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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8
1.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險業務的法定類別(Statutory Classification)及其在香港市場的應用,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法定分類主要用於保險業監管局對保險人經營業務的授權及監察,而非強制要求保險人必須以此作為內部組織架構的基礎。這是因為《保險業條例》附表 1 的分類是為了法律監管和授權範圍而設,保險公司在實際運作中通常會根據行政或市場需求自行設計內部架構。
錯誤: 關於長期業務分為十七類及一般業務分為九類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分為九類(以字母 A 至 I 標記),而一般業務則分為十七類(以數字 1 至 17 標記)。
錯誤: 提到聯合養老保險及資本贖回業務在香港普遍的說法不符合市場事實,課程指引明確指出,目前香港只有極少數保險人獲授權經營這類業務。
錯誤: 將僱員補償保險歸類為長期業務是錯誤的,僱員補償保險屬於一般業務類別中的第 13 類「一般法律責任」。
重點: 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是保險業監管局行使授權權力的法律依據,保險人必須獲得特定類別的授權方可經營該項業務,但這與公司的內部實務組織分類可以不同。.
Incorrect
正確: 法定分類主要用於保險業監管局對保險人經營業務的授權及監察,而非強制要求保險人必須以此作為內部組織架構的基礎。這是因為《保險業條例》附表 1 的分類是為了法律監管和授權範圍而設,保險公司在實際運作中通常會根據行政或市場需求自行設計內部架構。
錯誤: 關於長期業務分為十七類及一般業務分為九類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分為九類(以字母 A 至 I 標記),而一般業務則分為十七類(以數字 1 至 17 標記)。
錯誤: 提到聯合養老保險及資本贖回業務在香港普遍的說法不符合市場事實,課程指引明確指出,目前香港只有極少數保險人獲授權經營這類業務。
錯誤: 將僱員補償保險歸類為長期業務是錯誤的,僱員補償保險屬於一般業務類別中的第 13 類「一般法律責任」。
重點: 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是保險業監管局行使授權權力的法律依據,保險人必須獲得特定類別的授權方可經營該項業務,但這與公司的內部實務組織分類可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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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8
2. Question
在處理財產保險索償及保單條款時,保險中介人應識別下列哪些關於彌償變體及保單限額的正確描述?
I. 在非水險的約定價值保單中,若發生全損,保險人將支付約定價值;若發生部分損失,則按實質損失金額賠付。
II. 「以新代舊」保障通常應用於家居保險,在計算賠償時會扣除折舊及損耗。
III. 一張保單若包含多個部分(如旅遊保險),每個部分通常都有一個獨立的責任限額,這被稱為「部分限額」(Section Limit)。
IV. 重置保險(Reinstatement insurance)的含義是,在損失發生後採取恢復原狀的措施時,賠償金額不會就損耗及折舊因素加以扣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 3.4.8 (c),在非水險的約定價值保單中,約定價值僅適用於全損情況,若屬部分損失,則按實質損失金額賠付,不考慮約定價值。陳述 III 正確,根據 3/13 (ii),部分限額是指保單中不同部分(如旅遊保險中的財產損害與法律責任)各自擁有的責任限額。陳述 IV 正確,根據 3.4.8 (a),重置保險規定在採取恢復原狀措施時,賠償金額不會扣除損耗及折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 3.4.8 (b),「以新代舊」保障的特點是在計算賠償金額時,「不會」就損耗或折舊等因素作出扣減,這與陳述中所說的扣除折舊相反。
重點: 彌償原則在商業實務中有多種變體,如重置保險及約定價值保單,旨在提供優於嚴格彌償的保障;同時,保單可透過部分限額為不同受保項目設立獨立的賠償上限。.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 3.4.8 (c),在非水險的約定價值保單中,約定價值僅適用於全損情況,若屬部分損失,則按實質損失金額賠付,不考慮約定價值。陳述 III 正確,根據 3/13 (ii),部分限額是指保單中不同部分(如旅遊保險中的財產損害與法律責任)各自擁有的責任限額。陳述 IV 正確,根據 3.4.8 (a),重置保險規定在採取恢復原狀措施時,賠償金額不會扣除損耗及折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 3.4.8 (b),「以新代舊」保障的特點是在計算賠償金額時,「不會」就損耗或折舊等因素作出扣減,這與陳述中所說的扣除折舊相反。
重點: 彌償原則在商業實務中有多種變體,如重置保險及約定價值保單,旨在提供優於嚴格彌償的保障;同時,保單可透過部分限額為不同受保項目設立獨立的賠償上限。.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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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8
3. Question
某保險公司正在檢視其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內部監控程序。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關於篩查及報告義務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金融機構必須對整個客戶群進行持續的全面篩查,以防止違反制裁規定。
II. 若懷疑某項交易與恐怖分子有關,即使該交易最終未有執行,仍須向財富情報組報告。
III. 為確保報告準確,職員在向財富情報組提交報告前,應先向客戶查詢以核實其身份及資金來源。
IV. 金融機構的篩查數據庫只需收錄香港政府憲報刊登的名單,海外主管當局的名單僅供參考。Correct
正確: 根據指引,金融機構必須對整個客戶群進行持續的全面篩查,這是防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違反制裁規定的基本內部管控措施。此外,若懷疑存在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情況,即使金融機構最終沒有進行該項交易,仍須向財富情報組作出披露。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 及 II。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金融機構必須防止向客戶通風報訊,向客戶查詢其資金是否與恐怖主義有關極可能觸犯通風報訊罪行。陳述 IV 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規定數據庫尤其應該收錄政府憲報刊登的名單及根據美國行政命令第 13224 號指定的名單,而非僅限於本地名單。
重點: 金融機構必須維持包含國際指定名單的數據庫以進行持續篩查,並在發現可疑情況時,在不驚動客戶的前提下及時履行舉報義務。.
