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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19
1. Question
在香港的商業保險市場中,關於火災營業中斷保險(Fire 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的承保範圍與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承保因營業額減少而導致的毛利潤損失
II. 承保為減少營業額損失而產生的合理額外增加營業費用
III. 承保受保建築物及機器因火災導致的直接實物損毀
IV. 通常包含一項「物料損害條款」,要求實物損壞必須先獲得財產保險的賠付或承認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補償因受保事故導致營業額下降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陳述 II 正確,該保險通常涵蓋為了縮短停業時間或維持業務運作而產生的合理額外增加營業費用(如臨時租用替代場地的費用)。陳述 IV 正確,這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一項基本原則,稱為「物料損害條款」,要求受保財產的實質損壞必須先獲得相關財產保單(如火險)的賠付或承認責任,中斷保險才會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建築物、機器及存貨等實物資產的直接物理損毀屬於火險或財產全險的承保範圍,而非營業中斷保險的承保對象,後者僅承保因這些損毀而導致的經濟後果。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旨在補償被保險人因受保事故導致的非實物損失(如利潤損失及額外開支),且通常以有效的財產損害賠付作為索償的前提條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補償因受保事故導致營業額下降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陳述 II 正確,該保險通常涵蓋為了縮短停業時間或維持業務運作而產生的合理額外增加營業費用(如臨時租用替代場地的費用)。陳述 IV 正確,這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一項基本原則,稱為「物料損害條款」,要求受保財產的實質損壞必須先獲得相關財產保單(如火險)的賠付或承認責任,中斷保險才會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建築物、機器及存貨等實物資產的直接物理損毀屬於火險或財產全險的承保範圍,而非營業中斷保險的承保對象,後者僅承保因這些損毀而導致的經濟後果。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旨在補償被保險人因受保事故導致的非實物損失(如利潤損失及額外開支),且通常以有效的財產損害賠付作為索償的前提條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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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19
2.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保險公司在處理一宗珠寶零售商的財產保險投保申請時,核保人員正進行風險估定(Risk Assessment)。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下列哪些關於此過程及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實質危險是一個中性詞彙,若珠寶店安裝了最先進的紅外線監控及防盜系統,可被視為「優良的」實質危險。
II. 在風險估定過程中,承保人可考慮是否需要設定「保證」(Warranties),要求投保人必須在非營業時間啟動保險箱鎖定裝置。
III. 實質危險是指風險的客觀本質,珠寶因其價值高且體積小的特性,在盜竊險中被視為具有不利的實質危險。
IV. 風險估定過程僅需專注於釐定保費水平,而不應涉及保單措詞的修改或考慮是否需要聘請專業檢驗人提供協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保險術語中,「危險」(Hazard)具有中性含意,若相關特點能降低出險機會,可用「優良」來形容實質危險。陳述 II 正確,根據風險估定的要素,承保人可透過「保證」(Warranties)要求被保險人作出特定行動,以使風險達到可保要求。陳述 III 正確,實質危險涉及風險的客觀本質,體積小且價值高的物品(如珠寶)在盜竊險中屬於明顯的不利實質危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風險估定是一個全面的過程,除了保費水平外,還必須考慮保單措詞的修改、自負額的設定以及是否需要專家(如檢驗人或工程師)的技術協助,而非僅考慮保費。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成功的基石,承保人須評估實質危險等客觀因素,並靈活運用保費調整、保證條款及自負額等核保工具來處理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保險術語中,「危險」(Hazard)具有中性含意,若相關特點能降低出險機會,可用「優良」來形容實質危險。陳述 II 正確,根據風險估定的要素,承保人可透過「保證」(Warranties)要求被保險人作出特定行動,以使風險達到可保要求。陳述 III 正確,實質危險涉及風險的客觀本質,體積小且價值高的物品(如珠寶)在盜竊險中屬於明顯的不利實質危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風險估定是一個全面的過程,除了保費水平外,還必須考慮保單措詞的修改、自負額的設定以及是否需要專家(如檢驗人或工程師)的技術協助,而非僅考慮保費。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成功的基石,承保人須評估實質危險等客觀因素,並靈活運用保費調整、保證條款及自負額等核保工具來處理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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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19
3.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商業火險保單對於「火災」(Fire) 的定義有嚴格的法律準則。下列哪些描述準確反映了構成保險索償中「火災」定義的必要準則?
