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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0
1. Question
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相關監管指引,關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ILAS)的「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申請人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明白早期退保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
II. 式樣二專門用於設有「初期單位」(Initial Units)或「資本單位」(Capital Units)結構的保單。
III. 文件必須列出在不同保單年度末,扣除所有相關費用後的預計退保價值。
IV. 負責銷售的保險中介人亦必須在該文件上簽署。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申請人必須在退保說明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明白早期退保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及相關風險。陳述 III 是正確的,該文件必須清楚列出在不同保單年度末(例如第1至5年及隨後每隔五年的週年日),保單持有人預期可得的退保價值。陳述 IV 是正確的,除了申請人外,負責銷售的保險中介人亦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已向客戶解釋相關內容。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式樣二」(Standard Form 2)是專為不設有「初期單位」(Initial Units)或「資本單位」(Capital Units)結構的投資相連壽險保單而設的;而設有該等結構的保單則應使用「式樣一」(Standard Form 1)。
重點: 退保說明文件是投資相連保單銷售過程中的關鍵披露文件,旨在提高退保收費的透明度,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了解早期退保的財務後果。.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申請人必須在退保說明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明白早期退保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及相關風險。陳述 III 是正確的,該文件必須清楚列出在不同保單年度末(例如第1至5年及隨後每隔五年的週年日),保單持有人預期可得的退保價值。陳述 IV 是正確的,除了申請人外,負責銷售的保險中介人亦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已向客戶解釋相關內容。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式樣二」(Standard Form 2)是專為不設有「初期單位」(Initial Units)或「資本單位」(Capital Units)結構的投資相連壽險保單而設的;而設有該等結構的保單則應使用「式樣一」(Standard Form 1)。
重點: 退保說明文件是投資相連保單銷售過程中的關鍵披露文件,旨在提高退保收費的透明度,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了解早期退保的財務後果。.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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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0
2. Question
在分紅人壽保險保單中,保險公司通常會提供多種紅利處置選項予保單持有人。根據一般市場實務,下列哪些是常見的紅利選擇?
(i) 以現金支付
(ii) 存放於保險人處以賺取利息
(iii) 用以購買清繳增額保險
(iv) 用以購買為期一年之定期壽險Correct
正確: (i)、(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人壽保險實務及相關課程內容,這四項均為分紅保單中標準且常見的紅利處置選擇。現金支付為持有人提供即時流動性;積存生息讓紅利留在保險公司賺取利息;清繳增額保險能以躉繳保費形式增加保額;而一年定期壽險則能以低成本在短期內提升保障額。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將紅利運用於購買一年定期壽險這一常見選項。關於「只有 (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漏掉了積存生息這一基本功能。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最直接的現金支付權利。
重點: 分紅保單的紅利選擇旨在為保單持有人提供靈活性,讓其能根據個人對現金流、儲蓄增值或保障額度的需求,選擇最合適的紅利處理方式。.
Incorrect
正確: (i)、(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人壽保險實務及相關課程內容,這四項均為分紅保單中標準且常見的紅利處置選擇。現金支付為持有人提供即時流動性;積存生息讓紅利留在保險公司賺取利息;清繳增額保險能以躉繳保費形式增加保額;而一年定期壽險則能以低成本在短期內提升保障額。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將紅利運用於購買一年定期壽險這一常見選項。關於「只有 (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漏掉了積存生息這一基本功能。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最直接的現金支付權利。
重點: 分紅保單的紅利選擇旨在為保單持有人提供靈活性,讓其能根據個人對現金流、儲蓄增值或保障額度的需求,選擇最合適的紅利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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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0
3. Question
陳先生最近透過保險中介人購買了一份新的人壽保險保單。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有關「冷靜期」的指引,下列哪項關於陳先生權益的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陳先生有權在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給他或其代表後的 21 天內(以較早者為準)取消保單並獲退還保費,這是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為保障投保人利益而設定的標準法定權利。
錯誤: 關於簽署投保申請書後 14 天內行使權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現行法規規定的冷靜期為 21 天,且計算起點是交付保單或通知書之日。關於投資相連壽險不設冷靜期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所有長期保險(包括投資相連壽險)均受冷靜期保障。關於扣除佣金及行政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投保人應獲退還已繳保費,保險公司不得扣除佣金或一般行政費用(唯投資相連保單可能涉及市值調整)。
重點: 冷靜期是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的重要措施,確保投保人在收到保單後有 21 天的審閱期,並在此期間擁有撤銷合約的權利。.
