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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2
1. Question
一名投訴人就其旅遊保險索償被拒一事,向保險投訴局提出投訴。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及運作準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局處理的索償糾紛必須涉及個人性質的保險保單。
II. 投訴人使用投訴局的調解及裁決服務是完全免費的。
III. 若投訴人接受投訴局的裁決,該裁決對相關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
IV. 投訴局的裁決對投訴人具有強制約束力,投訴人不得在事後提起法律訴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投訴局的服務對象僅限於持有個人保險保單的索償人,不包括商業保險。陳述 II 正確,因為該局為個人投訴人提供免費的調解及裁決服務。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投訴局的職權範圍,一旦投訴人接受裁決,該裁決對相關保險公司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投訴局的裁決對投訴人並無強制約束力;若投訴人不滿意裁決,有權拒絕並保留透過法律程序(如法庭訴訟)尋求賠償的權利。
重點: 保險投訴局旨在為個人保險客戶提供一個比法庭訴訟更簡便、免費且對保險公司具單向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投訴局的服務對象僅限於持有個人保險保單的索償人,不包括商業保險。陳述 II 正確,因為該局為個人投訴人提供免費的調解及裁決服務。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投訴局的職權範圍,一旦投訴人接受裁決,該裁決對相關保險公司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投訴局的裁決對投訴人並無強制約束力;若投訴人不滿意裁決,有權拒絕並保留透過法律程序(如法庭訴訟)尋求賠償的權利。
重點: 保險投訴局旨在為個人保險客戶提供一個比法庭訴訟更簡便、免費且對保險公司具單向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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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2
2.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建築師事務所考慮購買專業彌償保險 (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以轉嫁執業風險。關於此類保險的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此類保險通常以「索償申報」(claims-made) 為基礎承保,而非以意外發生為基礎。
II. 它主要保障受保人因專業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第三者蒙受損失的民事法律責任。
III. 在保險實務分類中,專業彌償保險通常被視為「長尾」(long-tail) 業務。
IV. 為了提供最全面的保障,此類保單的基本承保範圍通常會涵蓋受保人的故意欺詐或刑事犯罪行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 (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與傳統的意外發生 (occurrence) 基礎不同,通常採用「索償申報」制,即保單保障的是在保險期內首次向受保人提出的索償。陳述 II 正確,因為此保險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專業人士在履行專業職責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第三者蒙受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II 正確,因為專業責任索償往往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從發生錯誤到最終結案可能跨越多年,因此在保險業中被歸類為「長尾」業務。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的基本原則和公共政策通常不允許承保受保人的故意欺詐、不誠實或刑事犯罪行為,這些項目在專業彌償保單中屬於標準的除外責任。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主要針對專業疏忽提供的民事法律責任保障,其顯著特點是採用「索償申報」基礎,且屬於處理週期較長的「長尾」業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 (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與傳統的意外發生 (occurrence) 基礎不同,通常採用「索償申報」制,即保單保障的是在保險期內首次向受保人提出的索償。陳述 II 正確,因為此保險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專業人士在履行專業職責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第三者蒙受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II 正確,因為專業責任索償往往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從發生錯誤到最終結案可能跨越多年,因此在保險業中被歸類為「長尾」業務。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的基本原則和公共政策通常不允許承保受保人的故意欺詐、不誠實或刑事犯罪行為,這些項目在專業彌償保單中屬於標準的除外責任。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主要針對專業疏忽提供的民事法律責任保障,其顯著特點是採用「索償申報」基礎,且屬於處理週期較長的「長尾」業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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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2
3. Question
某香港一般保險公司正重新評估其客戶服務方針。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中有關客戶服務重要性的論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可以提升顧客「生產力」,因為滿意的客戶會向他人作口頭推薦。
II. 保險中介人通常更傾向於支持那些能提供高效且優質服務支援的保險人。
III. 保險公司制訂的書面服務方針及政策聲明,在法律意義上被視為與保險單具同等效力的法律合約文件。
IV. 若保險業提供的服務受到懷疑並損害香港金融中心的聲譽,政府可能會採取行動。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滿意的客戶會向親友推薦保險產品,這種口頭廣告能有效協助招攬新生意,提升顧客「生產力」。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中介人(如代理人或經紀)需要對其推薦的保險公司有信心,優質服務能吸引並留住中介人的支持。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政府重視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若保險業服務水平低劣,政府為保障公眾福利及維持市場地位,可能會介入並採取行動。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根據教材,保險公司的書面服務方針及政策聲明雖然對公司表現起著重要的勸導性作用,並作為表現的尺度,但它們在法律義務的意義上並非法律文件或合約文件。
重點: 客戶服務在保險業中並非可有可無,它直接影響顧客忠誠度、中介人關係及市場聲譽,更是維持盈利能力和避免監管干預的關鍵因素。.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滿意的客戶會向親友推薦保險產品,這種口頭廣告能有效協助招攬新生意,提升顧客「生產力」。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中介人(如代理人或經紀)需要對其推薦的保險公司有信心,優質服務能吸引並留住中介人的支持。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政府重視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若保險業服務水平低劣,政府為保障公眾福利及維持市場地位,可能會介入並採取行動。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根據教材,保險公司的書面服務方針及政策聲明雖然對公司表現起著重要的勸導性作用,並作為表現的尺度,但它們在法律義務的意義上並非法律文件或合約文件。
重點: 客戶服務在保險業中並非可有可無,它直接影響顧客忠誠度、中介人關係及市場聲譽,更是維持盈利能力和避免監管干預的關鍵因素。.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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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2
4. Question
在處理政府外判的道路建築工程時,承建商通常需要向政府提供履約保證 (Performance Bond)。就保證 (Bonds) 的法律性質及運作而言,以下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其與一般保險合約的分別?
