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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0
1.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一般保險公司正重新評估其客戶服務策略。根據保險業對於客戶服務重要性及公司方針的理解,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提供優質服務能有效降低招攬新業務的成本,因為滿意的客戶會提供口頭廣告。
II. 留住現有客戶(續保)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對提升盈利有正面影響。
III. 公司制訂的書面服務方針雖然不一定是法律文件,但可作為衡量公司表現的尺度。
IV. 政府通常只關注保險產品的提供,對於保險人的服務素質或市場聲譽一般不會採取行動。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對保險人表現感到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作口頭廣告,這是一種極有效的招攬新生意方式,從而提高顧客「生產力」。陳述 II 正確,由於續保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因此留住現有顧客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陳述 III 正確,書面方針雖然在法律上未必屬於合約義務,但它們作為公司已宣告的標準,對規範員工行為及衡量表現起著重要的作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政府非常重視香港作為金融服務中心的聲譽。如果保險業提供的服務平凡或受到懷疑,政府為了保障公民福利及維持香港地位,會在必要時採取行動或進行規管,而非不予干預。
重點: 優質的客戶服務不僅能透過顧客忠誠度和口碑提升公司盈利,更是維護行業聲譽及減少政府監管干預的重要手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對保險人表現感到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作口頭廣告,這是一種極有效的招攬新生意方式,從而提高顧客「生產力」。陳述 II 正確,由於續保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因此留住現有顧客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陳述 III 正確,書面方針雖然在法律上未必屬於合約義務,但它們作為公司已宣告的標準,對規範員工行為及衡量表現起著重要的作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政府非常重視香港作為金融服務中心的聲譽。如果保險業提供的服務平凡或受到懷疑,政府為了保障公民福利及維持香港地位,會在必要時採取行動或進行規管,而非不予干預。
重點: 優質的客戶服務不僅能透過顧客忠誠度和口碑提升公司盈利,更是維護行業聲譽及減少政府監管干預的重要手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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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0
2. Question
一名貨車司機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險,其後在駕駛途中發生意外身故。保險公司引用保單中「觸犯法律」的除外責任條款拒絕賠償,理由是警方報告指受保人行車時未與前車保持距離。若此案提交至投訴委員會,下列哪些關於條款詮釋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應採用「立約原意」方法而非單純的「字面」方法進行詮釋
II. 「觸犯法律」應被解釋為蓄意干犯刑事罪行,而非僅指違反交通規例
III. 只要官方報告指出受保人須負法律責任,委員會即應判定除外責任成立
IV. 若條文出現兩種解釋,應採用令合約形同虛設的解釋以保障保險人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符合投訴委員會在處理此類爭議時的裁決邏輯。委員會傾向採用「立約原意」方法而非單純的「字面」方法,將「觸犯法律」解釋為蓄意干犯刑事罪行,而非僅僅違反交通規例,以確保保險合約的保障功能不因輕微違規而失效。
錯誤: 描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投訴委員會在審理個案時,若發現官方報告(如公安或警方報告)缺乏目擊證人或環境證供支持,有權質疑其可靠性,而非盲目接納。描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原則規定,如果條文出現兩個解釋,凡是會令合約形同虛設或字面荒謬的解釋都必須作廢,應採用較廣義且合理的解釋。
重點: 詮釋保險合約的除外責任條款時,應以立約原意為準,確保解釋與合約欲達致的保障宗旨相符,避免因過於嚴苛的字面解釋而剝奪受保人的合理保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符合投訴委員會在處理此類爭議時的裁決邏輯。委員會傾向採用「立約原意」方法而非單純的「字面」方法,將「觸犯法律」解釋為蓄意干犯刑事罪行,而非僅僅違反交通規例,以確保保險合約的保障功能不因輕微違規而失效。
錯誤: 描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投訴委員會在審理個案時,若發現官方報告(如公安或警方報告)缺乏目擊證人或環境證供支持,有權質疑其可靠性,而非盲目接納。描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原則規定,如果條文出現兩個解釋,凡是會令合約形同虛設或字面荒謬的解釋都必須作廢,應採用較廣義且合理的解釋。
重點: 詮釋保險合約的除外責任條款時,應以立約原意為準,確保解釋與合約欲達致的保障宗旨相符,避免因過於嚴苛的字面解釋而剝奪受保人的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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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0
3.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財產保障中,關於「全險」(“All Risks”) 保單的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受保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指明的特定危險所引起的。
II. 受保人只需證明損失是由意外造成的,而不必指出其具體原因。
III. 若保險人欲拒絕賠償,保險人有責任證明有關損失屬於除外責任。
IV. 雖然稱為「全險」,但這類保單通常仍會包含如戰爭或核風險等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在「全險」保單下,受保人的舉證責任相對較輕,僅需證明損失是由意外(即非故意且不可預見的事件)造成的,而不需要指出具體的損失原因。若保險人希望拒絕賠償,則必須負起舉證責任,證明該損失屬於保單中列明的除外責任。此外,保險業界普遍認為「全險」一詞在技術上並不完全準確,因為保單必然會包含某些除外責任(如戰爭或核風險),因此通常會加上引號以示區別。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要求受保人證明損失是由「指明危險」所造成,這是「指明危險」保單(Specified Perils)的索償要求,而非「全險」保單的特點。在指明危險保單中,受保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列明的特定原因(如火災)所引起。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區分「全險」與「指明危險」保單的關鍵在於舉證責任的分配:前者由保險人證明除外責任,後者由受保人證明承保危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在「全險」保單下,受保人的舉證責任相對較輕,僅需證明損失是由意外(即非故意且不可預見的事件)造成的,而不需要指出具體的損失原因。若保險人希望拒絕賠償,則必須負起舉證責任,證明該損失屬於保單中列明的除外責任。此外,保險業界普遍認為「全險」一詞在技術上並不完全準確,因為保單必然會包含某些除外責任(如戰爭或核風險),因此通常會加上引號以示區別。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要求受保人證明損失是由「指明危險」所造成,這是「指明危險」保單(Specified Perils)的索償要求,而非「全險」保單的特點。在指明危險保單中,受保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列明的特定原因(如火災)所引起。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區分「全險」與「指明危險」保單的關鍵在於舉證責任的分配:前者由保險人證明除外責任,後者由受保人證明承保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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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0