Incorrect
正確: 陳先生有權在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給他或其代表後的 21 天內(以較早者為準)取消保單並獲退還保費,這是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為保障投保人利益而設定的標準法定權利。
錯誤: 關於簽署投保申請書後 14 天內行使權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現行法規規定的冷靜期為 21 天,且計算起點是交付保單或通知書之日。關於投資相連壽險不設冷靜期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所有長期保險(包括投資相連壽險)均受冷靜期保障。關於扣除佣金及行政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投保人應獲退還已繳保費,保險公司不得扣除佣金或一般行政費用(唯投資相連保單可能涉及市值調整)。
重點: 冷靜期是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的重要措施,確保投保人在收到保單後有 21 天的審閱期,並在此期間擁有撤銷合約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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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0
4. Question
一位理財顧問正向客戶推介一份投資相連壽險 (ILAS) 產品。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要求及相關實務守則,關於冷靜期及《重要資料聲明書》(IFS) 的處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通常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
II. 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取消投資相連壽險保單,保險公司必須全數退還已繳保費,且不得扣除任何市值調整。
III. 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向投保人詳細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IFS) 內的各項條款。
IV. 投保人必須在《重要資料聲明書》(IFS) 上簽署,以確認其明白產品的性質及所涉及的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時,負有專業責任向客戶詳細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IFS) 的內容。陳述 IV 正確,因為投保人必須在該聲明書上簽署,以書面形式確認其明白產品特點及風險。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對於投資相連壽險 (ILAS) 而言,保險公司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通常有權應用「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這意味著投保人收回的金額可能會低於已繳保費,這與傳統人壽保險的全數退還規定有所不同。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投資相連壽險的冷靜期權利,特別是涉及市值調整的可能性,並確保所有法定披露文件(如 IFS)均已妥善解釋及簽署。.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時,負有專業責任向客戶詳細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IFS) 的內容。陳述 IV 正確,因為投保人必須在該聲明書上簽署,以書面形式確認其明白產品特點及風險。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對於投資相連壽險 (ILAS) 而言,保險公司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通常有權應用「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這意味著投保人收回的金額可能會低於已繳保費,這與傳統人壽保險的全數退還規定有所不同。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投資相連壽險的冷靜期權利,特別是涉及市值調整的可能性,並確保所有法定披露文件(如 IFS)均已妥善解釋及簽署。.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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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0
5.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正在向客戶介紹單位相連長期保險(Unit-Linked Long Term Insurance)。關於此類產品的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保人繳付的全部或部分保費,會按當時的基金價格購入基金單位。
II. 保單的價值會隨著所掛鈎基金單位的資產總值移動而波動。
III. 為了降低投資風險,這類保單的掛鈎對象僅限於固定利息投資或現金基金。
IV. 雖然單位價格可能隨市況改變,但某些保單可能會列明一個保證的最低價值。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描述。單位相連長期保單(投資相連保單)的核心特點在於其保單價值直接與所購買的基金單位表現掛鈎,保費會按當時價格轉換為單位。此外,雖然這類產品的價值會隨市況波動,但某些保單設計中會包含保證最低價值的條款,以增加產品吸引力。
錯誤: 陳述 III 指出這類保單僅限於掛鈎固定利息工具是錯誤的。根據法規與產品特點,單位相連保單可以掛鈎多種類型的基金,包括股票(普通股)、固定利息投資、現金以及其他資產類型的基金,具有高度的投資多樣性。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單位相連保險產品的價值波動直接反映了底層資產的表現,其投資選擇範圍廣泛,且可根據合約條款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證成分。.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描述。單位相連長期保單(投資相連保單)的核心特點在於其保單價值直接與所購買的基金單位表現掛鈎,保費會按當時價格轉換為單位。此外,雖然這類產品的價值會隨市況波動,但某些保單設計中會包含保證最低價值的條款,以增加產品吸引力。
錯誤: 陳述 III 指出這類保單僅限於掛鈎固定利息工具是錯誤的。根據法規與產品特點,單位相連保單可以掛鈎多種類型的基金,包括股票(普通股)、固定利息投資、現金以及其他資產類型的基金,具有高度的投資多樣性。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單位相連保險產品的價值波動直接反映了底層資產的表現,其投資選擇範圍廣泛,且可根據合約條款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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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0
