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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5
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介紹可轉換定期壽險(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時,解釋了保險公司為應對「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而設的保障措施。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這些常見的限制?
I. 限制轉換權利必須在受保人年滿特定年齡(如 60 歲)之前行使。
II. 規定轉換後的新保單保額不得高於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
III. 規定受保人在申請轉換時,必須提供最新的健康證明以供核保。
IV. 規定轉換權利必須在保單生效後的指定年限內(或保單屆滿前)行使。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設定年齡上限(例如 60 歲或 65 歲),以防止受保人在健康狀況極大機會惡化的老年時期才行使轉換權,從而降低逆選擇風險。陳述 II 正確,限制新保單保額不超過原保額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得知患病後,透過轉換權獲取比原先更高額的保障。陳述 IV 正確,設定行使期限(例如在保單到期前若干年)是保險公司管理長期風險的標準行政限制。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可轉換定期壽險的核心優勢在於受保人行使轉換權時「無需」提供可保證明(Evidence of Insurability)。如果要求受保人重新通過體檢或符合核保要求,該條款就失去了對受保人的主要保障意義。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透過年齡、保額及行使期限的限制來平衡保險公司的逆選擇風險,同時確保受保人享有無需再次核保即可獲得永久保障的權利。.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設定年齡上限(例如 60 歲或 65 歲),以防止受保人在健康狀況極大機會惡化的老年時期才行使轉換權,從而降低逆選擇風險。陳述 II 正確,限制新保單保額不超過原保額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得知患病後,透過轉換權獲取比原先更高額的保障。陳述 IV 正確,設定行使期限(例如在保單到期前若干年)是保險公司管理長期風險的標準行政限制。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可轉換定期壽險的核心優勢在於受保人行使轉換權時「無需」提供可保證明(Evidence of Insurability)。如果要求受保人重新通過體檢或符合核保要求,該條款就失去了對受保人的主要保障意義。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透過年齡、保額及行使期限的限制來平衡保險公司的逆選擇風險,同時確保受保人享有無需再次核保即可獲得永久保障的權利。.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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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5
2.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有關投資相連長期保險保單的「冷靜期」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
II. 投保人必須簽署書面通知以行使撤回保單的權利。
III. 保險公司在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因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的市值調整。
IV. 若投保人已在保單下提出索償,則不能再行使冷靜期內的撤回權。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長期保險保單(包括投資相連保單)的投保人享有 21 天的冷靜期,該期限由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時起計。行使此權利必須提交書面通知。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市值調整(MVA),以反映冷靜期內投資資產的價值變動。此外,若保單已發生索償,則投保人不能再行使冷靜期內的撤回權。
錯誤: 關於「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即已索償的保單不能行使冷靜期權利,這是防止濫用機制的必要條款。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 中關於 21 天期限的關鍵法律定義。關於「只有 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 中關於必須提交書面通知的程序要求,口頭通知在法律上是不具備行使冷靜期權利效力的。
重點: 冷靜期為投保人提供審視保單的機會,但在投資相連產品中,投保人需承擔冷靜期內因市場波動導致的市值調整風險,且索償後的保單不再適用此權利。.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長期保險保單(包括投資相連保單)的投保人享有 21 天的冷靜期,該期限由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時起計。行使此權利必須提交書面通知。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市值調整(MVA),以反映冷靜期內投資資產的價值變動。此外,若保單已發生索償,則投保人不能再行使冷靜期內的撤回權。
錯誤: 關於「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即已索償的保單不能行使冷靜期權利,這是防止濫用機制的必要條款。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 中關於 21 天期限的關鍵法律定義。關於「只有 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 中關於必須提交書面通知的程序要求,口頭通知在法律上是不具備行使冷靜期權利效力的。
重點: 冷靜期為投保人提供審視保單的機會,但在投資相連產品中,投保人需承擔冷靜期內因市場波動導致的市值調整風險,且索償後的保單不再適用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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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5
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不能作廢條款中,關於「展期保險」(Extended Term Insurance) 的運作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單持有人利用淨現金價值作為整付保費
II. 轉換後的保障額與原保單的保障額相同
III. 轉換後的保障年期與原保單的保障年期相同
IV. 轉換後的保險種類屬於定期壽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展期保險的運作原理是將壽險保單當時所累積的淨現金價值視作一筆過繳付的整付保費,用來購買一份保額與原保單完全相同的定期壽險,而這份新保障能維持多久,則完全取決於該現金價值的數額。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展期保險下,保障年期通常會縮短,並由現金價值決定,而非維持原保單的年期。若要維持原保障年期但調低保額,該選項應稱為「減額繳清保險」。其他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或「以上皆是」均因上述原因而不正確。
重點: 展期保險是不能作廢條款中的一種選擇,其核心特徵是「保額不變,但保障年期縮短」,旨在讓保單持有人在停止繳費後仍能享有同等額度的保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展期保險的運作原理是將壽險保單當時所累積的淨現金價值視作一筆過繳付的整付保費,用來購買一份保額與原保單完全相同的定期壽險,而這份新保障能維持多久,則完全取決於該現金價值的數額。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展期保險下,保障年期通常會縮短,並由現金價值決定,而非維持原保單的年期。若要維持原保障年期但調低保額,該選項應稱為「減額繳清保險」。其他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或「以上皆是」均因上述原因而不正確。
重點: 展期保險是不能作廢條款中的一種選擇,其核心特徵是「保額不變,但保障年期縮短」,旨在讓保單持有人在停止繳費後仍能享有同等額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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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5
