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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3
1.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分擔」(Contribution) 原則的法律性質及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擔原則主要適用於具有彌償性質的保險合約。
II. 為了觸發分擔權利,相關的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利益及受保危險。
III. 根據普通法,若存在重複保險,被保險人必須按比例向每位保險人索償,而不能向單一保險人要求全額賠償。
IV. 分擔原則旨在確保保險人之間能公平地分攤對同一損失的賠償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分擔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主要適用於彌償性質的保險合約,以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損失而獲利。陳述 II 正確,分擔權利的行使要求多份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標的、相同的受保利益以及相同的受保危險。陳述 IV 正確,分擔原則的核心功能在於規範保險人之間的關係,確保賠償責任在相關保險人之間得到公平分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普通法下,若不考慮保單中的特定比例分擔條款,被保險人有權向任何一名承保該損失的保險人要求全數賠償(以該保單限額為限),而該保險人在賠付後有權向其他保險人追討其應分擔的份額,而非被保險人必須按比例索償。
重點: 分擔原則是一項衡平法法則,僅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適用,旨在防止被保險人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補償,並在保險人之間公平分配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分擔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主要適用於彌償性質的保險合約,以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損失而獲利。陳述 II 正確,分擔權利的行使要求多份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標的、相同的受保利益以及相同的受保危險。陳述 IV 正確,分擔原則的核心功能在於規範保險人之間的關係,確保賠償責任在相關保險人之間得到公平分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普通法下,若不考慮保單中的特定比例分擔條款,被保險人有權向任何一名承保該損失的保險人要求全數賠償(以該保單限額為限),而該保險人在賠付後有權向其他保險人追討其應分擔的份額,而非被保險人必須按比例索償。
重點: 分擔原則是一項衡平法法則,僅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適用,旨在防止被保險人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補償,並在保險人之間公平分配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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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3
2. Question
一名受保人在海外旅遊時發生意外導致手臂受傷。醫療報告證實其手臂雖然沒有斷肢,但部分功能永久受損,且未達至完全功能性殘疾。若該旅遊保單將「喪失單肢」界定為「手部在腕骨或以上斷肢,或手部完全喪失功能」,且保單內並無提及按比例賠付永久部分傷殘的條款,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常見實務及個案裁決原則,下列哪項說明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有權根據保單定義拒絕賠付人身意外保險金,因為受保人的傷勢未達到「完全功能性殘疾」或斷肢的標準。在保險實務中,保單條款對保障範圍的界定(如「喪失單肢」的定義)具有法律約束力。若保單明確要求「完全功能性殘疾」且未包含按比例賠付部分傷殘的條款,則僅有部分功能受損並不符合給付條件。
錯誤: 關於必須按比例賠付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人身意外利益並非自動涵蓋所有程度的永久性受損,賠付與否完全取決於是否符合保單所訂的傷殘程度。關於職業治療師證明即可獲賠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醫療證明能證實受傷事實,但若傷勢程度未達保單合約要求的「完全」喪失功能,保險人仍可依法拒賠。關於應採取寬鬆解釋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保險合約的解釋須基於其明確的文字定義,不能僅因旅遊保險的綜合性質而隨意擴大理賠範圍。
重點: 旅遊保險中的人身意外保障通常對「喪失單肢」有嚴格的定義,受保人必須符合物理斷肢或完全喪失功能的條件方可獲賠,且在缺乏特定條款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通常不會就部分傷殘提供按比例賠付。.
In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有權根據保單定義拒絕賠付人身意外保險金,因為受保人的傷勢未達到「完全功能性殘疾」或斷肢的標準。在保險實務中,保單條款對保障範圍的界定(如「喪失單肢」的定義)具有法律約束力。若保單明確要求「完全功能性殘疾」且未包含按比例賠付部分傷殘的條款,則僅有部分功能受損並不符合給付條件。
錯誤: 關於必須按比例賠付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人身意外利益並非自動涵蓋所有程度的永久性受損,賠付與否完全取決於是否符合保單所訂的傷殘程度。關於職業治療師證明即可獲賠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醫療證明能證實受傷事實,但若傷勢程度未達保單合約要求的「完全」喪失功能,保險人仍可依法拒賠。關於應採取寬鬆解釋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保險合約的解釋須基於其明確的文字定義,不能僅因旅遊保險的綜合性質而隨意擴大理賠範圍。
重點: 旅遊保險中的人身意外保障通常對「喪失單肢」有嚴格的定義,受保人必須符合物理斷肢或完全喪失功能的條件方可獲賠,且在缺乏特定條款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通常不會就部分傷殘提供按比例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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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3
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電單車及商用車輛保險的承保實務與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電單車保險中,即使整輛電單車未被盜竊,僅是電單車配件被盜亦屬於「本身損害」部分的承保範圍
II. 與私家車保單不同,標準的電單車保單通常不包含醫療費用保障部分
III. 商用車輛保單的「本身損害」保障通常包含一項除外責任,即由超載或過度使用而造成的損害