6.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投保人繳付首期保費後可能會獲發「附條件保費收據」(Conditional Premium Receipt)。下列關於此類收據的陳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保險保障可追溯至投保時開始生效,但必須在事後確定投保人在投保當時是按標準條款具備可保性的,這準確描述了附條件保費收據的運作方式,即在滿足特定核保條件的前提下提供追溯保障。
錯誤: 關於收據僅具確認功能且不提供預先保障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混淆了人壽保險與非人壽保險收據的功能差異。關於保險人放棄核保權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收據的效力完全取決於事後核保對「可保性」的確認。關於保險人可隨時行使取消權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忽視了人壽保險合約一旦生效後,保險人通常不具備隨時取消權的特性。
重點: 附條件保費收據是人壽保險特有的安排,旨在為符合標準承保條件的投保人提供從投保一刻起算的保障,體現了人壽保險合約的特殊性。.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保障可追溯至投保時開始生效,但必須在事後確定投保人在投保當時是按標準條款具備可保性的,這準確描述了附條件保費收據的運作方式,即在滿足特定核保條件的前提下提供追溯保障。
錯誤: 關於收據僅具確認功能且不提供預先保障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混淆了人壽保險與非人壽保險收據的功能差異。關於保險人放棄核保權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收據的效力完全取決於事後核保對「可保性」的確認。關於保險人可隨時行使取消權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忽視了人壽保險合約一旦生效後,保險人通常不具備隨時取消權的特性。
重點: 附條件保費收據是人壽保險特有的安排,旨在為符合標準承保條件的投保人提供從投保一刻起算的保障,體現了人壽保險合約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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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0
7.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中介人對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擬對其採取的紀律處分行動感到不滿,並考慮向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提出覆核申請。關於該審裁處的運作與職能,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上訴審裁處是根據《保險業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機構
II. 受影響人士通常須在有關決定通知送達後的 21 日內提出覆核申請
III. 審裁處有權確認、變更或撤銷保監局的決定,或將案件發還保監局重新考慮
IV. 上訴審裁處的主席必須由具備高等法院法官或前法官資格的人士擔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IAT)是根據《保險業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機構,負責處理針對保監局特定決定的覆核。陳述 II 正確,根據條例,受影響人士如欲提出上訴,通常須在有關決定的通知送達後 21 日內向審裁處提出申請。陳述 III 正確,審裁處在覆核申請時,具有法定權力確認、變更或撤銷原有的決定,或將個案發還保監局重新考慮。陳述 IV 正確,為了確保審裁處的法律權威與公正性,其主席必須由行政長官委任,且必須是高等法院法官、前法官或合資格擔任高等法院法官的人士。
錯誤: 無。以上所有陳述均準確描述了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的組成、職權及程序要求。
重點: 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提供了一個獨立的司法管道,讓受保監局監管決定影響的人士能尋求公正的覆核,這是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中重要的制衡機制。.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IAT)是根據《保險業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機構,負責處理針對保監局特定決定的覆核。陳述 II 正確,根據條例,受影響人士如欲提出上訴,通常須在有關決定的通知送達後 21 日內向審裁處提出申請。陳述 III 正確,審裁處在覆核申請時,具有法定權力確認、變更或撤銷原有的決定,或將個案發還保監局重新考慮。陳述 IV 正確,為了確保審裁處的法律權威與公正性,其主席必須由行政長官委任,且必須是高等法院法官、前法官或合資格擔任高等法院法官的人士。
錯誤: 無。以上所有陳述均準確描述了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的組成、職權及程序要求。
重點: 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提供了一個獨立的司法管道,讓受保監局監管決定影響的人士能尋求公正的覆核,這是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中重要的制衡機制。.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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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0
8. Question
有關香港長期保險合約的「冷靜期」(Cooling-off Period),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的 21 天內,以較早者為準。
II. 對於所有類型的長期保險保單,投保人行使取消權利時,均可獲全數退還已繳保費,且不設任何扣除。
III. 冷靜期是保險公司自願提供的優惠,並非由行業守則或監管指引所規定。
IV. 冷靜期的目的是讓投保人有機會重新審閱保單條款,並確定該產品是否符合其需求。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冷靜期為 21 天,其計算起點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並以較早者為準。此外,冷靜期的設立宗旨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讓投保人在簽署合約後仍有合理時間審閱條款並決定是否繼續維持該保險保障。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並非所有長期保險都能獲得全數退還保費,例如投資相連壽險(ILAS)的退款可能需要扣除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陳述 III 錯誤,因為冷靜期並非保險公司的自願行為,而是根據行業監管指引及守則必須執行的要求,旨在加強對投保人的保障。