4. Question
在香港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不可異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Provision) 的法律效力與應用,下列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I. 該條款通常規定,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兩年後仍然在世,保險人不得質疑保單的有效性。
II. 設立此條款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保險人在多年後因投保人無意中的失實陳述而撤銷合約。
III. 根據香港法律,若證實索償人涉及欺詐行為,保險人仍可對已過可異議期的保單提出質疑。
IV. 此條款適用於所有情況,包括投保人故意冒充他人進行體檢以獲取保單的嚴重違規行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不可異議條款規定,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兩年後仍然在世,保險人通常不得以投保人違反最高誠信原則(如失實陳述或遺漏重要事實)為由質疑保單的有效性。此外,香港法律明確規定,若證實涉及欺詐行為,保險人仍可提出異議,不受此條款限制。
錯誤: 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故意冒充他人體檢屬於嚴重的欺詐行為,在香港法律架構下,欺詐行為是不可異議條款的法定例外,保險公司仍有權撤銷合約。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不夠全面,因為陳述 III 準確描述了香港法律對欺詐的處理原則。以上皆是的選項錯誤,同樣是因為陳述 IV 違反了法律對欺詐行為的處理方式。
重點: 不可異議條款旨在為長期生效的人壽保單提供穩定性,但在香港法律下,欺詐行為始終是該條款無法覆蓋的例外情況。.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不可異議條款規定,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兩年後仍然在世,保險人通常不得以投保人違反最高誠信原則(如失實陳述或遺漏重要事實)為由質疑保單的有效性。此外,香港法律明確規定,若證實涉及欺詐行為,保險人仍可提出異議,不受此條款限制。
錯誤: 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故意冒充他人體檢屬於嚴重的欺詐行為,在香港法律架構下,欺詐行為是不可異議條款的法定例外,保險公司仍有權撤銷合約。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不夠全面,因為陳述 III 準確描述了香港法律對欺詐的處理原則。以上皆是的選項錯誤,同樣是因為陳述 IV 違反了法律對欺詐行為的處理方式。
重點: 不可異議條款旨在為長期生效的人壽保單提供穩定性,但在香港法律下,欺詐行為始終是該條款無法覆蓋的例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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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5
5.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的死亡理賠申請時,保險公司通常需要核實多項因素。根據一般理賠程序及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通常要求索償人提供受保人的死亡證明文件
II. 若保單在簽發時未曾「承認年齡」,在理賠時必須提供年齡證明
III. 即使保單已作絕對轉讓,保險公司仍必須將理賠金支付予原保單受益人
IV. 索償人通常須交回保單正本,若保單遺失則須簽署賠償保證書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是保險公司核實受保人已發生受保事故(身故)的首要法定證據。陳述 II 正確,由於人壽保險的保費與年齡掛鉤,若投保時未曾「承認年齡」,理賠時必須核實年齡以確定賠付金額是否需要調整。陳述 IV 正確,保單合約正本是權利憑證,若遺失,申請人通常需要簽署賠償保證書(Letter of Indemnity)以承擔因遺失保單而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絕對轉讓(Absolute Assignment)涉及保單所有權的完全轉移。一旦保單被絕對轉讓,受讓人(Assignee)即取代原保單持有人及受益人的地位,理賠金應支付予受讓人,而非原受益人。
重點: 處理死亡理賠時,保險公司必須確保「身故事實」、「受保年齡」及「索償人權利」均獲得充分證實,其中絕對轉讓會改變理賠金的法定收款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是保險公司核實受保人已發生受保事故(身故)的首要法定證據。陳述 II 正確,由於人壽保險的保費與年齡掛鉤,若投保時未曾「承認年齡」,理賠時必須核實年齡以確定賠付金額是否需要調整。陳述 IV 正確,保單合約正本是權利憑證,若遺失,申請人通常需要簽署賠償保證書(Letter of Indemnity)以承擔因遺失保單而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絕對轉讓(Absolute Assignment)涉及保單所有權的完全轉移。一旦保單被絕對轉讓,受讓人(Assignee)即取代原保單持有人及受益人的地位,理賠金應支付予受讓人,而非原受益人。
重點: 處理死亡理賠時,保險公司必須確保「身故事實」、「受保年齡」及「索償人權利」均獲得充分證實,其中絕對轉讓會改變理賠金的法定收款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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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5
6.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正向客戶陳先生解釋其人壽保單中的「保證可保利益」(GI) 附約及「豁免保費」(WP) 附約。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一般實務及條款,下列哪些關於這些附約運作的描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可以在指定的行權日期或特定事件(如子女出生)發生時購買增額保險,而無需提供健康證明。
II. 若陳先生錯過了某次因指定事件觸發的增額選擇權,他將喪失該次權利,但通常仍可在下一個行權期行使權利。
III. 若陳先生在有權行使增額選擇權時已因殘疾而獲得保費豁免,該額外保障通常會自動生效,且相關保費亦可獲豁免。
IV. 保證可保利益附約通常沒有行使年齡限制,保單持有人可在任何年齡(如 65 歲)行使此權利以應對通脹。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證可保利益(GI)的核心功能就是允許保單所有人在特定日期或事件發生時增加保額,而無需再次提供健康證明或可保證明。陳述 II 正確,根據此附約的非自動獲得特性,保單所有人若錯過某次行使權利,僅會喪失該次機會,而不會影響其在未來其他指定日期行使權利的資格。陳述 III 正確,若保單同時附有豁免保費(WP)附約,且受保人在行權時已處於殘疾狀態,該增額保障通常會自動授予,且相關保費亦會根據豁免保費條款獲得豁免。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證可保利益並非沒有限制,它通常設有行使年齡上限(例如 40 歲),且每次可增加的保額通常也限於原保單的面額或更低金額。
重點: 保證可保利益附約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在無需重新核保的情況下增加保障的權利,但其行使受到特定時間、年齡及增額上限的限制,並與豁免保費附約有特定的銜接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證可保利益(GI)的核心功能就是允許保單所有人在特定日期或事件發生時增加保額,而無需再次提供健康證明或可保證明。陳述 II 正確,根據此附約的非自動獲得特性,保單所有人若錯過某次行使權利,僅會喪失該次機會,而不會影響其在未來其他指定日期行使權利的資格。陳述 III 正確,若保單同時附有豁免保費(WP)附約,且受保人在行權時已處於殘疾狀態,該增額保障通常會自動授予,且相關保費亦會根據豁免保費條款獲得豁免。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證可保利益並非沒有限制,它通常設有行使年齡上限(例如 40 歲),且每次可增加的保額通常也限於原保單的面額或更低金額。
重點: 保證可保利益附約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在無需重新核保的情況下增加保障的權利,但其行使受到特定時間、年齡及增額上限的限制,並與豁免保費附約有特定的銜接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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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5
