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z-summary
0 of 25 questions completed
Questions: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Information
Premium Practice Questions
You have already completed the quiz before. Hence you can not start it again.
Quiz is loading...
You must sign in or sign up to start the quiz.
You have to finish following quiz, to start this quiz:
Results
0 of 25 questions answered correctly
Your time:
Time has elapsed
Categories
- Not categorized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Answered
- Review
-
Question 1 of 25
1.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規例,關於獲授權保險人償付準備金 (Solvency Margin) 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數額須根據「保費收入」或「未決申索」計算,並以數額較大者為準。
II. 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一般業務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數額最低不能少於一千萬港元。
III. 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數額要求為二百萬港元。
IV. 長期業務保險人的償付準備金總額,按規定計算後不能少於二千萬港元。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規定,一般業務保險人的償付準備金須按「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種準則計算,並以較大者為準;而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限額確實為二百萬港元。
錯誤: 關於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一般業務保險人,其最低償付準備金數額應為二千萬港元,而非一千萬港元。關於長期業務保險人的陳述,其償付準備金總額最低限額應為二百萬港元,而非二千萬港元。
重點: 保險人必須維持足夠的償付準備金以確保其履行債務的能力,不同業務類別(一般、長期、法定及專屬自保)對應不同的最低數額要求。.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規定,一般業務保險人的償付準備金須按「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種準則計算,並以較大者為準;而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限額確實為二百萬港元。
錯誤: 關於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一般業務保險人,其最低償付準備金數額應為二千萬港元,而非一千萬港元。關於長期業務保險人的陳述,其償付準備金總額最低限額應為二百萬港元,而非二千萬港元。
重點: 保險人必須維持足夠的償付準備金以確保其履行債務的能力,不同業務類別(一般、長期、法定及專屬自保)對應不同的最低數額要求。.
-
Question 2 of 25
2.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中,區分公平與不公平的歧視,以及識別潛在的洗錢風險是保險中介人的重要職責。根據相關指引及實務守則,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在汽車保險中,僅基於女性駕駛技術較差的普遍偏見而收取較高保費,屬於不公平歧視。
II. 在人身意外保險中,保險人因申請人有嚴重視力受損而加收保費或施加限制,通常被視為公平的風險評估。
III. 由於年金產品具備可更改受益人的特性,這類長期保險合約較容易被利用作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工具。
IV. 保險中介人作為客戶的直接聯絡人,在防止洗錢方面不需承擔與保險人同等的職責。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陳述 I 描述了基於性別偏見而非精算數據的典型不公平歧視,這在保險實務中是不被允許的;陳述 II 反映了保險公司根據身體狀況(如視力受損)的風險差異進行的合理風險評估,這被視為公平的區別;陳述 III 則正確指出年金等長期保險產品因具備更改受益人及現金價值等特點,容易被洗錢分子利用作為掩飾資金來源的工具。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中介人作為客戶的直接聯絡人,在防範洗錢及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承擔著與保險人同樣重要的職責,不應被視為責任較輕。其他選項如「只有 I 及 II」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II,而「只有 II、III 及 IV」與「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基於客觀風險評估的合理區別與基於偏見的不公平歧視,並在處理高風險長期保險產品時,嚴格履行與保險人同等的反洗錢盡職審查義務。.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陳述 I 描述了基於性別偏見而非精算數據的典型不公平歧視,這在保險實務中是不被允許的;陳述 II 反映了保險公司根據身體狀況(如視力受損)的風險差異進行的合理風險評估,這被視為公平的區別;陳述 III 則正確指出年金等長期保險產品因具備更改受益人及現金價值等特點,容易被洗錢分子利用作為掩飾資金來源的工具。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中介人作為客戶的直接聯絡人,在防範洗錢及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承擔著與保險人同樣重要的職責,不應被視為責任較輕。其他選項如「只有 I 及 II」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II,而「只有 II、III 及 IV」與「以上皆是」則錯誤地包含了陳述 IV。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區分基於客觀風險評估的合理區別與基於偏見的不公平歧視,並在處理高風險長期保險產品時,嚴格履行與保險人同等的反洗錢盡職審查義務。.
-
Question 3 of 25
3.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法團保險經紀公司正審視其是否符合保險業監管局規定的最低限度要求。根據相關法規,下列哪些關於該經紀公司營運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該公司作為法團保險經紀,必須在任何時間維持最少港幣十萬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
II. 其專業彌償保險的最低彌償限額應為過去 12 個月保險經紀收入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但不必高於港幣七千五百萬元。
III. 若該公司的業務代表連續離開香港保險業超過一年,在重新登記前必須再次通過相關的資格考試。
IV. 公司收取的客戶款項必須毫無拖延地存放於以公司名義開立,並載有「客戶」字樣的獨立銀行賬戶內。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法團保險經紀必須在任何時間維持最少港幣十萬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陳述 II 是正確的,專業彌償保險的最低彌償限額應為過去 12 個月保險經紀收入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但最高限額為港幣七千五百萬元。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險經紀收取的客戶款項必須毫無拖延地存入以經紀名義開立且載有「客戶」字樣的獨立銀行賬戶。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最低限度規定,只有當相關人士連續「兩年」(而非一年)未在香港保險界從事與保險有關的工作時,才需要重新通過資格考試方可再次獲授權或登記。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資本充足性、專業責任保障及客戶資產隔離的法定要求,以確保其財務穩健性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法團保險經紀必須在任何時間維持最少港幣十萬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陳述 II 是正確的,專業彌償保險的最低彌償限額應為過去 12 個月保險經紀收入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但最高限額為港幣七千五百萬元。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險經紀收取的客戶款項必須毫無拖延地存入以經紀名義開立且載有「客戶」字樣的獨立銀行賬戶。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最低限度規定,只有當相關人士連續「兩年」(而非一年)未在香港保險界從事與保險有關的工作時,才需要重新通過資格考試方可再次獲授權或登記。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資本充足性、專業責任保障及客戶資產隔離的法定要求,以確保其財務穩健性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4 of 25