重點: 投保人應清楚冷靜期的計算方法,並理解在行使冷靜期取消權利時,不同類型的保險產品(如投資相連產品)可能會有不同的退款安排。.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冷靜期為 21 天,其計算起點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並以較早者為準。此外,冷靜期的設立宗旨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讓投保人在簽署合約後仍有合理時間審閱條款並決定是否繼續維持該保險保障。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並非所有長期保險都能獲得全數退還保費,例如投資相連壽險(ILAS)的退款可能需要扣除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陳述 III 錯誤,因為冷靜期並非保險公司的自願行為,而是根據行業監管指引及守則必須執行的要求,旨在加強對投保人的保障。
重點: 投保人應清楚冷靜期的計算方法,並理解在行使冷靜期取消權利時,不同類型的保險產品(如投資相連產品)可能會有不同的退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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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0
9. Question
陳先生最近透過保險中介人購買了一份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保單。關於該保單在香港監管框架下的冷靜期及售後確認電話(PSCC)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陳先生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
II. 若陳先生在冷靜期內行使權利取消保單,保險公司在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
III. 售後確認電話必須由保險公司獨立於銷售過程的人員(如後勤或合規人員)進行。
IV. 根據現行監管要求,售後確認電話僅強制要求應用於被界定為「弱勢客戶」的投保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要求,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的冷靜期為 21 天,由交付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給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陳述 II 正確,由於 ILAS 涉及投資成分,保險公司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因市場波動產生的市值調整。陳述 III 正確,為了確保程序的公正性與客觀性,售後確認電話(PSCC)應由保險公司的後勤部門或獨立於銷售過程的人員撥打。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保監局指引(如 GL15),售後確認電話(PSCC)的要求適用於所有購買投資相連保險的新客戶,而非僅限於被界定為「弱勢客戶」的人士。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的投保人享有 21 天冷靜期,且保險公司必須對所有 ILAS 客戶執行售後確認電話,以確保客戶充分理解產品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要求,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的冷靜期為 21 天,由交付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給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陳述 II 正確,由於 ILAS 涉及投資成分,保險公司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因市場波動產生的市值調整。陳述 III 正確,為了確保程序的公正性與客觀性,售後確認電話(PSCC)應由保險公司的後勤部門或獨立於銷售過程的人員撥打。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保監局指引(如 GL15),售後確認電話(PSCC)的要求適用於所有購買投資相連保險的新客戶,而非僅限於被界定為「弱勢客戶」的人士。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的投保人享有 21 天冷靜期,且保險公司必須對所有 ILAS 客戶執行售後確認電話,以確保客戶充分理解產品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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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0
10.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保險中介人必須了解保單中關於「自殺條款」的運作。下列哪些關於自殺條款及相關法律原則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受保人在保單發出後的一年內(假設為免責期)自殺,保險人通常無須支付死亡保險金,但會退還已付保費(扣除未還貸款及利息)。
II. 由於自殺是保單的除外責任,若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則必須承擔證明受保人是死於自殺的舉證責任。
III. 設立自殺除外責任條款的核心目的,是為了防止投保人為了讓受益人獲得保險金而進行有計劃的自殺。
IV. 只要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後的任何時間自殺,保險公司在法律上均絕對沒有義務支付任何形式的賠償或退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自殺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雖不支付死亡保險金,但通常會退還已付保費,並扣除任何未償還的貸款及利息。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法理,自殺屬於保單的除外責任,因此證明受保人死於自殺的舉證責任落在保險人(保險公司)身上。陳述 III 正確,自殺條款的主要目的在於防止有人為了獲取保險賠償而進行有計劃的自殺,從而降低保險公司的逆選擇風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自殺條款通常設有免責期(通常為一年),若受保人在該期限過後自殺,保險人通常須按照保單條款如常支付死亡保險金,並非在任何時間自殺都不獲賠償。
重點: 自殺條款透過設立免責期來平衡風險,既能防止有計劃的自殺投保,也能在一段時間後為受保人家屬提供應有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自殺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雖不支付死亡保險金,但通常會退還已付保費,並扣除任何未償還的貸款及利息。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法理,自殺屬於保單的除外責任,因此證明受保人死於自殺的舉證責任落在保險人(保險公司)身上。陳述 III 正確,自殺條款的主要目的在於防止有人為了獲取保險賠償而進行有計劃的自殺,從而降低保險公司的逆選擇風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自殺條款通常設有免責期(通常為一年),若受保人在該期限過後自殺,保險人通常須按照保單條款如常支付死亡保險金,並非在任何時間自殺都不獲賠償。