7.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推銷一份分紅壽險保單時,準備了相關的銷售說明文件。根據《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及相關指引,下列關於該文件編製要求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必須按兩個假設估計價值:一個是最低保證派息率(或0%),另一個是尚未扣除保單收費的最佳估計現時假設派息率。
II. 為了保護客戶利益,說明文件內所採用的費用必須與保險公司現時收取的費用完全一致,不得採用高於現時水平的費用。
III. 說明文件所用的語言須與保險公司的其他售前印刷品一致,並須應個別客戶要求提供英文或中文譯本。
IV. 保險公司的獲委任精算師有責任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準保單持有人的期望不被誤導。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提供兩個假設的估計價值:一個是最低保證派息率(若無保證則為0%),另一個是基於最佳估計的現時假設派息率。陳述 III 正確,說明文件的語言必須與其他售前印刷品一致,並須應客戶要求提供中、英文譯本。陳述 IV 正確,獲委任精算師負有專業責任,確保準保單持有人的期望不被誤導。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指引規定,說明文件中採用的費用可以高於現時水平,前提是必須在文件中清晰地予以指出,而非「不得採用」。
重點: 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原則是透明度與準確性,要求保險公司披露不同情景下的回報假設,並由獲委任精算師確保資訊不具誤導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提供兩個假設的估計價值:一個是最低保證派息率(若無保證則為0%),另一個是基於最佳估計的現時假設派息率。陳述 III 正確,說明文件的語言必須與其他售前印刷品一致,並須應客戶要求提供中、英文譯本。陳述 IV 正確,獲委任精算師負有專業責任,確保準保單持有人的期望不被誤導。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指引規定,說明文件中採用的費用可以高於現時水平,前提是必須在文件中清晰地予以指出,而非「不得採用」。
重點: 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原則是透明度與準確性,要求保險公司披露不同情景下的回報假設,並由獲委任精算師確保資訊不具誤導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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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5
8. Question
在向潛在客戶解釋人壽保險合約的基本特點及保費結構時,保險中介人應確保其陳述符合行業標準。下列哪些關於人壽保險基本概念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可轉換」(Convertible) 條款是指保單所有人有權選擇將保單轉換為另一個不同的計劃。
II. 「可續保」(Renewable) 安排通常適用於最初只投保一段有限時間(例如五年)的保單。
III. 在釐定人壽保險的保費水平時,利息、開支及死亡率是三個必須考慮的基本因素。
IV. 若保單的功能是只就指定時期內發生的死亡支付保險利益,這在基本形式上被歸類為終身壽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可轉換」(Convertible) 權利允許保單所有人將現有的保單計劃更改為另一種不同的計劃,通常無需再次提供可保證明。陳述 II 正確,「可續保」(Renewable) 特點常見於定期壽險,讓受保人在最初的保障期屆滿後,有權選擇繼續維持保障。陳述 III 正確,根據精算原則,計算人壽保險保費時必須考慮的三大核心因素分別是利息、開支及死亡率。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只就指定時期內發生的死亡支付利益是「定期壽險」(Term Insurance) 的特徵;而「終身壽險」(Whole Life Insurance) 的功能是就受保人「任何時候」發生的死亡均支付保險利益。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人壽保險的不同基本功能(如保障期限)及變數(如可轉換及續保權利),並理解保費釐定的三大基礎因素,以確保向客戶提供準確的專業建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可轉換」(Convertible) 權利允許保單所有人將現有的保單計劃更改為另一種不同的計劃,通常無需再次提供可保證明。陳述 II 正確,「可續保」(Renewable) 特點常見於定期壽險,讓受保人在最初的保障期屆滿後,有權選擇繼續維持保障。陳述 III 正確,根據精算原則,計算人壽保險保費時必須考慮的三大核心因素分別是利息、開支及死亡率。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只就指定時期內發生的死亡支付利益是「定期壽險」(Term Insurance) 的特徵;而「終身壽險」(Whole Life Insurance) 的功能是就受保人「任何時候」發生的死亡均支付保險利益。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人壽保險的不同基本功能(如保障期限)及變數(如可轉換及續保權利),並理解保費釐定的三大基礎因素,以確保向客戶提供準確的專業建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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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5
9. Question
一名投保人擔心若不幸長期殘疾,其殘疾收入保險金的實際購買力會隨時間而萎縮。若他在保單中加入「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 附約,下列哪些關於該附約的描述是正確的?
I. 該附約為正在領取殘疾給付的受保人提供定期增加的利益。
II. 利益的增幅是根據保險公司的分紅表現來釐定的。
III. 調整金額通常與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等獨立指標掛鈎。
IV. 該條款有助於維持保險金在多年給付期內的實際經濟價值。Correct
正確: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附約專為殘疾受保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殘疾收入,其增幅與獨立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旨在抵銷通脹對長期保險利益購買力的負面影響。因此,正確的陳述包括 I、III 及 IV,即只有 I、III 及 IV。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 COLA 的利益增加數額必須與認可的獨立指數(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而非由保險公司的分紅表現或盈利狀況決定。選項「只有 I 及 III」未能涵蓋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以上皆是」則因包含陳述 II 而不正確。
重點: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透過將給付金額與獨立物價指數掛鈎,確保長期殘疾收入給付能應對通脹,維持其實際購買力。.
Incorrect
正確: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附約專為殘疾受保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殘疾收入,其增幅與獨立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旨在抵銷通脹對長期保險利益購買力的負面影響。因此,正確的陳述包括 I、III 及 IV,即只有 I、III 及 IV。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 COLA 的利益增加數額必須與認可的獨立指數(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而非由保險公司的分紅表現或盈利狀況決定。選項「只有 I 及 III」未能涵蓋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以上皆是」則因包含陳述 II 而不正確。
重點: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透過將給付金額與獨立物價指數掛鈎,確保長期殘疾收入給付能應對通脹,維持其實際購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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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5
10. Question
一名保險經紀正為客戶提供長期壽險產品的投保建議。根據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發出的《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GN(12)),下列哪些是該經紀在推薦產品時應履行的專業責任?
