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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18
1. Question
在香港某貿易公司申請勞工保險的過程中,負責人李先生未有向保險公司提及該公司在過去兩年內曾發生過兩宗嚴重的工傷事故。根據最高誠信原則(Utmost Good Faith),下列關於此情況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李先生的行為在保險法律上可能構成「不披露」(Non-disclosure)
II. 若李先生是為了獲取較低保費而故意隱瞞事故,這屬於「欺詐性」(Fraudulent) 行為
III. 不論李先生是否出於故意,保險公司通常都有權因此撤銷該保險合約
IV. 保險公司必須證明該工傷事故與未來的索償有直接因果關係,方可撤銷合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過往的索償紀錄或事故歷史被視為「重要事實」,會影響審慎保險人對風險的評估,未有提及即構成不披露。陳述 II 是正確的,若投保人為了獲得更佳的承保條件(如較低保費)而蓄意隱瞞重要事實,該行為在法律上被歸類為欺詐性不披露。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最高誠信原則,一旦發生違反披露責任的情況,受害方(通常是保險人)即擁有撤銷合約(voidable)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人是否有權撤銷合約取決於該事實是否屬於「重要事實」,即該事實是否會影響核保決定,而不需要證明該未披露的事實與後來發生的索償之間存在任何因果關係。
重點: 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必須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若違反此責任,無論是否與損失有直接關聯,保險人均有權撤銷保險合約。.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過往的索償紀錄或事故歷史被視為「重要事實」,會影響審慎保險人對風險的評估,未有提及即構成不披露。陳述 II 是正確的,若投保人為了獲得更佳的承保條件(如較低保費)而蓄意隱瞞重要事實,該行為在法律上被歸類為欺詐性不披露。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最高誠信原則,一旦發生違反披露責任的情況,受害方(通常是保險人)即擁有撤銷合約(voidable)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人是否有權撤銷合約取決於該事實是否屬於「重要事實」,即該事實是否會影響核保決定,而不需要證明該未披露的事實與後來發生的索償之間存在任何因果關係。
重點: 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必須主動披露所有重要事實;若違反此責任,無論是否與損失有直接關聯,保險人均有權撤銷保險合約。.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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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18
2.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規例,關於獲授權保險人在香港維持償付準備金 (Solvency Margin) 的法定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營一般業務(不包括法定保險)的保險人,其最低償付準備金數額為一千萬港元
II. 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數額為二百萬港元
III. 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償付準備金總額不能少於一千萬港元
IV. 經營法定一般保險業務(如汽車保險)的保險人,其最低償付準備金數額為二千萬港元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規例,經營一般業務(非法定)的保險人最低償付準備金要求為一千萬港元,而經營法定一般保險業務(如汽車或僱員補償保險)則須維持不少於二千萬港元;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要求則為二百萬港元。因此,符合法規要求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陳述 III 關於長期業務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數額為一千萬港元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公司(償付準備金)規例》,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償付準備金總額不得少於二百萬港元。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描述。
重點: 償付準備金的最低法定限額取決於保險業務的性質,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一般保險人須遵守最高的資本門檻(二千萬港元),而長期業務及專屬自保保險人的門檻則較低(二百萬港元)。.
