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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6
1. Question
一名持有個人意外保險單的受保人,在目睹友人遭受群黨襲擊時,決定衝入現場試圖推開襲擊者以營救友人。在過程中,受保人被襲擊者以利器刺傷。保險人隨後以受傷並非由「意外」導致為由拒絕理賠。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裁決慣例與相關案例,下列哪項分析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投訴委員會很可能裁定保險人得直,因為受保人是在明知危險的情況下決定參與衝突,其受傷是其行動產生的必然後果,而非「意外」。在人身意外保險的理賠實務中,如果受保人主動置身於一個不難預見會發生受傷事故的環境(如毆鬥現場),其受傷往往被視為其故意行為的自然結果,而非無法預料的意外。
錯誤: 「只要受保人沒有蓄意令自己受傷的意圖,任何由外力導致的傷患在法律上均必須被界定為意外」是錯誤的,因為「意外」的定義除了非蓄意,還包含「無法預料」,若行為的可預見後果必然是受傷,則不符合此定義。「由於受保人的行為是出於義勇救人而非犯罪,根據公共政策原則,保險人必須豁免所有除外責任」是錯誤的,雖然動機高尚,但保險合約仍須遵循「意外」的基本定義,動機並不自動改變事故的性質。「除非保險人能證明受保人當時處於酗酒或濫用藥物狀態,否則不能拒絕賠償」是錯誤的,酗酒只是除外責任之一,保險人仍可以事故不符合「意外」定義為由拒賠。
重點: 在判定人身意外保險理賠時,若受保人的故意行動導致了其能夠預見的受傷結果,該受傷通常不被納入「意外」導致的保障範圍。.
Incorrect
正確: 投訴委員會很可能裁定保險人得直,因為受保人是在明知危險的情況下決定參與衝突,其受傷是其行動產生的必然後果,而非「意外」。在人身意外保險的理賠實務中,如果受保人主動置身於一個不難預見會發生受傷事故的環境(如毆鬥現場),其受傷往往被視為其故意行為的自然結果,而非無法預料的意外。
錯誤: 「只要受保人沒有蓄意令自己受傷的意圖,任何由外力導致的傷患在法律上均必須被界定為意外」是錯誤的,因為「意外」的定義除了非蓄意,還包含「無法預料」,若行為的可預見後果必然是受傷,則不符合此定義。「由於受保人的行為是出於義勇救人而非犯罪,根據公共政策原則,保險人必須豁免所有除外責任」是錯誤的,雖然動機高尚,但保險合約仍須遵循「意外」的基本定義,動機並不自動改變事故的性質。「除非保險人能證明受保人當時處於酗酒或濫用藥物狀態,否則不能拒絕賠償」是錯誤的,酗酒只是除外責任之一,保險人仍可以事故不符合「意外」定義為由拒賠。
重點: 在判定人身意外保險理賠時,若受保人的故意行動導致了其能夠預見的受傷結果,該受傷通常不被納入「意外」導致的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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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6
2. Question
一間香港建築公司在承接政府道路工程時,被要求提供「履約保證」。關於此項保證的運作與特性,以下哪些陳述是準確的?
I. 這類合約屬於正式合約,與一般保險合約多屬簡單合約的性質不同。
II. 建築公司支付給保險公司的對價應稱為「費用」,而非「保費」。
III. 若發生索償,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法律上無權向該建築公司追討已支付的賠償額。
IV. 由於保證通常沒有預設的到期日,因此在技術上並不存在續保的安排。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描述了保證的正確特點。保證在法律上被視為正式合約,這與大多數屬於簡單合約的保險合約不同;支付給擔保人的對價稱為「費用」而非保費;且由於保證通常沒有到期日,因此不需要續保。這符合只有 I、II 及 IV 的描述。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履約保證的法律關係中,保險人(擔保人)在履行賠付責任後,有權向被擔保人(承建商)追回款項。因此,包含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 及 III」及「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I 及 IV」則忽略了保證作為正式合約的重要法律特徵。
重點: 區分保證與一般保險合約的關鍵在於其正式合約的性質、費用的稱呼以及保險人賠付後的追償權利。.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描述了保證的正確特點。保證在法律上被視為正式合約,這與大多數屬於簡單合約的保險合約不同;支付給擔保人的對價稱為「費用」而非保費;且由於保證通常沒有到期日,因此不需要續保。這符合只有 I、II 及 IV 的描述。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履約保證的法律關係中,保險人(擔保人)在履行賠付責任後,有權向被擔保人(承建商)追回款項。因此,包含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 及 III」及「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I 及 IV」則忽略了保證作為正式合約的重要法律特徵。
重點: 區分保證與一般保險合約的關鍵在於其正式合約的性質、費用的稱呼以及保險人賠付後的追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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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6
3.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製造商為其廠房投保了火災保險及火災營業中斷保險。若該廠房因火災受損導致生產停頓,關於其營業中斷保險的承保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單會直接賠償受損機器設備的重置成本
II. 該保單承保因受保事故導致營業額下降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
III. 該保單涵蓋為維持業務運作而產生的合理額外開支,例如臨時租用替代廠房
IV. 賠付的前提通常是該實物損壞已獲得相關財產保險單的賠償或承認賠償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的核心保障在於補償因受保事故導致營業額減少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單通常涵蓋「增加工作成本」,即為了避免或減少營業額進一步下跌而產生的合理額外支出。陳述 IV 正確,這反映了「實物損壞條款」(Material Damage Proviso)的要求,即必須先有生效的財產保險並承認賠償責任,營業中斷保險才會生效。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機器設備、建築物或存貨的實物損壞及維修費用是由基本的火災保險或財產保險承保的,營業中斷保險僅承保隨之而來的財務損失。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旨在保障受保事故後的非實物財務損失(如利潤損失及額外成本),且其賠付通常以實物損壞部分獲得保險承認賠償為前提。.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的核心保障在於補償因受保事故導致營業額減少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單通常涵蓋「增加工作成本」,即為了避免或減少營業額進一步下跌而產生的合理額外支出。陳述 IV 正確,這反映了「實物損壞條款」(Material Damage Proviso)的要求,即必須先有生效的財產保險並承認賠償責任,營業中斷保險才會生效。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機器設備、建築物或存貨的實物損壞及維修費用是由基本的火災保險或財產保險承保的,營業中斷保險僅承保隨之而來的財務損失。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旨在保障受保事故後的非實物財務損失(如利潤損失及額外成本),且其賠付通常以實物損壞部分獲得保險承認賠償為前提。.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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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6
4. Question
在汽車保險的核保實務與保單條款應用中,關於各類自負額(Excess)的描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承保自負額(Underwriting Excess)是保險人基於風險的某些不利特點而設立,通常附加在其他自負額之上,且不會提供保費折扣。
II. 自願性自負額(Voluntary Excess)是由被保險人主動要求設立,目的是為了換取保費的調減。
III. 若一名年僅 20 歲且未在保單中指名的司機發生意外,保單理賠時可能同時應用「不指名司機自負額」及「年輕司機自負額」。
