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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18
1. Question
一位保險中介人正在向客戶介紹萬用壽險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的運作機制。根據萬用壽險的常見特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萬用壽險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結構,向保單持有人披露保障的純成本、利息及開支。
II. 除了首年保費外,保單持有人享有繳付保費的靈活性,甚至可以在現金價值足以支付費用的情況下停繳保費。
III. 死亡保險金的金額是可調整的,但若保單持有人要求增加保額,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要求提供可保性證明。
IV. 保險公司每年須向保單持有人提供年報,報告中應包括該年度賺取的保證利息以及額外利息。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萬用壽險的定價結構是「分別列示」的 (unbundled),會獨立披露保障成本、利息及開支。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首年過後,保單持有人可享用靈活保費特色,只要現金價值足夠支付費用,甚至可以停繳保費。陳述 IV 正確,因為根據規定,年報必須包含該年度賺取的保證利息及額外利息等資訊。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當保單持有人要求增加死亡保險金(即增加保險利益)時,保險公司通常可能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以評估增加的風險。
重點: 萬用壽險結合了保障與投資元素,其核心特點在於透明的定價結構(分別列示因素)以及保費與保額的高度靈活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萬用壽險的定價結構是「分別列示」的 (unbundled),會獨立披露保障成本、利息及開支。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首年過後,保單持有人可享用靈活保費特色,只要現金價值足夠支付費用,甚至可以停繳保費。陳述 IV 正確,因為根據規定,年報必須包含該年度賺取的保證利息及額外利息等資訊。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當保單持有人要求增加死亡保險金(即增加保險利益)時,保險公司通常可能要求其提供可保性證明,以評估增加的風險。
重點: 萬用壽險結合了保障與投資元素,其核心特點在於透明的定價結構(分別列示因素)以及保費與保額的高度靈活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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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18
2.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正協助客戶陳先生申請一份新的壽險保單,而陳先生打算同時處理其現有的保單。根據《壽險轉保守則》及有關《客戶保障聲明書》(CPD Form) 的要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若陳先生在新保單生效前後 12 個月內,將現有保單 50% 或以上的保證現金價值提取作為保單借貸,該交易會被視為「轉保」
II. 在填寫《客戶保障聲明書》時,若估計的財務損失少於現有保單兩年的保費,保險中介人毋須在聲明書上交代原因
III. 保險中介人必須在聲明書中填寫現有保單與新保單在陳先生剛年滿 65 歲時的各自保證現金價值,除非保單在此年齡前已期滿
IV. 根據現有壽險保單的條文,將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在任何情況下均會被《守則》定義為「轉保」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轉保」的定義包括在新保單生效前後 12 個月內,現有保單大部分(即 50% 或以上)的保證現金價值被提取作為保單借貸。陳述 III 正確,為了讓客戶比較長遠的財務影響,《客戶保障聲明書》要求列出新舊保單在受保人年滿 65 歲時的各自保證現金價值。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指引,若估計損失「少於」參考金額(即兩年保費或整付保費的 10%),保險中介人「必須」在聲明書上交代原因及理據;若等於或高於參考金額則毋須交代。陳述 IV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指出,若根據現有保單條文將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這類轉換並不被視為「轉保」。
重點: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協助客戶識別轉保行為,並透過《客戶保障聲明書》詳細披露轉保對財務及受保資格的潛在影響,以防止「誘導轉保」並保障客戶利益。.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轉保」的定義包括在新保單生效前後 12 個月內,現有保單大部分(即 50% 或以上)的保證現金價值被提取作為保單借貸。陳述 III 正確,為了讓客戶比較長遠的財務影響,《客戶保障聲明書》要求列出新舊保單在受保人年滿 65 歲時的各自保證現金價值。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指引,若估計損失「少於」參考金額(即兩年保費或整付保費的 10%),保險中介人「必須」在聲明書上交代原因及理據;若等於或高於參考金額則毋須交代。陳述 IV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指出,若根據現有保單條文將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這類轉換並不被視為「轉保」。
