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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一名在旅行社工作的業務代表,僅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 (RSTB)。根據《符合持續專業培訓計劃要求指引》,關於該代表在持續專業培訓 (CPD) 方面的合規要求及未能符合要求的後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業務代表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II. 若該代表未能符合培訓要求,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3 個月。
III. 若該代表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6 個月。
IV. 若該代表未能按要求出示培訓憑證,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撤銷期的長度由委員會決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委員會指引 10》,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包括業務代表)每年必須累積 3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陳述 II 正確,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培訓要求,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3 個月。陳述 IV 正確,若未能按要求出示培訓憑證,撤銷登記期的長度由委員會決定。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指引,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12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旅遊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年度持續專業培訓 (CPD) 要求並誠實申報,任何違規行為(如時數不足、虛假聲明或未能提供憑證)均會導致撤銷登記的紀律處分。.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委員會指引 10》,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包括業務代表)每年必須累積 3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陳述 II 正確,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培訓要求,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3 個月。陳述 IV 正確,若未能按要求出示培訓憑證,撤銷登記期的長度由委員會決定。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指引,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12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旅遊保險中介人必須嚴格遵守年度持續專業培訓 (CPD) 要求並誠實申報,任何違規行為(如時數不足、虛假聲明或未能提供憑證)均會導致撤銷登記的紀律處分。.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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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一家香港保險經紀公司計劃將其客戶資料的後勤處理工作外判予一家位於新加坡的資訊科技服務公司。為了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規定,並參考私隱專員的良好行事方式建議,該經紀公司應採取下列哪些行動?
I. 在服務合約中加入條款,列明資料處理者在不再需要為受託目的處理資料時,必須適時銷毀或交還該等資料。
II. 確保服務合約中的法律詞彙(如「個人資料」)已明確界定,以符合香港規定並確保合約在兩地均可執行。
III. 在將個人資料轉移予該公司進行系統測試前,先考慮是否可以使用匿名或虛擬資料以替代真實資料。
IV. 由於已將處理工作外判,保險經紀公司作為資料使用者無需再就轉移予該服務公司的資料保存任何記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私隱專員的建議,資料使用者應透過合約條款要求資料處理者在完成受託目的後,必須適時銷毀或交還受託處理的個人資料,以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原則中有關保留資料的規定。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涉及跨境處理時,確保合約在兩地均具執行力並明確界定如「個人資料」等法律詞彙,是確保符合香港法規的良好行事方式。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進行系統測試前,資料使用者應先評估是否可以使用匿名或虛擬資料代替真實資料,以降低私隱風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私隱專員建議的良好行事方式,資料使用者和資料處理者雙方均應保存所有被轉移作處理的個人資料的適當記錄,以確保處理過程的透明度與問責性。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應透過合約明確責任、確保跨境執行的有效性,並在系統測試等環節優先考慮資料匿名化,以全面履行保障資料原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私隱專員的建議,資料使用者應透過合約條款要求資料處理者在完成受託目的後,必須適時銷毀或交還受託處理的個人資料,以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原則中有關保留資料的規定。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涉及跨境處理時,確保合約在兩地均具執行力並明確界定如「個人資料」等法律詞彙,是確保符合香港法規的良好行事方式。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進行系統測試前,資料使用者應先評估是否可以使用匿名或虛擬資料代替真實資料,以降低私隱風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私隱專員建議的良好行事方式,資料使用者和資料處理者雙方均應保存所有被轉移作處理的個人資料的適當記錄,以確保處理過程的透明度與問責性。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應透過合約明確責任、確保跨境執行的有效性,並在系統測試等環節優先考慮資料匿名化,以全面履行保障資料原則。.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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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實務與監管框架下,關於「長期業務」(Long Term Business) 與「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 的辨析,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長期責任業務」是指保險索償可能在保險期限屆滿後的數年內才發生並發展的業務,例如責任保險。
II. 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是保險的兩個主要類別之一,其中主要涉及人壽保險合約。
III. 「長期業務」與「長期責任業務」在法律定義上是等同的,均指保障期超過一年的保險業務。
