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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7
1.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核保過程中,保險人會簽發不同的文件。關於暫保單(Cover Note)、保險單(Policy)及保險憑證(Certificate of Insurance)的功能與法律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暫保單提供的是有條件的保障,其效力取決於保險人隨後對投保書的內容是否滿意
II. 在汽車保險中,簽發保險憑證是法律要求,若保險人沒有簽發,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被檢控
III. 保險單是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法律一般假設其內容已顯示了合約各方的意圖
IV. 暫保單屬於永久性文件,其效力不會因為隨後簽發正式保單而消失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汽車及遊艇等強制保險中,簽發保險憑證是法律的強制要求,若保險人未按規定簽發,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單被視為保險合約(無形合約)的有形證據,法律上通常假設保單內容已顯示了合約各方的意圖。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並非以保險人隨後對投保書感到滿意作為提供保障的先決條件。陳述 IV 錯誤,因為暫保單是暫時性的文件,其主要目的是在正式保單簽發前提供保障證明,一旦正式保單簽發,暫保單便會被取代。
重點: 暫保單提供即時且無條件的暫時保障,而保險憑證在強制保險中是法定的存在證明,保險單則是體現雙方合約意圖的最終法律證據。.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汽車及遊艇等強制保險中,簽發保險憑證是法律的強制要求,若保險人未按規定簽發,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單被視為保險合約(無形合約)的有形證據,法律上通常假設保單內容已顯示了合約各方的意圖。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並非以保險人隨後對投保書感到滿意作為提供保障的先決條件。陳述 IV 錯誤,因為暫保單是暫時性的文件,其主要目的是在正式保單簽發前提供保障證明,一旦正式保單簽發,暫保單便會被取代。
重點: 暫保單提供即時且無條件的暫時保障,而保險憑證在強制保險中是法定的存在證明,保險單則是體現雙方合約意圖的最終法律證據。.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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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7
2.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收藏的一件名貴古董花瓶投保了財產保險,並採用了「約定價值」(Agreed Value) 的方式進行承保。關於此項保險安排及相關概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該花瓶不幸發生全損,保險人將賠付約定價值,不論損失當時花瓶的實際價值是多少。
II. 若該花瓶僅受到部分損壞,保險人必須同樣按照約定價值的全額進行賠償。
III. 若該保單以「全險」(All Risks) 形式承保,則代表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均屬受保範圍,且不設任何除外責任。
IV. 約定價值方式通常適用於珠寶和古董等貴重物品,因為這些物品的實際價值在損失發生時可能難以確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約定價值保單中,若發生全損,保險人會支付保單上預先商定的金額,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該財產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V 正確,因為約定價值方式主要用於珠寶、古董或藝術品等在損失發生時難以準確評估其市場價值的貴重物品。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原則,約定價值保單在處理「部分損失」時,通常仍須按照「彌償原則」進行賠償,而非直接支付全額約定價值。陳述 III 錯誤,因為「全險」(All Risks) 並非指保障所有風險,它承保的是一切意外成因,但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除外責任」(Exclusions) 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內。
重點: 約定價值保單在全損情況下提供預定的賠償額,但在部分損失時則回歸彌償原則,且「全險」保障仍受限於保單的除外條款。.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約定價值保單中,若發生全損,保險人會支付保單上預先商定的金額,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該財產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V 正確,因為約定價值方式主要用於珠寶、古董或藝術品等在損失發生時難以準確評估其市場價值的貴重物品。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原則,約定價值保單在處理「部分損失」時,通常仍須按照「彌償原則」進行賠償,而非直接支付全額約定價值。陳述 III 錯誤,因為「全險」(All Risks) 並非指保障所有風險,它承保的是一切意外成因,但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除外責任」(Exclusions) 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內。
重點: 約定價值保單在全損情況下提供預定的賠償額,但在部分損失時則回歸彌償原則,且「全險」保障仍受限於保單的除外條款。.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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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7
3.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保險公司通常會公開宣告其客戶服務標準。關於這些標準的實施與監察,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內部審計人員負責監察公司在政策陳述中所作出的承諾。
II. 任何違反已聲明服務標準的行為,在公司內部通常被視為重大的過失。
III. 這些標準的履行情況,實際上或潛在地受到保單持有人、行業團體及政府的監察。
IV. 公司宣告的準則純屬自願性質,不會涉及任何行業組織或法定的要求。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實務,保險公司內部的審計人員會負責監察服務承諾的履行情況,且公司內部通常將違反這些標準視為重大過失。此外,除了內部監察,外部的保單持有人、公眾、行業團體及政府也扮演著監察者的角色。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所宣告的服務準則及業務目的,不僅是公司自發的承諾,在適當的情況下也可能構成行業核心組織的要求,甚至是法定的要求。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III 及 IV」則遺漏了關於內部審計與過失性質的正確描述,且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
重點: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透過內部審計與外部多方監察(包括公眾、行業組織及政府)共同維持,這體現了現代保險業對透明度及符合法律與道德規範的重視。.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實務,保險公司內部的審計人員會負責監察服務承諾的履行情況,且公司內部通常將違反這些標準視為重大過失。此外,除了內部監察,外部的保單持有人、公眾、行業團體及政府也扮演著監察者的角色。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所宣告的服務準則及業務目的,不僅是公司自發的承諾,在適當的情況下也可能構成行業核心組織的要求,甚至是法定的要求。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III 及 IV」則遺漏了關於內部審計與過失性質的正確描述,且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
重點: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透過內部審計與外部多方監察(包括公眾、行業組織及政府)共同維持,這體現了現代保險業對透明度及符合法律與道德規範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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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7
4. Question
某香港一般保險公司正重新評估其客戶服務策略。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下列哪些關於客戶服務重要性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高質素的服務能減少投訴,從而節省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及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II. 保險中介人通常更傾向支持能提供高質素服務支援的保險人,以維持其委託人或客戶的信心。
III. 公司制訂的書面服務方針雖然在法律意義上並非合約文件,但可作為衡量公司表現的尺度。
