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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保費結構中,關於「均衡保費制度」(Level Premium System) 的運作原理,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在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支付死亡索償所需的實際成本,多出的部分會被積存並賺取利息,以抵銷後期因死亡率上升而增加的成本。這是均衡保費制度的核心運作邏輯,旨在使投保人在整個保險期內支付固定的保費,避免因年齡增長導致保費在後期變得難以負擔。
錯誤: 關於保費隨受保人年齡增長而每年調整以反映風險變化的描述,實際上是指「自然保費制度」而非均衡保費制度。聲稱均衡保費制度只適用於定期壽險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該制度是終身壽險等長期人壽產品的基礎。至於保險公司在初期會面臨資金短缺的說法與事實相反,在均衡保費制度下,保險公司在保單初期會因為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成本而產生盈餘並形成準備金。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在保單前期預收高於風險成本的保費,並將其積存生息,解決了自然保費隨年齡增長而大幅上升的問題。.
Incorrect
正確: 在保單早期收取的保費高於支付死亡索償所需的實際成本,多出的部分會被積存並賺取利息,以抵銷後期因死亡率上升而增加的成本。這是均衡保費制度的核心運作邏輯,旨在使投保人在整個保險期內支付固定的保費,避免因年齡增長導致保費在後期變得難以負擔。
錯誤: 關於保費隨受保人年齡增長而每年調整以反映風險變化的描述,實際上是指「自然保費制度」而非均衡保費制度。聲稱均衡保費制度只適用於定期壽險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該制度是終身壽險等長期人壽產品的基礎。至於保險公司在初期會面臨資金短缺的說法與事實相反,在均衡保費制度下,保險公司在保單初期會因為收取的保費高於實際成本而產生盈餘並形成準備金。
重點: 均衡保費制度透過在保單前期預收高於風險成本的保費,並將其積存生息,解決了自然保費隨年齡增長而大幅上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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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陳先生擁有一份人壽保險保單,他決定將該保單作為向銀行申請私人貸款的質押擔保。根據關於「抵押轉讓」的法律與實務原則,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這是一種暫時性的安排,旨在為非來自保險人的貸款提供擔保。
II. 在抵押轉讓生效期間,陳先生仍可自由向保險人申請保單貸款或辦理退保。
III. 承讓人的利益僅限於貸款金額連同利息。
IV. 當貸款完全清還後,陳先生擁有復歸權以取回保單權益。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抵押轉讓是一種暫時性的權益轉移,主要用於為非保險人提供的貸款(如銀行貸款)提供質押擔保。在這種安排下,法律規定承讓人的利益上限為貸款本金連同利息,且轉讓人在清還債務後享有取回保單權益的復歸權。因此,正確的組合是只有 I、III 及 IV。
錯誤: 關於「陳先生仍可自由申請保單貸款或退保」的陳述(第 II 項)是錯誤的。根據保險實務與法律原則,一旦抵押轉讓通知已送達保險人,轉讓人便不能獲取保單抵押貸款或辦理退保,以防止抵押品的價值受損。因此,包含第 II 項的選項(如「只有 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I」雖然陳述正確,但因未涵蓋同樣正確的第 IV 項而不完整。
重點: 抵押轉讓旨在提供貸款擔保,其法律特徵包括權益受限於債務額、具有復歸權,以及在轉讓生效期間會限制轉讓人行使退保或貸款等可能損害擔保價值的權利。.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抵押轉讓是一種暫時性的權益轉移,主要用於為非保險人提供的貸款(如銀行貸款)提供質押擔保。在這種安排下,法律規定承讓人的利益上限為貸款本金連同利息,且轉讓人在清還債務後享有取回保單權益的復歸權。因此,正確的組合是只有 I、III 及 IV。
錯誤: 關於「陳先生仍可自由申請保單貸款或退保」的陳述(第 II 項)是錯誤的。根據保險實務與法律原則,一旦抵押轉讓通知已送達保險人,轉讓人便不能獲取保單抵押貸款或辦理退保,以防止抵押品的價值受損。因此,包含第 II 項的選項(如「只有 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I」雖然陳述正確,但因未涵蓋同樣正確的第 IV 項而不完整。
重點: 抵押轉讓旨在提供貸款擔保,其法律特徵包括權益受限於債務額、具有復歸權,以及在轉讓生效期間會限制轉讓人行使退保或貸款等可能損害擔保價值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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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介紹分紅保單的「保費抵銷」(Premium Offset)功能時,根據《承保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業務除外)指引》(指引 16),下列哪項做法符合監管要求?