4.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解釋人身意外保險的保障細節。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及一般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冬季運動」除外責任僅適用於在戶外或冬季期間進行的活動。
II. 「喪失肢體」的定義可包括肢體永久喪失功能,而不一定涉及身體上的分離。
III. 受保死亡通常必須發生在受傷後的十二個月之內,方可獲得賠償。
IV. 若保單排除「騎電單車」引起的意外,電單車乘客通常不受此除外責任限制,因為其並非駕駛者。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II」是正確的。根據人身意外保險的標準定義,「喪失肢體」不僅指物理上的分離(如在手腕或足踝部位),也包括該肢體永久喪失功能。此外,保單通常規定受保死亡或殘疾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十二個月內發生,方可獲得賠償。
錯誤: 包含陳述 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冬季運動」除外責任不限於戶外或冬季,在商場室內溜冰場進行的活動同樣被視為冬季運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保險條款中的「直接或間接」一詞通常會將電單車乘客納入除外責任範圍,視其為間接參與危險活動。因此,所有包含 I 或 IV 的組合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定義(如喪失肢體)及除外責任(如冬季運動及騎電單車)的詮釋往往比字面意義更廣,投保人及從業員應留意相關的法律裁決及定義細節。.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II」是正確的。根據人身意外保險的標準定義,「喪失肢體」不僅指物理上的分離(如在手腕或足踝部位),也包括該肢體永久喪失功能。此外,保單通常規定受保死亡或殘疾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十二個月內發生,方可獲得賠償。
錯誤: 包含陳述 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冬季運動」除外責任不限於戶外或冬季,在商場室內溜冰場進行的活動同樣被視為冬季運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保險條款中的「直接或間接」一詞通常會將電單車乘客納入除外責任範圍,視其為間接參與危險活動。因此,所有包含 I 或 IV 的組合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定義(如喪失肢體)及除外責任(如冬季運動及騎電單車)的詮釋往往比字面意義更廣,投保人及從業員應留意相關的法律裁決及定義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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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0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關於「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性質及其核保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此類保險旨在補償僱主因其僱員的不誠實行為(如盜用公款或偽造帳目)而遭受的直接金錢損失。
II. 保險公司在評估風險時,通常會要求僱主實施並維持一套嚴格的「核查制度」(System of check)。
III. 根據保險分類,這屬於責任保險的一種,因為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受害第三方的損失。
IV. 若僱主在保單有效期內未經保險公司同意而大幅更改核查程序,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相關損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忠實保證保險的主要目的是補償僱主因僱員不誠實行為(如詐騙或挪用公款)所導致的直接金錢損失。陳述 II 正確,保險公司通常要求投保人維持有效的「核查制度」,這是評估風險及決定承保條件的關鍵。陳述 IV 正確,維持核查制度通常是保單的一項保證或重要條件,未經同意的更改可能導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忠實保證保險屬於財產及經濟權益保險(Pecuniary Insurance),而非責任保險(Liability Insurance),其保障對象是作為僱主的被保險人,而非賠償給第三方。
重點: 忠實保證保險的有效性高度依賴於僱主所承諾的內部監控與核查制度,任何重大變動均可能影響索償結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忠實保證保險的主要目的是補償僱主因僱員不誠實行為(如詐騙或挪用公款)所導致的直接金錢損失。陳述 II 正確,保險公司通常要求投保人維持有效的「核查制度」,這是評估風險及決定承保條件的關鍵。陳述 IV 正確,維持核查制度通常是保單的一項保證或重要條件,未經同意的更改可能導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忠實保證保險屬於財產及經濟權益保險(Pecuniary Insurance),而非責任保險(Liability Insurance),其保障對象是作為僱主的被保險人,而非賠償給第三方。
重點: 忠實保證保險的有效性高度依賴於僱主所承諾的內部監控與核查制度,任何重大變動均可能影響索償結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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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0
6. Question
根據保險合約條款的分類及陳述的法律原則,下列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I. 合約生效後的條件是指在保單有效期內受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例如職業變更通知。
II. 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會導致整個保險合約自始無效。
III. 在普通法下,不具重要性的陳述即使不正確,通常也不會產生法律後果。
IV. 特定除外責任是保險人基於個別風險的額外危險,決定在相關保單中採用的條款。Correct
正確: 敘述 I、III 及 IV 準確反映了保險合約的法律原則。合約生效後的條件(如人身意外險中的職業變更通知)要求受保人在保單有效期內履行特定義務;在普通法下,只有具備重要性的陳述才須要是真實的,否則不具法律後果;特定除外責任則是承保人針對個別受保風險的額外危險(如既有傷患)而特別設計的條款。因此,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敘述。
錯誤: 敘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例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遞交索償通知)的法律後果是使該次特定的索償或保險金要求變成無效,而不會導致整個保險合約毀掉或失效。由於敘述 II 錯誤,因此包含 II 的選項(只有 I 及 II、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答案。
重點: 區分保險合約條款的關鍵在於其運作時間與違約後果,特別是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僅影響特定索償的有效性,而非整個合約的效力。.
