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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陳先生擁有一輛私家車並已連續五年沒有提出保險索償。關於他在香港投保汽車保險時涉及的「無索償折扣」(NCD) 安排,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通常在累積五年無索償記錄後達到最高 60%。
II. 根據「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若陳先生已累積 60% 折扣並在該年內提出一次索償,續保時的折扣通常會減至 30%。
III. 由於無索償折扣屬於「無過失折扣」,若交通意外完全由第三者的過失引致,陳先生的折扣回減機制將不會被觸發。
IV. 若陳先生投保的是商用車輛而非私家車,通常一次索償已足以撤銷其來年的無索償折扣。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香港市場慣例,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NCD)從第一年的 20% 開始,逐年累進至第五年的最高 60%。陳述 II 正確,私家車設有「折扣回減機制」,若已累積 60% 折扣的受保人提出一次索償,其續保折扣通常會回減至 30%。陳述 IV 正確,與私家車不同,商用車輛等其他類別通常不適用回減機制,一次索償往往會導致翌年折扣全數撤銷。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無索償折扣並非「無過失折扣」。即使意外責任全在第三者,只要受保人向其保險公司提出索償,除非保險公司能成功向過失方追回所有賠償款項,否則受保人的折扣回減機制仍會如常運作。
重點: 應試者須區分私家車與其他車輛在無索償折扣(NCD)制度上的差異,特別是最高折扣率及「折扣回減機制」的運作方式,並理解 NCD 是基於「無索償」而非「無過失」的原則。.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香港市場慣例,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NCD)從第一年的 20% 開始,逐年累進至第五年的最高 60%。陳述 II 正確,私家車設有「折扣回減機制」,若已累積 60% 折扣的受保人提出一次索償,其續保折扣通常會回減至 30%。陳述 IV 正確,與私家車不同,商用車輛等其他類別通常不適用回減機制,一次索償往往會導致翌年折扣全數撤銷。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無索償折扣並非「無過失折扣」。即使意外責任全在第三者,只要受保人向其保險公司提出索償,除非保險公司能成功向過失方追回所有賠償款項,否則受保人的折扣回減機制仍會如常運作。
重點: 應試者須區分私家車與其他車輛在無索償折扣(NCD)制度上的差異,特別是最高折扣率及「折扣回減機制」的運作方式,並理解 NCD 是基於「無索償」而非「無過失」的原則。.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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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當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就賠償事宜產生糾紛時,保單中的「仲裁條款」是常見的處理機制。關於此條款的運作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仲裁條款通常只適用於涉及保險人應付金額的糾紛,而不適用於責任歸屬的問題。
II. 由於仲裁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第三者索償人亦必須受保單內的仲裁條款約束。
III. 若雙方未能就單一仲裁員達成協議,通常會各自委任一名仲裁員,再由該兩名仲裁員委任一名公斷人。
IV. 為確保程序公正,仲裁過程必須由具備法律資格的人士代表當事人各方進行。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仲裁條款通常僅適用於涉及保險人應付金額(Quantum)的糾紛,而非保險人是否應承擔責任(Liability)的問題。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通常的基本程序,若爭議雙方未能就一名仲裁員達成協議,則須各自委任一名仲裁員,再由這些仲裁員委任一名公斷人。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第三者索償人並非保險合約的其中一方,因此不受仲裁條款的約束。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仲裁雖然以正式方式進行,但並不要求必須由符合法律資格的人來代表當事人或決定有關事項。
重點: 仲裁條款為保險糾紛提供了一種訴訟以外的解決方法,其特點是較不正式、不約束第三者,且通常僅限於處理賠償金額的爭議。.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仲裁條款通常僅適用於涉及保險人應付金額(Quantum)的糾紛,而非保險人是否應承擔責任(Liability)的問題。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通常的基本程序,若爭議雙方未能就一名仲裁員達成協議,則須各自委任一名仲裁員,再由這些仲裁員委任一名公斷人。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第三者索償人並非保險合約的其中一方,因此不受仲裁條款的約束。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仲裁雖然以正式方式進行,但並不要求必須由符合法律資格的人來代表當事人或決定有關事項。
重點: 仲裁條款為保險糾紛提供了一種訴訟以外的解決方法,其特點是較不正式、不約束第三者,且通常僅限於處理賠償金額的爭議。.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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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在香港,一家建築公司正為一項大型基建工程投保建築「全險」保險 (Contractors’ “All Risks” Insurance)。根據一般的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該保單「第一部分:財產保險」的承保範圍?
