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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一家位於觀塘的貿易公司為其辦公室投購了標準火險保單。若該辦公室不幸發生火警,關於該保單的保障範圍及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撲救火災時由消防隊合理地造成的損害,被視為火災保險單下的受保損失。
II. 即使火災並非在受保處所內發生,由鄰近物業火災產生的煙霧對受保財產造成的損害也可構成有效索償。
III. 標準火險保單通常將火災發生時或發生後遭受的盜竊損失列為除外責任。
IV. 在標準火險保單中,「火災」的定義包括在辦公室壁爐內正常燃燒且未蔓延的火。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火險保障範圍包括消防人員在救火過程中所造成的合理損害。陳述 II 正確,因為火災不一定要在受保處所內發生,鄰近火災造成的煙霧或水漬損害亦可索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標準火險保單的除外責任條款,火災期間或之後發生的盜竊損失通常被明確排除。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定義中的「火災」是指火發生在不應起火的地方;壁爐內受控的火被視為「有意的火」,除非火勢蔓延至壁爐以外的受保財產,否則其本身不屬於受保危險。
重點: 理解火險中「火災」的法律定義(非故意且發生在不當之處)以及近因原則(如救火損害)與除外責任(如盜竊)的區別,是正確評估理賠資格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火險保障範圍包括消防人員在救火過程中所造成的合理損害。陳述 II 正確,因為火災不一定要在受保處所內發生,鄰近火災造成的煙霧或水漬損害亦可索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標準火險保單的除外責任條款,火災期間或之後發生的盜竊損失通常被明確排除。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定義中的「火災」是指火發生在不應起火的地方;壁爐內受控的火被視為「有意的火」,除非火勢蔓延至壁爐以外的受保財產,否則其本身不屬於受保危險。
重點: 理解火險中「火災」的法律定義(非故意且發生在不當之處)以及近因原則(如救火損害)與除外責任(如盜竊)的區別,是正確評估理賠資格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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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業務的理賠實務中,關於保單條款及補償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對於以「約定價值」方式承保的貴重物品,若發生全損,賠償額將不受損失時標的物實際價值的影響
II. 非水險保險中的「比例分攤」條文,旨在對投保金額不足的情況施加理賠懲罰
III. 若受保財產在修復後價值有所提升,保險人會根據「改善分擔」原則主動承擔該提升價值的費用
IV. 「仲裁」作為解決保險爭端的方法,其正式程度高於法律訴訟,但其裁決不具備法律效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約定價值保單(如珠寶或古董保險)中,若發生全損,賠償金額將按照保單約定的價值支付,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在大多數香港的非水險財產保險中,比例分攤條文規定,如果投保金額低於實際價值(保額不足),理賠時會按比例扣減賠償金額。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改善分擔」是指當修理或更換使受保財產的狀況比損毀前更好時,由於改善部分不屬於保障範圍,該部分費用應由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承擔。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仲裁的正式程度比訴訟低,且它是獲得法律認可的爭端解決方法。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不同理賠原則的應用,包括約定價值對彌償原則的例外情況,以及比例分攤和改善分擔如何影響最終的賠償金額。.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約定價值保單(如珠寶或古董保險)中,若發生全損,賠償金額將按照保單約定的價值支付,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在大多數香港的非水險財產保險中,比例分攤條文規定,如果投保金額低於實際價值(保額不足),理賠時會按比例扣減賠償金額。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改善分擔」是指當修理或更換使受保財產的狀況比損毀前更好時,由於改善部分不屬於保障範圍,該部分費用應由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承擔。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仲裁的正式程度比訴訟低,且它是獲得法律認可的爭端解決方法。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不同理賠原則的應用,包括約定價值對彌償原則的例外情況,以及比例分攤和改善分擔如何影響最終的賠償金額。.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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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醫療事故責任保險(Medical Malpractice Insurance)的性質與承保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是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的一種。
II. 其承保範圍包括執業醫生因專業上的疏忽而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III. 該保險通常會保障受保人因故意違反刑事法律而產生的法律後果。
IV. 這種保險的主要功能是為診所內的醫療設備提供實質損毀保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醫療事故責任保險在保險分類中明確屬於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的一個分支。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定義,其核心功能是承保執業醫生在執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第三方受損,進而須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合約一般不承保因故意犯罪、欺詐或惡意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或罰款。陳述 IV 錯誤,為醫療設備提供保障屬於財產保險(如火險或辦公室綜合保險)的範疇,而非針對專業責任的彌償保險。
重點: 醫療事故責任保險旨在轉嫁專業人士因專業疏忽而產生的法律賠償風險,並不涵蓋故意違法行為或實質財產損毀。.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醫療事故責任保險在保險分類中明確屬於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的一個分支。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定義,其核心功能是承保執業醫生在執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第三方受損,進而須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險合約一般不承保因故意犯罪、欺詐或惡意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或罰款。陳述 IV 錯誤,為醫療設備提供保障屬於財產保險(如火險或辦公室綜合保險)的範疇,而非針對專業責任的彌償保險。