IV. 車隊保險(Fleet rating)的保險費通常是參照該行業的平均賠款經驗,而非個別車隊自身的經驗來釐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標準電單車保單與私家車保單不同,並不包含醫療費用部分。陳述 III 正確,商用車輛保單在「本身損害」保障中,通常會將超載或過度使用導致的損害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電單車保險中,只有當整輛電單車被盜時才能構成有效的盜竊索償,僅配件被盜是不獲承保的。陳述 IV 錯誤,因為車隊保險(Fleet rating)的保險費通常是參照個別車隊自身的賠款經驗,而非整個行業的平均經驗來釐定。
重點: 了解不同類型車輛保險(如電單車與商用車)在保障範圍、除外責任及定價機制上的獨特規定是專業保險從業員的基本要求。.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標準電單車保單與私家車保單不同,並不包含醫療費用部分。陳述 III 正確,商用車輛保單在「本身損害」保障中,通常會將超載或過度使用導致的損害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電單車保險中,只有當整輛電單車被盜時才能構成有效的盜竊索償,僅配件被盜是不獲承保的。陳述 IV 錯誤,因為車隊保險(Fleet rating)的保險費通常是參照個別車隊自身的賠款經驗,而非整個行業的平均經驗來釐定。
重點: 了解不同類型車輛保險(如電單車與商用車)在保障範圍、除外責任及定價機制上的獨特規定是專業保險從業員的基本要求。.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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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3
4.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核保人員在對特定投保申請進行風險估定 (Risk Assessment) 時,必須考慮多項因素。下列關於實質危險 (Physical Hazard) 及風險估定過程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在保險學中,「危險」(Hazard) 一詞必然帶有負面含意,不能用作形容有利的風險特點。
II. 安裝先進的自動灑水系統被視為一種「好的」實質危險,因為它能降低潛在損失的嚴重程度。
III. 風險估定的過程包括考慮是否引入自負額 (Deductibles),以減少處理小額索償的行政成本。
IV. 實質危險主要關注投保人的主觀誠信及行為動機,而非保險標的的客觀物理特徵。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保險專業術語中,「危險」(Hazard) 一詞具有中性含意,先進的防火系統能有效降低損失的機會或嚴重程度,因此被視為「好的」實質危險。陳述 III 正確,根據風險估定的程序,核保人會考慮是否運用自負額(免賠額)來避免處理小額索償的行政負擔,或確保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以提高其警覺性。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保險中,「危險」一詞並不必然是負面的,它可以是中性的,並可用「好的」或「優良的」來形容。陳述 IV 錯誤,實質危險指的是風險的客觀本質及容易被確認的物理特點(如建築材料、引擎馬力等),而投保人的主觀誠信、品格或行為動機則屬於「道德危險」(Moral Hazard)。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業務成功的基石,核保人必須區分客觀的實質危險與主觀的道德危險,並透過調整保費、條款或引入自負額來確保風險的可保性。.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保險專業術語中,「危險」(Hazard) 一詞具有中性含意,先進的防火系統能有效降低損失的機會或嚴重程度,因此被視為「好的」實質危險。陳述 III 正確,根據風險估定的程序,核保人會考慮是否運用自負額(免賠額)來避免處理小額索償的行政負擔,或確保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以提高其警覺性。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保險中,「危險」一詞並不必然是負面的,它可以是中性的,並可用「好的」或「優良的」來形容。陳述 IV 錯誤,實質危險指的是風險的客觀本質及容易被確認的物理特點(如建築材料、引擎馬力等),而投保人的主觀誠信、品格或行為動機則屬於「道德危險」(Moral Hazard)。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業務成功的基石,核保人必須區分客觀的實質危險與主觀的道德危險,並透過調整保費、條款或引入自負額來確保風險的可保性。.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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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3
5. Question
某香港連鎖超市正為其日常營運檢視保險保障。關於金錢保險 (Money Insurance) 的基本目的、保障範圍及保費釐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單中「金錢」一詞的定義通常比法定貨幣廣泛,包括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金融文件。
II. 保障範圍一般屬「全險」性質,除了金錢損失外,亦承保盜賊對保險箱和保險庫造成的損害。
III. 為提供全面保障,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盜竊行為通常會包含在金錢保險的標準保障範圍內。
IV. 保費通常以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作為釐定標準,並在取得實際金額後進行全年調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金錢保險的定義,「金錢」一詞的含義比法定貨幣更廣泛,涵蓋了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通常提供「全險」保障,除了金錢本身的損失,還包括盜賊對保險箱和保險庫等存放設施造成的損害。陳述 IV 正確,金錢保險的保費通常以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作為計算基準,並在保單期末根據實際金額進行保費調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行為屬於忠實保證保險 (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承保範圍,在標準的金錢保險單中通常是被明確排除的。
重點: 金錢保險為商業機構提供廣泛的資產保障,但投保人必須理解其對「金錢」的廣義定義,以及與忠實保證保險在處理內部職員不誠實行為上的風險分工。.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金錢保險的定義,「金錢」一詞的含義比法定貨幣更廣泛,涵蓋了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金錢保險通常提供「全險」保障,除了金錢本身的損失,還包括盜賊對保險箱和保險庫等存放設施造成的損害。陳述 IV 正確,金錢保險的保費通常以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作為計算基準,並在保單期末根據實際金額進行保費調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行為屬於忠實保證保險 (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 的承保範圍,在標準的金錢保險單中通常是被明確排除的。
重點: 金錢保險為商業機構提供廣泛的資產保障,但投保人必須理解其對「金錢」的廣義定義,以及與忠實保證保險在處理內部職員不誠實行為上的風險分工。.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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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3