IV. 客戶服務對保險公司而言是一項可有可無的選擇,因為在一般保險市場中,價格是決定顧客忠誠度的唯一因素。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高效率和公平地對待客戶可以減少投訴的產生,從而節省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及高昂成本,對提升盈利能力有正面影響。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如代理人及經紀)需要對其推薦的保險人具有信心,提供高質素服務的保險人較容易吸引和留住中介人的支持。陳述 III 正確,雖然書面方針在法律意義上並非合約文件,但它們作為公司表現的尺度,對規範員工行為及服務標準起著重要的勸導作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現代保險業中,客戶服務已不再是一項可有可無的選擇。雖然價格和市場推廣在短期內可能吸引業務,但業務的持續性(續保)及顧客忠誠度主要取決於服務質素,而非單靠價格。
重點: 客戶服務是保險經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不僅能防止業務喪失及政府介入等負面後果,更能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和中介人支持來確保業務的持續發展。.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高效率和公平地對待客戶可以減少投訴的產生,從而節省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及高昂成本,對提升盈利能力有正面影響。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如代理人及經紀)需要對其推薦的保險人具有信心,提供高質素服務的保險人較容易吸引和留住中介人的支持。陳述 III 正確,雖然書面方針在法律意義上並非合約文件,但它們作為公司表現的尺度,對規範員工行為及服務標準起著重要的勸導作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現代保險業中,客戶服務已不再是一項可有可無的選擇。雖然價格和市場推廣在短期內可能吸引業務,但業務的持續性(續保)及顧客忠誠度主要取決於服務質素,而非單靠價格。
重點: 客戶服務是保險經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不僅能防止業務喪失及政府介入等負面後果,更能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和中介人支持來確保業務的持續發展。.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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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7
5.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正為客戶陳先生解釋人身意外保險的條款細節。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及一般市場實務,下列哪些關於保單定義與除外責任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永久」傷殘通常指傷殘狀態持續至少十二個月,且屆時仍無合理希望會有進展。
II. 即使保單沒有對「冬季運動」下定義,在室內商場進行的溜冰活動通常仍會被視為「冬季運動」除外責任的範圍。
III. 若保單條款訂明豁免因參與危險活動(包括騎電單車)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意外,電單車乘客通常亦被視為受此條款限制。
IV. 一般保單規定,受保死亡或殘疾必須發生在受傷後的二十四個月之內,方可獲得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永久」通常被定義為傷殘狀態持續至少十二個月,且在該期限屆滿時,醫療意見認為仍無合理希望會有進展。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案例,即使保單未明確定義「冬季運動」,該詞通常泛指在雪上或冰上進行的運動,因此室內溜冰亦屬於此除外責任範圍。陳述 III 正確,若除外責任條款包含「直接或間接」的措辭,電單車乘客通常會被視為間接參與該危險活動,從而被排除在保障範圍之外。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一般保單條款,受保的死亡或殘疾通常必須發生在受傷後的十二個月之內(而非二十四個月),除非存在特殊情況如長期昏迷。
重點: 保險條款的解釋不僅取決於字面定義,還須參考行業慣例及投訴委員會的裁決,特別是關於「冬季運動」和「間接參與」危險活動的廣義解釋。.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永久」通常被定義為傷殘狀態持續至少十二個月,且在該期限屆滿時,醫療意見認為仍無合理希望會有進展。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案例,即使保單未明確定義「冬季運動」,該詞通常泛指在雪上或冰上進行的運動,因此室內溜冰亦屬於此除外責任範圍。陳述 III 正確,若除外責任條款包含「直接或間接」的措辭,電單車乘客通常會被視為間接參與該危險活動,從而被排除在保障範圍之外。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一般保單條款,受保的死亡或殘疾通常必須發生在受傷後的十二個月之內(而非二十四個月),除非存在特殊情況如長期昏迷。
重點: 保險條款的解釋不僅取決於字面定義,還須參考行業慣例及投訴委員會的裁決,特別是關於「冬季運動」和「間接參與」危險活動的廣義解釋。.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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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7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旅遊保險的特性以及商業組合保單(Commercial Combined Policies)的法律風險,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商業組合保單中,若保單措詞未明確表示各部分為獨立合約,某一部分違反保證(Warranty)可能影響整份保單的效力。
II. 「傘括」類型組合保障(Umbrella type cover)通常是標準化產品,不容許按個別被保險人的要求進行設計。
III. 旅遊保險中設置自負額(Deductibles)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消除小額索償以簡化理賠程序。
IV. 旅遊保險的核保人員必須關注「積累」(Accumulation)風險,即眾多受保人可能在同一意外中受害,這通常透過再保險計劃來處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與法律原則,若商業組合保單未明確界定各保障部分為獨立合約,則該保單可能被視為單一合約,導致其中一部分違反保證(Warranty)時,影響到整份保單的效力。陳述 III 正確,旅遊保險中設置自負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消除小額索償,從而簡化理賠處理並降低行政成本。陳述 IV 正確,積累(Accumulation)風險是指大量受保人同時受同一意外事件影響(如空難),保險人必須透過再保險計劃來管理這種潛在的巨大賠付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傘括」類型組合保障(Umbrella type cover)通常是根據特定被保險人的需求而個別設計的,具有高度的獨特性,並非標準化的產品。
重點: 在處理組合保單時,確保保單措詞能清晰顯示各保障部分的獨立性至關重要,以避免局部違約導致整體保障失效;同時,保險人需運用再保險機制來應對旅遊保險中的積累風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與法律原則,若商業組合保單未明確界定各保障部分為獨立合約,則該保單可能被視為單一合約,導致其中一部分違反保證(Warranty)時,影響到整份保單的效力。陳述 III 正確,旅遊保險中設置自負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消除小額索償,從而簡化理賠處理並降低行政成本。陳述 IV 正確,積累(Accumulation)風險是指大量受保人同時受同一意外事件影響(如空難),保險人必須透過再保險計劃來管理這種潛在的巨大賠付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傘括」類型組合保障(Umbrella type cover)通常是根據特定被保險人的需求而個別設計的,具有高度的獨特性,並非標準化的產品。
重點: 在處理組合保單時,確保保單措詞能清晰顯示各保障部分的獨立性至關重要,以避免局部違約導致整體保障失效;同時,保險人需運用再保險機制來應對旅遊保險中的積累風險。.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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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7
7. Question
一家香港物業管理公司的負責人員在檢視公司的保險組合時,比較了公眾責任保險與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根據一般的保險實務及教材內容,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按「索償發生」方式提供保障,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多採用「索償申報」方式。
II.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例如根據工資或銷售額),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通常收取固定保費。
III. 在公眾責任保險中,因替被保險人辯護而引致的法律開支,通常必須受限於保單的每項索償責任限額。
IV. 「合約附加的責任」通常同時屬於公眾責任保險及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的除外責任。Correct