I. 確保所推薦的產品與客戶已識別的需求、目標及情況相符。
II. 評估客戶支付保費的財務能力,以確保保單的持續性。
III. 向客戶解釋推薦該特定產品而非其他產品的具體理據。
IV. 只要客戶在保險申請書上簽署,經紀即被視為已自動履行了所有合適性評估責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GN(12)),保險經紀在推薦長期壽險產品時,必須確保所推薦的產品與客戶的需求、目標及個人情況相符,並評估客戶支付保費的財務能力以確保保單的持續性。此外,經紀有責任向客戶解釋推薦該特定產品的具體理據,以體現專業建議的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的專業責任是主動的,客戶在申請書上簽署並不代表經紀已自動履行了合適性評估的義務。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指引中關於披露推薦理據的要求。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錯誤地將不正確的責任觀念納入其中。選項「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 的不合規行為。
重點: GN(12) 指引的核心要求是保險經紀必須透過客戶需求分析、負擔能力評估及理據披露,確保為客戶提供最合適的長期壽險產品建議。.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GN(12)),保險經紀在推薦長期壽險產品時,必須確保所推薦的產品與客戶的需求、目標及個人情況相符,並評估客戶支付保費的財務能力以確保保單的持續性。此外,經紀有責任向客戶解釋推薦該特定產品的具體理據,以體現專業建議的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的專業責任是主動的,客戶在申請書上簽署並不代表經紀已自動履行了合適性評估的義務。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指引中關於披露推薦理據的要求。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錯誤地將不正確的責任觀念納入其中。選項「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 的不合規行為。
重點: GN(12) 指引的核心要求是保險經紀必須透過客戶需求分析、負擔能力評估及理據披露,確保為客戶提供最合適的長期壽險產品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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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5
11. Question
陳先生在投保一份人壽保險時,正與保險中介人討論有關受益人指定的安排。根據香港保險業的法規及實務慣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可以選擇概括式指定(例如「我的子女」)作為受益人,而無需列出每位子女的姓名。
II. 若陳先生指定了多位第一順位受益人但未註明分配比例,保險金通常會由這些受益人平均分享。
III. 根據《已婚者地位條例》,若陳先生為其配偶的利益購買壽險,將會建立一個法定信託,使配偶成為實益擁有人。
IV. 只要保單條款賦予陳先生撤換受益人的權利,衡平法便不會對其更改受益人的行為作出任何干預或保護。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人壽保單允許採用概括式指定(class designation),即指定一組人(如「我的子女」)而非指名每個人。陳述 II 正確,根據實務,若指定多於一名第一順位受益人且未註明分配比例,保險金通常會由受益人平均分配。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已婚者地位條例》,為配偶或子女利益購買的壽險會建立法定信託,使受益人成為保單的實益擁有人。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衡平法會保護受益人的既得或實益權益,即使保單合約條款容許撤換受益人,衡平法亦不會容許因指名替補受益人而損害原受益人的權益,特別是在涉及法定信託的情況下。
重點: 了解受益人指定的法律效力,特別是《已婚者地位條例》產生的信託保護,對於確保保險金正確發放至關重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人壽保單允許採用概括式指定(class designation),即指定一組人(如「我的子女」)而非指名每個人。陳述 II 正確,根據實務,若指定多於一名第一順位受益人且未註明分配比例,保險金通常會由受益人平均分配。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已婚者地位條例》,為配偶或子女利益購買的壽險會建立法定信託,使受益人成為保單的實益擁有人。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衡平法會保護受益人的既得或實益權益,即使保單合約條款容許撤換受益人,衡平法亦不會容許因指名替補受益人而損害原受益人的權益,特別是在涉及法定信託的情況下。
重點: 了解受益人指定的法律效力,特別是《已婚者地位條例》產生的信託保護,對於確保保險金正確發放至關重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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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5
12.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自殺條款」的法律性質與保單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款的設立旨在避免為有計劃的自殺行為提供保險保障。
II. 若保險人以自殺為由拒絕賠償,則證明受保人死於自殺的舉證責任落在保險人身上。
III. 若受保人在保單簽發後的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有權沒收所有已繳保費而不作任何退還。
IV. 自殺在目前的法律定義下已不再屬於刑事罪行。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自殺條款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逆選擇」,即避免為那些為了領取保險金而計劃自殺的人提供保障。在法律實務中,由於自殺被列為除外責任,保險人(保險公司)負有舉證責任來證明受保人的死亡確實是由自殺引起的。此外,雖然自殺在過去曾被視為刑事罪行,但現在法律上已不再將其列為犯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標準的人壽保險實務,如果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後的免責期內(通常為一年)自殺,保險人雖然無須支付死亡保險金,但通常會退還已繳付的保費(通常會扣除任何未償還的貸款及利息),而非沒收所有保費。
重點: 自殺條款透過設立免責期來平衡風險,並明確規定在免責期內自殺僅退還保費,且保險公司須承擔證明自殺屬實的舉證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自殺條款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逆選擇」,即避免為那些為了領取保險金而計劃自殺的人提供保障。在法律實務中,由於自殺被列為除外責任,保險人(保險公司)負有舉證責任來證明受保人的死亡確實是由自殺引起的。此外,雖然自殺在過去曾被視為刑事罪行,但現在法律上已不再將其列為犯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標準的人壽保險實務,如果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後的免責期內(通常為一年)自殺,保險人雖然無須支付死亡保險金,但通常會退還已繳付的保費(通常會扣除任何未償還的貸款及利息),而非沒收所有保費。
重點: 自殺條款透過設立免責期來平衡風險,並明確規定在免責期內自殺僅退還保費,且保險公司須承擔證明自殺屬實的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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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5
1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技術性核保過程中,關於「財務性核保」(Financial Underwriting) 的目的與實務操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確保擬議的投保金額與受保人的經濟背景及保障需求相符。
II. 旨在評估並降低因過度投保而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
III. 財務性核保與技術性核保中的風險評估無關,僅屬於一般的行政程序。
IV. 核保人員在處理大額投保申請時,可能會要求投保人提供收入證明或資產聲明。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財務性核保的核心目的之一是確保擬議的投保金額與受保人的經濟背景及實際保障需求相符。陳述 II 是正確的,透過財務評估可以防止投保人獲得超過其損失的賠償,從而降低道德風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對於高保額的申請,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投保人提交收入證明或資產聲明等文件以支持其投保申請。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財務性核保是技術性核保(Technical Underwriting)中風險評估過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並非僅僅是無關痛癢的行政程序。
重點: 財務性核保旨在確保保險保障的合理性,透過核實投保人的財務實力來防止過度投保,是人壽保險風險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財務性核保的核心目的之一是確保擬議的投保金額與受保人的經濟背景及實際保障需求相符。陳述 II 是正確的,透過財務評估可以防止投保人獲得超過其損失的賠償,從而降低道德風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對於高保額的申請,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投保人提交收入證明或資產聲明等文件以支持其投保申請。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財務性核保是技術性核保(Technical Underwriting)中風險評估過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並非僅僅是無關痛癢的行政程序。
重點: 財務性核保旨在確保保險保障的合理性,透過核實投保人的財務實力來防止過度投保,是人壽保險風險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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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5
14. Question
一名居住於廣州的客戶在香港旅遊期間,向香港持牌保險代理人諮詢並決定投購一份分紅人壽保險。根據保險業監管局關於《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的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相關的監管要求?
