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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1
1. Question
某香港保險經紀公司的合規主任在進行內部審查時,發現幾宗涉及可疑資金流向的個案。根據洗錢的階段定義及香港相關法律條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存放」階段是指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及其來源分開,從而隱藏款項的來源及掩飾審計線索。
II.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通風報訊」屬於犯罪行為,即向他人披露任何相當可能損害因涉嫌販毒得益披露而進行的調查的事宜。
III. 「整合」階段旨在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經清洗的得益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
IV.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若金融機構的僱員明知而致使該機構違反指明條文,最高可被判監禁 2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通風報訊」是指在知道或懷疑已向聯合財富情報組作出披露的情況下,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相關調查的事宜,這屬於刑事犯罪。陳述 III 正確,整合是洗錢的最後階段,其目的是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資金重新進入合法經濟體系。陳述 IV 正確,根據《打擊洗錢條例》,任何金融機構的僱員若明知而致使該機構違反條例指明條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 2 年及罰款 100 萬元。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來隱藏款項來源及掩飾審計線索的過程被稱為「分層交易」(Layering),而「存放」(Placement)是指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
重點: 洗錢過程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香港從業員必須熟悉《打擊洗錢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下的法律責任及刑罰,以避免觸犯法律。.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通風報訊」是指在知道或懷疑已向聯合財富情報組作出披露的情況下,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相關調查的事宜,這屬於刑事犯罪。陳述 III 正確,整合是洗錢的最後階段,其目的是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資金重新進入合法經濟體系。陳述 IV 正確,根據《打擊洗錢條例》,任何金融機構的僱員若明知而致使該機構違反條例指明條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 2 年及罰款 100 萬元。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來隱藏款項來源及掩飾審計線索的過程被稱為「分層交易」(Layering),而「存放」(Placement)是指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
重點: 洗錢過程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香港從業員必須熟悉《打擊洗錢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下的法律責任及刑罰,以避免觸犯法律。.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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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1
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向客戶解釋保險合約的法律原則及合約效力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最高誠信原則是一項普通法責任,要求合約雙方不論是否有被問及,也須向對方披露所有重要資料。
II. 若投保人違反了披露重要事實的責任,保險人有權選擇宣佈合約自始無效,這種情況下的合約屬於「可使無效的合約」。
III. 在保險法律中,任何違反「保證」(Warranty)條款的行為,都會導致保險合約立即變成「無效合約」(Void Contract)。
IV. 如果保險人在知悉投保人違反保單條件後,仍表現出不理會該違反行為的意圖(例如繼續收取保費),這在法律上稱為「不追究」(Waive)。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最高誠信原則(Utmost Good Faith)是一項普通法責任,要求合約雙方披露所有重要資料,無論是否有被問及。陳述 II 是正確的,違反最高誠信或重要事實的披露義務會使合約變成「可使無效」(Voidable),受屈方(通常是保險人)有權選擇撤銷合約。陳述 IV 是正確的,「不追究」(Waive)是指受屈的一方主動或被動地不理會對方的違約行為,從而使合約效力不受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違反「保證」(Warranty)通常使合約變成「可使無效」(Voidable),即保險人有權選擇解除責任,而非使合約自動變成「無效合約」(Void Contract)。無效合約是指法律上從未存在過、完全沒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如非法目的之合約)。
重點: 保險合約高度依賴最高誠信原則,任何違反披露義務或保證條款的行為,通常會賦予受屈方撤銷合約的權利,使其成為可使無效的合約,除非受屈方選擇不追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最高誠信原則(Utmost Good Faith)是一項普通法責任,要求合約雙方披露所有重要資料,無論是否有被問及。陳述 II 是正確的,違反最高誠信或重要事實的披露義務會使合約變成「可使無效」(Voidable),受屈方(通常是保險人)有權選擇撤銷合約。陳述 IV 是正確的,「不追究」(Waive)是指受屈的一方主動或被動地不理會對方的違約行為,從而使合約效力不受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違反「保證」(Warranty)通常使合約變成「可使無效」(Voidable),即保險人有權選擇解除責任,而非使合約自動變成「無效合約」(Void Contract)。無效合約是指法律上從未存在過、完全沒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如非法目的之合約)。
重點: 保險合約高度依賴最高誠信原則,任何違反披露義務或保證條款的行為,通常會賦予受屈方撤銷合約的權利,使其成為可使無效的合約,除非受屈方選擇不追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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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1
3. Question
一家獲授權的保險公司在處理保單持有人提出的服務投訴時,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處理投訴的指引》,下列哪些做法符合監管要求?
