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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3
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分紅保單時,根據《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關於準備及提供銷售說明文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必須展示兩個不同假設下的估計價值:最低保證派息率(若無保證則為 0%)及現時假設派息率。
II. 若說明文件所採用的費用高於保險公司現時的水平,該等費用必須在文件中清晰地予以指出。
III. 保險公司的獲委任精算師有責任採取合理措施,以確保準保單持有人的期望不會受到誤導。
IV. 說明文件所使用的語言必須與其他售前印刷品一致,且保險公司無須應客戶要求提供其他語言的譯本。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保險公司必須按兩個不同假設估計價值,即最低保證派息率(或在無保證時採用 0%)以及基於最佳估計的現時假設派息率。陳述 II 正確,因為若說明文件採用的費用與現時費用不同(即使是高於現時水平),必須在文件中清晰指出。陳述 III 正確,因為獲委任精算師有明確責任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準保單持有人的期望不被誤導。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雖然說明文件的語言須與其他售前印刷品一致,但保險公司亦必須應個別客戶的要求,提供該文件的英文或中文譯本,而非無須提供。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旨在透過規範費用披露、回報假設及語言要求,確保資訊透明度並防止誤導準保單持有人對保單利益的期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保險公司必須按兩個不同假設估計價值,即最低保證派息率(或在無保證時採用 0%)以及基於最佳估計的現時假設派息率。陳述 II 正確,因為若說明文件採用的費用與現時費用不同(即使是高於現時水平),必須在文件中清晰指出。陳述 III 正確,因為獲委任精算師有明確責任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準保單持有人的期望不被誤導。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雖然說明文件的語言須與其他售前印刷品一致,但保險公司亦必須應個別客戶的要求,提供該文件的英文或中文譯本,而非無須提供。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旨在透過規範費用披露、回報假設及語言要求,確保資訊透明度並防止誤導準保單持有人對保單利益的期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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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3
2.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正向客戶解釋一份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保單。根據相關的銷售說明文件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必須提供基本計劃及所有相關附約與附加保險利益的利益摘要。
II. 說明文件的計算是假設所有保費均按時全數支付,且沒有行使保費假期選擇權。
III. 文件中披露的收費必須分列為五類,包括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及其他收費。
IV. 保險公司網址所顯示的過往派息率,是已扣除保險成本及保單行政費用後的淨回報。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假設所有保費均如期全數支付,且保費假期選擇權沒有被行使。陳述 III 是正確的,指引要求披露的收費必須清晰分列為五類: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以及所有其他現時和最高的收費及費用。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該說明文件只限於基本計劃的摘要,明確規定不包括附約和附加保險利益。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指出保險公司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申請人須注意此點。
重點: 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旨在透過標準化的假設和收費披露,增加產品透明度,確保準保單持有人在投保前充分了解產品的運作及潛在費用影響。.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假設所有保費均如期全數支付,且保費假期選擇權沒有被行使。陳述 III 是正確的,指引要求披露的收費必須清晰分列為五類:保費費用、退保費用、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用,以及所有其他現時和最高的收費及費用。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該說明文件只限於基本計劃的摘要,明確規定不包括附約和附加保險利益。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指出保險公司網址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資料,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保單行政費用),申請人須注意此點。
重點: 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旨在透過標準化的假設和收費披露,增加產品透明度,確保準保單持有人在投保前充分了解產品的運作及潛在費用影響。.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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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3
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自動保費貸款條款」(Automatic Premium Loan Provision) 的運作與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此條款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保單因保單所有人無意中逾期未繳保費而導致保障失效。
II. 只有當保單累積了足夠的現金價值以支付到期保費時,保險人才可以行使此條款。
III. 根據此條款自動墊繳的保費會被視為一項保單貸款,保險人通常會對該筆款項計收利息。
IV. 保險人在每次行使此權利自動扣除保費前,必須先取得保單持有人的即時書面確認方為有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自動保費貸款條款的主要功能是在寬限期屆滿後,防止保單因保單所有人疏忽或無意中漏繳保費而導致保單失效。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此項貸款是以保單的現金價值作為抵押,因此只有在保單具備足夠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才能執行。陳述 III 是正確的,由於這本質上是保險公司向保單所有人提供的貸款,因此會根據合約條款對墊繳的金額計收利息。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自動」保費貸款條款通常是在投保申請書中預先選定或在保單合約中訂明的。一旦該條款生效,當保費逾期未繳時,保險公司會根據合約自動執行墊繳程序,並不需要在每次執行前再次獲得保單持有人的個別書面授權。
重點: 自動保費貸款條款是一項重要的保單保障機制,它利用保單自身的現金價值來維持保障的連續性,但保單所有人應注意其產生的利息負擔及對淨現金價值的影響。.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自動保費貸款條款的主要功能是在寬限期屆滿後,防止保單因保單所有人疏忽或無意中漏繳保費而導致保單失效。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此項貸款是以保單的現金價值作為抵押,因此只有在保單具備足夠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才能執行。陳述 III 是正確的,由於這本質上是保險公司向保單所有人提供的貸款,因此會根據合約條款對墊繳的金額計收利息。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自動」保費貸款條款通常是在投保申請書中預先選定或在保單合約中訂明的。一旦該條款生效,當保費逾期未繳時,保險公司會根據合約自動執行墊繳程序,並不需要在每次執行前再次獲得保單持有人的個別書面授權。
重點: 自動保費貸款條款是一項重要的保單保障機制,它利用保單自身的現金價值來維持保障的連續性,但保單所有人應注意其產生的利息負擔及對淨現金價值的影響。.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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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3
4. Question
一名投保人在申請危疾保險時,隱瞞了其患有嚴重梗阻性睡眠窒息症的病歷。投保九個月後,該投保人被診斷患上結腸癌並向保險公司申請索償。保險公司隨後以投保人未有披露重要事實為由拒絕賠付。投保人提出申訴,強調睡眠窒息症與結腸癌完全無關,且其病症多年來從未影響其巴士司機的工作。根據最高誠信原則及相關個案處理準則,下列哪項說明最為恰當?