Incorrect
正確: 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規例,經營一般業務(非法定)的保險人最低償付準備金要求為一千萬港元,而經營法定一般保險業務(如汽車或僱員補償保險)則須維持不少於二千萬港元;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要求則為二百萬港元。因此,符合法規要求的組合是只有 I、II 及 IV。
錯誤: 陳述 III 關於長期業務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數額為一千萬港元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公司(償付準備金)規例》,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其最低償付準備金總額不得少於二百萬港元。所有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描述。
重點: 償付準備金的最低法定限額取決於保險業務的性質,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一般保險人須遵守最高的資本門檻(二千萬港元),而長期業務及專屬自保保險人的門檻則較低(二百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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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18
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監管架構下,關於業務分類及市場特徵的描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的類別包括人壽及年金以及永久健康業務
II. 香港的長期業務市場特徵是由相對少數的保險人所支配
III. 「分入再保險」是指保險公司作為再保險人,接受由其他保險人分出的業務
IV. 飛機及法律責任保險在法律分類上屬於長期業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包含人壽及年金以及永久健康等法定類別。陳述 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市場數據,長期業務市場呈現由相對少數的大型保險人所支配的特徵。陳述 III 正確,因為「分入再保險」的定義是指保險公司扮演再保險人的角色,接受來自其他保險人分出的風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飛機及法律責任保險在《保險業條例》的法定分類中屬於一般業務,而非長期業務。
重點: 掌握香港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長期與一般)及其市場結構差異(長期業務較集中,一般業務較分散),是理解行業運作與監管框架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包含人壽及年金以及永久健康等法定類別。陳述 II 正確,根據香港保險業的市場數據,長期業務市場呈現由相對少數的大型保險人所支配的特徵。陳述 III 正確,因為「分入再保險」的定義是指保險公司扮演再保險人的角色,接受來自其他保險人分出的風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飛機及法律責任保險在《保險業條例》的法定分類中屬於一般業務,而非長期業務。
重點: 掌握香港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長期與一般)及其市場結構差異(長期業務較集中,一般業務較分散),是理解行業運作與監管框架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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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18
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關於彌償原則的應用、定值保單的處理以及分擔 (Contribution) 的法律要素,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非水險的定值保單 (Agreed Value Policies) 中,若發生全損,保險人將支付約定價值而無需考慮損失時的實質價值。
II. 於非水險的定值保單下,若發生部分損失,保險人通常會支付實質損失金額,而不考慮約定價值。
III. 產生分擔的其中一個必要條件是,所有相關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權益 (Insurable Interest)。
IV. 分擔原則的目的是允許被保險人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從多名保險人處獲得合共超過其實際損失的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定值保單 (Agreed Value Policies) 的性質,在非水險業務中,若發生全損,保險人承諾支付保單上約定的價值,而不論損失發生時財產的實質價值。陳述 II 正確,在非水險的定值保單下,處理部分損失時會支付其實質損失金額,約定價值在此情況下並不予以考慮。陳述 III 正確,分擔 (Contribution) 的適用要素之一是所有相關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權益 (Insurable Interest),若權益不同則不產生分擔。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分擔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引申,其核心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為重複保險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賠償,即被保險人不能從損失中牟利。
重點: 彌償原則在定值保單的全損與部分損失中有不同的應用方式,而分擔原則的觸發必須滿足包括相同權益、相同危險及相同標的等特定法律要素。.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定值保單 (Agreed Value Policies) 的性質,在非水險業務中,若發生全損,保險人承諾支付保單上約定的價值,而不論損失發生時財產的實質價值。陳述 II 正確,在非水險的定值保單下,處理部分損失時會支付其實質損失金額,約定價值在此情況下並不予以考慮。陳述 III 正確,分擔 (Contribution) 的適用要素之一是所有相關保單必須承保相同的受保權益 (Insurable Interest),若權益不同則不產生分擔。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分擔原則是彌償原則的引申,其核心目的是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為重複保險而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賠償,即被保險人不能從損失中牟利。
重點: 彌償原則在定值保單的全損與部分損失中有不同的應用方式,而分擔原則的觸發必須滿足包括相同權益、相同危險及相同標的等特定法律要素。.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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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18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實際營運環境中,關於保險公司內部職能與流程的敘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核保部的主要職能是評估擬承保風險的性質,並決定相關的承保條款。
II. 產品開發被視為一個延續不斷的過程,旨在確保產品能持續滿足市場需求。
III. 會計部(或財務部)的職責之一是負責評估個別投保申請的風險水平。