I. 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該內地投保人在香港境內親自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
II. 該聲明書旨在提醒投保人,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且相關爭議受香港法院司法管轄權管轄
III. 為提供便利,中介人可先行代收首期保費,再由中介人代為轉交予保險公司
IV. 中介人必須查驗並複印投保人的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護照)及顯示最近入境紀錄的入境標籤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所有針對內地人士的銷售行為及簽署程序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以符合跨境業務的合規要求。陳述 II 正確,該聲明書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確保投保人明白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而非內地法律。陳述 IV 正確,中介人有責任核實並記錄投保人的入境身份,以證明其投保時身處香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為了防止挪用保費及洗黑錢風險,監管機構要求投保人應直接向保險公司支付保費,聲明書中亦明確提醒投保人不應將保費交予中介人代轉。
重點: 《重要資料聲明書》是內地人士在港投購壽險保單時必須簽署的文件,旨在確保投保人充分了解香港保單的法律管轄權、保費支付安排及身份核實程序。.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所有針對內地人士的銷售行為及簽署程序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以符合跨境業務的合規要求。陳述 II 正確,該聲明書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確保投保人明白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而非內地法律。陳述 IV 正確,中介人有責任核實並記錄投保人的入境身份,以證明其投保時身處香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為了防止挪用保費及洗黑錢風險,監管機構要求投保人應直接向保險公司支付保費,聲明書中亦明確提醒投保人不應將保費交予中介人代轉。
重點: 《重要資料聲明書》是內地人士在港投購壽險保單時必須簽署的文件,旨在確保投保人充分了解香港保單的法律管轄權、保費支付安排及身份核實程序。.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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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5
15.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ILAS)時,關於「冷靜期」及相關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或有關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
II. 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行使權利取消保單,保險公司在退還保費時可應用「市值調整」。
III. 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投保人在投保申請時簽署「冷靜期聲明書」。
IV. 冷靜期權利僅適用於年繳保費的保單,並不適用於月繳保費的保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有關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 是正確的,由於投資相連壽險涉及投資成分,保險公司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VA)。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投保人在申請過程中簽署「冷靜期聲明書」,以確認其理解相關撤銷權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冷靜期權利適用於所有個人人壽保險保單,並不限於特定的保費繳付模式(如年繳或月繳)。
重點: 投資相連壽險投保人享有 21 天冷靜期,必須簽署聲明書以示知悉權利,且退款金額可能因市值調整而有所增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有關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 是正確的,由於投資相連壽險涉及投資成分,保險公司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VA)。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投保人在申請過程中簽署「冷靜期聲明書」,以確認其理解相關撤銷權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冷靜期權利適用於所有個人人壽保險保單,並不限於特定的保費繳付模式(如年繳或月繳)。
重點: 投資相連壽險投保人享有 21 天冷靜期,必須簽署聲明書以示知悉權利,且退款金額可能因市值調整而有所增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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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5
16. Question
一名理財顧問正向客戶陳先生介紹萬用壽險(Universal Life Insurance)的運作機制。陳先生希望了解該產品在靈活性及透明度方面與傳統人壽保險的分別。根據萬用壽險的典型特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單持有人可要求增加死亡保險金,但通常須要提供可保性證明。
II. 萬用壽險採用「捆綁式」定價結構,保險公司不會向保單持有人具體披露保障的純成本及開支因素。
III. 在保單第一年完結後,只要保單內的現金價值足以支付相關費用及死亡收費,保單持有人可以選擇停繳保費。
IV. 保險公司每年提供的年報中,必須列明該年就現金價值賺取的保證利息及額外利息。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萬用壽險允許保單持有人在不抵觸特定條件下調整死亡保險金,但增加保額通常會增加保險人的風險,因此往往需要提供可保性證明。陳述 III 正確,萬用壽險提供靈活保費的特色,在首年保費達標後,只要現金價值足以支付死亡收費及各項開支,保單持有人可以選擇停繳保費。陳述 IV 正確,根據監管及產品設計要求,萬用壽險的年報必須向保單持有人披露該年度賺取的保證利息及額外利息,以維持高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I 錯誤,萬用壽險的核心特點是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Unbundled pricing)的結構,而非「捆綁式」。保險公司必須分別披露保障純成本、利息及開支這三個獨立的定價元素。
重點: 萬用壽險與傳統壽險的主要區別在於其透明的定價結構及高度的靈活性,保單持有人可根據財務狀況調整保費及保障額,但必須監控現金價值以防保單失效。.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萬用壽險允許保單持有人在不抵觸特定條件下調整死亡保險金,但增加保額通常會增加保險人的風險,因此往往需要提供可保性證明。陳述 III 正確,萬用壽險提供靈活保費的特色,在首年保費達標後,只要現金價值足以支付死亡收費及各項開支,保單持有人可以選擇停繳保費。陳述 IV 正確,根據監管及產品設計要求,萬用壽險的年報必須向保單持有人披露該年度賺取的保證利息及額外利息,以維持高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I 錯誤,萬用壽險的核心特點是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Unbundled pricing)的結構,而非「捆綁式」。保險公司必須分別披露保障純成本、利息及開支這三個獨立的定價元素。
