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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3
1.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當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委任調查員對某持牌保險中介人的事務進行調查時,該調查員可依法行使以下哪些權力?
I. 要求該中介人產生或交付調查員認為與調查有關的紀錄或文件。
II. 要求該中介人就其產生的紀錄或文件中的任何分錄作出解釋。
III. 要求該中介人出席與調查員的會面,並回答任何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
IV. 若該中介人沒有產生相關紀錄,要求其說明該等紀錄的所在地。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條例》中關於法定調查的權力,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委任的調查員有權要求受調查人士產生相關紀錄、解釋紀錄內容、出席面談回答問題,以及在無法提供紀錄時交代其所在地。這些權力是為了確保保監局能有效履行其監管職能,調查任何涉嫌違規的行為。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調查員要求相關人士出席面談以及交代缺失文件所在地的法定權力。只有 I、II 及 III 的選項同樣不完整,因為法律明確規定調查員有權要求受調查者說明未能提供的紀錄之所在地。只有 II、III 及 IV 的選項則漏掉了最基本的權力,即要求產生或交付相關紀錄或文件。
重點: 保監局在進行法定調查時擁有廣泛的權力,受調查人士必須配合,包括提供文件、作出解釋及出席面談,否則可能面臨法律後果。.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條例》中關於法定調查的權力,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委任的調查員有權要求受調查人士產生相關紀錄、解釋紀錄內容、出席面談回答問題,以及在無法提供紀錄時交代其所在地。這些權力是為了確保保監局能有效履行其監管職能,調查任何涉嫌違規的行為。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調查員要求相關人士出席面談以及交代缺失文件所在地的法定權力。只有 I、II 及 III 的選項同樣不完整,因為法律明確規定調查員有權要求受調查者說明未能提供的紀錄之所在地。只有 II、III 及 IV 的選項則漏掉了最基本的權力,即要求產生或交付相關紀錄或文件。
重點: 保監局在進行法定調查時擁有廣泛的權力,受調查人士必須配合,包括提供文件、作出解釋及出席面談,否則可能面臨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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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3
2.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部(POS)在處理保單交付及後續行政事宜時,根據相關實務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團體保險計劃中,保險人除了簽發總保單外,亦須為每位受保成員提供保險憑證。
II. 對於個人人壽保單,保單的交付通常由保險代理人或銷售代理人負責。
III. 更改保額(Sum Insured)被視為瑣碎的行政修改,通常不涉及核保或法律問題。
IV. 若保單持有人遺失保單,由於保單是保險合約本身,保險人將無法處理任何期滿索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團體保險涉及多個成員的登記,保險公司必須提供總保單(Master Policy)給投保機構,並為每位受保成員提供保險憑證(Certificate)。陳述 II 是正確的,個人保單的交付程序相對簡單,在保險業界慣例中,通常由負責該業務的保險代理人或銷售代理人將保單親自交付予客戶。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更改保額並非瑣碎的行政細節,而是對合約條款有顯著影響的更改,必須經過慎重的核保考慮。陳述 IV 是錯誤的,保單本身並非合約,而只是合約的證據;若保單遺失,保險人通常會要求索償人進行宣誓並簽署彌償保證,而非直接拒絕處理索償。
重點: 保險中介人須理解保單交付的正確程序及售後服務的法律性質,特別是保單作為合約證據的地位,以及重大更改(如保額變動)所需的核保程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團體保險涉及多個成員的登記,保險公司必須提供總保單(Master Policy)給投保機構,並為每位受保成員提供保險憑證(Certificate)。陳述 II 是正確的,個人保單的交付程序相對簡單,在保險業界慣例中,通常由負責該業務的保險代理人或銷售代理人將保單親自交付予客戶。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更改保額並非瑣碎的行政細節,而是對合約條款有顯著影響的更改,必須經過慎重的核保考慮。陳述 IV 是錯誤的,保單本身並非合約,而只是合約的證據;若保單遺失,保險人通常會要求索償人進行宣誓並簽署彌償保證,而非直接拒絕處理索償。
重點: 保險中介人須理解保單交付的正確程序及售後服務的法律性質,特別是保單作為合約證據的地位,以及重大更改(如保額變動)所需的核保程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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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3
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在早期收取的保費通常高於實際死亡風險所需的成本。關於由此產生的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現金價值可被視為保險人「還未賺取」的保費。
II. 退保價值是指保單所有人取消保單時,從現金價值扣除退保費用後可獲退還的金額。
III. 保單所有人有權以現金價值作為質押擔保,向保險人申請保單貸款。
IV. 由於採用均衡保費,定期壽險保單在生效一段時間後也會積累顯著的現金價值。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保障成本,這部分「盈餘」形成了現金價值,被視為保險人尚未賺取的保費。退保價值則是現金價值扣除退保費用後的淨額。此外,現代保單條款允許保單所有人將現金價值作為抵押品,向保險人申請保單貸款。
錯誤: 關於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定期壽險的保費僅按特定期間的死亡風險釐定,並不具備現金價值,因此不會因均衡保費制度而產生上述特性。其他包含陳述 IV 或忽略現金價值基本定義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產生的早期保費盈餘是現金價值的來源,並進而衍生出退保價值、保單貸款及不作廢權益等特性,但這些特性不適用於定期壽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均衡保費制度下,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保障成本,這部分「盈餘」形成了現金價值,被視為保險人尚未賺取的保費。退保價值則是現金價值扣除退保費用後的淨額。此外,現代保單條款允許保單所有人將現金價值作為抵押品,向保險人申請保單貸款。
錯誤: 關於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定期壽險的保費僅按特定期間的死亡風險釐定,並不具備現金價值,因此不會因均衡保費制度而產生上述特性。其他包含陳述 IV 或忽略現金價值基本定義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產生的早期保費盈餘是現金價值的來源,並進而衍生出退保價值、保單貸款及不作廢權益等特性,但這些特性不適用於定期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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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3
4.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轉保」(Switching) 及相關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轉保是指將現有的壽險保單轉換為另一份替代保單的行為。
II. 「誘導轉保」(Twisting) 往往指中介人為了個人利益而誘導客戶進行不適當的轉保。
III. 根據《壽險轉保守則》,將現有保單更改為「減額清繳保險」(Reduced Paid-up Insurance) 以購買新保單亦被視為轉保。
IV. 轉保可能導致受保人的權益受損,例如在新保單下需要重新計算自殺免責期。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轉保的基本定義是將現有保單更換為新保單。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轉保的定義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退保或使保單失效,還包括將現有保單更改為「減額清繳保險」以購買新保單。此外,誘導轉保是指中介人為了自身利益(如佣金)而誘導客戶進行不適當的轉保。轉保對客戶而言存在多種風險,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新保單的自殺免責期和不可爭議期通常會重新計算,這可能導致受保人失去原有的保障權益。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陳述 IV 提到的自殺免責期重新計算是轉保活動中對客戶最關鍵的風險提示之一,也是中介人在履行專業責任時必須告知客戶的要點。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 提供了轉保行為最基礎且正確的定義,是理解整個監管框架與轉保守則的出發點。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說法過於片面,忽略了陳述 III 中關於《壽險轉保守則》對轉保形式的具體法律定義,以及陳述 IV 中關於轉保對保單持有人權益產生的實質負面影響。
