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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2
1. Question
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原則及相關保險實務,關於保單中要求被保險人「及早通知」事故的條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延誤通知導致保險人在調查事故原因或核實損害程度方面蒙受不利,保險人通常有權拒絕賠償。
II. 在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應將可能引起索償的事故通知保險人,而不應等到第三者提出明確賠償要求。
III. 只要被保險人屬於「門外漢」,即使其延誤通知導致保險人完全無法核實損失,保險人亦必須全數賠償。
IV. 法律上,違反通知條款是否引致索償權喪失,取決於各方在訂立條文時對違反後果的立約意圖。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反映了保險投訴局在裁定索償糾紛時的核心考量,即延誤通知是否導致保險人在調查事故原因或評估損害程度時蒙受不利。陳述 II 符合責任保險的實務要求,即被保險人應通知「可能」引起索償的事故,而非僅在收到正式索償後才通知。陳述 IV 說明了法律上判斷違反通知條款的後果時,需視乎立約雙方在訂立條文時的意圖。因此,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組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雖然投訴局在某些案例(如手錶修理案)中可能因損失易於核實而給予被保險人疑點利益,但這並非絕對規則;若延誤確實導致保險人調查受阻(如滑倒受傷案),即使被保險人是門外漢,保險人仍可合法拒賠。選項中包含 III 的組合均為錯誤。
重點: 被保險人履行及時通知事故的義務對於保險人行使調查權至關重要,若違反此項先決條件並造成保險人調查上的不利,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反映了保險投訴局在裁定索償糾紛時的核心考量,即延誤通知是否導致保險人在調查事故原因或評估損害程度時蒙受不利。陳述 II 符合責任保險的實務要求,即被保險人應通知「可能」引起索償的事故,而非僅在收到正式索償後才通知。陳述 IV 說明了法律上判斷違反通知條款的後果時,需視乎立約雙方在訂立條文時的意圖。因此,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組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雖然投訴局在某些案例(如手錶修理案)中可能因損失易於核實而給予被保險人疑點利益,但這並非絕對規則;若延誤確實導致保險人調查受阻(如滑倒受傷案),即使被保險人是門外漢,保險人仍可合法拒賠。選項中包含 III 的組合均為錯誤。
重點: 被保險人履行及時通知事故的義務對於保險人行使調查權至關重要,若違反此項先決條件並造成保險人調查上的不利,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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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2
2. Question
一名在香港從事冷氣工程的技術員因工傷向保險公司申請人身意外保險索償。保險公司在支付一段時間的「暫時及完全殘疾」利益後,將後續給付改為「暫時及部分殘疾」,受保人對此提出投訴。根據相關的保險實務及投訴委員會的裁決邏輯,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判定受保人是否屬於「暫時及完全殘疾」,關鍵在於其是否完全無法執行其職業的任何職務。
II. 若醫療報告顯示受保人傷勢好轉並能執行部分職務,保險人將給付標準轉為「暫時及部分殘疾」通常被視為公道。
III.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手術後出現的已知風險或併發症,通常會被界定為「不可預見」的意外受傷。
IV. 投訴委員會在評估殘疾程度時,會考慮受保人的職業性質、受傷嚴重性及是否遵從醫療建議接受治療。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暫時及完全殘疾」的定義通常要求受保人完全無法執行其職業中的任何職務。陳述 II 正確,根據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若受保人的情況好轉至能執行部分職務,則應按「暫時及部分殘疾」標準處理。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實際個案中,委員會會綜合考慮醫療報告(如物理治療進度)、受傷的複雜程度以及受保人的工作性質(如文職或體力勞動)來做出公平裁決。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意外」的定義核心在於「不可預見」。手術中已知的風險或預期內的併發症通常被視為可預見的後果,而非保單定義下的意外事故。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索償判定取決於受傷是否符合「意外」的嚴格定義,以及殘疾程度是否與保單中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界定相符。.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暫時及完全殘疾」的定義通常要求受保人完全無法執行其職業中的任何職務。陳述 II 正確,根據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若受保人的情況好轉至能執行部分職務,則應按「暫時及部分殘疾」標準處理。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實際個案中,委員會會綜合考慮醫療報告(如物理治療進度)、受傷的複雜程度以及受保人的工作性質(如文職或體力勞動)來做出公平裁決。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意外」的定義核心在於「不可預見」。手術中已知的風險或預期內的併發症通常被視為可預見的後果,而非保單定義下的意外事故。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索償判定取決於受傷是否符合「意外」的嚴格定義,以及殘疾程度是否與保單中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界定相符。.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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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2
3.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索償時,保險人及中介人應遵循特定的法律要求及專業守則。根據相關實務指引,下列哪些關於有效索償及理賠處理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都會令保險索償無效,並構成保險人廢除有關合約的理由。
II. 優良的保險手法通常要求,除非得到保險人的高級職員批准,否則不應輕易拒絕賠償。
III. 為體現同情心,即使受保損失發生在保單終止日之後,保險人亦應視之為有效索償。
IV. 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若保險人必須拒絕賠償,應向索償人給予充分的解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欺詐行為(不論形式)不僅會導致該次索償無效,法律上亦賦予保險人廢除整份保險合約的權利。陳述 II 正確,因為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為了維護聲譽,優良的保險做法通常要求拒絕賠償必須經過高級職員的批准。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承諾在拒絕賠償時應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要構成有效的索償,其中一項基本法律要求是保單必須有效,即導致受保損失的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生效日至終止日之間的時間內,而非在終止日後仍須賠付。
重點: 有效索償必須符合合約及法律要求(如保單有效期及誠實原則),同時保險人應以公正、合理且透明的方式處理理賠,以維持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欺詐行為(不論形式)不僅會導致該次索償無效,法律上亦賦予保險人廢除整份保險合約的權利。陳述 II 正確,因為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為了維護聲譽,優良的保險做法通常要求拒絕賠償必須經過高級職員的批准。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承諾在拒絕賠償時應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要構成有效的索償,其中一項基本法律要求是保單必須有效,即導致受保損失的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生效日至終止日之間的時間內,而非在終止日後仍須賠付。