6.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收藏的一件清代瓷器投保了財產保險,保單採用「約定價值」(Agreed Value) 方式承保,並包含標準的仲裁條款。關於該保單的理賠與爭議處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瓷器不幸發生全損,保險人將賠付保單上的約定價值,即使當時市場價值已大幅下跌。
II. 若瓷器只是部分受損,理賠將根據彌償原則計算,而非直接賠付約定價值。
III. 若修復過程使該瓷器的狀態比受損前更好,保險人有權要求陳先生支付「改善分擔」。
IV. 由於仲裁不具備法律認可的地位,若陳先生與保險人對賠償額產生爭議,必須透過法庭訴訟解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約定價值保單的特點是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必須賠付保單上預先設定的約定價值,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標的物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I 正確,約定價值僅適用於全損(Total Loss),若發生部分損失,理賠仍須遵循彌償原則(Indemnity Principle)來計算實際損失。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慣例,若修理或恢復原狀使受保財產的價值較受損前有所提升,保險人可要求被保險人支付「改善分擔」,因為保險不保障財產的價值改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仲裁(Arbitration)在香港是獲得法律認可的爭議解決方法,雖然其正式程度比訴訟低且具備私人性質,但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且經常作為保單條件的一部分。
重點: 了解約定價值保單在全損與部分損失理賠上的差異,並掌握改善分擔與仲裁條款在一般保險實務中的應用。.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約定價值保單的特點是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必須賠付保單上預先設定的約定價值,而不考慮損失發生時標的物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I 正確,約定價值僅適用於全損(Total Loss),若發生部分損失,理賠仍須遵循彌償原則(Indemnity Principle)來計算實際損失。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慣例,若修理或恢復原狀使受保財產的價值較受損前有所提升,保險人可要求被保險人支付「改善分擔」,因為保險不保障財產的價值改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仲裁(Arbitration)在香港是獲得法律認可的爭議解決方法,雖然其正式程度比訴訟低且具備私人性質,但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且經常作為保單條件的一部分。
重點: 了解約定價值保單在全損與部分損失理賠上的差異,並掌握改善分擔與仲裁條款在一般保險實務中的應用。.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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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3
7. Question
一家香港建築公司正為其大型基建項目評估風險管理方案。關於工程保險的保障範圍及相關法律文書的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機器損壞保險通常承保因受保機器損壞而導致的後果損失 (consequential loss)。
II. 建築「全險」保險的第一部分通常涵蓋清理殘損物 (Clearing of Debris) 的費用。
III. 鍋爐爆炸保險的保障範圍一般包括被保險人自身財產因爆炸所遭受的損害。
IV. 在建築「全險」保險中,錯誤設計 (faulty design) 通常被列為第一部分的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建築「全險」保險的第一部分(財產保險)除了承保合約工程和物料外,通常也包括清理殘損物 (Clearing of Debris) 的費用。陳述 III 正確,因為鍋爐爆炸保險的保障範圍明確包括財產保險部分,承保被保險人的鍋爐、壓力容器或其他財產因爆炸或倒塌所遭受的損害。陳述 IV 正確,根據建築「全險」保險的標準條款,錯誤設計 (faulty design) 是第一部分財產保障中常見的除外責任之一。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機器損壞保險主要承保「不可預見和突如其來」的物質損失,而因機器損壞引起的「後果損失」 (consequential loss) 是該保單的標準除外責任。
重點: 工程保險各類別(如鍋爐、機器損壞及建築全險)均有其特定的保障範圍與除外責任;理解哪些屬於物質損害、第三者責任以及常見的除外項目(如後果損失或錯誤設計)是核保與理賠的關鍵。.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建築「全險」保險的第一部分(財產保險)除了承保合約工程和物料外,通常也包括清理殘損物 (Clearing of Debris) 的費用。陳述 III 正確,因為鍋爐爆炸保險的保障範圍明確包括財產保險部分,承保被保險人的鍋爐、壓力容器或其他財產因爆炸或倒塌所遭受的損害。陳述 IV 正確,根據建築「全險」保險的標準條款,錯誤設計 (faulty design) 是第一部分財產保障中常見的除外責任之一。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機器損壞保險主要承保「不可預見和突如其來」的物質損失,而因機器損壞引起的「後果損失」 (consequential loss) 是該保單的標準除外責任。
重點: 工程保險各類別(如鍋爐、機器損壞及建築全險)均有其特定的保障範圍與除外責任;理解哪些屬於物質損害、第三者責任以及常見的除外項目(如後果損失或錯誤設計)是核保與理賠的關鍵。.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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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3
8.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的核保實務中,關於保單「自負額」(Excess)的運用,下列哪一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承保自負額(Underwriting Excess)是保險人基於擬保風險的某些不利特點而設立的,這類自負額通常是附加在其他自負額之上,且不會導致保費的減少。
錯誤: 關於自願性自負額是由保險公司強制要求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自願性自負額是由投保人為了獲得保費折扣而主動要求設立的。關於不指名司機自負額僅適用於25歲以下司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類自負額適用於所有未在保單中列名的司機,而針對特定年齡(如25歲)以下司機的屬於「年輕司機自負額」。關於不同類型的自負額不能在同一保單中同時應用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承保自負額、自願性自負額及其他特定自負額(如年輕司機自負額)通常是累加應用的。
重點: 在一般保險核保過程中,承保自負額是保險人應對高風險因素的手段,它與投保人為減省保費而選擇的自願性自負額在性質與功能上截然不同。.
