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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7
1. Question
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實務中,保險中介人須識別哪些產品特性較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根據相關指引與市場實務,下列哪些保險類別通常被認為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
I. 火險
II. 買入年金
III. 汽車保險
IV. 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買入年金及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是正確的。在打擊洗錢的監管框架下,這類產品被視為高風險,因為它們通常涉及大額資金投入(如整付保費),且具備儲蓄或投資成分。洗錢者可利用這些產品存放非法資金,隨後透過退保或提取保單價值,將資金轉化為看似合法的保險公司款項。
錯誤: 包含火險或汽車保險的選項是錯誤的。火險和汽車保險屬於一般保險(財產及責任保險),其本質是補償性合約,不具備現金價值或投資成分,且保費通常與風險掛鉤而非由客戶隨意決定大額投入,因此較難被利用作大規模洗錢工具。
重點: 識別洗錢風險時,應重點關注具有投資性質、高現金價值或允許整付大額保費的人壽保險產品,而非純粹的補償性一般保險。.
Incorrect
正確: 買入年金及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是正確的。在打擊洗錢的監管框架下,這類產品被視為高風險,因為它們通常涉及大額資金投入(如整付保費),且具備儲蓄或投資成分。洗錢者可利用這些產品存放非法資金,隨後透過退保或提取保單價值,將資金轉化為看似合法的保險公司款項。
錯誤: 包含火險或汽車保險的選項是錯誤的。火險和汽車保險屬於一般保險(財產及責任保險),其本質是補償性合約,不具備現金價值或投資成分,且保費通常與風險掛鉤而非由客戶隨意決定大額投入,因此較難被利用作大規模洗錢工具。
重點: 識別洗錢風險時,應重點關注具有投資性質、高現金價值或允許整付大額保費的人壽保險產品,而非純粹的補償性一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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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7
2. Question
一名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個人資料及履行專業責任時,根據相關的操守準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披露從客戶取得的資料,即使已取得客戶的書面同意
II. 在為客戶洽談、維持或續簽保險合約的正常程序中,保險經紀可披露必要的客戶資料
III. 保險經紀在經營業務時,不應過分倚賴某一保險人,以確保能優先照顧客戶利益
IV. 若法院頒布命令或按照法律必須履行義務時,保險經紀可以披露客戶資料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操守準則,在為客戶洽談、維持或續簽保險合約的正常程序中,披露必要的資料是獲得豁免的。陳述 III 正確,保險經紀必須把客戶利益放在首位,因此不應過分倚賴某一保險人,以免影響其提供客觀建議的能力。陳述 IV 正確,當法院頒布命令或法律要求履行義務時,保險經紀有權且必須披露相關資料。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保險經紀在取得客戶的書面同意後,是可以披露從客戶取得的資料的,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披露。
重點: 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資料時須遵守保密原則,但在法定例外情況(如法律要求、業務正常運作或客戶書面同意)下可予披露;同時,經紀必須維持獨立性以優先照顧客戶利益。.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操守準則,在為客戶洽談、維持或續簽保險合約的正常程序中,披露必要的資料是獲得豁免的。陳述 III 正確,保險經紀必須把客戶利益放在首位,因此不應過分倚賴某一保險人,以免影響其提供客觀建議的能力。陳述 IV 正確,當法院頒布命令或法律要求履行義務時,保險經紀有權且必須披露相關資料。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保險經紀在取得客戶的書面同意後,是可以披露從客戶取得的資料的,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披露。
重點: 保險經紀在處理客戶資料時須遵守保密原則,但在法定例外情況(如法律要求、業務正常運作或客戶書面同意)下可予披露;同時,經紀必須維持獨立性以優先照顧客戶利益。.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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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7
3. Question
某獲授權保險經紀公司正在檢視其內部合規程序。根據《保險業條例》有關備存簿冊及賬目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保險經紀的法律義務?
I. 紀錄必須足以反映業務的財務狀況,並可藉此製備「真實與公平」的財務報表。
II. 紀錄內容必須充分至可分開載列與保險人、客戶及經紀自己進行的所有交易。
III. 紀錄必須以書面方式或一個可以隨時轉為書面的形式備存。
IV. 這些紀錄必須從交易完成日期起計保留不少於五年的時間。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解釋其交易、反映其業務財務狀況,並能據此製備「真實與公平」財務報表的會計紀錄。此外,這些紀錄必須以書面方式或可隨時轉為書面的形式備存,且必須能分開載列與保險人、客戶及經紀自身的所有交易。
錯誤: 關於紀錄保留年期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法規明確要求保險經紀必須將相關會計及業務紀錄保留不少於七年,而非五年。因此,所有包含第四項陳述的選項,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保險經紀有法定責任維持詳盡且具透明度的會計紀錄,並須嚴格遵守不少於七年的法定保存期限,以確保監管合規及審計的便利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解釋其交易、反映其業務財務狀況,並能據此製備「真實與公平」財務報表的會計紀錄。此外,這些紀錄必須以書面方式或可隨時轉為書面的形式備存,且必須能分開載列與保險人、客戶及經紀自身的所有交易。
錯誤: 關於紀錄保留年期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法規明確要求保險經紀必須將相關會計及業務紀錄保留不少於七年,而非五年。因此,所有包含第四項陳述的選項,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保險經紀有法定責任維持詳盡且具透明度的會計紀錄,並須嚴格遵守不少於七年的法定保存期限,以確保監管合規及審計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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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7
4. Question
一家香港保險經紀公司擬將現有客戶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有關直接促銷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客戶以口頭方式表示同意該公司為本身目的使用其資料,該公司必須在收到回覆後 14 天內以書面確認許可詳情
II. 若該公司擬將客戶資料提供予另一家合作的理財顧問公司以獲取佣金,必須先以書面方式向客戶提供訂明資訊
III. 若該公司在新條例生效前已將某客戶資料用於推廣人壽保險,則在新條例下繼續就同一類別產品進行促銷可獲豁免通知規定
