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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0
1.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機構在審查客戶名單時,懷疑一名潛在客戶與恐怖組織有關聯。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及相關香港法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即使該機構最終沒有與該客戶進行任何交易,仍須向財富情報組作出披露。
II. 一旦確定有關懷疑,機構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儘快作出披露。
III. 為了確保報告的準確性,職員應先向該客戶查詢其資金來源,以決定是否需要通風報訊。
IV. 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任何人若違反規定處理已被凍結的恐怖分子財產,最高可被判監禁 14 年。Correct
正確: 根據《指引》第 7.4.6j 段,如果懷疑存在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情況,即使金融機構沒有進行交易,仍須作出披露;且在確定懷疑後,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儘快作出披露。因此陳述 I 及 II 是正確的。
錯誤: 陳述 III 提到向客戶查詢以判斷是否需要通風報訊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必須防止觸犯通風報訊罪行,且在向客戶作出查詢時應極其小心,以免導致通風報訊。陳述 IV 關於刑罰的描述不正確,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未經授權處理已凍結財產的最高刑罰為監禁 7 年,而非 14 年(14 年監禁適用於向恐怖分子提供財產或服務等行為)。
重點: 金融機構在發現可疑活動時,無論交易是否完成均須儘快報告,並須嚴格遵守防止通風報訊的規定,同時應準確區分不同反恐條例下的法律責任與刑罰。.
Incorrect
正確: 根據《指引》第 7.4.6j 段,如果懷疑存在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情況,即使金融機構沒有進行交易,仍須作出披露;且在確定懷疑後,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儘快作出披露。因此陳述 I 及 II 是正確的。
錯誤: 陳述 III 提到向客戶查詢以判斷是否需要通風報訊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必須防止觸犯通風報訊罪行,且在向客戶作出查詢時應極其小心,以免導致通風報訊。陳述 IV 關於刑罰的描述不正確,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未經授權處理已凍結財產的最高刑罰為監禁 7 年,而非 14 年(14 年監禁適用於向恐怖分子提供財產或服務等行為)。
重點: 金融機構在發現可疑活動時,無論交易是否完成均須儘快報告,並須嚴格遵守防止通風報訊的規定,同時應準確區分不同反恐條例下的法律責任與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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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0
2. Question
在保險業務中,關於保險中介人涉及詐騙行為或刑事法律責任的描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刑事法下,從犯(secondary party)與主犯(principal)通常要就同一項刑事罪行負上同樣的責任。
II. 若要判定中介人為從犯,控方必須證明該中介人具有從該犯罪行為中獲取非法利益的意圖。
III. 如果中介人有權控制另一人的行動卻蓄意不採取行動制止其違法行為,這種「不作為」可能構成刑事協助。
IV. 當懷疑客戶進行詐騙性索償時,保險中介人應代表保險人立即對客戶提出正式的詐騙指控並進行深入調查。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刑事法律中,從犯與主犯通常就同一項罪行負上同等的法律責任。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不作為的參與」原則,如果一個人有權控制他人的行動卻蓄意不履行該權力以制止違法行為,這種不作為可被視為協助或教唆。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控方只需證明被告有進行協助的意圖,並知悉其行為能協助犯罪,而不需要證明被告有從中獲益的意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深入調查索償及提出詐騙指稱是保險人的責任,保險中介人的角色是協助保險人、舉報可疑事件及提供證據,而非草率提出指控。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了解從犯刑事法的適用性,明白即使是「不作為」或沒有獲益意圖的協助行為,亦可能須承擔與主犯相同的刑事法律責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刑事法律中,從犯與主犯通常就同一項罪行負上同等的法律責任。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不作為的參與」原則,如果一個人有權控制他人的行動卻蓄意不履行該權力以制止違法行為,這種不作為可被視為協助或教唆。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控方只需證明被告有進行協助的意圖,並知悉其行為能協助犯罪,而不需要證明被告有從中獲益的意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深入調查索償及提出詐騙指稱是保險人的責任,保險中介人的角色是協助保險人、舉報可疑事件及提供證據,而非草率提出指控。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了解從犯刑事法的適用性,明白即使是「不作為」或沒有獲益意圖的協助行為,亦可能須承擔與主犯相同的刑事法律責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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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0
3. Question
某保險從業員正申請登記成為保險代理。根據《守則》中有關「適當人選」的準則,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評核其申請時,可以考慮下列哪些事項?