Correct
正確: 即使未披露的事實與最終導致索償的事故或疾病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只要該事實被界定為「重要事實」(即足以影響一名審慎的核保員決定是否接受投保或釐定保費水平),保險人仍有權根據最高誠信原則撤銷合約或拒絕賠付。在保險法律中,損失與不獲披露事實之間的關係並非援引此原則的先決條件。
錯誤: 關於「根據近因原則保險公司必須賠付」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不披露重要事實本身已構成違反最高誠信,這與索償事故的成因無關。關於「病症未影響工作則不屬重要事實」的說法也不正確,重要事實的定義取決於核保人的風險評估,而非投保人對自身工作能力的判斷。關於「沒有要求體檢則投保人無須主動披露」的說法是錯誤的,投保人負有主動披露其所知悉或應知悉的重要事實的法律責任,而非僅限於回答投保申請書上的問題。
重點: 投保人必須主動向保險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而該事實與損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並不影響保險人因投保人違反最高誠信原則而拒絕賠付的權利。.
Incorrect
正確: 即使未披露的事實與最終導致索償的事故或疾病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只要該事實被界定為「重要事實」(即足以影響一名審慎的核保員決定是否接受投保或釐定保費水平),保險人仍有權根據最高誠信原則撤銷合約或拒絕賠付。在保險法律中,損失與不獲披露事實之間的關係並非援引此原則的先決條件。
錯誤: 關於「根據近因原則保險公司必須賠付」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不披露重要事實本身已構成違反最高誠信,這與索償事故的成因無關。關於「病症未影響工作則不屬重要事實」的說法也不正確,重要事實的定義取決於核保人的風險評估,而非投保人對自身工作能力的判斷。關於「沒有要求體檢則投保人無須主動披露」的說法是錯誤的,投保人負有主動披露其所知悉或應知悉的重要事實的法律責任,而非僅限於回答投保申請書上的問題。
重點: 投保人必須主動向保險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而該事實與損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並不影響保險人因投保人違反最高誠信原則而拒絕賠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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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3
5. Question
在香港的長期保險業務中,保險公司通常會在保單中加入各類標準條款以規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於這些保單條款的運作,請選出正確的陳述:
I. 不可爭議條款規定,除非涉及欺詐,否則保險公司不得在保單生效兩年後,以投保人誤報重要事實為由挑戰保單的有效性。
II. 自殺條款的設立是為了降低逆選擇風險,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後的限制期內自殺,保險公司通常只退還不計利息的保費。
III. 若受保人在投保時誤報年齡,一旦保險公司發現,不論該年齡是否仍屬可承保範圍,保險公司均必須將保單作廢並沒收保費。
IV. 在寬限期內,即使保單持有人尚未繳納到期保費,保險合約依然有效,保險公司仍須承擔賠償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旨在為保單提供保障,規定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保險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漏報或誤報重要事實為由爭議保單的有效性,但涉及欺詐的情況除外。陳述 II 正確,自殺條款(Suicide Clause)通常規定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後的一段特定時間內(如一年或兩年)自殺,保險公司僅會退還已繳保費,而不會給付保險金。陳述 IV 正確,在寬限期(Grace Period)內,保單依然維持有效,若受保人在此期間身故,保險公司在給付賠償時會先扣除欠繳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年齡或性別誤報條款,若發現受保人年齡申報錯誤,保險公司通常不會撤銷保單,而是會根據正確的年齡調整保險金數額,使其與已繳保費在正確年齡下應能購買的保障額相符。
重點: 長期保險保單中的標準條款(如不可爭議條款和自殺條款)是為了平衡保險人與受保人的利益,並在發生爭議或特定事故時提供明確的處理準則。.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旨在為保單提供保障,規定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保險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漏報或誤報重要事實為由爭議保單的有效性,但涉及欺詐的情況除外。陳述 II 正確,自殺條款(Suicide Clause)通常規定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後的一段特定時間內(如一年或兩年)自殺,保險公司僅會退還已繳保費,而不會給付保險金。陳述 IV 正確,在寬限期(Grace Period)內,保單依然維持有效,若受保人在此期間身故,保險公司在給付賠償時會先扣除欠繳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年齡或性別誤報條款,若發現受保人年齡申報錯誤,保險公司通常不會撤銷保單,而是會根據正確的年齡調整保險金數額,使其與已繳保費在正確年齡下應能購買的保障額相符。
重點: 長期保險保單中的標準條款(如不可爭議條款和自殺條款)是為了平衡保險人與受保人的利益,並在發生爭議或特定事故時提供明確的處理準則。.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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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3
6.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索償個案時,保險中介人向客戶解釋死因審查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保險公司審核死因的法律或實務理由?