I. 保證被視為極為正式的合約,而大多數保險合約則屬於簡單合約。
II. 支付給保險人(擔保人)的款項正確名稱為「費用」(Fee),而非「保費」。
III. 保證在技術上沒有到期日,因此通常不涉及續保程序。
IV. 若發生索償,保險人在支付罰款後有權向承建商追回相關款項。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保證 (Bonds) 在多個法律與實務維度上均與傳統保險合約有顯著區別。首先,保證屬於正式合約 (Formal contracts),而大多數保險合約僅為簡單合約。其次,支付予擔保人的對價在法律上稱為「費用」(Fee) 而非保費。再者,保證在技術上沒有到期日,因此不涉及續保程序。最後,保險人(擔保人)在履行賠付責任後,擁有向被擔保人(如承建商)追回款項的追償權。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保險人擁有法律追償權的正確描述。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識別陳述 I 中關於保證作為正式合約而非簡單合約的分類。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涵蓋陳述 III 關於保證因無到期日而無需續保的運作特性。
重點: 保證 (Bonds) 是一種涉及三方關係的法律工具,其在合約形式、費用性質、續保需求及追償機制上均與一般保險產品(如忠實保證)存在本質上的差異。.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保證 (Bonds) 在多個法律與實務維度上均與傳統保險合約有顯著區別。首先,保證屬於正式合約 (Formal contracts),而大多數保險合約僅為簡單合約。其次,支付予擔保人的對價在法律上稱為「費用」(Fee) 而非保費。再者,保證在技術上沒有到期日,因此不涉及續保程序。最後,保險人(擔保人)在履行賠付責任後,擁有向被擔保人(如承建商)追回款項的追償權。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保險人擁有法律追償權的正確描述。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識別陳述 I 中關於保證作為正式合約而非簡單合約的分類。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涵蓋陳述 III 關於保證因無到期日而無需續保的運作特性。
重點: 保證 (Bonds) 是一種涉及三方關係的法律工具,其在合約形式、費用性質、續保需求及追償機制上均與一般保險產品(如忠實保證)存在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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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2
5. Question
一家香港貿易公司為其員工投保了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在保險期間,管理層發現一名出納員曾偽造單據以挪用公款,但考慮到該員工是資深員工,決定給予其「改過機會」(Second Chance)繼續留任,且並未將此事告知保險人。若該員工在半年後再次盜取公司資金,根據保險慣例,保險人通常會如何處理?
Correct
正確: 保險人通常會拒絕賠償該員工第二次失責所造成的損失,因為僱主在發現首次不誠實行為後未經保險人同意便繼續僱用該人。在忠實保證保險中,一旦僱主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該員工的風險性質已發生重大改變。若僱主選擇私下給予「改過機會」而未通知保險人並取得其繼續承保的同意,保險人有權拒絕承擔該員工日後行為的責任。
錯誤: 關於「證明表現良好即可獲賠」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誠信風險的判定不取決於僱主的單方面評估,而是需要保險人的重新核保。關於「只要及時提交索償申請便不能拒賠」的說法錯誤,因為未披露首次不誠實行為已違反了合約的持續性誠信義務。關於「扣除第一次損失後賠償餘額」的說法不符合保險法理,發現不誠實行為通常會導致對該特定員工的保障立即終止,除非保險人事先知情並同意繼續承保。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僱主若在發現僱員不誠實後仍繼續僱用而不通知保險人,將喪失對該僱員日後失責行為的索償權利。.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人通常會拒絕賠償該員工第二次失責所造成的損失,因為僱主在發現首次不誠實行為後未經保險人同意便繼續僱用該人。在忠實保證保險中,一旦僱主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該員工的風險性質已發生重大改變。若僱主選擇私下給予「改過機會」而未通知保險人並取得其繼續承保的同意,保險人有權拒絕承擔該員工日後行為的責任。
錯誤: 關於「證明表現良好即可獲賠」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誠信風險的判定不取決於僱主的單方面評估,而是需要保險人的重新核保。關於「只要及時提交索償申請便不能拒賠」的說法錯誤,因為未披露首次不誠實行為已違反了合約的持續性誠信義務。關於「扣除第一次損失後賠償餘額」的說法不符合保險法理,發現不誠實行為通常會導致對該特定員工的保障立即終止,除非保險人事先知情並同意繼續承保。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僱主若在發現僱員不誠實後仍繼續僱用而不通知保險人,將喪失對該僱員日後失責行為的索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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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2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公司(承保商)普遍遵守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布的《承保商專業守則》。根據該守則的規定,下列哪些範疇屬於其旨在達到的優良保險做法標準範圍?