IV. 任何違反涉及為得益而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的規定,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 500,000 元及監禁 3 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條例,若資料使用者為本身目的使用資料並獲得口頭同意,必須在 14 天內以書面方式確認許可的資料種類及促銷標的。陳述 II 正確,若涉及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不論是否為了得益),資料使用者必須以書面方式向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陳述 III 正確,條例設有不溯既往安排,若在新條例生效前已就同一類別促銷標的使用該資料,則可豁免新機制的通知規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違反涉及「為得益而提供個人資料」的規定,最高刑罰應為罰款港幣 1,000,000 元及監禁 5 年,而非港幣 500,000 元及監禁 3 年(後者適用於不涉及得益的其他違反行為)。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直接促銷中使用或提供個人資料前,必須遵守嚴格的通知及同意程序,且針對「為得益而提供資料」的違規行為設有更重的刑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條例,若資料使用者為本身目的使用資料並獲得口頭同意,必須在 14 天內以書面方式確認許可的資料種類及促銷標的。陳述 II 正確,若涉及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不論是否為了得益),資料使用者必須以書面方式向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陳述 III 正確,條例設有不溯既往安排,若在新條例生效前已就同一類別促銷標的使用該資料,則可豁免新機制的通知規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違反涉及「為得益而提供個人資料」的規定,最高刑罰應為罰款港幣 1,000,000 元及監禁 5 年,而非港幣 500,000 元及監禁 3 年(後者適用於不涉及得益的其他違反行為)。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直接促銷中使用或提供個人資料前,必須遵守嚴格的通知及同意程序,且針對「為得益而提供資料」的違規行為設有更重的刑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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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7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公司的營運實務中,理賠部門在審核人壽保險索償申請時,下列哪些因素可能會影響理賠程序的進度或最終支付予索償人的賠償淨額?
I. 保單項下是否存在尚未清還的貸款及應計利息
II. 該保單是否曾被有效地轉讓(Assignment)予第三者(如銀行)
III. 受益人的身份或法律權利是否存在爭議
IV. 對受保人死亡的真確性或身份證明存有疑問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在處理人壽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必須確保賠償金發放給正確的權利人並扣除相關欠款。保單貸款及其利息(I)是保單的債務,需從賠償額中扣除;保單轉讓(II)涉及法律權益的轉移,受讓人可能比原受益人有優先權;受益人爭議(III)會影響賠付對象的確定性;而死亡證明的真實性(IV)則是理賠審核中最基本的實事求是要求。因此,這四項因素均會對理賠程序或金額產生實質影響。
錯誤: 僅包含部分陳述的選項均不完整。在保險實務與法律層面上,這四個項目中的任何一項若被忽略,都可能導致錯誤發放賠償金或違反合約條款,因此不能只考慮其中兩項或三項。
重點: 理賠部門的職責在於核實索償的有效性,並在考慮所有法律轉讓及財務抵銷因素後,將正確的金額支付予合法的權利人。.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在處理人壽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必須確保賠償金發放給正確的權利人並扣除相關欠款。保單貸款及其利息(I)是保單的債務,需從賠償額中扣除;保單轉讓(II)涉及法律權益的轉移,受讓人可能比原受益人有優先權;受益人爭議(III)會影響賠付對象的確定性;而死亡證明的真實性(IV)則是理賠審核中最基本的實事求是要求。因此,這四項因素均會對理賠程序或金額產生實質影響。
錯誤: 僅包含部分陳述的選項均不完整。在保險實務與法律層面上,這四個項目中的任何一項若被忽略,都可能導致錯誤發放賠償金或違反合約條款,因此不能只考慮其中兩項或三項。
重點: 理賠部門的職責在於核實索償的有效性,並在考慮所有法律轉讓及財務抵銷因素後,將正確的金額支付予合法的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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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7
6.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及相關監管要求,關於精算師在保險公司運作中的職能與法定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合資格精算師。
II. 長期保險人必須至少每年對其所有資產及負債進行一次評估。
III. 從事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險人,必須每年對該等法定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
IV. 責任保險被歸類為「短期責任業務」,因為其索償通常在出險後相對短的時間內獲得賠付。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合資格精算師,並要求該等保險人至少每年一次對其資產及負債進行評估。此外,法例亦規定從事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每年對其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責任保險屬於「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其索償過程從產生到發展往往經歷較長時間;而「短期責任業務」是指如火災保險等索償在短時間內獲得賠付的業務。選項「只有 I 及 II」忽略了法定一般保險業務也需要精算檢討的要求;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關於短期責任業務的定義。
Takeaway: 精算師在保險監管中扮演關鍵角色,特別是在長期業務的法定委任及特定一般保險業務(如汽車及勞保)的儲備金年度檢討方面。.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合資格精算師,並要求該等保險人至少每年一次對其資產及負債進行評估。此外,法例亦規定從事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每年對其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
Incorrect: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責任保險屬於「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其索償過程從產生到發展往往經歷較長時間;而「短期責任業務」是指如火災保險等索償在短時間內獲得賠付的業務。選項「只有 I 及 II」忽略了法定一般保險業務也需要精算檢討的要求;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關於短期責任業務的定義。
Takeaway: 精算師在保險監管中扮演關鍵角色,特別是在長期業務的法定委任及特定一般保險業務(如汽車及勞保)的儲備金年度檢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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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7
7.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險人獲授權經營業務的最低要求,下列哪些關於最低實繳股本 (Paid-up Capital) 的描述是正確的?
