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z-summary
0 of 25 questions completed
Questions: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Information
Premium Practice Questions
You have already completed the quiz before. Hence you can not start it again.
Quiz is loading...
You must sign in or sign up to start the quiz.
You have to finish following quiz, to start this quiz:
Results
0 of 25 questions answered correctly
Your time:
Time has elapsed
Categories
- Not categorized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Answered
- Review
-
Question 1 of 25
1. Question
關於一般保險保單的條款、除外責任及自負額的運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某些除外責任(如欺詐)即使未在保單中列明,仍被視為法律隱含的附帶條件。
II. 當保險人行使取消保單的權利時,通常須給予適當通知並按比例退還保費。
III. 「附加自負額」(Imposed Excess) 是由被保險人自願選擇以換取保費折扣。
IV. 「比例分攤」(Average) 條文旨在處理保額不足的情況,並在損失發生時對被保險人施加懲罰。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原理,某些除外責任(如欺詐)即使未在保單中明確列出,仍被視為法律隱含的附帶條件;當保險人行使取消保單的權利時,必須給予適當通知並按比例(pro-rata)退還保費;而比例分攤(Average)條文的目的確是在發生損失後,針對保額不足的情況對被保險人施加懲罰。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附加自負額」(Imposed Excess) 是由核保人為了抵消不利因素(如頻繁的小額索償)而額外規定的,且不獲扣減保費;被保險人為了獲得保費折扣而自行選擇的應稱為「自願自負額」(Voluntary Excess)。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並不完整,因為陳述 IV 同樣符合保單條款的定義。
Takeaway: 掌握保單條件中關於取消、比例分攤的運作,以及區分不同類型的自負額(標準、附加、自願),是理解一般保險合約權利與義務的關鍵。.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原理,某些除外責任(如欺詐)即使未在保單中明確列出,仍被視為法律隱含的附帶條件;當保險人行使取消保單的權利時,必須給予適當通知並按比例(pro-rata)退還保費;而比例分攤(Average)條文的目的確是在發生損失後,針對保額不足的情況對被保險人施加懲罰。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附加自負額」(Imposed Excess) 是由核保人為了抵消不利因素(如頻繁的小額索償)而額外規定的,且不獲扣減保費;被保險人為了獲得保費折扣而自行選擇的應稱為「自願自負額」(Voluntary Excess)。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並不完整,因為陳述 IV 同樣符合保單條款的定義。
Takeaway: 掌握保單條件中關於取消、比例分攤的運作,以及區分不同類型的自負額(標準、附加、自願),是理解一般保險合約權利與義務的關鍵。.
-
Question 2 of 25
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協會貨物條款(ICC)及貨物保險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協會貨物條款 (A) 提供「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為付運貨物提供貸款或保證時唯一接納的保障。
II. 「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 保障是指保險責任僅限於水上航程,不包括貨物在到達裝貨港前的陸路運送。
III. 貨物因其本質引起的「固有缺點」(例如肉類變質或酒變酸)所導致的損失,在標準條款下屬於除外責任。
IV. 協會貨物條款 (B) 及 (C) 均明文豁免承保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而條款 (A) 則僅默示不保由被保險人或索償人作出的此類行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協會貨物條款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因此常被銀行視為融資的必要條件。固有缺點(如易腐貨物的變質)是所有標準貨物保險條款中的除外責任。此外,條款 (B) 和 (C) 均明文排除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而條款 (A) 則僅默示排除被保險人或索償人的此類行為,這意味著條款 (A) 能涵蓋非被保險人造成的惡意損害。
錯誤: 關於「倉至倉」保障僅限於水上航程的陳述是錯誤的。事實上,「倉至倉」條款意味著保障自貨物離開發貨人倉庫時開始,直到抵達最終目的地為止,這通常會同時涵蓋陸路及水路運輸過程。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貨物保險的保障範圍由所選的協會貨物條款(ICC)決定,理解「倉至倉」的空間連續性以及不同條款對故意破壞行為和固有缺點的處理差異,對於評估保障程度至關重要。.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協會貨物條款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因此常被銀行視為融資的必要條件。固有缺點(如易腐貨物的變質)是所有標準貨物保險條款中的除外責任。此外,條款 (B) 和 (C) 均明文排除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而條款 (A) 則僅默示排除被保險人或索償人的此類行為,這意味著條款 (A) 能涵蓋非被保險人造成的惡意損害。
錯誤: 關於「倉至倉」保障僅限於水上航程的陳述是錯誤的。事實上,「倉至倉」條款意味著保障自貨物離開發貨人倉庫時開始,直到抵達最終目的地為止,這通常會同時涵蓋陸路及水路運輸過程。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貨物保險的保障範圍由所選的協會貨物條款(ICC)決定,理解「倉至倉」的空間連續性以及不同條款對故意破壞行為和固有缺點的處理差異,對於評估保障程度至關重要。.