IV. 承保自負額的設立通常會取代保單中原有的基本自負額(Standard Excess)。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核保原則,承保自負額是保險人因應風險的不利特點而額外設立的,它不會降低保費,且是附加在其他自負額之上的。陳述 II 正確,自願性自負額是投保人為了獲得保費折扣而主動要求承擔的金額。陳述 III 正確,在汽車保險中,若司機同時符合多項自負額類別(例如既是年輕司機又是不指名司機),這些自負額通常會累加應用於同一宗索償中。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承保自負額是附加於保單原有的其他自負額之上的,並不會取代或導致基本自負額失效。
重點: 了解不同類型自負額(如承保自負額、自願性自負額及特定司機自負額)的性質及其累加應用原則,是保險核保與理賠中的核心概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核保原則,承保自負額是保險人因應風險的不利特點而額外設立的,它不會降低保費,且是附加在其他自負額之上的。陳述 II 正確,自願性自負額是投保人為了獲得保費折扣而主動要求承擔的金額。陳述 III 正確,在汽車保險中,若司機同時符合多項自負額類別(例如既是年輕司機又是不指名司機),這些自負額通常會累加應用於同一宗索償中。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承保自負額是附加於保單原有的其他自負額之上的,並不會取代或導致基本自負額失效。
重點: 了解不同類型自負額(如承保自負額、自願性自負額及特定司機自負額)的性質及其累加應用原則,是保險核保與理賠中的核心概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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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6
5.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正在向客戶解釋一份標準「承保表式保單」(Scheduled policy form) 的結構與內容。根據一般保險實務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關於保單組成部分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敘文條款 (Recital Clause) 通常會直接列明投保人及保險人的具體姓名與地址。
II. 履行條款 (Operative Clause) 說明了在什麼情況下保險人的承保承諾將得以履行。
III. 通用除外責任 (General Exceptions) 的性質是僅適用於保單中的某個特定部分,而非整個合約。
IV. 承保表 (The Schedule) 包含了與受保風險有關的專屬資料,例如保單限額及有效期。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履行條款(Operative Clause)亦稱為承保條款,其核心功能是界定保險人在何種受保危險或情況下須履行賠償承諾。陳述 IV 正確,承保表(The Schedule)的作用是集中存放每份保單獨有的專屬資料,包括保險標的的描述、保單限額、保費及特別條款等。
錯誤: 陳述 I 錯誤,敘文條款(Recital Clause)雖然會提及合約各方,但具體的當事人姓名、地址等詳細資料通常是記錄在承保表中,而非敘文條款本身。陳述 III 錯誤,通用除外責任(General Exceptions)之所以稱為「通用」,是因為它們適用於整個保險合約的所有部分,而非僅限於特定部分。
重點: 承保表式保單透過將標準化的印刷條文與具體的專屬承保資料(承保表)相結合,構成了完整的保險合約,理解各個組成部分的功能有助於準確評估保障範圍。.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履行條款(Operative Clause)亦稱為承保條款,其核心功能是界定保險人在何種受保危險或情況下須履行賠償承諾。陳述 IV 正確,承保表(The Schedule)的作用是集中存放每份保單獨有的專屬資料,包括保險標的的描述、保單限額、保費及特別條款等。
錯誤: 陳述 I 錯誤,敘文條款(Recital Clause)雖然會提及合約各方,但具體的當事人姓名、地址等詳細資料通常是記錄在承保表中,而非敘文條款本身。陳述 III 錯誤,通用除外責任(General Exceptions)之所以稱為「通用」,是因為它們適用於整個保險合約的所有部分,而非僅限於特定部分。
重點: 承保表式保單透過將標準化的印刷條文與具體的專屬承保資料(承保表)相結合,構成了完整的保險合約,理解各個組成部分的功能有助於準確評估保障範圍。.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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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6
6. Question
一家位於尖沙咀的連鎖餐廳投保了營業中斷保險。若該餐廳因火災導致營業受阻並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關於保單中「彌償期間」(Indemnity Period) 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受保事故(如火災)必須在保險期限內發生,否則損失不獲賠償
II. 彌償期間是從受保事故發生之日起計
III. 彌償期間不能超越保單定義的最長彌償期間
IV. 只要能證明利潤損失,彌償期間可自動延伸至業務完全恢復為止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營業中斷保險的原則,受保事故(例如火災)必須在保單的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人才會承擔賠償責任。陳述 II 正確,彌償期間的計算起點是受保事故發生的日期。陳述 III 正確,彌償期間受限於保單中預先定義的「最長彌償期間」,這是一個時間上限。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彌償期間並非無限期延伸。即使業務在最長彌償期間屆滿後仍未完全恢復,保險人的賠償責任也會在達到該預定期限時終止。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中的彌償期間是衡量毛利潤損失的時間框架,它必須由保險期限內的事故觸發,且其持續時間不能超過保單約定的最長期限。.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營業中斷保險的原則,受保事故(例如火災)必須在保單的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人才會承擔賠償責任。陳述 II 正確,彌償期間的計算起點是受保事故發生的日期。陳述 III 正確,彌償期間受限於保單中預先定義的「最長彌償期間」,這是一個時間上限。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彌償期間並非無限期延伸。即使業務在最長彌償期間屆滿後仍未完全恢復,保險人的賠償責任也會在達到該預定期限時終止。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中的彌償期間是衡量毛利潤損失的時間框架,它必須由保險期限內的事故觸發,且其持續時間不能超過保單約定的最長期限。.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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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6
7.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營業中斷保險內的「實物損害附帶條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件要求在考慮營業中斷索償前,必須先存在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
II. 設置此條件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有保險金可用於修復受損財產,從而縮短業務中斷的時間。
III. 若實物損害是由財產保單中的除外責任引起,則營業中斷索償通常不會獲考慮。
IV. 此條件僅適用於賠償期間超過十二個月的保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在處理營業中斷索償之前,必須先有一份涵蓋相關實物損失的有效財產保險,且保險人已承認賠償責任。陳述 II 正確,此條件的其中一個主要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有足夠的資金修復受損資產,從而盡可能縮短業務中斷的時間。陳述 III 正確,因為若實物損害是由財產保單中的除外責任(如核子風險)所致,則無法滿足「存在有效財產保險索償」的要求,營業中斷保險亦不會作出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的一項基本且普遍的要求,其適用性與保單所設定的賠償期間(不論是十二個月或更長)無關。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旨在確保營業中斷的損失是由受保的物理損壞引起的,並保證有修復資金以維持保險的可保性及縮短中斷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在處理營業中斷索償之前,必須先有一份涵蓋相關實物損失的有效財產保險,且保險人已承認賠償責任。陳述 II 正確,此條件的其中一個主要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有足夠的資金修復受損資產,從而盡可能縮短業務中斷的時間。陳述 III 正確,因為若實物損害是由財產保單中的除外責任(如核子風險)所致,則無法滿足「存在有效財產保險索償」的要求,營業中斷保險亦不會作出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的一項基本且普遍的要求,其適用性與保單所設定的賠償期間(不論是十二個月或更長)無關。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旨在確保營業中斷的損失是由受保的物理損壞引起的,並保證有修復資金以維持保險的可保性及縮短中斷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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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6
