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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擬在香港市場推出新的汽車保險產品。根據有關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的監管要求及徵款機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險公司必須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會員,方可獲授權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
II. 保險公司須在簽發的汽車保單保費之上附加 3% 的徵款,且該徵款不屬於保險人所有。
III. 徵款中的三分之二將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用以補償因保險人破產而受影響的受害人。
IV. 若判定債項因金額超過保單的第三者風險彌償限額而未獲完全清償,第一基金負責結清該不保部分。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香港法規,任何獲授權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的會員。此外,保險人須在保費之上代收 3% 的徵款並轉交予該局。第一基金的職能之一,是負責結清因判定債項超過保單第三者風險彌償限額而導致未獲完全清償的部分。
Incorrect: 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根據《保險公司條例》及相關協議,徵款的分配比例應為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而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陳述 III 將兩者的分配比例混淆了。
Takeaway: 香港汽車保險局的經費來自 3% 的保費徵款,其中三分之二分配予第一基金(處理無保險保障、司機下落不明或超額賠償),三分之一分配予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處理保險人破產)。.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香港法規,任何獲授權經營強制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的會員。此外,保險人須在保費之上代收 3% 的徵款並轉交予該局。第一基金的職能之一,是負責結清因判定債項超過保單第三者風險彌償限額而導致未獲完全清償的部分。
Incorrect: 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根據《保險公司條例》及相關協議,徵款的分配比例應為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而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陳述 III 將兩者的分配比例混淆了。
Takeaway: 香港汽車保險局的經費來自 3% 的保費徵款,其中三分之二分配予第一基金(處理無保險保障、司機下落不明或超額賠償),三分之一分配予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處理保險人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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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私家車投保了標準的綜合汽車保險。在處理有關第三者責任及附帶保障的索償時,根據香港一般市場慣例及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私家車保單對第三者財產損害的責任限額,通常設定為每宗事故港幣二百萬元。
II. 若被保險人的家庭傭工在受保汽車發生意外時受傷,由於其身份為乘客,其傷亡賠償責任將由汽車保單的第三者責任部分承擔,而非僱員補償保險。
III. 醫療費用保障屬於一種適用彌償原則的人身保險,而非責任保險。
IV. 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障對象除了被保險人及受保司機外,亦包括因疏忽打開車門而導致意外的乘客。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一般市場做法及教材,私家車保單對第三者財產損害的責任限額通常設定為每宗事故港幣二百萬元。陳述 III 正確,醫療費用保障在汽車保險中被界定為一種適用彌償原則的人身保險,其賠償並非基於被保險人的法律責任。陳述 IV 正確,第三者責任保障的範圍延伸至受保汽車的乘客,涵蓋他們因疏忽(例如不當打開車門)而導致的第三者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汽車保單通常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排除任何屬於《僱員補償條例》保障範圍內的索償。即使受傷的家庭傭工是以乘客身份乘車,若該意外屬於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障範圍,汽車保單的第三者責任部分將不予承擔,不論被保險人是否投保了有效的僱員補償保險。
重點: 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除了保障被保險人及受保司機外,亦涵蓋乘客的法律責任,但必須注意其除外責任,特別是涉及僱員補償、被保險人自身財產及保單自負額的部分。.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一般市場做法及教材,私家車保單對第三者財產損害的責任限額通常設定為每宗事故港幣二百萬元。陳述 III 正確,醫療費用保障在汽車保險中被界定為一種適用彌償原則的人身保險,其賠償並非基於被保險人的法律責任。陳述 IV 正確,第三者責任保障的範圍延伸至受保汽車的乘客,涵蓋他們因疏忽(例如不當打開車門)而導致的第三者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汽車保單通常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排除任何屬於《僱員補償條例》保障範圍內的索償。即使受傷的家庭傭工是以乘客身份乘車,若該意外屬於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障範圍,汽車保單的第三者責任部分將不予承擔,不論被保險人是否投保了有效的僱員補償保險。
重點: 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除了保障被保險人及受保司機外,亦涵蓋乘客的法律責任,但必須注意其除外責任,特別是涉及僱員補償、被保險人自身財產及保單自負額的部分。.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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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經紀公司正在檢視其內部合規程序。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Minimum Requirements),下列哪一項關於「備存獨立客戶賬戶」的安排是符合法規要求的?
Correct
正確: 經紀公司必須將收到的客戶保費與公司的自有資金分開處理,並存入指定的客戶賬戶內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下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履行受託責任,確保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完全隔離,以保障客戶利益。
錯誤: 關於「暫時存放在營運賬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監管要求嚴禁將客戶款項與公司營運資金混淆,以防止在公司出現財務危機時客戶資金被挪用。關於「金額超過特定門檻才需獨立存放」的說法是錯誤的,法規對所有代表客戶收取的款項均要求獨立存放,並無設定任何金額下限。關於「自願性質」的說法是錯誤的,備存獨立客戶賬戶是保險經紀獲取及維持執業資格的法定強制要求,而非選擇性安排。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資金隔離原則,透過設立獨立客戶賬戶來確保客戶資產的安全,這是香港保險經紀監管制度中的核心法定要求。.