Correct
正確: 「保險人必須就紅利減少而未能抵銷保費的不利情景作出推算,並向客戶提供相關資料」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指引 16,保險公司有責任確保客戶明白保費抵銷並非保證,並須展示在非保證利益低於預期時的財務影響。
錯誤: 關於使用「保費消失」字眼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指引 16 明確禁止使用「消失」、「保費消失」或意指保費已繳清的類似字眼,以防誤導客戶。關於「保證保單不會失效」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若未來紅利或利率下降,客戶可能需要恢復繳付保費,否則保單可能失效或利益受損。關於「僅適用於萬用壽險」的選項是錯誤的,保費抵銷通常涉及分紅保單中現金紅利與利息的累積應用。
重點: 根據指引 16,保險人在提述保費抵銷時,必須披露不利情景的推算,嚴禁使用誤導性術語,並須提醒客戶該選項取決於非保證紅利的表現。.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人必須就紅利減少而未能抵銷保費的不利情景作出推算,並向客戶提供相關資料」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指引 16,保險公司有責任確保客戶明白保費抵銷並非保證,並須展示在非保證利益低於預期時的財務影響。
錯誤: 關於使用「保費消失」字眼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指引 16 明確禁止使用「消失」、「保費消失」或意指保費已繳清的類似字眼,以防誤導客戶。關於「保證保單不會失效」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若未來紅利或利率下降,客戶可能需要恢復繳付保費,否則保單可能失效或利益受損。關於「僅適用於萬用壽險」的選項是錯誤的,保費抵銷通常涉及分紅保單中現金紅利與利息的累積應用。
重點: 根據指引 16,保險人在提述保費抵銷時,必須披露不利情景的推算,嚴禁使用誤導性術語,並須提醒客戶該選項取決於非保證紅利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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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在處理人壽保險的投保申請時,核保人員需要辨識不同的風險因素。就評估「實質風險」而言,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保人患有長期的慢性疾病(如糖尿病)
II. 投保人的家族成員中有早發性心臟病的病歷
III. 投保人在填寫投保申請書時,故意隱瞞其吸煙習慣
IV. 投保人的職業涉及高風險活動(如深海潛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個人的健康狀況(如慢性疾病)直接影響其身體質素,屬於實質風險。陳述 II 正確,因為家族病歷是評估遺傳性風險的重要物理因素,屬於實質風險。陳述 IV 正確,因為投保人的職業或危險嗜好會增加受傷或死亡的物理機率,屬於實質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故意隱瞞資料反映了投保人的誠信問題,這屬於道德風險,而非實質風險。
重點: 核保時應區分實質風險與道德風險;實質風險與受保對象的物理特徵有關,而道德風險則與投保人的品格和誠實度有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個人的健康狀況(如慢性疾病)直接影響其身體質素,屬於實質風險。陳述 II 正確,因為家族病歷是評估遺傳性風險的重要物理因素,屬於實質風險。陳述 IV 正確,因為投保人的職業或危險嗜好會增加受傷或死亡的物理機率,屬於實質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故意隱瞞資料反映了投保人的誠信問題,這屬於道德風險,而非實質風險。
重點: 核保時應區分實質風險與道德風險;實質風險與受保對象的物理特徵有關,而道德風險則與投保人的品格和誠實度有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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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布的《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一名持牌保險代理人在與潛在客戶接洽並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應遵守下列哪些有關披露資料的準則?
I. 披露其姓名及持牌號碼。
II. 披露其獲委任保險公司的名稱。
III. 披露其在該宗保險交易中可獲得的具體佣金金額,不論客戶是否要求。
IV. 披露其是以代表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身份行事。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向客戶提供足夠的身份識別資料,包括其姓名、持牌號碼、所代表的保險公司以及其法律身份(即代表保險公司行事),以確保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交易。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披露中介人身份(即代表保險公司行事)的必要性。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的選項則是錯誤的,因為它們包含了陳述 III,而守則並未規定中介人必須在所有情況下主動披露具體的佣金金額,這通常僅在客戶要求或銷售特定產品(如投資相連壽險)時才適用。
重點: 披露義務的核心在於確保客戶清楚中介人的身份及代表關係,從而維護市場的誠信與透明度。.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向客戶提供足夠的身份識別資料,包括其姓名、持牌號碼、所代表的保險公司以及其法律身份(即代表保險公司行事),以確保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交易。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披露中介人身份(即代表保險公司行事)的必要性。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的選項則是錯誤的,因為它們包含了陳述 III,而守則並未規定中介人必須在所有情況下主動披露具體的佣金金額,這通常僅在客戶要求或銷售特定產品(如投資相連壽險)時才適用。
重點: 披露義務的核心在於確保客戶清楚中介人的身份及代表關係,從而維護市場的誠信與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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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人正向客戶解釋人壽保險單的標準條文。關於「不可異議條款」及「寬限期」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不可異議條款下,若保單已生效超過兩年,保險人通常不能以投保人疏忽地漏報重要事實為由而拒絕賠付。
II. 除非保險合約另有特別約定,否則投保人的披露責任通常在保險合約訂立時便告終止。
III. 若受保人在寬限期內不幸身故,保險人在給付死亡保險利益時,會先扣除該期尚未繳付的保費。
IV. 寬限期條款為投保人提供繳費彈性,因此該條款適用於包括首期保費在內的所有到期保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可異議條款(或稱不可爭議條款)的主要功能是限制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以非欺詐性的失實陳述或漏報為由撤銷合約。陳述 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披露重要事實的責任在合約訂立時即告終止,除非合約中另有警示字句要求披露簽署後至生效前的變化。陳述 III 正確,寬限期並非免費保險期,若受保人在該期間身故,保險人會從賠償金中扣除應繳而未繳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寬限期條款明確規定不適用於保單的首期保費,首期保費必須繳付後,保險合約及相關的寬限期保障才能正式開始。
重點: 不可異議條款旨在保障受益人免受保險人因久遠的非欺詐性失實陳述而拒絕賠付,而寬限期則是在保單續期時提供緩衝,防止保單因短暫延誤繳費而立即失效。.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可異議條款(或稱不可爭議條款)的主要功能是限制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以非欺詐性的失實陳述或漏報為由撤銷合約。陳述 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披露重要事實的責任在合約訂立時即告終止,除非合約中另有警示字句要求披露簽署後至生效前的變化。陳述 III 正確,寬限期並非免費保險期,若受保人在該期間身故,保險人會從賠償金中扣除應繳而未繳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寬限期條款明確規定不適用於保單的首期保費,首期保費必須繳付後,保險合約及相關的寬限期保障才能正式開始。
