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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在評估企業風險管理策略時,一家香港公司在實施損失控制措施後,決定針對剩餘風險制定「風險融資」計劃。下列哪些工具屬於此類計劃的範疇?
I. 風險承受
II. 自保
III. 風險避免
IV. 保險Correct
正確: 根據風險管理原則,風險融資旨在減低剩餘風險對機構造成的財務震盪,其工具包括風險承受、自保、保險以及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因此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風險避免(陳述 III)旨在完全免除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屬於風險控制而非融資。只有 II、III 及 IV 同樣錯誤,因為它包含了風險避免並遺漏了風險承受。以上皆是亦不正確,因為風險避免不屬於風險融資的範疇。
重點: 風險融資專注於為不可避免的剩餘風險提供財務補償,而風險避免則是透過不參與活動來消除損失機會。.
Incorrect
正確: 根據風險管理原則,風險融資旨在減低剩餘風險對機構造成的財務震盪,其工具包括風險承受、自保、保險以及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因此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答案。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風險避免(陳述 III)旨在完全免除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屬於風險控制而非融資。只有 II、III 及 IV 同樣錯誤,因為它包含了風險避免並遺漏了風險承受。以上皆是亦不正確,因為風險避免不屬於風險融資的範疇。
重點: 風險融資專注於為不可避免的剩餘風險提供財務補償,而風險避免則是透過不參與活動來消除損失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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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在保險法律原則下,關於構成有效合約的「代價」(Consideration) 元素,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支付保費的承諾可構成有效代價。
II. 保險人提供的代價是依照保單條款規定付款或給予補償的承諾。
III. 即使保單有效期內並無涉及賠償,保險人在保險期限結束時亦被視為已付出了代價。
IV. 除非保單另有指定,否則在支付已承諾的保費以前發生受保事故,被保險人仍享有索償權。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在保險合約中,「代價」是指雙方交換的承諾。被保險人的代價是支付保費的承諾,而保險人的代價是承擔風險並在事故發生時作出賠償的承諾。根據法律原則,除非保單另有指明,否則支付保費的承諾本身已足以支持合約的法律效力,即使在實際付款前發生事故,被保險人仍可索償。此外,保險人的代價在於承擔風險,因此即使保期內無索償,保險人也已履行了其代價。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和 IV。陳述 III 指出保險人的代價在於承擔風險而非實際賠償,陳述 IV 指出支付承諾在法律上的效力,兩者皆為保險代價法律概念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即在一般法律推定下,支付保費的承諾已賦予被保險人索償權,不一定以實際收到款項為前提。「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被保險人支付保費的承諾是構成簡單合約必不可少的對等代價。
重點: 保險合約的代價建立在雙方的「承諾」之上,而非僅限於實際的金錢交易或賠償行為,這確保了保險保障在合約成立時即具法律效力。.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在保險合約中,「代價」是指雙方交換的承諾。被保險人的代價是支付保費的承諾,而保險人的代價是承擔風險並在事故發生時作出賠償的承諾。根據法律原則,除非保單另有指明,否則支付保費的承諾本身已足以支持合約的法律效力,即使在實際付款前發生事故,被保險人仍可索償。此外,保險人的代價在於承擔風險,因此即使保期內無索償,保險人也已履行了其代價。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和 IV。陳述 III 指出保險人的代價在於承擔風險而非實際賠償,陳述 IV 指出支付承諾在法律上的效力,兩者皆為保險代價法律概念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即在一般法律推定下,支付保費的承諾已賦予被保險人索償權,不一定以實際收到款項為前提。「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被保險人支付保費的承諾是構成簡單合約必不可少的對等代價。
重點: 保險合約的代價建立在雙方的「承諾」之上,而非僅限於實際的金錢交易或賠償行為,這確保了保險保障在合約成立時即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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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在一個典型的洗錢案例中,犯罪分子將非法獲取的現金存入銀行後,隨即透過多個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空殼公司賬戶進行一系列頻繁且複雜的電匯轉賬,意圖令調查人員難以追蹤資金的原始出處。根據打擊洗錢的相關概念,這種透過複雜交易來掩飾審計線索的行為屬於以下哪一個階段?
Correct
正確: 分層交易是正確答案,因為此階段的核心特徵是透過一系列複雜且多層次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與其原始來源分離,從而達到隱藏資金來源、掩飾審計線索以及隱藏最終受益人身份的目的。
錯誤: 存放是錯誤的,因為這代表洗錢的第一階段,主要涉及將犯罪所得的實物現金處置並引入金融體系,而非描述資金在體系內的複雜轉移。整合是錯誤的,因為這是洗錢的最後階段,旨在為已清洗的資金製造合法外衣,使其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並看起來像是來自合法的商業活動。客戶盡職審查是錯誤的,因為這是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要求金融機構執行的合規程序,用以識別客戶身份,而非洗錢活動本身的階段。
重點: 洗錢過程通常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從業員必須識別各階段的特徵,特別是分層交易中利用複雜交易鏈條來掩飾資金來源的行為。.