重點: 自殺條款透過設立免責期來平衡風險,既能防止有計劃的自殺投保,也能在一段時間後為受保人家屬提供應有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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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0
11. Question
關於人壽保險中的「均衡保費制度」(Level Premium System),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費在保險合約有效期內通常維持在同一水平。
II. 在保單生效初期,所繳付的保費高於當時年齡的實際死亡成本。
III. 早期多繳的保費部分會被撥作儲備並賺取利息,用以抵銷後期增加的風險成本。
IV. 這種制度會導致保費隨受保人年齡增長而每年遞增。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均衡保費制度的設計是為了讓投保人在整個保險期內支付固定的保費金額。在保單生效的早期階段,投保人所繳付的保費高於該年齡實際的死亡成本(風險成本),這部分多出的保費會被保險公司積存並進行投資,產生的儲備金連同利息,用於彌補受保人年老時遠高於均衡保費水平的實際死亡成本。
錯誤: 關於「保費隨受保人年齡增長而每年遞增」的陳述是錯誤的,這實際上是「自然保費制度」的特徵,而非均衡保費制度。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或未能涵蓋前三項正確描述的選項,均未能準確反映均衡保費制度的運作原理。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在保單早期「預繳」部分後期成本的方式,解決了自然保費在受保人高齡時可能因保費過高而導致保單失效的問題。.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均衡保費制度的設計是為了讓投保人在整個保險期內支付固定的保費金額。在保單生效的早期階段,投保人所繳付的保費高於該年齡實際的死亡成本(風險成本),這部分多出的保費會被保險公司積存並進行投資,產生的儲備金連同利息,用於彌補受保人年老時遠高於均衡保費水平的實際死亡成本。
錯誤: 關於「保費隨受保人年齡增長而每年遞增」的陳述是錯誤的,這實際上是「自然保費制度」的特徵,而非均衡保費制度。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或未能涵蓋前三項正確描述的選項,均未能準確反映均衡保費制度的運作原理。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在保單早期「預繳」部分後期成本的方式,解決了自然保費在受保人高齡時可能因保費過高而導致保單失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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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0
12. Question
一位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解釋香港人壽保險的法律要求時,提及了有關「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準確反映了相關的法律原則?
I. 在香港,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享有法定的可保權益。
II. 由於可保權益僅需在合約開始時存在,夫妻離婚並不影響先前已購買保單的有效性。
III. 根據彌償原則,債權人為債務人投保後,若債務已清還,則保單受益人不得再領取賠償。
IV. 若投保時意圖正當,保單持有人可將保單轉讓給對受保生命缺乏可保權益的第三方。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此外,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需在合約成立(起保)時存在,因此離婚並不影響保單效力,且保單持有人在投保意圖正當的前提下,可將保單轉讓給不具備可保權益的第三方。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雖然信用壽險通常以彌償方式訂立,但法律明確規定,即使債務在受保人身故前已清還,債權人仍可維持保單效力並領取賠償,這被稱為「再次得到償付」。選項「只有 I 及 II」遺漏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II。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是一項「起保時點」的要求,一旦合約有效成立,其後關係的改變(如離婚或債務清還)或保單的轉讓通常不會影響合約的法律效力。.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 64A 條,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具有法定的可保權益。此外,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需在合約成立(起保)時存在,因此離婚並不影響保單效力,且保單持有人在投保意圖正當的前提下,可將保單轉讓給不具備可保權益的第三方。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雖然信用壽險通常以彌償方式訂立,但法律明確規定,即使債務在受保人身故前已清還,債權人仍可維持保單效力並領取賠償,這被稱為「再次得到償付」。選項「只有 I 及 II」遺漏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II。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是一項「起保時點」的要求,一旦合約有效成立,其後關係的改變(如離婚或債務清還)或保單的轉讓通常不會影響合約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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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0
1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核保過程中,核保人除了進行技術性核保(評估實質危險與道德危險)外,亦會進行「財務性核保」(Financial Underwriting)。下列哪項最準確地描述了財務性核保所關注的內容?
Correct
正確: 評估投保人履行繳付保費責任的能力,並確保擬定的受保款額與其年齡及一般情況相稱,是財務性核保的核心目的。這項程序旨在確保保額不會明顯高於通常標準,並考慮到市場上再保險的安排。
錯誤: 評估投保人的客觀身體狀況(如體重、吸煙習慣或家族病史)屬於技術性核保中的「實質危險」範疇,而非財務性核保。
錯誤: 評估投保人的基本誠信及是否刻意隱瞞重要資料屬於技術性核保中的「道德危險」範疇,這與財務狀況的評估有別。
錯誤: 將風險劃分為標準、次標準或優良風險是屬於風險分類的過程,其目的是為了確定公平的保費水平,這屬於技術性核保的應用,而非財務性核保的定義。
重點: 財務性核保專注於投保金額的合理性及投保人的財務承擔能力,以防止過度投保及相關的財務風險。.
