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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2
1.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核保實務中,投保人有法律責任披露所有「重要事實」。根據相關原則,下列哪些事項通常被視為必須披露的「重要事實」?
I. 涉及的風險大於正常所預期的,例如受保處所內儲藏了核保人無法合理預見的高度易燃物品。
II. 涉及改善或降低有關風險的事實,例如在受保建築物內安裝了自動灑水系統。
III. 涉及以前負面的保險經驗,例如曾遭其他保險人拒絕受保或附加特別條款。
IV. 屬於常識的事情,例如在香港經營業務時需面對的颱風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涉及風險大於正常預期且核保人無法合理預見的情況(如儲藏高度易燃物品)屬於重要事實。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投保人以前負面的保險經驗(如被拒保或附加特別條款)會影響核保人的評估,屬於必須披露的重要事實。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改善或降低風險的事實(如安裝灑水系統)在法律上被視為不必披露的非重要事實。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屬於常識的事情(如香港的颱風風險)亦屬於不必披露的非重要事實。
重點: 重要事實是指會影響審慎核保人決定是否接受風險或如何釐定條款的事實;而改善風險、常識或保險人應已知的事項則通常不需主動披露。.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涉及風險大於正常預期且核保人無法合理預見的情況(如儲藏高度易燃物品)屬於重要事實。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投保人以前負面的保險經驗(如被拒保或附加特別條款)會影響核保人的評估,屬於必須披露的重要事實。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改善或降低風險的事實(如安裝灑水系統)在法律上被視為不必披露的非重要事實。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屬於常識的事情(如香港的颱風風險)亦屬於不必披露的非重要事實。
重點: 重要事實是指會影響審慎核保人決定是否接受風險或如何釐定條款的事實;而改善風險、常識或保險人應已知的事項則通常不需主動披露。.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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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2
2. Question
一家香港工程公司在為其大型基建項目安排保險保障時,需評估不同工程保險保單的條款。根據一般工程保險的實務與保障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鍋爐爆炸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包括被保險人的鍋爐損害,以及因爆炸導致第三者受傷或死亡的法律責任。
II. 機器損壞保險為工業裝置提供「全險」保障,承保「不可預見和突如其來」的損失,但通常不包括因損壞引起的後果損失。
III. 建築「全險」保險的第一部分主要承保指明財產,如合約工程、建築機械及清理殘損物的費用。
IV. 建築「全險」保險通常會承保所有損失,包括在實際點算時才發現的物料短少。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鍋爐爆炸保險的保障範圍確實包括被保險人的財產損害(鍋爐本身)以及對第三者傷亡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機器損壞保險承保「不可預見和突如其來」的物質損失,但保單條款通常明確排除因機器損壞而導致的後果損失。陳述 III 正確,建築「全險」保險的第一部分涵蓋合約工程、建築機械以及清理殘損物的費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建築「全險」保險通常將「實際點算時才發現的損失」列為除外責任,這類損失不屬於「全險」保障的突發性物質損害範圍。
重點: 工程保險各險種均有其特定的承保重點與除外責任,理解哪些風險屬於財產損失、哪些屬於責任範圍,以及常見的除外責任(如後果損失或盤點短少)是掌握此類保險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鍋爐爆炸保險的保障範圍確實包括被保險人的財產損害(鍋爐本身)以及對第三者傷亡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機器損壞保險承保「不可預見和突如其來」的物質損失,但保單條款通常明確排除因機器損壞而導致的後果損失。陳述 III 正確,建築「全險」保險的第一部分涵蓋合約工程、建築機械以及清理殘損物的費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建築「全險」保險通常將「實際點算時才發現的損失」列為除外責任,這類損失不屬於「全險」保障的突發性物質損害範圍。
重點: 工程保險各險種均有其特定的承保重點與除外責任,理解哪些風險屬於財產損失、哪些屬於責任範圍,以及常見的除外責任(如後果損失或盤點短少)是掌握此類保險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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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2
3. Question
在香港的保險實務中,關於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的「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下列哪項描述最能準確反映其運作原則?
