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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5
1.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及《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保險代理人應遵守的實務準則?
I. 任何投保申請文件上的內容改動,均須由客戶簡簽作實。
II. 在處理壽險保單轉換時,代理人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向客戶解釋相關風險。
III. 推薦的保費繳付方式包括使用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或透過銀行直接轉賬。
IV. 若客戶要求,代理人可將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處理,只要事後能提供清晰的賬目記錄即可。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符合相關指引的專業操守要求。根據《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保險代理人必須確保投保文件上的任何改動均由客戶簡簽作實(陳述 I),且在銷售壽險涉及保單轉換時,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以確保客戶了解相關風險(陳述 II)。此外,《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明確推薦客戶使用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或直接轉賬至公司戶口(陳述 III),以保障資金安全。
錯誤: 陳述 IV 關於混集保費的描述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防止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在一起,這是為了預防挪用公款或賬目混亂,不論客戶是否提出要求或事後是否有記錄,均不得混集。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I」則因未包含同樣正確且受指引推薦的陳述 III 而不夠完整。
重點: 保險代理人必須透過確保文件簽署的完整性、履行法定的披露責任(如客戶保障聲明書)以及嚴格執行保費與個人資金的分離,來維持業界的誠信與專業標準。.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符合相關指引的專業操守要求。根據《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保險代理人必須確保投保文件上的任何改動均由客戶簡簽作實(陳述 I),且在銷售壽險涉及保單轉換時,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以確保客戶了解相關風險(陳述 II)。此外,《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明確推薦客戶使用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或直接轉賬至公司戶口(陳述 III),以保障資金安全。
錯誤: 陳述 IV 關於混集保費的描述是錯誤的。指引明確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防止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在一起,這是為了預防挪用公款或賬目混亂,不論客戶是否提出要求或事後是否有記錄,均不得混集。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而「只有 I 及 II」則因未包含同樣正確且受指引推薦的陳述 III 而不夠完整。
重點: 保險代理人必須透過確保文件簽署的完整性、履行法定的披露責任(如客戶保障聲明書)以及嚴格執行保費與個人資金的分離,來維持業界的誠信與專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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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5
2.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機構新聘請了一名業務代表負責推廣旅遊保險。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登記人士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該業務代表應遵守的執業要求或相關安排?
I. 該業務代表若使用商務名片,必須在名片上清晰顯示其登記號碼。
II. 若該業務代表在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受限制旅遊保險服務,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II. 該業務代表可以同時受聘於兩家保險代理機構,前提是兩家機構均為同一保險集團的成員。
IV. 委任該業務代表的保險公司直接負責為其提供有關《保險業條例》要求的入職培訓。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第 6.2.2d 條,登記人士(包括業務代表)必須在商務名片上顯示其登記號碼。此外,若業務代表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並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在服務台或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以確保公眾能識別其身份。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規定登記人士(業務代表)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並無針對同一集團的豁免條款。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第 6.2.2d (j) 段,為業務代表提供足夠培訓以確保其勝任職務的責任在於「保險代理」(即其僱主),而非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僅負責為其委任的保險代理提供培訓。
重點: 業務代表必須遵守單一代表制及嚴格的身份披露要求,且其培訓責任由直接委任他們的保險代理承擔。.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第 6.2.2d 條,登記人士(包括業務代表)必須在商務名片上顯示其登記號碼。此外,若業務代表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並提供面對面服務,必須在服務台或櫃位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以確保公眾能識別其身份。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規定登記人士(業務代表)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並無針對同一集團的豁免條款。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第 6.2.2d (j) 段,為業務代表提供足夠培訓以確保其勝任職務的責任在於「保險代理」(即其僱主),而非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僅負責為其委任的保險代理提供培訓。
重點: 業務代表必須遵守單一代表制及嚴格的身份披露要求,且其培訓責任由直接委任他們的保險代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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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5
3. Question
某保險經紀公司的僱員在處理一宗長期保險業務時,懷疑客戶繳付的保費涉及可公訴罪行的得益。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僱員若根據公司訂立的程序向內部適當人士報告,即已完全履行了有關披露的法定規定。
II. 該僱員若未能在合理範圍內儘快披露其懷疑,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 14 年及罰款五百萬元。
III. 向財富情報組提交報告,可就報告中所披露的作為,獲得法定免責辯護。
IV. 若該僱員向客戶披露任何相當可能損害為跟進披露而進行的調查的事宜,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 3 年及罰款。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僱員若已根據僱主訂立的程序向適當人士報告所懷疑的事項,即被視為已完全履行了有關披露的法定規定。此外,以訂明方式向財富情報組提交報告,可就該披露行為獲得法定免責辯護。而「通風報訊」罪行(即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調查的事宜)的最高刑罰確實為監禁 3 年及罰款。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未能在合理範圍內儘快披露懷疑財產的最高刑罰應為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而監禁 14 年及罰款五百萬元是針對洗錢罪行本身的最高刑罰。選項「只有 I 及 III」遺漏了關於通風報訊的正確法律描述;選項「只有 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刑罰資訊;選項「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將陳述 II 納入正確範圍。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洗錢罪行、漏報罪行與通風報訊罪行的不同定義及刑罰,並理解透過公司內部程序報告是履行法定責任的有效途徑。.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僱員若已根據僱主訂立的程序向適當人士報告所懷疑的事項,即被視為已完全履行了有關披露的法定規定。此外,以訂明方式向財富情報組提交報告,可就該披露行為獲得法定免責辯護。而「通風報訊」罪行(即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調查的事宜)的最高刑罰確實為監禁 3 年及罰款。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未能在合理範圍內儘快披露懷疑財產的最高刑罰應為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而監禁 14 年及罰款五百萬元是針對洗錢罪行本身的最高刑罰。選項「只有 I 及 III」遺漏了關於通風報訊的正確法律描述;選項「只有 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刑罰資訊;選項「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將陳述 II 納入正確範圍。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洗錢罪行、漏報罪行與通風報訊罪行的不同定義及刑罰,並理解透過公司內部程序報告是履行法定責任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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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5
4. Question
一家總部位於香港的保險經紀公司計劃將其客戶續保提醒的資料處理工作外判予一家第三方科技公司。為了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規定,下列哪些是私隱專員建議資料使用者應採取的行動?
