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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0
1.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保險中介人向客戶介紹可轉換定期壽險(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時,應了解保險公司為抵禦「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風險而設的限制。下列哪些是常見的相關限制?
I. 規定轉換權利必須在受保人達到指定年齡(例如 65 歲)之前行使
II. 規定轉換後的新保單保額不得高於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
III. 規定轉換必須在保單生效後的特定年數內完成
IV. 規定受保人在申請轉換為永久保險時,必須提交最新的健康證明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設定年齡上限(例如 65 歲),以防止受保人在極高齡且健康狀況可能嚴重惡化時才行使轉換權。陳述 II 正確,限制新保單保額不高於原保額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得知健康轉差後,利用轉換權利大幅增加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陳述 III 正確,設定轉換期限(如保單生效後的首若干年內)能促使受保人在健康狀況相對穩定時作出轉換決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可轉換」條款的核心特點就是受保人行使權利時「無需」提供可保證明。如果要求提供證明,則不屬於應對逆選擇的限制,而是直接取消了該條款賦予受保人的主要利益。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透過限制轉換的時間(年齡或保單年期)和保額上限來降低逆選擇風險,同時保留受保人無需再次體檢即可獲得永久保障的權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設定年齡上限(例如 65 歲),以防止受保人在極高齡且健康狀況可能嚴重惡化時才行使轉換權。陳述 II 正確,限制新保單保額不高於原保額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得知健康轉差後,利用轉換權利大幅增加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陳述 III 正確,設定轉換期限(如保單生效後的首若干年內)能促使受保人在健康狀況相對穩定時作出轉換決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可轉換」條款的核心特點就是受保人行使權利時「無需」提供可保證明。如果要求提供證明,則不屬於應對逆選擇的限制,而是直接取消了該條款賦予受保人的主要利益。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透過限制轉換的時間(年齡或保單年期)和保額上限來降低逆選擇風險,同時保留受保人無需再次體檢即可獲得永久保障的權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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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0
2. Question
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CIB-GN(4)),保險經紀在為客戶安排長期壽險保單時,下列哪項關於「了解你的客戶」(KYC) 程序的描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KYC 程序不僅是為了防止洗錢活動,其核心目的還包括確保所推薦的保險產品符合客戶的個人需求、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能力。這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指引,了解客戶的背景和財務目標是評估產品合適性(Suitability)的基礎,確保客戶購買的是其負擔得起且符合其保障目標的產品。
錯誤: 「由現有客戶轉介可豁免身份核實」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無論客戶來源如何,保險經紀都有責任獨立核實每一位客戶的身份,以符合監管要求,不能依賴非正式的轉介。關於「僅適用於高淨值或躉繳保單」的說法是不正確的,KYC 程序適用於所有長期壽險業務,不論保費金額大小或支付方式,以確保全面合規。至於「只需在簽發時完成一次」的說法也是錯誤的,KYC 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當客戶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進行大額交易時,保險中介人應適時更新客戶資料。
重點: 了解你的客戶 (KYC) 是長期壽險業務中確保產品合適性及履行反洗錢責任的關鍵環節,必須貫徹應用於所有客戶,並在業務關係中持續執行。.
Incorrect
正確: KYC 程序不僅是為了防止洗錢活動,其核心目的還包括確保所推薦的保險產品符合客戶的個人需求、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能力。這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指引,了解客戶的背景和財務目標是評估產品合適性(Suitability)的基礎,確保客戶購買的是其負擔得起且符合其保障目標的產品。
錯誤: 「由現有客戶轉介可豁免身份核實」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無論客戶來源如何,保險經紀都有責任獨立核實每一位客戶的身份,以符合監管要求,不能依賴非正式的轉介。關於「僅適用於高淨值或躉繳保單」的說法是不正確的,KYC 程序適用於所有長期壽險業務,不論保費金額大小或支付方式,以確保全面合規。至於「只需在簽發時完成一次」的說法也是錯誤的,KYC 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當客戶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進行大額交易時,保險中介人應適時更新客戶資料。
重點: 了解你的客戶 (KYC) 是長期壽險業務中確保產品合適性及履行反洗錢責任的關鍵環節,必須貫徹應用於所有客戶,並在業務關係中持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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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0
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核保過程中,關於「財務性核保」(Financial Underwriting) 的職能,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旨在確保投保金額與受保人的經濟地位及保障需求相符。
II. 透過防止過度投保,有效降低道德風險 (Moral Hazard)。
III. 核保員在評估大額保單時,可能要求投保人提供財務證明文件。
IV. 主要用於識別受保人是否存在保險生效前已患的疾病 (Pre-existing conditions)。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財務性核保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擬投保的保障金額與受保人的財務狀況及潛在經濟損失相稱(陳述 I),這對於防止投保人因過度投保而產生的道德風險至關重要(陳述 II)。在處理高保額申請時,核保員通常會要求提供收入證明或資產聲明等財務文件以作評估(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識別「保險生效前已患的疾病」屬於醫療核保(Medical Underwriting)的職責,旨在評估受保人的健康風險,而非財務風險。包含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以上皆是亦不正確,因為 IV 明顯屬於醫療核保範疇。