IV. 在處理人壽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需要核實受保人的身份及死亡的真確性。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核保的核心職能是評估風險性質並釐定承保條款。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競爭激烈的保險市場中,產品開發是一個必須持續進行的過程,而非單次任務。陳述 IV 正確,因為理賠部在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核實受保人身份及死亡的真確性是確保賠付合法的關鍵程序。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評估風險水平及決定是否接受投保申請是核保部的專業範疇,會計部(或財務部)的主要職責則集中於財務記錄、追收保費及處理各項收支。
重點: 了解保險公司內部各部門(如核保、理賠、會計及產品開發)的特定職能與協作關係,是掌握保險營運實務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核保的核心職能是評估風險性質並釐定承保條款。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競爭激烈的保險市場中,產品開發是一個必須持續進行的過程,而非單次任務。陳述 IV 正確,因為理賠部在處理人壽保險索償時,核實受保人身份及死亡的真確性是確保賠付合法的關鍵程序。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評估風險水平及決定是否接受投保申請是核保部的專業範疇,會計部(或財務部)的主要職責則集中於財務記錄、追收保費及處理各項收支。
重點: 了解保險公司內部各部門(如核保、理賠、會計及產品開發)的特定職能與協作關係,是掌握保險營運實務的基礎。.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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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18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運作中,關於「專業再保險人」(Professional Reinsurer) 的業務性質,下列哪項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專業再保險人的業務僅限於再保險,並不經營直接保險業務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與實務,專業再保險人(Professional Reinsurers)被定義為專門承接由其他保險人(原保險人)分出的風險的機構,他們並不直接向公眾或一般投保人提供保險保障。
錯誤: 關於為保險代理人提供專業疏忽保障以符合強制保險要求的說法是錯誤的,專業彌償保險雖然重要,但並非專業再保險人的定義特徵,且專業再保險人並不經營直接業務。關於與專屬自保保險人法律限制相同的說法是錯誤的,專屬自保保險人(Captive Insurer)才被限制為母公司或關聯公司提供保障。關於必須包含損餘權條款否則合約無效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損餘(Salvage)是彌償原則的引伸,並非決定再保險合約有效性的法定強制條款。
重點: 專業再保險人與直接保險人的主要區別在於其業務對象,前者僅服務於保險市場中的其他保險人,而不參與直接保險市場。.
Incorrect
正確: 專業再保險人的業務僅限於再保險,並不經營直接保險業務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原理與實務,專業再保險人(Professional Reinsurers)被定義為專門承接由其他保險人(原保險人)分出的風險的機構,他們並不直接向公眾或一般投保人提供保險保障。
錯誤: 關於為保險代理人提供專業疏忽保障以符合強制保險要求的說法是錯誤的,專業彌償保險雖然重要,但並非專業再保險人的定義特徵,且專業再保險人並不經營直接業務。關於與專屬自保保險人法律限制相同的說法是錯誤的,專屬自保保險人(Captive Insurer)才被限制為母公司或關聯公司提供保障。關於必須包含損餘權條款否則合約無效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損餘(Salvage)是彌償原則的引伸,並非決定再保險合約有效性的法定強制條款。
重點: 專業再保險人與直接保險人的主要區別在於其業務對象,前者僅服務於保險市場中的其他保險人,而不參與直接保險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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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18
7. Question
一名保險從業員聘用了一家外部服務供應商作為「資料處理者」,代其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以進行續保行政工作。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從業員作為資料使用者,在監管該資料處理者時應履行下列哪些責任?
I. 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防止資料處理者保留資料的時間超過處理該資料所需的時間。
II. 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防止轉移予該處理者的資料受到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或喪失。
III. 確保該服務供應商僅代其處理資料,而並非為該供應商本身的目的而處理。
IV. 必須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交該服務供應商的合約副本以供備案。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資料第 2 原則(準確性及保留期限)及第 4 原則(保安措施),資料使用者如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保留時間超過所需,並防止資料受到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或喪失。此外,根據條例定義,資料處理者是指代他人處理資料且不為自身目的處理資料的人,資料使用者有責任確保此關係符合該定義。
錯誤: 關於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交合約副本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條例》並無規定資料使用者必須將其與資料處理者簽訂的商業合約提交予公署備案。其餘選項如「只有 I 及 II」或「只有 II 及 IV」均未能全面涵蓋正確的法律要求或包含了錯誤的行政程序。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將個人資料外判予第三方處理時,仍負有最終的監督責任,必須透過合約等手段確保該處理者在保留期限、保安措施及處理目的上均符合條例規定。.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資料第 2 原則(準確性及保留期限)及第 4 原則(保安措施),資料使用者如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保留時間超過所需,並防止資料受到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或喪失。此外,根據條例定義,資料處理者是指代他人處理資料且不為自身目的處理資料的人,資料使用者有責任確保此關係符合該定義。
錯誤: 關於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交合約副本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條例》並無規定資料使用者必須將其與資料處理者簽訂的商業合約提交予公署備案。其餘選項如「只有 I 及 II」或「只有 II 及 IV」均未能全面涵蓋正確的法律要求或包含了錯誤的行政程序。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將個人資料外判予第三方處理時,仍負有最終的監督責任,必須透過合約等手段確保該處理者在保留期限、保安措施及處理目的上均符合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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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18
8. Question
一名保險代理在為客戶辦理壽險投保申請及處理保費時,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違規行為指引》及《處理客戶保費指引》,下列哪些做法符合監管要求?