I. 建築工程的合約工程
II. 清理殘損物的費用
III. 由於錯誤設計 (Faulty design) 導致的損失
IV. 由業主供應的建築物料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因為建築「全險」保險的第一部分(財產保險)旨在為指明的財產提供保障,這包括了合約工程本身、清理殘損物的費用以及由業主供應的物料。這些都是建築工程中常見的受保資產及相關開支。
錯誤: 項目 III 提到的「由於錯誤設計導致的損失」是錯誤的,因為在建築「全險」保險的標準條款中,錯誤設計(Faulty design)被明確列為除外責任。因此,任何包含項目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I」則因遺漏了同樣受保的業主供應物料而不完整。
重點: 建築「全險」保險(CAR)主要分為財產損失與第三者責任兩大部分,投保人需留意錯誤設計及盤點損失等常見的除外責任項目。.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因為建築「全險」保險的第一部分(財產保險)旨在為指明的財產提供保障,這包括了合約工程本身、清理殘損物的費用以及由業主供應的物料。這些都是建築工程中常見的受保資產及相關開支。
錯誤: 項目 III 提到的「由於錯誤設計導致的損失」是錯誤的,因為在建築「全險」保險的標準條款中,錯誤設計(Faulty design)被明確列為除外責任。因此,任何包含項目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I」則因遺漏了同樣受保的業主供應物料而不完整。
重點: 建築「全險」保險(CAR)主要分為財產損失與第三者責任兩大部分,投保人需留意錯誤設計及盤點損失等常見的除外責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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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一名持有私家車保單的客戶向保險代理人查詢有關香港汽車保險的法定要求及無索償折扣(NCD)的運作。根據相關條例及市場慣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對於私家車,若被保險人已累積 60% 的無索償折扣,在發生一次索償後,續保時的折扣率通常會回減至 30%
II. 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法令」(Act)保險的強制保障範圍必須涵蓋對第三者造成的財產損害
III. 無索償折扣(NCD)並非一項「無過失折扣」,即使意外純粹由第三者的過失引致,折扣回減機制仍會如常運作
IV. 現時香港法律規定,就汽車在道路上使用而引致第三者死亡或受傷的法律責任,最低要求的保險金額為一億港元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私家車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若被保險人已積累 60% 的無索償折扣,在發生一次索償後,續保時的折扣率會回減至 30%。陳述 III 正確,因為無索償折扣(NCD)並非「無過失折扣」,即使意外責任全在第三者,只要發生了索償,折扣回減機制通常仍會運作。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對第三者死亡或受傷的法律責任,最低法定保險金額為一億港元。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法令」(Act)保險僅旨在符合法律的最低強制要求,而在香港,強制保險的範圍僅限於第三者的死亡或身體受傷,並不包括第三者的財產損害。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法令」保險與一般「第三者」保險在財產損害保障上的區別,以及私家車無索償折扣制度中特有的「折扣回減機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私家車的「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若被保險人已積累 60% 的無索償折扣,在發生一次索償後,續保時的折扣率會回減至 30%。陳述 III 正確,因為無索償折扣(NCD)並非「無過失折扣」,即使意外責任全在第三者,只要發生了索償,折扣回減機制通常仍會運作。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對第三者死亡或受傷的法律責任,最低法定保險金額為一億港元。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法令」(Act)保險僅旨在符合法律的最低強制要求,而在香港,強制保險的範圍僅限於第三者的死亡或身體受傷,並不包括第三者的財產損害。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法令」保險與一般「第三者」保險在財產損害保障上的區別,以及私家車無索償折扣制度中特有的「折扣回減機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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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風險評估中,區分「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 與「道德危險」(Moral Hazard) 至關重要。下列關於這兩者的敘述,哪一項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實質危險涉及風險標的的客觀物理特徵,例如建築物的結構、地點或用途;而道德危險則與人為因素有關,包括投保人的誠信、品格或可能導致損失發生的心理狀態。這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是客觀存在的物理事實,另一個是主觀的人為因素。
錯誤: 關於實質危險比道德危險更難評估的說法是錯誤的,實際上實質危險因其客觀性,通常較易透過檢驗或觀察來評估。關於道德危險可透過物理設施完全消除的說法是錯誤的,物理設施(如灑水系統)主要改善的是實質危險,而道德危險涉及人的主觀意圖,難以單靠物理手段消除。關於兩者僅在特定時間點存在的說法是錯誤的,實質危險與道德危險在整個保險合約期間均會對風險水平產生影響。
重點: 實質危險關注風險標的的客觀物理狀態,而道德危險則關注與人相關的主觀心理與行為因素。.
Incorrect
正確: 實質危險涉及風險標的的客觀物理特徵,例如建築物的結構、地點或用途;而道德危險則與人為因素有關,包括投保人的誠信、品格或可能導致損失發生的心理狀態。這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是客觀存在的物理事實,另一個是主觀的人為因素。
錯誤: 關於實質危險比道德危險更難評估的說法是錯誤的,實際上實質危險因其客觀性,通常較易透過檢驗或觀察來評估。關於道德危險可透過物理設施完全消除的說法是錯誤的,物理設施(如灑水系統)主要改善的是實質危險,而道德危險涉及人的主觀意圖,難以單靠物理手段消除。關於兩者僅在特定時間點存在的說法是錯誤的,實質危險與道德危險在整個保險合約期間均會對風險水平產生影響。
重點: 實質危險關注風險標的的客觀物理狀態,而道德危險則關注與人相關的主觀心理與行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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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一家商業機構投保了忠實保證保險,其人力資源經理在處理涉及「改過機會」的情況時,應留意下列哪些相關原則?
I. 「改過機會」是指僱主在發現僱員的不誠實行為後,仍繼續僱用該員工。
II. 若僱主未經保險人同意而給予員工改過機會,保險人可拒絕賠償該員工日後失責引起的索償。
III. 這是一項法定要求,旨在確保僱員不會因一次過失而立即失業。
IV. 若保險人曾接獲關乎先前事故的通知並表示同意,則保險保障可繼續有效。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準確描述了忠實保證保險中關於「改過機會」的處理原則。當僱主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後仍選擇繼續僱用(陳述 I),這會導致風險顯著增加。因此,除非僱主已將先前事故通知保險人並獲得其同意繼續承保(陳述 IV),否則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該員工日後因失責所引起的任何索償(陳述 II)。因此,正確的陳述為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關於「法定要求」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改過機會」是保險合約中的一項商業原則與抗辯理由,並非法律強制規定僱主必須給予員工第二次機會,亦非旨在保障員工的就業權利。保險合約的條款主要用於管理承保風險。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僱主若在發現員工不誠實行為後未經保險人同意而給予其「改過機會」,將導致保險人有權免除對該員工未來行為的賠償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準確描述了忠實保證保險中關於「改過機會」的處理原則。當僱主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後仍選擇繼續僱用(陳述 I),這會導致風險顯著增加。因此,除非僱主已將先前事故通知保險人並獲得其同意繼續承保(陳述 IV),否則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該員工日後因失責所引起的任何索償(陳述 II)。因此,正確的陳述為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關於「法定要求」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改過機會」是保險合約中的一項商業原則與抗辯理由,並非法律強制規定僱主必須給予員工第二次機會,亦非旨在保障員工的就業權利。保險合約的條款主要用於管理承保風險。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僱主若在發現員工不誠實行為後未經保險人同意而給予其「改過機會」,將導致保險人有權免除對該員工未來行為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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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下,《承保商專業守則》旨在為優良保險做法設立標準。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該守則所涵蓋的範圍?