I. 確定受保人是否在保單規定的自殺免責期內身故。
II. 評估是否應根據意外死亡保險利益附約支付額外賠償。
III. 在受保人於保單簽發後短期內身故時,調查是否涉及欺詐或違反可異議期條款。
IV. 遵循公共政策,防止謀殺受保人的受益人獲得保險金。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因為這四項因素涵蓋了死因審核的核心目的。自殺免責期涉及合約責任的排除;意外死亡附約 (ADB) 的給付取決於死因是否為意外;短期身故的調查旨在防範欺詐並核實可異議期內的重大事實;而公共政策則確保法律不容許犯罪者從其罪行中獲益。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地排除了公共政策在謀殺案中對受益權的限制。只有 II、III 及 IV 錯誤地忽略了自殺免責期作為保險人基本抗辯理由的重要性。只有 I、II 及 IV 則未能反映保險人在保單生效初期對潛在欺詐及可異議期進行調查的實務需求。
重點: 死亡索償的死因審核是一個多維度的過程,旨在確保賠償的合法性、合約符合性以及維護保險制度的誠信。.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因為這四項因素涵蓋了死因審核的核心目的。自殺免責期涉及合約責任的排除;意外死亡附約 (ADB) 的給付取決於死因是否為意外;短期身故的調查旨在防範欺詐並核實可異議期內的重大事實;而公共政策則確保法律不容許犯罪者從其罪行中獲益。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地排除了公共政策在謀殺案中對受益權的限制。只有 II、III 及 IV 錯誤地忽略了自殺免責期作為保險人基本抗辯理由的重要性。只有 I、II 及 IV 則未能反映保險人在保單生效初期對潛在欺詐及可異議期進行調查的實務需求。
重點: 死亡索償的死因審核是一個多維度的過程,旨在確保賠償的合法性、合約符合性以及維護保險制度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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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3
7. Question
在香港長期保險業務的保單行政中,關於「保單貸款」(Policy Loan) 與「退保」(Surrender) 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單貸款的最高限額通常取決於保單當時已累積的現金價值,而非已繳保費總額。
II. 辦理全數退保後,保險合約將立即終止,保險公司對受保人的保障責任亦隨之消失。
III. 若投保人未按時繳納保單貸款利息,保險公司通常會將欠息併入貸款本金中計算複利。
IV. 根據保險監管要求,投保人申請退保時,保險公司必須全數退還所有已繳保費,不得扣除任何行政費用。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保單貸款的金額上限通常設定為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個百分比,而非已繳保費的總額。當投保人選擇全數退保時,保險合約即告終止,保險公司的所有保障責任也隨之解除。此外,若保單貸款的利息未能在到期日支付,保險公司通常會將該利息併入貸款本金中,以複利方式繼續計息。因此,正確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退保時投保人獲得的是「現金價值」,而非「全數已繳保費」。保險公司在保單生效初期已支付了核保、佣金及行政開支,且已承擔了保險風險,因此退保價值通常會低於已繳總保費,在保單生效首幾年甚至可能為零。
重點: 投保人應理解保單貸款與退保對保單效力的不同影響:貸款可維持保障但需支付利息,而退保則會終止保障並提取扣除費用後的現金價值。.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保單貸款的金額上限通常設定為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個百分比,而非已繳保費的總額。當投保人選擇全數退保時,保險合約即告終止,保險公司的所有保障責任也隨之解除。此外,若保單貸款的利息未能在到期日支付,保險公司通常會將該利息併入貸款本金中,以複利方式繼續計息。因此,正確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退保時投保人獲得的是「現金價值」,而非「全數已繳保費」。保險公司在保單生效初期已支付了核保、佣金及行政開支,且已承擔了保險風險,因此退保價值通常會低於已繳總保費,在保單生效首幾年甚至可能為零。
重點: 投保人應理解保單貸款與退保對保單效力的不同影響:貸款可維持保障但需支付利息,而退保則會終止保障並提取扣除費用後的現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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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3
8. Question
一名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的會員正為客戶陳先生提供理財諮詢。陳先生目前持有一份已開始「保費假期」(Premium Holiday)的長期保險保單。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該會員在向陳先生推薦任何新的或額外的長期保險單之前,必須遵循下列哪項程序?
Correct
正確: 在提供新保單建議前,必須先就如何能在該現有保單之下作出合適的安排以滿足其經確定的保險需要提供意見是正確的做法。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CIB-GN(12)),若客戶正受一份有效的、清繳了的、暫停了的或開始了保費假期的長期保單承保,CIB會員在提供新建議前,必須履行此程序以保障客戶利益。
錯誤: 認為保費假期期間無需考慮該保單對負擔能力的影響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要求會員必須特別索取並評估包括保費假期在內的現有保單資料。主張直接推薦高佣金產品而忽視現有保單安排是錯誤的,這違反了會員不得偏倚個別產品以及必須優先考慮現有保單效用的原則。使用自行擬備的保單說明文件是錯誤的,指引嚴格規定保單說明文件只能採用由保險人(保險公司)擬備和提供的版本。
重點: CIB會員在推薦新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全面評估客戶現有的保單狀況(包括非活躍狀態的保單),並優先建議如何利用現有資源滿足保險需求,同時必須使用保險公司官方提供的說明文件。.