Incorrect
正確: 評估投保人履行繳付保費責任的能力,並確保擬定的受保款額與其年齡及一般情況相稱,是財務性核保的核心目的。這項程序旨在確保保額不會明顯高於通常標準,並考慮到市場上再保險的安排。
錯誤: 評估投保人的客觀身體狀況(如體重、吸煙習慣或家族病史)屬於技術性核保中的「實質危險」範疇,而非財務性核保。
錯誤: 評估投保人的基本誠信及是否刻意隱瞞重要資料屬於技術性核保中的「道德危險」範疇,這與財務狀況的評估有別。
錯誤: 將風險劃分為標準、次標準或優良風險是屬於風險分類的過程,其目的是為了確定公平的保費水平,這屬於技術性核保的應用,而非財務性核保的定義。
重點: 財務性核保專注於投保金額的合理性及投保人的財務承擔能力,以防止過度投保及相關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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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0
14.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業務中,可轉換定期壽險 (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 賦予受保人將定期保險轉換為永久保險的權利。為了抵制因無需提供可保證明而可能產生的「逆選擇」(Anti-selection) 風險,保險公司通常會採取下列哪些措施?
I. 規定轉換權必須在受保人達到特定年齡(如 55 歲)之前行使。
II. 限制新永久保單的保額不得高於原有定期保單的保額。
III. 規定轉換權必須在保單生效後的指定年期內行使。
IV. 要求受保人在行使轉換權時必須重新提交滿意的健康證明。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設定轉換權的年齡上限(例如 55 歲或 60 歲),以避免受保人在高齡且健康狀況顯著下降時才行使轉換權。陳述 II 是正確的,限制新永久保單的保額不得超過原定期保單的保額,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得知自己健康受損後惡意增加保障額。陳述 III 是正確的,規定轉換權必須在保單生效後的特定年期內行使,是保險公司控制長期逆選擇風險的常見行政手段。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可轉換定期壽險的核心特點在於受保人行使轉換權時「無需」提供任何可保證明(如體檢報告)。如果要求提供健康證明,則該條款將失去其作為「轉換權」的本質意義,且無法達到抵制逆選擇的初衷,因為逆選擇正是針對那些無法通過正常核保的人士。
重點: 為了抵消因無需可保證明而產生的逆選擇風險,保險公司會對可轉換定期壽險實施年齡限制、保額限制及行使期限限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設定轉換權的年齡上限(例如 55 歲或 60 歲),以避免受保人在高齡且健康狀況顯著下降時才行使轉換權。陳述 II 是正確的,限制新永久保單的保額不得超過原定期保單的保額,是為了防止受保人在得知自己健康受損後惡意增加保障額。陳述 III 是正確的,規定轉換權必須在保單生效後的特定年期內行使,是保險公司控制長期逆選擇風險的常見行政手段。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可轉換定期壽險的核心特點在於受保人行使轉換權時「無需」提供任何可保證明(如體檢報告)。如果要求提供健康證明,則該條款將失去其作為「轉換權」的本質意義,且無法達到抵制逆選擇的初衷,因為逆選擇正是針對那些無法通過正常核保的人士。
重點: 為了抵消因無需可保證明而產生的逆選擇風險,保險公司會對可轉換定期壽險實施年齡限制、保額限制及行使期限限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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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0
15. Question
關於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的「冷靜期」(Cooling-off Period),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旨在讓投保人有機會審閱保單條款及細則。
II. 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撤銷保單,保險公司可就投資相連保單進行「市值調整」。
III. 冷靜期的時限通常為交付保單或發出通知書後的 21 天。
IV. 冷靜期權利僅適用於人壽保險,不適用於任何具有投資成分的長期保險。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冷靜期的設計初衷是保障投保人有充足時間了解合約內容,且針對具投資性質的 ILAS 產品,保險公司獲准執行市值調整以反映資產價值變動,而 21 天的期限是目前香港保險業的標準做法。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保障並不排除投資相連保險,事實上,ILAS 投保人同樣享有此權利。其他選項如只有 I 及 II 或只有 II 及 III 均未能全面涵蓋所有正確的陳述,而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
Takeaway: 了解冷靜期的適用範圍及市值調整機制,是評估投資相連保險投保人權益的關鍵。.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冷靜期的設計初衷是保障投保人有充足時間了解合約內容,且針對具投資性質的 ILAS 產品,保險公司獲准執行市值調整以反映資產價值變動,而 21 天的期限是目前香港保險業的標準做法。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保障並不排除投資相連保險,事實上,ILAS 投保人同樣享有此權利。其他選項如只有 I 及 II 或只有 II 及 III 均未能全面涵蓋所有正確的陳述,而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
Takeaway: 了解冷靜期的適用範圍及市值調整機制,是評估投資相連保險投保人權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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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0
16.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正向客戶解釋一份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保單的銷售說明文件。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說明文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文件必須載有警告,說明除非客戶有意支付全期保費,否則不應投保該產品。
II. 說明文件內提及的過往派息率網址,其顯示的利率已預先扣除保險成本及行政費用。
III. 若保險公司欲調整非保證收費,通常須在提前不少於一個月的情況下以書面通知保單持有人。