重點: 醫療事故責任保險旨在轉嫁專業人士因專業疏忽而產生的法律賠償風險,並不涵蓋故意違法行為或實質財產損毀。.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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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跨國貿易公司正與其保險中介人檢視現有的保險組合。根據保險標的(Subject Matter)的性質分類,下列哪些關於保險類別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人身意外保險屬於「人身保險」,其保險標的是人的生命、肢體或健康。
II. 營業中斷保險屬於「財產保險」,因為它承保因火災導致的建築物實體損毀。
III. 公眾責任保險屬於「責任保險」,其標的是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所負的法律責任。
IV. 忠實保證保險屬於「經濟權益保險」,其標的是某些合法權利或經濟利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人身意外保險的標的是人的生命、肢體、健康或醫療費用,完全符合人身保險(Insurances of the Person)的定義。陳述 III 正確,責任保險(Insurances of Liabilities)的標的是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所負的法律責任,公眾責任保險是其典型例子。陳述 IV 正確,忠實保證保險保障的是因員工不誠實行為導致的經濟損失,屬於經濟權益保險(Insurances of Pecuniary Interests)。
錯誤: 陳述 II 錯誤,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屬於「經濟權益保險」而非「財產保險」。雖然營業中斷通常由財產損失觸發,但該保險保障的標的是利潤損失或額外開支等經濟利益,而非具有物質形態的財產本身。
重點: 根據保險標的的性質,保險可歸納為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及經濟權益保險四大類。準確區分各類保險的保障對象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人身意外保險的標的是人的生命、肢體、健康或醫療費用,完全符合人身保險(Insurances of the Person)的定義。陳述 III 正確,責任保險(Insurances of Liabilities)的標的是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所負的法律責任,公眾責任保險是其典型例子。陳述 IV 正確,忠實保證保險保障的是因員工不誠實行為導致的經濟損失,屬於經濟權益保險(Insurances of Pecuniary Interests)。
錯誤: 陳述 II 錯誤,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屬於「經濟權益保險」而非「財產保險」。雖然營業中斷通常由財產損失觸發,但該保險保障的標的是利潤損失或額外開支等經濟利益,而非具有物質形態的財產本身。
重點: 根據保險標的的性質,保險可歸納為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及經濟權益保險四大類。準確區分各類保險的保障對象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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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業務的核保過程中,關於保費的計算及相關專業術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風險分類」是指將風險歸類,並為每類風險設定適用的預定保險費率。
II. 「風險差別對待」是指對同屬一個風險類別但特質不同的個別風險,進行保費的上調或下調。
III. 在保險核保術語中,「差別對待」(discrimination) 一詞通常帶有社會政治上的歧視含義。
IV. 計算保費時,通常會將預定的保險費率乘以保額、年工資支出或年銷售額等因素。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在一般保險核保中,保險人會先進行風險分類以應用預定費率,再透過風險差別對待來調整個別風險的保費水平,而保費的計算基準則根據險種性質,通常以保額、工資或銷售額作為乘數。只有 I、II 及 IV。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保險核保的語境下,「差別對待」(Risk discrimination)是一個中性且專業的術語,僅指區分同一類別中不同風險的特質,並不具備社會或政治層面的歧視或邪惡含義。其餘選項因包含此錯誤陳述或遺漏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Takeaway: 保費的釐定是一個科學的過程,結合了標準化的風險分類與針對個體差異的風險差別對待,以確保保費能準確反映受保風險的實際程度。.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在一般保險核保中,保險人會先進行風險分類以應用預定費率,再透過風險差別對待來調整個別風險的保費水平,而保費的計算基準則根據險種性質,通常以保額、工資或銷售額作為乘數。只有 I、II 及 IV。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保險核保的語境下,「差別對待」(Risk discrimination)是一個中性且專業的術語,僅指區分同一類別中不同風險的特質,並不具備社會或政治層面的歧視或邪惡含義。其餘選項因包含此錯誤陳述或遺漏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Takeaway: 保費的釐定是一個科學的過程,結合了標準化的風險分類與針對個體差異的風險差別對待,以確保保費能準確反映受保風險的實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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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陳先生經營一家位於葵涌的物流公司,正考慮為其倉庫投保財產保險。在與保險中介人討論保單保障範圍及相關法律原則時,下列哪些關於財產保險保障類別及基本風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指明危險」保單下,索償人有責任證明損失是由保單中所指明的某種危險作為近因而引起的。
II. 「全險」保單的名稱在技術上是完全正確的,因為它承保任何可能的風險,且不設任何除外責任。
III. 在「全險」保單下,如要拒絕賠償,保險人有責任證明有關損失屬於除外責任範圍之內。
IV. 戰爭及相關風險與核風險通常被視為基本風險,在一般保險單中常被列為標準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保單下,索償人(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列明的特定危險(如火災或閃電)作為近因所造成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全險」保單中,索償人只需證明損失是意外發生的,若保險人主張該損失屬於除外責任而拒絕賠償,則舉證責任轉移至保險人。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戰爭及核風險屬於基本風險,因其潛在損失規模巨大,商業保險人通常將其列為標準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全險」這個名稱在技術上是不完全正確的,保單中必然存在除外責任(例如自然損耗或固有缺陷),因此該詞通常會加上引號以示其並非涵蓋一切風險。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指明危險」與「全險」保單在舉證責任上的差異,並理解基本風險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的原因。.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保單下,索償人(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列明的特定危險(如火災或閃電)作為近因所造成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全險」保單中,索償人只需證明損失是意外發生的,若保險人主張該損失屬於除外責任而拒絕賠償,則舉證責任轉移至保險人。