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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2
1.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約定價值」(Agreed Values) 保單的運作與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受保標的發生全損,保險人將賠償保單載明的約定價值,而不論其當時的實際價值為何。
II. 這種承保方式常用於珠寶、古董及藝術品等難以確定市場價值的貴重物品。
III. 由於約定價值可能高於損失時的實際價值,這類保單在法律上被視為無效的賭博合約。
IV. 在發生部分損失的情況下,賠償金額通常仍須按照彌償原則來計算。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約定價值保單的定義是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須支付保單上預先商定的金額,而不受限於損失發生時標的物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I 正確,這類保單特別適用於價值隨時間波動或難以在損失後準確評估的貴重物品,如珠寶、古董或藝術品。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慣例,約定價值通常僅適用於全損情況,若發生部分損失,理賠通常仍須遵循彌償原則進行理算。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約定價值保單並非在所有情況下都完全背離彌償原則,其「例外」性質主要體現在全損的賠償處理上,且這類保單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且受認可的商業契約,並非賭博合約。
重點: 約定價值保單為貴重物品提供了確定的全損賠償保障,但在處理部分損失時,通常仍會回歸彌償原則以反映實際損失程度。.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約定價值保單的定義是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須支付保單上預先商定的金額,而不受限於損失發生時標的物的實際市場價值。陳述 II 正確,這類保單特別適用於價值隨時間波動或難以在損失後準確評估的貴重物品,如珠寶、古董或藝術品。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慣例,約定價值通常僅適用於全損情況,若發生部分損失,理賠通常仍須遵循彌償原則進行理算。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約定價值保單並非在所有情況下都完全背離彌償原則,其「例外」性質主要體現在全損的賠償處理上,且這類保單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且受認可的商業契約,並非賭博合約。
重點: 約定價值保單為貴重物品提供了確定的全損賠償保障,但在處理部分損失時,通常仍會回歸彌償原則以反映實際損失程度。.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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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2
2. Question
在香港的商業保險市場中,一份標準的火險保單(未經任何批單擴張)通常會涵蓋特定的危險。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該標準保單的保障範圍?
I. 火災
II. 閃電
III. 家用氣體爆炸
IV. 地震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香港一般的商業火險實務中,標準保單(未經擴張)的保障範圍非常明確,僅涵蓋火災、閃電以及僅限於作照明或家庭用途的氣體所引起的爆炸。
Incorrect: 關於「地震」的表述是錯誤的,因為地震在標準火險條款中被列為除外責任,投保人必須透過支付額外保費並以批單形式擴展保障,才能將其納入承保範圍。因此,任何包含第 IV 項的選項或「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I」的選項則不夠全面,因為它忽略了同樣屬於標準保障範圍內的家用氣體爆炸。
Takeaway: 商業火險的標準保障範圍相對有限,僅包含火、閃電及特定的家用氣體爆炸,其他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通常需要額外投保。.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香港一般的商業火險實務中,標準保單(未經擴張)的保障範圍非常明確,僅涵蓋火災、閃電以及僅限於作照明或家庭用途的氣體所引起的爆炸。
Incorrect: 關於「地震」的表述是錯誤的,因為地震在標準火險條款中被列為除外責任,投保人必須透過支付額外保費並以批單形式擴展保障,才能將其納入承保範圍。因此,任何包含第 IV 項的選項或「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I」的選項則不夠全面,因為它忽略了同樣屬於標準保障範圍內的家用氣體爆炸。
Takeaway: 商業火險的標準保障範圍相對有限,僅包含火、閃電及特定的家用氣體爆炸,其他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通常需要額外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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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2
3. Question
一家香港貿易公司為其位於葵涌的倉庫同時向兩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財產火險。若該倉庫不幸發生火災並造成損失,關於保險法中「分擔」(Contribution) 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不考慮保單條文的情況下,任何一名保險人均有責任按其單獨承保時應付的金額賠償被保險人。
II. 保險人在按上述辦法作出彌償後,有權要求對同一損失負有類似責任的其他保險人分擔賠款。
III. 該原則允許被保險人從兩份保單中分別獲取全額賠償,以補償其支付雙重保費的支出。
IV. 分擔原則是一項衡平法法則,適用於被保險人就同一保險標的及受保危險投保了多於一份保單的情況。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分擔原則,在不考慮保單特定限制條款的情況下,任何一名保險人均有責任按其在沒有其他保單存在時應付的全數金額賠償被保險人。陳述 I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賦予已作出賠付的保險人權利,向其他對同一被保險人負有類似責任的保險人追討應分擔的賠款。陳述 IV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是一項與索償相關的衡平法法則,其適用前提是針對同一保險標的及同一受保危險存在重複保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的核心是補償原則 (Indemnity),旨在使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恢復到損失發生前的水平,被保險人絕不允許透過重複保險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雙倍賠償或額外利益。
重點: 分擔原則旨在處理重複保險下的賠償分配,確保損失由所有相關保險人公平分擔,同時防止被保險人因多重投保而獲利,從而維護補償原則。.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分擔原則,在不考慮保單特定限制條款的情況下,任何一名保險人均有責任按其在沒有其他保單存在時應付的全數金額賠償被保險人。陳述 I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賦予已作出賠付的保險人權利,向其他對同一被保險人負有類似責任的保險人追討應分擔的賠款。陳述 IV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是一項與索償相關的衡平法法則,其適用前提是針對同一保險標的及同一受保危險存在重複保險。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的核心是補償原則 (Indemnity),旨在使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恢復到損失發生前的水平,被保險人絕不允許透過重複保險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雙倍賠償或額外利益。
重點: 分擔原則旨在處理重複保險下的賠償分配,確保損失由所有相關保險人公平分擔,同時防止被保險人因多重投保而獲利,從而維護補償原則。.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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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2
4.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的核保實務中,保險公司通常會針對特定風險因素在保單中加入額外的「承保自負額」。下列哪些情況在發生意外索償時,通常會被要求支付額外的自負額?