IV. 說明文件內的數字演示是假設保單持有人沒有行使保費假期選擇權的情況下擬備的。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指引,說明文件必須包含明確警告,指出若保單持有人提早中止保單或停付保費,可能會蒙受重大損失(陳述 I)。此外,保險公司在調整非保證收費前,必須給予保單持有人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陳述 III)。同時,說明文件中的利益演示是基於所有保費均如期全數支付,且保費假期選擇權未被行使的假設(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保險公司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必須註明該利率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例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其他未能完全涵蓋所有正確陳述或包含錯誤陳述的組合均為錯誤。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旨在確保準保單持有人在投保前,能清楚理解產品的收費變動機制、退保風險以及利益演示的假設基礎。.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指引,說明文件必須包含明確警告,指出若保單持有人提早中止保單或停付保費,可能會蒙受重大損失(陳述 I)。此外,保險公司在調整非保證收費前,必須給予保單持有人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陳述 III)。同時,說明文件中的利益演示是基於所有保費均如期全數支付,且保費假期選擇權未被行使的假設(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保險公司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必須註明該利率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例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其他未能完全涵蓋所有正確陳述或包含錯誤陳述的組合均為錯誤。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旨在確保準保單持有人在投保前,能清楚理解產品的收費變動機制、退保風險以及利益演示的假設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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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0
17. Question
在香港人壽保險業務中,關於保單內的「自殺」條款及其法律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保單生效初期,自殺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以避免為有計劃的自殺行為提供保障。
II. 若受保人在自殺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通常無須支付死亡保險金,但會退還已付保費(扣除未繳清貸款及利息)。
III. 由於自殺屬於除外責任,若保險人懷疑受保人自殺,受益人須承擔舉證責任以證明受保人並非自殺。
IV. 若受保人在保單規定的免責期(通常為保單發出後一年)過後自殺,保險人通常會如常支付死亡保險金。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單生效初期自殺通常被視為除外責任,目的是避免為有計劃的自殺提供保險。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在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雖不支付死亡保險金,但保單條款通常規定退還已付保費(扣除貸款及利息)。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一旦免責期屆滿,自殺將不再被視為除外責任,保險人會如常賠付。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自殺作為保單的除外責任,證明死亡是由自殺引起的舉證責任落在保險人身上,而非受益人,且這在法律實務上往往並非易事。
重點: 自殺條款旨在平衡保險人的風險管理與受保人的保障,透過設立免責期(通常為一年)來防止逆向選擇,並明確了舉證責任在於保險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單生效初期自殺通常被視為除外責任,目的是避免為有計劃的自殺提供保險。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在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雖不支付死亡保險金,但保單條款通常規定退還已付保費(扣除貸款及利息)。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一旦免責期屆滿,自殺將不再被視為除外責任,保險人會如常賠付。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自殺作為保單的除外責任,證明死亡是由自殺引起的舉證責任落在保險人身上,而非受益人,且這在法律實務上往往並非易事。
重點: 自殺條款旨在平衡保險人的風險管理與受保人的保障,透過設立免責期(通常為一年)來防止逆向選擇,並明確了舉證責任在於保險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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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0
18. Question
一家香港科技公司為其員工投保了團體人壽保險計劃。根據保險實務中關於「交付保單」的程序,下列哪一項關於該團體保單交付及文件處理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除了向投保機構簽發總保單外,保險公司還須為每位受保僱員提供保險憑證,且通常由保險中介人監察成員登記卡的填寫過程。這是因為團體保險涉及多名成員的登記,技術系統必須能同時處理總體合約(總保單)與個人保障證明(保險憑證),並透過中介人確保行政程序的準確性。
錯誤: 關於「與個人保單交付程序完全相同」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個人保單的交付相對簡單,通常由代理人直接交付,而不涉及團體成員登記及發放保險憑證的複雜過程。關於「僅需向僱主交付總保單」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保險實務,每位受保成員均應獲得保險憑證以作為其受保權益的證據。關於「無需建立個別客戶記錄」的說法是錯誤的,保險公司的內部系統必須為所有受保人建立記錄並查證保費收訖情況,以確保保單生效的準確性。
重點: 團體保險的交付涉及總保單、保險憑證及成員登記卡等多重文件,必須確保每位受保成員均獲得適當的保障證明,並由中介人提供必要的監察服務。.