I. 核保及索償處理的程序
II. 客戶在保險安排中的權利及義務
III. 廣泛的客戶權利及權益
IV. 提高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承保商專業守則》明確涵蓋了核保及索償處理的實務標準,以確保保險公司在這些核心營運環節中遵循優良做法。陳述 II 正確,守則旨在界定並讓客戶了解其在保險合約下的權利與義務。陳述 III 正確,守則的範圍延伸至保障更廣泛的客戶權益,而不僅限於合約條款。陳述 IV 正確,提高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是該守則的重要目標之一。
錯誤: 本題中所有陳述均準確反映了《承保商專業守則》的範圍,因此沒有錯誤的陳述。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透過規範核保、索償處理及客戶關係等範疇,旨在提升保險業的專業實務水平、保障客戶權益並加強行業的公眾形象。.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承保商專業守則》明確涵蓋了核保及索償處理的實務標準,以確保保險公司在這些核心營運環節中遵循優良做法。陳述 II 正確,守則旨在界定並讓客戶了解其在保險合約下的權利與義務。陳述 III 正確,守則的範圍延伸至保障更廣泛的客戶權益,而不僅限於合約條款。陳述 IV 正確,提高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是該守則的重要目標之一。
錯誤: 本題中所有陳述均準確反映了《承保商專業守則》的範圍,因此沒有錯誤的陳述。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透過規範核保、索償處理及客戶關係等範疇,旨在提升保險業的專業實務水平、保障客戶權益並加強行業的公眾形象。.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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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2
7. Question
關於一般保險索償處理中的法律原則及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有責任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導致的。
II. 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的法律責任在於保險人。
III. 如果保險人欲援引除外責任條款拒賠,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
IV. 「通融賠付」(Ex gratia payment)是指保險人在法律上並無賠償責任的情況下,仍考慮作出的賠付。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一般保險的法律原則,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所列的受保危險導致的。同時,如果保險人希望援引除外責任條款來拒絕賠付,保險人必須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於該宗索償。此外,「通融賠付」是指保險人在法律上並無賠償責任(例如損失不屬保障範圍)的情況下,基於商業考慮或人道理由而自願作出的賠付。
錯誤: 關於證明損失金額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在法律上,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多少的責任在於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以上皆是的選項也因包含錯誤的陳述 II 而不成立。
重點: 在保險索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是關鍵:被保險人負責證明損失屬於承保範圍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則負責證明除外責任的適用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一般保險的法律原則,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所列的受保危險導致的。同時,如果保險人希望援引除外責任條款來拒絕賠付,保險人必須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於該宗索償。此外,「通融賠付」是指保險人在法律上並無賠償責任(例如損失不屬保障範圍)的情況下,基於商業考慮或人道理由而自願作出的賠付。
錯誤: 關於證明損失金額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在法律上,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多少的責任在於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以上皆是的選項也因包含錯誤的陳述 II 而不成立。
重點: 在保險索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是關鍵:被保險人負責證明損失屬於承保範圍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則負責證明除外責任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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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2
8. Question
在香港私家車保險的法律與實務框架下,關於第三者責任保障部分的特定除外責任,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屬於僱員補償保險保障範圍內的索償(即使被保險人實際上並未投保該僱員補償保險)。
II. 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或由被保險人以信託形式持有的財產所受到的損害。
III. 提出索償的人(例如其中一名受保司機)如果同時還受到其他保單的保障。
IV. 乘客因疏忽地打開車門而導致交通意外,進而產生的法律責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私家車保險單的標準條款,第三者責任部分的特定除外責任明確包括:屬於僱員補償保險保障範圍內的索償(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已投保該險種)、被保險人擁有或以信託形式持有的財產損害,以及當索償人本身已受其他保單保障時的情況。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遺漏了陳述 III 中關於重複保險的有效除外責任。只有 II、III 及 IV 以及以上皆是這兩個選項均為錯誤,因為陳述 IV 描述的乘客因疏忽打開車門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實際上屬於第三者責任部分的承保範圍,而非除外責任。
重點: 私家車保險的第三者責任保障旨在處理對外界的法律責任,但會透過除外責任條款排除應由其他專業保單(如僱員補償保險或財產保險)承擔的特定風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私家車保險單的標準條款,第三者責任部分的特定除外責任明確包括:屬於僱員補償保險保障範圍內的索償(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已投保該險種)、被保險人擁有或以信託形式持有的財產損害,以及當索償人本身已受其他保單保障時的情況。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遺漏了陳述 III 中關於重複保險的有效除外責任。只有 II、III 及 IV 以及以上皆是這兩個選項均為錯誤,因為陳述 IV 描述的乘客因疏忽打開車門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實際上屬於第三者責任部分的承保範圍,而非除外責任。
重點: 私家車保險的第三者責任保障旨在處理對外界的法律責任,但會透過除外責任條款排除應由其他專業保單(如僱員補償保險或財產保險)承擔的特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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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2
9.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當保險公司與受保人就理賠事宜產生糾紛並考慮引用「仲裁條款」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仲裁程序通常比正式的法庭訴訟較不正式,甚至可以由非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代表或作出決定。
II. 由於仲裁條款屬於保單條件,因此對向保險人提出索償的第三者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
III. 仲裁條款通常只適用於賠償金額多寡的爭議,而非保險人是否負有賠償責任的問題。
IV. 只要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感到不滿,法庭便會自動推翻該裁決並進行重新審訊。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準確反映了仲裁條款的法律特性。仲裁旨在提供比法庭訴訟更具彈性的糾紛解決途徑,程序上較不正式,且在一般保險實務中,其適用範圍通常侷限於賠償金額(Quantum)的爭議,而非保險責任(Liability)的判定。
錯誤: 關於第三者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第三者並非保險合約的簽署方,不受合約內仲裁條款的約束。關於法庭推翻裁決的描述也是錯誤的,法庭通常尊重仲裁結果,除非能證明程序中存在明顯的法律錯誤或偏見,否則不會隨意撤銷裁決。
重點: 仲裁條款主要用於解決合約當事人之間關於賠償金額的爭議,其靈活性高於訴訟,但對非合約方的第三者無效,且裁決具有一定的法律穩定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準確反映了仲裁條款的法律特性。仲裁旨在提供比法庭訴訟更具彈性的糾紛解決途徑,程序上較不正式,且在一般保險實務中,其適用範圍通常侷限於賠償金額(Quantum)的爭議,而非保險責任(Liability)的判定。