重點: 轉保活動涉及複雜的權益變動,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循《壽險轉保守則》,確保客戶在充分了解包括自殺免責期重新計算等潛在損失的情況下做出決定。.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轉保的基本定義是將現有保單更換為新保單。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轉保的定義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退保或使保單失效,還包括將現有保單更改為「減額清繳保險」以購買新保單。此外,誘導轉保是指中介人為了自身利益(如佣金)而誘導客戶進行不適當的轉保。轉保對客戶而言存在多種風險,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新保單的自殺免責期和不可爭議期通常會重新計算,這可能導致受保人失去原有的保障權益。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陳述 IV 提到的自殺免責期重新計算是轉保活動中對客戶最關鍵的風險提示之一,也是中介人在履行專業責任時必須告知客戶的要點。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 提供了轉保行為最基礎且正確的定義,是理解整個監管框架與轉保守則的出發點。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說法過於片面,忽略了陳述 III 中關於《壽險轉保守則》對轉保形式的具體法律定義,以及陳述 IV 中關於轉保對保單持有人權益產生的實質負面影響。
重點: 轉保活動涉及複雜的權益變動,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循《壽險轉保守則》,確保客戶在充分了解包括自殺免責期重新計算等潛在損失的情況下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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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3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某保險代理人正向客戶推介一份終身壽險保單。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承保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 業務除外)指引》(指引 16),下列哪些關於確保產品合適性的描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應在產品設計階段界定目標市場,並確保產品特性符合該市場的需求
II. 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應向客戶解釋為何所推薦的保險產品適合該客戶
III. 財務需求分析(FNA)是評估長期保險產品合適性的必要程序,除非屬於指引豁免的特定情況
IV. 若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求分析,中介人可直接根據客戶的口頭指示投保,無需進行任何書面記錄或風險披露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 16,保險公司在開發長期保險產品時,必須進行產品合適性評估,並明確界定目標客戶群。陳述 II 正確,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說明推薦特定產品的理據,以確保客戶明白該產品如何滿足其需求。陳述 III 正確,財務需求分析(FNA)是確保長期保險產品(類別 C 業務除外)合適性的核心工具,旨在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及目標。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監管要求,若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求分析,中介人必須向客戶作出適當的風險披露,說明缺乏相關資料會影響合適性評估,且必須保留書面記錄或聲明,而非僅憑口頭指示即可豁免程序。
重點: 指引 16 的核心在於落實「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要求保險公司及中介人在整個銷售及承保過程中,透過財務需求分析確保產品與客戶的需求及負擔能力相匹配。.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 16,保險公司在開發長期保險產品時,必須進行產品合適性評估,並明確界定目標客戶群。陳述 II 正確,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說明推薦特定產品的理據,以確保客戶明白該產品如何滿足其需求。陳述 III 正確,財務需求分析(FNA)是確保長期保險產品(類別 C 業務除外)合適性的核心工具,旨在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及目標。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監管要求,若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求分析,中介人必須向客戶作出適當的風險披露,說明缺乏相關資料會影響合適性評估,且必須保留書面記錄或聲明,而非僅憑口頭指示即可豁免程序。
重點: 指引 16 的核心在於落實「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要求保險公司及中介人在整個銷售及承保過程中,透過財務需求分析確保產品與客戶的需求及負擔能力相匹配。.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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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3
6.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保險原則及法律條文的運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擔 (Contribution) 原則適用於人壽保險,若受保人擁有多份保單,各保險人將按比例分擔賠償責任。
II. 人壽保單被視為一種「據法權產」 (Chose in Action),這是一項須透過法律行動而非實物管有的權利。
III. 在進行保單的「抵押轉讓」 (Collateral Assignment) 時,承讓人的權益僅限於貸款金額及其利息。
IV. 「概括式指定」 (Class Designation) 是指保單持有人以具體姓名而非群體名稱來指定受益人。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據法權產 (Chose in Action) 的定義,這是一項只能透過法律行動而非實物管有的個人權利,人壽保險單即為一例。陳述 III 是正確的,在抵押轉讓 (Collateral Assignment) 中,保單被用作貸款的質押擔保,承讓人的利益範圍嚴格限制於貸款金額加上利息。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分擔 (Contribution) 原則僅適用於彌償性保險,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因此,被保險人擁有多份人壽保單時,可以從每位保險人處獲得應得的全部金額。陳述 IV 是錯誤的,概括式指定 (Class Designation) 是指使用群體名稱(如「我的子女」)而非具體姓名來指定受益人。
重點: 考生必須理解人壽保險不適用彌償相關的分擔原則,並清楚區分保單轉讓與受益人指定的法律性質及定義。.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據法權產 (Chose in Action) 的定義,這是一項只能透過法律行動而非實物管有的個人權利,人壽保險單即為一例。陳述 III 是正確的,在抵押轉讓 (Collateral Assignment) 中,保單被用作貸款的質押擔保,承讓人的利益範圍嚴格限制於貸款金額加上利息。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分擔 (Contribution) 原則僅適用於彌償性保險,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因此,被保險人擁有多份人壽保單時,可以從每位保險人處獲得應得的全部金額。陳述 IV 是錯誤的,概括式指定 (Class Designation) 是指使用群體名稱(如「我的子女」)而非具體姓名來指定受益人。
重點: 考生必須理解人壽保險不適用彌償相關的分擔原則,並清楚區分保單轉讓與受益人指定的法律性質及定義。.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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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3
7.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推介一份分紅壽險保單時,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及相關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反映了該代理人應履行的專業責任?
