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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0
1.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決定將其客戶數據的儲存及處理工作外判予專業的數據處理者。在這種外判安排下,若發生資料私隱侵犯事件,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相關法律責任及補救措施:
I. 資料處理者須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
II. 受屈的資料當事人可要求作為資料使用者的保險公司,就其授權的資料處理者的錯誤行為承擔委託人責任。
III. 若保險公司與資料處理者訂立的合約中包含具體資料保障條文,這可作為保險公司已符合保障資料原則的證據。
IV. 資料當事人可向私隱專員投訴,並可透過訴訟要求對包括感情傷害在內的損失作出補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是正確的陳述。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當資料使用者(如保險公司)將資料處理外判時,資料處理者並不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而是由資料使用者承擔委託人責任。此外,合約中的保障條文可作為符合保障資料原則的證據,且受屈人有權就包括感情傷害在內的損失尋求補償。
錯誤: 關於「資料處理者須承擔直接法律責任」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條例明確規定在這種外判關係中,法律責任應由資料使用者承擔,而非資料處理者。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為錯誤。另外,僅列出部分正確陳述而遺漏其他正確項目的選項(如只有 II 及 III)亦不完整。
重點: 在個人資料外判處理的架構下,資料使用者必須為其授權處理者的行為負責,而完善的合約條款是資料使用者證明其已履行法定保障義務的重要法律依據。.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是正確的陳述。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當資料使用者(如保險公司)將資料處理外判時,資料處理者並不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而是由資料使用者承擔委託人責任。此外,合約中的保障條文可作為符合保障資料原則的證據,且受屈人有權就包括感情傷害在內的損失尋求補償。
錯誤: 關於「資料處理者須承擔直接法律責任」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條例明確規定在這種外判關係中,法律責任應由資料使用者承擔,而非資料處理者。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 的選項均為錯誤。另外,僅列出部分正確陳述而遺漏其他正確項目的選項(如只有 II 及 III)亦不完整。
重點: 在個人資料外判處理的架構下,資料使用者必須為其授權處理者的行為負責,而完善的合約條款是資料使用者證明其已履行法定保障義務的重要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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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0
2. Question
某保險經紀公司的合規主任在為新入職員工進行培訓,內容涵蓋香港的反洗錢法規及洗錢的基本階段。關於這些概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層交易」階段涉及透過多層複雜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與其來源分開,以隱藏擁有人身份。
II.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金融機構如出於詐騙意圖違反指明條文,最高刑罰為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III.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僱員若已根據僱主訂立的程序向適當人士報告所懷疑事項,即已完全履行了有關披露的法定規定。
IV. 「整合」階段是指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例如將大量現金存入銀行帳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層交易(Layering)的核心目的正是透過複雜的交易鏈條來隱藏資金來源、掩飾審計線索並隱藏受益人身份。陳述 II 正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若金融機構出於詐騙意圖而違反指明條文,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確實為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陳述 III 正確,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僱員只要按照公司內部既定程序向適當人士(如洗錢報告主任)作出報告,即被視為已履行其法定的披露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以實物方式處置非法現金收益(如將現金存入銀行)屬於洗錢的「存放」(Placement)階段,而非「整合」(Integration)階段。整合階段是指將已清洗的資金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使其看起來像是來自合法的商業活動。
重點: 洗錢過程分為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而香港多項法例(如《打擊洗錢條例》及《販毒條例》)對金融機構及其僱員在預防洗錢及履行披露責任方面有嚴格的法律要求及刑罰規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層交易(Layering)的核心目的正是透過複雜的交易鏈條來隱藏資金來源、掩飾審計線索並隱藏受益人身份。陳述 II 正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若金融機構出於詐騙意圖而違反指明條文,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確實為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陳述 III 正確,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僱員只要按照公司內部既定程序向適當人士(如洗錢報告主任)作出報告,即被視為已履行其法定的披露責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以實物方式處置非法現金收益(如將現金存入銀行)屬於洗錢的「存放」(Placement)階段,而非「整合」(Integration)階段。整合階段是指將已清洗的資金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使其看起來像是來自合法的商業活動。
重點: 洗錢過程分為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而香港多項法例(如《打擊洗錢條例》及《販毒條例》)對金融機構及其僱員在預防洗錢及履行披露責任方面有嚴格的法律要求及刑罰規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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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0
3. Question
某保險公司的客戶陳先生對其保單理賠結果不滿並提出正式投訴。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該保險人在執行內部投訴處理程序時,應遵守下列哪些規定?