Incorrect
正確: 經紀公司必須將收到的客戶保費與公司的自有資金分開處理,並存入指定的客戶賬戶內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下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履行受託責任,確保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完全隔離,以保障客戶利益。
錯誤: 關於「暫時存放在營運賬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監管要求嚴禁將客戶款項與公司營運資金混淆,以防止在公司出現財務危機時客戶資金被挪用。關於「金額超過特定門檻才需獨立存放」的說法是錯誤的,法規對所有代表客戶收取的款項均要求獨立存放,並無設定任何金額下限。關於「自願性質」的說法是錯誤的,備存獨立客戶賬戶是保險經紀獲取及維持執業資格的法定強制要求,而非選擇性安排。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資金隔離原則,透過設立獨立客戶賬戶來確保客戶資產的安全,這是香港保險經紀監管制度中的核心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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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新聘請的家傭投保了一份綜合家傭保險。根據香港保險市場常見的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項目通常包含在該「一籃子」保單的保障範圍內?
I. 家傭在香港因疏忽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害而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II. 因家傭的不忠誠行為(如盜竊)導致陳先生遭受的直接財務損失。
III. 家傭在休假期間參與滑雪或跳傘等高風險運動所導致的意外受傷。
IV. 若家傭因不幸殘疾或死亡,陳先生為聘請替工以填補空缺所產生的必要開支。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綜合家傭保險通常涵蓋公眾責任(家傭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不忠誠保障(因家傭非法行為導致的財務損失)以及聘請替工的開支(因家傭殘疾或死亡而產生的費用)。
錯誤: 陳述 III 描述的內容不正確,因為人身意外保障部分通常將冬季運動、自殺、分娩及懷孕等列為標準除外責任。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不符合一般保單的保障範圍。
重點: 綜合家傭保險雖然提供廣泛的「一籃子」保障,但其人身意外部分仍受限於與一般意外保險一致的除外責任條款。.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綜合家傭保險通常涵蓋公眾責任(家傭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不忠誠保障(因家傭非法行為導致的財務損失)以及聘請替工的開支(因家傭殘疾或死亡而產生的費用)。
錯誤: 陳述 III 描述的內容不正確,因為人身意外保障部分通常將冬季運動、自殺、分娩及懷孕等列為標準除外責任。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不符合一般保單的保障範圍。
重點: 綜合家傭保險雖然提供廣泛的「一籃子」保障,但其人身意外部分仍受限於與一般意外保險一致的除外責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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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一家位於觀塘的製衣廠投保了火險及營業中斷保險。若該工廠因火災導致生產停頓,根據香港一般保險市場的慣例及相關監管課程內容,下列哪些關於營業中斷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險保障在彌償期間內因受保危險導致的毛利潤損失。
II. 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若沒有有效的火險保障相關實物損害,營業中斷保險通常不會作出賠償。
III. 保單說明書中對「毛利潤」的定義與會計師常用的會計定義完全相同。
IV. 釐定保費時,通常以火險中建築物結構的保險費率作為基本費率。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的核心保障範圍之一就是補償因受保危險(如火災)導致的毛利潤損失。陳述 II 正確,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必須有有效的實物損害保險承保相關財產損失,營業中斷保險才會對其引致的經濟損失作出賠償,這是為了確保受保人有資金修復財產以縮短中斷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單說明書中對「毛利潤」的定義通常與會計師所使用的會計定義存在顯著差異,受保人必須參考保單內的具體定義。陳述 IV 錯誤,釐定營業中斷保險的保費時,通常是以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Contents) 的費率作為基本費率,而非建築物結構的費率。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是一種經濟權益保險,其賠償以實物損害保險的有效性為前提,且其專業術語(如毛利潤)具有特定的保險定義。.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的核心保障範圍之一就是補償因受保危險(如火災)導致的毛利潤損失。陳述 II 正確,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必須有有效的實物損害保險承保相關財產損失,營業中斷保險才會對其引致的經濟損失作出賠償,這是為了確保受保人有資金修復財產以縮短中斷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單說明書中對「毛利潤」的定義通常與會計師所使用的會計定義存在顯著差異,受保人必須參考保單內的具體定義。陳述 IV 錯誤,釐定營業中斷保險的保費時,通常是以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Contents) 的費率作為基本費率,而非建築物結構的費率。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是一種經濟權益保險,其賠償以實物損害保險的有效性為前提,且其專業術語(如毛利潤)具有特定的保險定義。.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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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業務的規管框架下,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布了《承保商專業守則》。下列哪些範疇屬於該守則所列出優良保險做法應達到的標準?
I. 核保及索償處理
II. 客戶權利及義務
III. 廣泛的客戶權利及權益
IV. 提高行業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承保商專業守則》明確為核保及索償處理程序設定了優良做法的標準。陳述 II 正確,守則涵蓋了客戶在保險交易中所享有的權利以及應盡的義務。陳述 III 正確,該守則的範圍包括保障廣泛的客戶權利及權益。陳述 IV 正確,守則的其中一個目標是透過專業實務提升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
錯誤: 無。上述所有陳述均準確描述了《承保商專業守則》所涵蓋的範圍。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布,旨在透過規範核保、索償處理及客戶關係等關鍵範疇,提升保險業的專業標準及社會形象。.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承保商專業守則》明確為核保及索償處理程序設定了優良做法的標準。陳述 II 正確,守則涵蓋了客戶在保險交易中所享有的權利以及應盡的義務。陳述 III 正確,該守則的範圍包括保障廣泛的客戶權利及權益。陳述 IV 正確,守則的其中一個目標是透過專業實務提升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
錯誤: 無。上述所有陳述均準確描述了《承保商專業守則》所涵蓋的範圍。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布,旨在透過規範核保、索償處理及客戶關係等關鍵範疇,提升保險業的專業標準及社會形象。.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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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私家車投保了汽車保險。某日,陳先生容許一名並未持有有效駕駛執照的朋友駕駛該車輛,期間不幸發生意外並導致一名路人受傷。根據汽車保險中的「有權追回款項」條款(”Avoidance of certain terms and right of recovery” clause),保險公司應如何處理此個案?