I. 保險公司必須應客戶的要求,免費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程序的詳細資料。
II. 為確保調查過程直接,應指派被投訴的相關僱員負責主導該項投訴的調查工作。
III. 若保險公司無法在收到投訴後 30 天內作出最終回應,須向投訴人說明原因並告知預計回應日期。
IV. 保險公司應採取靈活態度,容許客戶以口頭方式提出投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必須應顧客的要求免費提供其處理投訴的內部程序。陳述 III 是正確的,指引建議保險人於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給予最終回應,若未能做到,則必須告知投訴人原因及預計回應日期。陳述 IV 是正確的,指引明確要求應容許顧客以合理方式(包括口頭方式)提出投訴,以確保投訴渠道易於接觸。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為了確保處理投訴的獨立性與公平性,指引規定投訴不可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進行調查。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建立一套透明、獨立且高效的內部投訴處理程序,並確保客戶能透過多種渠道(如口頭或書面)便利地提出訴求,同時在合理的時限內獲得回應。.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必須應顧客的要求免費提供其處理投訴的內部程序。陳述 III 是正確的,指引建議保險人於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給予最終回應,若未能做到,則必須告知投訴人原因及預計回應日期。陳述 IV 是正確的,指引明確要求應容許顧客以合理方式(包括口頭方式)提出投訴,以確保投訴渠道易於接觸。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為了確保處理投訴的獨立性與公平性,指引規定投訴不可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進行調查。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建立一套透明、獨立且高效的內部投訴處理程序,並確保客戶能透過多種渠道(如口頭或書面)便利地提出訴求,同時在合理的時限內獲得回應。.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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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1
4.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保險集團擬在香港申請經營保險業務。根據《保險業條例》及香港保險業的規管架構,下列哪些關於授權要求及監管職能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是隸屬於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一個政府部門,負責接手保監處的職能。
II. 若該保險人計劃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其法定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
III. 保監局的職能包括透過發牌制度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以提升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
IV. 對於專屬自保保險人(Captive Insurer),《保險業條例》規定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百萬港元。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的綜合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陳述 III 正確,保監局的政策目標之一是建立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的制度,以取代過往由三個自律規管機構執行的制度。陳述 IV 正確,專屬自保保險人享有較低的資本要求,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百萬港元。
錯誤: 陳述 I 錯誤,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是一個在財政上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的法定機構,而非政府部門;前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才是政府部門,且已於 2017 年解散。
重點: 香港保險業規管架構已由政府部門監管轉向獨立法定機構(保監局)監管,並透過《保險業條例》對保險人的資本、償付能力及中介人操守作出嚴格規定。.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的綜合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陳述 III 正確,保監局的政策目標之一是建立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的制度,以取代過往由三個自律規管機構執行的制度。陳述 IV 正確,專屬自保保險人享有較低的資本要求,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百萬港元。
錯誤: 陳述 I 錯誤,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是一個在財政上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的法定機構,而非政府部門;前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才是政府部門,且已於 2017 年解散。
重點: 香港保險業規管架構已由政府部門監管轉向獨立法定機構(保監局)監管,並透過《保險業條例》對保險人的資本、償付能力及中介人操守作出嚴格規定。.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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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1
5. Question
在香港的一般保險實務中,關於「不保危險」(Uninsured Peril) 的性質及其在索償處理中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不保危險是指在保單中既沒有被具體承保,也沒有被具體豁免承保的風險。
II. 若不保危險是導致損失的近因,且其發生與受保危險無關,則保險人通常不承擔賠償責任。
III. 如果受保危險(如火災)導致了不保危險(如滅火過程中的水損),則該不保危險造成的損失通常可獲賠償。
IV. 不保危險在法律定義上等同於除外責任,保險人對此類風險引起的任何損失均不予理賠。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保危險的定義是指在保單條款中,既沒有被列為具體承保的危險,也沒有被列為明確剔除的豁免危險。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則,若損失的近因是不保危險,且該危險並非由受保危險所引發,保險公司則沒有法律責任作出賠償。陳述 III 正確,如果損失是由受保危險(如火災)直接引起的不保危險(如滅火時產生的水損)所造成的,該損失通常會被視為受保損失。
錯誤: 陳述 IV 錯誤,不保危險與除外責任(Exclusions)有本質上的區別。除外責任是保單明確聲明不予承保的項目,而不保危險則處於中間地帶,其賠償與否取決於其是否由受保危險所引發。
重點: 理解不保危險、受保危險與除外責任之間的區別,以及近因原則如何應用於決定不保危險所致損失的賠償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不保危險的定義是指在保單條款中,既沒有被列為具體承保的危險,也沒有被列為明確剔除的豁免危險。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則,若損失的近因是不保危險,且該危險並非由受保危險所引發,保險公司則沒有法律責任作出賠償。陳述 III 正確,如果損失是由受保危險(如火災)直接引起的不保危險(如滅火時產生的水損)所造成的,該損失通常會被視為受保損失。