重點: 不可異議條款旨在保障受益人免受保險人因久遠的非欺詐性失實陳述而拒絕賠付,而寬限期則是在保單續期時提供緩衝,防止保單因短暫延誤繳費而立即失效。.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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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經紀在日常業務中處理客戶繳交的保費。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操守準則,下列哪些關於處理客戶款項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紀必須開設獨立的客戶帳戶,將客戶款項與經紀自身的資金分開存放。
II. 除非事先獲得客戶的書面授權,否則客戶帳戶所產生的利息必須視為客戶的財產。
III. 經紀可以從客戶帳戶中提取資金,以暫時墊付另一名客戶因疏忽而逾期未繳的保費。
IV. 經紀不得將客戶帳戶內的款項用於支付其公司的租金或員工薪金等營運開支。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操守準則,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將客戶款項與其自有資金分開,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陳述 I)。此外,除非獲得客戶書面授權,否則該帳戶產生的利息屬於客戶(陳述 II)。同時,經紀嚴禁將客戶款項用於支付自身的營運開支(陳述 IV),以確保客戶資產受到充分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絕對不能挪用一名客戶的款項來為另一名客戶墊付保費,這屬於嚴重的違規行為,違反了資金專款專用的原則。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選項「只有 I 及 II」則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款項時必須嚴格遵守資產隔離與專款專用的原則,確保客戶資金的安全,防止任何形式的挪用或混淆。.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操守準則,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將客戶款項與其自有資金分開,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陳述 I)。此外,除非獲得客戶書面授權,否則該帳戶產生的利息屬於客戶(陳述 II)。同時,經紀嚴禁將客戶款項用於支付自身的營運開支(陳述 IV),以確保客戶資產受到充分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絕對不能挪用一名客戶的款項來為另一名客戶墊付保費,這屬於嚴重的違規行為,違反了資金專款專用的原則。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選項「只有 I 及 II」則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款項時必須嚴格遵守資產隔離與專款專用的原則,確保客戶資金的安全,防止任何形式的挪用或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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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陳先生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並附加了「殘疾收入附約」。若陳先生在保單生效期間不幸因傷殘而喪失工作能力,下列哪些關於此附約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該附約所支付的收入利益會被視為基本保單保額的預支,並在死亡賠償中扣除。
II. 若賠償是以「定額」方式計算,保險公司在給付時通常不會考慮受保人是否從其他途徑獲得傷殘補償。
III. 在受保人領取殘疾收入期間,基本保單的保障依然維持有效。
IV. 此附約的等候期一般介乎一個月至六個月之間。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殘疾收入附約的條款,該附約並非貸款或預繳,因此在完全殘疾期間支付的收入不會減少基本保單的保額,基本保單依然完全有效。此外,若選擇以「定額」方式支付,保險公司不會理會受保人從其他來源獲得的傷殘利益。該附約的等候期通常為一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錯誤: 關於「預支保額」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殘疾收入附約與基本保單的死亡保險金是分開處理的,殘疾期間領取的利益不會從死亡賠償中扣除。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殘疾收入附約旨在殘疾期間提供額外收入,其運作獨立於基本保單的保額,且給付方式(定額或公式)決定了是否需扣除其他來源的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殘疾收入附約的條款,該附約並非貸款或預繳,因此在完全殘疾期間支付的收入不會減少基本保單的保額,基本保單依然完全有效。此外,若選擇以「定額」方式支付,保險公司不會理會受保人從其他來源獲得的傷殘利益。該附約的等候期通常為一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錯誤: 關於「預支保額」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殘疾收入附約與基本保單的死亡保險金是分開處理的,殘疾期間領取的利益不會從死亡賠償中扣除。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殘疾收入附約旨在殘疾期間提供額外收入,其運作獨立於基本保單的保額,且給付方式(定額或公式)決定了是否需扣除其他來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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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陳先生在一次由第三者疏忽導致的交通意外中不幸身故。陳先生生前投保了兩份由不同保險公司承保的人壽保險。根據保險原則,下列哪些關於此個案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代位權原則,保險公司在向陳先生的受益人支付賠償後,有權代位向該疏忽第三者追討已支付的賠償金額。
II. 人壽保險被視為「利益保單」,其保險金並非對人命損失的精確財務補償,因此不適用彌償原則。
III. 分擔原則不適用於此情況,陳先生的受益人有權從兩份保單中分別獲得全額賠償。
IV. 近因原則在人壽保險中的應用相對有限,除非涉及自殺除外責任或意外死亡利益附約等特定情況。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是正確的。人壽保險被視為「利益保單」(Benefit Policies),其性質並非對損失進行精確的財務補償,因此彌償原則及其引伸的代位權與分擔原則均不適用。同時,由於人壽保險極少採用除外責任,近因原則在識別損失成因方面的重要性也相對較低。
錯誤: 關於代位權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即使保險公司已支付死亡保險金,法律也不賦予保險人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損失的權利。其他關於利益保單、分擔原則不適用以及近因原則應用有限的陳述均準確反映了人壽保險的特性。
重點: 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的主要區別在於其「利益保單」的性質,這導致彌償、分擔及代位權等原則在人壽保險中並不適用。.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是正確的。人壽保險被視為「利益保單」(Benefit Policies),其性質並非對損失進行精確的財務補償,因此彌償原則及其引伸的代位權與分擔原則均不適用。同時,由於人壽保險極少採用除外責任,近因原則在識別損失成因方面的重要性也相對較低。
錯誤: 關於代位權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代位權原則並不適用於人壽保險。即使保險公司已支付死亡保險金,法律也不賦予保險人向導致受保人死亡的第三者追討損失的權利。其他關於利益保單、分擔原則不適用以及近因原則應用有限的陳述均準確反映了人壽保險的特性。