重點: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協助客戶識別轉保行為,並透過《客戶保障聲明書》詳細披露轉保對財務及受保資格的潛在影響,以防止「誘導轉保」並保障客戶利益。.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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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18
3.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的死亡索償 (Death Claims) 過程中,保險公司及中介人需注意多項法律原則與核保實務。下列哪些關於死因、死亡證明及索賠權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公共政策」原則,若證實受益人謀殺受保生命,該受益人將被法律禁止獲取相關保單利益。
II. 確定受保人的死亡日期對於準確計算保單紅利(如英式紅利)以及判定定期保險是否在保障期內出險至關重要。
III. 若受保生命在外地死亡,考慮到獲取文件的困難,保險公司通常會豁免提交死亡證明書正本的要求,以簡化索償程序。
IV. 對於一張既不屬於信託財產又未經轉讓的保單,若明示向某位指名的第三者作出給付,該第三者在法律上自動獲得直接提起訴訟以執行合約的權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法律中的「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 原則,若受益人謀殺受保人,法律不容許該受益人從其罪行中獲益,因此其索償權會被剝奪。陳述 II 正確,確定死亡日期對於保險實務至關重要,因為它直接影響紅利(如英式紅利)的計算,並決定定期保險在事故發生時是否仍處於有效保障期內。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當受保人在外地死亡時,由於涉及欺詐的風險較高,保險公司通常會更嚴格地要求出示死亡證明書的正本,而非豁免相關要求。陳述 IV 錯誤,根據合約法及保險實務,若保單不屬於信託財產且未經轉讓,即使保單指名向某第三者給付利益,該第三者在正常情況下並無權按合約提起訴訟,執行合約的權利屬於保單持有人的業權承繼人。
重點: 在處理死亡索償時,保險人必須嚴格核實死因、死亡日期及索償人的合法業權,以確保賠償發放符合法律規範並有效防範保險欺詐。.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法律中的「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 原則,若受益人謀殺受保人,法律不容許該受益人從其罪行中獲益,因此其索償權會被剝奪。陳述 II 正確,確定死亡日期對於保險實務至關重要,因為它直接影響紅利(如英式紅利)的計算,並決定定期保險在事故發生時是否仍處於有效保障期內。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當受保人在外地死亡時,由於涉及欺詐的風險較高,保險公司通常會更嚴格地要求出示死亡證明書的正本,而非豁免相關要求。陳述 IV 錯誤,根據合約法及保險實務,若保單不屬於信託財產且未經轉讓,即使保單指名向某第三者給付利益,該第三者在正常情況下並無權按合約提起訴訟,執行合約的權利屬於保單持有人的業權承繼人。
重點: 在處理死亡索償時,保險人必須嚴格核實死因、死亡日期及索償人的合法業權,以確保賠償發放符合法律規範並有效防範保險欺詐。.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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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18
4.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ILAS)產品時,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相關指引,關於「重要資料聲明書」(IFS)的處理及披露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解釋產品的主要特點、收費結構及潛在風險
II. 客戶必須在聲明書上簽署,以確認其明白產品內容及享有的冷靜期權利
III. 「重要資料聲明書」僅屬輔助性質,只有在客戶提出書面要求時才必須提供
IV. 中介人必須在聲明書中向客戶披露其從保險公司收取的薪酬(佣金)水平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ILAS)時,中介人負有專業責任向客戶詳盡解釋產品的結構、相關風險及各項收費。陳述 II 正確,根據監管指引,客戶必須在「重要資料聲明書」(IFS)上簽署,以確認其已獲悉並明白產品特性及冷靜期等重要權利。陳述 IV 正確,為了提高透明度,監管機構要求中介人必須在「重要資料聲明書」中向客戶披露其因銷售該保單而收取的薪酬(佣金)水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提供「重要資料聲明書」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過程中的強制性監管要求,中介人必須主動提供並解釋,而非僅在客戶要求時才提供。
重點: 銷售投資相連壽險產品時,中介人必須透過「重要資料聲明書」確保客戶充分理解產品風險及自身權利,並履行薪酬披露義務,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ILAS)時,中介人負有專業責任向客戶詳盡解釋產品的結構、相關風險及各項收費。陳述 II 正確,根據監管指引,客戶必須在「重要資料聲明書」(IFS)上簽署,以確認其已獲悉並明白產品特性及冷靜期等重要權利。陳述 IV 正確,為了提高透明度,監管機構要求中介人必須在「重要資料聲明書」中向客戶披露其因銷售該保單而收取的薪酬(佣金)水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提供「重要資料聲明書」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過程中的強制性監管要求,中介人必須主動提供並解釋,而非僅在客戶要求時才提供。
重點: 銷售投資相連壽險產品時,中介人必須透過「重要資料聲明書」確保客戶充分理解產品風險及自身權利,並履行薪酬披露義務,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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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18