Incorrect
正確: 在提供新保單建議前,必須先就如何能在該現有保單之下作出合適的安排以滿足其經確定的保險需要提供意見是正確的做法。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CIB-GN(12)),若客戶正受一份有效的、清繳了的、暫停了的或開始了保費假期的長期保單承保,CIB會員在提供新建議前,必須履行此程序以保障客戶利益。
錯誤: 認為保費假期期間無需考慮該保單對負擔能力的影響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要求會員必須特別索取並評估包括保費假期在內的現有保單資料。主張直接推薦高佣金產品而忽視現有保單安排是錯誤的,這違反了會員不得偏倚個別產品以及必須優先考慮現有保單效用的原則。使用自行擬備的保單說明文件是錯誤的,指引嚴格規定保單說明文件只能採用由保險人(保險公司)擬備和提供的版本。
重點: CIB會員在推薦新長期保險產品前,必須全面評估客戶現有的保單狀況(包括非活躍狀態的保單),並優先建議如何利用現有資源滿足保險需求,同時必須使用保險公司官方提供的說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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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3
9. Question
陳先生最近透過保險中介人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相關指引,關於「冷靜期」權益及相關規定的陳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的時段為將保單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將《通知書》發予保單持有人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先者為準。
II. 對於「投資相連」壽險保單,保險人在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
III. 在計算「市值調整」時,保險人可將簽發保單時支出的佣金及行政費用計算在內。
IV. 若保單持有人在《通知書》簽發日期後 9 天內仍未收到保單,應直接聯絡保險人的客戶服務部。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規定,「冷靜期」的時段為將保單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將《通知書》發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並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人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確實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VA)。陳述 IV 正確,根據指引,《通知書》應提醒保單持有人,若在《通知書》簽發日期後 9 天內仍未收到保單,應直接聯絡保險人的客戶服務部。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市值調整」只可用來計算保險人於兌現資產時可能出現的虧損,明確規定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不得計算在「市值調整」之內。
重點: 冷靜期旨在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允許其在 21 天內重新考慮決定;然而,對於涉及投資成分的保單,保險公司可應用市值調整以反映資產價格波動,但不能以此轉嫁行政或銷售成本。.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規定,「冷靜期」的時段為將保單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將《通知書》發予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並以較先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人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確實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VA)。陳述 IV 正確,根據指引,《通知書》應提醒保單持有人,若在《通知書》簽發日期後 9 天內仍未收到保單,應直接聯絡保險人的客戶服務部。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市值調整」只可用來計算保險人於兌現資產時可能出現的虧損,明確規定保險人簽發保單時支出的費用或佣金,不得計算在「市值調整」之內。
重點: 冷靜期旨在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允許其在 21 天內重新考慮決定;然而,對於涉及投資成分的保單,保險公司可應用市值調整以反映資產價格波動,但不能以此轉嫁行政或銷售成本。.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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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3
10.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各項保險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彌償原則適用於人壽保險,旨在確保受益人獲得的賠償與其實際財務損失相等
II. 分擔原則規定,如果受保人擁有多於一份人壽保單,各保險人將按比例分擔死亡賠償
III. 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支付賠償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
IV. 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重要性通常較一般保險低,因為人壽保險保單中的除外責任較少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 正確,因為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陳述 IV 正確,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應用相對有限,這主要是因為人壽保險極少採用除外責任,死亡原因通常並不影響賠付(除自殺等特殊情況外)。
錯誤: 陳述 I 錯誤,人壽保險被稱為利益保單而非彌償保單,因為保險收益不可能對人命構成精確的財務補償。陳述 II 錯誤,人壽保險不受彌償原則規限,因此分擔原則並不適用,受保人可以擁有多份保單且每份保單均須全額賠償。
重點: 人壽保險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利益保單,這使得彌償原則及其引伸的分擔與代位權原則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合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 正確,因為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陳述 IV 正確,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應用相對有限,這主要是因為人壽保險極少採用除外責任,死亡原因通常並不影響賠付(除自殺等特殊情況外)。
錯誤: 陳述 I 錯誤,人壽保險被稱為利益保單而非彌償保單,因為保險收益不可能對人命構成精確的財務補償。陳述 II 錯誤,人壽保險不受彌償原則規限,因此分擔原則並不適用,受保人可以擁有多份保單且每份保單均須全額賠償。
重點: 人壽保險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利益保單,這使得彌償原則及其引伸的分擔與代位權原則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合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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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3
11.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投保人對受保對象具有「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關於可保權益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企業對其關鍵僱員(Key Person)具有可保權益,以補償因該僱員死亡而可能帶來的業務損失。
II.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64B條,若投保人在訂立合約時對受保人的生命缺乏可保權益,該保險合約屬無效。
III. 法律推定個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因此投保時無需證明其具有金錢估值的權益。
IV. 債權人對債務人生命的可保權益限額僅限於最初的貸款本金,法律規定不得將應計利息納入保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關鍵人物人壽保險是基於僱主與重要僱員之間的合約關係,僱主對該僱員因死亡而可能導致的業務損失具有可保權益。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64B條,若投保人在訂立人壽保險合約時對受保人的生命沒有可保權益,該合約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陳述 III 正確,法律上存在兩個關於無限金額可保權益的司法假設,分別是個人對其自身的生命以及對其配偶的生命。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判例法,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確實具有可保權益,但其可保金額不僅限於貸款本金,還包括應計的利息。
