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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關於《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內地投保人必須在香港境內簽署此聲明書。
II. 聲明書明確指出,該保險合約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
III. 聲明書容許中介人在內地進行招攬,只要簽約儀式在香港進行即可。
IV. 投保人須透過簽署此文件,確認明白該保單並不享有內地法律的保障。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內地人士在香港投購人身保險時,必須在香港境內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以確認整個銷售過程(包括招攬及解釋)均在香港進行。此外,該聲明書旨在提醒投保人,相關保險合約受香港法律管轄,且明白該保單並不享有內地法律或監管機構的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中介人嚴禁在內地進行任何保險銷售或招攬活動,所有銷售行為必須完全在香港境內發生,不能僅在香港「補辦手續」。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有關不受內地法律保障的重要確認。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則包含了錯誤的銷售地點描述。選項「以上皆是」錯誤地接納了可以在內地進行招攬的說法。
重點: 《重要資料聲明書》的主要功能是確保內地投保人充分了解銷售地點的合規要求、適用的法律管轄權以及在港投保的相關風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內地人士在香港投購人身保險時,必須在香港境內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以確認整個銷售過程(包括招攬及解釋)均在香港進行。此外,該聲明書旨在提醒投保人,相關保險合約受香港法律管轄,且明白該保單並不享有內地法律或監管機構的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中介人嚴禁在內地進行任何保險銷售或招攬活動,所有銷售行為必須完全在香港境內發生,不能僅在香港「補辦手續」。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有關不受內地法律保障的重要確認。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則包含了錯誤的銷售地點描述。選項「以上皆是」錯誤地接納了可以在內地進行招攬的說法。
重點: 《重要資料聲明書》的主要功能是確保內地投保人充分了解銷售地點的合規要求、適用的法律管轄權以及在港投保的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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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陳先生為了向銀行申請一筆私人貸款,決定將其持有的壽險保單作為質押擔保。關於這種「抵押轉讓」(collateral assignment) 的法律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這類安排通常是暫時性的
II. 承讓人的利益僅限於貸款金額連同利息
III. 轉讓人在完全還清貸款後享有復歸權
IV. 轉讓人在轉讓生效期間仍可自由向保險人申請退保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人壽保險的法律原則,抵押轉讓(collateral assignment)被視為一種暫時性的安排,主要用於為非來自保險人的貸款(如銀行貸款)提供質押擔保。在這種安排下,承讓人的利益被嚴格限制在貸款金額連同利息的範圍內,且轉讓人在完全償還貸款後擁有「復歸權」,即取回保單完整權益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規定,一旦抵押轉讓生效並已向保險人發出通知,轉讓人在轉讓期間是不能獲取保單抵押貸款或申請退保的。這是為了保護承讓人的擔保利益,防止保單價值被削減。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抵押轉讓與絕對轉讓的分別在於其臨時性、利益的限制以及轉讓人的復歸權,且生效後會限制保單持有人的部分權利(如退保)。.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人壽保險的法律原則,抵押轉讓(collateral assignment)被視為一種暫時性的安排,主要用於為非來自保險人的貸款(如銀行貸款)提供質押擔保。在這種安排下,承讓人的利益被嚴格限制在貸款金額連同利息的範圍內,且轉讓人在完全償還貸款後擁有「復歸權」,即取回保單完整權益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規定,一旦抵押轉讓生效並已向保險人發出通知,轉讓人在轉讓期間是不能獲取保單抵押貸款或申請退保的。這是為了保護承讓人的擔保利益,防止保單價值被削減。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抵押轉讓與絕對轉讓的分別在於其臨時性、利益的限制以及轉讓人的復歸權,且生效後會限制保單持有人的部分權利(如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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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在向客戶介紹壽險產品時,保險中介人必須準確區分不同產品的特性及相關法律原則。關於萬用壽險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及最高誠信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萬用壽險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結構,分別披露死亡成本、利益和開支。
II. 萬用壽險的特點包括靈活保費、可調整利益以及現金價值的累積。
III. 根據最高誠信原則,投保人若未能在投保時披露重要事實,保險人可主張該合約為可使無效。
IV. 萬用壽險在性質上與定期壽險 (Term Insurance) 相同,僅在規定的短期內提供死亡保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萬用壽險的顯著特點是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定價結構,保險人會將死亡成本、利益(利息)和開支這三個因素分別披露。陳述 II 正確,根據萬用壽險的定義,它為投保人提供靈活的保費繳付方式及可調整的保險利益,並具有現金價值累積功能。陳述 III 正確,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在訂立合約前披露所有重要事實,若違反此原則,保險合約在法律上屬於可使無效。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萬用壽險並非短期保險,它能累積現金價值並提供長期保障;而只有在規定時期內死亡才支付利益且不具備現金價值的特點屬於定期壽險(Term Insurance)。
重點: 萬用壽險透過透明的定價結構提供高度靈活性,但投保人仍須遵守最高誠信原則,在投保時履行披露重要事實的義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萬用壽險的顯著特點是採用「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的定價結構,保險人會將死亡成本、利益(利息)和開支這三個因素分別披露。陳述 II 正確,根據萬用壽險的定義,它為投保人提供靈活的保費繳付方式及可調整的保險利益,並具有現金價值累積功能。陳述 III 正確,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在訂立合約前披露所有重要事實,若違反此原則,保險合約在法律上屬於可使無效。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萬用壽險並非短期保險,它能累積現金價值並提供長期保障;而只有在規定時期內死亡才支付利益且不具備現金價值的特點屬於定期壽險(Term Insurance)。
重點: 萬用壽險透過透明的定價結構提供高度靈活性,但投保人仍須遵守最高誠信原則,在投保時履行披露重要事實的義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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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香港人壽保險的法律框架時,提及了有關壽險需求及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的法律要求。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關鍵人物保險被視為一種業務需求,旨在補償企業因重要成員身故而蒙受的財務損失。
II. 根據《保險業條例》,僱主對其所有僱員的生命均自動享有法定的無限金額可保權益。