重點: 有效索償必須符合合約及法律要求(如保單有效期及誠實原則),同時保險人應以公正、合理且透明的方式處理理賠,以維持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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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2
4. Question
誠信保險公司正在為兩家位於同一工業大廈內的印刷廠進行核保。雖然兩家工廠均屬於「印刷業」風險類別,但核保人員決定對其中一家位於頂層且缺乏自動灑水系統的工廠收取較高的保費。同時,該保單並未明確規定保費支付為保障生效的先決條件。根據一般保險的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核保人員對該頂層工廠收取較高保費的做法,在保險術語中稱為「風險差別對待」(Risk discrimination)。
II. 由於保單沒有明確相反規定,根據普通法,即使投保人尚未支付保費,保險合約仍可視為有效。
III. 如果保險公司在過去幾年一直容許該客戶遲交保費而未作抗議,這可能構成「寬免」(Waiver),使其日後難以堅持準時交費的合約規定。
IV. 根據普通法,所有一般保險合約必須在保險人實際收到第一筆保費後,保險保障才正式開始。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在一般保險中,「風險差別對待」(Risk discrimination) 是指核保人區分屬於同一風險類別(如印刷廠)的個別風險特質,並據此調整保費。根據普通法,除非合約有明確的相反規定,否則支付保費並非保險保障生效的先決條件。此外,若保險人透過行為(如長期接受遲交保費)表示不堅持合約中的支付時限要求,則可能構成「寬免」(Waiver)。
Incorrect: 關於普通法要求必須先支付保費保障才生效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這主要是人壽保險的慣例,在一般保險的普通法原則下,即使未付保費,合約仍可有效。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僅包含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則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
Takeaway: 一般保險的保費支付與保障效力受普通法及保單具體條文影響,而風險差別對待是核保中用於公平反映個別風險程度的合法手段。.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在一般保險中,「風險差別對待」(Risk discrimination) 是指核保人區分屬於同一風險類別(如印刷廠)的個別風險特質,並據此調整保費。根據普通法,除非合約有明確的相反規定,否則支付保費並非保險保障生效的先決條件。此外,若保險人透過行為(如長期接受遲交保費)表示不堅持合約中的支付時限要求,則可能構成「寬免」(Waiver)。
Incorrect: 關於普通法要求必須先支付保費保障才生效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這主要是人壽保險的慣例,在一般保險的普通法原則下,即使未付保費,合約仍可有效。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僅包含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則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
Takeaway: 一般保險的保費支付與保障效力受普通法及保單具體條文影響,而風險差別對待是核保中用於公平反映個別風險程度的合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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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2
5. Question
一名香港旅客在購買旅遊保險後,對保單內的保障範圍及人身意外利益的界定產生疑問。根據一般的旅遊保險實務及相關個案,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人身意外保障中,「喪失單肢」通常界定為手部在腕骨或以上、或腳部在踝骨或以上斷肢,或該肢體完全喪失功能。
II. 若受保人僅遭受肢體的部分永久功能受損,即使保單未有指明按比例賠付,保險公司仍必須根據傷殘程度發放部分保險金。
III. 旅遊保險中的醫療費用保障通常提供較高限額,以應付如美國或加拿大等地昂貴的私人醫療開支。
IV. 旅遊保險中的「損失現金」保障通常設有賠償限額,而非提供全額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旅遊保險的標準條款及相關個案,喪失單肢的定義通常包含在腕骨/踝骨或以上的物理斷離,或該肢體完全喪失功能(即完全功能性殘疾)。陳述 II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旨在為醫療費用高昂的地區(如美國或加拿大)提供高額醫療保障,以應付沉重的私人醫療開支。陳述 IV 正確,因為現金保障屬於高風險項目,保險公司通常會設立特定的賠償上限,而非提供無限制的保障。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原則,若保單條款未有明確規定按比例賠付,且受保人的傷勢未符合保單定義的「完全功能性殘疾」,保險公司則沒有法律義務支付人身意外保險金。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受保單定義嚴格限制,特別是在人身意外及醫療保障方面,賠償必須完全符合條款所列的定義與限額條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旅遊保險的標準條款及相關個案,喪失單肢的定義通常包含在腕骨/踝骨或以上的物理斷離,或該肢體完全喪失功能(即完全功能性殘疾)。陳述 III 正確,因為旅遊保險旨在為醫療費用高昂的地區(如美國或加拿大)提供高額醫療保障,以應付沉重的私人醫療開支。陳述 IV 正確,因為現金保障屬於高風險項目,保險公司通常會設立特定的賠償上限,而非提供無限制的保障。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原則,若保單條款未有明確規定按比例賠付,且受保人的傷勢未符合保單定義的「完全功能性殘疾」,保險公司則沒有法律義務支付人身意外保險金。
重點: 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受保單定義嚴格限制,特別是在人身意外及醫療保障方面,賠償必須完全符合條款所列的定義與限額條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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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2
6. Question
一家位於尖沙咀的連鎖零售商行政主管正與保險經紀討論其財產保險方案。關於金錢保險 (Money Insurance) 與忠實保證保險 (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保障範圍及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金錢保單中,「金錢」一詞的含義通常包括支票及銀行本票,而不僅限於法定貨幣。
II. 金錢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屬「全險」性質,並承保盜賊對保險箱和保險庫造成的損害。
III. 為了提供全面保障,標準的金錢保單通常會自動涵蓋所有職員盜竊導致的損失。
IV. 忠實保證保險的主要功能是為僱主提供彌償,承保職員因一般性疏忽或行政錯誤而導致的損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金錢保險中,「金錢」的定義比法定貨幣更為廣泛,涵蓋了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通常以「全險」方式承保,除了金錢本身的損失,還包括盜賊對保險箱或保險庫造成的實體損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行為通常屬於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因此在標準的金錢保單中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陳述 IV 錯誤,因為忠實保證保險旨在保障職員的不誠實行為(如盜竊),並不承保職員因一般性錯誤或疏忽而導致的損失。
重點: 投保人需區分金錢保險與忠實保證保險的保障界限,前者主要針對外來盜竊及運送風險,後者則針對內部職員的誠信風險。.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金錢保險中,「金錢」的定義比法定貨幣更為廣泛,涵蓋了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通常以「全險」方式承保,除了金錢本身的損失,還包括盜賊對保險箱或保險庫造成的實體損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行為通常屬於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因此在標準的金錢保單中通常被列為除外責任。陳述 IV 錯誤,因為忠實保證保險旨在保障職員的不誠實行為(如盜竊),並不承保職員因一般性錯誤或疏忽而導致的損失。