-
Question 3 of 25
3. Question
保險中介人阿強正在向客戶解釋一份新簽發的火險保單結構。該保單採用標準的承保表式保單(Scheduled policy form)格式。在審閱保單文件時,關於各個組成部分的功能與內容,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敘文條款(Recital Clause)作為合約的引子,通常會列明受保人須繳付的確切保費金額。
II. 承保表(The Schedule)包含了合約的專屬資料,例如保單限額及保險標的的描述。
III. 通用除外責任(General Exceptions)的效力涵蓋整個保險合約,適用於保單內的每一個部分。
IV. 簽署條款(Signature Clause)在保單文件中通常會以明確的標題形式出現,以便受保人識別保險人的簽署。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承保表式保單的結構,承保表(The Schedule)專門用於記載與特定受保風險相關的專屬資料,這包括了保單限額(如保額)以及對保險標的的具體描述。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通用除外責任(General Exceptions)中的「通用」一詞,明確指代這些除外責任適用於整個保險合約的所有部分,而非僅限於某一特定承保範圍。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敘文條款(Recital Clause)雖然會提及保費的支付作為合約的基礎,但具體的保費金額通常記載於承保表中,而非敘文條款。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簽署條款(Signature Clause)雖然存在於保單中(通常在承保表內)以顯示保險人的簽署,但「簽署條款」這個標題本身並不會在保單文件中出現。
重點: 承保表式保單透過將變動的專屬資料(承保表)與標準化的合約條文(如敘文、履行條款及通用除外責任)相結合,確保了保險合約既具備標準性,又能靈活適應不同客戶的具體承保需求。.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承保表式保單的結構,承保表(The Schedule)專門用於記載與特定受保風險相關的專屬資料,這包括了保單限額(如保額)以及對保險標的的具體描述。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通用除外責任(General Exceptions)中的「通用」一詞,明確指代這些除外責任適用於整個保險合約的所有部分,而非僅限於某一特定承保範圍。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敘文條款(Recital Clause)雖然會提及保費的支付作為合約的基礎,但具體的保費金額通常記載於承保表中,而非敘文條款。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簽署條款(Signature Clause)雖然存在於保單中(通常在承保表內)以顯示保險人的簽署,但「簽署條款」這個標題本身並不會在保單文件中出現。
重點: 承保表式保單透過將變動的專屬資料(承保表)與標準化的合約條文(如敘文、履行條款及通用除外責任)相結合,確保了保險合約既具備標準性,又能靈活適應不同客戶的具體承保需求。.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4 of 25
4. Question
一家位於葵涌的物流公司投保了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該公司的倉庫不幸發生火災並導致業務全面停頓。關於該保單下「彌償期間」(Indemnity Period)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彌償期間自受保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II. 彌償期間的長度不能超越保單中定義的最長彌償期間。
III. 受保事故必須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相關損失方可獲賠償。
IV. 彌償期間與保險期限(Period of Insurance)在定義上是完全相同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營業中斷保險中,彌償期間的起點明確規定為受保事故(例如火災)發生的日期。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單條款中會預先設定一個「最長彌償期間」,實際的彌償期限不能超過此預設上限。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基本原則,導致損失的事故必須發生在保險合約的有效期限(保險期限)之內,否則保險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彌償期間」是指業務受損後利潤受到影響的時段,而「保險期限」是指保單提供法律保障的有效時段,兩者在保險實務中屬於完全不同的概念。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的彌償期間具有特定的時間限制,必須從事故發生日起計且不得超過保單上限,同時事故必須發生在保險期限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營業中斷保險中,彌償期間的起點明確規定為受保事故(例如火災)發生的日期。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單條款中會預先設定一個「最長彌償期間」,實際的彌償期限不能超過此預設上限。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基本原則,導致損失的事故必須發生在保險合約的有效期限(保險期限)之內,否則保險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彌償期間」是指業務受損後利潤受到影響的時段,而「保險期限」是指保單提供法律保障的有效時段,兩者在保險實務中屬於完全不同的概念。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的彌償期間具有特定的時間限制,必須從事故發生日起計且不得超過保單上限,同時事故必須發生在保險期限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5 of 25
5. Question
一名執業會計師為其事務所投保了專業彌償保險。根據一般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該保單的保障範圍或除外責任?
I. 承保因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出現專業疏忽,導致客戶遭受財務損失的法律責任。
II. 承保因會計師蓄意偽造帳目以詐騙投資者所引起的法律責任。
III. 承保為抗辯客戶提出的疏忽申索而產生的法律辯護開支。
IV. 承保法庭因會計師嚴重失職而判處的懲戒性損害賠償(Exemplary damages)。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等)在執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不作為而導致第三者遭受財務損失、受傷或財產損害的法律責任。此外,保單通常亦會承保為辯護或拒絕第三者申索而產生的法律開支。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專業彌償保險明確排除由被保險人的任何不誠實、詐騙、刑事或惡意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陳述 IV 錯誤,因為此類保單通常不賠付罰款、罰金、懲罰性損害賠償或懲戒性損害賠償,其保障範圍僅限於補償性質的損害賠償。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承保的是專業上的「疏忽」而非「故意」行為,且保障範圍涵蓋補償性賠償及相關法律辯護費用,但排除懲罰性賠償及不誠實行為。.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等)在執行專業職務時,因疏忽、錯誤或不作為而導致第三者遭受財務損失、受傷或財產損害的法律責任。此外,保單通常亦會承保為辯護或拒絕第三者申索而產生的法律開支。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專業彌償保險明確排除由被保險人的任何不誠實、詐騙、刑事或惡意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陳述 IV 錯誤,因為此類保單通常不賠付罰款、罰金、懲罰性損害賠償或懲戒性損害賠償,其保障範圍僅限於補償性質的損害賠償。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承保的是專業上的「疏忽」而非「故意」行為,且保障範圍涵蓋補償性賠償及相關法律辯護費用,但排除懲罰性賠償及不誠實行為。.
-
Question 6 of 25
6. Question
根據香港私家車保險的標準條款及相關法律要求,關於第三者責任保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法定保險保障的最低限額為每宗事故一億港元。
II. 私家車保單對第三者財產損害責任的保障限額通常為每宗事故二百萬港元。
III. 若受保人的家庭傭工在受保人駕駛時因意外受傷,該責任由私家車保單的第三者責任部分承擔。
IV. 醫療費用保障屬於責任保險的一種,專門賠償第三者的醫療開支。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法例,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法定最低限額為一億港元,而私家車保單對第三者財產損害的保障通常設定為二百萬港元。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私家車保單將屬於僱員補償保險範圍內的責任列為除外責任,不論受保人是否已投保相關勞工保險,此項除外責任均適用。陳述 IV 錯誤,因為醫療費用保障屬於人身保險及彌償性質,並非責任保險,且其保障範圍涵蓋車內所有受保人士,而非僅限於第三者。
重點: 考生應熟記私家車保單的法定與約定賠償限額,並理解僱員補償除外責任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本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法例,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法定最低限額為一億港元,而私家車保單對第三者財產損害的保障通常設定為二百萬港元。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私家車保單將屬於僱員補償保險範圍內的責任列為除外責任,不論受保人是否已投保相關勞工保險,此項除外責任均適用。陳述 IV 錯誤,因為醫療費用保障屬於人身保險及彌償性質,並非責任保險,且其保障範圍涵蓋車內所有受保人士,而非僅限於第三者。
重點: 考生應熟記私家車保單的法定與約定賠償限額,並理解僱員補償除外責任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本質。.