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戰爭及核風險屬於基本風險,因其潛在損失規模巨大,商業保險人通常將其列為標準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全險」這個名稱在技術上是不完全正確的,保單中必然存在除外責任(例如自然損耗或固有缺陷),因此該詞通常會加上引號以示其並非涵蓋一切風險。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指明危險」與「全險」保單在舉證責任上的差異,並理解基本風險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的原因。.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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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核保過程中,核保人必須同時評估實質危險與道德危險 (Moral Hazard)。關於保險學中「道德危險」的定義與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被視為「人性元素」,涉及投保人及其僱員的態度、行為及操守的本質。
II. 這種危險通常是主觀的,且往往在發生索償後,投保人的真面目才會顯露。
III. 投保建築物缺乏自動灑水系統,這在保險學上被歸類為典型的道德危險。
IV. 即使某人的道德水準在一般理解下很高,但其生活方式仍可能使其屬於低劣的道德危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道德危險被定義為「人性元素」,涵蓋了投保人及其相關人士(如僱員)的態度、行為及操守。陳述 II 正確,根據教材,道德危險具有主觀性且較難理解,其真實情況往往在索償發生後才顯露。陳述 IV 正確,因為道德危險的範疇比一般道德觀念更廣,即使一個人的道德準則很高,其特定的生活方式仍可能構成低劣的道德危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建築物是否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屬於「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這與受保財產的物理特徵有關,而非與人的行為或態度相關的「道德危險」。
重點: 道德危險是一個廣泛的人性元素概念,除了不誠實和行騙外,還包括粗心大意、不合情理的態度以及社會行為等主觀因素。.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道德危險被定義為「人性元素」,涵蓋了投保人及其相關人士(如僱員)的態度、行為及操守。陳述 II 正確,根據教材,道德危險具有主觀性且較難理解,其真實情況往往在索償發生後才顯露。陳述 IV 正確,因為道德危險的範疇比一般道德觀念更廣,即使一個人的道德準則很高,其特定的生活方式仍可能構成低劣的道德危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建築物是否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屬於「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這與受保財產的物理特徵有關,而非與人的行為或態度相關的「道德危險」。
重點: 道德危險是一個廣泛的人性元素概念,除了不誠實和行騙外,還包括粗心大意、不合情理的態度以及社會行為等主觀因素。.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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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資產管理公司正為其業務審視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的保障細節。根據一般市場實務及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關於該保險保障範圍或限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單通常承保因被保險人的不誠實、詐騙或惡意行為所導致的法律責任。
II. 保單一般承保為被保險人辯護而產生的法律開支,而該開支可能受限於或不受限於總責任限額。
III. 此類保單通常以「索償申報」為基礎,即第三者的申索必須在保單期限內首次提出。
IV. 法庭判處的懲戒性損害賠償(Exemplary damages)或懲罰性損害賠償通常屬於標準保障範圍。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除了承保法律責任外,還承保法律開支(包括辯護開支及申索成功的第三者法律開支),且保單會指明這些開支是否適用於總責任限額。陳述 III 正確,專業彌償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申報」基礎,要求第三者的申索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首次提出方可獲受理。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由被保險人的任何不誠實、詐騙、刑事或惡意行為所導致的法律責任,在專業彌償保險中屬於標準除外責任。陳述 IV 錯誤,專業彌償保單明確不對罰款、罰金、懲罰性損害賠償或懲戒性損害賠償作出賠付,其保障重點在於補償性損害賠償。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主要承保專業人士因疏忽行為、錯誤或不作為而導致的法律責任,通常以索償申報為基礎,並排除不誠實行為及非補償性賠償。.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除了承保法律責任外,還承保法律開支(包括辯護開支及申索成功的第三者法律開支),且保單會指明這些開支是否適用於總責任限額。陳述 III 正確,專業彌償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申報」基礎,要求第三者的申索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首次提出方可獲受理。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由被保險人的任何不誠實、詐騙、刑事或惡意行為所導致的法律責任,在專業彌償保險中屬於標準除外責任。陳述 IV 錯誤,專業彌償保單明確不對罰款、罰金、懲罰性損害賠償或懲戒性損害賠償作出賠付,其保障重點在於補償性損害賠償。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主要承保專業人士因疏忽行為、錯誤或不作為而導致的法律責任,通常以索償申報為基礎,並排除不誠實行為及非補償性賠償。.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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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一名受保人在炎熱的夏季前往香港某商場的室內溜冰場溜冰時不幸發生意外,導致腿部骨折。保險公司以保單中「參與冬季運動」屬於除外責任為由拒絕理賠住院現金津貼。受保人提出申訴,認為在夏季且於室內空調環境下溜冰不應被視為冬季運動。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慣例與相關原則,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冬季運動」通常被界定為在雪上或冰上進行的活動,這項定義與進行活動的季節或具體地理位置(室內或室外)無關。根據保險投訴局(前稱保險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即使在炎熱夏季的室內環境下進行溜冰,其性質仍符合冬季運動的範疇,因此屬於該除外責任的範圍。
錯誤: 關於夏季或室內環境不符合定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運動的本質(冰上進行)才是判斷標準,而非環境因素;主張必須在保單中明確定義否則應適用「疑義利益歸於受保人」原則的說法並不正確,因為此類術語在保險實務中已有公認且合理的廣義解釋;將範圍僅限於戶外高風險活動(如滑雪)的說法亦不符合相關的裁決先例,因為溜冰同樣被視為冬季運動的一種。
重點: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除外責任如「冬季運動」的解釋通常較為廣泛,涵蓋所有在冰或雪上進行的活動,不受時間、季節或地點限制。.