I. 該人是否曾經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判犯刑事罪行,以致可能並不適合出任為登記人士
II. 該人是否具備中五課程或同等學歷(除非獲得豁免)
III. 該人是否曾經出任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無力償還債務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經理
IV. 該人是否必須具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第 6.2.2e (a)(iv) 條,委員會在評核適當人選準則時,會考慮申請人是否曾在香港或海外被判犯刑事罪行,以致可能不適合出任登記人士。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第 6.2.2e (d)(i)(3) 條,除非獲得豁免,否則完成中五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是登記人士的最低資格要求之一。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第 6.2.2e (a)(ii) 條,該人是否曾出任無力償還債務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經理是委員會考慮的因素之一。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第 6.2.2e (d)(i)(2) 條,申請人可以是香港永久居民,或者是其工作簽證條款沒有限制其出任保險代理職務的香港居民,因此並非「必須」具備永久居民身份。
重點: 適當人選準則是一個多方面的評核過程,涵蓋了個人的誠信(如刑事紀錄)、專業勝任能力(如學歷資格)以及過往在商業機構中的管理紀錄。.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第 6.2.2e (a)(iv) 條,委員會在評核適當人選準則時,會考慮申請人是否曾在香港或海外被判犯刑事罪行,以致可能不適合出任登記人士。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第 6.2.2e (d)(i)(3) 條,除非獲得豁免,否則完成中五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是登記人士的最低資格要求之一。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第 6.2.2e (a)(ii) 條,該人是否曾出任無力償還債務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經理是委員會考慮的因素之一。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第 6.2.2e (d)(i)(2) 條,申請人可以是香港永久居民,或者是其工作簽證條款沒有限制其出任保險代理職務的香港居民,因此並非「必須」具備永久居民身份。
重點: 適當人選準則是一個多方面的評核過程,涵蓋了個人的誠信(如刑事紀錄)、專業勝任能力(如學歷資格)以及過往在商業機構中的管理紀錄。.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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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0
4. Question
某持牌保險經紀公司正在制定內部指引以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在審視該條例的特點及定義時,該公司的合規主任應注意下列哪些事項?
I. 該條例的適用範圍廣泛,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
II. 「個人資料」的定義僅限於客觀事實,不包括對資料當事人的意見表達。
III. 若公司聘用第三方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等方法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所需時間。
IV. 該條例對政府具有約束力,因此政府部門在處理個人資料時亦須遵守相關原則。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一項全面的法規,其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個人資料,且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不論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處理所需時間。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該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包括政府部門在內。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條例》的定義,「資料」及「個人資料」均明確包括在任何文件中以任何方式表示的資訊,當中亦包括對資料當事人所表達的意見。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一項全面的法規,其定義涵蓋意見表達,且其法律約束力延伸至政府部門及資料使用者所委託的第三方處理者。.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一項全面的法規,其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個人資料,且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不論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處理所需時間。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該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包括政府部門在內。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條例》的定義,「資料」及「個人資料」均明確包括在任何文件中以任何方式表示的資訊,當中亦包括對資料當事人所表達的意見。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一項全面的法規,其定義涵蓋意見表達,且其法律約束力延伸至政府部門及資料使用者所委託的第三方處理者。.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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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0
5. Question
一家名為「宏達保險」的獲授權保險人因近期業務擴張過於激進,引起了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對其償付能力的關注。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監管原則,下列哪些關於保監局可採取行動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監局可限制該保險人的保費收入,以減輕其因新增業務債務而引致的財務壓力。
II. 保監局可指示該保險人將其資產交由保監局認可的受託人保管。
III. 為了提高市場透明度,保監局必須向公眾披露該保險人所有涉及個別客戶的內部事務資料。
IV. 若情況發展至極度嚴重,保監局可向法院提出呈請,將該保險人清盤。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保監局具備多項干預權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包括限制保費收入以防止過度擴張導致財務困難、要求資產由受託人保管以增加保障,以及在極端情況下向法院申請清盤。
錯誤: 關於披露資料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條例》規定,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能披露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的資料,且披露統計資料須以符合公眾利益為前提,而非必須公開所有內部事務。其他選項如只有 I 及 II 或只有 II 及 IV 均不完整,因為它們漏掉了同樣正確的法定干預手段;而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不當的資料披露描述。
重點: 保監局的干預權力具有層次性,旨在透過限制業務、加強資產監控或法律清盤等手段,在不同風險階段保護保單持有人,同時受法律約束不得隨意洩露保險人的商業私隱。.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保監局具備多項干預權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包括限制保費收入以防止過度擴張導致財務困難、要求資產由受託人保管以增加保障,以及在極端情況下向法院申請清盤。