重點: 投保人需區分金錢保險與忠實保證保險的保障界限,前者主要針對外來盜竊及運送風險,後者則針對內部職員的誠信風險。.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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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2
7. Question
在處理商業組合保單(Commercial Combined Policies)時,保險從業員應留意相關的法律風險及特點。下列哪些關於這類保單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投保人通常追求透過一份保單獲得多種保障的方便,並希望整體上節省保費。
II. 若保單條文未明確表示各部分為獨立合約,違反某一部分的保證可能影響整份保單。
III. 根據法律慣例,所有組合保單均會被自動視為由多個獨立合約組成,無需額外措詞。
IV. 由於這類保單多為個別客戶設計,其具體限制及特點通常具有獨特性。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商業組合保單的特性,投保人追求的是一份保單提供多種保障的方便性以及整體保費的節省。由於這類保單通常是為個別客戶設計的,具有高度的獨特性,因此其具體限制不適宜在通用教材中一一列舉。最重要的是,保單必須有清晰的措詞顯示各部分為獨立合約,否則違反某一保障部分的保證(Warranty)可能被解釋為影響整份保單的有效性。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並不會自動將組合保單推定為多個獨立合約。事實上,研習資料手冊特別發出警告,指若保單措詞不夠清晰,有關保單可能被解釋為代表單個合約,而非幾個共存和獨立的合約。這正是為什麼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必須極其小心地確保保單條文能反映獨立合約的意圖。
重點: 商業組合保單必須具備明確的「獨立合約」措詞,以防止因其中一個保障部分的違約行為(尤其是保證的違反)而導致整份保單的其他保障部分同時受到負面影響。.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商業組合保單的特性,投保人追求的是一份保單提供多種保障的方便性以及整體保費的節省。由於這類保單通常是為個別客戶設計的,具有高度的獨特性,因此其具體限制不適宜在通用教材中一一列舉。最重要的是,保單必須有清晰的措詞顯示各部分為獨立合約,否則違反某一保障部分的保證(Warranty)可能被解釋為影響整份保單的有效性。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並不會自動將組合保單推定為多個獨立合約。事實上,研習資料手冊特別發出警告,指若保單措詞不夠清晰,有關保單可能被解釋為代表單個合約,而非幾個共存和獨立的合約。這正是為什麼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必須極其小心地確保保單條文能反映獨立合約的意圖。
重點: 商業組合保單必須具備明確的「獨立合約」措詞,以防止因其中一個保障部分的違約行為(尤其是保證的違反)而導致整份保單的其他保障部分同時受到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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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2
8. Question
一名保險經紀正為一家物流公司安排年度保險續保,並向客戶解釋保費中包含的各項法定徵款。根據香港相關法例及監管要求,下列關於徵款及補償機制的陳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I. 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經費來自保費徵款,其中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
II.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的現行徵款率為僱員補償保險費的百分之二。
III. 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僱員補償援助計劃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申索。
IV. 保險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這並非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先決條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經費來自 3% 的保費徵款,並按比例分配給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三分之一)及第一基金(三分之二)。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 2004 年的修訂,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已不再承擔保險人無力償債的補償職能,該職能已轉交予保險公司 (僱員補償) 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的現行徵款率應為 1.2%,而 2% 是 ECIIB 的供款率。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會員是獲授權在香港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法定先決條件,並非保險人的自由選擇。
重點: 了解不同法定徵款的用途、具體徵款率以及各管理局(如 MIB、ECAS 及 ECIIB)之間的職能分工,是保險中介人向客戶解釋保費構成時的必備知識。.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經費來自 3% 的保費徵款,並按比例分配給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三分之一)及第一基金(三分之二)。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 2004 年的修訂,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已不再承擔保險人無力償債的補償職能,該職能已轉交予保險公司 (僱員補償) 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的現行徵款率應為 1.2%,而 2% 是 ECIIB 的供款率。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會員是獲授權在香港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法定先決條件,並非保險人的自由選擇。
重點: 了解不同法定徵款的用途、具體徵款率以及各管理局(如 MIB、ECAS 及 ECIIB)之間的職能分工,是保險中介人向客戶解釋保費構成時的必備知識。.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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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2
9.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保單內的「取消條款」(cancellation clause),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法律規定必須向被保險人詳細說明取消的原因
II. 若保險人主動取消保單,通常須按比例 (pro-rata) 退回未到期保費
III. 被保險人主動取消保單時,所得退款通常按短期費率 (short-period rate) 計算
IV. 被保險人發出的取消通知書通常是立即生效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一般保險實務,當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必須按比例 (pro-rata) 退回剩餘保費。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被保險人主動要求取消保單時,保險人通常會根據短期費率表計算退款,這導致退款金額低於按比例計算的金額。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與保險人需提前通知(通常為七天)不同,被保險人發出的取消通知通常是立即生效的。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取消條款是一項權利而非條件性的特權,保險合約的任何一方在行使此條款時,均沒有義務向對方解釋取消的原因。