I. 保險代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
II. 在銷售壽險保單時,若涉及保單轉換,代理人必須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
III. 為了提供彈性服務,保險代理可先將客戶的現金保費存入自己的銀行戶口,隨後再統一轉賬給保險公司。
IV. 投保申請文件上的任何內容改動,必須由客戶簡簽作實。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保險代理嚴禁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以防止誤導或偽造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涉及壽險保單更換時,代理人有責任確保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相關內容,以確保客戶了解轉換保單的影響。陳述 IV 正確,因為指引規定文件上的任何改動必須經客戶簡簽作實,以保障投保人利益並確保改動獲得授權。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強調保險代理必須防止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因此嚴禁將保費存入代理人的個人銀行戶口,而應採用保險公司認可的直接繳付方式,如抬頭為保險公司的支票或直接轉賬。
重點: 保險代理在處理投保文件及保費時,必須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及相關指引,確保所有程序透明且獲得客戶書面確認,以防止違規行為並維護保險業的專業聲譽。.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違規行為指引》,保險代理嚴禁要求客戶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以防止誤導或偽造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在涉及壽險保單更換時,代理人有責任確保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並提醒客戶相關內容,以確保客戶了解轉換保單的影響。陳述 IV 正確,因為指引規定文件上的任何改動必須經客戶簡簽作實,以保障投保人利益並確保改動獲得授權。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強調保險代理必須防止將客戶保費與個人款項混集,因此嚴禁將保費存入代理人的個人銀行戶口,而應採用保險公司認可的直接繳付方式,如抬頭為保險公司的支票或直接轉賬。
重點: 保險代理在處理投保文件及保費時,必須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及相關指引,確保所有程序透明且獲得客戶書面確認,以防止違規行為並維護保險業的專業聲譽。.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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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18
9. Question
一家香港物流公司正與其保險經紀商討整體的風險應對方案。根據《保險原理與實務》中關於風險管理及融資的定義,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風險融資 (Risk Financing) 計劃旨在減低損失對機構造成的震盪,工具包括風險承受及保險等。
II. 風險避免 (Risk Avoidance) 是指透過不參與某項活動,從而免除發生相關損失的可能性。
III. 作為一個獨立的學科領域,風險管理 (Risk Management) 僅指對投機風險 (Speculative Risk) 的控制。
IV. 風險轉移 (Risk Transfer) 是指找他人預先承諾承擔自身面對風險所帶來的後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風險管理的定義,風險融資(Risk Financing)旨在減低損失對機構造成的震盪,工具包括風險承受、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自保及保險。陳述 II 正確,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是指完全不讓自己遭受某種危險,從而消除損失的可能性。陳述 IV 正確,風險轉移(Risk Transfer)是指找他人預先承諾承擔自身面對風險所帶來的後果。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作為一個獨立的知識和學科領域,風險管理是指對「所有」類型的風險(包括純粹風險和投機風險)所採取的識別、量化和處理方法,而非僅限於投機風險。
重點: 風險管理是一個涵蓋識別、量化及處理所有類型風險的廣泛學科,而風險融資則是其中用於減輕損失衝擊的具體財務手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風險管理的定義,風險融資(Risk Financing)旨在減低損失對機構造成的震盪,工具包括風險承受、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自保及保險。陳述 II 正確,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是指完全不讓自己遭受某種危險,從而消除損失的可能性。陳述 IV 正確,風險轉移(Risk Transfer)是指找他人預先承諾承擔自身面對風險所帶來的後果。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作為一個獨立的知識和學科領域,風險管理是指對「所有」類型的風險(包括純粹風險和投機風險)所採取的識別、量化和處理方法,而非僅限於投機風險。
重點: 風險管理是一個涵蓋識別、量化及處理所有類型風險的廣泛學科,而風險融資則是其中用於減輕損失衝擊的具體財務手段。.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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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18
10.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公司擬聘請陳先生擔任其業務代表。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登記人士的規定及程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在受聘期間,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名保險代理。