錯誤: 陳述 IV 錯誤,不保危險與除外責任(Exclusions)有本質上的區別。除外責任是保單明確聲明不予承保的項目,而不保危險則處於中間地帶,其賠償與否取決於其是否由受保危險所引發。
重點: 理解不保危險、受保危險與除外責任之間的區別,以及近因原則如何應用於決定不保危險所致損失的賠償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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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1
6. Question
一名登記人士在協助客戶填寫長期保險投保書及解釋保單內容時,根據相關的操守要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投保書內的答覆或聲明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
II. 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解釋詐騙、隱瞞及失實陳述的後果。
III. 在舉例說明分紅保單的預計收益時,應說明保單持有人並非必然享有該等預計收益。
IV. 為了確保客戶充分理解,登記人士應自行編製額外的數據例子向客戶展示,即使該等例子未獲保險公司授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答覆或聲明必須由其本人負責。陳述 II 正確,登記人士有責任向客戶解釋詐騙、隱瞞及失實陳述的法律後果。陳述 III 正確,當銷售分紅保單並舉例說明預計收益時,必須明確指出該等收益並非必然享有。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登記人士在洽談保險計劃時,只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提供的銷售計劃和數據例子,不得自行編製或增加未經認可的資料。
重點: 登記人士在銷售長期保險及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確保客戶明白其申報責任,並只能使用經保險公司授權的銷售材料,以確保資訊的準確性與合規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答覆或聲明必須由其本人負責。陳述 II 正確,登記人士有責任向客戶解釋詐騙、隱瞞及失實陳述的法律後果。陳述 III 正確,當銷售分紅保單並舉例說明預計收益時,必須明確指出該等收益並非必然享有。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登記人士在洽談保險計劃時,只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提供的銷售計劃和數據例子,不得自行編製或增加未經認可的資料。
重點: 登記人士在銷售長期保險及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確保客戶明白其申報責任,並只能使用經保險公司授權的銷售材料,以確保資訊的準確性與合規性。.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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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1
7.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多元化業務的保險公司正進行內部合規審查。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保險公司職能的一般慣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並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精算師。
II. 所有經營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每月對其所有保險類別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
III. 若保險公司內部未設有獨立的投資部門,管理及配置公司資產的責任通常落在會計部門身上。
IV. 培訓與發展部門的功能應獨立於公司整體發展之外,僅專注於協助員工考取專業資格。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均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且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精算師。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保險公司的運作中,若沒有設立獨立的投資部門,資產的管理及配置責任通常會由會計部門或會計師承擔。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保險業監管局規定必須每年(而非每月)對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等法定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並非針對所有一般保險業務。陳述 IV 是錯誤的,培訓與發展並非可有可無,也不僅限於考取資格,它必須與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整體效益提升緊密相關。
重點: 保險人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精算委任的法定要求,並確保會計與投資職能能有效支持公司的財務穩健與資產流動性。.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均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且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精算師。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保險公司的運作中,若沒有設立獨立的投資部門,資產的管理及配置責任通常會由會計部門或會計師承擔。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保險業監管局規定必須每年(而非每月)對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等法定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並非針對所有一般保險業務。陳述 IV 是錯誤的,培訓與發展並非可有可無,也不僅限於考取資格,它必須與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整體效益提升緊密相關。
重點: 保險人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精算委任的法定要求,並確保會計與投資職能能有效支持公司的財務穩健與資產流動性。.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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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1
8. Question
在處理保險索償時,保險從業員必須正確理解「近因」(Proximate Cause) 的概念。下列關於近因原則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近因是指在發生損失的過程中,時間上最後出現的原因。
II. 查明近因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判斷該損失是否構成保險契約下的有效索償。
III. 若損失是由多個互相獨立的原因共同造成,保險人只需賠償由受保危險所導致的損失數額。
