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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0
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介紹可轉換定期壽險(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時,解釋了保險公司為應對「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風險而設的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這些常見的限制措施?
I. 轉換後的永久性保險保額通常不可高於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
II. 轉換權利通常設有年齡上限(例如 65 歲),超過該年齡則不可轉換。
III. 受保人在行使轉換權時,必須再次通過醫療體檢並提供可保證明。
IV. 轉換權利可能僅限於保單生效後的首若干年內行使。Correct
正確: 限制轉換後的保額不得超過原保單保額、設定行使轉換權的年齡上限以及規定在保單生效後的特定年期內行使,均是保險公司用以抵禦逆選擇風險的有效措施。這些規定能防止受保人在健康狀況受損時獲取更高保障,或在極高風險的年齡段才進行轉換,從而保障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性。
錯誤: 關於必須重新提交可保證明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可轉換定期壽險的核心優勢正是受保人無需提供任何可保證明即可轉換為永久性保險。若要求重新核保,則該條款將失去其存在價值。因此,任何包含此陳述的組合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透過對轉換期限和保額的限制,在無需可保證明的前提下,平衡了客戶的保障靈活性與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
Incorrect
正確: 限制轉換後的保額不得超過原保單保額、設定行使轉換權的年齡上限以及規定在保單生效後的特定年期內行使,均是保險公司用以抵禦逆選擇風險的有效措施。這些規定能防止受保人在健康狀況受損時獲取更高保障,或在極高風險的年齡段才進行轉換,從而保障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性。
錯誤: 關於必須重新提交可保證明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可轉換定期壽險的核心優勢正是受保人無需提供任何可保證明即可轉換為永久性保險。若要求重新核保,則該條款將失去其存在價值。因此,任何包含此陳述的組合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透過對轉換期限和保額的限制,在無需可保證明的前提下,平衡了客戶的保障靈活性與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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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0
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基本保險原則應用於人壽保險的描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重要性通常較低,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人壽保單極少採用除外責任。
II. 人壽保險被稱為利益保單而非彌償保單,因為保險收益不可能構成人命的精確財務補償。
III. 若保單所有人擁有多於一份人壽保單,根據分擔原則,每份保單將按比例分擔損失,以防重複賠償。
IV. 代位權原則賦予人壽保險人在支付賠償後,向造成受保人死亡的疏忽第三者追討損失的權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人壽保險極少採用除外責任(除自殺等特定條款外),死亡原因通常不影響賠付,因此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應用較一般保險有限。陳述 II 是正確的,人壽保險被視為利益保單,因為人的生命價值無法以金錢精確衡量,因此不適用彌償原則。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分擔原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單所有人可以擁有多份人壽保單,且在受保事件發生後,每份保單都必須全額賠償。陳述 IV 是錯誤的,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賠償。
重點: 人壽保險作為利益保單,在法律上不受到彌償原則及其引伸原則(如分擔及代位權)的約束,這與一般保險有顯著區別。.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人壽保險極少採用除外責任(除自殺等特定條款外),死亡原因通常不影響賠付,因此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應用較一般保險有限。陳述 II 是正確的,人壽保險被視為利益保單,因為人的生命價值無法以金錢精確衡量,因此不適用彌償原則。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分擔原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單所有人可以擁有多份人壽保單,且在受保事件發生後,每份保單都必須全額賠償。陳述 IV 是錯誤的,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賠償。
重點: 人壽保險作為利益保單,在法律上不受到彌償原則及其引伸原則(如分擔及代位權)的約束,這與一般保險有顯著區別。.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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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0
3. Question
一名持有分紅終身壽險保單的客戶,在繳付保費多年後決定停止供款,但他希望在不繳付額外保費的情況下繼續獲得某種形式的人壽保障。根據「不能作廢選擇權」,下列哪些是該客戶可以考慮的方案?
I. 領取現金退保價值並終止保單
II. 轉換為減額清繳保險
III. 轉換為展期保險
IV. 要求保險公司全數退還自保單生效以來所繳付的總保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涵蓋了保單所有人在停止支付保費時可行的不能作廢選擇權。根據均衡保費制度,保單累積的現金價值可用於領取現金退保價值、轉換為保額減少但保障期不變的減額清繳保險,或轉換為保額不變但保障期縮短的展期保險,因此符合條件的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要求全數退還總保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在保單生效期間已承擔了相應的死亡風險成本及行政開支,投保人僅能獲得保單當時的現金價值。只有 I 及 II 或只有 II 及 III 的選項因遺漏了其中一項法定的不能作廢選擇權而不完整;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退還總保費的權利。
重點: 不能作廢選擇權確保投保人在終止繳費時,其保單內因均衡保費制度而累積的現金價值權益能以不同形式得以保留或提取,而不會被保險公司沒收。.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涵蓋了保單所有人在停止支付保費時可行的不能作廢選擇權。根據均衡保費制度,保單累積的現金價值可用於領取現金退保價值、轉換為保額減少但保障期不變的減額清繳保險,或轉換為保額不變但保障期縮短的展期保險,因此符合條件的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要求全數退還總保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在保單生效期間已承擔了相應的死亡風險成本及行政開支,投保人僅能獲得保單當時的現金價值。只有 I 及 II 或只有 II 及 III 的選項因遺漏了其中一項法定的不能作廢選擇權而不完整;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退還總保費的權利。
重點: 不能作廢選擇權確保投保人在終止繳費時,其保單內因均衡保費制度而累積的現金價值權益能以不同形式得以保留或提取,而不會被保險公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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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0
4.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正準備向客戶推介一份終身壽險保單。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承保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 業務除外)指引》(指引 16),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監管要求的?