Incorrect
正確: 承保自負額(Underwriting Excess)是保險人基於擬保風險的某些不利特點而設立的,這類自負額通常是附加在其他自負額之上,且不會導致保費的減少。
錯誤: 關於自願性自負額是由保險公司強制要求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自願性自負額是由投保人為了獲得保費折扣而主動要求設立的。關於不指名司機自負額僅適用於25歲以下司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類自負額適用於所有未在保單中列名的司機,而針對特定年齡(如25歲)以下司機的屬於「年輕司機自負額」。關於不同類型的自負額不能在同一保單中同時應用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承保自負額、自願性自負額及其他特定自負額(如年輕司機自負額)通常是累加應用的。
重點: 在一般保險核保過程中,承保自負額是保險人應對高風險因素的手段,它與投保人為減省保費而選擇的自願性自負額在性質與功能上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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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3
9.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理賠處理過程中,關於舉證責任及保單條款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指明危險」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所導致。
II. 在「全險」保單下,被保險人只需證明發生了「風險」,而無需具體指明該風險的類別(如火災或盜竊)。
III. 若保險人欲援引除外責任條款拒絕賠償,保險人有責任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於有關索償。
IV. 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多少的法律責任,是由保險人承擔的。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準確描述了保險理賠中的舉證責任歸屬。根據一般保險原則,在「指明危險」保單下,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引起的;而在「全險」保單下,被保險人僅需證明損失是由意外風險(Risk)造成,而無需具體指明危險類別。此外,若保險人欲以除外責任為由拒賠,則負有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的舉證責任。
Incorrect: 組合「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中關於保險人對除外責任舉證責任的正確描述。組合「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因為陳述 IV 錯誤地將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的法律責任歸於保險人,而實際上根據保險法理,這項責任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Takeaway: 在理賠過程中,被保險人負責證明損失原因(指明危險下)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則負責證明除外責任的適用性,這是判定索償有效性的核心法律原則。.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準確描述了保險理賠中的舉證責任歸屬。根據一般保險原則,在「指明危險」保單下,被保險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受保危險引起的;而在「全險」保單下,被保險人僅需證明損失是由意外風險(Risk)造成,而無需具體指明危險類別。此外,若保險人欲以除外責任為由拒賠,則負有證明該除外責任適用的舉證責任。
Incorrect: 組合「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中關於保險人對除外責任舉證責任的正確描述。組合「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因為陳述 IV 錯誤地將證明損失金額(Quantum)的法律責任歸於保險人,而實際上根據保險法理,這項責任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Takeaway: 在理賠過程中,被保險人負責證明損失原因(指明危險下)及損失金額,而保險人則負責證明除外責任的適用性,這是判定索償有效性的核心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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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3
10. Question
一名在香港經營物流倉庫的業主正與其保險中介人討論火災及附加危險保險的保障細節。根據一般的市場慣例及保單條款,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若鄰近物業發生火災,消防員在救火時使用的水對受保倉庫造成的損害,可視為火險保障範圍內的有效索償。
II. 標準火險保單會自動承保所有類型的爆炸損失,包括倉庫內工業用鍋爐的爆炸。
III. 根據比例分攤 (Average) 條件,如果投保人沒有足額投保,在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會按比例減少賠償金額。
IV. 為了提供全面保障,標準火險保單會自動涵蓋火災發生後現場混亂期間所發生的盜竊損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火險定義,如果火災是近因,則撲救火災時合理造成的水損、煙熏或熱力損害均受保障,且火災不一定要在受保處所內發生。陳述 III 是正確的,財產保險通常包含比例分攤條款,若投保額不足,在理賠時會對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作出懲罰。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標準火險保單通常將爆炸列為除外責任,僅對「非商用」的家居用途氣體或鍋爐爆炸提供例外保障,工業用鍋爐爆炸通常不在基本保障內。陳述 IV 是錯誤的,在火災發生時或發生後遭受的盜竊損失,在標準火險保單中被明確指明屬於除外責任。
重點: 了解火險中「火災」的法律定義、比例分攤原則以及常見的除外責任(如特定爆炸和盜竊)是保險從業員評估客戶保障需求的基本要求。.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火險定義,如果火災是近因,則撲救火災時合理造成的水損、煙熏或熱力損害均受保障,且火災不一定要在受保處所內發生。陳述 III 是正確的,財產保險通常包含比例分攤條款,若投保額不足,在理賠時會對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作出懲罰。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標準火險保單通常將爆炸列為除外責任,僅對「非商用」的家居用途氣體或鍋爐爆炸提供例外保障,工業用鍋爐爆炸通常不在基本保障內。陳述 IV 是錯誤的,在火災發生時或發生後遭受的盜竊損失,在標準火險保單中被明確指明屬於除外責任。
重點: 了解火險中「火災」的法律定義、比例分攤原則以及常見的除外責任(如特定爆炸和盜竊)是保險從業員評估客戶保障需求的基本要求。.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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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3
11.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中對保險經紀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關於保險經紀在營運及財務方面的要求是正確的?
I. 經紀必須設立並維持獨立的客戶賬戶,將客戶款項與經紀自身的資金分開處理。
II. 經紀必須投保並維持有效的專業彌償保險,以保障因專業疏忽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III. 經紀必須符合保險業監督指明的最低資本及淨資產要求,以確保其財務穩健。
IV. 只有當保險經紀的年度保費收入達到特定門檻時,才必須備存妥善的簿冊及賬目。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對保險經紀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將客戶資金存放在獨立的客戶賬戶中,以確保其與經紀自身的資金分開;經紀亦必須維持有效的專業彌償保險,以保障因專業疏忽而導致的潛在賠償責任;此外,經紀必須符合保險業監督所指明的最低資本及淨資產要求,以維持其財務穩健性。