II. 若陳先生在櫃位為客戶提供面對面的旅遊保險服務,他必須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
III. 為陳先生提供足夠培訓以確保其勝任職務的法律責任,僅屬於委任該代理公司的保險公司。
IV. 陳先生的登記申請,必須由委任他的保險代理公司負責向委員會提交。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規定,業務代表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名保險代理。陳述 II 是正確的,若業務代表在櫃位提供面對面的旅遊保險服務,必須按規定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登記程序,業務代表的登記申請必須由其委任保險代理負責提交。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第 6.2.2c (j) 條,保險代理(而非僅限於保險公司)有責任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提供足夠的培訓,以確保其勝任職務。
重點: 保險代理及其業務代表必須遵守嚴格的登記與披露規定,且保險代理有責任確保其下屬人員獲得適當培訓並符合監管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規定,業務代表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同時代表超過一名保險代理。陳述 II 是正確的,若業務代表在櫃位提供面對面的旅遊保險服務,必須按規定擺放顯示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的名牌。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登記程序,業務代表的登記申請必須由其委任保險代理負責提交。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守則》第 6.2.2c (j) 條,保險代理(而非僅限於保險公司)有責任為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提供足夠的培訓,以確保其勝任職務。
重點: 保險代理及其業務代表必須遵守嚴格的登記與披露規定,且保險代理有責任確保其下屬人員獲得適當培訓並符合監管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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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18
11. Question
某保險公司將客戶的理賠紀錄處理工作外判予一家第三方數據中心。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關於外判資料處理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數據中心(資料處理者)須就其導致的資料私隱侵犯,向客戶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
II. 若該數據中心發生錯誤行為,受屈的客戶可要求保險公司承擔委託人責任。
III. 保險公司與數據中心訂立包含具體資料保障條文的合約,可作為保險公司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證據。
IV. 若數據中心違反保障資料的合約條款,保險公司有權向該數據中心提起訴訟。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處理者不必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受屈的資料當事人可要求資料使用者(委託人)就其授權的資料處理者的錯誤行為負責。陳述 III 正確,因為若合約包含具體資料保障條文,可作為資料使用者已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原則(準確性及保留期間)及第 4 原則(保安措施)的證據。陳述 IV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可根據合約條款,向未能履行保障資料義務的資料處理者提起訴訟。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條例架構下,資料處理者並不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相關法律責任是由資料使用者承擔的。
重點: 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程序時,法律責任仍留在資料使用者身上,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透過嚴謹的合約條款來確保資料處理者合規,並作為履行保障資料原則的證明。.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處理者不必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受屈的資料當事人可要求資料使用者(委託人)就其授權的資料處理者的錯誤行為負責。陳述 III 正確,因為若合約包含具體資料保障條文,可作為資料使用者已符合保障資料第 2 原則(準確性及保留期間)及第 4 原則(保安措施)的證據。陳述 IV 正確,因為資料使用者可根據合約條款,向未能履行保障資料義務的資料處理者提起訴訟。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條例架構下,資料處理者並不對資料當事人承擔直接的法律責任,相關法律責任是由資料使用者承擔的。
重點: 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程序時,法律責任仍留在資料使用者身上,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透過嚴謹的合約條款來確保資料處理者合規,並作為履行保障資料原則的證明。.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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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18
12. Question
某香港保險經紀公司擬將其客戶資料庫外判予一家資訊科技服務商進行系統升級測試。為了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有關保障資料第 2 及第 4 原則的規定及私隱專員建議的良好行事方式,該公司應採取下列哪項行動?