I. 中介人必須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以確保所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的個人情況
II. 若客戶選擇不提供財務需求分析所需的某些關鍵資料,中介人仍應憑藉經驗為客戶挑選產品並完成銷售
III. 針對「弱勢客戶」,保險公司須安排售後確認電話,以核實客戶明白其購買的產品性質
IV. 中介人必須向客戶解釋產品的主要特點、保費負擔能力以及保單的冷靜期權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指引 16,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薦任何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以評估客戶的需求及負擔能力。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對被界定為「弱勢客戶」的人士進行售後確認電話,以確保其完全理解所購買產品的性質。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中介人有責任確保客戶理解產品的主要特點、保費負擔能力以及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指引 16 的明確規定,如果客戶拒絕提供財務需求分析所需的資料,中介人不應向該客戶作出任何產品推薦。
重點: 指引 16 旨在加強對長期保險消費者的保障,核心要求包括強制執行財務需求分析,以及針對弱勢客戶實施額外的核實程序,以確保產品的合適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指引 16,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薦任何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以評估客戶的需求及負擔能力。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對被界定為「弱勢客戶」的人士進行售後確認電話,以確保其完全理解所購買產品的性質。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中介人有責任確保客戶理解產品的主要特點、保費負擔能力以及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指引 16 的明確規定,如果客戶拒絕提供財務需求分析所需的資料,中介人不應向該客戶作出任何產品推薦。
重點: 指引 16 旨在加強對長期保險消費者的保障,核心要求包括強制執行財務需求分析,以及針對弱勢客戶實施額外的核實程序,以確保產品的合適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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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0
5.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一份具有非保證紅利的人壽保險計劃時,客戶詢問有關預計價值的可靠性。根據相關監管指引及市場慣例,關於「實現率」(Fulfilment Ratio) 的陳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它是指實際宣佈的非保證利益與銷售時所展示的預計金額之平均比率
II. 它可以作為準客戶在作出購買決定前,衡量預計價值實現可能性的參考
III. 保險公司必須披露分紅產品的實現率,以提高產品透明度及加強對客戶的保障
IV. 實現率低於 100% 意味著保險公司的投資表現優於預期,因此派發了更多紅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實現率(Fulfilment Ratio)的定義是保險公司實際宣佈的非保證利益(如紅利)與銷售時在保險建議書中所展示的預計金額之比率。陳述 II 正確,提供實現率數據的主要目的正是為了讓準客戶在投保前,能參考該產品過往履行非保證利益預測的表現。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要求(如指引十六),保險公司須在網站上公佈分紅產品的實現率,以提升市場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實現率若低於 100%,代表實際派發的紅利金額「低於」銷售時的預期,而非高於。若實際派發高於預期,實現率應大於 100%。
重點: 實現率是衡量分紅保單歷史表現的重要參考指標,反映了保險公司在過去特定時期內履行其非保證利益預測的能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實現率(Fulfilment Ratio)的定義是保險公司實際宣佈的非保證利益(如紅利)與銷售時在保險建議書中所展示的預計金額之比率。陳述 II 正確,提供實現率數據的主要目的正是為了讓準客戶在投保前,能參考該產品過往履行非保證利益預測的表現。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要求(如指引十六),保險公司須在網站上公佈分紅產品的實現率,以提升市場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實現率若低於 100%,代表實際派發的紅利金額「低於」銷售時的預期,而非高於。若實際派發高於預期,實現率應大於 100%。
重點: 實現率是衡量分紅保單歷史表現的重要參考指標,反映了保險公司在過去特定時期內履行其非保證利益預測的能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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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0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持牌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提供長期保險建議或銷售時,應如何實踐「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這一基本原則?