Incorrect
正確: 分層交易是正確答案,因為此階段的核心特徵是透過一系列複雜且多層次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與其原始來源分離,從而達到隱藏資金來源、掩飾審計線索以及隱藏最終受益人身份的目的。
錯誤: 存放是錯誤的,因為這代表洗錢的第一階段,主要涉及將犯罪所得的實物現金處置並引入金融體系,而非描述資金在體系內的複雜轉移。整合是錯誤的,因為這是洗錢的最後階段,旨在為已清洗的資金製造合法外衣,使其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並看起來像是來自合法的商業活動。客戶盡職審查是錯誤的,因為這是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要求金融機構執行的合規程序,用以識別客戶身份,而非洗錢活動本身的階段。
重點: 洗錢過程通常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從業員必須識別各階段的特徵,特別是分層交易中利用複雜交易鏈條來掩飾資金來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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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一家位於尖沙咀的旅行社已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為保險代理,以經營「受限制的旅遊保險業務」。關於該旅行社及其業務代表的監管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旅行社可以向參加其旅行團的客戶銷售為期一年的全球旅遊保險單
II. 若該旅行社在服務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II. 該旅行社所聘用的業務代表,其登記有效期最長為三年
IV. 當其業務代表離職並停止提供保險意見時,該旅行社須在七天內通知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若在櫃位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必須在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守則規定,每項登記(包括業務代表)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陳述 IV 正確,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業務代表後,委任人必須在七天內告知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以取消登記。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受限制的旅遊保險業務」的定義明確排除了任何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該業務僅限於與旅行服務相關的特定旅遊保險合約。
重點: 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代理人須嚴格遵守產品種類限制、登記有效期規定以及在特定服務場景下的身份披露義務。.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若在櫃位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必須在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守則規定,每項登記(包括業務代表)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陳述 IV 正確,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業務代表後,委任人必須在七天內告知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以取消登記。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受限制的旅遊保險業務」的定義明確排除了任何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該業務僅限於與旅行服務相關的特定旅遊保險合約。
重點: 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代理人須嚴格遵守產品種類限制、登記有效期規定以及在特定服務場景下的身份披露義務。.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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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在處理客戶李女士的壽險投保申請時,保險代理陳先生應遵循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相關執業指引。就其專業操守及保費處理而言,以下哪些陳述符合相關指引的要求?
I. 為了提高行政效率,陳先生可先請客戶在空白表格上簽署,隨後再由陳先生代為補填準確資料。
II. 若投保文件內容有任何修改,陳先生必須確保客戶已在修改處簡簽作實。
III. 若該次投保涉及保單轉換,陳先生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確保客戶明白其內容。
IV. 為防止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陳先生應建議客戶直接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繳交保費。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保險申請表格上的任何內容改動必須由客戶簡簽作實,以確保改動獲得客戶授權。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銷售壽險保單時,若涉及保單轉換,代理有責任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留意相關內容,以保障客戶利益。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推薦以保險公司抬頭的支票繳付保費,這能有效防止代理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禁止保險代理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如節省時間),這都是為了防止潛在的誤導或文件偽造行為。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業時必須確保所有投保文件的完整性與真實性,並在處理保費時遵循建議的支付方式,以履行其誠信義務並保障投保人的權益。.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保險申請表格上的任何內容改動必須由客戶簡簽作實,以確保改動獲得客戶授權。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銷售壽險保單時,若涉及保單轉換,代理有責任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留意相關內容,以保障客戶利益。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推薦以保險公司抬頭的支票繳付保費,這能有效防止代理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禁止保險代理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如節省時間),這都是為了防止潛在的誤導或文件偽造行為。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業時必須確保所有投保文件的完整性與真實性,並在處理保費時遵循建議的支付方式,以履行其誠信義務並保障投保人的權益。.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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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日常運作中,各部門均承擔特定的職能以確保公司穩健經營。關於保險公司不同部門的運作及職責,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產品開發被視為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需要定期檢視以符合市場競爭及監管要求。
II. 核保程序的核心在於對潛在風險進行評估,從而決定承保條件及保費水平。
III. 會計部的主要職能涵蓋了評估投保申請的風險性質,並負責設計新保險產品的條款。
IV. 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若存在未償還的保單貸款或受益人爭議,可能會延誤理賠程序。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保險實務中,產品開發被視為一個延續不斷的過程,以確保產品能持續滿足市場需求及監管標準。陳述 II 正確,核保的核心定義即為保險目的而進行的風險評估,以決定是否承保及相關條款。陳述 IV 正確,人壽保險理賠確實會受到未清償貸款、受益人爭議或身份確認等因素的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釐定風險是否可保是核保部的職能,而開發新產品則是產品開發部的職責;會計部的主要職責應為處理財務往來,如追收保費及支付賬單,而非參與風險評估或產品設計。
重點: 保險公司的運作依賴各專業部門的分工,其中核保專注於風險評估,產品開發需因應市場持續演進,而會計部則負責財務管理,各司其職以維持公司運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保險實務中,產品開發被視為一個延續不斷的過程,以確保產品能持續滿足市場需求及監管標準。陳述 II 正確,核保的核心定義即為保險目的而進行的風險評估,以決定是否承保及相關條款。陳述 IV 正確,人壽保險理賠確實會受到未清償貸款、受益人爭議或身份確認等因素的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釐定風險是否可保是核保部的職能,而開發新產品則是產品開發部的職責;會計部的主要職責應為處理財務往來,如追收保費及支付賬單,而非參與風險評估或產品設計。
重點: 保險公司的運作依賴各專業部門的分工,其中核保專注於風險評估,產品開發需因應市場持續演進,而會計部則負責財務管理,各司其職以維持公司運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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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規則》及相關操守指引,一名登記人士在協助客戶填寫長期保險投保書及進行銷售過程中,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其專業操守要求?
