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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2
1.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減額清繳保險」(Reduced Paid-up Insurance) 這一項不能作廢選擇權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單持有人利用保單的淨現金價值作為整付保費。
II. 轉換後的新保險,其保額會比原有的保額低。
III. 行使此權利後,保單持有人仍須按年繳付金額較少的續保費。
IV. 此項選擇權容許保單在不需進一步繳費的情況下繼續維持效力。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人壽保險原則,減額清繳保險(Reduced Paid-up Insurance)是一種「不能作廢選擇權」,它允許保單持有人在停止繳付保費時,利用保單當時累積的淨現金價值作為一筆過繳清的保費(整付保費),換取一份保額較低但性質與原保單相同的保險。行使此權利後,保單持有人無需再繳付任何未來保費,且能維持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清繳」一詞代表保費已經付清,保單持有人在轉換後不需要再繳付任何續保費。如果選項僅包含「只有 I 及 II」或「只有 II 及 IV」,則遺漏了其他正確的陳述,因此不是最完整的答案。
重點: 減額清繳保險的核心特徵是利用現金價值轉化為「保額減少、無需再供款」的保障,是保單持有人在無法繼續負擔保費時維持保障的重要手段。.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人壽保險原則,減額清繳保險(Reduced Paid-up Insurance)是一種「不能作廢選擇權」,它允許保單持有人在停止繳付保費時,利用保單當時累積的淨現金價值作為一筆過繳清的保費(整付保費),換取一份保額較低但性質與原保單相同的保險。行使此權利後,保單持有人無需再繳付任何未來保費,且能維持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清繳」一詞代表保費已經付清,保單持有人在轉換後不需要再繳付任何續保費。如果選項僅包含「只有 I 及 II」或「只有 II 及 IV」,則遺漏了其他正確的陳述,因此不是最完整的答案。
重點: 減額清繳保險的核心特徵是利用現金價值轉化為「保額減少、無需再供款」的保障,是保單持有人在無法繼續負擔保費時維持保障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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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2
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保險經紀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CIB-GN(12)) 向客戶提供專業建議時,應履行下列哪些職責?
I. 在向客戶推薦任何長期壽險產品前,必須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 (FNA)
II. 確保所推薦的產品在考慮客戶的風險胃納及財務狀況後是合適的
III. 向客戶披露並解釋推薦該特定保險產品的具體理由
IV. 為了簡化流程,經紀可以忽略客戶最近的財務變化,直接沿用舊有的分析數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保險經紀在推薦長期壽險產品前,必須先透過財務需要分析 (FNA) 了解客戶的個人需求與目標。陳述 II 是正確的,合適性評估是專業建議的核心,經紀必須確保所推薦的產品與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及財務負擔能力相符。陳述 III 是正確的,經紀有責任向客戶解釋推薦特定產品的理據,以確保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有責任確保所依據的客戶資料是準確且最新的;若已知客戶情況有變,則必須更新分析,不能僅依賴過時的資訊進行推薦。
重點: 長期壽險產品推薦指引強調中介人必須透過嚴謹的財務需要分析程序,確保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利益,並提供透明的推薦理由。.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保險經紀在推薦長期壽險產品前,必須先透過財務需要分析 (FNA) 了解客戶的個人需求與目標。陳述 II 是正確的,合適性評估是專業建議的核心,經紀必須確保所推薦的產品與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及財務負擔能力相符。陳述 III 是正確的,經紀有責任向客戶解釋推薦特定產品的理據,以確保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有責任確保所依據的客戶資料是準確且最新的;若已知客戶情況有變,則必須更新分析,不能僅依賴過時的資訊進行推薦。
重點: 長期壽險產品推薦指引強調中介人必須透過嚴謹的財務需要分析程序,確保推薦的產品符合客戶利益,並提供透明的推薦理由。.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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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2
3. Question
一名內地訪客在香港投購人身保險保單時,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要求,有關《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下稱「聲明書」)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中介人必須在銷售時與內地客戶一起逐項細閱聲明書的內容。
II. 聲明書必須採用簡體中文版本供內地客戶簽署。
III. 聲明書被視為投連壽險銷售文件,必須事先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批准。
IV. 聲明書的文字字體大小不得小於12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答案。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與內地客戶逐項細閱聲明書的內容,以確保客戶明白各項條款(陳述 I);雖然保險人可準備不同語言版本,但最終供內地客戶簽署的必須是簡體中文版本(陳述 II);此外,為了確保清晰易讀,聲明書的字體大小有嚴格規定,不得小於12號(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該聲明書是保險業監管局(IA)要求的監管文件,並不被歸類為投連壽險(ILAS)的銷售文件,因此不需要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批准。其他選項組合如「只有 I 及 III」、「只有 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因為包含了錯誤的陳述或遺漏了必要的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處理內地訪客投保時,必須嚴格遵守《重要資料聲明書》的銷售程序、語言版本及格式要求,這是確保跨境銷售合規性的重要環節。.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答案。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與內地客戶逐項細閱聲明書的內容,以確保客戶明白各項條款(陳述 I);雖然保險人可準備不同語言版本,但最終供內地客戶簽署的必須是簡體中文版本(陳述 II);此外,為了確保清晰易讀,聲明書的字體大小有嚴格規定,不得小於12號(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該聲明書是保險業監管局(IA)要求的監管文件,並不被歸類為投連壽險(ILAS)的銷售文件,因此不需要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批准。其他選項組合如「只有 I 及 III」、「只有 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因為包含了錯誤的陳述或遺漏了必要的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處理內地訪客投保時,必須嚴格遵守《重要資料聲明書》的銷售程序、語言版本及格式要求,這是確保跨境銷售合規性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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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2
4. Question
在評估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在保險原則應用上的差異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人壽保險被視為「利益保單」,因為保險收益並非對人命損失的精確財務補償。
II. 根據代位權原則,人壽保險人在支付死亡賠償後,可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損失。