I. 必須有實際燃燒的情況發生
II. 著火的物品必須是本來不應該燃燒的
III. 火災並非由被保險人故意點燃或安排的
IV. 只要物品因高溫受損(如發熱變形),即使沒有產生明火亦符合定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法規,定義「火災」的第一個準則必須是有實際燃燒(Actual Ignition)的情況發生。陳述 II 正確,因為第二個準則是該燃燒的物品必須是本來不應該燃燒的,例如地毯起火,而非在壁爐中正常燃燒的木材。陳述 III 正確,因為第三個準則是該火災必須是偶然的,而非由被保險人故意點燃或策劃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僅僅由高溫導致的損壞(例如因靠近熱源而導致的變形、發黑或燒焦),若沒有產生實際的火焰或燃燒,在法律及保險定義上並不構成「火災」。
重點: 在香港一般保險實務中,一場符合保單賠償資格的「火災」必須同時滿足實際燃燒、非預期燃燒物品以及非故意點燃這三項核心準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法規,定義「火災」的第一個準則必須是有實際燃燒(Actual Ignition)的情況發生。陳述 II 正確,因為第二個準則是該燃燒的物品必須是本來不應該燃燒的,例如地毯起火,而非在壁爐中正常燃燒的木材。陳述 III 正確,因為第三個準則是該火災必須是偶然的,而非由被保險人故意點燃或策劃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僅僅由高溫導致的損壞(例如因靠近熱源而導致的變形、發黑或燒焦),若沒有產生實際的火焰或燃燒,在法律及保險定義上並不構成「火災」。
重點: 在香港一般保險實務中,一場符合保單賠償資格的「火災」必須同時滿足實際燃燒、非預期燃燒物品以及非故意點燃這三項核心準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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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19
4. Question
一名從事行政工作的自僱人士在意外中受傷,其人身意外保單對「暫時及完全殘疾」與「暫時及部分殘疾」設有不同的賠付金額。在處理該受保人的索償申請時,下列哪項因素對於判定其是否符合「暫時及完全殘疾」最為重要?
Correct
正確: 受保人的受傷程度是否使其完全無法執行其日常職務中的任何部分是判定「暫時及完全殘疾」的關鍵。根據保險實務及投訴委員會的案例,若受保人(尤其是從事文職或行政工作者)在受傷一段時間後已能處理部分職務,其狀況將由「完全殘疾」轉為「部分殘疾」,保險公司按比例減少賠付金額屬公道合理。
錯誤: 關於病假證明書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賠付是基於保單對「殘疾」的合約定義,醫生證明的病假天數並不等同於保險意義上的「完全殘疾」天數;關於物理治療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治療進度是評估康復情況的參考,但停止治療本身並非判定殘疾類別的唯一決定性因素;關於明顯傷痕的說法是錯誤的,這通常與定義「意外身體受傷」有關,而非區分完全殘疾與部分殘疾的主要標準。
重點: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判定受保人屬於「完全殘疾」還是「部分殘疾」,必須綜合考慮受傷的嚴重程度、康復進度以及受保人日常工作的性質。.
Incorrect
正確: 受保人的受傷程度是否使其完全無法執行其日常職務中的任何部分是判定「暫時及完全殘疾」的關鍵。根據保險實務及投訴委員會的案例,若受保人(尤其是從事文職或行政工作者)在受傷一段時間後已能處理部分職務,其狀況將由「完全殘疾」轉為「部分殘疾」,保險公司按比例減少賠付金額屬公道合理。
錯誤: 關於病假證明書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公司賠付是基於保單對「殘疾」的合約定義,醫生證明的病假天數並不等同於保險意義上的「完全殘疾」天數;關於物理治療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治療進度是評估康復情況的參考,但停止治療本身並非判定殘疾類別的唯一決定性因素;關於明顯傷痕的說法是錯誤的,這通常與定義「意外身體受傷」有關,而非區分完全殘疾與部分殘疾的主要標準。
重點: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判定受保人屬於「完全殘疾」還是「部分殘疾」,必須綜合考慮受傷的嚴重程度、康復進度以及受保人日常工作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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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19
5.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私人座駕投保了一份綜合汽車保險。在諮詢保險代理人關於「第三者責任」及相關附加保障時,下列哪些關於保單條款的描述是正確的?