重點: 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的主要區別在於其「利益保單」的性質,這導致彌償、分擔及代位權等原則在人壽保險中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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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殘疾豁免保費附約」及其涉及的「等候期」,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等候期通常為六個月,受保人在此期間必須持續處於符合保單定義的殘疾狀態
II. 設立等候期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排除短期殘疾的索償,以控制保費成本
III. 在等候期內所繳付的保費,即使殘疾在期滿後獲得確認,保險公司也一概不予退還
IV. 若受保人在等候期結束前已完全康復,保險公司通常不會執行保費豁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人壽保險的殘疾豁免保費附約中,等候期(Waiting Period)通常設定為六個月,以確定殘疾的嚴重程度及持續性。陳述 II 正確,等候期的主要功能之一是過濾掉短暫或輕微的殘疾,確保保險資源用於保障長期或永久性的殘疾。陳述 IV 正確,如果受保人在六個月的等候期屆滿前康復並恢復工作,則不符合豁免保費的條件。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標準市場慣例,一旦受保人的殘疾被證實持續超過了等候期,保險公司通常會追溯至殘疾開始之日,並退還受保人在等候期內已繳交的保費。
重點: 殘疾豁免保費附約的等候期旨在驗證殘疾的持續性,一旦符合條件,豁免通常具有追溯效力,可退還等候期間所繳付的保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人壽保險的殘疾豁免保費附約中,等候期(Waiting Period)通常設定為六個月,以確定殘疾的嚴重程度及持續性。陳述 II 正確,等候期的主要功能之一是過濾掉短暫或輕微的殘疾,確保保險資源用於保障長期或永久性的殘疾。陳述 IV 正確,如果受保人在六個月的等候期屆滿前康復並恢復工作,則不符合豁免保費的條件。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標準市場慣例,一旦受保人的殘疾被證實持續超過了等候期,保險公司通常會追溯至殘疾開始之日,並退還受保人在等候期內已繳交的保費。
重點: 殘疾豁免保費附約的等候期旨在驗證殘疾的持續性,一旦符合條件,豁免通常具有追溯效力,可退還等候期間所繳付的保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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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在香港的長期保險業務中,關於「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 的法律效力與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款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保險公司在保單生效多年後,才以投保時存在重大不實陳述為由撤銷合約。
II. 條款通常要求保單必須在受保人生存期間,自簽發日起持續生效滿兩年。
III. 即使保單已過不可爭議期,若保單持有人欠交保費,保險公司仍可質疑或終止保單。
IV. 該條款規定,一旦保單生效滿兩年,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包括欠交保費)都不得終止保單。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長期保險的慣例,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旨在保障保單持有人,規定保單在受保人生存期間生效滿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時的重大不實陳述為由質疑保單的有效性。然而,欠交保費是該條款的常見例外,保險公司仍可因此終止保單。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不可爭議條款並不適用於欠交保費的情況。如果保單持有人未能支付保費,保險公司仍有權根據保單的寬限期或失效條款採取行動,這不受不可爭議條款的限制。因此,任何包含 IV 的選項均是不正確的。
重點: 不可爭議條款為長期保險合約提供確定性,限制保險公司在兩年後行使撤銷權,但這並不免除保單持有人支付保費的合約義務。.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長期保險的慣例,不可爭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旨在保障保單持有人,規定保單在受保人生存期間生效滿一段時間(通常為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時的重大不實陳述為由質疑保單的有效性。然而,欠交保費是該條款的常見例外,保險公司仍可因此終止保單。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不可爭議條款並不適用於欠交保費的情況。如果保單持有人未能支付保費,保險公司仍有權根據保單的寬限期或失效條款採取行動,這不受不可爭議條款的限制。因此,任何包含 IV 的選項均是不正確的。
重點: 不可爭議條款為長期保險合約提供確定性,限制保險公司在兩年後行使撤銷權,但這並不免除保單持有人支付保費的合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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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在香港的監管框架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獲賦予權力對持牌保險中介人進行視察。根據《保險業條例》,關於保監局行使視察權力的陳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保監局職員有權在合理時間內進入持牌中介人的業務地址進行視察
II. 保監局可要求中介人出示任何與其業務或交易所涉及的記錄或文件
III. 保監局在行使視察權力時,僅限於查閱紙本文件,無權要求提供儲存在電腦系統內的電子數據
IV. 若中介人在無合理辯解下不遵從保監局在視察中提出的法定要求,即屬犯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監局獲授權在合理時間內進入持牌中介人的業務地址進行視察,以確保其合規。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監管機構有權要求中介人出示或提供與其業務、交易或專業操守相關的任何記錄或文件。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法律規定受監管人士必須配合保監局的法定視察要求,若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即屬刑事犯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監局的視察權力並不局限於紙本文件,法律明確授權監管人員有權查閱及複製儲存在電腦系統或其他電子設備中的相關業務數據。
重點: 保監局擁有廣泛的法定權力對持牌保險中介人進行視察及調查,中介人有法律責任配合監管行動並提供所需資料,包括電子記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監局獲授權在合理時間內進入持牌中介人的業務地址進行視察,以確保其合規。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監管機構有權要求中介人出示或提供與其業務、交易或專業操守相關的任何記錄或文件。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法律規定受監管人士必須配合保監局的法定視察要求,若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即屬刑事犯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監局的視察權力並不局限於紙本文件,法律明確授權監管人員有權查閱及複製儲存在電腦系統或其他電子設備中的相關業務數據。
重點: 保監局擁有廣泛的法定權力對持牌保險中介人進行視察及調查,中介人有法律責任配合監管行動並提供所需資料,包括電子記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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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保單內的「自殺」條款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由於自殺被列為除外責任,因此證明受保人死於自殺的舉證責任落在保險人身上。
II. 若受保人在保單發出後的一年內(假設為免責期)自殺,保險人通常無須支付死亡保險金,但會退還已付保費(扣除欠款)。
III. 根據香港現行法律,自殺行為仍被視為刑事罪行,因此保險人有權永久拒絕賠償。
