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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19
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核保過程中,關於暫保單 (Cover Notes)、保險單 (Policies) 及保險憑證 (Certificates of Insurance) 的功能與法律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並不以保險人對隨後呈交的投保書感到滿意為先決條件。
II. 保險憑證本質上與暫保單相同,均屬暫時性文件,最終必然會被一份獨立的保險單所取代。
III. 在汽車保險中,若保險人未有按法律要求簽發保險憑證,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
IV. 保險單被視為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法律一般假設其內容顯示了各方的意圖,但其正確性仍可被質疑。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暫保單(Cover Note)確實提供無條件的保險保障,其效力並不取決於保險人對隨後遞交投保書的滿意程度。在強制保險(如汽車保險)中,法律要求必須簽發保險憑證,否則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此外,雖然保險單被視為合約內容的法律推定,但在有強力證據的情況下,其正確性仍可被質疑。
錯誤: 關於保險憑證是暫時性文件且會被保單取代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核保原則,暫保單才是暫時性文件,而保險憑證(尤其是汽車保險)是一份獨立且永久的文件。在旅遊或海上貨物保險中,憑證通常作為保障摘要,之後亦不會再簽發獨立保單。其他僅包含部分正確陳述的選項則未能全面涵蓋所有準確的法律與核保概念。
重點: 暫保單、保險單與保險憑證在法律性質、有效期及強制性要求上各有不同,特別是保險憑證在強制保險法例下的刑事法律責任是核保過程中的重要環節。.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暫保單(Cover Note)確實提供無條件的保險保障,其效力並不取決於保險人對隨後遞交投保書的滿意程度。在強制保險(如汽車保險)中,法律要求必須簽發保險憑證,否則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此外,雖然保險單被視為合約內容的法律推定,但在有強力證據的情況下,其正確性仍可被質疑。
錯誤: 關於保險憑證是暫時性文件且會被保單取代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核保原則,暫保單才是暫時性文件,而保險憑證(尤其是汽車保險)是一份獨立且永久的文件。在旅遊或海上貨物保險中,憑證通常作為保障摘要,之後亦不會再簽發獨立保單。其他僅包含部分正確陳述的選項則未能全面涵蓋所有準確的法律與核保概念。
重點: 暫保單、保險單與保險憑證在法律性質、有效期及強制性要求上各有不同,特別是保險憑證在強制保險法例下的刑事法律責任是核保過程中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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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19
2.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私家車投保了綜合汽車保險。在處理賠償申請時,保險公司會根據保單內的「共同除外責任」(Common Exceptions) 條款審視個案。根據香港一般的汽車保單實務,下列哪些情況通常屬於保單的除外責任,導致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I. 意外發生時,該私家車正被用作非法載客取酬用途,違反了「汽車使用限制」。
II. 意外發生的地點位於保單承保表內指明的「受保地理區域」以外。
III. 駕駛者在意外發生時持有已過期但未被吊銷或取消資格的駕駛執照。
IV. 被保險人透過私人協議,承諾對乘客承擔即使在法律上並無疏忽亦須負上的賠償責任(合約附加的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汽車使用限制」是釐定風險的重要基準,若將私家車用作載客取酬等商業用途,屬於標準保單的除外責任。陳述 II 正確,保單保障僅限於承保表內指明的「受保地理區域」,在區域外發生的意外不獲保障。陳述 IV 正確,「合約附加的責任」是指若非因為被保險人自行簽訂協議承諾賠償,否則在法律上本不需承擔的責任,這屬於共同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標準汽車保單條款,受保司機包括曾持有駕駛執照且資格未被取消的人士,因此技術上的執照過期(只要未被吊銷資格)並不屬於除外責任。
重點: 汽車保險的共同除外責任涵蓋了地理區域、汽車用途、戰爭與核能風險,以及合約附加責任;但在駕駛執照方面,只要司機未被取消駕駛資格,即使執照過期亦通常不在除外之列。.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汽車使用限制」是釐定風險的重要基準,若將私家車用作載客取酬等商業用途,屬於標準保單的除外責任。陳述 II 正確,保單保障僅限於承保表內指明的「受保地理區域」,在區域外發生的意外不獲保障。陳述 IV 正確,「合約附加的責任」是指若非因為被保險人自行簽訂協議承諾賠償,否則在法律上本不需承擔的責任,這屬於共同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標準汽車保單條款,受保司機包括曾持有駕駛執照且資格未被取消的人士,因此技術上的執照過期(只要未被吊銷資格)並不屬於除外責任。
重點: 汽車保險的共同除外責任涵蓋了地理區域、汽車用途、戰爭與核能風險,以及合約附加責任;但在駕駛執照方面,只要司機未被取消駕駛資格,即使執照過期亦通常不在除外之列。.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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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19
3. Question
某貿易公司的倉庫發生火災,在向保險公司提出火險索償時,根據保險原則及一般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關於被保險人責任的描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有責任在合理的情況下盡量減少損失
II. 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有關損失屬於保單保障範圍,並提供損失金額的證明
III. 若涉及人身意外保險金索償,提供醫療報告以證明喪失能力的費用通常由保險人承擔