Incorrect
正確: 「冬季運動」通常被界定為在雪上或冰上進行的活動,這項定義與進行活動的季節或具體地理位置(室內或室外)無關。根據保險投訴局(前稱保險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即使在炎熱夏季的室內環境下進行溜冰,其性質仍符合冬季運動的範疇,因此屬於該除外責任的範圍。
錯誤: 關於夏季或室內環境不符合定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運動的本質(冰上進行)才是判斷標準,而非環境因素;主張必須在保單中明確定義否則應適用「疑義利益歸於受保人」原則的說法並不正確,因為此類術語在保險實務中已有公認且合理的廣義解釋;將範圍僅限於戶外高風險活動(如滑雪)的說法亦不符合相關的裁決先例,因為溜冰同樣被視為冬季運動的一種。
重點: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除外責任如「冬季運動」的解釋通常較為廣泛,涵蓋所有在冰或雪上進行的活動,不受時間、季節或地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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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向客戶介紹強制性保險時,必須提及相關的徵款安排。關於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及僱員補償相關基金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徵款率為汽車保費的 3%,其中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
II.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目前負責處理因僱員補償保險人無力償債而導致的賠償申索。
III. 保險人若要在香港經營強制性汽車保險業務,必須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
IV. 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經費來自僱員補償保險費 2% 的徵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徵款率為汽車保費的 3%,其中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人必須成為 MIB 的會員,方可獲授權在香港經營強制性汽車保險業務。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經費來源確實是向僱員補償保險費徵收 2% 的供款。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已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申索,該職能已轉交予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負責。
重點: 香港的強制性保險(汽車及僱員補償)均設有由徵款資助的補償機制,旨在確保即使在保險人無力償債或責任人未投保的情況下,受害人仍能獲得法定的保障。.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徵款率為汽車保費的 3%,其中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人必須成為 MIB 的會員,方可獲授權在香港經營強制性汽車保險業務。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經費來源確實是向僱員補償保險費徵收 2% 的供款。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已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申索,該職能已轉交予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負責。
重點: 香港的強制性保險(汽車及僱員補償)均設有由徵款資助的補償機制,旨在確保即使在保險人無力償債或責任人未投保的情況下,受害人仍能獲得法定的保障。.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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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一家香港物流公司在續保其僱員補償保險及產品責任保險時,保險經紀向其解釋了有關保單條款及市場機制。根據相關法律及市場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僱主連續被三間或以上的保險人拒絕承保,可向僱員補償聯保計劃(ECIRS)申請投保。
II. 僱員補償保險的保費通常是臨時性的,最終保費會根據僱主全年的實際薪金支出進行調整。
III. 僱員補償保單中的「有權追回款項」條款,旨在確保保險人在任何違反保單條款的情況下,均無需向受傷僱員支付賠償。
IV. 產品責任保險與公眾責任保險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專門承保在受保處所內由產品引起的法律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僱員補償聯保計劃(ECIRS)的規定,若僱主連續被三間或以上的保險人拒絕承保,或取得的保費率連續三次高於基準保費率,即可向該計劃申請投保。陳述 II 正確,因為僱員補償保險的保費通常以薪金額為基準,首次繳付的保費屬臨時性質,在保單期末會根據實際發出的薪金總額進行調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並非免除保險人的賠償責任,而是因為法律規定保險人即使在被保險人違反條款的情況下仍須先賠償給僱員,之後保險人可根據此條款向被保險人(僱主)追回已支付的款項。陳述 IV 錯誤,因為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在被保險人處所「以外」地方發生的傷害或損害;若法律責任是在受保處所內發生,通常應由公眾責任保險承保。
重點: 僱員補償保險透過聯保計劃確保高風險行業僱主獲得保障,並透過保費調整機制及追償條款平衡強制保險的法律要求與保險合約的公平性。.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僱員補償聯保計劃(ECIRS)的規定,若僱主連續被三間或以上的保險人拒絕承保,或取得的保費率連續三次高於基準保費率,即可向該計劃申請投保。陳述 II 正確,因為僱員補償保險的保費通常以薪金額為基準,首次繳付的保費屬臨時性質,在保單期末會根據實際發出的薪金總額進行調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並非免除保險人的賠償責任,而是因為法律規定保險人即使在被保險人違反條款的情況下仍須先賠償給僱員,之後保險人可根據此條款向被保險人(僱主)追回已支付的款項。陳述 IV 錯誤,因為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在被保險人處所「以外」地方發生的傷害或損害;若法律責任是在受保處所內發生,通常應由公眾責任保險承保。
重點: 僱員補償保險透過聯保計劃確保高風險行業僱主獲得保障,並透過保費調整機制及追償條款平衡強制保險的法律要求與保險合約的公平性。.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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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市場中,關於「鍋爐爆炸保險」的基本承保範圍,下列哪項敘述通常是不正確的(即不屬於其標準保障範圍)?
Correct
正確: 「給予被保險人及其僱員的人身意外保障利益」是正確答案,因為鍋爐爆炸保險主要屬於財產及責任保險範疇。被保險人及其僱員在工作期間的傷亡保障,通常應由強制性的「僱員補償保險」或自願性的「人身意外保險」來承擔,而非鍋爐爆炸保險的基本保障項目。
錯誤: 「受保鍋爐本身因爆炸或倒塌而遭受的損害」是錯誤的,因為這是該保險最核心的保障內容,旨在補償受保設備本身的實質損毀。「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身體受傷所負的法律責任」是錯誤的,因為標準的鍋爐爆炸保單通常會包含因受保事故導致的第三者傷亡法律責任。「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財物受損所負的法律責任」也是錯誤的,因為對第三者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同樣屬於該保險的標準保障範圍之內。
重點: 鍋爐爆炸保險的保障範圍主要集中於受保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損毀、被保險人的其他財產損失,以及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但不包括被保險人或其僱員的人身意外利益。.