IV. 設立自殺免責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範投保人為了獲取保險金而進行有計劃的自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自殺在保單中被列為除外責任,根據法律原則,主張除外責任的一方(即保險人)須承擔舉證責任。陳述 II 正確,若在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雖不支付保額,但通常會退還已付保費,並扣除任何未繳清的貸款及利息。陳述 IV 正確,自殺條款的設立是為了防止「逆向選擇」,即避免有人為了讓受益人獲得賠償而預謀自殺並投保。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雖然自殺在歷史上曾被視為刑事罪行,但在現行法律下,自殺已不再屬於刑事罪行。
重點: 自殺條款透過設立免責期(通常為一年)來平衡風險,防止有計劃的自殺投保,同時明確了保險人在主張除外責任時的舉證義務。.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自殺在保單中被列為除外責任,根據法律原則,主張除外責任的一方(即保險人)須承擔舉證責任。陳述 II 正確,若在免責期內自殺,保險人雖不支付保額,但通常會退還已付保費,並扣除任何未繳清的貸款及利息。陳述 IV 正確,自殺條款的設立是為了防止「逆向選擇」,即避免有人為了讓受益人獲得賠償而預謀自殺並投保。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雖然自殺在歷史上曾被視為刑事罪行,但在現行法律下,自殺已不再屬於刑事罪行。
重點: 自殺條款透過設立免責期(通常為一年)來平衡風險,防止有計劃的自殺投保,同時明確了保險人在主張除外責任時的舉證義務。.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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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陳先生最近考慮購買一份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保單。根據香港相關監管指引及市場慣例,關於該類產品的收費披露及冷靜期權利,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冷靜期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天,以較早者為準。
II. 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行使取消保單的權利,保險公司必須全數退還已繳保費,不得扣除任何市場價格調整。
III. 產品資料概要(KFS)必須清楚披露所有收費,包括保單行政費、保險保障收費及退保費用等。
IV. 保險公司若要增加保單合約中列明的收費上限,通常需要向保單持有人提供事先通知。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的冷靜期為 21 天,由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I 是正確的,為了提高透明度,保險公司必須在產品資料概要(KFS)中清晰列明所有收費項目,如行政費、保險保障收費(COI)及退保費用。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險公司如欲增加保單合約內列明的收費上限,必須按照監管要求及合約條款,事先通知保單持有人。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投資相連保險產品涉及投資風險,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市場價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因此投保人不一定能取回 100% 的已繳保費。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產品的銷售必須符合嚴格的披露要求,確保客戶了解各項收費,同時賦予客戶 21 天的冷靜期權利,但客戶需承擔冷靜期內因市場波動而產生的潛在損失。.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投資相連長期保險(ILAS)的冷靜期為 21 天,由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之日起計,以較早者為準。陳述 III 是正確的,為了提高透明度,保險公司必須在產品資料概要(KFS)中清晰列明所有收費項目,如行政費、保險保障收費(COI)及退保費用。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險公司如欲增加保單合約內列明的收費上限,必須按照監管要求及合約條款,事先通知保單持有人。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投資相連保險產品涉及投資風險,若投保人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保險公司有權在退還保費時扣除「市場價格調整」(Market Value Adjustment),因此投保人不一定能取回 100% 的已繳保費。
重點: 投資相連保險產品的銷售必須符合嚴格的披露要求,確保客戶了解各項收費,同時賦予客戶 21 天的冷靜期權利,但客戶需承擔冷靜期內因市場波動而產生的潛在損失。.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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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框架中關於「財務需要分析」(FNA) 的規定,請選出下列正確的陳述:
I. 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人壽保險產品前,必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
II. 財務需要分析的目的是評估客戶的財務目標、負擔能力及對保險保障的需求。
III. 若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中介人可豁免此程序並直接簽發保單。
IV. 客戶必須在財務需要分析表格上簽署,以確認表格內記錄的資料。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描述。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任何長期保險產品(某些豁免產品除外)之前,必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FNA),以評估客戶的財務目標、保險需求及負擔能力。此外,客戶必須在財務需要分析表格上簽署,以確認所提供的資料屬實及準確。
錯誤: 關於「若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中介人可豁免此程序並直接簽發保單」的陳述是錯誤的。監管要求規定,如果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中介人便不應向該客戶推介任何保險產品,亦不應接受其投保申請,因為這違反了確保產品合適性的基本原則。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FNA)是落實「認識你的客戶」及確保保險產品合適性的強制性程序,中介人必須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描述。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介任何長期保險產品(某些豁免產品除外)之前,必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FNA),以評估客戶的財務目標、保險需求及負擔能力。此外,客戶必須在財務需要分析表格上簽署,以確認所提供的資料屬實及準確。
錯誤: 關於「若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中介人可豁免此程序並直接簽發保單」的陳述是錯誤的。監管要求規定,如果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中介人便不應向該客戶推介任何保險產品,亦不應接受其投保申請,因為這違反了確保產品合適性的基本原則。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FNA)是落實「認識你的客戶」及確保保險產品合適性的強制性程序,中介人必須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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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在日常業務中涉及處理客戶保費及維持財務記錄。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監管守則,下列哪些關於該公司處理「客戶款項」及「帳目紀錄」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必須將收到的客戶款項存入獨立的客戶帳戶,並與公司自身的資金分開管理。
II. 為確保客戶保單不會因逾期欠款而失效,保險經紀公司可動用客戶帳戶內的閒置資金,為其他延遲繳費的客戶墊付保費。