I. 確保在任何時候均將客戶的利益置於中介人自身或其所屬保險公司的利益之上。
II. 在推薦保險產品前,應充分考慮客戶的個人情況、財務目標及保險需求,確保產品的合適性。
III. 向客戶提供足夠且準確的資料,確保客戶在作出投保決定前已充分了解產品特點及風險。
IV. 若某項保險產品能提供較高佣金,中介人可優先推薦該產品而無需詳細評估其是否最適合客戶。Correct
Correct: 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原則要求中介人必須將客戶的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並在推薦保險產品前進行合適性評估,同時提供充分且準確的資訊以支持客戶作出知情決定,因此符合要求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II。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負有謹慎責任,絕不能為了追求較高佣金而忽略對產品合適性的評估,這直接違反了以客戶利益為先的監管要求。選項中若僅包含 I 及 II 則未能涵蓋資訊披露這一核心義務,而任何包含 IV 的選項都與專業操守準則相抵觸。
Takeaway: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履行職務時,必須始終堅持誠實、廉潔及以客戶最佳利益行事的原則,透過合適性評估與透明的資訊披露來維護客戶權益。.
Incorrect
Correct: 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原則要求中介人必須將客戶的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並在推薦保險產品前進行合適性評估,同時提供充分且準確的資訊以支持客戶作出知情決定,因此符合要求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II。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負有謹慎責任,絕不能為了追求較高佣金而忽略對產品合適性的評估,這直接違反了以客戶利益為先的監管要求。選項中若僅包含 I 及 II 則未能涵蓋資訊披露這一核心義務,而任何包含 IV 的選項都與專業操守準則相抵觸。
Takeaway: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履行職務時,必須始終堅持誠實、廉潔及以客戶最佳利益行事的原則,透過合適性評估與透明的資訊披露來維護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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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0
7. Question
一名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的經紀成員正為客戶提供長期壽險產品的諮詢服務。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CIB-GN(12)),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該成員應履行的專業責任?
I. 在推薦任何新的長期保險單以前,若客戶正受一份已開始保費假期的現有保單承保,成員必須先就如何能在該現有保單之下作出合適安排以滿足其需要提供意見。
II. 對於定期繳費保單的推薦,成員必須在書面建議中載明定期保費與客戶可支配收入的比率。
III. 當成員知悉客戶的財務狀況或個人情況有所變化時,可根據專業判斷決定是否需要重新進行評估,而非強制性要求。
IV. 為了讓客戶更易明白,成員應根據客戶的理解能力,自行擬備並使用簡化版的保單說明文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 CIB-GN(12) 指引,如果客戶持有有效的、清繳了的、暫停了的或已開始保費假期的現有保單,成員在提供新保單建議前,必須先就如何利用現有保單滿足其需要提供意見。陳述 II 是正確的,指引明確要求在定期繳費保單的推薦內容中,必須包括定期保費與客戶可支配收入的比率。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當知悉客戶情況有變化時,成員「必須」(而非視乎情況)再次進行評估。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保單說明文件「只能」採用由保險人擬備和提供的,成員不得自行擬備。
重點: CIB 會員在推薦長期保險產品時,必須履行嚴格的評估程序,包括考慮客戶現有保單的安排、披露特定的財務比率,並確保所有產品說明文件均來自保險人。.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 CIB-GN(12) 指引,如果客戶持有有效的、清繳了的、暫停了的或已開始保費假期的現有保單,成員在提供新保單建議前,必須先就如何利用現有保單滿足其需要提供意見。陳述 II 是正確的,指引明確要求在定期繳費保單的推薦內容中,必須包括定期保費與客戶可支配收入的比率。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當知悉客戶情況有變化時,成員「必須」(而非視乎情況)再次進行評估。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保單說明文件「只能」採用由保險人擬備和提供的,成員不得自行擬備。
重點: CIB 會員在推薦長期保險產品時,必須履行嚴格的評估程序,包括考慮客戶現有保單的安排、披露特定的財務比率,並確保所有產品說明文件均來自保險人。.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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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0
8. Question
一位客戶陳先生在向保險公司申請人壽保險時,支付了首期保費並獲發一份「立約保費收據」(Binding Premium Receipt)。關於這份收據所提供的保障,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該收據本身是一份獨立於隨後可能簽發之保單的合約,且其保障並不以事後能否證明陳先生具有可保性為條件。這是立約保費收據(又稱臨時保險協議)的核心特點,即提供即時且不附帶可保性條件的保障。
錯誤: 關於「保障必須在保險公司確認符合承保標準後才生效」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附條件保費收據」的運作方式,而非立約保費收據。關於「保障將一直維持有效且沒有時間限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立約保費收據通常設有明確的最長保障期限(例如60天或90天)。關於「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提前終止保障」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保險人可以透過退還保費或發出終止通知等方式,在指定期限屆滿前終止該臨時保障。
重點: 立約保費收據(Binding Premium Receipt)提供一種獨立於正式保單的臨時合約保障,其生效不取決於投保人隨後是否被證明具有可保性,但受限於特定的保障天數。.
