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z-summary
0 of 23 questions completed
Questions: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Information
Premium Practice Questions
You have already completed the quiz before. Hence you can not start it again.
Quiz is loading...
You must sign in or sign up to start the quiz.
You have to finish following quiz, to start this quiz:
Results
0 of 23 questions answered correctly
Your time:
Time has elapsed
Categories
- Not categorized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Answered
- Review
-
Question 1 of 23
1. Question
在香港的通用保險實務中,關於「比例分攤(非水險)」(Pro Rata Average (Non-Marine)) 的運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被視為合約上對不足額保險的一種懲罰。
II. 保險人應付的賠償額會按保額不足的比例減少。
III. 該原則同樣適用於所有類型的水險保單賠償計算。
IV. 其主要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能獲得高於其實際損失的補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答案。在非水險業務中,比例分攤(Pro Rata Average)條款規定,如果投保金額低於受保財產的實際價值(即發生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將按保額不足的比例相應減少,這在保險實務中被視為對不足額保險的一種懲罰。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比例分攤(非水險)」顧名思義是應用於非水險保單中,水險(Marine Insurance)對於損失賠償有其特定的法律規定和計算方式。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比例分攤的目的是為了落實公平原則,確保被保險人只能獲得與其所付保費相對應的保障比例,而非讓其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賠償,這也符合補償原則(Indemnity Principle)。
重點: 比例分攤條款是保險人用以處理不足額保險的機制,要求被保險人在投保金額不足時按比例分擔損失。.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答案。在非水險業務中,比例分攤(Pro Rata Average)條款規定,如果投保金額低於受保財產的實際價值(即發生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將按保額不足的比例相應減少,這在保險實務中被視為對不足額保險的一種懲罰。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比例分攤(非水險)」顧名思義是應用於非水險保單中,水險(Marine Insurance)對於損失賠償有其特定的法律規定和計算方式。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比例分攤的目的是為了落實公平原則,確保被保險人只能獲得與其所付保費相對應的保障比例,而非讓其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賠償,這也符合補償原則(Indemnity Principle)。
重點: 比例分攤條款是保險人用以處理不足額保險的機制,要求被保險人在投保金額不足時按比例分擔損失。.
-
Question 2 of 23
2. Question
關於香港汽車保險中的「無索償折扣」(NCD) 制度,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最高通常可累積至 60%。
II. 由於無索償折扣屬於「無過失折扣」,若意外純粹由第三者過失引致,被保險人的折扣將不受影響。
III. 對於商用車輛或電單車,一次索償通常足以撤銷來年所有的無索償折扣。
IV. 根據私家車的「折扣回減機制」,若原本享有 50% 折扣的受保人發生一次索償,續保時折扣通常會減至 20%。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在香港汽車保險市場中,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NCD)在連續五年無索償後最高可達 60%。對於非私家車類別(如商用車輛),通常一次索償就會撤銷所有已積累的折扣。此外,私家車設有「折扣回減機制」,若已積累 50% 折扣的車主提出一次索償,其續保折扣通常會下調至 20%。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無索償折扣並非「無過失折扣」(No Fault Discount)。即使意外完全由第三者的過失引致,只要保單持有人提出索償,其無索償折扣仍會按照回減機制受到影響。其他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它們未能識別出 NCD 制度中關於過失責任的關鍵原則。
重點: 無索償折扣是針對「無索償記錄」的獎勵而非針對「無過失」的獎勵,且私家車與其他車輛在處理索償後的折扣調整機制(回減機制 vs 完全撤銷)上存在顯著差異。.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在香港汽車保險市場中,私家車的無索償折扣(NCD)在連續五年無索償後最高可達 60%。對於非私家車類別(如商用車輛),通常一次索償就會撤銷所有已積累的折扣。此外,私家車設有「折扣回減機制」,若已積累 50% 折扣的車主提出一次索償,其續保折扣通常會下調至 20%。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無索償折扣並非「無過失折扣」(No Fault Discount)。即使意外完全由第三者的過失引致,只要保單持有人提出索償,其無索償折扣仍會按照回減機制受到影響。其他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它們未能識別出 NCD 制度中關於過失責任的關鍵原則。
重點: 無索償折扣是針對「無索償記錄」的獎勵而非針對「無過失」的獎勵,且私家車與其他車輛在處理索償後的折扣調整機制(回減機制 vs 完全撤銷)上存在顯著差異。.