IV. 若近因屬於保單中的除外責任,即使受保危險在損失過程中扮演次要角色,保險人通常仍可拒絕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近因原則的核心用途在於判定損失是否由受保危險引起,從而決定保險人是否有賠償責任。陳述 III 正確,當損失由多個獨立原因(Independent Causes)造成時,保險人僅對受保危險所致的損失部分承擔彌償責任。陳述 IV 正確,如果導致損失的近因(主導原因)屬於除外責任,即使過程中涉及受保危險,保險人通常也無需承擔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近因是指「效力上」最強、最直接且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因,而非指「時間上」最接近損失發生的原因。在保險法中,時間上的先後順序並非判定近因的唯一或主要標準。
重點: 近因原則要求查明導致損失的主導與有效原因,以確定其是否屬於保單保障範圍,這與時間上的先後順序無必然關係。.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近因原則的核心用途在於判定損失是否由受保危險引起,從而決定保險人是否有賠償責任。陳述 III 正確,當損失由多個獨立原因(Independent Causes)造成時,保險人僅對受保危險所致的損失部分承擔彌償責任。陳述 IV 正確,如果導致損失的近因(主導原因)屬於除外責任,即使過程中涉及受保危險,保險人通常也無需承擔責任。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近因是指「效力上」最強、最直接且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因,而非指「時間上」最接近損失發生的原因。在保險法中,時間上的先後順序並非判定近因的唯一或主要標準。
重點: 近因原則要求查明導致損失的主導與有效原因,以確定其是否屬於保單保障範圍,這與時間上的先後順序無必然關係。.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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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1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專業實務中,關於風險的特性以及保險所帶來的社會經濟效益,下列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I. 純粹風險(Pure Risk)是指那些只有損失機會而完全沒有獲利可能的風險。
II. 投機風險(Speculative Risk)由於包含獲利的可能性,在商業保險中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
III. 保險業為社會提供大量就業機會,這被視為保險所帶來的輔助或次要好處。
IV. 從整體保險市場的角度來看,保險的首要功能是作為一種有效的個人儲蓄途徑。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只有損失的可能而沒有獲利機會的風險,這是保險承保的主要對象。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機風險涉及獲利的可能,通常不符合保險的補償原則,因此在商業保險中通常不可保。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提供就業機會和促進經濟發展均屬於保險的輔助或次要好處。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的首要功能是風險轉移和補償損失,雖然某些人壽保險產品具有儲蓄成分,但「儲蓄」本身被歸類為保險的輔助或次要好處,而非所有保險的首要功能。
重點: 區分純粹風險與投機風險的本質,以及辨別保險的首要功能(補償)與次要功能(如儲蓄、提供就業、促進經濟)是理解保險學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只有損失的可能而沒有獲利機會的風險,這是保險承保的主要對象。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機風險涉及獲利的可能,通常不符合保險的補償原則,因此在商業保險中通常不可保。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提供就業機會和促進經濟發展均屬於保險的輔助或次要好處。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的首要功能是風險轉移和補償損失,雖然某些人壽保險產品具有儲蓄成分,但「儲蓄」本身被歸類為保險的輔助或次要好處,而非所有保險的首要功能。
重點: 區分純粹風險與投機風險的本質,以及辨別保險的首要功能(補償)與次要功能(如儲蓄、提供就業、促進經濟)是理解保險學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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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1
1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專業守則與實務中,區分「公平的風險區分」與「不公平歧視」至關重要。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情境屬於保險中的「不公平歧視」?
I. 僅因投保人為單親女性或離婚婦女,而拒絕為其提供家居保險。
II. 考慮到男性平均壽命較短,保險公司向同齡且健康狀況相同的男性支付比女性較高的年金款項。
III. 基於女性駕駛技術較差的普遍社會偏見,而對女性車主收取較昂貴的汽車保險保費。
IV. 針對視力受損的人士,保險人在承保人身意外保險時加設特定的附加保單限制。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僅基於投保人的婚姻狀況或家庭背景(如單親女性)而拒絕提供家居保險,屬於社會偏見,構成不公平歧視。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若保險人並非基於客觀的風險統計,而是出於對女性駕駛技術的普遍偏見而收取較高保費,這在保險實務中被視為不公平歧視。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男性平均壽命較短,精算上預期領取年金的次數較少,因此每期獲得較高款項是基於精算公平原則,而非不公平歧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身體殘疾人士的風險狀況(如受傷機率)確實與一般人不同,保險人根據風險評估加設限制或調整保費屬於合理的承保區分,不屬於不公平歧視。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公平的風險區分」與「不公平歧視」;前者基於精算數據與風險評估,而後者則源於社會偏見或與風險無關的個人特徵。.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僅基於投保人的婚姻狀況或家庭背景(如單親女性)而拒絕提供家居保險,屬於社會偏見,構成不公平歧視。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若保險人並非基於客觀的風險統計,而是出於對女性駕駛技術的普遍偏見而收取較高保費,這在保險實務中被視為不公平歧視。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男性平均壽命較短,精算上預期領取年金的次數較少,因此每期獲得較高款項是基於精算公平原則,而非不公平歧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身體殘疾人士的風險狀況(如受傷機率)確實與一般人不同,保險人根據風險評估加設限制或調整保費屬於合理的承保區分,不屬於不公平歧視。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公平的風險區分」與「不公平歧視」;前者基於精算數據與風險評估,而後者則源於社會偏見或與風險無關的個人特徵。.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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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1
11. Question
當保險事務監管機構對一家保險經紀公司進行合規檢查時,該公司必須證明其簿冊及賬目的備存符合法定標準。就此而言,下列哪些陳述準確描述了相關的監管要求?