5. Question
保險中介人在處理人壽保險投保申請時,必須確保合約符合「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 的法律要求。根據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關於可保權益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在人壽保險中,可保權益必須在保單簽發時(即投保時)存在
II. 在人壽保險中,可保權益必須在索償時(即受保人身故時)仍然存在
III. 法律推定個人對其本人的生命具有無限的可保權益
IV.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具有可保權益,但其權益金額通常以債務金額為限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人壽保險法律原則,可保權益僅要求在保單訂立(投保)時存在,而不要求在索償時繼續存在。陳述 III 正確,法律上推定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及身體擁有無限的可保權益。陳述 IV 正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具有法定的金錢上利益,因此具備可保權益,但其可保金額通常限於債務總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這項要求適用於一般保險(產險),而非人壽保險。在人壽保險中,只要投保時具備可保權益,即使在受保人身故時該權益已消失(例如已離婚或債務已清還),保單依然有效。
重點: 區分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是 IIQE 考試的常見考點;人壽保險強調「投保時」具備權益即可。.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人壽保險法律原則,可保權益僅要求在保單訂立(投保)時存在,而不要求在索償時繼續存在。陳述 III 正確,法律上推定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及身體擁有無限的可保權益。陳述 IV 正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具有法定的金錢上利益,因此具備可保權益,但其可保金額通常限於債務總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這項要求適用於一般保險(產險),而非人壽保險。在人壽保險中,只要投保時具備可保權益,即使在受保人身故時該權益已消失(例如已離婚或債務已清還),保單依然有效。
重點: 區分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是 IIQE 考試的常見考點;人壽保險強調「投保時」具備權益即可。.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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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18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保險中介人為個人客戶推介人壽保險產品時,必須遵守有關「財務需要分析」(FNA) 的規定。根據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關於 FNA 的描述是正確的?
I. 中介人必須在客戶簽署保險申請書之前,協助客戶完成財務需要分析。
II. 若客戶選擇不提供財務資料,中介人應向客戶解釋這將影響其評估產品合適性的能力。
III. 財務需要分析表格必須由客戶簽署,以確認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
IV. 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僅適用於投資相連壽險,並不適用於傳統的保障型人壽保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財務需要分析 (FNA) 必須在客戶簽署人壽保險申請書之前完成,以確保中介人有足夠資訊進行合適性評估。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當中介人遇到客戶拒絕披露財務資料時,有責任向客戶說明這將限制中介人評估產品是否符合其需求的能力。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客戶必須在完成的 FNA 表格上簽署,以確認表格內所載資料的準確性。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適用於所有個人人壽保險產品的新申請(包括傳統壽險、年金及投資相連壽險),而非僅限於投資相連壽險。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是確保保險產品合適性的法定程序要求,中介人必須在投保前協助客戶完成分析並由其簽署確認,除非屬於特定的豁免情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財務需要分析 (FNA) 必須在客戶簽署人壽保險申請書之前完成,以確保中介人有足夠資訊進行合適性評估。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當中介人遇到客戶拒絕披露財務資料時,有責任向客戶說明這將限制中介人評估產品是否符合其需求的能力。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客戶必須在完成的 FNA 表格上簽署,以確認表格內所載資料的準確性。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適用於所有個人人壽保險產品的新申請(包括傳統壽險、年金及投資相連壽險),而非僅限於投資相連壽險。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是確保保險產品合適性的法定程序要求,中介人必須在投保前協助客戶完成分析並由其簽署確認,除非屬於特定的豁免情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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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18