III. 分擔原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因此受保人可從多份不同的人壽保單中獲得全額賠償。
IV. 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重要性通常較低,這與人壽保險極少採用除外責任有關。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因為人壽保險在法律上被歸類為「利益保單」而非「彌償保單」,這意味著保險金並非對損失的精確財務補償,因此代位權與分擔原則均不適用。此外,由於人壽保單除外責任較少,近因原則的應用確實比一般保險有限。
錯誤: 選項「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即代位權適用於人壽保險,而實際上保險人無權向第三者追討壽險賠款。選項「只有 II 及 III」也是錯誤的,同樣因為錯誤地包含了代位權的陳述,且遺漏了關於利益保單和近因原則的正確描述。選項「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 違反了人壽保險作為利益保單的基本法律原則。
重點: 人壽保險作為利益保單,不受彌償原則及其引伸(代位權與分擔)的約束,這與大多數一般保險類別有顯著分別。.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因為人壽保險在法律上被歸類為「利益保單」而非「彌償保單」,這意味著保險金並非對損失的精確財務補償,因此代位權與分擔原則均不適用。此外,由於人壽保單除外責任較少,近因原則的應用確實比一般保險有限。
錯誤: 選項「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即代位權適用於人壽保險,而實際上保險人無權向第三者追討壽險賠款。選項「只有 II 及 III」也是錯誤的,同樣因為錯誤地包含了代位權的陳述,且遺漏了關於利益保單和近因原則的正確描述。選項「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 違反了人壽保險作為利益保單的基本法律原則。
重點: 人壽保險作為利益保單,不受彌償原則及其引伸(代位權與分擔)的約束,這與大多數一般保險類別有顯著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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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2
5.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正向客戶介紹一份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保單。根據相關的監管要求及《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標準條文,下列哪些關於該說明文件的描述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必須包含警告聲明,指出若投保人提早終止保單或提前停付保費,可能會蒙受重大損失。
II. 若保險公司在網頁上提供過往派息率資料,該派息率必須是已扣除保險成本及行政費後的淨回報。
III. 保險公司如欲調整非保證收費,必須在提前不少於一個月的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
IV. 銷售說明文件通常只限於基本計劃的利益摘要,並假設所有保費均如期全數支付。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標準要求,文件必須包含警告聲明,提醒投保人提早終止保單或停付保費可能面臨重大損失。陳述 III 正確,指引規定保險公司若要調整非保證收費,必須在提前不少於一個月(即 # 不得小於 1)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陳述 IV 正確,說明文件通常僅涵蓋基本計劃的利益摘要,並假設所有保費均按時全數支付且未行使保費假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指出,保險公司網頁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並未扣除相關的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申請人在參考時必須注意這一點。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展示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時,必須確保客戶理解文件中的假設條件、收費披露方式以及提早退保的潛在風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標準要求,文件必須包含警告聲明,提醒投保人提早終止保單或停付保費可能面臨重大損失。陳述 III 正確,指引規定保險公司若要調整非保證收費,必須在提前不少於一個月(即 # 不得小於 1)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陳述 IV 正確,說明文件通常僅涵蓋基本計劃的利益摘要,並假設所有保費均按時全數支付且未行使保費假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指出,保險公司網頁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並未扣除相關的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申請人在參考時必須注意這一點。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展示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時,必須確保客戶理解文件中的假設條件、收費披露方式以及提早退保的潛在風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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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2
6.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人正在向客戶推銷一份分紅人壽保險計劃。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關於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的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說明文件內容或程序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必須披露保險公司的「分紅理念」,說明非保證利益的釐定基礎。
II. 必須披露保險公司的「投資策略」,例如資產分配的目標及政策。
III. 為了避免客戶混淆,說明文件應僅展示單一的「預期回報」數值,不應包含其他假設情境。
IV. 客戶必須在投保申請時,於銷售說明文件上簽署以示明白非保證利益的性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分紅保單的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包含「分紅理念」及「投資策略」的披露,旨在提高非保證利益釐定機制的透明度。此外,為了確保客戶明白非保證利益(如紅利或分紅)具有波動性且並非保證,申請人必須在說明文件上簽署確認。
錯誤: 關於「僅展示單一預期回報」的陳述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展示在不同投資回報假設下的情境(通常包括悲觀及樂觀情境),以反映非保證利益在不同市場環境下的潛在表現,避免客戶產生誤導性的預期。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要求在於資訊披露的全面性,特別是透過分紅理念、投資策略及多種假設情境的展示,確保投保人在簽署確認前已充分理解產品的非保證性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分紅保單的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包含「分紅理念」及「投資策略」的披露,旨在提高非保證利益釐定機制的透明度。此外,為了確保客戶明白非保證利益(如紅利或分紅)具有波動性且並非保證,申請人必須在說明文件上簽署確認。
錯誤: 關於「僅展示單一預期回報」的陳述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展示在不同投資回報假設下的情境(通常包括悲觀及樂觀情境),以反映非保證利益在不同市場環境下的潛在表現,避免客戶產生誤導性的預期。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要求在於資訊披露的全面性,特別是透過分紅理念、投資策略及多種假設情境的展示,確保投保人在簽署確認前已充分理解產品的非保證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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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2
7. Question
陳先生最近向保險中介人諮詢購買一份新的壽險保單。根據《壽險轉保守則》,下列哪些情況會被界定為「轉保」?