III. 在司法假設下,任何個人均被視為對其自身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
IV. 若人壽保險合約在訂立時,投保人對受保人的生命缺乏可保權益,則根據第64B條該合約屬無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關鍵人物保險(Key Person Insurance)是企業為了減輕因重要員工(如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專家)身故而導致的收入損失或招聘成本而購買的,屬於業務需求。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上的司法假設,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都擁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無需證明財務損失。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64B條,如果投保人在訂立人壽保險合約時對受保人的生命沒有可保權益,該合約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僱主對僱員的可保權益並非「自動」且「無限」的。除了對自己及配偶外,對其他人的可保權益(包括僱主對僱員)必須建立在判例法所要求的「可以用金錢估值」的財務權益基礎上,通常限於該僱員提供的服務價值。
重點: 人壽保險合約的有效性必須建立在可保權益之上;個人對自身及配偶享有無限可保權益,而業務相關的可保權益則須具備可證明的金錢價值。.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關鍵人物保險(Key Person Insurance)是企業為了減輕因重要員工(如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專家)身故而導致的收入損失或招聘成本而購買的,屬於業務需求。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上的司法假設,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都擁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無需證明財務損失。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64B條,如果投保人在訂立人壽保險合約時對受保人的生命沒有可保權益,該合約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僱主對僱員的可保權益並非「自動」且「無限」的。除了對自己及配偶外,對其他人的可保權益(包括僱主對僱員)必須建立在判例法所要求的「可以用金錢估值」的財務權益基礎上,通常限於該僱員提供的服務價值。
重點: 人壽保險合約的有效性必須建立在可保權益之上;個人對自身及配偶享有無限可保權益,而業務相關的可保權益則須具備可證明的金錢價值。.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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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在香港銷售長期保險產品時,保險中介人必須遵守有關「財務需要分析」(FNA) 的規定。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財務需要分析實施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財務需要分析表格必須由客戶簽署,以確認所提供的資料準確且反映其意願
II. 若客戶明確表示拒絕進行財務需要分析,中介人仍可根據其專業判斷向客戶推薦任何長期保險產品
III. 除了特定豁免情況外,財務需要分析適用於所有新的人壽保險保單申請
IV. 即使客戶的財務狀況在短期內看似沒有變化,在申請新的長期保險保單時,中介人通常仍須為客戶更新或重新進行財務需要分析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財務需要分析》的指引,客戶必須在完成的財務需要分析表格上簽署,以確認表格內記錄的資料(包括其財務目標及情況)是準確及完整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財務需要分析是銷售所有新的人壽保險保單(包括投資相連壽險及非投資相連壽險)的強制性程序,除非該申請屬於特定的豁免類別(例如團體保險)。陳述 IV 正確,因為為了履行合適性評估的責任,中介人必須確保所依據的資料反映客戶當前的狀況,因此在處理新的保單申請時,通常需要重新進行或更新分析。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如果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要分析或拒絕提供足夠資料,中介人將無法進行有效的合適性評估,在這種情況下,中介人不應向客戶作出任何保險產品的建議,而非單憑專業判斷即可隨意推薦。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是確保保險產品合適性的法定及監管要求,中介人必須透過此程序收集客戶資料並獲得客戶簽署確認,以作為推薦產品的基礎。.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財務需要分析》的指引,客戶必須在完成的財務需要分析表格上簽署,以確認表格內記錄的資料(包括其財務目標及情況)是準確及完整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財務需要分析是銷售所有新的人壽保險保單(包括投資相連壽險及非投資相連壽險)的強制性程序,除非該申請屬於特定的豁免類別(例如團體保險)。陳述 IV 正確,因為為了履行合適性評估的責任,中介人必須確保所依據的資料反映客戶當前的狀況,因此在處理新的保單申請時,通常需要重新進行或更新分析。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如果客戶拒絕進行財務需要分析或拒絕提供足夠資料,中介人將無法進行有效的合適性評估,在這種情況下,中介人不應向客戶作出任何保險產品的建議,而非單憑專業判斷即可隨意推薦。
重點: 財務需要分析是確保保險產品合適性的法定及監管要求,中介人必須透過此程序收集客戶資料並獲得客戶簽署確認,以作為推薦產品的基礎。.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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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為持牌保險中介人制定的《操守守則》,在銷售長期保險產品的過程中,中介人應遵守下列哪些專業操守要求?
I. 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所推薦的產品適合客戶的個人情況及需求。
II. 確保客戶在簽署投保申請前,已獲悉所有可能影響其決定的重要資料。
III. 必須確保客戶的資產(如保費)得到妥善的處理、保護及記錄。
IV. 為了提高客戶的投保意欲,可以適度誇大非保證紅利的預期回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必須確保向客戶推薦的保險產品是合適的(陳述 I),必須向客戶披露所有重要資料以協助其作出知情決定(陳述 II),並且在處理客戶資產時必須確保其得到妥善的保護與記錄(陳述 III)。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妥善處理客戶資產同樣是守則中明確規定的專業責任。至於「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因為陳述 IV 提到的「誇大預期紅利」違反了誠實、公正及不得作出誤導性陳述的基本操守要求。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經營業務時,必須秉持誠實、廉潔及公平的原則,並始終以保單持有人的最佳利益行事。.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中介人必須確保向客戶推薦的保險產品是合適的(陳述 I),必須向客戶披露所有重要資料以協助其作出知情決定(陳述 II),並且在處理客戶資產時必須確保其得到妥善的保護與記錄(陳述 III)。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妥善處理客戶資產同樣是守則中明確規定的專業責任。至於「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因為陳述 IV 提到的「誇大預期紅利」違反了誠實、公正及不得作出誤導性陳述的基本操守要求。
重點: 持牌保險中介人在經營業務時,必須秉持誠實、廉潔及公平的原則,並始終以保單持有人的最佳利益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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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一名內地客戶在香港向保險中介人投購人身保險及投資相連壽險(投連壽險)保單。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相關規定,下列哪些關於「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下稱「聲明書」)的描述是正確的?