8. Question
在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中,關於「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 的運作與目的,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件要求必須先有一項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存在,營業中斷索償才獲考慮。
II. 它的主要功能是確保導致營業中斷的事故本身是屬於保單保障的受保危險。
III. 即使導致停業的實物損壞屬於財產保單的除外責任,營業中斷保險仍須獨立作出賠償。
IV. 此條件僅適用於工業用的機器損壞保險,並不適用於一般的商業火險保單。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後果損失保險)中的一項基本要求,它規定必須先有一項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存在,保險人才會考慮賠償因該事故導致的營業中斷損失。這確保了導致停業的危險事故本身是在保險保障範圍內的。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如果實物損壞不屬於財產保單的受保範圍(例如屬於除外責任),則營業中斷索償通常也會被拒絕。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此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的普遍要求,適用於包括火災在內的各種導致營業中斷的財產損失,而非僅限於機器損壞。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建立了財產保險與營業中斷保險之間的法律連動關係,確保只有受保事故引起的經濟損失才能獲得賠償。.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後果損失保險)中的一項基本要求,它規定必須先有一項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存在,保險人才會考慮賠償因該事故導致的營業中斷損失。這確保了導致停業的危險事故本身是在保險保障範圍內的。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如果實物損壞不屬於財產保單的受保範圍(例如屬於除外責任),則營業中斷索償通常也會被拒絕。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此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的普遍要求,適用於包括火災在內的各種導致營業中斷的財產損失,而非僅限於機器損壞。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建立了財產保險與營業中斷保險之間的法律連動關係,確保只有受保事故引起的經濟損失才能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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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6
9. Question
一家位於尖沙咀的鐘錶珠寶店欲為其店舖投保盜竊保險 (Theft Insurance) 及玻璃保險 (Glass Insurance)。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常見實務及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盜竊保險通常承保由店舖職員與外人共謀進行的盜竊損失
II. 若竊賊在盜竊後縱火以毀滅證據,由此導致的火災損害通常不在盜竊保單的保障範圍內
III. 玻璃保險作為「全險」保單,會承保玻璃表面的刮花以及框架的自然損耗
IV. 玻璃保險通常涵蓋因被保玻璃碎裂而產生的臨時圍板費用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盜竊保單的標準條款,由火災引起的損害(即使是竊賊為了毀滅證據而縱火)屬於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因為玻璃保險的保障範圍不僅包括固定玻璃的碎裂,還擴展至包括因碎裂而需暫時安裝圍板以保護處所的額外費用。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涉及職員共謀的盜竊屬於「忠實保證風險」,通常不包含在標準盜竊保單的保障範圍內。陳述 III 錯誤,因為玻璃保險雖然提供「全險」保障,但習慣上會排除非碎裂性的損失,例如玻璃刮花、框架損耗或因時間流逝而產生的殘損失修。
重點: 盜竊保險與玻璃保險均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投保人需留意職員誠信風險、火災損害及非碎裂性玻璃損害通常不在這些保單的基本承保範圍內。.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盜竊保單的標準條款,由火災引起的損害(即使是竊賊為了毀滅證據而縱火)屬於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因為玻璃保險的保障範圍不僅包括固定玻璃的碎裂,還擴展至包括因碎裂而需暫時安裝圍板以保護處所的額外費用。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涉及職員共謀的盜竊屬於「忠實保證風險」,通常不包含在標準盜竊保單的保障範圍內。陳述 III 錯誤,因為玻璃保險雖然提供「全險」保障,但習慣上會排除非碎裂性的損失,例如玻璃刮花、框架損耗或因時間流逝而產生的殘損失修。
重點: 盜竊保險與玻璃保險均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投保人需留意職員誠信風險、火災損害及非碎裂性玻璃損害通常不在這些保單的基本承保範圍內。.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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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6
10.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核保過程中,關於暫保單 (Cover Note)、保險單 (Policy) 及保險憑證 (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的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暫保單提供的保障是「無條件」的,並不以保險人對隨後提交的投保書感到滿意為先決條件。
II. 保險單被視為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它可以明確地將填妥的投保書收納為合約的一部分。
III. 簽發強制保險憑證的唯一原因是法律要求,否則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因此而被檢控。
IV. 暫保單通常被視為一份永久性的文件,而保險憑證則僅在保單簽發前的過渡期內有效。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實務與法規,陳述 I、II 及 III 均為正確。暫保單 (Cover Note) 提供的保障確實是「無條件」的,並不取決於保險人對投保書的最終接納。保險單 (Policy) 是合約的有形證據,並可透過條文將投保書收納為合約的一部分。此外,簽發強制保險憑證 (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是法律的強制要求,若未按規定簽發,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因此,正確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混淆了文件的時效性。暫保單本質上是暫時性的文件,通常有效期為30天或更短,最終會被正式保單取代。相反,保險憑證(如汽車保險憑證)在法律上是一份獨立且永久的文件,直至保險合約終止。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暫保單、保險單與保險憑證在核保過程中各司其職,理解它們在法律證據、保障性質及強制性要求方面的差異,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職責。.