I. 駕駛者持有駕駛執照不足兩年
II. 駕駛者年齡低於保險公司規定的標準(例如 25 歲)
III. 意外發生時車輛正停泊在合法的路邊車位
IV. 駕駛者並非在保單上列明的指名司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準確反映了香港汽車保險中常見的額外自負額適用情況。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會針對統計上風險較高的駕駛者類別設定額外的自負額(Excess),這包括年輕司機(通常指 25 歲以下)、缺乏經驗的司機(通常指持牌不足兩年)以及非指名司機(即不在保單名單上的駕駛者),因此正確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選項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非指名司機同樣是觸發額外自負額的標準核保因素;「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錯誤,因為它漏掉了缺乏經驗的司機,且車輛在合法停泊狀態(III)下發生意外,通常不會觸發因「司機身份」而設定的額外自負額;「以上皆是」的選項錯誤,因為合法停泊並不屬於與駕駛者風險特徵直接相關的特定加收自負額類別。
重點: 汽車保險透過對特定高風險群體施加額外自負額,落實了風險自負原則,使保費水平能更公平地反映不同駕駛者的風險程度。.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準確反映了香港汽車保險中常見的額外自負額適用情況。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會針對統計上風險較高的駕駛者類別設定額外的自負額(Excess),這包括年輕司機(通常指 25 歲以下)、缺乏經驗的司機(通常指持牌不足兩年)以及非指名司機(即不在保單名單上的駕駛者),因此正確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選項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非指名司機同樣是觸發額外自負額的標準核保因素;「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錯誤,因為它漏掉了缺乏經驗的司機,且車輛在合法停泊狀態(III)下發生意外,通常不會觸發因「司機身份」而設定的額外自負額;「以上皆是」的選項錯誤,因為合法停泊並不屬於與駕駛者風險特徵直接相關的特定加收自負額類別。
重點: 汽車保險透過對特定高風險群體施加額外自負額,落實了風險自負原則,使保費水平能更公平地反映不同駕駛者的風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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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2
5.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核保實務中,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風險因素時,關於「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與「道德危險」(Moral Hazard)的區別,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實質危險通常與保險標的的客觀物理特徵有關,例如建築物的建築材料。
II. 道德危險涉及投保人或受保人的品格、誠實度及行為動機。
III. 實質危險通常較容易透過視察或客觀事實來衡量。
IV. 在法律上,只有實質危險被視為重要事實,道德危險則不屬於披露範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實質危險涉及客觀存在的物理因素,例如建築物的構造或消防設施。陳述 II 正確,道德危險與人為因素、誠信及心理狀態有關,例如投保人是否有故意縱火的傾向。陳述 III 正確,因為實質危險具備客觀性,通常可透過現場視察或事實數據來確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保險法下,道德危險與實質危險同樣被視為「重要事實」(Material Facts),投保人必須根據最高誠信原則予以披露,而保險人也必須在核保時予以考慮。
重點: 核保人員必須同時評估客觀的實質危險與主觀的道德危險,以全面了解風險狀況並作出正確的承保決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實質危險涉及客觀存在的物理因素,例如建築物的構造或消防設施。陳述 II 正確,道德危險與人為因素、誠信及心理狀態有關,例如投保人是否有故意縱火的傾向。陳述 III 正確,因為實質危險具備客觀性,通常可透過現場視察或事實數據來確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保險法下,道德危險與實質危險同樣被視為「重要事實」(Material Facts),投保人必須根據最高誠信原則予以披露,而保險人也必須在核保時予以考慮。
重點: 核保人員必須同時評估客觀的實質危險與主觀的道德危險,以全面了解風險狀況並作出正確的承保決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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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2
6. Question
在處理保險索償結清以及涉及保險索償投訴局的爭議時,以下哪些描述符合相關的實務守則與規定?
I. 對於珠寶或貴重手錶等不易折舊的財產,保險人採用「更換」方式結清索償通常較易獲得雙方認可。
II. 在責任保險的索償中,若保險人欲以「更換」方式結清,必須先取得第三者的同意。
III. 保險索償投訴局的司法管轄權不僅限於個人保險,亦延伸至所有商業性質的保險索償。
IV. 投訴人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求助無需繳費,且委員會的裁決對投訴人並無約束力,投訴人仍可進行法律訴訟。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實務,更換方式最適合用於珠寶或貴重手錶等不常折舊的物品;在責任保險中,由於第三者並非保單合約方,任何更換安排必須獲得其同意;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戶提供免費服務,且其裁決對投訴人並無約束力,投訴人保留法律追究權。因此,符合規定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 及 III」和「只有 II、III 及 IV」)均為錯誤,因為保險索償投訴局的機制僅受理個人保險索償,明確排除工業、商業或第三者保險的糾紛。選項「以上皆是」同樣錯誤,因為陳述 III 的內容並不正確。
重點: 保險賠償結清方式的選擇需考慮財產折舊與法律關係,而保險索償投訴局則為個人保險消費者提供了一個低門檻且不影響其司法訴訟權利的糾紛解決平台。.