I. 清楚向準保單持有人說明,投保書內的答覆或聲明最終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
II. 向準保單持有人解釋在投保時作出詐騙、隱瞞或失實陳述可能導致的後果。
III. 若推介的產品屬於分紅保單,應向客戶解釋保證收益及預計收益之間的具體區別。
IV. 為了讓客戶更容易理解,登記人士應從保險公司提供的銷售計劃中篩選出最有利的數據部分進行洽談,而無需展示整體說明。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做法。根據《操守守則》,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答覆或聲明必須由其本人負責,並解釋隱瞞或失實陳述的後果。此外,在銷售分紅保單時,必須解釋保證收益與預計收益之間的具體區別,以確保客戶充分了解產品性質。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選項不夠全面,因為在銷售長期業務(如分紅保單)時,解釋收益區別也是法規明確要求的必要操守。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包含了錯誤的陳述。根據規定,登記人士在洽談保險計劃時,必須使用保險計劃的整體說明,嚴禁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進行洽談,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不得另加資料或篩選內容。
錯誤: 「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關於篩選有利部分進行銷售的做法直接違反了登記人士應提供完整及準確資料的專業操守要求。
重點: 登記人士在處理長期保險業務時,必須確保客戶明白其對投保資料的法律責任,並在銷售過程中提供平衡且完整的產品資訊,特別是區分保證與非保證的預期回報。.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做法。根據《操守守則》,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答覆或聲明必須由其本人負責,並解釋隱瞞或失實陳述的後果。此外,在銷售分紅保單時,必須解釋保證收益與預計收益之間的具體區別,以確保客戶充分了解產品性質。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選項不夠全面,因為在銷售長期業務(如分紅保單)時,解釋收益區別也是法規明確要求的必要操守。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包含了錯誤的陳述。根據規定,登記人士在洽談保險計劃時,必須使用保險計劃的整體說明,嚴禁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進行洽談,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不得另加資料或篩選內容。
錯誤: 「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關於篩選有利部分進行銷售的做法直接違反了登記人士應提供完整及準確資料的專業操守要求。
重點: 登記人士在處理長期保險業務時,必須確保客戶明白其對投保資料的法律責任,並在銷售過程中提供平衡且完整的產品資訊,特別是區分保證與非保證的預期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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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一間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金融機構在某海外司法管轄區設有分行。若該分行因當地法律限制,而未能遵守與香港《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根據相關指引,該金融機構必須採取以下哪些行動?
I. 將有關不能遵從規定的情況通知香港的相關監管當局
II. 採取額外措施,以有效地減低該分行因不能遵從規定而面對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III. 立即撤銷該海外分行的營業執照並停止所有當地業務
IV. 僅需確保該分行完全遵守當地的法律,無需向香港當局報告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指引》,當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金融機構其海外分行因當地法律限制而未能遵守與香港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時,該機構必須將情況通知有關監管當局,並採取額外措施以減低相關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錯誤: 關於立即撤銷營業執照的陳述是錯誤的,指引並未要求金融機構在遇到法律衝突時必須立即停止業務,而是強調風險管理與通知義務。關於僅需遵守當地法律而無需報告的陳述也是錯誤的,這違反了指引中明確要求的通知程序。
重點: 金融機構在處理跨境業務的法律衝突時,核心原則是履行通知義務並實施風險為本的額外補償措施。.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指引》,當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金融機構其海外分行因當地法律限制而未能遵守與香港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時,該機構必須將情況通知有關監管當局,並採取額外措施以減低相關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錯誤: 關於立即撤銷營業執照的陳述是錯誤的,指引並未要求金融機構在遇到法律衝突時必須立即停止業務,而是強調風險管理與通知義務。關於僅需遵守當地法律而無需報告的陳述也是錯誤的,這違反了指引中明確要求的通知程序。
重點: 金融機構在處理跨境業務的法律衝突時,核心原則是履行通知義務並實施風險為本的額外補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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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競爭環境下,保險公司各部門需發揮特定功能以維持運作。下列關於保險公司功能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由於競爭對手往往會迅速仿效新推出的產品,產品開發被視為一個需持續進行的過程。
II. 進行產品研究時,保險公司應同時關注原有產品、競爭對手的產品以及整體的市場趨勢。
III. 處理客戶投訴是客戶服務的重要環節,必須確保過程公正且迅速,因為投訴可能受到傳媒或監管機構的關注。
IV. 準備新聞稿、協調媒介查詢及召開記者招待會,通常是產品開發部門的核心職責。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符合保險公司職能的正確描述,因為產品開發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且產品研究必須涵蓋現有產品、競爭對手及市場趨勢。此外,客戶服務部門必須公正且迅速地處理投訴,以維護公司形象並應對監管機構的關注。
錯誤: 關於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協調媒體聯繫、準備新聞稿及召開記者招待會屬於「市場行銷及促銷」部門(特別是公共關係功能)的職責,而非「產品開發」部門。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和「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V」則錯誤地包含了 IV 並遺漏了其他正確陳述。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理解保險公司內部各部門的職能分工,特別是產品開發的持續性、多維度的產品研究,以及客戶服務在處理投訴和維護形象方面的重要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符合保險公司職能的正確描述,因為產品開發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且產品研究必須涵蓋現有產品、競爭對手及市場趨勢。此外,客戶服務部門必須公正且迅速地處理投訴,以維護公司形象並應對監管機構的關注。
錯誤: 關於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協調媒體聯繫、準備新聞稿及召開記者招待會屬於「市場行銷及促銷」部門(特別是公共關係功能)的職責,而非「產品開發」部門。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和「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V」則錯誤地包含了 IV 並遺漏了其他正確陳述。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理解保險公司內部各部門的職能分工,特別是產品開發的持續性、多維度的產品研究,以及客戶服務在處理投訴和維護形象方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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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關於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會)行使紀律處分權力及相關上訴程序的描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在判定違規後,可要求相關保險公司向受影響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
II. 為提高行政效率,上訴裁判處的成員應由委員會的現任委員兼任。
III. 受到上訴權所規限的委員會決定,通常在受影響方獲通知該決定後的 14 天後方可生效。
IV. 上訴裁判處在處理上訴時,有權維持、改變或推翻委員會原本作出的決定。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委員會的紀律行動權力確實包括要求退還保費(I);為了保障受影響方的上訴權利,相關決定通常在通知發出後的 14 天後才正式生效(III);且上訴裁判處具備維持、改變或推翻原決定的法定權力(IV)。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守則》明確規定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委員會的現任委員兼任,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上訴程序的公正性與獨立審裁原則。此外,若受影響方提出擱置申請,是否批准屬於委員會的酌情權,並非自動暫緩執行。
重點: 考生須熟悉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紀律處分程序、生效時間的緩衝期,以及上訴裁判處在成員組成上的獨立性要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委員會的紀律行動權力確實包括要求退還保費(I);為了保障受影響方的上訴權利,相關決定通常在通知發出後的 14 天後才正式生效(III);且上訴裁判處具備維持、改變或推翻原決定的法定權力(IV)。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守則》明確規定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委員會的現任委員兼任,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上訴程序的公正性與獨立審裁原則。此外,若受影響方提出擱置申請,是否批准屬於委員會的酌情權,並非自動暫緩執行。
重點: 考生須熟悉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紀律處分程序、生效時間的緩衝期,以及上訴裁判處在成員組成上的獨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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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在評估保險賠償時,關於「起賠額」(Franchise) 的運作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最為準確?