錯誤: 關於披露資料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條例》規定,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能披露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的資料,且披露統計資料須以符合公眾利益為前提,而非必須公開所有內部事務。其他選項如只有 I 及 II 或只有 II 及 IV 均不完整,因為它們漏掉了同樣正確的法定干預手段;而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不當的資料披露描述。
重點: 保監局的干預權力具有層次性,旨在透過限制業務、加強資產監控或法律清盤等手段,在不同風險階段保護保單持有人,同時受法律約束不得隨意洩露保險人的商業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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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0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日常運作中,保險機構及從業員必須遵守有關個人資料私隱及平等機會的法律與指引。根據相關條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人在人壽保險中根據性別給予不同待遇,若該待遇是參照可合理依據的精算數據且屬合理,則不視為觸犯《性別歧視條例》。
II. 《種族歧視條例》與《殘疾歧視條例》一樣,均包含一項容許保險人參照精算數據而給予不同待遇的特定豁免條文。
III. 保險代理在轉職至另一家保險機構時,為確保客戶服務的連續性,可從前僱主的紀錄中複印客戶保單資料以作促銷新產品之用。
IV. 保險人若聘用私家偵探調查可疑索償,該保險人可能須就該私家偵探在調查過程中的行為負上轉承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保險人在處理人壽保險時,若能提供可合理依據的精算數據證明不同性別的風險差異,且該待遇屬合理,則不視為違法歧視。陳述 IV 正確,根據指引,保險人聘用私家偵探調查索償時,必須意識到自己可能須就該私家偵探的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香港的四條反歧視條例中,只有首三條(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包含有關參照精算數據而給予不同待遇的特定豁免條文,而《種族歧視條例》並不包括在內。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從業員轉職時複印前僱主的客戶資料用於新公司的促銷,違反了個人資料收集必須合法公平以及不得改變資料使用目的之原則。
重點: 保險從業員在日常運作中必須平衡風險評估與法律合規,確保在進行精算區分時符合反歧視條例的要求,並在處理客戶個人資料時嚴格遵守私隱條例的保障原則。.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保險人在處理人壽保險時,若能提供可合理依據的精算數據證明不同性別的風險差異,且該待遇屬合理,則不視為違法歧視。陳述 IV 正確,根據指引,保險人聘用私家偵探調查索償時,必須意識到自己可能須就該私家偵探的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香港的四條反歧視條例中,只有首三條(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包含有關參照精算數據而給予不同待遇的特定豁免條文,而《種族歧視條例》並不包括在內。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從業員轉職時複印前僱主的客戶資料用於新公司的促銷,違反了個人資料收集必須合法公平以及不得改變資料使用目的之原則。
重點: 保險從業員在日常運作中必須平衡風險評估與法律合規,確保在進行精算區分時符合反歧視條例的要求,並在處理客戶個人資料時嚴格遵守私隱條例的保障原則。.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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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0
7. Question
在保險法律框架下,關於「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 的法律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轉承責任是指一個人須對另一人的行為或疏忽負上法律責任。
II. 在保險代理關係中,委託人通常須對其代理人在執行職務時的行為負責。
III. 這種法律責任僅限於代理人獲得明確授權的合法行為,並不包括其疏忽。
IV. 轉承責任的原則主要建立在委託人與代理人的法律關係之上。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是指法律上要求一個人(如委託人)為另一人(如代理人)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的行為或疏忽承擔法律責任。在保險業中,保險公司作為委託人,必須對其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或表面授權下的行為及疏忽負責。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V 準確地指出轉承責任是建立在委託人與代理人的法律關係之上。「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聲稱責任不包括疏忽,但事實上轉承責任的核心之一就是涵蓋了代理人的疏忽行為。「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陳述 III 的內容與法律原則相違背。
重點: 轉承責任確保了受屈方可以向具備財務能力的委託人(保險公司)索賠,前提是代理人的行為或疏忽與其職務或授權有合理的關聯。.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是指法律上要求一個人(如委託人)為另一人(如代理人)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的行為或疏忽承擔法律責任。在保險業中,保險公司作為委託人,必須對其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或表面授權下的行為及疏忽負責。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V 準確地指出轉承責任是建立在委託人與代理人的法律關係之上。「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II 聲稱責任不包括疏忽,但事實上轉承責任的核心之一就是涵蓋了代理人的疏忽行為。「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陳述 III 的內容與法律原則相違背。
重點: 轉承責任確保了受屈方可以向具備財務能力的委託人(保險公司)索賠,前提是代理人的行為或疏忽與其職務或授權有合理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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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0
8.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與法律框架下,關於保險中介人涉及詐騙或刑事罪行的法律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法律責任上,刑事罪行的從犯與主犯通常被視為負有同等的責任
II. 若要判定某人為從犯,控方必須證明該人具有從該項犯罪中獲取利益的意圖
III. 若中介人有權控制他人的違法行動卻蓄意不予制止,可能構成「不作為的參與」而受罰