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必須先向受傷的路人作出賠償,但隨後有權向陳先生追討已支付的賠償金額。這是因為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保障第三者的利益,保險公司不能因保單中某些特定的限制條款(如駕駛者的資格)而拒絕賠償給第三者,但保險公司保留向投保人追討該筆賠償的權利。
錯誤: 關於保險公司有權直接拒絕向路人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例規定保險公司對第三者的法定責任不能因特定的保單違約而免除。關於只需支付一半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法例並無此類按比例分擔法定賠償責任的規定。關於不得向投保人追討款項的說法也是錯誤的,「有權追回款項」條款的核心正是賦予保險公司在履行法定賠償後向違約投保人索償的權利。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旨在確保第三者受害人獲得法定保障,同時允許保險公司向違反保單條款的投保人追回損失。.
In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必須先向受傷的路人作出賠償,但隨後有權向陳先生追討已支付的賠償金額。這是因為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為了保障第三者的利益,保險公司不能因保單中某些特定的限制條款(如駕駛者的資格)而拒絕賠償給第三者,但保險公司保留向投保人追討該筆賠償的權利。
錯誤: 關於保險公司有權直接拒絕向路人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例規定保險公司對第三者的法定責任不能因特定的保單違約而免除。關於只需支付一半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法例並無此類按比例分擔法定賠償責任的規定。關於不得向投保人追討款項的說法也是錯誤的,「有權追回款項」條款的核心正是賦予保險公司在履行法定賠償後向違約投保人索償的權利。
重點: 「有權追回款項」條款旨在確保第三者受害人獲得法定保障,同時允許保險公司向違反保單條款的投保人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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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當處理涉及多份保單承保同一保險標的的索償時,關於「分擔」(Contribution) 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擔是一項與索償有關的衡平法法則
II. 該法則適用於重複保險存在的情況下,保險人之間的相互關係
III. 如果不理會任何保單條文,任何一名保險人均有責任按其單獨應付的全數金額賠付被保險人
IV. 只有在被保險人同時向所有相關保險人提出索償時,分擔原則才會生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在法律性質上被定義為一項與索償相關的衡平法法則。陳述 II 正確,根據定義,分擔原則適用於重複保險的情況,旨在規範不同保險人之間的相互關係。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不考慮特定保單條文(如分擔條款)的情況下,任何一名保險人都有法律責任向被保險人賠付其在單獨承保下應付的全數金額。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分擔權利是保險人之間的法律權利,只要存在重複保險的事實,已賠付全額的保險人即可向其他保險人追討分擔額,並不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同時向所有保險人提出索償。
重點: 分擔原則是補償原則的延伸,確保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損失由所有相關保險人共同承擔,防止被保險人因多重投保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賠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在法律性質上被定義為一項與索償相關的衡平法法則。陳述 II 正確,根據定義,分擔原則適用於重複保險的情況,旨在規範不同保險人之間的相互關係。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不考慮特定保單條文(如分擔條款)的情況下,任何一名保險人都有法律責任向被保險人賠付其在單獨承保下應付的全數金額。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分擔權利是保險人之間的法律權利,只要存在重複保險的事實,已賠付全額的保險人即可向其他保險人追討分擔額,並不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同時向所有保險人提出索償。
重點: 分擔原則是補償原則的延伸,確保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損失由所有相關保險人共同承擔,防止被保險人因多重投保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賠償。.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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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保險經紀必須遵守由保險業監管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項目被納入這些法定的最低要求之內?
I. 資格及經驗
II. 資本及淨資產
III. 專業彌償保險
IV. 備存獨立客戶賬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必須具備保險業監管局指定的學歷、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經驗。陳述 II 正確,因為維持最低限度的資本及淨資產是確保經紀具備足夠財務實力的法定要求。陳述 III 正確,因為投購專業彌償保險是法定的強制要求,旨在為經紀在業務過失中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提供保障。陳述 IV 正確,因為備存獨立客戶賬戶是為了將客戶的保費與經紀自身的營運資金分開,以保障客戶資產。
錯誤: 本題中沒有錯誤的陳述。所有列出的項目(資格及經驗、資本及淨資產、專業彌償保險及獨立客戶賬戶)均屬於《保險業條例》下對保險經紀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
重點: 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涵蓋了財務穩健性、專業彌償保障以及客戶資產的隔離處理,是保險經紀監管架構中的核心組成部分。.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必須具備保險業監管局指定的學歷、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經驗。陳述 II 正確,因為維持最低限度的資本及淨資產是確保經紀具備足夠財務實力的法定要求。陳述 III 正確,因為投購專業彌償保險是法定的強制要求,旨在為經紀在業務過失中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提供保障。陳述 IV 正確,因為備存獨立客戶賬戶是為了將客戶的保費與經紀自身的營運資金分開,以保障客戶資產。
錯誤: 本題中沒有錯誤的陳述。所有列出的項目(資格及經驗、資本及淨資產、專業彌償保險及獨立客戶賬戶)均屬於《保險業條例》下對保險經紀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
重點: 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涵蓋了財務穩健性、專業彌償保障以及客戶資產的隔離處理,是保險經紀監管架構中的核心組成部分。.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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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關於一般保險合約的續保 (Renewals),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即使繼續使用同一張保單,續保在法律上仍構成一個新的合約。
II. 最高誠信原則在續保時會再次生效,要求被保險人披露重要資料。
III. 保險人在法律上有義務在保單到期前提醒被保險人辦理續保。
IV. 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均可自由商議續保條款,且均無義務必須續保。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一般保險原則,續保在法律上被視為一個全新的合約,這意味著最高誠信原則會重新生效,被保險人必須披露自合約訂立或上次續保以來出現的任何重要資料。同時,續保屬於自由商議的過程,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均無法律義務必須續保或接受特定條款。