Incorrect
正確: 「給予被保險人及其僱員的人身意外保障利益」是正確答案,因為鍋爐爆炸保險主要屬於財產及責任保險範疇。被保險人及其僱員在工作期間的傷亡保障,通常應由強制性的「僱員補償保險」或自願性的「人身意外保險」來承擔,而非鍋爐爆炸保險的基本保障項目。
錯誤: 「受保鍋爐本身因爆炸或倒塌而遭受的損害」是錯誤的,因為這是該保險最核心的保障內容,旨在補償受保設備本身的實質損毀。「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身體受傷所負的法律責任」是錯誤的,因為標準的鍋爐爆炸保單通常會包含因受保事故導致的第三者傷亡法律責任。「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財物受損所負的法律責任」也是錯誤的,因為對第三者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同樣屬於該保險的標準保障範圍之內。
重點: 鍋爐爆炸保險的保障範圍主要集中於受保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損毀、被保險人的其他財產損失,以及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但不包括被保險人或其僱員的人身意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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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中,關於「有權追回款項」(Avoidance of certain terms and right of recovery) 條款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法例,保險公司不能以被保險人違反了有關車輛負載重量的條款為由,拒絕賠償受害第三者。
II. 保險公司在履行法定責任賠償第三者後,若被保險人違反了保單條款,保險公司有權向被保險人追討該筆賠款。
III. 此條款的設計是為了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中對公眾保障的強制性要求。
IV. 此條款確保被保險人在違反保單條款的情況下,其自身的車輛損毀仍能獲得保險公司的全額賠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加強對道路使用者的保障,法律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引用某些特定的保單限制(例如車輛的維修狀況、司機的年齡或駕照狀況等)來拒絕向受害第三者支付賠償。然而,為了維持保險合約的公平性,「有權追回款項」條款賦予保險公司權利,在向第三者支付賠償後,若證實被保險人確實違反了保單條款,保險公司可向被保險人追回已支付的款項。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僅適用於法律強制要求的第三者責任保障。對於被保險人自身車輛的損毀(即綜合保險中的「自損」部分),這屬於商業合約範疇,若被保險人違反保單條款,保險公司完全有權根據合約內容拒絕賠償,該法定條款並不提供保護。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旨在確保交通事故中的受害第三者能獲得法定保障,同時保留保險公司對違約被保險人的追討權,體現了公眾利益與合約責任的平衡。.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加強對道路使用者的保障,法律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引用某些特定的保單限制(例如車輛的維修狀況、司機的年齡或駕照狀況等)來拒絕向受害第三者支付賠償。然而,為了維持保險合約的公平性,「有權追回款項」條款賦予保險公司權利,在向第三者支付賠償後,若證實被保險人確實違反了保單條款,保險公司可向被保險人追回已支付的款項。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僅適用於法律強制要求的第三者責任保障。對於被保險人自身車輛的損毀(即綜合保險中的「自損」部分),這屬於商業合約範疇,若被保險人違反保單條款,保險公司完全有權根據合約內容拒絕賠償,該法定條款並不提供保護。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旨在確保交通事故中的受害第三者能獲得法定保障,同時保留保險公司對違約被保險人的追討權,體現了公眾利益與合約責任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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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在海上保險的實務中,當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危險,船長為了全體利益而採取行動導致損失。關於「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 的成立條件與分擔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行為必須是為了共同安全而故意的及自願採取的。
II. 所作出的犧牲或支出必須是合理的且具有非常性質。
III. 該行為必須最終成功保全了該海上冒險中的部分財產。
IV. 共同海損的損失應僅由保險公司承擔,而無需各受益方分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行為必須是為了共同安全而人為故意的,而非因意外事故導致。陳述 II 正確,因為所作出的犧牲或支出必須在當時情況下是合理的,且具有非常性質。陳述 II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的成立前提是該行為必須取得成效,即成功保全了海上冒險中的部分財產。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共同海損的損失應由所有在該海上冒險中獲救的權益方(包括船東、各貨主及運費受益人)按比例共同分擔,而非僅由保險公司承擔。
重點: 共同海損的成立需具備故意性、合理性及成功性,其損失由所有受益方按比例共同分擔,以體現海上保險的公平原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行為必須是為了共同安全而人為故意的,而非因意外事故導致。陳述 II 正確,因為所作出的犧牲或支出必須在當時情況下是合理的,且具有非常性質。陳述 II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的成立前提是該行為必須取得成效,即成功保全了海上冒險中的部分財產。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共同海損的損失應由所有在該海上冒險中獲救的權益方(包括船東、各貨主及運費受益人)按比例共同分擔,而非僅由保險公司承擔。
重點: 共同海損的成立需具備故意性、合理性及成功性,其損失由所有受益方按比例共同分擔,以體現海上保險的公平原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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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在保險合約的法律原則下,關於「陳述」(Representations) 的法律特點,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陳述必須明確記錄在保單措詞中,否則不具法律影響力
II. 只有對承保風險具有重要性的陳述才必須是真實的
III. 陳述只需在實質上是真實的(即盡陳述者所知及所信)
IV. 投保書中出現的不正確陳述可被稱為「失實陳述」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法理,陳述(Representations)與保證(Warranties)不同,陳述不需要出現在保單的書面措詞中,但它們對合約仍具影響力。此外,只有涉及重要事實的陳述才必須是真實的,且只需達到「實質上真實」(即盡投保人所知及所信)即可,而非絕對精確。投保書中不正確的陳述則被定義為失實陳述。
錯誤: 關於陳述必須出現在保單措詞中才具效力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陳述通常是合約訂立前的誘因,不一定要轉化為合約條款。其他選項準確描述了重要性原則、實質真實的要求以及失實陳述的定義,因此不包含這些描述的組合均為錯誤。
重點: 陳述是投保人對風險事實的說明,其法律要求較保證寬鬆,僅需在重要事實上達到實質真實,且不強制要求記錄在保單條文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法理,陳述(Representations)與保證(Warranties)不同,陳述不需要出現在保單的書面措詞中,但它們對合約仍具影響力。此外,只有涉及重要事實的陳述才必須是真實的,且只需達到「實質上真實」(即盡投保人所知及所信)即可,而非絕對精確。投保書中不正確的陳述則被定義為失實陳述。
錯誤: 關於陳述必須出現在保單措詞中才具效力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陳述通常是合約訂立前的誘因,不一定要轉化為合約條款。其他選項準確描述了重要性原則、實質真實的要求以及失實陳述的定義,因此不包含這些描述的組合均為錯誤。
重點: 陳述是投保人對風險事實的說明,其法律要求較保證寬鬆,僅需在重要事實上達到實質真實,且不強制要求記錄在保單條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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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一般保險公司正審視其客戶服務策略。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下列哪些關於優質客戶服務對保險公司及其業務影響的描述是正確的?