4. Question
關於彌償原則(Principle of Indemnity)及其在香港保險實務中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彌償原則的目的在於使受保人在損失發生後,恢復到緊接損失發生前的財務狀況。
II. 「以新代舊」保障是一種常見的修改,在計算賠償時通常不會扣除折舊。
III. 在「約定價值保單」下,若發生全損,賠償金額為事先約定的價值,而不論損失時的實際市場價值為何。
IV. 彌償原則嚴格適用於所有類型的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及人身意外保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彌償原則(Indemnity)的基本宗旨是使受保人在損失發生後,能恢復到損失發生前的財務狀況,既不應因保險賠償而獲利,也不應蒙受損失。在實務中,「以新代舊」保障允許受保人獲得全新替代品而不扣除折舊,而「約定價值保單」則在全損時按保單簽發時雙方同意的價值賠償,這兩者均為彌償原則在商業應用上的合法變體或例外。
錯誤: 關於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彌償原則並不適用於所有保險類型。人壽保險及人身意外保險被歸類為「定額給付」保險或「利益」保單,因為人的生命或身體完整性無法以金錢精確衡量,因此不適用彌償原則。選項中若包含 IV,則未能區分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在補償性質上的根本差異。
重點: 彌償原則旨在恢復財務原狀,但在實務中存在如約定價值等修改應用,且該原則不適用於人壽及人身意外保險等定額給付保單。.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彌償原則(Indemnity)的基本宗旨是使受保人在損失發生後,能恢復到損失發生前的財務狀況,既不應因保險賠償而獲利,也不應蒙受損失。在實務中,「以新代舊」保障允許受保人獲得全新替代品而不扣除折舊,而「約定價值保單」則在全損時按保單簽發時雙方同意的價值賠償,這兩者均為彌償原則在商業應用上的合法變體或例外。
錯誤: 關於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為錯誤,因為彌償原則並不適用於所有保險類型。人壽保險及人身意外保險被歸類為「定額給付」保險或「利益」保單,因為人的生命或身體完整性無法以金錢精確衡量,因此不適用彌償原則。選項中若包含 IV,則未能區分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在補償性質上的根本差異。
重點: 彌償原則旨在恢復財務原狀,但在實務中存在如約定價值等修改應用,且該原則不適用於人壽及人身意外保險等定額給付保單。.
-
Question 5 of 25
5. Question
在保險公司的專業分工中,關於「核保」(Underwriting) 部門的主要職責,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審核投保申請以識別潛在的逆向選擇
II.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釐定適當的附加條款
III. 確保收取的保費足以反映所承擔的風險
IV. 負責保單簽發後的日常行政及地址更改工作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核保職能涵蓋了從風險識別(防止逆向選擇)、條件設定到確保定價公平的完整過程,旨在維護保險公司的承保質量。
錯誤: 「只有 I 及 II」忽略了核保在保費釐定(III)中的關鍵作用。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屬錯誤,因為保單簽發後的日常行政事務(如地址更改或保單查詢)屬於保單服務部(Policy Owner Service)而非核保部的核心職責。
重點: 核保是保險運作中的風險門戶,其核心在於透過科學的風險評估與分類來確保承保決策的公平性與公司的財務穩健。.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核保職能涵蓋了從風險識別(防止逆向選擇)、條件設定到確保定價公平的完整過程,旨在維護保險公司的承保質量。
錯誤: 「只有 I 及 II」忽略了核保在保費釐定(III)中的關鍵作用。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及「以上皆是」)均屬錯誤,因為保單簽發後的日常行政事務(如地址更改或保單查詢)屬於保單服務部(Policy Owner Service)而非核保部的核心職責。
重點: 核保是保險運作中的風險門戶,其核心在於透過科學的風險評估與分類來確保承保決策的公平性與公司的財務穩健。.
-
Question 6 of 25
6.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制度,請選出下列正確的陳述:
I. 法律禁止任何人士同時以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的身份執業。
II. 任何保險代理人的東主或合夥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擔任另一間保險代理人公司的董事。
III. 若一名保險代理人的董事不向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意見,則該人可兼任另一間保險代理人公司的董事。
IV. 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為發出保險合約而與客戶往還時,其行為被視為具有足以約束保險人的權限。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法律嚴格禁止任何人同時擔任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即「不能一人帶兩頂帽子」)。此外,條例允許保險代理人的董事在不向客戶提供保險意見的前提下,兼任另一保險代理人的董事。同時,條例規定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處理保險業務往還時,其行為被視為具有約束保險人的權限,這確立了保險人的轉承責任。
錯誤: 關於保險代理人的東主或合夥人絕對不能擔任另一代理人董事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條例規定只要該人士不在該公司提供保險意見,即可擔任董事。其他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因未考慮到此例外情況而錯誤。聲稱「以上皆是」的選項亦因陳述 II 的錯誤而不成立。
重點: 《保險業條例》透過明確的身份限制及法律推定權限,防止中介人角色衝突並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法律嚴格禁止任何人同時擔任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即「不能一人帶兩頂帽子」)。此外,條例允許保險代理人的董事在不向客戶提供保險意見的前提下,兼任另一保險代理人的董事。同時,條例規定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處理保險業務往還時,其行為被視為具有約束保險人的權限,這確立了保險人的轉承責任。
錯誤: 關於保險代理人的東主或合夥人絕對不能擔任另一代理人董事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條例規定只要該人士不在該公司提供保險意見,即可擔任董事。其他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因未考慮到此例外情況而錯誤。聲稱「以上皆是」的選項亦因陳述 II 的錯誤而不成立。
重點: 《保險業條例》透過明確的身份限制及法律推定權限,防止中介人角色衝突並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
Question 7 of 25
7. Question
陳先生是一家旅遊代理商的業務代表,他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RSTB)。根據相關監管指引及《守則》,下列哪些關於陳先生的合規要求描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
II. 若陳先生未能符合 CPD 要求,其登記可被撤銷,量刑起點為 3 個月
III. 若陳先生在申報 CPD 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其登記可被撤銷,量刑起點為 6 個月