In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實務,更換方式最適合用於珠寶或貴重手錶等不常折舊的物品;在責任保險中,由於第三者並非保單合約方,任何更換安排必須獲得其同意;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戶提供免費服務,且其裁決對投訴人並無約束力,投訴人保留法律追究權。因此,符合規定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 及 III」和「只有 II、III 及 IV」)均為錯誤,因為保險索償投訴局的機制僅受理個人保險索償,明確排除工業、商業或第三者保險的糾紛。選項「以上皆是」同樣錯誤,因為陳述 III 的內容並不正確。
重點: 保險賠償結清方式的選擇需考慮財產折舊與法律關係,而保險索償投訴局則為個人保險消費者提供了一個低門檻且不影響其司法訴訟權利的糾紛解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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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2
7.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當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就賠償事宜產生糾紛時,往往會涉及「仲裁條款」的運用。關於此條款的運作特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仲裁程序通常比法庭訴訟較不正式,且不一定需要由具備法律資格的人士代表當事人。
II. 仲裁條款通常不適用於責任保險,因為這類保單的索償人通常是第三者,不受保單條款約束。
III. 仲裁條款通常僅適用於賠償金額多寡的爭議,而非保險人是否負有賠償責任的問題。
IV. 只要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滿,即可向法庭提出訴訟,而法庭通常會自動推翻原有的仲裁裁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仲裁雖然具有正式程序,但其環境較法庭不那麼正式,且法律規定不一定要由具備法律資格的人士代表當事人或作出決定。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教材註釋,仲裁條款通常不適用於責任保險,因為這類保單的索償人通常是第三者,而第三者並非保險合約方,不受仲裁條款約束。陳述 III 正確,仲裁條款的設計通常僅針對賠償金額(Quantum)的爭議,而非保險人是否負有法律責任(Liability)的問題。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法庭不會僅因為一方對結果不滿意就推翻仲裁裁決。除非能證明仲裁程序中存在明顯的法律錯誤,或有證據顯示仲裁員對原告人存有偏見,否則法庭會維持原有的仲裁裁決。
重點: 仲裁條款旨在提供訴訟以外的糾紛解決途徑,主要處理合約方之間關於賠償金額的爭議,且對非合約方的第三者沒有約束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仲裁雖然具有正式程序,但其環境較法庭不那麼正式,且法律規定不一定要由具備法律資格的人士代表當事人或作出決定。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及教材註釋,仲裁條款通常不適用於責任保險,因為這類保單的索償人通常是第三者,而第三者並非保險合約方,不受仲裁條款約束。陳述 III 正確,仲裁條款的設計通常僅針對賠償金額(Quantum)的爭議,而非保險人是否負有法律責任(Liability)的問題。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法庭不會僅因為一方對結果不滿意就推翻仲裁裁決。除非能證明仲裁程序中存在明顯的法律錯誤,或有證據顯示仲裁員對原告人存有偏見,否則法庭會維持原有的仲裁裁決。
重點: 仲裁條款旨在提供訴訟以外的糾紛解決途徑,主要處理合約方之間關於賠償金額的爭議,且對非合約方的第三者沒有約束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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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2
8. Question
在處理客戶查詢有關「承保表式保單」(Scheduled policy form) 的結構時,保險中介人應如何正確描述以下各個組成部分?
I. 承保表 (The Schedule) 包含了合約的專屬資料,例如保單限額、保費及任何適用的背書。
II. 敘文條款 (Recital Clause) 通常會詳細列出被保險人的姓名、地址及職業等個人資料。
III. 履行條款 (Operative Clause) 指明了受保的危險,並可能列出適用於該部分的自負額。
IV. 通用除外責任 (General Exceptions) 是指該等除外責任適用於整個保險合約,即保單的每個部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承保表式保單的結構,承保表 (The Schedule) 專門記錄與特定風險相關的資料,包括保單限額、保費金額以及任何對標準條款的修訂(即背書)。陳述 III 是正確的,履行條款 (Operative Clause) 描述了保險人在何種情況下須履行賠償責任,並會列明受保危險及可能適用的自負額。陳述 IV 是正確的,通用除外責任 (General Exceptions) 中的「通用」一詞,明確表示該等除外責任適用於保單的所有部分,而非僅限於某一特定保障範圍。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雖然敘文條款 (Recital Clause) 會提及合約的各方,但它並不會列出被保險人的具體姓名、地址或職業;這些個人化的詳細資料必須在「承保表」中尋找。
重點: 承保表式保單將專屬資料(承保表)與標準化條文(如敘文、履行及條件條款)分開處理,中介人必須熟悉各部分的特定功能,以便準確向客戶解釋保單內容。.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承保表式保單的結構,承保表 (The Schedule) 專門記錄與特定風險相關的資料,包括保單限額、保費金額以及任何對標準條款的修訂(即背書)。陳述 III 是正確的,履行條款 (Operative Clause) 描述了保險人在何種情況下須履行賠償責任,並會列明受保危險及可能適用的自負額。陳述 IV 是正確的,通用除外責任 (General Exceptions) 中的「通用」一詞,明確表示該等除外責任適用於保單的所有部分,而非僅限於某一特定保障範圍。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雖然敘文條款 (Recital Clause) 會提及合約的各方,但它並不會列出被保險人的具體姓名、地址或職業;這些個人化的詳細資料必須在「承保表」中尋找。
重點: 承保表式保單將專屬資料(承保表)與標準化條文(如敘文、履行及條件條款)分開處理,中介人必須熟悉各部分的特定功能,以便準確向客戶解釋保單內容。.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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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2
9.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業務中,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保單條款的法律效力時,關於「保證」(Warranties) 與「陳述」(Representations) 的法律特徵,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隱含保證 (Implied Warranties) 雖然不會在保單措詞中出現,但事實上具有法律效力。