I. 經營非強制性一般業務或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一千萬港元。
II. 經營任何法定(或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
III. 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的綜合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
IV. 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百萬港元。Correct
Correct: 以上皆是完全符合《保險業條例》對保險人授權的財務要求。根據條例第 6.1.1b 節,經營非強制性的一般或長期業務的最低實繳股本為一千萬港元;若涉及任何法定(強制)保險業務,或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綜合保險人),則要求提高至二千萬港元;而專屬自保保險人的要求則為二百萬港元。
Incorrect: 關於只有部分陳述正確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它們未能全面涵蓋法律規定的所有類別。例如,若忽略了專屬自保保險人的二百萬港元要求,或未提及綜合保險人與經營法定業務保險人相同的二千萬港元門檻,都會導致對香港保險監管框架的理解出現偏差。
Takeaway: 實繳股本要求是香港保險審慎規管架構下的核心授權條件之一,旨在確保不同性質的保險人在開業時具備與其業務風險相匹配的基礎資本。.
Incorrect
Correct: 以上皆是完全符合《保險業條例》對保險人授權的財務要求。根據條例第 6.1.1b 節,經營非強制性的一般或長期業務的最低實繳股本為一千萬港元;若涉及任何法定(強制)保險業務,或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綜合保險人),則要求提高至二千萬港元;而專屬自保保險人的要求則為二百萬港元。
Incorrect: 關於只有部分陳述正確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它們未能全面涵蓋法律規定的所有類別。例如,若忽略了專屬自保保險人的二百萬港元要求,或未提及綜合保險人與經營法定業務保險人相同的二千萬港元門檻,都會導致對香港保險監管框架的理解出現偏差。
Takeaway: 實繳股本要求是香港保險審慎規管架構下的核心授權條件之一,旨在確保不同性質的保險人在開業時具備與其業務風險相匹配的基礎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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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7
8.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名新登記的保險代理,他在處理一般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守相關的操守準則。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規定,下列哪些關於登記人士操守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登記人士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自己是以登記人士身份代表某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
II. 若登記人士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並在服務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在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II. 登記人士可根據行政成本自行在保費以外附加額外收費,而無需在簽署保單前向客戶披露該收費的用途。
IV. 除非事先取得被保人的書面同意及批准付款,否則登記人士不得向被保人的僱員提供佣金回扣以誘使投保。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人士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其身份及所代表的保險公司。陳述 II 是正確的,守則規定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若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除非事先取得被保人的書面同意及批准,否則嚴禁向被保人的僱員提供佣金回扣以誘使投保。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規定,除非在簽署保單之前已經向保單持有人披露保費以外其他收費的數額和用途,否則登記人士不得附加任何額外收費。
重點: 登記人士必須在業務實踐中保持高度透明度與誠信,包括明確披露身份、遵守收費披露要求以及嚴格執行反回扣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人士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必須表明其身份及所代表的保險公司。陳述 II 是正確的,守則規定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若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除非事先取得被保人的書面同意及批准,否則嚴禁向被保人的僱員提供佣金回扣以誘使投保。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規定,除非在簽署保單之前已經向保單持有人披露保費以外其他收費的數額和用途,否則登記人士不得附加任何額外收費。
重點: 登記人士必須在業務實踐中保持高度透明度與誠信,包括明確披露身份、遵守收費披露要求以及嚴格執行反回扣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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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7
9.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將客戶的個人資料外判予第三方資訊科技公司進行數據分析。若該資訊科技公司在處理過程中因疏忽導致客戶資料外洩,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資訊科技公司(資料處理者)須對受影響的客戶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
II. 受屈的客戶可向保險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對其蒙受的感情傷害作出補償。
III. 保險公司與該資訊科技公司訂立的合約若包含資料保障條文,可作為保險公司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
IV. 保險公司可根據合約中關於保障資料的條款,向該資訊科技公司提起訴訟。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當事人有權就觸犯條例所導致的損失(包括感情傷害)向資料使用者要求補償。陳述 III 正確,資料使用者與處理者之間的合約若包含具體保障條文,可被接納為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陳述 IV 正確,資料使用者可依據與資料處理者訂立的合約條款,向其提起訴訟以追究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條例》下,資料處理者不必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受屈的資料當事人應要求資料使用者為其授權的處理者的行為承擔委託人責任。
重點: 當資料使用者將資料處理工作外判時,法律責任仍主要落在資料使用者身上,但完善的合約條文有助於證明其合規性並提供追討基礎。.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當事人有權就觸犯條例所導致的損失(包括感情傷害)向資料使用者要求補償。陳述 III 正確,資料使用者與處理者之間的合約若包含具體保障條文,可被接納為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陳述 IV 正確,資料使用者可依據與資料處理者訂立的合約條款,向其提起訴訟以追究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條例》下,資料處理者不必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受屈的資料當事人應要求資料使用者為其授權的處理者的行為承擔委託人責任。
重點: 當資料使用者將資料處理工作外判時,法律責任仍主要落在資料使用者身上,但完善的合約條文有助於證明其合規性並提供追討基礎。.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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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7
1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關於獲授權保險經紀的合規義務及「適當人選」準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獲授權保險經紀須在有關財務期限完結後的六個月內,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II. 衡量保險經紀是否為「適當人選」的原則,同樣適用於該經紀的行政總裁、業務代表及控權人。
III. 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最低要求,例如股本及專業責任保險。
IV. 若保險經紀以合夥經營形式運作,則只需其中一名執行合夥人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即可。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六個月內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適當人選」的準則不僅適用於經紀本身,亦延伸至其行政總裁、業務代表、董事及控權人;此外,核數師報告必須明確確認經紀已遵守有關最低限度規定的法定要求。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關於核數師報告確認法定最低要求的正確性;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存在法律錯誤,法規明確規定若保險經紀屬合夥經營,則「任何合夥人」均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而非僅限於特定合夥人;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陳述 IV 關於合夥人要求的描述並不符合監管規定。