IV. 為了盡快清理現場,被保險人可以在未經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自行處置受損財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隱含責任,在損失發生後採取合理行動以盡量減少損失。陳述 II 正確,因為索償的舉證責任在於被保險人,他必須證明損失屬於保單保障範圍並核實損失的具體金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證明喪失能力的醫療報告費用通常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而非保險人。陳述 IV 錯誤,因為被保險人有責任保存受損財物,未經保險人同意不得擅自處置,且須合理照顧受損財物以防損失加重。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必須履行多項法定及合約責任,包括舉證、減少損失及與保險人合作,否則可能影響其獲得賠償的權利。.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隱含責任,在損失發生後採取合理行動以盡量減少損失。陳述 II 正確,因為索償的舉證責任在於被保險人,他必須證明損失屬於保單保障範圍並核實損失的具體金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證明喪失能力的醫療報告費用通常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而非保險人。陳述 IV 錯誤,因為被保險人有責任保存受損財物,未經保險人同意不得擅自處置,且須合理照顧受損財物以防損失加重。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必須履行多項法定及合約責任,包括舉證、減少損失及與保險人合作,否則可能影響其獲得賠償的權利。.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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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19
4.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索償時,關於被保險人的義務及相關保險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盡量減少損失的隱含義務,即使保單未有明確說明。
II. 普通法規定代位權僅在賠償後產生,但保單條款可約定保險人在賠償前即享有此權利。
III. 在人身意外保險索償中,為證明喪失能力而提供的醫療報告費用,通常由保險人支付。
IV. 若保單含有比例分攤條件,在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下,保險人可按比例減少賠償金額。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減少損失的隱含義務,這意味著即使保單沒有明文規定,受保人也必須採取合理行動防止損失擴大。關於代位權,普通法確實要求先賠償後取得權利,但保險人通常透過保單條款將此權利提前。此外,比例分攤條件(Average Clause)的法律效力正是為了處理不足額保險,允許保險人按投保比例扣減賠償。
Incorrect: 關於醫療報告費用的陳述是錯誤的。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被保險人有責任自費提供醫療證據以證明其索償的有效性。雖然在僱員補償保險中,僱主支付的體檢費最終由保險人承擔,但這並不適用於一般的人身意外保險金要求。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Takeaway: 被保險人在索償時必須履行普通法下的隱含義務及保單合約義務,包括自費提供損失證明及配合保險人行使代位權,而不足額保險則會導致賠償額按比例被削減。.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減少損失的隱含義務,這意味著即使保單沒有明文規定,受保人也必須採取合理行動防止損失擴大。關於代位權,普通法確實要求先賠償後取得權利,但保險人通常透過保單條款將此權利提前。此外,比例分攤條件(Average Clause)的法律效力正是為了處理不足額保險,允許保險人按投保比例扣減賠償。
Incorrect: 關於醫療報告費用的陳述是錯誤的。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被保險人有責任自費提供醫療證據以證明其索償的有效性。雖然在僱員補償保險中,僱主支付的體檢費最終由保險人承擔,但這並不適用於一般的人身意外保險金要求。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Takeaway: 被保險人在索償時必須履行普通法下的隱含義務及保單合約義務,包括自費提供損失證明及配合保險人行使代位權,而不足額保險則會導致賠償額按比例被削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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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19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的特性與承保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承保專業人士因疏忽行為、錯誤或遺漏而引致的法律責任。
II. 醫生、律師及保險經紀均是這類保險的典型投保人。
III. 它通常承保因產品設計缺陷導致的實體產品退貨成本。
IV. 這種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包括因專業服務導致的純經濟損失。Correct
正確: 專業彌償保險旨在保障專業人士(如醫療、法律、會計或保險中介從業員)在執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第三方受損的法律賠償責任。這類保險的獨特性在於它通常涵蓋因專業失誤導致的純經濟損失,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因產品設計缺陷導致的實體產品退貨或召回成本屬於產品責任保險或產品召回保險的範疇,不屬於專業彌償保險的保障範圍。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遺漏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 及 III」包含了關於產品缺陷的錯誤陳述。選項「以上皆是」則因包含錯誤的陳述 III 而不成立。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專門針對專業服務過程中的人為疏忽責任,與保障實體產品缺陷的產品責任保險在承保對象與風險性質上有明確區別。.