-
Question 3 of 23
3. Question
一家位於尖沙咀的珠寶零售商正為其店舖審視保險保障。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一般實務及相關法律原則,關於盜竊保險(入屋盜竊保險)及玻璃保險的陳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在盜竊保險中,若竊賊為了毀滅盜竊證據而縱火,由火災引起的損害通常屬於除外責任。
II. 玻璃保險提供的「全險」保障範圍廣泛,因此會自動承保因玻璃破碎而導致的營業損失等後果損失。
III. 標準盜竊保險的保障範圍一般不包括涉及職員共謀的盜竊行為,這類風險屬於忠實保證風險。
IV. 盜竊保險單中關於安裝指明保安設施的保證 (Warranties) ,若被違反,保險責任將從違反之日起自動解除。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盜竊保險(入屋盜竊保險)的標準條款,由火災引起的損害(即使是竊賊為毀滅證據而縱火)屬於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職員盜竊或涉及職員共謀的盜竊行為屬於忠實保證風險,通常不包括在標準盜竊保單的保障範圍內。陳述 IV 正確,盜竊保單中的保證(如安裝特定鎖具或保安系統)必須嚴格遵守,一旦違反,保險人的責任會從違反之日起自動解除。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玻璃保險提供「全險」保障,但它明確排除了後果損失,例如因玻璃破碎而導致的營業損失或其他間接開支。
重點: 盜竊保險與玻璃保險均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與保證條款,投保人需留意職員參與的風險通常需由忠實保證保險承保,且玻璃保險不涵蓋營業中斷等後果性損失。.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盜竊保險(入屋盜竊保險)的標準條款,由火災引起的損害(即使是竊賊為毀滅證據而縱火)屬於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職員盜竊或涉及職員共謀的盜竊行為屬於忠實保證風險,通常不包括在標準盜竊保單的保障範圍內。陳述 IV 正確,盜竊保單中的保證(如安裝特定鎖具或保安系統)必須嚴格遵守,一旦違反,保險人的責任會從違反之日起自動解除。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玻璃保險提供「全險」保障,但它明確排除了後果損失,例如因玻璃破碎而導致的營業損失或其他間接開支。
重點: 盜竊保險與玻璃保險均設有特定的除外責任與保證條款,投保人需留意職員參與的風險通常需由忠實保證保險承保,且玻璃保險不涵蓋營業中斷等後果性損失。.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4 of 23
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核保實務中,保險人通常會簽發多種文件以確立保障。關於暫保單 (Cover Note)、保險單 (Policy) 及保險憑證 (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的法律地位與功能,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暫保單提供的是「無條件」的保險保障,並不以保險人對隨後遞交的投保書是否滿意為生效前提。
II. 汽車保險憑證的主要功能是向被保險人提供保障範圍的摘要,以便其辨識該保險是屬於綜合保障還是純法令保障。
III. 簽發強制保險憑證是法律的強制要求,若保險人未能簽發,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因此被檢控。
IV. 暫保單被視為暫時性的文件,最終會被保險單取代;而保險憑證則是一份獨立且永久的文件。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暫保單 (I) 確實提供無條件保障,其效力並不取決於保險人對隨後遞交的投保書是否滿意;法律明確規定保險人必須簽發強制保險憑證 (III),否則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且保險憑證 (IV) 在法律性質上被視為獨立且永久的文件,這與暫時性的暫保單有本質區別。
錯誤: 關於汽車保險憑證提供保障範圍摘要(如區分綜合險或純法令險)的描述是不正確的,因為憑證僅按法定格式證明強制保險的存在,無法從中判斷具體的保障範圍。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描述。
重點: 區分暫保單作為臨時合約證據與保險憑證作為法定強制保險證明之間的法律功能差異,是理解核保文件管理的核心要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暫保單 (I) 確實提供無條件保障,其效力並不取決於保險人對隨後遞交的投保書是否滿意;法律明確規定保險人必須簽發強制保險憑證 (III),否則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均可能面臨刑事檢控;且保險憑證 (IV) 在法律性質上被視為獨立且永久的文件,這與暫時性的暫保單有本質區別。
錯誤: 關於汽車保險憑證提供保障範圍摘要(如區分綜合險或純法令險)的描述是不正確的,因為憑證僅按法定格式證明強制保險的存在,無法從中判斷具體的保障範圍。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描述。
重點: 區分暫保單作為臨時合約證據與保險憑證作為法定強制保險證明之間的法律功能差異,是理解核保文件管理的核心要求。.
-
Question 5 of 23
5. Question
某香港企業在審閱其年度保險支出時,發現汽車保險及僱員補償保險的保費中均包含法定徵款。關於這些徵款的用途及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香港汽車保險局的「第一基金」負責補償因駕駛人沒有保險保障或下落不明而導致的索償。
II.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的徵款率目前設定為保費的 2%。
III. 若法院判定的賠償金額超過了肇事司機汽車保單中第三者風險的彌償限額,其差額可由「第一基金」結清。
IV. 自 2004 年起,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ECAS) 專門負責處理因僱員補償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索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是正確答案。陳述 I 準確反映了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第一基金的設立目的,即為受保險保障不足或無法追蹤駕駛者的受害人提供補償。陳述 III 亦正確,因為第一基金的職責包括結清因判定債項金額超過保單第三者風險彌償限額而未獲清償的部分。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僱員補償援助計劃(ECAS)目前的徵款率為 1.2%,而 2% 是屬於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徵款率。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僱員補償申索已改由 ECIIB 負責,ECAS 不再承擔此職能。
重點: 考生必須辨析汽車保險局不同基金的具體用途,並區分僱員補償保險中 ECAS 與 ECIIB 在徵款率及職能(特別是處理無力償債個案)上的差異。.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是正確答案。陳述 I 準確反映了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第一基金的設立目的,即為受保險保障不足或無法追蹤駕駛者的受害人提供補償。陳述 III 亦正確,因為第一基金的職責包括結清因判定債項金額超過保單第三者風險彌償限額而未獲清償的部分。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僱員補償援助計劃(ECAS)目前的徵款率為 1.2%,而 2% 是屬於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徵款率。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因保險人無力償債而產生的僱員補償申索已改由 ECIIB 負責,ECAS 不再承擔此職能。
重點: 考生必須辨析汽車保險局不同基金的具體用途,並區分僱員補償保險中 ECAS 與 ECIIB 在徵款率及職能(特別是處理無力償債個案)上的差異。.
-
Question 6 of 23
6. Question
一家保險經紀公司在處理客戶的投保申請時,由於員工的疏忽錯誤,導致客戶的保單未能及時生效。隨後該客戶發生了原本應受保的損失但無法獲得賠償,因而向該經紀公司提出法律索償。下列哪一類保險最適合用來承保該經紀公司在這種情況下的法律責任?