Correct: 陳述 I 正確,因為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按「索償發生」方式提供保障,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多採用「索償申報」方式。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如根據工資或銷售額),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通常收取固定保費。陳述 IV 正確,根據教材,這兩類保險均將「合約附加的責任」列為除外責任。
Incorrect: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公眾責任保險中,受保的法律開支一般不適用於責任限額,即該等開支是在責任限額之外額外支付的,而非受限於該限額之內。
Takeaway: 區分不同責任保險的保障觸發方式(索償發生與索償申報)以及保費釐定機制,是理解一般保險產品結構及除外責任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Correct: 陳述 I 正確,因為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按「索償發生」方式提供保障,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多採用「索償申報」方式。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如根據工資或銷售額),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通常收取固定保費。陳述 IV 正確,根據教材,這兩類保險均將「合約附加的責任」列為除外責任。
Incorrect: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公眾責任保險中,受保的法律開支一般不適用於責任限額,即該等開支是在責任限額之外額外支付的,而非受限於該限額之內。
Takeaway: 區分不同責任保險的保障觸發方式(索償發生與索償申報)以及保費釐定機制,是理解一般保險產品結構及除外責任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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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7
8. Question
一艘由香港航運公司營運的貨輪在公海航行時遭遇極端天氣,船長為了減輕船隻重量以避免翻沉,下令將部分集裝箱拋入海中。關於此類「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 的法律特點及損失分擔,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有關行為必須是為了保全財產免受危險而故意的及自願的。
II. 所作出的犧牲或支出必須具有非常性質,且是合理的。
III. 該海上冒險必須最終取得成功,即至少有部分財產獲救。
IV. 有關損失將由除了犧牲貨物的物主以外的所有利益方共同分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行為必須是為了應對危險而故意的,而非意外事故。陳述 II 正確,因為所作出的犧牲或支出必須是為了共同安全而採取的非常手段,且必須是合理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的分擔要求該海上冒險必須最終獲得某程度的成功,即至少有部分財產獲救。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共同海損原則,損失應由所有在該海上冒險中具有權益的人共同分擔,這包括了那些貨物被犧牲的物主,以確保所有獲益方公平承擔損失。
重點: 共同海損的成立需具備故意、合理、非常性質及成功獲救等要素,且損失由所有獲益方(包括受損方)按比例共同分擔。.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行為必須是為了應對危險而故意的,而非意外事故。陳述 II 正確,因為所作出的犧牲或支出必須是為了共同安全而採取的非常手段,且必須是合理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的分擔要求該海上冒險必須最終獲得某程度的成功,即至少有部分財產獲救。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共同海損原則,損失應由所有在該海上冒險中具有權益的人共同分擔,這包括了那些貨物被犧牲的物主,以確保所有獲益方公平承擔損失。
重點: 共同海損的成立需具備故意、合理、非常性質及成功獲救等要素,且損失由所有獲益方(包括受損方)按比例共同分擔。.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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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7
9. Question
一家香港企業的風險管理經理正在比較公眾責任保險與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根據一般市場慣例及保單條款,下列哪項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按「索償發生」方式承保,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按「索償申報」方式承保。這是兩者在保障觸發基礎上的核心區別,反映了不同風險性質的處理方式。
錯誤: 關於保費調整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實際上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基於工資或銷售額),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通常收取固定保費。關於合約責任的選項錯誤,因為合約附加的責任在公眾責任保險中通常屬於除外責任。關於標準除外責任的選項錯誤,因為戰爭及核風險是這兩類保險共同具備的標準除外責任。
重點: 區分責任保險的保障觸發基礎(索償發生與索償申報)以及保費釐定方式(可調整與固定)是理解一般保險產品特性的關鍵。.
Incorrect
正確: 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按「索償發生」方式承保,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按「索償申報」方式承保。這是兩者在保障觸發基礎上的核心區別,反映了不同風險性質的處理方式。
錯誤: 關於保費調整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實際上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基於工資或銷售額),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通常收取固定保費。關於合約責任的選項錯誤,因為合約附加的責任在公眾責任保險中通常屬於除外責任。關於標準除外責任的選項錯誤,因為戰爭及核風險是這兩類保險共同具備的標準除外責任。
重點: 區分責任保險的保障觸發基礎(索償發生與索償申報)以及保費釐定方式(可調整與固定)是理解一般保險產品特性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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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7
10. Question
一名個人保單持有人與其保險公司就一宗醫療保險索償金額產生爭議。若該保單持有人考慮向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提出投訴,下列哪些關於該局機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機制主要處理與個人保險保單相關的索償投訴。
II.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所作出的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約束力。
III. 投訴人必須為此項服務支付按索償金額計算的行政費用。
IV. 若保單持有人不滿意委員會的裁決,仍有權拒絕接受並採取法律行動。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的設立宗旨是為個人保險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免費的投訴渠道。根據其章程,投訴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對保險公司(會員)具有最終約束力,但對保單持有人則不具約束力,這意味著保單持有人若不滿意裁決,仍可自由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錯誤: 關於投訴人必須支付行政費用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該投訴機制對保單持有人是完全免費的,相關運作經費由保險公司成員負擔。因此,任何包含第三項陳述的選項或認為所有陳述均正確的選項都是誤導性的。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提供一個對保險人具單向約束力且對消費者免費的平台,旨在公平解決個人保險索償糾紛,同時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法律追訴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的設立宗旨是為個人保險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免費的投訴渠道。根據其章程,投訴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對保險公司(會員)具有最終約束力,但對保單持有人則不具約束力,這意味著保單持有人若不滿意裁決,仍可自由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錯誤: 關於投訴人必須支付行政費用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該投訴機制對保單持有人是完全免費的,相關運作經費由保險公司成員負擔。因此,任何包含第三項陳述的選項或認為所有陳述均正確的選項都是誤導性的。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提供一個對保險人具單向約束力且對消費者免費的平台,旨在公平解決個人保險索償糾紛,同時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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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7