錯誤: 關於保險人有法律義務提醒續保的陳述(陳述 III)是錯誤的。在法律層面上,保險人並沒有義務向被保險人發出續保提醒;如果保險人沒有提醒而被保險人亦未主動採取行動,保單將在期滿時自動失效。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則漏掉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
重點: 續保在法律上構成新合約,最高誠信原則須再次履行,且保險人並無發出續保通知的法定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一般保險原則,續保在法律上被視為一個全新的合約,這意味著最高誠信原則會重新生效,被保險人必須披露自合約訂立或上次續保以來出現的任何重要資料。同時,續保屬於自由商議的過程,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均無法律義務必須續保或接受特定條款。
錯誤: 關於保險人有法律義務提醒續保的陳述(陳述 III)是錯誤的。在法律層面上,保險人並沒有義務向被保險人發出續保提醒;如果保險人沒有提醒而被保險人亦未主動採取行動,保單將在期滿時自動失效。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則漏掉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
重點: 續保在法律上構成新合約,最高誠信原則須再次履行,且保險人並無發出續保通知的法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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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某香港貿易公司的倉庫因火災受損,在向保險公司提出火災保險索償時,根據一般保險原理及保單條款,下列關於被保險人責任及證明文件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被保險人有責任提供受損貨物的收據作為金額證明,且相關收集費用由被保險人承擔。
II. 為了清理現場以恢復運作,被保險人有權在通知保險人前自行處置所有受損財物。
III. 若涉及人身意外保險金要求,提供所需醫療報告的費用通常由被保險人負責。
IV. 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在合理範圍內與保險人合作及盡量減少損失的義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文件證明的相關規定,收集收據及金額證明的責任以及相關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陳述 III 正確,在人身意外保險索償中,出具醫療報告的費用明確規定由被保險人負責。陳述 IV 正確,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在合理可能情況下盡量減少損失的隱含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保單條款明確規定,被保險人不可在未經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處置受損財物,且有責任合理照顧受損財物以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承擔多項法律及合約義務,包括證明損失的有效性與金額、採取合理行動減少損失,以及在未經許可前不得處置受損標的。.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文件證明的相關規定,收集收據及金額證明的責任以及相關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陳述 III 正確,在人身意外保險索償中,出具醫療報告的費用明確規定由被保險人負責。陳述 IV 正確,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在合理可能情況下盡量減少損失的隱含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保單條款明確規定,被保險人不可在未經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處置受損財物,且有責任合理照顧受損財物以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承擔多項法律及合約義務,包括證明損失的有效性與金額、採取合理行動減少損失,以及在未經許可前不得處置受損標的。.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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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正在向客戶介紹一般保險的各類產品及其保障特性。根據相關的保險原理,下列哪些關於保險分類及保障範圍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指明危險」保單下,索償人有責任證明損失是由保單中所指明的危險作為近因所引致的。
II. 「全險」保單的名稱意味著它承保任何可能發生的風險,且不設任何除外責任。
III. 忠實保證(Fidelity Guarantee)保險屬於經濟權益保險(Insurances of Pecuniary Interests)的一種。
IV. 基本風險(Fundamental Risks)如核風險,在一般保險單中通常被列為標準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保單中,索償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列明的特定危險(如火災、閃電)所引起的。陳述 III 正確,根據功能分類法,忠實保證保險涉及財務權益的潛在損失,因此被歸類為經濟權益保險。陳述 IV 正確,基本風險(如核風險和戰爭)由於其潛在損失規模巨大且難以預測,商業保險人通常將其視為不可保風險,並列為保單的標準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全險」並非字面意義上的承保所有風險。實際上,這類保單仍包含除外責任(如自然損耗、固有缺陷等),因此在技術上「全險」一詞通常會加上引號以示其局限性。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指明危險」與「全險」保單在舉證責任上的差異,並理解基本風險通常屬於商業保險的除外範圍。.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指明危險」保單中,索償人必須證明損失是由保單內列明的特定危險(如火災、閃電)所引起的。陳述 III 正確,根據功能分類法,忠實保證保險涉及財務權益的潛在損失,因此被歸類為經濟權益保險。陳述 IV 正確,基本風險(如核風險和戰爭)由於其潛在損失規模巨大且難以預測,商業保險人通常將其視為不可保風險,並列為保單的標準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全險」並非字面意義上的承保所有風險。實際上,這類保單仍包含除外責任(如自然損耗、固有缺陷等),因此在技術上「全險」一詞通常會加上引號以示其局限性。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指明危險」與「全險」保單在舉證責任上的差異,並理解基本風險通常屬於商業保險的除外範圍。.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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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在保險核保過程中,核保人員必須對投保申請進行風險估定。關於「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的理解,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實質危險是指風險的客觀本質,通常是明顯且容易被確認的特點。
II. 在保險學中,「危險」(Hazard)一詞具有中性含意,因此可以用「優良」來形容某些實質危險。
III. 某些中藥材因其價值高且體積小,在盜竊險中會被視為不利的實質危險。
IV. 實質危險的評估僅著重於發生保險事故的機會,而不涉及損失的嚴重程度。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是指風險的客觀物理特質,例如建築材料或物品的體積與價值,這些特徵通常是顯而易見的。此外,在保險術語中,「危險」一詞本身是中性的,因此若某項特徵(如先進的防火系統)能降低風險,則可被稱為「優良」或「好」的實質危險。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實質危險不僅會影響保險事故發生的「機會」(即頻率),還會影響事故發生後損失的「嚴重程度」。例如,易燃的建築材料不僅增加了起火的機會,也會在起火後導致更嚴重的損害。其餘包含 IV 的選項均因上述原因而不正確。
重點: 實質危險是核保過程中評估風險的主要技術特質,它涉及對風險客觀本質的了解,並直接影響承保條件與保費的釐定。.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是指風險的客觀物理特質,例如建築材料或物品的體積與價值,這些特徵通常是顯而易見的。此外,在保險術語中,「危險」一詞本身是中性的,因此若某項特徵(如先進的防火系統)能降低風險,則可被稱為「優良」或「好」的實質危險。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實質危險不僅會影響保險事故發生的「機會」(即頻率),還會影響事故發生後損失的「嚴重程度」。例如,易燃的建築材料不僅增加了起火的機會,也會在起火後導致更嚴重的損害。其餘包含 IV 的選項均因上述原因而不正確。