IV. 陳先生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時,必須在旅遊保險收據上編印或親繕其姓名及登記號碼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委員會指引 10》,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RSTB)的人士,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陳述 II 是正確的,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 CPD 要求,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為 3 個月。陳述 IV 是正確的,指引明確規定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時,必須在收據上編印或親繕姓名及登記號碼,否則可被視為不符合適當人選準則。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12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須遵守特定的持續專業培訓時數要求及身份識別規定,若有違規或虛假聲明,將面臨不同程度的撤銷登記處分。.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委員會指引 10》,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RSTB)的人士,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陳述 II 是正確的,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 CPD 要求,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為 3 個月。陳述 IV 是正確的,指引明確規定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時,必須在收據上編印或親繕姓名及登記號碼,否則可被視為不符合適當人選準則。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12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須遵守特定的持續專業培訓時數要求及身份識別規定,若有違規或虛假聲明,將面臨不同程度的撤銷登記處分。.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8 of 25
8. Question
陳先生的一家貿易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最近其倉庫發生火災,部分存貨受損但仍具備一定的轉售價值。根據保險原理中關於「損餘」(Salvage) 及相關補償限制的處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險人向陳先生支付了全額賠償,保險人有權收回並自行處理該批受損存貨。
II. 在水險(海事法)中,「損餘」一詞的含義與一般財產保險中的定義完全相同。
III. 若陳先生選擇保留該批受損存貨,保險人在計算賠償金額時應扣除該批存貨的價值。
IV. 「委付」(Abandonment) 是所有財產保險單中的標準做法,允許被保險人隨時交出受損財產以索取全損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彌償原則,當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了全額賠償後,受損財產的剩餘部分(即損餘)應歸保險人所有,以防止被保險人因損失而獲得額外利益。陳述 III 正確,因為如果被保險人選擇保留仍具經濟價值的損餘,保險人在計算最終賠償金額時,必須從損失總額中扣除該損餘的價值,以符合彌償的實際損失金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水險(海事法)中,「Salvage」一詞的含義是「救助」,指搶救海上財物的行為或支付給救助人的賞金,這與一般財產保險中指代受損殘餘物的定義截然不同。陳述 IV 錯誤,因為「委付」雖然在水險中是標準做法,但在大多數非水險的財產保險單中,通常會明確條文規定不容許委付。
重點: 損餘的處理機制(扣除價值或收回殘骸)是確保保險補償不超過實際損失、維持彌償原則的核心手段。.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彌償原則,當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了全額賠償後,受損財產的剩餘部分(即損餘)應歸保險人所有,以防止被保險人因損失而獲得額外利益。陳述 III 正確,因為如果被保險人選擇保留仍具經濟價值的損餘,保險人在計算最終賠償金額時,必須從損失總額中扣除該損餘的價值,以符合彌償的實際損失金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在水險(海事法)中,「Salvage」一詞的含義是「救助」,指搶救海上財物的行為或支付給救助人的賞金,這與一般財產保險中指代受損殘餘物的定義截然不同。陳述 IV 錯誤,因為「委付」雖然在水險中是標準做法,但在大多數非水險的財產保險單中,通常會明確條文規定不容許委付。
重點: 損餘的處理機制(扣除價值或收回殘骸)是確保保險補償不超過實際損失、維持彌償原則的核心手段。.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9 of 25
9. Question
一名擬申請成為保險代理的人士及其聘用公司在處理登記與合規事宜時,根據《符合持續專業培訓計劃要求指引》及相關法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委員會發出的《登記確認通知書》訂明的日期前,申請人不應顯示自己為任何正在替其辦理登記的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
II. 除旅遊保險代理人及其相關負責人員外,所有登記人士每年均須累積 10 個培訓時數以維持其登記身份。
III. 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其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會撤銷其登記,並以 6 個月為量刑起點。
IV. 若登記人士未能按要求出示符合培訓要求的憑證,在其重新登記時若仍未能出示相關憑證,委員會將不予受理其申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相關條例,在未獲得委員會發出的《登記確認通知書》訂明的日期前,任何人不應顯示自己為保險代理人,否則可能構成刑事罪行。陳述 II 正確,根據提供的指引,除了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外,所有登記人士每年均須累積 10 個培訓時數。陳述 IV 正確,因為如果登記人士未能按要求出示符合培訓計劃要求的憑證,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且在該人士能出示憑證前,將不予受理其重新登記的申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指引,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12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嚴格遵守登記程序及持續專業培訓(CPD)要求,任何虛假聲明或無證執業行為均會面臨嚴厲的紀律處分或刑事檢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相關條例,在未獲得委員會發出的《登記確認通知書》訂明的日期前,任何人不應顯示自己為保險代理人,否則可能構成刑事罪行。陳述 II 正確,根據提供的指引,除了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外,所有登記人士每年均須累積 10 個培訓時數。陳述 IV 正確,因為如果登記人士未能按要求出示符合培訓計劃要求的憑證,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且在該人士能出示憑證前,將不予受理其重新登記的申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指引,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12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嚴格遵守登記程序及持續專業培訓(CPD)要求,任何虛假聲明或無證執業行為均會面臨嚴厲的紀律處分或刑事檢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0 of 25
1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代理管理守則》(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Insurance Agents) 的性質與內容,以下哪一項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該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並經保險業監管局認可,內容共分為七部,包含了對保險代理人管理的多項期望。這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的相關框架,此守則(甲至庚部)是規範保險代理人管理與行為的核心準則。
錯誤: 關於保險經紀必須開設獨立客戶賬戶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這是《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中的法定要求,並非針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守則內容。關於僅適用於個人保單持有人的描述是錯誤的,這混淆了《承保商專業守則》的特定適用範圍。關於由法院制定以補充普通法的描述是錯誤的,這實際上是在定義「衡平法」(Equity),與行業自律守則的性質完全不同。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辨析不同監管文件的適用對象,《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是專門針對保險代理人的行政管理與專業操守而設的規範。.