I. 在服務合約中列明資料處理者須採取的保安措施,並要求其遵從保障資料原則。
II. 規定資料處理者在完成受託目的後,必須適時交還、銷毀或刪除有關個人資料。
III. 由於《條例》並未定義「其他方法」,因此資料使用者必須且只能依賴合約條款來監察資料處理者。
IV. 在轉移個人資料進行系統測試前,先評估是否可以匿名資料替代真實資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應透過合約列明保安措施,以確保資料處理者符合保障資料原則。陳述 II 正確,因為合約應明確規定在完成受託目的後,資料處理者必須交還或銷毀相關資料,以符合資料保留的規定。陳述 IV 正確,根據私隱專員的良好行事方式建議,在系統測試時應優先考慮使用匿名或虛擬資料以代替真實個人資料。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提供了彈性,容許資料使用者在未能訂立合約的情況下,採用「其他方法」(例如非合約形式的監督和審核機制)來監察資料處理者,而非「必須且只能」依賴合約。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負有監督責任,應優先透過合約規範保安、用途及銷毀安排,並在系統測試等環節採取風險最小化的措施。.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應透過合約列明保安措施,以確保資料處理者符合保障資料原則。陳述 II 正確,因為合約應明確規定在完成受託目的後,資料處理者必須交還或銷毀相關資料,以符合資料保留的規定。陳述 IV 正確,根據私隱專員的良好行事方式建議,在系統測試時應優先考慮使用匿名或虛擬資料以代替真實個人資料。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提供了彈性,容許資料使用者在未能訂立合約的情況下,採用「其他方法」(例如非合約形式的監督和審核機制)來監察資料處理者,而非「必須且只能」依賴合約。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負有監督責任,應優先透過合約規範保安、用途及銷毀安排,並在系統測試等環節採取風險最小化的措施。.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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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5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規管環境下,一名保險從業員在處理業務分類及合規事宜時,下列哪些關於規管架構及實務類別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現行的法定發牌制度,保險業監管局是負責監管及發牌予所有保險中介人的唯一法定機構。
II. 保險代理登記冊目前仍由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負責保存,以供公眾查閱所有登記人士的資料。
III. 保險經紀必須投保專業彌償保險,以保障因專業疏忽而引致第三者損失的法律責任。
IV. 若某獲授權保險人被分類為經營「純」一般業務,這代表該保險人僅從事一般業務而非長期業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自2019年9月23日起,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正式接替以往的自律規管機構(如 IARB、CIB 及 PIBA),成為負責香港保險中介人發牌及規管的唯一法定機構。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規管要求,保險經紀必須投保專業彌償保險,以承保其在提供專業服務時因疏忽而導致客戶或第三者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V 是正確的,「純」一般業務(’Pure’ General Business)是指獲授權保險人僅經營一般業務,而不涉及任何長期業務。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在現行的法定發牌制度下,持牌保險中介人登記冊是由保險業監管局負責保存及更新,並供公眾在其官方網站查閱,而非由香港保險業聯會負責。
重點: 考生需掌握香港保險中介人規管架構的法定轉變,以及保險經紀在專業責任保障方面的基本法定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自2019年9月23日起,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正式接替以往的自律規管機構(如 IARB、CIB 及 PIBA),成為負責香港保險中介人發牌及規管的唯一法定機構。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規管要求,保險經紀必須投保專業彌償保險,以承保其在提供專業服務時因疏忽而導致客戶或第三者損失的法律責任。陳述 IV 是正確的,「純」一般業務(’Pure’ General Business)是指獲授權保險人僅經營一般業務,而不涉及任何長期業務。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在現行的法定發牌制度下,持牌保險中介人登記冊是由保險業監管局負責保存及更新,並供公眾在其官方網站查閱,而非由香港保險業聯會負責。
重點: 考生需掌握香港保險中介人規管架構的法定轉變,以及保險經紀在專業責任保障方面的基本法定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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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5
6.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框架中有關防範洗錢的指引,下列哪些保險類別在洗錢活動中較常被利用?
I. 火險
II. 買入年金
III. 汽車保險
IV. 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V 是正確的。買入年金及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通常涉及大額的資金投入,且具備投資或儲蓄成分,這使得洗錢分子能夠透過這些產品進行資金的「分層化」和「整合」,隨後透過提取現金或退保使非法資金看起來像是合法的保險賠付或收益。
錯誤: 關於火險及汽車保險的陳述是錯誤的。這兩類屬於一般保險,主要提供財產或責任保障,不具備現金價值或投資回報,且保費通常較低,因此在洗錢活動中被利用的風險極低。
重點: 洗錢風險主要集中在具有高現金價值、整付保費或投資性質的人壽保險產品上,從業員應對此類業務保持高度警覺。.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V 是正確的。買入年金及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通常涉及大額的資金投入,且具備投資或儲蓄成分,這使得洗錢分子能夠透過這些產品進行資金的「分層化」和「整合」,隨後透過提取現金或退保使非法資金看起來像是合法的保險賠付或收益。
錯誤: 關於火險及汽車保險的陳述是錯誤的。這兩類屬於一般保險,主要提供財產或責任保障,不具備現金價值或投資回報,且保費通常較低,因此在洗錢活動中被利用的風險極低。
重點: 洗錢風險主要集中在具有高現金價值、整付保費或投資性質的人壽保險產品上,從業員應對此類業務保持高度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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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5
7. Question
一家保險經紀公司在日常營運中需要處理大量客戶資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下列哪些關於該條例特點及定義的陳述是正確的?