I. 若損失金額低於起賠額,保險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II. 一旦損失金額超過起賠額,保險人將賠償扣除該金額後的餘額。
III. 一旦損失金額超過起賠額,保險人將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IV. 起賠額除了可以與損失金額掛鉤外,亦可與時間(例如住院天數)相關。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起賠額(Franchise)條款規定,若損失金額未達到約定的起賠額,保險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但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保險人將負責賠償全部損失,而非僅賠償超出部分。此外,起賠額亦可與時間掛鉤,例如在住院保險中規定住院必須超過特定天數方可獲得整個住院期間的津貼。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 描述的是「免賠額」(Excess)的運作邏輯。在免賠額下,被保險人必須自行承擔首筆金額,保險人僅賠償餘額,這與起賠額在達標後全額賠付的特性不符。
錯誤: 「只有 II 及 IV」是錯誤的,除了包含錯誤的陳述 II 外,該選項也未能涵蓋起賠額在損失未達標時不予賠償(陳述 I)這一基本運作原則。
錯誤: 「只有 I 及 III」是錯誤的,雖然這兩項陳述本身正確,但該選項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起賠額在實務中同樣可以應用於時間維度(陳述 IV)的特性。
重點: 起賠額與免賠額的核心區別在於:一旦損失門檻被觸發,起賠額會提供全額賠償,而免賠額則始終會扣除被保險人需自擔的首筆固定金額。.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起賠額(Franchise)條款規定,若損失金額未達到約定的起賠額,保險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但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保險人將負責賠償全部損失,而非僅賠償超出部分。此外,起賠額亦可與時間掛鉤,例如在住院保險中規定住院必須超過特定天數方可獲得整個住院期間的津貼。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 描述的是「免賠額」(Excess)的運作邏輯。在免賠額下,被保險人必須自行承擔首筆金額,保險人僅賠償餘額,這與起賠額在達標後全額賠付的特性不符。
錯誤: 「只有 II 及 IV」是錯誤的,除了包含錯誤的陳述 II 外,該選項也未能涵蓋起賠額在損失未達標時不予賠償(陳述 I)這一基本運作原則。
錯誤: 「只有 I 及 III」是錯誤的,雖然這兩項陳述本身正確,但該選項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起賠額在實務中同樣可以應用於時間維度(陳述 IV)的特性。
重點: 起賠額與免賠額的核心區別在於:一旦損失門檻被觸發,起賠額會提供全額賠償,而免賠額則始終會扣除被保險人需自擔的首筆固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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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在香港的監管環境下,保險中介人必須保持警覺以防止洗錢活動。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保險產品類別因其特性而較容易被洗錢分子利用?
I. 火險
II. 買入年金
III. 汽車保險
IV. 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買入年金及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是正確的選項。這類產品通常涉及大額的整付保費,且具備投資成分或可提取的現金價值,洗錢者可藉此將非法資金存入保險合約,隨後透過退保或提取資金來達到資金「分層」與「整合」的目的。
錯誤: 關於火險及汽車保險的選項是錯誤的。這兩類屬於一般保險(財產及責任保險),其本質是補償性合約,不具備儲蓄、投資或高現金價值的特性,且保費通常與資產價值掛鉤而非隨意投入,因此在洗錢活動中被利用的風險極低。
重點: 具有投資性質、高現金價值或允許大額整付保費的長期保險產品,在洗錢風險評估中通常被列為較高風險類別。.
Incorrect
正確: 買入年金及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是正確的選項。這類產品通常涉及大額的整付保費,且具備投資成分或可提取的現金價值,洗錢者可藉此將非法資金存入保險合約,隨後透過退保或提取資金來達到資金「分層」與「整合」的目的。
錯誤: 關於火險及汽車保險的選項是錯誤的。這兩類屬於一般保險(財產及責任保險),其本質是補償性合約,不具備儲蓄、投資或高現金價值的特性,且保費通常與資產價值掛鉤而非隨意投入,因此在洗錢活動中被利用的風險極低。
重點: 具有投資性質、高現金價值或允許大額整付保費的長期保險產品,在洗錢風險評估中通常被列為較高風險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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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理賠程序中,保險公司在核准並發放賠償金前,通常需要考慮及核實下列哪些因素?