Incorrect
正確: 專業彌償保險旨在保障專業人士(如醫療、法律、會計或保險中介從業員)在執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第三方受損的法律賠償責任。這類保險的獨特性在於它通常涵蓋因專業失誤導致的純經濟損失,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因產品設計缺陷導致的實體產品退貨或召回成本屬於產品責任保險或產品召回保險的範疇,不屬於專業彌償保險的保障範圍。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遺漏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選項「只有 II 及 III」包含了關於產品缺陷的錯誤陳述。選項「以上皆是」則因包含錯誤的陳述 III 而不成立。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專門針對專業服務過程中的人為疏忽責任,與保障實體產品缺陷的產品責任保險在承保對象與風險性質上有明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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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19
6. Question
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投購補償保險。關於此類保險的法律責任性質及保障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承保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法定賠償責任
II. 承保僱主在普通法下因疏忽而引致的法律責任
III. 《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法律責任屬於「嚴格法律責任」
IV. 只要是受僱員工,在任何時間(包括私人休假)發生的意外均受保障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涵蓋了僱員補償保險的核心法律基礎。該保險旨在承保僱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承擔的法定賠償責任,以及在普通法下因疏忽而須對僱員承擔的法律責任。此外,條例下的法律責任屬於「嚴格法律責任」,即不論僱主是否有過失,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即須補償。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 的描述並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關於嚴格法律責任這一重要法律特徵。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 的描述則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陳述 IV,而保險保障僅限於「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的意外,並不涵蓋僱員在私人時間或與工作無關的意外。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同樣因包含陳述 IV 而不正確。
重點: 僱員補償保險結合了法定的嚴格責任與普通法的過失責任,其保障的前提是意外必須符合「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的法定要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涵蓋了僱員補償保險的核心法律基礎。該保險旨在承保僱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承擔的法定賠償責任,以及在普通法下因疏忽而須對僱員承擔的法律責任。此外,條例下的法律責任屬於「嚴格法律責任」,即不論僱主是否有過失,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即須補償。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 的描述並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關於嚴格法律責任這一重要法律特徵。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 的描述則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陳述 IV,而保險保障僅限於「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的意外,並不涵蓋僱員在私人時間或與工作無關的意外。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同樣因包含陳述 IV 而不正確。
重點: 僱員補償保險結合了法定的嚴格責任與普通法的過失責任,其保障的前提是意外必須符合「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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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19
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保險投訴局(ICB)在處理索償投訴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關於該局的運作與職權,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僅限於處理個人保險合約的索償糾紛。
II. 投訴人(保單持有人或其受益人)使用投訴局的裁決服務是毋須繳付費用的。
III. 裁決委員會所作出的裁決對保險人及投訴人雙方均具有最終約束力,且雙方均無權上訴。
IV. 目前投訴局可裁決的最高索償金額上限為 1,200,000 港元。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投訴局(ICB)的服務範圍僅限於處理個人保險類別的索償糾紛,不涵蓋商業保險。陳述 II 是正確的,投訴局為保單持有人提供免費的投訴處理及裁決服務,所有運作經費由會員公司負擔。陳述 IV 是正確的,為了反映市場變化,投訴局可裁決的最高賠償限額已由早期的 800,000 港元上調至現行的 1,200,000 港元。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裁決委員會的裁決僅對保險人(會員公司)具有約束力(前提是投訴人接受該裁決),保險人並沒有權利對裁決提出上訴;然而,若投訴人不滿意裁決,他們有權拒絕接受並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重點: 保險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低成本且具效率的糾紛解決平台,其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最終約束力,但保留了投訴人的法律追索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投訴局(ICB)的服務範圍僅限於處理個人保險類別的索償糾紛,不涵蓋商業保險。陳述 II 是正確的,投訴局為保單持有人提供免費的投訴處理及裁決服務,所有運作經費由會員公司負擔。陳述 IV 是正確的,為了反映市場變化,投訴局可裁決的最高賠償限額已由早期的 800,000 港元上調至現行的 1,200,000 港元。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裁決委員會的裁決僅對保險人(會員公司)具有約束力(前提是投訴人接受該裁決),保險人並沒有權利對裁決提出上訴;然而,若投訴人不滿意裁決,他們有權拒絕接受並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重點: 保險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低成本且具效率的糾紛解決平台,其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最終約束力,但保留了投訴人的法律追索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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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19