I. 在新保單生效後的第 5 個月,陳先生現有保單中 60% 的保額已失效。
II. 在新保單生效前的第 8 個月,陳先生提取了現有保單中 55% 的保證現金價值作為保單借貸。
III. 根據現有保單的條文規定,陳先生將其持有的定期壽險保單轉換為終身壽險保單。
IV. 在新保單生效後的第 15 個月,陳先生將其現有保單退保。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轉保」定義為在新保單生效前後 12 個月內,現有保單的大部分(即 50% 或以上)保額失效、退保或轉為減額繳清保險,或大部分保證現金價值被提取。陳述 I 涉及 60% 保額且在 5 個月內發生,陳述 II 涉及 55% 現金價值且在 8 個月前發生,兩者均符合定義。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提到的根據保單條文將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在《守則》中被明確列為不視作「轉保」的例外情況。關於「只有 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提到的退保發生在新保單生效後的 15 個月,已超過了《守則》規定的 12 個月期限。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及 IV 均不符合「轉保」的定義。
重點: 判定「轉保」的關鍵在於 12 個月的時間窗口以及 50% 或以上的價值或保障變動,同時需注意特定的豁免條款。.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轉保」定義為在新保單生效前後 12 個月內,現有保單的大部分(即 50% 或以上)保額失效、退保或轉為減額繳清保險,或大部分保證現金價值被提取。陳述 I 涉及 60% 保額且在 5 個月內發生,陳述 II 涉及 55% 現金價值且在 8 個月前發生,兩者均符合定義。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提到的根據保單條文將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在《守則》中被明確列為不視作「轉保」的例外情況。關於「只有 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提到的退保發生在新保單生效後的 15 個月,已超過了《守則》規定的 12 個月期限。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及 IV 均不符合「轉保」的定義。
重點: 判定「轉保」的關鍵在於 12 個月的時間窗口以及 50% 或以上的價值或保障變動,同時需注意特定的豁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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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2
8. Question
在香港的長期保險業務中,「冷靜期」(Cooling-off Period) 是保障投保人權益的重要制度。根據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關於冷靜期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的設立旨在讓投保人有機會在保單交付後,重新審視其投保決定及保單條款。
II. 冷靜期的時限通常為將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
III. 對於非投資相連的壽險保單,投保人在冷靜期內行使撤銷權,通常可獲全數退還已繳保費。
IV. 投保人若決定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必須向保險公司提交由其簽署的書面通知。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反映了香港《長期保險業務指引》中關於冷靜期的完整規定。冷靜期制度確保留了投保人在購買長期保險後有 21 天的審閱期(由交付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起計),並規定了非投連險的全額退款原則以及必須以書面形式行使權利的程序要求。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行使冷靜期權利時,投保人必須提交經簽署的書面通知這一法定程序要求。 「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陳述 I 中關於冷靜期設立是為了讓投保人重新審視需求的核心目的。 「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未包含陳述 II 中關於 21 天期限計算方式的具體監管定義,這是判斷權利是否有效的關鍵。
重點: 冷靜期是香港長期保險市場中保障消費者的重要機制,賦予投保人在 21 天的特定期限內,透過書面通知撤銷保單並獲退還保費的權利。.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反映了香港《長期保險業務指引》中關於冷靜期的完整規定。冷靜期制度確保留了投保人在購買長期保險後有 21 天的審閱期(由交付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起計),並規定了非投連險的全額退款原則以及必須以書面形式行使權利的程序要求。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行使冷靜期權利時,投保人必須提交經簽署的書面通知這一法定程序要求。 「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陳述 I 中關於冷靜期設立是為了讓投保人重新審視需求的核心目的。 「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未包含陳述 II 中關於 21 天期限計算方式的具體監管定義,這是判斷權利是否有效的關鍵。
重點: 冷靜期是香港長期保險市場中保障消費者的重要機制,賦予投保人在 21 天的特定期限內,透過書面通知撤銷保單並獲退還保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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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2
9.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法律原則,關於人壽保險中「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 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香港,父母或監護人對其未滿 18 歲的子女或年輕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
II.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必須在合約開始時及受保人身故時均同時存在,保單方為有效。
III. 根據《保險業條例》,對受保生命具有權益的人或合約為其利益而訂立的人,其名字必須寫在該合約中。
IV. 若投保人買保單時的意圖是為了繞過可保權益規定而將其轉讓給特定且缺乏權益的人,該合約屬無效。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陳述 I 符合《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該條例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其未滿 18 歲的子女或年輕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符合條例第 64C 條,要求在保單中寫明對受保生命具有權益的人之姓名;陳述 IV 反映了法律原則,即任何旨在規避可保權益法規的轉讓行為均會導致合約無效。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 錯誤地主張人壽保險在索償時(身故時)仍需具備可保權益,而實際上法律僅要求在合約開始時具備權益。「只有 II、III 及 IV」也是錯誤的,同樣因為包含了陳述 II 的錯誤觀點。「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 並不符合人壽保險的法律原則。
重點: 在香港人壽保險法律下,可保權益僅需在保單成立時存在,且《保險業條例》對法定的家庭關係權益及保單登記姓名有明確的強制性規定。.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陳述 I 符合《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該條例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其未滿 18 歲的子女或年輕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符合條例第 64C 條,要求在保單中寫明對受保生命具有權益的人之姓名;陳述 IV 反映了法律原則,即任何旨在規避可保權益法規的轉讓行為均會導致合約無效。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 錯誤地主張人壽保險在索償時(身故時)仍需具備可保權益,而實際上法律僅要求在合約開始時具備權益。「只有 II、III 及 IV」也是錯誤的,同樣因為包含了陳述 II 的錯誤觀點。「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 並不符合人壽保險的法律原則。
重點: 在香港人壽保險法律下,可保權益僅需在保單成立時存在,且《保險業條例》對法定的家庭關係權益及保單登記姓名有明確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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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2
10. Question
一名保險經紀正準備為客戶推薦一份長期人壽保險保單。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CIB-GN(12)) 的要求,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確的?