I. 代理人必須主動向客戶披露其從該保單中獲得的具體佣金金額,不論客戶是否提出要求
II. 代理人應在考慮客戶的財務背景及保障目標後,確保所建議的產品對該客戶是合適的
III. 代理人必須嚴格遵守處理客戶資金的程序,不得將收到的保費存入其個人銀行帳戶
IV. 若代理人的個人利益與客戶利益發生潛在衝突,代理人必須確保客戶的利益獲得優先處理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代理人有責任進行合適性評估,確保所推薦的保險產品與客戶的保險需求、財務狀況及個人情況相符。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妥善處理客戶資產是代理人的基本義務,保費必須根據保險公司的指示及時轉交,嚴禁與個人資金混淆。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代理人必須以公平、誠實及誠信的態度對待客戶,當出現利益衝突時,應始終以客戶的利益為先。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現行指引,持牌保險代理人通常需要披露其獲取酬勞(如佣金)的權利,但除非涉及特定類型的產品(如投資相連壽險)或客戶明確提出要求,否則並不強制要求在所有情況下都必須主動披露具體的佣金金額。
重點: 持牌保險代理人在執業時必須遵守合適性原則、妥善處理客戶資產並優先保障客戶利益,這是維持保險市場專業操守的核心要求。.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代理人有責任進行合適性評估,確保所推薦的保險產品與客戶的保險需求、財務狀況及個人情況相符。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妥善處理客戶資產是代理人的基本義務,保費必須根據保險公司的指示及時轉交,嚴禁與個人資金混淆。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代理人必須以公平、誠實及誠信的態度對待客戶,當出現利益衝突時,應始終以客戶的利益為先。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現行指引,持牌保險代理人通常需要披露其獲取酬勞(如佣金)的權利,但除非涉及特定類型的產品(如投資相連壽險)或客戶明確提出要求,否則並不強制要求在所有情況下都必須主動披露具體的佣金金額。
重點: 持牌保險代理人在執業時必須遵守合適性原則、妥善處理客戶資產並優先保障客戶利益,這是維持保險市場專業操守的核心要求。.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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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3
8.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保單「轉讓」(Assignment) 的法律性質與術語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絕對轉讓」是指保單所有人將其對保單的一切擁有權不可撤銷地轉移予第三方。
II. 在轉讓程序中,接收保單權益並獲得相關權利的第三方被稱為「轉讓人」(Assignor)。
III. 保單轉讓的行為可以是有代價的(如作為債務抵押),也可以是無代價的(如作為禮物)。
IV. 一旦執行了絕對轉讓,原保單所有人通常會失去對該保單的所有控制權及未來利益的索取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絕對轉讓涉及將保單的所有權利與權益完全且不可撤銷地轉移予第三方。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保單轉讓可以基於金錢代價(如作為貸款抵押)或不涉及金錢代價(如贈與)而進行。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絕對轉讓一旦生效,原保單所有人即失去對該保單的所有控制權及受益權。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保單轉讓過程中,將權益轉移給他人的人稱為「轉讓人」(Assignor),而接收該等權益的第三方則稱為「承讓人」(Assignee)。
重點: 掌握保單轉讓中「轉讓人」與「承讓人」的正確定義,以及「絕對轉讓」對保單所有權產生的法律後果,是理解壽險合約權益變更的關鍵。.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絕對轉讓涉及將保單的所有權利與權益完全且不可撤銷地轉移予第三方。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保單轉讓可以基於金錢代價(如作為貸款抵押)或不涉及金錢代價(如贈與)而進行。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絕對轉讓一旦生效,原保單所有人即失去對該保單的所有控制權及受益權。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保單轉讓過程中,將權益轉移給他人的人稱為「轉讓人」(Assignor),而接收該等權益的第三方則稱為「承讓人」(Assignee)。
重點: 掌握保單轉讓中「轉讓人」與「承讓人」的正確定義,以及「絕對轉讓」對保單所有權產生的法律後果,是理解壽險合約權益變更的關鍵。.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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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3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保險代理人向客戶推介分紅壽險產品時,必須提供符合香港保險業聯會指引的銷售說明文件。關於該文件的內容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必須清楚區分保單的保證利益與非保證利益
II. 必須披露保險公司的分紅理念(Dividend Philosophy)
III. 必須說明保險公司的投資策略,例如資產分配目標
IV. 必須提供有關過往履行比率(Fulfillment Ratios)的資料或查詢途徑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發出的《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指引,保險公司在銷售分紅產品時,必須在說明文件中清楚區分保證與非保證利益、披露分紅理念、說明投資策略(如資產分配目標)以及提供過往履行比率的相關資訊,以確保投保人能全面評估產品風險與預期回報。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不完整,因為披露過往履行比率(Fulfillment Ratios)是現行監管要求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旨在讓客戶參考保險公司過往在實現非保證利益方面的表現。「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清楚劃分保證與非保證利益是防止銷售誤導、保障客戶知情權的最基本要求。「只有 I 及 IV」則忽略了分紅理念與投資策略,這兩者是影響紅利分配政策及未來回報波動性的核心因素。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旨在提升非保證利益的透明度,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披露影響紅利分配的所有關鍵因素,包括政策、策略及歷史表現數據。.