重點: 萬用壽險與傳統壽險的主要區別在於其透明的定價結構及高度的靈活性,保單持有人可根據財務狀況調整保費及保障額,但必須監控現金價值以防保單失效。.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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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5
17.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人正協助一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客戶在香港投購長期保險。根據《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下稱「聲明書」)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聲明書的要求適用於所有銷售渠道,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迴避簽署。
II. 若該客戶在已簽署聲明書的基本計劃上申請增加附約,通常無需為該附約再次簽署聲明書。
III. 如果保單的所有權轉讓給另一名持有內地居民身份證的人士,該新持有人必須簽署聲明書。
IV. 若客戶同時提交兩份獨立的保單申請,為了簡化程序,可以只填寫一份聲明書並註明適用於兩份保單。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的規定,該要求適用於所有銷售渠道(包括網上或直接銷售),且在保單所有權轉讓予持有內地身份證的人士時,新持有人必須簽署聲明書。此外,若基本計劃在投保時已簽署聲明書,隨後在該保單下增加的附約則無需再次簽署。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監管要求明確指出「一份保單只須填寫一份聲明書」,這意味著每一份獨立的保單申請都必須具備其專屬的聲明書,不能為了簡化程序而跨保單共用。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或未能涵蓋 I、II、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Takeaway: 針對內地人士的《重要資料聲明書》是以保單為單位實施的監管措施,其適用範圍涵蓋所有銷售渠道及保單所有權轉讓,旨在確保內地投保人充分知悉在港投保的相關風險。.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的規定,該要求適用於所有銷售渠道(包括網上或直接銷售),且在保單所有權轉讓予持有內地身份證的人士時,新持有人必須簽署聲明書。此外,若基本計劃在投保時已簽署聲明書,隨後在該保單下增加的附約則無需再次簽署。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監管要求明確指出「一份保單只須填寫一份聲明書」,這意味著每一份獨立的保單申請都必須具備其專屬的聲明書,不能為了簡化程序而跨保單共用。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或未能涵蓋 I、II、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Takeaway: 針對內地人士的《重要資料聲明書》是以保單為單位實施的監管措施,其適用範圍涵蓋所有銷售渠道及保單所有權轉讓,旨在確保內地投保人充分知悉在港投保的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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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5
18. Question
一家香港人壽保險公司在設計新的長期終身壽險產品時,精算師正在評估不同的定價制度及影響因素。根據相關的保險原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隨年齡增加可能導致低風險受保人退出,產生逆選擇現象。
II. 均衡保費制度在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相對風險而言較高,這有助於累積現金價值。
III. 由於自然保費制度能最準確地反映每年的自然風險,因此它是目前長期人壽保險的主流定價方式。
IV. 除了死亡率外,保險公司在釐定費率時亦須考慮財政變化及公司的市場行銷策略。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隨年齡增長而變得昂貴,健康狀況良好(低風險)的人傾向退出,而高風險的人則選擇續保,這正是逆選擇的定義。陳述 II 是正確的,均衡保費制度在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當時的風險成本,這些「超額」保費連同利息會形成儲備,並使保單開始累積現金價值。陳述 IV 是正確的,根據教材,財政變化(如稅收上升)及公司的市場行銷策略(如欲增大市場佔有率)都是釐定保費時必須考慮的因素。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自然保費制度在實踐中被證明對長期保單不可行,目前已沒有保險人在真正的「長期保單」中實行此制度,均衡保費制度才是目前的一般做法。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手段將整個受保期內的風險成本平均化,解決了自然保費制度下老年負擔過重及逆選擇的問題,是現代人壽保險定價的核心。.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自然保費制度下,保費隨年齡增長而變得昂貴,健康狀況良好(低風險)的人傾向退出,而高風險的人則選擇續保,這正是逆選擇的定義。陳述 II 是正確的,均衡保費制度在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當時的風險成本,這些「超額」保費連同利息會形成儲備,並使保單開始累積現金價值。陳述 IV 是正確的,根據教材,財政變化(如稅收上升)及公司的市場行銷策略(如欲增大市場佔有率)都是釐定保費時必須考慮的因素。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自然保費制度在實踐中被證明對長期保單不可行,目前已沒有保險人在真正的「長期保單」中實行此制度,均衡保費制度才是目前的一般做法。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精算手段將整個受保期內的風險成本平均化,解決了自然保費制度下老年負擔過重及逆選擇的問題,是現代人壽保險定價的核心。.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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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5
19.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正向客戶介紹可轉換定期壽險 (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關於該計劃中的「轉換特權」以及保險公司為應對「逆選擇」 (Anti-selection) 而設的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行使轉換特權時,保單所有人通常毋須提供受保人的可保性證明。
II. 轉換後的永久計劃保費,通常按受保人行使權利時的「到達年齡」 (Attained Age) 計算。
III. 保險公司通常會規定在受保人超過特定年齡(如 65 歲)後,不能行使轉換權利。
IV. 新轉換的永久計劃保額,通常以原定期壽險的保額為上限。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轉換特權的核心定義在於保單所有人有權在毋須提供可保性(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定期保單轉換為永久性壽險計劃。陳述 II 正確,行使轉換權時,新保單的保費必須按受保生命在轉換當時的「到達年齡」之標準費率來計算。陳述 III 正確,為了減低逆選擇風險,保險公司通常會設置年齡限制,例如規定在 55 或 65 歲後不得行使轉換權。陳述 IV 正確,永久計劃的保額上限通常設定為原定期壽險的保額,這也是防止逆選擇的常見限制之一。