Incorrect: 關於備存簿冊及賬目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這是一項法定的絕對要求,所有保險經紀不論其業務規模或保費收入多少,都必須備存妥善的簿冊及賬目,以反映其業務狀況。因此,任何包含第 IV 項的選項,包括「只有 II、III 及 IV」、「只有 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未能正確反映法定要求。
Takeaway: 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涵蓋了財務穩健、客戶資產保障及專業責任等多個範疇,旨在確保經紀具備足夠的專業與財務能力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對保險經紀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將客戶資金存放在獨立的客戶賬戶中,以確保其與經紀自身的資金分開;經紀亦必須維持有效的專業彌償保險,以保障因專業疏忽而導致的潛在賠償責任;此外,經紀必須符合保險業監督所指明的最低資本及淨資產要求,以維持其財務穩健性。
Incorrect: 關於備存簿冊及賬目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這是一項法定的絕對要求,所有保險經紀不論其業務規模或保費收入多少,都必須備存妥善的簿冊及賬目,以反映其業務狀況。因此,任何包含第 IV 項的選項,包括「只有 II、III 及 IV」、「只有 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未能正確反映法定要求。
Takeaway: 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涵蓋了財務穩健、客戶資產保障及專業責任等多個範疇,旨在確保經紀具備足夠的專業與財務能力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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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3
12.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一般保險公司在其公開發表的「客戶服務標準」中,列明了對保單持有人及保險中介人的各項承諾。根據相關的行業慣例及實務守則,下列哪些關於這些標準及其監察機制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服務標準通常包括承諾公平且迅速地處理索償或保險金要求。
II. 若保險人提供的保險保障未能滿足顧客的要求,應坦誠地告知顧客。
III. 公司內部的審計人員負責監察公司是否有履行其在政策陳述中所表達的承諾。
IV. 這些服務標準僅供保險公司內部參考,並不受政府或公眾的監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慣例,客戶服務標準通常包含對公平且迅速處理索償或保險金要求的保證。陳述 II 正確,保險人在提供保障時,若發現無法滿足顧客的特定要求,應採取坦誠的態度告知顧客,這是識別顧客需求的一部分。陳述 III 正確,在公司內部,政策陳述中所作出的承諾通常由內部審計人員負責監察,以確保服務質素。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公司的服務表現並非僅限於內部參考,而是具有高度透明度,並受到保單持有人、公眾、行業團體及政府的實際或潛在監察。
重點: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是為了增加透明度並建立與客戶及中介人的信任,這些承諾不僅受內部審計監控,也受到外部持份者及監管機構的監督。.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慣例,客戶服務標準通常包含對公平且迅速處理索償或保險金要求的保證。陳述 II 正確,保險人在提供保障時,若發現無法滿足顧客的特定要求,應採取坦誠的態度告知顧客,這是識別顧客需求的一部分。陳述 III 正確,在公司內部,政策陳述中所作出的承諾通常由內部審計人員負責監察,以確保服務質素。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公司的服務表現並非僅限於內部參考,而是具有高度透明度,並受到保單持有人、公眾、行業團體及政府的實際或潛在監察。
重點: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是為了增加透明度並建立與客戶及中介人的信任,這些承諾不僅受內部審計監控,也受到外部持份者及監管機構的監督。.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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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3
13. Question
一名工廠業主在申請火險保障時,沒有向保險人提及該物業隔鄰是一家存放大量易燃化學品的倉庫。根據一般保險的核保原則及重要事實的定義,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鄰近倉庫存放易燃品的情況屬於一項「重要事實」。
II. 只要保險人沒有在投保書中明確詢問鄰近物業的情況,投保人就沒有披露義務。
III. 投保人未提及該情況已違反了最高誠信原則。
IV. 保險人有權因為這項重要事實未被披露而宣佈保單無效。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法規,重要事實是指任何會影響一名審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如何釐定保費的情況。在火險案例中,鄰近物業存放易燃物品顯然會增加承保風險,因此屬於重要事實。根據最高誠信原則,投保人有責任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這項義務並不取決於保險人是否在投保書中提出特定問題。若投保人未能履行披露責任,保險人有權撤銷保單或宣佈保單無效。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它違反了最高誠信原則下的主動披露義務。投保人的責任不限於回答投保書上的問題。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僅包含部分正確陳述或包含錯誤陳述的組合均不能作為正確答案。
重點: 投保人必須在訂立保險合約前,主動向保險人披露所有可能影響核保決定的重要事實,以符合最高誠信原則的要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法規,重要事實是指任何會影響一名審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如何釐定保費的情況。在火險案例中,鄰近物業存放易燃物品顯然會增加承保風險,因此屬於重要事實。根據最高誠信原則,投保人有責任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這項義務並不取決於保險人是否在投保書中提出特定問題。若投保人未能履行披露責任,保險人有權撤銷保單或宣佈保單無效。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它違反了最高誠信原則下的主動披露義務。投保人的責任不限於回答投保書上的問題。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僅包含部分正確陳述或包含錯誤陳述的組合均不能作為正確答案。
重點: 投保人必須在訂立保險合約前,主動向保險人披露所有可能影響核保決定的重要事實,以符合最高誠信原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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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3
14. Question
在香港的家居保險實務中,如果一份保單的保費是根據受保單位的「建築面積」來計算,並設有標準的「責任限額」而非由投保人自行選擇「保額」,那麼在處理財物損失賠償時,下列哪項陳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賠償金額將以保單規定的責任限額為上限,且通常不會應用比例分攤條件進行扣減。這是因為當家居保險的保費是根據受保處所的建築面積計算,並設定標準的責任限額而非由投保人自選保額時,保單條款通常不包含比例分攤條件(pro rata average condition)。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保險公司會全額賠付實際損失。
錯誤: 關於必須應用比例分攤條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條件主要針對由投保人自選保額且出現不足額保險的情況。關於按財產總值與建築面積比例扣除的說法是錯誤的,比例分攤是基於保額與價值的比例,而非建築面積。關於僅賠償損失金額一半的說法純屬虛構,並無法律或保單條款依據。
重點: 在家居保險中,賠償是否受比例分攤條件約束,取決於保費的釐定基礎是「自選保額」還是「建築面積與責任限額」。.