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發出的《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指引,保險公司在銷售分紅產品時,必須在說明文件中清楚區分保證與非保證利益、披露分紅理念、說明投資策略(如資產分配目標)以及提供過往履行比率的相關資訊,以確保投保人能全面評估產品風險與預期回報。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不完整,因為披露過往履行比率(Fulfillment Ratios)是現行監管要求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旨在讓客戶參考保險公司過往在實現非保證利益方面的表現。「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清楚劃分保證與非保證利益是防止銷售誤導、保障客戶知情權的最基本要求。「只有 I 及 IV」則忽略了分紅理念與投資策略,這兩者是影響紅利分配政策及未來回報波動性的核心因素。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旨在提升非保證利益的透明度,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披露影響紅利分配的所有關鍵因素,包括政策、策略及歷史表現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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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3
1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下,當保險中介人建議客戶以一份新的壽險保單取代現有的壽險保單(轉保)時,關於《客戶保障聲明書》的填寫及相關條款的處理,下列哪項敘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保險中介人在處理轉保時,必須協助申請人填寫現有壽險保單和新壽險保單各自的自殺免責期限和可爭議期的屆滿日期。這是因為新保單的這些期限通常會重新計算,若中介人不作提醒,客戶可能會失去原有的保障權益。除非客戶在聲明書上明確表示不願意披露,否則中介人必須履行此職責。
錯誤: 關於由現有保險人負責給付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根據指引,若因誘導轉保導致現有保單失效,在失效期間發生的索償應由新保險人按照新保單條款負責,而非原保險人。關於三十個工作天的時限是錯誤的,監管要求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須在新保單簽發日起計七個工作天內,將聲明書複印本發給非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關於無需詳列附加保障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中介人必須協助客戶詳列現有保單享有而新保單沒有提供的附加保障利益(如附加契約),以確保客戶了解轉保後的保障缺口。
重點: 轉保可能導致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重新計算,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協助客戶對比新舊保單的關鍵日期及保障差異,並遵守法定的文件遞交時限。.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中介人在處理轉保時,必須協助申請人填寫現有壽險保單和新壽險保單各自的自殺免責期限和可爭議期的屆滿日期。這是因為新保單的這些期限通常會重新計算,若中介人不作提醒,客戶可能會失去原有的保障權益。除非客戶在聲明書上明確表示不願意披露,否則中介人必須履行此職責。
錯誤: 關於由現有保險人負責給付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根據指引,若因誘導轉保導致現有保單失效,在失效期間發生的索償應由新保險人按照新保單條款負責,而非原保險人。關於三十個工作天的時限是錯誤的,監管要求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須在新保單簽發日起計七個工作天內,將聲明書複印本發給非銷售保單的保險公司。關於無需詳列附加保障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中介人必須協助客戶詳列現有保單享有而新保單沒有提供的附加保障利益(如附加契約),以確保客戶了解轉保後的保障缺口。
重點: 轉保可能導致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重新計算,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協助客戶對比新舊保單的關鍵日期及保障差異,並遵守法定的文件遞交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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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3
11. Question
某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在日常營運中處理大量客戶保費。根據《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中有關「客戶款項」的規定,下列哪些關於處理這些款項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在收到客戶款項後,必須在三個營業日內將款項存入獨立的客戶帳戶
II. 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客戶帳戶內產生的利息權利歸屬於該保險經紀
III. 保險經紀可從客戶帳戶中提取款項,用以支付應付予保險人的保費
IV. 若公司面臨短期現金流壓力,保險經紀可暫時動用客戶帳戶資金支付辦公室租金,只要在七天內補回即可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保險經紀在收到客戶款項後,必須在不遲於三個營業日內將其存入客戶帳戶。陳述 II 是正確的,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存放在客戶帳戶內的款項所產生的利息歸保險經紀所有。陳述 III 是正確的,保險經紀可以從客戶帳戶中提取資金以支付應付予保險人的保費,這屬於合法的提取用途。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客戶款項必須與保險經紀公司的自有資金嚴格分開,嚴禁將客戶款項用於支付公司的營運開支(如租金或薪金),即使是暫時性借調亦屬嚴重違規。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對客戶款項負有受託責任,必須確保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清晰隔離,並嚴格遵守法定的存款時限及提取限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保險經紀在收到客戶款項後,必須在不遲於三個營業日內將其存入客戶帳戶。陳述 II 是正確的,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存放在客戶帳戶內的款項所產生的利息歸保險經紀所有。陳述 III 是正確的,保險經紀可以從客戶帳戶中提取資金以支付應付予保險人的保費,這屬於合法的提取用途。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客戶款項必須與保險經紀公司的自有資金嚴格分開,嚴禁將客戶款項用於支付公司的營運開支(如租金或薪金),即使是暫時性借調亦屬嚴重違規。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對客戶款項負有受託責任,必須確保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清晰隔離,並嚴格遵守法定的存款時限及提取限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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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3