11. Question
一家香港保險公司的核保經理正在審視旅遊保險產品及商業組合保單的風險管理策略。根據保險實務與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關於這些產品特性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旅遊保險承保人必須留意「積累」風險,並通常會為此設立再保險計劃,以應對如包機墜毀等可能導致龐大賠付的事故。
II. 在釐定旅遊保險保費時,地域範圍是關鍵因素,提供全球保障的保費率通常高於僅限於特定亞洲國家的保單。
III. 對於商業組合保單,若保單措詞未明確界定各部分為獨立合約,則違反某一部分的保證(Warranty)可能被解釋為影響整份保單。
IV. 由於旅遊保險涉及人身意外及責任保障,保險人通常會對每一位申請人進行詳細的個別核保,以確保風險受控。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積累」風險(Accumulation)是指眾多保單持有人可能同時受同一意外(如空難)影響,這對保險人而言是重大技術問題,通常會透過再保險計劃來管理。陳述 II 正確,旅遊保險的保費釐定與地域範圍直接相關,全球性保障的風險較高,因此費率會隨保障範圍擴大而增加。陳述 III 正確,在商業組合保單中,若保單措詞未清楚顯示各部分為獨立合約,法律上可能將其視為單一合約,導致某一部分違反保證(Warranty)時,影響整份保單的效力。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旅遊保險的業務特點是盡量簡化核保程序,以達到「用家方便」的目的,因此甚少對風險進行個別核保,而非進行詳細的個別核保。
重點: 旅遊保險透過再保險應對大規模事故的積累風險,而商業組合保單必須小心處理保單措詞,以確保各項保障在法律上被視為獨立合約,避免違約風險擴散。.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積累」風險(Accumulation)是指眾多保單持有人可能同時受同一意外(如空難)影響,這對保險人而言是重大技術問題,通常會透過再保險計劃來管理。陳述 II 正確,旅遊保險的保費釐定與地域範圍直接相關,全球性保障的風險較高,因此費率會隨保障範圍擴大而增加。陳述 III 正確,在商業組合保單中,若保單措詞未清楚顯示各部分為獨立合約,法律上可能將其視為單一合約,導致某一部分違反保證(Warranty)時,影響整份保單的效力。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旅遊保險的業務特點是盡量簡化核保程序,以達到「用家方便」的目的,因此甚少對風險進行個別核保,而非進行詳細的個別核保。
重點: 旅遊保險透過再保險應對大規模事故的積累風險,而商業組合保單必須小心處理保單措詞,以確保各項保障在法律上被視為獨立合約,避免違約風險擴散。.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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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7
12.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理賠時,保險理賠人員需要根據法律原則分配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關於這些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所導致。
II. 在「全險」保險中,被保險人只需證明發生了意外損失,而無需指明具體風險。
III. 保險人如要援引除外責任條款拒賠,必須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於有關索償。
IV. 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多少的法律責任在於保險人。Correct
正確: 根據一般保險理賠的法律原則,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所導致;在「全險」保險中,被保險人只需證明發生了意外損失,而無需指明具體風險;此外,若保險人欲援引除外責任條款拒賠,則必須承擔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的舉證責任。因此,符合這些原則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關於損失金額(Quantum)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合約法理,證明損失具體金額的法律責任在於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因此,任何包含第 IV 項的選項均為錯誤描述。
重點: 理賠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為:被保險人負責證明損失屬於保障範圍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則負責證明除外責任的適用性。.
Incorrect
正確: 根據一般保險理賠的法律原則,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所導致;在「全險」保險中,被保險人只需證明發生了意外損失,而無需指明具體風險;此外,若保險人欲援引除外責任條款拒賠,則必須承擔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的舉證責任。因此,符合這些原則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關於損失金額(Quantum)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合約法理,證明損失具體金額的法律責任在於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因此,任何包含第 IV 項的選項均為錯誤描述。
重點: 理賠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為:被保險人負責證明損失屬於保障範圍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則負責證明除外責任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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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7
13. Question
在評估一般保險業務的風險時,保險人會區分「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 與「道德危險」(Moral Hazard)。下列關於這兩項概念的描述,哪一項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實質危險通常與受保標的的物理特性有關,且較容易透過客觀觀察來衡量。這是正確的,因為實質危險是指與受保標的本身物理特徵相關的客觀事實(例如建築物的構造、地點或防火設施),核保人員通常可以透過視察或文件記錄進行較為客觀的評估。
錯誤: 關於道德危險僅涉及欺詐意圖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道德危險亦涵蓋了投保人的行為態度,例如因已購買保險而產生的疏忽、不小心或對損失預防的漠視;關於兩者法律定義相同的說法是錯誤的,兩者在風險評估中屬於截然不同的範疇;關於道德危險更容易被量化的說法是錯誤的,主觀的人為因素(如誠信和心理動機)往往比客觀的物理事實更難以準確衡量和預測。
重點: 區分實質危險與道德危險是保險核保的基礎,前者關注受保對象的客觀物理狀態,後者則關注與人為因素相關的主觀風險。.
Incorrect
正確: 實質危險通常與受保標的的物理特性有關,且較容易透過客觀觀察來衡量。這是正確的,因為實質危險是指與受保標的本身物理特徵相關的客觀事實(例如建築物的構造、地點或防火設施),核保人員通常可以透過視察或文件記錄進行較為客觀的評估。
錯誤: 關於道德危險僅涉及欺詐意圖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道德危險亦涵蓋了投保人的行為態度,例如因已購買保險而產生的疏忽、不小心或對損失預防的漠視;關於兩者法律定義相同的說法是錯誤的,兩者在風險評估中屬於截然不同的範疇;關於道德危險更容易被量化的說法是錯誤的,主觀的人為因素(如誠信和心理動機)往往比客觀的物理事實更難以準確衡量和預測。
重點: 區分實質危險與道德危險是保險核保的基礎,前者關注受保對象的客觀物理狀態,後者則關注與人為因素相關的主觀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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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7
14.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的理賠糾紛時,關於保單中「仲裁條款」(Arbitration Clause) 的運作與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仲裁程序通常比法庭訴訟較不正式,且仲裁員不一定需要具備法律專業資格。
II. 由於仲裁條款是保單合約的一部分,因此該條款對向被保險人提出索償的第三者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
III. 仲裁條款通常僅適用於賠償金額多寡的爭議,而非保險人是否負有賠償責任的問題。
IV. 若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感到不滿,法庭通常會自動推翻該裁決並重新審理案件,無需證明仲裁過程存在法律錯誤。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仲裁程序雖然以正式方式進行,但比起法庭訴訟較不正式,且不一定由具備法律資格的人士擔任仲裁員。陳述 III 正確,因為仲裁條款通常僅適用於保險人應付金額的糾紛,而關於保險人是否負有賠償責任(責任問題)的爭議通常不屬於其範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第三者索償人並非保險合約的當事人,因此不受保單中仲裁條款的約束。陳述 IV 錯誤,因為法庭通常不會推翻按正常程序進行的仲裁裁決,除非該裁決明顯犯了法律上的錯誤,或有證據顯示仲裁過程存在偏見。
