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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一名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RSTB)的保險代理,在履行其職務及維持登記身份時,根據相關指引及《守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登記人士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
II. 在櫃位提供面對面服務時,必須將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編印或親繕於由其直接安排的旅遊保險收據上。
III. 若未能符合持續專業培訓要求,委員會將會撤銷其登記,並以 6 個月為量刑起點。
IV. 若在申報持續專業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會撤銷其登記,並以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委員會指引 10》,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RSTB)的登記人士,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陳述 II 是正確的,指引規定在服務台或櫃位提供面對面保險服務時,登記人士必須將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編印或親繕於旅遊保險收據上,否則可被視為不符合適當人選準則。陳述 IV 是正確的,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且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指引,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持續專業培訓要求,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3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必須嚴格遵守每年 3 小時的 CPD 要求及身份識別規定,任何違規或虛假申報行為均會導致不同程度的撤銷登記處分。.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委員會指引 10》,只登記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RSTB)的登記人士,每年必須累積至少 3 個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陳述 II 是正確的,指引規定在服務台或櫃位提供面對面保險服務時,登記人士必須將其姓名及登記號碼編印或親繕於旅遊保險收據上,否則可被視為不符合適當人選準則。陳述 IV 是正確的,若登記人士在申報培訓時數時作出虛假聲明,委員會將撤銷其登記,且量刑起點為 12 個月。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指引,若登記人士未能符合持續專業培訓要求,委員會撤銷其登記的量刑起點應為 3 個月,而非 6 個月。
重點: 從事受限制旅遊保險業務的登記人士必須嚴格遵守每年 3 小時的 CPD 要求及身份識別規定,任何違規或虛假申報行為均會導致不同程度的撤銷登記處分。.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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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某香港保險經紀公司計劃將其客戶資料的數據輸入工作外判予一家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為了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有關保障資料第 2 原則(準確性及保留期間)及第 4 原則(保安措施)的規定,該經紀公司應考慮採取以下哪些行動?
I. 在與服務供應商訂立的服務合約中,列明其須採取的保安措施及遵從保障資料原則的責任
II. 若服務供應商位於境外,應確保相關合約條款在香港及當地均可執行
III. 為確保資料的完整性,要求服務供應商在完成受託目的後仍須永久保留所有個人資料副本
IV. 在將個人資料轉移至該供應商進行系統測試前,先評估是否可以使用虛擬資料替代真實資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私隱專員的建議,資料使用者應透過合約列明資料處理者須採取的保安措施,以符合保障資料原則。陳述 II 正確,因為當資料處理者位於香港境外時,資料使用者應確保合約在兩地均可執行,以保障資料安全。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進行系統測試前,考慮使用匿名或虛擬資料替代真實資料是私隱專員建議的良好行事方式。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規定,當資料處理者不再需要就受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時,資料使用者應要求其適時交還、銷毀或刪除有關資料,而非永久保留。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必須透過合約或其他監察機制確保資料處理者符合保障資料原則,特別是關於資料保安及保留期限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私隱專員的建議,資料使用者應透過合約列明資料處理者須採取的保安措施,以符合保障資料原則。陳述 II 正確,因為當資料處理者位於香港境外時,資料使用者應確保合約在兩地均可執行,以保障資料安全。陳述 IV 正確,因為在進行系統測試前,考慮使用匿名或虛擬資料替代真實資料是私隱專員建議的良好行事方式。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規定,當資料處理者不再需要就受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時,資料使用者應要求其適時交還、銷毀或刪除有關資料,而非永久保留。
重點: 資料使用者在外判個人資料處理時,必須透過合約或其他監察機制確保資料處理者符合保障資料原則,特別是關於資料保安及保留期限的規定。.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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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一家新成立的保險公司正向保險業監管局申請授權。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永久健康」業務(類別 D)屬於長期業務,其特點是保險人一般不能取消保單。
II. 「擔保」業務(類別 15)屬於一般業務,其中包括了忠實保證及履約保證。
III. 「聯合養老保險」(類別 E)是目前香港保險市場中最為普遍且主流的長期業務類別。
IV. 法定分類的主要用途是作為保險公司設計內部行政組織及部門劃分的標準指南。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業務(類別 D)屬於長期業務,其主要特點是保險人一般不能隨意取消保單。陳述 II 正確,「擔保」業務(類別 15)被歸類為一般業務,其範圍涵蓋了忠實保證及履約保證等保證合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雖然「聯合養老保險」(類別 E)在法定分類中存在,但它在香港屬於不尋常的合約,目前市場上只有極少數公司獲授權經營,並非普遍品種。陳述 IV 錯誤,法定分類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險業監管局對保險人進行授權及監察,而非為了保險公司的內部組織設計;事實上,極少數保險人會根據此法定分類來設計其內部行政架構。
重點: 香港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是為了監管及授權而設立的法律框架,並不一定反映市場產品的普及程度或公司的內部運作模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永久健康」業務(類別 D)屬於長期業務,其主要特點是保險人一般不能隨意取消保單。陳述 II 正確,「擔保」業務(類別 15)被歸類為一般業務,其範圍涵蓋了忠實保證及履約保證等保證合約。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雖然「聯合養老保險」(類別 E)在法定分類中存在,但它在香港屬於不尋常的合約,目前市場上只有極少數公司獲授權經營,並非普遍品種。陳述 IV 錯誤,法定分類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險業監管局對保險人進行授權及監察,而非為了保險公司的內部組織設計;事實上,極少數保險人會根據此法定分類來設計其內部行政架構。
重點: 香港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是為了監管及授權而設立的法律框架,並不一定反映市場產品的普及程度或公司的內部運作模式。.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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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法律框架下,關於保險合約的組成元素及代理法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保險合約中,投保人的代價是支付保費的承諾,而保險人的代價是承諾在發生承保事故時作出賠償。