I. 在作出任何產品推薦之前,必須先為客戶進行財務需求分析 (FNA)
II. 評估客戶在整個保單供款期內支付保費的財務負擔能力
III. 若客戶拒絕提供財務資料,經紀應根據市場平均水平假設客戶需求並作出推薦
IV. 向客戶詳細解釋所推薦的產品如何與其已識別的需求及目標相匹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指引,保險經紀在推薦任何長期壽險產品前,必須先進行財務需求分析以了解客戶的目標。陳述 II 正確,因為評估客戶在整個保單年期內的保費負擔能力是確保產品適合性的核心要求。陳述 IV 正確,因為經紀有責任向客戶說明推薦該特定產品的理據,以確保客戶明白產品如何滿足其需求。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若客戶拒絕提供財務資料,經紀應向客戶解釋這將導致無法進行準確的適合性評估,而不應在缺乏事實基礎的情況下憑空假設客戶需求並作出推薦。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推薦長期人壽保險時,必須嚴格執行財務需求分析及負擔能力評估,並向客戶清晰交代推薦的理由。.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指引,保險經紀在推薦任何長期壽險產品前,必須先進行財務需求分析以了解客戶的目標。陳述 II 正確,因為評估客戶在整個保單年期內的保費負擔能力是確保產品適合性的核心要求。陳述 IV 正確,因為經紀有責任向客戶說明推薦該特定產品的理據,以確保客戶明白產品如何滿足其需求。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若客戶拒絕提供財務資料,經紀應向客戶解釋這將導致無法進行準確的適合性評估,而不應在缺乏事實基礎的情況下憑空假設客戶需求並作出推薦。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推薦長期人壽保險時,必須嚴格執行財務需求分析及負擔能力評估,並向客戶清晰交代推薦的理由。.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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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2
1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分紅壽險保單的「保費抵銷」(Premium Offset)安排及相關披露要求。根據《承保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 業務除外)指引》(指引 16),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提述以非保證利益抵銷未來保費時,不得使用「保費消失」或類似字眼。
II. 保險人必須就紅利減少而未能抵銷保費的不利情景作出推算,並向客戶提供資料。
III. 只要保單已行使保費抵銷選項,客戶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須恢復繳付保費。
IV. 保險人應在公司網站披露分紅產品的非保證紅利實現率。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符合監管要求的陳述。根據《指引 16》,保險人在提述保費抵銷安排時,嚴禁使用「保費消失」或類似誤導字眼,且必須提供紅利減少導致未能抵銷保費的不利情景推算,同時須在網站披露非保證紅利的實現率以提升透明度。
錯誤: 關於客戶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須恢復繳費的說法是錯誤的。指引明確指出,能否持續抵銷保費取決於未來派發的紅利,若紅利受利率下降等因素影響而不足以支付保費,客戶必須恢復繳付保費,否則保單可能失效或利益受損。
重點: 指引 16 要求保險人必須平衡地披露分紅產品的潛在利益與風險,確保客戶充分理解非保證紅利對保費抵銷安排的影響。.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符合監管要求的陳述。根據《指引 16》,保險人在提述保費抵銷安排時,嚴禁使用「保費消失」或類似誤導字眼,且必須提供紅利減少導致未能抵銷保費的不利情景推算,同時須在網站披露非保證紅利的實現率以提升透明度。
錯誤: 關於客戶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須恢復繳費的說法是錯誤的。指引明確指出,能否持續抵銷保費取決於未來派發的紅利,若紅利受利率下降等因素影響而不足以支付保費,客戶必須恢復繳付保費,否則保單可能失效或利益受損。
重點: 指引 16 要求保險人必須平衡地披露分紅產品的潛在利益與風險,確保客戶充分理解非保證紅利對保費抵銷安排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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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2
12.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業務中,關於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的法律規定及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對其未滿 18 歲的子女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
II. 夫妻其中一方為配偶投保後,即使日後雙方離婚,該保單在法律上依然有效。
III. 債權人為債務人的生命投保後,若債務在保險事故發生前已全數清還,該保單將因失去可保權益而失效。
IV. 保單所有人可將一份正當安排的人壽保險合約轉讓給第三者,即使該第三者對受保生命缺乏可保權益。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未滿 18 歲)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此外,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要求在合約開始時(inception)存在,因此投保後即使離婚,保單依然有效;且在不違反法律宗旨的前提下,保單所有人可將保單轉讓給對受保生命缺乏可保權益的第三者。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原則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它只要求在投保時具備相關權益。一旦保單在起保時合法訂立,即使債務隨後得到償還,保單在法律上仍可維持有效。其他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陳述的組合均不正確。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是一項「投保時」的法律要求,一旦保單有效成立,其後的關係變更(如離婚或債務清還)或合法的保單轉讓,均不會導致保單失效。.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未滿 18 歲)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此外,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要求在合約開始時(inception)存在,因此投保後即使離婚,保單依然有效;且在不違反法律宗旨的前提下,保單所有人可將保單轉讓給對受保生命缺乏可保權益的第三者。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原則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它只要求在投保時具備相關權益。一旦保單在起保時合法訂立,即使債務隨後得到償還,保單在法律上仍可維持有效。其他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陳述的組合均不正確。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是一項「投保時」的法律要求,一旦保單有效成立,其後的關係變更(如離婚或債務清還)或合法的保單轉讓,均不會導致保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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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2