I. 條例的監管範圍同時涵蓋以自動化方式及人手方式操作的個人資料。
II. 「個人資料」的定義包括在文件中對活着的個人所表達的意見。
III. 若保險公司聘用外部機構代為處理資料,必須採取合約規範等方式確保資料保存期限不超過所需時間。
IV. 考慮到行政效率,香港政府在處理個人資料時不受該條例的約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條例》的特點,其範圍涵蓋個人資料,且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陳述 II 正確,根據《條例》對「個人資料」的定義,它包括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活着的個人有關、可核實身份並可被處理的資料,當中亦包括意見的表達。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須採取合約或其他方法防止資料保存超過所需時間。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香港政府也不例外,並不存在因執行法定職能而豁免遵守整項條例的情況。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具有廣泛的適用性,涵蓋所有形式的個人資料及所有實體(包括政府),並要求資料使用者對其委託的資料處理者在資料保留及保安方面負起監督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條例》的特點,其範圍涵蓋個人資料,且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陳述 II 正確,根據《條例》對「個人資料」的定義,它包括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活着的個人有關、可核實身份並可被處理的資料,當中亦包括意見的表達。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須採取合約或其他方法防止資料保存超過所需時間。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香港政府也不例外,並不存在因執行法定職能而豁免遵守整項條例的情況。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具有廣泛的適用性,涵蓋所有形式的個人資料及所有實體(包括政府),並要求資料使用者對其委託的資料處理者在資料保留及保安方面負起監督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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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5
8. Question
某保險經紀公司擬將其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一家關聯的投資顧問公司作直接促銷用途。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規管機制,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經紀公司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客戶提供訂明資訊。
II. 經紀公司必須告知客戶該資料是否擬為得益而提供。
III. 經紀公司必須收到客戶的書面回覆表示同意或不反對。
IV. 若客戶僅以口頭表示同意,經紀公司可在 14 天內以書面確認後提供資料。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若擬將個人資料提供予他人(第三方)作直接促銷,必須以「書面」方式向資料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包括擬提供的資料種類、促銷標的類別及接收者的類別。此外,若提供資料是為了獲取利益,必須在通知中明確告知當事人,且必須在提供資料前收到當事人的「書面」回覆表示同意。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雖然條例允許資料使用者在為「本身目的」使用資料時,可接受口頭同意並於 14 天內書面確認,但這一彈性安排並不適用於「提供資料予他人」的情況。向他人提供資料必須預先取得書面同意。其餘選項因包含錯誤的陳述 IV 或遺漏了必要的書面要求而不正確。
重點: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作促銷用途的法定程序極為嚴格,通知與同意均必須採用書面形式,這與資料使用者為自身目的使用資料時可接受口頭形式的規定有所不同。.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若擬將個人資料提供予他人(第三方)作直接促銷,必須以「書面」方式向資料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包括擬提供的資料種類、促銷標的類別及接收者的類別。此外,若提供資料是為了獲取利益,必須在通知中明確告知當事人,且必須在提供資料前收到當事人的「書面」回覆表示同意。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雖然條例允許資料使用者在為「本身目的」使用資料時,可接受口頭同意並於 14 天內書面確認,但這一彈性安排並不適用於「提供資料予他人」的情況。向他人提供資料必須預先取得書面同意。其餘選項因包含錯誤的陳述 IV 或遺漏了必要的書面要求而不正確。
重點: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作促銷用途的法定程序極為嚴格,通知與同意均必須採用書面形式,這與資料使用者為自身目的使用資料時可接受口頭形式的規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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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5
9. Question
在處理保險代理及其業務代表的登記與日常合規事宜時,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相關的要求?
I. 業務代表在提供面對面保險服務的櫃位,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I. 保險代理必須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提供足夠培訓,使其熟悉《保險業條例》及《守則》。
III. 業務代表可以同時代表兩間不同的保險代理公司,只要兩者均已獲得委員會確認。
IV. 登記人士的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可於保聯的網頁或其註冊辦事處供市民查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業務代表若在服務台或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必須在該處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I 正確,保險代理有責任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提供足夠培訓,確保其熟悉《保險業條例》及《守則》並能勝任職責。陳述 IV 正確,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必須按照規定,於保聯的網頁或其註冊辦事處供市民查閱。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規定,業務代表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
重點: 保險代理及其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登記、身份披露及持續培訓的規定,以確保行業的專業水平及公眾透明度。.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業務代表若在服務台或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保險服務,必須在該處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I 正確,保險代理有責任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提供足夠培訓,確保其熟悉《保險業條例》及《守則》並能勝任職責。陳述 IV 正確,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必須按照規定,於保聯的網頁或其註冊辦事處供市民查閱。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規定,業務代表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個保險代理。