-
Question 7 of 25
7.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保險原則及合約文件的法律性質,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擔原則 (Contribution) 是一項衡平法法則,適用於存在重複保險的情況。
II. 根據分擔原則,保險人有權要求對同一名被保險人負有類似責任的其他保險人分擔賠款。
III. 合約附加的責任 (Contractual Liability) 由於其性質和範圍變化多端,通常被列為標準責任險保單的除外責任。
IV. 暫保單 (Cover Note) 僅為投保申請的收據,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能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暫時性保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是一項與索償相關的衡平法法則,專門用於處理重複保險情況下保險人之間的相互關係。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該原則,已賠付全數金額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其他承保相同風險的保險人按比例分擔賠款。陳述 III 正確,因為合約附加責任並非法律規定的必然責任,其性質和範圍因協議而異,故通常被列為標準責任保險單的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暫保單(Cover Note)是對接受投保所作的書面確認,雖然條款較為簡略,但在法律上可被視為暫時性的保險單,而非僅僅是投保申請的收據。
重點: 分擔原則旨在防止被保險人因重複保險而獲得雙重賠償,而合約附加責任則因其不確定性,通常需要透過特別協議或批單才可獲得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是一項與索償相關的衡平法法則,專門用於處理重複保險情況下保險人之間的相互關係。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該原則,已賠付全數金額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其他承保相同風險的保險人按比例分擔賠款。陳述 III 正確,因為合約附加責任並非法律規定的必然責任,其性質和範圍因協議而異,故通常被列為標準責任保險單的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暫保單(Cover Note)是對接受投保所作的書面確認,雖然條款較為簡略,但在法律上可被視為暫時性的保險單,而非僅僅是投保申請的收據。
重點: 分擔原則旨在防止被保險人因重複保險而獲得雙重賠償,而合約附加責任則因其不確定性,通常需要透過特別協議或批單才可獲得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8 of 25
8.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保單「取消條款」(cancellation clause) 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除非合約條款明確允許或經雙方同意,否則合約任何一方均無自動權利在期滿前終止保險合約。
II. 若保險人根據條款行使取消權,通常須向被保險人發出事先通知,並按比例 (pro-rata) 退還保費。
III. 被保險人主動取消保單時,退款通常按短期費率 (short-period rate) 計算,所得金額通常少於按比例計算的退款。
IV. 根據法律要求,行使取消條款的一方必須向對方詳細說明取消保單的具體理由,否則取消無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法律上並無自動權利取消合約,除非合約條款明確允許或經雙方同意,否則必須履行至期滿。陳述 II 正確,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通常須按比例(pro-rata)退還保費,並向被保險人發出預先通知。陳述 III 正確,被保險人主動取消保單時,退款通常按短期費率計算,且若保期內曾發生賠償,保險人可規定不予退款。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取消條款是一項權利而非條件性的特權,行使該權利的一方並無義務向對方解釋取消的原因。
重點: 區分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的退費計算基礎(比例退款 vs 短期保費退款)以及行使該權利無需提供理由的特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法律上並無自動權利取消合約,除非合約條款明確允許或經雙方同意,否則必須履行至期滿。陳述 II 正確,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通常須按比例(pro-rata)退還保費,並向被保險人發出預先通知。陳述 III 正確,被保險人主動取消保單時,退款通常按短期費率計算,且若保期內曾發生賠償,保險人可規定不予退款。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取消條款是一項權利而非條件性的特權,行使該權利的一方並無義務向對方解釋取消的原因。
重點: 區分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的退費計算基礎(比例退款 vs 短期保費退款)以及行使該權利無需提供理由的特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9 of 25
9. Question
在水險(Marine Insurance)的法律與實務中,關於「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及「損害防止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的陳述,下列哪些項是正確的?
I. 共同海損行為必須是為了搶救在共同冒險中受險的財產而自發且合理地進行的。
II. 遭受共同海損損失的人有權要求每一位被該行為惠及的具權益人按比例分擔損失。
III. 損害防止費用是指被保險人為促使受保財產免於受損或減低受損程度而合理招致的費用。
IV. 損害防止費用通常是在保險金額之上(in addition to the sum insured)賠付的。Correct
Correct: 「以上皆是」涵蓋了水險中兩項關鍵原則。共同海損行為必須具備自發性與合理性,旨在保護共同冒險的財產,且產生的損失由所有受益方按比例分擔。同時,損害防止費用是為減輕受保損失而產生的合理開支,且法律規定此類費用可在保險金額之外獲得賠償。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損害防止費用的定義及其在保額之上賠付的法律特性。「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損害防止費用可在保額之上賠付是該條款的重要特徵,不應被排除。「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共同海損行為必須具備自發性與合理性這一核心定義。
Takeaway: 共同海損與損害防止費用是水險中獨特的補償機制,前者基於共同利益分擔,後者旨在補償被保險人為減輕損失所作的合理努力。.
Incorrect
Correct: 「以上皆是」涵蓋了水險中兩項關鍵原則。共同海損行為必須具備自發性與合理性,旨在保護共同冒險的財產,且產生的損失由所有受益方按比例分擔。同時,損害防止費用是為減輕受保損失而產生的合理開支,且法律規定此類費用可在保險金額之外獲得賠償。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損害防止費用的定義及其在保額之上賠付的法律特性。「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損害防止費用可在保額之上賠付是該條款的重要特徵,不應被排除。「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共同海損行為必須具備自發性與合理性這一核心定義。
Takeaway: 共同海損與損害防止費用是水險中獨特的補償機制,前者基於共同利益分擔,後者旨在補償被保險人為減輕損失所作的合理努力。.