錯誤: 關於第三者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第三者並非保險合約的簽署方,不受合約內仲裁條款的約束。關於法庭推翻裁決的描述也是錯誤的,法庭通常尊重仲裁結果,除非能證明程序中存在明顯的法律錯誤或偏見,否則不會隨意撤銷裁決。
重點: 仲裁條款主要用於解決合約當事人之間關於賠償金額的爭議,其靈活性高於訴訟,但對非合約方的第三者無效,且裁決具有一定的法律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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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2
1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責任保險及建築工程保險的法律責任與保單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責任保險被視為「長期責任」業務,因為索償可能在保單到期後經歷很長的發展期。
II.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主對僱員因工受傷承擔的是「嚴格法律責任」,不論僱主是否有過失均須補償。
III. 以「索償申報」方式提供保障的保單,承保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受保事件,而不論索償何時提出。
IV. 建築全險保單的責任部分(第二部分)通常設有免賠額,這種做法在一般責任保險中較為少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責任保險(如第三者責任)的索償往往涉及法律訴訟或傷勢評估,其發展期可能延伸至保單到期後多年,因此被稱為「長期責任」業務。陳述 II 正確,根據香港《僱員補償條例》,僱主對僱員在受僱期間因工受傷承擔的是「嚴格法律責任」,這意味著即使僱主沒有疏忽或過失,仍須支付法定的補償金額。陳述 IV 正確,根據建築全險(CAR)的保單慣例,其第二部分(責任部分)通常設有免賠額,這與一般責任保險(通常不設免賠額)的做法有所不同。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索償申報」方式(Claims-made basis)的保單僅承保在保單有效期內向被保險人提出的索償;而陳述中所描述的「承保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受保事件,不論索償何時提出」實際上是指「索償發生」方式(Claims-occurring basis)。
重點: 責任保險具備長期責任特性,且在香港的僱員補償制度下,僱主承擔的是不論過失的嚴格法律責任,這與普通法下的疏忽責任有所區別。.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責任保險(如第三者責任)的索償往往涉及法律訴訟或傷勢評估,其發展期可能延伸至保單到期後多年,因此被稱為「長期責任」業務。陳述 II 正確,根據香港《僱員補償條例》,僱主對僱員在受僱期間因工受傷承擔的是「嚴格法律責任」,這意味著即使僱主沒有疏忽或過失,仍須支付法定的補償金額。陳述 IV 正確,根據建築全險(CAR)的保單慣例,其第二部分(責任部分)通常設有免賠額,這與一般責任保險(通常不設免賠額)的做法有所不同。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索償申報」方式(Claims-made basis)的保單僅承保在保單有效期內向被保險人提出的索償;而陳述中所描述的「承保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受保事件,不論索償何時提出」實際上是指「索償發生」方式(Claims-occurring basis)。
重點: 責任保險具備長期責任特性,且在香港的僱員補償制度下,僱主承擔的是不論過失的嚴格法律責任,這與普通法下的疏忽責任有所區別。.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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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2
11.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的法律框架下,關於「有權追回款項」條款(Avoidance of certain terms and right of recovery clause)的運作,下列哪項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即使受保人違反了保單中關於車輛狀況、司機年齡或駕駛執照等限制條款,保險公司仍須根據法例先向第三者支付法定的人身傷亡賠償,隨後再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向受保人追討該筆已支付的款項。這是為了確保第三者受害人的利益不會因受保人的違約行為而受損。
錯誤: 關於保險公司可以解除法定賠償責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某些保單條款在對抗第三者索償時是無效的;關於該條款僅適用於財物損失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該條款主要針對的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障,即人身傷亡;關於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負責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的法定賠償責任是優先的,不能因受保人違約而轉嫁給社會援助體系。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在保障公眾(第三者)獲得法定賠償的同時,也保留了保險公司對違約受保人的追討權利,平衡了社會責任與合約精神。.
Incorrect
正確: 即使受保人違反了保單中關於車輛狀況、司機年齡或駕駛執照等限制條款,保險公司仍須根據法例先向第三者支付法定的人身傷亡賠償,隨後再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向受保人追討該筆已支付的款項。這是為了確保第三者受害人的利益不會因受保人的違約行為而受損。
錯誤: 關於保險公司可以解除法定賠償責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某些保單條款在對抗第三者索償時是無效的;關於該條款僅適用於財物損失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該條款主要針對的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障,即人身傷亡;關於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負責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的法定賠償責任是優先的,不能因受保人違約而轉嫁給社會援助體系。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在保障公眾(第三者)獲得法定賠償的同時,也保留了保險公司對違約受保人的追討權利,平衡了社會責任與合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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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2
12.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收藏的一件稀有珠寶投保了「約定價值」(Agreed Value) 保單,同時為其經營的畫廊投保了一般的財產保險。根據保險原理及香港市場慣例,下列哪些關於理賠及保單條文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若該珠寶發生全損,保險人將賠償約定價值,不論當時的實際市場價值為何
II. 若該珠寶僅受部分損壞,其理賠通常會按照彌償原則處理
III. 若畫廊的財產保險(非水險)出現投保不足,理賠時會應用比例分攤條文
IV. 非水險的比例分攤條文規定,無論是否足額投保,被保險人都必須分擔損失金額的固定百分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約定價值保單下,若受保標的(如古董)發生全損,保險人須賠償保單上預先商定的價值,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I 正確,根據約定價值方式,雖然全損按約定價值賠償,但部分損失通常仍須按照彌償原則進行理賠。陳述 III 正確,在香港的非水險財產保險中,比例分攤條文旨在懲罰投保不足的情況,確保賠償金額按投保比例下調。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比例分攤條文僅適用於「投保不足」的情況;如果被保險人已按財產的足額價值投保,則理賠時不會應用比例分攤來扣減賠償金額。
重點: 約定價值保單在處理貴重物品的全損時可偏離彌償原則,但部分損失仍受該原則約束;而比例分攤條文則是財產保險中應對投保不足的核心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約定價值保單下,若受保標的(如古董)發生全損,保險人須賠償保單上預先商定的價值,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I 正確,根據約定價值方式,雖然全損按約定價值賠償,但部分損失通常仍須按照彌償原則進行理賠。陳述 III 正確,在香港的非水險財產保險中,比例分攤條文旨在懲罰投保不足的情況,確保賠償金額按投保比例下調。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比例分攤條文僅適用於「投保不足」的情況;如果被保險人已按財產的足額價值投保,則理賠時不會應用比例分攤來扣減賠償金額。
重點: 約定價值保單在處理貴重物品的全損時可偏離彌償原則,但部分損失仍受該原則約束;而比例分攤條文則是財產保險中應對投保不足的核心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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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2
13. Question
在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的實務中,如果僱主發現某名受僱員工曾有不誠實的行為,但仍決定給予該員工「改過機會」(Second Chance)並讓其繼續履行職責,且未將此情況通知保險人。若該員工日後再次發生不誠實行為導致損失,保險人通常會如何處理?