重點: 可保權益是人壽保險合約有效的法定基石,可源於法律推定(如配偶)或可證明的經濟利益關係(如債權債務或業務夥伴關係)。.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關鍵人物人壽保險是基於僱主與重要僱員之間的合約關係,僱主對該僱員因死亡而可能導致的業務損失具有可保權益。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64B條,若投保人在訂立人壽保險合約時對受保人的生命沒有可保權益,該合約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陳述 III 正確,法律上存在兩個關於無限金額可保權益的司法假設,分別是個人對其自身的生命以及對其配偶的生命。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判例法,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確實具有可保權益,但其可保金額不僅限於貸款本金,還包括應計的利息。
重點: 可保權益是人壽保險合約有效的法定基石,可源於法律推定(如配偶)或可證明的經濟利益關係(如債權債務或業務夥伴關係)。.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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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3
12. Question
陳先生擁有一份人壽保險保單,他正考慮有關保單轉讓的法律安排。根據香港保險實務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抵押轉讓中,當貸款全數償還後,轉讓人擁有取回保單權益的復歸權。
II. 若保單已指定不可撤換受益人,任何轉讓安排均不得在未經該受益人同意的情況下侵犯其既得權利。
III. 法律容許陳先生在未經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支付保費的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IV. 一旦抵押轉讓的通知已發予保險人,在轉讓生效期間,陳先生通常不能向保險人申請保單抵押貸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抵押轉讓(Collateral Assignment)具有暫時性,當相關貸款連利息全數償還後,轉讓人享有取回保單權益的復歸權。陳述 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轉讓不得侵犯任何受益人(尤其是不可撤換受益人)的既得權利,除非獲得該受益人的同意。陳述 IV 正確,因為一旦保險人收到抵押轉讓通知,在轉讓生效期間,為了保障承讓人的利益,轉讓人通常會被限制行使保單貸款或退保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律原則規定,一人不能在未經第三人(在此情境下為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欠該第三人的義務(例如支付保費的責任)轉讓給另一人。轉讓通常只涉及利益的轉移,而非負擔或義務的轉移。
重點: 人壽保險保單的轉讓受法律限制,必須區分權利與義務的轉讓,並尊重不可撤換受益人的既得權益;抵押轉讓則會暫時限制保單所有人的部分權利以作為貸款擔保。.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抵押轉讓(Collateral Assignment)具有暫時性,當相關貸款連利息全數償還後,轉讓人享有取回保單權益的復歸權。陳述 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轉讓不得侵犯任何受益人(尤其是不可撤換受益人)的既得權利,除非獲得該受益人的同意。陳述 IV 正確,因為一旦保險人收到抵押轉讓通知,在轉讓生效期間,為了保障承讓人的利益,轉讓人通常會被限制行使保單貸款或退保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律原則規定,一人不能在未經第三人(在此情境下為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欠該第三人的義務(例如支付保費的責任)轉讓給另一人。轉讓通常只涉及利益的轉移,而非負擔或義務的轉移。
重點: 人壽保險保單的轉讓受法律限制,必須區分權利與義務的轉讓,並尊重不可撤換受益人的既得權益;抵押轉讓則會暫時限制保單所有人的部分權利以作為貸款擔保。.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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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3
13. Question
陳先生在香港透過一名保險中介人投保了一份投資相連長期保險計劃(ILAS)。在處理冷靜期權益及閱讀利益說明文件時,根據相關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交付保單或發出冷靜期通知書(以較早者為準)後的 21 天
II. 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行使取消權力,保險公司必須全數退還已繳保費,不得扣除任何投資市場波動產生的虧損
III. 利益說明文件必須包含警告聲明,指出投資回報並非保證,且過去的表現不代表未來的業績
IV. 只要產品資料概要(Product KFS)中已列明各項收費,中介人便無需在銷售過程中向客戶口頭解釋收費結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現行監管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I 正確,利益說明文件是投資相連保險(ILAS)銷售過程中的必要文件,必須包含標準警告字句,明確指出投資回報並非保證,並強調過去表現不代表未來業績。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公司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以反映因市場波動導致的投資損失。陳述 IV 錯誤,儘管產品資料概要已列出收費,中介人仍有專業責任向客戶解釋產品的收費結構及特點,以確保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的投保人享有 21 天冷靜期,但須承擔市值調整風險;此外,利益說明文件必須嚴格遵守披露要求,包括必要的風險警告。.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現行監管指引,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I 正確,利益說明文件是投資相連保險(ILAS)銷售過程中的必要文件,必須包含標準警告字句,明確指出投資回報並非保證,並強調過去表現不代表未來業績。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對於投資相連保單,保險公司在冷靜期內退還保費時,有權扣除市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以反映因市場波動導致的投資損失。陳述 IV 錯誤,儘管產品資料概要已列出收費,中介人仍有專業責任向客戶解釋產品的收費結構及特點,以確保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的投保人享有 21 天冷靜期,但須承擔市值調整風險;此外,利益說明文件必須嚴格遵守披露要求,包括必要的風險警告。.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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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3
14. Question
陳先生在香港的一家保險經紀公司諮詢,他目前持有多份由不同保險公司承保的人壽保險保單。若陳先生不幸在一宗由第三方疏忽引起的交通意外中身故,根據人壽保險的基本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彌償原則,陳先生的受益人從所有保單獲得的總賠償額,不得超過陳先生身故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II. 由於陳先生擁有多份保單,分擔原則將適用,各保險人將按比例分擔死亡保險金的賠付。
III. 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此情況,人壽保險人在賠付後無權向該疏忽的第三方追討已支付的保險金。
IV. 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應用相對有限,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人壽保險保單較少包含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則,代位權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方追討損失。陳述 IV 是正確的,由於人壽保險保單極少採用除外責任,因此近因原則在識別損失成因方面的重要性通常較一般保險為低。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人壽保險被視為利益保單(Benefit Policies)而非彌償保單,因此不受彌償原則中關於精確財務補償的限制。陳述 II 是錯誤的,分擔原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投保人可以擁有多份人壽保單,且在受保事件發生後,每份保單都必須全額賠償。
重點: 人壽保險在法律上被歸類為利益保單,這導致彌償原則及其引伸原則(如分擔和代位權)在人壽保險理賠中並不適用。.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則,代位權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人在支付死亡保險金後,無權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方追討損失。陳述 IV 是正確的,由於人壽保險保單極少採用除外責任,因此近因原則在識別損失成因方面的重要性通常較一般保險為低。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人壽保險被視為利益保單(Benefit Policies)而非彌償保單,因此不受彌償原則中關於精確財務補償的限制。陳述 II 是錯誤的,分擔原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投保人可以擁有多份人壽保單,且在受保事件發生後,每份保單都必須全額賠償。