重點: 取消是指在保單期滿前終止保障。保險人主動取消須按比例退費並給予預先通知,而被保險人主動取消則通常按短期費率退費且立即生效。.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一般保險實務,當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必須按比例 (pro-rata) 退回剩餘保費。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被保險人主動要求取消保單時,保險人通常會根據短期費率表計算退款,這導致退款金額低於按比例計算的金額。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與保險人需提前通知(通常為七天)不同,被保險人發出的取消通知通常是立即生效的。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取消條款是一項權利而非條件性的特權,保險合約的任何一方在行使此條款時,均沒有義務向對方解釋取消的原因。
重點: 取消是指在保單期滿前終止保障。保險人主動取消須按比例退費並給予預先通知,而被保險人主動取消則通常按短期費率退費且立即生效。.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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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2
10.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起賠額」(Franchise) 與「自負額」(Excess) 的條款應用,請選出正確的陳述:
I. 若損失金額低於保單規定的起賠額,保險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II. 若損失金額達到或超過起賠額,保險人通常會全額賠付,不作扣除。
III. 自負額是指被保險人對每項索償必須自行承擔的載明金額。
IV.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法律定義完全相同,均要求從賠款中扣除首段損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在一般保險中,「起賠額」(Franchise) 的運作邏輯是:若損失低於該金額則不獲賠付(陳述 I),但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保險人將全額賠償而不再扣除該起賠額(陳述 II)。相比之下,「自負額」(Excess) 則要求被保險人在每一項索償中都必須承擔保單上載明的特定金額或比例(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起賠額與自負額的賠償計算方法有本質上的區別。自負額是「扣除式」的,無論損失多少都會扣除首段金額;而起賠額在損失金額「達標」後是「全額式」賠付,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因此,包含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損失超過規定金額後,保險人是否仍會扣除該筆款項。起賠額旨在排除微小索償,但對較大損失提供完整保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在一般保險中,「起賠額」(Franchise) 的運作邏輯是:若損失低於該金額則不獲賠付(陳述 I),但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保險人將全額賠償而不再扣除該起賠額(陳述 II)。相比之下,「自負額」(Excess) 則要求被保險人在每一項索償中都必須承擔保單上載明的特定金額或比例(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起賠額與自負額的賠償計算方法有本質上的區別。自負額是「扣除式」的,無論損失多少都會扣除首段金額;而起賠額在損失金額「達標」後是「全額式」賠付,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因此,包含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損失超過規定金額後,保險人是否仍會扣除該筆款項。起賠額旨在排除微小索償,但對較大損失提供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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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2
11.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的法律框架下,關於「有權追回款項」(Avoidance of certain terms and right of recovery) 條款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款旨在確保受害第三者不會因受保人違反某些保單限制而失去獲賠保障。
II. 保險公司可引用此條款,在受保人違約時直接拒絕向受害第三者支付任何賠償。
III. 若保險公司因法律強制要求而向第三者支付了賠款,其後可根據此條款向受保人索還。
IV. 此條款僅適用於綜合汽車保險中的車身損毀保障,不涉及第三者責任。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保障交通意外中的受害第三者,保險公司在法律上不得引用保單中某些特定的限制條款(例如司機的年齡、身體狀況或車輛的改裝)來拒絕向第三者作出賠償。然而,保單中包含的「有權追回款項」條款規定,如果保險公司是因為法律強制要求而支付了原本根據保單條款可以免除的賠款,保險公司有權在賠付後向受保人追回該筆款項。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該條款的目的是限制保險公司規避法律責任,確保第三者獲得保障,而非賦予保險公司隨意拒絕賠償的權利。陳述 IV 錯誤,因為此條款主要針對的是法定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而非僅限於自願性的財物損失保障,其核心在於履行法定的社會責任。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在確保公眾獲得法定保障的同時,保留了保險公司對違反保單約定之受保人的追討權利,體現了法律強制性與商業合約精神的平衡。.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保障交通意外中的受害第三者,保險公司在法律上不得引用保單中某些特定的限制條款(例如司機的年齡、身體狀況或車輛的改裝)來拒絕向第三者作出賠償。然而,保單中包含的「有權追回款項」條款規定,如果保險公司是因為法律強制要求而支付了原本根據保單條款可以免除的賠款,保險公司有權在賠付後向受保人追回該筆款項。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該條款的目的是限制保險公司規避法律責任,確保第三者獲得保障,而非賦予保險公司隨意拒絕賠償的權利。陳述 IV 錯誤,因為此條款主要針對的是法定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而非僅限於自願性的財物損失保障,其核心在於履行法定的社會責任。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在確保公眾獲得法定保障的同時,保留了保險公司對違反保單約定之受保人的追討權利,體現了法律強制性與商業合約精神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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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2
12. Question
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在審閱公司投保的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時,希望了解保單的保障限制。根據一般的保單條款,下列哪項關於保障範圍或除外責任的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單通常將第三者身體受傷及實物損失或損害列為除外責任是正確的,因為這類風險屬於傳統的公眾責任保險範疇,而 D&O 保險主要針對管理決策導致的經濟損失。
錯誤: 關於涵蓋所有罰款及罰金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單通常不賠付罰款、罰金或懲罰性損害賠償(涉及誹謗的特定情況除外)。關於涵蓋蓄意欺詐行為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辯護費用在成功抗辯時可能受保,但一旦證實存在不誠實或詐騙行為,相關申索將被排除。關於自動涵蓋專業責任申索的說法是錯誤的,違反專業責任的申索通常屬於除外責任,應由專業彌償保險(PI)承保。
重點: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旨在保障管理層因「錯誤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但會嚴格區分並排除應由公眾責任險或專業彌償險承擔的特定風險。.