13. Question
一名理財顧問正在為客戶辦理一份新的個人人壽保險保單。根據保險業監管局(IA)有關長期保險保單「冷靜期」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
II. 冷靜期權益旨在讓投保人有足夠時間審閱保單條款及細則,以確定保單是否符合其需求。
III. 無論保單性質為何,投保人在冷靜期內行使取消權,保險公司均須全數退還已繳保費,不得作出任何扣除。
IV. 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有責任提醒投保人有關冷靜期的權利及相關細節。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冷靜期的核心目的在於提供一段合理時間,讓投保人重新考慮其保險決策並審閱條款。陳述 IV 正確,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具有專業責任,必須向客戶說明冷靜期的權利,以確保客戶知情。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並非所有保單都能獲得「全數」退還。對於投資相連壽險(ILAS)等產品,保險公司有權在退款時扣除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以反映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損失。
重點: 冷靜期是長期保險市場中一項關鍵的投保人保障措施,但在行使權利時,投保人需注意特定產品(如投資相連保單)可能涉及的市值調整扣除。.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冷靜期的核心目的在於提供一段合理時間,讓投保人重新考慮其保險決策並審閱條款。陳述 IV 正確,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具有專業責任,必須向客戶說明冷靜期的權利,以確保客戶知情。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並非所有保單都能獲得「全數」退還。對於投資相連壽險(ILAS)等產品,保險公司有權在退款時扣除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以反映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損失。
重點: 冷靜期是長期保險市場中一項關鍵的投保人保障措施,但在行使權利時,投保人需注意特定產品(如投資相連保單)可能涉及的市值調整扣除。.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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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2
1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一位持牌保險中介人正向客戶解釋萬用壽險(Universal Life Insurance)的運作原理。關於該產品具備的「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Unbundled Pricing Structure)特點,下列哪一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萬用壽險的一個核心特徵是其定價結構的透明性,即所謂的「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這意味著保險公司會將死亡(即保障的純成本)、利益(如利息收益)以及開支(如行政費用)這三個組成部分明確地分別披露,讓投保人清晰了解保費的分配情況。
錯誤: 關於將所有成本合併且不披露具體收費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傳統的「捆綁式」定價,而非萬用壽險的特點。關於僅在受保人完全殘疾時才披露因素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定價結構是保單本身的設計特點,與是否發生傷殘索償無關。關於僅適用於定期壽險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定期壽險通常不具備累積現金價值或拆分定價的結構,而萬用壽險則結合了靈活性與透明度。
重點: 萬用壽險透過「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結構,將保障成本、保單開支與投資利益透明化,這是其區別於傳統人壽保險產品的主要標誌。.
Incorrect
正確: 萬用壽險的一個核心特徵是其定價結構的透明性,即所謂的「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這意味著保險公司會將死亡(即保障的純成本)、利益(如利息收益)以及開支(如行政費用)這三個組成部分明確地分別披露,讓投保人清晰了解保費的分配情況。
錯誤: 關於將所有成本合併且不披露具體收費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傳統的「捆綁式」定價,而非萬用壽險的特點。關於僅在受保人完全殘疾時才披露因素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定價結構是保單本身的設計特點,與是否發生傷殘索償無關。關於僅適用於定期壽險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定期壽險通常不具備累積現金價值或拆分定價的結構,而萬用壽險則結合了靈活性與透明度。
重點: 萬用壽險透過「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結構,將保障成本、保單開支與投資利益透明化,這是其區別於傳統人壽保險產品的主要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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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2
15. Question
一名保險經紀正為客戶規劃一份長期人壽保險保單。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CIB-GN(4)),下列哪些關於執行「了解你的客戶」(KYC) 程序的描述是正確的?