Correct
正確: 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由該名員工日後再次失責所引起的任何索償。根據忠實保證保險中「改過機會」的原則,如果僱主在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後,在未通知保險人並獲得其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僱用該員工,這將構成保險人拒絕賠償該員工日後失責行為的合法理由。
錯誤: 關於保險合約將自動終止且不能收回保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員工的不誠實行為主要影響的是與該特定員工相關的索償權利,而非導致整份保險合約立即失效。關於保險人仍須負責但可要求追溯保費的說法不正確,因為保險人有權評估風險的重大變化,並決定是否繼續承保。關於只要行為性質不同就必須賠償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因為一旦發現員工不誠實,該風險已被視為重大改變,無論後續不誠實行為的性質為何,若未經保險人同意,索償均可被拒絕。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僱主若在發現員工不誠實後私自給予其繼續工作的機會,必須事先通知保險人並取得同意,否則將喪失對該員工日後失責行為的索償權。.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由該名員工日後再次失責所引起的任何索償。根據忠實保證保險中「改過機會」的原則,如果僱主在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後,在未通知保險人並獲得其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僱用該員工,這將構成保險人拒絕賠償該員工日後失責行為的合法理由。
錯誤: 關於保險合約將自動終止且不能收回保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員工的不誠實行為主要影響的是與該特定員工相關的索償權利,而非導致整份保險合約立即失效。關於保險人仍須負責但可要求追溯保費的說法不正確,因為保險人有權評估風險的重大變化,並決定是否繼續承保。關於只要行為性質不同就必須賠償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因為一旦發現員工不誠實,該風險已被視為重大改變,無論後續不誠實行為的性質為何,若未經保險人同意,索償均可被拒絕。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僱主若在發現員工不誠實後私自給予其繼續工作的機會,必須事先通知保險人並取得同意,否則將喪失對該員工日後失責行為的索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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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2
14. Question
一名在香港經營高檔鐘錶店的投保人希望確保其店舖在營業時間內,若不幸遭遇匪徒持械威脅並搶走財物時能獲得保障。關於盜竊保險中的「搶劫」(Hold up)擴展保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被視為盜竊保險中的一項擴展責任
II. 該保障要求必須留有強行進入或退出受保處所的物理跡象方可賠償
III. 它承保以暴力或暴力恐嚇手段進行的盜竊
IV. 根據《保險業條例》,這是所有商業財產保單必須包含的法定保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實務,「搶劫」保障通常不包含在標準盜竊保單中,而是作為一項擴展責任(Extension)提供。陳述 III 正確,因為「搶劫」保障的定義是專門承保涉及暴力或暴力恐嚇手段的盜竊行為。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標準盜竊保險通常要求有「強行及暴力侵入或退出」的跡象,而「搶劫」擴展保障正是為了涵蓋不一定具備這些物理跡象(例如在營業時間內發生的暴力搶奪)的損失。陳述 IV 錯誤,因為「搶劫」保障屬於商業保險合約中的自選擴展項目,並非《保險業條例》規定的強制性法定保險。
重點: 「搶劫」保障擴展了傳統盜竊保險的範圍,使其能夠承保涉及人身威脅或暴力的財產損失,而不受限於建築物必須留有強行出入痕跡的限制。.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實務,「搶劫」保障通常不包含在標準盜竊保單中,而是作為一項擴展責任(Extension)提供。陳述 III 正確,因為「搶劫」保障的定義是專門承保涉及暴力或暴力恐嚇手段的盜竊行為。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標準盜竊保險通常要求有「強行及暴力侵入或退出」的跡象,而「搶劫」擴展保障正是為了涵蓋不一定具備這些物理跡象(例如在營業時間內發生的暴力搶奪)的損失。陳述 IV 錯誤,因為「搶劫」保障屬於商業保險合約中的自選擴展項目,並非《保險業條例》規定的強制性法定保險。
重點: 「搶劫」保障擴展了傳統盜竊保險的範圍,使其能夠承保涉及人身威脅或暴力的財產損失,而不受限於建築物必須留有強行出入痕跡的限制。.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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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2
15.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關於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的徵款安排及基金用途,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汽車保險局的經費來自於保險人在簽發汽車保單時收取的徵款,徵款率為保費的百分之三。
II. 徵款中的三分之二會分配給「第一基金」,用於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保障或下落不明而未能獲得賠償的受害人。
III. 徵款中的三分之一會分配給「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用於補償因保險人無償付能力而受影響的受害人。
IV. 徵款被視為保險人的資產及收入的一部分,保險人可扣除行政費用後再轉交汽車保險局。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的運作機制,其經費來源於汽車保險保費的徵款,徵款率固定為 3%。這筆款項會按比例分配: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專門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或下落不明(如肇事逃逸)而導致的申索;三分之一則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用於應對保險公司因破產而無法履行賠償責任的情況。
錯誤: 關於徵款屬於保險人收入並可保留作為行政開支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徵款並不屬於保險人所有,保險人僅作為代收角色,必須將收到的全數徵款轉交給汽車保險局。其他選項組合因為包含了此錯誤陳述,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的運作細節,因此均不正確。
重點: 考生須明確區分汽車保險局徵款的比例(3%)及其兩大基金(第一基金與無償付能力基金)的分配比例(2:1)與各自的補償功能。.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的運作機制,其經費來源於汽車保險保費的徵款,徵款率固定為 3%。這筆款項會按比例分配: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專門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或下落不明(如肇事逃逸)而導致的申索;三分之一則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用於應對保險公司因破產而無法履行賠償責任的情況。