重點: 財務性核保專注於評估投保人的經濟背景與保額之間的合理性,以維持保險的補償原則並遏止欺詐意圖。.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財務性核保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擬投保的保障金額與受保人的財務狀況及潛在經濟損失相稱(陳述 I),這對於防止投保人因過度投保而產生的道德風險至關重要(陳述 II)。在處理高保額申請時,核保員通常會要求提供收入證明或資產聲明等財務文件以作評估(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識別「保險生效前已患的疾病」屬於醫療核保(Medical Underwriting)的職責,旨在評估受保人的健康風險,而非財務風險。包含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以上皆是亦不正確,因為 IV 明顯屬於醫療核保範疇。
重點: 財務性核保專注於評估投保人的經濟背景與保額之間的合理性,以維持保險的補償原則並遏止欺詐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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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0
4.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跨國企業計劃為其員工提供團體人壽保險作為福利。在擬定僱員福利計劃時,該公司的行政總裁向保險中介人查詢有關團體保險的運作機制。根據一般的保險實務,下列哪些關於團體保險特點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職工作條款」(actively-at-work provision) 通常規定,受保人在保險生效當天必須正在履行職務,而非處於病假或休假狀態。
II. 在供款計劃中,若員工最初拒絕參加但隨後要求加入,保險人可能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以降低逆選擇風險。
III. 團體保險的法律結構通常要求保險人與每一位受保員工分別簽署獨立的保險合約,以確立法律效力。
IV. 當受保員工離職而不再合資格參加團體計劃時,某些合約允許其在不提供可保性證明的情況下,將保障轉換為個人保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職工作條款」是團體保險的常見要求,確保受保人在保障生效當天並非處於病假或因傷病缺勤的狀態。陳述 II 正確,當員工在最初合資格時選擇不參加供款計劃,隨後才申請加入,保險公司為防止「逆選擇」(即只有預期會發生索償的人才投保),通常會要求其提供健康證明。陳述 IV 正確,轉換權利是團體保險的重要特點,允許離職成員在無需重新核保的情況下,將保障延續至個人保單。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團體保險的核心特徵是使用「總團體保險合約」(master group insurance contract),由保險公司與僱主(保單持有人)簽署一份合約來保障所有成員,而非與每名員工分別簽署獨立的保險合約。
重點: 團體保險透過總保單形式簡化行政程序,並利用在職條款及可保性證明要求來管理集體核保中的逆選擇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職工作條款」是團體保險的常見要求,確保受保人在保障生效當天並非處於病假或因傷病缺勤的狀態。陳述 II 正確,當員工在最初合資格時選擇不參加供款計劃,隨後才申請加入,保險公司為防止「逆選擇」(即只有預期會發生索償的人才投保),通常會要求其提供健康證明。陳述 IV 正確,轉換權利是團體保險的重要特點,允許離職成員在無需重新核保的情況下,將保障延續至個人保單。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團體保險的核心特徵是使用「總團體保險合約」(master group insurance contract),由保險公司與僱主(保單持有人)簽署一份合約來保障所有成員,而非與每名員工分別簽署獨立的保險合約。
重點: 團體保險透過總保單形式簡化行政程序,並利用在職條款及可保性證明要求來管理集體核保中的逆選擇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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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0
5.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分紅保單時,根據有關銷售說明文件及紅利派發的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包含「悲觀情景」及「樂觀情景」的預測,以展示保險利益最終結果的可變性。
II. 保單紅利的派發金額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的整體利潤表現,而非特定匯集基金的投資回報。
III. 保險人一般會將紅利平均派發,其目的是為了減低因短期投資表現大幅波動而對紅利產生的影響。
IV. 保險公司可按客戶需要修訂說明文件以剔除不適用的信息,但必須確保不含誤導成分且符合保險術語的使用限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利益說明中必須額外提供高、低回報的情景,並使用「悲觀情景」和「樂觀情景」等字眼,以展示最終結果的可變性。陳述 III 正確,保險人通常會採用「平均派發」(smoothing)機制,將紅利水平維持在較穩定的狀態,以減低短期市場波動對保單持有人帶來的影響。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可按客戶需要修訂說明文件以剔除不適用信息,但前提是不得含有誤導成分,且必須符合保險術語使用及數字展示方式等限制。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分紅保單的紅利金額主要取決於相關「匯集基金」(pooled fund)的業績表現(特別是投資回報),這與保險公司的整體業績表現並不一定一致。
重點: 分紅保單的紅利受匯集基金表現影響並透過平均派發機制平滑波動,而銷售說明文件必須透過標準化的情景分析(悲觀與樂觀)來披露回報的不確定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利益說明中必須額外提供高、低回報的情景,並使用「悲觀情景」和「樂觀情景」等字眼,以展示最終結果的可變性。陳述 III 正確,保險人通常會採用「平均派發」(smoothing)機制,將紅利水平維持在較穩定的狀態,以減低短期市場波動對保單持有人帶來的影響。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可按客戶需要修訂說明文件以剔除不適用信息,但前提是不得含有誤導成分,且必須符合保險術語使用及數字展示方式等限制。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分紅保單的紅利金額主要取決於相關「匯集基金」(pooled fund)的業績表現(特別是投資回報),這與保險公司的整體業績表現並不一定一致。
重點: 分紅保單的紅利受匯集基金表現影響並透過平均派發機制平滑波動,而銷售說明文件必須透過標準化的情景分析(悲觀與樂觀)來披露回報的不確定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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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0
6. Question