8. Question
在財產保險的索償處理中,關於「更換」(Replacement)及「恢復原狀」(Reinstatement)作為結清索償的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對於珠寶或貴重手錶等價值不會迅速減少的物品,採用更換方式通常是理想的選擇。
II. 在責任保險中,由於保險人擁有選擇賠償方式的權利,因此更換受損財產時無需徵得第三者同意。
III. 「恢復原狀」作為結清方式,其目的是使受損財產恢復到緊接損失發生前那一刻的狀況。
IV. 若被保險人對受損建築物的估價遠高於實際重建費用,保險人通常會傾向選擇以恢復原狀方式結清。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珠寶、名貴手錶等物品的價值相對穩定,不易產生折舊爭議,因此透過更換方式結清通常能令雙方滿意。陳述 III 正確,恢復原狀(Reinstatement)在保險結清中的定義,確實是指將受損財產修復至緊接損失發生前的狀態。陳述 IV 正確,當被保險人對建築物的估價脫離現實(過高)時,保險人為確保符合彌償原則,往往會選擇成本較低的重新建造(恢復原狀)方式。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責任保險中,受害的第三者並非保單合約的當事人,不受保單條款約束,因此保險人若欲以更換方式結清索償,必須先徵得該第三者的同意。
重點: 保險人在選擇以金錢賠付、修理、更換或恢復原狀來履行彌償義務時擁有選擇權,但必須考慮財產性質、折舊問題以及是否涉及不受保單條款約束的第三者。.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珠寶、名貴手錶等物品的價值相對穩定,不易產生折舊爭議,因此透過更換方式結清通常能令雙方滿意。陳述 III 正確,恢復原狀(Reinstatement)在保險結清中的定義,確實是指將受損財產修復至緊接損失發生前的狀態。陳述 IV 正確,當被保險人對建築物的估價脫離現實(過高)時,保險人為確保符合彌償原則,往往會選擇成本較低的重新建造(恢復原狀)方式。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責任保險中,受害的第三者並非保單合約的當事人,不受保單條款約束,因此保險人若欲以更換方式結清索償,必須先徵得該第三者的同意。
重點: 保險人在選擇以金錢賠付、修理、更換或恢復原狀來履行彌償義務時擁有選擇權,但必須考慮財產性質、折舊問題以及是否涉及不受保單條款約束的第三者。.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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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19
9.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起賠額」(Franchise) 條文的運作及其與「自負額」(Deductible) 的區別,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起賠額的主要功能是排除小額索償,從而節省保險人的行政開支。
II. 若受保損失的金額達到或超過了保單規定的起賠額,保險人將賠付全部損失。
III. 營業中斷保險有時規定,除非彌償期間不短於特定時限(如 48 小時),否則不予賠償,這屬於時間起賠額的應用。
IV.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運作邏輯相同,即無論損失多少,在賠付時均須扣除該項金額。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起賠額(Franchise)的主要功能是排除行政成本相對較高的小額索償。與自負額(Deductible)不同,一旦損失金額或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了預設的起賠額門檻,保險人將會作出足額賠償,而不會扣除該起賠金額。在營業中斷保險中,這表現為若彌償期間達到特定時限(如 48 小時),則會對該期間內的損失提供賠償。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不夠全面,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中關於營業中斷保險中時間起賠額的正確應用描述。「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包含錯誤的陳述 IV,起賠額在損失達標後是不會從賠款中扣除的,這正是它與自負額最本質的區別。
Takeaway: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核心區別在於:當損失超過約定門檻時,起賠額條文下保險人須支付全部損失,而自負額條文則要求從賠款中扣除該約定金額。.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起賠額(Franchise)的主要功能是排除行政成本相對較高的小額索償。與自負額(Deductible)不同,一旦損失金額或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了預設的起賠額門檻,保險人將會作出足額賠償,而不會扣除該起賠金額。在營業中斷保險中,這表現為若彌償期間達到特定時限(如 48 小時),則會對該期間內的損失提供賠償。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不夠全面,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中關於營業中斷保險中時間起賠額的正確應用描述。「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包含錯誤的陳述 IV,起賠額在損失達標後是不會從賠款中扣除的,這正是它與自負額最本質的區別。
Takeaway: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核心區別在於:當損失超過約定門檻時,起賠額條文下保險人須支付全部損失,而自負額條文則要求從賠款中扣除該約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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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19
10.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在為一家製造公司安排一般保險保障時,為了增加競爭力,主動提出將其所得佣金的兩成回贈給該公司的採購主管。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及保險業監管準則,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這種行為的法律或監管後果?