12.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頒布的《承保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 業務除外)指引》(指引 16),下列哪些關於保險公司在銷售長期保險產品時的合規要求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應確保在客戶投保前進行財務需求分析,以評估其保險需求及負擔能力。
II. 財務需求分析表格必須由客戶簽署及日期,以確認資料的準確性。
III. 若客戶是為現有保單進行非重大的行政更改,則必須重新進行完整的財務需求分析。
IV. 保險公司在設計長期保險產品時,應考慮目標客戶群的需求,以體現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 16》,保險公司必須確保在客戶投保新的長期保險保單前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以評估其需求及負擔能力,且該分析表格必須由客戶簽署及日期以作確認。此外,指引強調公平對待客戶(FTC)的原則應貫穿整個產品生命週期,包括產品設計階段。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財務需求分析主要針對新保單的申請或涉及增加保障的重大變動,對於不影響保障範圍或保費的非重大行政更改,並不需要重新進行完整的財務需求分析。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指引 16 的核心要求是透過強制性的財務需求分析及在產品設計中加入公平對待客戶的元素,確保長期保險產品的銷售過程能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 16》,保險公司必須確保在客戶投保新的長期保險保單前進行財務需求分析(FNA),以評估其需求及負擔能力,且該分析表格必須由客戶簽署及日期以作確認。此外,指引強調公平對待客戶(FTC)的原則應貫穿整個產品生命週期,包括產品設計階段。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財務需求分析主要針對新保單的申請或涉及增加保障的重大變動,對於不影響保障範圍或保費的非重大行政更改,並不需要重新進行完整的財務需求分析。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指引 16 的核心要求是透過強制性的財務需求分析及在產品設計中加入公平對待客戶的元素,確保長期保險產品的銷售過程能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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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3
1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實務中,關於「分擔 (Contribution)」原則及其在人壽保險中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擔原則適用於所有類型的保險合約,包括人壽保險的死亡保障,以確保被保險人不會獲利。
II. 分擔是指兩個或以上就同一損失提供保障的保險人,按照各自的比例共同承擔補償。
III. 由於人壽保險不屬於彌償性質,被保險人擁有多份保單並不會影響他從每個保險人處獲得應得的金額。
IV. 若受保人擁有多份人壽保單,在發生死亡索償時,各保險人必須根據分擔原則協商賠償比例。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的定義是當兩家或以上的保險公司承保同一損失時,各保險人須按比例共同承擔補償責任。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原則,分擔僅適用於彌償性保險,而人壽保險(死亡給付)並非彌償性質,因此投保人擁有多份保單時,每份保單均會全額賠付,不受分擔原則影響。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分擔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屬於利益保單(Valued Policy),不以彌償損失為限。陳述 IV 錯誤,在人壽保險中,各保險人會獨立根據合約條款支付全數保額,並不存在按比例分擔賠償金額的法律要求。
重點: 分擔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旨在防止被保險人獲利,但此原則不適用於非彌償性質的人壽保險保障。.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的定義是當兩家或以上的保險公司承保同一損失時,各保險人須按比例共同承擔補償責任。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原則,分擔僅適用於彌償性保險,而人壽保險(死亡給付)並非彌償性質,因此投保人擁有多份保單時,每份保單均會全額賠付,不受分擔原則影響。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分擔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屬於利益保單(Valued Policy),不以彌償損失為限。陳述 IV 錯誤,在人壽保險中,各保險人會獨立根據合約條款支付全數保額,並不存在按比例分擔賠償金額的法律要求。
重點: 分擔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旨在防止被保險人獲利,但此原則不適用於非彌償性質的人壽保險保障。.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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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3
14. Question
陳先生持有一份具備現金價值的終身壽險保單多年。最近他因生意周轉困難,考慮取消保單以獲取現金。作為保險中介人,在評估陳先生的最佳利益時,下列哪項建議最能幫助他在維持保障的同時解決短期資金需求?
Correct
正確: 申請保單抵押貸款是正確的建議,因為這允許保單持有人在不終止保險合約的情況下,借取保單內積存的部分現金價值以應付緊急資金需求,確保保障得以延續。
錯誤: 行使「冷靜期」權利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僅適用於新保單交付後的特定短暫期間,不適用於已持有多年的保單。辦理退保是錯誤的,因為退保會導致保障終止,且退回的現金價值通常少於已繳保費總額,對客戶造成損失。將保單轉為「展期定期保險」是錯誤的,因為此選項是利用現金價值來維持原有的保額一段時間,而非將現金提取給保單持有人使用。
重點: 當客戶因財務壓力考慮取消保單時,保險中介人應建議如保單貸款等替代方案,以平衡客戶的資金需求與保障利益。.