III. 除非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存放在客戶帳戶內的款項所產生的利息歸該保險經紀公司所有。
IV. 保險經紀公司必須保存適當的會計及業務記錄,以反映其業務狀況並確保符合最低資本及淨資產值的規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與公司的營運資金分開,以保障客戶資產。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客戶款項)規則》,除非保險經紀公司與客戶之間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客戶帳戶內產生的利息歸經紀公司所有。陳述 IV 正確,持牌保險經紀公司有法定責任保存足夠的會計及業務記錄,以便能隨時顯示其財務狀況及符合最低資本等監管要求。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客戶帳戶內的款項具有信託性質,保險經紀公司嚴禁將一名客戶的資金用於為另一名客戶墊付保費或支付任何非該客戶授權的用途,這屬於挪用款項的嚴重違規行為。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客戶款項的分隔管理規定及保存完善的業務記錄,這是確保中介人誠信及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的核心監管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獨立的客戶帳戶中,與公司的營運資金分開,以保障客戶資產。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客戶款項)規則》,除非保險經紀公司與客戶之間另有書面協議,否則客戶帳戶內產生的利息歸經紀公司所有。陳述 IV 正確,持牌保險經紀公司有法定責任保存足夠的會計及業務記錄,以便能隨時顯示其財務狀況及符合最低資本等監管要求。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客戶帳戶內的款項具有信託性質,保險經紀公司嚴禁將一名客戶的資金用於為另一名客戶墊付保費或支付任何非該客戶授權的用途,這屬於挪用款項的嚴重違規行為。
重點: 持牌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客戶款項的分隔管理規定及保存完善的業務記錄,這是確保中介人誠信及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的核心監管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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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在長期殘疾收入保險中,關於「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 的陳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該利益旨在減輕通貨膨脹對長期保險金購買力的損害。
II. 調整的數額通常與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等獨立指標掛鈎。
III. 此條款為殘疾的受保保單所有人提供定期增加的收入利益。
IV. 調整的幅度由保險公司根據其投資回報每年自由裁定。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的主要功能是應對通貨膨脹,確保長期殘疾受保人在領取保險金期間,其購買力不會因物價上漲而大幅萎縮。為了保持客觀性,增加的數額通常會與認可的獨立指數(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並專門為正在領取殘疾收入的受保人提供定期增加的利益。
錯誤: 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準確描述了該利益是針對殘疾受保人提供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提到調整幅度由保險公司自由裁定,這違反了 COLA 與獨立外部指數掛鈎的原則。選項「以上皆是」同樣錯誤,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
重點: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透過與獨立物價指數掛鈎,保護長期殘疾受保人的保險金購買力免受通脹侵蝕。.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生活指數調整利益(COLA)的主要功能是應對通貨膨脹,確保長期殘疾受保人在領取保險金期間,其購買力不會因物價上漲而大幅萎縮。為了保持客觀性,增加的數額通常會與認可的獨立指數(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掛鈎,並專門為正在領取殘疾收入的受保人提供定期增加的利益。
錯誤: 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準確描述了該利益是針對殘疾受保人提供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提到調整幅度由保險公司自由裁定,這違反了 COLA 與獨立外部指數掛鈎的原則。選項「以上皆是」同樣錯誤,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
重點: 生活指數調整利益透過與獨立物價指數掛鈎,保護長期殘疾受保人的保險金購買力免受通脹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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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時,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根據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文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文件必須顯示在假設投資回報率(例如每年 0%、3% 及 6%)下的預期退保價值
II. 文件旨在協助客戶了解在保單年期早期退保可能產生的財務影響
III. 中介人只需在客戶於冷靜期內行使取消權時,才需提供此文件供其參考
IV. 投保人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已獲解釋並明白文件所載的說明數字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退保說明文件必須展示在不同假設投資回報率(通常為每年 0%、3% 及 6%)下的預計退保價值,以反映不同市場情況下的潛在結果。陳述 II 正確,該文件的核心目的之一是讓投保人清楚看到早期退保對保單價值的影響,特別是相關收費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陳述 IV 正確,為了確保投保人已閱讀並理解文件內容,監管規定投保人必須在文件上簽署確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退保說明文件並非在冷靜期內應要求才提供,而是必須在投保申請過程中(銷售點)向客戶提供並解釋,作為合適性評估及披露的重要環節。
重點: 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是加強投資者保障的重要工具,旨在透過標準化的數據披露,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理解產品的長期性質及早期退保的代價。.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退保說明文件必須展示在不同假設投資回報率(通常為每年 0%、3% 及 6%)下的預計退保價值,以反映不同市場情況下的潛在結果。陳述 II 正確,該文件的核心目的之一是讓投保人清楚看到早期退保對保單價值的影響,特別是相關收費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陳述 IV 正確,為了確保投保人已閱讀並理解文件內容,監管規定投保人必須在文件上簽署確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退保說明文件並非在冷靜期內應要求才提供,而是必須在投保申請過程中(銷售點)向客戶提供並解釋,作為合適性評估及披露的重要環節。
重點: 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是加強投資者保障的重要工具,旨在透過標準化的數據披露,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理解產品的長期性質及早期退保的代價。.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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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一名人壽保險保單持有人因突然面臨財務周轉問題,打算立即取消其具有現金價值的保單。根據專業守則及保單條款,保險中介人應向客戶解釋下列哪些替代方案,以避免其失去保障?