重點: 保險經紀的監管框架要求嚴格的財務申報時限(六個月),並確保所有對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人員(如合夥人、控權人)均持續符合適當人選的專業操守與資格要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六個月內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適當人選」的準則不僅適用於經紀本身,亦延伸至其行政總裁、業務代表、董事及控權人;此外,核數師報告必須明確確認經紀已遵守有關最低限度規定的法定要求。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關於核數師報告確認法定最低要求的正確性;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存在法律錯誤,法規明確規定若保險經紀屬合夥經營,則「任何合夥人」均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而非僅限於特定合夥人;以上皆是也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陳述 IV 關於合夥人要求的描述並不符合監管規定。
重點: 保險經紀的監管框架要求嚴格的財務申報時限(六個月),並確保所有對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人員(如合夥人、控權人)均持續符合適當人選的專業操守與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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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7
1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代理的業務代表(Technical Representative)的登記要求及日常合規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業務代表必須符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所詳列的適當人選準則。
II. 業務代表可同時代表兩間或以上的保險代理,只要獲得所有委任方的書面同意即可。
III. 若業務代表在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受限制旅遊保險服務,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V. 申請登記成為業務代表時,必須由委任該業務代表的保險代理負責向委員會提交申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規定,所有登記人士(包括業務代表)必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陳述 III 正確,若業務代表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並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在服務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V 正確,根據登記程序,申請登記成為業務代表的責任在於委任該代表的保險代理。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規定業務代表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這是為了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清晰的責任歸屬。
重點: 保險代理及其業務代表必須嚴格遵守登記程序與行為規範,包括單一代表制、身份披露義務以及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以維護保險業的專業水平。.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規定,所有登記人士(包括業務代表)必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陳述 III 正確,若業務代表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並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在服務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V 正確,根據登記程序,申請登記成為業務代表的責任在於委任該代表的保險代理。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規定業務代表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這是為了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清晰的責任歸屬。
重點: 保險代理及其業務代表必須嚴格遵守登記程序與行為規範,包括單一代表制、身份披露義務以及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以維護保險業的專業水平。.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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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7
1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市場結構中,有關保險中介人及相關行業組織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通常被視為具備獨立的專業知識,在處理複雜的商業風險時,其參與是非常普遍的。
II.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IARB) 由香港保險業聯會成立,負責處理保險經紀的登記及相關投訴。
III. 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經費來自汽車保費的附加徵費,旨在當保險人清盤時向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補償。
IV. 根據業界協定,所有經營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均須成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 (ECIRS) 的成員。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通常被視為擁有廣泛經驗和獨立專業知識,特別是在處理複雜商業風險時,其參與是非常普遍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職能包括在保險人清盤或法定保險不存在時,向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補償。陳述 IV 正確,根據業界協定,所有經營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均須成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 (ECIRS) 的成員,以集體方式承擔風險。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IARB) 負責的是保險代理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及投訴處理,而非保險經紀。保險經紀是由認可保險經紀團體(如 CIB 或 PIBA)或保險業監管局負責規管。
重點: 香港保險市場由不同功能的行業組織組成,分別負責中介人規管以及為特定風險或保險人無力償債提供保障(如 MIB 及 ECIRS),理解各組織的職能分工是掌握市場結構的關鍵。.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通常被視為擁有廣泛經驗和獨立專業知識,特別是在處理複雜商業風險時,其參與是非常普遍的。陳述 II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職能包括在保險人清盤或法定保險不存在時,向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補償。陳述 IV 正確,根據業界協定,所有經營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均須成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 (ECIRS) 的成員,以集體方式承擔風險。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IARB) 負責的是保險代理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及投訴處理,而非保險經紀。保險經紀是由認可保險經紀團體(如 CIB 或 PIBA)或保險業監管局負責規管。
重點: 香港保險市場由不同功能的行業組織組成,分別負責中介人規管以及為特定風險或保險人無力償債提供保障(如 MIB 及 ECIRS),理解各組織的職能分工是掌握市場結構的關鍵。.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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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7
13. Question
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正準備向保險業監管局提交年度申報。根據相關法例及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關於保險經紀監管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有關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六個月內,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II. 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已符合有關最低資本、淨資產及專業責任保險等法定要求。
III. 「適當人選」的衡量原則僅適用於保險經紀實體,並不適用於其委任的行政總裁或董事。