Correct
正確: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一項關鍵條款,規定若受保的實物損害(如建築物或機器受損)沒有獲得有效的火險或其他財產保險保障,則營業中斷保單將不會對隨後的經濟損失作出賠償。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有足夠的資金修復受損財產,從而避免因缺乏修復資金而導致營業中斷期間被不合理地延長。
錯誤: 關於保險人必須為同一公司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香港保險實務中保險人通常傾向同時承保兩者,但從技術層面而言,這並非一項強制性的法律或保單要求。關於無論是否有實物保障都會自動生效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直接無視了「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存在。關於該條件僅適用於建築物損害的說法也是錯誤的,該條件適用於所有與營業中斷相關的實物財產損害,包括機器和存貨等。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與實物損害保險之間存在依存關係,透過「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確保只有在實物損失得到保障的情況下,保險人才承擔後果損失的賠償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一項關鍵條款,規定若受保的實物損害(如建築物或機器受損)沒有獲得有效的火險或其他財產保險保障,則營業中斷保單將不會對隨後的經濟損失作出賠償。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有足夠的資金修復受損財產,從而避免因缺乏修復資金而導致營業中斷期間被不合理地延長。
錯誤: 關於保險人必須為同一公司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香港保險實務中保險人通常傾向同時承保兩者,但從技術層面而言,這並非一項強制性的法律或保單要求。關於無論是否有實物保障都會自動生效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直接無視了「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存在。關於該條件僅適用於建築物損害的說法也是錯誤的,該條件適用於所有與營業中斷相關的實物財產損害,包括機器和存貨等。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與實物損害保險之間存在依存關係,透過「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確保只有在實物損失得到保障的情況下,保險人才承擔後果損失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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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2
4. Question
在處理人身意外保險的索償爭議時,關於「觸犯法律」除外責任條款的詮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應採用「立約原意」方法而非單純的「字面」方法進行詮釋。
II. 「觸犯法律」通常被解釋為蓄意干犯刑事罪行,而非僅指違反交通規例。
III. 詮釋豁免條款時,必須與合約欲達致的目的或宗旨相符。
IV. 只要受保人在意外中需負上主要法律責任(如超過 50%),即可視為觸犯法律並拒絕賠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投訴局(前稱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在詮釋人身意外保險單中的除外責任條款(如「觸犯法律」)時,應採用「立約原意」方法而非單純的「字面」解釋。這意味著條款的詮釋必須與保險合約保障非蓄意意外事故的宗旨相符。因此,「觸犯法律」應被理解為蓄意干犯刑事罪行,而不應涵蓋一般的交通違例,否則會使保險保障在日常生活中變得形同虛設。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在交通意外中承擔法律責任的比例(例如公安報告中提到的七成責任)僅反映了事故中的過失程度,並不等同於受保人具有「蓄意干犯刑事罪行」的意圖。只要事故本身仍符合「意外」的定義(即非預料及非蓄意),保險公司就不能僅憑責任比例來引用除外責任條款拒賠。其餘選項如「只有 I 及 II」或「只有 II 及 III」均因遺漏了同樣重要的詮釋原則而不完整。
重點: 詮釋保險合約條款時,若字面解釋會導致保障目的失效或產生荒謬結果,應優先採用符合立約原意及合約宗旨的合理解釋。.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投訴局(前稱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在詮釋人身意外保險單中的除外責任條款(如「觸犯法律」)時,應採用「立約原意」方法而非單純的「字面」解釋。這意味著條款的詮釋必須與保險合約保障非蓄意意外事故的宗旨相符。因此,「觸犯法律」應被理解為蓄意干犯刑事罪行,而不應涵蓋一般的交通違例,否則會使保險保障在日常生活中變得形同虛設。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在交通意外中承擔法律責任的比例(例如公安報告中提到的七成責任)僅反映了事故中的過失程度,並不等同於受保人具有「蓄意干犯刑事罪行」的意圖。只要事故本身仍符合「意外」的定義(即非預料及非蓄意),保險公司就不能僅憑責任比例來引用除外責任條款拒賠。其餘選項如「只有 I 及 II」或「只有 II 及 III」均因遺漏了同樣重要的詮釋原則而不完整。
重點: 詮釋保險合約條款時,若字面解釋會導致保障目的失效或產生荒謬結果,應優先採用符合立約原意及合約宗旨的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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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2
5.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關於「長期責任」業務及理賠師(Loss Adjusters)的實務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長期責任」業務是指索償自發生後可能經歷幾年的緩慢發展,因此需要一段長時間才能結清的險種。
II. 責任保險(Liability Insurance)通常被歸類為「長期責任」業務。
III. 理賠師是獨立的顧問,負責處理理賠調查和談判,尤其處理大額索償。
IV. 理賠師的專業服務報酬通常是由受保人(投保人)直接聘請並支付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的定義是指索償從發生到最終結清可能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陳述 II 正確,責任保險是典型的長期責任業務,因為往往涉及法律訴訟或傷勢評估,導致索償發展緩慢。陳述 III 正確,理賠師(Loss Adjusters)雖然由保險人聘請並支付報酬,但其身份是獨立的專業顧問,負責調查及談判。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行業慣例,理賠師通常是由保險人(保險公司)聘請並支付報酬,而非由受保人(投保人)支付。
重點: 理解一般保險中不同業務類型的索償特性,以及理賠過程中專業服務提供者的角色與聘用關係。.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的定義是指索償從發生到最終結清可能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陳述 II 正確,責任保險是典型的長期責任業務,因為往往涉及法律訴訟或傷勢評估,導致索償發展緩慢。陳述 III 正確,理賠師(Loss Adjusters)雖然由保險人聘請並支付報酬,但其身份是獨立的專業顧問,負責調查及談判。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行業慣例,理賠師通常是由保險人(保險公司)聘請並支付報酬,而非由受保人(投保人)支付。