I. 核保及索償處理的程序
II. 客戶的權利及義務
III. 廣泛的客戶權利及權益
IV. 提高行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該守則旨在為保險業設立優良做法的標準,其涵蓋範圍非常廣泛,明確包括了核保與索償處理的標準、客戶在保險合約下的權利與義務、保障廣泛的客戶權益,以及致力於提升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陳述是不完整的,因為守則同樣強調提升行業作為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只有 II、III 及 IV 的陳述則遺漏了核保及索償處理這一核心實務範疇。只有 I 及 IV 的陳述則忽略了對客戶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規範。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透過規範保險公司在核保、索償及客戶關係等各方面的行為,旨在提升保險業的專業水平並加強公眾對行業的信心。.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該守則旨在為保險業設立優良做法的標準,其涵蓋範圍非常廣泛,明確包括了核保與索償處理的標準、客戶在保險合約下的權利與義務、保障廣泛的客戶權益,以及致力於提升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陳述是不完整的,因為守則同樣強調提升行業作為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只有 II、III 及 IV 的陳述則遺漏了核保及索償處理這一核心實務範疇。只有 I 及 IV 的陳述則忽略了對客戶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規範。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透過規範保險公司在核保、索償及客戶關係等各方面的行為,旨在提升保險業的專業水平並加強公眾對行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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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一位遊艇船東欲為其在香港水域營運的船隻投保,並向保險中介人查詢有關遊艇保險條款及法定責任的細節。根據協會遊艇條款(Yacht Clauses)及香港相關法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與商船保險不同,遊艇保險通常提供百分之一百的第三者責任保障,承保個人受傷及財產損害的法律責任。
II. 在遊艇保險的財產保障下,「以新代舊」賠償原則適用於所有受損項目,且不扣除任何折舊。
III. 若本地船隻獲准運載的乘客數目不超過 12 位,其因使用船隻導致他人死亡或受傷的法定最低投保額為港幣 100 萬元。
IV. 遊艇保險的免賠額(Deductible)通常適用於所有類型的索償,包括部分損失及實際全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遊艇保單與商船保單(通常僅承擔 75% 的碰撞責任)不同,它為個人受傷及財產損害提供完整的(即 100%)第三者責任保障。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法例,除非船隻獲准運載超過 12 名乘客(其最低投保額為 500 萬元),否則一般本地船隻的法定最低第三者責任保險金額為 100 萬元。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遊艇保險按「以新代舊」原則結清,但某些指明物品(例如船帆及安裝於船外的引擎)必須進行折舊扣減,最高扣減額為三分之一。陳述 IV 錯誤,因為與商船保險相似,遊艇保單的免賠額條款並不適用於全損(包括實際全損及推定全損)的索償。
重點: 遊艇保險在責任保障上較商船保險更為全面,但在處理特定屬具的財產賠償時會應用折舊扣減,且其法定保險要求取決於船隻的獲准載客量。.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遊艇保單與商船保單(通常僅承擔 75% 的碰撞責任)不同,它為個人受傷及財產損害提供完整的(即 100%)第三者責任保障。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法例,除非船隻獲准運載超過 12 名乘客(其最低投保額為 500 萬元),否則一般本地船隻的法定最低第三者責任保險金額為 100 萬元。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遊艇保險按「以新代舊」原則結清,但某些指明物品(例如船帆及安裝於船外的引擎)必須進行折舊扣減,最高扣減額為三分之一。陳述 IV 錯誤,因為與商船保險相似,遊艇保單的免賠額條款並不適用於全損(包括實際全損及推定全損)的索償。
重點: 遊艇保險在責任保障上較商船保險更為全面,但在處理特定屬具的財產賠償時會應用折舊扣減,且其法定保險要求取決於船隻的獲准載客量。.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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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一家香港大型承建商在競投政府的基礎建設工程時,按合約要求向保險公司申請了一份履約保證 (Performance Bond)。關於此類「保證」與一般保險合約的分別,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向保險人支付的款項在技術上稱為「費用」(fee),而非「保費」。
II. 一般保險合約中普遍適用的除外責任和限制,通常不適用於保證。
III. 保證在技術上沒有到期日,因此通常不需要辦理續保。
IV. 若保險人因承建商違約而支付了罰款,法律上保險人無權向該承建商追回款項。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支付予擔保人(保險人)的款項在法律及技術上稱為「費用」(fee),而非一般保險合約所指的「保費」。陳述 II 正確,保證 (Bonds) 是一種極為正式的合約,一般保險保單中常見的除外責任(如戰爭或核子風險)和限制幾乎全都不適用於保證。陳述 III 正確,保證在技術上沒有到期日,因此不存在續保 (renewal) 的程序,儘管合約可以延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保證的法律關係中,保險人(擔保人)在向債權人(如政府)支付罰款後,擁有向被擔保人(如承建商)追回款項的追償權。
重點: 保證 (Bonds) 與一般保險合約在支付稱呼、除外責任的適用性以及續保機制上均有顯著分別,且保險人保留對被擔保人的追償權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支付予擔保人(保險人)的款項在法律及技術上稱為「費用」(fee),而非一般保險合約所指的「保費」。陳述 II 正確,保證 (Bonds) 是一種極為正式的合約,一般保險保單中常見的除外責任(如戰爭或核子風險)和限制幾乎全都不適用於保證。陳述 III 正確,保證在技術上沒有到期日,因此不存在續保 (renewal) 的程序,儘管合約可以延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保證的法律關係中,保險人(擔保人)在向債權人(如政府)支付罰款後,擁有向被擔保人(如承建商)追回款項的追償權。
重點: 保證 (Bonds) 與一般保險合約在支付稱呼、除外責任的適用性以及續保機制上均有顯著分別,且保險人保留對被擔保人的追償權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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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一名在香港從事冷氣維修的受保人因傷申請人身意外保險索償。在評估該受保人應獲得「暫時及完全殘疾」還是「暫時及部分殘疾」利益,以及界定其受傷是否屬於「意外」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暫時及完全殘疾」是指受保人因傷而完全不能執行其日常職務的任何部分。
II. 「暫時及部分殘疾」是指受保人因傷而只能執行其日常職務的部分工作。