Incorrect
正確: 根據指引,金融機構必須對整個客戶群進行持續的全面篩查,這是防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違反制裁規定的基本內部管控措施。此外,若懷疑存在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情況,即使金融機構最終沒有進行該項交易,仍須向財富情報組作出披露。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為只有 I 及 II。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金融機構必須防止向客戶通風報訊,向客戶查詢其資金是否與恐怖主義有關極可能觸犯通風報訊罪行。陳述 IV 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規定數據庫尤其應該收錄政府憲報刊登的名單及根據美國行政命令第 13224 號指定的名單,而非僅限於本地名單。
重點: 金融機構必須維持包含國際指定名單的數據庫以進行持續篩查,並在發現可疑情況時,在不驚動客戶的前提下及時履行舉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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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8
4.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對獲授權保險經紀在專業彌償保險(PII)方面的規定,請選出下列正確的陳述:
I. 每宗索償及每個保險年度的彌償限額,須不低於保險經紀收入總額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
II. 專業彌償保險的彌償限額規定,最高不必超過港幣七千五百萬元。
III. 若彌償限額按港幣三百萬元的水平訂定,保單必須載有一次彌償限額自動復效的條款。
IV. 對於經營保險經紀業務不足一年的經紀,其限額應按開業至今的實際保險經紀收入兩倍計算。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投保專業彌償保險,其彌償限額應為過去十二個月經紀收入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但上限為港幣七千五百萬元。此外,若限額是按港幣三百萬元基準訂定,保單必須包含至少一次自動復效條款,以確保在發生索償後保障能恢復至法定水平。
錯誤: 關於經營不足一年的經紀應按實際收入計算的說法是錯誤的,法規要求應以十二個月保險期限內的「預計」收入作為計算基準。關於僅有部分陳述正確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自動復效條款這一法定要求。而包含所有陳述的選項也是錯誤的,因為它納入了關於收入計算基準的錯誤描述。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維持符合法定最低限額要求的專業彌償保險,並在特定情況下確保具備自動復效機制,以保障客戶免受經紀疏忽導致的損失。.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投保專業彌償保險,其彌償限額應為過去十二個月經紀收入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但上限為港幣七千五百萬元。此外,若限額是按港幣三百萬元基準訂定,保單必須包含至少一次自動復效條款,以確保在發生索償後保障能恢復至法定水平。
錯誤: 關於經營不足一年的經紀應按實際收入計算的說法是錯誤的,法規要求應以十二個月保險期限內的「預計」收入作為計算基準。關於僅有部分陳述正確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自動復效條款這一法定要求。而包含所有陳述的選項也是錯誤的,因為它納入了關於收入計算基準的錯誤描述。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維持符合法定最低限額要求的專業彌償保險,並在特定情況下確保具備自動復效機制,以保障客戶免受經紀疏忽導致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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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8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規管架構下,關於保險代理登記代表保險公司的資格及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一名保險代理最多可登記代表四家保險公司,其中從事長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家。
II. 一家綜合保險人通常被計算為兩家保險公司(即一家一般業務及一家長期業務),除非代理的業務範圍僅限於其中一類。
III. 就計算代表數目而言,一個保險公司集團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構成一家單一保險公司。
IV. 保險代理在接受其他保險公司委任之前,必須取得原先代表的保險公司的應允。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代表的保險公司總數上限為四家,其中長期業務不得超過兩家;綜合保險人若同時涉及一般及長期業務,通常計為兩家公司;且代理在接受新委任前必須獲得現有保險公司的應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地指出保險公司集團在任何情況下都視為一家公司,事實上若代理業務同時涉及一般及長期保險,且該集團亦經營該兩類業務,則該集團應被視為兩家保險公司。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I」則遺漏了陳述 IV 這一項正確的法定要求。
重點: 保險代理的代表權限受「4-2」原則限制,且在計算公司數目時必須考慮保險人性質(綜合或集團)及代理自身的業務範圍,並須遵守事先取得同意的程序。.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代表的保險公司總數上限為四家,其中長期業務不得超過兩家;綜合保險人若同時涉及一般及長期業務,通常計為兩家公司;且代理在接受新委任前必須獲得現有保險公司的應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地指出保險公司集團在任何情況下都視為一家公司,事實上若代理業務同時涉及一般及長期保險,且該集團亦經營該兩類業務,則該集團應被視為兩家保險公司。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I」則遺漏了陳述 IV 這一項正確的法定要求。
重點: 保險代理的代表權限受「4-2」原則限制,且在計算公司數目時必須考慮保險人性質(綜合或集團)及代理自身的業務範圍,並須遵守事先取得同意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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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8
6. Question
某家在香港註冊的保險公司在海外設有分行。若該海外分行因當地法律限制,無法完全執行與香港《打擊洗錢條例》附表 2 第 2 及 3 部相類似的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根據相關指引,該保險公司必須採取下列哪些行動?
I. 將有關不能遵從規定的情況通知香港相關監管當局
II. 採取額外措施,以有效地減低該分行因不能遵從規定而面對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III. 立即撤出該海外市場並關閉分行,以避免違反香港法例
IV. 僅需確保遵守當地法律,無需將此特殊情況通知香港監管機構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若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金融機構,其海外分行或附屬企業因當地法律不准許而未能遵守與香港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該機構必須將此情況通知香港相關監管當局,並採取額外措施以有效地減低相關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錯誤: 關於強制撤出市場或關閉分行的說法(陳述 III)是不正確的,指引並未規定必須採取此類極端行動,而是強調風險管理與通知義務。關於僅需遵守當地法律而無需向香港當局報告的說法(陳述 IV)是錯誤的,這違反了指引中關於通知監管機構的明確要求。
重點: 當金融機構的海外業務點因法律衝突無法執行香港標準的打擊洗錢措施時,核心合規要求是「及時通知監管當局」並「實施額外的風險減除措施」。.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若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金融機構,其海外分行或附屬企業因當地法律不准許而未能遵守與香港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該機構必須將此情況通知香港相關監管當局,並採取額外措施以有效地減低相關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錯誤: 關於強制撤出市場或關閉分行的說法(陳述 III)是不正確的,指引並未規定必須採取此類極端行動,而是強調風險管理與通知義務。關於僅需遵守當地法律而無需向香港當局報告的說法(陳述 IV)是錯誤的,這違反了指引中關於通知監管機構的明確要求。
重點: 當金融機構的海外業務點因法律衝突無法執行香港標準的打擊洗錢措施時,核心合規要求是「及時通知監管當局」並「實施額外的風險減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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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8
7.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公司正檢視其內部運作流程,以應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根據保險公司的基本結構與主要功能,下列哪些關於產品開發與客戶服務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產品開發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因為新產品的競爭優勢往往會因對手的模仿而縮短。
II. 客戶服務部門的功能僅限於後勤行政支援,不涉及任何與公司公共關係或形象相關的工作。
III. 有效的產品研究應涵蓋對原有產品的檢討、競爭對手產品的分析以及對市場趨勢的觀察。
IV. 處理客戶投訴時,必須確保過程公正且迅速,因為投訴個案可能會受到監管機構的關注。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競爭激烈的保險市場中,新產品容易被對手仿效,因此產品開發必須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以維持競爭力。陳述 III 正確,產品研究的三個關鍵面向包括原有產品的改良、對競爭對手產品的分析以及對市場趨勢的掌握。陳述 IV 正確,投訴處理不僅影響公司形象,還可能涉及高層管理、媒體及保險業監管局的關注,因此必須公正且迅速地處理。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客戶服務的功能並非僅限於行政支援,其職責範圍廣泛,包括聯絡查詢、公共關係、提供保單文件及處理投訴等,且其表現對公司在大眾心目中的地位有深遠影響。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理解保險公司內部各部門的功能,特別是產品開發的持續性與客戶服務在維護市場形象及合規要求方面的關鍵作用。.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競爭激烈的保險市場中,新產品容易被對手仿效,因此產品開發必須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以維持競爭力。陳述 III 正確,產品研究的三個關鍵面向包括原有產品的改良、對競爭對手產品的分析以及對市場趨勢的掌握。陳述 IV 正確,投訴處理不僅影響公司形象,還可能涉及高層管理、媒體及保險業監管局的關注,因此必須公正且迅速地處理。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客戶服務的功能並非僅限於行政支援,其職責範圍廣泛,包括聯絡查詢、公共關係、提供保單文件及處理投訴等,且其表現對公司在大眾心目中的地位有深遠影響。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理解保險公司內部各部門的功能,特別是產品開發的持續性與客戶服務在維護市場形象及合規要求方面的關鍵作用。.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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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8
8. Question
一名商舖業主投保了火險,保單中設有 30,000 港元的免賠額。後來商舖因鄰居疏忽引發火災,導致 150,000 港元的受保損失。保險公司在扣除免賠額後向業主賠付了 120,000 港元。隨後,保險公司成功向該疏忽的鄰居追回 140,000 港元的代位收益。根據代位權的收益分配原則,這筆追回的款項應如何分配?