7.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核保過程中,關於對次標準人壽(Sub-standard life)設置「保單負債」(Policy debt/lien)的核保措施,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此方法通常適用於超額死亡率明顯處於下降趨勢的情況。
II. 根據計分形式費率釐定制度,過高死亡分數可變換為減低保額的負債。
III. 若保單設有遞減負債,英式紅利應按扣除負債後的淨保障金額分配。
IV. 負債金額一般會逐年遞減,直至一個指定日期便完全消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答案。根據核保準則,保單負債(Lien)特別適用於超額死亡率呈下降趨勢且屬臨時性質的情況。在計分形式費率釐定制度中,超過100分的「過高死亡分數」可轉化為附加保費或減少保額的負債。此外,遞減負債的特性是負債金額會隨保單年期逐年減少,直至消失。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人壽保險實務,即使保單設有負債,英式紅利仍是按照保額的全數(即票面保障金額)來分配,而非按扣除負債後的淨額計算。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錯誤: 僅包含部分正確陳述的選項未能全面反映保單負債的特點,故不被視為最佳答案。
重點: 遞減負債是處理次標準風險的有效核保工具,其核心在於風險隨時間減輕,且不影響保單紅利以票面保額為基礎的分配原則。.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答案。根據核保準則,保單負債(Lien)特別適用於超額死亡率呈下降趨勢且屬臨時性質的情況。在計分形式費率釐定制度中,超過100分的「過高死亡分數」可轉化為附加保費或減少保額的負債。此外,遞減負債的特性是負債金額會隨保單年期逐年減少,直至消失。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人壽保險實務,即使保單設有負債,英式紅利仍是按照保額的全數(即票面保障金額)來分配,而非按扣除負債後的淨額計算。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錯誤: 僅包含部分正確陳述的選項未能全面反映保單負債的特點,故不被視為最佳答案。
重點: 遞減負債是處理次標準風險的有效核保工具,其核心在於風險隨時間減輕,且不影響保單紅利以票面保額為基礎的分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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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18
8.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核保過程中,關於「財務性核保」(Financial Underwriting) 的目的與程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評估投保金額是否與受保人的財務狀況及潛在經濟損失相稱。
II. 透過審核保額的合理性來防範道德風險。
III. 評估受保人的健康狀況及生活習慣,以決定是否需要加收附加保費。
IV. 對於高保額的申請,核保人員可能會要求投保人提供入息證明。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財務性核保的主要職能是確保擬定的保險金額與受保人的經濟價值及財務背景相稱,這對於防止因保額過高而誘發的道德風險至關重要。在審核大額保單時,核保人員通常會要求投保人提供稅單或資產證明等文件以支持其投保額度。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評估受保人的生活習慣(如吸煙)或是否參與危險活動屬於醫療核保或技術性核保的範疇,其目的是評估受保人的死亡率風險,而非財務上的合理性。
重點: 財務性核保專注於保障額度與財務需求的匹配,旨在透過防止過度投保來維護保險制度的誠信並抑制道德風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財務性核保的主要職能是確保擬定的保險金額與受保人的經濟價值及財務背景相稱,這對於防止因保額過高而誘發的道德風險至關重要。在審核大額保單時,核保人員通常會要求投保人提供稅單或資產證明等文件以支持其投保額度。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評估受保人的生活習慣(如吸煙)或是否參與危險活動屬於醫療核保或技術性核保的範疇,其目的是評估受保人的死亡率風險,而非財務上的合理性。
重點: 財務性核保專注於保障額度與財務需求的匹配,旨在透過防止過度投保來維護保險制度的誠信並抑制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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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18
9.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的死亡索償過程中,保險中介人及保險公司應考慮下列哪些事項?
I. 根據「公共政策」原則,若受益人被證實謀殺受保人,該受益人通常無權領取保險金
II. 若保單註明「年齡未獲承認」,這意味著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因年齡誤報而調整賠償金額
III. 在計算最終支付的保險金時,應扣除任何未繳清的保單抵押貸款及尚欠的利息
IV. 必須確定受保人的死亡日期,因為這可能影響紅利的計算或保單的有效性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公共政策」原則,若受益人被證實謀殺受保人,法律不容許該受益人從其罪行中獲益。陳述 III 正確,在結算索償金額時,保險公司必須扣除任何未繳清的項目,例如保單抵押貸款及其應付利息。陳述 IV 正確,死亡日期是核實索償的重要因素,因為它會影響紅利(如英式紅利)的計算,並決定定期保險在該日期是否仍然有效。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年齡未獲承認」僅指在保單開始時未提供年齡證明。如果隨後發現年齡誤報,保險公司通常會根據合約中的誤報年齡條款調整保險金,而非完全不能調整賠償金額。