IV. 業務代表在申請登記時,必須符合保險業監管局規定的學歷水平、考試成績及在香港工作的權利。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法例規定,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財政年度完結後的六個月內,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陳述 II 是正確的,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在該期間內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最低要求,例如資本、淨資產及專業責任保險等。陳述 IV 是正確的,業務代表在登記時必須符合特定的資格要求,包括學歷、考試成績及在香港工作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適當人選」的衡量準則不僅適用於保險經紀本身,亦同樣適用於其行政總裁、業務代表、董事及控權人,猶如他們是保險經紀一樣。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確保其公司及關鍵人員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並須按時提交審計報告以證明其遵守法定最低經營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法例規定,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財政年度完結後的六個月內,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陳述 II 是正確的,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在該期間內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最低要求,例如資本、淨資產及專業責任保險等。陳述 IV 是正確的,業務代表在登記時必須符合特定的資格要求,包括學歷、考試成績及在香港工作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適當人選」的衡量準則不僅適用於保險經紀本身,亦同樣適用於其行政總裁、業務代表、董事及控權人,猶如他們是保險經紀一樣。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確保其公司及關鍵人員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並須按時提交審計報告以證明其遵守法定最低經營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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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7
14. Question
在保險代理法律關係中,關於「表面權限」與「不容反悔法則」的區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表面權限是透過委託人對第三者表明同意而產生的權限
II. 表面權限與不容反悔法則是法律上完全相同的概念
III. 表面權限通常適用於代理人被容許看似擁有比其實際獲授予的權限更大的情況
IV. 不容反悔法則適用於據稱代理人完全未獲授權,但委託人卻容許其看似獲授權的情況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表面權限的產生是基於委託人向第三者表明同意該代理人擁有相關權限。陳述 III 正確,因為表面權限適用於代理人被容許看似擁有比其實際獲授予的權限更大的情況。陳述 IV 正確,因為不容反悔法則適用於據稱代理人完全未獲授權,但委託人卻容許其看似獲授權的情況。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代理法,表面權限與不容反悔法則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涉及現有權限的擴大,而後者涉及完全沒有授權的情況。
重點: 區分表面權限與不容反悔法則的關鍵在於代理人是否原本已擁有部分實際權限,以及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行為表現如何影響了權限的觀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表面權限的產生是基於委託人向第三者表明同意該代理人擁有相關權限。陳述 III 正確,因為表面權限適用於代理人被容許看似擁有比其實際獲授予的權限更大的情況。陳述 IV 正確,因為不容反悔法則適用於據稱代理人完全未獲授權,但委託人卻容許其看似獲授權的情況。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代理法,表面權限與不容反悔法則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涉及現有權限的擴大,而後者涉及完全沒有授權的情況。
重點: 區分表面權限與不容反悔法則的關鍵在於代理人是否原本已擁有部分實際權限,以及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行為表現如何影響了權限的觀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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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7
15.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制度守則》,當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會)裁定登記人士違反《守則》並決定採取紀律行動時,下列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可要求相關保險公司向受該登記人士行為影響的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
II. 被委員會終止委任的登記人士,在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不得獲委任及登記為保險代理
III. 上訴裁判處的成員可由現任委員會委員兼任,以確保上訴審理的一致性
IV. 任何受上訴權所規限的委員會決定,必須在通知具有上訴權的一方 14 天後方可生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第 6/25 (v)(3) 條,委員會在採取紀律行動時,可要求保險公司向受該登記人士行為影響的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第 6/25 (v) 條,被委員會終止委任的登記人士,其登記將被取消,且在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不得獲委任及登記。陳述 IV 是正確的,根據第 6/26 (d)(iv) 條,任何受上訴權所規限的委員會決定,必須在通知具有上訴權的一方 14 天後方可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根據第 6/26 (d)(ii) 條,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委員會委員兼任,以確保上訴程序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重點: 考生須掌握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紀律處分權力(包括退還保費)、處分後的禁入期限制,以及上訴裁判處的組成限制與決定生效的法定時限。.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第 6/25 (v)(3) 條,委員會在採取紀律行動時,可要求保險公司向受該登記人士行為影響的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第 6/25 (v) 條,被委員會終止委任的登記人士,其登記將被取消,且在委員會指定的時限內不得獲委任及登記。陳述 IV 是正確的,根據第 6/26 (d)(iv) 條,任何受上訴權所規限的委員會決定,必須在通知具有上訴權的一方 14 天後方可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根據第 6/26 (d)(ii) 條,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委員會委員兼任,以確保上訴程序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重點: 考生須掌握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紀律處分權力(包括退還保費)、處分後的禁入期限制,以及上訴裁判處的組成限制與決定生效的法定時限。.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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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7
16.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的行政主管正在檢討內部營運流程。根據保險原理與實務,關於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在保單處理及核保職能上的比較,下列哪項敘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在人壽保險中,保單文件具有高度的重要性,不僅在提出索償時必須出示,而且由於保單可能涉及轉讓或作為貸款抵押,其內容的準確性至關重要。這反映了人壽保險作為長期且不可撤銷合約的特性。
錯誤: 關於一般保險是不可撤銷合約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一般保險在續保時可以檢討條件,甚至可以取消,因此其核保權限通常較為分散而非集中。關於一般保險索償必須出示正本的說法不正確,技術上一般保險保單並非索償的絕對必要條件。關於人壽保險核保是持續性過程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人壽保險的核保通常是一次性的,保險人不能因被保險人健康狀況改變而單方面更改條款。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在核保權限、合約持續性以及保單文件法律效力方面的根本差異。.
Incorrect
正確: 在人壽保險中,保單文件具有高度的重要性,不僅在提出索償時必須出示,而且由於保單可能涉及轉讓或作為貸款抵押,其內容的準確性至關重要。這反映了人壽保險作為長期且不可撤銷合約的特性。
錯誤: 關於一般保險是不可撤銷合約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一般保險在續保時可以檢討條件,甚至可以取消,因此其核保權限通常較為分散而非集中。關於一般保險索償必須出示正本的說法不正確,技術上一般保險保單並非索償的絕對必要條件。關於人壽保險核保是持續性過程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人壽保險的核保通常是一次性的,保險人不能因被保險人健康狀況改變而單方面更改條款。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人壽保險與一般保險在核保權限、合約持續性以及保單文件法律效力方面的根本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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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7
17.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定義,下列哪些人士被納入「保險代理」的範疇內?