III. 投訴委員會在審理此類糾紛時,會考慮物理治療報告、受傷的複雜程度及受保人的職務性質。
IV. 若受傷是由於手術後可預見的風險所導致,該受傷通常仍會被界定為保單定義下的「意外」。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暫時及完全殘疾」的定義要求受保人必須完全無法執行其日常職務的任何部分。陳述 II 正確,因為「暫時及部分殘疾」是指受保人雖受傷,但仍有能力執行部分職務。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前稱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的案例,委員會在裁定殘疾程度時,會綜合考慮醫療報告(如物理治療進度)、受傷的嚴重性以及受保人的具體工作性質(例如是體力勞動還是文職)。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意外」通常定義為不可預見及強加於身上的事故。如果受傷是手術前已知的風險或可預見的後果(如案例中的手術後失明),則不符合「意外」的定義,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重點: 區分殘疾程度的關鍵在於受保人履行職務的實際能力,而「意外」的界定則排除了一切可預見或已知的醫療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暫時及完全殘疾」的定義要求受保人必須完全無法執行其日常職務的任何部分。陳述 II 正確,因為「暫時及部分殘疾」是指受保人雖受傷,但仍有能力執行部分職務。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前稱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的案例,委員會在裁定殘疾程度時,會綜合考慮醫療報告(如物理治療進度)、受傷的嚴重性以及受保人的具體工作性質(例如是體力勞動還是文職)。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意外」通常定義為不可預見及強加於身上的事故。如果受傷是手術前已知的風險或可預見的後果(如案例中的手術後失明),則不符合「意外」的定義,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重點: 區分殘疾程度的關鍵在於受保人履行職務的實際能力,而「意外」的界定則排除了一切可預見或已知的醫療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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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某商業客戶的倉庫發生火災後,根據一般保險原則及保單條款中關於損失發生後被保險人的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被保險人應在合理情況下盡量減少損失,例如對受火災影響的機器進行清潔及潤滑。
II. 未經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擅自處置受損的財物。
III. 被保險人有責任披露任何針對同一受保風險的其他保險詳情。
IV. 為了核實損失金額,被保險人收集收據及記錄所產生的費用應由保險人支付。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普通法及保單條款,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負有減少損失的義務(如清潔受潮機器以防損害加重),且必須在未經保險人同意前保存受損財物以供檢驗。此外,為了執行分擔原則,被保險人有責任披露任何其他相關的保險保障。
錯誤: 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根據保險實務及相關規定,收集及提供損失證明(如收據、發票)是被保險人的責任,且相關費用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而非保險人。僅包含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則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披露重複保險這一重要責任。
重點: 被保險人在索償過程中必須積極履行合作、減少損失及提供證據的義務,且證明損失的行政成本通常由被保險人負擔。.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普通法及保單條款,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負有減少損失的義務(如清潔受潮機器以防損害加重),且必須在未經保險人同意前保存受損財物以供檢驗。此外,為了執行分擔原則,被保險人有責任披露任何其他相關的保險保障。
錯誤: 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根據保險實務及相關規定,收集及提供損失證明(如收據、發票)是被保險人的責任,且相關費用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而非保險人。僅包含陳述 I 及 II 的選項則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披露重複保險這一重要責任。
重點: 被保險人在索償過程中必須積極履行合作、減少損失及提供證據的義務,且證明損失的行政成本通常由被保險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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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一般保險公司擬定了一份客戶服務標準聲明。關於這類聲明的內容及其落實機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服務標準通常包含對高專業標準的奉獻以及公平處理索償的承諾。
II. 識別顧客需求時,應確保建議的產品是基於顧客利益而非單純為了保險人的利益。
III. 由於涉及商業秘密,保險公司履行服務承諾的情況僅受內部審計監察,不受公眾監督。
IV. 違反已聲明的服務標準在保險公司內部通常被視為重大的過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對高專業標準的奉獻以及公平且迅速地處理索償是保險公司服務標準宣告中的核心組成部分。陳述 II 正確,根據客戶服務標準,識別顧客需求應以顧客利益為依歸,而非單純為了推廣保險人的利益。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通常嚴肅對待其服務承諾,內部審計人員會進行監察,且任何違反已聲明標準的行為均被視為重大過失。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公司履行服務承諾的情況並非僅受內部監察。現代社會強調「透明度」,因此其表現實際上或潛在地受到保單持有人、公眾、行業團體以及政府的共同監察。
重點: 客戶服務標準是保險公司對公眾及中介人作出的專業承諾,透過內部審計與外部多方持份者的監督機制,確保其業務操作符合法律及道德規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對高專業標準的奉獻以及公平且迅速地處理索償是保險公司服務標準宣告中的核心組成部分。陳述 II 正確,根據客戶服務標準,識別顧客需求應以顧客利益為依歸,而非單純為了推廣保險人的利益。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通常嚴肅對待其服務承諾,內部審計人員會進行監察,且任何違反已聲明標準的行為均被視為重大過失。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公司履行服務承諾的情況並非僅受內部監察。現代社會強調「透明度」,因此其表現實際上或潛在地受到保單持有人、公眾、行業團體以及政府的共同監察。