I. 中介人必須在銷售時與內地客戶一起逐項細閱聲明書的內容。
II. 如果客戶投購的是投連壽險產品,他必須同時簽署此聲明書及投連壽險重要資料聲明書。
III. 雖然保險人可自行制定繁體中文版本,但供內地客戶簽署的必須是簡體中文版本。
IV. 由於聲明書是保險業監管局要求的文件,因此涉及投連壽險時,必須事先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批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規定,中介人必須在銷售時與內地客戶一起逐項細閱聲明書的內容,以確保客戶明白各項要點。陳述 II 正確,對於投連壽險產品,客戶除了要簽署針對內地人士的聲明書外,還必須簽署投連壽險專屬的重要資料聲明書。陳述 III 正確,雖然保險人可以準備不同語言版本供參考,但最終供內地客戶簽署的必須是簡體中文版本。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該聲明書是保險業監管局所要求的文件,並不屬於投連壽險的銷售文件(Marketing Document),因此不需要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批准。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向內地客戶銷售長期保險時,必須履行特定的披露程序,包括使用簡體中文版聲明書、逐項細閱內容,並確保投連壽險客戶完成所有必要的聲明簽署。.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規定,中介人必須在銷售時與內地客戶一起逐項細閱聲明書的內容,以確保客戶明白各項要點。陳述 II 正確,對於投連壽險產品,客戶除了要簽署針對內地人士的聲明書外,還必須簽署投連壽險專屬的重要資料聲明書。陳述 III 正確,雖然保險人可以準備不同語言版本供參考,但最終供內地客戶簽署的必須是簡體中文版本。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該聲明書是保險業監管局所要求的文件,並不屬於投連壽險的銷售文件(Marketing Document),因此不需要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批准。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向內地客戶銷售長期保險時,必須履行特定的披露程序,包括使用簡體中文版聲明書、逐項細閱內容,並確保投連壽險客戶完成所有必要的聲明簽署。.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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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林先生在申請一份新的人壽保險合約時,向保險公司繳付了首期保費,並獲發一份「立約保費收據」(Binding Premium Receipt)。若根據香港保險業的一般實務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項關於該收據所提供保障的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該保障是一份獨立於隨後可能簽發的保險保單的合約,且其效力並不取決於事後能否證明投保人具有可保性」是正確的。立約保費收據(Binding Premium Receipt,或稱臨時保險協議 TIA)的核心特點在於它是一份獨立於主保單的合約,保障自投保人簽署投保單並繳清保費之日起立即生效,且不以投保人是否具備可保性為前提條件。
錯誤: 關於「保障必須在保險公司核保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追溯生效」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附條件保費收據」(Conditional Premium Receipt)的運作方式,而非立約保費收據。關於「臨時保障將一直持續直至正式保單簽發且無時間限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立約保費收據通常設有法定的最長保障期限(如 60 或 90 天)。關於「若發現健康狀況不理想則可追溯並宣佈保障自始無效」的說法是錯誤的,立約保費收據的特點正是保障並不以事後證明可保性為條件,即使最終不獲發保單,在臨時保障期內的索償仍屬有效。
重點: 立約保費收據提供的是一種不附帶可保性條件的臨時保障,其法律效力獨立於正式保單,並在指定期限內或特定事件發生前提供即時保障。.
Incorrect
正確: 「該保障是一份獨立於隨後可能簽發的保險保單的合約,且其效力並不取決於事後能否證明投保人具有可保性」是正確的。立約保費收據(Binding Premium Receipt,或稱臨時保險協議 TIA)的核心特點在於它是一份獨立於主保單的合約,保障自投保人簽署投保單並繳清保費之日起立即生效,且不以投保人是否具備可保性為前提條件。
錯誤: 關於「保障必須在保險公司核保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追溯生效」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附條件保費收據」(Conditional Premium Receipt)的運作方式,而非立約保費收據。關於「臨時保障將一直持續直至正式保單簽發且無時間限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立約保費收據通常設有法定的最長保障期限(如 60 或 90 天)。關於「若發現健康狀況不理想則可追溯並宣佈保障自始無效」的說法是錯誤的,立約保費收據的特點正是保障並不以事後證明可保性為條件,即使最終不獲發保單,在臨時保障期內的索償仍屬有效。
重點: 立約保費收據提供的是一種不附帶可保性條件的臨時保障,其法律效力獨立於正式保單,並在指定期限內或特定事件發生前提供即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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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核保(Underwriting)過程中,保險公司會根據投保人的風險狀況決定承保條件。下列哪些事項屬於影響核保評估的「實質風險」(Physical Hazard)?
I. 投保人有長期吸煙或酗酒的習慣
II. 投保人的家族病歷顯示有遺傳性心臟疾病
III. 投保人在填寫投保申請書時,故意隱瞞其已知的病史
IV. 投保人的職業涉及高風險活動,例如從事商業潛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個人的生活習慣(如吸煙或酗酒)會直接影響受保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典型的實質風險。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家族遺傳病史是評估受保人預期壽命與潛在健康風險的客觀物理因素。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高風險職業(如商業潛水)會增加受保人的意外或死亡風險,屬於與環境和活動相關的實質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故意隱瞞已知病史涉及投保人的誠信問題與欺詐意圖,這屬於「道德風險」(Moral Hazard),而非實質風險。
重點: 在人壽保險核保中,實質風險是指與受保對象的物理特徵、健康狀況、職業或生活環境相關的客觀風險;而道德風險則與投保人的品格、誠信或主觀意圖有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個人的生活習慣(如吸煙或酗酒)會直接影響受保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典型的實質風險。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家族遺傳病史是評估受保人預期壽命與潛在健康風險的客觀物理因素。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高風險職業(如商業潛水)會增加受保人的意外或死亡風險,屬於與環境和活動相關的實質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故意隱瞞已知病史涉及投保人的誠信問題與欺詐意圖,這屬於「道德風險」(Moral Hazard),而非實質風險。
重點: 在人壽保險核保中,實質風險是指與受保對象的物理特徵、健康狀況、職業或生活環境相關的客觀風險;而道德風險則與投保人的品格、誠信或主觀意圖有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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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一名內地訪客擬在香港投購人壽保險。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在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時,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該聲明書的要求或內容?
