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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3
1.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正計劃在香港申請授權以開展保險業務。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最低實繳股本 (Paid-up Capital) 的規定,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該公司計劃經營僱員補償保險(屬於法定強制保險),其最低實繳股本須為港幣二千萬元。
II. 若該公司計劃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綜合業務),其最低實繳股本須為港幣二千萬元。
III. 若該公司僅經營非強制的長期業務,其最低實繳股本須為港幣一千萬元。
IV. 若該公司申請成為專屬自保保險人 (Captive Insurer),其最低實繳股本須為港幣五百萬元。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如僱員補償保險)或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綜合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均為港幣二千萬元;而只經營非強制性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要求則為港幣一千萬元。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非強制長期業務的股本要求)。「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法定最低實繳股本要求應為港幣二百萬元,而非五百萬元。「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的數額與法例規定不符。
Takeaway: 香港《保險業條例》針對不同類別的保險業務設定了差異化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以確保保險人在承擔不同風險水平的業務時具備相應的財務基礎。.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如僱員補償保險)或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綜合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實繳股本要求均為港幣二千萬元;而只經營非強制性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要求則為港幣一千萬元。
Incorrect: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非強制長期業務的股本要求)。「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法定最低實繳股本要求應為港幣二百萬元,而非五百萬元。「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的數額與法例規定不符。
Takeaway: 香港《保險業條例》針對不同類別的保險業務設定了差異化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以確保保險人在承擔不同風險水平的業務時具備相應的財務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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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3
2. Question
一名現任保險業務代表在年度評估中,被發現於申報其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時作出了虛假聲明。根據《符合持續專業培訓計劃要求指引》(委員會指引 7),委員會對此類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通常為何?
Correct
正確: 撤銷其登記,並以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是正確的,因為根據《符合持續專業培訓計劃要求指引》,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這涉及誠信問題,因此量刑起點較單純未能達標更為嚴厲。
錯誤: 「撤銷其登記,並以 3 個月為量刑起點」是針對未能符合培訓時數要求(而非虛假聲明)的量刑起點。關於「發出書面警告並要求在一個月內補回時數」的說法並不符合指引中必須撤銷登記的處分規定。至於「無限期撤銷登記且永遠不得重新申請」的說法過於極端,指引規定的是撤銷登記並設有特定的量刑起點,且要求重新登記時須取得尚欠時數。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誠實申報持續專業培訓時數;虛假聲明會導致登記被撤銷,且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比一般未能達標的處分更重。.
Incorrect
正確: 撤銷其登記,並以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是正確的,因為根據《符合持續專業培訓計劃要求指引》,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這涉及誠信問題,因此量刑起點較單純未能達標更為嚴厲。
錯誤: 「撤銷其登記,並以 3 個月為量刑起點」是針對未能符合培訓時數要求(而非虛假聲明)的量刑起點。關於「發出書面警告並要求在一個月內補回時數」的說法並不符合指引中必須撤銷登記的處分規定。至於「無限期撤銷登記且永遠不得重新申請」的說法過於極端,指引規定的是撤銷登記並設有特定的量刑起點,且要求重新登記時須取得尚欠時數。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誠實申報持續專業培訓時數;虛假聲明會導致登記被撤銷,且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比一般未能達標的處分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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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3
3. Question
根據香港關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的指引,保險中介人應識別具有較高風險的產品。下列哪些保險類別在實務中較常被利用於洗錢活動?
I. 火險
II. 買入年金
III. 汽車保險
IV. 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年金合約通常涉及大額資金的累積與支付,洗錢者可利用此類產品將非法收益轉化為看似合法的定期收入。陳述 IV 是正確的,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允許投保人一次性投入大量資金,並具備投資成分及提現功能,是洗錢活動中常見的利用工具。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保險,主要基於補償原則,不具備儲蓄或高現金價值特性,因此較少被利用於洗錢。陳述 III 是錯誤的,汽車保險同樣屬於一般保險,保費通常較低且不具備投資回報或現金價值,並非洗錢活動的主要目標。
重點: 具有高現金價值、投資性質或涉及大額整付保費的長期人壽保險產品,比較不具備現金價值的一般保險產品,更容易受到洗錢活動的威脅。.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年金合約通常涉及大額資金的累積與支付,洗錢者可利用此類產品將非法收益轉化為看似合法的定期收入。陳述 IV 是正確的,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允許投保人一次性投入大量資金,並具備投資成分及提現功能,是洗錢活動中常見的利用工具。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保險,主要基於補償原則,不具備儲蓄或高現金價值特性,因此較少被利用於洗錢。陳述 III 是錯誤的,汽車保險同樣屬於一般保險,保費通常較低且不具備投資回報或現金價值,並非洗錢活動的主要目標。