I. 紀錄必須足以解釋各項交易,並能據此製備「真實與公平」的財務報表。
II. 相關紀錄必須以書面方式或一個可以隨時轉為書面的形式備存。
III. 為了符合法定要求,所有相關的會計紀錄必須保留不少於五年的時間。
IV. 紀錄內容必須充分至可分開載列與客戶、保險人以及經紀自身之間的所有交易。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備存的紀錄必須足以解釋各項交易,並能據此製備「真實與公平」的財務報表。此外,這些紀錄必須以書面或可隨時轉為書面的形式備存,且內容必須充分至可分開載列與客戶、保險人及經紀自身之間的所有交易。
錯誤: 關於紀錄保留五年的陳述是不正確的,因為法定監管要求明確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將相關的會計及業務紀錄保留不少於七年的時間。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保險經紀負有法定義務維持詳盡且透明的財務紀錄,並必須嚴格遵守七年的法定保存期限,以確保監管合規及審計的有效性。.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保險經紀備存的紀錄必須足以解釋各項交易,並能據此製備「真實與公平」的財務報表。此外,這些紀錄必須以書面或可隨時轉為書面的形式備存,且內容必須充分至可分開載列與客戶、保險人及經紀自身之間的所有交易。
錯誤: 關於紀錄保留五年的陳述是不正確的,因為法定監管要求明確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將相關的會計及業務紀錄保留不少於七年的時間。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保險經紀負有法定義務維持詳盡且透明的財務紀錄,並必須嚴格遵守七年的法定保存期限,以確保監管合規及審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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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1
12.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哪些關於「負責人」及「保險代理」定義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負責人是指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負責處理保險代理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
II. 若某人同時負責處理其他業務,且有下屬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則該人並不符合「負責人」的定義。
III. 就於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的保險代理商而言,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該代理商在香港經營的整個保險代理業務的人。
IV. 根據《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一詞包括了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及其負責人。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負責人」的定義涵蓋了單獨或共同負責保險代理業務的人,且對於在香港以外成立的代理商,其定義專指負責香港境內業務的人。此外,該定義包含一項重要的排除條款,即若某人同時負責其他業務,且擁有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的下屬,則該人不被視為「負責人」。
錯誤: 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的明確定義,「保險代理」一詞雖然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明確排除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僅包含陳述 I 及 I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 準確地描述了《守則》中關於負責人身份的排除準則,這是理解該職位法律定義的關鍵部分。
重點: 考生必須準確區分「保險代理」與其「負責人」在法律定義上的差別,並特別留意負責人定義中關於「同時負責其他業務」及「擁有下屬」的排除條件。.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負責人」的定義涵蓋了單獨或共同負責保險代理業務的人,且對於在香港以外成立的代理商,其定義專指負責香港境內業務的人。此外,該定義包含一項重要的排除條款,即若某人同時負責其他業務,且擁有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的下屬,則該人不被視為「負責人」。
錯誤: 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的明確定義,「保險代理」一詞雖然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明確排除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僅包含陳述 I 及 I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 準確地描述了《守則》中關於負責人身份的排除準則,這是理解該職位法律定義的關鍵部分。
重點: 考生必須準確區分「保險代理」與其「負責人」在法律定義上的差別,並特別留意負責人定義中關於「同時負責其他業務」及「擁有下屬」的排除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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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1
13.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物流公司正在檢視其風險管理流程。該公司採取了以下各項措施:
I. 為倉庫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旨在火災發生時降低損失的嚴重性。
II. 定期為司機提供防禦性駕駛培訓,以降低交通意外發生的頻率。
III. 購買商業綜合責任保險,將潛在的法律賠償責任轉移給保險人。
IV. 考慮到運送某些化學品的風險過高,決定拒絕所有相關的運輸訂單。根據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上述哪些措施的分類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答案,因為所有陳述均準確地反映了風險管理工具的應用。陳述 I 提到的自動灑水系統旨在於火災發生後減輕其破壞程度,屬於「損失降低」;陳述 II 的安全培訓旨在減少意外發生的機率,屬於「損失防範」;陳述 III 透過保險合約將財務風險交由保險公司承擔,是典型的「風險轉移」;陳述 IV 透過放棄特定業務活動來完全消除相關風險,屬於「風險避免」。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風險避免」的正確分類。「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 中關於「損失降低」的正確描述。「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陳述 II 中關於「損失防範」的有效風險管理手段。
重點: 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包括識別、量化及應對風險。應對風險的工具多樣,包括避免、防範(降低頻率)、降低(減輕嚴重性)、轉移(如保險)以及風險融資(如自保)。.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的答案,因為所有陳述均準確地反映了風險管理工具的應用。陳述 I 提到的自動灑水系統旨在於火災發生後減輕其破壞程度,屬於「損失降低」;陳述 II 的安全培訓旨在減少意外發生的機率,屬於「損失防範」;陳述 III 透過保險合約將財務風險交由保險公司承擔,是典型的「風險轉移」;陳述 IV 透過放棄特定業務活動來完全消除相關風險,屬於「風險避免」。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關於「風險避免」的正確分類。「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 中關於「損失降低」的正確描述。「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陳述 II 中關於「損失防範」的有效風險管理手段。