I. 投訴的調查工作不得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負責。
II. 保險人應在收到投訴後 30 天內,向投訴人發出最終回應或解釋未能作出最終回應的原因。
III. 投訴處理程序必須以書面形式列明,並在顧客要求時收取合理的行政費用後提供。
IV. 負責回應投訴的人員必須擁有解決投訴的權限,或能隨時接觸擁有該權限的人士。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為了確保公正性,投訴不應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調查;在時間要求方面,保險人應在收到投訴後 30 天內給予最終回應或解釋延期原因;此外,負責處理的人員必須具備解決問題的權限或能直接接觸有權限的人士。
錯誤: 關於收取行政費用的陳述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規定,保險人必須應顧客的要求「免費」提供處理投訴的程序資料,且必須主動及免費地向投訴者提供該程序,不得收取費用。其餘包含此錯誤描述的選項組合均不正確。
重點: 保險人的內部投訴處理程序必須體現公平、獨立與透明,並確保客戶在無需支付費用的情況下,能清晰了解投訴的處理流程與進度。.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為了確保公正性,投訴不應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調查;在時間要求方面,保險人應在收到投訴後 30 天內給予最終回應或解釋延期原因;此外,負責處理的人員必須具備解決問題的權限或能直接接觸有權限的人士。
錯誤: 關於收取行政費用的陳述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規定,保險人必須應顧客的要求「免費」提供處理投訴的程序資料,且必須主動及免費地向投訴者提供該程序,不得收取費用。其餘包含此錯誤描述的選項組合均不正確。
重點: 保險人的內部投訴處理程序必須體現公平、獨立與透明,並確保客戶在無需支付費用的情況下,能清晰了解投訴的處理流程與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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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0
4.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框架,關於保險代理及其代表的登記與委任限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最多可登記代表四家保險公司,其中從事長期保險業務的公司不得超過兩家。
II. 若保險代理的業務範圍同時包括一般及長期保險,一家經營綜合業務的保險公司在計算限額時會被視為兩家公司。
III. 保險代理在接受額外的保險公司委任前,必須先獲得其現有代表的保險公司同意。
IV. 一名保險代理的業務代表可以同時為兩家不同的保險代理機構提供服務,以確保客戶能獲得多元化的產品選擇。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規定,保險代理代表的保險公司總數上限為四家,其中長期業務不得超過兩家;若代理的業務範圍同時涉及一般及長期保險,一家綜合保險人會被視為兩家公司;此外,代理人在接受新委任前必須取得現有委任公司的同意。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取得原保險公司應允的要求同樣是正確的法定程序。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違反了「一名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只能代表一個保險代理」的單一代表制規定。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的內容與現行監管要求直接衝突。
重點: 保險代理必須遵守代表公司數目的上限規定(四二原則),且負責人與業務代表在同一時間內僅能代表一名保險代理。.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監管規定,保險代理代表的保險公司總數上限為四家,其中長期業務不得超過兩家;若代理的業務範圍同時涉及一般及長期保險,一家綜合保險人會被視為兩家公司;此外,代理人在接受新委任前必須取得現有委任公司的同意。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取得原保險公司應允的要求同樣是正確的法定程序。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違反了「一名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只能代表一個保險代理」的單一代表制規定。關於「以上皆是」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的內容與現行監管要求直接衝突。
重點: 保險代理必須遵守代表公司數目的上限規定(四二原則),且負責人與業務代表在同一時間內僅能代表一名保險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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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0
5. Question
一家保險經紀公司將其客戶數據庫的維護工作外判予第三方雲端服務供應商。若該供應商因保安漏洞導致客戶資料外洩,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關於外判處理資料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雲端服務供應商(資料處理者)須就該私隱侵犯直接向受影響客戶承擔法律責任。
II. 受影響客戶可以要求該保險經紀公司,就其授權的服務供應商之錯誤行為承擔委託人責任。
III. 若雙方的服務合約中包含具體的資料保障條文,可作為經紀公司已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
IV. 保險經紀公司可根據合約中關於保障資料的條款,向該服務供應商提起訴訟。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當資料處理者發生錯誤時,受屈的資料當事人可要求資料使用者(委託人)承擔委託人責任。陳述 III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與處理者之間的合約若包含具體資料保障條文,可作為已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有關準確性、保留及保安)的證據。陳述 IV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有權根據合約條款向違約的資料處理者採取法律行動。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根據條例,資料處理者並不需要就其錯誤行為向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相關的法律責任是由資料使用者承擔的。
重點: 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資料使用者仍須為處理者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因此建立完善的合約條款對於合規及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當資料處理者發生錯誤時,受屈的資料當事人可要求資料使用者(委託人)承擔委託人責任。陳述 III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與處理者之間的合約若包含具體資料保障條文,可作為已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有關準確性、保留及保安)的證據。陳述 IV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有權根據合約條款向違約的資料處理者採取法律行動。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根據條例,資料處理者並不需要就其錯誤行為向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相關的法律責任是由資料使用者承擔的。
重點: 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資料使用者仍須為處理者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因此建立完善的合約條款對於合規及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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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0
6. Question
一家香港製造企業正在優化其風險管理流程,並考慮實施以下措施:
I. 在所有倉庫安裝自動灑水系統,以確保火災發生時能減輕損害。
II. 定期為員工提供工業安全培訓,以降低工作場所意外的發生率。
III. 購買全面的商業保險,這被該公司視為一種直接的損失控制措施。