重點: 具有高現金價值、投資性質或涉及大額整付保費的長期人壽保險產品,比較不具備現金價值的一般保險產品,更容易受到洗錢活動的威脅。.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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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3
4. Question
某保險公司職員在處理一宗大額保單申請時,發現客戶透過一系列極其複雜且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轉賬,試圖隱藏資金的原始來源並切斷審計線索。關於此情況及相關法律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行為屬於洗錢過程中的「分層交易」階段。
II. 該行為屬於洗錢過程中的「整合」階段。
III.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若該職員懷疑資金涉及販毒得益而未能儘快披露,最高可被判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
IV.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若該職員懷疑資金涉及販毒得益而未能儘快披露,最高可被判監禁 14 年及罰款 5,000,000 元。Correct
Correct: 「只有 I 及 III」是正確答案,因為陳述 I 準確描述了「分層交易」階段的核心特徵,即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來隱藏資金來源並掩飾審計線索;而陳述 III 則正確指出了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若知悉或懷疑財產涉及販毒得益而未能儘快披露,最高刑罰為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
Incorrect: 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整合」階段是指為犯罪財富製造表面合法性並使其回流金融體系,而非單純掩飾審計線索。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監禁 14 年及罰款 500 萬元是針對「處理」已知或相信代表販毒得益的財產,而非針對「未能披露」的行為。選項「只有 II 及 IV」則同時包含了錯誤的洗錢階段定義及錯誤的法定刑罰。
Takeaway: 保險從業員必須辨識洗錢的三個階段(存放、分層、整合),並清楚區分《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中關於「未能披露」與「處理犯罪得益」在法律後果上的重大差異。.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 及 III」是正確答案,因為陳述 I 準確描述了「分層交易」階段的核心特徵,即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來隱藏資金來源並掩飾審計線索;而陳述 III 則正確指出了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若知悉或懷疑財產涉及販毒得益而未能儘快披露,最高刑罰為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
Incorrect: 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整合」階段是指為犯罪財富製造表面合法性並使其回流金融體系,而非單純掩飾審計線索。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監禁 14 年及罰款 500 萬元是針對「處理」已知或相信代表販毒得益的財產,而非針對「未能披露」的行為。選項「只有 II 及 IV」則同時包含了錯誤的洗錢階段定義及錯誤的法定刑罰。
Takeaway: 保險從業員必須辨識洗錢的三個階段(存放、分層、整合),並清楚區分《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中關於「未能披露」與「處理犯罪得益」在法律後果上的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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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3
5. Question
一家香港保險經紀公司擬將現有客戶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活動。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有關直接促銷的規管機制,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資料使用者以口頭方式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將其個人資料用於本身的直接促銷,該使用者必須在收到回覆後 14 天內以書面方式向當事人確認許可內容。
II. 資料使用者若擬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作直接促銷以換取利益,必須事先取得資料當事人的書面回覆表示同意。
III. 在新條文生效前已用於某類別促銷標的的個人資料,若在生效後繼續用於同一類別的促銷標的,則可受惠於不溯既往的安排。
IV. 凡違反直接促銷規管機制的行為,不論是否涉及金錢利益,其最高刑罰一律為罰款 500,000 港元及監禁 3 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條例,若資料使用者以口頭方式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將其個人資料用於本身的直接促銷,必須在收到該回覆的日期起計 14 天內,以書面方式向資料當事人確認許可詳情。陳述 II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若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不論是否為得益),必須在提供前收到資料當事人的書面回覆表示同意。陳述 III 正確,條例設有不溯既往安排,若在新條文生效前已將資料用於某類別促銷標的,則在生效後繼續用於同一類別標的時,可豁免遵守新的通知規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違反直接促銷規管機制的刑罰並非一律相同;若違反行為涉及為得益而提供個人資料,最高刑罰為罰款 1,000,000 港元及監禁 5 年,而其他違反行為的最高刑罰才是罰款 500,000 港元及監禁 3 年。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進行直接促銷前必須向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並取得同意,且針對涉及金錢利益的資料轉讓行為,條例設有更嚴格的書面同意要求及更高的違規刑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條例,若資料使用者以口頭方式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將其個人資料用於本身的直接促銷,必須在收到該回覆的日期起計 14 天內,以書面方式向資料當事人確認許可詳情。陳述 II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若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不論是否為得益),必須在提供前收到資料當事人的書面回覆表示同意。陳述 III 正確,條例設有不溯既往安排,若在新條文生效前已將資料用於某類別促銷標的,則在生效後繼續用於同一類別標的時,可豁免遵守新的通知規定。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違反直接促銷規管機制的刑罰並非一律相同;若違反行為涉及為得益而提供個人資料,最高刑罰為罰款 1,000,000 港元及監禁 5 年,而其他違反行為的最高刑罰才是罰款 500,000 港元及監禁 3 年。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進行直接促銷前必須向當事人提供訂明資訊並取得同意,且針對涉及金錢利益的資料轉讓行為,條例設有更嚴格的書面同意要求及更高的違規刑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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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3