In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實務與法規,陳述 I、II 及 III 均為正確。暫保單 (Cover Note) 提供的保障確實是「無條件」的,並不取決於保險人對投保書的最終接納。保險單 (Policy) 是合約的有形證據,並可透過條文將投保書收納為合約的一部分。此外,簽發強制保險憑證 (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是法律的強制要求,若未按規定簽發,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因此,正確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混淆了文件的時效性。暫保單本質上是暫時性的文件,通常有效期為30天或更短,最終會被正式保單取代。相反,保險憑證(如汽車保險憑證)在法律上是一份獨立且永久的文件,直至保險合約終止。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暫保單、保險單與保險憑證在核保過程中各司其職,理解它們在法律證據、保障性質及強制性要求方面的差異,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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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6
1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介紹一般保險產品時,解釋了「起賠額」(Franchise) 的運作方式。根據香港保險實務及相關概念,下列哪些關於起賠額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設有兩星期等候期(屬時間起賠額)的人身意外保險中,若受保人傷殘持續了三星期,保險人通常會給付整段三星期的利益。
II. 起賠額與自負額 (Deductible) 的主要區別在於,若損失達到起賠額的水平,保險人會作出足額賠償,而不會扣除該起賠額。
III. 現時香港市場上的財產保險(如火險)普遍採用起賠額條文,因為它比自負額更能有效減少行政開支。
IV. 營業中斷保險中可能規定,除非彌償期間不短於特定時數(如48小時),否則不會獲得賠償,這屬於起賠額的一種形式。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起賠額(Franchise)的特性是當損失或傷殘時間達到或超過規定的門檻時,保險人會賠償整段期間或全數金額,而非僅賠償超過門檻的部分。陳述 II 正確,這準確描述了起賠額與自負額(Deductible)的核心區別,後者不論損失多少均須扣除約定金額。陳述 IV 正確,營業中斷保險中關於最短彌償期間的要求是時間起賠額在現代保險中的典型應用。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現今香港的保險實務中,大多數財產保險保單(如火險)已傾向使用自負額(Deductible)而非起賠額(Franchise),起賠額在目前的金錢賠償保單中已非常罕見。
重點: 起賠額的主要功能是排除小額索償,其與自負額最大的不同在於,一旦損失達到約定水平,保險人將會作出足額賠償而不再扣除該起賠金額。.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起賠額(Franchise)的特性是當損失或傷殘時間達到或超過規定的門檻時,保險人會賠償整段期間或全數金額,而非僅賠償超過門檻的部分。陳述 II 正確,這準確描述了起賠額與自負額(Deductible)的核心區別,後者不論損失多少均須扣除約定金額。陳述 IV 正確,營業中斷保險中關於最短彌償期間的要求是時間起賠額在現代保險中的典型應用。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現今香港的保險實務中,大多數財產保險保單(如火險)已傾向使用自負額(Deductible)而非起賠額(Franchise),起賠額在目前的金錢賠償保單中已非常罕見。
重點: 起賠額的主要功能是排除小額索償,其與自負額最大的不同在於,一旦損失達到約定水平,保險人將會作出足額賠償而不再扣除該起賠金額。.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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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6
12. Question
一家位於葵涌的製造業公司考慮為其廠房投保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一般慣例及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關於此類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險的保障範圍涵蓋因受保危險導致的毛利潤損失,以及為維持業務運作而產生的合理附加費用(如臨時租用替代廠房)。
II.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旨在確保受損的實物財產有足夠保障,否則保險人可能不承擔營業中斷的賠償責任。
III. 在計算保費時,保險人通常會以該物業建築物的火險費率作為基本費率,再根據時間因素計算附加費。
IV. 「最長彌償期間」的長短取決於企業恢復正常營業水平的能力,例如重新購置並安裝專門生產設備所需的時間。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後果損失保險)的主要保障範圍包括因受保危險導致的毛利潤損失,以及為了縮短中斷期而產生的必要且合理的附加費用。陳述 II 正確,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若相關實物損害沒有有效的火險保障,營業中斷保險通常不會賠償,以防止因缺乏資金修復財產而導致中斷期不合理地延長。陳述 IV 正確,最長彌償期間的設定必須考慮個別風險的特性,例如重置專門機器或恢復正常營業水平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釐定營業中斷保險的保費時,是以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Contents)的保險費率作為基本費率,而非以建築物本身的費率為準。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是一種補償因火災等受保危險導致後續經濟損失的保險,其賠償受制於實物損害附帶條件及預設的最長彌償期間。.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後果損失保險)的主要保障範圍包括因受保危險導致的毛利潤損失,以及為了縮短中斷期而產生的必要且合理的附加費用。陳述 II 正確,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若相關實物損害沒有有效的火險保障,營業中斷保險通常不會賠償,以防止因缺乏資金修復財產而導致中斷期不合理地延長。陳述 IV 正確,最長彌償期間的設定必須考慮個別風險的特性,例如重置專門機器或恢復正常營業水平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釐定營業中斷保險的保費時,是以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Contents)的保險費率作為基本費率,而非以建築物本身的費率為準。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是一種補償因火災等受保危險導致後續經濟損失的保險,其賠償受制於實物損害附帶條件及預設的最長彌償期間。.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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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6
13. Question
一家位於中環的連鎖餐廳投保了火災營業中斷保險。若該餐廳因廚房火災導致停業修復三個月,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該營業中斷保險單通常承保的範圍?