陳先生最近透過保險中介人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關於香港保險業聯會針對「冷靜期」權益及相關退款安排的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的時段為將保單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將《通知書》發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
II. 對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保險人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VA)。
III. 在計算「市值調整」時,保險人可以將簽發保單時支出的佣金及行政費用計算在內,以補償其營運損失。
IV. 只有「投資相連」保單才適用「市值調整」安排,所有「非投資相連」保單在冷靜期內取消均必須獲退還全數已繳保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交付或發出《通知書》後起計的 21 天,並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保險人對於「投資相連」保單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 (MVA)。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市值調整僅能反映兌現資產時的投資虧損,明確規定不得將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計算在內。陳述 IV 錯誤,除了投資相連保單外,「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同樣適用市值調整的規定,並非所有非投資相連保單都必須退還全數保費。
重點: 冷靜期為投保人提供考慮期,但投保人須留意投資相連或整付保費產品可能涉及市值調整,且該調整不應包含保險公司的行政開支或佣金。.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交付或發出《通知書》後起計的 21 天,並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保險人對於「投資相連」保單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 (MVA)。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市值調整僅能反映兌現資產時的投資虧損,明確規定不得將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計算在內。陳述 IV 錯誤,除了投資相連保單外,「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同樣適用市值調整的規定,並非所有非投資相連保單都必須退還全數保費。
重點: 冷靜期為投保人提供考慮期,但投保人須留意投資相連或整付保費產品可能涉及市值調整,且該調整不應包含保險公司的行政開支或佣金。.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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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0
7. Question
一家香港人壽保險公司在設計新的終身壽險產品時,精算師正在評估影響保費釐定的各項因素。根據人壽保險定價的傳統標準與原則,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死亡率是計算保費的核心,保險公司通常利用「大數法則」及死亡表來預計受保生命的平均死亡比率。
II. 利息因素反映了保險公司投資保費收入的能力,若預期投資回報較高,保險公司可能收取較競爭對手低的保費。
III. 附加保費(Loading)被加入淨保費中,以應付內部營運成本、佣金、稅款及可能出現的異常死亡率風險。
IV.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分紅保單的保費率通常會低於不分紅保單,以吸引客戶參與盈餘分配。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死亡率是利用大數法則及死亡表來預測受保生命的死亡比率;利息因素考慮了保費投資所賺取的收益,這有助於降低保費水平;而附加保費則是用於支付營運成本、佣金及應對如災難導致異常死亡率等意外情況。
錯誤: 關於分紅保單保費較低的陳述是錯誤的。根據保險原理,分紅保單(Participating Policy)的保費率通常比相等的不分紅保單(Non-participating Policy)為高,因為分紅保單持有人享有分享保險人可分配盈餘的權利。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組合均為錯誤。
重點: 人壽保險的毛保費是由淨保費(結合死亡率與利息因素)加上附加保費(涵蓋開支與應急費用)所組成的,且產品是否具備分紅特性會直接影響其保費定價。.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死亡率是利用大數法則及死亡表來預測受保生命的死亡比率;利息因素考慮了保費投資所賺取的收益,這有助於降低保費水平;而附加保費則是用於支付營運成本、佣金及應對如災難導致異常死亡率等意外情況。
錯誤: 關於分紅保單保費較低的陳述是錯誤的。根據保險原理,分紅保單(Participating Policy)的保費率通常比相等的不分紅保單(Non-participating Policy)為高,因為分紅保單持有人享有分享保險人可分配盈餘的權利。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組合均為錯誤。
重點: 人壽保險的毛保費是由淨保費(結合死亡率與利息因素)加上附加保費(涵蓋開支與應急費用)所組成的,且產品是否具備分紅特性會直接影響其保費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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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0
8. Question
在香港的監管框架下,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在處理客戶款項時,必須遵守《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操守守則的嚴格規定。下列關於處理客戶款項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經紀公司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並與公司自身的資金分開處理。
II. 經紀公司可以暫時利用客戶帳戶內的款項支付公司的日常營運開支,只要在月底前補回即可。
III. 除非獲得客戶書面授權,否則經紀公司不得將客戶款項用於支付保險費以外的其他用途。
IV. 經紀公司必須為客戶帳戶保留準確的會計記錄,並定期進行對帳。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必須將客戶款項與公司自身的資金分開,並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以保障客戶資產。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操守守則,除非獲得客戶的書面授權,否則經紀公司不得將收取的客戶款項用於支付保險費或轉交保險人以外的其他用途。陳述 IV 是正確的,經紀公司負有法規責任,必須為客戶帳戶維持準確的會計記錄,並進行定期對帳以確保帳目正確。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將客戶款項用於支付公司的營運開支(即使是暫時性的)屬於挪用客戶資金,嚴重違反了資金隔離的監管要求及誠信義務。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客戶款項的處理規定,確保資金隔離、用途受限並維持完善的會計記錄,以維護市場誠信及客戶利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必須將客戶款項與公司自身的資金分開,並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以保障客戶資產。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操守守則,除非獲得客戶的書面授權,否則經紀公司不得將收取的客戶款項用於支付保險費或轉交保險人以外的其他用途。陳述 IV 是正確的,經紀公司負有法規責任,必須為客戶帳戶維持準確的會計記錄,並進行定期對帳以確保帳目正確。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將客戶款項用於支付公司的營運開支(即使是暫時性的)屬於挪用客戶資金,嚴重違反了資金隔離的監管要求及誠信義務。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客戶款項的處理規定,確保資金隔離、用途受限並維持完善的會計記錄,以維護市場誠信及客戶利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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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0