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保留 120,000 港元,被保險人獲得 20,000 港元。這是因為在涉及免賠額(Deductible)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權追回的款項,首要用於償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賠償金額。若追回的金額超過保險公司的賠付額,超出部分才歸被保險人所有。在本個案中,保險公司賠付了 120,000 港元,而追回了 140,000 港元,因此保險公司保留其賠付的 120,000 港元,餘下的 20,000 港元歸被保險人。
錯誤: 關於被保險人優先獲得 30,000 港元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混淆了「責任限額」與「免賠額」的處理方法;在責任限額情況下,被保險人對超出限額的損失有優先追償權,但在免賠額情況下則不然。關於保險公司保留全部 140,000 港元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代位權原則規定保險人不能透過代位追討而獲得多於其支付的彌償金額(除非涉及委付)。關於按比例分攤收益的說法也是錯誤的,比例分攤僅適用於保額不足(比例分攤賠償)的情況,而不適用於單純的免賠額安排。
重點: 在處理免賠額的代位收益分配時,保險公司有權先保留等同於其已支付賠款的金額,任何超出的餘額才轉交予被保險人。.
In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保留 120,000 港元,被保險人獲得 20,000 港元。這是因為在涉及免賠額(Deductible)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權追回的款項,首要用於償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賠償金額。若追回的金額超過保險公司的賠付額,超出部分才歸被保險人所有。在本個案中,保險公司賠付了 120,000 港元,而追回了 140,000 港元,因此保險公司保留其賠付的 120,000 港元,餘下的 20,000 港元歸被保險人。
錯誤: 關於被保險人優先獲得 30,000 港元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混淆了「責任限額」與「免賠額」的處理方法;在責任限額情況下,被保險人對超出限額的損失有優先追償權,但在免賠額情況下則不然。關於保險公司保留全部 140,000 港元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代位權原則規定保險人不能透過代位追討而獲得多於其支付的彌償金額(除非涉及委付)。關於按比例分攤收益的說法也是錯誤的,比例分攤僅適用於保額不足(比例分攤賠償)的情況,而不適用於單純的免賠額安排。
重點: 在處理免賠額的代位收益分配時,保險公司有權先保留等同於其已支付賠款的金額,任何超出的餘額才轉交予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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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8
9.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及相關監管指引,關於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投購及維持的「專業彌償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這是保險經紀維持其執業授權的法定財務要求之一。
II. 該保險旨在保障經紀因專業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導致客戶受損的法律賠償責任。
III. 法定的最低賠償限額為 3,000,000 港元,或經紀相關收入的兩倍(以較高者為準,並設有上限)。
IV. 該保險的保障範圍必須包括保險經紀因市場波動而導致的自身營業虧損。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專業彌償保險是保險經紀獲取及維持授權的法定財務要求之一。該保險的核心功能是保障經紀因專業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對客戶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此外,法律明確規定了最低賠償限額的計算準則,即 3,000,000 港元或相關收入的兩倍(以較高者為準,並設有上限),以確保經紀具備足夠的賠償能力。
Incorrect: 關於保障保險經紀自身營業虧損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專業彌償保險屬於責任保險範疇,其保障對象是因被保險人的專業失誤而受損的第三者,並不涵蓋被保險人自身的商業經營風險或市場虧損。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這一選項雖然包含正確陳述,但因遺漏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 而不完整。
Takeaway: 專業彌償保險是保險經紀監管框架下的核心強制性要求,旨在確保中介人在發生專業疏忽時有能力履行賠償責任,從而保障公眾及投保人的利益。.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專業彌償保險是保險經紀獲取及維持授權的法定財務要求之一。該保險的核心功能是保障經紀因專業疏忽、錯誤或遺漏而對客戶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此外,法律明確規定了最低賠償限額的計算準則,即 3,000,000 港元或相關收入的兩倍(以較高者為準,並設有上限),以確保經紀具備足夠的賠償能力。
Incorrect: 關於保障保險經紀自身營業虧損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專業彌償保險屬於責任保險範疇,其保障對象是因被保險人的專業失誤而受損的第三者,並不涵蓋被保險人自身的商業經營風險或市場虧損。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這一選項雖然包含正確陳述,但因遺漏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 而不完整。
Takeaway: 專業彌償保險是保險經紀監管框架下的核心強制性要求,旨在確保中介人在發生專業疏忽時有能力履行賠償責任,從而保障公眾及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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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8
10. Question
一名持牌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財產保險的法律原則時,提及有關分擔 (Contribution) 與代位 (Subrogation) 的應用。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教材,下列哪些關於這些原則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倉庫寄存貨物的案例中,若物主與受託保管人分別投保自身的權益,因涉及權益不同(物主權益與受託人權益),保險人之間不產生分擔。
II. 代位原則作為彌償原則的引伸,其核心功能之一是防止被保險人就同一損失獲得雙倍賠償。
III. 若保險單包含「比率之數條款」,當發生重複保險時,被保險人仍有權向任何一名保險人要求全額賠付損失。
IV. 根據普通法,保險人在獲得代位權後,必須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向導致損失的第三者行使追討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的適用前提之一是多份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權益;在商人和倉庫營運人的案例中,兩者分別投保的是「物主權益」和「受託保管人權益」,因此不構成法律上的分擔。陳述 II 正確,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的自然延伸,其主要目的在於防止被保險人因同一損失從保險人及第三者處獲得雙倍賠償。陳述 IV 正確,根據普通法,保險人在行使代位權向第三方追討時,必須以被保險人的名義進行訴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比率之數條款」(Rateable Proportion Clause) 的作用正是限制保險人的法律責任,使其僅需支付損失中按比例計算的份額,因此被保險人不能向單一保險人索取全額賠償。
重點: 掌握分擔原則的「相同權益」要求,以及代位權如何透過限制追討名義和防止雙倍賠償來維護彌償原則,是理解財產保險實務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擔原則的適用前提之一是多份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權益;在商人和倉庫營運人的案例中,兩者分別投保的是「物主權益」和「受託保管人權益」,因此不構成法律上的分擔。陳述 II 正確,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的自然延伸,其主要目的在於防止被保險人因同一損失從保險人及第三者處獲得雙倍賠償。陳述 IV 正確,根據普通法,保險人在行使代位權向第三方追討時,必須以被保險人的名義進行訴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比率之數條款」(Rateable Proportion Clause) 的作用正是限制保險人的法律責任,使其僅需支付損失中按比例計算的份額,因此被保險人不能向單一保險人索取全額賠償。
重點: 掌握分擔原則的「相同權益」要求,以及代位權如何透過限制追討名義和防止雙倍賠償來維護彌償原則,是理解財產保險實務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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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8
11. Question
某旅行社獲登記為保險代理以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其聘用的業務代表在處理客戶投保及維持登記身份時,需遵守相關的監管規則。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業務代表在旅行社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必須展示印有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I. 當業務代表離職後,該旅行社必須在 14 天內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提供所需資料以取消其登記。
III. 業務代表的登記有效期上限為三年,續期申請最早可於登記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