(I) 保單是否曾辦理轉讓 (Assignment) 給第三方
(II) 受保人的年齡是否曾被錯誤陳報 (Misstatement of Age)
(III) 保單項下是否存在任何未償還的貸款或欠交保費
(IV) 索償人(如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及受款權利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因為在處理人壽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必須確保賠款支付給正確的權利人。這包括核實是否存在優先於受益人的保單轉讓、確認受保人年齡以調整賠付金額、扣除任何尚未清償的保單貸款及利息,以及核實受益人的合法身份,這些都是確保理賠準確性與合法性的必要程序。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核實受益人的身份及與受保人的關係是理賠程序中最基本的步驟,用以防止賠款被錯誤發放。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保單轉讓會改變保單權益的歸屬,若忽略轉讓記錄,保險公司可能會面臨法律爭議。
錯誤: 只有 I 及 IV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年齡錯誤陳報及未清償貸款會直接影響最終支付的賠償金額,屬於理賠計算中不可或缺的環節。
重點: 理賠部門在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必須綜合考慮法律權利歸屬、事實核實及財務扣除等因素,以確保履行保險合約的準確性。.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因為在處理人壽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必須確保賠款支付給正確的權利人。這包括核實是否存在優先於受益人的保單轉讓、確認受保人年齡以調整賠付金額、扣除任何尚未清償的保單貸款及利息,以及核實受益人的合法身份,這些都是確保理賠準確性與合法性的必要程序。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核實受益人的身份及與受保人的關係是理賠程序中最基本的步驟,用以防止賠款被錯誤發放。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保單轉讓會改變保單權益的歸屬,若忽略轉讓記錄,保險公司可能會面臨法律爭議。
錯誤: 只有 I 及 IV 的說法不完整,因為年齡錯誤陳報及未清償貸款會直接影響最終支付的賠償金額,屬於理賠計算中不可或缺的環節。
重點: 理賠部門在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必須綜合考慮法律權利歸屬、事實核實及財務扣除等因素,以確保履行保險合約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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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將客戶身份及交易紀錄存放於其委任保險人處所的安排,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該代理人仍須就遵從所有備存紀錄的要求負有責任
II. 該代理人應確保其保險人擁有符合《打擊洗錢條例》規定的備存紀錄系統
III. 該代理人應確保在有關當局要求時,能無延誤地從保險人處取得紀錄
IV. 由於代理人通常缺乏資源,所有備存紀錄的法律責任將自動轉移至保險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個人保險代理人雖然可以將紀錄存放於保險人的處所,但他們仍然就遵從所有備存紀錄的要求負有法律責任,並必須確保保險人的系統合規以及在當局要求時能無延誤地提取紀錄。
錯誤: 關於法律責任會自動轉移至保險人的說法是錯誤的,指引明確指出個人保險代理人仍然負有遵從備存紀錄要求的責任,不能因為資源不足或存放地點改變而免除。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組合是不完整的,因為確保紀錄能「沒有延誤地」從保險人處取得(陳述 III)是指引中特別強調的代理人責任之一。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 的組合包含了錯誤的法律責任轉移概念,且遺漏了代理人須負持續責任(陳述 I)這一核心原則。
錯誤: 以上皆是並不正確,因為陳述 IV 關於責任自動轉移的描述與監管要求直接衝突。
重點: 個人保險代理人可利用保險人的資源存放紀錄,但必須主動確保該存放系統符合法定標準並能隨時配合監管機構的調閱要求,其法律主體責任並未消失。.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個人保險代理人雖然可以將紀錄存放於保險人的處所,但他們仍然就遵從所有備存紀錄的要求負有法律責任,並必須確保保險人的系統合規以及在當局要求時能無延誤地提取紀錄。
錯誤: 關於法律責任會自動轉移至保險人的說法是錯誤的,指引明確指出個人保險代理人仍然負有遵從備存紀錄要求的責任,不能因為資源不足或存放地點改變而免除。
錯誤: 只有 I 及 II 的組合是不完整的,因為確保紀錄能「沒有延誤地」從保險人處取得(陳述 III)是指引中特別強調的代理人責任之一。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 的組合包含了錯誤的法律責任轉移概念,且遺漏了代理人須負持續責任(陳述 I)這一核心原則。
錯誤: 以上皆是並不正確,因為陳述 IV 關於責任自動轉移的描述與監管要求直接衝突。
重點: 個人保險代理人可利用保險人的資源存放紀錄,但必須主動確保該存放系統符合法定標準並能隨時配合監管機構的調閱要求,其法律主體責任並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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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在一宗保險索償個案中,保險公司正在審核賠付責任。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關於索償處理的優良做法,下列哪些情況下保險人不應拒絕賠償?
I. 索償涉及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該保單並非水險或航空保險)。
II. 投保人違反了保證 (warranty),但該違反不具欺詐成分,且與發生的損失無關。
III. 保險人在投保時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現以投保人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由。
IV. 保險代理人未能證明其已向投保人提供最新的銷售資料。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符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索償處理的規定。根據該守則,保險人不應在以下情況拒絕賠償:(I) 涉及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水險或航空保險除外);(II) 投保人違反了保證 (warranty),但該違反不涉及欺詐且與損失的發生無關;(III) 在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的情況下,以投保人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理由。
錯誤: 「只有 I 及 II」和「只有 II 及 III」均為錯誤選項,因為它們未能完全涵蓋守則中列明的所有不應拒賠的情境。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也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雖然涉及銷售資料的準確性要求,但守則並未將其列為保險人不得拒絕索償的特定理據,這更多屬於銷售行為規範而非索償賠付的限制條件。
重點: 守則旨在確保索償處理的公平性與效率,防止保險人利用與損失成因無關的技術性違約或投保人的無意失誤來規避其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符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索償處理的規定。根據該守則,保險人不應在以下情況拒絕賠償:(I) 涉及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水險或航空保險除外);(II) 投保人違反了保證 (warranty),但該違反不涉及欺詐且與損失的發生無關;(III) 在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的情況下,以投保人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理由。
錯誤: 「只有 I 及 II」和「只有 II 及 III」均為錯誤選項,因為它們未能完全涵蓋守則中列明的所有不應拒賠的情境。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也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雖然涉及銷售資料的準確性要求,但守則並未將其列為保險人不得拒絕索償的特定理據,這更多屬於銷售行為規範而非索償賠付的限制條件。