重點: 理解一般保險中不同業務類型的索償特性,以及理賠過程中專業服務提供者的角色與聘用關係。.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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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2
6.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位於香港的住宅單位投保了家居保險。根據一般的家居保險條款及市場慣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費是根據受保處所的建築面積計算並設有標準責任限額,則通常不包括比例分攤條件 (Pro rata average condition)。
II. 在「全險」保障下,除非事故原因已被具體地除外,否則受保財產的損失均屬保障範圍。
III. 若受保處所連續空置超過 30 天,保單保障通常會自動暫停。
IV. 同住家傭的財產通常受保,前提是該財產沒有受其他保單保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當保費按建築面積計算並設有標準責任限額時,保單通常不包含比例分攤條件。陳述 II 正確,反映了「全險」保障的廣泛性,即除非被除外,否則均受保障。陳述 IV 正確,家傭財產的保障通常具有次要性,即以無其他保險保障為前提。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一般的家居保險條款中,處所通常需要連續空置超過 60 天(而非 30 天),保單保障才會被暫停。
重點: 投保人應留意家居保險中關於比例分攤條件的適用情況,以及空置期對保單效力的影響。.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當保費按建築面積計算並設有標準責任限額時,保單通常不包含比例分攤條件。陳述 II 正確,反映了「全險」保障的廣泛性,即除非被除外,否則均受保障。陳述 IV 正確,家傭財產的保障通常具有次要性,即以無其他保險保障為前提。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一般的家居保險條款中,處所通常需要連續空置超過 60 天(而非 30 天),保單保障才會被暫停。
重點: 投保人應留意家居保險中關於比例分攤條件的適用情況,以及空置期對保單效力的影響。.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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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2
7. Question
一家香港建築公司在承接政府道路工程時,被要求提供履約保證 (Performance Bond),同時該公司亦為其財務部職員投保了忠實保證保險 (Fidelity Guarantee)。關於這兩項保障的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忠實保證保險下,若僱主發現僱員有不誠實行為但決定私下給予機會而不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中止保障。
II. 履約保證的承建商向保險人支付的對價在法律上稱為「保費」,其計算基礎與一般簡單合約保險完全相同。
III. 與一般的保險合約不同,保證 (Bonds) 通常沒有預設的到期日,因此在技術層面上不涉及續保程序。
IV. 忠實保證對僱主而言是保險,但對僱員而言是一項保證,保險人賠付後可向該僱員追回款項。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改過機會」的規定,僱主在知悉或懷疑員工有不誠實行為時,必須向保險人報告,由保險人暫時中止保障,否則會影響保單效力。陳述 III 正確,保證 (Bonds) 是一種極其正式的合約,技術上沒有到期日,因此通常不需要續保,但可以進行合約延期。陳述 IV 正確,從僱員的角度來看,忠實保證是一項保證 (Guarantee),保險人在賠付後在法律上有權向該名不誠實的僱員追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向擔保人(保險人)支付的款項正確名稱為「費用」(fee or charge),而非「保費」(premium),且通常是整筆支付,其性質與一般保險合約的保費釐定有所不同。
重點: 忠實保證與保證在法律性質、費用稱呼及續保機制上均有獨特之處,特別是保險人在履行賠付責任後,通常擁有向造成損失的當事人追償的權利。.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改過機會」的規定,僱主在知悉或懷疑員工有不誠實行為時,必須向保險人報告,由保險人暫時中止保障,否則會影響保單效力。陳述 III 正確,保證 (Bonds) 是一種極其正式的合約,技術上沒有到期日,因此通常不需要續保,但可以進行合約延期。陳述 IV 正確,從僱員的角度來看,忠實保證是一項保證 (Guarantee),保險人在賠付後在法律上有權向該名不誠實的僱員追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向擔保人(保險人)支付的款項正確名稱為「費用」(fee or charge),而非「保費」(premium),且通常是整筆支付,其性質與一般保險合約的保費釐定有所不同。
重點: 忠實保證與保證在法律性質、費用稱呼及續保機制上均有獨特之處,特別是保險人在履行賠付責任後,通常擁有向造成損失的當事人追償的權利。.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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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2
8.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處理索償及相關專業守則的描述,下列哪些項是正確的?
(i) 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公正且及時的賠付是建立聲譽的最佳廣告。
(ii) 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若保險人決定拒絕賠償,必須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
(iii) 為確保公平性,保險中介人在客戶提出索償時應保持嚴肅,不應表現出同情心。
(iv) 要構成有效的索償,導致損失的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的生效期內。Correct
Correct: 理賠處理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因為公正且合理的賠付是保險人建立聲譽的最佳廣告方式。此外,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拒絕賠償時有責任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法律上也要求受保損失必須發生在保單的有效期間內,索償才屬有效。因此,正確的陳述為只有 I、II 及 IV。
Incorrect: 關於中介人態度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實務指引明確建議保險人和中介人在處理索償時,應表現出樂於助人和富有同情心的態度,以增強顧客信心,而不應讓客戶感到尷尬或懼怕。因此,所有包含第 (iii) 項的選項均為錯誤。
Takeaway: 有效的索償處理不僅要符合法律合約的有效期要求,還必須遵循行業專業守則,並透過良好的服務態度來維護保險業的聲譽。.