I. 申請保單抵押貸款以獲得即時資金。
II. 運用保單的「自動保費貸款」功能支付到期保費。
III. 考慮將保單更改為「減額繳清保險」。
IV. 建議客戶行使「冷靜期」權利以獲取全數保費退還(假設保單已生效三年)。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因為保單抵押貸款、自動保費貸款以及將保單轉換為減額繳清保險,均是人壽保單中常見的非沒收價值或融資選項,能有效協助客戶在財務困難時維持保障,而無需終止合約。
錯誤: 關於行使冷靜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僅適用於新保單交付後的特定短暫期間(通常為 21 天),對於已生效三年的保單並不適用。因此,包含第 IV 項的選項均不正確;而僅提及 I 及 II 的選項則未能全面涵蓋所有合理的替代方案。
重點: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向面臨財務壓力的客戶建議合適的保單條款(如貸款或非沒收選擇)以替代退保,從而確保客戶的保障不會因短期資金問題而中斷。.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因為保單抵押貸款、自動保費貸款以及將保單轉換為減額繳清保險,均是人壽保單中常見的非沒收價值或融資選項,能有效協助客戶在財務困難時維持保障,而無需終止合約。
錯誤: 關於行使冷靜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冷靜期僅適用於新保單交付後的特定短暫期間(通常為 21 天),對於已生效三年的保單並不適用。因此,包含第 IV 項的選項均不正確;而僅提及 I 及 II 的選項則未能全面涵蓋所有合理的替代方案。
重點: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向面臨財務壓力的客戶建議合適的保單條款(如貸款或非沒收選擇)以替代退保,從而確保客戶的保障不會因短期資金問題而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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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關於單位相連長期保險(亦稱為「投資相連長期保單」)的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單價值直接反映所掛鈎的單位化基金或單位信託的投資表現。
II. 全部或部分保費將按當時的基金價格購入基金單位。
III. 由於其投資性質,此類產品只能與股票基金掛鈎,不能與固定利息投資掛鈎。
IV. 雖然單位價格會隨資產價值波動,但某些保單可能會列明一個保證的最低價值。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單位相連保險的價值直接與所購買的基金單位表現掛鈎,保費會按當時價格轉換為單位,且合約中可包含最低價值的保證。
Incorrect: 關於「只能與股票基金掛鈎」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相關指引,單位相連保險可掛鈎的基金類型非常廣泛,包括固定利息投資、現金及其他資產類型,並非僅限於股票;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組合均不正確。
Takeaway: 單位相連長期保險將保險與投資結合,其價值隨底層資產波動,且掛鈎基金的資產類別具有多樣性,並非僅限於單一資產類別。.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單位相連保險的價值直接與所購買的基金單位表現掛鈎,保費會按當時價格轉換為單位,且合約中可包含最低價值的保證。
Incorrect: 關於「只能與股票基金掛鈎」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相關指引,單位相連保險可掛鈎的基金類型非常廣泛,包括固定利息投資、現金及其他資產類型,並非僅限於股票;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組合均不正確。
Takeaway: 單位相連長期保險將保險與投資結合,其價值隨底層資產波動,且掛鈎基金的資產類別具有多樣性,並非僅限於單一資產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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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核保過程中,保險公司會根據投保人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及分類。關於技術性核保(Technical Underwriting)的處理方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對於被評定為「特殊風險」(Special class risks)的受保生命,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投保人支付「附加保費」(Loading)。
II. 當核保結果為「拒保」(Declinature)時,保險公司仍會簽發保單,但會加入永久排除所有疾病責任的條款。
III. 「財務性核保」(Financial underwriting)的主要程序之一是確保擬投保的保額與投保人的財務背景及保障需要相稱。
IV. 「保單負債」(Debt on policy)是核保中處理次標準風險的一種方式,即在保單生效初期若發生受保事件,保險公司會從保額中扣除約定的金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當受保人的風險高於標準水平但仍可接受時,保險公司通常會透過徵收「附加保費」(Loading)來補償增加的風險。陳述 III 是正確的,財務性核保(Financial underwriting)的目的是評估投保金額是否與申請人的收入、資產及實際保障需求相符,以避免過度投保或道德風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單負債」(Debt on policy)是處理次標準風險的一種技術手段,規定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初期(如首幾年)身故,賠償金額將會被扣減。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拒保」(Declinature)代表保險公司認為風險過高,完全拒絕承保申請,因此不會簽發任何保單。簽發帶有排除條款的保單屬於「特殊風險」的承保方式,而非拒保。
重點: 技術性核保旨在將風險分類,保險公司可透過加費、減少保額(保單負債)或附加排除條款來承保次標準風險,而對於無法接受的風險則會採取拒保行動。.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當受保人的風險高於標準水平但仍可接受時,保險公司通常會透過徵收「附加保費」(Loading)來補償增加的風險。陳述 III 是正確的,財務性核保(Financial underwriting)的目的是評估投保金額是否與申請人的收入、資產及實際保障需求相符,以避免過度投保或道德風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單負債」(Debt on policy)是處理次標準風險的一種技術手段,規定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初期(如首幾年)身故,賠償金額將會被扣減。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拒保」(Declinature)代表保險公司認為風險過高,完全拒絕承保申請,因此不會簽發任何保單。簽發帶有排除條款的保單屬於「特殊風險」的承保方式,而非拒保。
重點: 技術性核保旨在將風險分類,保險公司可透過加費、減少保額(保單負債)或附加排除條款來承保次標準風險,而對於無法接受的風險則會採取拒保行動。.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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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為持牌保險中介人制定的《操守守則》,持牌保險經紀在向潛在客戶推介長期保險產品時,應遵循下列哪些專業準則?