Correct
正確: 專業彌償保險是正確答案,因為這類保險專門承保專業人士(如保險經紀、律師、醫生或會計師等)在提供專業服務或履行職責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他人遭受損失的法律責任。
Incorrect: 公眾責任保險是錯誤的,因為它主要承保因意外導致的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物損毀,且通常會將屬於專業彌償保險承保範圍的專業疏忽責任排除在外。產品責任保險是錯誤的,因為它承保的是由所售賣、供應或維修的貨品引起的損害,而非專業諮詢或服務中的疏忽。僱員補償保險是錯誤的,因為其保障對象是受僱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的法定賠償責任,與對客戶的專業責任無關。
Takeaway: 專業彌償保險旨在保障專業人士在執行職務時因專業失誤而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這與保障一般營運意外或產品缺陷的責任保險有明確的區別。.
Incorrect
正確: 專業彌償保險是正確答案,因為這類保險專門承保專業人士(如保險經紀、律師、醫生或會計師等)在提供專業服務或履行職責時,因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他人遭受損失的法律責任。
Incorrect: 公眾責任保險是錯誤的,因為它主要承保因意外導致的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物損毀,且通常會將屬於專業彌償保險承保範圍的專業疏忽責任排除在外。產品責任保險是錯誤的,因為它承保的是由所售賣、供應或維修的貨品引起的損害,而非專業諮詢或服務中的疏忽。僱員補償保險是錯誤的,因為其保障對象是受僱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的法定賠償責任,與對客戶的專業責任無關。
Takeaway: 專業彌償保險旨在保障專業人士在執行職務時因專業失誤而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這與保障一般營運意外或產品缺陷的責任保險有明確的區別。.
-
Question 7 of 23
7. Question
在香港的責任保險市場中,專業責任保險通常採用「索償申報」(Claims-made) 基準提供保障。關於此基準的運作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導致索償的事故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
II. 索償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或其後一段指明的期限內向保險人提出
III. 保單通常包含一個「追溯日期」(Retroactive Date),在此日期之前發生的事故不獲保障
IV. 這種承保基準常見於專業責任保險或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索償申報」基準的核心在於索償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或約定的延長申報期內)向保險人提出。陳述 III 正確,為了控制風險,這類保單通常會設定一個「追溯日期」,規定只有在該日期之後發生的事故所引致的索償才受保障。陳述 IV 正確,專業責任保險(如醫生或會計師的責任險)通常涉及較長的責任潛伏期,因此普遍採用此基準。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這是「事故發生」(Occurrence) 基準的特點。在「索償申報」基準下,導致索償的事故不一定要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只要發生在追溯日期之後即可。
重點: 「索償申報」基準與「事故發生」基準的主要區別在於觸發保險保障的條件是「索償提出的時間」而非「事故發生的時間」。.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索償申報」基準的核心在於索償必須在保單有效期內(或約定的延長申報期內)向保險人提出。陳述 III 正確,為了控制風險,這類保單通常會設定一個「追溯日期」,規定只有在該日期之後發生的事故所引致的索償才受保障。陳述 IV 正確,專業責任保險(如醫生或會計師的責任險)通常涉及較長的責任潛伏期,因此普遍採用此基準。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這是「事故發生」(Occurrence) 基準的特點。在「索償申報」基準下,導致索償的事故不一定要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只要發生在追溯日期之後即可。
重點: 「索償申報」基準與「事故發生」基準的主要區別在於觸發保險保障的條件是「索償提出的時間」而非「事故發生的時間」。.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8 of 23
8. Question
在一般的承保表式保單(Scheduled Policy Form)中,關於「敍文條款」(Recital Clause)的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它通常作為保單的介紹性段落。
II. 它會明確列出受保人的姓名及具體地址。
III. 它通常會提及保費,但一般不會列出具體金額。
IV. 它通常包含將投保書及聲明視為合約基礎的條文。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保險實務,敍文條款(Recital Clause)作為承保表式保單的介紹性段落,其主要功能是介紹立約雙方(但不提及具體姓名)、提及保費(但不列出具體金額),並明確將投保書及聲明視為合約的基礎。
錯誤: 關於明確列出受保人姓名及具體地址的陳述是錯誤的。這些屬於保單的專屬資料(Private Information),應記載於「承保表」(Schedule)中,而非敍文條款。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敍文條款負責確立保險合約的法律背景與基礎,而具體的個人化資料則由承保表負責記錄。.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保險實務,敍文條款(Recital Clause)作為承保表式保單的介紹性段落,其主要功能是介紹立約雙方(但不提及具體姓名)、提及保費(但不列出具體金額),並明確將投保書及聲明視為合約的基礎。
錯誤: 關於明確列出受保人姓名及具體地址的陳述是錯誤的。這些屬於保單的專屬資料(Private Information),應記載於「承保表」(Schedule)中,而非敍文條款。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敍文條款負責確立保險合約的法律背景與基礎,而具體的個人化資料則由承保表負責記錄。.