6.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刑事法原則,關於保險中介人作為「從犯」(secondary party) 的法律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從犯與主犯 (principal) 可能要就同一項刑事罪行負上同樣的責任。
II. 即使中介人沒有從該協助行為中獲取任何利益,仍可能被判定為從犯。
III. 若中介人有權控制他人的行動卻蓄意不制止其違法行為,這種「不作為」可構成協助。
IV. 控方必須證明該中介人具有與主犯完全相同的犯罪意圖。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從犯刑事法,從犯與主犯在法律上承擔一致的責任,且在有權控制他人行動時的「不作為」亦可構成協助,此外法律並不要求從犯必須有獲益意圖。
Incorrect: 選項「只有 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關於不作為參與及無須獲益的正確陳述,且陳述 IV 關於犯罪意圖的描述不符合法律定義。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從犯與主犯承擔同等責任的重要原則,且同樣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選項「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錯誤地將「協助意圖」等同於「犯該罪的意圖」。
Takeaway: 保險中介人應警惕任何形式的參與,包括不作為的參與,因為從犯在刑事法下需承擔與主犯一致的法律責任。.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從犯刑事法,從犯與主犯在法律上承擔一致的責任,且在有權控制他人行動時的「不作為」亦可構成協助,此外法律並不要求從犯必須有獲益意圖。
Incorrect: 選項「只有 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關於不作為參與及無須獲益的正確陳述,且陳述 IV 關於犯罪意圖的描述不符合法律定義。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從犯與主犯承擔同等責任的重要原則,且同樣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選項「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錯誤地將「協助意圖」等同於「犯該罪的意圖」。
Takeaway: 保險中介人應警惕任何形式的參與,包括不作為的參與,因為從犯在刑事法下需承擔與主犯一致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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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3
7. Question
維港電子有限公司在進行年度風險審查時,管理層討論了如何處理在實施損失控制措施後仍然存在的「剩餘風險」。關於該公司採用的「風險融資」概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風險融資旨在減低損失事故對公司造成的財務震盪。
II. 購買保險是風險融資的一種常見工具。
III. 決定自行承擔部分損失(風險承受)不屬於風險融資的範疇。
IV. 即使損失控制措施非常有效,公司仍可能需要風險融資來處理剩餘風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風險融資的主要目的是減低未來損失事故對機構造成的財務震盪。即使機構已經採取了有效的損失控制措施(如風險避免或損失預防),仍然會面對剩餘風險,因此需要透過風險融資來處理這些潛在的財務影響。保險是風險融資中極為重要的一種工具。
錯誤: 「只有 I 及 II」不正確,因為它未能涵蓋陳述 IV,即風險融資在損失控制措施有效時依然必要的特性。「只有 II、III 及 IV」不正確,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風險承受確實是風險融資的一種工具),且遺漏了陳述 I。「以上皆是」不正確,因為陳述 III 本身是不正確的,風險承受(即自行承擔損失)是風險融資計劃中的核心工具之一。
重點: 風險融資是處理剩餘風險的財務安排,涵蓋了從內部承擔(風險承受)到外部轉嫁(保險或非保險轉移)的多種手段。.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風險融資的主要目的是減低未來損失事故對機構造成的財務震盪。即使機構已經採取了有效的損失控制措施(如風險避免或損失預防),仍然會面對剩餘風險,因此需要透過風險融資來處理這些潛在的財務影響。保險是風險融資中極為重要的一種工具。
錯誤: 「只有 I 及 II」不正確,因為它未能涵蓋陳述 IV,即風險融資在損失控制措施有效時依然必要的特性。「只有 II、III 及 IV」不正確,因為它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II(風險承受確實是風險融資的一種工具),且遺漏了陳述 I。「以上皆是」不正確,因為陳述 III 本身是不正確的,風險承受(即自行承擔損失)是風險融資計劃中的核心工具之一。
重點: 風險融資是處理剩餘風險的財務安排,涵蓋了從內部承擔(風險承受)到外部轉嫁(保險或非保險轉移)的多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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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3
8.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日常營運中,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防止洗錢及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AML/CTF)的相關指引。針對長期保險業務的風險管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單位相連的整付保費合約被視為較容易被利用作為洗錢工具的產品。
II. 保險中介人作為與保單持有人的直接聯絡人,在識別及舉報可疑交易方面承擔重要職責。
III. 「洗錢」在法律定義上僅指處理在香港境內干犯可公訴罪行而獲取的收益。
IV. 只要提供財產時懷有將其用於恐怖主義行為的意圖,即使該財產最終未被實際使用,仍構成恐怖分子資金籌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單位相連的整付保費合約由於涉及大額資金投入且具備投資性質,被視為較容易被利用作洗錢工具的長期保險產品。陳述 II 是正確的,保險中介人作為與客戶的直接聯絡點,在防止洗錢及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中擔當前線把關的重要角色,其職責與保險人相若。陳述 IV 是正確的,根據法律定義,只要在提供財產時懷有將其用於恐怖主義行為的意圖,不論該財產最終是否實際被使用,均屬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洗錢」的定義不僅限於香港境內發生的罪行,亦包括在香港以外地方發生,但假使在香港發生即屬犯香港法律所訂可公訴罪行的行為所獲取的收益。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識別高風險產品(如整付保費合約),並理解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律定義涵蓋了境外罪行收益及具備犯罪意圖的資金籌集行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指引,單位相連的整付保費合約由於涉及大額資金投入且具備投資性質,被視為較容易被利用作洗錢工具的長期保險產品。陳述 II 是正確的,保險中介人作為與客戶的直接聯絡點,在防止洗錢及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中擔當前線把關的重要角色,其職責與保險人相若。陳述 IV 是正確的,根據法律定義,只要在提供財產時懷有將其用於恐怖主義行為的意圖,不論該財產最終是否實際被使用,均屬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洗錢」的定義不僅限於香港境內發生的罪行,亦包括在香港以外地方發生,但假使在香港發生即屬犯香港法律所訂可公訴罪行的行為所獲取的收益。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識別高風險產品(如整付保費合約),並理解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律定義涵蓋了境外罪行收益及具備犯罪意圖的資金籌集行為。.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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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3