重點: 客戶服務標準是保險公司對公眾及中介人作出的專業承諾,透過內部審計與外部多方持份者的監督機制,確保其業務操作符合法律及道德規範。.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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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一家總部位於香港的貿易公司正準備將一批電子產品運往歐洲。在安排貨物保險時,該公司的營運經理正在評估不同的協會貨物條款(ICC)。根據一般的市場慣例及相關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通常是銀行在提供貨運貸款或信用證保證時唯一接納的保險保障。
II. 「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 保障僅涵蓋海上航程,並不包括陸路運送部分。
III. 協會貨物條款 B (ICC (B)) 承保在裝貨或卸貨期間任何整件貨物的全損,但協會貨物條款 C (ICC (C)) 則不承保此項。
IV. 由於「固有缺點」(Inherent vice)(如易腐爛貨物的自然變質)引起的損失,在 ICC (A)、(B) 及 (C) 條款下均屬於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在處理貨運貸款或信用證時唯一接納的保險證明。陳述 III 正確,根據條款規定,ICC (B) 承保在裝卸貨物期間整件貨物的全損,而 ICC (C) 的保障範圍較窄,並不包括此項。陳述 IV 正確,因為「固有缺點」是指貨物本身的本質(如肉類變質)引起的損失,這在 ICC (A)、(B) 及 (C) 條款中均被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倉至倉」保障旨在涵蓋從起運地倉庫到最終目的地倉庫的全程運輸,這在實際操作中幾乎必然會同時涉及陸路及水上的運送,而非僅限於海上航程。
重點: 貨物保險透過不同等級的協會貨物條款提供保障,投保人應根據風險需求選擇合適條款,並需留意如固有缺點及包裝不固等標準除外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在處理貨運貸款或信用證時唯一接納的保險證明。陳述 III 正確,根據條款規定,ICC (B) 承保在裝卸貨物期間整件貨物的全損,而 ICC (C) 的保障範圍較窄,並不包括此項。陳述 IV 正確,因為「固有缺點」是指貨物本身的本質(如肉類變質)引起的損失,這在 ICC (A)、(B) 及 (C) 條款中均被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倉至倉」保障旨在涵蓋從起運地倉庫到最終目的地倉庫的全程運輸,這在實際操作中幾乎必然會同時涉及陸路及水上的運送,而非僅限於海上航程。
重點: 貨物保險透過不同等級的協會貨物條款提供保障,投保人應根據風險需求選擇合適條款,並需留意如固有缺點及包裝不固等標準除外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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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一般保險公司正重新評估其客戶服務方針。根據保險實務中關於客戶服務重要性的論述,下列哪些關於提升服務質素對保險人產生正面影響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高質量的服務通常意味著較少的投訴,這不僅能減少負面影響,還能節省處理投訴的時間與成本,從而提升盈利能力。
II. 感到滿意的客戶往往會向親友進行口頭推薦,這是一種極其有效的招攬新生意方式,提升了顧客的「生產力」。
III. 續保現有業務所需的核保人手和成本通常低於招攬新風險,因此透過優質服務留住忠實顧客是明智的經營做法。
IV. 公司制訂的書面服務方針及操守守則在法律上被視為保險合約的一部分,為保險人增加了額外的合約義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高效率和公平地對待客戶可以避免投訴,減少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及高昂成本,從而對盈利能力產生正面影響。陳述 II 正確,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作口頭推薦,這被視為提升顧客「生產力」的一種方式,有效協助招攬新生意。陳述 III 正確,由於續保比起核保新風險通常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因此留住現有顧客在經濟上是明智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教材,公司制訂的書面方針及經營原則雖然對公司起著重要的勸導及衡量作用,但在法律意義上,它們通常並非保險合約文件,也不構成合約義務。
重點: 客戶服務的重要性不僅在於防止業務喪失或政府介入等負面後果,更在於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利用口頭推薦及優化營運成本來創造正面的商業價值。.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高效率和公平地對待客戶可以避免投訴,減少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及高昂成本,從而對盈利能力產生正面影響。陳述 II 正確,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作口頭推薦,這被視為提升顧客「生產力」的一種方式,有效協助招攬新生意。陳述 III 正確,由於續保比起核保新風險通常需要較少的人手和成本,因此留住現有顧客在經濟上是明智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教材,公司制訂的書面方針及經營原則雖然對公司起著重要的勸導及衡量作用,但在法律意義上,它們通常並非保險合約文件,也不構成合約義務。
重點: 客戶服務的重要性不僅在於防止業務喪失或政府介入等負面後果,更在於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利用口頭推薦及優化營運成本來創造正面的商業價值。.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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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建築設計事務所正與保險中介人討論其風險管理方案。關於該事務所可能需要的責任保險保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專業彌償保險承保專業人士因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
II.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不包括那些屬於專門責任保險(如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可保範圍內的法律責任。
III. 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由所售賣或供應的貨品引起,且必須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內發生的傷害或損害。
IV. 由於專業彌償保險已涵蓋專業人士的法律責任,因此該事務所無需另外投保公眾責任保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專業彌償保險的定義,它承保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工程師等)因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是正確的,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具有「剩餘」性質,通常會排除那些已屬於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或專業彌償保險等專門保險承保範圍內的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傷害或損害必須是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陳述 IV 是錯誤的,專業彌償保險與公眾責任保險針對不同的風險領域,前者針對專業服務的過失,後者針對一般營運導致的第三方傷亡或財產損毀,兩者不能互相替代。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清楚區分各類責任保險的特定承保範圍,特別是公眾責任保險作為一般性保障的角色,以及產品責任保險對事故發生地點的特定要求。.