重點: 守則旨在確保索償處理的公平性與效率,防止保險人利用與損失成因無關的技術性違約或投保人的無意失誤來規避其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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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實務運作中,理解代理法對於界定保險人、代理人與投保人之間的法律關係至關重要。根據代理法的一般原則,下列哪些關於代理關係產生方式及權限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追認 (Ratification) 是指委託人事後確認代理人原先未獲授權的行為,從而產生一種追溯性的授權。
II. 表面權限 (Apparent authority) 的產生,主要取決於委託人對第三者所作出的表示或行為,而非僅限於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內部協議。
III. 必要權限 (Authority of necessity) 的行使,通常涉及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委託人利益而採取行動,且當時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繫。
IV. 法律規定,有效的代理關係必須建立在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簽署的正式有償合約基礎之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追認是指委託人事後確認代理人原先在未獲授權情況下所作的行為,這會產生追溯性的法律效力。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表面權限的核心在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或行為,導致第三者合理相信代理人擁有相關權限。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必要權限的法律原則適用於緊急情況,即當事人必須為了保護委託人的財產或權益而行動,且在當時情況下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繫。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代理關係並不一定需要基於正式的合約或金錢報酬才能存在。正如教材所述,即使是沒有酬勞的代理人(如小孩替母親買糖)或基於行為隱含的協議,也可以建立具法律約束力的代理關係。
重點: 代理權限的產生途徑多樣,除了明示的協議外,還包括透過追認、委託人對外的表示(表面權限)以及在危急情況下的必要行動(必要權限)。.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追認是指委託人事後確認代理人原先在未獲授權情況下所作的行為,這會產生追溯性的法律效力。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表面權限的核心在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或行為,導致第三者合理相信代理人擁有相關權限。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必要權限的法律原則適用於緊急情況,即當事人必須為了保護委託人的財產或權益而行動,且在當時情況下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繫。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代理關係並不一定需要基於正式的合約或金錢報酬才能存在。正如教材所述,即使是沒有酬勞的代理人(如小孩替母親買糖)或基於行為隱含的協議,也可以建立具法律約束力的代理關係。
重點: 代理權限的產生途徑多樣,除了明示的協議外,還包括透過追認、委託人對外的表示(表面權限)以及在危急情況下的必要行動(必要權限)。.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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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某家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保險公司在東南亞設有分行。若該海外分行因受限於當地的個人資料私隱法律,而無法完全執行與香港《打擊洗錢條例》附表 2 第 2 及 3 部相類似的客戶盡職審查規定,根據相關指引,該保險公司必須採取下列哪些行動?
I. 將該海外分行無法遵從規定的情況通知香港相關監管當局。
II. 採取額外措施,以有效地減低該分行因未能遵從相關規定而面對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III. 立即暫停該海外分行所有涉及跨境資金轉移的業務,直至當地法律修改為止。
IV. 委派一名當地的法律顧問直接向香港財富情報組每週提交合規衝突報告。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若金融機構在香港以外的分行或附屬企業因當地法律不准許,而未能遵守與香港《打擊洗錢條例》附表 2 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該機構必須將此情況通知香港的有關監管當局,並採取額外的風險管理措施,以抵銷因未能遵從規定而產生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錯誤: 暫停該海外分行所有涉及跨境資金轉移的業務並非指引中規定的強制性法定程序,重點應放在風險評估與緩減措施。委派當地法律顧問每週向財富情報組提交報告亦非指引要求的標準做法,指引要求的是通知監管當局及加強內部監控,而非建立特定的每週法律匯報機制。
重點: 當海外法律與香港打擊洗錢要求產生衝突時,金融機構必須履行通報義務並實施補償性的風險減低措施,以確保集團整體的風險受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若金融機構在香港以外的分行或附屬企業因當地法律不准許,而未能遵守與香港《打擊洗錢條例》附表 2 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該機構必須將此情況通知香港的有關監管當局,並採取額外的風險管理措施,以抵銷因未能遵從規定而產生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錯誤: 暫停該海外分行所有涉及跨境資金轉移的業務並非指引中規定的強制性法定程序,重點應放在風險評估與緩減措施。委派當地法律顧問每週向財富情報組提交報告亦非指引要求的標準做法,指引要求的是通知監管當局及加強內部監控,而非建立特定的每週法律匯報機制。
重點: 當海外法律與香港打擊洗錢要求產生衝突時,金融機構必須履行通報義務並實施補償性的風險減低措施,以確保集團整體的風險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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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在保險代理法律框架下,關於「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 的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委託人的財產或權益必須正受著迫切的危害。
II. 代理人在行事時,客觀上不存在向委託人通報或取得指示的機會。
III. 代理人行使此權限所訂立的合約,對委託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IV. 代理人有權就其為委託人利益而採取的行動,向委託人索取補還和彌償。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代理法中關於「必要權限」的規定,其成立必須滿足特定條件:首先,委託人的財產或權益必須面臨迫切的危害;其次,代理人在當時的情況下必須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繫。一旦這些條件成立,代理人所訂立的合約將對委託人產生約束力,且代理人有權就其代墊的開支向委託人索取補還。
錯誤: 其他組合選項均不正確,因為它們未能全面涵蓋必要權限的所有法律特徵。例如,若僅包含合約約束力而忽略了無法通報的先決條件,或忽略了代理人索取補還的法定權利,都會導致對該法律原則的理解出現偏差,無法完整描述必要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重點: 必要權限是在緊急且無法溝通的情況下,法律為了保護委託人利益而推定存在的授權,其法律效力等同於明示授權。.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代理法中關於「必要權限」的規定,其成立必須滿足特定條件:首先,委託人的財產或權益必須面臨迫切的危害;其次,代理人在當時的情況下必須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繫。一旦這些條件成立,代理人所訂立的合約將對委託人產生約束力,且代理人有權就其代墊的開支向委託人索取補還。
錯誤: 其他組合選項均不正確,因為它們未能全面涵蓋必要權限的所有法律特徵。例如,若僅包含合約約束力而忽略了無法通報的先決條件,或忽略了代理人索取補還的法定權利,都會導致對該法律原則的理解出現偏差,無法完整描述必要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重點: 必要權限是在緊急且無法溝通的情況下,法律為了保護委託人利益而推定存在的授權,其法律效力等同於明示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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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在評估保險對香港經濟及社會的整體貢獻時,下列哪些項目應被歸類為保險的「輔助性」或「次要」好處?