Incorrect
正確: 該收據本身是一份獨立於隨後可能簽發之保單的合約,且其保障並不以事後能否證明陳先生具有可保性為條件。這是立約保費收據(又稱臨時保險協議)的核心特點,即提供即時且不附帶可保性條件的保障。
錯誤: 關於「保障必須在保險公司確認符合承保標準後才生效」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附條件保費收據」的運作方式,而非立約保費收據。關於「保障將一直維持有效且沒有時間限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立約保費收據通常設有明確的最長保障期限(例如60天或90天)。關於「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提前終止保障」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保險人可以透過退還保費或發出終止通知等方式,在指定期限屆滿前終止該臨時保障。
重點: 立約保費收據(Binding Premium Receipt)提供一種獨立於正式保單的臨時合約保障,其生效不取決於投保人隨後是否被證明具有可保性,但受限於特定的保障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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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0
9.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推介一份長期保險人壽保單時,根據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頒布的《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下列哪些描述符合該中介人應遵守的專業操守原則?
I.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進行業務活動時,必須秉持誠實、公平的原則,並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依歸。
II. 在提供保險建議前,中介人應評估客戶的個人情況,確保所推薦的保險產品對該客戶而言是合適的。
III. 若某項保險產品能提供較高佣金,中介人可以在披露佣金後優先推薦該產品,即使有其他更適合客戶需求的產品存在。
IV. 中介人必須以一名謹慎、具備相關技術及勤勉盡責的專業人士在處理同類情況時應有的水平來履行其職責。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開展業務時必須始終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並以公平、誠實及專業的態度行事。陳述 II 正確,這體現了「合適性」原則,要求中介人在提供建議前必須充分了解客戶的情況,確保所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的需求。陳述 IV 正確,中介人被要求在履行職責時,必須達到一名謹慎、具備相關技術及盡責的專業人士在相同情況下應有的水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利益衝突的管理要求中介人不能讓自身的利益(如佣金收入)影響其對客戶的專業判斷。即使披露了佣金,中介人仍有絕對義務推薦最適合客戶的產品,而非優先考慮佣金較高的產品。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保監局的操守守則,核心原則包括客戶利益至上、確保建議的合適性,以及維持專業的盡責水平,不能因個人利益而損害客戶權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開展業務時必須始終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並以公平、誠實及專業的態度行事。陳述 II 正確,這體現了「合適性」原則,要求中介人在提供建議前必須充分了解客戶的情況,確保所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的需求。陳述 IV 正確,中介人被要求在履行職責時,必須達到一名謹慎、具備相關技術及盡責的專業人士在相同情況下應有的水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利益衝突的管理要求中介人不能讓自身的利益(如佣金收入)影響其對客戶的專業判斷。即使披露了佣金,中介人仍有絕對義務推薦最適合客戶的產品,而非優先考慮佣金較高的產品。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保監局的操守守則,核心原則包括客戶利益至上、確保建議的合適性,以及維持專業的盡責水平,不能因個人利益而損害客戶權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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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0
10. Question
一名內地居民擬在香港購買一份人壽保險。根據保險業監管局關於《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的規定,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整個銷售過程(包括簽署投保申請書)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
II. 由於投保人為內地居民,該保單合約受中國內地法律管轄
III. 投保人須確認知悉未來的續期保費支付可能受內地外匯管制政策變動的影響
IV.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向內地投保人解釋該聲明書的內容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要求,內地人士投購香港保單的整個銷售過程,包括填寫及簽署投保申請書,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重要資料聲明書》要求投保人確認其知悉並承擔未來支付續期保費時,可能受到內地外匯管制政策變動影響的風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有責任向投保人詳細解釋聲明書的內容,確保其在簽署前完全明白相關條款。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香港獲授權保險公司投購的保單,其合約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而非中國內地法律。
重點: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保單時,必須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以確保其明白銷售過程的合規性、法律管轄權歸屬以及跨境支付保費的相關風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要求,內地人士投購香港保單的整個銷售過程,包括填寫及簽署投保申請書,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重要資料聲明書》要求投保人確認其知悉並承擔未來支付續期保費時,可能受到內地外匯管制政策變動影響的風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有責任向投保人詳細解釋聲明書的內容,確保其在簽署前完全明白相關條款。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香港獲授權保險公司投購的保單,其合約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而非中國內地法律。
重點: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保單時,必須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以確保其明白銷售過程的合規性、法律管轄權歸屬以及跨境支付保費的相關風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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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0
1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時,必須遵循保險業監管局關於資訊披露的嚴格要求。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關於披露文件及程序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產品資料概要 (Product KFS) 必須包含產品的主要特點、收費結構及所涉及的風險。
II. 利益說明文件 (Illustration Document) 必須由投保人簽署,以確認其明白預測的保單價值僅供參考。
III. 中介人必須要求客戶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投保人自白書」(ISS/PS),以證明已向客戶解釋產品風險。
IV. 為了簡化流程,利益說明文件只需顯示最高預期回報的情景,無需顯示零回報的情況。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產品資料概要 (Product KFS) 必須以簡潔的方式列出產品的核心資訊,包括收費、特點及風險。陳述 II 正確,利益說明文件 (Illustration Document) 必須由申請人簽署,以確認其明白文件中所列的預測價值並非保證。陳述 III 正確,銷售程序要求客戶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投保人自白書」(ISS/PS),以確保客戶明白產品的性質及相關風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利益說明文件必須根據監管規定的假設回報率(例如 0% 及其他指定比率)展示不同的情景,嚴禁只展示最樂觀的預測,以防止誤導客戶。