IV. 若《保險代理管理守則》與《保險業條例》的內容出現分歧,應以《守則》的規定為最終依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若在服務台或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守則規定,每項登記(包括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有關職位後,委任人(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必須在 7 天內(而非 14 天)通知委員會。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守則的解釋原則,如遇到《守則》與《條例》有抵觸或不一致之處,一律以《條例》(即《保險業條例》)為準。
重點: 登記人士必須嚴格遵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的行政與披露要求,並理解《保險業條例》在法律位階上高於行業守則。.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若在服務台或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守則規定,每項登記(包括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有關職位後,委任人(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必須在 7 天內(而非 14 天)通知委員會。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守則的解釋原則,如遇到《守則》與《條例》有抵觸或不一致之處,一律以《條例》(即《保險業條例》)為準。
重點: 登記人士必須嚴格遵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的行政與披露要求,並理解《保險業條例》在法律位階上高於行業守則。.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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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8
12. Question
陳先生與其保險公司就一份個人醫療保單的賠償金額產生糾紛。在保險公司發出最終賠償決定後,陳先生考慮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局)提出投訴。根據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及權力,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委員會可裁定的最高賠償金額為 80 萬港元
II. 若保險公司不滿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可向保險業監管局提出上訴
III. 投訴委員會在裁決時,若認為履行保險合約條款會導致不公道及不合理的結果,可不以該條款為準
IV. 陳先生必須在保險公司通知其最終賠償決定之日起計的 6 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投訴局提出投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目前可裁定的最高賠償金額上限為 80 萬港元。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投訴局的《公司章程》,如果投訴委員會認為履行保險合約條款會導致對投訴人不公道或不合理的結果,則毋須死硬詮釋合約條款。陳述 IV 是正確的,投訴人必須在保險人通知其最終賠償決定之日起計的 6 個月內提出書面投訴。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人無權就投訴委員會的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然而,如果投訴人不滿意裁決,則可以採取法律行動。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一個獨立且免費的平台來處理 80 萬港元以下的索償糾紛,其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約束力,但委員會在裁決時擁有不完全受限於合約條款的權力以確保公平。.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目前可裁定的最高賠償金額上限為 80 萬港元。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投訴局的《公司章程》,如果投訴委員會認為履行保險合約條款會導致對投訴人不公道或不合理的結果,則毋須死硬詮釋合約條款。陳述 IV 是正確的,投訴人必須在保險人通知其最終賠償決定之日起計的 6 個月內提出書面投訴。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人無權就投訴委員會的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然而,如果投訴人不滿意裁決,則可以採取法律行動。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了一個獨立且免費的平台來處理 80 萬港元以下的索償糾紛,其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約束力,但委員會在裁決時擁有不完全受限於合約條款的權力以確保公平。.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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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8
13. Question
在香港的保險市場環境下,保險除了發揮損失補償的首要功能外,還能為整體經濟帶來多項輔助性的益處。下列哪些屬於這些輔助性益處?
I. 釋放原本需留作應急用途的資金,使其可用於其他投資。
II. 透過保險公司的投資活動,為資本市場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
III. 藉著保費折扣等手段,鼓勵投保人採取預防措施以減少損失。
IV. 消除投保人所面臨的所有純粹風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保險的輔助性益處(或稱次要益處)包括釋放原本需留作應急的資金以作生產性投資、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為金融市場提供長期資本,以及透過保費調整機制鼓勵投保人加強損失預防及風險管理。
錯誤: 關於「消除投保人所面臨的所有純粹風險」的描述是錯誤的。保險的功能是轉移風險帶來的財務後果,而非消除風險本身(即意外仍可能發生);此外,保險通常只承保符合特定條件的純粹風險,而非「所有」純粹風險。關於「只有 I 及 II」的選項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損失預防的益處。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的選項則錯誤地包含了消除風險的陳述。
重點: 保險除了具備損失補償的首要功能外,還能透過資金釋放、資本形成及風險預防等方式對社會經濟產生積極的輔助作用。.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保險的輔助性益處(或稱次要益處)包括釋放原本需留作應急的資金以作生產性投資、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為金融市場提供長期資本,以及透過保費調整機制鼓勵投保人加強損失預防及風險管理。
錯誤: 關於「消除投保人所面臨的所有純粹風險」的描述是錯誤的。保險的功能是轉移風險帶來的財務後果,而非消除風險本身(即意外仍可能發生);此外,保險通常只承保符合特定條件的純粹風險,而非「所有」純粹風險。關於「只有 I 及 II」的選項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損失預防的益處。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的選項則錯誤地包含了消除風險的陳述。
重點: 保險除了具備損失補償的首要功能外,還能透過資金釋放、資本形成及風險預防等方式對社會經濟產生積極的輔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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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8
14.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保險公司正在為新入職的客戶服務主任提供培訓,內容涉及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在核保及保單處理上的運作差異。根據相關的保險實務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人壽保險的核保程序通常是一次性的,因為保險人一般不能單方面取消保單
II. 由於一般保險的保障類型多不勝數,為了嚴格控制風險,其核保權限必須比人壽保險更為集中
III. 在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保險人通常要求受益人出示保單文件的正本,以確認其權益及轉讓狀況
IV. 相對於人壽保險,一般保險在技術上並不一定需要保單文件才能處理索償,且很少要求出示正本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人壽保險合約通常是長期性的,保險人不能單方面取消或在未經受保人同意下更改條款,因此核保是一次性的關鍵程序。陳述 III 正確,由於人壽保單常被用作貸款抵押或轉讓予他人,其法律效力及準確性極為重要,因此在提出索償時必須出示保單正本。陳述 IV 正確,在技術上,一般保險保單並非索償的絕對必需品,且在索償過程中很少要求出示保單正本。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原理,一般保險的核保錯誤並非永久性(因為可以在續保時檢討或取消),因此其核保權限通常可以較為「分散」,而非「集中」。
重點: 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在核保程序的永久性、權限分配的集中程度,以及保單文件在索償時的法律必要性方面均有明顯區別。.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人壽保險合約通常是長期性的,保險人不能單方面取消或在未經受保人同意下更改條款,因此核保是一次性的關鍵程序。陳述 III 正確,由於人壽保單常被用作貸款抵押或轉讓予他人,其法律效力及準確性極為重要,因此在提出索償時必須出示保單正本。陳述 IV 正確,在技術上,一般保險保單並非索償的絕對必需品,且在索償過程中很少要求出示保單正本。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原理,一般保險的核保錯誤並非永久性(因為可以在續保時檢討或取消),因此其核保權限通常可以較為「分散」,而非「集中」。
重點: 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在核保程序的永久性、權限分配的集中程度,以及保單文件在索償時的法律必要性方面均有明顯區別。.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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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8
15. Question
在探討香港保險市場的監管框架及市場結構時,下列哪些關於業務分類及市場特徵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長期業務的市場份額通常由相對少數的保險人所支配。
II. 一般業務的市場份額分佈較為平均,由較多保險人共同分享。