I. 必須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並將客戶的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
II. 必須確保所建議的保險產品與客戶的保險需求及財務狀況相符
III. 只有在客戶提出書面要求時,才需要披露與保險公司之間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
IV. 應向客戶披露充分的資料,以便客戶能作出知情的決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開展業務時必須誠實、公平地行事,並始終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陳述 II 正確,中介人有責任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所建議的保險產品在考慮客戶的個人情況後是適合該客戶的。陳述 IV 正確,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足夠且準確的資料,確保客戶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投保決定。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披露潛在的利益衝突(如與保險公司的特殊關係或佣金安排)是中介人的主動責任,並非僅在客戶提出書面要求時才需要披露。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遵守核心原則,包括優先考慮客戶利益、確保產品建議的適合性,以及維持高度的資訊透明度,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在開展業務時必須誠實、公平地行事,並始終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陳述 II 正確,中介人有責任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所建議的保險產品在考慮客戶的個人情況後是適合該客戶的。陳述 IV 正確,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足夠且準確的資料,確保客戶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投保決定。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披露潛在的利益衝突(如與保險公司的特殊關係或佣金安排)是中介人的主動責任,並非僅在客戶提出書面要求時才需要披露。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遵守核心原則,包括優先考慮客戶利益、確保產品建議的適合性,以及維持高度的資訊透明度,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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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銷分紅壽險保單時,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指引,下列哪些關於銷售說明文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說明文件必須概述保險公司的投資理念及紅利分配方針。
II. 必須展示在「樂觀」及「悲觀」假設情境下的非保證利益預測。
III. 投保人必須在說明文件上簽署,確認明白非保證利益並非必然。
IV. 為了簡化銷售流程,保險公司無需在文件中提及或提供紅利實現率(Fulfillment Ratios)的資料。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處理方式。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分紅保單的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包含保險公司的投資理念、紅利分配方針,並提供在「樂觀」及「悲觀」情境下的非保證利益預測,以反映潛在的回報波動。此外,投保人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明白非保證利益的性質。
錯誤: 關於無需提及紅利實現率的陳述是錯誤的。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在銷售說明文件中披露紅利實現率(Fulfillment Ratios)或提供相關網址,以便客戶參考公司過往在履行非保證利益方面的表現,這並不能為了簡化流程而豁免。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要求是提高透明度,透過標準化的情境分析和明確的方針披露,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了解非保證利益的風險與特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處理方式。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指引,分紅保單的銷售說明文件必須包含保險公司的投資理念、紅利分配方針,並提供在「樂觀」及「悲觀」情境下的非保證利益預測,以反映潛在的回報波動。此外,投保人必須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明白非保證利益的性質。
錯誤: 關於無需提及紅利實現率的陳述是錯誤的。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在銷售說明文件中披露紅利實現率(Fulfillment Ratios)或提供相關網址,以便客戶參考公司過往在履行非保證利益方面的表現,這並不能為了簡化流程而豁免。
重點: 分紅保單銷售說明文件的核心要求是提高透明度,透過標準化的情境分析和明確的方針披露,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了解非保證利益的風險與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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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關於保險原則中的「分擔」(Contribution) 及其在人壽保險中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擔原則要求兩個或以上承保同一損失的保險人按各自比例共同承擔補償。
II. 分擔原則是基於彌償原則而衍生的。
III. 人壽保險合約通常被視為彌償合約,因此適用分擔原則。
IV. 若受保人擁有多份人壽保單,其受益人可從每份保單中獲得應得的全部金額。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因為分擔原則規定當多於一名保險人承保同一損失時,須按比例共同承擔補償,這直接源於彌償原則,旨在防止被保險人獲利。在人壽保險中,由於人的生命價值無法衡量,保單被視為非彌償性質,因此分擔原則並不適用,受保人可從多份保單中獲得全額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人壽保險並非彌償合約,因此不適用分擔原則。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漏掉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選項「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陳述 III。
重點: 分擔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僅適用於彌償性保險;人壽保險因其特殊性質而不受此原則限制,容許多重保單的悉數索償。.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因為分擔原則規定當多於一名保險人承保同一損失時,須按比例共同承擔補償,這直接源於彌償原則,旨在防止被保險人獲利。在人壽保險中,由於人的生命價值無法衡量,保單被視為非彌償性質,因此分擔原則並不適用,受保人可從多份保單中獲得全額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人壽保險並非彌償合約,因此不適用分擔原則。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漏掉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選項「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陳述 III。
重點: 分擔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僅適用於彌償性保險;人壽保險因其特殊性質而不受此原則限制,容許多重保單的悉數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