-
Question 10 of 25
10. Question
一位客戶正為其位於香港的住宅物業投保家居保險,在考慮保單條款中的「比例分攤條件」(pro rata average condition) 及保費計算基礎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險金額是由被保險人自行選擇,保單通常包含比例分攤條件,以應對不足額保險的情況。
II. 若保單是根據受保處所的建築面積設定責任限額而非保額,則通常不包括比例分攤條件。
III. 在比例分攤條件下,若損失發生時的保額僅為財產價值的 80%,保險公司仍會全數賠償損失(以保額為限)。
IV. 現時香港保險人多半根據受保單位的建築面積來計算家居物件的保費,並設有標準責任限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當保費按被保險人自選的保額計算時,保單通常會加入比例分攤條件,以確保在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下,賠償金額按比例扣減。陳述 II 正確,因為若保單是按建築面積設定責任限額而非保額,則不涉及比例分攤的計算邏輯。陳述 IV 正確,這反映了目前香港家居保險市場的主流做法,即以建築面積作為釐定家居物件保費的基礎。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比例分攤條件下,如果保額僅為價值的 80%,保險公司只會賠償損失金額的 80%,而非在保額範圍內提供全數賠償。
重點: 比例分攤條件的應用取決於保險金額的釐定方式;自選保額的保單通常包含此條件,而按建築面積設定責任限額的保單則通常不適用。.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當保費按被保險人自選的保額計算時,保單通常會加入比例分攤條件,以確保在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下,賠償金額按比例扣減。陳述 II 正確,因為若保單是按建築面積設定責任限額而非保額,則不涉及比例分攤的計算邏輯。陳述 IV 正確,這反映了目前香港家居保險市場的主流做法,即以建築面積作為釐定家居物件保費的基礎。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比例分攤條件下,如果保額僅為價值的 80%,保險公司只會賠償損失金額的 80%,而非在保額範圍內提供全數賠償。
重點: 比例分攤條件的應用取決於保險金額的釐定方式;自選保額的保單通常包含此條件,而按建築面積設定責任限額的保單則通常不適用。.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1 of 25
11.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理賠實務中,關於「仲裁條款」(Arbitration Clause) 的運作與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仲裁提供了一種在正式法庭訴訟以外的解決糾紛方法,其程序通常較不那麼正式。
II. 由於仲裁條款屬於保單條件,因此對向被保險人提出索償的第三者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
III. 仲裁條款通常只適用於賠償金額多少的糾紛,而不適用於保險人是否具有賠償責任的爭議。
IV. 在基本程序中,若兩名由爭議雙方各自委任的仲裁員未能取得共識,可由公斷人 (Umpire) 作出裁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仲裁提供了一種在正式法庭訴訟(訴訟)以外的糾紛解決機制,其程序通常比法庭聽證較不正式。此外,仲裁條款在一般保險中通常具有局限性,主要適用於賠償金額(Quantum)的爭議,而非保險人是否負有賠償責任(Liability)的問題。在程序上,若雙方委任的仲裁員無法達成共識,由公斷人(Umpire)介入作出裁決是標準的保單條款安排。
錯誤: 關於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第三者(如受害的行人或另一名司機)並非保險合約的當事人,因此不受保單內仲裁條款的約束。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認為仲裁條款適用於所有爭議(包括責任問題)或認為其對所有人均有約束力的理解均不符合現行保險實務。
重點: 仲裁條款主要用於解決合約當事人之間關於賠償金額的爭議,其程序較訴訟靈活,且對非合約方的第三者沒有約束力。.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仲裁提供了一種在正式法庭訴訟(訴訟)以外的糾紛解決機制,其程序通常比法庭聽證較不正式。此外,仲裁條款在一般保險中通常具有局限性,主要適用於賠償金額(Quantum)的爭議,而非保險人是否負有賠償責任(Liability)的問題。在程序上,若雙方委任的仲裁員無法達成共識,由公斷人(Umpire)介入作出裁決是標準的保單條款安排。
錯誤: 關於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第三者(如受害的行人或另一名司機)並非保險合約的當事人,因此不受保單內仲裁條款的約束。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認為仲裁條款適用於所有爭議(包括責任問題)或認為其對所有人均有約束力的理解均不符合現行保險實務。
重點: 仲裁條款主要用於解決合約當事人之間關於賠償金額的爭議,其程序較訴訟靈活,且對非合約方的第三者沒有約束力。.
-
Question 12 of 25
12.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市場中,某製造商投保了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利潤損失保險)。關於該保單中包含的「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文要求在考慮任何營業中斷索償之前,必須首先存在一份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
II. 此條件的引入是為了確保保險人能核實導致業務中斷的事故確實屬於保單承保的危險。
III. 該條件有助於確保被保險人擁有修復受損資產所需的資金,從而避免因缺乏資金修復而導致不必要的中斷期延長。
IV. 若導致中斷的實物損害屬於財產保單中的除外責任,營業中斷保險仍會根據此條件自動提供補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基本要求就是必須首先存在一份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營業中斷索償才獲考慮。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該條件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確保導致中斷的事故屬於受保危險。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人希望確保被保險人有足夠資金(來自財產保險賠償)來修復受損財產,從而盡可能縮短業務中斷的時間並減少損失。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如果實物損害是由財產保單中的除外責任(如核子風險)引起的,則不符合「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這一前提,因此營業中斷保險也不會作出賠償。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一項關鍵要求,它將利潤損失的保障與受保的實物損害緊密聯繫在一起,確保索償的合法性及復工的可行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基本要求就是必須首先存在一份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營業中斷索償才獲考慮。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該條件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確保導致中斷的事故屬於受保危險。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人希望確保被保險人有足夠資金(來自財產保險賠償)來修復受損財產,從而盡可能縮短業務中斷的時間並減少損失。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如果實物損害是由財產保單中的除外責任(如核子風險)引起的,則不符合「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這一前提,因此營業中斷保險也不會作出賠償。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一項關鍵要求,它將利潤損失的保障與受保的實物損害緊密聯繫在一起,確保索償的合法性及復工的可行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3 of 25
13. Question
一家香港進出口貿易公司在處理其貨物運輸損失及倉庫火災損失的索償過程中,涉及多位專業人士的參與。根據保險理賠的一般實務及相關職能,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處理海上貨物索償時,檢驗人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且在索償有效的情況下,其費用可向保險人索回。
II. 理賠師在處理倉庫火災索償後提出的賠償建議,必須經由保險人同意後方可生效。
III. 與水險檢驗人不同,非水險的理賠師通常是由保險人聘請並支付服務費的獨立專家。
IV. 若火災涉及複雜的建築結構或技術問題,保險人通常會聘請海損理算師提供專業技術意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海上貨物保險中,檢驗人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且若索償被接納,相關檢驗費用可向保險人索回。陳述 II 正確,根據專業慣例,理賠師提出的賠償方案必須獲得保險人的最終同意方可生效。陳述 III 正確,區別於水險檢驗人由被保險人聘請,非水險理賠師通常由保險人聘請並支付費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海損理算師(Average Adjusters)是專門處理水險中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的專家,而非處理建築或工程技術問題;涉及複雜技術問題時,通常應聘請工程師(Engineers)提供意見。