IV. 中介人在安排保險時,若懷有誤導企圖而故意不向保險人披露不利資料,可被視為詐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刑事法律中,從犯(secondary party)與主犯(principal)通常要就同一項刑事罪行負上同樣的法律責任。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從犯刑事法,如果一個人有權控制另一人的行動卻蓄意不予制止,這種「不作為」可能構成對違法行為的積極鼓勵,從而構成協助或教唆。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中介人在安排保險時,若為了誤導保險人而故意漏報或失實陳述重要資料,這屬於違反最高誠信原則的詐騙行為。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控方只需證明被告具有進行協助或鼓勵的意圖,並知悉其行為能協助干犯該罪行即可;法律並不要求證明被告具有從該犯罪行為或協助行為中「獲益」的意圖。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警惕刑事法律中的從犯責任,了解「不作為」亦可能導致法律後果,並在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最高誠信原則,避免參與任何形式的詐騙活動。.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刑事法律中,從犯(secondary party)與主犯(principal)通常要就同一項刑事罪行負上同樣的法律責任。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從犯刑事法,如果一個人有權控制另一人的行動卻蓄意不予制止,這種「不作為」可能構成對違法行為的積極鼓勵,從而構成協助或教唆。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中介人在安排保險時,若為了誤導保險人而故意漏報或失實陳述重要資料,這屬於違反最高誠信原則的詐騙行為。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控方只需證明被告具有進行協助或鼓勵的意圖,並知悉其行為能協助干犯該罪行即可;法律並不要求證明被告具有從該犯罪行為或協助行為中「獲益」的意圖。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警惕刑事法律中的從犯責任,了解「不作為」亦可能導致法律後果,並在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最高誠信原則,避免參與任何形式的詐騙活動。.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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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0
9.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人在評估業務風險時,應識別哪些類型的長期保險合約較容易被利用作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工具?
I. 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
II. 可儲存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保單
III. 固定及變額年金
IV. 二手儲蓄壽險保單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監管指引,容易被利用作為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工具的長期保險產品通常具有整付保費、現金價值、投資成分或可轉讓性。這包括了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具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固定及變額年金,以及二手儲蓄壽險保單。這些產品的特性允許不法分子透過保單存入、轉移或提取資金,從而掩飾資金的真正來源。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同樣屬於高風險類別的二手儲蓄壽險保單。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而這類產品因其投資性質具有極高風險。只有 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全面涵蓋指引中明確列出的所有高風險長期保險合約類別。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識別並警惕具有高度流動性、投資性質或可轉讓特性的長期保險產品,因為這些產品最容易被用作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工具。.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監管指引,容易被利用作為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工具的長期保險產品通常具有整付保費、現金價值、投資成分或可轉讓性。這包括了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具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固定及變額年金,以及二手儲蓄壽險保單。這些產品的特性允許不法分子透過保單存入、轉移或提取資金,從而掩飾資金的真正來源。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同樣屬於高風險類別的二手儲蓄壽險保單。只有 II、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而這類產品因其投資性質具有極高風險。只有 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全面涵蓋指引中明確列出的所有高風險長期保險合約類別。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識別並警惕具有高度流動性、投資性質或可轉讓特性的長期保險產品,因為這些產品最容易被用作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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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0
1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務中,保險中介人必須理解合約法的基本原則。關於保險合約的法律性質及效力,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絕大部分的保險合約在法律分類上屬於「簡單合約」,其有效性並不取決於特殊的法律手續。
II. 保險合約本身是一種無形的東西,而保險單 (Insurance Policy) 僅是證明該合約存在的證據。
III. 若投保人在投保過程中違反最高誠信原則而遺漏重要資料,該保險合約通常被視為「可使無效」 (Voidable)。
IV. 「不能強制執行」 (Unenforceable) 的合約是指該協議在法律上完全不存在,且自始即不具任何法律效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簡單合約的定義包括口頭、書面或從行為中推斷出來的協議,絕大部分保險合約均屬此類。陳述 II 正確,法律上合約是一種無形的承諾與承擔,保險單僅是證明該合約存在及條款內容的最常用證據。陳述 III 正確,若在投保階段遺漏重要資料或提供錯誤資料,該合約在法律上屬於「可使無效」,受屈的一方有權在合理時間內選擇撤銷合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不能強制執行」的合約並非法律上不存在,而是指合約雖然存在,但因某些法定程序未完成(例如水險單尚未發出或未繳印花稅)而無法在法庭上藉以起訴;法律上完全不存在且無效力的是指「無效」合約。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理解保險合約作為「簡單合約」的本質,並能區分合約在不同瑕疵情況下(無效、可使無效、不能強制執行)的法律後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簡單合約的定義包括口頭、書面或從行為中推斷出來的協議,絕大部分保險合約均屬此類。陳述 II 正確,法律上合約是一種無形的承諾與承擔,保險單僅是證明該合約存在及條款內容的最常用證據。陳述 III 正確,若在投保階段遺漏重要資料或提供錯誤資料,該合約在法律上屬於「可使無效」,受屈的一方有權在合理時間內選擇撤銷合約。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不能強制執行」的合約並非法律上不存在,而是指合約雖然存在,但因某些法定程序未完成(例如水險單尚未發出或未繳印花稅)而無法在法庭上藉以起訴;法律上完全不存在且無效力的是指「無效」合約。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理解保險合約作為「簡單合約」的本質,並能區分合約在不同瑕疵情況下(無效、可使無效、不能強制執行)的法律後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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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0
11.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保險公司正向保險業監管局申請經營授權。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Statutory Classification),下列哪些關於業務類別的描述是正確的?