I. 續保業務所需的核保人手通常較新業務少,因此留住現有客戶能有效降低營運成本。
II. 滿意的客戶會向親友推薦產品,這種口頭宣傳能有效協助招攬新生意。
III. 透過高效率及公平地對待客戶,可以減少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及高昂成本。
IV. 政府關注保險業的服務質素,因為這關係到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續保業務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留住現有客戶是明智的經營做法。陳述 II 正確,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作口頭廣告,提升顧客「生產力」並協助招攬生意。陳述 III 正確,高質量的服務能減少投訴,從而節省處理投訴的時間與高昂成本,提升盈利能力。陳述 IV 正確,政府重視保險業的服務水平,以維護香港作為重要金融服務中心的地位及聲譽。
錯誤: 本題中所有陳述均為正確,沒有錯誤的陳述。
重點: 客戶服務在保險業中至關重要,它不僅能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和生產力來增加利潤,還能維護市場聲譽並符合監管機構對金融中心服務質素的要求。.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續保業務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留住現有客戶是明智的經營做法。陳述 II 正確,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作口頭廣告,提升顧客「生產力」並協助招攬生意。陳述 III 正確,高質量的服務能減少投訴,從而節省處理投訴的時間與高昂成本,提升盈利能力。陳述 IV 正確,政府重視保險業的服務水平,以維護香港作為重要金融服務中心的地位及聲譽。
錯誤: 本題中所有陳述均為正確,沒有錯誤的陳述。
重點: 客戶服務在保險業中至關重要,它不僅能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和生產力來增加利潤,還能維護市場聲譽並符合監管機構對金融中心服務質素的要求。.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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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一家位於葵涌的電子零件製造商在火災後導致生產停頓,該公司持有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一般實務及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關於此項保障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賠償範圍包括因受保危險導致的毛利潤損失,而毛利潤的定義通常載於保單說明書中。
II. 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若相關實物損害沒有有效的火險保障,營業中斷保單通常不會作出賠償。
III. 最長彌償期間是根據個別風險恢復正常營業水平的能力而釐定的,並非統一固定。
IV. 釐定此類保險保費的基本費率,通常是參考火險中建築物結構的保險費率。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中的毛利潤定義與會計學常用的含義有所區別,因此必須在保單說明書中明確界定。陳述 II 正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要求必須有有效的火險保障實物損失,否則營業中斷保單不予賠償,以防維修延誤導致中斷期延長。陳述 III 正確,最長彌償期間的設定取決於企業恢復正常運作的能力,例如重置專門機器所需的時間,並非所有保單都統一固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釐定營業中斷保險保費時,基本費率是參考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的費率,而非建築物結構的費率,之後再根據保障的時間因素加入附加費。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旨在補償因受保危險導致的經濟利益損失,其生效前提通常是實物損害已獲得有效保險保障,且保障期限需根據企業恢復能力靈活設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中的毛利潤定義與會計學常用的含義有所區別,因此必須在保單說明書中明確界定。陳述 II 正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要求必須有有效的火險保障實物損失,否則營業中斷保單不予賠償,以防維修延誤導致中斷期延長。陳述 III 正確,最長彌償期間的設定取決於企業恢復正常運作的能力,例如重置專門機器所需的時間,並非所有保單都統一固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釐定營業中斷保險保費時,基本費率是參考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的費率,而非建築物結構的費率,之後再根據保障的時間因素加入附加費。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旨在補償因受保危險導致的經濟利益損失,其生效前提通常是實物損害已獲得有效保險保障,且保障期限需根據企業恢復能力靈活設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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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保險公司正在擬定其內部合規手冊,合規主任需向管理層解釋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的法律義務。根據相關法律、條例及行業守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普通法,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一樣,在保險合約中均須遵守最高誠信責任。
II. 《保險業條例》對保險人的股本、償付能力及再保險安排均有嚴格規定,以確保其經濟生存能力。
III. 《承保商專業守則》的適用範圍涵蓋所有由香港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包括跨國企業的商業財產保險。
IV. 《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包含「適當人選」準則,用以評核保險代理人的資格。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原則,最高誠信責任(Utmost Good Faith)是一項雙向義務,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訂立合約時均須遵守。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業條例》旨在確保保險人的財務穩健,因此對其最低股本、償付能力準備金及再保險安排等均設有嚴格的法定要求。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確實包含了「適當人選」準則,用以規範保險代理人的專業操守與資格。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香港保險業聯會制定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主要適用於香港居民以個人身份投保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並不涵蓋大型商業風險、工業保險或跨國企業的財產保險。
重點: 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結合了普通法義務與法定規例,透過對保險公司財務實力及中介人專業行為的雙重規範,以達到保障保單持有人權益的目標。.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原則,最高誠信責任(Utmost Good Faith)是一項雙向義務,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訂立合約時均須遵守。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業條例》旨在確保保險人的財務穩健,因此對其最低股本、償付能力準備金及再保險安排等均設有嚴格的法定要求。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確實包含了「適當人選」準則,用以規範保險代理人的專業操守與資格。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香港保險業聯會制定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主要適用於香港居民以個人身份投保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並不涵蓋大型商業風險、工業保險或跨國企業的財產保險。