重點: 人壽保險在法律上被歸類為利益保單,這導致彌償原則及其引伸原則(如分擔和代位權)在人壽保險理賠中並不適用。.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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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3
1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對持牌保險中介人的紀律處分權力以及相關的上訴機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監局有權對犯有不當行為的持牌保險中介人處以撤銷或暫時吊銷執照的處分。
II. 在正式作出紀律處分決定之前,保監局必須給予受影響人士合理的機會作出陳述。
III. 受保監局紀律處分影響的人士,若對決定感到不滿,可向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申請覆核該決定。
IV. 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作出的裁決為最終裁決,當事人不得再就任何法律問題向法院提出上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若認為持牌保險中介人並非擔任相關職位的適當人選或有不當行為,有權採取紀律處分,包括撤銷或暫時吊銷執照。陳述 II 正確,為了符合程序公正的原則,保監局在行使紀律處分權力前,必須給予受影響的人士一個陳述意見的機會。陳述 III 正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IAT)是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專門負責審理對保監局所作出的特定決定(如紀律處分)感到不滿而提出的上訴。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雖然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負責審理上訴,但其裁決並非絕對不可挑戰;如果涉及法律論點(points of law),當事人仍可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進一步上訴。
重點: 香港保險監管體系建立了完善的紀律處分與上訴機制,在賦予監管機構執法權力的同時,亦透過獨立的上訴審裁處保障中介人的合法權益及程序公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若認為持牌保險中介人並非擔任相關職位的適當人選或有不當行為,有權採取紀律處分,包括撤銷或暫時吊銷執照。陳述 II 正確,為了符合程序公正的原則,保監局在行使紀律處分權力前,必須給予受影響的人士一個陳述意見的機會。陳述 III 正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IAT)是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專門負責審理對保監局所作出的特定決定(如紀律處分)感到不滿而提出的上訴。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雖然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負責審理上訴,但其裁決並非絕對不可挑戰;如果涉及法律論點(points of law),當事人仍可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進一步上訴。
重點: 香港保險監管體系建立了完善的紀律處分與上訴機制,在賦予監管機構執法權力的同時,亦透過獨立的上訴審裁處保障中介人的合法權益及程序公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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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3
16.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分紅保單(Participating Policy)派發紅利的基本原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宣佈派發的紅利金額與相關匯集基金(Pooled Fund)的投資收益、費用及賠付金等因素有密切關係。
II. 保險人通常會採用「平均派發」的方法,旨在減低紅利因短期經濟波動而出現大幅變動的風險。
III. 獲委任精算師在制定紅利建議時,會考慮如何公平地對待同一個匯集基金內不同類別及不同時間投保的保單持有人。
IV. 只要匯集基金在特定會計年度內錄得正向投資回報,保險人必須將該回報全數即時派發予保單持有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分紅保單的運作原則,紅利金額與匯集基金的整體表現(包括投資回報、營運開支及賠付經驗)息息相關。為了避免紅利隨金融市場短期波動而大幅升跌,保險公司會採用「平均派發」(Smoothing)機制來穩定回報。此外,獲委任精算師在建議紅利水平時,必須履行專業責任,確保不同類別及不同時期投保的保單持有人之間獲得公平對待。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並非必須將所有投資回報立即派發。相反,為了維持長遠的紅利穩定性,保險人會保留部分盈餘;且謹慎的精算管理要求實際業績優於精算假設時才宣佈派發紅利。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分紅保單的紅利釐定需平衡匯集基金表現、平滑機制以及對保單持有人的公平性,並由精算師建議及董事會批准。.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分紅保單的運作原則,紅利金額與匯集基金的整體表現(包括投資回報、營運開支及賠付經驗)息息相關。為了避免紅利隨金融市場短期波動而大幅升跌,保險公司會採用「平均派發」(Smoothing)機制來穩定回報。此外,獲委任精算師在建議紅利水平時,必須履行專業責任,確保不同類別及不同時期投保的保單持有人之間獲得公平對待。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並非必須將所有投資回報立即派發。相反,為了維持長遠的紅利穩定性,保險人會保留部分盈餘;且謹慎的精算管理要求實際業績優於精算假設時才宣佈派發紅利。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分紅保單的紅利釐定需平衡匯集基金表現、平滑機制以及對保單持有人的公平性,並由精算師建議及董事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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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3
17. Question
一名人壽保險保單持有人因突然面臨財務周轉困難,向其保險中介人表示希望立即取消(退保)其已生效五年的終身壽險保單。根據專業操守及保單條款,該中介人應向客戶解釋下列哪些替代方案,以避免客戶因盲目取消保單而蒙受損失?
I. 申請保單抵押貸款,利用保單積存的現金價值獲取流動資金,同時維持保單效力。
II. 利用保單內的「自動保費貸款」條款,以現金價值支付到期保費,防止保單失效。
III. 行使不喪失權利選擇,將保單更改為「減額繳清保險」,停止供款但保留部分保障。
IV. 行使「冷靜期」權利,要求保險公司撤銷保單並全數退還過去五年所繳付的保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保單抵押貸款允許保單持有人在不終止人壽保障的情況下,利用保單的現金價值獲取即時資金以解燃眉之急。陳述 II 正確,自動保費貸款條款可以在客戶忘記或暫時無力繳付保費時,自動以現金價值墊支保費,確保保單不會因欠繳保費而失效。陳述 III 正確,減額繳清保險是不喪失權利選擇的一種,客戶可以停止繳付未來保費,並以現有的現金價值購買一份保額較低但保障年期不變的保單。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冷靜期權利(Cooling-off Period)僅適用於新保單簽發後的初期(通常為 21 天內),目的是讓客戶有時間重新考慮投保決定,並非在保單生效多年後因財務困難而隨時可行使的權利。
重點: 當客戶因財務問題考慮取消保單時,中介人應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建議如保單貸款或不喪失權利選擇等替代方案,以維持客戶的保障利益。.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保單抵押貸款允許保單持有人在不終止人壽保障的情況下,利用保單的現金價值獲取即時資金以解燃眉之急。陳述 II 正確,自動保費貸款條款可以在客戶忘記或暫時無力繳付保費時,自動以現金價值墊支保費,確保保單不會因欠繳保費而失效。陳述 III 正確,減額繳清保險是不喪失權利選擇的一種,客戶可以停止繳付未來保費,並以現有的現金價值購買一份保額較低但保障年期不變的保單。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冷靜期權利(Cooling-off Period)僅適用於新保單簽發後的初期(通常為 21 天內),目的是讓客戶有時間重新考慮投保決定,並非在保單生效多年後因財務困難而隨時可行使的權利。
重點: 當客戶因財務問題考慮取消保單時,中介人應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建議如保單貸款或不喪失權利選擇等替代方案,以維持客戶的保障利益。.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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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3
18.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實務中,保險中介人需要根據保單的基本功能來區分各類產品。下列哪些描述準確反映了人壽保險合約中支付死亡保險金的基本形式?