IV. 「長期業務」之所以被冠以「長期」之名,是因為其保單通常不是年度性的,而是持續多年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的特徵在於索償可能在保險期限屆滿後一段很長的時間內才發生或發展,責任保險是典型例子。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是兩大保險類別之一,而人壽保險是其中的核心組成部分。陳述 IV 正確,長期業務之所以被稱為「長期」,是因為其合約通常具有持續性,而非像一般保險那樣通常為期一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長期業務」是《保險業條例》下的法定分類(主要指人壽),而「長期責任業務」是一個行業術語,用以描述索償週期較長的保險(主要指一般保險中的責任險),兩者概念完全不同。
重點: 考生必須區分法定分類中的「長期業務」(Long Term Business)與描述索償特性的「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的特徵在於索償可能在保險期限屆滿後一段很長的時間內才發生或發展,責任保險是典型例子。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是兩大保險類別之一,而人壽保險是其中的核心組成部分。陳述 IV 正確,長期業務之所以被稱為「長期」,是因為其合約通常具有持續性,而非像一般保險那樣通常為期一年。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長期業務」是《保險業條例》下的法定分類(主要指人壽),而「長期責任業務」是一個行業術語,用以描述索償週期較長的保險(主要指一般保險中的責任險),兩者概念完全不同。
重點: 考生必須區分法定分類中的「長期業務」(Long Term Business)與描述索償特性的「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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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下,保險中介人必須遵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根據該《守則》甲部的闡釋,下列哪些關於定義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一詞涵蓋了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明確排除其負責人或業務代表。
II. 「登記人士」的範疇除了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外,亦包括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及業務代表。
III. 若一名人士同時負責處理其他業務,且有下屬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該人士在《守則》下仍會被視為「負責人」。
IV. 「保險業務範圍」被劃分為四類,其中包括長期保險(包括相連長期保險)業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明確排除其負責人或業務代表。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登記人士」的定義廣泛,涵蓋了已登記的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守則》將保險業務範圍劃分為四類,其中包括長期保險(包括相連長期保險)業務。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中「負責人」的定義,若某人同時負責處理其他業務,且其下屬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則該人被排除在「負責人」的定義之外。
重點: 熟悉《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的核心定義(如保險代理、登記人士及負責人的區別)是理解保險中介人監管架構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但明確排除其負責人或業務代表。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登記人士」的定義廣泛,涵蓋了已登記的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守則》將保險業務範圍劃分為四類,其中包括長期保險(包括相連長期保險)業務。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中「負責人」的定義,若某人同時負責處理其他業務,且其下屬負責整個保險代理業務,則該人被排除在「負責人」的定義之外。
重點: 熟悉《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的核心定義(如保險代理、登記人士及負責人的區別)是理解保險中介人監管架構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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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規管架構下,關於保險經紀的法定定義及保險業監管局指明的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的身份是作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
II. 保險經紀必須符合有關股本、淨資產及專業賠償保險的最低要求。
III. 獲授權保險經紀提名的行政總裁必須年滿 21 歲,且教育水平最低達到中五程度。
IV. 備存獨立客戶賬戶及妥善的簿冊是保險經紀必須遵守的法定最低限度規定。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經紀被定義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為了確保市場的專業性與穩定性,保險業監管局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在財務狀況(最低股本及淨資產)、專業保障(專業賠償保險)、營運合規(備存獨立客戶賬戶及妥善簿冊)以及管理人員素質(行政總裁需年滿 21 歲及具備中五或以上學歷)等各個範疇同時符合最低限度規定。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不正確,因為它忽略了備存獨立客戶賬戶及妥善簿冊這項關鍵的營運合規要求,這同樣是保險經紀必須遵守的法定最低限度規定。「只有 II、III 及 IV」不正確,因為它未能包含保險經紀作為保單持有人代理人這一核心的法定身份定義。「只有 I 及 IV」不正確,因為它遺漏了有關最低財務要求、專業賠償保險以及行政總裁資歷等重要的法定合規維度。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持續符合涵蓋身份定義、財務實力、專業保障、營運管理及人員資歷等多方面的法定最低限度規定,方可維持其獲授權或獲認可的執業資格。.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經紀被定義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為了確保市場的專業性與穩定性,保險業監管局規定保險經紀必須在財務狀況(最低股本及淨資產)、專業保障(專業賠償保險)、營運合規(備存獨立客戶賬戶及妥善簿冊)以及管理人員素質(行政總裁需年滿 21 歲及具備中五或以上學歷)等各個範疇同時符合最低限度規定。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不正確,因為它忽略了備存獨立客戶賬戶及妥善簿冊這項關鍵的營運合規要求,這同樣是保險經紀必須遵守的法定最低限度規定。「只有 II、III 及 IV」不正確,因為它未能包含保險經紀作為保單持有人代理人這一核心的法定身份定義。「只有 I 及 IV」不正確,因為它遺漏了有關最低財務要求、專業賠償保險以及行政總裁資歷等重要的法定合規維度。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持續符合涵蓋身份定義、財務實力、專業保障、營運管理及人員資歷等多方面的法定最低限度規定,方可維持其獲授權或獲認可的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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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一名專門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 (RSTB) 的保險中介人,在處理其年度持續專業培訓 (CPD) 申報及遵守相關監管要求時。根據《委員會指引》,下列哪些關於 CPD 要求及違規後果的描述是正確的?