重點: 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包括識別、量化及應對風險。應對風險的工具多樣,包括避免、防範(降低頻率)、降低(減輕嚴重性)、轉移(如保險)以及風險融資(如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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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1
14. Question
一家持牌保險經紀公司計劃優化其客戶資料處理程序,以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有關直接促銷的最新規管機制。根據該條例,下列哪些關於直接促銷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資料使用者如擬向另一位資料使用者提供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不論是否為得益),必須以書面方式向資料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
II. 若資料當事人以口頭方式同意資料使用者將其個人資料用於該使用者的直接促銷,資料使用者須在收到回覆起計 14 天內以書面確認。
III. 「不溯既往」安排允許資料使用者在新條文生效後,將資料用於與生效前完全不同類別的促銷標的而無需通知。
IV. 若資料使用者未經同意而為得益提供個人資料予他人作直接促銷,其最高刑罰為罰款 500,000 港元及監禁 3 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如擬向另一人提供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無論是否涉及得益),必須以書面方式向資料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陳述 II 正確,若資料當事人以口頭方式表示同意或不反對資料使用者為其本身目的使用資料,資料使用者必須在收到該口頭回覆後的 14 天內,以書面方式向當事人確認許可詳情。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不溯既往」的安排僅適用於在新條文生效後,繼續在關乎「同一類別」的促銷標的中使用該資料,而非任何不同類別。陳述 IV 錯誤,若違反行為涉及「為得益」而提供個人資料,最高刑罰應為罰款 1,000,000 港元及監禁 5 年,而非 500,000 港元及 3 年。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處理直接促銷時,必須區分「自行使用」與「提供予第三方使用」的程序差異,特別是涉及第三方或金錢得益時,法律要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且刑罰較重。.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如擬向另一人提供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無論是否涉及得益),必須以書面方式向資料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陳述 II 正確,若資料當事人以口頭方式表示同意或不反對資料使用者為其本身目的使用資料,資料使用者必須在收到該口頭回覆後的 14 天內,以書面方式向當事人確認許可詳情。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不溯既往」的安排僅適用於在新條文生效後,繼續在關乎「同一類別」的促銷標的中使用該資料,而非任何不同類別。陳述 IV 錯誤,若違反行為涉及「為得益」而提供個人資料,最高刑罰應為罰款 1,000,000 港元及監禁 5 年,而非 500,000 港元及 3 年。
重點: 保險中介人在處理直接促銷時,必須區分「自行使用」與「提供予第三方使用」的程序差異,特別是涉及第三方或金錢得益時,法律要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且刑罰較重。.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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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1
15. Question
某貿易商將一批價值連城的藝術品存放在專業倉庫中,並自行投保了火險。同時,該倉庫營運人亦為其倉庫內存放的財產投保了火險。若該批藝術品不幸在火災中焚毀,根據香港保險原則及相關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由於兩份保單均承保同一批藝術品,因此在發生損失時,兩家保險公司之間會產生法律上的分擔責任。
II. 倉庫營運人作為受託保管人,對該批存放的藝術品具有可保權益,因此有權向其保險人提出索償。
III. 代位原則的應用是為了確保貿易商不會因同一宗火災損失而獲得雙倍賠償,從而維護彌償原則。
IV. 若貿易商的保險人在賠付後欲向疏忽的倉庫營運人行使代位權,必須以該貿易商的名義進行訴訟。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法規,受託保管人(如倉庫營運人)對其負責保管的財產具有法律上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其核心目的之一是防止被保險人因同一損失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雙倍賠償。陳述 IV 正確,在普通法框架下,保險人在獲得代位權後,必須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向負有責任的第三者提出法律追討。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分擔原則的適用前提之一是多份保單必須保障「同一權益」。在此案例中,商人保障的是「物主權益」,而倉庫營運人保障的是「受託保管人權益」,由於權益性質不同,因此不構成法律上的分擔情況。
重點: 分擔原則要求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權益;而代位權則容許保險人在作出彌償後,以被保險人名義代其行使對第三者的追討權利,以維護彌償原則。.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法規,受託保管人(如倉庫營運人)對其負責保管的財產具有法律上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延伸,其核心目的之一是防止被保險人因同一損失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雙倍賠償。陳述 IV 正確,在普通法框架下,保險人在獲得代位權後,必須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向負有責任的第三者提出法律追討。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分擔原則的適用前提之一是多份保單必須保障「同一權益」。在此案例中,商人保障的是「物主權益」,而倉庫營運人保障的是「受託保管人權益」,由於權益性質不同,因此不構成法律上的分擔情況。
重點: 分擔原則要求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權益;而代位權則容許保險人在作出彌償後,以被保險人名義代其行使對第三者的追討權利,以維護彌償原則。.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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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1
16. Question
一間獲授權保險公司正考慮在香港擴展其業務範圍,準備開始承保法定的僱員補償保險。根據相關法例對一般業務償付準備金的規定,該公司在計算其必須維持的數額時,應遵循以下哪項原則?