9. Question
在保險中介業務中,代理關係的建立有多種方式。關於「追認代理」(Agency by Ratification) 的法律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追認具有追溯效力,使代理人的行為視為在行動之初已獲得授權
II. 即使委託人在代理人採取行動時並不存在,只要事後追認,該代理行為仍然有效
III. 代理人在採取行動時,必須明確表示他是為某個可識別的委託人而行事
IV. 委託人必須對代理人的行為進行全面追認,而不能只選擇性地追認有利的部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追認具有追溯效力 (Retrospective effect),這意味著代理人的行為被視為在行動之初就已經獲得了授權。陳述 III 正確,因為代理人在採取行動時,必須向第三者表明他是代表該特定委託人行事,否則該委託人事後無法進行追認。陳述 IV 正確,因為追認必須是針對整個行為或合約的,委託人不能只選擇性地追認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拒絕履行義務。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法律原則,委託人在代理人採取行動時必須已經存在且具有法律行為能力。例如,一家尚未成立的公司不能追認其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前以該公司名義所訂立的合約。
重點: 追認代理是指委託人事後認可代理人先前未經授權的行為。要使追認有效,必須滿足特定條件,包括委託人在行動時已存在、代理人披露了代理身份,以及追認必須在合理時間內完整進行。.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追認具有追溯效力 (Retrospective effect),這意味著代理人的行為被視為在行動之初就已經獲得了授權。陳述 III 正確,因為代理人在採取行動時,必須向第三者表明他是代表該特定委託人行事,否則該委託人事後無法進行追認。陳述 IV 正確,因為追認必須是針對整個行為或合約的,委託人不能只選擇性地追認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拒絕履行義務。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法律原則,委託人在代理人採取行動時必須已經存在且具有法律行為能力。例如,一家尚未成立的公司不能追認其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前以該公司名義所訂立的合約。
重點: 追認代理是指委託人事後認可代理人先前未經授權的行為。要使追認有效,必須滿足特定條件,包括委託人在行動時已存在、代理人披露了代理身份,以及追認必須在合理時間內完整進行。.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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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3
10. Question
陳先生擁有一份個人醫療保險,在一次住院索償被保險公司最終拒絕後,他打算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局)尋求協助。關於投訴局及其投訴委員會的運作與權力,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委員會可裁定的賠償金額上限為 80 萬港元。
II. 若保險人對投訴委員會的裁決感到不滿,有權向保險業監管局提出上訴。
III. 投訴委員會在裁決時,若認為履行保險合約條款對投訴人既不公道也不合理,則毋須死硬詮釋該等條款。
IV. 不論投訴最終是否勝訴,陳先生均毋須為該投訴程序繳付任何費用。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局的職權範圍,投訴委員會目前可裁定的最高賠償限額為 80 萬港元。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投訴委員會獲賦予權力,在認為嚴格執行合約條款會產生不公道或不合理的結果時,可以不拘泥於條款的字面解釋,而以公平合理原則作出裁決。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投訴局的服務宗旨之一是無論投訴結果如何,投訴人均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人無權就投訴委員會的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然而,若投訴人不滿意裁決,則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免費且具效率的渠道處理索償糾紛,其裁決機制賦予委員會在特定情況下超越合約字面詮釋的權力,以確保裁決符合優良保險慣例及公平原則。.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局的職權範圍,投訴委員會目前可裁定的最高賠償限額為 80 萬港元。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投訴委員會獲賦予權力,在認為嚴格執行合約條款會產生不公道或不合理的結果時,可以不拘泥於條款的字面解釋,而以公平合理原則作出裁決。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投訴局的服務宗旨之一是無論投訴結果如何,投訴人均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人無權就投訴委員會的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然而,若投訴人不滿意裁決,則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免費且具效率的渠道處理索償糾紛,其裁決機制賦予委員會在特定情況下超越合約字面詮釋的權力,以確保裁決符合優良保險慣例及公平原則。.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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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3
11.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評估長期保險業務的洗錢風險時,應識別出下列哪些合約類型較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作為洗錢或恐怖分子籌資的工具?
I. 固定及變額年金
II. 可儲存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保單
III. 二手儲蓄壽險保單
IV. 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根據監管指引,固定及變額年金、具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保單、二手儲蓄壽險保單,以及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均具備較高的洗錢風險特性,因此這四項合約均符合高風險產品的定義,即以上皆是。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錯誤的,因為這忽略了二手儲蓄壽險保單及單位相連合約同樣屬於指引中列明的高風險類別。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固定及變額年金以及整付保費壽險保單也是監管機構強調的洗錢高風險工具。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二手儲蓄壽險保單涉及保單受益權益的轉讓,是洗錢活動中常見且不可忽視的風險點。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警惕所有具備高現金價值、整付保費或可轉讓特性的長期保險產品,並在分銷過程中嚴格執行防止洗錢的相關程序。.