-
Question 9 of 23
9.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市場中,關於「長期責任」業務 (Long-Tail Business) 及理賠師 (Loss Adjusters) 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長期責任」業務是指索償自事故發生後可能經歷多年發展才能結清的險種,常見於責任保險。
II. 理賠師作為獨立顧問,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由保險人委聘並負責支付其酬金的。
III. 理賠師的專業範圍可涵蓋任何險種的索償處理,特別是涉及大額的火險和盜竊險。
IV. 「長期責任」業務的特點是索償結清速度極快,因此保險公司能迅速釋放賠款準備金。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定義,「長期責任」業務(尤其是責任保險)的索償從發生到結清可能需要經歷數年的時間。陳述 II 正確,理賠師雖然是獨立的專業顧問,但在實務上通常由保險人聘請並支付其服務報酬。陳述 III 正確,理賠師具備處理各類險種索償的能力,尤其擅長處理大額的火險及盜竊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長期責任」業務的特點是索償發展緩慢且結清時間長,這與「結清速度極快」的描述完全相反。
重點: 了解不同保險業務的賠付特性(如長期責任業務)以及理賠過程中理賠師的獨立顧問角色與聘用關係,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知識。.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定義,「長期責任」業務(尤其是責任保險)的索償從發生到結清可能需要經歷數年的時間。陳述 II 正確,理賠師雖然是獨立的專業顧問,但在實務上通常由保險人聘請並支付其服務報酬。陳述 III 正確,理賠師具備處理各類險種索償的能力,尤其擅長處理大額的火險及盜竊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長期責任」業務的特點是索償發展緩慢且結清時間長,這與「結清速度極快」的描述完全相反。
重點: 了解不同保險業務的賠付特性(如長期責任業務)以及理賠過程中理賠師的獨立顧問角色與聘用關係,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知識。.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0 of 23
10.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投保過程中,投保人需履行披露重要事實的責任。根據最高誠信原則及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些項目的描述屬於必須披露的「重要事實」?
I. 投保人的受保處所內儲藏了高度易燃物品,而其行業性質通常不會讓核保人合理地作出這項風險假設
II. 投保人曾有負面的保險經驗,例如在申請其他保單時曾遭保險人拒絕受保
III. 投保人為了降低火災風險,在受保物業內安裝了符合國際標準的自動灑水系統
IV. 投保標的位於香港,而該地區在夏季普遍存在颱風及熱帶氣旋的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涉及的風險大於正常所預期的情況(例如在不尋常的行業背景下儲藏易燃物)會影響核保人的風險評估,屬於重要事實。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以前負面的保險經驗(如曾遭拒絕受保或被附加特別條款)是核保人判斷風險的重要參考,必須披露。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改善或降低風險的事實(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在法律上被歸類為「非重要」事實,投保人沒有義務必須披露。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屬於常識的事情(如香港普遍存在的颱風風險)亦屬於不必披露的範疇。
重點: 投保人必須披露所有可能影響審慎核保人決定是否承保或釐定保費的重要事實,但法律豁免了改善風險、常識、保險人應知事實及無法合理預期投保人知悉之事實的披露責任。.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涉及的風險大於正常所預期的情況(例如在不尋常的行業背景下儲藏易燃物)會影響核保人的風險評估,屬於重要事實。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以前負面的保險經驗(如曾遭拒絕受保或被附加特別條款)是核保人判斷風險的重要參考,必須披露。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改善或降低風險的事實(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在法律上被歸類為「非重要」事實,投保人沒有義務必須披露。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屬於常識的事情(如香港普遍存在的颱風風險)亦屬於不必披露的範疇。
重點: 投保人必須披露所有可能影響審慎核保人決定是否承保或釐定保費的重要事實,但法律豁免了改善風險、常識、保險人應知事實及無法合理預期投保人知悉之事實的披露責任。.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1 of 23
11. Question
在忠實保證保險(Fidelity Guarantee Insurance)的核保過程中,保險公司對「核查制度」(System of Check)的評估至關重要。下列哪項陳述最準確地反映了核查制度與保險合約的關係?
Correct
正確: 核查制度被視為降低僱員舞弊風險的關鍵,投保人通常必須維持在投保申請書中所述的監控程序,否則可能影響保單的有效性。這是因為在忠實保證保險中,保險人高度依賴投保人所申報的內部監控措施(如職責分工、定期盤點等)來評估及接受風險,這些程序往往被視為合約的基礎。
錯誤: 關於核查制度僅屬內部行政事務且不影響核保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內部監控的嚴密程度是保險公司釐定保費及承保條件的主要考慮因素。關於取消制度後保險公司仍須承擔損失的說法是錯誤的,若投保人未能遵守約定的核查程序,保險人有權根據保單條款拒絕賠償。關於核查制度僅限於外部審計的說法是錯誤的,有效的核查制度必須包含日常的內部運作監督,而非僅僅是年度的財務審核。
重點: 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基礎建立在投保人維持有效的內部核查制度之上,任何對監控程序的重大削弱都可能導致保險保障失效。.
Incorrect
正確: 核查制度被視為降低僱員舞弊風險的關鍵,投保人通常必須維持在投保申請書中所述的監控程序,否則可能影響保單的有效性。這是因為在忠實保證保險中,保險人高度依賴投保人所申報的內部監控措施(如職責分工、定期盤點等)來評估及接受風險,這些程序往往被視為合約的基礎。
錯誤: 關於核查制度僅屬內部行政事務且不影響核保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內部監控的嚴密程度是保險公司釐定保費及承保條件的主要考慮因素。關於取消制度後保險公司仍須承擔損失的說法是錯誤的,若投保人未能遵守約定的核查程序,保險人有權根據保單條款拒絕賠償。關於核查制度僅限於外部審計的說法是錯誤的,有效的核查制度必須包含日常的內部運作監督,而非僅僅是年度的財務審核。
重點: 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基礎建立在投保人維持有效的內部核查制度之上,任何對監控程序的重大削弱都可能導致保險保障失效。.