Incorrect
Correct: 理賠處理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因為公正且合理的賠付是保險人建立聲譽的最佳廣告方式。此外,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在拒絕賠償時有責任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法律上也要求受保損失必須發生在保單的有效期間內,索償才屬有效。因此,正確的陳述為只有 I、II 及 IV。
Incorrect: 關於中介人態度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實務指引明確建議保險人和中介人在處理索償時,應表現出樂於助人和富有同情心的態度,以增強顧客信心,而不應讓客戶感到尷尬或懼怕。因此,所有包含第 (iii) 項的選項均為錯誤。
Takeaway: 有效的索償處理不僅要符合法律合約的有效期要求,還必須遵循行業專業守則,並透過良好的服務態度來維護保險業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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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2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投訴局(ICB)負責處理保單持有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索償糾紛。關於該局的運作及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局的裁決服務僅適用於個人保險保單的索償投訴。
II. 投訴人(保單持有人)使用該局的投訴處理服務是無需繳付任何費用的。
III. 若保險公司不滿意裁決結果,可向該局提出上訴,而該裁決對投訴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IV. 該局目前可裁決的最高索償金額為港幣 1,000,000 元。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投訴局(ICB)的服務範圍僅限於個人保險保單,不包括商業、工業或第三者保險索償。陳述 II 正確,保險投訴局為投訴人(保單持有人)提供免費的投訴處理及裁決服務。陳述 IV 正確,根據現行規定,保險投訴局可裁決的最高索償金額已上調至港幣 1,000,000 元。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投訴局的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只要投訴人接受該裁決),保險公司並沒有上訴權;然而,若投訴人不滿意裁決,則有權拒絕並採取法律行動。
重點: 保險投訴局旨在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簡便、免費且具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機制,其裁決權限目前以 100 萬港元為限。.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投訴局(ICB)的服務範圍僅限於個人保險保單,不包括商業、工業或第三者保險索償。陳述 II 正確,保險投訴局為投訴人(保單持有人)提供免費的投訴處理及裁決服務。陳述 IV 正確,根據現行規定,保險投訴局可裁決的最高索償金額已上調至港幣 1,000,000 元。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投訴局的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只要投訴人接受該裁決),保險公司並沒有上訴權;然而,若投訴人不滿意裁決,則有權拒絕並採取法律行動。
重點: 保險投訴局旨在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簡便、免費且具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機制,其裁決權限目前以 100 萬港元為限。.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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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2
10. Question
在香港經營保險業務時,保險中介人向客戶解釋私家車綜合保單的內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與保單標準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私家車的定義主要是根據汽車的構造特點,而非其最終的實際用途。
II. 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即使被保險人違反保單條款,保險人仍須向受傷第三者賠償,但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回該筆款項。
III. 綜合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包括受保汽車在修理期間,被保險人租用另一輛汽車所產生的費用。
IV. 若受保汽車在修理時使用了新零件,保險人要求被保險人分擔折舊費用,是為了符合彌償原則。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為了符合強制汽車保險的法規,保險人不能因被保險人違反保單條款(如未經同意承認責任)而拒絕賠償第三者的傷亡損失,但保留向被保險人追討賠款的權利。陳述 IV 正確,因為汽車保險屬於彌償保單,若修理時使用了新零件,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會較意外前有所改善,因此扣除折舊額(改善分擔)是為了貫徹彌償原則。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汽車保險實務中,車輛是否界定為「私家車」是取決於其「用途」(例如是否用於私人用途或出租取酬)而非其物理「構造」。陳述 III 錯誤,因為租用替代車輛的費用被視為「後果損失」(Consequential loss),這在標準的私家車綜合保單中屬於明確的除外責任。
重點: 汽車保險透過法律條款確保第三者獲得基本保障,同時利用彌償原則和除外責任條款來限制保險人的賠償責任,防止被保險人因意外獲利。.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為了符合強制汽車保險的法規,保險人不能因被保險人違反保單條款(如未經同意承認責任)而拒絕賠償第三者的傷亡損失,但保留向被保險人追討賠款的權利。陳述 IV 正確,因為汽車保險屬於彌償保單,若修理時使用了新零件,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會較意外前有所改善,因此扣除折舊額(改善分擔)是為了貫徹彌償原則。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汽車保險實務中,車輛是否界定為「私家車」是取決於其「用途」(例如是否用於私人用途或出租取酬)而非其物理「構造」。陳述 III 錯誤,因為租用替代車輛的費用被視為「後果損失」(Consequential loss),這在標準的私家車綜合保單中屬於明確的除外責任。
重點: 汽車保險透過法律條款確保第三者獲得基本保障,同時利用彌償原則和除外責任條款來限制保險人的賠償責任,防止被保險人因意外獲利。.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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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2
11.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General Insurance)中,投保人必須向保險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Material Facts)。根據相關法律原則與實務,下列哪些事項屬於投保人必須披露的重要事實?
I. 投保人的受保處所內儲藏了大量高度易燃物品,而該行業通常不會涉及此類風險。
II. 投保人在過去的保險記錄中,曾有被其他保險人拒絕續保或要求增加額外保費的經驗。
III. 投保人為了提升防火安全,在受保建築物內安裝了最先進的自動灑水系統。
IV. 投保人患有尚未經醫生診斷發現,且投保人本人亦完全不知情的潛在腦部腫瘤。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涉及的風險大於正常預期(例如在不尋常的環境下儲藏高度易燃物品)會影響核保人的風險評估,屬於重要事實。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投保人過去的保險經驗(例如曾被其他保險人拒絕受保或附加特別條款)是核保人評估道德風險及承保決定時的重要參考,屬於重要事實。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改善或降低風險的事實(例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被視為「非重要事實」,投保人並無法律義務必須主動披露。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投保人不能合理地被預計知道的事實(例如尚未發現且無症狀的隱疾)不屬於重要事實,因此不構成披露責任的違反。
重點: 重要事實是指任何會影響審慎的核保人釐定保費或決定是否承保的事實。然而,法律豁免了某些事實的披露義務,包括改善風險的事項、常識、保險人應已知曉的事項,以及投保人無法合理得知的事項。.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涉及的風險大於正常預期(例如在不尋常的環境下儲藏高度易燃物品)會影響核保人的風險評估,屬於重要事實。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投保人過去的保險經驗(例如曾被其他保險人拒絕受保或附加特別條款)是核保人評估道德風險及承保決定時的重要參考,屬於重要事實。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改善或降低風險的事實(例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被視為「非重要事實」,投保人並無法律義務必須主動披露。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投保人不能合理地被預計知道的事實(例如尚未發現且無症狀的隱疾)不屬於重要事實,因此不構成披露責任的違反。