重點: 保險代理及其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登記、身份披露及持續培訓的規定,以確保行業的專業水平及公眾透明度。.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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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5
10. Question
一名保險從業員正向新入職同事講解香港保險中介人的規管架構。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現行的法定發牌制度,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業監管局已取代以往的自律規管機構,成為香港唯一的保險中介人法定發牌當局。
II. 所有保險代理及保險經紀均須獲得保險業監管局發牌,方可進行受規管活動。
III. 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PIBA) 目前仍負責審批及簽發保險經紀牌照。
IV. 保險業監管局有權對違反操守守則的持牌保險中介人進行紀律處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起,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接管了以往由三個自律規管機構(IARB、CIB 及 PIBA)負責的規管職能,成為香港保險中介人的唯一法定發牌機構。陳述 II 正確,在現行的法定發牌制度下,不論是保險代理還是保險經紀,都必須直接向保監局申請並獲發牌照,方可從事受規管活動。陳述 IV 正確,保監局作為法定監管機構,擁有法律賦予的權力,可對違反《保險業條例》或相關操守守則的中介人採取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撤銷牌照。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現行制度下,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PIBA) 已不再負責發牌或審批申請的工作,該職能已悉數移交予保險業監管局。雖然這些專業團體仍然存在,但它們已不再具備法定發牌權力。
重點: 香港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已全面過渡至由保險業監管局負責的法定發牌制度,這加強了監管的一致性及對保單持有人權益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起,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接管了以往由三個自律規管機構(IARB、CIB 及 PIBA)負責的規管職能,成為香港保險中介人的唯一法定發牌機構。陳述 II 正確,在現行的法定發牌制度下,不論是保險代理還是保險經紀,都必須直接向保監局申請並獲發牌照,方可從事受規管活動。陳述 IV 正確,保監局作為法定監管機構,擁有法律賦予的權力,可對違反《保險業條例》或相關操守守則的中介人採取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撤銷牌照。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現行制度下,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PIBA) 已不再負責發牌或審批申請的工作,該職能已悉數移交予保險業監管局。雖然這些專業團體仍然存在,但它們已不再具備法定發牌權力。
重點: 香港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已全面過渡至由保險業監管局負責的法定發牌制度,這加強了監管的一致性及對保單持有人權益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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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5
11. Question
根據法律原則,關於「簡單合約」(Simple contracts) 與保險合約的性質,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絕大部分的保險合約在法律分類上屬於「簡單合約」。
II. 保險單是證明保險合約存在的最常用證據,而非合約本身。
III. 簡單合約的有效性嚴格取決於是否履行了簽署、蓋章和交付等法定手續。
IV. 凡是涉及大型建築工程或高額保費的合約,均不能以簡單合約形式訂立。Correct
Correct: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在法律定義上,絕大部分的保險合約都屬於「簡單合約」,其有效性並不取決於特殊的手續。此外,保險合約本身是一種無形的法律關係,保險單僅是證明該合約存在及條款內容的最常用證據。
Incorrect: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簽署、蓋章和交付」是契據 (Deeds) 的成立要件,而非簡單合約的要求,簡單合約可以透過口頭或行為推斷訂立。陳述 IV 錯誤,簡單合約的「簡單」是指訂立程序不需特殊手續,它同樣可以應用於涉及巨額資金或複雜工程的商業合約中。
Takeaway: 保險合約在法律上被歸類為簡單合約,理解合約本身與作為證據的保險單之間的區別,是保險法律原則中的核心概念。.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在法律定義上,絕大部分的保險合約都屬於「簡單合約」,其有效性並不取決於特殊的手續。此外,保險合約本身是一種無形的法律關係,保險單僅是證明該合約存在及條款內容的最常用證據。
Incorrect: 陳述 III 錯誤,因為「簽署、蓋章和交付」是契據 (Deeds) 的成立要件,而非簡單合約的要求,簡單合約可以透過口頭或行為推斷訂立。陳述 IV 錯誤,簡單合約的「簡單」是指訂立程序不需特殊手續,它同樣可以應用於涉及巨額資金或複雜工程的商業合約中。
Takeaway: 保險合約在法律上被歸類為簡單合約,理解合約本身與作為證據的保險單之間的區別,是保險法律原則中的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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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5
12. Question
在評估香港保險市場的競爭格局與保險人結構時,有關一般業務與長期業務的分佈情況,哪一項陳述最符合監管機構的統計觀察與定義?
Correct
正確: 長期業務的市場集中度通常較一般業務高,這反映在統計數據中前十名保險人佔據了市場絕大部分的份額,而一般業務的市場分佈則相對平均,競爭較為分散。
錯誤: 關於一般業務比長期業務更為集中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市場數據顯示一般業務在各保險人之間的分佈更為均勻。關於綜合保險人定義為結合銀行與保險業務的說法錯誤,在保險監管框架下,「綜合」保險人是指獲授權同時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關於單一保險人在一般業務類別中佔據超過一半份額的描述錯誤,事實上在主要的類別(如汽車或意外健康)中,沒有任何一家保險人的市場佔有率超過百分之十七。
重點: 瞭解香港保險市場中一般業務與長期業務在市場集中度上的差異,以及「綜合保險人」在法律授權上的正確定義。.
Incorrect
正確: 長期業務的市場集中度通常較一般業務高,這反映在統計數據中前十名保險人佔據了市場絕大部分的份額,而一般業務的市場分佈則相對平均,競爭較為分散。
錯誤: 關於一般業務比長期業務更為集中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市場數據顯示一般業務在各保險人之間的分佈更為均勻。關於綜合保險人定義為結合銀行與保險業務的說法錯誤,在保險監管框架下,「綜合」保險人是指獲授權同時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關於單一保險人在一般業務類別中佔據超過一半份額的描述錯誤,事實上在主要的類別(如汽車或意外健康)中,沒有任何一家保險人的市場佔有率超過百分之十七。
重點: 瞭解香港保險市場中一般業務與長期業務在市場集中度上的差異,以及「綜合保險人」在法律授權上的正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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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5
13. Question
一位在香港經營高級家具店的店主為其庫存投保。在商討保單條款時,保險中介人解釋了彌償原則及其在不同條款下的應用。下列哪些保單條文或安排,可能導致在發生全損時,受保人獲得的賠償金額高於受保財產在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價值(即扣除折舊後的價值)?