Incorrect
正確: 敘述 I、III 及 IV 準確反映了保險合約的法律原則。合約生效後的條件(如人身意外險中的職業變更通知)要求受保人在保單有效期內履行特定義務;在普通法下,只有具備重要性的陳述才須要是真實的,否則不具法律後果;特定除外責任則是承保人針對個別受保風險的額外危險(如既有傷患)而特別設計的條款。因此,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敘述。
錯誤: 敘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例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遞交索償通知)的法律後果是使該次特定的索償或保險金要求變成無效,而不會導致整個保險合約毀掉或失效。由於敘述 II 錯誤,因此包含 II 的選項(只有 I 及 II、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答案。
重點: 區分保險合約條款的關鍵在於其運作時間與違約後果,特別是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僅影響特定索償的有效性,而非整個合約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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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0
7.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內的「改過機會」(Second Chance)概念,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它指僱主在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後,仍選擇繼續僱用該員工並讓其履行職責。
II. 這種情況通常會成為保險人拒絕賠償該員工日後再次失責所造成損失的理由。
III. 若保險人事先已接獲有關先前事故的通知並表示同意,則上述拒絕索償的理由不適用。
IV. 這是根據《1930年的道路交通法令》強制要求保險人必須在所有保單中提供的寬限條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忠實保證保險中,「改過機會」是指僱主在發現員工的不誠實行為後,仍決定繼續僱用他們並讓其履行職責。陳述 II 正確,因為這種行為改變了原有的風險狀況,保險人有權據此拒絕日後因該員工失責所引起的索償。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原則,若保險人已接獲先前事故的通知並明確表示同意繼續承保,則不能再以此為由拒絕日後的索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1930年的道路交通法令》是英國最早引入強制汽車保險的法例,與忠實保證保險中的「改過機會」概念無關,且該概念並非法律強制的寬限條款。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僱主若私自給予不誠實員工「改過機會」而未取得保險人同意,將構成保險人拒絕日後相關索償的合法理由。.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忠實保證保險中,「改過機會」是指僱主在發現員工的不誠實行為後,仍決定繼續僱用他們並讓其履行職責。陳述 II 正確,因為這種行為改變了原有的風險狀況,保險人有權據此拒絕日後因該員工失責所引起的索償。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原則,若保險人已接獲先前事故的通知並明確表示同意繼續承保,則不能再以此為由拒絕日後的索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1930年的道路交通法令》是英國最早引入強制汽車保險的法例,與忠實保證保險中的「改過機會」概念無關,且該概念並非法律強制的寬限條款。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僱主若私自給予不誠實員工「改過機會」而未取得保險人同意,將構成保險人拒絕日後相關索償的合法理由。.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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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0
8. Question
某香港一般保險公司計劃提升其市場競爭力,管理層正在討論客戶服務對公司長遠發展的影響。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中有關客戶服務重要性的論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良好的客戶服務有助於提升盈利能力,因為續保業務的成本通常低於核保新風險的成本。
II. 保險人若能提供高質素的服務支援,較容易吸引及留住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的支持。
III. 政府的監管職能僅限於確保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對於保險人是否公平對待客戶及服務水平並不關注。
IV. 感到滿意的顧客會透過口頭廣告向他人推薦,這被視為一種具備「生產力」的表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續保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因此留住現有客戶是提升經營效率的明智做法。陳述 II 正確,保險中介人需要對其推薦或委託的保險人具有信心,高質素的服務支援能吸引並留住中介人的支持。陳述 IV 正確,滿意的客戶會向家人和朋友作口頭廣告,這種「顧客生產力」能極有效地協助招攬新生意。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政府不僅關注保險產品的提供,還高度重視公民是否得到公平對待以及香港作為金融服務中心的聲譽。惡劣的服務會損害香港的地位,因此政府在必要時會對服務質素問題採取行動,而非僅關注定價。
重點: 客戶服務在保險業中並非可有可無,它直接影響顧客忠誠度、中介人關係、市場聲譽以及監管機構的介入程度,是提升盈利能力的關鍵因素。.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續保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因此留住現有客戶是提升經營效率的明智做法。陳述 II 正確,保險中介人需要對其推薦或委託的保險人具有信心,高質素的服務支援能吸引並留住中介人的支持。陳述 IV 正確,滿意的客戶會向家人和朋友作口頭廣告,這種「顧客生產力」能極有效地協助招攬新生意。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政府不僅關注保險產品的提供,還高度重視公民是否得到公平對待以及香港作為金融服務中心的聲譽。惡劣的服務會損害香港的地位,因此政府在必要時會對服務質素問題採取行動,而非僅關注定價。
重點: 客戶服務在保險業中並非可有可無,它直接影響顧客忠誠度、中介人關係、市場聲譽以及監管機構的介入程度,是提升盈利能力的關鍵因素。.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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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0
9. Question
一家位於尖沙咀的珠寶零售商為其店鋪投保了盜竊保險及玻璃保險。在評估其保單保障範圍時,下列哪些關於香港市場常見條款的描述是正確的?