重點: 重要事實是指任何會影響審慎的核保人釐定保費或決定是否承保的事實。然而,法律豁免了某些事實的披露義務,包括改善風險的事項、常識、保險人應已知曉的事項,以及投保人無法合理得知的事項。.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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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2
12. Question
某香港貿易公司準備將一批電子產品運往海外,並正考慮購買貨物保險。關於協會貨物條款(ICC)的保障內容及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就付運貨物提供貸款時唯一接納的保障。
II. 「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 保障意指保險保障自貨物離開發貨人倉庫時開始,直至到達最終存放目的地時完結。
III. 協會貨物條款 B (ICC (B)) 及 C (ICC (C)) 均明文豁免承保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所引致的損失。
IV. 由「固有缺點」(Inherent vice)(例如貨物本質引起的變質)所導致的損失,在 ICC (A) 下屬於受保風險,但在 ICC (C) 下則被剔除。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因此通常是銀行在提供貿易融資或信用狀時唯一認可的保障水平。此外,「倉至倉」條款是貨物保險的標準安排,確保貨物從離開起點倉庫到抵達最終目的地的全程均獲得保障。在故意行為的處理上,ICC (B) 及 (C) 確實明文規定不保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這與 ICC (A) 僅默示不保被保險人或索償人的故意行為有所不同。
錯誤: 關於「固有缺點」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固有缺點」(如食品自然腐壞或液體變酸)在所有三套協會貨物條款(A、B 及 C)中均屬於標準除外責任,並非 ICC (A) 的承保範圍。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準確反映了條款間對於故意行為處理的差異。包含 IV 的選項則因誤解了全險保障的除外責任而錯誤。
重點: 貨物保險雖然透過 ICC (A) 提供廣泛保障,但仍存在如固有缺點、包裝不固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等核心除外責任,且不同條款對第三方故意行為的承保處理存在細微差別。.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因此通常是銀行在提供貿易融資或信用狀時唯一認可的保障水平。此外,「倉至倉」條款是貨物保險的標準安排,確保貨物從離開起點倉庫到抵達最終目的地的全程均獲得保障。在故意行為的處理上,ICC (B) 及 (C) 確實明文規定不保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這與 ICC (A) 僅默示不保被保險人或索償人的故意行為有所不同。
錯誤: 關於「固有缺點」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固有缺點」(如食品自然腐壞或液體變酸)在所有三套協會貨物條款(A、B 及 C)中均屬於標準除外責任,並非 ICC (A) 的承保範圍。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準確反映了條款間對於故意行為處理的差異。包含 IV 的選項則因誤解了全險保障的除外責任而錯誤。
重點: 貨物保險雖然透過 ICC (A) 提供廣泛保障,但仍存在如固有缺點、包裝不固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等核心除外責任,且不同條款對第三方故意行為的承保處理存在細微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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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2
13. Question
在香港的汽車保險實務中,關於「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 的運作與性質,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當無索償折扣 (NCD) 已累積至較高水平時,該機制可防止因一次索償而導致折扣全數喪失。
II. 在一般的機制下,每提出一項索償,下年度的無索償折扣通常會在折扣表上後退三級。
III. 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所有汽車保單必須強制包含此類折扣回減條款。
IV. 此機制旨在鼓勵駕駛者保持良好的駕駛紀錄,同時減輕單次意外對保費負擔的衝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折扣回減機制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護已累積高額無索償折扣(NCD)的投保人,避免他們因單次索償而失去所有折扣。陳述 II 正確,根據一般市場實務及教材所述,每提出一項索償,下年度的無索償折扣通常會在折扣表上後退三級(或三年)。陳述 IV 正確,因為此機制在懲罰索償行為與獎勵長期安全駕駛之間取得了平衡,減緩了保費因意外而大幅飆升的壓力。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折扣回減機制屬於保險合約中的商業條款與市場實務,並非《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下的法定強制要求。該條例主要規範的是強制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最低保障範圍。
重點: 折扣回減機制是現代汽車保險的一項重要特點,它允許高折扣水平的受保人在發生一次索償後,折扣僅按預設級數(通常為三級)後退,而非立即歸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折扣回減機制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護已累積高額無索償折扣(NCD)的投保人,避免他們因單次索償而失去所有折扣。陳述 II 正確,根據一般市場實務及教材所述,每提出一項索償,下年度的無索償折扣通常會在折扣表上後退三級(或三年)。陳述 IV 正確,因為此機制在懲罰索償行為與獎勵長期安全駕駛之間取得了平衡,減緩了保費因意外而大幅飆升的壓力。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折扣回減機制屬於保險合約中的商業條款與市場實務,並非《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下的法定強制要求。該條例主要規範的是強制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最低保障範圍。
重點: 折扣回減機制是現代汽車保險的一項重要特點,它允許高折扣水平的受保人在發生一次索償後,折扣僅按預設級數(通常為三級)後退,而非立即歸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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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2
14. Question
一家香港金融機構正為其業務安排保險。關於專業彌償保險 (PI) 與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 (D&O) 的特性,請考慮以下陳述:
I. 專業彌償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起保時先支付臨時保費,待確切數字釐定後再作調整。
II.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一般會排除第三者身體受傷及實物損害的申索。
III. 專業彌償保險通常以「索償申報」方式承保,並受限於追溯日期的規定。
IV.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的主要目的是承保董事因違反專業責任而引起的法律責任。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原理,專業彌償保險(PI)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在起保時先支付臨時保費,隨後根據如基金總值或年收入等變動因素調整;同時,PI 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申報」基礎,並設有追溯日。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則會排除屬於公眾責任險範疇的第三者身體受傷及實物損害。因此,正確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明確排除「違反專業責任」的申索,這類風險應由專業彌償保險承保。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如「只有 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I 及 III」則遺漏了關於保費調整機制的正確描述。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與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在保障範圍上有明確區分,前者針對專業疏忽,後者針對管理錯誤行為,且兩者均有特定的除外責任與保費釐定方式。.