Correct
正確: 應分別按「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計算數額,以較高者為準,且由於涉及法定業務,最低限額為二千萬港元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一般業務的償付準備金需同時考慮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項指標,並以計算結果較大者為準;若保險公司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如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其最低償付準備金門檻會由一千萬港元提高至二千萬港元。
錯誤: 關於「較低者」及「一千萬港元」的說法錯誤,因為監管機構要求取較高者以反映較大的風險敞口,且一千萬港元僅為不含法定業務的一般保險人之最低要求。關於「二百萬港元」的說法錯誤,這是長期業務或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要求,不適用於經營法定一般保險業務的情況。關於「僅取決於保費收入」的說法錯誤,因為法規明確規定必須同時考慮「未決申索」數額,以確保保險人有足夠能力應付已發生但未賠付的責任。
重點: 一般保險人的償付準備金計算結合了業務量指標(保費與申索)與法定最低門檻,其中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保險人須遵守更嚴格的二千萬港元最低限額規定。.
Incorrect
正確: 應分別按「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計算數額,以較高者為準,且由於涉及法定業務,最低限額為二千萬港元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一般業務的償付準備金需同時考慮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項指標,並以計算結果較大者為準;若保險公司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如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其最低償付準備金門檻會由一千萬港元提高至二千萬港元。
錯誤: 關於「較低者」及「一千萬港元」的說法錯誤,因為監管機構要求取較高者以反映較大的風險敞口,且一千萬港元僅為不含法定業務的一般保險人之最低要求。關於「二百萬港元」的說法錯誤,這是長期業務或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要求,不適用於經營法定一般保險業務的情況。關於「僅取決於保費收入」的說法錯誤,因為法規明確規定必須同時考慮「未決申索」數額,以確保保險人有足夠能力應付已發生但未賠付的責任。
重點: 一般保險人的償付準備金計算結合了業務量指標(保費與申索)與法定最低門檻,其中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保險人須遵守更嚴格的二千萬港元最低限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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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1
17.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市場統計與結構特徵,下列哪些關於業務支配情況的陳述是正確的?
(I) 長期業務由相對少數的保險人所支配
(II) 一般業務由保險人較為平均地分享
(III) 一般業務市場的集中度顯著高於長期業務市場
(IV) 長期業務的保險人數量在市場上佔絕大多數Correct
正確: 長期業務市場由相對少數的保險人所支配,而一般業務市場的保費收入則由保險人較為平均地分享。這反映了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特徵,即長期業務(如人壽保險)具有較高的市場集中度,而一般業務市場則競爭者眾多且分佈較為平均。
錯誤: 關於一般業務市場集中度高於長期業務市場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正好相反。關於長期業務保險人數量遠多於一般業務保險人的陳述也是錯誤的,在香港,獲授權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數量通常多於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
重點: 了解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有助於理解不同業務類別的競爭環境,長期業務傾向於市場集中,而一般業務則展現出較高的分散性。.
Incorrect
正確: 長期業務市場由相對少數的保險人所支配,而一般業務市場的保費收入則由保險人較為平均地分享。這反映了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特徵,即長期業務(如人壽保險)具有較高的市場集中度,而一般業務市場則競爭者眾多且分佈較為平均。
錯誤: 關於一般業務市場集中度高於長期業務市場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正好相反。關於長期業務保險人數量遠多於一般業務保險人的陳述也是錯誤的,在香港,獲授權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數量通常多於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
重點: 了解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有助於理解不同業務類別的競爭環境,長期業務傾向於市場集中,而一般業務則展現出較高的分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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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1
18.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公司正在檢視其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合規程序。根據《指引》及相關法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保安局局長有權凍結懷疑是恐怖分子的財產。
II. 任何人若為恐怖分子的利益而籌集財產,最高可被判處監禁 7 年及未指定金額的罰款。
III. 金融機構必須確保其篩查數據庫收錄了政府憲報刊登的名單及根據美國行政命令第 13224 號指定的名單。
IV. 即使金融機構最終沒有執行某項交易,只要懷疑該交易涉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仍須向財富情報組報告。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保安局局長獲授權凍結恐怖分子財產,違反相關禁令的最高刑罰為監禁 7 年。金融機構有責任維持更新的數據庫,且必須包含政府憲報及美國行政命令第 13224 號的名單。此外,根據披露原則,只要對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存在懷疑,即使交易最終未經由金融機構進行,仍必須向財富情報組報告。
錯誤: 關於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為恐怖分子利益而籌集財產或提供金融服務的違規行為,最高刑罰為監禁 14 年及未指定金額的罰款,而非 7 年。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金融機構必須區分不同反恐條例下的法律後果,並確保篩查機制與報告程序涵蓋所有法定名單及未完成的交易懷疑。.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保安局局長獲授權凍結恐怖分子財產,違反相關禁令的最高刑罰為監禁 7 年。金融機構有責任維持更新的數據庫,且必須包含政府憲報及美國行政命令第 13224 號的名單。此外,根據披露原則,只要對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存在懷疑,即使交易最終未經由金融機構進行,仍必須向財富情報組報告。
錯誤: 關於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為恐怖分子利益而籌集財產或提供金融服務的違規行為,最高刑罰為監禁 14 年及未指定金額的罰款,而非 7 年。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金融機構必須區分不同反恐條例下的法律後果,並確保篩查機制與報告程序涵蓋所有法定名單及未完成的交易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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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1
19.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多元化業務的保險公司正進行年度內部審核。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實務守則,關於精算師與會計部門職能的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精算師的專業知識主要應用於「短期責任業務」(如火災保險),以確保未決申索儲備金的準確性。