重點: 仲裁條款提供了一種訴訟以外的糾紛解決機制,主要針對賠償金額的爭議,且僅對保險合約的簽署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仲裁程序雖然以正式方式進行,但比起法庭訴訟較不正式,且不一定由具備法律資格的人士擔任仲裁員。陳述 III 正確,因為仲裁條款通常僅適用於保險人應付金額的糾紛,而關於保險人是否負有賠償責任(責任問題)的爭議通常不屬於其範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第三者索償人並非保險合約的當事人,因此不受保單中仲裁條款的約束。陳述 IV 錯誤,因為法庭通常不會推翻按正常程序進行的仲裁裁決,除非該裁決明顯犯了法律上的錯誤,或有證據顯示仲裁過程存在偏見。
重點: 仲裁條款提供了一種訴訟以外的糾紛解決機制,主要針對賠償金額的爭議,且僅對保險合約的簽署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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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7
15.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的法律框架下,當涉及《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強制保險責任時,關於「有權追回款項」條款(Avoidance of certain terms and right of recovery clause)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即使受保司機違反了保單中關於年齡的限制,保險公司仍須對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承擔賠償責任。
II. 保險公司在向第三者支付法律規定的賠償後,有權根據保單條款向受保人追回該筆款項。
III. 此條款的設立主要是為了保護保險公司的利益,使其免於承擔任何第三者責任。
IV. 若受保人在意外發生時醉酒駕駛,保險公司可以引用此條款立即拒絕向受傷的第三者支付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保險公司不得以司機年齡等特定保單限制條款為由,拒絕向交通意外中受傷或死亡的第三者作出法定賠償。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賦予保險公司在履行法定賠償責任後,若受保人確實違反了保單條款,保險公司有權向受保人追討已支付給第三者的款項。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該條款的設立是為了保障公眾(第三者)的利益,確保受害者能獲得賠償,而非為了免除保險公司的責任。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即使涉及醉酒駕駛等嚴重違約行為,保險公司在法律上仍須先向受傷的第三者支付法定賠償,然後再行使追討權,不能直接拒絕賠償。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體現了強制汽車保險制度中保障社會大眾與維護保險合約誠信之間的平衡,確保受害者獲得及時補償,同時保留對違約受保人的追索權。.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保險公司不得以司機年齡等特定保單限制條款為由,拒絕向交通意外中受傷或死亡的第三者作出法定賠償。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賦予保險公司在履行法定賠償責任後,若受保人確實違反了保單條款,保險公司有權向受保人追討已支付給第三者的款項。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該條款的設立是為了保障公眾(第三者)的利益,確保受害者能獲得賠償,而非為了免除保險公司的責任。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即使涉及醉酒駕駛等嚴重違約行為,保險公司在法律上仍須先向受傷的第三者支付法定賠償,然後再行使追討權,不能直接拒絕賠償。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體現了強制汽車保險制度中保障社會大眾與維護保險合約誠信之間的平衡,確保受害者獲得及時補償,同時保留對違約受保人的追索權。.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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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7
16.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索償時,關於被保險人的責任及保險人的權利,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在合理範圍內盡量減少損失的責任。
II. 被保險人有義務披露任何其他承保同一風險的保險,以協助保險人執行分擔權利。
III. 在普通法下,保險人必須在對被保險人作出賠償後,才能取得代位權。
IV. 被保險人為證明損失金額而收集收據及相關記錄所產生的費用,應由保險人承擔。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陳述組合。陳述 I 反映了普通法下的隱含條款,即被保險人有責任採取合理行動以減輕損失;陳述 II 是保單中常見的合約要求,旨在讓保險人知悉重複保險的情況以行使分擔權利;陳述 III 準確描述了普通法中代位權的取得時機,即必須在保險人向被保險人作出賠償後方可取得。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原則,被保險人有責任證明其索償金額的有效性,而收集收據、會計記錄或其他證明文件所產生的行政費用,必須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保險人並不負責補償這些費用。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負有法律及合約上的多項責任,包括減少損失、保存受損財物及提供索償證明,且相關的證明文件費用通常由被保險人負擔。.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陳述組合。陳述 I 反映了普通法下的隱含條款,即被保險人有責任採取合理行動以減輕損失;陳述 II 是保單中常見的合約要求,旨在讓保險人知悉重複保險的情況以行使分擔權利;陳述 III 準確描述了普通法中代位權的取得時機,即必須在保險人向被保險人作出賠償後方可取得。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原則,被保險人有責任證明其索償金額的有效性,而收集收據、會計記錄或其他證明文件所產生的行政費用,必須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保險人並不負責補償這些費用。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負有法律及合約上的多項責任,包括減少損失、保存受損財物及提供索償證明,且相關的證明文件費用通常由被保險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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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7
17. Question
在處理非水險保單的核保與理賠實務時,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保單條款的具體運作。關於「保單條件」及「自負額」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取消條文,若保險人主動取消保單,應給予適當通知並按比例退還保費。
II. 「比例分攤」條文旨在處理保額不足的問題,確保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時承擔相應比例的責任。
III. 「附加的自負額」是由核保人因風險因素(如頻繁的小額索償)而強制加入的,通常會伴隨保費扣減。
IV. 「自願的自負額」是由被保險人主動選擇承擔的損失部分,其主要誘因是獲得保費優惠。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單取消條文,保險人若行使取消權,必須向被保險人發出適當通知,並按比例退還未到期保費。陳述 II 正確,因為「比例分攤」條文的法律效力在於當發生損失且保額不足時,要求被保險人按比例承擔部分損失,這被視為一種懲罰。陳述 IV 正確,因為「自願的自負額」是投保人為了降低保費支出而主動選擇承擔的損失額度。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附加的自負額」是由核保人因應風險過高(例如索償紀錄不良)而強制加設的,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並不會提供保費扣減。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清晰區分不同類型的自負額(標準、附加、自願)對保費的影響,以及保單條件中關於取消與比例分攤的具體運作機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單取消條文,保險人若行使取消權,必須向被保險人發出適當通知,並按比例退還未到期保費。陳述 II 正確,因為「比例分攤」條文的法律效力在於當發生損失且保額不足時,要求被保險人按比例承擔部分損失,這被視為一種懲罰。陳述 IV 正確,因為「自願的自負額」是投保人為了降低保費支出而主動選擇承擔的損失額度。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附加的自負額」是由核保人因應風險過高(例如索償紀錄不良)而強制加設的,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並不會提供保費扣減。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清晰區分不同類型的自負額(標準、附加、自願)對保費的影響,以及保單條件中關於取消與比例分攤的具體運作機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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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7