Incorrect
正確: 該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並經保險業監管局認可,內容共分為七部,包含了對保險代理人管理的多項期望。這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的相關框架,此守則(甲至庚部)是規範保險代理人管理與行為的核心準則。
錯誤: 關於保險經紀必須開設獨立客戶賬戶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這是《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中的法定要求,並非針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守則內容。關於僅適用於個人保單持有人的描述是錯誤的,這混淆了《承保商專業守則》的特定適用範圍。關於由法院制定以補充普通法的描述是錯誤的,這實際上是在定義「衡平法」(Equity),與行業自律守則的性質完全不同。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辨析不同監管文件的適用對象,《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是專門針對保險代理人的行政管理與專業操守而設的規範。.
-
Question 11 of 25
11. Question
一家香港保險經紀公司聘請了一家第三方資訊科技公司,負責將其過去十年的紙本客戶投保申請書進行數碼化處理及雲端儲存。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資訊科技公司在法律上被視為「資料處理者」,因為它代保險經紀公司處理資料而非為其自身目的。
II. 由於該《條例》僅監管自動化資料,因此在數碼化之前的紙本申請書不受《條例》約束。
III. 保險經紀公司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確保該資訊科技公司對客戶資料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
IV. 該《條例》的規定同樣適用於政府部門,對其具有約束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條例》定義,資料處理者是指代另一人處理個人資料,且並不為該人本身目的而處理該資料的人。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4 原則,資料使用者如聘用資料處理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未獲准許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或使用。陳述 IV 正確,因為《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政府也不例外。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條例》的範圍,它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兩者均受監管。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具有廣泛的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形式的個人資料及政府部門,並要求資料使用者透過合約手段確保其委託的資料處理者符合保安及保留期限的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條例》定義,資料處理者是指代另一人處理個人資料,且並不為該人本身目的而處理該資料的人。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4 原則,資料使用者如聘用資料處理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未獲准許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或使用。陳述 IV 正確,因為《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政府也不例外。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條例》的範圍,它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兩者均受監管。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具有廣泛的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形式的個人資料及政府部門,並要求資料使用者透過合約手段確保其委託的資料處理者符合保安及保留期限的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2 of 25
12.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下列關於保險經紀的法定含義及其在香港經營業務的規管要求,哪項敘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保險經紀在法律定義上被視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且必須獲得保險業監管局授權或成為獲認可保險經紀團體的會員方可經營業務。這準確反映了《保險業條例》對保險經紀身份的界定及其執業的法定門檻。
錯誤: 關於保險經紀代表保險公司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法律上,代表保險公司的是保險代理人,而經紀則是代表客戶(保單持有人)。關於年滿十八歲即可自動獲授權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或其行政總裁必須年滿二十一歲,且必須滿足資本、專業賠償保險等一系列最低限度規定,並非自動獲得。關於會員無需符合適當人選要求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條例明確規定保險經紀申請人(包括團體會員)必須是適當人選,且經紀團體須確保其規則能維持會員的適當人選資格。
重點: 保險經紀的核心法律特徵是其作為客戶代理人的身份,且其執業必須嚴格遵守包括資格、資本及專業賠償保險在內的最低限度規定。.
Incorrect
正確: 保險經紀在法律定義上被視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且必須獲得保險業監管局授權或成為獲認可保險經紀團體的會員方可經營業務。這準確反映了《保險業條例》對保險經紀身份的界定及其執業的法定門檻。
錯誤: 關於保險經紀代表保險公司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法律上,代表保險公司的是保險代理人,而經紀則是代表客戶(保單持有人)。關於年滿十八歲即可自動獲授權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經紀或其行政總裁必須年滿二十一歲,且必須滿足資本、專業賠償保險等一系列最低限度規定,並非自動獲得。關於會員無需符合適當人選要求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條例明確規定保險經紀申請人(包括團體會員)必須是適當人選,且經紀團體須確保其規則能維持會員的適當人選資格。
重點: 保險經紀的核心法律特徵是其作為客戶代理人的身份,且其執業必須嚴格遵守包括資格、資本及專業賠償保險在內的最低限度規定。.
-
Question 13 of 25
1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一名客戶正為其新購置的商業物業申請火險。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法律原則,關於「最高誠信」原則的披露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保人有責任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即使保險人沒有在投保單中明確詢問該等事實。
II. 「重要事實」是指任何會影響一名審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接受投保,或在接受投保時如何釐定保費的資料。
III. 若投保人發生「非欺詐性不披露」,保險合約在法律上依然絕對有效,保險人只能要求調整保費。
IV. 違反最高誠信原則的法律後果是,受害方(通常是保險人)有權選擇撤銷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而不僅僅是回答投保單上的問題。陳述 II 正確,這準確描述了「重要事實」的法律定義,即影響審慎保險人評估風險的資訊。陳述 IV 正確,違反最高誠信原則的法律補救方法是受害方(通常是保險人)有權選擇撤銷合約(voidable)。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法律上,無論是不披露屬於欺詐性還是非欺詐性,保險人通常都有權撤銷合約。非欺詐性不披露並不會剝奪保險人撤銷合約的權利,也不僅限於追補保費。
重點: 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任何違反此原則的行為(包括無心的疏忽披露)均賦予受害方撤銷合約的權利。.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而不僅僅是回答投保單上的問題。陳述 II 正確,這準確描述了「重要事實」的法律定義,即影響審慎保險人評估風險的資訊。陳述 IV 正確,違反最高誠信原則的法律補救方法是受害方(通常是保險人)有權選擇撤銷合約(voidable)。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法律上,無論是不披露屬於欺詐性還是非欺詐性,保險人通常都有權撤銷合約。非欺詐性不披露並不會剝奪保險人撤銷合約的權利,也不僅限於追補保費。
重點: 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實,任何違反此原則的行為(包括無心的疏忽披露)均賦予受害方撤銷合約的權利。.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4 of 25
14.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在向客戶推銷一份新的壽險保單以取代其現有保單時,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指引,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應確保客戶不在任何空白或未填妥的保險表格上簽署
II. 保險代理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向客戶解釋轉換保單可能導致的預計損失
III. 為了符合保費處理指引,代理應建議客戶直接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繳付保費
IV. 只要已向委員會提交登記申請,準保險代理即可在等待批核期間先行向客戶銷售保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保險代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且任何改動必須由客戶簡簽作實。陳述 II 正確,根據指引,若涉及更換壽險保單,代理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注意其內容,以確保客戶了解轉換保單可能帶來的損失。陳述 III 正確,根據《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推薦的保費繳交方式包括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目的是防止代理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生效日期指引》(委員會指引 6),任何準保險代理在委員會確認其登記生效之前,不得開展保險代理業務,而非提交申請後即可開始。
重點: 保險代理必須嚴格遵守保聯發出的各項指引,包括禁止客戶簽署空白文件、正確處理保單更換程序及保費繳交方式,以確保其業務行為符合誠信及正直的原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保險代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且任何改動必須由客戶簡簽作實。陳述 II 正確,根據指引,若涉及更換壽險保單,代理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注意其內容,以確保客戶了解轉換保單可能帶來的損失。陳述 III 正確,根據《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推薦的保費繳交方式包括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目的是防止代理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
錯誤: 陳述 IV 錯誤,根據《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生效日期指引》(委員會指引 6),任何準保險代理在委員會確認其登記生效之前,不得開展保險代理業務,而非提交申請後即可開始。
重點: 保險代理必須嚴格遵守保聯發出的各項指引,包括禁止客戶簽署空白文件、正確處理保單更換程序及保費繳交方式,以確保其業務行為符合誠信及正直的原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5 of 25
15.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法團保險經紀公司正在審視其營運是否符合保險業監管局所訂立的最低限度規定。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關於該經紀公司的合規要求是正確的?