IV. 將上述措施視為風險管理中「應對」風險的步驟。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風險管理原則,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旨在火災發生後減輕其損害程度,屬於「損失降低」;進行工業安全培訓旨在減少意外發生的頻率,屬於「損失防範」;而損失控制(包括防範與降低)確實是風險管理中「應對」風險(步驟 iii)的關鍵工具。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對於損失控制在風險管理步驟中地位的正確描述。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陳述 III,而保險在本質上屬於「風險轉移」或「風險融資」機制,並非「損失控制」本身。關於「以上皆是」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混淆了風險管理工具的分類。
重點: 準確區分損失控制措施(旨在影響損失的發生率或嚴重性)與風險融資工具(如保險,旨在處理損失的財務後果)是風險管理的核心概念。.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風險管理原則,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旨在火災發生後減輕其損害程度,屬於「損失降低」;進行工業安全培訓旨在減少意外發生的頻率,屬於「損失防範」;而損失控制(包括防範與降低)確實是風險管理中「應對」風險(步驟 iii)的關鍵工具。
錯誤: 關於「只有 I 及 II」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對於損失控制在風險管理步驟中地位的正確描述。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陳述 III,而保險在本質上屬於「風險轉移」或「風險融資」機制,並非「損失控制」本身。關於「以上皆是」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混淆了風險管理工具的分類。
重點: 準確區分損失控制措施(旨在影響損失的發生率或嚴重性)與風險融資工具(如保險,旨在處理損失的財務後果)是風險管理的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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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0
7.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哪些關於「保險代理」、「負責人」及「登記人士」定義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的定義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
II. 就《守則》而言,「保險代理」一詞亦包括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及業務代表。
III. 若某人同時負責處理其他業務,且有下屬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則該人並不屬於「負責人」。
IV. 「登記人士」的定義涵蓋了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及業務代表。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定義涵蓋了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同時,該《守則》對「負責人」設有特定的排除條件,即如果某人除了保險代理業務外還負責其他業務,並且擁有一名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的下屬,則該人不會被視為「負責人」。此外,「登記人士」的定義明確包含了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負責人以及業務代表。
錯誤: 關於「保險代理」包括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陳述是錯誤的。根據《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雖然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明確排除(但不包括)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考生須仔細區分「保險代理」與「登記人士」在法律定義上的差別,特別是負責人與業務代表雖屬於登記人士,但在《守則》定義下並不等同於保險代理本身。.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定義涵蓋了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同時,該《守則》對「負責人」設有特定的排除條件,即如果某人除了保險代理業務外還負責其他業務,並且擁有一名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的下屬,則該人不會被視為「負責人」。此外,「登記人士」的定義明確包含了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負責人以及業務代表。
錯誤: 關於「保險代理」包括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陳述是錯誤的。根據《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雖然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明確排除(但不包括)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考生須仔細區分「保險代理」與「登記人士」在法律定義上的差別,特別是負責人與業務代表雖屬於登記人士,但在《守則》定義下並不等同於保險代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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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0
8. Question
在一般保險業務中,保單常包含「免賠額」(Excess) 或「起賠額」(Franchise) 條款。關於這兩項條款的運作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免賠額」條款下,被保險人須就每一個別索償承擔首筆金額,保險人僅負責賠付超過該金額的部分。
II. 在「起賠額」條款下,若損失金額超過了指明的起賠額,保險人僅會賠償超過該起賠額的差額部分。
III. 「起賠額」可以與時間而非數額相關,例如若住院時間超過指明的三天,則會得到整個住院時期的賠償金。
IV. 這兩類條款的應用均有助於減少保險人處理大量微小索償的行政成本。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免賠額(Excess)的定義是被保險人須就每一個別索償承擔頭一筆金額,保險人僅賠付餘額。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起賠額(Franchise)可以與時間掛鉤,一旦住院天數超過門檻,保險人將賠償整個住院期間的利益。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這兩類條款都能有效減少保險公司處理微小索償的行政負擔。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這描述的是「免賠額」的運作方式。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金額達到或超過指明門檻,保險人將會賠償「全部」損失,而不會扣除該起賠額金額。
重點: 區分免賠額與起賠額的關鍵在於:免賠額在賠付時必定會扣除約定金額,而起賠額只要損失達標,保險人便會全額賠付而不作扣除。.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免賠額(Excess)的定義是被保險人須就每一個別索償承擔頭一筆金額,保險人僅賠付餘額。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起賠額(Franchise)可以與時間掛鉤,一旦住院天數超過門檻,保險人將賠償整個住院期間的利益。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這兩類條款都能有效減少保險公司處理微小索償的行政負擔。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這描述的是「免賠額」的運作方式。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金額達到或超過指明門檻,保險人將會賠償「全部」損失,而不會扣除該起賠額金額。
重點: 區分免賠額與起賠額的關鍵在於:免賠額在賠付時必定會扣除約定金額,而起賠額只要損失達標,保險人便會全額賠付而不作扣除。.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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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0
9. Question
保險代理陳先生正為客戶辦理投保手續。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違規行為指引》及《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下列哪些關於陳先生執業行為的描述是正確的?