I. 這種行為可能被視為賄賂及貪污。
II. 只要獲得採購主管的口頭承諾,該代理便可合法支付回佣。
III. 在沒有得到被保險人(製造公司)書面同意前,禁止向其僱員提供回佣。
IV. 此舉會破壞釐定保險費率的基礎及誠實的報酬制度。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在未獲得被保險人(即該製造公司)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保險代理向其僱員提供回佣是被禁止的。此外,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可能構成賄賂或貪污,並會嚴重破壞保險業釐定費率的基礎以及中介人獲取誠實報酬的制度。
錯誤: 關於「口頭承諾即可合法」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監管規定明確要求必須取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而非僅僅是僱員的口頭協議。由於第二項陳述錯誤,因此「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選項。另一選項僅包含部分正確陳述而忽略了其他關鍵法律後果,因此亦不完整。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明白,未經投保人書面許可的回佣行為不僅違反行業守則,更可能觸犯反貪污法例,損害保險市場的誠信運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在未獲得被保險人(即該製造公司)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保險代理向其僱員提供回佣是被禁止的。此外,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可能構成賄賂或貪污,並會嚴重破壞保險業釐定費率的基礎以及中介人獲取誠實報酬的制度。
錯誤: 關於「口頭承諾即可合法」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監管規定明確要求必須取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而非僅僅是僱員的口頭協議。由於第二項陳述錯誤,因此「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選項。另一選項僅包含部分正確陳述而忽略了其他關鍵法律後果,因此亦不完整。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明白,未經投保人書面許可的回佣行為不僅違反行業守則,更可能觸犯反貪污法例,損害保險市場的誠信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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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19
11. Question
在香港經營進出口貿易的保險安排中,關於協會貨物條款(ICC)的保障範圍與除外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為付運貨物提供貸款時唯一接納的保障水平。
II. 「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 保障意味著保險責任自貨物離開發貨人倉庫時開始,直至到達最終存放目的地時完結。
III. 由「固有缺點」(Inherent vice)(例如肉類變質或酒變酸)引起的損失,在 ICC (A)、(B) 及 (C) 條款下均屬於除外責任。
IV. 協會貨物條款 C (ICC (C)) 的保障範圍比協會貨物條款 B (ICC (B)) 更廣,因為它額外承保了海水進入及浪擊落海的風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全面的「全險」保障,因此通常是銀行在提供貿易融資或貸款時唯一認可的保障水平。此外,「倉至倉」條款明確了保險保障的時效,涵蓋從發貨人倉庫出發到抵達最終目的地的整個過程。而「固有缺點」(如食品自然腐壞)屬於貨物本身的本質問題,在所有三套標準貨物條款(A、B、C)中均被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關於協會貨物條款 C (ICC (C)) 的保障範圍比協會貨物條款 B (ICC (B)) 更廣的陳述是錯誤的,實際上 ICC (B) 涵蓋的指明風險(如地震、海水進入、浪擊落海等)比 ICC (C) 更多,後者的保障範圍最為狹窄。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固有缺點的描述同樣符合法規與條款定義。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明確誤導了 B 條款與 C 條款的保障範圍大小關係。
重點: 貨物保險通常採用協會貨物條款,從業員必須區分 ICC (A) 的全險性質與 (B)、(C) 的指明風險性質,並理解「倉至倉」及「固有缺點」等核心概念。.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全面的「全險」保障,因此通常是銀行在提供貿易融資或貸款時唯一認可的保障水平。此外,「倉至倉」條款明確了保險保障的時效,涵蓋從發貨人倉庫出發到抵達最終目的地的整個過程。而「固有缺點」(如食品自然腐壞)屬於貨物本身的本質問題,在所有三套標準貨物條款(A、B、C)中均被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關於協會貨物條款 C (ICC (C)) 的保障範圍比協會貨物條款 B (ICC (B)) 更廣的陳述是錯誤的,實際上 ICC (B) 涵蓋的指明風險(如地震、海水進入、浪擊落海等)比 ICC (C) 更多,後者的保障範圍最為狹窄。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固有缺點的描述同樣符合法規與條款定義。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明確誤導了 B 條款與 C 條款的保障範圍大小關係。
重點: 貨物保險通常採用協會貨物條款,從業員必須區分 ICC (A) 的全險性質與 (B)、(C) 的指明風險性質,並理解「倉至倉」及「固有缺點」等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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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19
12. Question
宏利建築有限公司在管理風險時,需同時處理為財務職員投保的「忠實保證」(Fidelity Guarantee) 以及為政府工程提供的「履約保證」(Performance Bond)。下列關於這兩種產品的對比,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對僱主而言,忠實保證被視為一種保險;而履約保證則被視為一種極為正式的擔保合約。
II. 忠實保證的對價稱為「保費」,而履約保證支付給保險人的款項在法律上稱為「費用」。
III. 在忠實保證下,不誠實僱員須向保險人負責償付賠款;在履約保證下,保險人亦有權向承建商追回款項。
IV. 這兩種產品在法律上均屬於簡單合約,且通常都沒有固定的到期日,因此均不必辦理續保。Correct
正確: 根據教材,忠實保證對僱主而言是一項保險,其對價稱為「保費」,且保險人對不誠實僱員擁有追償權;而保證(Bonds)則屬於極為正式的合約,其對價稱為「費用」,且保險人對承建商同樣擁有追償權。因此,符合這些特點的正確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正確的,因為它遺漏了關於兩者均擁有追償權的正確陳述(陳述 III)。「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保證並非簡單合約,且忠實保證通常有到期日而保證則無)。「以上皆是」亦不正確,因為陳述 IV 的內容與法律定義及實務操作完全相悖。
重點: 忠實保證與保證(Bonds)在法律性質、對價稱呼、合約形式及續保機制上均存在顯著差異,保險從業人員必須準確區分這些概念以提供專業建議。.