Incorrect
正確: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單通常將第三者身體受傷及實物損失或損害列為除外責任是正確的,因為這類風險屬於傳統的公眾責任保險範疇,而 D&O 保險主要針對管理決策導致的經濟損失。
錯誤: 關於涵蓋所有罰款及罰金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單通常不賠付罰款、罰金或懲罰性損害賠償(涉及誹謗的特定情況除外)。關於涵蓋蓄意欺詐行為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辯護費用在成功抗辯時可能受保,但一旦證實存在不誠實或詐騙行為,相關申索將被排除。關於自動涵蓋專業責任申索的說法是錯誤的,違反專業責任的申索通常屬於除外責任,應由專業彌償保險(PI)承保。
重點: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旨在保障管理層因「錯誤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但會嚴格區分並排除應由公眾責任險或專業彌償險承擔的特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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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2
13. Question
某香港保險中介人發現,其代理的一家一般保險公司由於理賠程序透明且效率極高,許多現有客戶在續保後,還主動介紹其同事投保該公司的旅遊保險。根據保險原理,這種由滿意客戶協助招攬新生意的現象,最能體現下列哪一項客戶服務的正面影響?
Correct
正確: 顧客「生產力」是正確答案,因為在保險實務中,當客戶對保險人的表現感到滿意時,他們往往會向親友進行口頭推薦。這種行為實際上充當了有效的廣告媒介,協助保險公司招攬新生意,從而體現了顧客的「生產力」。
錯誤: 「降低核保成本」通常與顧客忠誠度及續保業務相關,因為續保現有客戶所需的行政資源通常低於開發及核保全新風險;「履行合約義務」是保險公司根據保單條款必須承擔的基本法律責任,而非提升服務質素所帶來的額外正面商業效益;「避免政府介入」是從防止負面後果(如監管行動)的角度來看待客戶服務,而非描述客戶主動推薦產品的正面積極影響。
重點: 客戶服務的正面價值不僅在於留住現有客戶(忠誠度),還在於透過滿意客戶的口碑傳播來降低獲客成本,這被稱為顧客「生產力」。.
Incorrect
正確: 顧客「生產力」是正確答案,因為在保險實務中,當客戶對保險人的表現感到滿意時,他們往往會向親友進行口頭推薦。這種行為實際上充當了有效的廣告媒介,協助保險公司招攬新生意,從而體現了顧客的「生產力」。
錯誤: 「降低核保成本」通常與顧客忠誠度及續保業務相關,因為續保現有客戶所需的行政資源通常低於開發及核保全新風險;「履行合約義務」是保險公司根據保單條款必須承擔的基本法律責任,而非提升服務質素所帶來的額外正面商業效益;「避免政府介入」是從防止負面後果(如監管行動)的角度來看待客戶服務,而非描述客戶主動推薦產品的正面積極影響。
重點: 客戶服務的正面價值不僅在於留住現有客戶(忠誠度),還在於透過滿意客戶的口碑傳播來降低獲客成本,這被稱為顧客「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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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2
14.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保險合約條款的分類及其法律後果,下列哪一項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合約生效後的條件」是指在保單有效期內受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例如職業變更通知。這類條款(Conditions subsequent to the contract)要求受保人在合約生效後持續遵守特定要求,如在人身意外保險中,由於保費與職業風險掛鉤,受保人若變更職業必須通知保險人,這屬於合約生效後的運作要求。
錯誤: 關於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會導致整個合約無效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類條款的違反通常只會使特定的索償或保險金要求失效,而不會毀掉整個合約。關於「陳述」必須絕對精確的說法是錯誤的,陳述(Representations)與保證不同,它僅要求在實質上是真實的(即盡陳述者所知及所信),且只有具重要性的陳述才具法律影響。關於「通用除外責任」針對個別受保人狀況的說法是錯誤的,通用除外責任適用於該險種的所有保單(如汽車保險中的賽車行為),而針對個別受保人特定風險(如既有背部疾病)而設立的應稱為「特定除外責任」。
重點: 保險合約條款根據其運作時間和性質分為不同類別,區分這些條款對於判斷違反後是導致合約無效、索償失效還是僅需調整保費至關重要。.