I. 投保人必須確認整個保險銷售過程是在香港境內進行。
II. 投保人須明白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且日後若有爭議,可能需交由香港法院裁決。
III. 投保人須確認其支付保費的資金來源及管道符合內地及香港的相關法規。
IV. 該聲明書必須由投保人在香港境內親自簽署。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之所以正確,是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該聲明書要求投保人確認所有關鍵事項,包括銷售過程在香港進行、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保費支付符合跨境匯款規定,以及必須在香港境內親自簽署。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投保人必須在香港境內親自簽署聲明書這一程序上的核心要求。「只有 II、III 及 IV」是不正確的,因為它遺漏了確認整個銷售過程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的合規要點。「只有 I 及 IV」則過於簡略,未能涵蓋法律管轄權及跨境資金流動合規性等核心風險提示。
重點: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壽險時,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是確保合規銷售及投保人知情權的重要監管措施,旨在減少日後因法律環境或銷售程序差異而產生的糾紛。.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之所以正確,是因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該聲明書要求投保人確認所有關鍵事項,包括銷售過程在香港進行、保單受香港法律管轄、保費支付符合跨境匯款規定,以及必須在香港境內親自簽署。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投保人必須在香港境內親自簽署聲明書這一程序上的核心要求。「只有 II、III 及 IV」是不正確的,因為它遺漏了確認整個銷售過程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的合規要點。「只有 I 及 IV」則過於簡略,未能涵蓋法律管轄權及跨境資金流動合規性等核心風險提示。
重點: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壽險時,簽署《重要資料聲明書》是確保合規銷售及投保人知情權的重要監管措施,旨在減少日後因法律環境或銷售程序差異而產生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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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在香港經營長期壽險業務時,根據《長期壽險業務 — 產品推薦相關指引》(CIB-GN(12)) 的精神,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推薦特定人壽保險產品前,應履行下列哪些專業職責?
I. 進行全面的需求分析,以評估客戶的保障缺口及理財目標。
II. 評估客戶的財務負擔能力,確保其能持續繳付保費以維持保單生效。
III. 向客戶詳細解釋產品的主要特點、除外責任及潛在風險。
IV. 在客戶資料不足時,應優先推薦對中介人最有利的高佣金產品,以確保業務回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產品推薦指引,保險中介人有責任透過「財務需求分析」了解客戶的具體情況,確保所推薦的長期壽險產品在保障範圍、保費負擔能力以及風險水平上,均與客戶的目標和財務狀況相匹配,並須清晰披露產品細節。
錯誤: 關於「優先推薦佣金最高產品」的陳述是錯誤的。中介人在提供專業建議時,必須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遵循適合性原則,而非受個人或公司的佣金收益驅使。若客戶不願提供資料,中介人應告知這將限制其提供合適建議的能力,而非隨意推薦產品。
重點: 長期壽險產品的推薦必須建立在充分了解客戶需求的基礎上,確保產品的適合性與透明度,以維護投保人的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產品推薦指引,保險中介人有責任透過「財務需求分析」了解客戶的具體情況,確保所推薦的長期壽險產品在保障範圍、保費負擔能力以及風險水平上,均與客戶的目標和財務狀況相匹配,並須清晰披露產品細節。
錯誤: 關於「優先推薦佣金最高產品」的陳述是錯誤的。中介人在提供專業建議時,必須以客戶的最佳利益為先,遵循適合性原則,而非受個人或公司的佣金收益驅使。若客戶不願提供資料,中介人應告知這將限制其提供合適建議的能力,而非隨意推薦產品。
重點: 長期壽險產品的推薦必須建立在充分了解客戶需求的基礎上,確保產品的適合性與透明度,以維護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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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向客戶解釋保費釐定的基本原則及構成因素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淨保費 (Net Premium) 是考慮了死亡率及利息因素後,足以支付預期死亡索償的金額。
II. 毛保費 (Gross Premium) 是由淨保費加上附加保費 (Loading) 組成,用以應付營運開支及潛在的異常死亡率風險。
III. 由於人壽保險是長期業務,保險人有權在市場利率大幅下降時,單方面調高現有保單已確定的保費。
IV. 分紅保單 (Participating Policy) 的保費率通常高於同類的不分紅保單,因為其包含分享保險人盈餘的權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淨保費(Net Premium)是根據死亡率(預計死亡比率)和利息(投資保費收入所賺取的預期回報)這兩個核心因素計算得出的。陳述 II 正確,因為毛保費(Gross Premium)是由淨保費加上附加保費(Loading)組成的,後者旨在涵蓋保險公司的營運開支、佣金、稅項以及應對異常死亡率的準備金。陳述 IV 正確,根據教材,分紅保單(Participating Policy)的所有人有權分享保險人的可分配盈餘,因此其保費率通常會比相等的不分紅保單為高。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屬於長期業務,合約一旦簽發,保險人通常不能在未經保單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調高既定保單的保費。市場環境或投資回報的變動通常只會影響保險人隨後新簽發保單的定價。
重點: 釐定人壽保險保費的三大基本因素為死亡率、利息及開支;此外,分紅權利也是影響保費定價的重要因素,且既定保單的保費在合約期內通常保持不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淨保費(Net Premium)是根據死亡率(預計死亡比率)和利息(投資保費收入所賺取的預期回報)這兩個核心因素計算得出的。陳述 II 正確,因為毛保費(Gross Premium)是由淨保費加上附加保費(Loading)組成的,後者旨在涵蓋保險公司的營運開支、佣金、稅項以及應對異常死亡率的準備金。陳述 IV 正確,根據教材,分紅保單(Participating Policy)的所有人有權分享保險人的可分配盈餘,因此其保費率通常會比相等的不分紅保單為高。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屬於長期業務,合約一旦簽發,保險人通常不能在未經保單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調高既定保單的保費。市場環境或投資回報的變動通常只會影響保險人隨後新簽發保單的定價。
重點: 釐定人壽保險保費的三大基本因素為死亡率、利息及開支;此外,分紅權利也是影響保費定價的重要因素,且既定保單的保費在合約期內通常保持不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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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 的法律要求與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必須在保單簽發(合約訂立)時存在
II. 在法律上,受保人對其自身的生命擁有無限的可保權益
III. 保險金受益人必須在受保人身故索償時,證明其對受保人仍具有可保權益
