明度,讓客戶了解保險公司過去履行紅利預測的表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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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陳先生在香港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保單,並正在考慮如何指定受益人。根據相關法律及保險實務,下列哪些關於受益人指定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可以採用「概括式指定」,例如指定「我的所有子女」為受益人,而無需列出每名子女的姓名。
II. 若陳先生根據《已婚者地位條例》為其配偶及子女的利益投保,這通常會建立一個法定信託,使他們成為保單的實益擁有人。
III. 除非保單另有指明,否則「次順位受益人」只有在所有「第一順位受益人」均先於受保人去世時,方可領取死亡保險金。
IV. 對於「可撤換受益人」,陳先生若要更改受益人指定,法律規定必須先取得現有受益人的書面同意。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實務上容許使用「概括式指定」(class designation),即指定一組人(如「我的子女」)而非指名每個人。陳述 II 正確,根據香港《已婚者地位條例》,保單持有人為配偶或子女的利益購買壽險,會產生法定信託的效用,使受益人成為實益擁有人。陳述 III 正確,次順位受益人(或稱後繼受益人)的受領權利,是以所有第一順位受益人均不能比受保人長命為前提。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可撤換受益人」(revocable beneficiary) 的定義正是保單持有人在保單有效期內可以自由更改受益人,無需取得原受益人的同意;只有在指定「不可撤換受益人」的情況下,更改才必須取得現有受益人的書面同意。
重點: 人壽保險受益人的指定方式多樣,保單持有人需理解不同指定方式(如指名或概括式)以及撤換權利對保單權益分配的法律影響,特別是涉及法定信託時的實益權益保護。.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實務上容許使用「概括式指定」(class designation),即指定一組人(如「我的子女」)而非指名每個人。陳述 II 正確,根據香港《已婚者地位條例》,保單持有人為配偶或子女的利益購買壽險,會產生法定信託的效用,使受益人成為實益擁有人。陳述 III 正確,次順位受益人(或稱後繼受益人)的受領權利,是以所有第一順位受益人均不能比受保人長命為前提。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可撤換受益人」(revocable beneficiary) 的定義正是保單持有人在保單有效期內可以自由更改受益人,無需取得原受益人的同意;只有在指定「不可撤換受益人」的情況下,更改才必須取得現有受益人的書面同意。
重點: 人壽保險受益人的指定方式多樣,保單持有人需理解不同指定方式(如指名或概括式)以及撤換權利對保單權益分配的法律影響,特別是涉及法定信託時的實益權益保護。.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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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定價制度中,關於「自然保費制度」與「均衡保費制度」的特性,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會隨著受保人年齡增長而增加,以反映受保生命的自然風險狀況。
II. 自然保費制度容易受「逆選擇」影響,因為低風險的受保人較大機會在保費上升時選擇退出。
III. 均衡保費制度在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通常高於當時的實際風險成本,從而形成儲備。
IV. 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所有人通常無法從中累積任何現金價值。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自然保費制度根據受保人的自然風險(如年齡)每年調整保費,這會導致保費隨年齡上升,進而引發逆選擇,即健康受保人因保費過高而退出。相比之下,均衡保費制度在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風險成本,多出的部分連同利息形成儲備,以應付未來的責任。
錯誤: 陳述 IV 指出均衡保費制度無法累積現金價值是錯誤的,事實上,正是因為早期保費高於風險成本並建立了儲備,均衡保費保單才能為保單所有人累積現金價值。其他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僅選擇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忽略了均衡保費制度中關於儲備金形成的正確描述。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計算,將長期合約的風險成本平均化,解決了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不穩定及逆選擇的問題,並促成了現金價值的產生。.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自然保費制度根據受保人的自然風險(如年齡)每年調整保費,這會導致保費隨年齡上升,進而引發逆選擇,即健康受保人因保費過高而退出。相比之下,均衡保費制度在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風險成本,多出的部分連同利息形成儲備,以應付未來的責任。
錯誤: 陳述 IV 指出均衡保費制度無法累積現金價值是錯誤的,事實上,正是因為早期保費高於風險成本並建立了儲備,均衡保費保單才能為保單所有人累積現金價值。其他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僅選擇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忽略了均衡保費制度中關於儲備金形成的正確描述。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計算,將長期合約的風險成本平均化,解決了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不穩定及逆選擇的問題,並促成了現金價值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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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一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客戶擬在香港購買一份人壽保險。根據相關監管指引及《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下列哪項關於銷售程序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如果客戶在簽署「財務需要分析表格」後的一年內,向同一家保險公司購買額外保險,且其財務狀況沒有實質性變化及不存在錯配,則無需重複進行財務需要分析。這是根據《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在滿足特定條件(一年有效期、同一會員公司、無實質變化、無錯配)下,保險公司可以依賴客戶的聲明而豁免重複程序的正確描述。
錯誤: 關於客戶拒絕披露資料仍可繼續處理申請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監管規定明確指出,若未能取得所需資料導致無法符合評估產品合適性或負擔能力等規定,保險公司必須拒絕相關投保。關於轉讓保單予內地人士無需簽署聲明書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明確規定,在變更保單擁有權或轉讓保單的情況下,若新保單持有人持有內地身份證,仍須簽署該聲明書。關於保險公司不得修訂分析表格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指引容許會員公司基於加強合適性評估的考慮,在表格中加入額外的問題或可選項目。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表格的有效期通常為一年,且保險公司有責任在無法取得足夠客戶資料以評估合適性時拒絕投保申請。.
Incorrect
正確: 如果客戶在簽署「財務需要分析表格」後的一年內,向同一家保險公司購買額外保險,且其財務狀況沒有實質性變化及不存在錯配,則無需重複進行財務需要分析。這是根據《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在滿足特定條件(一年有效期、同一會員公司、無實質變化、無錯配)下,保險公司可以依賴客戶的聲明而豁免重複程序的正確描述。
錯誤: 關於客戶拒絕披露資料仍可繼續處理申請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監管規定明確指出,若未能取得所需資料導致無法符合評估產品合適性或負擔能力等規定,保險公司必須拒絕相關投保。關於轉讓保單予內地人士無需簽署聲明書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明確規定,在變更保單擁有權或轉讓保單的情況下,若新保單持有人持有內地身份證,仍須簽署該聲明書。關於保險公司不得修訂分析表格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指引容許會員公司基於加強合適性評估的考慮,在表格中加入額外的問題或可選項目。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表格的有效期通常為一年,且保險公司有責任在無法取得足夠客戶資料以評估合適性時拒絕投保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