Incorrect
正確: 根據監管指引,固定及變額年金、具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保單、二手儲蓄壽險保單,以及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均具備較高的洗錢風險特性,因此這四項合約均符合高風險產品的定義,即以上皆是。
錯誤: 只有 I 及 II 是錯誤的,因為這忽略了二手儲蓄壽險保單及單位相連合約同樣屬於指引中列明的高風險類別。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固定及變額年金以及整付保費壽險保單也是監管機構強調的洗錢高風險工具。只有 I、II 及 IV 是錯誤的,因為二手儲蓄壽險保單涉及保單受益權益的轉讓,是洗錢活動中常見且不可忽視的風險點。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警惕所有具備高現金價值、整付保費或可轉讓特性的長期保險產品,並在分銷過程中嚴格執行防止洗錢的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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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3
1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保險公司經常利用再保險(Reinsurance)來管理風險。關於再保險的運作及其對被保險人的影響,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再保險合約純屬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對原保單持有人沒有直接影響。
II. 不論再保險人的財政狀況如何,原保險人均須根據保險合約對保單持有人負起全額賠償責任。
III. 再保險能協助保險人提高其「承保能力」,使其有能力承擔原先可能需要拒保的風險。
IV. 為了透明度起見,保險人必須在保單文件中披露其再保險安排及再保險人的信用評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再保險被法律視為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之間的獨立協議,與原保單持有人沒有直接的契約關係。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原保險人對保單持有人的賠償責任是全額且直接的,不論其再保險人是否能履行支付義務。陳述 III 正確,再保險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分擔風險,從而提升保險人的「承保能力」,使其能接受更大額或更複雜的投保業務。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再保險安排純屬保險人的商業決定與內部風險管理,保單持有人無權知道,保險人亦無法律義務在保單中披露再保險的具體細節或再保險人的身份。
重點: 再保險是保險人將風險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機制,雖然它能確保保險人的財務穩健,但原保險人對保單持有人的法律責任並不因再保險的存在而改變或減少。.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再保險被法律視為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之間的獨立協議,與原保單持有人沒有直接的契約關係。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理,原保險人對保單持有人的賠償責任是全額且直接的,不論其再保險人是否能履行支付義務。陳述 III 正確,再保險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分擔風險,從而提升保險人的「承保能力」,使其能接受更大額或更複雜的投保業務。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再保險安排純屬保險人的商業決定與內部風險管理,保單持有人無權知道,保險人亦無法律義務在保單中披露再保險的具體細節或再保險人的身份。
重點: 再保險是保險人將風險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機制,雖然它能確保保險人的財務穩健,但原保險人對保單持有人的法律責任並不因再保險的存在而改變或減少。.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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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3
1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環境下,保險中介人必須識別可能被用作洗錢(Money Laundering)的工具。下列哪些保險產品由於其資金流動性或投資特性,通常被認為比其他產品更具洗錢風險?
I. 火險
II. 買入年金
III. 汽車保險
IV. 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買入年金涉及大額資金的投入,且能將資金轉化為長期的合法收入流,這符合洗錢中「整合」階段的特徵。陳述 IV 是正確的,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ILAS)允許客戶一次性投入大量資金,並具備投資成分及隨時提取現金的靈活性,是洗錢分子常用的高風險工具。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保險,主要功能是補償特定損失,不具備現金價值或儲蓄成分,因此洗錢風險極低。陳述 III 是錯誤的,汽車保險屬於純保障性質的一般保險,保費通常較低且不涉及資金累積,並非洗錢活動的主要目標。
重點: 保險業的洗錢風險主要集中在具有高現金價值、投資性質或允許大額整付保費的人壽保險產品,中介人應對此類業務保持高度警覺並執行適當的盡職審查。.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買入年金涉及大額資金的投入,且能將資金轉化為長期的合法收入流,這符合洗錢中「整合」階段的特徵。陳述 IV 是正確的,單位相連整付保費合約(ILAS)允許客戶一次性投入大量資金,並具備投資成分及隨時提取現金的靈活性,是洗錢分子常用的高風險工具。
錯誤: 陳述 I 是錯誤的,火險屬於一般保險中的財產保險,主要功能是補償特定損失,不具備現金價值或儲蓄成分,因此洗錢風險極低。陳述 III 是錯誤的,汽車保險屬於純保障性質的一般保險,保費通常較低且不涉及資金累積,並非洗錢活動的主要目標。
重點: 保險業的洗錢風險主要集中在具有高現金價值、投資性質或允許大額整付保費的人壽保險產品,中介人應對此類業務保持高度警覺並執行適當的盡職審查。. 因此,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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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3
14.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正考慮在香港申請授權,並研究《保險業條例》下有關最低實繳股本的法定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準確反映了相關規定?
I. 僅經營不包括法定保險的一般業務,最低要求為一千萬港元。
II. 同時經營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最低要求為二千萬港元。
III. 經營任何法定保險業務(如汽車保險),最低要求為二千萬港元。
IV. 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要求為一千萬港元。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保險業條例》,若保險公司僅經營非強制性的一般業務或長期業務,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一千萬港元;若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綜合保險人),或經營任何法定強制保險業務(如汽車或僱員補償保險),最低要求則提高至二千萬港元。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專屬自保保險人(Captive Insurer)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僅為二百萬港元,而非一千萬港元。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則忽略了關於法定保險業務的重要資本要求。
重點: 香港保險業監管框架對保險人的實繳股本設有不同層級的要求,具體取決於其業務類別及是否涉及法定強制保險,旨在確保保險人具備足夠的初始財務實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根據《保險業條例》,若保險公司僅經營非強制性的一般業務或長期業務,最低實繳股本要求為一千萬港元;若同時經營一般及長期業務(綜合保險人),或經營任何法定強制保險業務(如汽車或僱員補償保險),最低要求則提高至二千萬港元。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專屬自保保險人(Captive Insurer)的最低實繳股本要求僅為二百萬港元,而非一千萬港元。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僅包含 I 及 II 的選項則忽略了關於法定保險業務的重要資本要求。
重點: 香港保險業監管框架對保險人的實繳股本設有不同層級的要求,具體取決於其業務類別及是否涉及法定強制保險,旨在確保保險人具備足夠的初始財務實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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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3
15. Question
一名登記人士在向客戶推介長期人壽保險並協助其填寫投保書時,根據相關的操守準則,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確的?