IV.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具有可保權益,但其保額通常受限於債務總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人壽保險合約在法律上要求在投保(合約訂立)時必須具備可保權益,以符合保險合約的合法性。陳述 II 正確,法律推定個人對其自身的生命擁有無限的可保權益。陳述 IV 正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金錢上的法律關係,因此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擁有可保權益,其保額通常以債務金額為限。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人壽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如火險)不同,可保權益僅需在保單生效時存在,在發生索償(受保人身故)時,受益人或保單持有人無需證明其仍具備可保權益。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原則強調「投保時必須存在」,這與賠償性質保險要求在損失發生時具備權益的要求有顯著區別,是人壽保險法律框架中的核心概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人壽保險合約在法律上要求在投保(合約訂立)時必須具備可保權益,以符合保險合約的合法性。陳述 II 正確,法律推定個人對其自身的生命擁有無限的可保權益。陳述 IV 正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金錢上的法律關係,因此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生命擁有可保權益,其保額通常以債務金額為限。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人壽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如火險)不同,可保權益僅需在保單生效時存在,在發生索償(受保人身故)時,受益人或保單持有人無需證明其仍具備可保權益。
重點: 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原則強調「投保時必須存在」,這與賠償性質保險要求在損失發生時具備權益的要求有顯著區別,是人壽保險法律框架中的核心概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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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當持牌保險中介人向客戶建議進行「保單轉保」(即以新保單取代現有保單)時,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以下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中介人應履行的責任?
I. 中介人必須向客戶解釋轉保可能涉及的估計財務損失。
II. 中介人必須提醒客戶,重新核保可能會導致某些既往病症不再受保。
III. 中介人必須與客戶一同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CPD)。
IV. 中介人必須向客戶保證新保單的投資回報必然高於舊保單。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在建議客戶進行保單轉保(即以新保單取代現有保單)時,中介人必須履行嚴格的披露責任。這包括詳細解釋轉保可能帶來的財務損失(如退保費用或初期保費損失)、保障方面的潛在不利影響(如重新計算等候期或既往病症不再受保),並必須與客戶共同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CPD) 以示負責。
錯誤: 關於「保證新保單的投資回報必然高於舊保單」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嚴禁作出任何誤導性或誇大的保證,且長期保險的投資回報通常受多種市場因素影響,不能給予絕對承諾。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是轉保程序中不可或缺的法定要求。包含 IV 的選項則違反了中介人應有的誠實與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
重點: 在處理保單轉保建議時,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轉保的代價與風險,並透過法定的文書程序(如 CPD)來保障客戶的知情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持牌保險中介人操守守則》,在建議客戶進行保單轉保(即以新保單取代現有保單)時,中介人必須履行嚴格的披露責任。這包括詳細解釋轉保可能帶來的財務損失(如退保費用或初期保費損失)、保障方面的潛在不利影響(如重新計算等候期或既往病症不再受保),並必須與客戶共同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CPD) 以示負責。
錯誤: 關於「保證新保單的投資回報必然高於舊保單」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中介人嚴禁作出任何誤導性或誇大的保證,且長期保險的投資回報通常受多種市場因素影響,不能給予絕對承諾。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簽署《客戶保障聲明書》是轉保程序中不可或缺的法定要求。包含 IV 的選項則違反了中介人應有的誠實與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
重點: 在處理保單轉保建議時,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轉保的代價與風險,並透過法定的文書程序(如 CPD)來保障客戶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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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市場中,萬用壽險(Universal Life Insurance)具有獨特的定價特點。關於其「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Unbundled Pricing Structure)的運作方式,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保險人會將死亡保障的純成本、利息收益以及各項行政開支分別向保單持有人披露是正確的。這是萬用壽險(Universal Life Insurance)的核心特徵,稱為「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旨在提高保單的透明度,讓客戶了解保費如何被分配到保障、儲蓄和成本中。
錯誤: 關於「將所有預期開支及死亡率成本預先整合在固定保費中」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傳統壽險的「捆綁式」定價結構。關於「僅適用於投資相連保單」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投資相連保單也具有透明度,但「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是萬用壽險定義中的特定術語。關於「只需披露現金價值總額而無需說明扣除費用」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違背了萬用壽險必須披露各項定價因素的運作原則。
重點: 萬用壽險的「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結構要求保險公司將定價的三個基本因素(死亡成本、利息和開支)分別披露,而非將其合併處理。.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人會將死亡保障的純成本、利息收益以及各項行政開支分別向保單持有人披露是正確的。這是萬用壽險(Universal Life Insurance)的核心特徵,稱為「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旨在提高保單的透明度,讓客戶了解保費如何被分配到保障、儲蓄和成本中。
錯誤: 關於「將所有預期開支及死亡率成本預先整合在固定保費中」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傳統壽險的「捆綁式」定價結構。關於「僅適用於投資相連保單」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投資相連保單也具有透明度,但「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是萬用壽險定義中的特定術語。關於「只需披露現金價值總額而無需說明扣除費用」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違背了萬用壽險必須披露各項定價因素的運作原則。
重點: 萬用壽險的「分別列示各定價因素」結構要求保險公司將定價的三個基本因素(死亡成本、利息和開支)分別披露,而非將其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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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在分紅人壽保險保單中,保單持有人通常可以行使不同的紅利選擇權。根據一般的保險慣例,下列哪些項目屬於常見的紅利處理方式?