I. 為了節省客戶時間,陳先生可以先請客戶在空白表格上簽署,稍後再代為填寫詳細資料。
II. 若投保申請書上的內容有任何修改,陳先生必須要求客戶在修改處旁簡簽作實。
III. 如果客戶打算以新保單取代現有壽險保單,陳先生必須確保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
IV. 陳先生應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客戶繳付的保費不會與其個人的銀行存款混集。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保險代理不能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且表格上的任何改動必須由客戶簡簽作實。陳述 III 正確,在銷售壽險保單時,若涉及轉換保單,代理必須確保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留意其內容,以確保客戶了解潛在損失。陳述 IV 正確,根據《處理客戶保費指引》,保險代理必須遵守保險公司的規定處理保費,嚴禁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禁止代理要求客戶在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不論其動機是否為了提供便利,這是為了防止誤導或偽造文件的風險。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業時必須秉持誠信與正直,嚴格遵守有關文件簽署、保單轉換披露及保費處理的監管指引,以保障投保大眾的利益。.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保險代理不能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且表格上的任何改動必須由客戶簡簽作實。陳述 III 正確,在銷售壽險保單時,若涉及轉換保單,代理必須確保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留意其內容,以確保客戶了解潛在損失。陳述 IV 正確,根據《處理客戶保費指引》,保險代理必須遵守保險公司的規定處理保費,嚴禁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禁止代理要求客戶在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不論其動機是否為了提供便利,這是為了防止誤導或偽造文件的風險。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業時必須秉持誠信與正直,嚴格遵守有關文件簽署、保單轉換披露及保費處理的監管指引,以保障投保大眾的利益。.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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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0
10.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準則,在評核一名人士是否擔任保險代理的「適當人選」(Fit and Proper) 時,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申請人的品格、聲譽及誠實程度。
II. 申請人的財務狀況,例如是否正處於破產程序。
III. 申請人是否具備規定的最低學歷要求及通過相關的資格考試。
IV. 申請人過往在金融服務業或其他專業領域的紀律處分記錄。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及相關守則,評核一名人士是否為「適當人選」是一個多維度的評估過程。這包括:(I) 品格、聲譽及誠實程度,以確保代理人能誠實地代表保險公司及服務客戶;(II) 財務狀況,例如是否未獲解除破產,因為財務壓力可能增加挪用保費的風險;(III) 專業勝任能力,包括學歷要求及通過資格考試,以保證其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以及 (IV) 往績記錄,參考其在其他專業領域是否曾受紀律處分,以評估其合規意識。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過往紀律處分記錄的重要性,這對於判斷申請人是否具備持續合規的職業操守至關重要。只有 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財務穩健性是評核中介人可靠性的基本要素之一,不能被排除。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品格與誠信是「適當人選」評核中最核心的組成部分,是所有專業行為的基石。
重點: 「適當人選」的評核標準旨在從誠信、能力及財務穩定性等多方面確保保險中介人的素質,從而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並維持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及相關守則,評核一名人士是否為「適當人選」是一個多維度的評估過程。這包括:(I) 品格、聲譽及誠實程度,以確保代理人能誠實地代表保險公司及服務客戶;(II) 財務狀況,例如是否未獲解除破產,因為財務壓力可能增加挪用保費的風險;(III) 專業勝任能力,包括學歷要求及通過資格考試,以保證其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以及 (IV) 往績記錄,參考其在其他專業領域是否曾受紀律處分,以評估其合規意識。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過往紀律處分記錄的重要性,這對於判斷申請人是否具備持續合規的職業操守至關重要。只有 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財務穩健性是評核中介人可靠性的基本要素之一,不能被排除。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品格與誠信是「適當人選」評核中最核心的組成部分,是所有專業行為的基石。
重點: 「適當人選」的評核標準旨在從誠信、能力及財務穩定性等多方面確保保險中介人的素質,從而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並維持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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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0
11.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RSTB)的業務代表。根據相關的《委員會指引》,下列哪些關於其持續專業培訓(CPD)要求及登記身分識別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II. 若陳先生未能符合培訓要求,委員會將會撤銷其登記,而量刑起點通常為 6 個月
III. 若陳先生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會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
IV. 陳先生在提供面對面服務時,必須將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編印或親繕於由他直接安排的旅遊保險收據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委員會指引 10》,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陳述 III 是正確的,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且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陳述 IV 是正確的,為了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人士必須在旅遊保險收據上編印或親繕其姓名及登記號碼。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根據指引,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培訓計劃要求,撤銷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3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只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每年 3 小時的持續專業培訓要求及身分識別規定,否則將面臨撤銷登記等紀律處分。.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委員會指引 10》,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陳述 III 是正確的,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且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陳述 IV 是正確的,為了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人士必須在旅遊保險收據上編印或親繕其姓名及登記號碼。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根據指引,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培訓計劃要求,撤銷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3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只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每年 3 小時的持續專業培訓要求及身分識別規定,否則將面臨撤銷登記等紀律處分。.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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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0
12. Question
一家香港獲授權保險公司在處理保單持有人提出的正式投訴時,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下列哪些做法符合相關的監管要求?