Incorrect
正確: 申請保單抵押貸款是正確的建議,因為這允許保單持有人在不終止保險合約的情況下,借取保單內積存的部分現金價值以應付緊急資金需求,確保保障得以延續。
錯誤: 行使「冷靜期」權利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僅適用於新保單交付後的特定短暫期間,不適用於已持有多年的保單。辦理退保是錯誤的,因為退保會導致保障終止,且退回的現金價值通常少於已繳保費總額,對客戶造成損失。將保單轉為「展期定期保險」是錯誤的,因為此選項是利用現金價值來維持原有的保額一段時間,而非將現金提取給保單持有人使用。
重點: 當客戶因財務壓力考慮取消保單時,保險中介人應建議如保單貸款等替代方案,以平衡客戶的資金需求與保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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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3
15. Question
林先生持有一份分紅壽險保單。在周年報表中,他注意到有關「可分配盈餘」及「紅利選擇」的說明。根據相關的保險概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可分配盈餘是指保險公司盈餘中,可以紅利形式分配給分紅保單持有人的部分。
II. 紅利選擇權通常允許保單持有人將紅利存放在保險人處以賺取利息。
III. 由於紅利是保單預期利益的一部分,因此保險公司必須保證每年派發固定百分比的紅利。
IV. 若保單持有人選擇以紅利抵繳保費,該保單將自動轉換為展期保險保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可分配盈餘是指保險公司的資產價值超過其負債與資本的要求後,精算師建議並經董事局批准,可以紅利形式分配給分紅保單持有人的那部分盈餘。陳述 II 正確,紅利選擇權為保單持有人提供多種處理紅利的方式,其中包括將紅利存放在保險公司處積存生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分紅保單的紅利並非保證,其金額取決於保險公司管理的匯集基金的實際業績表現(如投資回報、理賠經驗及開支等)。陳述 IV 錯誤,以紅利抵繳保費是紅利選擇的一種應用,而展期保險(Extended Term Insurance)是屬於保單「不能作廢條款」下的其中一項選擇,兩者屬於完全不同的保單條文。
重點: 分紅保單的持有人可分享保險公司的可分配盈餘,但紅利金額具有不確定性,且持有人可根據個人財務需要選擇不同的紅利領取或運用方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可分配盈餘是指保險公司的資產價值超過其負債與資本的要求後,精算師建議並經董事局批准,可以紅利形式分配給分紅保單持有人的那部分盈餘。陳述 II 正確,紅利選擇權為保單持有人提供多種處理紅利的方式,其中包括將紅利存放在保險公司處積存生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分紅保單的紅利並非保證,其金額取決於保險公司管理的匯集基金的實際業績表現(如投資回報、理賠經驗及開支等)。陳述 IV 錯誤,以紅利抵繳保費是紅利選擇的一種應用,而展期保險(Extended Term Insurance)是屬於保單「不能作廢條款」下的其中一項選擇,兩者屬於完全不同的保單條文。
重點: 分紅保單的持有人可分享保險公司的可分配盈餘,但紅利金額具有不確定性,且持有人可根據個人財務需要選擇不同的紅利領取或運用方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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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3
1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下,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關於持牌保險代理人在處理客戶保費及履行專業責任時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持牌保險代理人應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明白保費應直接支付予保險公司而非中介人個人。
II. 為了簡化行政程序,持牌保險代理人可暫時將客戶繳付的現金保費存入其個人銀行帳戶,並在三個工作天內轉交保險公司。
III. 持牌保險代理人必須向客戶解釋有關寬限期及保單因欠繳保費而失效的條款。
IV. 在提供建議時,持牌保險代理人應確保所推薦的產品適合客戶的需要及負擔能力,而非受佣金水平影響。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應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明白保費應直接支付予保險公司,以保障客戶資產安全。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中介人有專業責任向客戶解釋保單條款,包括寬限期及因欠繳保費而導致保單失效的後果。陳述 IV 是正確的,中介人在提供建議時必須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確保產品適合客戶的需求及負擔能力,不得受佣金水平不當影響。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持牌保險中介人嚴禁將客戶保費與個人資金混淆。無論出於何種理由(如行政方便),中介人都不得將客戶保費存入其個人銀行帳戶,這違反了處理客戶資產的法定要求及專業操守。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秉持誠實、廉潔及專業的態度處理客戶資產,並在任何時候都應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依歸,確保建議的合適性並清楚說明保費繳付的相關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應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客戶明白保費應直接支付予保險公司,以保障客戶資產安全。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中介人有專業責任向客戶解釋保單條款,包括寬限期及因欠繳保費而導致保單失效的後果。陳述 IV 是正確的,中介人在提供建議時必須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確保產品適合客戶的需求及負擔能力,不得受佣金水平不當影響。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持牌保險中介人嚴禁將客戶保費與個人資金混淆。無論出於何種理由(如行政方便),中介人都不得將客戶保費存入其個人銀行帳戶,這違反了處理客戶資產的法定要求及專業操守。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秉持誠實、廉潔及專業的態度處理客戶資產,並在任何時候都應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依歸,確保建議的合適性並清楚說明保費繳付的相關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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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3
17. Question
一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一份分紅壽險保單時,提及客戶可以利用積存紅利來抵銷未來的保費開支。根據《承保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 業務除外)指引》(指引 16),下列哪些關於此「保費抵銷」做法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向客戶解釋此項選擇時,中介人不得使用「保費消失」或類似字眼。
II. 保險人必須向客戶提供在紅利減少的不利情景下,保費抵銷選項的推算資料。
III. 若未來紅利受利率下降影響而不足以抵銷保費,客戶可能需要恢復繳付保費以維持保單效力。
IV. 由於保費抵銷涉及非保證利益,保險人獲豁免在網頁上披露該產品系列的紅利實現率。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 16》,保險人在提述保費抵銷時,嚴禁使用「消失」或「保費消失」等字眼,且必須提供在紅利減少等不利情景下的推算資料。此外,若未來紅利因利率下降等因素而不足以抵銷保費,客戶必須恢復繳付保費,否則保單可能失效。
錯誤: 關於無需披露實現率的陳述是錯誤的。根據《指引 16》的規定,保險人必須在公司網站上披露分紅保單的非保證紅利實現率(或萬用壽險的過往派息率),以供客戶參考其過往表現,這並非可以豁免的項目。
重點: 保費抵銷機制並非保證,其有效性受未來紅利分配影響;監管機構要求保險人必須透明地披露風險及過往實現率,並禁止使用具誤導性的銷售術語。.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 16》,保險人在提述保費抵銷時,嚴禁使用「消失」或「保費消失」等字眼,且必須提供在紅利減少等不利情景下的推算資料。此外,若未來紅利因利率下降等因素而不足以抵銷保費,客戶必須恢復繳付保費,否則保單可能失效。
錯誤: 關於無需披露實現率的陳述是錯誤的。根據《指引 16》的規定,保險人必須在公司網站上披露分紅保單的非保證紅利實現率(或萬用壽險的過往派息率),以供客戶參考其過往表現,這並非可以豁免的項目。
重點: 保費抵銷機制並非保證,其有效性受未來紅利分配影響;監管機構要求保險人必須透明地披露風險及過往實現率,並禁止使用具誤導性的銷售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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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3
18.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推介一份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保單時,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關於該說明文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必須分列披露五類收費,包括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及所有其他收費。