I. 現金支付
II. 存放在保險人處以賺取利息
III. 用以購買清繳增額保險
IV. 用以購買為期一年的定期壽險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答案,因為根據人壽保險的標準實務,分紅保單持有人通常擁有多種紅利選擇權,包括現金支付、將紅利留存在保險公司積存生息、抵繳保費、購買清繳增額保險,以及購買為期一年的定期壽險。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紅利可用於購買一年期定期壽險這一重要的保障選項。只有 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積存生息(II)是保單持有人常用的儲蓄型紅利處理方式。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現金支付(I)是保單持有人最直接獲取紅利收益的方式。
重點: 分紅保單的紅利選擇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高度的財務彈性,使其能根據自身的保障需求或理財目標,靈活決定如何運用保單產生的盈餘。.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答案,因為根據人壽保險的標準實務,分紅保單持有人通常擁有多種紅利選擇權,包括現金支付、將紅利留存在保險公司積存生息、抵繳保費、購買清繳增額保險,以及購買為期一年的定期壽險。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紅利可用於購買一年期定期壽險這一重要的保障選項。只有 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積存生息(II)是保單持有人常用的儲蓄型紅利處理方式。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現金支付(I)是保單持有人最直接獲取紅利收益的方式。
重點: 分紅保單的紅利選擇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高度的財務彈性,使其能根據自身的保障需求或理財目標,靈活決定如何運用保單產生的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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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保險中介人在協助客戶處理人壽保險的死亡索償 (Death Claims) 時,根據相關實務與法律原則,下列哪些說明是正確的?
I. 若受益人被證實謀殺受保人,基於「公共政策」原則,該受益人將喪失獲取保險金的權利。
II. 對於註明「年齡未獲承認」的保單,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應要求提供出生證明書或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年齡。
III. 保險人在計算最終支付的死亡利益時,須扣除受保人生前未繳清的保單抵押貸款及尚欠利息。
IV. 在所有情況下,只要保單中指名了第三者為受益人,該第三者即擁有與保單持有人同等的法律地位,可直接起訴保險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 原則,法律不容許犯罪者(如謀殺受保人的受益人)從其罪行中獲取利益。陳述 II 正確,若保單標註為「年齡未獲承認」,表示投保時未提交證明文件,由於年齡誤報會影響保額計算,因此在索償時要求證實年齡是必要的程序。陳述 III 正確,保險人在支付保險金前,必須進行調整,扣除所有未繳清的項目,包括保單抵押貸款及其利息。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一般法律原則下,若保單不屬於信託財產且未經轉讓,指名的第三者通常不具備合約相對性,因此在正常情況下無權直接起訴保險人,該權利通常屬於保單持有人的遺產代理人。
重點: 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保險人必須嚴格核實索賠權、年齡證明及進行各項財務調整,並遵循公共政策以確保賠付的合法性與準確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 原則,法律不容許犯罪者(如謀殺受保人的受益人)從其罪行中獲取利益。陳述 II 正確,若保單標註為「年齡未獲承認」,表示投保時未提交證明文件,由於年齡誤報會影響保額計算,因此在索償時要求證實年齡是必要的程序。陳述 III 正確,保險人在支付保險金前,必須進行調整,扣除所有未繳清的項目,包括保單抵押貸款及其利息。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一般法律原則下,若保單不屬於信託財產且未經轉讓,指名的第三者通常不具備合約相對性,因此在正常情況下無權直接起訴保險人,該權利通常屬於保單持有人的遺產代理人。
重點: 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保險人必須嚴格核實索賠權、年齡證明及進行各項財務調整,並遵循公共政策以確保賠付的合法性與準確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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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在一宗長期人壽保險的身故理賠申請中,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索償人滿足下列哪些條件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I. 提供受保人的死亡證明文件以作為受保事故發生的證據。
II. 證明索償人對保單利益擁有合法的申索權(如受益人身份證明)。
III. 若受保人的年齡在投保時未獲保險公司確認,理賠時必須提供年齡證明。
IV. 必須交回保單正本,或在保單遺失的情況下簽署遺失保單聲明。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在處理長期人壽保險的身故理賠時,保險公司必須核實多項關鍵要素:首先,死亡證明(如死亡證)是確認保險事故發生的法定證據;其次,索償人必須證明其合法申索權(如受益人身份或遺產執行人地位);再者,若投保時未曾核實年齡,理賠時必須補回年齡證明以確保保費與保障額的準確性;最後,收回保單正本或處理遺失保單聲明是正式終止保險合約責任的必要程序。
錯誤: 任何僅包含部分選項的組合都是不完整的。若缺少死亡證明,則無法確認理賠條件已達成;若缺少申索權證明,保險公司可能面臨錯誤發放賠償金的法律風險;若忽略年齡核實,則可能違反保單中關於年齡誤報的條款;若不處理保單正本,則合約責任的解除在程序上不夠完備。
重點: 長期保險理賠程序旨在確保「保險事故已發生」、「賠償給正確的人」以及「合約條款已完全履行」。.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在處理長期人壽保險的身故理賠時,保險公司必須核實多項關鍵要素:首先,死亡證明(如死亡證)是確認保險事故發生的法定證據;其次,索償人必須證明其合法申索權(如受益人身份或遺產執行人地位);再者,若投保時未曾核實年齡,理賠時必須補回年齡證明以確保保費與保障額的準確性;最後,收回保單正本或處理遺失保單聲明是正式終止保險合約責任的必要程序。
錯誤: 任何僅包含部分選項的組合都是不完整的。若缺少死亡證明,則無法確認理賠條件已達成;若缺少申索權證明,保險公司可能面臨錯誤發放賠償金的法律風險;若忽略年齡核實,則可能違反保單中關於年齡誤報的條款;若不處理保單正本,則合約責任的解除在程序上不夠完備。
重點: 長期保險理賠程序旨在確保「保險事故已發生」、「賠償給正確的人」以及「合約條款已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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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在香港的人壽保險實務中,關於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的法定要求及其在業務需求上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僱主對其關鍵僱員(Key Person)具有可保權益,因為該僱員的死亡可能導致公司遭受財務損失。
II.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64B條,如果投保人在訂立合約時對受保人的生命沒有可保權益,該保險合約屬無效。