I. 個人代理
II. 保險代理商
III. 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
IV. 保險代理商的業務代表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是指顯示自己是一名或多於一名保險人的代理人或分代理人,並在香港或從香港就保險合約提供意見或安排該等合約的人。該定義明確指出「保險代理」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並不包括負責人或業務代表。
錯誤: 包含「負責人」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守則》在界定「保險代理」時,已明確將負責人排除在該定義之外。包含「業務代表」的選項同樣錯誤,因為業務代表亦被明確排除。因此,「以上皆是」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它未能區分保險代理與其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在定義上的差別。
重點: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範疇僅限於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而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雖然是登記人士,但在定義上並不屬於「保險代理」。.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是指顯示自己是一名或多於一名保險人的代理人或分代理人,並在香港或從香港就保險合約提供意見或安排該等合約的人。該定義明確指出「保險代理」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並不包括負責人或業務代表。
錯誤: 包含「負責人」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守則》在界定「保險代理」時,已明確將負責人排除在該定義之外。包含「業務代表」的選項同樣錯誤,因為業務代表亦被明確排除。因此,「以上皆是」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它未能區分保險代理與其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在定義上的差別。
重點: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範疇僅限於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而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雖然是登記人士,但在定義上並不屬於「保險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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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7
18. Question
根據香港《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條例》及相關保險原則,關於保險權益「轉讓」的法律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轉讓收取保險金的權利無需取得保險人的同意。
II. 在轉讓保險合約時,轉讓人與承讓人在轉讓那一刻都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權益。
III. 轉讓保險合約會自動將轉讓人在合約下的責任轉移給承讓人。
IV. 在實務上,人壽保險單可以在不經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轉讓。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轉讓收取保險金的權利(保單收益轉讓)在法律上無需取得保險人的同意(陳述 I)。在轉讓保險合約時,為了符合法律要求,轉讓人與承讓人在轉讓那一刻都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權益(陳述 II)。此外,人壽保險單與海上貨物保險單屬於特殊類別,在實務上可以不經保險人的同意而進行轉讓(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轉讓(Assignment)在法律上僅涉及權益的轉移,而不會將轉讓人在保險合約中的責任轉移給承讓人。若要轉移責任,必須尋求保險人的明確同意。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投保人應區分保險合約轉讓與收益轉讓在可保權益、保險人同意權以及責任承擔方面的本質區別。.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轉讓收取保險金的權利(保單收益轉讓)在法律上無需取得保險人的同意(陳述 I)。在轉讓保險合約時,為了符合法律要求,轉讓人與承讓人在轉讓那一刻都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權益(陳述 II)。此外,人壽保險單與海上貨物保險單屬於特殊類別,在實務上可以不經保險人的同意而進行轉讓(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轉讓(Assignment)在法律上僅涉及權益的轉移,而不會將轉讓人在保險合約中的責任轉移給承讓人。若要轉移責任,必須尋求保險人的明確同意。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投保人應區分保險合約轉讓與收益轉讓在可保權益、保險人同意權以及責任承擔方面的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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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7
19.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人在處理客戶投保申請時,懷疑客戶的保費來源與有組織犯罪活動有關。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及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僱員若按照僱主訂立的程序向適當人士報告所懷疑事項,即已履行其法定披露義務
II.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若未能在合理範圍內儘快披露其知悉或懷疑的可公訴罪行得益,最高刑罰為監禁 14 年及罰款 500 萬元
III. 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通風報訊」屬於犯罪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包括監禁 3 年
IV. 保險從業員若不遵從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其行為本身即構成刑事罪行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僱員若已根據僱主訂立的程序向適當人士(如洗錢報告主任)報告所懷疑事項,即被視為已完全履行了有關法定披露規定。陳述 III 正確,因為「通風報訊」(即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調查的事宜)在上述兩項條例下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均為監禁 3 年及罰款。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監禁 14 年及罰款 500 萬元是針對「洗錢罪行」本身的最高刑罰;而「未能及時披露」知悉或懷疑的可公訴罪行得益,其最高刑罰應為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陳述 IV 錯誤,因為不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本身不會令該人被起訴,但該指引在法院法律程序中可獲接納為證據,且不遵從指引會影響從業員的「適當人選」資格。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洗錢罪行本身與未能履行披露義務的不同刑罰,並理解內部申報程序在法律上的保護作用,同時注意指引雖非法律,但具有重要的監管約束力。.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僱員若已根據僱主訂立的程序向適當人士(如洗錢報告主任)報告所懷疑事項,即被視為已完全履行了有關法定披露規定。陳述 III 正確,因為「通風報訊」(即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調查的事宜)在上述兩項條例下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均為監禁 3 年及罰款。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監禁 14 年及罰款 500 萬元是針對「洗錢罪行」本身的最高刑罰;而「未能及時披露」知悉或懷疑的可公訴罪行得益,其最高刑罰應為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陳述 IV 錯誤,因為不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本身不會令該人被起訴,但該指引在法院法律程序中可獲接納為證據,且不遵從指引會影響從業員的「適當人選」資格。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洗錢罪行本身與未能履行披露義務的不同刑罰,並理解內部申報程序在法律上的保護作用,同時注意指引雖非法律,但具有重要的監管約束力。.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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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7
2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判定損失的「近因」(Proximate Cause) 對於處理索償至關重要。下列哪些關於近因原則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近因是指在時間序列中,最接近損失發生那一刻的原因。
II. 近因是指對損失的發生起主導、有效及決定性作用的原因。
III. 查明近因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定損失是否由受保危險所引起。
IV. 若損失是由一連串事件引起,保險人必須找出其中最具效力的原因以決定是否賠付。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則,近因是指導致損失的最直接、有效且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因,而非單純指時間上最接近損失發生的原因。判定近因的目的是為了釐清損失是否由保單所涵蓋的受保危險所引起。若損失的主導原因是保單中的除外責任,則保險人通常不承擔賠償責任。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近因」在法律和保險實務中強調的是「效力上的接近」(Proximity in efficiency),而非「時間上的接近」(Proximity in time)。即使某個事件在時間上最後發生,如果它不是主導損失的有效原因,也不會被視為近因。