I. 因停業導致營業額下跌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
II. 為維持基本外賣服務而臨時租用流動廚房的額外開支
III. 受火災破壞的廚房設備及裝修的重置成本
IV. 因火災產生的煙霧導致鄰近店鋪貨物受損的法律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Consequential Loss Insurance)的核心目的就是補償因受保事故(如火災)導致營業額下降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陳述 II 正確,因為該保險通常包括「額外工作成本」(Increase in Cost of Working),即被保險人為了減少營業額進一步下降而合理支付的額外開支(例如臨時租用替代辦公室)。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建築物本身的結構損壞屬於「火災保險」(物料損壞)的保障範圍,而非營業中斷保險的保障對象。陳述 IV 錯誤,因為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如顧客受傷)屬於「公眾責任保險」的範疇,營業中斷保險並不處理法律責任索償。
重點: 火災營業中斷保險主要保障受保事故發生後的經濟後果損失,而非實物財產本身的損壞或法律責任。.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Consequential Loss Insurance)的核心目的就是補償因受保事故(如火災)導致營業額下降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陳述 II 正確,因為該保險通常包括「額外工作成本」(Increase in Cost of Working),即被保險人為了減少營業額進一步下降而合理支付的額外開支(例如臨時租用替代辦公室)。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建築物本身的結構損壞屬於「火災保險」(物料損壞)的保障範圍,而非營業中斷保險的保障對象。陳述 IV 錯誤,因為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如顧客受傷)屬於「公眾責任保險」的範疇,營業中斷保險並不處理法律責任索償。
重點: 火災營業中斷保險主要保障受保事故發生後的經濟後果損失,而非實物財產本身的損壞或法律責任。.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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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6
1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實務運作中,關於各類責任保險的性質及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專業彌償保險旨在承保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或保險經紀)因專業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
II.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不包括那些已屬於專門責任保險(如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或產品責任保險)可保範圍的法律責任。
III. 產品責任保險主要承保由所售賣或供應的貨品引起,且必須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之內發生的傷害或損害。
IV. 根據公眾政策(Public Policy)原則,若一項申索是建基於申索人自身的違法行為,法院可能會禁止該項申索。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專為專業人士提供保障,涵蓋其在提供專業服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引致他人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的設計是為了提供一般性的責任保障,因此通常會將已由特定專門保險(如汽車、僱員補償或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風險排除在外。陳述 IV 正確,公眾政策(Public Policy)是一個法律原則,法院可據此禁止某些行為或申索,例如基於申索人自身的違法行為(如入屋犯法時受傷)而提出的索償通常不獲受理。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產品責任保險(Products Liability Insurance)的一個核心特徵是承保由貨品引起,且發生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之傷害或損害。若損害發生在處所之內,通常由公眾責任保險處理。
重點: 責任保險包含多個細分類別,理解各險種(如公眾責任、產品責任及專業彌償)的保障範圍界線,以及公眾政策對保險合約有效性的影響,是保險從業員必須掌握的專業知識。.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專為專業人士提供保障,涵蓋其在提供專業服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引致他人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的設計是為了提供一般性的責任保障,因此通常會將已由特定專門保險(如汽車、僱員補償或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風險排除在外。陳述 IV 正確,公眾政策(Public Policy)是一個法律原則,法院可據此禁止某些行為或申索,例如基於申索人自身的違法行為(如入屋犯法時受傷)而提出的索償通常不獲受理。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產品責任保險(Products Liability Insurance)的一個核心特徵是承保由貨品引起,且發生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之傷害或損害。若損害發生在處所之內,通常由公眾責任保險處理。
重點: 責任保險包含多個細分類別,理解各險種(如公眾責任、產品責任及專業彌償)的保障範圍界線,以及公眾政策對保險合約有效性的影響,是保險從業員必須掌握的專業知識。.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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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6
15.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索償時,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相關的法律原則及理賠實務。根據《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中有關理賠的準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指明危險」保險保障下,被保險人有責任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導致的。
II. 對於「全險」保險,保險人如欲援引除外責任條款拒賠,必須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於有關索償。
III. 在法律責任上,證明損失金額 (Quantum) 的大小屬於保險人的責任。
IV. 「通融賠付」 (Ex gratia payment) 是指保險人在並無法律責任的情況下考慮作出的賠付。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列明的受保危險所造成的。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全險」保險下,被保險人只需證明發生了意外損失,若保險人欲援引除外責任條款拒賠,則必須由保險人承擔舉證責任。陳述 IV 正確,根據理賠實務,「通融賠付」是指保險人在法律上並無賠償義務(例如不屬保障範圍或違反保證)的情況下,基於商業考慮或人道立場而作出的賠付。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多少的法律責任在於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被保險人必須提供收據、估價單或其他證據來支持其索償金額。
重點: 保險理賠涉及不同的舉證責任:被保險人負責證明損失屬於保障範圍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若欲以除外責任為由拒賠,則須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列明的受保危險所造成的。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全險」保險下,被保險人只需證明發生了意外損失,若保險人欲援引除外責任條款拒賠,則必須由保險人承擔舉證責任。陳述 IV 正確,根據理賠實務,「通融賠付」是指保險人在法律上並無賠償義務(例如不屬保障範圍或違反保證)的情況下,基於商業考慮或人道立場而作出的賠付。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多少的法律責任在於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被保險人必須提供收據、估價單或其他證據來支持其索償金額。
重點: 保險理賠涉及不同的舉證責任:被保險人負責證明損失屬於保障範圍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若欲以除外責任為由拒賠,則須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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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6
16.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在處理一宗一般保險業務時,為了成功爭取該客戶,考慮將其佣金的一部分回贈給該客戶的採購經理。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及相關法規,下列哪些關於「回佣」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不正當地以此作為利誘來招徠業務,會被視為極其嚴重的違規行為。
II. 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在未獲得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前,向其僱員提供回佣是被禁止的。
III. 回佣行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構成賄賂,並破壞保險業釐定費率的基礎。
IV. 只要保險代理是從自己的佣金中撥出款項,回佣行為在法律上便不具備任何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以回佣作為不正當利誘來招徠業務被視為極其嚴重的違規行為。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在一般保險業務中,若要向被保險人的僱員提供回佣,必須事先獲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回佣行為在法律上可能構成賄賂和貪污,並會破壞保險業釐定費率的基礎。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回佣行為並非沒有風險;相反,它可能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如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監管處分,並損害為保險中介人應得報酬而設的誠實制度。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回佣的法律及監管規定,任何未經授權或具利誘性質的佣金回贈均可能觸犯法律並損害行業誠信。.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以回佣作為不正當利誘來招徠業務被視為極其嚴重的違規行為。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在一般保險業務中,若要向被保險人的僱員提供回佣,必須事先獲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回佣行為在法律上可能構成賄賂和貪污,並會破壞保險業釐定費率的基礎。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回佣行為並非沒有風險;相反,它可能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如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監管處分,並損害為保險中介人應得報酬而設的誠實制度。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回佣的法律及監管規定,任何未經授權或具利誘性質的佣金回贈均可能觸犯法律並損害行業誠信。.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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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6
17. Question
一家香港貿易公司為其一批經海路運往歐洲的電子零件投保了海上貨物保險。在航程中發生了多宗事故,涉及不同的損失評估。根據水險的基本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船隻擱淺時,船長為減輕重量而拋棄部分貨物,該損失屬於「共同海損犧牲」。
II. 被保險人為防止貨物受損擴大而合理支出的「損害防止費用」,可在保險金額之外獲得賠償。
III. 若受保貨物因受損而導致本質完全改變(如水泥變硬塊),即使貨物實體仍在,亦構成「實際全損」。
IV. 「單獨海損」是指為了全體利益而自發造成的損失,須由船東及所有貨主按比例分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水險原則,在遇上危險時為了搶救共同冒險中的財產而自發且合理地造成的實質損失(如拋棄貨物)屬於共同海損犧牲。陳述 II 正確,損害防止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是指被保險人為減少受保損失而合理招致的費用,其法律特性是可以在保險金額之上額外賠付。陳述 III 正確,實際全損的其中一個情況是損害改變了保險標的的本質(如水泥結塊),使其不再屬於受保時的性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單獨海損」是指僅影響特定保險標的的部分損失,且不屬於共同海損;而由所有權益人按比例分擔損失是「共同海損」的特徵,而非單獨海損。
重點: 在海上保險中,必須區分共同海損(全體分擔)與單獨海損(個別承擔)的區別,並理解損害防止費用具有在保額之外賠付的特殊性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水險原則,在遇上危險時為了搶救共同冒險中的財產而自發且合理地造成的實質損失(如拋棄貨物)屬於共同海損犧牲。陳述 II 正確,損害防止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是指被保險人為減少受保損失而合理招致的費用,其法律特性是可以在保險金額之上額外賠付。陳述 III 正確,實際全損的其中一個情況是損害改變了保險標的的本質(如水泥結塊),使其不再屬於受保時的性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單獨海損」是指僅影響特定保險標的的部分損失,且不屬於共同海損;而由所有權益人按比例分擔損失是「共同海損」的特徵,而非單獨海損。
重點: 在海上保險中,必須區分共同海損(全體分擔)與單獨海損(個別承擔)的區別,並理解損害防止費用具有在保額之外賠付的特殊性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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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6
18. Question
一名私家車車主已連續多年沒有提出索償,其無索償折扣(NCD)已達到 60% 的最高水平。若該車主在現有保單年度內提出了一項索償,根據一般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其下年度的續保安排最可能出現以下哪種情況?