-
Question 12 of 23
12.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珠寶貿易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關於「全險」(“All Risks”) 保險及盜竊保險的法律性質與實務操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全險」保單下,若保險人欲引用除外責任拒賠,保險人負有法律舉證責任。
II. 「全險」的意思是指保障所有形式的損失,包括因日常使用導致的自然損耗及折舊。
III. 貴重物品以「全險」方式承保時,通常採用約定價值,全損時按保額賠付而無視其實際價值。
IV. 一般的商業盜竊保險通常規定,損失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才屬受保。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全險」保險的原則,由於其保障範圍廣泛,若保險人欲拒絕賠償,法律責任在於保險人必須證明該項損失屬於保單中的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對於貴重物品(如珠寶),「全險」通常採用約定價值方式承保,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會支付保額而無須理會其實際價值。陳述 IV 正確,商業盜竊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設有特定限制,要求盜竊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的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全險」並非保障所有損失,不可避免的損失(如自然損耗、折舊或因光線導致的損害)屬於標準除外責任,不獲保障。
重點: 「全險」保險的特點在於保險人承擔除外責任的舉證責任,且不保不可避免的損失;而商業盜竊保險則強調必須具備強行及暴力的侵入或離開特徵。.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全險」保險的原則,由於其保障範圍廣泛,若保險人欲拒絕賠償,法律責任在於保險人必須證明該項損失屬於保單中的除外責任。陳述 III 正確,對於貴重物品(如珠寶),「全險」通常採用約定價值方式承保,在發生全損時,保險人會支付保額而無須理會其實際價值。陳述 IV 正確,商業盜竊保險的保障範圍通常設有特定限制,要求盜竊必須涉及「以強行及暴力的方式」進入或離開受保處所。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全險」並非保障所有損失,不可避免的損失(如自然損耗、折舊或因光線導致的損害)屬於標準除外責任,不獲保障。
重點: 「全險」保險的特點在於保險人承擔除外責任的舉證責任,且不保不可避免的損失;而商業盜竊保險則強調必須具備強行及暴力的侵入或離開特徵。.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3 of 23
13.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制定的《承保商專業守則》(The Code of Conduct for Insurers),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該守則為優良保險做法制定標準的範疇?
I. 核保及索償的處理
II. 產品分析
III. 提高行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
IV. 保險公司的最低股本規定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該守則旨在為個人保險業務的優良做法制定標準,其涵蓋範圍明確包括核保及索償的處理、產品分析,以及提高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
錯誤: 陳述 IV 關於「保險公司的最低股本規定」是錯誤的,因為這屬於《保險業條例》(前稱《保險公司條例》)下的法定監管要求,旨在確保保險人的財務穩健性,而非由香港保險業聯會制定的自律性《承保商專業守則》所涵蓋。因此,包含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主要規範保險公司在個人保險業務中的營運實務與客戶服務標準,而財務方面的硬性規定則由法定條例監管。.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該守則旨在為個人保險業務的優良做法制定標準,其涵蓋範圍明確包括核保及索償的處理、產品分析,以及提高保險業作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公眾形象。
錯誤: 陳述 IV 關於「保險公司的最低股本規定」是錯誤的,因為這屬於《保險業條例》(前稱《保險公司條例》)下的法定監管要求,旨在確保保險人的財務穩健性,而非由香港保險業聯會制定的自律性《承保商專業守則》所涵蓋。因此,包含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承保商專業守則》主要規範保險公司在個人保險業務中的營運實務與客戶服務標準,而財務方面的硬性規定則由法定條例監管。.
-
Question 14 of 23
14.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為客戶安排大型工程項目保險時,需處理報價及投保書等核保文件。根據相關核保程序與實務,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報價可以透過書面或口頭形式提供,並可包含保費及其他合約條款
II. 若投保人在填妥的投保書上註明「僅作報價用途」,該文件通常不被視為正式要約
III. 投保書在法律上被視為暫時性文件,一旦保單正式簽發,其作為核保依據的功能即告消失
IV. 重要事實可以透過口頭方式披露,例如在風險檢驗或訂立合約前的商談中直接回答問題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核保程序,報價可以透過書面或口頭形式提供,並可涉及保費或合約條款。陳述 II 正確,若投保書上註明「僅作報價用途」,則表示該文件並非為擬訂合約而作出的正式要約。陳述 IV 正確,重要事實的披露不限於書面,口頭披露(如在風險檢驗或商談中的回答)也是可以接受的,儘管事後取得書面確認較為理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投保書被視為「永久性」文件而非暫時性文件。由於它構成了合約的基礎(Basis of Contract),在保單有效期內甚至之後都具有法律重要性,保險人通常會保留並可能向被保險人提供副本。
重點: 投保書是保險人評估風險及訂立合約條款的主要資料來源,其法律地位是永久性的,而報價的法律性質則取決於其是否被界定為正式要約或僅供參考。.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核保程序,報價可以透過書面或口頭形式提供,並可涉及保費或合約條款。陳述 II 正確,若投保書上註明「僅作報價用途」,則表示該文件並非為擬訂合約而作出的正式要約。陳述 IV 正確,重要事實的披露不限於書面,口頭披露(如在風險檢驗或商談中的回答)也是可以接受的,儘管事後取得書面確認較為理想。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投保書被視為「永久性」文件而非暫時性文件。由於它構成了合約的基礎(Basis of Contract),在保單有效期內甚至之後都具有法律重要性,保險人通常會保留並可能向被保險人提供副本。
重點: 投保書是保險人評估風險及訂立合約條款的主要資料來源,其法律地位是永久性的,而報價的法律性質則取決於其是否被界定為正式要約或僅供參考。.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5 of 23
15.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位於沙田的住宅單位投保了家居保險。在處理有關該保單的保障範圍及理賠原則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費是按陳先生自行選擇的保額計算,保單條款通常包含比例分攤條件 (Pro rata average condition)
II. 若保單是按受保單位的建築面積計算保費並設有責任限額,則損失賠償通常不會作出比例扣減
III. 根據一般保單規定,若受保處所連續空置超過 30 天,保單保障通常會自動暫停
IV. 家居保險的雜項保障通常包括因鑰匙被盜竊而需更換新鎖的費用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當家居保險的保費是按被保險人自選的保額計算時,保單通常會包含比例分攤條件,以應對不足額保險的情況。陳述 II 正確,若保單是按建築面積釐定保費並設有標準責任限額,則賠償時通常以該限額為限,而不作比例扣減。陳述 IV 正確,家居保險的雜項保障通常涵蓋因鑰匙丟失或被盜而更換新鎖的費用。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標準家居保險條款,處所通常需要連續空置超過 60 天(而非 30 天),保單保障才會暫停。