Incorrect
正確: 「合約生效後的條件」是指在保單有效期內受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例如職業變更通知。這類條款(Conditions subsequent to the contract)要求受保人在合約生效後持續遵守特定要求,如在人身意外保險中,由於保費與職業風險掛鉤,受保人若變更職業必須通知保險人,這屬於合約生效後的運作要求。
錯誤: 關於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會導致整個合約無效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類條款的違反通常只會使特定的索償或保險金要求失效,而不會毀掉整個合約。關於「陳述」必須絕對精確的說法是錯誤的,陳述(Representations)與保證不同,它僅要求在實質上是真實的(即盡陳述者所知及所信),且只有具重要性的陳述才具法律影響。關於「通用除外責任」針對個別受保人狀況的說法是錯誤的,通用除外責任適用於該險種的所有保單(如汽車保險中的賽車行為),而針對個別受保人特定風險(如既有背部疾病)而設立的應稱為「特定除外責任」。
重點: 保險合約條款根據其運作時間和性質分為不同類別,區分這些條款對於判斷違反後是導致合約無效、索償失效還是僅需調整保費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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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2
15. Question
某建築設計事務所投保了專業彌償保險。關於此類保險的特性與保障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主要保障受保人在執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II. 此類保險通常以「索償申報制」為基礎,保障在保單有效期內提出的索償。
III. 保單通常包含「追溯日期」條款,以排除在該日期前發生的行為所引起的索償。
IV. 它與公眾責任保險相同,主要保障因受保人疏忽導致的第三者身體受傷。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旨在保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或工程師)在履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客戶受損的法律責任。這類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申報制」,即保障在保單有效期內首次向受保人提出的索償。此外,保單通常會設定「追溯日期」,以確保保險公司僅對該日期後發生的行為負責。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 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追溯日期在界定專業彌償保險保障範圍中的關鍵作用。關於只有 II 及 IV 的組合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描述的是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疇,而非專業彌償保險。以上皆是的選項也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關於保障第三者身體受傷的錯誤陳述。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的核心在於保障專業服務中的過失,其運作主要基於索償申報制及追溯日期條款,這與保障身體受傷為主的公眾責任保險有明顯區別。.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旨在保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或工程師)在履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客戶受損的法律責任。這類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申報制」,即保障在保單有效期內首次向受保人提出的索償。此外,保單通常會設定「追溯日期」,以確保保險公司僅對該日期後發生的行為負責。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 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追溯日期在界定專業彌償保險保障範圍中的關鍵作用。關於只有 II 及 IV 的組合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描述的是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疇,而非專業彌償保險。以上皆是的選項也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關於保障第三者身體受傷的錯誤陳述。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的核心在於保障專業服務中的過失,其運作主要基於索償申報制及追溯日期條款,這與保障身體受傷為主的公眾責任保險有明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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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2
16. Question
嘉華製造有限公司在火災後向其保險經紀查詢有關「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的索償細則。根據香港保險實務及相關法規,下列哪些關於此類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險旨在對實質財產(如建築物及機器)的損壞提供直接彌償。
II. 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若相關實物損害未獲有效的火險保障,營業中斷保單通常不予賠償。
III. 保單內的「毛利潤」(Gross Profit) 定義是根據保單說明書釐定的,通常與一般會計定義有所不同。
IV. 「最長彌償期間」(Maximum Indemnity Period) 的設定需考慮恢復正常營業水平所需的時間,例如重置專門設備的時間。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規定,必須有有效的保險保障相關實物損害,營業中斷保險才會賠償,以確保被保險人有資金修復受損財產,避免中斷期無理延長。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單說明書中對「毛利潤」的定義是專為保險目的而設,通常與會計師使用的會計定義存在差異。陳述 IV 正確,因為「最長彌償期間」是根據個別業務恢復正常運作的能力(如重置特殊設備所需的時間)來釐定的。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對建築物、機器或存貨等實質財產的直接損壞提供彌償是「火險」(或稱實物損害保險)的功能,而營業中斷保險保障的是火災後的經濟權益損失(如利潤損失及額外費用)。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是一種經濟權益保險,其賠償以存在有效的實物損害保障為前提,且其保障期限(彌償期間)與企業恢復正常營業的能力密切相關。.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規定,必須有有效的保險保障相關實物損害,營業中斷保險才會賠償,以確保被保險人有資金修復受損財產,避免中斷期無理延長。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單說明書中對「毛利潤」的定義是專為保險目的而設,通常與會計師使用的會計定義存在差異。陳述 IV 正確,因為「最長彌償期間」是根據個別業務恢復正常運作的能力(如重置特殊設備所需的時間)來釐定的。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對建築物、機器或存貨等實質財產的直接損壞提供彌償是「火險」(或稱實物損害保險)的功能,而營業中斷保險保障的是火災後的經濟權益損失(如利潤損失及額外費用)。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是一種經濟權益保險,其賠償以存在有效的實物損害保障為前提,且其保障期限(彌償期間)與企業恢復正常營業的能力密切相關。.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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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2
17.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約定價值」(Agreed Values) 的運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此類安排常用於承保珠寶、古董或藝術品等貴重物品。
II. 若受保標的發生全損,保險人將按保單約定的價值賠償,不論當時的實際價值為何。
III. 若受保標的發生部分損失,賠償通常會按照彌償原則 (Indemnity Principle) 處理。
IV. 這種承保方式是香港強制性汽車保險中必須採用的法定賠償標準。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約定價值保單主要應用於珠寶、古董或藝術品等貴重物品,因為這些物品的市場價值波動大或難以在損失發生後即時確定。在全損(Total Loss)的情況下,保險人會按照保單上預先約定的價值進行賠償,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標的物的實際市場價值。然而,若僅發生部分損失(Partial Loss),賠償基礎通常會回歸彌償原則(Indemnity Principle),即根據實際修復或受損程度來計算賠償金額。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約定價值保單並非強制性汽車保險的標準做法。在香港,汽車保險通常是根據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值(Market Value)進行彌償。約定價值是一種特殊的承保方式,旨在解決特定貴重財產估值困難的問題,而非用於所有類型的保險。
重點: 投保人需理解約定價值保單在全損時提供確定的賠償額,但在部分損失時仍受彌償原則約束,這與一般的市價保單有所區別。.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約定價值保單主要應用於珠寶、古董或藝術品等貴重物品,因為這些物品的市場價值波動大或難以在損失發生後即時確定。在全損(Total Loss)的情況下,保險人會按照保單上預先約定的價值進行賠償,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標的物的實際市場價值。然而,若僅發生部分損失(Partial Loss),賠償基礎通常會回歸彌償原則(Indemnity Principle),即根據實際修復或受損程度來計算賠償金額。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約定價值保單並非強制性汽車保險的標準做法。在香港,汽車保險通常是根據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值(Market Value)進行彌償。約定價值是一種特殊的承保方式,旨在解決特定貴重財產估值困難的問題,而非用於所有類型的保險。
重點: 投保人需理解約定價值保單在全損時提供確定的賠償額,但在部分損失時仍受彌償原則約束,這與一般的市價保單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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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2
18. Question
在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的核保與理賠實務中,關於「核查制度」(System of Check)的法律地位及運作要求,下列哪一項說明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投保人在投保申請書中所述的核查程序通常構成保單的保證條款,若未經保險人同意而擅自更改或不執行,可能導致保險人拒絕賠償。在忠實保證保險中,保險人是基於投保人所申報的內部監控和核查制度來評估風險的,這些程序被視為合約中的「保證」(Warranty),投保人必須嚴格遵守。
錯誤: 「核查制度僅屬於內部行政指引且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些程序是保險合約的基礎,違反保證會使保險人有權解除責任。關於「無論是否執行核查程序都必須全額賠付」的說法忽視了保證條款的法律效力,若投保人疏於監控,保險人通常可以拒賠。「僅適用於新入職員工」的說法不正確,核查制度必須應用於所有受保崗位及員工,不論其入職時間,以確保風險得到持續管控。
重點: 忠實保證保險中的核查制度是風險評估的核心,通常以保證條款的形式存在,投保人必須持續執行所申報的監控程序以維持保障的有效性。.