III. 根據《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保險屬於一般業務的類別。
IV. 當保險公司作為再保險人接受其他保險人分出的風險時,這稱為「分出再保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長期業務(如人壽保險)的集中度較高,市場份額主要由少數大型保險人所支配。陳述 II 正確,因為一般業務市場的保險人數量較多,市場份額的分佈相對較為平均。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業務被歸類為長期業務(類別 IV),而非一般業務。陳述 IV 錯誤,當保險公司作為再保險人「接受」其他保險公司分出的風險時,這稱為「分入再保險」(Inward Reinsurance),而將風險轉移出去才稱為「分出再保險」。
重點: 考生須辨識《保險業條例》下業務類別的劃分(一般與長期)及其市場佔有率特徵,並準確區分分入與分出再保險的定義。.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長期業務(如人壽保險)的集中度較高,市場份額主要由少數大型保險人所支配。陳述 II 正確,因為一般業務市場的保險人數量較多,市場份額的分佈相對較為平均。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業務被歸類為長期業務(類別 IV),而非一般業務。陳述 IV 錯誤,當保險公司作為再保險人「接受」其他保險公司分出的風險時,這稱為「分入再保險」(Inward Reinsurance),而將風險轉移出去才稱為「分出再保險」。
重點: 考生須辨識《保險業條例》下業務類別的劃分(一般與長期)及其市場佔有率特徵,並準確區分分入與分出再保險的定義。.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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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8
16.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保險公司計劃在香港申請授權經營保險業務。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規管框架,下列哪些關於授權要求及職能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營法定(或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
II. 若該公司打算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一千萬港元。
III. 保監局的職能包括提高保單持有人和潛在保單持有人對保險產品的了解。
IV. 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百萬港元。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任何法定(或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陳述 III 是正確的,保監局的法定職能之一是提高保單持有人和潛在保單持有人對保險產品及保險業的了解。陳述 IV 是正確的,專屬自保保險人受到的股本要求較為寬鬆,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百萬港元。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即綜合保險人)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應為二千萬港元,而非一千萬港元。一千萬港元的水平僅適用於只經營一般業務或只經營長期業務,且不涉及強制保險的情況。
重點: 香港保險業監管架構對保險人的授權設有嚴格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金額視乎業務類別(一般、長期、法定或綜合)而定,以確保保險業的穩健發展及保障保單持有人。.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任何法定(或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陳述 III 是正確的,保監局的法定職能之一是提高保單持有人和潛在保單持有人對保險產品及保險業的了解。陳述 IV 是正確的,專屬自保保險人受到的股本要求較為寬鬆,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百萬港元。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即綜合保險人)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應為二千萬港元,而非一千萬港元。一千萬港元的水平僅適用於只經營一般業務或只經營長期業務,且不涉及強制保險的情況。
重點: 香港保險業監管架構對保險人的授權設有嚴格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金額視乎業務類別(一般、長期、法定或綜合)而定,以確保保險業的穩健發展及保障保單持有人。.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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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8
17. Question
在處理財產保險索償時,關於「以新代舊」(New for Old) 保障條款的運作,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保險人在賠付時,不會就受損財產的損耗或折舊作出任何扣除,是「以新代舊」保障的核心特點。這項保障條款修改了傳統的彌償原則,使得被保險人在索償時能獲得足以購買全新替代品的金額,而無需負擔因財產使用後產生的價值減損。
錯誤: 關於適用於所有個人財產(包括衣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以新代舊」保障通常會將某些折舊率極高或易損耗的項目(如衣服)排除在外。關於必須以實物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條款主要規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保險人仍可選擇以現金支付。關於僅適用於商業財產保險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這種保障在個人家居保險中非常普遍。
重點: 「以新代舊」保障允許在理賠時不扣除折舊,但通常不適用於衣物等特定項目,旨在為被保險人提供優於基本彌償原則的保障。.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人在賠付時,不會就受損財產的損耗或折舊作出任何扣除,是「以新代舊」保障的核心特點。這項保障條款修改了傳統的彌償原則,使得被保險人在索償時能獲得足以購買全新替代品的金額,而無需負擔因財產使用後產生的價值減損。
錯誤: 關於適用於所有個人財產(包括衣物)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以新代舊」保障通常會將某些折舊率極高或易損耗的項目(如衣服)排除在外。關於必須以實物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條款主要規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保險人仍可選擇以現金支付。關於僅適用於商業財產保險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這種保障在個人家居保險中非常普遍。
重點: 「以新代舊」保障允許在理賠時不扣除折舊,但通常不適用於衣物等特定項目,旨在為被保險人提供優於基本彌償原則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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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8
18. Question
在探討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及統計資料時,一名從業員整理了以下有關保險公司及市場佔有率的陳述。根據相關法規及市場概況,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一般保險業務在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布情況,相較於長期業務而言更為平均
II. 在長期保險業務市場中,前十名保險人的總市場佔有率約為百分之七十五
III. 在所有獲授權的「綜合」保險人中,並沒有任何一家是在中國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
IV. 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成立於1988年,是香港負責監管保險中介人行為的法定機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市場統計數據,一般保險業務在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布比長期業務更為平均。陳述 II 正確,長期業務的市場集中度較高,前十名保險人的總市場佔有率約為 75%。陳述 III 正確,根據官方統計,在獲授權的綜合保險人中,並沒有任何一家是在中國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是代表保險人利益的行業組織,並非負責監管保險中介人的法定機構(法定監管職能由保險業監管局負責)。
重點: 專業中介人需理解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特徵,包括不同業務類別的市場集中度差異,以及區分行業代表組織與法定監管機構的功能。.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市場統計數據,一般保險業務在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布比長期業務更為平均。陳述 II 正確,長期業務的市場集中度較高,前十名保險人的總市場佔有率約為 75%。陳述 III 正確,根據官方統計,在獲授權的綜合保險人中,並沒有任何一家是在中國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
錯誤: 陳述 IV 錯誤,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是代表保險人利益的行業組織,並非負責監管保險中介人的法定機構(法定監管職能由保險業監管局負責)。
重點: 專業中介人需理解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特徵,包括不同業務類別的市場集中度差異,以及區分行業代表組織與法定監管機構的功能。.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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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8
19.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多次違反公司內部指引,為特定類型的風險提供臨時保障,而保險公司每次在知情的情況下仍簽發了保單。當該代理人再次為同類風險提供保障時,保險公司試圖以代理人未獲授權為由拒絕承擔責任。根據代理法,下列哪項描述最能反映此情況下的法律原則?