I. 向準保單持有人明確表示,投保書上的所有聲明及答覆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承擔責任
II. 詳細解釋若在投保過程中出現詐騙、隱瞞或失實陳述,可能對保單效力產生的後果
III. 在舉例說明分紅保單的預計收益時,強調該收益並非必然享有,且過去表現不代表將來表現
IV. 為了向客戶提供更佳待遇,登記人士可主動提出將部分佣金回贈予客戶,以作為購買保險的誘因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操守要求,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所有答覆或聲明最終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陳述 II 正確,因為登記人士有責任向客戶解釋隱瞞事實或作出失實陳述的法律後果,例如可能導致保單無效。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銷售分紅保單時,登記人士必須解釋預計收益並非保證,且過去的表現不能作為將來表現的指標。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登記人士嚴禁提供或答應提供任何保費回佣、佣金或其他在保單中沒有指定的優惠,以誘使準保單持有人購買長期保險。
重點: 登記人士在處理長期業務時,必須確保客戶明白其披露責任及產品的長遠性質,並在未經授權下不得以回佣等不正當手段誘使投保。.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操守要求,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所有答覆或聲明最終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陳述 II 正確,因為登記人士有責任向客戶解釋隱瞞事實或作出失實陳述的法律後果,例如可能導致保單無效。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銷售分紅保單時,登記人士必須解釋預計收益並非保證,且過去的表現不能作為將來表現的指標。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登記人士嚴禁提供或答應提供任何保費回佣、佣金或其他在保單中沒有指定的優惠,以誘使準保單持有人購買長期保險。
重點: 登記人士在處理長期業務時,必須確保客戶明白其披露責任及產品的長遠性質,並在未經授權下不得以回佣等不正當手段誘使投保。.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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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3
16. Question
根據保險法中有關代理人權限的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表面權限是基於委託人的言行,使第三方合理地相信代理人具有相關權限。
II. 必要權限是在緊急情況下,代理人為了保護委託人的財產且無法與其取得聯繫時產生的。
III. 默示權限是指代理人為了執行其明示權限而合理地需要的權限。
IV. 追認權限是指代理人越權行事後,只要其動機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該行為即自動對委託人產生法律約束力。Correct
正確: 表面權限取決於委託人對第三方的表示;必要權限要求存在緊急情況且無法聯絡委託人;而默示權限則是執行明示授權時所附帶的必要權力。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關於追認權限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追認並非自動發生,它需要委託人在事後明確表示接受該行為,且代理人在行事時必須表明其代表身份,委託人在當時也必須已經存在。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正確的,因為它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因為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 而成為錯誤選項。
重點: 理解代理人權限的不同來源(明示、默示、表面、必要及追認)對於判定保險合約在法律上是否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至關重要。.
Incorrect
正確: 表面權限取決於委託人對第三方的表示;必要權限要求存在緊急情況且無法聯絡委託人;而默示權限則是執行明示授權時所附帶的必要權力。因此,正確的陳述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 陳述 IV 關於追認權限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追認並非自動發生,它需要委託人在事後明確表示接受該行為,且代理人在行事時必須表明其代表身份,委託人在當時也必須已經存在。選項「只有 I 及 II」是不正確的,因為它忽略了同樣正確的陳述 III。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因為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 而成為錯誤選項。
重點: 理解代理人權限的不同來源(明示、默示、表面、必要及追認)對於判定保險合約在法律上是否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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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3
17. Question
根據香港相關的平等機會法例,保險人在經營業務時,若對不同類別的投保人給予不同待遇(例如保費差異),在滿足哪些條件下可被視為合法的「公平」歧視?
I. 該待遇是參考可合理依據的來源所得之精算或其他數據。
II. 考慮到相關數據及其他有關因素後,該待遇是合理的。
III. 該做法必須事先向保險業監管局申報並獲得備案。
IV. 該豁免條文同樣適用於《種族歧視條例》下的所有情況。Correct
Correct: 「只有 I 及 II」符合法例規定,因為根據相關平等機會條例,保險人若能證明其差別對待是基於可合理依據的精算數據,且在考慮所有因素後屬合理,則不視為違法。
Incorrect: 包含陳述 III 的組合錯誤,因為法例並未要求保險人的精算數據或待遇必須獲得監管機構的預先批准。包含陳述 IV 的組合錯誤,因為《種族歧視條例》並不包含與其他三條條例相同的保險豁免條文。因此,「只有 I 及 III」、「只有 II 及 IV」與「只有 I、II 及 IV」均不正確。
Takeaway: 保險從業員應明白「公平」歧視僅限於特定條例下,且必須具備客觀數據支持及符合合理性原則。.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 及 II」符合法例規定,因為根據相關平等機會條例,保險人若能證明其差別對待是基於可合理依據的精算數據,且在考慮所有因素後屬合理,則不視為違法。
Incorrect: 包含陳述 III 的組合錯誤,因為法例並未要求保險人的精算數據或待遇必須獲得監管機構的預先批准。包含陳述 IV 的組合錯誤,因為《種族歧視條例》並不包含與其他三條條例相同的保險豁免條文。因此,「只有 I 及 III」、「只有 II 及 IV」與「只有 I、II 及 IV」均不正確。
Takeaway: 保險從業員應明白「公平」歧視僅限於特定條例下,且必須具備客觀數據支持及符合合理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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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3
18. Question
一名登記人士正協助客戶填寫一份人壽保險投保書,並向其推介一份分紅保單。根據相關的操守準則,下列哪些關於該登記人士職責的描述是正確的?