Correct
正確: 在轉移資料作測試用途前,先考慮是否能以匿名或虛擬數據取代真實的個人資料是正確的做法。這符合私隱專員建議的良好行事方式,能有效降低在系統測試過程中因處理真實個人資料而產生的外洩風險,加強對資料當事人的保障。
錯誤: 關於無需在合約列明保安措施的說法是錯誤的,資料使用者必須透過合約規範,列明資料處理者須採取的保安措施,以符合保障資料第 4 原則。關於授權處理者將資料轉作市場研究的說法是錯誤的,合約應明確規定資料處理者除了受託進行的目的外,不得為其他目的使用或披露有關資料。關於不應行使審核權的說法是錯誤的,資料使用者應保留審核及視察處理者如何處理和儲存資料的權利,以確保其履行合約義務及法規要求。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必須透過合約或其他監控手段,確保資料處理者在保安、用途限制及資料銷毀等方面均符合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
Incorrect
正確: 在轉移資料作測試用途前,先考慮是否能以匿名或虛擬數據取代真實的個人資料是正確的做法。這符合私隱專員建議的良好行事方式,能有效降低在系統測試過程中因處理真實個人資料而產生的外洩風險,加強對資料當事人的保障。
錯誤: 關於無需在合約列明保安措施的說法是錯誤的,資料使用者必須透過合約規範,列明資料處理者須採取的保安措施,以符合保障資料第 4 原則。關於授權處理者將資料轉作市場研究的說法是錯誤的,合約應明確規定資料處理者除了受託進行的目的外,不得為其他目的使用或披露有關資料。關於不應行使審核權的說法是錯誤的,資料使用者應保留審核及視察處理者如何處理和儲存資料的權利,以確保其履行合約義務及法規要求。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必須透過合約或其他監控手段,確保資料處理者在保安、用途限制及資料銷毀等方面均符合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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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18
13. Question
陳先生正在為其工廠投保火險。在投保過程中,關於最高誠信原則下的披露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判斷某事實是否重要,應以一個審慎的保險人的角度為準。
II. 若陳先生在工廠內安裝了自動灑水系統,即使這會影響保費釐定,在法律上他亦無須主動披露。
III. 披露重要事實的責任在陳先生遞交投保申請表後立即終止。
IV. 若陳先生無意中漏報了一項重要事實,保險人有權選擇只拒絕賠償相關損失,但維持保單其餘部分的效力。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答案,因為陳述 I 準確反映了法律界定重要事實的基準是從「審慎的保險人」的角度出發,而非特定投保人或保險人的主觀看法;陳述 II 則符合無須披露事實的例外情況,即減低風險狀況的事實(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即使會影響保費,投保人在法律上亦無須主動披露。
錯誤: 陳述 III 關於披露期限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在普通法下,披露重要事實的責任一直持續到保險合約正式訂立(即保險人接受投保)為止,而非在遞交申請表時即告終止。陳述 IV 關於補救方法的描述也是錯誤的,因為受屈的保險人不能選擇只撤銷合約的一部分而維持其餘部分的效力,法律上並不容許局部撤銷作為違反最高誠信的補救手段。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或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在合約訂立前披露所有從審慎保險人角度看屬重要的事實,但減低風險的事實除外,且違反責任的補救權利必須針對整個合約,不可分割。.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答案,因為陳述 I 準確反映了法律界定重要事實的基準是從「審慎的保險人」的角度出發,而非特定投保人或保險人的主觀看法;陳述 II 則符合無須披露事實的例外情況,即減低風險狀況的事實(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即使會影響保費,投保人在法律上亦無須主動披露。
錯誤: 陳述 III 關於披露期限的描述是錯誤的,因為在普通法下,披露重要事實的責任一直持續到保險合約正式訂立(即保險人接受投保)為止,而非在遞交申請表時即告終止。陳述 IV 關於補救方法的描述也是錯誤的,因為受屈的保險人不能選擇只撤銷合約的一部分而維持其餘部分的效力,法律上並不容許局部撤銷作為違反最高誠信的補救手段。因此,所有包含陳述 III 或 IV 的選項均不正確。
重點: 最高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在合約訂立前披露所有從審慎保險人角度看屬重要的事實,但減低風險的事實除外,且違反責任的補救權利必須針對整個合約,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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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18
1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法律框架下,關於代理法 (Law of Agency) 中代理關係的產生及代理人權限,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追認 (Ratification) 可以透過書面、口頭或行為等方式進行,使未獲授權的行為產生追溯效力。
II. 表面權限 (Apparent Authority) 產生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而非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內部協議。
III. 當財產面臨迫切危害且無法聯絡委託人時,代理人可基於必要權限 (Authority of Necessity) 採取行動並有權索取補還。
IV. 法律規定,所有代理關係必須建立在存在報酬及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基礎上。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追認 (Ratification) 確實可以透過書面、口頭或行為方式進行,並賦予原本未獲授權的行為追溯效力;表面權限 (Apparent Authority) 的核心在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而必要代理權 (Authority of Necessity) 則是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委託人利益而產生的法律授權。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代理關係的成立並不一定需要合約。例如在無酬代理的情況下,或者像小孩替母親買東西的家事安排中,雖然沒有法律合約,但代理關係依然可以存在。代理關係的本質在於授權,而非必須具備對價或報酬的合約。