I. 保險業務在法定監管層面上,主要被劃分為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兩大類別。
II. 永久健康業務(類別 D)由於其保障內容與醫療及健康相關,因此被歸類為一般業務。
III. 在一般業務的分類中,僱員補償保險被納入一般法律責任(類別 13)之內。
IV. 資本贖回業務(類別 F)屬於長期業務的一種,其合約利益的給付並不取決於人的壽命。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附表 1,保險業務被法定劃分為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兩大類。陳述 III 正確,一般法律責任(類別 13)在法律分類中明確涵蓋了僱員補償保險(即勞保)。陳述 IV 正確,資本贖回業務(類別 F)雖然被歸類為長期業務,但其合約性質是提供一筆款項以替代資本,與受保人的壽命長短並無關聯。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永久健康業務(類別 D)在《保險業條例》中被明確歸類為長期業務,而非一般業務。雖然它涉及健康保障,但其保單通常具有保險人不能取消的特性,因此被列入長期業務範疇。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保險業條例》下的法定分類,這是保險公司獲得經營授權的基礎。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的區分不僅在於保障年期,還涉及具體的風險類別定義。.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附表 1,保險業務被法定劃分為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兩大類。陳述 III 正確,一般法律責任(類別 13)在法律分類中明確涵蓋了僱員補償保險(即勞保)。陳述 IV 正確,資本贖回業務(類別 F)雖然被歸類為長期業務,但其合約性質是提供一筆款項以替代資本,與受保人的壽命長短並無關聯。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永久健康業務(類別 D)在《保險業條例》中被明確歸類為長期業務,而非一般業務。雖然它涉及健康保障,但其保單通常具有保險人不能取消的特性,因此被列入長期業務範疇。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保險業條例》下的法定分類,這是保險公司獲得經營授權的基礎。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的區分不僅在於保障年期,還涉及具體的風險類別定義。.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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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0
12. Question
在分析香港保險業的市場結構及監管框架時,下列哪些關於保險公司及中介人的敘述是正確的?
I. 「綜合」保險人(Composite Insurer)是指獲授權同時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
II. 根據市場佔有率的統計分析,一般保險業務在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佈較長期業務更為平均。
III. 根據《保險業條例》的定義,「保險中介人」一詞僅涵蓋保險代理人,而保險經紀則被視為另一獨立類別。
IV. 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是一個代表保險公司利益的組織,並獲本港保險監管機構承認為代表團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綜合」保險人的法律定義是指獲授權同時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陳述 II 正確,根據市場佔有率數據分析,一般業務在各保險人之間的分佈較長期業務更為平均(長期業務的市場份額高度集中於前十大保險人)。陳述 IV 正確,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自 1988 年成立以來,一直被監管機構承認為代表保險人利益的行業組織。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中介人」是一個統稱,明確地分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兩大類別,而非僅指其中一類。
重點: 了解香港保險市場的組成結構,包括保險人的業務分類(純一般、純長期或綜合)以及保險中介人的法定分類,是掌握保險監管架構的基本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綜合」保險人的法律定義是指獲授權同時經營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陳述 II 正確,根據市場佔有率數據分析,一般業務在各保險人之間的分佈較長期業務更為平均(長期業務的市場份額高度集中於前十大保險人)。陳述 IV 正確,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自 1988 年成立以來,一直被監管機構承認為代表保險人利益的行業組織。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中介人」是一個統稱,明確地分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兩大類別,而非僅指其中一類。
重點: 了解香港保險市場的組成結構,包括保險人的業務分類(純一般、純長期或綜合)以及保險中介人的法定分類,是掌握保險監管架構的基本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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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0
13.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哪些關於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及登記制度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可要求保險公司對違反《守則》的登記人士採取紀律行動
II. 每項登記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III. 如《守則》與《保險業條例》有抵觸,一律以《守則》為準
IV. 保險代理必須在獲委任人停止出任業務代表後七天內告知委員會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答案。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會)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對違反《守則》的登記人士採取紀律行動(陳述 I);每項登記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三年(陳述 II);且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相關職位時,委任人必須在七天內告知委員會(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守則》明確規定,如《守則》與《保險業條例》有抵觸之處,一律以《條例》為準,而非以《守則》為準。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若選項未能完全涵蓋 I、II 及 IV 的正確組合,則未能全面反映《守則》的法定要求。