I. 釋放原本需留作應急用途的資金以作其他投資
II. 為本地勞動市場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
III. 作為社會大眾的一種儲蓄途徑
IV. 減少個人或企業因潛在損失而產生的恐懼和憂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能讓個人或企業無需儲存大量現金以應付潛在損失,從而釋放資金用於其他投資。陳述 II 正確,保險業及其相關專業服務(如理賠代理、經紀人)為香港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陳述 III 正確,許多保險產品(特別是人壽保險)具有儲蓄成分,是公眾積累財富的途徑。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減少因潛在損失而產生的恐懼、憂慮以及提供心理上的安定感,在保險原理中被歸類為「主要」好處,而非輔助性或次要好處。
重點: 保險的好處分為主要(如風險轉移、心理安寧)與輔助性(如釋放資金、提供就業、儲蓄、損失預防),考生需準確區分這兩類貢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能讓個人或企業無需儲存大量現金以應付潛在損失,從而釋放資金用於其他投資。陳述 II 正確,保險業及其相關專業服務(如理賠代理、經紀人)為香港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陳述 III 正確,許多保險產品(特別是人壽保險)具有儲蓄成分,是公眾積累財富的途徑。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減少因潛在損失而產生的恐懼、憂慮以及提供心理上的安定感,在保險原理中被歸類為「主要」好處,而非輔助性或次要好處。
重點: 保險的好處分為主要(如風險轉移、心理安寧)與輔助性(如釋放資金、提供就業、儲蓄、損失預防),考生需準確區分這兩類貢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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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關於合約的定義、種類及有效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合約本質上是一種無形的東西,保險單僅被視為證明保險合約存在的證據
II. 根據合約法,所有類型的保險合約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否則在法律上不具效力
III. 可使無效的合約在受屈一方行使選擇權將其撤銷之前,其法律效力依然維持
IV. 簡單合約(Simple contracts)的有效性取決於特定的法律手續,例如必須經過蓋章及交付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法律術語中,合約被視為一種無形的東西,而保險單並非合約本身,而是最常用來證明保險合約存在的證據。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可使無效的合約(Voidable contract)在受屈的一方決定將其撤銷之前,其法律效力一直維持,但受屈方必須在知悉權利後的合理時間內採取行動。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雖然實務上保險合約幾乎一律是書面的,但技術上大部分保險合約屬於「簡單合約」,無需書面證明也能生效(除非法律另有特定要求,如水險)。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簡單合約的定義正是其有效性並不取決於特殊的手續(如蓋章或交付),這些手續是「以契據形式訂立的合約」才需要的。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合約的不同法律效力狀態,特別是理解保險單作為證據的角色,以及可使無效合約在被撤銷前的法律地位。.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法律術語中,合約被視為一種無形的東西,而保險單並非合約本身,而是最常用來證明保險合約存在的證據。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可使無效的合約(Voidable contract)在受屈的一方決定將其撤銷之前,其法律效力一直維持,但受屈方必須在知悉權利後的合理時間內採取行動。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雖然實務上保險合約幾乎一律是書面的,但技術上大部分保險合約屬於「簡單合約」,無需書面證明也能生效(除非法律另有特定要求,如水險)。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簡單合約的定義正是其有效性並不取決於特殊的手續(如蓋章或交付),這些手續是「以契據形式訂立的合約」才需要的。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合約的不同法律效力狀態,特別是理解保險單作為證據的角色,以及可使無效合約在被撤銷前的法律地位。.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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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在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必須遵守《保險業條例》下的多項法定條文。根據該條例及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專屬自保保險人及專業再保險人除外)須就其在香港產生的負債,在香港維持一定數額的資產。
II. 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就其長期業務的每個類別分別備存賬目,且相關資產只可為該基金所涉及的業務部分而運用。
III. 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每年須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一般業務報表及資產負債表,但專屬自保保險人無須呈交資產負債表。
IV. 《有關僱員補償及汽車保險業務保險負債的精算檢討指引》僅適用於直接保險人,專業再保險人則獲豁免遵守相關精算檢討要求。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專屬自保保險人及專業再保險人除外)必須在香港維持資產,以確保有足夠資金償付在香港產生的負債。陳述 II 正確,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為不同類別的業務分別備存賬目,且特定基金的資產僅可用於該基金涉及的業務。陳述 III 正確,一般業務保險人每年須呈交經審計的一般業務報表及資產負債表,但專屬自保保險人及專業再保險人可豁免呈交資產負債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有關僱員補償及汽車保險業務保險負債的精算檢討指引》明確規定,該指引不僅適用於直接保險人,亦適用於專業再保險人,要求他們就法定業務類別進行精算檢討。
重點: 保險人必須嚴格遵守《保險業條例》中有關資產維持、賬目分隔及財務呈報的規定,以維持市場穩定並加強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專屬自保保險人及專業再保險人除外)必須在香港維持資產,以確保有足夠資金償付在香港產生的負債。陳述 II 正確,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為不同類別的業務分別備存賬目,且特定基金的資產僅可用於該基金涉及的業務。陳述 III 正確,一般業務保險人每年須呈交經審計的一般業務報表及資產負債表,但專屬自保保險人及專業再保險人可豁免呈交資產負債表。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有關僱員補償及汽車保險業務保險負債的精算檢討指引》明確規定,該指引不僅適用於直接保險人,亦適用於專業再保險人,要求他們就法定業務類別進行精算檢討。
重點: 保險人必須嚴格遵守《保險業條例》中有關資產維持、賬目分隔及財務呈報的規定,以維持市場穩定並加強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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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保險代理公司正在處理其業務代表的登記及日常合規事宜。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行政程序及負責人責任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的負責人須確保該保險代理的所有業務代表均遵守《守則》的規定。
II. 如果委任保險代理於申請人的申請有待受理期間,得悉該申請人的狀況有任何轉變,必須立刻知會委員會。
III. 當委員會將涉及登記人士違反《守則》的投訴轉介予保險公司調查時,該公司必須在 21 天內報告調查結果。