I. 保險人必須免費且自動向投訴人提供其內部的投訴處理程序。
II. 為確保調查效率,投訴應交由直接涉及該爭議事件的僱員進行內部調查。
III. 保險人應建議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給予投訴人最終回應。
IV. 若未能於建議期限內作出最終回應,保險人須告知投訴人延誤原因及預計回應日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必須免費且自動向投訴人提供其內部投訴處理程序,以確保程序的易於接觸性。陳述 III 正確,指引建議保險人應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給予投訴人最終回應。陳述 IV 正確,若保險人未能於 30 天內作出最終回應,必須向投訴人解釋原因並提供預計發出最終回應的日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處理投訴的獨立性原則,投訴不可讓其直接涉及的僱員進行調查,以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調查的公正性。
重點: 保險公司在處理投訴時必須維持高度的透明度與獨立性,並嚴格遵守有關溝通時限與程序披露的監管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必須免費且自動向投訴人提供其內部投訴處理程序,以確保程序的易於接觸性。陳述 III 正確,指引建議保險人應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給予投訴人最終回應。陳述 IV 正確,若保險人未能於 30 天內作出最終回應,必須向投訴人解釋原因並提供預計發出最終回應的日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處理投訴的獨立性原則,投訴不可讓其直接涉及的僱員進行調查,以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調查的公正性。
重點: 保險公司在處理投訴時必須維持高度的透明度與獨立性,並嚴格遵守有關溝通時限與程序披露的監管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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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0
1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保險人常透過保單措詞調整近因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關於此類更改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法律解釋上,「由……引致」與「由……主要地引致」被視為具有相同的法律意義。
II. 若除外責任條款包含「直接或間接地」字眼,即使該特定危險僅構成損失的一個「遠因」,保險人亦可能不負賠償責任。
III. 在海上貨物保險中,因受保碰撞事故導致航程延誤而產生的市場價值損失,保險人通常可依據特定除外條款拒絕賠償。
IV. 只要保單中未明確使用「直接」一詞,近因原則即不再適用,保險人必須賠償所有與事故相關的遠因損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法理,法律判定「由……引致」、「直接引致」或「主要地引致」在近因原則下的解釋是一致的,並不會因為加入這些字眼而改變法律效力。然而,若保單加入「間接地」一詞,則會更改近因法則的應用,使保險人能排除即使只是作為「遠因」的特定危險。此外,在海上貨物保險中,即使遲延是由受保危險(如碰撞)引起的,保險人仍可根據除外責任條款拒絕賠償因遲延而產生的市場損失。
錯誤: 關於「未明確使用『直接』一詞則近因原則不再適用」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不論是否使用「直接」或「主要地」等詞,所應用的近因法則將完全一致,除非明確使用了如「間接地」等能更改原則的措詞。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未能完整包含 I、II 及 III 的組合亦未能全面反映正確的法律原則。
重點: 保險人可透過「間接地」等特定措詞將除外責任擴大至遠因,但一般的修飾語如「直接」或「主要地」通常不會改變近因原則的標準法律解釋。.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法理,法律判定「由……引致」、「直接引致」或「主要地引致」在近因原則下的解釋是一致的,並不會因為加入這些字眼而改變法律效力。然而,若保單加入「間接地」一詞,則會更改近因法則的應用,使保險人能排除即使只是作為「遠因」的特定危險。此外,在海上貨物保險中,即使遲延是由受保危險(如碰撞)引起的,保險人仍可根據除外責任條款拒絕賠償因遲延而產生的市場損失。
錯誤: 關於「未明確使用『直接』一詞則近因原則不再適用」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不論是否使用「直接」或「主要地」等詞,所應用的近因法則將完全一致,除非明確使用了如「間接地」等能更改原則的措詞。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而未能完整包含 I、II 及 III 的組合亦未能全面反映正確的法律原則。
重點: 保險人可透過「間接地」等特定措詞將除外責任擴大至遠因,但一般的修飾語如「直接」或「主要地」通常不會改變近因原則的標準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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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0
14. Question
在人壽保險的營運過程中,索償部在處理理賠申請時,下列哪些因素最有可能影響理賠程序的處理進度或最終發放的賠償金額?