I. 該登記人士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II. 若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
III. 若因未能符合培訓要求而被撤銷登記,在重新登記時無須補回先前尚欠的培訓時數。
IV. 若未能按委員會要求出示培訓憑證,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撤銷期的長度由委員會決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委員會指引 10》,旅遊保險代理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 (CPD) 時數。陳述 II 正確,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陳述 IV 正確,若登記人士未能按委員會要求出示符合培訓計劃要求的憑證,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撤銷期的長度由委員會決定。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規定,未能符合培訓要求而被撤銷登記的人士,在重新登記時「必須」取得所有尚欠的培訓時數,而非無須補回。
重點: 專門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必須嚴格遵守年度 CPD 時數要求,任何虛假申報或未能按要求提供憑證的行為均會導致嚴重的撤銷登記處分,且在重新登記前需補足欠缺時數。.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委員會指引 10》,旅遊保險代理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 (CPD) 時數。陳述 II 正確,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陳述 IV 正確,若登記人士未能按委員會要求出示符合培訓計劃要求的憑證,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撤銷期的長度由委員會決定。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規定,未能符合培訓要求而被撤銷登記的人士,在重新登記時「必須」取得所有尚欠的培訓時數,而非無須補回。
重點: 專門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必須嚴格遵守年度 CPD 時數要求,任何虛假申報或未能按要求提供憑證的行為均會導致嚴重的撤銷登記處分,且在重新登記前需補足欠缺時數。.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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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在保險原理中,關於「特定風險」(Particular Risk) 的特徵,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其產生的後果通常影響範圍有限,僅涉及相對少數的人或較小的地區。
II. 雖然受影響範圍較小,但對受害人而言,其後果可能是致命或極其嚴重的。
III. 這類風險通常是由於社會、經濟或政治等宏觀因素所引起的。
IV. 住宅發生火警或個人財物失竊均屬於這類風險的典型例子。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特定風險 (Particular Risk) 的特徵在於其影響範圍具有局限性,僅涉及少數人或特定區域(如陳述 I 所示)。雖然受影響範圍小,但對個體受害人而言,其損失後果可能非常嚴重甚至致命(如陳述 II 所示)。住宅火災或個人財物被竊是典型的特定風險例子(如陳述 IV 所示)。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由社會、經濟或政治等宏觀因素引起並影響大眾的風險被定義為「基本風險」 (Fundamental Risk),而非特定風險。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 及 III」、「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區分特定風險與基本風險的關鍵在於受影響範圍的廣度以及風險產生的根源,特定風險通常是局部的且與個人事件相關。.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特定風險 (Particular Risk) 的特徵在於其影響範圍具有局限性,僅涉及少數人或特定區域(如陳述 I 所示)。雖然受影響範圍小,但對個體受害人而言,其損失後果可能非常嚴重甚至致命(如陳述 II 所示)。住宅火災或個人財物被竊是典型的特定風險例子(如陳述 IV 所示)。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由社會、經濟或政治等宏觀因素引起並影響大眾的風險被定義為「基本風險」 (Fundamental Risk),而非特定風險。因此,任何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如「只有 I 及 III」、「只有 II、III 及 IV」或「以上皆是」)均為錯誤。
重點: 區分特定風險與基本風險的關鍵在於受影響範圍的廣度以及風險產生的根源,特定風險通常是局部的且與個人事件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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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新成立的保險公司正準備向保險業監管局申請授權。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監管指引,下列哪些關於保險人財務穩健及管理層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數額是根據「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者中較高者計算,且不得少於一千萬港元(如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則不得少於二千萬港元)。
II. 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總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少於五百萬港元。
III. 保監局在斷定某人是否屬於「適當人選」時,會考慮其學歷、資歷、誠信以及財政狀況。
IV. 《與有關公司安排再保險的指引》旨在防止保險人對與其屬同一公司群組的再保險人行使審慎監控時出現鬆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須按「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者中之較高者計算,且設有一千萬港元(法定業務則為二千萬港元)的最低限額。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監局的要求,評定「適當人選」時必須考慮該人的學歷、資歷、誠信、品格及財政狀況等因素。陳述 IV 正確,因為當再保險人與保險人有關連時,監管機構擔心保險人的審慎監控會變得鬆懈,故發出相關指引以加強監管。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公司(償付準備金)規例》,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總額不得少於二百萬港元,而非五百萬港元。
重點: 獲授權保險人必須維持足夠的償付準備金,並確保其控權人及董事符合「適當人選」的要求,同時須建立穩健的再保險安排以保障投保人利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須按「保費收入」及「未決申索」兩者中之較高者計算,且設有一千萬港元(法定業務則為二千萬港元)的最低限額。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監局的要求,評定「適當人選」時必須考慮該人的學歷、資歷、誠信、品格及財政狀況等因素。陳述 IV 正確,因為當再保險人與保險人有關連時,監管機構擔心保險人的審慎監控會變得鬆懈,故發出相關指引以加強監管。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根據《保險公司(償付準備金)規例》,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總額不得少於二百萬港元,而非五百萬港元。
重點: 獲授權保險人必須維持足夠的償付準備金,並確保其控權人及董事符合「適當人選」的要求,同時須建立穩健的再保險安排以保障投保人利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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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對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制度,下列哪項關於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的法律角色或限制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Correct: 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為發出保險合約及關乎該合約的保險業務而與第三者往還時,被視為具有足以約束保險人的權限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這意味著保險人必須對其獲委任代理人在這些往還中的作為或不作為負上轉承責任,這在法律上確保了投保人的權益。
Incorrect: 關於保險經紀被定義為保險人代理人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條例》,保險經紀在法律定義上是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關於同時擔任代理人及經紀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條例》明確禁止「一人帶兩頂帽子」,即禁止任何人同時擔任這兩個角色。關於保險代理人僱員可兼任經紀合夥人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條例》規定,若代理人的僱員向客戶提供保險意見,則不得作為另一代理人或經紀的東主、僱員或合夥人。
Takeaway: 《保險業條例》明確區分了保險代理人(保險人的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的法律身份,並嚴格禁止身份重疊以避免利益衝突。.