In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原理,專業彌償保險(PI)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在起保時先支付臨時保費,隨後根據如基金總值或年收入等變動因素調整;同時,PI 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申報」基礎,並設有追溯日。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則會排除屬於公眾責任險範疇的第三者身體受傷及實物損害。因此,正確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明確排除「違反專業責任」的申索,這類風險應由專業彌償保險承保。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如「只有 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I 及 III」則遺漏了關於保費調整機制的正確描述。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與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在保障範圍上有明確區分,前者針對專業疏忽,後者針對管理錯誤行為,且兩者均有特定的除外責任與保費釐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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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2
15.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貿易公司為其辦公室設備分別向兩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火險。若辦公室不幸發生火災,在處理賠償事宜時,關於「分擔」(Contribution) 原則的運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擔原則僅在存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適用。
II. 被保險人可以透過向兩家保險公司分別索賠,以獲取高於實際財產損失的賠償總額。
III. 若其中一家保險人已向被保險人賠付了全部損失,該保險人有權向另一家保險人要求分擔部分賠款。
IV. 這是一項衡平法法則,涉及的是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的相互關係。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的適用前提是存在重複保險,即多於一份保單承保同一受保利益、同一受保危險及同一保險標的。陳述 III 正確,根據此原則,已支付全數賠款的保險人有權向其他承保同一損失的保險人追討其應承擔的份額。陳述 IV 正確,分擔原則是一項衡平法法則,主要規範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保險合約受補償原則(Indemnity)約束,被保險人的總賠償額不能超過其實際經濟損失,分擔原則的目的並非讓被保險人獲利。
重點: 分擔原則確保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賠償責任能在多個保險人之間公平分配,同時嚴格遵守補償原則,防止被保險人獲得超額賠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的適用前提是存在重複保險,即多於一份保單承保同一受保利益、同一受保危險及同一保險標的。陳述 III 正確,根據此原則,已支付全數賠款的保險人有權向其他承保同一損失的保險人追討其應承擔的份額。陳述 IV 正確,分擔原則是一項衡平法法則,主要規範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保險合約受補償原則(Indemnity)約束,被保險人的總賠償額不能超過其實際經濟損失,分擔原則的目的並非讓被保險人獲利。
重點: 分擔原則確保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賠償責任能在多個保險人之間公平分配,同時嚴格遵守補償原則,防止被保險人獲得超額賠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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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2
16.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與公眾責任保險(PL)的比較,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D&O 保險通常以「索償申報」方式提供保障,而 PL 保險則普遍採用「索償發生」方式。
II. D&O 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固定的,而 PL 保險的保費往往是可調整的,以反映保單有效期內的實際商業活動量。
III. 在 PL 保單中,為被保險人辯護而引致的法律開支,一般不適用於保單內的責任限額。
IV. 兩類保單通常都會將戰爭及核風險列為「標準的」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一般保險實務及教材,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採用「索償申報」方式,且因其風險性質較穩定,通常收取固定保費。相比之下,公眾責任保險(PL)主要採用「索償發生」方式,其保費往往根據工資或銷售額等變動因素進行調整。此外,PL 保單中的法律開支通常不佔用責任限額,而兩者均會將戰爭及核風險列為標準除外責任。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兩類保單均包含標準除外責任(如戰爭及核風險)的正確性。「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 中關於 D&O 與 PL 保障方式(索償申報與索償發生)的正確對比。「只有 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保費釐定基礎及法律開支限額處理等關鍵的保險條款差異。
重點: 理解不同責任保險在保障觸發方式(索償申報 vs 索償發生)及保費調整機制上的差異,是區分 D&O 與公眾責任保險的核心要點。.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一般保險實務及教材,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採用「索償申報」方式,且因其風險性質較穩定,通常收取固定保費。相比之下,公眾責任保險(PL)主要採用「索償發生」方式,其保費往往根據工資或銷售額等變動因素進行調整。此外,PL 保單中的法律開支通常不佔用責任限額,而兩者均會將戰爭及核風險列為標準除外責任。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兩類保單均包含標準除外責任(如戰爭及核風險)的正確性。「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 中關於 D&O 與 PL 保障方式(索償申報與索償發生)的正確對比。「只有 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保費釐定基礎及法律開支限額處理等關鍵的保險條款差異。
重點: 理解不同責任保險在保障觸發方式(索償申報 vs 索償發生)及保費調整機制上的差異,是區分 D&O 與公眾責任保險的核心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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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2
17.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中,火險單對「火災」(Fire) 的定義有嚴格的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構成保單下受保火災的準則?