重點: 實質危險是核保過程中評估風險的主要技術特質,它涉及對風險客觀本質的了解,並直接影響承保條件與保費的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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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一家香港建築師事務所投保了專業彌償保險,以應對執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根據一般專業彌償保險的條款,下列哪些關於該保單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建築師因惡意串通承建商偷工減料而引致申索,保單仍會提供彌償。
II. 保單通常承保用於替被保險人辯護或拒絕第三者申索的法律開支。
III. 法院判處的懲罰性損害賠償(Punitive damages)通常屬於除外責任。
IV. 該保單通常屬於「索償申報」保單,即申索須在保單期限內首次提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的保障範圍通常包括為被保險人進行辯護所產生的法律開支。此外,保單明確排除非補償性的損害賠償,例如懲戒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這類保險亦普遍採用「索償申報」(Claims-made)基準,要求申索必須在保險期限內首次提出。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專業彌償保險存在「不誠實」除外責任,任何由被保險人的不誠實、詐騙、刑事或惡意行為所導致的法律責任均不在保障範圍之內。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旨在保障專業人士在履行職務時因疏忽或錯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但會嚴格排除故意不當行為及非補償性質的罰金。.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的保障範圍通常包括為被保險人進行辯護所產生的法律開支。此外,保單明確排除非補償性的損害賠償,例如懲戒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這類保險亦普遍採用「索償申報」(Claims-made)基準,要求申索必須在保險期限內首次提出。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專業彌償保險存在「不誠實」除外責任,任何由被保險人的不誠實、詐騙、刑事或惡意行為所導致的法律責任均不在保障範圍之內。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專業彌償保險旨在保障專業人士在履行職務時因疏忽或錯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但會嚴格排除故意不當行為及非補償性質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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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家傭保險及旅遊保險的保障細節。根據一般的保單條款及市場慣例,下列哪些關於這些保險產品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旅遊保險的人身意外保障中,「喪失單肢」通常指在腕骨或踝骨或以上斷肢,或完全喪失功能。
II. 家傭保險的保障範圍可包括因家傭不忠誠而導致被保險人蒙受的財務損失。
III. 旅遊保險的醫療開支保障通常會明確排除已患疾病、整容手術及例行醫療檢查。
IV. 家傭保險的保費計算方式,通常是按家傭的月薪總額以特定百分比收取。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旅遊保險的標準定義及相關案例,人身意外保障中的「喪失單肢」通常有嚴格界定,必須涉及物理上的斷肢(於腕骨或踝骨或以上)或完全功能性殘疾。陳述 II 正確,家傭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延伸至「不忠誠保障」,用以補償僱主因家傭的不誠實行為(如盜竊)而遭受的直接財務損失。陳述 III 正確,旅遊保險的醫療保障旨在提供度假期間不可預見的醫療開支,因此通常會將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非必要的整容手術及例行檢查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家傭保險的保費計算方式通常是按每名家傭收取固定的保費,而不是根據家傭的薪金水平按比例計算。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一籃子」保單(如旅遊及家傭保險)中各項保障的具體定義與除外責任,特別是傷殘定義的嚴格性以及保費的固定收費模式。.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旅遊保險的標準定義及相關案例,人身意外保障中的「喪失單肢」通常有嚴格界定,必須涉及物理上的斷肢(於腕骨或踝骨或以上)或完全功能性殘疾。陳述 II 正確,家傭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延伸至「不忠誠保障」,用以補償僱主因家傭的不誠實行為(如盜竊)而遭受的直接財務損失。陳述 III 正確,旅遊保險的醫療保障旨在提供度假期間不可預見的醫療開支,因此通常會將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非必要的整容手術及例行檢查列為除外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家傭保險的保費計算方式通常是按每名家傭收取固定的保費,而不是根據家傭的薪金水平按比例計算。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一籃子」保單(如旅遊及家傭保險)中各項保障的具體定義與除外責任,特別是傷殘定義的嚴格性以及保費的固定收費模式。.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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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關於「起賠額」(Franchise) 的特性及其在保單條文中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起賠額的功能在於排除小額索償,但當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時,保險人會作出足額賠償。
II.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若殘疾持續時間超過了規定的等候期,保險人通常會按整段殘疾期間給付利益。
III. 營業中斷保險可能規定,除非彌償期間不短於特定時數(如48小時),否則不予賠償。
IV. 由於起賠額的概念易於被投保人理解,目前在香港的財產保險中已廣泛取代了自負額 (Excess)。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起賠額(Franchise)的定義是排除小額索償,但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起賠額,保險人將會對損失作出足額賠償。陳述 II 正確,這反映了人身意外保險中「等候期」作為時間起賠額的特性,即一旦殘疾時間超過最短期限,賠償將涵蓋整段殘疾期間。陳述 III 正確,營業中斷保險常使用時間起賠額,規定損失必須持續超過特定時數(如48小時)才可獲得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教材,現代香港的財產保險保單中已很難發現起賠額,目前通常寧可採用自負額(Excess)或免賠額。
重點: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當損失超過約定門檻時,起賠額會提供全額賠償,而自負額則要求受保人始終承擔損失的首部分金額。.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起賠額(Franchise)的定義是排除小額索償,但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起賠額,保險人將會對損失作出足額賠償。陳述 II 正確,這反映了人身意外保險中「等候期」作為時間起賠額的特性,即一旦殘疾時間超過最短期限,賠償將涵蓋整段殘疾期間。陳述 III 正確,營業中斷保險常使用時間起賠額,規定損失必須持續超過特定時數(如48小時)才可獲得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教材,現代香港的財產保險保單中已很難發現起賠額,目前通常寧可採用自負額(Excess)或免賠額。
重點: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當損失超過約定門檻時,起賠額會提供全額賠償,而自負額則要求受保人始終承擔損失的首部分金額。.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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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當保險人為一名新客戶簽發汽車保險暫保單(Cover Note)時,下列哪一項關於該文件的描述最為正確?