I. 經紀應透過「財務需要分析」程序收集客戶的財務背景、保障需求及目標。
II. 若客戶拒絕披露某些財務資訊,經紀應向客戶發出警告,說明這可能導致建議未能完全符合其需求。
III. 只有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 (ILAS) 時,經紀才需要執行 KYC 程序以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
IV. 經紀在提供產品建議前,必須合理地確保客戶有能力支付整個供款期內的保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必須透過「財務需要分析」(FNA) 程序來識別客戶的保險目標、保障需求及財務狀況。陳述 II 正確,指引規定若客戶選擇不提供完整資料,經紀有責任向其解釋這可能導致建議未能完全符合其需求,並須在文件中記錄此警告。陳述 IV 正確,評估客戶的保費負擔能力是 KYC 程序中確保產品合適性的關鍵環節,以確保客戶能維持保單供款。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了解你的客戶」(KYC) 程序及相關指引適用於所有長期壽險業務,並非僅限於投資相連壽險 (ILAS) 或涉及投資成分的產品。
重點: 保險中介人有專業責任透過系統化的 KYC 和 FNA 程序,全面了解客戶的財務背景及需求,並在資料不足時作出適當披露與記錄,以確保長期壽險產品的合適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必須透過「財務需要分析」(FNA) 程序來識別客戶的保險目標、保障需求及財務狀況。陳述 II 正確,指引規定若客戶選擇不提供完整資料,經紀有責任向其解釋這可能導致建議未能完全符合其需求,並須在文件中記錄此警告。陳述 IV 正確,評估客戶的保費負擔能力是 KYC 程序中確保產品合適性的關鍵環節,以確保客戶能維持保單供款。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了解你的客戶」(KYC) 程序及相關指引適用於所有長期壽險業務,並非僅限於投資相連壽險 (ILAS) 或涉及投資成分的產品。
重點: 保險中介人有專業責任透過系統化的 KYC 和 FNA 程序,全面了解客戶的財務背景及需求,並在資料不足時作出適當披露與記錄,以確保長期壽險產品的合適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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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2
16.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索償及保單維持時,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不可異議條款」與「寬限期」的運作。根據香港保險實務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不可異議條款」一般規定,在保單生效一段特定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保險人不得以投保人漏報重要事實為由爭議保單的有效性,除非涉及欺詐。
II. 若受保人在「寬限期」內不幸身故,而該期保費尚未繳納,保險合約將被視為即時失效,保險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III. 「不可異議條款」的效力並不延伸至合約非法的情況,例如投保人對受保生命缺乏可保權益。
IV. 根據香港法律,若保險人能證明投保人的不披露構成欺詐性違反最高誠信責任,則即使保單已過可異議期,保險人仍可推翻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不可異議條款的主要功能是限制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以非欺詐性的失實陳述或漏報重要事實為由撤銷合約。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不可異議條款不能使本質上非法的合約(例如缺乏可保權益)變得有效。陳述 IV 正確,因為欺詐是不可異議條款的法定例外情況,若能證實投保人涉及欺詐性違反最高誠信責任,保險人仍有權推翻合約。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寬限期內,保險保障依然維持有效。若受保人在寬限期內身故,保險人應給付死亡保險金,但會從中扣除欠繳的到期保費,而非導致保單即時失效或免除賠償責任。
重點: 不可異議條款為長期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障,防止保險人因陳年疏忽而拒賠,但該保障不涵蓋欺詐或違法行為;而寬限期則提供了繳費的緩衝時間,確保保障不會因短暫延誤而中斷。.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不可異議條款的主要功能是限制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以非欺詐性的失實陳述或漏報重要事實為由撤銷合約。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不可異議條款不能使本質上非法的合約(例如缺乏可保權益)變得有效。陳述 IV 正確,因為欺詐是不可異議條款的法定例外情況,若能證實投保人涉及欺詐性違反最高誠信責任,保險人仍有權推翻合約。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寬限期內,保險保障依然維持有效。若受保人在寬限期內身故,保險人應給付死亡保險金,但會從中扣除欠繳的到期保費,而非導致保單即時失效或免除賠償責任。
重點: 不可異議條款為長期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障,防止保險人因陳年疏忽而拒賠,但該保障不涵蓋欺詐或違法行為;而寬限期則提供了繳費的緩衝時間,確保保障不會因短暫延誤而中斷。.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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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2
17.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時,保險中介人必須向潛在投保人提供一份「退保說明文件」。根據相關監管要求及證監會的標準格式,下列哪些關於該文件內容或處理程序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文件必須說明在不同保單年度末(例如第 1、3、5、10、15 及 20 年)的預期退保價值。
II. 文件必須包含一份聲明,指出所列出的預期價值僅供參考,並非保證。
III. 文件必須披露保險成本(如適用)對保單價值的影響。
IV. 為簡化程序,投保人只需口頭確認明白內容,無需在文件上簽署。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證監會對投資相連保單退保說明文件的要求,文件必須列出在不同保單年度末(如第 1、3、5、10、15、20 年及滿期時)的預期退保價值,以便投保人評估長期持有的財務影響。陳述 II 正確,由於投資相連壽險的回報取決於投資表現,文件必須包含聲明,明確指出預期價值僅供參考且並非保證。陳述 III 正確,文件必須披露保險成本(如適用)及各項收費對保單價值的影響,以確保收費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投保人必須在退保說明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已閱讀並明白文件內容及相關風險,這是確保客戶在知情情況下作出決定的關鍵合規程序,不能省略。
重點: 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旨在提高產品透明度,確保投保人在投保前充分了解非保證回報的性質、各項收費(包括保險成本)以及提早退保可能產生的財務後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證監會對投資相連保單退保說明文件的要求,文件必須列出在不同保單年度末(如第 1、3、5、10、15、20 年及滿期時)的預期退保價值,以便投保人評估長期持有的財務影響。陳述 II 正確,由於投資相連壽險的回報取決於投資表現,文件必須包含聲明,明確指出預期價值僅供參考且並非保證。陳述 III 正確,文件必須披露保險成本(如適用)及各項收費對保單價值的影響,以確保收費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投保人必須在退保說明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已閱讀並明白文件內容及相關風險,這是確保客戶在知情情況下作出決定的關鍵合規程序,不能省略。
重點: 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旨在提高產品透明度,確保投保人在投保前充分了解非保證回報的性質、各項收費(包括保險成本)以及提早退保可能產生的財務後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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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2
18. Question
陳先生最近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關於「冷靜期」的規定,下列哪一項關於取消保單及退還保費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對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保險人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但該調整不得包括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佣金。這是因為市值調整(MVA)僅用於計算保險人在兌現資產時可能出現的實際虧損,而不能將行政費用或中介人佣金轉嫁給行使冷靜期權利的客戶。
錯誤: 「冷靜期由簽署投保申請書當日起計 21 天」的說法是錯誤的,正確的計算方法是將保單交付保單持有人,或將《通知書》發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並以較先者為準。關於「所有非投資相連保單均可獲全數退還保費」的說法不準確,因為「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與投資相連保單一樣,保險人有權扣除市值調整。至於「21 天內未收到保單應聯絡保險業監管局」的說法也是錯誤的,指引規定若在《通知書》簽發後 9 天內未收到保單,應直接聯絡保險人的客戶服務部。
重點: 冷靜期為 21 天,計算起點為交付保單或發出通知書之較早者;市值調整僅適用於投資相連及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且不得包含佣金或簽發費用。.