II. 投保人就擬購保險的重要事實所作出的陳述 (Representations),必須在實質上是真實的。
III. 明示保證 (Express Warranties) 必須以手寫或印刷方式記錄在保單中。
IV. 陳述與保證的法律要求完全相同,兩者均必須絕對準確無誤,否則保險人可撤銷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隱含保證(Implied Warranties)是指那些雖然沒有在保單中以文字列明,但在法律上被視為存在的保證,例如在水險中的適航性。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法律原則,投保人所作的陳述(Representations)只需在實質上(substantially)是真實的即可。陳述 III 正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ies)必須以書面形式(如手寫或印刷)記錄在保單內或附於保單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陳述與保證在法律上的要求並不相同;保證要求嚴格遵守(strict compliance),而陳述僅要求在實質上真實,兩者的法律後果與準確度要求存在顯著差異。
重點: 區分保證與陳述的法律形式及準確性要求,是理解保險合約有效性及保險人法律責任的關鍵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隱含保證(Implied Warranties)是指那些雖然沒有在保單中以文字列明,但在法律上被視為存在的保證,例如在水險中的適航性。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法律原則,投保人所作的陳述(Representations)只需在實質上(substantially)是真實的即可。陳述 III 正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ies)必須以書面形式(如手寫或印刷)記錄在保單內或附於保單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陳述與保證在法律上的要求並不相同;保證要求嚴格遵守(strict compliance),而陳述僅要求在實質上真實,兩者的法律後果與準確度要求存在顯著差異。
重點: 區分保證與陳述的法律形式及準確性要求,是理解保險合約有效性及保險人法律責任的關鍵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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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2
10. Question
一家位於中環的貿易公司正為其辦公室財產及一批昂貴的藝術收藏品投保。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一般實務及相關原則,下列哪些關於「全險」保險及盜竊保險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全險」保險的保障範圍涵蓋所有損失或損害,但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除外責任除外。
II. 若保險人根據「全險」保單拒絕賠償,保險人負有法律責任證明相關損失屬於除外責任範圍。
III. 由於「全險」保障範圍廣泛,因此因自然損耗(wear and tear)或折舊導致的損失通常亦受保障。
IV. 對於商業風險的獨立盜竊保險,保單通常規定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才屬受保範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全險」保險的定義是保障所有意外損失或損害,除非該損失屬於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除外責任。陳述 II 正確,在「全險」保單下,一旦被保險人證明發生了意外損失,保險人若要拒絕賠償,則負有法律責任證明該損失適用於某項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根據商業盜竊保險的標準條款,索償成功的關鍵通常在於證明盜賊是以「強行及暴力的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自然損耗(wear and tear)和折舊被視為不可避免的損失(inevitable loss),缺乏保險所需的「偶然性」或「風險」性質,因此在「全險」保單中屬於明確的除外責任。
重點: 「全險」保險採用排除法來界定保障範圍,並將證明除外責任適用的舉證責任歸於保險人;而商業盜竊保險則通常要求具備強行侵入或離開的物理證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全險」保險的定義是保障所有意外損失或損害,除非該損失屬於保單中明確列出的除外責任。陳述 II 正確,在「全險」保單下,一旦被保險人證明發生了意外損失,保險人若要拒絕賠償,則負有法律責任證明該損失適用於某項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根據商業盜竊保險的標準條款,索償成功的關鍵通常在於證明盜賊是以「強行及暴力的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自然損耗(wear and tear)和折舊被視為不可避免的損失(inevitable loss),缺乏保險所需的「偶然性」或「風險」性質,因此在「全險」保單中屬於明確的除外責任。
重點: 「全險」保險採用排除法來界定保障範圍,並將證明除外責任適用的舉證責任歸於保險人;而商業盜竊保險則通常要求具備強行侵入或離開的物理證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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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2
1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各類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專業彌償保險承保專業人士(如會計師、保險經紀)因疏忽而引致對第三者傷亡或損失的法律責任。
II.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包括不屬於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等專門保險承保的法律責任。
III. 產品責任保險主要承保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內發生的,由所售賣貨品引起的傷害。
IV. 專業彌償保險僅適用於醫療和法律行業,並不涵蓋其他提供諮詢服務的專業人士。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定義,專業彌償保險承保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及保險經紀等)因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涵蓋了不屬於專門責任保險(如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承保範圍內的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的傷害或損害,而非處所以內。陳述 IV 錯誤,專業彌償保險的適用範圍廣泛,並不限於醫療和法律行業,保險經紀等其他專業人士亦需要此項保障。