18.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業務中,保單通常包含「有權追回款項」條款(Avoidance of certain terms and right of recovery clause)。關於此條款在處理第三者索償時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可以引用此條款直接拒絕向受傷的第三者支付賠償,理由是受保司機在事故發生時處於酒後駕駛狀態。
II. 此條款的設立主要是為了確保交通意外中的第三者受害人能獲得法律規定的基本保障。
III. 即使受保人違反了保單中關於車輛維修狀況的特定條款,保險公司仍須先向第三者支付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
IV. 保險公司在根據法例向第三者支付賠償後,有權向違反保單條款的受保人追討該筆已支付的款項。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的法律原意是為了落實《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確保交通意外中的無辜第三者不會因為受保人違反保單條款而無法獲得賠償。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例,保險公司不得以車輛的維修狀況、司機的年齡或體力狀況等特定限制為由,拒絕向第三者履行賠償責任。陳述 IV 正確,該條款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在履行了法定賠償責任後,若該賠償本屬於保單除外責任或受保人違反了合約條件,保險公司有權向受保人追回已支付的賠償金額。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法定第三者保險下,保險公司不能僅以司機酒後駕駛(違反保單條款)為由拒絕賠償給第三者;相反,保險公司必須先向第三者支付賠償,然後再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向受保人追討。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體現了強制性汽車保險的社會責任,即先保障第三者受害人的利益,再處理保險公司與受保人之間的合約違約問題。.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的法律原意是為了落實《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確保交通意外中的無辜第三者不會因為受保人違反保單條款而無法獲得賠償。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例,保險公司不得以車輛的維修狀況、司機的年齡或體力狀況等特定限制為由,拒絕向第三者履行賠償責任。陳述 IV 正確,該條款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在履行了法定賠償責任後,若該賠償本屬於保單除外責任或受保人違反了合約條件,保險公司有權向受保人追回已支付的賠償金額。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法定第三者保險下,保險公司不能僅以司機酒後駕駛(違反保單條款)為由拒絕賠償給第三者;相反,保險公司必須先向第三者支付賠償,然後再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向受保人追討。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體現了強制性汽車保險的社會責任,即先保障第三者受害人的利益,再處理保險公司與受保人之間的合約違約問題。.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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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7
19.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公司正對其合規程序及客戶服務標準進行內部審核。根據相關法律、條例及《承保商專業守則》,下列哪些關於保險監管義務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普通法,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一樣,均須遵守適用於保險合約的最高誠信責任。
II. 《保險業條例》要求保險人必須安排「足夠」的再保險,以確保其經濟生存能力。
III. 《承保商專業守則》的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在香港簽發的保單,包括大型跨國企業的商業風險保險。
IV. 《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設有專門部分,處理有關保險代理人是否符合「適當人選」準則的事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普通法,最高誠信責任是一項相互的義務,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訂立合約時均須向對方履行此責任。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業條例》規定保險人必須安排足夠的再保險,以確保其在面對重大賠償時仍能維持經濟生存能力。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明確包含了評核保險代理人是否符合「適當人選」資格的相關準則。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承保商專業守則》的適用範圍僅限於香港居民以個人身份投保的個人保險,並不涵蓋商業風險、工業風險或國際海運等保險業務。
重點: 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結合了普通法原則(如最高誠信)、成文法(如《保險業條例》對再保險的要求)以及行業自律守則,旨在從不同維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普通法,最高誠信責任是一項相互的義務,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訂立合約時均須向對方履行此責任。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業條例》規定保險人必須安排足夠的再保險,以確保其在面對重大賠償時仍能維持經濟生存能力。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明確包含了評核保險代理人是否符合「適當人選」資格的相關準則。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承保商專業守則》的適用範圍僅限於香港居民以個人身份投保的個人保險,並不涵蓋商業風險、工業風險或國際海運等保險業務。
重點: 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結合了普通法原則(如最高誠信)、成文法(如《保險業條例》對再保險的要求)以及行業自律守則,旨在從不同維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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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7
20. Question
一家位於葵涌的物流倉儲公司為其營運投保了火險及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利潤損失保險)。若該倉庫不幸發生火災導致業務停頓,關於其營業中斷保險的保障與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險主要針對火災對建築物及機器造成的直接物理損毀提供彌償。
II. 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若火災導致的實物損害未獲有效的火險保障,則營業中斷保單通常不予賠償。
III. 計算此類保險的保費時,基本費率通常取自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的費率。
IV. 最長彌償期間(Maximum Indemnity Period)的設定,應考慮受保企業恢復正常營業水平(如重置專門設備)所需的時間。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 規定必須有有效的火險保障實物損害,否則營業中斷保險不予賠償,這是為了確保受保人有資金修復財產,避免中斷期間因缺乏資金修復而無限期延長。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費釐定原則,營業中斷保險的基本費率通常參考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 (Contents) 的費率。陳述 IV 正確,最長彌償期間的設定需考慮企業恢復正常營業水平的能力,例如重新訂購及安裝專門機器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對建築物及機器等實質財產的直接物理損毀提供賠償是「火險」(實物損害保險)的功能,而營業中斷保險保障的是火災後的「後果損失」,如毛利潤損失及額外費用。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後果損失保險)補償的是因受保危險導致的經濟損失,其生效的前提通常是相關實物損害已獲得有效保險保障,且保費與火險費率及彌償期間的長短掛鉤。.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 規定必須有有效的火險保障實物損害,否則營業中斷保險不予賠償,這是為了確保受保人有資金修復財產,避免中斷期間因缺乏資金修復而無限期延長。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費釐定原則,營業中斷保險的基本費率通常參考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 (Contents) 的費率。陳述 IV 正確,最長彌償期間的設定需考慮企業恢復正常營業水平的能力,例如重新訂購及安裝專門機器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對建築物及機器等實質財產的直接物理損毀提供賠償是「火險」(實物損害保險)的功能,而營業中斷保險保障的是火災後的「後果損失」,如毛利潤損失及額外費用。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後果損失保險)補償的是因受保危險導致的經濟損失,其生效的前提通常是相關實物損害已獲得有效保險保障,且保費與火險費率及彌償期間的長短掛鉤。.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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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7