Correct
Correct: 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並在汽車保險中作為法律要求的保險存在證明,可用於辦理車輛登記是正確的。這是因為暫保單在簽發時即產生法律效力,不以保險人隨後對投保書的滿意度為生效前提,且在實務上包含了暫時性的保險憑證功能。
Incorrect: 關於保障生效須以核保人滿意投保書為先決條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暫保單的特性之一就是提供「無條件」的保障,而非等待核保審核完成。關於保險人不能取消保障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暫保單通常設有取消條文,容許保險人按規定發出通知後中止保障。認為暫保單與保險憑證功能完全相同且列明所有保障範圍的說法有誤,保險憑證(尤其是汽車險)主要用於證明符合法律強制要求,未必能反映出如綜合保險般的完整保障細節,且兩者在法律定義上仍有區別。
Takeaway: 暫保單是保險人簽發的暫時性法律文件,旨在提供即時且無條件的保障,並在特定險種(如汽車保險)中作為履行法律強制保險義務的書面證明。.
Incorrect
Correct: 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並在汽車保險中作為法律要求的保險存在證明,可用於辦理車輛登記是正確的。這是因為暫保單在簽發時即產生法律效力,不以保險人隨後對投保書的滿意度為生效前提,且在實務上包含了暫時性的保險憑證功能。
Incorrect: 關於保障生效須以核保人滿意投保書為先決條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暫保單的特性之一就是提供「無條件」的保障,而非等待核保審核完成。關於保險人不能取消保障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暫保單通常設有取消條文,容許保險人按規定發出通知後中止保障。認為暫保單與保險憑證功能完全相同且列明所有保障範圍的說法有誤,保險憑證(尤其是汽車險)主要用於證明符合法律強制要求,未必能反映出如綜合保險般的完整保障細節,且兩者在法律定義上仍有區別。
Takeaway: 暫保單是保險人簽發的暫時性法律文件,旨在提供即時且無條件的保障,並在特定險種(如汽車保險)中作為履行法律強制保險義務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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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一家從事高風險行業的香港公司在續保僱員補償保險時遇到困難。關於「僱員補償聯保計劃」(ECIRS) 的運作與特點,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僱主若連續被三間或以上的保險人拒絕承保,或取得的保費率連續三次高於相關行業的基準保費率,即可向該計劃申請投保。這準確反映了「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為高風險行業僱主提供的准入機制,確保他們能履行法定的投保義務。
錯誤: 關於政府勞工處直接承保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計劃是保險業界的集體承保協議,由所有成員公司共同承擔風險,而非政府營運。關於基準保費率由保監局公佈且不得調整的說法是錯誤的,費率是由獨立精算商號計算,且計劃會根據僱主的職業安全措施表現對費率作出向上或向下的調整。關於自願性協議的說法是錯誤的,業界協議規定所有經營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都必須成為該計劃的成員,以集體形式參與業務。
重點: 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是為難以在市場上購買保險的高風險行業僱主提供的最終投保渠道,其運作依賴於業界的共同參與和精算釐定的基準費率,並設有獎懲機制以鼓勵良好的安全管理。.