I. 該公司作為法團保險經紀,必須在任何時間維持最少港幣十萬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
II. 其專業彌償保險的彌償限額須至少等於過去 12 個月經紀收入總額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但不必高於港幣七千五百萬元。
III. 該公司必須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處理客戶款項,且賬戶名稱必須包含「客戶」字樣。
IV. 若其業務代表離職並連續一年未在香港保險界從事相關工作,在重新登記前必須再次通過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最低限度規定,法團保險經紀在任何時間都必須維持最少港幣十萬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陳述 II 正確,專業彌償保險的最低彌償限額是以過去 12 個月經紀收入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計算,但最高限額不必超過港幣七千五百萬元。陳述 III 正確,保險經紀必須開設獨立的客戶賬戶,且該賬戶名稱必須包含「客戶」字樣,以確保客戶款項與經紀自身資金隔離。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規定,只有當相關人士連續「兩年」(而非一年)未在香港保險界從事與保險有關的工作時,才需要重新通過資格考試方可再次獲授權或登記。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財務資源、專業彌償保險及客戶賬戶管理的最低限度規定,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營運能力及對客戶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最低限度規定,法團保險經紀在任何時間都必須維持最少港幣十萬元的淨資產及最低繳足款股本。陳述 II 正確,專業彌償保險的最低彌償限額是以過去 12 個月經紀收入的兩倍或港幣三百萬元(以較高者為準)計算,但最高限額不必超過港幣七千五百萬元。陳述 III 正確,保險經紀必須開設獨立的客戶賬戶,且該賬戶名稱必須包含「客戶」字樣,以確保客戶款項與經紀自身資金隔離。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規定,只有當相關人士連續「兩年」(而非一年)未在香港保險界從事與保險有關的工作時,才需要重新通過資格考試方可再次獲授權或登記。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財務資源、專業彌償保險及客戶賬戶管理的最低限度規定,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營運能力及對客戶的保障。.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6 of 25
16. Question
一名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保險補償原則(Indemnity)的應用及其相關法律原則時,下列哪些關於保單條文及分擔原則(Contribution)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在非水險的定值保單中,若發生部分損失,賠償將按實質損失金額計算,而約定價值則不予考慮。
II. 在水險保單中,約定價值在處理全損及部分損失理賠時,均被視為損失時的實質價值。
III. 分擔原則的適用條件之一,是相關的兩份或以上保單必須承保不同的受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
IV. 重置保險(Reinstatement Insurance)規定,在損失發生後若採取恢復原狀的措施,賠償金額不會就折舊等因素加以扣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非水險(如藝術品保險)的定值保單中,約定價值僅在全損時支付;若屬部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不考慮約定價值。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水險實務,不論是全損還是部分損失,約定價值一律被視為損失時的實質價值。陳述 IV 是正確的,重置保險(或稱「以新代舊」保障)是一種商業上的補償安排,其特點是在財產實際重置後,賠償金額不會扣除折舊或損耗。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分擔原則(Contribution)的適用要素之一,是所有相關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權益(Interest),而非不同的權益。例如,若一人為業主,另一人為租客,他們分別投保同一財產,由於受保權益不同,通常不構成重複保險,亦不觸發分擔原則。
重點: 保險中介人需識別補償原則在不同保單條款下的變體,特別是定值保單在水險與非水險理賠處理上的重大差異,以及分擔原則必須滿足「相同權益」等特定條件方可適用。.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非水險(如藝術品保險)的定值保單中,約定價值僅在全損時支付;若屬部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不考慮約定價值。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水險實務,不論是全損還是部分損失,約定價值一律被視為損失時的實質價值。陳述 IV 是正確的,重置保險(或稱「以新代舊」保障)是一種商業上的補償安排,其特點是在財產實際重置後,賠償金額不會扣除折舊或損耗。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分擔原則(Contribution)的適用要素之一,是所有相關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權益(Interest),而非不同的權益。例如,若一人為業主,另一人為租客,他們分別投保同一財產,由於受保權益不同,通常不構成重複保險,亦不觸發分擔原則。
重點: 保險中介人需識別補償原則在不同保單條款下的變體,特別是定值保單在水險與非水險理賠處理上的重大差異,以及分擔原則必須滿足「相同權益」等特定條件方可適用。.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7 of 25
17.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人獲保險公司授權招攬家居保險,但被明確禁止接受商業倉庫的火險業務。然而,該代理人過去一年曾多次為同一名客戶安排商業倉庫的臨時保障,而保險公司每次均在知情下簽發了保單。現該客戶再次透過該代理人為其倉庫續保,若保險公司欲以代理人越權為由拒絕承認該保險合約,根據代理法,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不能,因為代理人擁有『表面權限』,保險公司過去的行為已向第三者表示該代理人具有相關權限」是正確答案。根據代理法,當委託人(保險公司)透過其過去的行為(如多次簽發保單)向第三者(客戶)表示某代理人具有某種權限時,即使該代理人實際上違反了委託人的內部指令,委託人仍須受該代理人的行為約束。
錯誤: 關於「明示實際權限」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雖然代理人確實違反了內部限制,但法律為了保護誠信的第三者,會優先考慮「表面權限」的效力。關於「不容反悔的代理權」僅涉及代理人與委託人關係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該法則主要運作於委託人與第三者之間。關於「必要權限」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本案例屬於常規交易往來,並不符合「存在迫切危害且無法與委託人通報」的必要權限觸發條件。
重點: 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取決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一旦委託人的行為令第三者合理相信代理人擁有權限,委託人便不能否認該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
Incorrect
正確: 「不能,因為代理人擁有『表面權限』,保險公司過去的行為已向第三者表示該代理人具有相關權限」是正確答案。根據代理法,當委託人(保險公司)透過其過去的行為(如多次簽發保單)向第三者(客戶)表示某代理人具有某種權限時,即使該代理人實際上違反了委託人的內部指令,委託人仍須受該代理人的行為約束。