I. 「以新代舊」承保 (New for Old cover)
II. 重置保險 (Reinstatement insurance)
III. 比例分攤條款 (Average clause)
IV. 約定價值保單 (Agreed value policies)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彌償原則(Indemnity)的基本要求是賠償金額應等於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價值。然而,「以新代舊」承保和「重置保險」均允許受保人在不扣除折舊的情況下獲得全新替代品的補償,這在實務上可能超過了受保標的在損失時的實際價值。此外,「約定價值保單」規定在損失發生時支付預先商定的固定金額,不論當時的市場價值如何,這也屬於彌償原則的例外。
錯誤: 關於「比例分攤條款」的描述是錯誤的。比例分攤條款(Average Clause)主要用於投保金額不足的情況,其作用是按比例減少賠償金額,要求受保人自行承擔部分損失。這項條款的目的是防止受保人獲利並鼓勵足額投保,因此它不會導致賠償額超出彌償金額。所有包含第 III 項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雖然彌償原則旨在防止受保人獲利,但保險市場允許透過特定的合約約定(如重置條款或約定價值)來提供更廣泛的保障,這些安排被視為彌償原則的合法變體或例外。.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彌償原則(Indemnity)的基本要求是賠償金額應等於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價值。然而,「以新代舊」承保和「重置保險」均允許受保人在不扣除折舊的情況下獲得全新替代品的補償,這在實務上可能超過了受保標的在損失時的實際價值。此外,「約定價值保單」規定在損失發生時支付預先商定的固定金額,不論當時的市場價值如何,這也屬於彌償原則的例外。
錯誤: 關於「比例分攤條款」的描述是錯誤的。比例分攤條款(Average Clause)主要用於投保金額不足的情況,其作用是按比例減少賠償金額,要求受保人自行承擔部分損失。這項條款的目的是防止受保人獲利並鼓勵足額投保,因此它不會導致賠償額超出彌償金額。所有包含第 III 項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雖然彌償原則旨在防止受保人獲利,但保險市場允許透過特定的合約約定(如重置條款或約定價值)來提供更廣泛的保障,這些安排被視為彌償原則的合法變體或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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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5
14.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新成立的保險公司正準備向保險業監管局提交合規報告。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關於獲授權保險人的監管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數額須按「保費收入」或「未決申索」兩者中之較高者計算,且不得少於一千萬港元(如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則為二千萬港元)。
II. 獲授權保險人在委任管控要員(Key Control Functions)之前,必須取得保險業監管局的認可。
III. 保險業監管局在斷定某人是否屬於「適當人選」時,僅會考慮該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經驗。
IV. 《與有關公司安排再保險的指引》適用於獲授權保險人所有的分保安排,以確保其再保險資產的可收回性。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數額是按「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種準則計算,並以數額較大者為準,且設有最低一千萬港元(法定業務為二千萬港元)的限制。陳述 II 正確,獲授權保險人在委任控權人、董事及管控要員前,必須依法取得保險業監管局的認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監局在斷定「適當人選」時,除了考慮學歷和經驗外,還會考慮其誠信、品格、財政狀況及是否有任何紀律處分記錄等多項因素,而非「僅」考慮資歷。陳述 IV 錯誤,《與有關公司安排再保險的指引》並非適用於所有再保險安排,而是專門針對分保給「有關連再保險人」(即同一公司集團成員)的情況,以防止因關連關係而導致監控鬆懈。
重點: 保險監管架構透過償付準備金維持財務實力,並透過「適當人選」準則及對關連再保險安排的審慎監管,確保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及對投保人的保障。.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數額是按「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種準則計算,並以數額較大者為準,且設有最低一千萬港元(法定業務為二千萬港元)的限制。陳述 II 正確,獲授權保險人在委任控權人、董事及管控要員前,必須依法取得保險業監管局的認可。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保監局在斷定「適當人選」時,除了考慮學歷和經驗外,還會考慮其誠信、品格、財政狀況及是否有任何紀律處分記錄等多項因素,而非「僅」考慮資歷。陳述 IV 錯誤,《與有關公司安排再保險的指引》並非適用於所有再保險安排,而是專門針對分保給「有關連再保險人」(即同一公司集團成員)的情況,以防止因關連關係而導致監控鬆懈。
重點: 保險監管架構透過償付準備金維持財務實力,並透過「適當人選」準則及對關連再保險安排的審慎監管,確保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及對投保人的保障。.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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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5
15.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公司正對其業務組合進行內部審核及分類。根據保險實務、學術分類以及再保險的相關原則,請辨識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部門式分類的英國(歐洲)形式下,「意外險」通常被視為一個廣泛的類別,其中包括汽車及責任保險。
II. 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與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在定義與應用上是完全相同的。
III. 營業中斷保險及租金保險在學術分類中,通常被歸類為「經濟權益保險」。
IV. 當保險人承擔已被其他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時,這種行為在該保險人的角度被稱為「分出再保險」(Outwards reinsurance)。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分類中的英國(歐洲)形式,意外險(Accident)是一個廣泛的類別,基本上涵蓋了壽險、海上保險及火險以外的其他範圍,包括汽車及責任保險。陳述 III 正確,在學術分類中,經濟權益保險(Insurance of pecuniary interests)涵蓋了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保險範圍內的財務權益,例如營業中斷、信貸及租金保險。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是以人為保險標的,而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是按受保對象(個人對比商號)劃分,兩者在概念上並不等同。陳述 IV 錯誤,當保險人擔任再保險人的角色,承保已被其他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時,這被稱為「分入再保險」(Inwards reinsurance),而非「分出再保險」。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實務分類(如按業務來源或客戶類型)與學術分類(按保險標的或功能)的差異,並理解再保險中分入與分出的運作邏輯,以便在行業營運中做出正確判斷。.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實務分類中的英國(歐洲)形式,意外險(Accident)是一個廣泛的類別,基本上涵蓋了壽險、海上保險及火險以外的其他範圍,包括汽車及責任保險。陳述 III 正確,在學術分類中,經濟權益保險(Insurance of pecuniary interests)涵蓋了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保險範圍內的財務權益,例如營業中斷、信貸及租金保險。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是以人為保險標的,而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是按受保對象(個人對比商號)劃分,兩者在概念上並不等同。陳述 IV 錯誤,當保險人擔任再保險人的角色,承保已被其他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時,這被稱為「分入再保險」(Inwards reinsurance),而非「分出再保險」。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實務分類(如按業務來源或客戶類型)與學術分類(按保險標的或功能)的差異,並理解再保險中分入與分出的運作邏輯,以便在行業營運中做出正確判斷。.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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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5
16.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中介人的職業道德及法律責任準則,當比較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對客戶的義務與相關監管要求時,下列哪一項敘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保險經紀在法律上通常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因其專業身份而被要求維持專業彌償保險」是正確的。保險經紀被視為保險專業專家,其法律地位是客戶的代理人,必須提供不偏不倚的建議並將客戶利益置於首位。由於其專業照顧責任(Duty of Care)較為嚴苛,法例強制要求保險經紀必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以保障客戶免受其專業疏忽所導致的損失。