Incorrect
正確: 僱主若連續被三間或以上的保險人拒絕承保,或取得的保費率連續三次高於相關行業的基準保費率,即可向該計劃申請投保。這準確反映了「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為高風險行業僱主提供的准入機制,確保他們能履行法定的投保義務。
錯誤: 關於政府勞工處直接承保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計劃是保險業界的集體承保協議,由所有成員公司共同承擔風險,而非政府營運。關於基準保費率由保監局公佈且不得調整的說法是錯誤的,費率是由獨立精算商號計算,且計劃會根據僱主的職業安全措施表現對費率作出向上或向下的調整。關於自願性協議的說法是錯誤的,業界協議規定所有經營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都必須成為該計劃的成員,以集體形式參與業務。
重點: 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是為難以在市場上購買保險的高風險行業僱主提供的最終投保渠道,其運作依賴於業界的共同參與和精算釐定的基準費率,並設有獎懲機制以鼓勵良好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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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的實務中,關於「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 的運作與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當投保人的無索償折扣已達到較高水平時,發生一次索償不會導致在下個年度完全喪失該折扣。
II. 在該機制下,通常每就某年度提出一項索償,下年度的無索償折扣會在折扣表上後退三級(或年)。
III. 該機制規定,不論投保人之前的駕駛記錄如何,只要發生任何索償,其折扣必須立即歸零。
IV. 這是現代無索償折扣機制的一個特點,旨在避免投保人因單次意外而失去多年累積的折扣。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折扣回減機制的設計核心在於當無索償折扣(NCD)達到較高水平時,單次索償不會導致折扣完全喪失。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定義,在該機制下,每提出一項索償,下年度的折扣通常會在折扣表上後退三級(或年)。陳述 IV 正確,這確實是現代無索償折扣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徵,旨在提供更公平的獎勵機制。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折扣立即歸零」是傳統無索償折扣制度的特點,而折扣回減機制正是為了修正這一點,允許折扣按等級逐步後退而非全部取消。
重點: 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是現代汽車保險的一項重要安排,它保護了擁有高折扣率的投保人,使其在發生單次索償時僅需承擔折扣等級下降的後果,而非失去所有累積的折扣優惠。.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折扣回減機制的設計核心在於當無索償折扣(NCD)達到較高水平時,單次索償不會導致折扣完全喪失。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定義,在該機制下,每提出一項索償,下年度的折扣通常會在折扣表上後退三級(或年)。陳述 IV 正確,這確實是現代無索償折扣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徵,旨在提供更公平的獎勵機制。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折扣立即歸零」是傳統無索償折扣制度的特點,而折扣回減機制正是為了修正這一點,允許折扣按等級逐步後退而非全部取消。
重點: 折扣回減機制(Step-Back System)是現代汽車保險的一項重要安排,它保護了擁有高折扣率的投保人,使其在發生單次索償時僅需承擔折扣等級下降的後果,而非失去所有累積的折扣優惠。.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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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關於香港強制性保險相關徵款及基金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汽車保險局(MIB)的徵款率為保費的 3%,其中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
II.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ECAS)目前負責處理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導致的僱員補償申索。
III. 汽車保險局的第一基金設有 2 億港元的財務安排,以應付涉及恐怖活動的汽車險索償。
IV. 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經費來自僱員補償保費的 2% 徵款。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規定,汽車保險局(MIB)的徵款率為汽車保費的 3%,其中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第一基金確實設有 2 億港元的專項財務安排以應對恐怖活動引致的索償。此外,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經費來源確實是僱員補償保費的 2% 徵款。
Incorrect: 關於僱員補償援助計劃(ECAS)負責無力償債申索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該計劃已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申索,該職能已移交予 ECIIB。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Takeaway: 考生須辨析不同強制保險基金的徵款率(MIB 為 3%、ECAS 為 1.2%、ECIIB 為 2%)及其特定職能,特別是區分 ECAS 與 ECIIB 在處理保險人無力償債問題上的分工。.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規定,汽車保險局(MIB)的徵款率為汽車保費的 3%,其中三分之二撥入第一基金,三分之一撥入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第一基金確實設有 2 億港元的專項財務安排以應對恐怖活動引致的索償。此外,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經費來源確實是僱員補償保費的 2% 徵款。
Incorrect: 關於僱員補償援助計劃(ECAS)負責無力償債申索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該計劃已不再負責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申索,該職能已移交予 ECIIB。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Takeaway: 考生須辨析不同強制保險基金的徵款率(MIB 為 3%、ECAS 為 1.2%、ECIIB 為 2%)及其特定職能,特別是區分 ECAS 與 ECIIB 在處理保險人無力償債問題上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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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正向客戶介紹人身意外保險的承保實務及保障細節。根據一般市場慣例及保險原理,下列哪些關於人身意外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職業是計算保費時的首要考慮因素。
II. 保單通常包含為暫時性喪失能力提供的按周計算利益。
III. 醫療費用保障是傳統人身意外保險中常見的保障項目。