9. Question
在處理一宗經證實的壽險不專業誘導轉保(Twisting)個案時,根據相關監管守則,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銷售新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收回就該新保單已支付給中介人的佣金。
II. 客戶必須獲書面通知,其有權在 30 天內決定是否要求恢復原有的保單。
III. 若客戶選擇恢復原有保單,在轉保期間發生的索償應由原保險公司按原保單條款賠付。
IV. 原保險公司必須因應客戶意願,擬定條款務求讓客戶權益回復至如同不曾轉保一樣。Correct
正確: 組合「只有 I、II 及 IV」準確反映了《壽險轉保守則》的補救要求。當誘導轉保行為經證實後,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向相關中介人追討已發放的佣金,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客戶其權利,包括給予客戶 30 天的決策期。此外,原保險公司有責任擬定條款,盡力讓選擇恢復保單的客戶之權益回復至如同不曾轉保的狀態。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若客戶選擇恢復原有保單,在舊保單失效期間至恢復前所發生的索償,應由「新」保險公司按照「新」保單的條款負責給付,而非由原保險公司負責。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則忽略了原保險公司必須協助恢復客戶權益的關鍵程序。
重點: 處理誘導轉保的補救機制旨在保護受誤導的客戶,除了全額退款和恢復舊保單的權利外,亦明確規定了過渡期間的索償責任應由新保險人承擔。.
Incorrect
正確: 組合「只有 I、II 及 IV」準確反映了《壽險轉保守則》的補救要求。當誘導轉保行為經證實後,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向相關中介人追討已發放的佣金,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客戶其權利,包括給予客戶 30 天的決策期。此外,原保險公司有責任擬定條款,盡力讓選擇恢復保單的客戶之權益回復至如同不曾轉保的狀態。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若客戶選擇恢復原有保單,在舊保單失效期間至恢復前所發生的索償,應由「新」保險公司按照「新」保單的條款負責給付,而非由原保險公司負責。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則忽略了原保險公司必須協助恢復客戶權益的關鍵程序。
重點: 處理誘導轉保的補救機制旨在保護受誤導的客戶,除了全額退款和恢復舊保單的權利外,亦明確規定了過渡期間的索償責任應由新保險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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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0
10.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的死亡索償 (Death Claims) 時,關於索償權益及死因調查的法律與實務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 原則,若證實受益人謀殺受保人,該受益人將不獲准領取保險金。
II. 對於一份既非信託亦未經轉讓的保單,若明示向某位第三者給付利益,該第三者在正常情況下並無權按合約提起訴訟。
III. 確定死亡日期對於遞減定期壽險並不重要,因為賠償金額在保單有效期內通常保持不變。
IV. 如果受保人在保單簽發後不久死亡,且保單仍處於「可異議期」(contestable period),保險人通常會對死因進行進一步調查以防範欺詐。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公共政策」原則,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從其犯罪行為中獲益,因此若受益人謀殺受保人,其索償權利會被剝奪。陳述 II 正確,在普通法下,若保單不涉及信託或轉讓,第三者受益人通常缺乏合約當事人地位 (privity of contract),因此無權直接起訴,須由保單持有人的遺產代理人或承繼人執行。陳述 IV 正確,在可異議期內或保單剛生效即發生死亡,保險人為防範欺詐或未披露重要事實,通常會進行更詳盡的死因調查。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死亡日期對於遞減定期壽險至關重要,賠償金額會隨時間減少,確切的死亡日期直接決定了應支付的保險金額;此外,對於所有定期保險,死亡日期也決定了死亡是否發生在保障期內。
重點: 處理死亡索償時,保險人必須核實索償人的法律業權(如遺產代理人、承讓人或受託人)以及死因的合法性,以確保保險金發放符合法律規範及合約條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公共政策」原則,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從其犯罪行為中獲益,因此若受益人謀殺受保人,其索償權利會被剝奪。陳述 II 正確,在普通法下,若保單不涉及信託或轉讓,第三者受益人通常缺乏合約當事人地位 (privity of contract),因此無權直接起訴,須由保單持有人的遺產代理人或承繼人執行。陳述 IV 正確,在可異議期內或保單剛生效即發生死亡,保險人為防範欺詐或未披露重要事實,通常會進行更詳盡的死因調查。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死亡日期對於遞減定期壽險至關重要,賠償金額會隨時間減少,確切的死亡日期直接決定了應支付的保險金額;此外,對於所有定期保險,死亡日期也決定了死亡是否發生在保障期內。
重點: 處理死亡索償時,保險人必須核實索償人的法律業權(如遺產代理人、承讓人或受託人)以及死因的合法性,以確保保險金發放符合法律規範及合約條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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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0
11. Question
陳先生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該保單包含標準的「完整合約」條款及「不可異議」條款。在保單生效三年後,保險公司發現陳先生在投保時有重要事實漏報。根據香港的監管慣例及法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完整合約」條款,陳先生當初簽署的投保單複印本是該保險合約的組成部分。
II. 由於保單已過兩年的不可異議期,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包括證實陳先生有欺詐意圖)都不得質疑保單有效性。