錯誤: 關於「保險代理人主要代表保單持有人」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代理人的委託人是保險人,其主要向保險人負責,且法例並無要求代理人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關於「保險代理人無需遵守任何道德標準」的說法是錯誤的,儘管代理人代表保險人,但他們仍須履行基本的法律及道德義務,例如不得詐騙、公平對待客戶及不施加不當影響。關於「保險人對保險經紀負有轉承責任」的說法是錯誤的,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通常適用於保險人對其獲委任保險代理人的行為負責,而非針對獨立運作的保險經紀。
重點: 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及責任不同:經紀代表客戶並須投保專業彌償保險;代理人代表保險人,其行為在特定情況下由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
Incorrect
正確: 「保險經紀在法律上通常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因其專業身份而被要求維持專業彌償保險」是正確的。保險經紀被視為保險專業專家,其法律地位是客戶的代理人,必須提供不偏不倚的建議並將客戶利益置於首位。由於其專業照顧責任(Duty of Care)較為嚴苛,法例強制要求保險經紀必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以保障客戶免受其專業疏忽所導致的損失。
錯誤: 關於「保險代理人主要代表保單持有人」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代理人的委託人是保險人,其主要向保險人負責,且法例並無要求代理人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關於「保險代理人無需遵守任何道德標準」的說法是錯誤的,儘管代理人代表保險人,但他們仍須履行基本的法律及道德義務,例如不得詐騙、公平對待客戶及不施加不當影響。關於「保險人對保險經紀負有轉承責任」的說法是錯誤的,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通常適用於保險人對其獲委任保險代理人的行為負責,而非針對獨立運作的保險經紀。
重點: 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及責任不同:經紀代表客戶並須投保專業彌償保險;代理人代表保險人,其行為在特定情況下由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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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5
17. Question
在分析香港保險業的市場結構及從業人員統計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長期業務市場的集中度(按前十大保險人的市場佔有率計算)通常高於一般業務市場。
II. 「綜合」保險人是指那些同時獲准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
III. 根據人力資源調查,香港保險業中從事一般保險的人員比例高於從事長期保險的人員。
IV. 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被保險業監管機構承認為代表保險人利益的組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統計數據,長期業務的前十名保險人市場佔有率(約 75%)顯著高於一般業務前十名保險人的市場佔有率(約 42%),這表明一般業務的市場分布相對較為平均。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綜合」保險人的定義即為同時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人。陳述 IV 正確,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自 1988 年成立以來,一直被監管機構承認為代表保險人利益的組織。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人力資源調查報告,香港保險業的從業人員中,約有 69% 主要從事長期保險業務,而從事一般保險業務的人員僅佔約 31%,因此長期保險從業員的比例實際上遠高於一般保險。
重點: 香港保險市場的特徵包括長期保險業務的高度集中性,以及從業人員在長期保險領域的佔比較高,而一般保險市場則呈現較為分散的競爭格局。.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統計數據,長期業務的前十名保險人市場佔有率(約 75%)顯著高於一般業務前十名保險人的市場佔有率(約 42%),這表明一般業務的市場分布相對較為平均。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綜合」保險人的定義即為同時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人。陳述 IV 正確,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自 1988 年成立以來,一直被監管機構承認為代表保險人利益的組織。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根據人力資源調查報告,香港保險業的從業人員中,約有 69% 主要從事長期保險業務,而從事一般保險業務的人員僅佔約 31%,因此長期保險從業員的比例實際上遠高於一般保險。
重點: 香港保險市場的特徵包括長期保險業務的高度集中性,以及從業人員在長期保險領域的佔比較高,而一般保險市場則呈現較為分散的競爭格局。.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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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5
18.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中,不同的行業組織及計劃擔當著維持市場誠信及保護受保人利益的重要角色。關於這些組織的功能與中介人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經費來自汽車保險保費的附加徵費,旨在當保險人無力償債時,向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補償。
II. 僱員補償聯保計劃 (ECIRS) 是一個由業界共同承擔風險的機制,為無法在市場上取得僱員補償保險的僱主提供投保渠道。
III. 香港保險業聯會 (HKFI) 的其中一個存在目的,是鼓勵會員達到最高道德標準,從而加強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心。
IV. 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均必須加入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PIBA) 成為會員,方可獲視為獲授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經費確實來自汽車保險保費的附加徵費,其設立目的是在保險人無力償債或保險無效等情況下,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補償。陳述 II 正確,因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 (ECIRS) 的核心功能是作為「最終投保渠道」,協助那些因從事高風險行業而無法在一般市場取得僱員補償保險的僱主。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 (HKFI) 的使命宣言,其目標之一是鼓勵會員達到最高道德標準及專業水平,以加強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PIBA) 僅是獲認可的保險經紀團體,並不負責保險代理人的註冊或授權。此外,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屬於兩類截然不同的中介人,其註冊與授權的要求各不相同,並非所有中介人都必須加入 PIBA。
重點: 香港保險市場透過多個專業行業組織(如 MIB、ECIRS 及 HKFI)來維持運作,這些組織分別負責處理保險人無力償債、高風險投保困難及提升業界專業標準等關鍵職能,以保障受保人及公眾利益。.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的經費確實來自汽車保險保費的附加徵費,其設立目的是在保險人無力償債或保險無效等情況下,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補償。陳述 II 正確,因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 (ECIRS) 的核心功能是作為「最終投保渠道」,協助那些因從事高風險行業而無法在一般市場取得僱員補償保險的僱主。陳述 I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 (HKFI) 的使命宣言,其目標之一是鼓勵會員達到最高道德標準及專業水平,以加強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PIBA) 僅是獲認可的保險經紀團體,並不負責保險代理人的註冊或授權。此外,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屬於兩類截然不同的中介人,其註冊與授權的要求各不相同,並非所有中介人都必須加入 PIBA。
重點: 香港保險市場透過多個專業行業組織(如 MIB、ECIRS 及 HKFI)來維持運作,這些組織分別負責處理保險人無力償債、高風險投保困難及提升業界專業標準等關鍵職能,以保障受保人及公眾利益。.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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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5
19. Question
保險從業員在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時,應留意不同產品的洗錢風險水平。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框架及相關指引,下列哪些保險類別在實務中較容易被利用於洗錢活動?