II. 說明文件應提醒申請人在檢視說明中的金額時,應考慮通脹可能導致未來生活成本上漲的風險。
III. 說明文件必須涵蓋基本計劃以及所有建議附約和附加保險利益的利益摘要。
IV. 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是已扣除保險成本及保單行政費用後的淨回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標準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分列披露五類收費,包括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及所有其他收費。陳述 II 是正確的,指引明確要求說明文件須提醒申請人考慮因通脹而引致未來生活成本上漲的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該說明文件只限於基本計劃,並不包括附約和附加保險利益。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旨在透過標準化的披露要求,確保投保人了解產品的收費結構、基本利益假設以及通脹等潛在風險。.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的標準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分列披露五類收費,包括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及所有其他收費。陳述 II 是正確的,指引明確要求說明文件須提醒申請人考慮因通脹而引致未來生活成本上漲的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該說明文件只限於基本計劃,並不包括附約和附加保險利益。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
重點: 萬用壽險銷售說明文件旨在透過標準化的披露要求,確保投保人了解產品的收費結構、基本利益假設以及通脹等潛在風險。.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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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3
19. Question
根據《壽險轉保守則》,若保險公司或監管機構證實發生了「誘導轉保」行為,下列關於補救程序及客戶權利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須書面通知客戶其保單可能曾以不專業手法銷售,並告知其可要求恢復現有保單。
II. 客戶獲給予 30 天的時間,以決定是否終止新保單並恢復現有保單的效力。
III. 若客戶選擇恢復現有保單,在原保單失效後至恢復前所發生的索償,應由新保險人按新保單條款負責。
IV. 銷售新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向相關代理人或經紀追討已就該新保單支付的佣金。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壽險轉保守則》,一旦證實誘導轉保,保險公司必須執行所有列出的程序,包括書面通知客戶(陳述 I)、提供 30 天決定期(陳述 II)、明確過渡期索償由新保險人負責(陳述 III),以及追討已付佣金(陳述 IV)。
錯誤: 關於「只有 I、I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收回佣金這一關鍵的懲戒性補救措施。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書面通知客戶是確保客戶知情權的首要法定程序。關於「只有 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 30 天的決定期是守則賦予客戶考慮是否恢復舊保單的權利。
重點: 誘導轉保的補救機制旨在透過恢復保單原狀、明確索償責任歸屬及追回違規佣金,全面保障受影響客戶的利益並阻嚇不當銷售行為。.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壽險轉保守則》,一旦證實誘導轉保,保險公司必須執行所有列出的程序,包括書面通知客戶(陳述 I)、提供 30 天決定期(陳述 II)、明確過渡期索償由新保險人負責(陳述 III),以及追討已付佣金(陳述 IV)。
錯誤: 關於「只有 I、I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收回佣金這一關鍵的懲戒性補救措施。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書面通知客戶是確保客戶知情權的首要法定程序。關於「只有 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 30 天的決定期是守則賦予客戶考慮是否恢復舊保單的權利。
重點: 誘導轉保的補救機制旨在透過恢復保單原狀、明確索償責任歸屬及追回違規佣金,全面保障受影響客戶的利益並阻嚇不當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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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3
20.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一份終身壽險保單時,必須遵循有關「財務需要分析」的監管規定。關於這些規定的執行,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中介人必須確保在客戶提交投保申請前完成財務需要分析,並由客戶簽署確認。
II. 如果客戶選擇不披露某些財務資料,中介人必須在表格上記錄此情況,並向客戶解釋這可能導致建議未必能全面反映其需要。
III. 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僅強制適用於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對於傳統的分紅壽險產品則屬自願性質。
IV. 中介人應將一份已簽署的財務需要分析表格副本提供給客戶保存。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監管指引,中介人在銷售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並要求客戶簽署以示確認。陳述 II 正確,若客戶拒絕披露資料,中介人必須在表格上記錄此點,並提醒客戶這會影響評估的準確性。陳述 IV 正確,中介人應將簽署後的表格副本交予客戶,以確保程序透明及讓客戶保留記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財務需要分析的要求涵蓋了大部分長期保險產品,包括傳統的人壽保險及分紅產品,而非僅限於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是確保保險產品合適性的核心程序,中介人必須在投保前履行此職責,並妥善記錄客戶的財務狀況及需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監管指引,中介人在銷售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並要求客戶簽署以示確認。陳述 II 正確,若客戶拒絕披露資料,中介人必須在表格上記錄此點,並提醒客戶這會影響評估的準確性。陳述 IV 正確,中介人應將簽署後的表格副本交予客戶,以確保程序透明及讓客戶保留記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財務需要分析的要求涵蓋了大部分長期保險產品,包括傳統的人壽保險及分紅產品,而非僅限於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是確保保險產品合適性的核心程序,中介人必須在投保前履行此職責,並妥善記錄客戶的財務狀況及需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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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3
21.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時,保險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並解釋由證監會規定的「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關於此文件的主要目的及要求,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該文件旨在透過列出不同保單年度的預計退保價值,讓客戶清楚了解在保單早期退保可能面臨的財務損失」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要求,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的核心功能是增加產品透明度,特別是針對投資相連保單通常涉及的早期退保費用,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完全明白提前終止合約可能導致的重大財務後果。
錯誤: 關於「保證客戶在任何時間退保均可取回至少 100% 的已繳總保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投資相連保單的價值取決於相關基金的表現,且受各類保單收費影響,並不提供此類保本保證。關於「僅需列出保單期滿時的預期價值」的說法是錯誤的,法規要求必須顯示多個特定年份(如第 1、3、5 年等)的數據,以具體反映早期退保的影響。關於「無需要求客戶在該文件上簽署」的說法是錯誤的,為了確保合規及證明客戶已獲適當披露,客戶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已理解相關退保說明。
重點: 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是保障投資者權益的重要工具,透過強制披露不同時點的預計退保價值及要求客戶簽署確認,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知悉早期退保的財務風險。.