III. 若保險公司能證實陳先生的漏報涉及欺詐行為,則陳先生不能受到「不可異議」條款的保障。
IV. 保險代理人作為保險公司的代表,有權在陳先生同意後,口頭承諾修改保單內的合約條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完整合約」條款,人壽保險合約是由保險單、任何夾附的附約以及投保單的複印本共同構成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香港法律,不可異議條款並不保障欺詐行為,若證實存在欺詐,索償人將無法利用此條款阻止保險人質疑合約的有效性。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不可異議條款通常在兩年後生效,但香港法律明確規定欺詐行為是一個例外,保險人仍可就欺詐提出異議。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條款規定,只有保險公司中某些指定的高級職員才有權更改合約,且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保險代理人並無此權限。
重點: 完整合約條款確保了保險合約內容的完整性與更改的嚴肅性,而不可異議條款旨在為保單提供穩定性,但其保護範圍並不涵蓋違反誠信的欺詐行為。.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完整合約」條款,人壽保險合約是由保險單、任何夾附的附約以及投保單的複印本共同構成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香港法律,不可異議條款並不保障欺詐行為,若證實存在欺詐,索償人將無法利用此條款阻止保險人質疑合約的有效性。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不可異議條款通常在兩年後生效,但香港法律明確規定欺詐行為是一個例外,保險人仍可就欺詐提出異議。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條款規定,只有保險公司中某些指定的高級職員才有權更改合約,且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保險代理人並無此權限。
重點: 完整合約條款確保了保險合約內容的完整性與更改的嚴肅性,而不可異議條款旨在為保單提供穩定性,但其保護範圍並不涵蓋違反誠信的欺詐行為。.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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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0
12.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投保申請時,核實受保人的年齡對於釐定保費至關重要。若一名投保人僅能提供其出生年份,但無法確定具體的出生月份和日期,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一般做法,保險人通常會如何處理?
Correct
正確: 謹慎的保險人可能會將該年份的1月1日視為其出生日期是正確的。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若投保人只知道出生年份而無法提供具體日期,保險人為了能計算投保年齡(如:下一個或前一個生日年齡),通常會採取這種審慎的行政做法作為計算基準。
錯誤: 關於「保險中介人應代為決定一個最有利於客戶的日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必須確保投保單上的資料準確且真實,隨意捏造日期違反誠信原則。關於「保險公司必須撤銷該投保申請」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實務上保險人有既定的程序處理資料不全的情況,而非直接拒絕。關於「統一以該年份的12月31日作為計算基礎」的說法是錯誤的,這並非教材中提到的普遍謹慎做法。
重點: 投保年齡是釐定人壽保險保費的關鍵因素,當受保人的具體出生日期不明確時,保險人會採用特定的假設日期(通常為該年的1月1日)來進行核保計算。.
Incorrect
正確: 謹慎的保險人可能會將該年份的1月1日視為其出生日期是正確的。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若投保人只知道出生年份而無法提供具體日期,保險人為了能計算投保年齡(如:下一個或前一個生日年齡),通常會採取這種審慎的行政做法作為計算基準。
錯誤: 關於「保險中介人應代為決定一個最有利於客戶的日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必須確保投保單上的資料準確且真實,隨意捏造日期違反誠信原則。關於「保險公司必須撤銷該投保申請」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實務上保險人有既定的程序處理資料不全的情況,而非直接拒絕。關於「統一以該年份的12月31日作為計算基礎」的說法是錯誤的,這並非教材中提到的普遍謹慎做法。
重點: 投保年齡是釐定人壽保險保費的關鍵因素,當受保人的具體出生日期不明確時,保險人會採用特定的假設日期(通常為該年的1月1日)來進行核保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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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0
1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核保與索償過程中,關於投保人的披露責任及最高誠信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投保人未披露重要事實,即使該事實與最終的死因無關,保險人仍有權拒絕賠付。
II. 一旦保險人要求投保人接受指定的身體檢查,投保人即無需再主動披露任何既往病歷。
III. 「重要事實」是指任何會影響審慎的核保人評估風險,或決定保費水平的資料。
IV.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險人在安排體檢前必須向受檢者解釋收集資料的原因。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法律上,援引最高誠信原則並不要求未披露的事實與最終導致索償的死因或損失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陳述 III 正確,這是「重要事實」的核心定義,即該事實足以影響一個審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如何釐定保費。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險人在要求投保人進行體檢前必須解釋原因,且受檢者有權知悉檢查結果。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保險人安排了身體檢查,但這並不自動免除投保人披露其已知病歷的責任,除非該項檢查的性質本身已足以揭露相關的病歷資料。投保人仍須履行主動披露的義務。
重點: 投保人有責任主動向保險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且此責任並不取決於該事實是否與後來的損失有關,亦不因一般的身體檢查而完全抵銷。.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法律上,援引最高誠信原則並不要求未披露的事實與最終導致索償的死因或損失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陳述 III 正確,這是「重要事實」的核心定義,即該事實足以影響一個審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如何釐定保費。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險人在要求投保人進行體檢前必須解釋原因,且受檢者有權知悉檢查結果。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保險人安排了身體檢查,但這並不自動免除投保人披露其已知病歷的責任,除非該項檢查的性質本身已足以揭露相關的病歷資料。投保人仍須履行主動披露的義務。