I. 若店鋪職員參與共謀盜竊,該損失將獲得盜竊保單的賠償
II. 竊賊在盜竊後縱火以毀滅證據所造成的火災損害,通常不屬於盜竊保單的保障範圍
III. 除非保單另有指明,否則玻璃保險不承保玻璃上的裝飾文字或圖畫
IV. 玻璃保險除了承保玻璃碎裂的重置費用外,還自動涵蓋因玻璃破碎導致的營業中斷損失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盜竊保單的標準條款,即使竊賊是為了毀滅盜竊證據而縱火,由火災引起的損害仍屬於除外責任,通常應由火險保單承保。陳述 III 正確,玻璃保險雖然提供「全險」保障,但對於玻璃上的裝飾、文字或圖畫,必須在保單中特別指明投保,否則保險公司僅負責賠償或更換玻璃本身。
錯誤: 陳述 I 錯誤,職員盜竊(包括職員共謀盜竊)屬於忠實保證風險(Fidelity Guarantee),在標準的盜竊保單中是被明確排除的。陳述 IV 錯誤,玻璃保險通常排除後果損失(Consequential Loss),例如因玻璃碎裂導致無法營業而產生的利潤損失。
重點: 盜竊保險與玻璃保險均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投保人必須了解職員誠信風險、火災損害及後果損失通常需要透過其他專門保單或附加條款來獲得保障。.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盜竊保單的標準條款,即使竊賊是為了毀滅盜竊證據而縱火,由火災引起的損害仍屬於除外責任,通常應由火險保單承保。陳述 III 正確,玻璃保險雖然提供「全險」保障,但對於玻璃上的裝飾、文字或圖畫,必須在保單中特別指明投保,否則保險公司僅負責賠償或更換玻璃本身。
錯誤: 陳述 I 錯誤,職員盜竊(包括職員共謀盜竊)屬於忠實保證風險(Fidelity Guarantee),在標準的盜竊保單中是被明確排除的。陳述 IV 錯誤,玻璃保險通常排除後果損失(Consequential Loss),例如因玻璃碎裂導致無法營業而產生的利潤損失。
重點: 盜竊保險與玻璃保險均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投保人必須了解職員誠信風險、火災損害及後果損失通常需要透過其他專門保單或附加條款來獲得保障。.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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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0
10. Question
一家位於中環的資產管理公司計劃為其辦公室及日常營運投保。關於「金錢保險」(Money Insurance) 與「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金錢保險」所保障的「金錢」定義通常包括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金融文件,而非僅限於法定貨幣。
II. 「金錢保險」一般提供「全險」保障,除了金錢損失外,亦承保盜賊對保險箱或保險庫造成的損害。
III. 「忠實保證保險」旨在為僱主提供保障,其範圍涵蓋職員因不誠實行為或一般疏忽所導致的經濟損失。
IV. 「金錢保險」的保費釐定通常以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為準,並在保期末根據實際金額進行調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金錢保單中,「金錢」一詞的含義比法定貨幣更廣泛,涵蓋了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屬於「全險」保障,除了金錢損失外,還承保盜賊對保險箱和保險庫等設施造成的損害。陳述 IV 正確,因為這類保險的保費通常以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為基礎,先收取臨時保費,待保期屆滿取得實際金額後再作調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忠實保證保險的主要功能是承保受保職員的不誠實行為(如盜竊),而一般性的錯誤和疏忽通常屬於除外責任,不獲保障。
重點: 金錢保險提供涵蓋多種金融工具及硬體損害的廣泛保障,但其保費具有可調整性,且不承保非不誠實行為導致的疏忽損失。.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金錢保單中,「金錢」一詞的含義比法定貨幣更廣泛,涵蓋了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屬於「全險」保障,除了金錢損失外,還承保盜賊對保險箱和保險庫等設施造成的損害。陳述 IV 正確,因為這類保險的保費通常以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為基礎,先收取臨時保費,待保期屆滿取得實際金額後再作調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忠實保證保險的主要功能是承保受保職員的不誠實行為(如盜竊),而一般性的錯誤和疏忽通常屬於除外責任,不獲保障。
重點: 金錢保險提供涵蓋多種金融工具及硬體損害的廣泛保障,但其保費具有可調整性,且不承保非不誠實行為導致的疏忽損失。.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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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0
11. Question
一名在香港持有最高 60% 無索償折扣 (NCD) 的私家車車主,在其保單年度內不幸發生了一次交通意外並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根據一般汽車保險實務中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該車主在下一年度續保時的折扣安排通常會是如何?