I. 保單已正式轉讓(Assignment)予第三方作為貸款抵押
II. 遺產繼承人與保單受益人對保險金的歸屬存在法律爭議
III. 索償人提供的受保人死亡證明文件不全或身份核實出現困難
IV. 該保單項下仍有尚未清還的保單貸款(Policy Loan)及相關利息Correct
Correct: 以上皆是。在人壽保險理賠的實務操作中,保單轉讓涉及法律權利的轉移,受益人爭議影響受款人的合法性,死亡證明的真實性是理賠的前提,而未償還貸款則直接影響最終支付的淨額。這四項因素均會導致理賠程序的複雜化或金額的調整。
Incorrect: 關於「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未償還的保單貸款及利息必須在支付賠償金前先行扣除,這對最終結算金額至關重要。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忽略了保單轉讓的影響,若保單已轉讓予銀行等第三方,保險公司必須優先處理受讓人的權利。關於「只有 I 及 III」的說法過於簡略,未能涵蓋受益人法律糾紛及財務抵銷項對理賠進度的實質影響。
Takeaway: 保險公司的索償部門在處理給付時,必須綜合考慮法律權屬(如轉讓與受益人)、事實證明(如死亡核實)及財務往來(如未償還貸款),以確保賠付準確合規。.
Incorrect
Correct: 以上皆是。在人壽保險理賠的實務操作中,保單轉讓涉及法律權利的轉移,受益人爭議影響受款人的合法性,死亡證明的真實性是理賠的前提,而未償還貸款則直接影響最終支付的淨額。這四項因素均會導致理賠程序的複雜化或金額的調整。
Incorrect: 關於「只有 I、II 及 III」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為未償還的保單貸款及利息必須在支付賠償金前先行扣除,這對最終結算金額至關重要。關於「只有 II、III 及 IV」的說法忽略了保單轉讓的影響,若保單已轉讓予銀行等第三方,保險公司必須優先處理受讓人的權利。關於「只有 I 及 III」的說法過於簡略,未能涵蓋受益人法律糾紛及財務抵銷項對理賠進度的實質影響。
Takeaway: 保險公司的索償部門在處理給付時,必須綜合考慮法律權屬(如轉讓與受益人)、事實證明(如死亡核實)及財務往來(如未償還貸款),以確保賠付準確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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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0
15. Question
根據香港相關的平等機會法例及保險實務,下列哪些關於保險業中「公平」歧視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均容許在特定條件下的差別對待。
II. 差別對待必須是藉參照可合理依據的來源所得的精算數據或其他數據而給予的。
III. 《種族歧視條例》亦包含相同條文,容許保險人根據種族精算數據調整保費。
IV. 除了數據支持外,有關的差別待遇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必須屬於合理。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香港的平等機會法例,保險業在處理性別、殘疾及家庭崗位事宜時,若能證明差別待遇是基於可信的精算數據或其他合理數據,且在考慮所有因素後屬合理,則不視為違法歧視。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種族歧視條例》並不包含與其他三條條例相同的精算數據豁免條文,保險人不能以精算數據為由對不同種族人士給予差別待遇。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以上皆是」或「只有 II、III 及 IV」)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則漏掉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
重點: 保險業中的「公平歧視」僅適用於性別、殘疾及家庭崗位條例,且必須具備客觀的數據支持及符合合理性原則。.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根據香港的平等機會法例,保險業在處理性別、殘疾及家庭崗位事宜時,若能證明差別待遇是基於可信的精算數據或其他合理數據,且在考慮所有因素後屬合理,則不視為違法歧視。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種族歧視條例》並不包含與其他三條條例相同的精算數據豁免條文,保險人不能以精算數據為由對不同種族人士給予差別待遇。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以上皆是」或「只有 II、III 及 IV」)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則漏掉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V。
重點: 保險業中的「公平歧視」僅適用於性別、殘疾及家庭崗位條例,且必須具備客觀的數據支持及符合合理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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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0
16.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成立的保險公司正計劃擴展其國際業務。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關於該公司在設立打擊洗錢制度及處理境外業務的合規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公司應確保其境外附屬企業在當地法律准許的範圍內,遵守與香港《打擊洗錢條例》附表 2 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
II. 若境外附屬企業因當地法律限制而未能遵守與香港相類似的規定,該公司必須通知香港相關當局並採取額外風險減低措施。
III. 風險為本方法(RBA)要求金融機構對所有客戶執行相同程度的加強盡職審查,以確保資源分配的絕對平均。
IV. 經營國際業務的金融機構除了關注香港政府憲報刊登的制裁名單外,亦應考慮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制裁制度對其業務程序的影響。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金融機構應確保其境外分行或附屬企業在當地法律准許的範圍內,遵守與香港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陳述 II 正確,若境外機構因當地法律限制而未能遵守相關規定,金融機構必須通知有關當局,並採取額外措施以減低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陳述 IV 正確,雖然法律責任主要集中於香港刊登的名單,但經營國際業務的機構應注意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制裁制度對其業務程序的潛在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風險為本方法(RBA)的原則是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分配資源,對較高風險客戶採取嚴格措施,而對較低風險客戶則可執行簡化措施,並非對所有客戶一律採取最高程度的審查。