重點: 識別不同保險專業人員(如檢驗人、理賠師及海損理算師)在理賠調查中的職能差異、聘請主體及建議的法律效力,對於理解保險理賠程序至關重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海上貨物保險中,檢驗人通常由被保險人聘請,且若索償被接納,相關檢驗費用可向保險人索回。陳述 II 正確,根據專業慣例,理賠師提出的賠償方案必須獲得保險人的最終同意方可生效。陳述 III 正確,區別於水險檢驗人由被保險人聘請,非水險理賠師通常由保險人聘請並支付費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海損理算師(Average Adjusters)是專門處理水險中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的專家,而非處理建築或工程技術問題;涉及複雜技術問題時,通常應聘請工程師(Engineers)提供意見。
重點: 識別不同保險專業人員(如檢驗人、理賠師及海損理算師)在理賠調查中的職能差異、聘請主體及建議的法律效力,對於理解保險理賠程序至關重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4 of 25
14.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索償時,保險理賠人員需要根據合約條款及法律原則進行評估。關於處理索償的準則及無效索償的處理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理賠人員的首要任務是尋找法律漏洞以避開賠償責任,從而保障保險公司的承保利潤。
II. 「通融賠付」(Ex-gratia payment) 是指在保險人並無法律責任的情況下,考慮到索償人的艱難處境而作出的賠付。
III. 就「指明危險」(Specified perils) 的保險保障而言,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所導致的。
IV. 若索償明確不屬於保障範圍,保險人應禮貌地但堅決地拒賠,並給予合理的解釋。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通融賠付」是指保險人在法律上沒有賠償義務的情況下,基於同情或商業聲譽等因素而自願作出的賠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保單下,被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列明的受保危險所導致。陳述 IV 正確,因為對於明確不屬於保障範圍的索償,保險人應堅決拒賠並提供合理解釋,這有助於減少法律訴訟並維持專業禮貌。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根據優良的保險理賠實務,保險人不應預設尋找方法來避開索償,而應在合理且可能的範圍內滿足索償人的要求,特別是對於自身的保單持有人。
重點: 保險理賠的核心原則是「即時支付有效索償,寬鬆對待未必有效索償,堅決拒絕無效索償」,並在處理過程中保持公平與透明。.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通融賠付」是指保險人在法律上沒有賠償義務的情況下,基於同情或商業聲譽等因素而自願作出的賠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保單下,被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列明的受保危險所導致。陳述 IV 正確,因為對於明確不屬於保障範圍的索償,保險人應堅決拒賠並提供合理解釋,這有助於減少法律訴訟並維持專業禮貌。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根據優良的保險理賠實務,保險人不應預設尋找方法來避開索償,而應在合理且可能的範圍內滿足索償人的要求,特別是對於自身的保單持有人。
重點: 保險理賠的核心原則是「即時支付有效索償,寬鬆對待未必有效索償,堅決拒絕無效索償」,並在處理過程中保持公平與透明。.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5 of 25
15. Question
一家香港進出口公司計劃為一批經海路及陸路運往海外的電子產品投保。在考慮協會貨物條款 (ICC) 時,該公司的保險中介人應向其解釋下列哪些關於貨物保險的正確概念?
I. 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為付運貨物提供貸款時唯一接納的保障範圍。
II. 「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 保障意味著保險責任僅限於貨物在船上的水上航程,不包括兩端的陸路運送。
III. 貨物因其本質引起的損失(例如肉類變質或酒變酸)被視為「固有缺點」,屬於標準的除外責任。
IV. 協會貨物條款 B (ICC (B)) 及 C (ICC (C)) 均明文豁免承保(即不保)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因此通常是銀行在處理貨物融資或信用證時唯一認可的保險保障。陳述 III 正確,「固有缺點」是指貨物因其自身本質(如易腐爛或化學變化)而導致的損失,這在所有標準貨物條款中均屬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根據條款規定,ICC (B) 及 ICC (C) 均明文將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列為除外責任,而 ICC (A) 則涵蓋非被保險人或索償人所造成的惡意損害。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 保障的定義是從貨物離開起運地倉庫開始,直到送抵最終目的地倉庫為止,這過程幾乎必然包含陸路及水路運輸,而非僅限於水上航程。
重點: 貨物保險透過不同等級的協會貨物條款提供保障,從「全險」到「指明風險」,投保人須留意「倉至倉」的連續性保障以及如「固有缺點」等法定除外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因此通常是銀行在處理貨物融資或信用證時唯一認可的保險保障。陳述 III 正確,「固有缺點」是指貨物因其自身本質(如易腐爛或化學變化)而導致的損失,這在所有標準貨物條款中均屬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根據條款規定,ICC (B) 及 ICC (C) 均明文將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列為除外責任,而 ICC (A) 則涵蓋非被保險人或索償人所造成的惡意損害。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 保障的定義是從貨物離開起運地倉庫開始,直到送抵最終目的地倉庫為止,這過程幾乎必然包含陸路及水路運輸,而非僅限於水上航程。
重點: 貨物保險透過不同等級的協會貨物條款提供保障,從「全險」到「指明風險」,投保人須留意「倉至倉」的連續性保障以及如「固有缺點」等法定除外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6 of 25
16.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業務的過程中,保險中介人需要向投保人解釋保單的法律效力及相關危險概念。關於保證(Warranties)、陳述(Representations)及危險(Hazards)的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隱含保證不需要在保單中以書面形式列明。
II. 投保人對重要事實所作出的陳述,必須在實質上是真實的。
III. 明示保證必須手寫或印刷在保單中,或載於保單所引用的文件中。
IV. 道德危險與客觀事實有關,例如建築物的結構或消防設施。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隱含保證(Implied Warranties)是指法律認定存在於保險合約中,但不需要在保單中以書面形式列明的保證。陳述 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投保人對重要事實所作出的陳述(Representations)只需在實質上是真實的(Substantially true)即可。陳述 III 正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ies)必須以書面形式(如手寫或印刷)載於保單內,或載於保單所引用的文件中。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建築物的結構或消防設施等客觀事實屬於「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而「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則涉及與人為因素有關的主觀危險,例如投保人的誠信或行為。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保證與陳述在法律要求上的差異,並能準確識別實質危險與道德危險的不同特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隱含保證(Implied Warranties)是指法律認定存在於保險合約中,但不需要在保單中以書面形式列明的保證。陳述 II 正確,根據法律原則,投保人對重要事實所作出的陳述(Representations)只需在實質上是真實的(Substantially true)即可。陳述 III 正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ies)必須以書面形式(如手寫或印刷)載於保單內,或載於保單所引用的文件中。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建築物的結構或消防設施等客觀事實屬於「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而「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則涉及與人為因素有關的主觀危險,例如投保人的誠信或行為。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保證與陳述在法律要求上的差異,並能準確識別實質危險與道德危險的不同特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7 of 25
17. Question
某貿易公司的辦公室發生火災,導致部分電腦設備及存貨受損。根據一般保險保單中關於損失發生後被保險人責任的規定,下列哪一項描述最準確地反映了被保險人的義務?