重點: 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 (ILAS) 時,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透過閱讀及簽署各類法定的披露文件(如 KFS、利益說明文件及 ISS/PS),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投保決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產品資料概要 (Product KFS) 必須以簡潔的方式列出產品的核心資訊,包括收費、特點及風險。陳述 II 正確,利益說明文件 (Illustration Document) 必須由申請人簽署,以確認其明白文件中所列的預測價值並非保證。陳述 III 正確,銷售程序要求客戶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投保人自白書」(ISS/PS),以確保客戶明白產品的性質及相關風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利益說明文件必須根據監管規定的假設回報率(例如 0% 及其他指定比率)展示不同的情景,嚴禁只展示最樂觀的預測,以防止誤導客戶。
重點: 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 (ILAS) 時,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透過閱讀及簽署各類法定的披露文件(如 KFS、利益說明文件及 ISS/PS),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投保決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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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0
12. Question
在向客戶銷售非投資相連的萬用壽險產品時,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的相關指引,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銷售說明文件符合特定要求。下列哪些關於該說明文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必須分別列出按保證利率及現行推算利率計算的退保價值及身故賠償額。
II. 說明文件內必須披露所有適用的費用及收費,包括退保費用(如適用)。
III. 若中介人預期未來市場利率上升,可口頭承諾比說明文件更高的派息率以吸引客戶。
IV. 投保人及保險中介人均須在銷售說明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已解釋及明白文件內容。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指引,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展示在保證利率及現行推算利率(非保證)下的保單價值,以便客戶對比。陳述 II 正確,所有相關費用(如保單費用、退保費用等)必須在說明文件中清晰披露,以維持透明度。陳述 IV 正確,為了確保客戶明白產品特性及風險,投保人與中介人均須在文件上簽署確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中介人嚴禁作出任何與銷售說明文件內容不符或未經保險公司授權的口頭承諾,特別是涉及預期回報或派息率的保證,這屬於違規的誤導性銷售行為。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目的是透過標準化的披露要求,確保投保人充分了解保單的收費結構、保證與非保證利益,並透過簽署程序落實中介人的專業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指引,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展示在保證利率及現行推算利率(非保證)下的保單價值,以便客戶對比。陳述 II 正確,所有相關費用(如保單費用、退保費用等)必須在說明文件中清晰披露,以維持透明度。陳述 IV 正確,為了確保客戶明白產品特性及風險,投保人與中介人均須在文件上簽署確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中介人嚴禁作出任何與銷售說明文件內容不符或未經保險公司授權的口頭承諾,特別是涉及預期回報或派息率的保證,這屬於違規的誤導性銷售行為。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目的是透過標準化的披露要求,確保投保人充分了解保單的收費結構、保證與非保證利益,並透過簽署程序落實中介人的專業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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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0
13. Question
陳先生投保了一份殘疾收入保險,並考慮附加「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 附約。關於此項附約的運作與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此項利益旨在應對長期保險利益因通貨膨脹而導致購買力下降的風險
II. 給付金額的增加通常與認可的獨立指數(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
III. 該附約主要為處於殘疾狀態的受保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收入補償
IV. 調整金額的幅度完全由保險公司根據其年度投資回報表現自行釐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通貨膨脹會隨時間降低貨幣的實際購買力,長期保險利益若不調整,其價值可能會變得微不足道。陳述 II 正確,因為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的特點是其增加的數目與認可的獨立指數(例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陳述 III 正確,因為此附約的具體功能是為殘疾的受保保單所有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殘疾收入保險利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 COLA 的調整機制是基於客觀的獨立物價指數,而非由保險公司根據其內部的投資回報或盈餘分配來自行決定。
重點: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 (COLA) 是殘疾收入保險中的重要條款,透過與獨立的消費物價指數掛鈎,確保長期領取的殘疾給付能維持其實際購買力,以應對通脹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通貨膨脹會隨時間降低貨幣的實際購買力,長期保險利益若不調整,其價值可能會變得微不足道。陳述 II 正確,因為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的特點是其增加的數目與認可的獨立指數(例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陳述 III 正確,因為此附約的具體功能是為殘疾的受保保單所有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殘疾收入保險利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 COLA 的調整機制是基於客觀的獨立物價指數,而非由保險公司根據其內部的投資回報或盈餘分配來自行決定。
重點: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 (COLA) 是殘疾收入保險中的重要條款,透過與獨立的消費物價指數掛鈎,確保長期領取的殘疾給付能維持其實際購買力,以應對通脹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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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0
14. Question
某香港物流公司為其員工投保了一份團體人壽保險計劃。根據保險業的行政程序與交付保單的慣例,下列關於該團體保單交付過程的描述,哪一項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除了簽發總保單給投保機構外,還須為每位受保員工提供保險憑證,並通常涉及填寫成員登記卡的程序。這是因為團體保險涉及為每個僱員或成員進行登記的技術過程,系統必須產生總保單(Master Policy)以及供個人持有的保險憑證(Certificate),並由中介人或團體代表監察登記過程。
錯誤: 「團體保險的交付與個人保險完全相同」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個人保險通常只需交付一份簡單的保單,而團體保險涉及多名成員的行政登記與憑證發放,程序較為複雜。
錯誤: 「僅需向僱主交付總保單而無需提供保險憑證」的說法錯誤,根據行業慣例與行政要求,受保員工應獲得保險憑證以作為其獲得保障的證明。
錯誤: 「受保員工無需參與任何登記程序」的說法錯誤,在團體保險的行政流程中,成員通常需要填寫登記卡(Enrolment Card)以完成加入計劃的手續。
重點: 團體保險的交付程序必須同時處理針對整體的總保單以及針對個體成員的保險憑證與登記文件,這與個人保險的單一交付流程有顯著區別。.