錯誤: 關於徵款屬於保險人收入並可保留作為行政開支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徵款並不屬於保險人所有,保險人僅作為代收角色,必須將收到的全數徵款轉交給汽車保險局。其他選項組合因為包含了此錯誤陳述,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的運作細節,因此均不正確。
重點: 考生須明確區分汽車保險局徵款的比例(3%)及其兩大基金(第一基金與無償付能力基金)的分配比例(2:1)與各自的補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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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2
16. Question
一家位於中環的零售連鎖店為其日常營運投保了「金錢保險」(Money Insurance)。根據香港一般保險市場的標準條款及實務,下列關於該保單保障範圍及限制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保單內「金錢」一詞的定義通常包括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而非僅限於法定貨幣。
II. 為了區分營業金錢與個人金錢,保單一般將受保損失限制在正常營業時間內發生的損失。
III. 該保險通常提供「全險」保障,涵蓋因盜竊導致保險箱或保險庫受損的賠償。
IV. 若金錢損失是由於公司職員與外部人士共謀盜竊所致,這通常屬於金錢保單的標準承保範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金錢保單中,「金錢」的定義比法定貨幣廣泛,通常涵蓋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金融文件。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慣例及個案評論,金錢保單旨在承保營業金錢而非個人金錢,因此通常將受保損失限制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陳述 II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屬於「全險」保障,除了金錢損失外,亦承保盜賊對保險箱或保險庫等存放設施造成的物理損害。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盜竊行為屬於「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承保範圍,在標準的金錢保單中通常屬於除外責任。
重點: 金錢保險為商業機構提供廣泛的資產保障,但透過明確定義受保時間、地點及排除職員誠信風險,來界定其與個人保險及忠實保證保險的界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金錢保單中,「金錢」的定義比法定貨幣廣泛,通常涵蓋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金融文件。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慣例及個案評論,金錢保單旨在承保營業金錢而非個人金錢,因此通常將受保損失限制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陳述 II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屬於「全險」保障,除了金錢損失外,亦承保盜賊對保險箱或保險庫等存放設施造成的物理損害。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盜竊行為屬於「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承保範圍,在標準的金錢保單中通常屬於除外責任。
重點: 金錢保險為商業機構提供廣泛的資產保障,但透過明確定義受保時間、地點及排除職員誠信風險,來界定其與個人保險及忠實保證保險的界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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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2
17. Question
一家香港物流公司為其倉庫投保了火險及營業中斷保險,保單中包含多項關於「起賠額」(Franchise) 與「保證」(Warranty) 的條文。根據香港一般保險實務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起賠額的功能是排除小額索償,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數額,保險人將對損失作出足額賠償。
II. 在營業中斷保險中,若設有 48 小時的時間起賠額,而彌償期間為 60 小時,保險人僅會就超過起賠額的 12 小時損失作出賠償。
III. 在法律上,違反保證會導致保單責任從違反日開始自動解除,且該違反不必與損失的發生有因果關係。
IV. 對於在香港經營個人保險業務的保險人,若要利用違反保證作為拒賠理由,通常需證明該違反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或涉及欺詐。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起賠額(Franchise)與自負額(Excess)不同,其功能在於排除小額索償,但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保險人將會賠償全部損失。陳述 III 正確,在保險法理上,保證(Warranty)是一項絕對承諾,違反保證會導致保險責任從違反之日起自動解除,且傳統上不要求違反與損失之間具備因果關係。陳述 IV 正確,香港保險業聯會的專業守則為個人保險投保人提供了額外保障,要求保險人除非能證明因果關係或欺詐,否則不應單純因違反保證而拒賠。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起賠額的機制下(例如人身意外保險的等候期),只要殘疾持續的時間超過了規定的最短期限,保險人便會按「整段」殘疾期間給付利益,而非僅給付扣除等候期後的餘額。若僅給付餘額,該條款應被視為自負額(Excess)。
重點: 起賠額在損失達標後會提供全額補償,而保證則是保險合約中最嚴厲的條款,其違反會導致保險責任自動終止,但在香港個人保險業務中受到專業守則的實務約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起賠額(Franchise)與自負額(Excess)不同,其功能在於排除小額索償,但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保險人將會賠償全部損失。陳述 III 正確,在保險法理上,保證(Warranty)是一項絕對承諾,違反保證會導致保險責任從違反之日起自動解除,且傳統上不要求違反與損失之間具備因果關係。陳述 IV 正確,香港保險業聯會的專業守則為個人保險投保人提供了額外保障,要求保險人除非能證明因果關係或欺詐,否則不應單純因違反保證而拒賠。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起賠額的機制下(例如人身意外保險的等候期),只要殘疾持續的時間超過了規定的最短期限,保險人便會按「整段」殘疾期間給付利益,而非僅給付扣除等候期後的餘額。若僅給付餘額,該條款應被視為自負額(Excess)。
重點: 起賠額在損失達標後會提供全額補償,而保證則是保險合約中最嚴厲的條款,其違反會導致保險責任自動終止,但在香港個人保險業務中受到專業守則的實務約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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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2