Correct
正確: 被保險人必須在合理範圍內與保險人合作,且在未經保險人許可前,不得自行處置受損的電腦設備是正確的。根據保單條款,被保險人有責任保存受損財物,未經同意不得處置,並須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程度加重。
錯誤: 關於損失金額核實責任完全由保險人承擔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提供損失金額的證明(如收據)是被保險人的責任,且相關費用通常由被保險人負擔。關於立即將受損財物運往廢料場的說法是錯誤的,這違反了保存受損財物供保險人檢驗的義務。關於避免披露重複保險的說法是錯誤的,被保險人有責任披露任何其他保險,以便保險人進行分擔或執行其他權利。
重點: 損失發生後,被保險人負有積極的合約及普通法義務,包括證明損失有效性與金額、保存受損財物以及披露重複保險資訊。.
Incorrect
正確: 被保險人必須在合理範圍內與保險人合作,且在未經保險人許可前,不得自行處置受損的電腦設備是正確的。根據保單條款,被保險人有責任保存受損財物,未經同意不得處置,並須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程度加重。
錯誤: 關於損失金額核實責任完全由保險人承擔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提供損失金額的證明(如收據)是被保險人的責任,且相關費用通常由被保險人負擔。關於立即將受損財物運往廢料場的說法是錯誤的,這違反了保存受損財物供保險人檢驗的義務。關於避免披露重複保險的說法是錯誤的,被保險人有責任披露任何其他保險,以便保險人進行分擔或執行其他權利。
重點: 損失發生後,被保險人負有積極的合約及普通法義務,包括證明損失有效性與金額、保存受損財物以及披露重複保險資訊。.
-
Question 18 of 25
18.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市場中,關於「無索償折扣」(No Claim Discount, NCD) 的運作與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無索償折扣本質上屬於「無過失折扣」,若交通意外經證實純屬第三者過失引致,被保險人的 NCD 將不會受到影響。
II. 就私家車保險而言,若被保險人已積累 60% 的折扣率,在該保單年度內發生一次索償,續保時的折扣率通常會回減至 30%。
III. 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通常具備累進性質,一般在連續五年沒有索償記錄後,可達到 60% 的最高折扣比率。
IV. 對於商用車輛或電單車等非私家車類別,通常只要發生一次索償,便會撤銷來年的無索償折扣,須重新賺取。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私家車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若已積累 60% 的折扣率並發生一次索償,續保時折扣通常會回減至 30%。陳述 III 正確,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通常按年累進,在連續五年無索償後達到最高 60% 的比率。陳述 IV 正確,對於私家車以外的車輛類別(如商用車),通常不適用回減機制,一次索償便足以撤銷來年的所有折扣。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無索償折扣 (NCD) 並非「無過失折扣」,即使意外責任全在第三者,只要保單曾發生索償,回減機制仍會如常運作。
重點: 汽車保險的無索償折扣制度在私家車與其他車輛間存在差異,特別是私家車特有的折扣回減機制,且必須理解 NCD 是基於「無索償」而非「無過失」的原則。.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私家車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若已積累 60% 的折扣率並發生一次索償,續保時折扣通常會回減至 30%。陳述 III 正確,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通常按年累進,在連續五年無索償後達到最高 60% 的比率。陳述 IV 正確,對於私家車以外的車輛類別(如商用車),通常不適用回減機制,一次索償便足以撤銷來年的所有折扣。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無索償折扣 (NCD) 並非「無過失折扣」,即使意外責任全在第三者,只要保單曾發生索償,回減機制仍會如常運作。
重點: 汽車保險的無索償折扣制度在私家車與其他車輛間存在差異,特別是私家車特有的折扣回減機制,且必須理解 NCD 是基於「無索償」而非「無過失」的原則。.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9 of 25
19. Question
某進口商為其存放於貨倉的貨物分別向兩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足額的火險。若該批貨物不幸因火災全毀,在處理賠償時,根據「分擔」(Contribution) 原則,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分擔原則是一項衡平法法則。根據此原則,任何一名保險人都有責任先按其在沒有其他保單存在時必須支付的金額(通常是損失全數,受保額限制)賠付被保險人。在作出彌償後,該保險人有權向對同一被保險人負有類似責任的其他保險人要求分擔賠款,以確保損失在保險人之間公平分配。
錯誤: 關於「被保險人可從兩家公司分別獲得全額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這違反了補償原則,因為被保險人不應因保險事故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利益。關於「向導致損失的第三方追討」的描述屬於代位權 (Subrogation) 的範疇,而非分擔原則。至於「保險人絕不能先行全額賠付」的說法不正確,因為在法律上,除非保單另有分擔條款限制,否則保險人有義務先向被保險人提供完全的彌償,之後才在保險人之間進行內部結算。
重點: 分擔原則處理的是在重複保險存在時,多個保險人之間如何分擔賠償責任的法律關係,其核心在於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重補償並在保險人間公平分配損失。.