I. 私家車保單通常為每宗事故提供港幣二百萬元的第三者財產損害責任保障。
II. 若被保險人的家庭傭工在一次由被保險人疏忽導致的意外中受傷,即使被保險人沒有投保僱員補償保險,汽車保單的第三者責任部分通常也會將此項索償列為除外責任。
III. 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障對象除了被保險人及受保司機外,亦包括因疏忽開門而導致意外的乘客。
IV. 醫療費用保障屬於一種責任保險,旨在賠償被保險人對車內乘客負上的法律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私家車保單對於第三者財產損害的責任限額,通常設定為每宗事故港幣二百萬元。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單條款,屬於僱員補償保險保障範圍內的索償(例如家傭在意外中受傷)屬於特定除外責任,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已投保僱員補償保險,此除外責任均適用。陳述 III 正確,第三者責任保障不僅涵蓋司機,也涵蓋因疏忽行為(如開門)導致意外的乘客。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醫療費用保障(Medical Expenses)在本質上是一種適用彌償原則的人身保險,而非責任保險,其保障對象是被保險人及受保汽車內的任何人。
重點: 汽車保險的第三者責任部分包含法定的最低保障及財產損害責任,但同時設有明確的除外責任,如僱員補償相關風險及被保險人信託持有的財產。.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私家車保單對於第三者財產損害的責任限額,通常設定為每宗事故港幣二百萬元。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單條款,屬於僱員補償保險保障範圍內的索償(例如家傭在意外中受傷)屬於特定除外責任,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已投保僱員補償保險,此除外責任均適用。陳述 III 正確,第三者責任保障不僅涵蓋司機,也涵蓋因疏忽行為(如開門)導致意外的乘客。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醫療費用保障(Medical Expenses)在本質上是一種適用彌償原則的人身保險,而非責任保險,其保障對象是被保險人及受保汽車內的任何人。
重點: 汽車保險的第三者責任部分包含法定的最低保障及財產損害責任,但同時設有明確的除外責任,如僱員補償相關風險及被保險人信託持有的財產。.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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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19
6. Question
一家位於中環的連鎖零售商考慮為其業務投保「金錢保險」及「忠實保證保險」。根據香港一般保險的實務慣例,下列哪些關於這兩類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金錢保單中「金錢」一詞的定義通常比法定貨幣更廣泛,可包括支票及銀行本票
II. 金錢保險通常會承保因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而導致的金錢損失
III. 金錢保險的保費通常根據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釐定,並在保單期末按實際金額調整
IV. 忠實保證保險主要承保受保職員的不誠實行為,但不承保一般性的錯誤或疏忽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金錢保險中,「金錢」的定義比法定貨幣廣泛,涵蓋了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金融文件。陳述 III 正確,金錢保險的保費計算通常以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為基礎,並在取得實際數據後進行全年保費調整。陳述 IV 正確,忠實保證保險的功能是補償僱主因職員不誠實行為(如盜竊)而遭受的損失,而不包括一般的錯誤或疏忽。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行為通常屬於「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在標準的金錢保單中通常是被排除的。
重點: 金錢保險與忠實保證保險在保障範圍上有明確區分,前者主要針對金錢在運送或存放處所的損失,後者則專門針對內部職員的不誠實行為。.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金錢保險中,「金錢」的定義比法定貨幣廣泛,涵蓋了支票、銀行本票及其他金融文件。陳述 III 正確,金錢保險的保費計算通常以全年進出銀行的估計總額為基礎,並在取得實際數據後進行全年保費調整。陳述 IV 正確,忠實保證保險的功能是補償僱主因職員不誠實行為(如盜竊)而遭受的損失,而不包括一般的錯誤或疏忽。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職員盜竊或與職員共謀的行為通常屬於「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在標準的金錢保單中通常是被排除的。
重點: 金錢保險與忠實保證保險在保障範圍上有明確區分,前者主要針對金錢在運送或存放處所的損失,後者則專門針對內部職員的不誠實行為。.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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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19
7.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中,保險人可能會提供包含多種保障的保單文件。關於「組合保單」(Combined Policy) 與「一籃子保單」(Package Policy) 之間的主要區別,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組合保單與一籃子保單的核心區別在於其核保與費率釐定的處理方式。根據保險實務,組合保單會對保單內包含的每個保險類別(如火險、盜竊險等)進行獨立的核保評估和費率計算;而一籃子保單則通常在保障範圍和保額上設有預先定義的限制,並採用與組合保單完全不同的費率釐定機制。
錯誤: 認為一籃子保單需要對每個保障項目分別進行獨立核保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實際上是組合保單的運作特徵。主張組合保單專針對私人保險而一籃子保單專針對大型企業的說法並不正確,例如家居保險本身就是一種典型的一籃子保單。關於法律禁止一籃子保單包含責任保險或強制組合保單必須包含僱員補償保險的說法均缺乏法律依據,這兩類保單均可根據需要包含多種風險保障。
重點: 區分組合保單與一籃子保單的關鍵在於核保過程的獨立性以及費率釐定方式的差異,而非其所涵蓋的特定險種或客戶類型。.
Incorrect
正確: 組合保單與一籃子保單的核心區別在於其核保與費率釐定的處理方式。根據保險實務,組合保單會對保單內包含的每個保險類別(如火險、盜竊險等)進行獨立的核保評估和費率計算;而一籃子保單則通常在保障範圍和保額上設有預先定義的限制,並採用與組合保單完全不同的費率釐定機制。
錯誤: 認為一籃子保單需要對每個保障項目分別進行獨立核保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實際上是組合保單的運作特徵。主張組合保單專針對私人保險而一籃子保單專針對大型企業的說法並不正確,例如家居保險本身就是一種典型的一籃子保單。關於法律禁止一籃子保單包含責任保險或強制組合保單必須包含僱員補償保險的說法均缺乏法律依據,這兩類保單均可根據需要包含多種風險保障。
重點: 區分組合保單與一籃子保單的關鍵在於核保過程的獨立性以及費率釐定方式的差異,而非其所涵蓋的特定險種或客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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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19
8. Question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保單通常規定受保人若在保險有效期內改變職業,必須通知保險人並取得其同意。根據保險合約條款的分類,這項要求屬於下列哪一類?