重點: 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結合了普通法義務與法定規例,透過對保險公司財務實力及中介人專業行為的雙重規範,以達到保障保單持有人權益的目標。.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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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在保險核保的風險估定過程中,有關「實質危險」的特點,下列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I. 它反映了風險的客觀本質,即明顯且容易被確認的特點。
II. 在保險學中,「危險」一詞具有中性含意,因此實質危險可以被形容為「優良的」。
III. 實質危險的特點僅會影響保險事故發生的機會,而不會影響其嚴重程度。
IV. 建築材料、物品的體積與價值,以及引擎馬力,都是評估實質危險的常見例子。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實質危險反映了風險的客觀本質,例如建築材料或引擎馬力,這些特點明顯且易於確認。此外,保險中的「危險」一詞具中性含意,優良的防護設施(如防火系統)可被視為「好的」實質危險。
錯誤: 敘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實質危險不僅影響保險事故發生的「機會」(頻率),也會影響事故發生後的「嚴重程度」。其餘選項如「只有 I 及 II」未能包含正確的敘述 IV;而「只有 II、III 及 IV」與「以上皆是」則包含了錯誤的敘述 III。
重點: 實質危險是核保時評估風險優劣的客觀依據,它同時決定了損失發生的可能性與潛在的損失規模。.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實質危險反映了風險的客觀本質,例如建築材料或引擎馬力,這些特點明顯且易於確認。此外,保險中的「危險」一詞具中性含意,優良的防護設施(如防火系統)可被視為「好的」實質危險。
錯誤: 敘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實質危險不僅影響保險事故發生的「機會」(頻率),也會影響事故發生後的「嚴重程度」。其餘選項如「只有 I 及 II」未能包含正確的敘述 IV;而「只有 II、III 及 IV」與「以上皆是」則包含了錯誤的敘述 III。
重點: 實質危險是核保時評估風險優劣的客觀依據,它同時決定了損失發生的可能性與潛在的損失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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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根據香港相關海事法例及保險實務,下列哪些船隻符合「本地船隻」(Local Vessel) 的定義?
I. 任何只在香港水域內使用的船隻(不論該船隻是否在香港註冊)
II. 任何定期在香港水域內往來航行而從事海洋漁業的船隻
III. 任何在香港以外地方註冊(非中國大陸或澳門)並定期前來香港進行貿易的船隻
IV. 任何為在香港水域內作遊樂用途而管有或使用的船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定義,任何只在香港水域內使用的船隻(不論註冊地)均屬本地船隻。陳述 II 正確,定期在香港水域內往來從事海洋漁業或以香港為基地的漁船符合本地船隻的定義。陳述 IV 正確,專門在香港水域內作遊樂用途而管有或使用的船隻亦被歸類為本地船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相關定義,定期前來香港貿易的船隻若是在香港以外地方註冊(中國大陸或澳門除外,且需符合特定條件),通常不被視為此處定義的「本地船隻」。
重點: 「本地船隻」的定義涵蓋了多種在香港水域運作的船隻,包括純本地使用、遊樂用途、漁業用途以及特定條件下的跨境貿易船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定義,任何只在香港水域內使用的船隻(不論註冊地)均屬本地船隻。陳述 II 正確,定期在香港水域內往來從事海洋漁業或以香港為基地的漁船符合本地船隻的定義。陳述 IV 正確,專門在香港水域內作遊樂用途而管有或使用的船隻亦被歸類為本地船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相關定義,定期前來香港貿易的船隻若是在香港以外地方註冊(中國大陸或澳門除外,且需符合特定條件),通常不被視為此處定義的「本地船隻」。
重點: 「本地船隻」的定義涵蓋了多種在香港水域運作的船隻,包括純本地使用、遊樂用途、漁業用途以及特定條件下的跨境貿易船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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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關於強制保險相關的徵款及補償基金運作,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關於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其經費來源於汽車保險保費的徵款,其中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用於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或下落不明而引起的索償。
II. 根據現行規定,保險公司 (僱員補償) 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收入來自僱員補償保險費的徵款,目前的徵款率為 1.2%。
III. 在香港,所有獲授權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這是其獲取授權的條件之一。
IV.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目前仍負責處理因僱員補償保險人無力償債而導致未能獲得賠償的申索。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的徵款中,三分之二確實分配予「第一基金」,專門用於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或下落不明而導致的索償。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在香港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先決條件之一,是保險人必須加入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 1.2% 的徵款率適用於僱員補償援助計劃(ECAS),而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供款率應為 2%。陳述 IV 錯誤,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因僱員補償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補償責任已由 ECAS 轉交予 ECIIB 負責。
重點: 保險從業員須清楚區分汽車保險與僱員補償保險下各個補償基金的職能、徵款率及其對保險人的法定要求。.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的徵款中,三分之二確實分配予「第一基金」,專門用於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或下落不明而導致的索償。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在香港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先決條件之一,是保險人必須加入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 1.2% 的徵款率適用於僱員補償援助計劃(ECAS),而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供款率應為 2%。陳述 IV 錯誤,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因僱員補償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補償責任已由 ECAS 轉交予 ECIIB 負責。