Incorrect
Correct: 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為發出保險合約及關乎該合約的保險業務而與第三者往還時,被視為具有足以約束保險人的權限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這意味著保險人必須對其獲委任代理人在這些往還中的作為或不作為負上轉承責任,這在法律上確保了投保人的權益。
Incorrect: 關於保險經紀被定義為保險人代理人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條例》,保險經紀在法律定義上是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關於同時擔任代理人及經紀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條例》明確禁止「一人帶兩頂帽子」,即禁止任何人同時擔任這兩個角色。關於保險代理人僱員可兼任經紀合夥人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條例》規定,若代理人的僱員向客戶提供保險意見,則不得作為另一代理人或經紀的東主、僱員或合夥人。
Takeaway: 《保險業條例》明確區分了保險代理人(保險人的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的法律身份,並嚴格禁止身份重疊以避免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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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一位香港的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風險管理的基本概念時,提到了風險的分類及其在保險業務中的應用。根據《保險原理及實務》教材,下列哪些關於風險分類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純粹風險是指只有損失的可能性而沒有獲利機會的處境,例如火災或意外。
II. 投機風險(如賭博或業務開創)通常是不可保的,因為這類風險涉及獲利的動機。
III. 基本風險(如戰爭或大規模洪災)因受影響人數眾多,在商業保險實務中通常被視為最理想的可保風險。
IV. 特定風險的後果僅局限於較小的範圍,只影響個人或少數人,商業保險人承保的主要是這類風險。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只具備損失的可能性,而最理想的情況是維持現狀,這類風險是商業保險的主要對象。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機風險包含獲利及損失兩種可能,若提供保險會消除人們追求收益的動力,因此通常不可保。陳述 IV 正確,特定風險的影響局限於特定個體或少數人,其風險程度可預測且範圍有限,是商業保險承保的主要風險類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基本風險(如戰爭或大規模洪災)的成因超逾個人控制且影響範圍極廣,這使得商業保險人在財務上難以承擔,因此基本風險在商業實務中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而非理想的可保風險。
重點: 商業保險的可保性通常取決於風險是否屬於純粹風險及特定風險,基本風險和投機風險通常不在商業承保範圍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只具備損失的可能性,而最理想的情況是維持現狀,這類風險是商業保險的主要對象。陳述 II 正確,因為投機風險包含獲利及損失兩種可能,若提供保險會消除人們追求收益的動力,因此通常不可保。陳述 IV 正確,特定風險的影響局限於特定個體或少數人,其風險程度可預測且範圍有限,是商業保險承保的主要風險類型。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基本風險(如戰爭或大規模洪災)的成因超逾個人控制且影響範圍極廣,這使得商業保險人在財務上難以承擔,因此基本風險在商業實務中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而非理想的可保風險。
重點: 商業保險的可保性通常取決於風險是否屬於純粹風險及特定風險,基本風險和投機風險通常不在商業承保範圍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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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一家保險經紀公司的合規主任正在向新入職的持牌代表解釋打擊洗錢的法律責任。關於洗錢的階段及相關香港法例,該主任應包含下列哪些正確資訊?
I. 「分層交易」階段涉及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
II. 「整合」階段旨在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資金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
III.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通風報訊」是指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洗錢調查的事宜,這屬於犯罪行為。
IV. 根據相關法例,僱員若已根據僱主訂立的程序向適當人士報告所懷疑事項,即視為已完全履行其法定披露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整合階段的定義是為犯罪收益製造合法外衣並使其回流金融體系。陳述 III 正確,因為《販毒(追討得益)條例》明確規定通風報訊(即披露可能損害調查的資訊)為刑事罪行。陳述 IV 正確,因為法例承認僱員透過公司內部程序舉報即屬履行了法定的披露義務。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以實物方式處置非法現金收益是「存放」階段的特徵,而「分層交易」是指透過多層複雜交易來掩飾資金來源、掩飾審計線索及隱藏擁有人身份。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洗錢的三個階段(存放、分層、整合)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特別是內部舉報程序的法律效力及通風報訊的嚴重後果。.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整合階段的定義是為犯罪收益製造合法外衣並使其回流金融體系。陳述 III 正確,因為《販毒(追討得益)條例》明確規定通風報訊(即披露可能損害調查的資訊)為刑事罪行。陳述 IV 正確,因為法例承認僱員透過公司內部程序舉報即屬履行了法定的披露義務。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以實物方式處置非法現金收益是「存放」階段的特徵,而「分層交易」是指透過多層複雜交易來掩飾資金來源、掩飾審計線索及隱藏擁有人身份。
重點: 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洗錢的三個階段(存放、分層、整合)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特別是內部舉報程序的法律效力及通風報訊的嚴重後果。.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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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在保險法律原則中,關於「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在不同保險類別中存在時間的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就人壽保險而言,法律要求在投保時必須具備可保權益,但在損失發生時則不一定需要。
II. 就海上保險而言,投保人在投保時不一定需要具備可保權益,但在損失發生時則必須具備。
III. 就一般財產保險(非海上保險)而言,通常要求在投保時及損失發生時均須具備可保權益。
IV. 法律規定所有類型的保險合約,其可保權益必須在整個保險期內持續存在,不得中斷。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保險法律原則,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要求在保單生效時存在(根據 Dalby v. India and London Life Assurance Co 案);海上保險則根據《海上保險條例》,要求在損失發生時具備可保權益即可;而一般財產保險通常要求在投保時及損失發生時均須具備可保權益。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並非要求所有保險的可保權益都必須「持續不斷」。例如在海上保險中,買方可能在貨物起運後才取得權益;在人壽保險中,保單持有人可以將保單轉讓給對受保人沒有可保權益的第三方。因此,「只有 I 及 II」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II;「只有 II、I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以上皆是」亦因包含陳述 IV 而不正確。