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專業彌償保險的定義,它承保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工程師等)因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是正確的,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具有「剩餘」性質,通常會排除那些已屬於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或專業彌償保險等專門保險承保範圍內的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傷害或損害必須是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陳述 IV 是錯誤的,專業彌償保險與公眾責任保險針對不同的風險領域,前者針對專業服務的過失,後者針對一般營運導致的第三方傷亡或財產損毀,兩者不能互相替代。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清楚區分各類責任保險的特定承保範圍,特別是公眾責任保險作為一般性保障的角色,以及產品責任保險對事故發生地點的特定要求。.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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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必須熟悉不同險種的承保特點與條款。關於汽車保險、人身意外保險及商業保險的實務操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汽車「綜合」保險單提供的保障範圍最廣,通常包括第三者責任、火災、盜竊以及受保車輛本身的損毀。
II. 汽車保險中的「標準」自負額通常適用於特定險種的所有保單,但若風險具有任何不正常的特點,則可能不適用。
III. 商業車輛保險中的「工作行動」除外責任條款,旨在排除車輛作為施工工具(如挖掘地洞)時所產生的特定風險。
IV. 在計算人身意外保險的保費時,保險公司最首要考慮的因素是投保人的年齡。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汽車綜合保險(Comprehensive Cover)是保障範圍最全面的險種,除了涵蓋法定的第三者責任外,還包括火災、盜竊及受保車輛本身的意外損毀。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標準」自負額適用於特定險種的每一份保單,但如果風險存在不正常特點(例如高風險駕駛者),保險人通常會施加額外的自負額。陳述 III 正確,「工作行動」除外責任條款常見於商業車輛保險,用於排除車輛在進行特定工程作業(如挖掘或起重)時的風險,因為這些風險應由其他專業責任或工程保險承擔。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計算保費的首要考慮因素是受保人的「職業」或「專業」,而非年齡。職業直接決定了受保人遭遇意外的風險等級,而年齡在人身意外險中通常只在極高齡情況下才成為限制因素。
重點: 掌握各類一般保險(如汽車、人身意外及商業險)的核心保障範圍、常見除外責任及保費釐定因素,是保險中介人向客戶提供準確建議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汽車綜合保險(Comprehensive Cover)是保障範圍最全面的險種,除了涵蓋法定的第三者責任外,還包括火災、盜竊及受保車輛本身的意外損毀。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標準」自負額適用於特定險種的每一份保單,但如果風險存在不正常特點(例如高風險駕駛者),保險人通常會施加額外的自負額。陳述 III 正確,「工作行動」除外責任條款常見於商業車輛保險,用於排除車輛在進行特定工程作業(如挖掘或起重)時的風險,因為這些風險應由其他專業責任或工程保險承擔。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計算保費的首要考慮因素是受保人的「職業」或「專業」,而非年齡。職業直接決定了受保人遭遇意外的風險等級,而年齡在人身意外險中通常只在極高齡情況下才成為限制因素。
重點: 掌握各類一般保險(如汽車、人身意外及商業險)的核心保障範圍、常見除外責任及保費釐定因素,是保險中介人向客戶提供準確建議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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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一家香港物流公司的營運總監正與其保險中介人討論公司的一般保險組合。在討論保險原理及產品分類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全險」保單保障下,索償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中列明的特定危險所引起的
II. 戰爭及核風險被視為基本風險,通常在一般保險單中被列為標準除外責任
III. 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疏忽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產損害而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
IV. 經濟權益保險的保險標的包括各種實物,例如公司擁有的辦公大樓、運輸貨船及車隊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基本風險(如戰爭及核風險)具有廣泛且巨大的損失潛力,商業保險人通常將其視為不可保並列為標準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因為責任保險的定義正是承保被保險人因致使第三者死亡、受傷或財產損失而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在「全險」保單下,索償人只需證明損失是由意外造成的,而不必指出具體原因;要求證明損失由特定指明危險導致是「指明危險」保單的要求。陳述 IV 錯誤,建築物、船舶及汽車等實物屬於「財產保險」的標的,而「經濟權益保險」保障的是涉及財富或未來收益的潛在損失,例如營業中斷或忠實保證。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不同保險類別的標的,並理解「全險」與「指明危險」在舉證責任上的根本區別,以及基本風險在一般保單中的處理方式。.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基本風險(如戰爭及核風險)具有廣泛且巨大的損失潛力,商業保險人通常將其視為不可保並列為標準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因為責任保險的定義正是承保被保險人因致使第三者死亡、受傷或財產損失而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在「全險」保單下,索償人只需證明損失是由意外造成的,而不必指出具體原因;要求證明損失由特定指明危險導致是「指明危險」保單的要求。陳述 IV 錯誤,建築物、船舶及汽車等實物屬於「財產保險」的標的,而「經濟權益保險」保障的是涉及財富或未來收益的潛在損失,例如營業中斷或忠實保證。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不同保險類別的標的,並理解「全險」與「指明危險」在舉證責任上的根本區別,以及基本風險在一般保單中的處理方式。.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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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一家貿易公司的管理層發現一名負責會計的員工曾私自挪用小額公款,但考慮到該員工表現一向良好,決定給予其「改過機會」繼續留任,且並未將此事通知其忠實保證保險的保險人。半年後,該員工再次挪用了一筆巨額資金。根據一般保險實務,保險人對這宗巨額損失的索償通常會如何處理?