重點: 考生須謹記《保險業條例》的法律地位高於《守則》,並熟悉委員會的監管職權、三年的登記有效期以及七天的離職通知期限。.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是正確的答案。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會)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對違反《守則》的登記人士採取紀律行動(陳述 I);每項登記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三年(陳述 II);且當獲委任人停止出任相關職位時,委任人必須在七天內告知委員會(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守則》明確規定,如《守則》與《保險業條例》有抵觸之處,一律以《條例》為準,而非以《守則》為準。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此外,若選項未能完全涵蓋 I、II 及 IV 的正確組合,則未能全面反映《守則》的法定要求。
重點: 考生須謹記《保險業條例》的法律地位高於《守則》,並熟悉委員會的監管職權、三年的登記有效期以及七天的離職通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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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0
14. Question
在普通法的一般合約中,「一般誠信」(Ordinary Good Faith) 的原則規範了締約雙方的行為。關於此原則的敘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締約方負有不向對方撒謊的責任。
II. 締約方不得故意誤導合約的另一方。
III. 締約方必須主動公開所有已知的重要事實,不論對方是否提問。
IV. 締約方通常僅須對另一方提出的具體問題作出真實回答。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一般誠信在普通法下要求當事人不得撒謊或故意誤導,且在沒有特定要求下,通常只需針對對方的提問如實作答,而無須主動披露所有資訊。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主動公開所有已知重要事實的責任屬於「最高誠信」(Utmost Good Faith),這通常適用於保險合約而非一般商業合約。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因此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雖然陳述正確,但未能涵蓋同樣正確的陳述 IV,因此並非最完整的答案。
重點: 一般誠信與最高誠信的核心區別在於主動披露重要事實的義務;一般誠信僅要求誠實回答,而最高誠信要求即使未被詢問也須主動披露。.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因為一般誠信在普通法下要求當事人不得撒謊或故意誤導,且在沒有特定要求下,通常只需針對對方的提問如實作答,而無須主動披露所有資訊。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主動公開所有已知重要事實的責任屬於「最高誠信」(Utmost Good Faith),這通常適用於保險合約而非一般商業合約。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因此均為錯誤。而「只有 I 及 II」雖然陳述正確,但未能涵蓋同樣正確的陳述 IV,因此並非最完整的答案。
重點: 一般誠信與最高誠信的核心區別在於主動披露重要事實的義務;一般誠信僅要求誠實回答,而最高誠信要求即使未被詢問也須主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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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0
15.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及《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為了提升行政效率,保險代理可以要求客戶在空白的保險申請表格上預先簽署。
II. 若銷售壽險保單時涉及保單轉換,保險代理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
III. 保險代理應優先建議客戶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繳付保費,以防止款項混集。
IV. 投保申請書上的任何內容改動,只需由保險代理簡簽作實即可。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保險代理在銷售壽險保單時,若涉及保單轉換,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留意其內容,以確保客戶充分了解轉換保單可能帶來的損失。同時,根據《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為了防止保險代理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建議優先使用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或直接轉賬等方式繳付保費。
錯誤: 關於要求客戶在空白表格簽署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禁止保險代理要求準客戶或客戶在空白或未完全填妥的保單相關文件上簽署,以防誤導或偽造文件。關於表格改動的陳述也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表格上任何內容的改動必須由客戶本人簡簽作實,而非僅由代理簡簽。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行職務時必須秉持最高誠信標準,嚴格遵守有關文件簽署規範、保單轉換披露及保費處理的監管指引,以維護投保大眾的利益及行業專業形象。.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保險代理在銷售壽險保單時,若涉及保單轉換,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留意其內容,以確保客戶充分了解轉換保單可能帶來的損失。同時,根據《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為了防止保險代理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建議優先使用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或直接轉賬等方式繳付保費。
錯誤: 關於要求客戶在空白表格簽署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指引明確禁止保險代理要求準客戶或客戶在空白或未完全填妥的保單相關文件上簽署,以防誤導或偽造文件。關於表格改動的陳述也是錯誤的,因為指引規定表格上任何內容的改動必須由客戶本人簡簽作實,而非僅由代理簡簽。
重點: 保險代理在執行職務時必須秉持最高誠信標準,嚴格遵守有關文件簽署規範、保單轉換披露及保費處理的監管指引,以維護投保大眾的利益及行業專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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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0
16.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框架中有關防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指引,保險中介人應識別哪些保險產品類別較容易被洗錢分子利用?