重點: 不同類別的保險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各異,這是區分人壽、海上及一般財產保險法律特性的重要基礎。.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保險法律原則,人壽保險的可保權益僅要求在保單生效時存在(根據 Dalby v. India and London Life Assurance Co 案);海上保險則根據《海上保險條例》,要求在損失發生時具備可保權益即可;而一般財產保險通常要求在投保時及損失發生時均須具備可保權益。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並非要求所有保險的可保權益都必須「持續不斷」。例如在海上保險中,買方可能在貨物起運後才取得權益;在人壽保險中,保單持有人可以將保單轉讓給對受保人沒有可保權益的第三方。因此,「只有 I 及 II」遺漏了正確的陳述 III;「只有 II、III 及 IV」包含了錯誤的陳述 IV;「以上皆是」亦因包含陳述 IV 而不正確。
重點: 不同類別的保險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各異,這是區分人壽、海上及一般財產保險法律特性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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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關於保險公司對其委任的保險代理人的管理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公司應確保其代理人是符合準則的「適當人選」
II. 保險公司須對代理人在其授權範圍內的行為負責
III. 保險公司必須建立適當的程序以監察代理人的行為
IV. 若代理人出現嚴重違規,保險公司有責任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舉報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公司作為委託人,負有確保代理人符合適當人選準則、監察其日常行為、對其授權範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以及在發現違規時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報告的全面義務。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保險公司在代理人違規時向登記委員會舉報的必要責任;「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確保代理人為「適當人選」是委任及管理的首要法定要求;「只有 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建立監察程序及對授權行為負責這兩項核心管理責任。
重點: 保險公司對其代理人的管理責任是一個全方位的監管框架,涵蓋了從委任前的資格審查、任職期間的行為監察到違規後的舉報處理。.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公司作為委託人,負有確保代理人符合適當人選準則、監察其日常行為、對其授權範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以及在發現違規時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報告的全面義務。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保險公司在代理人違規時向登記委員會舉報的必要責任;「只有 II、II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確保代理人為「適當人選」是委任及管理的首要法定要求;「只有 I 及 IV」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遺漏了建立監察程序及對授權行為負責這兩項核心管理責任。
重點: 保險公司對其代理人的管理責任是一個全方位的監管框架,涵蓋了從委任前的資格審查、任職期間的行為監察到違規後的舉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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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保險中介人對保單持有人所負的法律及道德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一般情況下,保險經紀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
II. 法律規定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均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以保障客戶利益。
III. 保險中介人有責任不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應擔任諮詢人而非說客的角色。
IV. 由於保險經紀通常顯示自己為客戶的保險專家,其對客戶的照顧責任通常較保險代理人嚴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代理法的一般原則下,保險經紀被視為投保人或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而非保險人的代理人。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所有保險中介人(不論是經紀或代理人)均負有道德義務,不得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應扮演諮詢人的角色。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經紀以專家身份自居並為客戶提供獨立建議,法律對其專業照顧責任的要求通常比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現行監管規定,只有保險經紀才被強制要求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保險代理人則不在此限,因為保險人通常需為其獲委任代理人在訂明情況下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身份決定了其對客戶的責任程度,保險經紀作為客戶的代理人,在專業水平及保險保障方面承擔著較高的法定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代理法的一般原則下,保險經紀被視為投保人或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而非保險人的代理人。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所有保險中介人(不論是經紀或代理人)均負有道德義務,不得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應扮演諮詢人的角色。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經紀以專家身份自居並為客戶提供獨立建議,法律對其專業照顧責任的要求通常比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現行監管規定,只有保險經紀才被強制要求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保險代理人則不在此限,因為保險人通常需為其獲委任代理人在訂明情況下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身份決定了其對客戶的責任程度,保險經紀作為客戶的代理人,在專業水平及保險保障方面承擔著較高的法定要求。.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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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一家保險代理公司正準備更新其內部合規手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及相關原則,下列哪些關於該條例特點的描述是正確的?
I. 該條例的適用範圍廣泛,同時涵蓋自動化處理及以人手操作方式處理的個人資料。
II. 「個人資料」的定義包括在任何文件中對某名活著的個人所表達的意見。
III. 若保險公司聘用外部服務供應商代為處理客戶資料,必須確保資料的保存時間不超過處理所需的時間。