Incorrect
正確: 賠償金額將以保單規定的責任限額為上限,且通常不會應用比例分攤條件進行扣減。這是因為當家居保險的保費是根據受保處所的建築面積計算,並設定標準的責任限額而非由投保人自選保額時,保單條款通常不包含比例分攤條件(pro rata average condition)。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保險公司會全額賠付實際損失。
錯誤: 關於必須應用比例分攤條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條件主要針對由投保人自選保額且出現不足額保險的情況。關於按財產總值與建築面積比例扣除的說法是錯誤的,比例分攤是基於保額與價值的比例,而非建築面積。關於僅賠償損失金額一半的說法純屬虛構,並無法律或保單條款依據。
重點: 在家居保險中,賠償是否受比例分攤條件約束,取決於保費的釐定基礎是「自選保額」還是「建築面積與責任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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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3
15.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正檢視其保險組合。關於責任保險的各種類別及其保障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專業彌償保險承保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因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
II.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包括就死傷或財產損害承擔的法律責任,但一般不包括已由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承保的範圍。
III. 產品責任保險主要承保由所售賣貨品引起,且必須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內發生的傷害或損害。
IV. 專業彌償保險屬於責任保險的一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專門承保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保險經紀等)因專業疏忽而導致第三方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提供一般性的法律責任保障,但會剔除已由專門責任保險(如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等)所涵蓋的特定風險。陳述 IV 正確,專業彌償保險屬於責任保險的一個重要分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產品責任保險的定義,其承保的傷害或損害必須是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而非處所之內。
重點: 區分不同類型的責任保險(如公眾責任、產品責任及專業彌償保險)時,關鍵在於識別事故發生的地點以及引起責任的行為性質(如專業疏忽或產品缺陷)。.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專門承保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保險經紀等)因專業疏忽而導致第三方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提供一般性的法律責任保障,但會剔除已由專門責任保險(如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等)所涵蓋的特定風險。陳述 IV 正確,專業彌償保險屬於責任保險的一個重要分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產品責任保險的定義,其承保的傷害或損害必須是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而非處所之內。
重點: 區分不同類型的責任保險(如公眾責任、產品責任及專業彌償保險)時,關鍵在於識別事故發生的地點以及引起責任的行為性質(如專業疏忽或產品缺陷)。.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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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3
16. Question
一艘在香港註冊的貨船「東方之珠號」在運送電子產品前往歐洲途中,於公海遭遇極端天氣導致船身嚴重傾斜。船長為了避免船隻沉沒,下令將甲板上的一批重型集裝箱拋入海中。隨後,船隻因引擎受損失去動力,船東隨即聘請專業救助隊將船隻拖往最近的避難港進行維修。根據水險的相關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船長下令將集裝箱拋入海中以拯救船隻及其他貨物的行為,屬於「共同海損行為」。
II. 船東支付給專業救助隊的救助償金,在海上保險條款中被歸類為「損害防止費用」。
III. 在符合海事法律條件下,該船的船東及其他貨主須按比例分擔被拋棄集裝箱的損失。
IV. 「損害防止費用」是指被保險人為減低受保損失而合理招致的費用,且可在保額之上獲得賠付。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海上冒險中,為了全體財產的安全而自發且合理地犧牲特定財產(如拋棄貨物)屬於典型的共同海損行為。陳述 III 正確,根據共同海損原則,因該行為而獲救的各方權益人(包括船東及其他貨主)均須按比例分擔損失。陳述 IV 正確,損害防止費用是指被保險人為減少受保損失而合理支出的費用,其特殊之處在於賠付金額可以超過保險金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支付給第三方救助人的報酬在水險中被稱為「救助費用」(Salvage Charges),而非「損害防止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這兩者在保險法上有明確的區分,前者通常涉及無合約關係的第三方救助行為。
重點: 共同海損強調的是「共同冒險」中各方的比例分擔義務,而損害防止費用則是保險人補償被保險人為履行減損義務所作出的合理開支。.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海上冒險中,為了全體財產的安全而自發且合理地犧牲特定財產(如拋棄貨物)屬於典型的共同海損行為。陳述 III 正確,根據共同海損原則,因該行為而獲救的各方權益人(包括船東及其他貨主)均須按比例分擔損失。陳述 IV 正確,損害防止費用是指被保險人為減少受保損失而合理支出的費用,其特殊之處在於賠付金額可以超過保險金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支付給第三方救助人的報酬在水險中被稱為「救助費用」(Salvage Charges),而非「損害防止費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這兩者在保險法上有明確的區分,前者通常涉及無合約關係的第三方救助行為。
重點: 共同海損強調的是「共同冒險」中各方的比例分擔義務,而損害防止費用則是保險人補償被保險人為履行減損義務所作出的合理開支。.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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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3
17.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保單內的「索償通知」條件及投訴委員會的裁定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被保險人在通知保險人前已自行修理受損物件,導致保險人無法調查事故原因,保險人可因蒙受不利而拒絕賠償。
II. 法律上,「盡可能及早」發出通知的要求被嚴格定義為事故發生後的 48 小時內,否則即屬違反保單條件。
III. 在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應在知悉可能導致索償的事故發生後盡快通知保險人,而不應等待第三者正式提出要求。
IV. 若保險人過往曾接受過被保險人的遲報索償,則在法律上保險人已放棄日後要求該被保險人遵守通知時限的權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人擁有對事故原因及損害程度進行調查的權利,若被保險人在保險人評估前已修理受損物件,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索償的真實性或合理性,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責任保險中,及早通知「可能」引起索償的事故(而非僅限於已提出的索償)是保險合約的常見要求,旨在保護保險人及早介入調查的利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盡可能及早」通常根據具體情況及合理性來解釋,而非法律上固定的 48 小時時限。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人過往的通融處理(Ex-gratia payment)並不構成法律上的先例,被保險人不能以此作為未來違反保單條款的合理辯解。
重點: 遵守索償通知條款是保險合約中的重要義務,若被保險人的延誤通知或先行修理行為令保險人在調查中蒙受不利,保險人可據此拒絕履行賠償責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人擁有對事故原因及損害程度進行調查的權利,若被保險人在保險人評估前已修理受損物件,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索償的真實性或合理性,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責任保險中,及早通知「可能」引起索償的事故(而非僅限於已提出的索償)是保險合約的常見要求,旨在保護保險人及早介入調查的利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盡可能及早」通常根據具體情況及合理性來解釋,而非法律上固定的 48 小時時限。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人過往的通融處理(Ex-gratia payment)並不構成法律上的先例,被保險人不能以此作為未來違反保單條款的合理辯解。
重點: 遵守索償通知條款是保險合約中的重要義務,若被保險人的延誤通知或先行修理行為令保險人在調查中蒙受不利,保險人可據此拒絕履行賠償責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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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3
18.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實務中,保單條款可能規定被保險人必須在發生損失後的一個月內向保險人提交書面通知。若被保險人未能遵守此規定,保險人有權拒絕該次索償,但保險合約本身依然維持有效。這類條款最準確地被歸類為:
Correct
正確: 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是指那些若被違反,會導致特定的索償或保險金要求失效,但不會毀掉整個合約法律效力的條款。明確要求在特定時間內通知損失的條款是這類條件的典型例子。
錯誤: 「合約生效前的先決條件」是指在合約生效前必須履行的義務,若不履行則合約根本不會產生法律效力。「合約生效後的條件」是指在保單有效期內受保人必須持續遵守的規定(例如人身意外保險中的職業變更通知),違反此類條款可能導致保險人終止合約。「通用除外責任」是指適用於某類險種所有保單的標準不保事項(如汽車保險中的賽車活動),與索償程序的履行條件性質不同。
重點: 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之核心特徵在於其違反僅會使當前的索償權利喪失,而不會導致整份保險合約作廢。.