Incorrect
正確: 根據教材,忠實保證對僱主而言是一項保險,其對價稱為「保費」,且保險人對不誠實僱員擁有追償權;而保證(Bonds)則屬於極為正式的合約,其對價稱為「費用」,且保險人對承建商同樣擁有追償權。因此,符合這些特點的正確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正確的,因為它遺漏了關於兩者均擁有追償權的正確陳述(陳述 III)。「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保證並非簡單合約,且忠實保證通常有到期日而保證則無)。「以上皆是」亦不正確,因為陳述 IV 的內容與法律定義及實務操作完全相悖。
重點: 忠實保證與保證(Bonds)在法律性質、對價稱呼、合約形式及續保機制上均存在顯著差異,保險從業人員必須準確區分這些概念以提供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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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19
13.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建築公司在處理其僱員補償保險事宜時,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責任及市場機制。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相關保險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僱員補償聯保計劃 (ECIRS) 旨在為任何在市場上遇到投保困難的僱主提供保障,不論其經營何種業務。
II. 若僱主連續取得三個高於相關行業基準保費率的保費率報價,即可向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投保。
III. 僱主獨立於《僱員補償條例》之外的法律責任,包括在普通法下承擔的責任及因違反某些工業安全法定條文而承擔的責任。
IV. 僱員補償保單中的「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容許保險人在合約條款被違反但仍須依法賠付後,向被保險人行使追償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的規定,僱主若連續三次取得高於相關行業基準保費率的報價,即符合投保資格。陳述 III 正確,獨立於條例之外的僱主法律責任(普通法責任)確實包括了因違反工業安全法定條文而承擔的責任。陳述 IV 正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允許保險人在因法例強制要求而賠償給第三方(僱員)後,若發現被保險人(僱主)違反了保單條款,可向其追討已賠付的款項。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並非為所有行業而設,而是專門為十九個指定的高風險行業(例如搭棚、土木工程等)提供最終的投保渠道。
重點: 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是針對特定高風險行業的最後投保途徑,而僱主責任保險同時涵蓋了法定補償責任及普通法下的疏忽責任。.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的規定,僱主若連續三次取得高於相關行業基準保費率的報價,即符合投保資格。陳述 III 正確,獨立於條例之外的僱主法律責任(普通法責任)確實包括了因違反工業安全法定條文而承擔的責任。陳述 IV 正確,「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允許保險人在因法例強制要求而賠償給第三方(僱員)後,若發現被保險人(僱主)違反了保單條款,可向其追討已賠付的款項。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並非為所有行業而設,而是專門為十九個指定的高風險行業(例如搭棚、土木工程等)提供最終的投保渠道。
重點: 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是針對特定高風險行業的最後投保途徑,而僱主責任保險同時涵蓋了法定補償責任及普通法下的疏忽責任。.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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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19
14.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位於香港的住宅物業投保了家居保險。在向保險中介人查詢有關保單條款及保障範圍時,下列哪些關於該類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單包含比例分攤條件,且受保物件在損失發生時的保額僅為其當時價值的 80%,則賠付金額通常限於損失金額的 80%
II. 根據一般市場慣例,若受保處所連續空置超過 30 天,保單保障通常會自動暫停
III. 家傭保險可以作為一份獨立保單購買,也可以作為家居保單中的一項自選保障
IV. 若家居保險提供「全險」保障,則表示所有財產損失均受保,且不設任何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比例分攤條件(pro rata average condition),如果受保人在投保時選擇的保額低於財產的實際價值(即不足額保險),發生損失時,賠償金額將按比例扣減。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家傭保險在市場上具有靈活性,既可以作為一份獨立的保單簽發,也可以作為家居保單中的一項附加或自選保障。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一般的家居保單條款,處所通常需要連續空置超過「六十天」(而非三十天)才會導致保障暫停。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即使是「全險」(All Risks)保障,也並非承保所有損失,它仍然受到保單中具體列明的除外責任(如戰爭、核風險等)的限制。
重點: 保險從業員應清楚區分比例分攤條件的運作方式,並理解「全險」保障仍受除外責任約束,以及家居保險與家傭保險在保單結構上的關聯。.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比例分攤條件(pro rata average condition),如果受保人在投保時選擇的保額低於財產的實際價值(即不足額保險),發生損失時,賠償金額將按比例扣減。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家傭保險在市場上具有靈活性,既可以作為一份獨立的保單簽發,也可以作為家居保單中的一項附加或自選保障。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一般的家居保單條款,處所通常需要連續空置超過「六十天」(而非三十天)才會導致保障暫停。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即使是「全險」(All Risks)保障,也並非承保所有損失,它仍然受到保單中具體列明的除外責任(如戰爭、核風險等)的限制。
重點: 保險從業員應清楚區分比例分攤條件的運作方式,並理解「全險」保障仍受除外責任約束,以及家居保險與家傭保險在保單結構上的關聯。.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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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19