重點: 近因原則是判斷保險索償有效性的核心準則,旨在找出引發損失連鎖反應中最強而有力的主導因素。.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則,近因是指導致損失的最直接、有效且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因,而非單純指時間上最接近損失發生的原因。判定近因的目的是為了釐清損失是否由保單所涵蓋的受保危險所引起。若損失的主導原因是保單中的除外責任,則保險人通常不承擔賠償責任。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近因」在法律和保險實務中強調的是「效力上的接近」(Proximity in efficiency),而非「時間上的接近」(Proximity in time)。即使某個事件在時間上最後發生,如果它不是主導損失的有效原因,也不會被視為近因。
重點: 近因原則是判斷保險索償有效性的核心準則,旨在找出引發損失連鎖反應中最強而有力的主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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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7
21.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營運的保險經紀公司正進行內部合規審查。根據有關備存簿冊、賬目及「適當人選」原則的規定,下列哪些關於該經紀公司責任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反映其業務財務狀況的會計紀錄,且該等紀錄須保留不少於七年。
II. 備存的紀錄必須能夠製備「真實與公平」的財務報表,並方便進行審計。
III. 保險經紀須向客戶說明,若在投保書上提供不正確的資料,可能導致保險合約失效或申索被拒。
IV. 為了提升業務效率,保險經紀可以自稱為保險人的代理人,以簡化與客戶之間的投保流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反映其業務財務狀況的會計紀錄,且該等紀錄必須保留不少於七年。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備存的紀錄必須足以製備「真實與公平」的財務報表,並確保能方便及適當地進行審計。陳述 III 正確,保險經紀在履行謹慎及努力的責任時,必須向客戶指出提供不正確資料的後果,包括合約失效或申索被拒。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經紀必須本著最高誠信行事,不得自稱為保險人或其保險代理人,且必須向客戶提供獨立及不偏不倚的意見,而非代表保險人行事。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維持嚴謹的財務紀錄備存制度(至少七年),並在與客戶往來時充分履行披露義務,確保客戶了解其在最高誠信原則下的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反映其業務財務狀況的會計紀錄,且該等紀錄必須保留不少於七年。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備存的紀錄必須足以製備「真實與公平」的財務報表,並確保能方便及適當地進行審計。陳述 III 正確,保險經紀在履行謹慎及努力的責任時,必須向客戶指出提供不正確資料的後果,包括合約失效或申索被拒。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經紀必須本著最高誠信行事,不得自稱為保險人或其保險代理人,且必須向客戶提供獨立及不偏不倚的意見,而非代表保險人行事。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維持嚴謹的財務紀錄備存制度(至少七年),並在與客戶往來時充分履行披露義務,確保客戶了解其在最高誠信原則下的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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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7
22.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公司正對其業務組合進行內部評估及學術分類。根據保險實務與學術分類的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學術分類,營業中斷保險 (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 被歸類為經濟權益保險
II. 在實務分類中,保險人可按業務來源將業務細分為經紀業務、代理業務及直接業務
III. 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與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定義完全相同
IV. 分入再保險 (Inwards reinsurance) 是指保險人向其他再保險人購買保險以獲得保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學術分類,經濟權益保險涵蓋了所有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保險範圍內的財務權益,營業中斷保險、信貸及租金保險均屬此類。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保險實務分類中,按業務來源劃分是常見的內部管理方式,其中包括由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或直接從公眾(不涉及中介人)取得的業務。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學術分類中,「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是以人為保險標的(如壽險、意外險),這與實務分類中按客戶類型劃分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在定義上並不等同。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人向其他再保險人購買保險以轉嫁風險的行為稱為「分出再保險」(Outwards reinsurance),而「分入再保險」是指保險人扮演再保險人的角色,承接其他保險人分出的風險。
重點: 考生必須辨析保險的學術分類(按標的或功能)與實務分類(按部門、來源或客戶)之間的差異,並準確區分再保險中分出與分入的運作方向。.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學術分類,經濟權益保險涵蓋了所有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保險範圍內的財務權益,營業中斷保險、信貸及租金保險均屬此類。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保險實務分類中,按業務來源劃分是常見的內部管理方式,其中包括由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或直接從公眾(不涉及中介人)取得的業務。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學術分類中,「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是以人為保險標的(如壽險、意外險),這與實務分類中按客戶類型劃分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在定義上並不等同。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人向其他再保險人購買保險以轉嫁風險的行為稱為「分出再保險」(Outwards reinsurance),而「分入再保險」是指保險人扮演再保險人的角色,承接其他保險人分出的風險。
重點: 考生必須辨析保險的學術分類(按標的或功能)與實務分類(按部門、來源或客戶)之間的差異,並準確區分再保險中分出與分入的運作方向。.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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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7
23. Question
在香港競爭激烈的保險市場中,保險公司的不同部門需發揮其特定功能以維持競爭力。關於這些部門的功能,下列哪一項敘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產品研究是產品開發的重要環節,需從原有產品、競爭對手的產品以及市場趨勢這三個範疇進行考慮。這是因為保險公司必須不斷改良現有產品,了解市場競爭環境及大眾需求,以在開放且競爭激烈的香港市場中保持競爭優勢。
錯誤: 關於保險產品受專利保護且優勢能維持數年的說法是錯誤的,實際上保險產品極易被抄襲,其競爭壽命可能僅有數週或數月。關於投訴處理應避開高層或監管機構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嚴重的投訴往往會受到管理層、傳媒及保險業監管機構的關注。關於公共關係僅限於市場行銷的說法是錯誤的,客戶服務在接待客戶及處理查詢時,對公司在大眾心目中的形象起著深遠影響,兩者功能在維護公司形象方面存在重疊。
重點: 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客戶服務與市場行銷功能環環相扣,共同旨在提升產品競爭力、維護客戶關係及建立良好的公眾形象。.
Incorrect
正確: 產品研究是產品開發的重要環節,需從原有產品、競爭對手的產品以及市場趨勢這三個範疇進行考慮。這是因為保險公司必須不斷改良現有產品,了解市場競爭環境及大眾需求,以在開放且競爭激烈的香港市場中保持競爭優勢。
錯誤: 關於保險產品受專利保護且優勢能維持數年的說法是錯誤的,實際上保險產品極易被抄襲,其競爭壽命可能僅有數週或數月。關於投訴處理應避開高層或監管機構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嚴重的投訴往往會受到管理層、傳媒及保險業監管機構的關注。關於公共關係僅限於市場行銷的說法是錯誤的,客戶服務在接待客戶及處理查詢時,對公司在大眾心目中的形象起著深遠影響,兩者功能在維護公司形象方面存在重疊。
重點: 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客戶服務與市場行銷功能環環相扣,共同旨在提升產品競爭力、維護客戶關係及建立良好的公眾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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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7
24. Question
某香港旅行代理商獲准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並聘請陳先生擔任其業務代表。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規定,下列哪些關於登記及營運要求的敘述是正確的?