In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除了簽發總保單給投保機構外,還須為每位受保員工提供保險憑證,並通常涉及填寫成員登記卡的程序。這是因為團體保險涉及為每個僱員或成員進行登記的技術過程,系統必須產生總保單(Master Policy)以及供個人持有的保險憑證(Certificate),並由中介人或團體代表監察登記過程。
錯誤: 「團體保險的交付與個人保險完全相同」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個人保險通常只需交付一份簡單的保單,而團體保險涉及多名成員的行政登記與憑證發放,程序較為複雜。
錯誤: 「僅需向僱主交付總保單而無需提供保險憑證」的說法錯誤,根據行業慣例與行政要求,受保員工應獲得保險憑證以作為其獲得保障的證明。
錯誤: 「受保員工無需參與任何登記程序」的說法錯誤,在團體保險的行政流程中,成員通常需要填寫登記卡(Enrolment Card)以完成加入計劃的手續。
重點: 團體保險的交付程序必須同時處理針對整體的總保單以及針對個體成員的保險憑證與登記文件,這與個人保險的單一交付流程有顯著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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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0
15.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業務中,保單通常包含「自殺條款」(Suicide Clause) 及「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根據一般的監管要求與市場慣例,下列哪些關於這兩項條款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自殺條款的設立主要是為了減少逆向選擇,防止有人在計劃自殺前購買保險。
II. 若受保人在自殺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如保單生效後一年或兩年內)自殺,保險公司通常會退還已繳保費,但不會支付身故賠償金。
III. 不可爭議條款規定,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保險公司不能以受保人在投保時漏報重大事實為由而質疑保單的有效性。
IV. 不可爭議條款是一項絕對的條款,即使投保人未繳付保費,保險公司在兩年後亦不得爭議保單的效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自殺條款的主要目的在於防範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即防止投保人在已有自殺意圖的情況下購買保險以獲取賠償。陳述 II 正確,根據標準自殺條款,若受保人在限制期內自殺,保險公司的責任僅限於退還已繳保費(通常不計利息並扣除欠款),而非支付保額。陳述 III 正確,不可爭議條款規定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時的失實陳述或漏報重大事實為由,質疑保單的有效性。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不可爭議條款並非絕對。該條款通常明確規定「欠繳保費」是一個主要的例外情況。如果投保人未能支付保費,保險公司仍然有權根據保單條款使保單失效或終止,這不受不可爭議條款的限制。
重點: 自殺條款旨在平衡保險公司的風險與受益人的權益,而不可爭議條款則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障,確保保單在長期生效後不會因非欺詐性的技術原因被撤銷。.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自殺條款的主要目的在於防範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即防止投保人在已有自殺意圖的情況下購買保險以獲取賠償。陳述 II 正確,根據標準自殺條款,若受保人在限制期內自殺,保險公司的責任僅限於退還已繳保費(通常不計利息並扣除欠款),而非支付保額。陳述 III 正確,不可爭議條款規定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時的失實陳述或漏報重大事實為由,質疑保單的有效性。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不可爭議條款並非絕對。該條款通常明確規定「欠繳保費」是一個主要的例外情況。如果投保人未能支付保費,保險公司仍然有權根據保單條款使保單失效或終止,這不受不可爭議條款的限制。
重點: 自殺條款旨在平衡保險公司的風險與受益人的權益,而不可爭議條款則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障,確保保單在長期生效後不會因非欺詐性的技術原因被撤銷。.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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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0
16. Question
某人壽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部門正在檢討其長期人壽保險產品的定價機制。根據人壽保險定價制度的原理,下列關於「自然保費制度」與「均衡保費制度」的比較,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會於每個保單週年日獨立計算,以反映受保生命在該續保期內的自然風險狀況。
II.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計算,在假設死亡保險金額不變的情況下,制定一套在合約有效期內保持恆定的保費。
III. 自然保費制度容易受逆選擇影響,因為當保費隨年齡增長而變得昂貴時,低風險的受保人較大機會退出計劃。
IV. 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早年收取的保費相對風險而言較高,這些「超額」保費與利息收入會形成儲備以應付未來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自然保費制度的核心特點是保費並非固定,而是根據受保人在每個續保期的自然風險(如年齡增長)重新計算。陳述 II 正確,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學計算,使保費在整個合約期內維持不變,前提是死亡保險金額保持水平。陳述 III 正確,自然保費制度在長期保單中會導致「逆選擇」,即健康狀況良好的人因保費過高而退出,而高風險人士選擇續保。陳述 IV 正確,均衡保費制度在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風險成本,這些「超額」保費及其利息收入會形成儲備,並讓保單開始累積現金價值。
錯誤: 本題所有陳述均正確,無錯誤陳述。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在保單早期收取高於風險成本的水平保費,解決了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隨年齡增長而變得難以負擔以及由此引發的逆選擇問題,是現代長期人壽保險的基礎。.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自然保費制度的核心特點是保費並非固定,而是根據受保人在每個續保期的自然風險(如年齡增長)重新計算。陳述 II 正確,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學計算,使保費在整個合約期內維持不變,前提是死亡保險金額保持水平。陳述 III 正確,自然保費制度在長期保單中會導致「逆選擇」,即健康狀況良好的人因保費過高而退出,而高風險人士選擇續保。陳述 IV 正確,均衡保費制度在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風險成本,這些「超額」保費及其利息收入會形成儲備,並讓保單開始累積現金價值。