Correct
正確: 合約生效後的條件是正確答案,因為這類條款是指在保單有效期內受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在人身意外保險中,由於職業直接影響風險評估與保費釐定,要求受保人在變更職業時通知保險人,正屬於在合約生效後運作的條件。
錯誤: 「合約生效前的先決條件」是不正確的,因為這類條件必須在合約成立之前就已履行或滿足(例如投保時的誠實申報),而非在保單保障期間內履行。「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是不正確的,因為這類條款通常與索償程序相關(例如要求在事故發生後特定天數內提交通知),違反此類條款會導致特定索償失效,但未必影響整個合約的持續效力。「陳述」是不正確的,因為陳述是指合約一方在訂立合約時向另一方所作的事實說明,並非保單中規定的持續性合約條款或義務。
重點: 保險合約條款依其運作時間點分為三類:生效前、生效後及責任出現前,理解其區別對於判斷違反條款後的法律後果至關重要。.
Incorrect
正確: 合約生效後的條件是正確答案,因為這類條款是指在保單有效期內受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在人身意外保險中,由於職業直接影響風險評估與保費釐定,要求受保人在變更職業時通知保險人,正屬於在合約生效後運作的條件。
錯誤: 「合約生效前的先決條件」是不正確的,因為這類條件必須在合約成立之前就已履行或滿足(例如投保時的誠實申報),而非在保單保障期間內履行。「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是不正確的,因為這類條款通常與索償程序相關(例如要求在事故發生後特定天數內提交通知),違反此類條款會導致特定索償失效,但未必影響整個合約的持續效力。「陳述」是不正確的,因為陳述是指合約一方在訂立合約時向另一方所作的事實說明,並非保單中規定的持續性合約條款或義務。
重點: 保險合約條款依其運作時間點分為三類:生效前、生效後及責任出現前,理解其區別對於判斷違反條款後的法律後果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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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19
9.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責任保險的「索償發生」(Claims-Occurring) 方式與「索償申報」(Claims-Made) 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索償發生」方式規定,意外必須在保單期限內發生方可獲賠償。
II. 「索償申報」方式規定,保險保障只會在申索是在保險期限內提出的情況下作出賠付。
III. 「索償發生」方式的保單,其申索可能要經歷一段很長的發展期。
IV. 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責任保險必須強制採用「索償申報」方式。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這三個陳述準確地描述了責任保險中兩種主要承保基礎的核心特徵。「索償發生」方式(Claims-Occurring)強調意外發生的時間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且由於從意外發生到發現或提出申索可能相隔甚久,因此常涉及較長的「發展期」。而「索償申報」方式(Claims-Made)則規定賠付的關鍵在於受害人的申索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正式提出。
錯誤: 關於所有責任保險必須強制採用「索償申報」方式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香港的《保險業條例》或相關監管指引並未作出此類強制性規定,承保基礎的選擇通常取決於保險產品的性質(例如公眾責任險多採發生制,而專業責任險則多採申報制)。選項「只有 I 及 II」因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II 而不完整。選項「只有 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因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 而被排除。
重點: 區分責任保險承保基礎的關鍵在於識別觸發保險責任的時點:發生制看意外發生之時,申報制則看申索提出之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這三個陳述準確地描述了責任保險中兩種主要承保基礎的核心特徵。「索償發生」方式(Claims-Occurring)強調意外發生的時間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且由於從意外發生到發現或提出申索可能相隔甚久,因此常涉及較長的「發展期」。而「索償申報」方式(Claims-Made)則規定賠付的關鍵在於受害人的申索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正式提出。
錯誤: 關於所有責任保險必須強制採用「索償申報」方式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香港的《保險業條例》或相關監管指引並未作出此類強制性規定,承保基礎的選擇通常取決於保險產品的性質(例如公眾責任險多採發生制,而專業責任險則多採申報制)。選項「只有 I 及 II」因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II 而不完整。選項「只有 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因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 而被排除。
重點: 區分責任保險承保基礎的關鍵在於識別觸發保險責任的時點:發生制看意外發生之時,申報制則看申索提出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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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19
10. Question
在處理個人保險糾紛時,關於保險投訴局(ICB)轄下索償投訴委員會的職能與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委員會處理的投訴必須與個人保險保單有關。
II. 投訴人(保單持有人)使用此項投訴處理服務是完全免費的。
III. 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投訴人可選擇不接受。
IV. 委員會目前可裁決的最高賠償限額為港幣 1,000,000 元。Correct
正確: 所有列出的陳述均準確反映了保險投訴局(ICB)索償投訴委員會的運作原則。該委員會專為個人保險合約(非商業用途)提供糾紛解決服務,且投訴人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其裁決機制具有單向約束力,即保險公司必須接受裁決,而投訴人則保留拒絕裁決並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此外,因應監管環境的更新,目前的最高裁決限額已設定為港幣 1,000,000 元。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委員會裁決對保險人的法律約束力,以及現行法定的賠償限額,未能全面涵蓋該制度的法律特徵。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未包含目前已更新至港幣 1,000,000 元的最高裁決限額,這在處理高額索償糾紛時是關鍵的資訊。
「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遺漏了該服務僅限於個人性質保險合約的基本範疇,這是區分委員會管轄權與商業訴訟的首要標準。重點: 保險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免費且對保險人具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機制,其最高裁決權限為港幣一百萬元。.