重點: 保險從業員應準確區分各類責任保險的特定承保範圍,特別是專業疏忽與一般公眾責任之間的區別,以及產品責任保險中有關事故發生地點的限制。.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定義,專業彌償保險承保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及保險經紀等)因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涵蓋了不屬於專門責任保險(如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承保範圍內的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的傷害或損害,而非處所以內。陳述 IV 錯誤,專業彌償保險的適用範圍廣泛,並不限於醫療和法律行業,保險經紀等其他專業人士亦需要此項保障。
重點: 保險從業員應準確區分各類責任保險的特定承保範圍,特別是專業疏忽與一般公眾責任之間的區別,以及產品責任保險中有關事故發生地點的限制。.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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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2
12.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保單條款中,關於「起賠額」(Franchise) 的性質與運作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條款有助於減少保險人處理小額索償的行政開支。
II. 若損失金額低於保單規定的起賠額,保險人通常不予賠付。
III. 若損失金額達到或超過起賠額,保險人將全額賠付該損失。
IV. 無論損失金額多少,被保險人均須承擔該起賠額,保險人僅賠付超出部分。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起賠額 (Franchise) 的主要功能是排除微不足道的索償,從而降低保險人的行政處理成本(陳述 I)。在運作機制上,若損失金額低於起賠額,保險人不會賠付(陳述 II);但一旦損失金額達到或超過該起賠額,保險人則會全額賠付該筆損失,而不會扣除任何金額(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對每項索償承擔載明金額且僅賠付餘額」是「自負額」(Excess) 的定義,而非起賠額。在起賠額條款下,只要損失達標,被保險人就無需承擔該金額。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當損失超過約定門檻時,起賠額會提供全額賠付,而自負額則始終會從賠款中扣除該特定金額。.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起賠額 (Franchise) 的主要功能是排除微不足道的索償,從而降低保險人的行政處理成本(陳述 I)。在運作機制上,若損失金額低於起賠額,保險人不會賠付(陳述 II);但一旦損失金額達到或超過該起賠額,保險人則會全額賠付該筆損失,而不會扣除任何金額(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對每項索償承擔載明金額且僅賠付餘額」是「自負額」(Excess) 的定義,而非起賠額。在起賠額條款下,只要損失達標,被保險人就無需承擔該金額。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起賠額與自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當損失超過約定門檻時,起賠額會提供全額賠付,而自負額則始終會從賠款中扣除該特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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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2
13. Question
一名持有 IIQE 資格的保險代理人正在處理一宗涉及人身意外保險的理賠諮詢。客戶在一次交通意外中受傷,保險公司正審核該事故是否屬於保單保障範圍。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原則及人身意外保險的核保慣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委員會在處理「觸犯法律」的除外責任爭議時,傾向採用「立約原意方法」而非單純的「字面方法」。
II. 若受保人明知處境危險仍決定參與毆鬥,其受傷被視為其行動產生的必然後果,則不符合「意外」的定義。
III. 在釐定人身意外保險的保費時,若性別以外的所有核保因素都相同,女性的保費率通常會低於男性。
IV. 詮釋保單豁免條款時,若出現兩種解釋,應採用與合約欲達致的目的或宗旨相符的解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案例,在詮釋「觸犯法律」等豁免條款時,應採用「立約原意方法」以反映雙方訂立合約的初衷,而非僅僅依賴字面解釋。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意外」在法律上通常指不可預見且非蓄意的事件;若受保人明知危險仍主動參與毆鬥,其受傷被視為其行為的可預見後果,因此不構成意外。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合約詮釋原則,若條文存在歧義,應採用較廣義、合理且能達成合約宗旨的解釋,以避免令合約失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保費釐定的標準基礎是受保人的職業風險類別。根據行業慣例,若性別以外的所有核保因素(如職業、年齡等)均相同,男性和女性的保費率應該是一致的,並不會因為性別而有所區別。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賠償基礎在於事故是否符合「意外」定義,且在處理除外責任的爭議時,委員會傾向以立約原意及合約宗旨作為詮釋保單條文的依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投訴委員會的案例,在詮釋「觸犯法律」等豁免條款時,應採用「立約原意方法」以反映雙方訂立合約的初衷,而非僅僅依賴字面解釋。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意外」在法律上通常指不可預見且非蓄意的事件;若受保人明知危險仍主動參與毆鬥,其受傷被視為其行為的可預見後果,因此不構成意外。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合約詮釋原則,若條文存在歧義,應採用較廣義、合理且能達成合約宗旨的解釋,以避免令合約失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人身意外保險中,保費釐定的標準基礎是受保人的職業風險類別。根據行業慣例,若性別以外的所有核保因素(如職業、年齡等)均相同,男性和女性的保費率應該是一致的,並不會因為性別而有所區別。
重點: 人身意外保險的賠償基礎在於事故是否符合「意外」定義,且在處理除外責任的爭議時,委員會傾向以立約原意及合約宗旨作為詮釋保單條文的依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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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2
14. Question
根據相關定義及保險實務,下列哪些船隻符合「本地船隻」(Local Vessel) 的範疇?