15.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實務中,保險中介人向客戶解釋保險合約的法律條款。關於保證(Warranties)、陳述(Representations)及暫保單(Cover Note)的法律特點,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隱含保證不需要在保單中以書面形式列出,但在法律上仍具約束力
II. 明示保證必須以書面形式出現在保單中,或包含在保單所提及的文件內
III. 投保人對重要事實所作出的陳述,其準確性要求必須達到絕對精確,否則合約無效
IV. 暫保單是一種暫時性的保險證明,通常在正式保單簽發後便會失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隱含保證(Implied Warranties)雖然不在保單中以書面形式列出,但在法律上(特別是水險中)被視為合約的一部分並具有約束力。陳述 II 正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ies)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在保單內,或載於保單所引用的文件中。陳述 IV 正確,暫保單(Cover Note)是一種臨時文件,旨在正式保單簽發前的過渡期間提供保險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律對「陳述」(Representations)的要求是「基本上真實」(substantially true)即可,並不需要在所有細節上都達到絕對準確;相比之下,「保證」(Warranties)才要求嚴格及絕對的遵守。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保證與陳述的法律要求,保證必須嚴格遵守,而陳述則以重要事實的實質真實性為衡量標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隱含保證(Implied Warranties)雖然不在保單中以書面形式列出,但在法律上(特別是水險中)被視為合約的一部分並具有約束力。陳述 II 正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ies)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在保單內,或載於保單所引用的文件中。陳述 IV 正確,暫保單(Cover Note)是一種臨時文件,旨在正式保單簽發前的過渡期間提供保險保障。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律對「陳述」(Representations)的要求是「基本上真實」(substantially true)即可,並不需要在所有細節上都達到絕對準確;相比之下,「保證」(Warranties)才要求嚴格及絕對的遵守。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保證與陳述的法律要求,保證必須嚴格遵守,而陳述則以重要事實的實質真實性為衡量標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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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19
16.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及保險人在處理理賠申請時,應遵循相關的專業守則及法律要求。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及理賠的基本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其處理手法直接影響保險人的聲譽及大眾對保險的接受程度。
II. 根據專業守則,若保險人決定拒絕賠償,為了保障公司內部核保準則,無需向被保險人提供解釋。
III. 無論保單中是否明確提及,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均會導致索償無效,並構成廢除合約的理由。
IV. 只要被保險人已完成投保申請並繳付保費,即使損失發生在保單正式生效日之前,該索償仍屬有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公正、公平且合理的處理手法對於維持保險人的聲譽至關重要。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都會導致保險索償無效,並賦予保險人廢除相關保險合約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若決定拒絕賠償,應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而非無需解釋。陳述 IV 錯誤,一項有效的索償要求導致受保損失的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生效日至終止日之間的有效期內,發生在生效日之前的損失不獲保障。
重點: 保險理賠是保險服務的核心,必須遵循誠信與合約條款;欺詐行為會令索償失效,且損失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方為有效。.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公正、公平且合理的處理手法對於維持保險人的聲譽至關重要。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都會導致保險索償無效,並賦予保險人廢除相關保險合約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若決定拒絕賠償,應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而非無需解釋。陳述 IV 錯誤,一項有效的索償要求導致受保損失的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生效日至終止日之間的有效期內,發生在生效日之前的損失不獲保障。
重點: 保險理賠是保險服務的核心,必須遵循誠信與合約條款;欺詐行為會令索償失效,且損失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方為有效。.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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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19
1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監管框架下,關於香港汽車保險局的運作與會員規定,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局的運作資金主要來自於按汽車保險保費計算的徵款。
II. 其職能是當強制汽車保險發覺無效或不存在時,令該類保險保障的意圖得以實現。
III. 只有承保私家車風險的保險人才必須強制加入該局成為會員。