重點: 投保人有責任主動向保險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且此責任並不取決於該事實是否與後來的損失有關,亦不因一般的身體檢查而完全抵銷。.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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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0
14. Question
陳先生在五年前為其妻子陳太太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去年,兩人因性格不合辦理了離婚手續。此外,陳先生曾借款給他的生意夥伴張先生,並就張先生的生命購買了人壽保險,而張先生已於上個月全數償還了債務。根據香港保險法例及相關原則,下列哪項或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由於陳先生與陳太太已離婚,陳先生對陳太太已失去可保權益,因此該保單自動失效。
II. 儘管陳先生與陳太太已離婚,陳先生仍可維持該保單的有效性,並有權在受保人身故時領取賠償。
III. 由於張先生已還清債務,陳先生對張先生的生命不再具有可保權益,他不能再持有該保單。
IV. 即使債務已清還,陳先生仍可繼續維持就張先生生命投保的保單效力。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根據人壽保險原則,可保權益僅需在保險合約開始時存在,其後即使情況改變亦不影響保單效力。因此,離婚後的配偶或債務已清還的債權人,仍可合法維持保單並領取賠償。
錯誤: 陳述 I 及 III 是錯誤的。這兩項陳述誤以為可保權益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持續存在或在索償時存在。事實上,人壽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它不要求在損失發生時仍具備可保權益,因此離婚或債務清還不會導致保單自動失效。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是一項「起步」要求,而非持續要求。只要投保時具備合法權益,保單的法律效力便得以確立,這對於保單的轉讓和長期持有具有重要法律意義。.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根據人壽保險原則,可保權益僅需在保險合約開始時存在,其後即使情況改變亦不影響保單效力。因此,離婚後的配偶或債務已清還的債權人,仍可合法維持保單並領取賠償。
錯誤: 陳述 I 及 III 是錯誤的。這兩項陳述誤以為可保權益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持續存在或在索償時存在。事實上,人壽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它不要求在損失發生時仍具備可保權益,因此離婚或債務清還不會導致保單自動失效。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是一項「起步」要求,而非持續要求。只要投保時具備合法權益,保單的法律效力便得以確立,這對於保單的轉讓和長期持有具有重要法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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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0
15.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銷售一份新的長期人壽保險保單時,根據相關監管指引及《冷靜期》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交付投保人或其代表,或發出通知書(說明保單已經交付及冷靜期屆滿日期)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
II. 冷靜期權利旨在讓投保人有足夠時間審閱保單條款,並考慮是否改變投保決定。
III. 對於所有類型的長期保險保單,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撤回保單,保險公司必須退回 100% 已繳保費,且不得作出任何市場價格調整。
IV. 保險公司必須在保單合約或隨附的信件中,清楚提醒投保人有關冷靜期的權利及屆滿日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或發出通知書(提醒投保人保單已經交付及冷靜期屆滿日期)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冷靜期的設立目的正是為了讓投保人有機會重新審視保單條款,確保產品符合其需求。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必須履行披露義務,確保投保人知悉其行使冷靜期撤回保單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並非「所有類型」的保單在冷靜期內撤回都能獲得 100% 保費退還。對於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市場價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以反映因市場波動導致的投資損失。
重點: 冷靜期是香港長期保險市場一項重要的投保人保障措施,通常為 21 天。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了解此權利,特別是投資相連產品可能涉及的市場價格調整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或發出通知書(提醒投保人保單已經交付及冷靜期屆滿日期)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冷靜期的設立目的正是為了讓投保人有機會重新審視保單條款,確保產品符合其需求。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必須履行披露義務,確保投保人知悉其行使冷靜期撤回保單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並非「所有類型」的保單在冷靜期內撤回都能獲得 100% 保費退還。對於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市場價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以反映因市場波動導致的投資損失。
重點: 冷靜期是香港長期保險市場一項重要的投保人保障措施,通常為 21 天。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了解此權利,特別是投資相連產品可能涉及的市場價格調整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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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0
16. Question
陳先生三年前透過持牌保險中介人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計劃,並附加了危疾附約。最近陳先生欲了解其保單條款的法律保障。根據香港人壽保險市場慣例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關於保單條款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完整合約」條款規定,保險合約由保險單、夾附的附約及投保單複印本組成。
II. 根據「不可異議」條款,只要保單生效超過兩年,即使涉及欺詐行為,保險人亦絕對不得質疑保單的有效性。
III. 對保險合約內容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由保險公司指定的高級職員簽署方可生效。