IV. 保險代理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由保險業監管局保存,且不允許公眾查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規定,保險代理的負責人承擔監督責任,須確保該代理的所有業務代表均遵守《守則》的各項規定。陳述 II 正確,在申請登記人士的委任期間,若委任保險代理得知申請人的狀況有任何可能影響委員會考慮的轉變,具有立即知會委員會的法定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當委員會將投訴轉介予保險公司或登記人士調查時,報告調查進度及結果的時限應為轉介日起計的 14 天內,而非 21 天。陳述 IV 錯誤,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是由委員會(而非保險業監管局直接)負責保存,且明確規定必須供市民查閱,而非不供查閱。
重點: 保險代理及其負責人需對業務代表的合規性負責,且在登記程序與投訴處理中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的時限與披露義務。.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規定,保險代理的負責人承擔監督責任,須確保該代理的所有業務代表均遵守《守則》的各項規定。陳述 II 正確,在申請登記人士的委任期間,若委任保險代理得知申請人的狀況有任何可能影響委員會考慮的轉變,具有立即知會委員會的法定責任。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當委員會將投訴轉介予保險公司或登記人士調查時,報告調查進度及結果的時限應為轉介日起計的 14 天內,而非 21 天。陳述 IV 錯誤,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是由委員會(而非保險業監管局直接)負責保存,且明確規定必須供市民查閱,而非不供查閱。
重點: 保險代理及其負責人需對業務代表的合規性負責,且在登記程序與投訴處理中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的時限與披露義務。.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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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一家香港保險公司將客戶的醫療索償紀錄外判予一家資訊科技公司進行數據分析。若該資訊科技公司在處理過程中因疏忽導致客戶資料外洩,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資訊科技公司作為資料處理者,須對受影響的客戶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
II. 受影響的客戶可要求保險公司就其授權的資料處理者的錯誤行為承擔委託人責任。
III. 若保險公司與該科技公司訂立的合約中包含具體的資料保障條文,可被接納為保險公司已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
IV. 保險公司可根據合約中要求保障資料的條款,向該資訊科技公司提起訴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當資料使用者將資料處理工作外判時,資料處理者不必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相反,資料當事人應要求資料使用者(即保險公司)為其授權處理者的錯誤行為承擔委託人責任。此外,雙方訂立包含資料保障條文的合約,可作為資料使用者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且資料使用者可依約向處理者追究責任。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在現行條例架構下,資料處理者(外判公司)與資料當事人(客戶)之間並無直接的法律責任關係,法律責任主要由資料使用者承擔。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在個人資料外判處理的安排中,資料使用者須為其處理者的行為承擔最終法律責任,而完善的合約條款是證明資料使用者履行保障義務的關鍵證據。.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當資料使用者將資料處理工作外判時,資料處理者不必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相反,資料當事人應要求資料使用者(即保險公司)為其授權處理者的錯誤行為承擔委託人責任。此外,雙方訂立包含資料保障條文的合約,可作為資料使用者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且資料使用者可依約向處理者追究責任。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在現行條例架構下,資料處理者(外判公司)與資料當事人(客戶)之間並無直接的法律責任關係,法律責任主要由資料使用者承擔。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在個人資料外判處理的安排中,資料使用者須為其處理者的行為承擔最終法律責任,而完善的合約條款是證明資料使用者履行保障義務的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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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假設一家名為「泰然保險」的獲授權保險人近年業務擴張極為迅速,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擔心其資本充足率可能受到影響。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監局的權力及市場透明度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監局可以限制該保險人的保費收入,以降低其因過度擴張而產生的財務風險。
II. 為了維持市場透明度,保監局有權在任何情況下向公眾披露該保險人與其個別保單持有人之間的所有交易細節。
III. 保監局可要求該保險人將其資產交由保監局認可的受託人保管,以增加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
IV. 在情況極度嚴重時,保監局有權向法院提出呈請,要求將該保險人清盤。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下的干預權力,若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可能導致財務困難,保監局有權限制其保費收入。陳述 III 正確,保監局可要求保險人將資產交由認可受託人保管,以作為額外的保障措施。陳述 IV 正確,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有權向法院提出呈請,要求將保險人清盤。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條例》准許披露保險人的財務和統計資料以提高透明度,但同時明確規定,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能披露任何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的資料,這包括與個別客戶的交易細節。
重點: 保險業監管局擁有多項法定的干預權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但在提升市場透明度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對個別保險人事務資料的保密限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下的干預權力,若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可能導致財務困難,保監局有權限制其保費收入。陳述 III 正確,保監局可要求保險人將資產交由認可受託人保管,以作為額外的保障措施。陳述 IV 正確,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有權向法院提出呈請,要求將保險人清盤。
錯誤: 陳述 II 錯誤,雖然《條例》准許披露保險人的財務和統計資料以提高透明度,但同時明確規定,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能披露任何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的資料,這包括與個別客戶的交易細節。
重點: 保險業監管局擁有多項法定的干預權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但在提升市場透明度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對個別保險人事務資料的保密限制。.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