IV. 該局是一個政府部門,負責制定香港所有汽車保險的標準保費率。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符合法規要求,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運作經費確實是透過向會員收取徵款來籌集的,而該徵款額是根據汽車保險的保費計算。此外,該局的核心職能是作為最後的保障網,當強制性汽車保險因各種原因(如保單失效或肇事車輛無保險)而無法發揮作用時,確保受害人仍能獲得法律原意下的補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香港法律,所有獲授權經營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不論其承保的是私家車、電單車或商用車輛)都必須強制成為該局的會員。陳述 IV 錯誤,香港汽車保險局並非政府部門,而是一個由保險業界資助的機構,且該局並不負責制定市場的標準保費率,保費是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其商業評估自行釐定的。
重點: 香港汽車保險局是確保強制汽車保險制度完整性的關鍵機構,所有相關保險承保人均須入會並透過保費徵款支持其運作,以填補強制保障的漏洞。.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符合法規要求,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運作經費確實是透過向會員收取徵款來籌集的,而該徵款額是根據汽車保險的保費計算。此外,該局的核心職能是作為最後的保障網,當強制性汽車保險因各種原因(如保單失效或肇事車輛無保險)而無法發揮作用時,確保受害人仍能獲得法律原意下的補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香港法律,所有獲授權經營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不論其承保的是私家車、電單車或商用車輛)都必須強制成為該局的會員。陳述 IV 錯誤,香港汽車保險局並非政府部門,而是一個由保險業界資助的機構,且該局並不負責制定市場的標準保費率,保費是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其商業評估自行釐定的。
重點: 香港汽車保險局是確保強制汽車保險制度完整性的關鍵機構,所有相關保險承保人均須入會並透過保費徵款支持其運作,以填補強制保障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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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19
18. Question
某香港物業管理公司為其管理的商業大廈投保了標準火險保單。關於該保單下「火災」危險的定義及保障範圍,請辨識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火災」的定義要求受保財產或非受保財產必須實際起火,且該火災並非由被保險人故意引起。
II. 若火災是損害的近因,則在救火過程中因水漬或消防人員造成的合理損毀亦受保障。
III. 標準火險保單將所有類型的爆炸列為除外責任,不論其用途是家居還是商業。
IV. 即使起火點位於鄰近物業,只要其產生的煙霧或熱力導致受保財產受損,投保人仍可提出有效索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在保險法律定義中,「火災」必須涉及實際起火(即不應起火的物體起火),且必須是意外而非投保人故意造成的。此外,根據近因原則,為了撲救火災而造成的合理損害(如水漬、消防員破門等)以及由鄰近火災傳導的熱力或煙霧損害,均被視為火災保障範圍的一部分。
錯誤: 關於爆炸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標準火險保單雖然普遍將爆炸列為除外責任,但通常會設有例外條款,載明該除外責任不適用於「作家居用途」的氣體或鍋爐爆炸。關於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關於包含 III 的選項則因誤解了爆炸除外責任的具體應用而錯誤。
重點: 理解火險保障範圍時,必須區分「火災」的法律定義、近因原則的應用,以及特定危險(如爆炸)在標準保單中的特殊處理方式。.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在保險法律定義中,「火災」必須涉及實際起火(即不應起火的物體起火),且必須是意外而非投保人故意造成的。此外,根據近因原則,為了撲救火災而造成的合理損害(如水漬、消防員破門等)以及由鄰近火災傳導的熱力或煙霧損害,均被視為火災保障範圍的一部分。
錯誤: 關於爆炸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標準火險保單雖然普遍將爆炸列為除外責任,但通常會設有例外條款,載明該除外責任不適用於「作家居用途」的氣體或鍋爐爆炸。關於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關於包含 III 的選項則因誤解了爆炸除外責任的具體應用而錯誤。
重點: 理解火險保障範圍時,必須區分「火災」的法律定義、近因原則的應用,以及特定危險(如爆炸)在標準保單中的特殊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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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19
19. Question
在處理一宗涉及海上貨物運輸的保險索償時,保險中介人正向客戶解釋相關法律概念。關於水險(海上保險)的損失與費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船長為了減輕船身重量以防止沉沒,下令將部分重型機械拋入海中,這屬於「共同海損犧牲」。
II. 船隻的主機因風浪直接導致損壞(非為了共同安全而造成),這屬於「單獨海損」。
III. 「損害防止費用」必須在海上貨物保單的條款中明確出現該名詞,保險人才會負責賠償。
IV. 若受保的水泥貨物被海水淋濕後結塊,導致其本質改變且無法還原,這在法律上被定義為「推定全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行為是指在遇到危險時,為了搶救共同冒險中受險的財產而自發且合理地造成的犧牲,拋棄貨物以減輕船重正是典型例子。陳述 II 正確,單獨海損是指除共同海損以外,僅影響特定受保標的的部分損失,如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機器損壞。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課程內容,雖然海上貨物保單必然承保損害防止費用,但「損害防止費用」這一特定術語通常不會在保單措詞中出現。陳述 IV 錯誤,當損害導致保險標的的本質發生改變(如水泥結塊)時,這符合「實際全損」的定義,而非「推定全損」。
重點: 理解水險中不同類型的損失(如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以及全損的分類(實際全損與推定全損)對於正確處理理賠至關重要。.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共同海損行為是指在遇到危險時,為了搶救共同冒險中受險的財產而自發且合理地造成的犧牲,拋棄貨物以減輕船重正是典型例子。陳述 II 正確,單獨海損是指除共同海損以外,僅影響特定受保標的的部分損失,如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機器損壞。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課程內容,雖然海上貨物保單必然承保損害防止費用,但「損害防止費用」這一特定術語通常不會在保單措詞中出現。陳述 IV 錯誤,當損害導致保險標的的本質發生改變(如水泥結塊)時,這符合「實際全損」的定義,而非「推定全損」。
重點: 理解水險中不同類型的損失(如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以及全損的分類(實際全損與推定全損)對於正確處理理賠至關重要。.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