重點: 處理人壽保險死亡索償時,保險人必須仔細核實索償權、死因及相關財務調整,以確保賠償發放符合法律規範及合約條款。.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公共政策」原則,若受益人被證實謀殺受保人,法律不容許該受益人從其罪行中獲益。陳述 III 正確,在結算索償金額時,保險公司必須扣除任何未繳清的項目,例如保單抵押貸款及其應付利息。陳述 IV 正確,死亡日期是核實索償的重要因素,因為它會影響紅利(如英式紅利)的計算,並決定定期保險在該日期是否仍然有效。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年齡未獲承認」僅指在保單開始時未提供年齡證明。如果隨後發現年齡誤報,保險公司通常會根據合約中的誤報年齡條款調整保險金,而非完全不能調整賠償金額。
重點: 處理人壽保險死亡索償時,保險人必須仔細核實索償權、死因及相關財務調整,以確保賠償發放符合法律規範及合約條款。.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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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18
10.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保單內的「自殺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款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為有計劃的自殺提供保險保障。
II. 若受保人在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通常會退還已付保費,但會扣除任何未繳清的貸款及利息。
III. 由於自殺被列為除外責任,證明死亡是由自殺引起的舉證責任落在保險人身上。
IV. 若有理由相信自殺是由保單生效後的特定事件引起的,保險人在法律上有義務必須支付全數死亡保險金。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自殺條款的核心目的是防範道德風險,即防止投保人為了讓受益人獲得保險金而預謀自殺。在保單生效初期的免責期內,若受保人自殺,保險公司雖不支付死亡保險金,但通常會退還已繳保費(扣除貸款及利息)。此外,由於自殺是除外責任,法律上要求保險人承擔證明受保人確屬自殺的舉證責任。
錯誤: 關於免責期內賠償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即使在某些特殊個案中保險人作出了賠償,這通常屬於「通融賠付」(Ex gratia payment),即在法律上並非必須,而非法律強制要求的義務。關於刑事罪行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因為在香港現行法律下,自殺已不再被視為刑事罪行。關於受益人承擔舉證責任的說法亦不正確,該責任應由保險人承擔。
重點: 自殺條款透過設立免責期來平衡風險,既能防止有計劃的保險欺詐,也能在保單生效較長時間後為受保人家屬提供應有的保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自殺條款的核心目的是防範道德風險,即防止投保人為了讓受益人獲得保險金而預謀自殺。在保單生效初期的免責期內,若受保人自殺,保險公司雖不支付死亡保險金,但通常會退還已繳保費(扣除貸款及利息)。此外,由於自殺是除外責任,法律上要求保險人承擔證明受保人確屬自殺的舉證責任。
錯誤: 關於免責期內賠償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即使在某些特殊個案中保險人作出了賠償,這通常屬於「通融賠付」(Ex gratia payment),即在法律上並非必須,而非法律強制要求的義務。關於刑事罪行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因為在香港現行法律下,自殺已不再被視為刑事罪行。關於受益人承擔舉證責任的說法亦不正確,該責任應由保險人承擔。
重點: 自殺條款透過設立免責期來平衡風險,既能防止有計劃的保險欺詐,也能在保單生效較長時間後為受保人家屬提供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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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18
11. Question
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時,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相關指引,關於「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的處理及目的,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的主要功能是向潛在投保人展示在不同保單年度退保時,預計可收回的金額與已繳付總保費之間的關係。這份文件能直觀地反映早期退保可能帶來的財務損失,且根據監管要求,申請人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已閱讀並明白文件內容。
錯誤: 關於僅適用於躉繳保費產品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無論是定期保費還是躉繳保費的投資相連保單,只要涉及退保說明,均須按規定提供相關文件。關於預計退保價值必須保證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價值取決於相關基金的表現,說明文件中的數值僅供參考,並非保證回報。關於無需簽署的說法是錯誤的,簽署確認是法規規定的必要程序,不能以口頭解釋代替。
重點: 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旨在透過具體的數字對比,確保申請人充分理解早期退保的代價,並透過簽署程序加強投資者保障。.