Incorrect
正確: 「該文件旨在透過列出不同保單年度的預計退保價值,讓客戶清楚了解在保單早期退保可能面臨的財務損失」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要求,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的核心功能是增加產品透明度,特別是針對投資相連保單通常涉及的早期退保費用,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完全明白提前終止合約可能導致的重大財務後果。
錯誤: 關於「保證客戶在任何時間退保均可取回至少 100% 的已繳總保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投資相連保單的價值取決於相關基金的表現,且受各類保單收費影響,並不提供此類保本保證。關於「僅需列出保單期滿時的預期價值」的說法是錯誤的,法規要求必須顯示多個特定年份(如第 1、3、5 年等)的數據,以具體反映早期退保的影響。關於「無需要求客戶在該文件上簽署」的說法是錯誤的,為了確保合規及證明客戶已獲適當披露,客戶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已理解相關退保說明。
重點: 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是保障投資者權益的重要工具,透過強制披露不同時點的預計退保價值及要求客戶簽署確認,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知悉早期退保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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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3
22.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保單條款內的「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 與「自殺條款」(Suicide Clause),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不可爭議條款通常規定,若保單在受保人生存期間已持續生效滿兩年,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時的誤導性陳述為由質疑保單的有效性。
II. 在大多數情況下,欺詐 (Fraud) 被視為不可爭議條款的例外,保險公司仍可據此提出抗辯。
III. 根據自殺條款,若受保人在保單簽發後一年內自殺,保險公司將沒收所有已繳保費,且不支付任何賠償。
IV. 自殺條款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道德風險,防止投保人為了使受益人獲益而預謀自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的標準做法是規定保單生效滿兩年後(且受保人在生),保險公司不能再以投保時的誤導性陳述為由挑戰保單,這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保障。陳述 II 正確,因為欺詐(Fraud)在法律上具有特殊地位,大多數保險合約會將欺詐列為不可爭議條款的例外情況。陳述 IV 正確,自殺條款的設立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即防止有人在計劃自殺前投保以獲取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自殺條款的限制期內(通常為一年)自殺,保險公司的責任通常僅限於退還已繳付的保費(扣除任何保單貸款及利息),而不是沒收所有保費。
重點: 考生須區分不可爭議條款與自殺條款的具體運作方式,特別是關於限制期限、欺詐的例外處理,以及在自殺情況下保費的處理安排。.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的標準做法是規定保單生效滿兩年後(且受保人在生),保險公司不能再以投保時的誤導性陳述為由挑戰保單,這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保障。陳述 II 正確,因為欺詐(Fraud)在法律上具有特殊地位,大多數保險合約會將欺詐列為不可爭議條款的例外情況。陳述 IV 正確,自殺條款的設立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即防止有人在計劃自殺前投保以獲取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自殺條款的限制期內(通常為一年)自殺,保險公司的責任通常僅限於退還已繳付的保費(扣除任何保單貸款及利息),而不是沒收所有保費。
重點: 考生須區分不可爭議條款與自殺條款的具體運作方式,特別是關於限制期限、欺詐的例外處理,以及在自殺情況下保費的處理安排。.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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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3
23.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正在向客戶解釋人壽保險保單的「冷靜期」權益。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相關守則及指引,下列哪些關於冷靜期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的時段為將保單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將《通知書》發予保單持有人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
II. 在計算「投資相連」保單的退款時,保險人有權在「市值調整」中扣除已支付予中介人的佣金。
III. 保險人應制定內部監控措施,以確保在保單簽發後 9 天內成功交付保單,或向保單持有人發出相關《通知書》。
IV. 在投保申請書的簽署欄正上方,必須印有一項聲明以宣告賦予保單持有人的「冷靜期」權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準確說明了冷靜期的 21 天時限及其「以較先者為準」的起計方式。陳述 III 符合保險人應在保單簽發後 9 天內交付保單或發出通知書的內部監控指引。陳述 IV 正確反映了投保申請書簽署欄上方必須印有冷靜期權益聲明的要求。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市值調整」只可用於計算資產兌現時的虧損,不得將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計算在內。
重點: 冷靜期機制旨在保障保單持有人,透過嚴格的交付時限監控及透明的退款(市值調整)限制,確保客戶在投保後有足夠時間重新考慮其決定。.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準確說明了冷靜期的 21 天時限及其「以較先者為準」的起計方式。陳述 III 符合保險人應在保單簽發後 9 天內交付保單或發出通知書的內部監控指引。陳述 IV 正確反映了投保申請書簽署欄上方必須印有冷靜期權益聲明的要求。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市值調整」只可用於計算資產兌現時的虧損,不得將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計算在內。
重點: 冷靜期機制旨在保障保單持有人,透過嚴格的交付時限監控及透明的退款(市值調整)限制,確保客戶在投保後有足夠時間重新考慮其決定。.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