重點: 家居保險的賠償處理受保費計算基礎影響;按保額投保者須遵守比例分攤原則,而按建築面積投保者則受責任限額限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當家居保險的保費是按被保險人自選的保額計算時,保單通常會包含比例分攤條件,以應對不足額保險的情況。陳述 II 正確,若保單是按建築面積釐定保費並設有標準責任限額,則賠償時通常以該限額為限,而不作比例扣減。陳述 IV 正確,家居保險的雜項保障通常涵蓋因鑰匙丟失或被盜而更換新鎖的費用。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標準家居保險條款,處所通常需要連續空置超過 60 天(而非 30 天),保單保障才會暫停。
重點: 家居保險的賠償處理受保費計算基礎影響;按保額投保者須遵守比例分攤原則,而按建築面積投保者則受責任限額限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6 of 23
16.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的營業中斷保險中,關於「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 的運作與目的,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它是營業中斷保單中的一項標準要求。
II. 只有在存在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時,營業中斷索償才會被考慮。
III. 該條件允許受保人在沒有購買財產保險的情況下,單獨就利潤損失獲得賠償。
IV. 其目的之一是確保受保人有資金進行修復,以減輕營業中斷的程度。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要求,營業中斷保單必須在存在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的前提下,才會考慮賠償營業中斷的損失,其目的是確保受保人有足夠資金修復受損財產,從而縮短中斷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核心正是要求必須先有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而非允許在沒有財產保險的情況下申請賠償。關於「只有 I 及 II」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縮短中斷期間的正確目的。關於「只有 I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也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違反了保單的基本要求。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關鍵條款,確保了利潤損失的補償與實體財產修復的財務能力相結合。.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要求,營業中斷保單必須在存在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的前提下,才會考慮賠償營業中斷的損失,其目的是確保受保人有足夠資金修復受損財產,從而縮短中斷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的核心正是要求必須先有有效的財產保險索償,而非允許在沒有財產保險的情況下申請賠償。關於「只有 I 及 II」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縮短中斷期間的正確目的。關於「只有 I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也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違反了保單的基本要求。
重點: 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的關鍵條款,確保了利潤損失的補償與實體財產修復的財務能力相結合。.
-
Question 17 of 23
17. Question
在香港汽車保險實務中,保險公司為了控制風險,會在保單中加入「共同除外責任」條款。假設某私家車保單持有人發生交通意外,下列哪些情況通常會被視為除外責任,導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I. 意外發生時,受保汽車正身處於保單承保表所指明的地理區域以外。
II. 受保汽車在發生意外時,其用途與保單中規定的「使用限制」不符(例如私家車用作非法載客取酬)。
III. 駕駛者在意外發生時持有相關類別的駕駛執照,但該執照已過期且尚未續期,而其駕駛資格並未被取消。
IV. 受保人因與第三方簽訂了賠償協議,承諾承擔一項若沒有該協議便不會產生的法律責任(合約附加的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汽車保單通常指明受保地理區域,若意外發生在該區域之外,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陳述 II 正確,因為汽車用途(如私家車或商業用途)是釐定保費的重要依據,違反「使用限制」屬於共同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因為「合約附加的責任」是指若非因為特定協議就不會產生的法律責任,這類風險通常被排除在標準保障之外。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標準保單條款,只要駕駛者曾持有相關駕駛執照且其資格未被取消,即使執照在技術上已過期,通常也不會被列入除外責任之列。
重點: 汽車保險的共同除外責任旨在排除那些未在保費釐定中考慮的高危風險或違規行為,包括地理限制、用途限制、戰爭核能風險及合約附加責任等。.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汽車保單通常指明受保地理區域,若意外發生在該區域之外,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陳述 II 正確,因為汽車用途(如私家車或商業用途)是釐定保費的重要依據,違反「使用限制」屬於共同除外責任。陳述 IV 正確,因為「合約附加的責任」是指若非因為特定協議就不會產生的法律責任,這類風險通常被排除在標準保障之外。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標準保單條款,只要駕駛者曾持有相關駕駛執照且其資格未被取消,即使執照在技術上已過期,通常也不會被列入除外責任之列。
重點: 汽車保險的共同除外責任旨在排除那些未在保費釐定中考慮的高危風險或違規行為,包括地理限制、用途限制、戰爭核能風險及合約附加責任等。.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8 of 23
18. Question
根據保險合約條款的分類及除外責任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合約生效前的先決條件是指在合約生效之前必須履行的條款。
II.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受保人若在保單有效期內改變職業須通知保險人,這屬於合約生效後的條件。
III. 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會導致整個保險合約自始無效。
IV. 「全險」保險的通用除外責任通常包括損耗、折舊以及基於逐漸運作原因造成的損害。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合約生效前的先決條件必須在合約成立前履行;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職業變更的通知義務屬於合約生效後的條件;而損耗、折舊及逐漸運作的原因則是「全險」保單中標準的通用除外責任。
錯誤: 關於「只有 I、I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錯誤地指出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會導致整個合約無效,實際上這僅會使該次索償要求失效。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且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本身在法律概念上是不正確的。
重點: 保險合約條款的法律後果取決於其分類,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僅影響特定索償的有效性,而不會導致整個保險合約作廢。.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合約生效前的先決條件必須在合約成立前履行;在人身意外保險中,職業變更的通知義務屬於合約生效後的條件;而損耗、折舊及逐漸運作的原因則是「全險」保單中標準的通用除外責任。
錯誤: 關於「只有 I、I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錯誤地指出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會導致整個合約無效,實際上這僅會使該次索償要求失效。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且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本身在法律概念上是不正確的。
重點: 保險合約條款的法律後果取決於其分類,違反「責任出現前的先決條件」僅影響特定索償的有效性,而不會導致整個保險合約作廢。.