Incorrect
正確: 對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保險人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但該調整不得包括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佣金。這是因為市值調整(MVA)僅用於計算保險人在兌現資產時可能出現的實際虧損,而不能將行政費用或中介人佣金轉嫁給行使冷靜期權利的客戶。
錯誤: 「冷靜期由簽署投保申請書當日起計 21 天」的說法是錯誤的,正確的計算方法是將保單交付保單持有人,或將《通知書》發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並以較先者為準。關於「所有非投資相連保單均可獲全數退還保費」的說法不準確,因為「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與投資相連保單一樣,保險人有權扣除市值調整。至於「21 天內未收到保單應聯絡保險業監管局」的說法也是錯誤的,指引規定若在《通知書》簽發後 9 天內未收到保單,應直接聯絡保險人的客戶服務部。
重點: 冷靜期為 21 天,計算起點為交付保單或發出通知書之較早者;市值調整僅適用於投資相連及非投資相連整付保費保單,且不得包含佣金或簽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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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2
19. Question
一名內地訪客在香港向同一家保險公司同時申請投購兩份不同的壽險保單。根據相關監管要求,關於「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的簽署安排,下列哪項敘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保險人可以選擇要求該客戶為每個產品各簽署一份聲明書,或者只在一份於頂部指名了所有投購產品的聲明書上簽署是正確的。根據監管指引,當內地客戶同時向同一保險人購買多份保單時,保險人具備彈性,可選擇使用單一聲明書(須列明所有產品)或多份獨立聲明書。
錯誤: 關於無需與保監局協商即可整合聲明書的說法是錯誤的,指引規定若要將聲明書設定為其他銷售文件(如投保申請書)的一部分,必須事先與保險業監管局協商。關於提供繁體中文版本供簽署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規定要求給內地客戶簽署的必須是簡體中文版本。關於聲明書需取得證監會批准的說法是錯誤的,指引明確指出該聲明書不屬於投連壽險銷售文件,因此不必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批准。
重點: 內地人士在港投保時必須簽署特定格式的「重要資料聲明書」,保險人在處理多份保單簽署或表格整合時,必須嚴格遵守保險業監管局的行政與語言要求。.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人可以選擇要求該客戶為每個產品各簽署一份聲明書,或者只在一份於頂部指名了所有投購產品的聲明書上簽署是正確的。根據監管指引,當內地客戶同時向同一保險人購買多份保單時,保險人具備彈性,可選擇使用單一聲明書(須列明所有產品)或多份獨立聲明書。
錯誤: 關於無需與保監局協商即可整合聲明書的說法是錯誤的,指引規定若要將聲明書設定為其他銷售文件(如投保申請書)的一部分,必須事先與保險業監管局協商。關於提供繁體中文版本供簽署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規定要求給內地客戶簽署的必須是簡體中文版本。關於聲明書需取得證監會批准的說法是錯誤的,指引明確指出該聲明書不屬於投連壽險銷售文件,因此不必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批准。
重點: 內地人士在港投保時必須簽署特定格式的「重要資料聲明書」,保險人在處理多份保單簽署或表格整合時,必須嚴格遵守保險業監管局的行政與語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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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2
20.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 (ILAS) 產品時,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及相關披露要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向客戶逐一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IFS) 內的各個要點
II. 客戶必須在《申請人聲明》中確認,中介人已解釋該產品純屬投資工具,並不包含人壽保障成分
III. 保險公司必須為所有投資相連壽險的投保人進行售後確認電話,以確保客戶明白產品風險及特點
IV. 在冷靜期內行使取消保單的權利時,保險公司有權從退還的保費中扣除市值調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指引,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逐一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IFS) 的內容,以確保客戶明白產品的關鍵資料。陳述 III 正確,保險公司必須為所有投資相連壽險 (ILAS) 的個人保單持有人進行售後確認電話 (Post-sale Confirmation Call),以確認客戶理解產品特性。陳述 IV 正確,在冷靜期內取消 ILAS 保單時,退款金額可因應市場價格波動而作出市值調整 (Market Value Adjustment)。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投資相連壽險 (ILAS) 屬於長期保險業務中的「類別 C」業務,本質上是人壽保險保單,必須包含人壽保障(死亡保障)成分,而非純粹的投資工具。
重點: 銷售投資相連壽險產品時,中介人必須履行嚴格的披露責任,包括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及安排售後確認程序,同時客戶需明白產品的人壽保障本質及冷靜期內的退款機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指引,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逐一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IFS) 的內容,以確保客戶明白產品的關鍵資料。陳述 III 正確,保險公司必須為所有投資相連壽險 (ILAS) 的個人保單持有人進行售後確認電話 (Post-sale Confirmation Call),以確認客戶理解產品特性。陳述 IV 正確,在冷靜期內取消 ILAS 保單時,退款金額可因應市場價格波動而作出市值調整 (Market Value Adjustment)。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投資相連壽險 (ILAS) 屬於長期保險業務中的「類別 C」業務,本質上是人壽保險保單,必須包含人壽保障(死亡保障)成分,而非純粹的投資工具。