Incorrect
正確: 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分擔原則是一項衡平法法則。根據此原則,任何一名保險人都有責任先按其在沒有其他保單存在時必須支付的金額(通常是損失全數,受保額限制)賠付被保險人。在作出彌償後,該保險人有權向對同一被保險人負有類似責任的其他保險人要求分擔賠款,以確保損失在保險人之間公平分配。
錯誤: 關於「被保險人可從兩家公司分別獲得全額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這違反了補償原則,因為被保險人不應因保險事故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利益。關於「向導致損失的第三方追討」的描述屬於代位權 (Subrogation) 的範疇,而非分擔原則。至於「保險人絕不能先行全額賠付」的說法不正確,因為在法律上,除非保單另有分擔條款限制,否則保險人有義務先向被保險人提供完全的彌償,之後才在保險人之間進行內部結算。
重點: 分擔原則處理的是在重複保險存在時,多個保險人之間如何分擔賠償責任的法律關係,其核心在於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重補償並在保險人間公平分配損失。.
-
Question 20 of 25
20.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市場中,關於「無索償折扣」(NCD) 的運作與規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私家車受保人若連續五年沒有提出索償,其續保時可享有的最高折扣率通常為 60%。
II. 對於已累積 60% 折扣的私家車,若在保單年度內發生一次索償,續保時折扣通常會回減至 30%。
III. NCD 本質上是一項「無過失折扣」,因此若意外證明由第三者全權負責,受保人的 NCD 將不受影響。
IV. 對於商用車輛而言,通常一次索償記錄已足以撤銷來年所有的無索償折扣。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汽車保險慣例,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NCD)在連續五年沒有索償後可達到最高 60%。同時,私家車適用「折扣回減機制」,若已累積 60% 折扣的受保人提出一次索償,其折扣通常會回減至 30% 而非完全撤銷。此外,對於商用車輛或電單車等非私家車類別,一次索償通常就會導致來年失去所有 NCD。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無索償折扣(NCD)並非「無過失折扣」(No Fault Discount)。即使交通意外的責任完全在於第三者,只要受保人向其保險公司提出索償,其 NCD 仍會按照回減機制受到影響。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不正確。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則未能涵蓋同樣正確的陳述 IV。
重點: 無索償折扣(NCD)的運作核心在於「是否有索償記錄」而非「是否有過失」,且私家車與商用車在處理索償後的折扣減幅機制上有所不同。.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汽車保險慣例,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NCD)在連續五年沒有索償後可達到最高 60%。同時,私家車適用「折扣回減機制」,若已累積 60% 折扣的受保人提出一次索償,其折扣通常會回減至 30% 而非完全撤銷。此外,對於商用車輛或電單車等非私家車類別,一次索償通常就會導致來年失去所有 NCD。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無索償折扣(NCD)並非「無過失折扣」(No Fault Discount)。即使交通意外的責任完全在於第三者,只要受保人向其保險公司提出索償,其 NCD 仍會按照回減機制受到影響。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不正確。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則未能涵蓋同樣正確的陳述 IV。
重點: 無索償折扣(NCD)的運作核心在於「是否有索償記錄」而非「是否有過失」,且私家車與商用車在處理索償後的折扣減幅機制上有所不同。.
-
Question 21 of 25
21.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合約的法律框架下,保險中介人向客戶解釋保單條款時,關於「保證」(Warranties) 與「陳述」(Representations) 的法律性質,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明示保證必須載明於保單內,或以書面形式附於保單上。
II. 隱含保證雖然沒有在保單中以文字表述,但在法律上仍具有效力。
III. 投保人對重要事實所作出的陳述,其準確性要求與保證完全相同,必須絕對準確。
IV. 在一般情況下,違反保證會使保險人有權解除合約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明示保證必須在保單中載明,或以書面形式附於保單上。陳述 II 正確,隱含保證(例如水險中的適航性)雖然不在保單中以文字表述,但在法律上仍具有約束力。陳述 IV 正確,保證是合約的基礎條款,違反保證通常會導致保險人有權解除合約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陳述(Representations)與保證(Warranties)在法律要求上有所不同;陳述僅要求在實質上是真實的(substantially true),而保證則要求絕對或嚴格的遵守(strictly complied with)。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協助投保人理解保證與陳述的分別,特別是保證要求極高的準確性,任何違反都可能導致保單失效或保險人解除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明示保證必須在保單中載明,或以書面形式附於保單上。陳述 II 正確,隱含保證(例如水險中的適航性)雖然不在保單中以文字表述,但在法律上仍具有約束力。陳述 IV 正確,保證是合約的基礎條款,違反保證通常會導致保險人有權解除合約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陳述(Representations)與保證(Warranties)在法律要求上有所不同;陳述僅要求在實質上是真實的(substantially true),而保證則要求絕對或嚴格的遵守(strictly complied with)。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協助投保人理解保證與陳述的分別,特別是保證要求極高的準確性,任何違反都可能導致保單失效或保險人解除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2 of 25
22.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保證」(Bonds) 的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證被視為一種極為正式的合約,且由於通常沒有到期日,技術上不涉及續保。
II. 被擔保人向擔保人(保險人)支付的款項,其正確名稱為「費用」(Fee) 而非「保費」。
III. 萬一發生索償,保險人通常須全額支付訂明的金額,且一般保險的除外責任通常不適用。
IV. 保險人在履行保證責任並支付款項後,法律上有權向被擔保人追回相關款項。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準確地概括了保證 (Bonds) 在法律與實務上的所有關鍵特性。根據教材,保證被視為極其正式的合約(通常為契據形式),這與大多數屬於簡單合約的保險合約不同。其收費在法律上稱為「費用」而非保費。由於保證旨在確保特定義務的履行且通常不設固定到期日,因此技術上不涉及續保。此外,保證索償具有無可爭議性,保險人須全額支付,並在支付後擁有向被擔保人追討款項的法定權利。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這一組合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保險人擁有追償權的重要法律特徵。只有 II、III 及 IV 這一組合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 中關於保證作為正式合約且無需續保的基礎定義。只有 I、II 及 IV 這一組合是錯誤的,因為它漏掉了陳述 III 關於保證索償不適用一般保險除外責任且須全額支付的獨特性。
重點: 保證 (Bonds) 是一種涉及三方關係的特殊法律工具,其在合約形式、收費性質、續保機制及賠付後的追償權利上,均與傳統的補償性保險合約有顯著區別。.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準確地概括了保證 (Bonds) 在法律與實務上的所有關鍵特性。根據教材,保證被視為極其正式的合約(通常為契據形式),這與大多數屬於簡單合約的保險合約不同。其收費在法律上稱為「費用」而非保費。由於保證旨在確保特定義務的履行且通常不設固定到期日,因此技術上不涉及續保。此外,保證索償具有無可爭議性,保險人須全額支付,並在支付後擁有向被擔保人追討款項的法定權利。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這一組合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保險人擁有追償權的重要法律特徵。只有 II、III 及 IV 這一組合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 中關於保證作為正式合約且無需續保的基礎定義。只有 I、II 及 IV 這一組合是錯誤的,因為它漏掉了陳述 III 關於保證索償不適用一般保險除外責任且須全額支付的獨特性。
重點: 保證 (Bonds) 是一種涉及三方關係的特殊法律工具,其在合約形式、收費性質、續保機制及賠付後的追償權利上,均與傳統的補償性保險合約有顯著區別。.