IV. 典型的「不可異議」條款通常包含「受保生命在世時」的規定,以防止受益人刻意延遲索償以規避可異議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完整合約」條款,保險合約是由保險單、任何夾附的附約以及投保單的複印本共同構成,這被稱為封閉式合約。陳述 III 正確,為了確保合約的法律效力與嚴謹性,任何對合約的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且必須由保險公司內部指定的高級職員授權方為有效。陳述 IV 正確,不可異議條款的典型做法是規定保單生效滿兩年(且受保人在世)後,保險人一般不得再對保單的有效性提出質疑。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香港法律,不可異議條款並不能為欺詐行為(Fraud)提供保護;如果證實投保人或受保人涉及欺詐,保險人仍然有權對合約的有效性提出異議,而不受兩年期限的限制。
重點: 「完整合約」條款界定了保險契約的法律範圍,而「不可異議」條款旨在為長期保單提供穩定性,但該條款在香港法律下並不凌駕於欺詐行為之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完整合約」條款,保險合約是由保險單、任何夾附的附約以及投保單的複印本共同構成,這被稱為封閉式合約。陳述 III 正確,為了確保合約的法律效力與嚴謹性,任何對合約的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且必須由保險公司內部指定的高級職員授權方為有效。陳述 IV 正確,不可異議條款的典型做法是規定保單生效滿兩年(且受保人在世)後,保險人一般不得再對保單的有效性提出質疑。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香港法律,不可異議條款並不能為欺詐行為(Fraud)提供保護;如果證實投保人或受保人涉及欺詐,保險人仍然有權對合約的有效性提出異議,而不受兩年期限的限制。
重點: 「完整合約」條款界定了保險契約的法律範圍,而「不可異議」條款旨在為長期保單提供穩定性,但該條款在香港法律下並不凌駕於欺詐行為之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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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0
17. Question
一位持牌保險中介人正向客戶解釋不同類型的長期保險產品。關於單位相連長期保險及年金產品的特性,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單位相連保單的價值直接與所購買的投資表現相連,其保單價值會隨資產總值的移動而波動。
II. 年金的核保原理與人壽保險相同,皆是以死亡率為基礎,因此年齡越大,年金利益付款越低。
III. 即期年金是指在特定時間或年金標的人到達特定年齡後才開始支付利益。
IV. 確定期間終身年金至少於指定年期內支付利益,即使年金標的人在該年期內死亡。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單位相連保單的價值直接反映所掛鈎基金單位的表現,資產價值的波動會直接影響保單價值。陳述 IV 正確,確定期間終身年金保證在指定年期內支付利益,若標的人在該期內死亡,受益人仍可獲取餘下保證期的支付。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年金是以生存率為基礎,而非死亡率;且年金利益付款隨開始支付的年齡增加而提高,而非減少。陳述 III 錯誤,所述內容描述的是延期年金,即期年金是在購買後的首個年金期完結時即開始支付。
重點: 投保人需理解單位相連保險的投資風險特性,以及年金產品中生存率對利益計算的關鍵影響,這與傳統人壽保險的核保邏輯存在本質區別。.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單位相連保單的價值直接反映所掛鈎基金單位的表現,資產價值的波動會直接影響保單價值。陳述 IV 正確,確定期間終身年金保證在指定年期內支付利益,若標的人在該期內死亡,受益人仍可獲取餘下保證期的支付。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年金是以生存率為基礎,而非死亡率;且年金利益付款隨開始支付的年齡增加而提高,而非減少。陳述 III 錯誤,所述內容描述的是延期年金,即期年金是在購買後的首個年金期完結時即開始支付。
重點: 投保人需理解單位相連保險的投資風險特性,以及年金產品中生存率對利益計算的關鍵影響,這與傳統人壽保險的核保邏輯存在本質區別。.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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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0
18.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投保申請的過程中,下列哪些關於投保手續及要求的描述是正確的?
I. 若投保人不會寫字,其使用的符號或圖章必須得到兩個人見證,其中一人可以是保險中介人。
II. 當投保人只知出生年份而不知具體日期時,謹慎的保險人可能會以該年的 1 月 1 日作為其出生日期。
III. 為了確保專業性,投保單上的任何修正應由保險中介人簽署確認,而毋須投保人親自簽署。
IV. 人壽保險與非人壽保險不同,一旦保單生效,保險人通常不能單方面取消合約。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投保實務指引,若投保人無法書寫,其使用的符號或圖章必須由兩名見證人(其中一人可為中介人)見證;若出生日期不詳,保險人通常以該年 1 月 1 日作為出生日期以作計算;此外,人壽保險合約一旦生效,保險人通常不具備單方面取消權,這與非人壽保險有顯著區別。這三項陳述均準確反映了香港保險市場的投保規範。
錯誤: 關於投保單修正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所有改動必須由投保人親自簽署並註明日期,以確保該文件作為投保人聲明的法律效力,中介人絕不可代簽。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組合均為錯誤,因為它們包含了錯誤的程序。而僅包含陳述 II 及 III 的組合則同時遺漏了其他正確的必要條件。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將不正確的陳述納入。
重點: 投保單是保險人核保的主要資訊來源,保險中介人有責任確保所有資料的準確性,並嚴格遵守簽署與修正的法定程序。.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投保實務指引,若投保人無法書寫,其使用的符號或圖章必須由兩名見證人(其中一人可為中介人)見證;若出生日期不詳,保險人通常以該年 1 月 1 日作為出生日期以作計算;此外,人壽保險合約一旦生效,保險人通常不具備單方面取消權,這與非人壽保險有顯著區別。這三項陳述均準確反映了香港保險市場的投保規範。
錯誤: 關於投保單修正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所有改動必須由投保人親自簽署並註明日期,以確保該文件作為投保人聲明的法律效力,中介人絕不可代簽。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組合均為錯誤,因為它們包含了錯誤的程序。而僅包含陳述 II 及 III 的組合則同時遺漏了其他正確的必要條件。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將不正確的陳述納入。
重點: 投保單是保險人核保的主要資訊來源,保險中介人有責任確保所有資料的準確性,並嚴格遵守簽署與修正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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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0
19. Question
一名理財顧問正向客戶介紹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產品。根據香港的監管要求及產品特性,下列哪些關於 ILAS 的陳述是正確的?