Correct
正確: 「該車主的無索償折扣不會完全喪失,而是會在無索償折扣表上後退三級(或年),從而保留部分的折扣優惠」是正確的。根據折扣回減機制的定義,當無索償折扣(NCD)達到較高水平時,單次索償通常只會導致折扣率按比例下調(通常是後退三級),而非立即歸零,這體現了對長期良好駕駛記錄受保人的保障。
錯誤: 關於折扣將在下一年度自動降至 0% 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傳統的處理方式,並未體現「折扣回減」的緩衝特性。關於只要不涉及第三者傷亡則折扣維持不變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 NCD 的調整通常與是否提出索償有關,而非僅取決於索償的類別。關於該機制僅適用於商業車輛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折扣回減機制在香港的私家車保險市場中非常普遍。
重點: 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的主要功能是確保擁有高折扣率的受保人在發生單次索償後,其無索償折扣僅會部分下調而非全部撤銷。.
Incorrect
正確: 「該車主的無索償折扣不會完全喪失,而是會在無索償折扣表上後退三級(或年),從而保留部分的折扣優惠」是正確的。根據折扣回減機制的定義,當無索償折扣(NCD)達到較高水平時,單次索償通常只會導致折扣率按比例下調(通常是後退三級),而非立即歸零,這體現了對長期良好駕駛記錄受保人的保障。
錯誤: 關於折扣將在下一年度自動降至 0% 的說法是錯誤的,這描述的是傳統的處理方式,並未體現「折扣回減」的緩衝特性。關於只要不涉及第三者傷亡則折扣維持不變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 NCD 的調整通常與是否提出索償有關,而非僅取決於索償的類別。關於該機制僅適用於商業車輛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折扣回減機制在香港的私家車保險市場中非常普遍。
重點: 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的主要功能是確保擁有高折扣率的受保人在發生單次索償後,其無索償折扣僅會部分下調而非全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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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0
12. Question
在香港的商業保險實務中,企業為了管理內部風險,常會投保「忠實保證保險」。關於此類保險的特性與核保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主要保障僱主因僱員的欺詐、盜竊或不誠實行為而導致的金錢損失
II. 在核保過程中,保險人通常會要求僱主具備完善的核查制度(System of check)
III. 此類保險通常會自動擴展至涵蓋僱員因疏忽職守而導致的第三方索償
IV. 保險人的賠償責任通常以保單上載明的保證金額(Amount of guarantee)為限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忠實保證保險的核心目的是補償僱主因僱員的不誠實行為(如詐騙、盜竊或侵佔)而遭受的直接金錢損失。陳述 II 是正確的,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會重點審查僱主的內部監控,即核查制度(System of check),以確保有適當的機制預防及發現舞弊。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險人的賠償責任受限於保單中事先約定的保證金額(Amount of guarantee)。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忠實保證保險專門針對「不誠實」或「欺詐」行為,並不涵蓋因僱員疏忽(Negligence)或無意間的錯誤而導致的損失,後者通常屬於專業責任保險的範疇。
重點: 忠實保證保險旨在轉嫁僱員誠信風險,其承保基礎高度依賴於僱主是否維持有效的內部核查制度,且賠償範圍僅限於故意的不誠實行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忠實保證保險的核心目的是補償僱主因僱員的不誠實行為(如詐騙、盜竊或侵佔)而遭受的直接金錢損失。陳述 II 是正確的,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會重點審查僱主的內部監控,即核查制度(System of check),以確保有適當的機制預防及發現舞弊。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險人的賠償責任受限於保單中事先約定的保證金額(Amount of guarantee)。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忠實保證保險專門針對「不誠實」或「欺詐」行為,並不涵蓋因僱員疏忽(Negligence)或無意間的錯誤而導致的損失,後者通常屬於專業責任保險的範疇。
重點: 忠實保證保險旨在轉嫁僱員誠信風險,其承保基礎高度依賴於僱主是否維持有效的內部核查制度,且賠償範圍僅限於故意的不誠實行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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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0
13. Question
一家香港物流公司正為其新落成的自動化倉庫申請財產保險。在與核保人員溝通的過程中,關於核保資料的收集與報價文件的處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險人在報價單上註明「只作參考用途」,則該報價在法律上通常不被視為保險人發出的正式要約。
II. 投保書中若包含「合約基礎」條款,則投保人所作陳述的真實性將成為合約有效的先決條件,違反者可導致合約自始無效。
III. 保險人在評估風險時,除了參考投保書外,亦可透過專業查詢代理人或與其他保險人交換機密消息來獲取有關投保人的重要資料。