I. 登記人士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解釋,投保書上的所有答覆或聲明均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
II. 在舉例說明預計收益時,登記人士應解釋保單持有人並非必然享有該等預計收益。
III. 登記人士必須解釋保單的長遠性質,以及提前退保可能導致的後果。
IV. 為了提高產品吸引力,登記人士可隨時向客戶承諾提供保費回佣,而無需保險公司授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所有答覆或聲明最終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陳述 II 正確,在銷售分紅保單時,登記人士必須解釋預計收益(如紅利)並非必然享有,且受各項假設影響。陳述 III 正確,登記人士有責任解釋長期保險合約的長遠性質,以及客戶若選擇提前退保或終止合約可能面臨的財務後果。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登記人士嚴禁提供或答應提供任何保費回佣、佣金或其他在保單中沒有指定的優惠,以誘使準保單持有人購買保險。
重點: 登記人士在處理長期保險業務時,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其填報責任、保單的非保證收益特性及退保影響,並嚴格遵守禁止未經授權回佣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所有答覆或聲明最終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陳述 II 正確,在銷售分紅保單時,登記人士必須解釋預計收益(如紅利)並非必然享有,且受各項假設影響。陳述 III 正確,登記人士有責任解釋長期保險合約的長遠性質,以及客戶若選擇提前退保或終止合約可能面臨的財務後果。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登記人士嚴禁提供或答應提供任何保費回佣、佣金或其他在保單中沒有指定的優惠,以誘使準保單持有人購買保險。
重點: 登記人士在處理長期保險業務時,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其填報責任、保單的非保證收益特性及退保影響,並嚴格遵守禁止未經授權回佣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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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3
19.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位獲授權的保險經紀,他在日常業務中需要處理客戶的保險安排及強積金諮詢。根據《保險業條例》下對保險經紀的操守要求及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為客戶洽談或續簽保險合約的正常程序中,陳先生可向理賠師或物業檢驗員披露必要的客戶資料。
II. 若陳先生向客戶提供有關強積金成分基金的投資意見,他必須遵守積金局發出的《強積金中介人操守守則》。
III. 只有在客戶主動提出查詢時,陳先生才需要披露他與某保險人之間因共同董事關係而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
IV. 若因香港缺乏合適產品而安排客戶投保於非香港獲授權的保險人,陳先生只需對客戶進行口頭提示即可,無需任何書面記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經紀的保密義務準則,在為客戶洽談、維持或續簽保險合約的正常程序中,向理賠師、檢驗人或安全顧問等相關專業機構披露資料是獲得豁免的。陳述 I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經紀在銷售強積金計劃或其成分基金,或就此提供意見時,必須嚴格遵守由強制性公積金管理局(積金局)發出的《強積金中介人操守守則》。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若保險經紀與所推薦的保險人存在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聯繫(如共同股東或董事),經紀負有主動披露的責任,而非僅在客戶查詢時才披露。陳述 IV 錯誤,當涉及非香港獲授權的保險人時,保險經紀除了要告知客戶該保險人的身份外,還必須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知悉此事(若客戶為法團則可發出特定通知書),僅作口頭通知並不符合監管要求。
重點: 保險經紀在執業時必須履行專業操守,包括遵守保密例外情況、強積金銷售準則,以及在涉及利益衝突或非本地授權保險人時履行法定的披露與書面確認程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經紀的保密義務準則,在為客戶洽談、維持或續簽保險合約的正常程序中,向理賠師、檢驗人或安全顧問等相關專業機構披露資料是獲得豁免的。陳述 I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經紀在銷售強積金計劃或其成分基金,或就此提供意見時,必須嚴格遵守由強制性公積金管理局(積金局)發出的《強積金中介人操守守則》。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若保險經紀與所推薦的保險人存在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聯繫(如共同股東或董事),經紀負有主動披露的責任,而非僅在客戶查詢時才披露。陳述 IV 錯誤,當涉及非香港獲授權的保險人時,保險經紀除了要告知客戶該保險人的身份外,還必須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知悉此事(若客戶為法團則可發出特定通知書),僅作口頭通知並不符合監管要求。
重點: 保險經紀在執業時必須履行專業操守,包括遵守保密例外情況、強積金銷售準則,以及在涉及利益衝突或非本地授權保險人時履行法定的披露與書面確認程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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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3
2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保險業務被劃分為「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根據《保險業條例》的分類,以下哪些項目屬於「長期業務」?