I. 若陳先生在旅行社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他必須在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I. 陳先生作為業務代表的登記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III. 若陳先生決定離職,該旅行代理商必須在陳先生停止出任業務代表後 14 天內告知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IV. 「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範圍涵蓋由該旅行代理商為其客戶安排的任何一年期旅遊保險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若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展示包含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有效期上限規定為三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職務時,委任人必須在「七天」內通知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而非 14 天。陳述 IV 錯誤,根據定義,「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明確排除了任何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
重點: 保險代理登記制度要求嚴格遵守登記有效期(三年)、離職申報時限(七天)以及特定的資訊披露義務(如旅遊保險櫃位的名牌顯示)。.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若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展示包含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有效期上限規定為三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職務時,委任人必須在「七天」內通知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而非 14 天。陳述 IV 錯誤,根據定義,「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明確排除了任何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
重點: 保險代理登記制度要求嚴格遵守登記有效期(三年)、離職申報時限(七天)以及特定的資訊披露義務(如旅遊保險櫃位的名牌顯示)。.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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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7
2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關於「代位權」(Subrogation) 的法律原則及其在不同情境下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普通法,保險人通常只有在實際給予被保險人彌償後,方可取得代位權。
II. 若受保人因第三方疏忽導致死亡,人壽保險人在支付身故賠償後,可向該第三方行使代位權追討賠償。
III. 在處理設有免賠額 (Deductible) 的索償時,若向第三方追回的收益超過保險人已賠付的金額,餘額應歸被保險人所有。
IV.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保險人在代僱主支付補償金後,可獲移交僱主對造成傷害之第三方的代位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原則,保險人必須先向被保險人提供彌償(Indemnity),才能取得並行使代位權。陳述 III 正確,在設有免賠額的情況下,如果從第三者追回的款項總額超過了保險人已支付的賠償金額,超出部分(即填補免賠額的部分)應歸被保險人所有。陳述 IV 正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主對造成僱員受傷的第三方擁有法定代位權,而當保險人代僱主支付補償金後,該權利會移交給保險人。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代位權僅適用於「彌償合約」。人壽保險屬於定額給付合約,並非彌償性質,因此保險人在賠付後不能向導致受保生命死亡的第三方行使代位權。
重點: 代位權的行使旨在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同一損失而獲得雙重補償,且該權利通常僅存在於彌償性質的保險合約中,並受保單條款及相關法例(如僱員補償條例)的規範。.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普通法原則,保險人必須先向被保險人提供彌償(Indemnity),才能取得並行使代位權。陳述 III 正確,在設有免賠額的情況下,如果從第三者追回的款項總額超過了保險人已支付的賠償金額,超出部分(即填補免賠額的部分)應歸被保險人所有。陳述 IV 正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主對造成僱員受傷的第三方擁有法定代位權,而當保險人代僱主支付補償金後,該權利會移交給保險人。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代位權僅適用於「彌償合約」。人壽保險屬於定額給付合約,並非彌償性質,因此保險人在賠付後不能向導致受保生命死亡的第三方行使代位權。
重點: 代位權的行使旨在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同一損失而獲得雙重補償,且該權利通常僅存在於彌償性質的保險合約中,並受保單條款及相關法例(如僱員補償條例)的規範。.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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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27
26. Question
某香港旅行代理商已登記為從事「受限制的旅遊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關於其登記與營運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旅行代理商及其業務代表的登記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II. 若該代理在服務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保險服務,必須在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II. 若該代理的業務代表停止出任職務,該代理必須在該代表離職後十四天內告知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IV. 假如《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條文與《保險業條例》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守則》的規定為準。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有效期最長為三年。陳述 II 是正確的,守則規定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代理,若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展示包含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當獲委任人停止職務後,委任人必須在「七天」內告知委員會,而非十四天。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當《守則》與《保險業條例》出現抵觸時,一律以《條例》為準。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登記有效期、特定披露義務及法定的通知期限,並理解《保險業條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有效期最長為三年。陳述 II 是正確的,守則規定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代理,若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展示包含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當獲委任人停止職務後,委任人必須在「七天」內告知委員會,而非十四天。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當《守則》與《保險業條例》出現抵觸時,一律以《條例》為準。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登記有效期、特定披露義務及法定的通知期限,並理解《保險業條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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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7 of 27
2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關於「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 的原則及其在不同險種下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人壽保險中,投保人必須在保單起保時及受保人死亡時,均對該受保生命具有可保權益
II. 法律假定任何人對其配偶的生命均擁有可保權益,而毋須證明雙方具備財務關係
III. 受託保管人在得到貨品擁有人同意下管有相關貨品,可就該貨品購買財產保險
IV. 在海上保險中,投保人只須在損失發生時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權益即可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法律假定配偶之間存在可保權益,投保人毋須提供具體的財務損失證明。陳述 III 正確,受託保管人(Bailee)在合法管有他人貨品的情況下,對該貨品具有法律認可的關係,因此擁有可保權益。陳述 IV 正確,根據《海上保險條例》,可保權益只須在損失發生時存在,而不必在投保時存在。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與彌償保險的要求不同,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只須在保單起保時存在即可,即使在發生索償時該權益已不存在(例如雙方已離婚),亦不影響索償的合法性。
重點: 投保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認可的可保權益,而不同險種對該權益必須存在的時間點有不同要求:人壽保險為「起保時」,而水險及多數彌償保險則為「損失時」。.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法律假定配偶之間存在可保權益,投保人毋須提供具體的財務損失證明。陳述 III 正確,受託保管人(Bailee)在合法管有他人貨品的情況下,對該貨品具有法律認可的關係,因此擁有可保權益。陳述 IV 正確,根據《海上保險條例》,可保權益只須在損失發生時存在,而不必在投保時存在。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人壽保險與彌償保險的要求不同,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只須在保單起保時存在即可,即使在發生索償時該權益已不存在(例如雙方已離婚),亦不影響索償的合法性。
重點: 投保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認可的可保權益,而不同險種對該權益必須存在的時間點有不同要求:人壽保險為「起保時」,而水險及多數彌償保險則為「損失時」。.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