III. 法律推定任何一個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
IV. 壽險的業務需求僅限於為僱員提供福利,並不包括合夥人之間的保障安排。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關鍵人物壽險(Key Person Life Insurance)是基於僱主因重要僱員死亡而可能遭受的財務損失,這屬於具備金錢估值的可保權益。陳述 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64B條,若投保人在訂立合約時對受保人的生命沒有可保權益,該人壽保險合約將被視為無效。陳述 III 正確,法律推定個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投保時無需另外證明經濟損失。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壽險的業務需求(Business Needs)範圍廣泛,除了僱員福利外,還明確包括合夥人保障、企業擁有人保障以及關鍵人物保險,並非僅限於僱員福利。
重點: 可保權益是人壽保險合約有效的法定前提,可基於法律推定(如自己或配偶)或可證明的經濟利益(如債務或業務關係)而產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關鍵人物壽險(Key Person Life Insurance)是基於僱主因重要僱員死亡而可能遭受的財務損失,這屬於具備金錢估值的可保權益。陳述 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第64B條,若投保人在訂立合約時對受保人的生命沒有可保權益,該人壽保險合約將被視為無效。陳述 III 正確,法律推定個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具有無限金額的可保權益,投保時無需另外證明經濟損失。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壽險的業務需求(Business Needs)範圍廣泛,除了僱員福利外,還明確包括合夥人保障、企業擁有人保障以及關鍵人物保險,並非僅限於僱員福利。
重點: 可保權益是人壽保險合約有效的法定前提,可基於法律推定(如自己或配偶)或可證明的經濟利益(如債務或業務關係)而產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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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一名內地訪客擬在香港購買人身保險保單。根據保險業監管局關於《重要資料聲明書 — 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的相關規定,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聲明書的文字字體不得小於12號,且給內地客戶簽署的必須是簡體中文版本。
II. 由於該聲明書涉及跨境銷售風險,因此必須作為投連壽險銷售文件的一部分,並取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批准。
III. 保險中介人必須在銷售時與內地客戶一起逐項細閱聲明書的內容。
IV. 若客戶同時向同一個保險人購買多於一份保單,保險人可以選擇要求客戶只在一份於頂部指名了所有投購產品的聲明書之上簽字。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為內地人士提供的《重要資料聲明書》必須使用不小於12號的字體,且必須提供簡體中文版本供其簽署。此外,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負有逐項細閱聲明書內容的責任。若客戶同時向同一家保險公司投購多份保單,監管指引允許保險人選擇讓客戶在單一份列明所有產品的聲明書上簽署,而非強制每份保單獨立簽署。
錯誤: 關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批准的說法是錯誤的。該聲明書是由保險業監管局要求的文件,明確規定其不屬於投連壽險的銷售文件,因此不需要取得證監會的批准。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向內地客戶銷售保單時,必須嚴格遵守《重要資料聲明書》的簽署、細閱及格式要求,以確保客戶充分理解在港投保的相關風險與權利。.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為內地人士提供的《重要資料聲明書》必須使用不小於12號的字體,且必須提供簡體中文版本供其簽署。此外,保險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負有逐項細閱聲明書內容的責任。若客戶同時向同一家保險公司投購多份保單,監管指引允許保險人選擇讓客戶在單一份列明所有產品的聲明書上簽署,而非強制每份保單獨立簽署。
錯誤: 關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批准的說法是錯誤的。該聲明書是由保險業監管局要求的文件,明確規定其不屬於投連壽險的銷售文件,因此不需要取得證監會的批准。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向內地客戶銷售保單時,必須嚴格遵守《重要資料聲明書》的簽署、細閱及格式要求,以確保客戶充分理解在港投保的相關風險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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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陳先生正考慮購買一份投資相連長期保險計劃(ILAS)。關於此類產品的運作機制及風險歸屬,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保人擁有保險公司為履行保單義務而持有的底層資產之法定所有權
II. 投資表現的風險主要由投保人承擔,而非保險公司
III. 保單的價值會根據所選取的投資選項之市場價值定期進行調整
IV. 投保人通常可以在保險公司提供的投資選擇範圍內,靈活地轉換其投資分配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資相連保險(ILAS)的主要特點是投資風險由投保人承擔,保險公司通常不提供回報保證。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單的價值直接與投保人所選取的投資選項(如內部單位連結基金)的表現掛鉤。陳述 IV 正確,因為這類產品的靈活性在於允許投保人根據市場情況,在保險公司提供的不同投資選項之間進行轉換。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法律上,保險公司才是相關資產(如基金單位)的法定擁有人,投保人僅擁有保單合約下的權利,並不直接擁有保險公司為該保單所購入的底層資產。
重點: 投資相連長期保險的投保人需承擔投資風險,且對相關資產不具備直接所有權,其保單價值隨投資表現波動。.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資相連保險(ILAS)的主要特點是投資風險由投保人承擔,保險公司通常不提供回報保證。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單的價值直接與投保人所選取的投資選項(如內部單位連結基金)的表現掛鉤。陳述 IV 正確,因為這類產品的靈活性在於允許投保人根據市場情況,在保險公司提供的不同投資選項之間進行轉換。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法律上,保險公司才是相關資產(如基金單位)的法定擁有人,投保人僅擁有保單合約下的權利,並不直接擁有保險公司為該保單所購入的底層資產。
重點: 投資相連長期保險的投保人需承擔投資風險,且對相關資產不具備直接所有權,其保單價值隨投資表現波動。.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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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在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時,保險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提供「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關於此文件的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文件旨在向申請人展示在不同保單年度退保時可能取得的預計金額,以反映早期退保的影響。