重點: 金融機構在管理境外業務時須確保集團政策的一致性,並運用風險為本方法有效配置資源,同時在國際營運環境中考慮多重司法管轄區的制裁合規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指引,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金融機構應確保其境外分行或附屬企業在當地法律准許的範圍內,遵守與香港相類似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陳述 II 正確,若境外機構因當地法律限制而未能遵守相關規定,金融機構必須通知有關當局,並採取額外措施以減低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陳述 IV 正確,雖然法律責任主要集中於香港刊登的名單,但經營國際業務的機構應注意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制裁制度對其業務程序的潛在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風險為本方法(RBA)的原則是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分配資源,對較高風險客戶採取嚴格措施,而對較低風險客戶則可執行簡化措施,並非對所有客戶一律採取最高程度的審查。
重點: 金融機構在管理境外業務時須確保集團政策的一致性,並運用風險為本方法有效配置資源,同時在國際營運環境中考慮多重司法管轄區的制裁合規風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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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0
17.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財產保險單中關於彌償 (Indemnity) 的限制及相關法律概念時,提及了以下陳述。根據《研習資料手冊》,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損餘」(Salvage) 在非水險中指受損財產的殘餘價值;但在海事法中,它亦可指為救助海上財物而支付的「救助賞金」。
II. 「委付」(Abandonment) 是指將保險標的完全移交給保險人以索取全損賠償,這在一般非水險財產保單中通常是被禁止或不容許的。
III. 「比例分攤」(Average) 條款適用於不足額保險的情況,賠償金額會按投保金額與財產真實價值的比例遞減。
IV. 若保單設有「起賠額」(Franchise) 條款,當損失金額超過該起賠額時,保險人僅會賠償超過該金額的差額部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損餘」在一般財產保險中指受損後的殘餘價值,但在海事法中,該詞亦可用於描述救助海上財物的行為或支付給救助人員的「救助賞金」。陳述 II 正確,因為委付涉及將受損標的物完全移交給保險人以換取全損賠償,這在水險中是標準做法,但在非水險財產保單中通常會被明確排除。陳述 III 正確,因為比例分攤條款的目的是懲罰不足額投保,賠償金額將根據投保金額佔財產真實價值的比例按比例減少。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起賠額(Franchise)與免賠額(Excess)的運作方式不同。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金額達到或超過預設門檻,保險人將全數賠償損失,而不會扣除任何金額;陳述中所描述的「僅賠償差額」實際上是免賠額的特點。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各種限制彌償的保單條文,特別是比例分攤、免賠額與起賠額在計算賠償金額時的關鍵差異,以確保客戶獲得準確的保障建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損餘」在一般財產保險中指受損後的殘餘價值,但在海事法中,該詞亦可用於描述救助海上財物的行為或支付給救助人員的「救助賞金」。陳述 II 正確,因為委付涉及將受損標的物完全移交給保險人以換取全損賠償,這在水險中是標準做法,但在非水險財產保單中通常會被明確排除。陳述 III 正確,因為比例分攤條款的目的是懲罰不足額投保,賠償金額將根據投保金額佔財產真實價值的比例按比例減少。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起賠額(Franchise)與免賠額(Excess)的運作方式不同。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金額達到或超過預設門檻,保險人將全數賠償損失,而不會扣除任何金額;陳述中所描述的「僅賠償差額」實際上是免賠額的特點。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各種限制彌償的保單條文,特別是比例分攤、免賠額與起賠額在計算賠償金額時的關鍵差異,以確保客戶獲得準確的保障建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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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0
18. Question
一名保單持有人陳先生就其保單服務的延誤,致電保險公司表達強烈不滿。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及相關《處理投訴的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保險公司處理此類投訴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應接納陳先生以口頭方式提出的投訴
II. 為確保對個案背景有深入了解,調查應由直接涉及該服務延誤的僱員執行
III. 保險公司必須主動且免費向陳先生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程序的書面資料
IV. 保險公司應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發出最終回覆,或說明未能回覆的原因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應容許顧客以合理方式(包括口頭方式)提出投訴。陳述 III 正確,指引要求保險人必須免費及自動向投訴者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程序的資料。陳述 IV 正確,保險人應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向投訴人提供最終回應,或解釋未能作出回應的原因及預計日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為了確保處理投訴的獨立性與公平性,投訴程序規定不可讓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負責調查工作。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建立透明、公平且獨立的內部投訴處理機制,確保投訴人能輕易獲得相關程序資訊,並在合理時限內獲得回覆。.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應容許顧客以合理方式(包括口頭方式)提出投訴。