21.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約定價值」(Agreed Values) 保單的運作與賠償處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發生全損,保險人將賠償約定價值,而不論標的物當時的實際價值。
II. 若發生部分損失,賠償通常仍須按照彌償原則處理。
III. 此類保單常用於承保珠寶、古董或藝術品等貴重物品。
IV. 即使發生全損,保險人仍必須根據比例分攤(非水險)條文對保額不足進行懲罰。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約定價值保單的主要特點是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會按照保單上預先商定的價值(即約定價值)進行賠償,而不論該保險標的在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市場價值是多少。這種安排特別適用於珠寶、古董或藝術品等難以確定即時市場價值的貴重物品。此外,在處理部分損失時,保險實務上通常仍會按照彌償原則來計算賠償金額。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比例分攤(非水險)條文通常用於懲罰保額不足的彌償性保單,而在約定價值保單的全損賠償中,賠償額已預先固定,不適用該條文。選項「只有 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關於部分損失處理的正確陳述。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則錯誤地包含了不適用的比例分攤概念。
Takeaway: 約定價值保單在全損時提供確定的賠償金額,但在部分損失時通常仍遵循彌償原則,以確保賠償與實際損失相符。.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約定價值保單的主要特點是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會按照保單上預先商定的價值(即約定價值)進行賠償,而不論該保險標的在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市場價值是多少。這種安排特別適用於珠寶、古董或藝術品等難以確定即時市場價值的貴重物品。此外,在處理部分損失時,保險實務上通常仍會按照彌償原則來計算賠償金額。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比例分攤(非水險)條文通常用於懲罰保額不足的彌償性保單,而在約定價值保單的全損賠償中,賠償額已預先固定,不適用該條文。選項「只有 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關於部分損失處理的正確陳述。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則錯誤地包含了不適用的比例分攤概念。
Takeaway: 約定價值保單在全損時提供確定的賠償金額,但在部分損失時通常仍遵循彌償原則,以確保賠償與實際損失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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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7
22.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一般保險公司正重新評估其客戶服務策略。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下列哪些關於提供高質素客戶服務所帶來的正面影響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良好的服務能提高顧客忠誠度,由於續保所需的行政成本通常低於核保新風險,留住現有客戶對公司更為有利。
II. 滿意的客戶會向親友提供口頭推薦,這種「顧客生產力」能有效地協助保險人招攬新生意。
III. 透過高效率和公平地對待客戶,可以減少投訴的產生,從而節省處理投訴的時間和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IV. 公司制訂的書面服務方針在法律上等同於保險合約,為客戶提供法律保障以取代保單條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續保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行政成本,因此透過優質服務留住現有客戶(顧客忠誠度)對公司而言是明智且具成本效益的做法。陳述 II 正確,對服務感到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作口頭推薦,這種「顧客生產力」是招攬新生意極為有效的途徑。陳述 III 正確,高效率且公平的服務能大幅減少投訴,從而節省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與高昂成本,對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正面影響。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雖然保險公司制訂的書面服務方針(Policies)對於規範員工行為和作為表現尺度非常重要,但它們在法律意義上並非法律文件,亦不能取代保險合約(保單)的法律地位。
重點: 客戶服務的價值不僅在於避免負面後果,更在於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利用口碑效應及優化營運效率來增強保險公司的長期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續保通常比核保新風險需要較少的人手和行政成本,因此透過優質服務留住現有客戶(顧客忠誠度)對公司而言是明智且具成本效益的做法。陳述 II 正確,對服務感到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作口頭推薦,這種「顧客生產力」是招攬新生意極為有效的途徑。陳述 III 正確,高效率且公平的服務能大幅減少投訴,從而節省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與高昂成本,對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正面影響。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雖然保險公司制訂的書面服務方針(Policies)對於規範員工行為和作為表現尺度非常重要,但它們在法律意義上並非法律文件,亦不能取代保險合約(保單)的法律地位。
重點: 客戶服務的價值不僅在於避免負面後果,更在於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利用口碑效應及優化營運效率來增強保險公司的長期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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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7
23. Question
在處理保險理賠的調查與談判過程中,保險人或被保險人往往需要聘請專業人士協助。關於這些專業人士的職能與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理賠師 (Loss Adjusters) 與水險檢驗人 (Surveyors) 的主要區別之一在於,前者通常由保險人聘請,而後者則由被保險人聘請。
II. 理賠師在報告中提出的賠償方案,仍需獲得保險人的同意後才能正式生效。
III. 在海上貨物保險中,檢驗人的費用通常先由保險人直接支付,以確保調查的獨立性。
IV. 海損理算師 (Average Adjusters) 是專門處理財產保險(如火災或盜竊)中大額損失的專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教材,非水險理賠師通常由保險人聘請,而水險檢驗人則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陳述 II 正確,因為理賠師雖然是理賠調查和談判的專家,但其提出的賠償方案必須獲得保險人的最終同意方能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水險理賠中,檢驗費用通常至少先由被保險人支付,若索償有效,該費用才可一併向保險人索回。陳述 IV 錯誤,因為海損理算師 (Average Adjusters) 是專門處理水險中的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賠案,而非處理一般的財產保險(如火災或盜竊)損失。
重點: 了解不同理賠專業人員(如理賠師、檢驗人及海損理算師)在聘請慣例、費用支付及職能上的差異,是掌握保險理賠實務的重要基礎。.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教材,非水險理賠師通常由保險人聘請,而水險檢驗人則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陳述 II 正確,因為理賠師雖然是理賠調查和談判的專家,但其提出的賠償方案必須獲得保險人的最終同意方能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水險理賠中,檢驗費用通常至少先由被保險人支付,若索償有效,該費用才可一併向保險人索回。陳述 IV 錯誤,因為海損理算師 (Average Adjusters) 是專門處理水險中的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賠案,而非處理一般的財產保險(如火災或盜竊)損失。
重點: 了解不同理賠專業人員(如理賠師、檢驗人及海損理算師)在聘請慣例、費用支付及職能上的差異,是掌握保險理賠實務的重要基礎。.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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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7
24.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核保過程中,核保人需要對投保申請進行風險估定 (Risk Appraisal)。根據相關原則,下列哪些關於風險估定因素及實質危險 (Physical Hazards) 的描述是正確的?