Correct
正確: 代理人擁有表面權限,因為保險公司過去的行為已向客戶表示該代理人具有相關權限,因此保險公司須受其約束。這是正確的,因為當委託人(保險公司)透過其行為(如多次接受並簽發保單)向第三者(客戶)表示某人具有代理權時,即使該代理人違反了內部限制,委託人仍須對信賴該表示的第三者負責。
錯誤: 關於明示實際權限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明示權限需要委託人直接向代理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明確授予,而本案例中代理人實際上是違反了內部指引。關於必要權限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必要權限僅適用於無法聯絡委託人且存在迫切危害財產或權益的緊急情況,本案例屬於常規業務往來。關於代理人完全沒有權限且行為無效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上的「表面權限」或「不容反悔」原則正是為了在代理人缺乏實際授權時,保護基於委託人行為而產生合理信賴的第三者。
重點: 表面權限的成立取決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或行為,一旦確立,委託人便不能以代理人缺乏內部授權為由否定合約的有效性。.
Incorrect
正確: 代理人擁有表面權限,因為保險公司過去的行為已向客戶表示該代理人具有相關權限,因此保險公司須受其約束。這是正確的,因為當委託人(保險公司)透過其行為(如多次接受並簽發保單)向第三者(客戶)表示某人具有代理權時,即使該代理人違反了內部限制,委託人仍須對信賴該表示的第三者負責。
錯誤: 關於明示實際權限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明示權限需要委託人直接向代理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明確授予,而本案例中代理人實際上是違反了內部指引。關於必要權限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必要權限僅適用於無法聯絡委託人且存在迫切危害財產或權益的緊急情況,本案例屬於常規業務往來。關於代理人完全沒有權限且行為無效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上的「表面權限」或「不容反悔」原則正是為了在代理人缺乏實際授權時,保護基於委託人行為而產生合理信賴的第三者。
重點: 表面權限的成立取決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或行為,一旦確立,委託人便不能以代理人缺乏內部授權為由否定合約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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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8
20. Question
保險中介人在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時,應識別不同產品的洗錢風險。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框架,下列哪些保險類別在實務中較常被利用於洗錢活動?
I. 火險
II. 買入年金
III. 汽車保險
IV. 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買入年金通常涉及投入大額資金,洗錢者可藉此將非法收益轉化為看似合法的定期收入。陳述 IV 正確,因為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特別是整付保費形式)具有高現金價值及投資成分,且允許投保人透過退保或提取資金來清洗黑錢。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補償保險,不具備投資成分或現金價值,難以被利用作大規模洗錢。陳述 III 錯誤,因為汽車保險主要提供責任或財產損失保障,其保費相對較低且無儲蓄成分,並非洗錢活動中常見的工具。
重點: 在保險業的防洗錢監管中,具有投資特性、高現金價值或涉及大額整付保費的長期保險產品(如年金及投連險)被視為高風險類別,而一般財產保險的風險則相對較低。.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買入年金通常涉及投入大額資金,洗錢者可藉此將非法收益轉化為看似合法的定期收入。陳述 IV 正確,因為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特別是整付保費形式)具有高現金價值及投資成分,且允許投保人透過退保或提取資金來清洗黑錢。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補償保險,不具備投資成分或現金價值,難以被利用作大規模洗錢。陳述 III 錯誤,因為汽車保險主要提供責任或財產損失保障,其保費相對較低且無儲蓄成分,並非洗錢活動中常見的工具。
重點: 在保險業的防洗錢監管中,具有投資特性、高現金價值或涉及大額整付保費的長期保險產品(如年金及投連險)被視為高風險類別,而一般財產保險的風險則相對較低。.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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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8
2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關於《承保商專業守則》(Code of Conduct for Insurers) 的應用與性質,下列哪項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該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實施,旨在為經營手法提供指引,且僅適用於以私人身份購買保險的香港居民。這準確描述了《承保商專業守則》的發佈機構(香港保險業聯會)及其特定的適用對象,即在香港居住並以私人身份購買保險的個人保單持有人。
錯誤: 關於守則屬於《保險業條例》下的強制性法定條文並涉及刑事檢控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守則是由行業協會(HKFI)發出的自律指引,而非立法機關通過的成文法律。關於規範保險經紀管理客戶賬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設立客戶賬戶以隔離資金是《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中的要求,並非《承保商專業守則》的主體內容。關於列明代理人對委託人法律責任(如遵從指令)的說法也是錯誤的,這屬於代理法中代理人對委託人的基本義務,而非該守則針對個人保單持有人的規範範疇。
重點: 考生必須區分不同監管文件(如行業自律守則與法定條例)的發佈機構、適用對象及法律性質,這是理解香港保險監管架構的基礎。.
Incorrect
正確: 該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實施,旨在為經營手法提供指引,且僅適用於以私人身份購買保險的香港居民。這準確描述了《承保商專業守則》的發佈機構(香港保險業聯會)及其特定的適用對象,即在香港居住並以私人身份購買保險的個人保單持有人。
錯誤: 關於守則屬於《保險業條例》下的強制性法定條文並涉及刑事檢控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守則是由行業協會(HKFI)發出的自律指引,而非立法機關通過的成文法律。關於規範保險經紀管理客戶賬戶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設立客戶賬戶以隔離資金是《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中的要求,並非《承保商專業守則》的主體內容。關於列明代理人對委託人法律責任(如遵從指令)的說法也是錯誤的,這屬於代理法中代理人對委託人的基本義務,而非該守則針對個人保單持有人的規範範疇。
重點: 考生必須區分不同監管文件(如行業自律守則與法定條例)的發佈機構、適用對象及法律性質,這是理解香港保險監管架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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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8
22. Question
在香港的非水險保險實務中,關於「彌償」(Indemnity) 原則的應用與履行方式,下列哪一項敘述最為正確?