Correct
正確: 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該筆損失,因為投保人在發現員工不誠實行為後,未經保險人同意便繼續僱用該員工。在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中,若僱主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後,在未通知保險人並獲得其同意的情況下仍讓該員工繼續履行職責(即給予「改過機會」),這將成為保險人拒絕賠償該員工日後失責行為所引起損失的合法理由。
錯誤: 關於保險人必須全額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違反了忠實保證保險中關於發現不誠實行為後必須通知保險人的基本要求。關於扣除第一次挪用金額後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未經同意的繼續僱用通常會導致保險人對該特定員工的保障責任完全終止,而非僅是金額上的扣除。關於書面承諾即可獲賠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合約的法律效力取決於保險人對風險變化的評估與認可,而非僱主與員工之間的私人協議。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投保人一旦發現受保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必須立即通知保險人;若私自給予「改過機會」,將可能導致未來相關的索償權利喪失。.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該筆損失,因為投保人在發現員工不誠實行為後,未經保險人同意便繼續僱用該員工。在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中,若僱主發現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後,在未通知保險人並獲得其同意的情況下仍讓該員工繼續履行職責(即給予「改過機會」),這將成為保險人拒絕賠償該員工日後失責行為所引起損失的合法理由。
錯誤: 關於保險人必須全額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違反了忠實保證保險中關於發現不誠實行為後必須通知保險人的基本要求。關於扣除第一次挪用金額後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未經同意的繼續僱用通常會導致保險人對該特定員工的保障責任完全終止,而非僅是金額上的扣除。關於書面承諾即可獲賠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合約的法律效力取決於保險人對風險變化的評估與認可,而非僱主與員工之間的私人協議。
重點: 在忠實保證保險中,投保人一旦發現受保員工有不誠實行為,必須立即通知保險人;若私自給予「改過機會」,將可能導致未來相關的索償權利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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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索償時,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相關的法律原則及合約條款。關於索償處理的法律責任與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有責任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所導致的。
II. 若保險人欲援引保單中的除外責任條款拒絕賠償,保險人必須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於該索償。
III. 證明損失金額 (Quantum) 的法律責任在於保險人,而非被保險人。
IV. 「通融賠付」(Ex gratia payment) 是指保險人在負有明確法律責任的情況下,為了維持良好客戶關係而作出的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Specified Perils) 的保險保障下,被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所涵蓋的受保危險導致的。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法律原則,如果保險人希望引用除外責任條款來拒絕賠償,保險人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於有關索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證明損失金額 (Quantum) 的法律責任在於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陳述 IV 錯誤,因為「通融賠付」(Ex gratia payment) 是指在保險人並無法律責任(即保單不涵蓋該損失)的情況下,基於商業考慮或人道理由而作出的賠付,而非在有明確法律責任時作出的。
重點: 在理賠過程中,被保險人需證明損失屬於保障範圍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若要拒賠則需證明除外責任的適用性;通融賠付則是在無法律義務下作出的補償。.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Specified Perils) 的保險保障下,被保險人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所涵蓋的受保危險導致的。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法律原則,如果保險人希望引用除外責任條款來拒絕賠償,保險人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於有關索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證明損失金額 (Quantum) 的法律責任在於被保險人,而非保險人。陳述 IV 錯誤,因為「通融賠付」(Ex gratia payment) 是指在保險人並無法律責任(即保單不涵蓋該損失)的情況下,基於商業考慮或人道理由而作出的賠付,而非在有明確法律責任時作出的。
重點: 在理賠過程中,被保險人需證明損失屬於保障範圍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若要拒賠則需證明除外責任的適用性;通融賠付則是在無法律義務下作出的補償。.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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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一般保險公司「宏利達保險」最近更新了其客戶服務標準。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中關於客戶服務標準及其落實的討論,下列哪些關於該公司服務承諾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內部審計人員負責監察服務承諾的履行,因為違反已聲明的標準被視為重大過失。
II. 在識別顧客需求時,保險中介人應以顧客利益為依歸,而非僅為了保險人的利益而推廣產品。
III. 由於服務標準是保險公司自願設定的,因此其履行情況僅受內部監察,不受政府或公眾的監督。
IV. 「透明度」原則要求保險公司的操守及做法應公開交代,並在任何時候都符合法律及道德規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教材,保險公司在政策陳述中所表達的承諾通常由內部審計人員監察,且任何違反已聲明服務標準的行為都被視為重大過失。陳述 II 正確,具代表性的客戶服務標準要求中介人應識別顧客需求,而非單純為了保險人的利益而推廣產品。陳述 IV 正確,「透明度」在現代社會中非常重要,指公司的操守及做法都應公開交代,並在任何時候都要符合法律及道德規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公司履行承諾的情況不僅受內部監察,實際上或潛在地還受到保單持有人及公眾、行業團體機構以及政府的監察。
重點: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旨在建立專業與誠信的形象,其落實情況受內部審計及外部多方持份者的共同監察,以確保業務操作符合透明度與道德標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教材,保險公司在政策陳述中所表達的承諾通常由內部審計人員監察,且任何違反已聲明服務標準的行為都被視為重大過失。陳述 II 正確,具代表性的客戶服務標準要求中介人應識別顧客需求,而非單純為了保險人的利益而推廣產品。陳述 IV 正確,「透明度」在現代社會中非常重要,指公司的操守及做法都應公開交代,並在任何時候都要符合法律及道德規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公司履行承諾的情況不僅受內部監察,實際上或潛在地還受到保單持有人及公眾、行業團體機構以及政府的監察。
重點: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旨在建立專業與誠信的形象,其落實情況受內部審計及外部多方持份者的共同監察,以確保業務操作符合透明度與道德標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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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陳先生最近因一宗個人住院保險的索償金額與保險公司發生爭執,並考慮向保險投訴局(ICB)尋求協助。關於保險投訴局的運作及職權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人使用保險投訴局提供的裁決服務是完全免費的。
II. 保險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僅限於處理與個人保險合約有關的索償投訴。
III. 保險投訴局亦會受理有關商業保險糾紛及保費定價不公的投訴。
IV. 若投訴人接受保險投訴局的裁決,該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投訴局(ICB)為投訴人提供免費的糾紛解決服務。陳述 II 正確,因為該局的職權範圍僅限於處理個人保險保單的索償投訴,不包括商業保險。陳述 IV 正確,因為一旦投訴人接受裁決,該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且保險公司無權上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投訴局主要處理與索償相關的糾紛,並不受理有關保險公司的承保政策、保費定價或商業保險的投訴。