Incorrect
正確: 「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的主要功能是向潛在投保人展示在不同保單年度退保時,預計可收回的金額與已繳付總保費之間的關係。這份文件能直觀地反映早期退保可能帶來的財務損失,且根據監管要求,申請人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已閱讀並明白文件內容。
錯誤: 關於僅適用於躉繳保費產品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無論是定期保費還是躉繳保費的投資相連保單,只要涉及退保說明,均須按規定提供相關文件。關於預計退保價值必須保證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價值取決於相關基金的表現,說明文件中的數值僅供參考,並非保證回報。關於無需簽署的說法是錯誤的,簽署確認是法規規定的必要程序,不能以口頭解釋代替。
重點: 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旨在透過具體的數字對比,確保申請人充分理解早期退保的代價,並透過簽署程序加強投資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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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18
12. Question
在香港,持牌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款項時必須遵守嚴格的監管要求。根據《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下列哪些關於管理客戶帳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在香港的授權機構開立並維持一個或多個獨立的客戶帳戶。
II. 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存放在客戶帳戶內的款項所產生的利息歸該保險經紀所有。
III. 為了行政方便,保險經紀可以先將客戶保費存入公司營運帳戶,並在五個工作日內轉入客戶帳戶。
IV. 從客戶帳戶中提取款項,僅限於支付保費予保險人、退還款項予客戶或提取經紀應得的佣金等用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在授權機構(銀行)開立獨立的客戶帳戶,以確保客戶資金與公司營運資金完全隔離。陳述 II 正確,根據《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客戶帳戶所產生的利息歸保險經紀所有。陳述 IV 正確,因為從客戶帳戶提取款項受到嚴格限制,僅限於支付保費給保險公司、退還款項給客戶或提取經紀應得的佣金等指定用途。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客戶款項必須直接存入獨立的客戶帳戶,嚴禁將客戶款項與公司的營運帳戶資金混淆,即使是短暫的存放也屬於違規行為。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款項時必須遵循嚴格的隔離原則,確保款項僅用於法定用途,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存入獨立帳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在授權機構(銀行)開立獨立的客戶帳戶,以確保客戶資金與公司營運資金完全隔離。陳述 II 正確,根據《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客戶帳戶所產生的利息歸保險經紀所有。陳述 IV 正確,因為從客戶帳戶提取款項受到嚴格限制,僅限於支付保費給保險公司、退還款項給客戶或提取經紀應得的佣金等指定用途。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客戶款項必須直接存入獨立的客戶帳戶,嚴禁將客戶款項與公司的營運帳戶資金混淆,即使是短暫的存放也屬於違規行為。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款項時必須遵循嚴格的隔離原則,確保款項僅用於法定用途,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存入獨立帳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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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18
13. Question
陳先生在五年前分別向兩家不同的保險公司購買了人壽保險保單。去年,陳先生在一宗由第三方疏忽導致的交通意外中不幸身故。關於保險原則在陳先生個案中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分擔原則,兩家保險公司應按比例分擔賠償金額,受益人不能獲得兩份保單的全額賠償
II. 由於人壽保險不適用代位權原則,保險公司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意外的第三方追討損失
III. 根據不可異議條款,除非涉及欺詐,否則保險公司不能在保單生效多年後,質疑陳先生投保時違反最高誠信
IV. 人壽保險被視為彌償保單,因為其目的是為受保人的生命提供精確的財務補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已支付的賠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不可異議條款,除非能證實保單所有人有欺騙行為,否則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不得對保單提出異議或質疑其有效性。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分擔原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受保人可以擁有多於一份保單,且在受保事件發生後,每份保單都必須全額賠償。陳述 IV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被稱為「利益保單」而非「彌償保單」,原因是人命的價值無法以精確的財務方式來衡量,因此不適用彌償原則。
重點: 人壽保險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利益保單,因此彌償原則及其引伸(分擔及代位權)均不適用;同時,不可異議條款限制了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後行使撤銷合約的權利。.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已支付的賠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不可異議條款,除非能證實保單所有人有欺騙行為,否則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不得對保單提出異議或質疑其有效性。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分擔原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受保人可以擁有多於一份保單,且在受保事件發生後,每份保單都必須全額賠償。陳述 IV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被稱為「利益保單」而非「彌償保單」,原因是人命的價值無法以精確的財務方式來衡量,因此不適用彌償原則。
重點: 人壽保險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利益保單,因此彌償原則及其引伸(分擔及代位權)均不適用;同時,不可異議條款限制了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後行使撤銷合約的權利。.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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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18
14. Question
林女士持有的一份終身壽險保單已生效多年並累積了顯著的現金價值。她最近因財務規劃決定停止繳付保費,但她向保險代理人強調,她希望在不支付任何額外費用的情況下,確保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維持原有的身故賠償金額」不變,以保障家人的生活。根據保單的不喪失權利選擇 (Non-forfeiture Options),以下哪項最符合林女士的要求?
Correct
正確: 展期定期保險是正確答案,因為此項選擇允許投保人使用保單現有的淨現金價值作為一次性保費,購買一份與原保單保額完全相同的定期保險。這能滿足投保人在停止繳費後,仍希望維持原有身故賠償水平的需求,儘管其保障年期會因此縮短。
錯誤: 減額繳清保險是錯誤的,因為該選項雖然能將保單轉為保障至原定年期(通常為終身)的保險,但會顯著降低保險金額。現金退保是錯誤的,因為這會導致保險合約立即終止,林女士及其受益人將失去所有保障。自動保費貸款是錯誤的,因為這本質上是向保險公司借款以支付保費,會產生利息支出並逐年減少保單的淨現金價值,並非一種確定的保障轉化方案。
重點: 在處理不喪失權利選擇時,投保人必須在「維持原保額但縮短年期」(展期定期)與「維持原年期但減少保額」(減額繳清)之間作出權衡。.