Correct
正確: 該車主的無索償折扣不會被完全取消,而是會根據無索償折扣表後退若干級別(通常為三級),使其在下年度仍能享有一定比例的保費折扣是正確的。這是折扣回減機制的核心定義,旨在避免長期無索償的受保人因一次意外而失去所有折扣優惠。
錯誤: 關於折扣立即降至 0% 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描述的是傳統的 NCD 制度,而忽略了現代「折扣回減機制」提供的緩衝保護。
錯誤: 支付費用以維持折扣的描述是錯誤的,這屬於「無索償折扣保障」(NCD Protection) 的範疇,而非折扣回減機制本身的運作邏輯。
錯誤: 提到索償金額與自負額倍數關係的選項是錯誤的,無索償折扣的調整通常基於索償次數而非索償金額的大小。
重點: 折扣回減機制允許累積了高水平無索償折扣的受保人在發生單次索償時,其折扣僅按級別後退(通常為三級或三年),而非完全喪失。.
Incorrect
正確: 該車主的無索償折扣不會被完全取消,而是會根據無索償折扣表後退若干級別(通常為三級),使其在下年度仍能享有一定比例的保費折扣是正確的。這是折扣回減機制的核心定義,旨在避免長期無索償的受保人因一次意外而失去所有折扣優惠。
錯誤: 關於折扣立即降至 0% 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描述的是傳統的 NCD 制度,而忽略了現代「折扣回減機制」提供的緩衝保護。
錯誤: 支付費用以維持折扣的描述是錯誤的,這屬於「無索償折扣保障」(NCD Protection) 的範疇,而非折扣回減機制本身的運作邏輯。
錯誤: 提到索償金額與自負額倍數關係的選項是錯誤的,無索償折扣的調整通常基於索償次數而非索償金額的大小。
重點: 折扣回減機制允許累積了高水平無索償折扣的受保人在發生單次索償時,其折扣僅按級別後退(通常為三級或三年),而非完全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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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6
19.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理賠糾紛時,關於「仲裁條款」的運作與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仲裁條款通常僅適用於賠償金額多寡的爭議,而非保險人是否負有保單責任的問題。
II. 由於第三者索償人並非保險合約的當方,因此他們不受保單中仲裁條款的約束。
III. 仲裁程序必須在正式法庭內進行,且必須由具備法律專業資格的人士代表當事人。
IV. 若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滿而提起訴訟,法院通常不會推翻程序正確的仲裁結果,除非證明有法律錯誤或偏見。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仲裁條款的主要特點包括其適用範圍通常侷限於賠償金額(quantum)的爭議,而非保險責任(liability)的判定;同時,由於保險合約具備相對性,非合約當事人的第三者不受此條款約束;此外,雖然仲裁後仍可提出訴訟,但法院基於尊重仲裁程序的原則,除非發現法律錯誤或偏見,否則不會輕易推翻裁決。
錯誤: 陳述 III 聲稱仲裁必須在法庭進行且由法官主持是錯誤的。仲裁的本質是訴訟以外的替代方案,其特點之一就是非正式性,通常不在法庭進行,且不一定需要由具備法律資格的人士主持。
重點: 仲裁條款旨在為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提供一個比法庭訴訟更具彈性且非正式的渠道,來解決關於理賠金額的爭議。.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仲裁條款的主要特點包括其適用範圍通常侷限於賠償金額(quantum)的爭議,而非保險責任(liability)的判定;同時,由於保險合約具備相對性,非合約當事人的第三者不受此條款約束;此外,雖然仲裁後仍可提出訴訟,但法院基於尊重仲裁程序的原則,除非發現法律錯誤或偏見,否則不會輕易推翻裁決。
錯誤: 陳述 III 聲稱仲裁必須在法庭進行且由法官主持是錯誤的。仲裁的本質是訴訟以外的替代方案,其特點之一就是非正式性,通常不在法庭進行,且不一定需要由具備法律資格的人士主持。
重點: 仲裁條款旨在為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提供一個比法庭訴訟更具彈性且非正式的渠道,來解決關於理賠金額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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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6
20.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市場中,針對強制保險設有不同的徵款及補償基金機制。一名保險從業員在向客戶介紹相關制度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汽車保險局收取的徵款中,三分之二分配予「第一基金」,主要用於補償因駕駛人未投保或下落不明而導致的損失。
II.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目前的主要職能,是負責處理因僱員補償保險公司無力償債而導致的保單持有人申索。
III. 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運作經費,來自於對僱員補償保險保費徵收的 2% 供款。
IV. 汽車保險局的「第一基金」包含一項上限為二億港元的財務安排,用以處理涉及恐怖活動的汽車第三者傷亡申索。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汽車保險局收取的 3% 徵款中,三分之二(即保費的 2%)會分配予「第一基金」,用於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或下落不明而引起的申索。陳述 III 正確,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經費確實來自僱員補償保險費的 2% 供款。陳述 IV 正確,為了應對恐怖活動引起的汽車第三者傷亡索償,第一基金設有上限為二億港元的財務安排。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已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不獲賠償的申索,該職能已移交給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重點: 香港強制汽車保險及僱員補償保險均設有徵款機制,以支持不同的補償基金,確保在特定情況下(如無保險保障或保險人無力償債)受害人的法定權益仍能獲得保障。.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汽車保險局收取的 3% 徵款中,三分之二(即保費的 2%)會分配予「第一基金」,用於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或下落不明而引起的申索。陳述 III 正確,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經費確實來自僱員補償保險費的 2% 供款。陳述 IV 正確,為了應對恐怖活動引起的汽車第三者傷亡索償,第一基金設有上限為二億港元的財務安排。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已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不獲賠償的申索,該職能已移交給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重點: 香港強制汽車保險及僱員補償保險均設有徵款機制,以支持不同的補償基金,確保在特定情況下(如無保險保障或保險人無力償債)受害人的法定權益仍能獲得保障。.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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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6
21. Question
在處理香港汽車保險業務時,保險代理人向客戶解釋電單車及商用車輛保險的保障範圍。根據一般的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電單車保險中,「本身損害」保障通常僅在整輛電單車被盜時才賠償盜竊損失。
II. 商用車輛保單的第三者責任保障中,通常會排除因汽車震動對道路造成的損害。
III. 在香港市場,電單車保險普遍會主動承保乘客的法律責任,這與私家車保險的慣例相同。
IV. 商用車輛保單的基本保障範圍已自動涵蓋醫療費用,投保人無需支付額外保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電單車保險條款,盜竊保障僅適用於整輛電單車被盜的情況,若僅是配件被盜則不獲承保。陳述 II 是正確的,商用車輛保單在第三者責任保障中設有特定除外責任,包括排除因車輛震動或重量對道路、地秤或其下方物件所造成的損害。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電單車保險中,承保乘客法律責任的做法並不普遍,這與私家車保險的市場慣例有所不同。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商用車輛的基本保單並不包含醫療費用保障,投保人需要支付額外保費方可獲得此項保障。