I. 任何只在香港水域內使用的船隻,不論其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註冊。
II. 任何為在香港水域內作遊樂用途而管有或使用的船隻。
III. 任何定期在香港水域內往來航行而從事海洋漁業的船隻。
IV. 在中國大陸或澳門註冊,獲當地政府發出證明書(非公約證明書)允許來港貿易並定期來港的船隻。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相關定義,「本地船隻」的範疇廣泛,包括了只在香港水域使用的船隻(不論註冊地)、作遊樂用途的船隻、從事海洋漁業的船隻,以及在中國大陸或澳門註冊並持有特定證明書來港貿易的船隻。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不正確的,因為它忽略了定義中明確包含的海洋漁業船隻(陳述 III)以及符合特定條件的跨境貿易船隻(陳述 IV)。
錯誤: 只有 II 及 III 是不正確的,因為它未能涵蓋只在香港水域內運作的船隻(陳述 I)以及在內地或澳門註冊並獲准來港貿易的船隻(陳述 IV)。
錯誤: 只有 I、II 及 IV 是不正確的,因為它遺漏了定義中關於定期在香港水域往來從事海洋漁業或以香港為基地的船隻(陳述 III)。
重點: 「本地船隻」的定義旨在涵蓋主要在香港水域活動或從事特定區域性貿易的各類船隻,這對於界定海上保險的承保範圍及符合監管要求至關重要。.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相關定義,「本地船隻」的範疇廣泛,包括了只在香港水域使用的船隻(不論註冊地)、作遊樂用途的船隻、從事海洋漁業的船隻,以及在中國大陸或澳門註冊並持有特定證明書來港貿易的船隻。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不正確的,因為它忽略了定義中明確包含的海洋漁業船隻(陳述 III)以及符合特定條件的跨境貿易船隻(陳述 IV)。
錯誤: 只有 II 及 III 是不正確的,因為它未能涵蓋只在香港水域內運作的船隻(陳述 I)以及在內地或澳門註冊並獲准來港貿易的船隻(陳述 IV)。
錯誤: 只有 I、II 及 IV 是不正確的,因為它遺漏了定義中關於定期在香港水域往來從事海洋漁業或以香港為基地的船隻(陳述 III)。
重點: 「本地船隻」的定義旨在涵蓋主要在香港水域活動或從事特定區域性貿易的各類船隻,這對於界定海上保險的承保範圍及符合監管要求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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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2
15.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保單內的「取消條款」(cancellation clause) 及其運作方式,下列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人在行使取消權時,法律規定其必須向被保險人詳細解釋導致取消的具體原因。
II. 若被保險人主動要求在保單期滿前終止合約,所得的退款通常是按短期費率表計算,而非按比例計算。
III. 當保險人根據條款取消保單時,通常須向被保險人發出預先通知(如七天),並按比例退還保費。
IV. 根據某些保單的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曾獲得賠償,在取消保單時可能無法獲得保費退款。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當被保險人主動要求取消保單時,保險人通常會根據短期費率表計算保費,這類退款被稱為「短期保費退款」,其金額通常低於按比例計算的退款。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通常需要給予預先通知(一般為七天),並必須按比例 (pro-rata) 退還未到期保費。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一般保險實務中,許多保單會規定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曾獲賠償,則在取消保單時不予退款。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取消權通常被視為一項權利而非條件性的特權,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在援引取消條款時,一般都沒有義務向對方解釋原因。
重點: 一般保險的取消條款明確區分了保險人(須通知且按比例退款)與被保險人(通常立即生效且按短期費率退款)發起終止合約的權利與財務後果。.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當被保險人主動要求取消保單時,保險人通常會根據短期費率表計算保費,這類退款被稱為「短期保費退款」,其金額通常低於按比例計算的退款。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人行使取消權時,通常需要給予預先通知(一般為七天),並必須按比例 (pro-rata) 退還未到期保費。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一般保險實務中,許多保單會規定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曾獲賠償,則在取消保單時不予退款。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取消權通常被視為一項權利而非條件性的特權,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在援引取消條款時,一般都沒有義務向對方解釋原因。
重點: 一般保險的取消條款明確區分了保險人(須通知且按比例退款)與被保險人(通常立即生效且按短期費率退款)發起終止合約的權利與財務後果。.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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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2
16. Question
陳先生的一家工廠不幸發生火災並遭受嚴重損失。根據保險原理及一般保單條款,下列哪些關於陳先生在損失發生後的責任或證明文件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負有普通法下的隱含義務,須在合理情況下盡量減少損失。
II. 根據普通法,保險人的代位權必須在向陳先生作出賠償後才能取得。
III. 若涉及商業火災索償,提供損失金額證明(如收據)的費用通常由保險人承擔。
IV. 陳先生不應在未經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向涉及事故的第三者承認責任,以免損害保險人的代位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隱含義務,必須在合理範圍內採取行動以減少損失。陳述 II 正確,因為普通法明確規定代位權僅在保險人實際作出賠償後方可取得(雖然保單合約條款通常會將此權利提前)。陳述 IV 正確,因為被保險人有義務不採取任何可能損害保險人追討權利的行為,例如擅自向第三者承認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提供損失證明的責任(包括收集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而非保險人。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需履行普通法及合約規定的多項責任,包括減少損失、提供有效證明及配合保險人行使代位權,且相關證明的成本通常由被保險人負責。.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被保險人負有隱含義務,必須在合理範圍內採取行動以減少損失。陳述 II 正確,因為普通法明確規定代位權僅在保險人實際作出賠償後方可取得(雖然保單合約條款通常會將此權利提前)。陳述 IV 正確,因為被保險人有義務不採取任何可能損害保險人追討權利的行為,例如擅自向第三者承認法律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提供損失證明的責任(包括收集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而非保險人。
重點: 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後需履行普通法及合約規定的多項責任,包括減少損失、提供有效證明及配合保險人行使代位權,且相關證明的成本通常由被保險人負責。.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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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2
17.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業務的核保過程中,關於暫保單 (Cover Notes)、保險單 (Policies) 及保險憑證 (Certificates of Insurance) 的運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暫保單提供的是有條件的保障,其效力取決於保險人隨後對投保書內容是否滿意。
II. 簽發強制性保險憑證(如汽車保險)的主要原因是法律的強制性要求。