18.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商業保險組合保單(Commercial Combined Policies)是企業常用的風險管理工具。關於此類保單的特點及法律注意事項,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保人追求組合保單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獲得一份保單提供多種保障的方便,以及整體保費的節省。
II. 若保單措詞未能明確顯示各保障部分構成獨立合約,則違反某一部分的保證(Warranty)可能被解釋為影響整份保單。
III. 「傘括」類型組合保障(Combined “Umbrella” type cover)通常具有高度獨特性,並按特定被保險人的要求個別設計。
IV. 由於組合保單包含不同險種,法律上會自動將其視為數個獨立合約的集合,投保人無需擔心交叉違約的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投保人選擇組合保單的主要誘因在於行政上的便利(一份文件涵蓋多種風險)以及透過整體承保可能獲得的保費節省。陳述 II 正確,根據研習資料手冊的警告,若保單措詞不夠清晰,法院可能將整份組合保單視為單一合約,導致其中一部分的保證(Warranty)違約進而影響整份保單的效力。陳述 III 正確,由於「傘括」類型保障涉及多樣化的風險組合,它們通常是根據個別客戶的具體需求而量身設計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法律並不會自動推定組合保單內的各部分為獨立合約。事實上,被保險人及其代理人必須確保保單中有明確的措詞來界定各部分的獨立性,否則在發生索償爭議時,局部違約可能被解釋為影響整份合約。
重點: 商業組合保單雖然提供便利與保費優惠,但必須透過精確的保單措詞來確保各保障部分的獨立性,以避免因單一部分的保證違約而導致整體保障失效的法律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投保人選擇組合保單的主要誘因在於行政上的便利(一份文件涵蓋多種風險)以及透過整體承保可能獲得的保費節省。陳述 II 正確,根據研習資料手冊的警告,若保單措詞不夠清晰,法院可能將整份組合保單視為單一合約,導致其中一部分的保證(Warranty)違約進而影響整份保單的效力。陳述 III 正確,由於「傘括」類型保障涉及多樣化的風險組合,它們通常是根據個別客戶的具體需求而量身設計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法律並不會自動推定組合保單內的各部分為獨立合約。事實上,被保險人及其代理人必須確保保單中有明確的措詞來界定各部分的獨立性,否則在發生索償爭議時,局部違約可能被解釋為影響整份合約。
重點: 商業組合保單雖然提供便利與保費優惠,但必須透過精確的保單措詞來確保各保障部分的獨立性,以避免因單一部分的保證違約而導致整體保障失效的法律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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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2
19.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物流公司正與其保險中介人檢視整體的保險安排。在討論不同保險產品的類別及其保障標的時,根據保險原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船體保險屬於財產保險,其保障標的是具有物質形態的船舶及其設備。
II. 忠實保證保險屬於經濟權益保險,其保障標的是合法的經濟利益。
III. 營業中斷保險屬於責任保險,因為它保障因火災等事故導致的利潤損失。
IV. 人身意外保險屬於人身保險,其保障標的是人的生命、肢體或健康。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財產保險的保障標的是具有物質形態的物品,而船體及其設備正屬於此類。陳述 II 是正確的,經濟權益保險保障的是某些合法權利或經濟利益,忠實保證保險旨在補償因員工不誠實行為導致的財務損失,符合此定義。陳述 IV 是正確的,人身保險以人的生命、肢體、健康或醫療費用為保障標的,人身意外保險屬於此類別。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營業中斷保險的保障標的是受保事故導致的經濟利益損失(如毛利潤損失),因此應歸類為經濟權益保險,而非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法律賠償責任。
重點: 保險產品的分類主要取決於其保障標的的性質。理解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及經濟權益保險之間的區別,是保險從業員為客戶進行風險評估及產品匹配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財產保險的保障標的是具有物質形態的物品,而船體及其設備正屬於此類。陳述 II 是正確的,經濟權益保險保障的是某些合法權利或經濟利益,忠實保證保險旨在補償因員工不誠實行為導致的財務損失,符合此定義。陳述 IV 是正確的,人身保險以人的生命、肢體、健康或醫療費用為保障標的,人身意外保險屬於此類別。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營業中斷保險的保障標的是受保事故導致的經濟利益損失(如毛利潤損失),因此應歸類為經濟權益保險,而非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法律賠償責任。
重點: 保險產品的分類主要取決於其保障標的的性質。理解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及經濟權益保險之間的區別,是保險從業員為客戶進行風險評估及產品匹配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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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2
20.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高風險建築工程公司在安排僱員補償保險時,下列哪些關於相關法律責任及市場機制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僱主若連續被三間或以上保險人拒保,或取得的保費率連續三次高於基準保費率,可申請投保「僱員補償聯保計劃」
II. 僱員補償保險的保費通常以預估薪金額為基礎,並在保單期末根據實際薪金額進行調整
III. 僱員補償保單是以「索償申報」(Claims-made) 方式提供保障,而非「索償發生」(Claims-occurring) 方式
IV. 在普通法下的僱主法律責任賠償中,法院通常會扣除僱主已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支付的補償金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旨在為高風險行業提供最終投保渠道,條件包括連續被三間保險人拒保或保費報價連續三次高於基準。陳述 II 正確,因為僱員補償保險的保費釐定是以薪金額為基礎,首次保費屬臨時性質,期末會根據最終實際薪金數字作出調整。陳述 IV 正確,根據普通法責任的原則,法院在判給賠償額時,會扣除僱主已按照《僱員補償條例》支付或應支付的補償金,以避免雙重補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僱員補償保單是以「索償發生」(Claims-occurring) 方式提供保障,而非「索償申報」(Claims-made) 方式。這意味著保單承保在保險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不論申索是在何時提出。