重點: 銷售投資相連壽險產品時,中介人必須履行嚴格的披露責任,包括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及安排售後確認程序,同時客戶需明白產品的人壽保障本質及冷靜期內的退款機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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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2
21. Question
陳先生購買了一份包含長期護理利益 (Long-Term Care Benefit) 附約的人壽保險。若陳先生日後因病需要申請此項利益,根據香港市場的一般慣例,下列哪項關於該附約特點的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為了確立長期護理的必要性,保險人通常要求受保人證明其已失去指定數目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 (ADLs) 是正確的描述。這是因為在醫學上證實長期護理的必要性有時存在困難,因此保險公司普遍採用客觀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如洗澡、穿衣、走動等)作為衡量標準。
錯誤: 關於一次性給付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長期護理利益通常是按月支付死亡保險金的特定百分比(例如 1% 或 2%),這與危疾保障通常一次性給付的性質不同。關於入住任何醫療機構及 5% 津貼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利益通常僅限於在認可護理院或由註冊護理員提供的家居護理,且每月金額通常僅為死亡保險金的 1% 至 2%。關於沒有等候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長期護理附約通常設有 90 天的等候期,且部分保險人可能要求保單在索償前已生效一段特定時間(如一年)。
重點: 長期護理利益的觸發通常與受保人喪失日常起居活動能力 (ADLs) 掛鉤,並以死亡保險金的百分比形式按月支付,而非一次性賠付。.
Incorrect
正確: 為了確立長期護理的必要性,保險人通常要求受保人證明其已失去指定數目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 (ADLs) 是正確的描述。這是因為在醫學上證實長期護理的必要性有時存在困難,因此保險公司普遍採用客觀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如洗澡、穿衣、走動等)作為衡量標準。
錯誤: 關於一次性給付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長期護理利益通常是按月支付死亡保險金的特定百分比(例如 1% 或 2%),這與危疾保障通常一次性給付的性質不同。關於入住任何醫療機構及 5% 津貼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利益通常僅限於在認可護理院或由註冊護理員提供的家居護理,且每月金額通常僅為死亡保險金的 1% 至 2%。關於沒有等候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長期護理附約通常設有 90 天的等候期,且部分保險人可能要求保單在索償前已生效一段特定時間(如一年)。
重點: 長期護理利益的觸發通常與受保人喪失日常起居活動能力 (ADLs) 掛鉤,並以死亡保險金的百分比形式按月支付,而非一次性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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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2
22. Question
某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在處理客戶繳付的保費時,必須遵守《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中有關客戶款項的規定。根據該守則,下列哪些關於處理客戶款項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客戶款項必須存放在於授權機構開立的一個或多個獨立客戶帳戶內。
II. 為了應付緊急營運需要,保險經紀可以暫時借用客戶帳戶內的資金,只要在一個月內全數補回即可。
III. 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客戶帳戶所產生的任何利息均歸該保險經紀所有。
IV. 保險經紀在收到客戶款項後,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將款項存入客戶帳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操守守則,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於授權機構(即銀行)開立的獨立客戶帳戶中,以確保與經紀自身的資金分開。陳述 III 正確,除非保險經紀與客戶之間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存放在客戶帳戶內的款項所產生的任何利息,均歸該保險經紀所有。陳述 IV 正確,經紀在收到客戶款項後,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將其存入客戶帳戶,以保障客戶的權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嚴禁將客戶款項挪作經紀自身的營運或行政開支。即使經紀打算隨後補回款項,這種行為仍構成挪用客戶款項及違反信託責任,是嚴重的違規行為。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款項時必須維持高度的誠信,確保客戶資產與公司資金嚴格分隔,並嚴禁任何形式的挪用行為。.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操守守則,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於授權機構(即銀行)開立的獨立客戶帳戶中,以確保與經紀自身的資金分開。陳述 III 正確,除非保險經紀與客戶之間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存放在客戶帳戶內的款項所產生的任何利息,均歸該保險經紀所有。陳述 IV 正確,經紀在收到客戶款項後,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將其存入客戶帳戶,以保障客戶的權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嚴禁將客戶款項挪作經紀自身的營運或行政開支。即使經紀打算隨後補回款項,這種行為仍構成挪用客戶款項及違反信託責任,是嚴重的違規行為。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款項時必須維持高度的誠信,確保客戶資產與公司資金嚴格分隔,並嚴禁任何形式的挪用行為。.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