Incorrect
正確: 除了向投保機構簽發總保單外,保險公司還須為每位受保僱員提供保險憑證,且通常由保險中介人監察成員登記卡的填寫過程。這是因為團體保險涉及多名成員的登記,技術系統必須能同時處理總體合約(總保單)與個人保障證明(保險憑證),並透過中介人確保行政程序的準確性。
錯誤: 關於「與個人保單交付程序完全相同」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個人保單的交付相對簡單,通常由代理人直接交付,而不涉及團體成員登記及發放保險憑證的複雜過程。關於「僅需向僱主交付總保單」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保險實務,每位受保成員均應獲得保險憑證以作為其受保權益的證據。關於「無需建立個別客戶記錄」的說法是錯誤的,保險公司的內部系統必須為所有受保人建立記錄並查證保費收訖情況,以確保保單生效的準確性。
重點: 團體保險的交付涉及總保單、保險憑證及成員登記卡等多重文件,必須確保每位受保成員均獲得適當的保障證明,並由中介人提供必要的監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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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0
19.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中關於長期業務保險公司「委任精算師」(Appointed Actuary) 的法定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相關規定?
I. 凡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均必須委任一名精算師。
II. 保險公司在委任精算師或該精算師職位終止後,必須在法定期限內通知保險業監管局。
III. 委任精算師的主要職責之一是定期對公司的長期業務財務狀況進行精算調查。
IV. 委任精算師必須具備至少二十年的香港保險從業經驗方合符法定資格。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必須委任一名精算師(Appointed Actuary),並在委任或終止委任時,於法定期限內書面通知保險業監管局。此外,該精算師負有法定職責,必須定期對公司的長期業務財務狀況進行精算調查並編製報告,以確保公司有足夠能力履行保單責任。
Incorrect: 關於委任精算師必須具備至少二十年香港本地從業經驗的陳述是錯誤的,條例主要要求精算師具備認可的專業資格(如成為指定的精算學會的正會員),而非設定特定的本地工作年期限制。因此,所有包含第四項陳述的選項均為錯誤。而僅包含第一及第二項的選項則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同樣屬於法定要求的第三項陳述。以上皆是的選項則因包含了錯誤的第四項而屬錯誤。
Takeaway: 長期業務保險公司必須透過委任精算師進行專業的財務監控與精算調查,這是《保險業條例》下確保保險公司長期償付能力的重要法定監管機制。.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必須委任一名精算師(Appointed Actuary),並在委任或終止委任時,於法定期限內書面通知保險業監管局。此外,該精算師負有法定職責,必須定期對公司的長期業務財務狀況進行精算調查並編製報告,以確保公司有足夠能力履行保單責任。
Incorrect: 關於委任精算師必須具備至少二十年香港本地從業經驗的陳述是錯誤的,條例主要要求精算師具備認可的專業資格(如成為指定的精算學會的正會員),而非設定特定的本地工作年期限制。因此,所有包含第四項陳述的選項均為錯誤。而僅包含第一及第二項的選項則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同樣屬於法定要求的第三項陳述。以上皆是的選項則因包含了錯誤的第四項而屬錯誤。
Takeaway: 長期業務保險公司必須透過委任精算師進行專業的財務監控與精算調查,這是《保險業條例》下確保保險公司長期償付能力的重要法定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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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0
20.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推銷一份長期保險產品(如人壽保險)時,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下列哪些陳述正確描述了該代理人應履行的專業責任?
I. 代理人必須以公平、誠實及專業的方式行事,並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
II. 代理人必須在所有情況下,主動向客戶披露其將從該保單中獲得的具體佣金百分比。
III. 代理人應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理解所推薦保險產品的主要特點及風險。
IV. 代理人應確保向客戶提供的資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且不具誤導性。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代理人負有以客戶最佳利益行事的法定責任(原則一),並須確保向客戶提供的資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公平且不具誤導性(原則三)。此外,代理人應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在作出投保決定前,已理解所推薦產品的主要特點及風險。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現行操守守則的一般要求,代理人必須向客戶披露其收受酬金的權利及性質(即披露其會因成功安排保單而獲得酬金),但除非涉及特定產品(如投資相連壽險)或客戶提出明確要求,否則守則並未規定代理人必須在所有情況下主動披露具體的佣金百分比或金額。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的核心專業責任在於誠實行事、優先考慮客戶利益,並透過準確的資訊披露協助客戶作出知情的投保決定。.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代理人負有以客戶最佳利益行事的法定責任(原則一),並須確保向客戶提供的資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公平且不具誤導性(原則三)。此外,代理人應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在作出投保決定前,已理解所推薦產品的主要特點及風險。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現行操守守則的一般要求,代理人必須向客戶披露其收受酬金的權利及性質(即披露其會因成功安排保單而獲得酬金),但除非涉及特定產品(如投資相連壽險)或客戶提出明確要求,否則守則並未規定代理人必須在所有情況下主動披露具體的佣金百分比或金額。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的核心專業責任在於誠實行事、優先考慮客戶利益,並透過準確的資訊披露協助客戶作出知情的投保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