Correct
正確: 保險人通常擁有選擇權,決定是以現金支付、修理、更換還是恢復原狀的方式來補償被保險人。在非水險的保險實務中,彌償的履行方式(如現金、修理、更換或恢復原狀)通常是由保險人根據保單條款行使選擇權,目的是使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恢復至緊接損失發生前的相同狀況。
錯誤: 關於彌償原則強制要求所有保險類別(包括人壽保險)都必須精確恢復財務狀況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人壽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通常屬於例外情況,它們通常是定額給付而非彌償性質。關於被保險人可以獲得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彌償原則的本質是防止被保險人從保險損失中獲利。關於被保險人擁有絕對權利要求僅以現金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標準保單條款下,選擇補償方式的權利通常屬於保險人而非被保險人。
重點: 彌償原則旨在提供精確的財務補償以恢復原狀,其履行方式在非水險實務中通常由保險人選擇,且該原則一般不適用於人壽及人身意外保險。.
Incorrect
正確: 保險人通常擁有選擇權,決定是以現金支付、修理、更換還是恢復原狀的方式來補償被保險人。在非水險的保險實務中,彌償的履行方式(如現金、修理、更換或恢復原狀)通常是由保險人根據保單條款行使選擇權,目的是使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恢復至緊接損失發生前的相同狀況。
錯誤: 關於彌償原則強制要求所有保險類別(包括人壽保險)都必須精確恢復財務狀況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人壽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通常屬於例外情況,它們通常是定額給付而非彌償性質。關於被保險人可以獲得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彌償原則的本質是防止被保險人從保險損失中獲利。關於被保險人擁有絕對權利要求僅以現金賠償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標準保單條款下,選擇補償方式的權利通常屬於保險人而非被保險人。
重點: 彌償原則旨在提供精確的財務補償以恢復原狀,其履行方式在非水險實務中通常由保險人選擇,且該原則一般不適用於人壽及人身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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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8
23. Question
關於香港保險業的市場結構及統計特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一般保險業務在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佈,通常比長期業務更為平均。
II. 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被公認為保險人的代表組織。
III. 長期業務的保費總額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GDP)的比率,通常高於一般業務。
IV. 根據人力資源調查,香港保險業中從事一般保險的人員比例高於從事長期業務的人員。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市場數據分析,一般保險業務的市場佔有率在各保險人之間的分佈確實比長期業務更為平均(前十大保險人的集中度較低)。此外,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是法定認可的保險人代表組織,而非中介人的監管機構。在經濟貢獻方面,長期業務的保費總額佔本地生產總值(GDP)的比率(約 10%)明顯高於一般業務(約 2%)。
錯誤: 關於從業人員比例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人力資源調查報告,香港保險業中約有 69% 的從業人員主要從事長期業務(人壽保險),而從事一般保險的人員僅佔約 31%,因此第四項陳述與事實相反。所有包含第四項陳述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考生須辨析香港保險市場中一般業務與長期業務在市場集中度、經濟佔比及人力資源分佈上的基本差異,並理解主要行業組織的性質。.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市場數據分析,一般保險業務的市場佔有率在各保險人之間的分佈確實比長期業務更為平均(前十大保險人的集中度較低)。此外,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是法定認可的保險人代表組織,而非中介人的監管機構。在經濟貢獻方面,長期業務的保費總額佔本地生產總值(GDP)的比率(約 10%)明顯高於一般業務(約 2%)。
錯誤: 關於從業人員比例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人力資源調查報告,香港保險業中約有 69% 的從業人員主要從事長期業務(人壽保險),而從事一般保險的人員僅佔約 31%,因此第四項陳述與事實相反。所有包含第四項陳述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考生須辨析香港保險市場中一般業務與長期業務在市場集中度、經濟佔比及人力資源分佈上的基本差異,並理解主要行業組織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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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8
24.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獲授權的法團保險經紀公司正準備年度合規審查。根據保險業監管局對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該公司的財務及行政責任?
I. 該公司必須在任何時間維持最少港幣十萬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
II. 其專業彌償保險的彌償限額,須至少等於三百萬港元或其前12個月保險經紀收入總額兩倍中的較高者。
III. 所有以客戶名義收取的款項,必須在收到後的三個工作天內存入指定的客戶賬戶。
IV. 在釐定最低淨資產時,公司可應用香港公認的會計原則並計入商譽以反映其品牌價值。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最低限度規定》,法團保險經紀必須在任何時間維持最少十萬港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陳述 I);同時,其專業彌償保險的最低彌償限額須為三百萬港元或保險經紀收入總額兩倍中的較高者(陳述 II)。
錯誤: 選項中包含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法規要求客戶款項必須「毫無拖延地」存入客戶賬戶,而非設定「三個工作天」的具體期限。選項中包含陳述 IV 也是錯誤的,因為在釐定最低淨資產時,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剔除」所有無形資產(如商譽),而非將其計入。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或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 及 III」、「只有 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持續符合資本充足性、專業責任保險保障及客戶資產隔離的法定要求,以確保其營運的穩健性並保障客戶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最低限度規定》,法團保險經紀必須在任何時間維持最少十萬港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陳述 I);同時,其專業彌償保險的最低彌償限額須為三百萬港元或保險經紀收入總額兩倍中的較高者(陳述 II)。
錯誤: 選項中包含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法規要求客戶款項必須「毫無拖延地」存入客戶賬戶,而非設定「三個工作天」的具體期限。選項中包含陳述 IV 也是錯誤的,因為在釐定最低淨資產時,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剔除」所有無形資產(如商譽),而非將其計入。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或 IV 的選項(如「只有 II 及 III」、「只有 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持續符合資本充足性、專業責任保險保障及客戶資產隔離的法定要求,以確保其營運的穩健性並保障客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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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8
25. Question
在分析香港保險市場的競爭結構時,若比較一般保險業務與長期保險業務的市場佔有率分佈,下列哪一項總結最符合相關的統計趨勢?
Correct
正確: 一般業務在各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佈較長期業務更為平均是正確的。根據市場統計,一般業務前十名保險人的總市場佔有率約為 42%,而長期業務前十名的總市場佔有率則高達 75%,這反映了一般業務的市場競爭分佈相對較為分散。
錯誤: 關於長期業務市場集中度較低且前十名佔有率不足一半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長期業務的前五名保險人就已經佔據了超過一半(55%)的市場份額。關於一般業務類別中領先保險人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佔有率的說法不正確,資料顯示在意外及健康、汽車、財產損壞等主要類別中,沒有任何單一保險人的市場佔有率超過 17%。關於長期業務保險人總數較多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香港獲授權承保一般業務的保險人數量(約 111 名)明顯多於承保長期業務的保險人(約 63 名)。
重點: 香港保險市場中,一般保險業務的市場佔有率分佈比長期保險業務更為分散且平均,長期業務則呈現較高的市場集中度。.