I. 火險
II. 買入年金
III. 汽車保險
IV. 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年金保險涉及大額資金的累積與提取,洗錢分子可透過躉繳保費或隨後的退保程序,將非法資金轉化為看似合法的保險金或年金收入。陳述 IV 正確,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投連險)通常涉及一次性大額保費繳付,且具備投資成分及現金價值,是洗錢活動中極易被利用的高風險工具。
錯誤: 陳述 I 錯誤,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保險,其性質為補償性合約,不具備現金價值或儲蓄成分,因此被利用於洗錢的風險極低。陳述 III 錯誤,汽車保險同樣屬於一般保險,保費金額通常較小且無投資回報,並非洗錢分子的主要目標。
重點: 在保險業務中,洗錢風險主要集中於具有高現金價值、投資成分或允許大額整付保費的人壽保險產品,而純粹提供保障且無儲蓄成分的一般保險產品風險相對較低。.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年金保險涉及大額資金的累積與提取,洗錢分子可透過躉繳保費或隨後的退保程序,將非法資金轉化為看似合法的保險金或年金收入。陳述 IV 正確,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投連險)通常涉及一次性大額保費繳付,且具備投資成分及現金價值,是洗錢活動中極易被利用的高風險工具。
錯誤: 陳述 I 錯誤,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保險,其性質為補償性合約,不具備現金價值或儲蓄成分,因此被利用於洗錢的風險極低。陳述 III 錯誤,汽車保險同樣屬於一般保險,保費金額通常較小且無投資回報,並非洗錢分子的主要目標。
重點: 在保險業務中,洗錢風險主要集中於具有高現金價值、投資成分或允許大額整付保費的人壽保險產品,而純粹提供保障且無儲蓄成分的一般保險產品風險相對較低。.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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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0
17. Question
根據代理法,要構成「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通常必須符合下列哪些條件?
I. 委託人的財產或權益正受着迫切的危害。
II. 代理人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絡以獲取指示。
III. 代理人的行為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而採取的必要行動。
IV. 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必須預先存在書面的代理合約。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構成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的核心要素包括:委託人的利益正處於迫切危險之中、在當時情況下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絡,以及該行動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而採取的合理且必要的措施。
錯誤: 陳述 IV 提到必須預先存在書面代理合約是錯誤的,因為必要權限的法律意義正是在於即使沒有預先的明示授權或合約,在緊急情況下仍可產生代理效力。選項「只有 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缺乏了「無法聯絡委託人」這一關鍵的法律前提。選項「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關於預先書面合約的錯誤陳述。
重點: 必要權限的產生是基於緊急且無法溝通的特殊情況,法律為了保護委託人的利益,賦予行動者在無授權情況下代表委託人行事的權力。.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因為構成必要權限(Authority of Necessity)的核心要素包括:委託人的利益正處於迫切危險之中、在當時情況下無法與委託人取得聯絡,以及該行動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而採取的合理且必要的措施。
錯誤: 陳述 IV 提到必須預先存在書面代理合約是錯誤的,因為必要權限的法律意義正是在於即使沒有預先的明示授權或合約,在緊急情況下仍可產生代理效力。選項「只有 I 及 III」是不完整的,因為缺乏了「無法聯絡委託人」這一關鍵的法律前提。選項「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關於預先書面合約的錯誤陳述。
重點: 必要權限的產生是基於緊急且無法溝通的特殊情況,法律為了保護委託人的利益,賦予行動者在無授權情況下代表委託人行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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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0
18. Question
某保險公司的客戶陳先生因理賠糾紛向該公司提出正式投訴。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處理投訴的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保險公司處理此投訴的程序是正確的?