-
Question 23 of 25
23. Question
一家香港物流公司的營運總監正與其保險經紀討論有關強制性保險的法定徵款安排。針對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及僱員補償相關基金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香港汽車保險局的徵款率為汽車保費的 3%,其中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
II.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目前的主要職能之一,是負責處理因僱員補償保險人無力償債而導致未能獲得賠償的申索。
III. 凡獲授權在香港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
IV. 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經費來自僱員補償保險費的徵款,目前的徵款率為 2%。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徵款率確實為汽車保費的 3%,且其分配比例為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成為該局會員是獲准在香港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必要條件。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現行徵款率為僱員補償保費的 2%。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已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申索,該職能已轉交予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負責。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不同強制保險徵款的用途與徵款率,特別是需留意僱員補償保險中,援助計劃與無力償債管理局在職能上的分工演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徵款率確實為汽車保費的 3%,且其分配比例為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成為該局會員是獲准在香港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必要條件。陳述 IV 正確,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的現行徵款率為僱員補償保費的 2%。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已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申索,該職能已轉交予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 (ECIIB) 負責。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不同強制保險徵款的用途與徵款率,特別是需留意僱員補償保險中,援助計劃與無力償債管理局在職能上的分工演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4 of 25
24. Question
在處理香港一般保險索償時,下列哪些關於理賠原則及法律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不僅會令索償無效,亦構成廢除保險合約的理由。
(ii) 保險人通常視理賠為其「櫥窗」,優良的保險手法通常要求拒絕賠償須先經高級職員批准。
(iii) 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若決定拒絕賠償,應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
(iv) 只要被保險人誠實且合理地行事,保險人就應豁免「導致損失的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有效期內」的法律要求。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根據理賠的法律要求,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都會導致索償無效並構成廢除合約的理由;在專業守則方面,優良的保險手法要求拒絕賠償應先經高級職員批准,且《承保商專業守則》規定保險人在拒絕賠償時必須提供充分的解釋。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要求有效的索償必須符合「保單必須有效」的準則,即導致損失的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生效期內,這是一項核心的法律要求,不能僅因被保險人的態度或誠實而予以豁免。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一項有效的保險索償必須同時符合合約條款、法律要求(如無欺詐及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以及遵循相關的行業專業守則。.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根據理賠的法律要求,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都會導致索償無效並構成廢除合約的理由;在專業守則方面,優良的保險手法要求拒絕賠償應先經高級職員批准,且《承保商專業守則》規定保險人在拒絕賠償時必須提供充分的解釋。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要求有效的索償必須符合「保單必須有效」的準則,即導致損失的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生效期內,這是一項核心的法律要求,不能僅因被保險人的態度或誠實而予以豁免。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一項有效的保險索償必須同時符合合約條款、法律要求(如無欺詐及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以及遵循相關的行業專業守則。.
-
Question 25 of 25
25.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新成立的保險經紀公司正準備審核其內部合規程序。根據《保險業條例》中對保險經紀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該公司必須遵守的範疇?
I. 維持規定的最低限度實收資本及淨資產。
II. 必須投保符合規定的專業彌償保險。
III. 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以處理及存放客戶款項。
IV. 遵守由保險代理人登記委員會(IARB)制訂關於登記生效日期的指引。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經紀必須維持指定的最低限度資本及淨資產水平,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財務實力營運。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保專業彌償保險是法定的最低限度規定之一,旨在為經紀因專業疏忽而導致客戶受損的情況提供保障。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必須設立並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將客戶款項與經紀自身的營運資金分開管理。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人登記委員會(IARB)所制訂的指引(包括登記生效日期的規定)是專門針對保險代理人的。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是根據《保險業條例》設定,並由保險業監管局負責監管,兩者的監管架構與要求有所不同。
重點: 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涵蓋了資本、專業彌償保險、客戶賬戶管理及適當人選等核心要求,旨在透過財務與專業操守的監管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經紀必須維持指定的最低限度資本及淨資產水平,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財務實力營運。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保專業彌償保險是法定的最低限度規定之一,旨在為經紀因專業疏忽而導致客戶受損的情況提供保障。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必須設立並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將客戶款項與經紀自身的營運資金分開管理。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人登記委員會(IARB)所制訂的指引(包括登記生效日期的規定)是專門針對保險代理人的。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是根據《保險業條例》設定,並由保險業監管局負責監管,兩者的監管架構與要求有所不同。
重點: 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涵蓋了資本、專業彌償保險、客戶賬戶管理及適當人選等核心要求,旨在透過財務與專業操守的監管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