Incorrect
正確: 投保人在投保申請書中所述的核查程序通常構成保單的保證條款,若未經保險人同意而擅自更改或不執行,可能導致保險人拒絕賠償。在忠實保證保險中,保險人是基於投保人所申報的內部監控和核查制度來評估風險的,這些程序被視為合約中的「保證」(Warranty),投保人必須嚴格遵守。
錯誤: 「核查制度僅屬於內部行政指引且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些程序是保險合約的基礎,違反保證會使保險人有權解除責任。關於「無論是否執行核查程序都必須全額賠付」的說法忽視了保證條款的法律效力,若投保人疏於監控,保險人通常可以拒賠。「僅適用於新入職員工」的說法不正確,核查制度必須應用於所有受保崗位及員工,不論其入職時間,以確保風險得到持續管控。
重點: 忠實保證保險中的核查制度是風險評估的核心,通常以保證條款的形式存在,投保人必須持續執行所申報的監控程序以維持保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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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2
19.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進出口貿易公司在一次航運事故中遭受了損失,同時其本地倉庫也發生了火災。在處理相關的保險索償調查時,關於不同專業人員的職能,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水險索償中,檢驗人 (Surveyors) 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且其檢驗費用在索償有效的情況下可向保險人索回。
II. 理賠師 (Loss Adjusters) 雖然提供中立意見,但其提出的賠償方案經商議後,不需保險人同意即可自動生效。
III. 海損理算師 (Average Adjusters) 專門處理涉及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的賠案,這需要深厚的法律知識和專業經驗。
IV. 在倉庫火災等非水險索償中,保險人若需要外來專家協助,最普遍的做法是聘請理賠代理人 (Settling Agents)。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水險檢驗人與非水險理賠師的一個主要區別在於,水險檢驗人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且只要索償有效,其檢驗費用可向保險人索回。陳述 III 正確,因為海損理算師是專門處理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賠案的專家,這是一個需要深厚法律知識和專業經驗的領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理賠師提出的賠償方案必須獲得保險人的同意才能生效,並非自動生效。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非水險索償中,保險人若需要外來專家協助,最普遍的做法是聘請理賠師 (Loss Adjusters),而理賠代理人 (Settling Agents) 主要用於海上貨物保險中,在承保人沒有設置辦事處的地區代為處理賠案。
重點: 保險理賠涉及多種專業人士,理解各類專家的聘請方(如水險檢驗人由被保險人聘請)、職能範圍(如海損理算師針對共同海損)以及賠償建議的法律效力是理賠調查的核心知識。.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水險檢驗人與非水險理賠師的一個主要區別在於,水險檢驗人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且只要索償有效,其檢驗費用可向保險人索回。陳述 III 正確,因為海損理算師是專門處理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賠案的專家,這是一個需要深厚法律知識和專業經驗的領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理賠師提出的賠償方案必須獲得保險人的同意才能生效,並非自動生效。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非水險索償中,保險人若需要外來專家協助,最普遍的做法是聘請理賠師 (Loss Adjusters),而理賠代理人 (Settling Agents) 主要用於海上貨物保險中,在承保人沒有設置辦事處的地區代為處理賠案。
重點: 保險理賠涉及多種專業人士,理解各類專家的聘請方(如水險檢驗人由被保險人聘請)、職能範圍(如海損理算師針對共同海損)以及賠償建議的法律效力是理賠調查的核心知識。.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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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2
20.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人為了爭取一家大型物流公司的團體保險業務,私下向該公司的行政主管提議,在保單成交後將其所得佣金的一半回贈給該主管,以換取簽約機會。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及相關監管要求,下列哪項對此行為的描述最為恰當?