I. 僅在保單列明的特定期間內發生死亡時支付。
II. 無論受保人在何時死亡,保險公司均會支付保險金。
III. 在指定的日期或在該日期之前發生死亡時支付。
IV. 僅在受保人年滿 65 歲後發生死亡時才支付。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準確描述了人壽保險的基本功能,因為這些形式分別對應了市場上最基本的壽險類別:定期壽險(在指定期間內支付)、終身壽險(在任何時候支付)以及兩全保險(在特定日期或之前支付)。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兩全保險這一基本形式。「只有 II 及 III」的說法同樣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定期壽險這一基本形式。「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提到的特定年齡限制並非人壽保險的三大基本功能分類之一。
重點: 掌握人壽保險的三大基本支付形式(定期、終身、兩全)有助於中介人準確地向客戶介紹不同類型的保險計劃。.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準確描述了人壽保險的基本功能,因為這些形式分別對應了市場上最基本的壽險類別:定期壽險(在指定期間內支付)、終身壽險(在任何時候支付)以及兩全保險(在特定日期或之前支付)。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兩全保險這一基本形式。「只有 II 及 III」的說法同樣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定期壽險這一基本形式。「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提到的特定年齡限制並非人壽保險的三大基本功能分類之一。
重點: 掌握人壽保險的三大基本支付形式(定期、終身、兩全)有助於中介人準確地向客戶介紹不同類型的保險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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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3
19.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市場中,關於長期護理 (LTC) 利益附約的特點,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利益金額通常根據死亡保險金的規定百分比(如 1% 或 2%)按月支付。
II. 保險人通常要求受保人失去指定數目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 (ADLs) 以確立護理的必要性。
III. 在正式給付長期護理利益之前,通常設有約 90 天的等候期。
IV. 保費豁免條款通常僅適用於長期護理附約本身的保費,並不包括基本保單的保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長期護理利益通常按死亡保險金的規定百分比(例如每月 1% 或 2%)支付,且保險人通常要求受保人失去指定數目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 (ADLs) 以證明其護理的必要性。此外,在給付利益前設有 90 天的等候期是香港市場的常見做法。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和「只有 II 及 III」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們分別忽略了同樣正確的等候期或日常起居活動能力的評估標準。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市場慣例,在受保人接受長期護理利益期間,保費豁免通常同時涵蓋附約保費及基本保險計劃的保費,而非僅限於附約。
重點: 長期護理保障的給付資格主要基於受保人對日常起居活動 (ADLs) 的依賴程度,並在給付期間提供全面的保費豁免以減輕財務負擔。.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長期護理利益通常按死亡保險金的規定百分比(例如每月 1% 或 2%)支付,且保險人通常要求受保人失去指定數目的日常起居活動能力 (ADLs) 以證明其護理的必要性。此外,在給付利益前設有 90 天的等候期是香港市場的常見做法。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和「只有 II 及 III」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們分別忽略了同樣正確的等候期或日常起居活動能力的評估標準。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市場慣例,在受保人接受長期護理利益期間,保費豁免通常同時涵蓋附約保費及基本保險計劃的保費,而非僅限於附約。
重點: 長期護理保障的給付資格主要基於受保人對日常起居活動 (ADLs) 的依賴程度,並在給付期間提供全面的保費豁免以減輕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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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3
20. Question
一家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後,需確保客戶了解其權利及產品特性。根據香港保險監管框架及相關指引,關於「冷靜期」及「售後電話確認」的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交付予投保人或發出有關通知書(以較早者為準)後的 21 天。
II. 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行使權利取消保單,保險公司有權就投資相連壽險保單進行市值調整。
III. 售後電話確認旨在確保投保人理解產品風險,並應在冷靜期內完成。
IV. 只有年滿 65 歲或以上的投保人才需要進行售後電話確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所有壽險保單(包括投資相連壽險)的冷靜期均為 21 天,由保單交付或發出通知書起計,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投資相連壽險涉及投資成分,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保險公司有權扣除因標的資產價格波動而產生的市值調整。陳述 III 正確,售後電話確認是針對投資相連壽險的強制性要求,旨在確保客戶完全明白產品特性及風險,且必須在冷靜期內儘快完成。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售後電話確認的要求適用於所有購買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個人客戶,並非僅限於 65 歲或以上的投保人。
重點: 投資相連壽險計劃設有 21 天冷靜期及強制性的售後電話確認程序,且投保人須承擔冷靜期內因市值調整而導致保費退還金額減少的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所有壽險保單(包括投資相連壽險)的冷靜期均為 21 天,由保單交付或發出通知書起計,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 正確,投資相連壽險涉及投資成分,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保險公司有權扣除因標的資產價格波動而產生的市值調整。陳述 III 正確,售後電話確認是針對投資相連壽險的強制性要求,旨在確保客戶完全明白產品特性及風險,且必須在冷靜期內儘快完成。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售後電話確認的要求適用於所有購買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個人客戶,並非僅限於 65 歲或以上的投保人。
重點: 投資相連壽險計劃設有 21 天冷靜期及強制性的售後電話確認程序,且投保人須承擔冷靜期內因市值調整而導致保費退還金額減少的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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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3
21. Question
一位客戶持有一份具有轉換特權的可轉換定期壽險保單。關於此類保單的轉換機制及為了防止逆選擇 (anti-selection) 而設的常見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行使轉換特權時,受保人通常毋須再次提供可保性證明。
II. 轉換後的永久計劃保費,須按受保人行使權利時的到達年齡 (attained age) 計算。
III. 保險公司可能規定,若保單已生效超過指定保險期的一半,則不能行使轉換權。
IV. 轉換後永久計劃的保額,通常以原定期壽險的保額為上限。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人壽保險原理,可轉換定期壽險的轉換特權允許保單持有人在毋須提供可保性證明(如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定期保單轉換為永久計劃。為了平衡保險公司面臨的逆選擇風險,合約通常會設定限制:新保單的保費必須按行使權利時的「到達年齡」計算;轉換必須在指定期限內進行(例如在保期過半前);且新保單的保額不得超過原定期保單的保額。