IV. 考慮到行政運作的特殊性,該條例對香港政府並不具約束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範圍是全面的,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陳述 II 正確,根據《條例》定義,「資料」及「個人資料」均包括在任何文件中以任何方式表示的資訊,當中涵蓋了意見的表達。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處理該資料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政府也不例外,並非如陳述所指不具約束力。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一項全面的法例,其定義涵蓋意見表達,且其約束力延伸至政府部門,並要求資料使用者對其委託的資料處理者承擔監督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範圍是全面的,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陳述 II 正確,根據《條例》定義,「資料」及「個人資料」均包括在任何文件中以任何方式表示的資訊,當中涵蓋了意見的表達。陳述 III 正確,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處理該資料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政府也不例外,並非如陳述所指不具約束力。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一項全面的法例,其定義涵蓋意見表達,且其約束力延伸至政府部門,並要求資料使用者對其委託的資料處理者承擔監督責任。.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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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物流公司正在重新評估其風險管理策略及保險安排。根據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與保險的功能,請選出下列正確的陳述:
I. 安裝自動灑水系統以降低火災發生時可能造成的損失嚴重性,屬於「損失降低」措施。
II. 保險的基本功能是作為一種風險轉移機制,將個人的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
III. 公司決定不參與某項高風險的跨境運輸計劃以完全免除相關風險,這被稱為「風險融資」。
IV. 保險的輔助功能之一是透過提供保障,鼓勵資金投放在高成本項目上,從而促進經濟增長。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安裝自動灑水系統的主要目的是在火災發生時降低損失的嚴重程度,這符合「損失降低」的定義。陳述 II 正確,保險的基本功能是作為一種風險轉移機制,容許投保人透過支付保費將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陳述 IV 正確,保險能為高成本項目提供保障,若無保險,銀行資金往往難以籌措,因此保險具有促進經濟增長與發展的輔助功能。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公司決定放棄某項高風險業務以完全免除風險,這屬於「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而非「風險融資」(Risk Financing)。風險融資是指處理採取損失控制措施後仍剩餘的風險,透過保險或自保等工具降低損失對機構的財務打擊。
重點: 風險管理涉及識別、量化及應對風險的過程,而保險除了作為風險轉移的核心工具外,還在社會經濟中扮演著促進投資、就業及提供金融服務等多重輔助角色。.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安裝自動灑水系統的主要目的是在火災發生時降低損失的嚴重程度,這符合「損失降低」的定義。陳述 II 正確,保險的基本功能是作為一種風險轉移機制,容許投保人透過支付保費將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陳述 IV 正確,保險能為高成本項目提供保障,若無保險,銀行資金往往難以籌措,因此保險具有促進經濟增長與發展的輔助功能。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公司決定放棄某項高風險業務以完全免除風險,這屬於「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而非「風險融資」(Risk Financing)。風險融資是指處理採取損失控制措施後仍剩餘的風險,透過保險或自保等工具降低損失對機構的財務打擊。
重點: 風險管理涉及識別、量化及應對風險的過程,而保險除了作為風險轉移的核心工具外,還在社會經濟中扮演著促進投資、就業及提供金融服務等多重輔助角色。.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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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在保險原理中,關於「不保危險」(Uninsured Peril) 的定義及其在索償時的處理,請選出正確的陳述:
I. 它指那些既沒有被保單具體承保,也沒有被具體豁免的風險。
II. 若損失是由不保危險引起,但該危險是由受保危險所導致的,則可獲賠償。
III. 標準火險保單中的「滅火引起的水損」是不保危險獲得賠償的一個典型例子。
IV. 不保危險在法律效力上與「除外危險」(Excluded Peril) 相同,在任何情況下均不獲賠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不保危險是指在保單中既沒有被具體承保,也沒有被具體豁免(除外)的風險。若不保危險所導致的損失是由受保危險(作為近因)所引起的,例如在火災中為了滅火而造成的水損,該損失是可以獲得保險賠償的。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不保危險與除外危險(Excluded Peril)有本質上的區別;除外危險是保單明確規定不予承保的,而不保危險在特定因果關係下仍可獲賠。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只有 I 及 II」則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水損的描述完全符合不保危險的實務應用。
重點: 判斷不保危險是否獲得賠償,關鍵在於該危險是否由受保危險所引發,這體現了保險契約中近因原則的應用。.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不保危險是指在保單中既沒有被具體承保,也沒有被具體豁免(除外)的風險。若不保危險所導致的損失是由受保危險(作為近因)所引起的,例如在火災中為了滅火而造成的水損,該損失是可以獲得保險賠償的。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不保危險與除外危險(Excluded Peril)有本質上的區別;除外危險是保單明確規定不予承保的,而不保危險在特定因果關係下仍可獲賠。因此,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為錯誤。選項「只有 I 及 II」則是不完整的,因為陳述 III 關於水損的描述完全符合不保危險的實務應用。
重點: 判斷不保危險是否獲得賠償,關鍵在於該危險是否由受保危險所引發,這體現了保險契約中近因原則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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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關於香港保險市場的業務分類及市場結構特徵,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長期業務的市場佔有率通常由相對少數的保險人所支配。
II. 「永久健康」保險在《保險業條例》的法定分類中屬於一般業務。
III. 一般業務的市場份額通常由保險人較為平均地分享。
IV. 「分出再保險」是指保險公司作為再保險人,接受由其他保險人轉移過來的風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統計趨勢,長期業務(例如人壽保險)的市場份額確實由相對少數的大型保險人所支配;相比之下,一般業務(例如意外及健康、財產損壞)的市場競爭較為分散,由較多數量的保險人相對平均地分享市場份額。
錯誤: 關於「永久健康」保險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在《保險業條例》的法定分類中,永久健康業務明確屬於「長期業務」而非一般業務。關於「分出再保險」的定義也是錯誤的,當一家保險公司作為再保險人「接受」其他保險人轉移的風險時,這稱為「分入再保險」;「分出再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承擔的風險轉移給再保險人的行為。
重點: 掌握《保險業條例》對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的法定分類,以及香港保險市場中兩類業務不同的競爭結構特徵,是理解行業監管的基礎。.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統計趨勢,長期業務(例如人壽保險)的市場份額確實由相對少數的大型保險人所支配;相比之下,一般業務(例如意外及健康、財產損壞)的市場競爭較為分散,由較多數量的保險人相對平均地分享市場份額。
錯誤: 關於「永久健康」保險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在《保險業條例》的法定分類中,永久健康業務明確屬於「長期業務」而非一般業務。關於「分出再保險」的定義也是錯誤的,當一家保險公司作為再保險人「接受」其他保險人轉移的風險時,這稱為「分入再保險」;「分出再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承擔的風險轉移給再保險人的行為。