重點: 電單車與商用車輛保險在保障細節上具有獨特性,例如電單車對盜竊配件的排除,以及商用車輛對震動損害的除外責任,從業員需留意其與私家車保單的差異。.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電單車保險條款,盜竊保障僅適用於整輛電單車被盜的情況,若僅是配件被盜則不獲承保。陳述 II 是正確的,商用車輛保單在第三者責任保障中設有特定除外責任,包括排除因車輛震動或重量對道路、地秤或其下方物件所造成的損害。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電單車保險中,承保乘客法律責任的做法並不普遍,這與私家車保險的市場慣例有所不同。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商用車輛的基本保單並不包含醫療費用保障,投保人需要支付額外保費方可獲得此項保障。
重點: 電單車與商用車輛保險在保障細節上具有獨特性,例如電單車對盜竊配件的排除,以及商用車輛對震動損害的除外責任,從業員需留意其與私家車保單的差異。.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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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6
22. Question
一家香港貿易公司為其辦公室財產投保了「全險」保險,並為其倉庫投保了獨立的盜竊保險。根據一般保險原則及市場慣例,下列關於這些保障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在「全險」保單下,若保險人主張損失屬於除外責任而拒賠,保險人須承擔舉證責任
II. 「全險」保險的保障範圍極廣,因此通常會涵蓋因害蟲或大氣情況導致的自然損耗
III. 若貴重物品以「約定價值」方式承保,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會支付保額而無須理會其實際價值
IV. 對於商業風險的獨立盜竊保單,通常規定損失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全險」保險中,保險人若要拒絕賠償,法律上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於保單中列明的除外責任所致。陳述 III 正確,對於貴重物品,保險人通常採用「約定價值」方式承保,這意味著在發生全損時,賠償金額將根據事先約定的保額支付,而不再考慮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V 正確,商業盜竊保險的標準條款通常要求盜竊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否則保險人可能不承擔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因害蟲、光線或大氣情況導致的損害被視為是可以預見的,或者可以透過合理的預防措施來防止,因此在「全險」保單中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而非受保範圍。
重點: 「全險」保險並非保障所有損失,其核心特點在於保險人承擔除外責任的舉證責任;而商業盜竊保險則強調實體保安防衛物必須遭到破壞(強行及暴力進入/離開)作為賠償的前提條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全險」保險中,保險人若要拒絕賠償,法律上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於保單中列明的除外責任所致。陳述 III 正確,對於貴重物品,保險人通常採用「約定價值」方式承保,這意味著在發生全損時,賠償金額將根據事先約定的保額支付,而不再考慮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V 正確,商業盜竊保險的標準條款通常要求盜竊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否則保險人可能不承擔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因害蟲、光線或大氣情況導致的損害被視為是可以預見的,或者可以透過合理的預防措施來防止,因此在「全險」保單中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而非受保範圍。
重點: 「全險」保險並非保障所有損失,其核心特點在於保險人承擔除外責任的舉證責任;而商業盜竊保險則強調實體保安防衛物必須遭到破壞(強行及暴力進入/離開)作為賠償的前提條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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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6
23. Question
在香港經營的一家製造業公司投保了財產全險及營業中斷保險。關於營業中斷保險中的「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 及相關概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主要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有足夠的財政資源(透過財產保險賠款)來修復受損資產,從而縮短業務中斷的時間。
II. 若導致業務中斷的財產損壞是由於財產保單中的除外責任所致,則營業中斷保險通常亦不會作出賠償。
III. 「最長彌償期間」(Maximum Indemnity Period) 是指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損失的最長期限,該期限通常在保單簽發時由投保人根據業務性質選擇。
IV. 只要發生了利潤損失,無論是否涉及實物損壞,營業中斷保險均會自動生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設立是為了確保被保險人有資金修復受損財產,從而盡快恢復營業,這對控制營業中斷損失至關重要。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該附帶條件,若實物損壞不獲財產保險承保(例如屬於除外責任),營業中斷保險亦不會作出賠償。陳述 III 正確,最長彌償期間是保單規定的賠償時限上限,由投保人在投保時根據其業務恢復正常所需的時間預算來選擇。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營業中斷保險並非獨立承保所有利潤損失,它通常必須以發生受保範圍內的實物損壞為前提,並滿足實物損害附帶條件,保單保障才會被觸發。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 (Material Damage Proviso) 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關鍵條款,要求實物損壞必須先獲得財產保險的賠付或承認責任,以確保業務具備恢復的財務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設立是為了確保被保險人有資金修復受損財產,從而盡快恢復營業,這對控制營業中斷損失至關重要。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該附帶條件,若實物損壞不獲財產保險承保(例如屬於除外責任),營業中斷保險亦不會作出賠償。陳述 III 正確,最長彌償期間是保單規定的賠償時限上限,由投保人在投保時根據其業務恢復正常所需的時間預算來選擇。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營業中斷保險並非獨立承保所有利潤損失,它通常必須以發生受保範圍內的實物損壞為前提,並滿足實物損害附帶條件,保單保障才會被觸發。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 (Material Damage Proviso) 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關鍵條款,要求實物損壞必須先獲得財產保險的賠付或承認責任,以確保業務具備恢復的財務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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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6
24.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經紀公司在進行年度內部審計。根據《保險業條例》中對保險經紀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Minimum Requirements),下列哪些項目是該公司在營運中必須持續遵守的法定要求?