I. 火險
II. 買入年金
III. 汽車保險
IV. 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年金產品允許投保人投入大量資金以換取未來的定期收入,這種特性常被洗錢者利用來掩飾非法資金來源。陳述 IV 正確,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Unit-linked single premium contracts)涉及一次性的大額保費繳付,且具備投資成分,是洗錢風險極高的保險產品。
錯誤: 陳述 I 錯誤,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保險,通常不具備現金價值或儲蓄成分,因此較少被利用於洗錢。陳述 III 錯誤,汽車保險主要提供第三者責任或車輛損毀保障,保費相對較低且不具備投資回報特性,並非洗錢活動的主要目標。
重點: 保險業的洗錢風險主要集中在具有現金價值、投資成分或涉及大額整付保費的人壽保險及年金產品,而一般保險(如火險、車險)的風險則相對較低。.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年金產品允許投保人投入大量資金以換取未來的定期收入,這種特性常被洗錢者利用來掩飾非法資金來源。陳述 IV 正確,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Unit-linked single premium contracts)涉及一次性的大額保費繳付,且具備投資成分,是洗錢風險極高的保險產品。
錯誤: 陳述 I 錯誤,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保險,通常不具備現金價值或儲蓄成分,因此較少被利用於洗錢。陳述 III 錯誤,汽車保險主要提供第三者責任或車輛損毀保障,保費相對較低且不具備投資回報特性,並非洗錢活動的主要目標。
重點: 保險業的洗錢風險主要集中在具有現金價值、投資成分或涉及大額整付保費的人壽保險及年金產品,而一般保險(如火險、車險)的風險則相對較低。.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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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5
2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香港汽車保險局 (Motor Insurers’ Bureau of Hong Kong) 的運作與職能,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所有在香港獲授權的汽車保險人均必須加入成為該局的成員。
II. 該局的經費來源是按照成員收取的汽車保險保費計算的附加徵費。
III. 其設立目的是在強制性汽車保險因故不存在或有缺陷時,對符合條件的傷亡受害人給予賠償。
IV. 該局作為政府監管部門,負責審批所有汽車保險產品的費率。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法例,所有在香港獲授權經營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都必須加入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成員。陳述 II 正確,該局的運作經費並非來自政府,而是透過向成員收取的汽車保險保費附加徵費來籌集。陳述 III 正確,該局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強制性汽車保險的意圖得以實現,即在發生涉及第三方死亡或受傷且保險無效或不存在時,為受害人提供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是一個業界組織,而非政府法定監管機構(如保險業監管局),其職能集中於處理特定賠償事宜而非行使整體的保險監管權力。
重點: 香港汽車保險局是一個由業界組成的組織,透過保費徵費運作,旨在為強制性汽車保險保障範圍內的傷亡受害人提供最後的賠償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法例,所有在香港獲授權經營汽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都必須加入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成員。陳述 II 正確,該局的運作經費並非來自政府,而是透過向成員收取的汽車保險保費附加徵費來籌集。陳述 III 正確,該局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強制性汽車保險的意圖得以實現,即在發生涉及第三方死亡或受傷且保險無效或不存在時,為受害人提供賠償。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香港汽車保險局是一個業界組織,而非政府法定監管機構(如保險業監管局),其職能集中於處理特定賠償事宜而非行使整體的保險監管權力。
重點: 香港汽車保險局是一個由業界組成的組織,透過保費徵費運作,旨在為強制性汽車保險保障範圍內的傷亡受害人提供最後的賠償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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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5
21. Question
一家保險經紀公司聘用了一家外部服務供應商作為「資料處理者」,負責代其處理及儲存客戶的個人資料。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保險經紀公司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處理者對個人資料的保存時間超過處理該資料所需的時間。
II. 該保險經紀公司須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以確保轉移予資料處理者的個人資料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或使用所影響。
III. 由於該服務供應商並非為其本身目的而處理資料,因此該保險經紀公司無需對該供應商的資料處理行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IV. 《條例》下的保障資料原則僅適用於自動化處理的電子資料,並不涵蓋人手操作的紙本文件。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的。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留期限),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處理所需時間。同時,根據第 4 原則(個人資料的保安),資料使用者亦須採取類似方法,確保資料在處理過程中不受未獲准許的查閱或使用所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資料使用者(如保險經紀公司)對其聘用的資料處理者負有監管責任,不能因為資料處理者不為自身目的處理資料而免除法律責任。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範圍涵蓋所有在文件中以任何方式表示的資訊,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聘用第三方資料處理者時,必須透過合約或有效手段,確保資料的保留期限及保安措施符合《條例》下的保障資料原則。.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的。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留期限),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處理所需時間。同時,根據第 4 原則(個人資料的保安),資料使用者亦須採取類似方法,確保資料在處理過程中不受未獲准許的查閱或使用所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資料使用者(如保險經紀公司)對其聘用的資料處理者負有監管責任,不能因為資料處理者不為自身目的處理資料而免除法律責任。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範圍涵蓋所有在文件中以任何方式表示的資訊,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聘用第三方資料處理者時,必須透過合約或有效手段,確保資料的保留期限及保安措施符合《條例》下的保障資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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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5
22.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保單條款時,提及「免賠額」(Excess) 與「起賠額」(Franchise) 的運作方式。根據保險原理,下列哪些關於這兩項條款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在「免賠額」條款下,被保險人須就每一個別索償自行承擔頭一筆損失金額。
II. 在「起賠額」條款下,若損失金額未達到指明的起賠額,保險人不會作出賠償。
III. 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超過指明金額,保險人僅對超過該金額的部分負責賠付。
IV. 「起賠額」可以與時間而非數額相關,例如若住院時間超過指定天數,則可獲得整個住院期間的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免賠額(Excess)的定義是被保險人必須就每一宗索償自行承擔的首筆金額。陳述 II 正確,因為起賠額(Franchise)的運作邏輯是損失必須達到或超過特定門檻,保險人才會介入。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起賠額可以以時間為基準,例如在醫療保險中,若住院超過起賠天數,保險人會賠償整個住院期間的費用。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這描述的是「免賠額」而非「起賠額」的賠付方式。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金額達標,保險人會賠償「全部」損失,而不會扣除該起賠金額。