錯誤: 無,因為所有陳述均準確描述了可轉換定期壽險在香港保險市場中的運作特性與常見限制。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允許受保人在不論健康狀況變化的情況下獲得永久保障,但保險公司會透過到達年齡定價、年齡上限及保額限制等機制,來平衡因缺乏健康核保而產生的逆選擇風險。.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轉換特權的核心定義在於保單所有人有權在毋須提供可保性(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定期保單轉換為永久性壽險計劃。陳述 II 正確,行使轉換權時,新保單的保費必須按受保生命在轉換當時的「到達年齡」之標準費率來計算。陳述 III 正確,為了減低逆選擇風險,保險公司通常會設置年齡限制,例如規定在 55 或 65 歲後不得行使轉換權。陳述 IV 正確,永久計劃的保額上限通常設定為原定期壽險的保額,這也是防止逆選擇的常見限制之一。
錯誤: 無,因為所有陳述均準確描述了可轉換定期壽險在香港保險市場中的運作特性與常見限制。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允許受保人在不論健康狀況變化的情況下獲得永久保障,但保險公司會透過到達年齡定價、年齡上限及保額限制等機制,來平衡因缺乏健康核保而產生的逆選擇風險。.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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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5
20. Question
在向客戶介紹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時,保險中介人必須清楚說明其運作機制及風險。根據相關監管要求及產品特點,下列哪些關於 ILAS 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單持有人對保險公司為履行保單責任而持有的底層資產擁有直接法律所有權。
II. 保單的價值直接受所選投資選項的市場表現影響,因此投資風險由保單持有人承擔。
III. 保險公司在處理保費時,通常會先扣除適用的保單費用,再將餘額分配至保單持有人選定的內部單位基金。
IV. 投資相連保單通常提供死亡保障,其賠償金額往往與保單的賬戶價值有直接關聯。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資相連保險(ILAS)的核心特徵是投資風險由保單持有人承擔,保單價值隨投資表現波動。陳述 III 正確,描述了 ILAS 的基本運作結構,即保費在扣除各項費用後才分配至選定的投資選項。陳述 IV 正確,因為 ILAS 通常提供死亡保障,其賠償金額(如 101% 或更高)與保單的賬戶價值直接掛鉤。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投資相連保險的法律結構下,相關基金資產的法律所有權歸保險公司所有,保單持有人僅擁有根據保單合約獲得相等於單位價值利益的權利,而非直接擁有底層資產。
重點: 投資相連長期保險的特點在於投資風險由保單持有人承擔,且保單持有人對底層資產並不擁有直接的法律所有權,僅擁有合約權益。.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資相連保險(ILAS)的核心特徵是投資風險由保單持有人承擔,保單價值隨投資表現波動。陳述 III 正確,描述了 ILAS 的基本運作結構,即保費在扣除各項費用後才分配至選定的投資選項。陳述 IV 正確,因為 ILAS 通常提供死亡保障,其賠償金額(如 101% 或更高)與保單的賬戶價值直接掛鉤。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投資相連保險的法律結構下,相關基金資產的法律所有權歸保險公司所有,保單持有人僅擁有根據保單合約獲得相等於單位價值利益的權利,而非直接擁有底層資產。
重點: 投資相連長期保險的特點在於投資風險由保單持有人承擔,且保單持有人對底層資產並不擁有直接的法律所有權,僅擁有合約權益。.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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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5
21. Question
一名保險經紀正為客戶辦理投保長期壽險的手續。根據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有關「了解你的客戶」(KYC)程序的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經紀在該程序中應履行的職責?
I. 保險經紀應透過財務需要分析(FNA)收集客戶的財務狀況、目標及需求等資訊
II. 若客戶選擇不提供指引所要求的某些資料,經紀必須向客戶說明這可能導致建議未必能完全符合其需求
III. 只要客戶表示有興趣購買,經紀無需評估產品的負擔能力,應尊重客戶的購買意願
IV. 在推薦任何長期壽險產品前,經紀應合理地評估並建立客戶的風險概況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 CIB 的指引,保險經紀必須透過財務需要分析(FNA)來獲取客戶的財務背景、保險目標及具體需求,這是履行 KYC 程序的基礎。陳述 II 正確,因為指引要求中介人在客戶拒絕提供必要資料時,必須明確告知客戶這將限制經紀提供合適建議的能力,以確保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陳述 IV 正確,因為了解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是評估長期壽險產品(尤其是具投資成分產品)合適性的必要環節。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的核心目的之一是確保產品的負擔能力與客戶的財務狀況相匹配。經紀有專業責任評估客戶是否有能力支付保費,而非僅僅依賴客戶的購買意願。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長期壽險時,必須透過系統化的程序(如 FNA)了解客戶需求,並在資料不足時履行披露義務,以確保所提供的建議具備合理基礎並符合客戶的負擔能力。.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 CIB 的指引,保險經紀必須透過財務需要分析(FNA)來獲取客戶的財務背景、保險目標及具體需求,這是履行 KYC 程序的基礎。陳述 II 正確,因為指引要求中介人在客戶拒絕提供必要資料時,必須明確告知客戶這將限制經紀提供合適建議的能力,以確保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陳述 IV 正確,因為了解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是評估長期壽險產品(尤其是具投資成分產品)合適性的必要環節。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了解你的客戶」程序的核心目的之一是確保產品的負擔能力與客戶的財務狀況相匹配。經紀有專業責任評估客戶是否有能力支付保費,而非僅僅依賴客戶的購買意願。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長期壽險時,必須透過系統化的程序(如 FNA)了解客戶需求,並在資料不足時履行披露義務,以確保所提供的建議具備合理基礎並符合客戶的負擔能力。.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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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5
22.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介紹可轉換定期壽險(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時,解釋了保險公司為應對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風險而設的常見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這些限制?