IV. 根據保險法規,所有重要事實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在投保書內方為有效,任何在風險檢驗過程中的口頭披露均不具備法律效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人若不希望受報價的法律約束,可以明確註明該報價「只作參考用途」或附加其他條件。陳述 II 正確,投保書中的「合約基礎」聲明會將投保人的陳述轉化為保險保證(Warranty),一旦違反,保險合約將從起保日開始無效。陳述 III 正確,除了投保書外,保險人可以透過多種途徑獲取重要事實,包括向專業查詢代理人查詢或與其他保險人交換市場靈通消息。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重要事實的披露不限於書面形式,口頭披露(例如在風險檢驗或訂立合約前的商談中)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儘管為了避免誤會,保險實務上通常建議取得書面確認。
重點: 在核保過程中,重要事實的披露可以透過多種形式進行,而投保書中的「合約基礎」條款對於確立合約的法律效力及投保人的誠信義務至關重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人若不希望受報價的法律約束,可以明確註明該報價「只作參考用途」或附加其他條件。陳述 II 正確,投保書中的「合約基礎」聲明會將投保人的陳述轉化為保險保證(Warranty),一旦違反,保險合約將從起保日開始無效。陳述 III 正確,除了投保書外,保險人可以透過多種途徑獲取重要事實,包括向專業查詢代理人查詢或與其他保險人交換市場靈通消息。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重要事實的披露不限於書面形式,口頭披露(例如在風險檢驗或訂立合約前的商談中)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儘管為了避免誤會,保險實務上通常建議取得書面確認。
重點: 在核保過程中,重要事實的披露可以透過多種形式進行,而投保書中的「合約基礎」條款對於確立合約的法律效力及投保人的誠信義務至關重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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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0
14. Question
在香港的保險市場中,當僱主在為高風險工種購買僱員補償保險遇到障礙時,「僱員補償聯保計劃」(ECIRS) 發揮了重要作用。關於此計劃的運作機制,請選出正確的陳述組合:
I. 該計劃旨在為包括建築業在內的十九個指定高風險行業提供最終的投保渠道。
II. 根據業界協議,所有在香港經營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均必須成為該計劃的成員。
III. 僱主若連續取得三個高於相關行業基準保費率的報價,即可向該計劃申請投保。
IV. 為了確保公平性,該計劃對所有投保僱主均統一採用固定的基準保費率,不設任何向上或向下的調整機制。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答案,因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ECIRS)確實是為19個指定高風險行業提供最終投保渠道的機制,且所有在香港經營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均必須強制參與該計劃。此外,僱主若連續被三家或以上保險人拒保,或獲得的報價均高於基準費率,即符合投保資格。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關於連續三次報價高於基準費率亦可作為投保資格的正確描述。「只有 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 關於該計劃針對19個高風險行業提供最終投保渠道的核心定義。 「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聲稱該計劃採用固定基準費率且不設調整是不正確的;事實上,計劃會根據個別僱主的職業安全表現對基準費率進行向上或向下的調整,以發揮獎懲作用。
重點: 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是香港保險業界的集體承保機制,旨在確保高風險行業僱主能履行法定投保義務,並透過費率調整機制鼓勵企業加強工業安全管理。.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答案,因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ECIRS)確實是為19個指定高風險行業提供最終投保渠道的機制,且所有在香港經營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均必須強制參與該計劃。此外,僱主若連續被三家或以上保險人拒保,或獲得的報價均高於基準費率,即符合投保資格。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關於連續三次報價高於基準費率亦可作為投保資格的正確描述。「只有 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 關於該計劃針對19個高風險行業提供最終投保渠道的核心定義。 「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聲稱該計劃採用固定基準費率且不設調整是不正確的;事實上,計劃會根據個別僱主的職業安全表現對基準費率進行向上或向下的調整,以發揮獎懲作用。
重點: 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是香港保險業界的集體承保機制,旨在確保高風險行業僱主能履行法定投保義務,並透過費率調整機制鼓勵企業加強工業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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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0
15.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保險中介人必須清楚區分保險合約中的「保證」(Warranties) 與「陳述」(Representations)。下列哪些關於這兩者的描述是正確的?