錯誤: 本題所有陳述均正確,無錯誤陳述。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在保單早期收取高於風險成本的水平保費,解決了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隨年齡增長而變得難以負擔以及由此引發的逆選擇問題,是現代長期人壽保險的基礎。.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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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0
17.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 (ILAS) 時,保險中介人必須向潛在投保人提供特定的披露文件。關於產品資料概要 (KFS) 及利益說明文件 (Illustration) 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產品資料概要 (KFS) 必須以簡潔易懂的語言,概述產品的主要特點、收費及風險。
II. 利益說明文件內所列出的預期身故賠償及退保價值均為保證金額,不受市場波動影響。
III. 產品資料概要 (KFS) 構成銷售文件的一部分,必須在銷售過程中連同產品說明書一併交予潛在投保人。
IV. 利益說明文件必須根據保險業監管局所規定的假設回報率上限來編製,以確保披露的一致性。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產品資料概要 (KFS) 的設計目的在於以簡潔、易於理解的方式向潛在投保人概述投資相連壽險計劃 (ILAS) 的核心特點、收費及風險。陳述 II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KFS 是銷售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銷售過程中連同產品說明書一併提供給客戶。陳述 IV 正確,為了確保披露的公平性及防止誤導,利益說明文件中的假設回報率必須遵守保險業監管局 (IA) 所設定的上限。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投資回報與相關資產的表現掛鉤,通常不具備保證回報,因此利益說明文件中的預期價值僅屬假設性質,並非保證金額。
重點: 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時,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獲得所有法定披露文件,包括產品資料概要 (KFS) 及符合監管標準的利益說明文件,以落實「對客戶公平」的原則。.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產品資料概要 (KFS) 的設計目的在於以簡潔、易於理解的方式向潛在投保人概述投資相連壽險計劃 (ILAS) 的核心特點、收費及風險。陳述 II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KFS 是銷售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銷售過程中連同產品說明書一併提供給客戶。陳述 IV 正確,為了確保披露的公平性及防止誤導,利益說明文件中的假設回報率必須遵守保險業監管局 (IA) 所設定的上限。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投資回報與相關資產的表現掛鉤,通常不具備保證回報,因此利益說明文件中的預期價值僅屬假設性質,並非保證金額。
重點: 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時,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獲得所有法定披露文件,包括產品資料概要 (KFS) 及符合監管標準的利益說明文件,以落實「對客戶公平」的原則。.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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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0
18.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被證實以不專業手法誘導客戶終止現有的壽險保單並購買一份新保單。根據《壽險轉保守則》中有關處理「誘導轉保」的程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銷售新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書面通知客戶,其保單可能涉及不專業的銷售手法。
II. 客戶獲給予 30 天的時間考慮是否終止新安排並要求恢復現有保單的效力。
III. 在現有保單失效後至恢復效力前發生的索償,應由原有的保險公司負責按原保單條款賠付。
IV. 銷售新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向該保險代理人追討已就新保單支付的佣金。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當涉及誘導轉保時,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有責任書面通知客戶,其保單可能涉及不專業的銷售手法。陳述 II 正確,根據守則規定,客戶在接獲通知後,擁有 30 天的時間考慮是否恢復原有的保單安排。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必須向相關中介人追討(收回)已就該新保單支付的佣金。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若客戶選擇恢復現有保單,在現有保單因轉保而失效後至恢復效力前所發生的索償,應由「新」的保險人(而非原有的保險人)按照新保單的條款負責賠付。
重點: 處理誘導轉保的監管要求旨在保護客戶利益,確保其權益能盡量回復至轉保前的狀態,並透過追討佣金及披露中介人身份等措施懲戒違規行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當涉及誘導轉保時,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有責任書面通知客戶,其保單可能涉及不專業的銷售手法。陳述 II 正確,根據守則規定,客戶在接獲通知後,擁有 30 天的時間考慮是否恢復原有的保單安排。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必須向相關中介人追討(收回)已就該新保單支付的佣金。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若客戶選擇恢復現有保單,在現有保單因轉保而失效後至恢復效力前所發生的索償,應由「新」的保險人(而非原有的保險人)按照新保單的條款負責賠付。
重點: 處理誘導轉保的監管要求旨在保護客戶利益,確保其權益能盡量回復至轉保前的狀態,並透過追討佣金及披露中介人身份等措施懲戒違規行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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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0
19. Question
保險中介人正在向客戶解釋萬用壽險(Universal Life Insurance)的運作機制。根據該產品的特性,以下哪些描述準確反映了萬用壽險的靈活性及披露要求?