I. 規定轉換權利必須在受保人達到指定年齡(例如 65 歲)前行使。
II. 轉換後的永久性壽險保額,不得高於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
III. 受保人在行使轉換權利時,必須再次提供滿意的可保證明。
IV. 規定轉換權利必須在保單生效後的某段特定期間內行使。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為了防止逆選擇(即健康狀況轉差的受保人更有動機行使轉換權),保險公司通常會對可轉換定期壽險設定限制,包括行使轉換權的年齡上限(I)以及在保單生效後的特定年期內行使(IV)。此外,為了控制承保風險,轉換後的永久壽險保額通常不得超過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II)。
錯誤: 關於必須再次提供可保證明的陳述是錯誤的。可轉換定期壽險的核心特點在於受保人行使轉換權利時,無需再次提供任何可保證明(如體檢報告或健康聲明)。若要求提供證明,則該條款將失去其抵禦受保人因健康轉差而無法獲得永久保障的功能。
重點: 保險公司透過限制轉換的期限、受保人年齡及保額上限來降低逆選擇風險,同時維持無需可保證明的基本原則。.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為了防止逆選擇(即健康狀況轉差的受保人更有動機行使轉換權),保險公司通常會對可轉換定期壽險設定限制,包括行使轉換權的年齡上限(I)以及在保單生效後的特定年期內行使(IV)。此外,為了控制承保風險,轉換後的永久壽險保額通常不得超過原有的定期壽險保額(II)。
錯誤: 關於必須再次提供可保證明的陳述是錯誤的。可轉換定期壽險的核心特點在於受保人行使轉換權利時,無需再次提供任何可保證明(如體檢報告或健康聲明)。若要求提供證明,則該條款將失去其抵禦受保人因健康轉差而無法獲得永久保障的功能。
重點: 保險公司透過限制轉換的期限、受保人年齡及保額上限來降低逆選擇風險,同時維持無需可保證明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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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5
23.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關於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文件內容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必須分別展示按「保證」利率及「現行」假設利率計算的退保價值及身故賠償。
II. 說明文件必須包含「敏感度分析」,以展示若現行利率下調(例如下調 2%)時對保單價值的影響。
III. 文件內必須清晰披露所有會從保單價值中扣除的費用,包括保險成本及退保收費。
IV. 中介人可根據客戶的風險承擔能力,自行調高說明文件內的預期利率,以反映更樂觀的市場回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的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同時列出按「保證」及「現行」假設利率計算的利益說明,以便客戶對比。此外,文件必須包含敏感度分析(通常顯示現行利率下調後的影響),並清晰披露所有保單費用(如保險成本、行政費及退保費用),以確保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V 嚴重違反監管要求,中介人嚴禁自行修改保險公司提供的銷售說明文件或預期利率,這涉及誤導及不當銷售行為。選項「只有 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敏感度分析這一關鍵的強制性披露要求。選項「只有 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違規的陳述 IV。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在於透過標準化的保證與非保證利益展示、敏感度分析及費用披露,確保投保人能充分理解產品的潛在回報與風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的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同時列出按「保證」及「現行」假設利率計算的利益說明,以便客戶對比。此外,文件必須包含敏感度分析(通常顯示現行利率下調後的影響),並清晰披露所有保單費用(如保險成本、行政費及退保費用),以確保透明度。
錯誤: 陳述 IV 嚴重違反監管要求,中介人嚴禁自行修改保險公司提供的銷售說明文件或預期利率,這涉及誤導及不當銷售行為。選項「只有 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敏感度分析這一關鍵的強制性披露要求。選項「只有 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違規的陳述 IV。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在於透過標準化的保證與非保證利益展示、敏感度分析及費用披露,確保投保人能充分理解產品的潛在回報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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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5
24. Question
一名客戶剛購買了一份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保單。根據香港相關監管指引,關於該客戶享有的「冷靜期」權利,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期 21 天,由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以較早者為準。
II. 保險公司在處理冷靜期內的撤銷申請時,有權對退還的保費應用「市值調整」。
III. 「市值調整」的目的是讓保險公司扣除因變現相關投資資產而蒙受的市場損失。
IV. 若相關投資基金在冷靜期內升值,保險公司必須將該升值利潤連同保費一併退還給客戶。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要求,長期保險(包括投資相連保險)的冷靜期為 21 天,由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以較早者為準。對於投資相連保險(ILAS),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應用市值調整(MVA),以反映在冷靜期內因市場波動導致的投資損失。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不完整,因為陳述 III 準確描述了市值調整的性質,即補償變現資產時的損失。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不符合冷靜期的基本原則;冷靜期旨在讓保單持有人撤銷合約並恢復至投保前的財務狀況,而非提供獲利機會,因此若市場上升,退款金額通常上限為已繳保費總額,不會發放投資利潤。以上皆是同樣因為陳述 IV 的錯誤而不能入選。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的冷靜期退款安排允許保險公司扣除市值調整,這與傳統人壽保險通常退還全數保費的做法有所不同。.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要求,長期保險(包括投資相連保險)的冷靜期為 21 天,由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以較早者為準。對於投資相連保險(ILAS),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應用市值調整(MVA),以反映在冷靜期內因市場波動導致的投資損失。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不完整,因為陳述 III 準確描述了市值調整的性質,即補償變現資產時的損失。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不符合冷靜期的基本原則;冷靜期旨在讓保單持有人撤銷合約並恢復至投保前的財務狀況,而非提供獲利機會,因此若市場上升,退款金額通常上限為已繳保費總額,不會發放投資利潤。以上皆是同樣因為陳述 IV 的錯誤而不能入選。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的冷靜期退款安排允許保險公司扣除市值調整,這與傳統人壽保險通常退還全數保費的做法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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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5
25.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介紹長期人壽保險產品時,提及了有關「冷靜期」的權益。根據香港的監管指引,下列哪些關於冷靜期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的計算起點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以較早者為準。
II. 冷靜期的長度為上述起點後起計的 21 個曆日。
III. 投保人行使取消權時,必須在冷靜期內向保險公司提交由其簽署的書面通知。
IV. 對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保險公司在退還保費時有權作出市值調整。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完整地反映了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對冷靜期的核心要求。冷靜期為 21 個曆日,且投保人必須以書面形式行使取消權。此外,退款安排確實區分了非投資相連保單(通常全額退款)與投資相連保單(可受市值調整影響)。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忽略了投資相連壽險保單在冷靜期內退款時,保險公司具備進行市值調整的合法權利,這在投資型產品中是至關重要的財務條款。
錯誤: 只有 II 及 IV 未能包含冷靜期計算起點的完整定義,即保單或通知書交付之日(以較早者為準),這可能導致投保人誤解行使權利的有效期限。
錯誤: 只有 I 及 IV 漏掉了投保人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這一程序性要求,且未提及冷靜期具體的 21 天時限規定。
重點: 冷靜期是長期保險中一項關鍵的投保人保障措施,旨在提供 21 天的審閱期,投保人應了解不同產品在取消保單時可能涉及的財務影響差異。.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完整地反映了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對冷靜期的核心要求。冷靜期為 21 個曆日,且投保人必須以書面形式行使取消權。此外,退款安排確實區分了非投資相連保單(通常全額退款)與投資相連保單(可受市值調整影響)。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忽略了投資相連壽險保單在冷靜期內退款時,保險公司具備進行市值調整的合法權利,這在投資型產品中是至關重要的財務條款。
錯誤: 只有 II 及 IV 未能包含冷靜期計算起點的完整定義,即保單或通知書交付之日(以較早者為準),這可能導致投保人誤解行使權利的有效期限。
錯誤: 只有 I 及 IV 漏掉了投保人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這一程序性要求,且未提及冷靜期具體的 21 天時限規定。
重點: 冷靜期是長期保險中一項關鍵的投保人保障措施,旨在提供 21 天的審閱期,投保人應了解不同產品在取消保單時可能涉及的財務影響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