I. 隱含保證雖然不在保單中以文字寫明,但在法律上仍被視為合約的一部分。
II. 明示保證必須以書面形式出現在保單內,或透過參考方式併入保單。
III. 投保人對重要事實所作出的陳述,必須在各個細節上都達到絕對的準確。
IV. 在法律原則下,違反保證會導致保險人自違約之日起解除其保險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隱含保證(Implied Warranties)雖然不在保單中以文字形式寫明,但在法律上(特別是水險)仍被視為合約的一部分。陳述 II 正確,因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ies)必須在保單中清楚列明,或透過參考方式併入保單中。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傳統保險法下,一旦違反保證,保險人將自違約之日起自動解除其保險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律對「陳述」(Representations)的要求僅為「基本屬實」(substantially true),而對「保證」(Warranties)的要求才是「絕對準確」或「嚴格遵守」。
重點: 保證與陳述在法律上的準確性要求及違反後的後果有顯著分別,保證的要求遠比陳述嚴苛。.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隱含保證(Implied Warranties)雖然不在保單中以文字形式寫明,但在法律上(特別是水險)仍被視為合約的一部分。陳述 II 正確,因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ies)必須在保單中清楚列明,或透過參考方式併入保單中。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傳統保險法下,一旦違反保證,保險人將自違約之日起自動解除其保險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律對「陳述」(Representations)的要求僅為「基本屬實」(substantially true),而對「保證」(Warranties)的要求才是「絕對準確」或「嚴格遵守」。
重點: 保證與陳述在法律上的準確性要求及違反後的後果有顯著分別,保證的要求遠比陳述嚴苛。.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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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0
16. Question
在處理香港商業水險索償時,保險從業員必須正確區分各類損失與費用。根據水險的一般原則,下列哪些關於損失處理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涉及為了搶救共同海上冒險中的財產,而自發及合理地造成的非一般犧牲或開支。
II. 損害防止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是指被保險人為減低受保損失而合理招致的費用,這類費用可在保額之上賠付。
III. 在水險術語中,「海損」(Average)一詞的定義是指保險標的的實際全損(Actual Total Loss)。
IV. 要提出共同海損分擔(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的要求,其中一項條件是該海上冒險必須最終因為該行為而免於全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的定義是為了搶救共同冒險中的財產,而自發且合理地造成的非一般犧牲或開支。陳述 II 正確,損害防止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是為了減輕受保損失而合理招致的,且明確規定是在保險金額之上額外賠付的。陳述 IV 正確,共同海損分擔的一個必要條件是該海上冒險必須最終因為該行為而免於全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在水險法律與實務中,「海損」(Average)一詞是指「部分損失」(Partial Loss),而非全損(Total Loss)。
重點: 掌握水險中各種損失與費用的定義至關重要,特別是區分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以及了解損害防止費用可在保額之外獲賠的特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的定義是為了搶救共同冒險中的財產,而自發且合理地造成的非一般犧牲或開支。陳述 II 正確,損害防止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是為了減輕受保損失而合理招致的,且明確規定是在保險金額之上額外賠付的。陳述 IV 正確,共同海損分擔的一個必要條件是該海上冒險必須最終因為該行為而免於全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在水險法律與實務中,「海損」(Average)一詞是指「部分損失」(Partial Loss),而非全損(Total Loss)。
重點: 掌握水險中各種損失與費用的定義至關重要,特別是區分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以及了解損害防止費用可在保額之外獲賠的特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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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0
17. Question
根據醫療保險的核保實務及保險投訴委員會對「投保前已患疾病」的處理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由於醫療保險通常包含意外成分,受保人的職業是釐定保費的重要因素。
II. 即使無法確定確實發病日期,若腫瘤大小顯示其不可能在保單生效後短時間內形成,投訴委員會可能支持保險人拒賠。
III. 醫療保險的保費釐定僅基於受保人的年齡和健康狀況,性別與地域範圍通常不被視為考慮因素。
IV. 例行醫療檢查、不育治療及非意外導致的牙科治療通常屬於保單的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根據醫療保險的核保原則,受保人的職業因涉及意外風險而成為釐定保費的重要因素。此外,保險投訴委員會在處理糾紛時,認可根據腫瘤大小等醫學證據來推斷疾病是否在保單生效前已存在。同時,例行身體檢查、不育治療及非意外引起的牙科治療均屬於標準保單的除外責任。因此,正確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性別、保障程度及地域範圍均是釐定醫療保險保費時的重要考慮因素,並非不相關。選項「只有 I 及 II」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以上皆是」則因陳述 III 的錯誤而不成立。
重點: 醫療保險的保費釐定涉及多維度的風險評估,且保單會嚴格排除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及特定的非醫療必需開支。.