Correct
正確: 這種行為可能被視為賄賂或貪污,且在未獲得投保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違反了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及標準代理合約的相關規定。這是正確的,因為回佣若被用作不正當利誘以招徠業務,會嚴重破壞保險中介人應有的誠實制度及釐定費率的基礎,並可能觸犯法律。
錯誤: 關於「只要是使用個人佣金即屬合法促銷」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回佣行為若涉及不正當利誘,不論資金來源,均受到監管機構的嚴格限制。關於「金額低於特定百分比則無需同意」的說法是錯誤的,監管要求並未設定免責的百分比門檻,核心要求在於必須獲得投保人的書面同意。關於「僅屬保險公司內部行政問題」的說法是錯誤的,回佣問題涉及行業守則及《防止賄賂條例》等法律層面,並非單純的公司內部事務。
重點: 保險中介人向客戶或其僱員提供回佣必須極其謹慎,若未經投保人書面同意或涉及不正當利誘,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及監管後果。.
Incorrect
正確: 這種行為可能被視為賄賂或貪污,且在未獲得投保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違反了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及標準代理合約的相關規定。這是正確的,因為回佣若被用作不正當利誘以招徠業務,會嚴重破壞保險中介人應有的誠實制度及釐定費率的基礎,並可能觸犯法律。
錯誤: 關於「只要是使用個人佣金即屬合法促銷」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回佣行為若涉及不正當利誘,不論資金來源,均受到監管機構的嚴格限制。關於「金額低於特定百分比則無需同意」的說法是錯誤的,監管要求並未設定免責的百分比門檻,核心要求在於必須獲得投保人的書面同意。關於「僅屬保險公司內部行政問題」的說法是錯誤的,回佣問題涉及行業守則及《防止賄賂條例》等法律層面,並非單純的公司內部事務。
重點: 保險中介人向客戶或其僱員提供回佣必須極其謹慎,若未經投保人書面同意或涉及不正當利誘,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及監管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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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2
21. Question
關於香港私家車保險的無索償折扣 (NCD) 制度,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無索償折扣並非一項「無過失折扣」,即使意外純粹由第三者的過失引致,折扣仍可能受影響。
II. 對於私家車,若投保人已累積 60% 的折扣並在當年發生一次索償,續保時的折扣通常會回減至 30%。
III. 由於「法令」保單 (Act Policy) 的保障範圍最窄,因此保險人通常會提供比綜合保險更高的無索償折扣以吸引投保人。
IV. 根據私家車的慣常折扣額,在連續兩年沒有索償記錄後,投保人通常可享有 30% 的折扣。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反映了無索償折扣 (NCD) 的本質,即即使意外責任完全在於第三者,只要保單曾被索償且保險公司未能成功追回賠款,折扣仍會受影響;陳述 II 符合私家車特有的「折扣回減機制」,當折扣達 60% 時,一次索償會使續保折扣降至 30%;陳述 IV 符合私家車 NCD 的累進規則,即第一年無索償獲 20%,第二年獲 30%。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法令」保單 (Act Policy) 僅提供法例要求的最低保障,保險人通常不會宣傳此類保單,更不會提供比保障範圍更廣的綜合保險更高的折扣率。
重點: 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制度具有獨特的累進比率和回減機制,且該制度是以「是否有索償記錄」為計算基礎,而非以「意外責任歸屬」為準。.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反映了無索償折扣 (NCD) 的本質,即即使意外責任完全在於第三者,只要保單曾被索償且保險公司未能成功追回賠款,折扣仍會受影響;陳述 II 符合私家車特有的「折扣回減機制」,當折扣達 60% 時,一次索償會使續保折扣降至 30%;陳述 IV 符合私家車 NCD 的累進規則,即第一年無索償獲 20%,第二年獲 30%。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法令」保單 (Act Policy) 僅提供法例要求的最低保障,保險人通常不會宣傳此類保單,更不會提供比保障範圍更廣的綜合保險更高的折扣率。
重點: 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制度具有獨特的累進比率和回減機制,且該制度是以「是否有索償記錄」為計算基礎,而非以「意外責任歸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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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2
22. Question
陳先生持有一份即將到期的一般保險保單,並正與保險公司商討續保事宜。根據保險原理及香港市場慣例,下列哪些關於續保及除外責任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續保在法律上被視為現有合約的延續,而非一份新的合約
II. 最高誠信原則在續保時會再次生效,被保險人須披露上次續保後出現的重要資料
III. 保險人在法律上有義務在保單期滿前提醒被保險人辦理續保
IV. 「音爆損害」屬於業界除外責任,通常被排除在標準保險保障範圍之外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一般保險中,續保在法律上構成一個新的合約,因此最高誠信原則會重新生效,要求被保險人披露自合約訂立或上次續保後出現的所有重要資料。陳述 IV 正確,根據業界慣例,「音爆損害」與核風險、輻射風險等均屬於「業界除外責任」,幾乎所有保險人均會在保單中將其剔除。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一般保險的續保並非原合約的自動延伸,而是在法律上被視為一份「新的合約」。陳述 III 錯誤,雖然保險人通常會為了商業利益發出續保通知,但在法律上,保險人並沒有義務提醒被保險人續保日期漸近。
重點: 續保在法律上被視為新合約的訂立,這為承保人提供了重新檢視風險的機會,同時被保險人也必須履行披露重要資料的責任。.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一般保險中,續保在法律上構成一個新的合約,因此最高誠信原則會重新生效,要求被保險人披露自合約訂立或上次續保後出現的所有重要資料。陳述 IV 正確,根據業界慣例,「音爆損害」與核風險、輻射風險等均屬於「業界除外責任」,幾乎所有保險人均會在保單中將其剔除。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一般保險的續保並非原合約的自動延伸,而是在法律上被視為一份「新的合約」。陳述 III 錯誤,雖然保險人通常會為了商業利益發出續保通知,但在法律上,保險人並沒有義務提醒被保險人續保日期漸近。
重點: 續保在法律上被視為新合約的訂立,這為承保人提供了重新檢視風險的機會,同時被保險人也必須履行披露重要資料的責任。.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