錯誤: 關於「明示實際權限」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雖然代理人確實違反了內部限制,但法律為了保護誠信的第三者,會優先考慮「表面權限」的效力。關於「不容反悔的代理權」僅涉及代理人與委託人關係的說法是錯誤的,事實上該法則主要運作於委託人與第三者之間。關於「必要權限」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本案例屬於常規交易往來,並不符合「存在迫切危害且無法與委託人通報」的必要權限觸發條件。
重點: 表面權限(Apparent Authority)取決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一旦委託人的行為令第三者合理相信代理人擁有權限,委託人便不能否認該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
-
Question 18 of 25
18. Question
陳先生正申請登記成為某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在等待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批核期間及往後的執業過程中,下列哪些關於法律責任及持續專業培訓(CPD)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只要保險公司已向保監局遞交登記申請,陳先生即可在收到正式確認前,以該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向客戶提供保險諮詢
II. 若陳先生在保監局發出的《登記確認通知書》訂明的日期前顯示自己為該公司的保險代理人,可能觸犯《條例》第 77 條所述的罪行
III. 成功登記後(非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若陳先生未能符合每年累積 10 個 CPD 時數的要求,其登記將被撤銷,量刑起點為 3 個月
IV. 若陳先生在申報其 CPD 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保監局將會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條例》第 77 條,任何人在未獲得保監局發出的《登記確認通知書》前,若顯示自己為某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即屬違法並可能面臨刑事檢控。陳述 III 正確,根據《委員會指引 7》,未能符合每年 10 小時持續專業培訓(CPD)要求的登記人士,其登記將被撤銷,且量刑起點為 3 個月。陳述 IV 正確,若在申報 CPD 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屬於嚴重誠信問題,撤銷登記的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僅僅遞交申請並不代表獲得執業資格,必須在《登記確認通知書》訂明的日期起方可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否則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嚴格遵守「先登記、後執業」的法定要求,並在執業期間誠實地履行持續專業培訓責任,否則將面臨撤銷登記或刑事法律後果。.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條例》第 77 條,任何人在未獲得保監局發出的《登記確認通知書》前,若顯示自己為某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即屬違法並可能面臨刑事檢控。陳述 III 正確,根據《委員會指引 7》,未能符合每年 10 小時持續專業培訓(CPD)要求的登記人士,其登記將被撤銷,且量刑起點為 3 個月。陳述 IV 正確,若在申報 CPD 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屬於嚴重誠信問題,撤銷登記的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僅僅遞交申請並不代表獲得執業資格,必須在《登記確認通知書》訂明的日期起方可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否則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嚴格遵守「先登記、後執業」的法定要求,並在執業期間誠實地履行持續專業培訓責任,否則將面臨撤銷登記或刑事法律後果。.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9 of 25
19. Question
在香港的保險監管框架下,保險中介人在防止洗錢 (AML) 及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CTF) 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下列哪些類型的長期保險合約被認為較容易被利用作為進行此類不法活動的工具?
I. 具有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保險單
II. 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
III. 固定及變額年金
IV. 二手儲蓄壽險保險單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III 及 IV 均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指引,某些長期保險產品由於其特性(如涉及大額整付保費、可儲存現金價值或具備可轉讓性),較容易被利用作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這包括具有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保單 (I)、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 (II)、固定及變額年金 (III) 以及二手(交易)儲蓄壽險保險單 (IV)。
錯誤: 無。所有列出的產品類型均屬於監管機構識別為具有較高洗錢風險的長期保險合約,中介人在處理此類業務時應履行盡職審查職責。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了解不同保險產品的風險狀況,特別是那些允許投入大量資金並能隨後提取或轉讓的長期保險合約,以有效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III 及 IV 均正確。根據保險業監管指引,某些長期保險產品由於其特性(如涉及大額整付保費、可儲存現金價值或具備可轉讓性),較容易被利用作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這包括具有現金價值的整付保費壽險保單 (I)、單位相連或可分紅的整付保費合約 (II)、固定及變額年金 (III) 以及二手(交易)儲蓄壽險保險單 (IV)。
錯誤: 無。所有列出的產品類型均屬於監管機構識別為具有較高洗錢風險的長期保險合約,中介人在處理此類業務時應履行盡職審查職責。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了解不同保險產品的風險狀況,特別是那些允許投入大量資金並能隨後提取或轉讓的長期保險合約,以有效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
Question 20 of 25
20.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的監管原則及相關平等機會法律,關於保險實務中「公平」歧視(’Fair’ discrimination)的敘述,下列哪項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依據投保人的年齡、職業或健康狀況等風險因素,在釐定保費或承保條款時作出區別對待,若該做法具備精算數據支持,則被視為「公平」歧視。這是因為保險經營的核心在於風險分類,根據不同程度的風險收取相應的對價(保費),只要這種區別對待是建立在合理的精算基礎或統計數據之上,即符合保險實務中的公平原則。
錯誤: 關於性別差異的敘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保險公司在提供保險服務時,若能證明差別對待是基於可靠的精算或其他統計數據,則根據性別設定不同的保費或條款是合法的。關於優先服務高淨值客戶的敘述是錯誤的,這涉及的是客戶服務水平或中介人的專業操守,與保險風險評估中的「公平歧視」概念無關。關於拒絕特定族群投保的敘述是錯誤的,若保險公司在缺乏具體、客觀的風險證據下,僅憑族群背景就拒絕承保,將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屬於法律禁止的不公平歧視。
重點: 保險業中的「公平」歧視必須以精算數據或合理的風險評估為依據;反之,若缺乏科學根據而對受法律保護的特徵(如種族、性別等)進行差別對待,則屬於「不公平」歧視。.