Incorrect
正確: 根據醫療保險的核保原則,受保人的職業因涉及意外風險而成為釐定保費的重要因素。此外,保險投訴委員會在處理糾紛時,認可根據腫瘤大小等醫學證據來推斷疾病是否在保單生效前已存在。同時,例行身體檢查、不育治療及非意外引起的牙科治療均屬於標準保單的除外責任。因此,正確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性別、保障程度及地域範圍均是釐定醫療保險保費時的重要考慮因素,並非不相關。選項「只有 I 及 II」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以上皆是」則因陳述 III 的錯誤而不成立。
重點: 醫療保險的保費釐定涉及多維度的風險評估,且保單會嚴格排除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及特定的非醫療必需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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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0
18.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製造商投保了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關於該保單中的「彌償期間」(Indemnity Period)及相關賠償計算,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彌償期間由損毀發生之日起計,直至業務不再受該損毀影響為止,但以保單規定的最高期限為限。
II. 最高彌償期間在所有保單中均固定為 12 個月,且法律禁止根據投保人的需求進行延長。
III. 在計算毛利損失時,會應用「趨勢調整」(Trend Adjustment),以反映若無發生損毀,業務在損毀發生後可能達到的預期業績。
IV. 彌償期間與保險期(Period of Insurance)的定義完全相同,均指保單生效的有效日期。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在營業中斷保險中,彌償期間是指從損毀發生之日開始,直至業務表現不再受該損毀影響為止的期間,但受限於保單預設的最高期限。趨勢調整則是用於調整過往的營業額數據,以反映若事故未發生時業務本應達到的水平,確保賠償金額能準確反映受保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錯誤: 關於最高彌償期間固定為 12 個月且不可延長的陳述是錯誤的,投保人可根據其業務恢復所需的預計時間選擇 18、24 或 36 個月等更長的期限。關於彌償期間與保險期定義相同的陳述也是錯誤的,保險期是指保單的有效期(即事故必須在此期間內發生),而彌償期間是指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負責補償損失的特定時段。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的彌償期間應根據企業恢復正常運作所需的實際時間來釐定,並透過趨勢調整來確保賠償金額能準確反映受保人的預期業績。.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在營業中斷保險中,彌償期間是指從損毀發生之日開始,直至業務表現不再受該損毀影響為止的期間,但受限於保單預設的最高期限。趨勢調整則是用於調整過往的營業額數據,以反映若事故未發生時業務本應達到的水平,確保賠償金額能準確反映受保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錯誤: 關於最高彌償期間固定為 12 個月且不可延長的陳述是錯誤的,投保人可根據其業務恢復所需的預計時間選擇 18、24 或 36 個月等更長的期限。關於彌償期間與保險期定義相同的陳述也是錯誤的,保險期是指保單的有效期(即事故必須在此期間內發生),而彌償期間是指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負責補償損失的特定時段。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的彌償期間應根據企業恢復正常運作所需的實際時間來釐定,並透過趨勢調整來確保賠償金額能準確反映受保人的預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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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0
19. Question
一名私家車保單持有人在過去五年均沒有提出索償,因此在續保時享有 60% 的無索償折扣 (NCD)。若在該保單年度內,他因一次交通意外導致車輛受損並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根據香港市場一般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他在下一年度續保時的 NCD 安排將會是:
Correct
正確: 根據私家車保險普遍採用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若受保人已累積最高 60% 的無索償折扣,在保單年度內發生一次索償後,其續保時的折扣率通常會回減至 30%,而非完全撤銷。
錯誤: 關於「完全撤銷折扣」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私家車設有回減機制,只有在一年內發生兩次或以上索償,或原本累積的折扣率較低時,才會導致折扣完全喪失;「保留 60% 折扣」的說法錯誤,因為無索償折扣並非「無過失折扣」,只要涉及索償,無論責任歸屬,折扣通常都會受影響;「下調至 50%」的說法不符合市場慣常的階梯式回減比例,50% 的折扣在發生一次索償後通常會回減至 20%。
重點: 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制度具有獨特的「折扣回減機制」,允許累積較高折扣的受保人在發生單次索償後,仍能保留部分折扣優惠,這與其他種類汽車(一次索償即撤銷折扣)的處理方式不同。.
Incorrect
正確: 根據私家車保險普遍採用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若受保人已累積最高 60% 的無索償折扣,在保單年度內發生一次索償後,其續保時的折扣率通常會回減至 30%,而非完全撤銷。
錯誤: 關於「完全撤銷折扣」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私家車設有回減機制,只有在一年內發生兩次或以上索償,或原本累積的折扣率較低時,才會導致折扣完全喪失;「保留 60% 折扣」的說法錯誤,因為無索償折扣並非「無過失折扣」,只要涉及索償,無論責任歸屬,折扣通常都會受影響;「下調至 50%」的說法不符合市場慣常的階梯式回減比例,50% 的折扣在發生一次索償後通常會回減至 20%。
重點: 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制度具有獨特的「折扣回減機制」,允許累積較高折扣的受保人在發生單次索償後,仍能保留部分折扣優惠,這與其他種類汽車(一次索償即撤銷折扣)的處理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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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0
20.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當受保財產發生火災損失後,關於被保險人的責任及保險人的權利,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隱含責任,在合理可能的情況下盡量減少損失
II. 收集收據及損失金額證明文件所涉及的費用,在法律上通常由保險人承擔
III. 在普通法下,保險人必須在向被保險人作出賠償後,方可取得代位權
IV.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僱主要求受傷僱員進行體檢,相關費用由僱主支付,但最終由承保的保險人承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隱含責任,必須在合理範圍內採取行動以減少損失。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普通法下,代位權(Subrogation)確實只能在保險人向被保險人作出賠償後才能行使。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僱員補償索償中,若僱主按條例要求僱員體檢,該費用由僱主支付,但最終由保險人承擔。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實務及法律,提供損失證明的責任(包括收集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的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而非保險人。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負有證明損失及減少損害的責任,而保險人的代位權在普通法與保單合約條款下的取得時機有所不同。.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隱含責任,必須在合理範圍內採取行動以減少損失。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普通法下,代位權(Subrogation)確實只能在保險人向被保險人作出賠償後才能行使。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僱員補償索償中,若僱主按條例要求僱員體檢,該費用由僱主支付,但最終由保險人承擔。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實務及法律,提供損失證明的責任(包括收集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的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而非保險人。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負有證明損失及減少損害的責任,而保險人的代位權在普通法與保單合約條款下的取得時機有所不同。.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