Incorrect
正確: 所有列出的陳述均準確反映了保險投訴局(ICB)索償投訴委員會的運作原則。該委員會專為個人保險合約(非商業用途)提供糾紛解決服務,且投訴人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其裁決機制具有單向約束力,即保險公司必須接受裁決,而投訴人則保留拒絕裁決並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此外,因應監管環境的更新,目前的最高裁決限額已設定為港幣 1,000,000 元。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委員會裁決對保險人的法律約束力,以及現行法定的賠償限額,未能全面涵蓋該制度的法律特徵。
「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未包含目前已更新至港幣 1,000,000 元的最高裁決限額,這在處理高額索償糾紛時是關鍵的資訊。
「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它遺漏了該服務僅限於個人性質保險合約的基本範疇,這是區分委員會管轄權與商業訴訟的首要標準。重點: 保險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免費且對保險人具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機制,其最高裁決權限為港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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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19
11. Question
一家位於葵涌的物流公司為其倉庫投保了標準火險保單。在評估一宗因鄰近單位火災而導致的索償申請時,保險理賠師考慮了以下關於「火災」危險的法律及實務原則:
I. 火災必須是由被保險人故意安排的,方可獲得賠償。
II. 即使火源不在受保處所內,由該火災產生的煙霧損害亦可獲保障。
III. 撲救火災時因用水而對受保財產造成的損害,通常被視為火災損失的一部分。
IV. 只有火燄直接接觸並燒毀的財產才符合火險的賠償定義。下列哪項組合是正確的?
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 及 III 是正確的答案,因為根據火險的法律定義與實務原則,受保火災並不要求必須在受保處所內發生,只要其造成的損害(如煙霧)影響到受保財產即可獲保障;同時,在近因原則下,撲救火災時因合理救火行動(如用水)所導致的損害,亦被視為火災損失的一部分。
Incorrect: 包含陳述 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火險保單明確規定火災必須是意外發生的,任何由被保險人故意引起或安排的火災(即欺詐行為)均屬於除外責任。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火險的保障範圍並不局限於火燄的直接接觸,亦涵蓋了由熱力、煙霧及救火過程中所造成的合理損害。
Takeaway: 在火險保障中,只要意外火災是損失的近因,其引致的次生損害(如煙霧、熱力及救火用水損害)均屬承保範圍,且火源無需位於受保處所之內。.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 及 III 是正確的答案,因為根據火險的法律定義與實務原則,受保火災並不要求必須在受保處所內發生,只要其造成的損害(如煙霧)影響到受保財產即可獲保障;同時,在近因原則下,撲救火災時因合理救火行動(如用水)所導致的損害,亦被視為火災損失的一部分。
Incorrect: 包含陳述 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火險保單明確規定火災必須是意外發生的,任何由被保險人故意引起或安排的火災(即欺詐行為)均屬於除外責任。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火險的保障範圍並不局限於火燄的直接接觸,亦涵蓋了由熱力、煙霧及救火過程中所造成的合理損害。
Takeaway: 在火險保障中,只要意外火災是損失的近因,其引致的次生損害(如煙霧、熱力及救火用水損害)均屬承保範圍,且火源無需位於受保處所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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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19
12. Question
某香港一般保險公司正檢討其提升競爭力的策略。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中關於客戶服務重要性的論述,下列哪些關於提供優質服務所帶來的「正面影響」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良好的服務能提高顧客忠誠度,由於續保成本通常低於核保新風險,留住現有客戶對公司有利。
II. 滿意的顧客會向他人推薦保險產品,形成有效的口頭廣告,提升顧客「生產力」。
III. 高質量的服務能減少投訴,從而降低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及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IV. 客戶服務僅屬保險公司的自願性選擇,其服務水平的高低不會引起政府或監管機構的關注。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續保過程涉及的核保程序通常較新業務簡單,成本較低,因此留住現有客戶對保險公司而言是明智的經營策略。陳述 II 正確,滿意的客戶會透過口頭傳播向親友推薦服務,這種顧客「生產力」是招攬新業務的有效途徑。陳述 III 正確,高質量的服務能減少投訴,從而節省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與高昂成本,直接對盈利能力產生正面影響。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客戶服務並非一項可有可無的選擇。若保險業提供的服務水平低劣或受到懷疑,會損害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政府在必要時會介入並採取行動。
重點: 優質客戶服務能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發揮口頭推薦效應以及降低投訴處理成本,為保險公司帶來多方面的正面經濟效益與市場聲譽。.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續保過程涉及的核保程序通常較新業務簡單,成本較低,因此留住現有客戶對保險公司而言是明智的經營策略。陳述 II 正確,滿意的客戶會透過口頭傳播向親友推薦服務,這種顧客「生產力」是招攬新業務的有效途徑。陳述 III 正確,高質量的服務能減少投訴,從而節省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與高昂成本,直接對盈利能力產生正面影響。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客戶服務並非一項可有可無的選擇。若保險業提供的服務水平低劣或受到懷疑,會損害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政府在必要時會介入並採取行動。