Incorrect
正確: 保險公司依據投保人的年齡、職業或健康狀況等風險因素,在釐定保費或承保條款時作出區別對待,若該做法具備精算數據支持,則被視為「公平」歧視。這是因為保險經營的核心在於風險分類,根據不同程度的風險收取相應的對價(保費),只要這種區別對待是建立在合理的精算基礎或統計數據之上,即符合保險實務中的公平原則。
錯誤: 關於性別差異的敘述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保險公司在提供保險服務時,若能證明差別對待是基於可靠的精算或其他統計數據,則根據性別設定不同的保費或條款是合法的。關於優先服務高淨值客戶的敘述是錯誤的,這涉及的是客戶服務水平或中介人的專業操守,與保險風險評估中的「公平歧視」概念無關。關於拒絕特定族群投保的敘述是錯誤的,若保險公司在缺乏具體、客觀的風險證據下,僅憑族群背景就拒絕承保,將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屬於法律禁止的不公平歧視。
重點: 保險業中的「公平」歧視必須以精算數據或合理的風險評估為依據;反之,若缺乏科學根據而對受法律保護的特徵(如種族、性別等)進行差別對待,則屬於「不公平」歧視。.
-
Question 21 of 25
2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實務操作中,假設一家進口商將貨物存放在物流倉庫,進口商為貨物購買了火險,而物流公司亦就其受託保管責任購買了火險。若貨物因火災受損,關於分擔 (Contribution) 與代位 (Subrogation) 原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進口商與物流公司分別具備「物主權益」與「受託保管人權益」,兩者均有權向各自的保險人提出索償。
II. 由於兩份保單均承保同一批貨物的火災風險,因此兩家保險公司之間會產生分擔責任。
III. 代位原則的出現是為了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就同一損失取得兩次賠償,從而維護彌償原則。
IV. 根據普通法,保險人在賠付後行使代位權時,應以保險人自己的名義向致損的第三者起訴。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物主(進口商)擁有物主權益,而受託保管人(物流公司)擁有受託保管人權益,兩者對同一財產均具有合法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引申,其核心目的之一是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同一損失從保險賠償及第三方賠償中獲得雙倍利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分擔原則適用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兩份保單必須承保「同一權益」,在本案例中,由於權益性質不同(物主權益對比受託保管人權益),保險人之間不會產生分擔。陳述 IV 錯誤,根據普通法,保險人在行使代位權向第三者追討時,必須以「被保險人」的名義進行,而非以保險人自身的名義。
重點: 分擔原則要求承保同一權益,而代位權則是以被保險人名義行使,旨在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倍賠償並維護彌償原則。.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物主(進口商)擁有物主權益,而受託保管人(物流公司)擁有受託保管人權益,兩者對同一財產均具有合法的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引申,其核心目的之一是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同一損失從保險賠償及第三方賠償中獲得雙倍利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分擔原則適用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兩份保單必須承保「同一權益」,在本案例中,由於權益性質不同(物主權益對比受託保管人權益),保險人之間不會產生分擔。陳述 IV 錯誤,根據普通法,保險人在行使代位權向第三者追討時,必須以「被保險人」的名義進行,而非以保險人自身的名義。
重點: 分擔原則要求承保同一權益,而代位權則是以被保險人名義行使,旨在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倍賠償並維護彌償原則。.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2 of 25
22.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保險公司正在為新入職的客戶經理編寫培訓手冊,內容涵蓋保險的分類及再保險的基本概念。根據保險實務及學術分類的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保險的學術分類中,「人身保險」的範疇與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在定義上是等同的。
II. 按照美國形式的部門式分類,人壽業務(包括年金及醫療費用)與非人壽業務有明確區分,而非人壽業務則進一步細分為火險、海上保險、保證及意外險。
III. 根據學術及專業考試的分類方法,租金保險及信貸保險均屬於「經濟權益保險」的範疇。
IV. 若一家獲授權保險人向其他再保險人購買保險以轉嫁風險,在該保險人的角度而言,這屬於「分入再保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美國形式的分類方法確實將人壽業務(含年金、醫療及殘疾)與非人壽業務清晰劃分,並將非人壽業務進一步細分為火險、海上保險、保證及意外險。陳述 III 正確,根據學術分類,租金保險、信貸保險及營業中斷保險均屬於「經濟權益保險」,涵蓋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保險範圍內的財務權益。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是以人為保險標的,而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是按受保對象(個人對比商號)劃分,兩者在定義上並不等同。陳述 IV 錯誤,當保險人向其他再保險人購買保險以轉嫁風險時,這稱為「分出再保險」(Outwards reinsurance),而非「分入再保險」。
重點: 保險從業員需區分實務分類(如按部門、來源或客戶類型)與學術分類(按標的或功能)的差異,這有助於在營運管理及為客戶提供專業建議時,能更系統化地識別風險類別。.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美國形式的分類方法確實將人壽業務(含年金、醫療及殘疾)與非人壽業務清晰劃分,並將非人壽業務進一步細分為火險、海上保險、保證及意外險。陳述 III 正確,根據學術分類,租金保險、信貸保險及營業中斷保險均屬於「經濟權益保險」,涵蓋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保險範圍內的財務權益。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學術分類中的「人身保險」(Insurance of the person) 是以人為保險標的,而實務分類中的「個人保險」(Personal insurance) 是按受保對象(個人對比商號)劃分,兩者在定義上並不等同。陳述 IV 錯誤,當保險人向其他再保險人購買保險以轉嫁風險時,這稱為「分出再保險」(Outwards reinsurance),而非「分入再保險」。
重點: 保險從業員需區分實務分類(如按部門、來源或客戶類型)與學術分類(按標的或功能)的差異,這有助於在營運管理及為客戶提供專業建議時,能更系統化地識別風險類別。. 因此,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3 of 25
23. Question
一家獲授權經營「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旅行代理商,在香港其辦事處櫃位向客戶推銷旅遊保險。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哪一項關於其營運與登記要求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正確: 於服務台或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保險服務的受限制旅遊保險代理,必須在該處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在零售環境下,客戶能夠清晰辨識提供保險服務的人士身份及其登記資格。
錯誤: 關於通知委員會取消登記的時限,守則規定必須在獲委任人停止職務後的七天內通知,而非十四天。關於登記有效期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每項登記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三年,而非五年。關於業務範圍的描述不正確,因為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定義中,已明確排除了任何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
重點: 保險代理必須嚴格遵守《守則》中有關登記管理與資訊披露的義務,包括準確掌握登記有效期、及時呈報人事變動,以及在特定銷售環境下展示法定的身份資訊。.