重點: 掌握《保險業條例》對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的法定分類,以及香港保險市場中兩類業務不同的競爭結構特徵,是理解行業監管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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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監管框架下,保險中介人必須理解業務的分類及其市場特徵。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市場資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業條例》將保險業務劃分為「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兩大類。
II. 永久健康保險(Permanent Health)在法定分類中屬於「長期業務」。
III. 在香港市場,一般業務通常由相對少數的保險人所支配。
IV. 長期業務在香港市場呈現出由相對少數保險人支配的特徵。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業條例》是香港保險監管的法律基礎,其將業務明確劃分為「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兩大類。陳述 II 正確,永久健康保險(Permanent Health)雖然涉及健康保障,但在法定分類中被歸類為長期業務。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統計數據,長期業務(如人壽保險)確實呈現出由相對少數的大型保險人支配市場的特徵。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與長期業務不同,香港的一般業務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保險人數量較多,且市場份額由眾多保險人較為平均地分享,而非由少數保險人支配。
重點: 熟悉《保險業條例》下的業務法定分類(一般與長期)以及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特徵(長期業務較集中,一般業務較分散)是理解本地保險業運作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業條例》是香港保險監管的法律基礎,其將業務明確劃分為「一般業務」及「長期業務」兩大類。陳述 II 正確,永久健康保險(Permanent Health)雖然涉及健康保障,但在法定分類中被歸類為長期業務。陳述 IV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市場的統計數據,長期業務(如人壽保險)確實呈現出由相對少數的大型保險人支配市場的特徵。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與長期業務不同,香港的一般業務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保險人數量較多,且市場份額由眾多保險人較為平均地分享,而非由少數保險人支配。
重點: 熟悉《保險業條例》下的業務法定分類(一般與長期)以及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特徵(長期業務較集中,一般業務較分散)是理解本地保險業運作的關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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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因違反《保險代理管理守則》而面臨紀律處分。根據《守則》中有關紀律行動及上訴裁判處的條文,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可採取的行動包括要求相關保險公司向受影響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
II. 委員會必須將紀律行動的通知書及理據陳述書送達可能因該行動而受不利影響的保險公司
III. 上訴裁判處的成員應由委員會委員兼任,以確保對個案背景有深入了解
IV. 若在決定生效前提出擱置決定的申請,該決定須待委員會就該申請作出裁定後方可生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委員會可採取的行動包括視乎情況要求保險公司向受影響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陳述 II 正確,委員會在採取紀律行動時,必須將通知書及理據陳述書送達受影響的任何一方,以及可能受該行動不利影響的保險公司。陳述 IV 正確,若要求擱置決定的申請是在該決定生效前提出,則該決定須待委員會就該申請作出裁定後方可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規定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委員會委員兼任,以確保上訴程序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重點: 熟悉保險代理紀律處分的具體權力、程序通知義務,以及上訴機制中關於成員組成與決定生效時間的法律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守則》,委員會可採取的行動包括視乎情況要求保險公司向受影響人士退還已支付的保費。陳述 II 正確,委員會在採取紀律行動時,必須將通知書及理據陳述書送達受影響的任何一方,以及可能受該行動不利影響的保險公司。陳述 IV 正確,若要求擱置決定的申請是在該決定生效前提出,則該決定須待委員會就該申請作出裁定後方可生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守則》明確規定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委員會委員兼任,以確保上訴程序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重點: 熟悉保險代理紀律處分的具體權力、程序通知義務,以及上訴機制中關於成員組成與決定生效時間的法律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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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在香港競爭激烈的保險市場中,保險公司各部門發揮著關鍵功能。關於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與「客戶服務」功能,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全新保險產品的競爭力壽命通常較短,因為競爭對手往往會迅速仿效。
II. 產品研究應集中於開發全新領域,而不必浪費資源研究競爭對手的現有產品。
III. 處理客戶投訴時,應確保過程公正迅速,並意識到投訴可能受到保險業監管機構的關注。
IV. 針對大型客戶開發「組合」形式的產品,是維持市場競爭優勢的一種重要手段。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在產品開發方面,由於香港保險市場高度開放且競爭激烈,新產品容易被競爭對手仿效或抄襲,導致其具競爭力的壽命通常較短;同時,針對大型客戶開發「組合」形式的產品是維持競爭優勢的有效手段。在客戶服務方面,公正且迅速地處理投訴至關重要,因為投訴處理不當可能會引起保險業監管局或媒體的關注,對公司形象產生深遠影響。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有效的產品研究必須涵蓋三個維度:原有產品的改良、競爭對手產品的分析以及市場趨勢的掌握。保險公司不能在隔離的環境中生存,因此必須認識市場動向及競爭對手的行為。其他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保險中介人理解保險公司內部各部門(如產品開發、客戶服務及市場行銷)的功能,有助於在銷售過程中更好地向客戶解釋產品價值並處理相關查詢。.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在產品開發方面,由於香港保險市場高度開放且競爭激烈,新產品容易被競爭對手仿效或抄襲,導致其具競爭力的壽命通常較短;同時,針對大型客戶開發「組合」形式的產品是維持競爭優勢的有效手段。在客戶服務方面,公正且迅速地處理投訴至關重要,因為投訴處理不當可能會引起保險業監管局或媒體的關注,對公司形象產生深遠影響。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有效的產品研究必須涵蓋三個維度:原有產品的改良、競爭對手產品的分析以及市場趨勢的掌握。保險公司不能在隔離的環境中生存,因此必須認識市場動向及競爭對手的行為。其他包含陳述 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重點: 保險中介人理解保險公司內部各部門(如產品開發、客戶服務及市場行銷)的功能,有助於在銷售過程中更好地向客戶解釋產品價值並處理相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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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運作中,除了提供經濟補償這一首要功能外,以下哪些項被視為保險為社會及經濟帶來的次要或輔助性好處?