I. 保險經紀必須投保符合規定限額的專業彌償保險
II. 保險經紀必須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以處理及存放客戶款項
III. 保險經紀只需維持不少於港幣 5,000 元的最低淨資產
IV. 保險經紀必須備存妥善的簿冊及賬目,以反映其業務狀況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是《保險業條例》下保險經紀必須符合的最低限度規定之一,用以保障其專業疏忽導致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因為法規嚴格要求保險經紀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獨立的客戶賬戶中,以防止資產混淆。陳述 IV 正確,因為備存妥善的簿冊及賬目是確保經紀財務透明度及合規性的基本要求。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現行監管要求,保險經紀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及淨資產要求為港幣 500,000 元,而非港幣 5,000 元,後者數額過低,不足以發揮審慎監管的作用。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包括資本充足性、專業彌償保障、客戶資產隔離及妥善賬目紀錄在內的最低限度規定,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財務實力與專業操守來保障客戶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是《保險業條例》下保險經紀必須符合的最低限度規定之一,用以保障其專業疏忽導致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因為法規嚴格要求保險經紀必須將客戶款項存放在獨立的客戶賬戶中,以防止資產混淆。陳述 IV 正確,因為備存妥善的簿冊及賬目是確保經紀財務透明度及合規性的基本要求。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現行監管要求,保險經紀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及淨資產要求為港幣 500,000 元,而非港幣 5,000 元,後者數額過低,不足以發揮審慎監管的作用。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包括資本充足性、專業彌償保障、客戶資產隔離及妥善賬目紀錄在內的最低限度規定,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財務實力與專業操守來保障客戶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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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6
25. Question
一名香港旅客在前往美國旅遊期間因意外導致手肘骨折,經治療後被診斷為右手部分功能永久受損。該旅客持有包含人身意外及醫療保障的旅遊保險。根據一般旅遊保險的慣例及相關案例,下列哪些關於此個案索償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人身意外利益」部分對「喪失單肢」的定義通常十分嚴謹,例如要求在腕骨或踝骨以上斷肢。
II. 若保單條款將「喪失功能」界定為「完全功能性殘疾」,則僅涉及部分功能受損的傷患通常不獲賠付該項意外利益。
III. 即使保單沒有按比例賠付永久部分殘疾的條款,投訴委員會通常也會基於公平原則裁定保險人必須按受傷程度發放部分保險金。
IV. 醫療費用保障旨在應付海外昂貴的私人醫療開支,其保障限額通常遠高於行李或現金丟失的保障限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保障部分通常會對「喪失單肢」作出嚴格定義,例如要求在腕骨或踝骨以上斷肢或完全喪失功能。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案例,若保單定義「喪失功能」為「完全功能性殘疾」,則永久性的部分功能受損並不符合該項利益的給付條件。陳述 IV 正確,旅遊保險的醫療費用保障通常設有較高限額(可達數百萬港元),以應付海外(特別是美加地區)昂貴的醫療開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投訴委員會高度尊重保單的具體定義。若保單條款中沒有指明會按比例就永久性部分殘疾作出給付,委員會通常會贊同保險人拒絕賠付的決定,而不會強制要求按比例賠償。
重點: 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保障利益嚴格受限於保單定義;除非保單另有列明,否則部分殘疾或部分功能喪失通常不符合「喪失單肢」或「完全殘疾」的賠付標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保障部分通常會對「喪失單肢」作出嚴格定義,例如要求在腕骨或踝骨以上斷肢或完全喪失功能。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案例,若保單定義「喪失功能」為「完全功能性殘疾」,則永久性的部分功能受損並不符合該項利益的給付條件。陳述 IV 正確,旅遊保險的醫療費用保障通常設有較高限額(可達數百萬港元),以應付海外(特別是美加地區)昂貴的醫療開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投訴委員會高度尊重保單的具體定義。若保單條款中沒有指明會按比例就永久性部分殘疾作出給付,委員會通常會贊同保險人拒絕賠付的決定,而不會強制要求按比例賠償。
重點: 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保障利益嚴格受限於保單定義;除非保單另有列明,否則部分殘疾或部分功能喪失通常不符合「喪失單肢」或「完全殘疾」的賠付標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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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26
26. Question
陳先生經營一家物流公司,擁有一支由電單車和輕型貨車組成的車隊。根據香港保險實務,關於這些車輛的保險保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電單車保單通常規定,只有整部電單車被偷竊時,盜竊索償才有效。
II. 商用車輛保單通常將因超載或過度使用而造成的損害列為除外責任。
III. 電單車的標準保單通常不包含醫療費用保障。
IV. 商用車輛保單會自動承保車輛震動對道路地秤造成的損害。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根據電單車保險實務,盜竊保障僅限於整輛電單車被盜,若僅配件被盜則不獲賠償;商用車輛保單在「本身損害」保障中明確將超載或過度使用導致的損害列為除外責任;此外,電單車標準保單與私家車不同,並不包含醫療費用保障。
錯誤: 關於商用車輛自動承保震動損害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震動或重量對道路、地秤或其下方物件造成的損害在商用車輛保單中屬於標準除外責任。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了解不同類型車輛保單(如電單車與商用車)的特定除外責任與保障限制,對於準確評估風險保障至關重要。.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根據電單車保險實務,盜竊保障僅限於整輛電單車被盜,若僅配件被盜則不獲賠償;商用車輛保單在「本身損害」保障中明確將超載或過度使用導致的損害列為除外責任;此外,電單車標準保單與私家車不同,並不包含醫療費用保障。
錯誤: 關於商用車輛自動承保震動損害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震動或重量對道路、地秤或其下方物件造成的損害在商用車輛保單中屬於標準除外責任。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了解不同類型車輛保單(如電單車與商用車)的特定除外責任與保障限制,對於準確評估風險保障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