I. 保險人必須免費且自動向陳先生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程序的書面資料。
II. 為確保調查效率,該投訴應交由直接負責陳先生保單的經辦人員進行內部調查。
III. 若保險人未能於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作出最終回應,必須告知陳先生原因及預計回應日期。
IV. 若調查後發現投訴得值,保險人提供的糾正方案可包括道歉及利息損失的補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必須免費及自動向投訴者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程序的資料。陳述 III 正確,指引要求保險人若未能於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作出最終回應,必須向投訴人解釋原因並提供預計回應日期。陳述 IV 正確,當投訴得值時,糾正措施可包括道歉及公平的補償,當中可包括利息損失的補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處理投訴的獨立性原則,投訴程序規定不可讓直接涉及該投訴事項的僱員進行相關調查,以確保過程公正不偏私。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設立具透明度且獨立的內部投訴處理程序,確保投訴由非當事人調查,並在合理時限(通常為 30 天)內給予客戶明確的回應或進度交代。.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必須免費及自動向投訴者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程序的資料。陳述 III 正確,指引要求保險人若未能於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作出最終回應,必須向投訴人解釋原因並提供預計回應日期。陳述 IV 正確,當投訴得值時,糾正措施可包括道歉及公平的補償,當中可包括利息損失的補償。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處理投訴的獨立性原則,投訴程序規定不可讓直接涉及該投訴事項的僱員進行相關調查,以確保過程公正不偏私。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設立具透明度且獨立的內部投訴處理程序,確保投訴由非當事人調查,並在合理時限(通常為 30 天)內給予客戶明確的回應或進度交代。.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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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0
1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經紀必須符合《保險業條例》下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項目屬於這些規定的範疇,或屬於對其行政總裁的法定要求?
I. 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
II. 投保專業賠償保險
III. 行政總裁必須年滿 21 歲
IV. 行政總裁必須具備大學學位或以上學歷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保險業監管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以確保客戶資金與公司資金分開處理,並必須投保專業賠償保險以保障因專業疏忽而導致的損失。此外,獲提名的行政總裁必須年滿 21 歲,這是法定的基本年齡要求。
錯誤: 關於行政總裁學歷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指引,行政總裁的最低學歷要求是中五程度或同等學歷,而非大學學位。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此外,僅包含部分正確項目的選項未能全面反映法定的最低限度規定。
重點: 保險經紀作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必須在財務安排(如獨立賬戶及專業賠償保險)及管理層資歷(如行政總裁的年齡與學歷)方面符合法定的最低限度規定。.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保險業監管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備存獨立的客戶賬戶以確保客戶資金與公司資金分開處理,並必須投保專業賠償保險以保障因專業疏忽而導致的損失。此外,獲提名的行政總裁必須年滿 21 歲,這是法定的基本年齡要求。
錯誤: 關於行政總裁學歷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指引,行政總裁的最低學歷要求是中五程度或同等學歷,而非大學學位。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此外,僅包含部分正確項目的選項未能全面反映法定的最低限度規定。
重點: 保險經紀作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必須在財務安排(如獨立賬戶及專業賠償保險)及管理層資歷(如行政總裁的年齡與學歷)方面符合法定的最低限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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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0
20. Question
某香港保險公司在檢視其內部管理及業務分類體系時,根據保險實務及學術分類的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英國(歐洲)形式的部門分類中,「意外險」通常涵蓋了汽車及責任保險等範圍。
II. 美國形式的部門分類在人壽與非人壽業務之間設有清晰的界限。
III. 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與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的概念是完全相同的。
IV. 營業中斷保險 (Business interruption) 在學術分類中被歸類為「經濟權益保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實務分類中的英國(歐洲)形式,意外險是一個廣泛的類別,涵蓋了汽車及責任保險等;美國形式則在人壽與非人壽業務之間劃分了清晰的界限;而在學術分類中,經濟權益保險涵蓋了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範疇的財務利益,例如營業中斷保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是以人為保險標的(如壽險、健康險),而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是按受保對象的類型(個人而非商號或機構)來劃分,兩者在專業定義上並不等同。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或遺漏其他正確陳述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考生必須區分保險的實務分類(如按部門、業務來源或客戶類型)與學術分類(按保險標的或功能)的差異,並留意名稱相似但定義不同的術語。.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實務分類中的英國(歐洲)形式,意外險是一個廣泛的類別,涵蓋了汽車及責任保險等;美國形式則在人壽與非人壽業務之間劃分了清晰的界限;而在學術分類中,經濟權益保險涵蓋了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範疇的財務利益,例如營業中斷保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是以人為保險標的(如壽險、健康險),而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是按受保對象的類型(個人而非商號或機構)來劃分,兩者在專業定義上並不等同。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或遺漏其他正確陳述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考生必須區分保險的實務分類(如按部門、業務來源或客戶類型)與學術分類(按保險標的或功能)的差異,並留意名稱相似但定義不同的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