Incorrect
正確: 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是指那些若被違反,會導致特定的索償或保險金要求失效,但不會毀掉整個合約法律效力的條款。明確要求在特定時間內通知損失的條款是這類條件的典型例子。
錯誤: 「合約生效前的先決條件」是指在合約生效前必須履行的義務,若不履行則合約根本不會產生法律效力。「合約生效後的條件」是指在保單有效期內受保人必須持續遵守的規定(例如人身意外保險中的職業變更通知),違反此類條款可能導致保險人終止合約。「通用除外責任」是指適用於某類險種所有保單的標準不保事項(如汽車保險中的賽車活動),與索償程序的履行條件性質不同。
重點: 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之核心特徵在於其違反僅會使當前的索償權利喪失,而不會導致整份保險合約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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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3
19. Question
一家香港持牌法團的董事會正審視其公司投保的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根據保險的基本原則及常見條款,下列哪些關於該保單保障範圍或除外責任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第三者身體受傷及實物損失或損害通常屬於除外責任,因為這屬於公眾責任風險。
II. 若董事被指控涉及詐騙行為,只要最終辯護成功,保單通常會承保相關的法律抗辯開支。
III. 該保單通常會承保因董事在提供專業服務時違反專業責任(Professional Duty)而引起的申索。
IV. 保單一般不會對懲罰性損害賠償作出賠付,但永久形式或短暫形式誹謗的懲罰性賠償則可能受保。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通常將第三者身體受傷及實物損害列為除外責任,這類風險屬於公眾責任保險的範疇。陳述 II 正確,雖然保單不承保確定的不誠實或詐騙行為,但對於此類指控若能作出成功的辯護,其引致的法律抗辯開支通常是受保的。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單條款,懲罰性損害賠償一般不獲賠付,但永久形式或短暫形式誹謗的懲罰性損害賠償則屬於例外情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明確將「違反專業責任」列為除外責任,這類申索應由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來承保,而非 D&O 保單。
重點: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主要保障管理層在履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但會透過除外責任條款與專業彌償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作出明確的風險劃分。.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通常將第三者身體受傷及實物損害列為除外責任,這類風險屬於公眾責任保險的範疇。陳述 II 正確,雖然保單不承保確定的不誠實或詐騙行為,但對於此類指控若能作出成功的辯護,其引致的法律抗辯開支通常是受保的。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單條款,懲罰性損害賠償一般不獲賠付,但永久形式或短暫形式誹謗的懲罰性損害賠償則屬於例外情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明確將「違反專業責任」列為除外責任,這類申索應由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來承保,而非 D&O 保單。
重點: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主要保障管理層在履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但會透過除外責任條款與專業彌償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作出明確的風險劃分。.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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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3
20. Question
一名專業會計師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險,他在一次遠足意外中受傷,導致在一段時間內無法處理日常工作。關於其保單內「按周計算的利益」(Weekly benefits) 的運作機制,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根據人身意外保險的標準條款,按周計算的利益(Weekly benefits)是針對受保人因意外導致暫時性喪失工作能力而提供的定期補償。雖然補償率是按周設定,但保險公司在實際操作中通常會按月發放給受保人,以維持其生活開支,並普遍設有最長 104 星期的給付期限。
錯誤: 關於「只要受傷不論是否影響職務均須支付」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按周利益的發放前提是受保人「喪失履行其經常性職業的能力」。關於「不設最長付款期限」的說法是錯誤的,這類利益屬於暫時性保障,通常設有最高賠付期限(如 104 星期),而非永久性收入替代。關於「暫時全部殘疾與部分殘疾定義及金額一致」的說法是錯誤的,兩者在保單條款中有明確區分,且通常會根據殘疾程度的高低給付不同的補償金額。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中的按周利益旨在補償受保人因傷暫時無法工作而產生的收入損失,其支付安排兼顧了計算的靈活性與發放的穩定性,並設有明確的時間上限。.