重點: 保險投訴局旨在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公平、快捷且免費的平台來解決索償糾紛,其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單向約束力,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投訴局(ICB)為投訴人提供免費的糾紛解決服務。陳述 II 正確,因為該局的職權範圍僅限於處理個人保險保單的索償投訴,不包括商業保險。陳述 IV 正確,因為一旦投訴人接受裁決,該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且保險公司無權上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投訴局主要處理與索償相關的糾紛,並不受理有關保險公司的承保政策、保費定價或商業保險的投訴。
重點: 保險投訴局旨在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公平、快捷且免費的平台來解決索償糾紛,其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單向約束力,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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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在處理人身意外保險的索償申請時,關於判定受保人屬於「暫時及完全殘疾」或「暫時及部分殘疾」的準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受保人仍能執行其職業中的部分職務,保險人通常會將其歸類為「暫時及部分殘疾」。
II. 「暫時及完全殘疾」一般指受保人因傷完全不能履行其日常職業的任何部分。
III. 保險人在判定殘疾類別時,必須完全依賴病假證明的總天數,而不能參考物理治療報告或受保人的實際工作性質。
IV. 投保人的職業性質(例如是文職還是體力勞動)會影響對其是否能執行「部分職務」的評估。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暫時及部分殘疾」的定義是指受保人雖然受傷,但仍能履行其職業中的部分職務。陳述 II 正確,這符合「暫時及完全殘疾」的標準保單定義,即受保人完全不能履行其日常職業的任何職務。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案例,職業性質(如文職與體力勞動的分別)是判定受保人能否恢復部分工作的關鍵考慮因素。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人在審核索償時,除了病假證明外,還會參考物理治療報告以了解康復進度,並結合受保人的實際工作性質來判定殘疾程度,而非僅僅依據病假天數。
重點: 判定暫時性殘疾的類別取決於受保人履行其特定職業職務的能力,保險人會綜合醫療證據與職業性質來區分「完全」與「部分」殘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暫時及部分殘疾」的定義是指受保人雖然受傷,但仍能履行其職業中的部分職務。陳述 II 正確,這符合「暫時及完全殘疾」的標準保單定義,即受保人完全不能履行其日常職業的任何職務。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投訴局的案例,職業性質(如文職與體力勞動的分別)是判定受保人能否恢復部分工作的關鍵考慮因素。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人在審核索償時,除了病假證明外,還會參考物理治療報告以了解康復進度,並結合受保人的實際工作性質來判定殘疾程度,而非僅僅依據病假天數。
重點: 判定暫時性殘疾的類別取決於受保人履行其特定職業職務的能力,保險人會綜合醫療證據與職業性質來區分「完全」與「部分」殘疾。.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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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在香港,僱主為其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勞保)時,保單通常會包含「普通法」保障。關於這項保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承保僱主因疏忽或違反法定職責而引致僱員受傷的法律責任
II. 它是香港法定僱員補償保險單中的一個標準且必須的組成部分
III. 法例規定的最低保險金額(如每宗事故一億港元)同時適用於普通法索償
IV. 該保障僅在受傷僱員年齡屆滿 18 歲或以上時才適用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普通法保障旨在承保僱主因疏忽、違反合約或違反法定職責而導致僱員受傷所產生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香港,一份合標準的僱員補償保險單必須同時包含《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法定補償及普通法下的法律責任保障。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香港法例,僱主必須投購保額不少於法定最低限額(如僱員人數不超過 200 人,每宗事故為一億港元)的保險,該限額涵蓋了條例及普通法下的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普通法保障的適用性與僱員的年齡無關,只要存在僱傭關係且僱主存在疏忽,受傷僱員不論年齡均可提出普通法索償。
重點: 香港的僱員補償保險具備雙重保障功能,除了提供《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無過失補償外,還必須包含符合法定最低限額要求的普通法法律責任保障,以應對因僱主疏忽引致的索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普通法保障旨在承保僱主因疏忽、違反合約或違反法定職責而導致僱員受傷所產生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香港,一份合標準的僱員補償保險單必須同時包含《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法定補償及普通法下的法律責任保障。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香港法例,僱主必須投購保額不少於法定最低限額(如僱員人數不超過 200 人,每宗事故為一億港元)的保險,該限額涵蓋了條例及普通法下的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普通法保障的適用性與僱員的年齡無關,只要存在僱傭關係且僱主存在疏忽,受傷僱員不論年齡均可提出普通法索償。
重點: 香港的僱員補償保險具備雙重保障功能,除了提供《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無過失補償外,還必須包含符合法定最低限額要求的普通法法律責任保障,以應對因僱主疏忽引致的索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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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資產管理公司正為其營運風險安排保險。在評估專業彌償保險(PI)與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時,根據相關保險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專業彌償保險的保費可能是可調整的,通常在起保時支付臨時保費,隨後根據基金總值等因素調整至最終金額。
II. 在「索償申報」方式下,只要申索是在保險期內提出,即使相關行為發生在保單載明的「追溯日」之前,仍受保障。
III. 在涉及騷擾或歧視等僱傭行為責任申索時,D&O 保單中「被保險人」的定義可能包括公司的所有僱員。
IV. D&O 保單通常會承保因指稱違反專業責任而引起的申索,因為這屬於董事及主管人員的日常工作範疇。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特別是針對基金經理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通常採用可調整保費機制,起保時先繳付臨時保費,待確定最終變動因素(如基金總值或年收入)後再行調整。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處理如歧視或錯誤終止僱傭關係等特定申索時,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的受保人定義可擴大至包括公司全體僱員。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索償申報」基礎下,保單通常設有「追溯日」,規定導致申索的行為或不作為必須在該日期之後發生,否則不予承保。陳述 IV 錯誤,因為違反專業責任通常是 D&O 保單的標準除外責任,這類風險應由專業彌償保險(PI)承擔,而非 D&O 保險。
重點: 專業責任保險透過追溯日界定保障的時間範圍,並透過明確的除外責任條款區分公司管理行為與專業服務行為的法律責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特別是針對基金經理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通常採用可調整保費機制,起保時先繳付臨時保費,待確定最終變動因素(如基金總值或年收入)後再行調整。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處理如歧視或錯誤終止僱傭關係等特定申索時,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的受保人定義可擴大至包括公司全體僱員。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索償申報」基礎下,保單通常設有「追溯日」,規定導致申索的行為或不作為必須在該日期之後發生,否則不予承保。陳述 IV 錯誤,因為違反專業責任通常是 D&O 保單的標準除外責任,這類風險應由專業彌償保險(PI)承擔,而非 D&O 保險。
重點: 專業責任保險透過追溯日界定保障的時間範圍,並透過明確的除外責任條款區分公司管理行為與專業服務行為的法律責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