-
Question 19 of 23
19. Question
在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中,關於「彌償期間」(Indemnity Period)的定義,下列哪一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彌償期間」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特有的條款,指在受保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對業務受干擾所導致的財務損失(如毛利潤損失或額外增加的營運成本)承擔賠償責任的最長時限。這段期間通常從損害發生之日開始計算,直到業務恢復正常或達到保單規定的上限為止。
錯誤: 關於保單有效期限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單有效期(Period of Insurance)是指事故必須發生的時間範圍,而彌償期間是指事故發生後損失持續受補償的時間範圍。關於行政處理時間的說法是錯誤的,彌償期間與保險公司的理賠速度無關,而是與受保業務的復原進度相關。關於提交索償申請限期的說法也是錯誤的,這通常屬於保單的索償程序條款,而非彌償期間的定義。
重點: 彌償期間反映了企業預計恢復正常營運所需的時間,是計算營業中斷保險賠償金額及釐定保費的關鍵要素。.
Incorrect
正確: 「彌償期間」是營業中斷保險中特有的條款,指在受保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對業務受干擾所導致的財務損失(如毛利潤損失或額外增加的營運成本)承擔賠償責任的最長時限。這段期間通常從損害發生之日開始計算,直到業務恢復正常或達到保單規定的上限為止。
錯誤: 關於保單有效期限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單有效期(Period of Insurance)是指事故必須發生的時間範圍,而彌償期間是指事故發生後損失持續受補償的時間範圍。關於行政處理時間的說法是錯誤的,彌償期間與保險公司的理賠速度無關,而是與受保業務的復原進度相關。關於提交索償申請限期的說法也是錯誤的,這通常屬於保單的索償程序條款,而非彌償期間的定義。
重點: 彌償期間反映了企業預計恢復正常營運所需的時間,是計算營業中斷保險賠償金額及釐定保費的關鍵要素。.
-
Question 20 of 23
20.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業務中,關於各類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及相關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承保專業人士因疏忽而引致對傷亡、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
II. 公眾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承保不屬於汽車保險、僱員補償保險或產品責任保險等專門保險範圍內的法律責任。
III. 產品責任保險(Products Liability Insurance)主要承保在被保險人佔用的處所內,因提供服務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IV. 根據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的法律原則,法院可能禁止基於申索人自身違法行為而提出的賠償申索。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的定義是承保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會計師等)因專業疏忽而引致第三方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旨在為不屬於專門責任保險(如汽車、僱員補償、產品責任等)承保範圍內的法律責任提供保障。陳述 IV 正確,公共政策是一項法律原則,若申索是建基於申索人本身的違法行為(例如入屋犯法時受傷),法院通常會禁止該項申索。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由所售賣、供應或維修的貨品引起的損害,且該損害必須是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若在處所內發生,通常由公眾責任保險處理。
重點: 責任保險的分類取決於風險的性質及發生地點,理解各類責任險(如專業彌償、產品責任與公眾責任)的界限,以及法律原則如「公共政策」對保險合約有效性的影響,是從業員必備的知識。.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專業彌償保險的定義是承保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會計師等)因專業疏忽而引致第三方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I 正確,公眾責任保險旨在為不屬於專門責任保險(如汽車、僱員補償、產品責任等)承保範圍內的法律責任提供保障。陳述 IV 正確,公共政策是一項法律原則,若申索是建基於申索人本身的違法行為(例如入屋犯法時受傷),法院通常會禁止該項申索。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由所售賣、供應或維修的貨品引起的損害,且該損害必須是在被保險人擁有或佔用的處所「以外」的地方發生。若在處所內發生,通常由公眾責任保險處理。
重點: 責任保險的分類取決於風險的性質及發生地點,理解各類責任險(如專業彌償、產品責任與公眾責任)的界限,以及法律原則如「公共政策」對保險合約有效性的影響,是從業員必備的知識。.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1 of 23
21. Question
一家位於葵涌的物流公司投保了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若該公司的倉庫不幸發生火災,關於其營業中斷保險的運作與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單主要為倉庫建築物及存放在內的貨物提供實物損毀的重置價值彌償。
II. 根據「實物損害附帶條件」,若該公司沒有投保有效的火險來保障倉庫的實質損害,營業中斷保險通常不會賠償。
III. 「最長彌償期間」是保單中的關鍵要素,其長短通常取決於該物流公司恢復正常營業水平所需的時間。
IV. 在釐定保費時,保險人通常會參考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的費率,並考慮保障的時間因素來計算附加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 是營業中斷保險的重要條款,規定若實物損害沒有有效的火險保障,則營業中斷保單不會作出賠償,以防止修復延誤導致中斷期延長。陳述 III 正確,因為「最長彌償期間」定義了保險公司承擔損失的時間上限,這取決於企業恢復正常運作所需的時間。陳述 IV 正確,因為該保險的保費計算是以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的費率為基礎,並根據保障的時間因素(彌償期長短)來計算附加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營業中斷保險保障的是經濟權益(如毛利潤損失和額外費用),而非實質財產(如建築物或存貨)的直接損毀,後者屬於火險或實物損害保險的保障範圍。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旨在補償火災等危險後的後果性損失,其生效前提通常是必須存在有效的實物損害保險保障,且賠償受限於預設的最長彌償期間。.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實物損害附帶條件」(Material damage proviso) 是營業中斷保險的重要條款,規定若實物損害沒有有效的火險保障,則營業中斷保單不會作出賠償,以防止修復延誤導致中斷期延長。陳述 III 正確,因為「最長彌償期間」定義了保險公司承擔損失的時間上限,這取決於企業恢復正常運作所需的時間。陳述 IV 正確,因為該保險的保費計算是以火險中建築物室內物件的費率為基礎,並根據保障的時間因素(彌償期長短)來計算附加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營業中斷保險保障的是經濟權益(如毛利潤損失和額外費用),而非實質財產(如建築物或存貨)的直接損毀,後者屬於火險或實物損害保險的保障範圍。