重點: 保險從業員須清楚區分汽車保險與僱員補償保險下各個補償基金的職能、徵款率及其對保險人的法定要求。.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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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當保險公司處理複雜的索償個案時,往往需要委聘不同的專業人士協助。關於這些專業人員的職能及運作模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水險實務中,檢驗人 (Surveyors) 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而在非水險索償中,理賠師 (Loss Adjusters) 通常由保險人聘請。
II. 對於海上貨物保險索償,若該索償最終被接納為有效,被保險人支付的檢驗費用通常可向保險人索回。
III. 理賠師作為提供中立意見的獨立專家,其在報告中建議的賠償方案對保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無需保險人另行同意即可執行。
IV. 檢驗代理人 (Survey Agents) 的主要專業職能是運用深入的法律知識,專門處理水險中極為複雜的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理算工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水險檢驗人與非水險理賠師之間的一個顯著區別在於聘請方:水險檢驗人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而理賠師則通常由保險人聘請。陳述 II 正確,在海上貨物保險中,只要索償被判定為有效,被保險人預付的檢驗費用是可以向保險人索回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理賠師雖然是獨立專家,但其提出的賠償方案必須獲得保險人的同意才能正式生效,理賠師本身並沒有最終裁決權。陳述 IV 錯誤,處理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的理算工作是海損理算師 (Average Adjusters) 的專門職能,而非檢驗代理人的職責。
重點: 應試者須區分各類理賠專業人員的聘用機制及職能,特別是水險與一般保險在檢驗人與理賠師運用上的獨特差異。.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水險檢驗人與非水險理賠師之間的一個顯著區別在於聘請方:水險檢驗人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而理賠師則通常由保險人聘請。陳述 II 正確,在海上貨物保險中,只要索償被判定為有效,被保險人預付的檢驗費用是可以向保險人索回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理賠師雖然是獨立專家,但其提出的賠償方案必須獲得保險人的同意才能正式生效,理賠師本身並沒有最終裁決權。陳述 IV 錯誤,處理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的理算工作是海損理算師 (Average Adjusters) 的專門職能,而非檢驗代理人的職責。
重點: 應試者須區分各類理賠專業人員的聘用機制及職能,特別是水險與一般保險在檢驗人與理賠師運用上的獨特差異。.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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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一家位於尖沙咀的珠寶零售商正考慮投保盜竊保險及玻璃保險。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標準實務及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盜竊保險通常承保由受保機構職員參與共謀的盜竊損失
II. 玻璃保險的保障範圍包括因受保玻璃碎裂而需暫時用圍板擋住處所的費用
III. 若竊賊在盜竊後縱火以毀滅證據,該火災導致的財產損害不屬於盜竊保險的保障範圍
IV. 由於玻璃保險提供「全險」保障,玻璃上的裝飾文字或圖畫會自動受保而無需額外指明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玻璃保險除了保障固定玻璃的碎裂外,還承保因碎裂而引致暫時安裝圍板以保護處所的額外費用。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盜竊保險的標準條款,即使竊賊是為了毀滅盜竊證據而縱火,由火災引起的損害仍屬於除外責任,應由火險保單承保。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職員盜竊(包括職員共謀盜竊)屬於忠實保證風險,並不屬於標準盜竊保單的保障範圍。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商業玻璃上的裝飾文字或圖畫必須在保單中特別指明,否則保險人只負責更換碎裂的普通玻璃。
重點: 盜竊保險不承保職員忠實風險及火災損失;而玻璃保險雖為「全險」性質,但裝飾性文字及後果損失均屬除外責任,除非另行約定。.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玻璃保險除了保障固定玻璃的碎裂外,還承保因碎裂而引致暫時安裝圍板以保護處所的額外費用。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盜竊保險的標準條款,即使竊賊是為了毀滅盜竊證據而縱火,由火災引起的損害仍屬於除外責任,應由火險保單承保。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職員盜竊(包括職員共謀盜竊)屬於忠實保證風險,並不屬於標準盜竊保單的保障範圍。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商業玻璃上的裝飾文字或圖畫必須在保單中特別指明,否則保險人只負責更換碎裂的普通玻璃。
重點: 盜竊保險不承保職員忠實風險及火災損失;而玻璃保險雖為「全險」性質,但裝飾性文字及後果損失均屬除外責任,除非另行約定。.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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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核保過程中,保險人會發出不同的文件以證明保障的存在。關於暫保單 (Cover Notes)、保險單 (Policies) 及保險憑證 (Certificates of Insurance) 的功能與特性,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其效力並非以保險人對隨後呈交的投保書感到滿意為先決條件。
II. 汽車保險憑證的主要功能是向警方或註冊當局證明法律強制要求的保險已經存在。
III. 保險單是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法律一般假設其內容已顯示了各方的意圖。
IV. 暫保單與保險憑證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同,兩者皆為暫時性文件,且最終都會被保險單取代。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其效力並不取決於保險人對隨後呈交的投保書是否感到滿意。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汽車保險中,簽發保險憑證的主要目的是向警方或註冊當局等相關人士證明法律要求的強制保險確實存在。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單被視為無形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法律通常假設保單內容已準確顯示了合約各方的意圖。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暫保單與保險憑證的性質不同。暫保單是暫時性的文件,最終會被保險單取代;而保險憑證(特別是在汽車保險中)是一份獨立且永久的文件,並非所有憑證都會被保單取代。
重點: 區分核保文件的關鍵在於理解暫保單的暫時性與無條件保障特質,以及保險憑證作為法律強制保險證明的獨立與永久地位。.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其效力並不取決於保險人對隨後呈交的投保書是否感到滿意。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汽車保險中,簽發保險憑證的主要目的是向警方或註冊當局等相關人士證明法律要求的強制保險確實存在。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單被視為無形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法律通常假設保單內容已準確顯示了合約各方的意圖。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暫保單與保險憑證的性質不同。暫保單是暫時性的文件,最終會被保險單取代;而保險憑證(特別是在汽車保險中)是一份獨立且永久的文件,並非所有憑證都會被保單取代。
重點: 區分核保文件的關鍵在於理解暫保單的暫時性與無條件保障特質,以及保險憑證作為法律強制保險證明的獨立與永久地位。.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