Incorrect
正確: 展期定期保險是正確答案,因為此項選擇允許投保人使用保單現有的淨現金價值作為一次性保費,購買一份與原保單保額完全相同的定期保險。這能滿足投保人在停止繳費後,仍希望維持原有身故賠償水平的需求,儘管其保障年期會因此縮短。
錯誤: 減額繳清保險是錯誤的,因為該選項雖然能將保單轉為保障至原定年期(通常為終身)的保險,但會顯著降低保險金額。現金退保是錯誤的,因為這會導致保險合約立即終止,林女士及其受益人將失去所有保障。自動保費貸款是錯誤的,因為這本質上是向保險公司借款以支付保費,會產生利息支出並逐年減少保單的淨現金價值,並非一種確定的保障轉化方案。
重點: 在處理不喪失權利選擇時,投保人必須在「維持原保額但縮短年期」(展期定期)與「維持原年期但減少保額」(減額繳清)之間作出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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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18
15. Question
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持牌保險代理人在與潛在保單持有人進行業務往來時,應履行披露資訊的責任。下列哪些描述符合該守則的要求?
I. 在進行受規管活動前,披露其姓名及持牌編號。
II. 披露其代表的保險公司名稱。
III. 主動向客戶披露其從該筆保單中獲得的具體佣金金額。
IV. 告知客戶有關冷靜期的權利。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答案,因為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持牌保險代理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向客戶披露其姓名、持牌編號以及所代表的保險公司名稱。此外,代理人亦有責任確保客戶知悉其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的權利,這對於客戶作出知情決定至關重要。
錯誤: 關於主動披露具體佣金金額的陳述(III)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保險代理人通常僅在客戶要求時才需披露其酬金的性質及基準,並非必須主動提供具體金額。選項「只有 I 及 II」因遺漏了冷靜期披露責任而不正確。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則因包含了錯誤的佣金披露要求而屬錯誤。
重點: 持牌保險代理人必須維持高度透明度,確保客戶清楚中介人身份、代表機構及保單關鍵權益(如冷靜期),這是履行披露資訊責任的核心。.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答案,因為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持牌保險代理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向客戶披露其姓名、持牌編號以及所代表的保險公司名稱。此外,代理人亦有責任確保客戶知悉其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的權利,這對於客戶作出知情決定至關重要。
錯誤: 關於主動披露具體佣金金額的陳述(III)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保險代理人通常僅在客戶要求時才需披露其酬金的性質及基準,並非必須主動提供具體金額。選項「只有 I 及 II」因遺漏了冷靜期披露責任而不正確。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則因包含了錯誤的佣金披露要求而屬錯誤。
重點: 持牌保險代理人必須維持高度透明度,確保客戶清楚中介人身份、代表機構及保單關鍵權益(如冷靜期),這是履行披露資訊責任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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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18
16. Question
在香港經營保險中介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原則。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法律原則,關於人壽保險中「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 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法律推定個人對其自身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
II. 法律推定任何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
III.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具有可保權益,且投保金額可由債權人隨意決定而無需考慮債務規模
IV.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64B條,若投保人對受保人缺乏可保權益,該保險合約即屬無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司法假設,個人對其自身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陳述 II 正確,法律同樣推定任何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因此在投保時不必證明具有金錢估值的權利。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64B條的法定要求,若投保人對受保人缺乏可保權益,所訂立的人壽保險合約屬無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雖然債權人對債務人具有可保權益,但根據判例法,這種權益必須具備可以用金錢來估值的價值,通常保額上限為貸款金額另加應計利息,而非由債權人隨意決定。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是合約有效的基本法律要求。