重點: 營業中斷保險旨在補償火災等危險後的後果性損失,其生效前提通常是必須存在有效的實物損害保險保障,且賠償受限於預設的最長彌償期間。.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2 of 23
22. Question
在處理一般保險的核保申請時,核保人員必須進行有效的風險估定(Risk Appraisal)。根據相關原則,下列哪些關於風險估定因素及實質危險(Physical Hazard)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核保人可以透過要求被保險人履行某些保證(Warranties),以確保其採取特定行動,從而使風險變得可保。
II. 「實質危險」是指風險的客觀本質,在保險學上它是中性的,因此可以用「優良的」來形容能降低出險機會的特點。
III. 使用自負額(Deductibles)的考慮因素之一,是保險公司希望避免處理小額索償,或希望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
IV. 為了維持保險公司的技術利潤,最簡單且最有效的核保策略是經常對非標準風險採取拒絕(Refusal)的態度。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核保人可以透過要求投保人履行特定的保證(Warranties)來改善風險狀況,使原本不符合標準的風險變得可以承保。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保險術語中,「危險」(Hazard)具有中性含意,若某種客觀特點(如先進的防火系統)能降低損失機會,則可被稱為「優良的」實質危險。陳述 III 正確,根據風險估定的原則,引入自負額(Deductibles)的目的之一是為了避免處理行政成本相對較高的小額索償,並讓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以保持其對風險管理的關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業務的成功基於認真的風險估定而非盲目拒絕。手冊明確指出,如果核保人員經常對投保申請說「不」,將會導致失去業務,甚至令公司倒閉,因此單純的拒絕並非專業的核保策略。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業務成功的基石,核保人須綜合考慮實質危險的客觀特質,並透過調整保費、保單措詞、保證及自負額等手段來決定是否接納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核保人可以透過要求投保人履行特定的保證(Warranties)來改善風險狀況,使原本不符合標準的風險變得可以承保。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保險術語中,「危險」(Hazard)具有中性含意,若某種客觀特點(如先進的防火系統)能降低損失機會,則可被稱為「優良的」實質危險。陳述 III 正確,根據風險估定的原則,引入自負額(Deductibles)的目的之一是為了避免處理行政成本相對較高的小額索償,並讓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損失以保持其對風險管理的關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業務的成功基於認真的風險估定而非盲目拒絕。手冊明確指出,如果核保人員經常對投保申請說「不」,將會導致失去業務,甚至令公司倒閉,因此單純的拒絕並非專業的核保策略。
重點: 風險估定是保險業務成功的基石,核保人須綜合考慮實質危險的客觀特質,並透過調整保費、保單措詞、保證及自負額等手段來決定是否接納風險。.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3 of 23
23. Question
在香港一般保險市場中,關於處理有效索償及相關法律要求的陳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不論保單條款是否有所規定,均會令索償無效。
II. 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應以公正、公平及合理的手法處理,以維護保險人的聲譽。
III. 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若決定拒絕賠償,應向被保險人給予充分的解釋。
IV. 只要受保損失發生在保單生效期內,保險人便不能以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為由拒絕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法律原則,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無論保單是否明確提及)都會令保險索償無效。陳述 II 正確,因為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公正、公平且合理的處理手法對於維持保險人的聲譽及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至關重要。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承諾若拒絕賠償,應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欺詐行為是導致索償無效的獨立理由,即使損失發生在保單有效期內,欺詐行為仍會使索償失效,並可成為保險人廢除合約的根據。
重點: 有效的保險索償不僅需要損失發生在保單有效期內,還必須排除欺詐行為,且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應遵循《承保商專業守則》以確保透明度與公平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法律原則,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無論保單是否明確提及)都會令保險索償無效。陳述 II 正確,因為理賠被視為保險人的「櫥窗」,公正、公平且合理的處理手法對於維持保險人的聲譽及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至關重要。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承保商專業守則》,保險人承諾若拒絕賠償,應向被保險人提供充分的解釋。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欺詐行為是導致索償無效的獨立理由,即使損失發生在保單有效期內,欺詐行為仍會使索償失效,並可成為保險人廢除合約的根據。
重點: 有效的保險索償不僅需要損失發生在保單有效期內,還必須排除欺詐行為,且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應遵循《承保商專業守則》以確保透明度與公平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