重點: 優質客戶服務能透過提升顧客忠誠度、發揮口頭推薦效應以及降低投訴處理成本,為保險公司帶來多方面的正面經濟效益與市場聲譽。.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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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19
13. Question
一家香港貿易公司的風險管理經理正在比較公眾責任保險與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D&O)的條款。根據一般的保險原則及實務,下列哪些關於這兩類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公眾責任保險通常以「索償發生」方式提供保障,而 D&O 保險則通常採用「索償申報」方式。
II. 在公眾責任保險中,為被保險人辯護而引致的法律開支通常受限於保單的責任限額。
III.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通常可以根據工資或銷售額進行調整,而 D&O 保險通常收取固定保費。
IV. 這兩類保單通常都會將純粹因合約而附加的法律責任列為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一般保險實務,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發生」(claims-occurring) 方式,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 (D&O) 則採用「索償申報」(claims-made) 方式。陳述 III 正確,因為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往往是可調整的 (adjustable),以反映工資或銷售額等變動因素,而 D&O 保險則通常收取固定保費。陳述 IV 正確,因為這兩類責任保險通常都會將被保險人透過合約額外承擔的責任(即非法律強制責任)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公眾責任保險中,受保的法律開支(包括為被保險人辯護的費用)通常是不適用於保單責任限額的,即法律開支通常是在責任限額之外另行支付的。
重點: 區分不同責任保險的保障方式(索償發生與索償申報)以及保費釐定基礎,是理解一般保險產品結構的關鍵。同時需注意法律開支在保單限額中的特殊處理方式。.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一般保險實務,公眾責任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發生」(claims-occurring) 方式,而董事及主管人員責任保險 (D&O) 則採用「索償申報」(claims-made) 方式。陳述 III 正確,因為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往往是可調整的 (adjustable),以反映工資或銷售額等變動因素,而 D&O 保險則通常收取固定保費。陳述 IV 正確,因為這兩類責任保險通常都會將被保險人透過合約額外承擔的責任(即非法律強制責任)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公眾責任保險中,受保的法律開支(包括為被保險人辯護的費用)通常是不適用於保單責任限額的,即法律開支通常是在責任限額之外另行支付的。
重點: 區分不同責任保險的保障方式(索償發生與索償申報)以及保費釐定基礎,是理解一般保險產品結構的關鍵。同時需注意法律開支在保單限額中的特殊處理方式。.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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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19
14. Question
關於保險投訴局(ICB)處理個人保險索償糾紛的機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委員會所作出的裁決,對相關的保險公司成員具有法律約束力。
II. 為了防止服務被濫用,投訴人在遞交投訴申請時必須繳付一筆不可退還的行政費。
III. 目前該局可裁決的最高賠償限額為 1,200,000 港元。
IV. 投訴人若不滿意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可以拒絕接受並尋求法律途徑解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保險投訴局(ICB)的裁決對身為會員的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投訴人(保單持有人)則有權不接受裁決並另行採取法律行動。此外,為了反映市場變化,該局目前可裁決的最高賠償限額已調升至 1,200,000 港元。
錯誤: 關於投訴人必須繳付行政費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保險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的投訴處理服務是完全免費的。包含「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納入了錯誤的收費陳述。僅包含 II 及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錯誤地主張服務需收費,且忽略了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約束力這一重要特點。
重點: 保險投訴局為個人保險索償提供免費的糾紛解決機制,其裁決對保險人具約束力,但投訴人仍保留最終的法律追訴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保險投訴局(ICB)的裁決對身為會員的保險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投訴人(保單持有人)則有權不接受裁決並另行採取法律行動。此外,為了反映市場變化,該局目前可裁決的最高賠償限額已調升至 1,200,000 港元。
錯誤: 關於投訴人必須繳付行政費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保險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的投訴處理服務是完全免費的。包含「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納入了錯誤的收費陳述。僅包含 II 及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錯誤地主張服務需收費,且忽略了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約束力這一重要特點。
重點: 保險投訴局為個人保險索償提供免費的糾紛解決機制,其裁決對保險人具約束力,但投訴人仍保留最終的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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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19