除了自身及配偶擁有法律推定的無限權益外,對其他人的可保權益必須建立在可證明的金錢損失或財務關係基礎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司法假設,個人對其自身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陳述 II 正確,法律同樣推定任何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因此在投保時不必證明具有金錢估值的權利。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64B條的法定要求,若投保人對受保人缺乏可保權益,所訂立的人壽保險合約屬無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雖然債權人對債務人具有可保權益,但根據判例法,這種權益必須具備可以用金錢來估值的價值,通常保額上限為貸款金額另加應計利息,而非由債權人隨意決定。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是合約有效的基本法律要求。除了自身及配偶擁有法律推定的無限權益外,對其他人的可保權益必須建立在可證明的金錢損失或財務關係基礎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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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18
17. Question
林先生為其人壽保單投保了「豁免保費附約」(Waiver of Premium Rider)。若林先生因傷病導致符合保單定義的「完全傷殘」,下列哪項關於該附約運作的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保單將繼續生效,且對於具有現金價值的保單,其現金價值及分紅將繼續產生,猶如保單所有人已如期支付保費。這是豁免保費附約的核心功能,保險公司放棄收取續保保費的權利,但保單的各項權益和增長保持不變。
錯誤: 關於「完全傷殘」定義僅限於無法執行「現時職務」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保險實務及案例,定義通常包含受保人是否能從事與其教育、培訓或經驗相符的其他有酬工作。關於「等候期」的說法錯誤,豁免保費通常設有三至六個月的等候期,並非立即生效。關於「起賠期限」的描述不準確,起賠期限是指若傷殘在等候期後持續,保險公司才會退還等候期內已繳的保費,而非在等候期內康復仍可獲得豁免。
重點: 豁免保費附約(WP Benefit)確保受保人在符合定義的完全傷殘期間,無需繳付保費即可維持保單效力,且不影響保單的現金價值累積和分紅權益。.
Incorrect
正確: 保單將繼續生效,且對於具有現金價值的保單,其現金價值及分紅將繼續產生,猶如保單所有人已如期支付保費。這是豁免保費附約的核心功能,保險公司放棄收取續保保費的權利,但保單的各項權益和增長保持不變。
錯誤: 關於「完全傷殘」定義僅限於無法執行「現時職務」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保險實務及案例,定義通常包含受保人是否能從事與其教育、培訓或經驗相符的其他有酬工作。關於「等候期」的說法錯誤,豁免保費通常設有三至六個月的等候期,並非立即生效。關於「起賠期限」的描述不準確,起賠期限是指若傷殘在等候期後持續,保險公司才會退還等候期內已繳的保費,而非在等候期內康復仍可獲得豁免。
重點: 豁免保費附約(WP Benefit)確保受保人在符合定義的完全傷殘期間,無需繳付保費即可維持保單效力,且不影響保單的現金價值累積和分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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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18
18.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均衡保費制度下,由於保單早年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死亡風險所需的成本,因而產生了多項特性。關於這些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現金價值可被視為保險人「還未賺取」的保費,是扣除保單設立成本及風險保費後的餘額。
II. 定期壽險保單通常會積存現金價值,因為其保費是按整個保險期內的平均風險釐定的。
III. 保單所有人有權以保單的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申請保單抵押貸款。
IV. 若選擇「清繳保險」選項,保單所有人無需再繳付保費,而保單將按淨現金價值下調保額後繼續有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早期的保費高於實際風險成本,扣除設立保單的成本及風險保費後,剩餘「還未賺取」的保費即構成現金價值。陳述 III 正確,根據現代保單條款,保單所有人擁有一項權利,即可以保單的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借款。陳述 IV 正確,清繳保險(或稱減額清繳保險)允許保單所有人在停止繳付保費的情況下,利用保單積存的價值使保單繼續有效,但保額會按淨現金價值相應下調。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定期壽險的保費僅按特定保險期內的死亡風險釐定,不具備儲蓄成分,因此這類保單通常沒有現金價值。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產生的現金價值是保單多項權利(如退保價值、保單貸款、不作廢條款及清繳保險)的基礎,但這並不適用於沒有現金價值的定期壽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早期的保費高於實際風險成本,扣除設立保單的成本及風險保費後,剩餘「還未賺取」的保費即構成現金價值。陳述 III 正確,根據現代保單條款,保單所有人擁有一項權利,即可以保單的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借款。陳述 IV 正確,清繳保險(或稱減額清繳保險)允許保單所有人在停止繳付保費的情況下,利用保單積存的價值使保單繼續有效,但保額會按淨現金價值相應下調。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定期壽險的保費僅按特定保險期內的死亡風險釐定,不具備儲蓄成分,因此這類保單通常沒有現金價值。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產生的現金價值是保單多項權利(如退保價值、保單貸款、不作廢條款及清繳保險)的基礎,但這並不適用於沒有現金價值的定期壽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