重點: 代理關係與權限的產生途徑多樣,包括協議、追認、必要性及不容反悔等法律原則,且代理權的行使能使委託人受到法律約束,無論是否存在正式合約。.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追認 (Ratification) 確實可以透過書面、口頭或行為方式進行,並賦予原本未獲授權的行為追溯效力;表面權限 (Apparent Authority) 的核心在於委託人對第三者的表示;而必要代理權 (Authority of Necessity) 則是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委託人利益而產生的法律授權。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代理關係的成立並不一定需要合約。例如在無酬代理的情況下,或者像小孩替母親買東西的家事安排中,雖然沒有法律合約,但代理關係依然可以存在。代理關係的本質在於授權,而非必須具備對價或報酬的合約。
重點: 代理關係與權限的產生途徑多樣,包括協議、追認、必要性及不容反悔等法律原則,且代理權的行使能使委託人受到法律約束,無論是否存在正式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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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18
15. Question
一家保險中介人在向客戶解釋香港保險業的結構時,提及《保險業條例》附表 1 對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根據該條例,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法定分類的主要目的是協助保險公司建立內部行政組織及專業培訓架構
II. 「永久健康」業務(第 D 類)屬於長期業務,保險人一般不能取消這類保單
III. 在法定分類中,僱員補償保險被歸類為一般業務中的「一般法律責任」(第 13 類)
IV. 「相連長期」業務(第 C 類)是指單位相連人壽保險及單位相連年金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第 D 類)被歸類為長期業務,其特點是保險人通常不具備取消保單的權利。陳述 III 正確,一般法律責任(第 13 類)明確包含了僱員補償保險(即勞保)。陳述 IV 正確,相連長期業務(第 C 類)是指保險利益與投資單位價值掛鈎的人壽保險或年金業務。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保險業條例》附表 1 的法定分類是為了保險業監管局(IA)進行授權及監察而設立的;至於保險公司內部的組織安排,則屬於「實務」分類的範疇。
重點: 香港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將業務嚴格劃分為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這種分類是監管機構行使授權權力的法律基礎。.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第 D 類)被歸類為長期業務,其特點是保險人通常不具備取消保單的權利。陳述 III 正確,一般法律責任(第 13 類)明確包含了僱員補償保險(即勞保)。陳述 IV 正確,相連長期業務(第 C 類)是指保險利益與投資單位價值掛鈎的人壽保險或年金業務。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保險業條例》附表 1 的法定分類是為了保險業監管局(IA)進行授權及監察而設立的;至於保險公司內部的組織安排,則屬於「實務」分類的範疇。
重點: 香港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將業務嚴格劃分為長期業務與一般業務,這種分類是監管機構行使授權權力的法律基礎。.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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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18
16. Question
一家香港跨國企業在檢視其風險管理策略時,考慮到保險的功能及其在社會中的角色。根據風險管理及保險原理,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被視為一種風險轉移機制,透過支付保費將財務損失風險轉嫁。
II. 企業安裝自動灑水系統以減輕火災發生後的破壞程度,這屬於「損失防範」措施。
III. 保險業作為金融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吸納本地勞動力,發揮輔助功能。
IV. 保險能激勵投資者參與高成本項目(如基礎設施建設),從而促進經濟增長。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I 及 IV 準確描述了保險的性質及其社會功能。保險的基本功能是作為風險轉移機制,讓投保人透過支付保費將財務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此外,保險業能提供就業機會並作為金融服務業的重要支柱,且透過為高成本項目提供保障來消除投資者的後顧之憂,從而促進經濟增長,這些均屬於保險的輔助功能。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安裝自動灑水系統的目的是在火災發生後降低損失的嚴重程度,這在風險管理中屬於「損失降低」(Loss Reduction),而非旨在降低損失發生頻率的「損失防範」(Loss Prevention)。其餘選項因包含錯誤陳述 II 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陳述,故不正確。
重點: 考生須分辨風險管理工具中「損失防範」(降低頻率)與「損失降低」(降低嚴重性)的區別,並理解保險如何透過基本功能與輔助功能對經濟和社會作出貢獻。.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II 及 IV 準確描述了保險的性質及其社會功能。保險的基本功能是作為風險轉移機制,讓投保人透過支付保費將財務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此外,保險業能提供就業機會並作為金融服務業的重要支柱,且透過為高成本項目提供保障來消除投資者的後顧之憂,從而促進經濟增長,這些均屬於保險的輔助功能。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安裝自動灑水系統的目的是在火災發生後降低損失的嚴重程度,這在風險管理中屬於「損失降低」(Loss Reduction),而非旨在降低損失發生頻率的「損失防範」(Loss Prevention)。其餘選項因包含錯誤陳述 II 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陳述,故不正確。