I. 永久健康保險 (Permanent health)
II. 退休金業務 (Tontines)
III. 法律開支保險 (Legal expenses)
IV. 信用保險 (Credit)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保險和退休金業務均被明確歸類為長期業務。這類業務的特點是合約期通常較長,且涉及精算評估與長期的人身風險保障。
錯誤: 法律開支保險屬於一般業務,主要保障被保險人因法律訴訟而產生的費用支出;信用保險同樣屬於一般業務,旨在保障因債務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的財務損失。這兩項業務均不具備長期業務的法定特徵。
重點: 掌握《保險業條例》中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的法定分類,是理解保險監管架構及業務運作的基礎。.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保險和退休金業務均被明確歸類為長期業務。這類業務的特點是合約期通常較長,且涉及精算評估與長期的人身風險保障。
錯誤: 法律開支保險屬於一般業務,主要保障被保險人因法律訴訟而產生的費用支出;信用保險同樣屬於一般業務,旨在保障因債務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的財務損失。這兩項業務均不具備長期業務的法定特徵。
重點: 掌握《保險業條例》中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的法定分類,是理解保險監管架構及業務運作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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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3
2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下,關於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對保單持有人的法律責任及相關規定,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一般情況下,保險經紀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
II. 為了保障客戶利益,法律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像保險經紀一樣維持專業彌償保險。
III. 保險人通常須對其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訂明情況下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
IV. 由於保險經紀自視為專家,其對客戶的照顧責任通常被認為是嚴苛的。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代理法,保險經紀通常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陳述 I),由於其被視為保險專家,法律要求其對客戶承擔較為嚴苛的照顧責任(陳述 IV)。此外,法例規定保險人須對其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訂明情況下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僅要求保險經紀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以應對專業疏忽的申索;而保險代理人的行為通常由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因此法律並未要求保險代理人維持專業彌償保險。
重點: 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經紀代表客戶並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而代理人代表保險人,其行為責任通常由保險人承擔。.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代理法,保險經紀通常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陳述 I),由於其被視為保險專家,法律要求其對客戶承擔較為嚴苛的照顧責任(陳述 IV)。此外,法例規定保險人須對其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訂明情況下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僅要求保險經紀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以應對專業疏忽的申索;而保險代理人的行為通常由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因此法律並未要求保險代理人維持專業彌償保險。
重點: 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經紀代表客戶並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而代理人代表保險人,其行為責任通常由保險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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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3
2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分類體系中,關於實務分類(Practical Classification)與學術分類(Academic Classification)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是根據受保對象的類型來劃分的。
II. 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與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概念完全一致,均指為個人提供的保障。
III. 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在學術分類中被歸類為「經濟權益保險」。
IV. 實務分類中的「美國形式」在人壽業務與非人壽業務之間設有清晰的界限。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實務分類中的「客戶類型」體系,保險可細分為承保個人的「個人保險」及承保商號的「商業保險」。在學術分類中,「經濟權益保險」涵蓋了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保險範圍的財務權益,例如營業中斷保險。此外,實務分類中的「美國形式」特點在於人壽與非人壽業務之間有明確的劃分界限。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教材明確指出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以人為保險標的)並不等同於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以客戶類型劃分),兩者不可混為一談。其他選項包含此錯誤陳述,因此均不正確。
重點: 區分保險的實務分類(如按部門、來源或客戶)與學術分類(按功能或標的)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專業知識,特別是需留意「人身保險」與「個人保險」在定義上的差異。.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實務分類中的「客戶類型」體系,保險可細分為承保個人的「個人保險」及承保商號的「商業保險」。在學術分類中,「經濟權益保險」涵蓋了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保險範圍的財務權益,例如營業中斷保險。此外,實務分類中的「美國形式」特點在於人壽與非人壽業務之間有明確的劃分界限。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教材明確指出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以人為保險標的)並不等同於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以客戶類型劃分),兩者不可混為一談。其他選項包含此錯誤陳述,因此均不正確。
重點: 區分保險的實務分類(如按部門、來源或客戶)與學術分類(按功能或標的)是保險從業員的基本專業知識,特別是需留意「人身保險」與「個人保險」在定義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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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3
23. Question
陳先生正計劃在香港為其家庭及業務安排多項保險保障。根據《保險業條例》及有關「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的法律原則,請選出下列正確的陳述:
I. 陳先生可為其 15 歲的兒子購買人壽保險,且該保單不會在兒子年滿 18 歲時失效。
II. 若陳先生作為受託保管人(Bailee)合法管有他人的財產,他對該財產具有可保權益。
III. 在人壽保險中,陳先生必須證明在索賠發生時(即受保人身故時)仍對受保生命具有可保權益,否則保單無效。
IV. 對於火險等彌償保險,陳先生必須在損失發生時對受保標的具有可保權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原則,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滿十八歲的子女或受監護人具有可保權益,且該保險在受保人年滿十八歲後依然有效。陳述 II 是正確的,受託保管人(Bailee)在得到擁有人同意下管有貨品,在法律上被認可對該貨品具有可保權益。陳述 IV 是正確的,對於火險等彌償保險(Indemnity Insurance),可保權益必須在損失發生時存在,這與水險的原則一致。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人壽保險中,可保權益只須在保單起保時(Inception)存在即可;即使在索賠發生時(如離婚後或債務已清還)該權益已不存在,保險人仍須支付保險金。
重點: 不同險種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不同:人壽保險要求在投保時具備,而彌償保險(如火險、水險)則要求在損失發生時具備。.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原則,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滿十八歲的子女或受監護人具有可保權益,且該保險在受保人年滿十八歲後依然有效。陳述 II 是正確的,受託保管人(Bailee)在得到擁有人同意下管有貨品,在法律上被認可對該貨品具有可保權益。陳述 IV 是正確的,對於火險等彌償保險(Indemnity Insurance),可保權益必須在損失發生時存在,這與水險的原則一致。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在人壽保險中,可保權益只須在保單起保時(Inception)存在即可;即使在索賠發生時(如離婚後或債務已清還)該權益已不存在,保險人仍須支付保險金。
重點: 不同險種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不同:人壽保險要求在投保時具備,而彌償保險(如火險、水險)則要求在損失發生時具備。.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