I. 鼓勵損失控制及預防意外的發生
II. 釋放原本為應付潛在損失而凍結的資金,使其可用於生產性投資
III. 作為一種有效的儲蓄途徑,特別是某些人壽保險產品
IV. 確保所有商業投資活動都能獲得保證的利潤回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透過提供費率優惠或專業建議來鼓勵受保人採取防範措施,從而降低意外發生的頻率。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企業透過投保轉移風險,便無需預留大量現金應付突發損失,使資金能投入於具生產力的經濟活動中。陳述 III 是正確的,特別是在長期人壽保險中,保險合約常被視為一種具備紀律性的儲蓄工具。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的主要對象是純粹風險(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而非投機風險;保險並不能確保商業投資獲利或提供保證回報。
重點: 保險的首要功能是分擔風險及提供經濟補償,而其輔助性好處則包括促進資本形成、鼓勵防範損失及作為儲蓄工具,這對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公司透過提供費率優惠或專業建議來鼓勵受保人採取防範措施,從而降低意外發生的頻率。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企業透過投保轉移風險,便無需預留大量現金應付突發損失,使資金能投入於具生產力的經濟活動中。陳述 III 是正確的,特別是在長期人壽保險中,保險合約常被視為一種具備紀律性的儲蓄工具。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的主要對象是純粹風險(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而非投機風險;保險並不能確保商業投資獲利或提供保證回報。
重點: 保險的首要功能是分擔風險及提供經濟補償,而其輔助性好處則包括促進資本形成、鼓勵防範損失及作為儲蓄工具,這對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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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架構下,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甲部的定義,下列哪些關於保險中介人相關術語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的定義涵蓋了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
II. 「保險代理」的定義在法律上亦包括了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及業務代表。
III. 「登記人士」一詞包括了已登記的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
IV. 保險代理商可以是以獨資、合夥或法團形式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定義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陳述 III 正確,因為「登記人士」的定義範疇較廣,明確包括了根據《守則》第 15 條或第 30 條登記的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商被定義為以獨資、合夥或法團形式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一詞明確排除(但不包括)保險代理的負責人或業務代表。
重點: 在《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必須區分「保險代理」與「登記人士」這兩個術語。前者指代表保險人的實體或個人,而後者則是一個更廣泛的分類,涵蓋了所有在該制度下登記的個人與機構。.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定義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陳述 III 正確,因為「登記人士」的定義範疇較廣,明確包括了根據《守則》第 15 條或第 30 條登記的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商被定義為以獨資、合夥或法團形式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的定義,「保險代理」一詞明確排除(但不包括)保險代理的負責人或業務代表。
重點: 在《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必須區分「保險代理」與「登記人士」這兩個術語。前者指代表保險人的實體或個人,而後者則是一個更廣泛的分類,涵蓋了所有在該制度下登記的個人與機構。.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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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在處理保險索償時,保險從業員必須正確理解「近因」原則。根據該原則及其在不同危險種類中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近因是指在整串事故中起主導作用的成因,而非單純指時間上最接近損失發生的原因。
II. 若一項損失是由受保危險直接引發的不保危險(Uninsured peril)所造成,該損失通常可獲賠償。
III. 只要損失的近因被識別為「不保危險」,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IV. 近因不一定要在保單所列明的受保處所內發生,損失仍可能受保。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近因原則,法律上認定的成因是主導且有效的原因,而不一定是時間上最接近損失發生的最後一個事件。陳述 II 正確,根據 3.3.3(c)(i) 的應用規則,若受保危險直接引發了不保危險,該損失仍可獲得賠償。陳述 IV 正確,近因不一定要在受保處所內發生,例如鄰近單位的火災(受保危險)導致受保單位受水損,即使受保單位未曾著火,仍可獲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不保危險(Uninsured peril)既非受保也非除外。如果受保危險是由不保危險直接引致的(例如不小心行為引致火災),或者不保危險引發了一連串受保危險的連鎖反應,損失仍可能獲得賠償。只有當近因被識別為「除外危險」時,索償才會必然失敗。
重點: 近因原則的應用在於識別損失的主導成因,並分析受保、不保及除外危險在事故連鎖反應中的性質與相互作用,以決定保險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近因原則,法律上認定的成因是主導且有效的原因,而不一定是時間上最接近損失發生的最後一個事件。陳述 II 正確,根據 3.3.3(c)(i) 的應用規則,若受保危險直接引發了不保危險,該損失仍可獲得賠償。陳述 IV 正確,近因不一定要在受保處所內發生,例如鄰近單位的火災(受保危險)導致受保單位受水損,即使受保單位未曾著火,仍可獲賠償。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不保危險(Uninsured peril)既非受保也非除外。如果受保危險是由不保危險直接引致的(例如不小心行為引致火災),或者不保危險引發了一連串受保危險的連鎖反應,損失仍可能獲得賠償。只有當近因被識別為「除外危險」時,索償才會必然失敗。
重點: 近因原則的應用在於識別損失的主導成因,並分析受保、不保及除外危險在事故連鎖反應中的性質與相互作用,以決定保險責任。.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