陳述 III 正確,指引要求保險人必須免費及自動向投訴者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程序的資料。陳述 IV 正確,保險人應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向投訴人提供最終回應,或解釋未能作出回應的原因及預計日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為了確保處理投訴的獨立性與公平性,投訴程序規定不可讓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負責調查工作。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建立透明、公平且獨立的內部投訴處理機制,確保投訴人能輕易獲得相關程序資訊,並在合理時限內獲得回覆。.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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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0
19. Question
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保險中介人若涉及保險詐騙或其他刑事罪行,其作為「從犯」(secondary party)的法律責任及相關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從犯與主犯(principal perpetrator)在法律上可能要就同一項刑事罪行負上同樣的責任。
II. 要判定一名保險中介人為從犯,控方必須證明該中介人有從該犯罪行為中獲得非法利益的意圖。
III. 如果中介人有權控制另一人的行動卻蓄意不予制止,這種「不作為」可能被視為協助或教唆他人犯罪。
IV. 判定從犯時,所需的是被告進行協助的意圖及知悉其行為能協助犯罪,而非被告本身具有犯該刑事罪的意圖。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刑事法律中,從犯(secondary party)與主犯(principal)通常要就同一項刑事罪行負上同樣的法律責任。陳述 III 正確,因為如果一個人有權控制他人的行動,卻蓄意地不行使該權力以制止違法行為,這種「不作為」在法律上可構成協助或教唆。陳述 IV 正確,因為構成從犯所需的犯罪心意是「進行協助的意圖」,只要被告知悉其行為能協助或鼓勵犯罪即可,而不必具備犯該刑事罪的特定意圖。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法律並不要求控方證明被告從干犯該罪行或協助行為中獲得任何實際利益或具備獲益的意圖。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明白,刑事責任並不限於直接實施犯罪的人;任何形式的協助、教唆或在有權制止時的「不作為」,只要具備協助意圖及相關認知,均可能面臨與主犯相同的法律制裁。.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刑事法律中,從犯(secondary party)與主犯(principal)通常要就同一項刑事罪行負上同樣的法律責任。陳述 III 正確,因為如果一個人有權控制他人的行動,卻蓄意地不行使該權力以制止違法行為,這種「不作為」在法律上可構成協助或教唆。陳述 IV 正確,因為構成從犯所需的犯罪心意是「進行協助的意圖」,只要被告知悉其行為能協助或鼓勵犯罪即可,而不必具備犯該刑事罪的特定意圖。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法律並不要求控方證明被告從干犯該罪行或協助行為中獲得任何實際利益或具備獲益的意圖。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明白,刑事責任並不限於直接實施犯罪的人;任何形式的協助、教唆或在有權制止時的「不作為」,只要具備協助意圖及相關認知,均可能面臨與主犯相同的法律制裁。.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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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0
20.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在日常業務中遇到以下情況。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及《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下列哪些行為被視為違反相關指引的規定?
I. 代理人要求客戶在未填寫投保資料的空白表格上簽名,以便日後補填資料。
II. 代理人將收到的現金保費先存入自己的銀行戶口,隨後再以個人轉賬方式交回保險公司。
III. 在處理人壽保單轉換時,代理人未有向客戶解釋《客戶保障聲明書》的內容或提醒其注意相關事項。
IV. 代理人要求客戶在保單申請書上所有經修改的內容旁進行簡簽作實。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保險代理嚴禁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且在涉及壽險保單轉換時,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向客戶解釋其內容。此外,《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明確指出代理人應避免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以維持專業操守。
錯誤: 陳述 IV 描述的是正確的行政程序,即指引要求任何內容改動須由客戶簡簽作實,因此不屬於違規行為。選項「只有 I 及 II」遺漏了陳述 III 的違規行為;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正確的程序 IV。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業時必須秉持高度誠信,確保投保文件的完整性與透明度,並在處理保費及保單轉換時嚴格遵守監管指引,以保障客戶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保險代理嚴禁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且在涉及壽險保單轉換時,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向客戶解釋其內容。此外,《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明確指出代理人應避免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以維持專業操守。
錯誤: 陳述 IV 描述的是正確的行政程序,即指引要求任何內容改動須由客戶簡簽作實,因此不屬於違規行為。選項「只有 I 及 II」遺漏了陳述 III 的違規行為;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正確的程序 IV。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業時必須秉持高度誠信,確保投保文件的完整性與透明度,並在處理保費及保單轉換時嚴格遵守監管指引,以保障客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