III. 保險單被法律視為無形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並會取代任何先前簽發的暫保單。
IV. 在汽車保險業務中,若保險合約被取消,保險人負有法律責任索回已簽發的保險憑證。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在保險實務中,簽發強制性保險憑證(例如汽車或遊艇保險)的主要且唯一原因是法律的強制性要求。保險單則是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在簽發後會正式取代暫時性的暫保單。此外,在汽車保險中,法律規定一旦保險被取消,保險人必須索回保險憑證,這顯示了該文件在法律上的重要性。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其效力並不以保險人隨後對投保書感到滿意為先決條件。由於陳述 I 錯誤,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 的選項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暫保單提供即時且無條件的暫時保障,而保險憑證則是為了符合法律強制要求而簽發的獨立證明文件,兩者在法律功能與性質上有所區別。.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在保險實務中,簽發強制性保險憑證(例如汽車或遊艇保險)的主要且唯一原因是法律的強制性要求。保險單則是保險合約的有形證據,在簽發後會正式取代暫時性的暫保單。此外,在汽車保險中,法律規定一旦保險被取消,保險人必須索回保險憑證,這顯示了該文件在法律上的重要性。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其效力並不以保險人隨後對投保書感到滿意為先決條件。由於陳述 I 錯誤,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 的選項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暫保單提供即時且無條件的暫時保障,而保險憑證則是為了符合法律強制要求而簽發的獨立證明文件,兩者在法律功能與性質上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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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2
18. Question
在香港私家車保險的標準條款下,關於「第三者責任」保障及相關除外責任的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法定人身傷亡賠償限額為每宗事故一億港元。
II. 私家車保單對第三者財產損害的賠償限額通常為每宗事故二百萬港元。
III. 若被保險人的家庭傭工在受保汽車發生的意外中受傷,汽車保單的第三者責任部分將提供保障。
IV. 被保險人以信託形式持有的財產損害屬於此部分的特定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私家車保險標準,法定人身傷亡的最低保障額為每宗事故一億港元,而第三者財產損害的保障限額通常設定為二百萬港元。此外,保單明確將被保險人所擁有或以信託形式持有的財產列為除外責任,這類風險應透過財產保險而非責任保險來處理。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信託財產除外責任的正確性。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家庭傭工受傷受保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保單條款,涉及僱員補償保險範圍的索償(如家庭傭工在工作意外中受傷)是被排除在外的,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已投保僱員補償保險。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陳述 III 違反了保單的除外責任規定。
重點: 汽車保險的第三者責任保障包含法定的傷亡賠償及合約約定的財產損害賠償,但會排除應由僱員補償保險或財產保險涵蓋的特定風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私家車保險標準,法定人身傷亡的最低保障額為每宗事故一億港元,而第三者財產損害的保障限額通常設定為二百萬港元。此外,保單明確將被保險人所擁有或以信託形式持有的財產列為除外責任,這類風險應透過財產保險而非責任保險來處理。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信託財產除外責任的正確性。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家庭傭工受傷受保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保單條款,涉及僱員補償保險範圍的索償(如家庭傭工在工作意外中受傷)是被排除在外的,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已投保僱員補償保險。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陳述 III 違反了保單的除外責任規定。
重點: 汽車保險的第三者責任保障包含法定的傷亡賠償及合約約定的財產損害賠償,但會排除應由僱員補償保險或財產保險涵蓋的特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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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2
19. Question
在香港的保險實務中,關於各類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專業彌償保險承保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保險經紀等)因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
II. 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由所售賣、供應或維修的貨品引起,且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的傷害或損害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III.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涵蓋所有法律責任,包括那些已由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或專業彌償保險承保的風險。
IV. 專業彌償保險的適用範圍非常狹窄,僅限於醫療行業,不包括法律或保險中介行業。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旨在承保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保險經紀等)在履行專業職責時因疏忽而引致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根據定義,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由所售賣、供應或維修的貨品,或所提供的服務等引起,並在被保險人處所之外發生的傷害或損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雖然廣泛,但它明確排除了屬於專門責任保險(例如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和專業彌償保險)可保範圍的法律責任。陳述 IV 錯誤,專業彌償保險並不局限於醫療專業人員,它廣泛適用於各類專業人士,包括法律、會計及保險中介等行業。
重點: 了解不同類型責任保險的特定承保範圍及除外責任,是區分公眾責任、產品責任及專業彌償保險的關鍵。.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旨在承保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保險經紀等)在履行專業職責時因疏忽而引致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根據定義,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由所售賣、供應或維修的貨品,或所提供的服務等引起,並在被保險人處所之外發生的傷害或損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雖然廣泛,但它明確排除了屬於專門責任保險(例如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和專業彌償保險)可保範圍的法律責任。陳述 IV 錯誤,專業彌償保險並不局限於醫療專業人員,它廣泛適用於各類專業人士,包括法律、會計及保險中介等行業。
重點: 了解不同類型責任保險的特定承保範圍及除外責任,是區分公眾責任、產品責任及專業彌償保險的關鍵。.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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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2
20. Question