IV. 投保人的年齡在計算保費時的重要性通常高於其職業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被保險人的職業直接決定了其面臨的意外風險水平,因此是釐定保費時最關鍵的考慮因素。陳述 II 正確,因為針對暫時性喪失工作能力的情況,保險公司通常會提供按周計算的入息補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除了死亡或永久傷殘的整筆賠償外,醫療費用保障也是傳統人身意外保險中常見的組成部分。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與人壽保險不同,人身意外保險的費率主要取決於職業風險而非年齡;在大多數情況下,只要在承保年齡範圍內,年齡對意外保險費率的影響相對較小。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保費釐定首要考慮職業風險,其保障範圍通常涵蓋死亡、傷殘、暫時喪失能力津貼及醫療費用。.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被保險人的職業直接決定了其面臨的意外風險水平,因此是釐定保費時最關鍵的考慮因素。陳述 II 正確,因為針對暫時性喪失工作能力的情況,保險公司通常會提供按周計算的入息補償。陳述 III 正確,因為除了死亡或永久傷殘的整筆賠償外,醫療費用保障也是傳統人身意外保險中常見的組成部分。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與人壽保險不同,人身意外保險的費率主要取決於職業風險而非年齡;在大多數情況下,只要在承保年齡範圍內,年齡對意外保險費率的影響相對較小。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保費釐定首要考慮職業風險,其保障範圍通常涵蓋死亡、傷殘、暫時喪失能力津貼及醫療費用。.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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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正向客戶解釋人身意外保險及醫療保險的產品特性。根據相關的保險原理及香港市場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雖然受保人對其生命擁有無限的可保權益,但保險人實務上會限制保額,以避免保額遠高於受保人的實際收入水平。
II. 人身意外保單永遠不會提供因疾病導致死亡的保障,因為這類風險被視為屬於人壽保險的範疇。
III. 與人身意外保險不同,醫療保險的保費通常不會根據受保人的年齡來釐定。
IV. 若醫療保險計劃賦予被保險人續保的選擇權,從技術角度而言,這可能使該保單的性質變為「長期」業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雖然法律上個人對自己的生命擁有無限的可保權益,但保險人為了避免道德風險,在實務上會限制保額,確保其與受保人的收入水平相稱。陳述 II 是正確的,人身意外保險僅針對意外導致的後果,因疾病導致的死亡被視為人壽保險風險,因此不在人身意外保單的保障範圍內。陳述 IV 是正確的,如果醫療保險條款賦予被保險人絕對的續保選擇權,保險人不能單方面拒絕續保,這在技術上使保單具有「長期」業務的性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情況恰好相反:人身意外保險的保費通常不根據年齡釐定,而醫療保險的保費則通常會隨著受保人的年齡增長而增加,以反映較高的醫療風險。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人身意外保險與醫療保險在保費釐定、疾病保障限制以及合約續保權利方面的基本差異。.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雖然法律上個人對自己的生命擁有無限的可保權益,但保險人為了避免道德風險,在實務上會限制保額,確保其與受保人的收入水平相稱。陳述 II 是正確的,人身意外保險僅針對意外導致的後果,因疾病導致的死亡被視為人壽保險風險,因此不在人身意外保單的保障範圍內。陳述 IV 是正確的,如果醫療保險條款賦予被保險人絕對的續保選擇權,保險人不能單方面拒絕續保,這在技術上使保單具有「長期」業務的性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情況恰好相反:人身意外保險的保費通常不根據年齡釐定,而醫療保險的保費則通常會隨著受保人的年齡增長而增加,以反映較高的醫療風險。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人身意外保險與醫療保險在保費釐定、疾病保障限制以及合約續保權利方面的基本差異。.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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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保費的計算原則以及支付保費對保險保障有效性的法律影響,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普通法,除非合約條款另有明確規定,否則支付保費是保險保障生效的先決條件
II. 「風險差別對待」是指核保人對屬於同一風險類別但特質不同的風險,在保費上作出上下調整
III. 若保險人曾毫不猶疑地收取過遲交的保費,其行為可能被視為對日後準時支付保費要求的「寬免」
IV. 《保險業條例》規定保險人須就其獲委任保險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且不得局限此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風險差別對待」(Risk discrimination) 在核保中是指區分同一風險類別(如私人倉庫)中個別風險的特質差異,並據此調整保費。陳述 III 正確,因為如果保險人透過行為(如多次接受遲交保費)表示不堅持合約規定,法律上可構成「寬免」(Waiver),使其日後難以強制執行該規定。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人必須為其獲委任保險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且法律禁止保險人局限或卸除這類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根據普通法,除非合約條款有明確的相反規定,否則支付保費並非保險保障生效的先決條件。即使保費尚未支付,保險合約在法律上仍可視為有效。
重點: 保險合約的有效性受普通法及保單具體條文影響,而保險人在核保時有權根據風險特質進行差別對待,並須對其代理人的行為承擔法定責任。.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風險差別對待」(Risk discrimination) 在核保中是指區分同一風險類別(如私人倉庫)中個別風險的特質差異,並據此調整保費。陳述 III 正確,因為如果保險人透過行為(如多次接受遲交保費)表示不堅持合約規定,法律上可構成「寬免」(Waiver),使其日後難以強制執行該規定。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人必須為其獲委任保險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且法律禁止保險人局限或卸除這類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根據普通法,除非合約條款有明確的相反規定,否則支付保費並非保險保障生效的先決條件。即使保費尚未支付,保險合約在法律上仍可視為有效。
重點: 保險合約的有效性受普通法及保單具體條文影響,而保險人在核保時有權根據風險特質進行差別對待,並須對其代理人的行為承擔法定責任。.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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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核保實務中,關於報價(Quotations)與投保書(Proposal Forms)的法律性質及處理程序,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報價可以透過書面或口頭形式提供,並可能包含保費以外的其他合約條款。
II. 若投保人在完成的投保書上註明「僅作報價用途」,該文件不應被視為正式要約。
III. 投保書在保單簽發後僅被視為暫時性文件,保險人無須將其視為合約的基礎。
IV. 重要事實可以透過口頭方式披露,例如在風險檢驗過程中直接回答核保人員的問題。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核保程序,報價可以採取書面或口頭形式。陳述 II 正確,若投保書註明「僅作報價用途」,則在法律上不被視為訂立合約的正式要約。陳述 IV 正確,重要事實的披露不限於書面,口頭披露(如在風險檢驗或訂立合約前的商談中直接回答問題)也是可以接受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投保書被視為「永久性」文件而非暫時性文件,因為它構成了保險人承諾的基礎,保險人通常會保留並可能向被保險人提供副本以作提醒。
重點: 投保書是核保資料的主要來源及合約基礎,其法律地位要求其內容必須準確,且在保單有效期內具有持續的參考價值。.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核保程序,報價可以採取書面或口頭形式。陳述 II 正確,若投保書註明「僅作報價用途」,則在法律上不被視為訂立合約的正式要約。陳述 IV 正確,重要事實的披露不限於書面,口頭披露(如在風險檢驗或訂立合約前的商談中直接回答問題)也是可以接受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投保書被視為「永久性」文件而非暫時性文件,因為它構成了保險人承諾的基礎,保險人通常會保留並可能向被保險人提供副本以作提醒。
重點: 投保書是核保資料的主要來源及合約基礎,其法律地位要求其內容必須準確,且在保單有效期內具有持續的參考價值。.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