I. 必須有實際燃燒,即產生火焰。
II. 只要財產因過熱或發紅而受損,即使沒有火焰也符合定義。
III. 着火的物品必須是本來不應該燃燒的。
IV. 該火災必須不是由被保險人故意點燃或安排的。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在保險法及火險保單的定義中,「火災」必須具備三個要素:首先是必須有實際燃燒(即產生火焰或火光);其次是該燃燒必須是偶然的,即着火的物品本來是不應該燃燒的;最後是火災不能是由被保險人故意點燃或串通安排的。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保險定義上,僅僅是發熱、發紅或燒焦而沒有產生實際火焰(Ignition),並不符合「火災」的法律定義。因此,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未能完整涵蓋 I、III 及 IV 的選項亦不正確。
重點: 構成受保火災的三大準則——實際燃燒、非預期性及非故意性,必須同時滿足才能獲得火險保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在保險法及火險保單的定義中,「火災」必須具備三個要素:首先是必須有實際燃燒(即產生火焰或火光);其次是該燃燒必須是偶然的,即着火的物品本來是不應該燃燒的;最後是火災不能是由被保險人故意點燃或串通安排的。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保險定義上,僅僅是發熱、發紅或燒焦而沒有產生實際火焰(Ignition),並不符合「火災」的法律定義。因此,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未能完整涵蓋 I、III 及 IV 的選項亦不正確。
重點: 構成受保火災的三大準則——實際燃燒、非預期性及非故意性,必須同時滿足才能獲得火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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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2
18.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關於組合保單、一籃子保單及醫療保險的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組合保單的特點是保險人會對保單內的每個部分或保險類別獨立地進行核保和釐定費率。
II. 一籃子保單通常在保障範圍、保額及責任限額方面預先設定了限制,這與組合保單的運作方式不同。
III. 家居保險作為一種最古老的「一籃子」保單形式,其保障範圍僅限於財產保險,並不涉及任何責任保險或人身保險。
IV. 釐定醫療保險保費時,保險人通常會考慮受保人的職業、年齡、性別以及所選取的保障地域範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實務,組合保單的核保和費率釐定是針對保單內每個獨立的部分或保險類別進行的。陳述 II 是正確的,一籃子保單的特點在於其保障範圍、保額及責任限額通常是預先設定好的,這與組合保單對各部分獨立定價的方式截然不同。陳述 IV 是正確的,醫療保險的保費釐定基於多項風險因素,包括受保人的職業、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及保障的地域範圍。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家居保險雖然是「一籃子」保單的一種,但其保障範圍廣泛,除了建築物及家居物件的財產保障外,通常還包括責任保險,甚至可能涉及人身保險與經濟權益保險,而非僅限於財產損失。
重點: 區分組合保單與一籃子保單的關鍵在於核保與定價的獨立性,而家居保險則是一種涵蓋財產與責任等多重風險的綜合性保險產品。.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實務,組合保單的核保和費率釐定是針對保單內每個獨立的部分或保險類別進行的。陳述 II 是正確的,一籃子保單的特點在於其保障範圍、保額及責任限額通常是預先設定好的,這與組合保單對各部分獨立定價的方式截然不同。陳述 IV 是正確的,醫療保險的保費釐定基於多項風險因素,包括受保人的職業、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及保障的地域範圍。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家居保險雖然是「一籃子」保單的一種,但其保障範圍廣泛,除了建築物及家居物件的財產保障外,通常還包括責任保險,甚至可能涉及人身保險與經濟權益保險,而非僅限於財產損失。
重點: 區分組合保單與一籃子保單的關鍵在於核保與定價的獨立性,而家居保險則是一種涵蓋財產與責任等多重風險的綜合性保險產品。.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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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2
19. Question
在保險核保與風險評估的過程中,「道德危險」(Moral Hazard) 常被稱為「人性元素」。下列哪些項目屬於保險原理中所界定的道德危險範疇?
I. 被保險人因極端固執而在處理索償時表現出不合情理的態度
II. 被保險人因特定的生活方式(如某些職業的典型社交生活)而產生的潛在風險
III. 被保險人因粗心大意而容易引致意外或損失發生
IV. 被保險人蓄意誇大損失金額或進行欺詐行為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道德危險」在保險學上被視為「人性元素」,其範疇非常廣泛。它不僅包括被保險人的不誠實或行騙行為(如項目 IV),還涵蓋了其生活方式與態度(如項目 II)、粗心大意的程度(如項目 III),以及在處理事務時是否不合情理或極端固執(如項目 I)。這些因素都會影響風險的本質。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不誠實行為(IV),這是道德危險中最嚴重且典型的形式。「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不合情理的態度(I),這種性格特徵在發生索償時往往會製造極大麻煩,屬於道德危險的一部分。「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生活方式(II),例如某些職業或生活習慣可能導致風險高於常人,這也是核保時需考慮的人性元素。
重點: 道德危險是一個主觀且涵蓋廣泛的概念,包括不誠實、粗心大意、不合情理及社會行為,核保人必須全面考慮這些人性元素以準確評估風險。.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道德危險」在保險學上被視為「人性元素」,其範疇非常廣泛。它不僅包括被保險人的不誠實或行騙行為(如項目 IV),還涵蓋了其生活方式與態度(如項目 II)、粗心大意的程度(如項目 III),以及在處理事務時是否不合情理或極端固執(如項目 I)。這些因素都會影響風險的本質。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不誠實行為(IV),這是道德危險中最嚴重且典型的形式。「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不合情理的態度(I),這種性格特徵在發生索償時往往會製造極大麻煩,屬於道德危險的一部分。「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生活方式(II),例如某些職業或生活習慣可能導致風險高於常人,這也是核保時需考慮的人性元素。
重點: 道德危險是一個主觀且涵蓋廣泛的概念,包括不誠實、粗心大意、不合情理及社會行為,核保人必須全面考慮這些人性元素以準確評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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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2
20.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實務慣例,保險公司通常會公開宣告其客戶服務標準。關於監察保險公司履行這些服務標準及承諾的各方,下列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I. 公司內部的審計人員會進行監察