錯誤: 只有 I、II 及 IV 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關於轉換時間限制(陳述 III)的逆選擇防範措施。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 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漏掉了轉換特權最核心的定義,即毋須提供可保性證明(陳述 I)。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未能涵蓋保險公司為了控制風險而對轉換期限及保額上限(陳述 III 及 IV)所作出的必要限制。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透過轉換特權提供靈活性,但保險人會透過到達年齡定價、行使期限及保額上限等條款來管理潛在的逆選擇風險。.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人壽保險原理,可轉換定期壽險的轉換特權允許保單持有人在毋須提供可保性證明(如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將定期保單轉換為永久計劃。為了平衡保險公司面臨的逆選擇風險,合約通常會設定限制:新保單的保費必須按行使權利時的「到達年齡」計算;轉換必須在指定期限內進行(例如在保期過半前);且新保單的保額不得超過原定期保單的保額。
錯誤: 只有 I、II 及 IV 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關於轉換時間限制(陳述 III)的逆選擇防範措施。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 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漏掉了轉換特權最核心的定義,即毋須提供可保性證明(陳述 I)。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未能涵蓋保險公司為了控制風險而對轉換期限及保額上限(陳述 III 及 IV)所作出的必要限制。
重點: 可轉換定期壽險透過轉換特權提供靈活性,但保險人會透過到達年齡定價、行使期限及保額上限等條款來管理潛在的逆選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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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3
22. Question
理財顧問陳先生正向客戶解釋一份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保單的銷售說明文件。根據相關監管要求及壽險總會的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說明文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應提供基本計劃及其所有相關附約和附加保險利益的綜合利益摘要
II. 保險公司可自行決定調整現時收費,但必須在提前不少於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
III. 為了方便客戶參考,保險公司網頁上顯示的過往派息率必須是已扣除保險成本後的淨利率
IV. 文件必須披露,若保單抵押貸款結餘超過戶口價值,保單可能會終結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指引,保險公司在調整非保證收費前,必須提前至少一個月(或文件規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陳述 IV 正確,說明文件必須包含特定的警告信息,提醒申請人若戶口價值不足以支付保單收費,保單可能會被終止。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僅限於提供基本計劃的利益摘要,明確規定不包括附約和附加保險利益。陳述 III 錯誤,指引要求披露過往派息率時,必須註明該等利率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行政費用)。
重點: 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旨在確保客戶理解產品的基本結構、收費變動機制及潛在的保單終止風險,且相關數據披露需符合標準化的透明度要求。.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指引,保險公司在調整非保證收費前,必須提前至少一個月(或文件規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單持有人。陳述 IV 正確,說明文件必須包含特定的警告信息,提醒申請人若戶口價值不足以支付保單收費,保單可能會被終止。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僅限於提供基本計劃的利益摘要,明確規定不包括附約和附加保險利益。陳述 III 錯誤,指引要求披露過往派息率時,必須註明該等利率並未扣除相關保單收費(如保險成本和行政費用)。
重點: 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銷售說明文件旨在確保客戶理解產品的基本結構、收費變動機制及潛在的保單終止風險,且相關數據披露需符合標準化的透明度要求。.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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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3
23. Question
在香港,當一名持牌保險中介人建議客戶以一份新的長期保單取代現有的長期保單時,根據有關《客戶保障聲明書》(RPDF) 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中介人必須向客戶解釋更換保單可能涉及的財務損失及重新核保的風險。
II. 客戶必須在申請新保單時或之前,完成並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
III. 若更換程序涉及同一保險公司內部的保單轉換,則豁免填寫《客戶保障聲明書》。
IV. 新的承保公司須在發出新保單後,將已簽署的聲明書副本送交予原有的保險公司。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負有專業責任,必須向客戶披露更換保單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保費增加或重新計算等候期等不利因素。陳述 I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客戶必須在投保新保單的同時或之前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以證明其已獲悉轉保的風險。陳述 IV 正確,為了加強行業監管及保障客戶,新承保的保險公司有責任在發出新保單後的指定時間內,將聲明書副本送交原有的保險公司。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客戶保障聲明書》的規定同時適用於「外部更換」及「內部更換」(即同一保險公司或同一集團內的保單轉換),目的是防止中介人為了賺取佣金而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轉保。
重點: 在處理長期保單更換時,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轉保的影響,並透過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來落實這一保障程序,無論該更換是涉及不同公司還是同一公司的內部轉換。.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負有專業責任,必須向客戶披露更換保單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保費增加或重新計算等候期等不利因素。陳述 I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客戶必須在投保新保單的同時或之前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以證明其已獲悉轉保的風險。陳述 IV 正確,為了加強行業監管及保障客戶,新承保的保險公司有責任在發出新保單後的指定時間內,將聲明書副本送交原有的保險公司。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客戶保障聲明書》的規定同時適用於「外部更換」及「內部更換」(即同一保險公司或同一集團內的保單轉換),目的是防止中介人為了賺取佣金而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轉保。
重點: 在處理長期保單更換時,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轉保的影響,並透過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來落實這一保障程序,無論該更換是涉及不同公司還是同一公司的內部轉換。.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