15.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代理人在向客戶陳先生解釋人身意外保險的保單條款及除外責任。根據一般的保單定義及投訴委員會的裁決,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觀點,「冬季運動」的除外責任通常涵蓋在室內商場溜冰場進行的活動。
II. 「永久」殘疾通常定義為傷殘狀態持續至少十二個月,且屆時仍無合理好轉希望。
III. 「喪失肢體」在定義上僅限於手腕或足踝以上部位與身體的物理分離。
IV. 若保單列明除外「騎電單車」引致的意外死亡,該限制通常不適用於作為電單車乘客的受保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案例,即使是在室內商場進行的溜冰活動,亦會被視為「冬季運動」除外責任的範圍。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的標準定義中,「永久」通常指傷殘狀態持續至少十二個月,且屆時仍無合理好轉希望。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喪失肢體」的定義除了指物理上的分離外,亦包括該肢體永久喪失功能。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投訴委員會的解釋,除外責任條款中的「騎電單車」通常涵蓋乘客,特別是當條款包含「直接或間接」等字眼時,乘客會被視為間接騎電單車。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條款解釋往往較字面意義廣泛,例如「冬季運動」不限於室外或冬天進行,而「騎電單車」的除外責任亦通常適用於乘客。.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投訴局的裁決案例,即使是在室內商場進行的溜冰活動,亦會被視為「冬季運動」除外責任的範圍。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的標準定義中,「永久」通常指傷殘狀態持續至少十二個月,且屆時仍無合理好轉希望。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喪失肢體」的定義除了指物理上的分離外,亦包括該肢體永久喪失功能。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投訴委員會的解釋,除外責任條款中的「騎電單車」通常涵蓋乘客,特別是當條款包含「直接或間接」等字眼時,乘客會被視為間接騎電單車。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條款解釋往往較字面意義廣泛,例如「冬季運動」不限於室外或冬天進行,而「騎電單車」的除外責任亦通常適用於乘客。.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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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19
16. Question
一家香港建築公司在承接政府道路工程時,被要求提供履約保證 (Performance Bond)。關於此類「保證」的法律性質與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履約保證屬於一種簡單合約 (Simple contract),因此在法律上不一定需要書面證明。
II. 若工程未能按合約內容完成,保險人須支付訂明的罰款 (Penalty),並有權向承建商追回款項。
III. 從技術角度而言,保證通常沒有續保 (Renewal) 的安排,因為它是沒有到期日的。
IV. 被擔保人向保險人支付的款項,其正確名稱應為「費用」(Fee) 而非「保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履約保證中,若承建商未能履行合約義務,保險人必須支付罰款,並隨後擁有向承建商追討已支付款項的追償權。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證的技術特性,它通常沒有預設的到期日,因此不涉及一般保險合約的續保程序。陳述 IV 正確,因為支付予擔保人的對價在法律與實務上稱為「費用」或「收費」,而非保險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保證 (Bonds) 與大多數屬於簡單合約 (Simple contracts) 的保險合約不同,它被歸類為一種極為正式的合約,通常需要以更嚴謹的形式訂立。
重點: 保證 (Bonds) 是一種正式的法律工具,保險人在此擔任擔保人角色,其收費稱呼、續保機制及追償權利均與傳統保險保障有所區別。.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履約保證中,若承建商未能履行合約義務,保險人必須支付罰款,並隨後擁有向承建商追討已支付款項的追償權。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證的技術特性,它通常沒有預設的到期日,因此不涉及一般保險合約的續保程序。陳述 IV 正確,因為支付予擔保人的對價在法律與實務上稱為「費用」或「收費」,而非保險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保證 (Bonds) 與大多數屬於簡單合約 (Simple contracts) 的保險合約不同,它被歸類為一種極為正式的合約,通常需要以更嚴謹的形式訂立。
重點: 保證 (Bonds) 是一種正式的法律工具,保險人在此擔任擔保人角色,其收費稱呼、續保機制及追償權利均與傳統保險保障有所區別。.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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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19
17. Question
一家位於商業大廈內的零售店投保了標準火險。某日隔壁單位發生火災,雖然火勢未蔓延至零售店,但零售店內的貨物因濃煙及消防隊救火時使用的水而嚴重受損。根據火險的基本原則,下列哪項關於保險公司賠償責任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由於火災是損失的近因,即使火源不在受保處所,由煙霧及救火用水造成的損害仍屬受保範圍。這是因為在保險法中,如果受保危險(火災)是導致損失的近因,那麼為了撲救火災或因火災直接產生的次生損害(如煙霧、熱力、水損)均被視為受保損失。
錯誤: 聲稱火險僅保障受保處所內部起火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條款明確指出火災不一定要在受保處所內發生;認為救火用水屬於人為損害而不予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消防隊救火造成的損害被視為火災危險的合理延伸;認為熱力或水漬損害必須加保附加危險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當火災是近因時,這些損害本身就是標準火險保障的一部分。
重點: 火險的保障範圍涵蓋由火災(作為近因)所引致的煙霧、熱力及救火水損,且不論火源位置是否在受保處所內。.