II. 法律規定,所有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合資格精算師。
III. 會計部門建立完善的制度以收回欠款及監察債務人,對保險公司的持續經營至關重要。
IV. 對於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保險人必須每年對其法定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均有法定責任委任一名合資格並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精算師。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必須確保應收款項(如保費)能及時收回,這直接關係到公司的財務穩健與存亡。陳述 IV 正確,保險業監管局規定經營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每年對其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精算師的專業知識在「長期責任業務」(如責任保險)中更為關鍵,而非「短期責任業務」(如火災保險)。短期責任業務的索償通常在出險後較短時間內賠付,其儲備金計算相對簡單,而長期責任業務的索償過程可能長達數年,更需要精算評估。
重點: 保險公司透過精算師確保長期及法定業務的負債評估準確,同時依賴會計部門維持有效的資金回收制度,以保障公司的營運安全。.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均有法定責任委任一名合資格並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精算師。陳述 III 正確,因為保險公司必須確保應收款項(如保費)能及時收回,這直接關係到公司的財務穩健與存亡。陳述 IV 正確,保險業監管局規定經營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每年對其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精算師的專業知識在「長期責任業務」(如責任保險)中更為關鍵,而非「短期責任業務」(如火災保險)。短期責任業務的索償通常在出險後較短時間內賠付,其儲備金計算相對簡單,而長期責任業務的索償過程可能長達數年,更需要精算評估。
重點: 保險公司透過精算師確保長期及法定業務的負債評估準確,同時依賴會計部門維持有效的資金回收制度,以保障公司的營運安全。.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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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1
20.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保險公司計劃在香港申請授權經營保險業務。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規管架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該公司擬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
II. 保險業監管局是一個獨立於政府的法定機構,已接手前保險業監理處的規管職能。
III. 保監局的職能包括透過發牌制度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以取代過往的自律規管制度。
IV. 若該公司僅經營法定(或強制)保險業務,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一千萬港元。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陳述 II 是正確的,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是一個在財政上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及業界的法定機構,並已於 2017 年接替了前保險業監理處的職能。陳述 III 是正確的,保監局的法定職能包括建立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的發牌制度,以取代過往的自律規管制度。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經營任何法定(或強制)保險業務(例如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不論是否經營其他業務,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均為二千萬港元,而非一千萬港元。
重點: 香港保險業規管架構旨在透過獨立的監管機構及嚴格的授權要求(如最低股本及償付能力),確保保險業的穩健發展並加強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二千萬港元。陳述 II 是正確的,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是一個在財政上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及業界的法定機構,並已於 2017 年接替了前保險業監理處的職能。陳述 III 是正確的,保監局的法定職能包括建立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的發牌制度,以取代過往的自律規管制度。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經營任何法定(或強制)保險業務(例如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不論是否經營其他業務,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均為二千萬港元,而非一千萬港元。
重點: 香港保險業規管架構旨在透過獨立的監管機構及嚴格的授權要求(如最低股本及償付能力),確保保險業的穩健發展並加強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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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1
21.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哪些人士或實體符合「登記人士」(Registered Person) 的定義?
I. 個人代理
II. 保險代理商
III. 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
IV. 個人代理或保險代理商的業務代表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人士」的定義廣泛地涵蓋了所有必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的身分,這包括了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以及個人代理或保險代理商的業務代表。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業務代表,而業務代表不論是受僱於個人代理還是保險代理商,都必須登記為「登記人士」。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未包含個人代理,個人代理是守則中定義的四類登記身分之一。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此選項僅符合「保險代理」的定義,而忽略了「登記人士」定義中還包括了負責人和業務代表這兩個重要類別。
重點: 考生必須區分「保險代理」與「登記人士」的定義範圍,後者包含了前者,並額外涵蓋了負責處理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及前線的業務代表。.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登記人士」的定義廣泛地涵蓋了所有必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的身分,這包括了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以及個人代理或保險代理商的業務代表。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業務代表,而業務代表不論是受僱於個人代理還是保險代理商,都必須登記為「登記人士」。
錯誤: 「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未包含個人代理,個人代理是守則中定義的四類登記身分之一。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此選項僅符合「保險代理」的定義,而忽略了「登記人士」定義中還包括了負責人和業務代表這兩個重要類別。
重點: 考生必須區分「保險代理」與「登記人士」的定義範圍,後者包含了前者,並額外涵蓋了負責處理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及前線的業務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