Incorrect
正確: 根據人身意外保險的標準條款,按周計算的利益(Weekly benefits)是針對受保人因意外導致暫時性喪失工作能力而提供的定期補償。雖然補償率是按周設定,但保險公司在實際操作中通常會按月發放給受保人,以維持其生活開支,並普遍設有最長 104 星期的給付期限。
錯誤: 關於「只要受傷不論是否影響職務均須支付」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按周利益的發放前提是受保人「喪失履行其經常性職業的能力」。關於「不設最長付款期限」的說法是錯誤的,這類利益屬於暫時性保障,通常設有最高賠付期限(如 104 星期),而非永久性收入替代。關於「暫時全部殘疾與部分殘疾定義及金額一致」的說法是錯誤的,兩者在保單條款中有明確區分,且通常會根據殘疾程度的高低給付不同的補償金額。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中的按周利益旨在補償受保人因傷暫時無法工作而產生的收入損失,其支付安排兼顧了計算的靈活性與發放的穩定性,並設有明確的時間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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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3
21. Question
陳先生在香港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一般保險,該保單即將期滿。關於一般保險續保 (Renewals) 的法律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續保在法律上構成一個新的合約,而非原合約的自動延伸。
II. 最高誠信原則在續保時會再次生效,被保險人須披露重要資料。
III. 保險人在法律上有義務在保單期滿前提醒被保險人續保日期。
IV. 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均沒有義務必須續保,續保條款可由雙方自由商議。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一般保險的合約期限通常為一年,續保在法律上構成一個新的合約。陳述 II 正確,因為續保時最高誠信原則會再次生效,被保險人必須披露自合約訂立或上次續保後出現的任何重要資料。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通常均無義務必須續保,續保條款是可以自由商議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法律上,保險人並沒有義務向被保險人提醒續保日期漸近,儘管這樣做通常符合保險人的利益。如果保險人不提醒且被保險人未採取行動,保單會在期滿時失效。
重點: 一般保險的續保被視為新合約的訂立,這要求重新履行最高誠信下的披露義務,且法律並未強制保險人發出續保通知。.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一般保險的合約期限通常為一年,續保在法律上構成一個新的合約。陳述 II 正確,因為續保時最高誠信原則會再次生效,被保險人必須披露自合約訂立或上次續保後出現的任何重要資料。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通常均無義務必須續保,續保條款是可以自由商議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法律上,保險人並沒有義務向被保險人提醒續保日期漸近,儘管這樣做通常符合保險人的利益。如果保險人不提醒且被保險人未採取行動,保單會在期滿時失效。
重點: 一般保險的續保被視為新合約的訂立,這要求重新履行最高誠信下的披露義務,且法律並未強制保險人發出續保通知。.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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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3
22.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企業正在評估其保險保障。關於公眾責任保險與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的比較,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按「索償發生」基準提供保障。
II.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通常按「索償申報」基準提供保障。
III.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固定的,不論工資或銷售額如何均不作調整。
IV. 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需在保單期末根據實際業務數據結算。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一般保險實務,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發生」方式提供保障,這意味著只要意外發生在保單有效期內,即使索償在多年後提出仍受保障。相比之下,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採用「索償申報」方式,保障在保單有效期內向受保人提出的索償。
錯誤: 只有 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而非固定。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這兩項陳述完全顛倒了這兩種保險的保費特徵,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通常收取固定保費。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公眾責任險保費固定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重點: 區分責任保險的保障方式(索償發生與索償申報)以及保費釐定基礎(固定與可調整)是區別不同險種的重要特徵。.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一般保險實務,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發生」方式提供保障,這意味著只要意外發生在保單有效期內,即使索償在多年後提出仍受保障。相比之下,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則採用「索償申報」方式,保障在保單有效期內向受保人提出的索償。
錯誤: 只有 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是可調整的,而非固定。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這兩項陳述完全顛倒了這兩種保險的保費特徵,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通常收取固定保費。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公眾責任險保費固定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重點: 區分責任保險的保障方式(索償發生與索償申報)以及保費釐定基礎(固定與可調整)是區別不同險種的重要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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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3
23. Question
在經營旅遊保險業務時,保險人必須特別留意「積累」(Accumulation) 風險。關於此風險的特點及其管理方式,下列哪一項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積累風險是指在單一災難性事件(例如度假包機墜毀)中,大量受保人同時受到影響,導致保險公司必須在同一時間支付極為龐大的賠償總額。這是一個關鍵的技術性問題,保險人通常會透過設立再保險計劃來分散和管理這種風險。
錯誤: 關於受保人頻繁旅遊導致賠償次數增加的說法,描述的是索償頻率而非積累風險。關於「總保單」要求旅行代理商承擔責任或提供擔保的說法是不正確的,總保單是為了行政簡化,保險責任仍由保險人承擔。關於多個保障項目同時索償的說法混淆了保障範圍與積累風險的概念,積累風險的核心在於「眾多受保人」受同一事件影響。
重點: 旅遊保險雖然簡化了個別核保程序,但保險人必須警惕並透過再保險機制來應對因單一重大事故引發的大規模賠付壓力,即積累風險。.
Incorrect
正確: 積累風險是指在單一災難性事件(例如度假包機墜毀)中,大量受保人同時受到影響,導致保險公司必須在同一時間支付極為龐大的賠償總額。這是一個關鍵的技術性問題,保險人通常會透過設立再保險計劃來分散和管理這種風險。
錯誤: 關於受保人頻繁旅遊導致賠償次數增加的說法,描述的是索償頻率而非積累風險。關於「總保單」要求旅行代理商承擔責任或提供擔保的說法是不正確的,總保單是為了行政簡化,保險責任仍由保險人承擔。關於多個保障項目同時索償的說法混淆了保障範圍與積累風險的概念,積累風險的核心在於「眾多受保人」受同一事件影響。
重點: 旅遊保險雖然簡化了個別核保程序,但保險人必須警惕並透過再保險機制來應對因單一重大事故引發的大規模賠付壓力,即積累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