Incorrect
正確: 由於火災是損失的近因,即使火源不在受保處所,由煙霧及救火用水造成的損害仍屬受保範圍。這是因為在保險法中,如果受保危險(火災)是導致損失的近因,那麼為了撲救火災或因火災直接產生的次生損害(如煙霧、熱力、水損)均被視為受保損失。
錯誤: 聲稱火險僅保障受保處所內部起火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條款明確指出火災不一定要在受保處所內發生;認為救火用水屬於人為損害而不予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消防隊救火造成的損害被視為火災危險的合理延伸;認為熱力或水漬損害必須加保附加危險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當火災是近因時,這些損害本身就是標準火險保障的一部分。
重點: 火險的保障範圍涵蓋由火災(作為近因)所引致的煙霧、熱力及救火水損,且不論火源位置是否在受保處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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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19
18.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的法律框架下,關於「有權追回款項」條款(Avoidance of certain terms and right of recovery clause)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款規定保險人在特定違約情況下,仍須先向受傷的第三者支付賠償金。
II. 即使受保人違反了保單中關於車輛維修狀況的條款,保險人通常不能以此對抗第三者的索償。
III. 保險人在向第三者支付賠償後,有權向受保人追回該筆已支付的款項。
IV. 該條款僅適用於涉及財產損失的索償,而不適用於人身傷害或死亡。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保障公眾利益,保險人不能以受保人違反某些特定保單條款(例如車輛的維修狀況、司機的年齡或身體狀況等)為由,拒絕向受傷的第三者作出賠償。然而,保險人在履行賠償責任後,有權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向受保人追討已支付的賠款。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地指出該條款僅適用於財產損失,事實上,該條款的核心作用是確保第三者在人身傷害索償中獲得法定保障。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保險人至關重要的追討權利;而「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 的錯誤資訊。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確保了受害第三者能獲得及時賠償,同時保留了保險人對違反合約條款之受保人的法律追索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保障公眾利益,保險人不能以受保人違反某些特定保單條款(例如車輛的維修狀況、司機的年齡或身體狀況等)為由,拒絕向受傷的第三者作出賠償。然而,保險人在履行賠償責任後,有權根據「有權追回款項」條款向受保人追討已支付的賠款。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地指出該條款僅適用於財產損失,事實上,該條款的核心作用是確保第三者在人身傷害索償中獲得法定保障。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保險人至關重要的追討權利;而「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 的錯誤資訊。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確保了受害第三者能獲得及時賠償,同時保留了保險人對違反合約條款之受保人的法律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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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19
19. Question
根據香港的監管框架及《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關於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敘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該機構的運作經費主要來自按汽車保險保費計算的徵款。
II. 當強制汽車保險因特定原因發覺無效或不存在時,該機構負責實現該類保險保障的意圖。
III. 只有承保商用車輛風險的保險人,才被強制要求加入成為該局會員。
IV. 該機構的成立是為了確保交通意外中的受害人,在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強制性賠償時仍能得到保障。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運作資金主要來自於按汽車保險保費比例計算的徵款。其核心職能是當強制汽車保險因各種原因(例如肇事司機未投保或保險公司破產)而發覺無效或不存在時,確保受害人仍能獲得補償,從而令強制保險法例的保障意圖得以實現。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香港法例要求,所有獲授權在香港經營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不論其承保的是私家車、電單車還是商用車輛,都必須強制性地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而非僅限於承保商用車輛的保險人。
重點: 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是一個由全體汽車保險承保人共同資助的法定補償機制,旨在填補強制汽車保險制度下的保障漏洞,確保交通意外受害人的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運作資金主要來自於按汽車保險保費比例計算的徵款。其核心職能是當強制汽車保險因各種原因(例如肇事司機未投保或保險公司破產)而發覺無效或不存在時,確保受害人仍能獲得補償,從而令強制保險法例的保障意圖得以實現。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香港法例要求,所有獲授權在香港經營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不論其承保的是私家車、電單車還是商用車輛,都必須強制性地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而非僅限於承保商用車輛的保險人。
重點: 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是一個由全體汽車保險承保人共同資助的法定補償機制,旨在填補強制汽車保險制度下的保障漏洞,確保交通意外受害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