Incorrect
正確: 於服務台或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保險服務的受限制旅遊保險代理,必須在該處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在零售環境下,客戶能夠清晰辨識提供保險服務的人士身份及其登記資格。
錯誤: 關於通知委員會取消登記的時限,守則規定必須在獲委任人停止職務後的七天內通知,而非十四天。關於登記有效期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每項登記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三年,而非五年。關於業務範圍的描述不正確,因為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定義中,已明確排除了任何一年期的旅遊保險單。
重點: 保險代理必須嚴格遵守《守則》中有關登記管理與資訊披露的義務,包括準確掌握登記有效期、及時呈報人事變動,以及在特定銷售環境下展示法定的身份資訊。.
-
Question 24 of 25
24.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中,保險中介人被期望採取積極措施以防止詐騙活動。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屬於防範詐騙的建議做法?
I. 保持警覺:留意客戶在沒有充分解釋下突然要求加大保額等可疑舉動
II. 勤勉:迅速行動並及時更新業務紀錄,以減少詐騙發生的機會
III. 溝通:不論代表哪一方,在出現可疑情況時應與保險人保持緊密聯繫
IV. 誠信:根據法律、合約及公認的道德標準,保持最高的道德水平Correct
正確: 以上四項陳述均準確描述了保險中介人防止詐騙的實際步驟。根據指引,防範詐騙的起點是意識到其發生的可能性。具體行動包括:保持警覺以識別如異常保額增加等可疑舉動;透過勤勉地更新紀錄來消除行政延誤可能產生的詐騙空間;在出現疑慮時與保險人保持良好溝通;以及始終堅持最高的誠信與道德標準,將騙子視為共同敵人。
錯誤: 關於只有部分陳述正確的選項均是不完整的。防範詐騙需要多管齊下,若僅選擇其中三項或兩項的組合,會忽略了其他同樣重要的防禦環節。例如,若缺乏勤勉的紀錄管理,詐騙者可能利用行政漏洞進行非法活動;若缺乏誠信原則,則無法在法律與道德層面提供完整的行為指引。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結合警覺、勤勉、溝通與誠信四大要素,建立全面的防範詐騙機制,以維護保險市場的廉潔。.
Incorrect
正確: 以上四項陳述均準確描述了保險中介人防止詐騙的實際步驟。根據指引,防範詐騙的起點是意識到其發生的可能性。具體行動包括:保持警覺以識別如異常保額增加等可疑舉動;透過勤勉地更新紀錄來消除行政延誤可能產生的詐騙空間;在出現疑慮時與保險人保持良好溝通;以及始終堅持最高的誠信與道德標準,將騙子視為共同敵人。
錯誤: 關於只有部分陳述正確的選項均是不完整的。防範詐騙需要多管齊下,若僅選擇其中三項或兩項的組合,會忽略了其他同樣重要的防禦環節。例如,若缺乏勤勉的紀錄管理,詐騙者可能利用行政漏洞進行非法活動;若缺乏誠信原則,則無法在法律與道德層面提供完整的行為指引。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結合警覺、勤勉、溝通與誠信四大要素,建立全面的防範詐騙機制,以維護保險市場的廉潔。.
-
Question 25 of 25
25.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經紀公司正為其年度合規審核做準備。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監管準則,關於保險經紀及其人員的合規要求,下列哪些陳述為正確?
I. 衡量保險經紀是否為「適當人選」的原則,同樣適用於該經紀公司的控權人及董事。
II. 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四個月內,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III. 在考慮委任業務代表時,監管機構會審查該準業務代表是否已符合學歷及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的要求。
IV. 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在相關期間內,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最低限度法定要求。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衡量保險經紀是否為「適當人選」的原則,同樣適用於該經紀公司的獨資東主、合夥人、董事及控權人。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確認業務代表的委任或登記時,監管機構必須考慮該準業務代表是否已符合學歷、年齡、在港工作權利及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IIQE)成績等要求。陳述 IV 正確,因為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最低限度法定要求。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業條例》,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有關財務期限完結後的「六個月」內(而非四個月)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重點: 保險經紀及其關鍵人員(如董事及控權人)必須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並嚴格遵守法定的財務匯報時限,以確保其業務運作的透明度與合規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監管要求,衡量保險經紀是否為「適當人選」的原則,同樣適用於該經紀公司的獨資東主、合夥人、董事及控權人。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確認業務代表的委任或登記時,監管機構必須考慮該準業務代表是否已符合學歷、年齡、在港工作權利及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IIQE)成績等要求。陳述 IV 正確,因為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最低限度法定要求。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業條例》,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有關財務期限完結後的「六個月」內(而非四個月)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重點: 保險經紀及其關鍵人員(如董事及控權人)必須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並嚴格遵守法定的財務匯報時限,以確保其業務運作的透明度與合規性。.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