Incorrect
正確: 一般業務在各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佈較長期業務更為平均是正確的。根據市場統計,一般業務前十名保險人的總市場佔有率約為 42%,而長期業務前十名的總市場佔有率則高達 75%,這反映了一般業務的市場競爭分佈相對較為分散。
錯誤: 關於長期業務市場集中度較低且前十名佔有率不足一半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長期業務的前五名保險人就已經佔據了超過一半(55%)的市場份額。關於一般業務類別中領先保險人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佔有率的說法不正確,資料顯示在意外及健康、汽車、財產損壞等主要類別中,沒有任何單一保險人的市場佔有率超過 17%。關於長期業務保險人總數較多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香港獲授權承保一般業務的保險人數量(約 111 名)明顯多於承保長期業務的保險人(約 63 名)。
重點: 香港保險市場中,一般保險業務的市場佔有率分佈比長期保險業務更為分散且平均,長期業務則呈現較高的市場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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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28
26.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在香港登記的保險代理,他正計劃擴展其業務並考慮與不同的保險公司建立代理關係。根據相關的監管守則,下列哪些關於保險代理登記及代表資格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最多可登記代表四家保險公司,其中經營長期保險業務的公司不得超過兩家。
II. 若陳先生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保險業務,則一家綜合保險人應當計算為兩家保險公司。
III. 陳先生聘用的業務代表(Technical Representative)為了增加收入,可以同時代表兩家不同的保險代理機構。
IV. 陳先生在接受另一家保險公司委任之前,必須取得原先代表的保險公司的應允。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代表保險公司的總數上限為四家,而當中經營長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家。陳述 II 正確,若保險代理的業務範圍同時包括一般及長期保險,則一家綜合保險人必須計算為兩家保險公司。陳述 IV 正確,保險代理在接受其他保險公司委任前,必須先取得原先代表的保險公司的書面應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規定,任何負責人(Responsible Officer)或業務代表(Technical Representative)所代表的保險代理數目不能超過一個,以確保其責任及監督的清晰度。
重點: 保險代理受「四二原則」限制,即最多代表四家保險公司且長期業務不超過兩家,同時其旗下的業務代表僅能代表單一代理機構。.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代表保險公司的總數上限為四家,而當中經營長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家。陳述 II 正確,若保險代理的業務範圍同時包括一般及長期保險,則一家綜合保險人必須計算為兩家保險公司。陳述 IV 正確,保險代理在接受其他保險公司委任前,必須先取得原先代表的保險公司的書面應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規定,任何負責人(Responsible Officer)或業務代表(Technical Representative)所代表的保險代理數目不能超過一個,以確保其責任及監督的清晰度。
重點: 保險代理受「四二原則」限制,即最多代表四家保險公司且長期業務不超過兩家,同時其旗下的業務代表僅能代表單一代理機構。.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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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7 of 28
2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規管體制下,某保險中介機構正為新入職同事進行合規培訓。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條例禁止任何個人同時以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的身分執業。
II. 凡保險代理人的僱員向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意見,該僱員不得同時擔任另一保險代理人的東主或合夥人。
III. 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為發出保險合約而與客戶往還時,其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具有足以約束相關保險人的權限。
IV. 在普通法中,判定保險中介人於交易時是代表保險人還是被保險人,是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而非事實問題。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香港實行嚴格的「不能一人帶兩頂帽子」規定,禁止任何個人同時擔任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陳述 II 正確,條例規定若保險代理人的僱員向客戶提供保險意見,則該僱員不得同時擔任另一保險代理人的東主或合夥人,以避免利益衝突。陳述 III 正確,條例明確規定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處理保險業務往還中,被視為具有約束保險人的權限,保險人須對其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普通法原則下,判定保險中介人在交易關鍵時間是代表哪一方行事,是一個「事實問題」(question of fact) 而非純粹的「法律問題」,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細節作出裁決。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遵守身分唯一性及職位兼任的法定限制,且法律確立了保險人對其獲委任代理人行為的轉承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香港實行嚴格的「不能一人帶兩頂帽子」規定,禁止任何個人同時擔任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陳述 II 正確,條例規定若保險代理人的僱員向客戶提供保險意見,則該僱員不得同時擔任另一保險代理人的東主或合夥人,以避免利益衝突。陳述 III 正確,條例明確規定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處理保險業務往還中,被視為具有約束保險人的權限,保險人須對其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在普通法原則下,判定保險中介人在交易關鍵時間是代表哪一方行事,是一個「事實問題」(question of fact) 而非純粹的「法律問題」,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細節作出裁決。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遵守身分唯一性及職位兼任的法定限制,且法律確立了保險人對其獲委任代理人行為的轉承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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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8 of 28
28.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關於「代位」(Subrogation) 原則的法律性質及其行使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代位權可以透過侵權行為、合約、法規或損餘而產生。
II. 保險人在行使代位權時,有權保留所有追討所得的金額,即使該金額超過其已支付的彌償總額。
III. 代位原則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被保險人因同一損失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補償。
IV. 在普通法下,保險人必須先向被保險人提供彌償,方可為其自身利益行使代位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代位權的來源確實包括侵權行為、合約、法規及損餘(Abandonment)。陳述 III 正確,因為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旨在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同一項損失從保險人及第三者處獲得雙重賠償。陳述 IV 正確,根據普通法原則,保險人必須在向被保險人提供彌償(即支付賠款)後,方可取得並行使代位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代位權的限制下,保險人不能保留比它所作的彌償支付還要多的金額。如果保險人從第三者處追討到的款項超過了其已支付給被保險人的賠償額,超出的部分必須退還給被保險人。
重點: 代位權是保險人在履行彌償義務後,取得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追討權利,其核心限制在於保險人不得透過代位追償獲得超過其已支付賠償額的利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代位權的來源確實包括侵權行為、合約、法規及損餘(Abandonment)。陳述 III 正確,因為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旨在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同一項損失從保險人及第三者處獲得雙重賠償。陳述 IV 正確,根據普通法原則,保險人必須在向被保險人提供彌償(即支付賠款)後,方可取得並行使代位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代位權的限制下,保險人不能保留比它所作的彌償支付還要多的金額。如果保險人從第三者處追討到的款項超過了其已支付給被保險人的賠償額,超出的部分必須退還給被保險人。
重點: 代位權是保險人在履行彌償義務後,取得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追討權利,其核心限制在於保險人不得透過代位追償獲得超過其已支付賠償額的利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