在香港的商業保險市場中,關於「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的運作與保障範圍,請選出正確的陳述:
I. 該保險主要承保因受保危險導致實物損毀後的利潤損失。
II. 停業期間必須繼續支付的固定開支(如員工薪金及租金)通常屬於保障範圍。
III. 其投保金額(Sum Insured)通常是根據受保建築物的重置成本來釐定的。
IV. 賠償通常僅限於保單內指定的「賠償期限」(Indemnity Period)內所發生的損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旨在補償因受保危險(如火災)導致財產損毀後,企業因營業受阻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並涵蓋在停業期間仍需支付的固定開支(如租金、員工薪金)。此外,這類保單會設定一個「賠償期限」,即保險公司負責補償損失的最長時限。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營業中斷保險的保費和投保金額是根據企業的毛利潤或預期收入來計算的,而非根據建築物的重建價值。建築物的重建價值是財產火險(實物損毀)的計算基準。其餘選項中,若缺少了賠償期限或固定開支的描述,則未能全面反映該險種的特性。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承保的是「非實物損失」,其核心在於保障企業在災後恢復期間的財務連續性,必須與承保實物損毀的火險配合使用。.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後果損失保險)旨在補償因受保危險(如火災)導致財產損毀後,企業因營業受阻而產生的毛利潤損失,並涵蓋在停業期間仍需支付的固定開支(如租金、員工薪金)。此外,這類保單會設定一個「賠償期限」,即保險公司負責補償損失的最長時限。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營業中斷保險的保費和投保金額是根據企業的毛利潤或預期收入來計算的,而非根據建築物的重建價值。建築物的重建價值是財產火險(實物損毀)的計算基準。其餘選項中,若缺少了賠償期限或固定開支的描述,則未能全面反映該險種的特性。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承保的是「非實物損失」,其核心在於保障企業在災後恢復期間的財務連續性,必須與承保實物損毀的火險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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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2
21. Question
一家香港保險公司的承保人在評估某工廠的火險投保申請時,正在進行風險估定(Risk Assessment)。根據相關的保險原理,下列哪些關於風險估定因素及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實質危險是指風險的客觀本質,這些特點會影響保險事故發生的機會及其嚴重程度。
II. 在保險專業術語中,「危險」一詞僅具有負面含意,因此承保人不會以「優良」來形容實質危險。
III. 承保人在風險估定時,可能會考慮引入自負額(Deductible)以減少小額索償的行政負擔。
IV. 若風險涉及複雜的技術特質,承保人在決定最終承保條款前,可能需要聘請專業人員(如工程師)協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描述的是風險的客觀本質,即那些明顯且容易被確認、並會影響損失機會或嚴重程度的特點。陳述 III 正確,在風險估定過程中,承保人會考慮是否引入自負額(Deductible),以避免處理小額索償或要求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陳述 IV 正確,對於涉及技術性或專業領域的風險,承保人在開出最後條款前,往往需要聘請檢驗人、工程師或醫學專家提供技術協助。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原理,在不加修飾的情況下,「危險」(Hazard)一詞具有中性含意,因此絕對可以用「好的」或「優良的」來形容實質危險,例如安裝了先進的防火系統。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業務成功的基石,承保人必須透過分析實質危險、考慮保單措詞、自負額及專家意見等因素,將風險轉化為可保的業務。.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描述的是風險的客觀本質,即那些明顯且容易被確認、並會影響損失機會或嚴重程度的特點。陳述 III 正確,在風險估定過程中,承保人會考慮是否引入自負額(Deductible),以避免處理小額索償或要求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陳述 IV 正確,對於涉及技術性或專業領域的風險,承保人在開出最後條款前,往往需要聘請檢驗人、工程師或醫學專家提供技術協助。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原理,在不加修飾的情況下,「危險」(Hazard)一詞具有中性含意,因此絕對可以用「好的」或「優良的」來形容實質危險,例如安裝了先進的防火系統。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業務成功的基石,承保人必須透過分析實質危險、考慮保單措詞、自負額及專家意見等因素,將風險轉化為可保的業務。.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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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2
22. Question
一家香港貿易公司正準備將一批高價值電子產品出口至海外,並正與保險經紀討論有關貨物保險的安排。根據協會貨物條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下列哪些關於保障範圍及除外責任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在為付運貨物提供貸款時唯一接納的保障級別。
II. 「倉至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 保障意味著保險責任自貨物離開發貨人倉庫時開始,直至到達最終目的地時完結。
III. 由於 ICC (A) 提供「全險」保障,因此由受保貨物本身的「固有缺點」(Inherent vice) 所引起的損失亦包含在保障範圍內。
IV. ICC (B) 及 ICC (C) 均明文豁免承保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而 ICC (A) 則僅默示不保由被保險人或索償人作出的此類行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在處理貨物貸款或信用證時唯一接納的保障水平。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倉至倉」保障是指保險責任自貨物離開發貨人倉庫時開始,直至到達最終目的地時完結,涵蓋了整個運輸過程。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 ICC (B) 及 (C) 均明文排除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而 ICC (A) 則僅默示不保由被保險人或索償人作出的此類行為,這意味著 ICC (A) 承保由第三方造成的惡意損害。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固有缺點」(Inherent vice) 是貨物保險中的一項基本除外責任,即使在「全險」的 ICC (A) 下,由貨物本質(如肉類變質或自然氧化)引起的損失也是不獲承保的。
重點: 貨物保險雖然提供廣泛的保障,但仍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如固有缺點、包裝不固及被保險人的故意不當行為,且不同級別的協會貨物條款在惡意損害的承保上存在差異。.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協會貨物條款 A (ICC (A)) 提供最廣泛的「全險」保障,通常是銀行在處理貨物貸款或信用證時唯一接納的保障水平。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倉至倉」保障是指保險責任自貨物離開發貨人倉庫時開始,直至到達最終目的地時完結,涵蓋了整個運輸過程。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 ICC (B) 及 (C) 均明文排除任何人的故意或錯誤行為,而 ICC (A) 則僅默示不保由被保險人或索償人作出的此類行為,這意味著 ICC (A) 承保由第三方造成的惡意損害。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固有缺點」(Inherent vice) 是貨物保險中的一項基本除外責任,即使在「全險」的 ICC (A) 下,由貨物本質(如肉類變質或自然氧化)引起的損失也是不獲承保的。
重點: 貨物保險雖然提供廣泛的保障,但仍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如固有缺點、包裝不固及被保險人的故意不當行為,且不同級別的協會貨物條款在惡意損害的承保上存在差異。.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