重點: 僱員補償保險涉及法定與普通法責任,其運作特點包括以薪金為本的保費調整機制、索償發生保障基礎,以及為高風險行業而設的聯保計劃投保途徑。.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旨在為高風險行業提供最終投保渠道,條件包括連續被三間保險人拒保或保費報價連續三次高於基準。陳述 II 正確,因為僱員補償保險的保費釐定是以薪金額為基礎,首次保費屬臨時性質,期末會根據最終實際薪金數字作出調整。陳述 IV 正確,根據普通法責任的原則,法院在判給賠償額時,會扣除僱主已按照《僱員補償條例》支付或應支付的補償金,以避免雙重補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僱員補償保單是以「索償發生」(Claims-occurring) 方式提供保障,而非「索償申報」(Claims-made) 方式。這意味著保單承保在保險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不論申索是在何時提出。
重點: 僱員補償保險涉及法定與普通法責任,其運作特點包括以薪金為本的保費調整機制、索償發生保障基礎,以及為高風險行業而設的聯保計劃投保途徑。.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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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2
21. Question
一家位於尖沙咀的鐘錶貿易公司投保了「全險」(“All Risks”) 保險及商業盜竊保險。關於這兩類保險的法律原則及保障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全險」保單下,若保險人欲以除外責任為由拒絕賠償,保險人須承擔舉證責任。
II. 「全險」保單中的「不可避免的損失」除外責任,通常涵蓋了因自然損耗或折舊導致的財產價值減少。
III. 商業盜竊保險通常規定,索償成功的條件之一是盜竊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的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
IV. 由於名稱為「全險」,這類保單會承保被保險人故意製造的損失,以體現其保障的廣泛性。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在「全險」保險中,保險人若要拒絕賠償,必須負起法律責任證明該項損失屬於保單內的除外責任。此外,保險旨在承保偶然發生的意外,因此「不可避免的損失」(如自然損耗、折舊)是被排除在外的。對於商業盜竊保險,保單條款通常規定損失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的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這是區分盜竊與單純失蹤或內部行竊的重要標準。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全險」保險並非字面意義上的承保一切風險,它包含多項除外責任,包括被保險人故意製造的損失、非法活動、戰爭及核風險等。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關於盜竊保險的正確描述。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這違反了保險不承保故意行為的基本原則。
重點: 理解「全險」保險的舉證責任在於保險人,以及商業盜竊保險中關於「強行及暴力」手段的特定法律要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在「全險」保險中,保險人若要拒絕賠償,必須負起法律責任證明該項損失屬於保單內的除外責任。此外,保險旨在承保偶然發生的意外,因此「不可避免的損失」(如自然損耗、折舊)是被排除在外的。對於商業盜竊保險,保單條款通常規定損失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的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這是區分盜竊與單純失蹤或內部行竊的重要標準。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全險」保險並非字面意義上的承保一切風險,它包含多項除外責任,包括被保險人故意製造的損失、非法活動、戰爭及核風險等。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關於盜竊保險的正確描述。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這違反了保險不承保故意行為的基本原則。
重點: 理解「全險」保險的舉證責任在於保險人,以及商業盜竊保險中關於「強行及暴力」手段的特定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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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2
22.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實踐中,保險中介人陳先生考慮將其佣金的一部分回贈給客戶以爭取業務。根據相關的法律及監管守則,下列哪些關於「回佣」(Rebating)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若此舉被視為不正當地以此作利誘來招徠業務,可能構成賄賂及貪污。
II. 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在未獲得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前,向其僱員提供回佣屬禁止事項。
III. 回佣行為被視為會破壞釐定保險費率的基礎及誠實制度。
IV. 只要中介人是使用其個人佣金進行回贈,則不受《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任何約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正當的回佣行為可能涉及賄賂,違反相關法律。陳述 II 正確,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在沒有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下向其僱員提供回佣是被禁止的。陳述 III 正確,回佣會破壞保險費率釐定的基礎及行業的誠實制度。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已明確就回佣問題作出了規定,中介人必須遵守相關行業準則,而非完全不受約束。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明白回贈佣金可能涉及嚴重的法律風險及違反行業守則,特別是在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其僱員提供回佣。.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正當的回佣行為可能涉及賄賂,違反相關法律。陳述 II 正確,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在沒有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下向其僱員提供回佣是被禁止的。陳述 III 正確,回佣會破壞保險費率釐定的基礎及行業的誠實制度。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已明確就回佣問題作出了規定,中介人必須遵守相關行業準則,而非完全不受約束。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明白回贈佣金可能涉及嚴重的法律風險及違反行業守則,特別是在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其僱員提供回佣。.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