I. ILAS 是一種人壽保險保單,其保單價值會隨相關資產或參考基金的表現而變動
II. 保險公司是相關資產的法律擁有人,而非保單持有人直接擁有該等資產
III. 投保人享有冷靜期保障,通常為交付保單或發出通知書後的 21 天內(以較早者為準)
IV. 由於屬於長期保險,投保人獲保證在任何時候退保均可取回全部已繳保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的保單價值直接取決於所選定的相關資產或參考基金的投資表現。陳述 II 是正確的,在法律上,保險公司是相關資產的擁有人,而保單持有人則擁有保單合約所賦予的權利。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現行監管指引,ILAS 投保人享有 21 天的冷靜期,以確保其有足夠時間審閱保單條款。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 ILAS 產品通常涉及投資風險,保單價值會隨市場波動。除非保單條款中明確包含資本保證,否則投保人在退保時獲得的金額可能低於已繳付的總保費,且早期退保通常需支付退保費用。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結合了保障與投資成分,投保人需承擔相關的投資風險,並應清楚了解資產所有權的法律性質及冷靜期的保障權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的保單價值直接取決於所選定的相關資產或參考基金的投資表現。陳述 II 是正確的,在法律上,保險公司是相關資產的擁有人,而保單持有人則擁有保單合約所賦予的權利。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現行監管指引,ILAS 投保人享有 21 天的冷靜期,以確保其有足夠時間審閱保單條款。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 ILAS 產品通常涉及投資風險,保單價值會隨市場波動。除非保單條款中明確包含資本保證,否則投保人在退保時獲得的金額可能低於已繳付的總保費,且早期退保通常需支付退保費用。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結合了保障與投資成分,投保人需承擔相關的投資風險,並應清楚了解資產所有權的法律性質及冷靜期的保障權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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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0
20. Question
某客戶正考慮為其人壽保險保單加保長期護理利益(LTC)附約。根據香港市場的一般做法,下列哪些關於此類附約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確立護理必要性時,保險人通常要求受保人失去指定數目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ADLs)。
II. 每月在認可護理院接受護理的利益金額,通常為死亡保險金的 2%。
III. 長期護理利益與危疾利益相同,均必須以一筆過形式全數支付。
IV. 受保人在領取利益期間,必須繼續繳付基本保險計劃的保費。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在長期護理利益(LTC)的實務中,保險公司通常要求受保人必須失去指定數目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ADLs,如洗澡、穿衣、走動等)才能確立護理的必要性。此外,利益金額的計算通常按月支付,且在認可護理院接受護理的利益(一般為死亡保額的 2%)通常高於在家中護理的利益(一般為 1%)。
錯誤: 關於一筆過支付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長期護理利益通常是按月支付死亡保險金的特定百分比,而非像危疾保障那樣通常提供一筆過(Lump sum)給付。關於必須繼續繳付保費的陳述也是錯誤的,因為受保人在接受長期護理利益期間,通常會獲得附約及基本保險計劃的保費豁免。
重點: 長期護理附約旨在為因病失去自理能力的受保人提供持續的財務支援,其給付條件與金額計算方式與危疾保障有明顯區別,並通常附帶保費豁免功能。.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在長期護理利益(LTC)的實務中,保險公司通常要求受保人必須失去指定數目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ADLs,如洗澡、穿衣、走動等)才能確立護理的必要性。此外,利益金額的計算通常按月支付,且在認可護理院接受護理的利益(一般為死亡保額的 2%)通常高於在家中護理的利益(一般為 1%)。
錯誤: 關於一筆過支付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長期護理利益通常是按月支付死亡保險金的特定百分比,而非像危疾保障那樣通常提供一筆過(Lump sum)給付。關於必須繼續繳付保費的陳述也是錯誤的,因為受保人在接受長期護理利益期間,通常會獲得附約及基本保險計劃的保費豁免。
重點: 長期護理附約旨在為因病失去自理能力的受保人提供持續的財務支援,其給付條件與金額計算方式與危疾保障有明顯區別,並通常附帶保費豁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