I. 核保人考慮使用自負額,目的是為了避免小額索償及讓被保險人分擔部分損失。
II. 在保險學中,「危險」一詞具有中性含意,因此可以使用「優良的」來形容能降低風險的實質特點。
III. 若某項風險的實質危險高於正常水平,核保人必須立即拒絕接納,以避免保險公司蒙受損失。
IV. 為了準確評估風險,核保人在開出最後條款前,可能需要尋求專業檢驗人或技術人員的協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引入自負額(或免賠額)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避免處理行政成本相對較高的小額索償,並讓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以提高其警覺性。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危險」(hazard) 一詞在不加修飾時具有中性含意,優良的實質危險(如先進的防火系統)能有效降低損失發生的機會或嚴重程度。陳述 IV 正確,核保人在處理複雜風險時,往往需要聘請檢驗人、工程師或醫學專家等專業人士提供技術資料,以便開出公平合理的承保條款。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核保的藝術在於透過調整保費(如加費)、修改保單措詞或增加保證條款來接納風險,而非遇到高於正常水平的風險就一律拒絕。若核保人經常拒絕投保,將會導致保險公司失去業務競爭力。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經營的基石,核保人需綜合考慮實質危險的客觀特質,並透過自負額、保費調整及專家協助等手段,將風險轉化為可保的業務。.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引入自負額(或免賠額)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避免處理行政成本相對較高的小額索償,並讓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以提高其警覺性。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危險」(hazard) 一詞在不加修飾時具有中性含意,優良的實質危險(如先進的防火系統)能有效降低損失發生的機會或嚴重程度。陳述 IV 正確,核保人在處理複雜風險時,往往需要聘請檢驗人、工程師或醫學專家等專業人士提供技術資料,以便開出公平合理的承保條款。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核保的藝術在於透過調整保費(如加費)、修改保單措詞或增加保證條款來接納風險,而非遇到高於正常水平的風險就一律拒絕。若核保人經常拒絕投保,將會導致保險公司失去業務競爭力。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經營的基石,核保人需綜合考慮實質危險的客觀特質,並透過自負額、保費調整及專家協助等手段,將風險轉化為可保的業務。.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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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7
25. Question
陳先生持有一份即將屆滿的一般保險保單。根據香港保險實務中有關「續保」(Renewals)的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續保在法律上構成一份新的合約,而非原合約的自動延伸
II. 由於續保是針對同一風險,最高誠信原則在續保時並不適用
III. 保險人負有法律義務提醒被保險人續保日期,否則須承擔保單失效的責任
IV. 續保涉及要約與承約的過程,雙方均無義務必須接受特定的續保條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一般保險的續保在法律上被視為一份新的合約,這讓保險人有機會重新檢討風險及承保條款。陳述 IV 正確,續保過程涉及要約與承約,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均可自由商議條款,並無義務必須按原條件續保。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續保構成新合約,最高誠信原則會再次生效,被保險人必須披露自上次投保後出現的任何重要資料。陳述 III 錯誤,在法律上,保險人並沒有義務提醒被保險人續保日期屆滿,若雙方均無採取行動,保單會在期滿時自動失效。
重點: 一般保險的續保在法律上是一份獨立的新合約,投保人須再次履行最高誠信下的披露義務,且雙方可重新商議承保條件。.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一般保險的續保在法律上被視為一份新的合約,這讓保險人有機會重新檢討風險及承保條款。陳述 IV 正確,續保過程涉及要約與承約,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均可自由商議條款,並無義務必須按原條件續保。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續保構成新合約,最高誠信原則會再次生效,被保險人必須披露自上次投保後出現的任何重要資料。陳述 III 錯誤,在法律上,保險人並沒有義務提醒被保險人續保日期屆滿,若雙方均無採取行動,保單會在期滿時自動失效。
重點: 一般保險的續保在法律上是一份獨立的新合約,投保人須再次履行最高誠信下的披露義務,且雙方可重新商議承保條件。.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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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27
26. Question
某香港零售企業計劃為其店鋪投保「金錢保險」(Money Insurance)。在審閱保單條款及了解相關法律原則時,該企業的負責人應留意下列哪些關於此類保險的正確陳述?
I. 除了金錢損失外,保單通常亦承保因盜竊導致保險箱或保險庫受損的損失。
II. 保單內「金錢」一詞的定義僅限於法定貨幣(即紙幣及硬幣)。
III. 除非另有協議,否則保單一般將受保損失限制在正常營業時間內發生的損失。
IV. 該保單標準條款已涵蓋因公司職員不誠實行為(如盜竊金錢)所導致的損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通常屬於「全險」性質,除了保障金錢本身的損失外,還涵蓋因盜竊行為導致保險箱、保險庫或保險室受損的維修費用。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相關個案,金錢保險旨在承保業務相關的金錢,因此通常會限制保障僅限於正常營業時間內發生的損失,除非另有特別約定。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金錢保險中,「金錢」的定義比法定貨幣更廣泛,通常包括支票、銀行本票、郵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陳述 IV 錯誤,因為僱員的不誠實行為(如虧空公款或盜竊)屬於忠實保證保險 (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承保範圍,在標準的金錢保單中通常是被排除的。
重點: 金錢保險提供對業務資產的廣泛保障,但投保人必須留意其對「金錢」的廣義定義、營業時間的限制,以及與忠實保證保險之間的職責劃分。.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通常屬於「全險」性質,除了保障金錢本身的損失外,還涵蓋因盜竊行為導致保險箱、保險庫或保險室受損的維修費用。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相關個案,金錢保險旨在承保業務相關的金錢,因此通常會限制保障僅限於正常營業時間內發生的損失,除非另有特別約定。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金錢保險中,「金錢」的定義比法定貨幣更廣泛,通常包括支票、銀行本票、郵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陳述 IV 錯誤,因為僱員的不誠實行為(如虧空公款或盜竊)屬於忠實保證保險 (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承保範圍,在標準的金錢保單中通常是被排除的。
重點: 金錢保險提供對業務資產的廣泛保障,但投保人必須留意其對「金錢」的廣義定義、營業時間的限制,以及與忠實保證保險之間的職責劃分。.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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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7 of 27
27. Question
在處理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提出的索償時,保單內的「有權追回款項」(Avoidance of certain terms and right of recovery) 條款扮演著重要角色。下列哪些關於該條款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即使受保人違反了保單中的某些限制性條款,保險人仍可能須向受害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
II. 保險人在向第三者支付賠償後,可依據此條款向受保人追討已支付的金額。
III. 此條款的設立是為了確保受保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需要承擔個人財務責任。
IV. 此條款僅在受保車輛發生全損時才會生效。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保障交通意外中的第三者,保險人不能因受保人違反某些特定的保單條款(例如司機不具備有效駕駛執照)而拒絕賠償給受害的第三者。然而,保險人在履行此法定責任向第三者支付賠償後,有權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向違反合約的受保人追回已支付的款項。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該條款的根本目的是確保公眾(第三者)獲得法定保障,而非免除受保人的法律責任,受保人最終仍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財務後果。陳述 IV 錯誤,因為該條款與車輛是否全損(Total Loss)無關,而是與第三者責任賠償的法定強制性及保單條款的有效性有關。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體現了強制性汽車保險中「公眾利益優先」的原則,同時保留了保險人對違約受保人的追索權,以維持保險合約的約束力。.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保障交通意外中的第三者,保險人不能因受保人違反某些特定的保單條款(例如司機不具備有效駕駛執照)而拒絕賠償給受害的第三者。然而,保險人在履行此法定責任向第三者支付賠償後,有權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向違反合約的受保人追回已支付的款項。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該條款的根本目的是確保公眾(第三者)獲得法定保障,而非免除受保人的法律責任,受保人最終仍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財務後果。陳述 IV 錯誤,因為該條款與車輛是否全損(Total Loss)無關,而是與第三者責任賠償的法定強制性及保單條款的有效性有關。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體現了強制性汽車保險中「公眾利益優先」的原則,同時保留了保險人對違約受保人的追索權,以維持保險合約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