II. 保單持有人及社會公衆具有監察作用
III. 相關的行業團體機構會進行監察
IV. 政府監管部門亦是潛在的監察者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所宣告的服務標準及承諾受到內部與外部多方的監察。內部方面,審計人員負責監督以確保公司履行承諾並及時糾正失誤;外部方面,保單持有人、公眾、行業團體以及政府均扮演著監察者的角色,這反映了現代保險業對「透明度」以及符合法律與道德規範的重視。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政府作為監管機構在法律及規管層面上的潛在監察職能。「只有 II、III 及 IV」是不正確的,因為它忽略了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在發現和糾正失誤方面的首要責任,內部監控是維持服務標準的第一道防線。「只有 I、III 及 IV」是不正確的,因為在現代社會中,保單持有人和公眾的直接監督是確保公司履行承諾的重要環節,不應被排除在外。
重點: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不僅是自發性的承諾,其履行情況受到內部審計、公眾、行業組織及政府的多重監察,以確保運作符合透明度與誠信原則。.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所宣告的服務標準及承諾受到內部與外部多方的監察。內部方面,審計人員負責監督以確保公司履行承諾並及時糾正失誤;外部方面,保單持有人、公眾、行業團體以及政府均扮演著監察者的角色,這反映了現代保險業對「透明度」以及符合法律與道德規範的重視。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政府作為監管機構在法律及規管層面上的潛在監察職能。「只有 II、III 及 IV」是不正確的,因為它忽略了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在發現和糾正失誤方面的首要責任,內部監控是維持服務標準的第一道防線。「只有 I、III 及 IV」是不正確的,因為在現代社會中,保單持有人和公眾的直接監督是確保公司履行承諾的重要環節,不應被排除在外。
重點: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不僅是自發性的承諾,其履行情況受到內部審計、公眾、行業組織及政府的多重監察,以確保運作符合透明度與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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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2
21.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業務中,保險中介人經常需要區分「組合保單」(Combined Policy) 與「一籃子保單」(Package Policy)。關於這兩類保單的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就組合保單而言,核保和釐定費率是對每個部分或保險類別獨立地進行的
II. 一籃子保單在保障範圍和保額(及責任限額)方面通常預先設定了限制
III. 家居保險被視為「一籃子」保單中一種最古老的形式
IV. 一籃子保單釐定費率的方式與組合保單完全相同,均需對每個保障部分獨立計算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一般保險實務,組合保單的特點是其核保程序及費率釐定均是針對保單內各個獨立的保險類別或部分分開進行的。陳述 II 正確,一籃子保單的設計通常是標準化的,其保障範圍、保額及責任限額往往在保單簽發前已預先設定。陳述 III 正確,家居保險被公認為「一籃子」保單中最傳統且歷史悠久的形式,它將財產、責任及其他保障整合在單一保單文件中。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一籃子保單與組合保單在費率釐定上有顯著區別;一籃子保單並非如組合保單般對每個保障部分獨立釐定費率,其計費方式通常是整體的或截然不同的。
重點: 區分組合保單與一籃子保單的關鍵在於核保的獨立性、保障限額的預設程度以及費率釐定的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一般保險實務,組合保單的特點是其核保程序及費率釐定均是針對保單內各個獨立的保險類別或部分分開進行的。陳述 II 正確,一籃子保單的設計通常是標準化的,其保障範圍、保額及責任限額往往在保單簽發前已預先設定。陳述 III 正確,家居保險被公認為「一籃子」保單中最傳統且歷史悠久的形式,它將財產、責任及其他保障整合在單一保單文件中。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一籃子保單與組合保單在費率釐定上有顯著區別;一籃子保單並非如組合保單般對每個保障部分獨立釐定費率,其計費方式通常是整體的或截然不同的。
重點: 區分組合保單與一籃子保單的關鍵在於核保的獨立性、保障限額的預設程度以及費率釐定的機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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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2
22. Question
一家香港物流公司計劃為其新購置的送貨電單車隊及中型貨車隊安排保險。在向保險中介人諮詢關於電單車及商用車輛保險的保障範圍差異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在電單車保險中,盜竊保障僅在整輛電單車被盜時才生效,單獨配件的盜竊通常不獲承保。
II. 商用車輛保險的「本身損害」保障一般會排除因超載或過度使用而引起的損害。
III. 標準的電單車保單通常不包含醫療費用保障,而商用車輛保單則可透過支付額外保費以包含此項保障。
IV. 商用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保障通常會涵蓋因車輛震動或重量對道路及地秤所造成的損害。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電單車保險條款,只有整輛電單車被盜才構成有效索償,僅配件被盜是不獲承保的。陳述 II 正確,商用車輛保險的「本身損害」保障通常會將因超載或過度使用而造成的損害列為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醫療費用在電單車標準保單中並不包含,而商用車輛保單雖然基本不承保,但可透過支付額外保費來獲得該項保障。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車輛震動或重量對道路、地秤或其下方物件造成的損害,屬於商用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障中的特定除外責任,而非自動涵蓋的保障範圍。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識別不同類型車輛保險的獨特除外責任,例如電單車的配件盜竊限制以及商用車輛對道路震動損害的排除條款。.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電單車保險條款,只有整輛電單車被盜才構成有效索償,僅配件被盜是不獲承保的。陳述 II 正確,商用車輛保險的「本身損害」保障通常會將因超載或過度使用而造成的損害列為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醫療費用在電單車標準保單中並不包含,而商用車輛保單雖然基本不承保,但可透過支付額外保費來獲得該項保障。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車輛震動或重量對道路、地秤或其下方物件造成的損害,屬於商用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障中的特定除外責任,而非自動涵蓋的保障範圍。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識別不同類型車輛保險的獨特除外責任,例如電單車的配件盜竊限制以及商用車輛對道路震動損害的排除條款。.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