II.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向申請人詳細解釋文件內容,並要求申請人在文件上簽署。
III. 此文件屬於自願披露性質,保險公司可視乎申請人的投資經驗決定是否提供。
IV. 文件必須清楚列出在不同假設投資回報率下,保單在特定年份的預計退保價值。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的主要目的是透過列出不同保單年度的預計退保價值,讓申請人清楚了解早期退保可能面臨的財務損失。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要求,保險中介人必須向申請人解釋文件內容,並確保申請人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已明白相關風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該文件必須展示在不同假設投資回報率下的預計價值,以便客戶在不同市場情況下作出評估。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提供退保說明文件是銷售投資相連保單(ILAS)時的強制性監管要求,並非自願性質,保險公司不能根據客戶的投資經驗而豁免提供此文件。
重點: 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是保障投保人的重要工具,旨在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理解產品的流動性風險及早期退保的代價。.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退保說明文件(式樣二)的主要目的是透過列出不同保單年度的預計退保價值,讓申請人清楚了解早期退保可能面臨的財務損失。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要求,保險中介人必須向申請人解釋文件內容,並確保申請人在文件上簽署以確認其已明白相關風險。陳述 IV 是正確的,該文件必須展示在不同假設投資回報率下的預計價值,以便客戶在不同市場情況下作出評估。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提供退保說明文件是銷售投資相連保單(ILAS)時的強制性監管要求,並非自願性質,保險公司不能根據客戶的投資經驗而豁免提供此文件。
重點: 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是保障投保人的重要工具,旨在確保客戶在投保前充分理解產品的流動性風險及早期退保的代價。.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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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保險中介人在為一家持有大量資產的有限公司辦理長期保險投保申請時,必須按照《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識別該公司的「實益擁有人」。關於此識別程序的法律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實益擁有人必須是最終擁有或控制該客戶的自然人。
II. 識別持有該公司超過 25% 股份或投票權的自然人。
III. 若沒有自然人透過股份持有行使控制權,則須識別透過其他手段行使控制權的自然人。
IV. 若無法識別上述人士,則須識別擔任高級管理人員職位的自然人。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涵蓋了《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中規定的完整識別程序。根據指引,實益擁有人必須是自然人。對於法人客戶,識別程序必須按序進行:首先識別持有超過 25% 股份或投票權的自然人;若無法識別,則尋找透過其他手段行使控制權的自然人;若仍無法識別,則須將擔任高級管理人員職位的自然人視為實益擁有人。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漏掉了在無法識別股東或控制人時,必須識別高級管理人員作為實益擁有人的最後關鍵步驟。只有 II、III 及 IV 則忽略了實益擁有人定義中最基本的法律要求,即其必須是自然人。只有 I、III 及 IV 則未包含 25% 股份或投票權這一最常用的量化識別基準。
重點: 實益擁有人的識別是打擊洗錢盡職審查的核心,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識別出隱藏在法人結構背後、擁有最終控制權的自然人。.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涵蓋了《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中規定的完整識別程序。根據指引,實益擁有人必須是自然人。對於法人客戶,識別程序必須按序進行:首先識別持有超過 25% 股份或投票權的自然人;若無法識別,則尋找透過其他手段行使控制權的自然人;若仍無法識別,則須將擔任高級管理人員職位的自然人視為實益擁有人。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漏掉了在無法識別股東或控制人時,必須識別高級管理人員作為實益擁有人的最後關鍵步驟。只有 II、III 及 IV 則忽略了實益擁有人定義中最基本的法律要求,即其必須是自然人。只有 I、III 及 IV 則未包含 25% 股份或投票權這一最常用的量化識別基準。
重點: 實益擁有人的識別是打擊洗錢盡職審查的核心,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識別出隱藏在法人結構背後、擁有最終控制權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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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核保過程中,保險人會對擬承保的風險進行詳細評估。根據相關實務指引,下列哪些關於核保因素及風險分類的表述是正確的?
I. 財務性核保涉及評估投保金額是否與投保人的年齡、一般情況及履行繳付保費的能力相符。
II. 實質危險是指可能增加受保事件發生率的客觀因素,例如投保人患有遺傳病歷或從事高危職業。
III. 「次標準風險」是指那些預計死亡率高於正常水平,且保險人認為絕對不可承保的風險。
IV. 道德危險通常比實質危險更容易被核保人確定,因為它涉及投保人的基本誠信。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財務性核保的範疇包括評估投保人的保費繳付能力,以及保額是否與其年齡和一般背景相稱。陳述 II 正確,實質危險是指增加死亡率的客觀因素,如家族遺傳病歷、吸煙習慣或高危職業。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次標準風險」雖然預計死亡率較高,但在特定條件下仍屬可保風險,只有「拒保風險」才是保險人認為不可接受的。陳述 IV 錯誤,道德危險涉及主觀的誠信問題,通常比客觀的實質危險更難以確定和評估。
重點: 核保程序旨在透過技術性及財務性評估,將風險劃分為標準、次標準、優良或拒保類別,以確保保費釐定的公平性。.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財務性核保的範疇包括評估投保人的保費繳付能力,以及保額是否與其年齡和一般背景相稱。陳述 II 正確,實質危險是指增加死亡率的客觀因素,如家族遺傳病歷、吸煙習慣或高危職業。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次標準風險」雖然預計死亡率較高,但在特定條件下仍屬可保風險,只有「拒保風險」才是保險人認為不可接受的。陳述 IV 錯誤,道德危險涉及主觀的誠信問題,通常比客觀的實質危險更難以確定和評估。
重點: 核保程序旨在透過技術性及財務性評估,將風險劃分為標準、次標準、優良或拒保類別,以確保保費釐定的公平性。.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