I. 在保單第一年完結後,只要現金價值足以支付相關費用及死亡收費,保單所有人可選擇停繳保費
II. 該產品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定價結構,會向保單所有人披露保障純成本、利息及開支
III. 保單所有人可要求增加死亡保險金,但通常須要提供可保性證明
IV. 保險公司每年發出的年報中,只需列明保證利息,而無需披露額外利息的金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萬用壽險具備靈活保費的特點,在支付首年最低限額保費後,只要現金價值足以支付相關費用及死亡收費(通常有60天寬限期),保單所有人可選擇停繳保費。陳述 II 正確,萬用壽險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結構,會獨立披露保障純成本、利息及開支,這與傳統壽險不披露開支的做法不同。陳述 III 正確,雖然保額可調整,但增加死亡保險金通常涉及保險公司承擔更高風險,因此須提供可保性證明。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萬用壽險的年報必須向保單所有人披露全面的保單狀況,其中包括該年度就現金價值賺取的保證利息以及額外利息(如有),而非僅披露保證部分。
重點: 萬用壽險的核心優勢在於其高度的靈活性(保費與死亡保險金均可調整)以及定價的透明度,保單所有人需透過詳細的年報來監察現金價值的累積情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萬用壽險具備靈活保費的特點,在支付首年最低限額保費後,只要現金價值足以支付相關費用及死亡收費(通常有60天寬限期),保單所有人可選擇停繳保費。陳述 II 正確,萬用壽險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結構,會獨立披露保障純成本、利息及開支,這與傳統壽險不披露開支的做法不同。陳述 III 正確,雖然保額可調整,但增加死亡保險金通常涉及保險公司承擔更高風險,因此須提供可保性證明。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萬用壽險的年報必須向保單所有人披露全面的保單狀況,其中包括該年度就現金價值賺取的保證利息以及額外利息(如有),而非僅披露保證部分。
重點: 萬用壽險的核心優勢在於其高度的靈活性(保費與死亡保險金均可調整)以及定價的透明度,保單所有人需透過詳細的年報來監察現金價值的累積情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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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0
20. Question
保險中介人陳先生在為客戶進行財務需求分析時,解釋了人壽保險合約中「可保權益」的法律原則及相關規定。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及判例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法律推定每個人對其本人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
II. 法律推定任何一個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
III. 債權人對其債務人的生命具有可保權益,其保障限額通常為貸款金額加上應計利息。
IV. 根據判例法,生意合夥人之間的可保權益與配偶關係一樣,均被視為具有無限金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司法假設,法律推定每個人對其本人的生命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陳述 II 正確,法律同樣推定任何一個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投保時無需證明其金錢價值。陳述 III 正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法律認可的金錢利害關係,因此債權人對債務人具有可保權益,其保障限額通常為貸款金額加上應計利息。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判例法,除了自身及配偶的司法假設外,對其他人的生命(如生意合夥人)購買保險時,必須具備可以用金錢來估值的權益,而非無限金額。
重點: 可保權益是人壽保險合約有效的法定要求,其基礎可以是法律推定的無限權益(如自身或配偶),或是基於合約與債務關係的可評估金錢價值。.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司法假設,法律推定每個人對其本人的生命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陳述 II 正確,法律同樣推定任何一個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投保時無需證明其金錢價值。陳述 III 正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法律認可的金錢利害關係,因此債權人對債務人具有可保權益,其保障限額通常為貸款金額加上應計利息。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判例法,除了自身及配偶的司法假設外,對其他人的生命(如生意合夥人)購買保險時,必須具備可以用金錢來估值的權益,而非無限金額。
重點: 可保權益是人壽保險合約有效的法定要求,其基礎可以是法律推定的無限權益(如自身或配偶),或是基於合約與債務關係的可評估金錢價值。.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