重點: 免賠額與起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免賠額在賠付時永遠會被扣除,而起賠額一旦損失達標,則會獲得全額賠償。.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免賠額(Excess)的定義是被保險人必須就每一宗索償自行承擔的首筆金額。陳述 II 正確,因為起賠額(Franchise)的運作邏輯是損失必須達到或超過特定門檻,保險人才會介入。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起賠額可以以時間為基準,例如在醫療保險中,若住院超過起賠天數,保險人會賠償整個住院期間的費用。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這描述的是「免賠額」而非「起賠額」的賠付方式。在起賠額條款下,一旦損失金額達標,保險人會賠償「全部」損失,而不會扣除該起賠金額。
重點: 免賠額與起賠額的主要區別在於:免賠額在賠付時永遠會被扣除,而起賠額一旦損失達標,則會獲得全額賠償。.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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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5
2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下,某公司計劃申請經營保險經紀業務。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關於保險經紀的法律地位及營運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在洽談保險合約時,在法律上被視為保險公司的代理人。
II. 保險經紀必須投保專業賠償保險,並確保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
III. 獲提名的行政總裁必須是適當人選,且年滿二十一歲及具備中五或同等學歷。
IV. 申請人必須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或成為獲認可保險經紀團體的會員,方可經營業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投保專業賠償保險,並設立及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以保障客戶資金。陳述 III 是正確的,保險經紀獲提名的行政總裁必須符合特定的資歷要求,包括年滿 21 歲及具備中五或同等學歷。陳述 IV 是正確的,法律規定任何經營保險經紀業務的人士,必須直接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或成為獲保監局認可的保險經紀團體的會員。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在法律上的定義是作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而非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的人士應為保險代理人。
重點: 保險經紀代表客戶利益,必須在授權資格、財務資源(如專業賠償保險及獨立賬戶)以及管理層資歷方面嚴格遵守保險業監管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投保專業賠償保險,並設立及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以保障客戶資金。陳述 III 是正確的,保險經紀獲提名的行政總裁必須符合特定的資歷要求,包括年滿 21 歲及具備中五或同等學歷。陳述 IV 是正確的,法律規定任何經營保險經紀業務的人士,必須直接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或成為獲保監局認可的保險經紀團體的會員。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在法律上的定義是作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而非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的人士應為保險代理人。
重點: 保險經紀代表客戶利益,必須在授權資格、財務資源(如專業賠償保險及獨立賬戶)以及管理層資歷方面嚴格遵守保險業監管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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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5
24. Question
假設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對一家名為「宏達保險」的獲授權保險人之財務穩健狀況表示關注,認為其業務擴張速度過快可能危及保單持有人的利益。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干預權力及透明度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監局可以限制該保險人的保費收入,以防止其因新增業務的債務而陷入財務困境。
II. 為了提高市場透明度,保監局有權隨時向公眾披露該保險人與個別客戶之間的往來細節。
III. 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可以向法院提出呈請,將該保險人清盤。
IV. 保監局可以要求該保險人將其資產交由認可受託人保管,以提供額外保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若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可能導致財務困難,保監局有權限制其保費收入以保障保單持有人。陳述 III 是正確的,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有權向法院提出呈請將保險人清盤。陳述 IV 是正確的,由認可受託人保管資產是法例賦予保監局的干預權力之一,旨在為資產提供額外保障。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雖然保監局可披露財務和統計資料以提高透明度,但《條例》明確規定,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能披露任何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的資料(如個別客戶的往來細節)。
重點: 保監局擁有一系列明確的干預權力(如限制保費、資產託管及清盤呈請)以維持市場穩定,但在行使透明度權力時,必須平衡公眾利益與個別保險人事務的保密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若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可能導致財務困難,保監局有權限制其保費收入以保障保單持有人。陳述 III 是正確的,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有權向法院提出呈請將保險人清盤。陳述 IV 是正確的,由認可受託人保管資產是法例賦予保監局的干預權力之一,旨在為資產提供額外保障。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雖然保監局可披露財務和統計資料以提高透明度,但《條例》明確規定,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能披露任何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的資料(如個別客戶的往來細節)。
重點: 保監局擁有一系列明確的干預權力(如限制保費、資產託管及清盤呈請)以維持市場穩定,但在行使透明度權力時,必須平衡公眾利益與個別保險人事務的保密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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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5
25. Question
一位保險代理人正在向客戶解釋有關保險補償原則的擴張應用以及分擔原則的運作。根據《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中有關彌償及分擔的內容,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水險保單中,不論是處理全損或是部分損失,約定價值一律被視為損失發生時的實質價值。
II. 「以新代舊」保障通常應用於家居風險及船體保險,其特點是在理賠時不會就損耗或折舊因素扣減賠償金額。
III. 分擔原則適用於所有類型的保險,包括提供定額補償的「利益保單」,只要涉及重複保險即可觸發。
IV. 「部分限額」是指一張保單內包含兩個或以上的部分,分別承保不同的標的,且每一部分通常設有獨立的責任限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水險(如船體及海上貨物保單)的慣例,約定價值在處理全損及部分損失理賠時,均被視為損失時的實質價值。陳述 II 正確,「以新代舊」保障常見於家居及船體保險,其特色是賠償時不會因折舊或損耗而扣減金額。陳述 IV 正確,部分限額(Section Limit)是指保單內不同部分(如旅遊保險中的醫療與財物部分)各自擁有獨立的責任限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分擔原則僅適用於提供「彌償」(Indemnity)保障的保單,而不適用於「利益保單」(Benefit Policies),因為分擔原則被視為彌償原則的引伸。
重點: 彌償原則在實務中可透過重置保險或約定價值等條文進行調整,而分擔原則的適用前提是相關保單必須均屬於彌償性質,以防止被保險人因重複保險而獲得不當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水險(如船體及海上貨物保單)的慣例,約定價值在處理全損及部分損失理賠時,均被視為損失時的實質價值。陳述 II 正確,「以新代舊」保障常見於家居及船體保險,其特色是賠償時不會因折舊或損耗而扣減金額。陳述 IV 正確,部分限額(Section Limit)是指保單內不同部分(如旅遊保險中的醫療與財物部分)各自擁有獨立的責任限額。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分擔原則僅適用於提供「彌償」(Indemnity)保障的保單,而不適用於「利益保單」(Benefit Policies),因為分擔原則被視為彌償原則的引伸。
重點: 彌償原則在實務中可透過重置保險或約定價值等條文進行調整,而分擔原則的適用前提是相關保單必須均屬於彌償性質,以防止被保險人因重複保險而獲得不當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