重點: 考生須分辨風險管理工具中「損失防範」(降低頻率)與「損失降低」(降低嚴重性)的區別,並理解保險如何透過基本功能與輔助功能對經濟和社會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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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18
17. Question
一名保險登記人士在向客戶推介一份分紅人壽保險計劃並協助其填寫投保書時,根據相關的操守要求,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投保書內的答覆或聲明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
II. 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解釋有關詐騙、隱瞞及失實陳述的後果
III. 若保單涉及分紅,應解釋預計收益並非必然享有,且過去的表現不一定對將來起指導作用
IV. 為了增加競爭力,登記人士可自行決定向客戶提供保費回佣,而無需獲得保險公司授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操守準則,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清楚說明所有答覆或聲明均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登記人士有責任向客戶解釋詐騙、隱瞞及失實陳述可能導致保單失效或索償被拒等後果。陳述 III 是正確的,在銷售分紅保單時,必須說明預計收益並非保證,且過往的表現不能作為未來表現的指標。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登記人士嚴禁提供或答應提供任何保單以外的保費回佣或優惠以誘使客戶投保。
重點: 登記人士在銷售長期保險時,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其披露義務及保單的長遠性質,同時嚴格遵守有關銷售說明的準則,不得以未經授權的利益誘使投保。.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操守準則,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清楚說明所有答覆或聲明均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登記人士有責任向客戶解釋詐騙、隱瞞及失實陳述可能導致保單失效或索償被拒等後果。陳述 III 是正確的,在銷售分紅保單時,必須說明預計收益並非保證,且過往的表現不能作為未來表現的指標。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登記人士嚴禁提供或答應提供任何保單以外的保費回佣或優惠以誘使客戶投保。
重點: 登記人士在銷售長期保險時,必須確保客戶充分理解其披露義務及保單的長遠性質,同時嚴格遵守有關銷售說明的準則,不得以未經授權的利益誘使投保。.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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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18
18.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保險公司有時會對不同背景的投保人採取不同的核保要求或保費率。根據平等機會相關法例及保險實務,下列哪一項關於「公平」歧視的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若對某人的待遇是參照可合理依據的來源所得之精算數據或其他數據,且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下該待遇屬合理,則不視為觸犯相關歧視條例。這是因為保險運作的核心在於風險評估,法律容許保險人在有客觀數據支持的情況下,對不同風險程度的投保人給予不同對待,這被稱為「公平」歧視。
錯誤: 關於《種族歧視條例》包含相同豁免條文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法例,只有《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包含這項關於保險實務的特定豁免條文。關於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採取不同核保標準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符合精算合理性的前提下,法律是容許差異對待的。關於只要為了增加利潤即可隨意收取不同保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差異對待必須具備精算數據支持且必須合理,而非僅基於利潤動機。
重點: 保險業中的「公平」歧視必須建立在可證實的精算數據或合理依據之上,並確保在相關因素下該對待是合理的,方可符合平等機會法例的豁免要求。.
Incorrect
正確: 若對某人的待遇是參照可合理依據的來源所得之精算數據或其他數據,且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下該待遇屬合理,則不視為觸犯相關歧視條例。這是因為保險運作的核心在於風險評估,法律容許保險人在有客觀數據支持的情況下,對不同風險程度的投保人給予不同對待,這被稱為「公平」歧視。
錯誤: 關於《種族歧視條例》包含相同豁免條文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法例,只有《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包含這項關於保險實務的特定豁免條文。關於保險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採取不同核保標準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符合精算合理性的前提下,法律是容許差異對待的。關於只要為了增加利潤即可隨意收取不同保費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差異對待必須具備精算數據支持且必須合理,而非僅基於利潤動機。
重點: 保險業中的「公平」歧視必須建立在可證實的精算數據或合理依據之上,並確保在相關因素下該對待是合理的,方可符合平等機會法例的豁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