II. 根據一般法律原則,若受保事故在支付已承諾的保費前發生,被保險人將失去索償權。
III. 無論是保險代理人還是保險經紀,在代理法(Law of Agency)的理論框架下,均被視為代理人。
IV. 簡單合約中的代價必須以金錢形式支付,否則該合約在法律上將被視為無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保險合約中,投保人的代價是支付保費的承諾,而保險人的代價則是承諾在承保事故發生時提供賠償或給付。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代理法(Law of Agency)的廣義定義,不論是代表保險人的代理人還是代表投保人的經紀,在法律框架下均扮演代理人的角色。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一般法律原則,即使在支付保費前發生事故,被保險人通常仍享有索償權,除非保單條款明確規定保費必須實際支付後合約才生效。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合約的代價不一定必須是金錢,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價值或相互的承諾。
重點: 保險合約的成立依賴於有效的代價(通常為雙方的承諾),且代理法原則適用於所有代表委託人行事的中介人。.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在保險合約中,投保人的代價是支付保費的承諾,而保險人的代價則是承諾在承保事故發生時提供賠償或給付。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代理法(Law of Agency)的廣義定義,不論是代表保險人的代理人還是代表投保人的經紀,在法律框架下均扮演代理人的角色。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一般法律原則,即使在支付保費前發生事故,被保險人通常仍享有索償權,除非保單條款明確規定保費必須實際支付後合約才生效。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合約的代價不一定必須是金錢,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價值或相互的承諾。
重點: 保險合約的成立依賴於有效的代價(通常為雙方的承諾),且代理法原則適用於所有代表委託人行事的中介人。.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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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下列關於保險代理人的委任及操守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人必須獲得保險公司的委任,方可代表該公司辦理保險業務。
II. 保險代理人在與潛在投保人洽談時,必須披露其身份及所代表的保險公司。
III. 為了促進市場競爭,一名保險代理人獲准同時代表不限數量的保險公司。
IV. 若保險代理人被證實嚴重違反守則,相關監管機構有權撤銷其登記。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人必須獲得保險公司的委任,方可代表該公司開展保險業務。陳述 II 正確,守則要求代理人在與客戶接觸時必須披露其身份及所代表的保險公司,以確保透明度。陳述 IV 正確,監管機構(如過往的登記委員會或現行的保險業監管局)擁有紀律處分權,可對違規代理人採取撤銷登記等行動。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對代理人可代表的保險公司數量設有上限(通常為四間,且當中從事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間),並非不限數量。
重點: 《保險代理管理守則》規定了保險代理人的委任限制、身份披露義務及紀律處分機制,這些規定共同構成了保障投保人利益的監管框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人必須獲得保險公司的委任,方可代表該公司開展保險業務。陳述 II 正確,守則要求代理人在與客戶接觸時必須披露其身份及所代表的保險公司,以確保透明度。陳述 IV 正確,監管機構(如過往的登記委員會或現行的保險業監管局)擁有紀律處分權,可對違規代理人採取撤銷登記等行動。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對代理人可代表的保險公司數量設有上限(通常為四間,且當中從事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超過兩間),並非不限數量。
重點: 《保險代理管理守則》規定了保險代理人的委任限制、身份披露義務及紀律處分機制,這些規定共同構成了保障投保人利益的監管框架。.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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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結構中,關於《保險業條例》所訂明的保險業務法定分類,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這種分類方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險業監管機構的授權及監察。
II. 永久健康保險在法定分類中被歸類為長期業務。
III. 香港大多數保險公司在設計內部組織架構時,均會採用這套法定分類方法。
IV. 聯合養老保險(Tontines)屬於長期業務的一種,但在香港市場並不普及。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是為了保險業監管局的授權及監察而設立的。永久健康保險被明確歸類為長期業務中的類別 D。此外,雖然聯合養老保險(類別 E)屬於法定長期業務之一,但在香港目前的保險市場中,只有極少數公司獲授權經營此類業務,因此並不普及。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業條例》中的法定分類主要用於監管目的,在香港,極少有保險公司會依照這些複雜的法定類別來設計其內部的組織架構,公司內部通常會採用更具實務性的分類方法。
Takeaway: 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旨在確立監管框架與授權標準,將業務分為長期及一般兩大類,從業員應區分法定分類與公司實務分類在應用上的不同。.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是為了保險業監管局的授權及監察而設立的。永久健康保險被明確歸類為長期業務中的類別 D。此外,雖然聯合養老保險(類別 E)屬於法定長期業務之一,但在香港目前的保險市場中,只有極少數公司獲授權經營此類業務,因此並不普及。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業條例》中的法定分類主要用於監管目的,在香港,極少有保險公司會依照這些複雜的法定類別來設計其內部的組織架構,公司內部通常會採用更具實務性的分類方法。
Takeaway: 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旨在確立監管框架與授權標準,將業務分為長期及一般兩大類,從業員應區分法定分類與公司實務分類在應用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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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中介人對保單持有人的責任及法律地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一般法律情況下,保險經紀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
II. 保險代理人的主要委託人通常是保險人,因此其主要責任是向保險人負責
III. 根據現行規定,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均必須自行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
IV. 保險中介人應擔任諮詢人的角色,不應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一般法律情況下,保險經紀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須履行代理法下的法律義務。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人的委託人通常是保險人,其主要向保險人負責。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的道德標準之一是擔任諮詢人的角色,不應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只有保險經紀被強制要求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保險代理人因其行為通常由委任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故法律並未強制要求保險代理人購買專業彌償保險。
重點: 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在法律地位上有所不同,前者代表客戶,後者代表保險人,這決定了他們在專業責任及保險要求上的差異。.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一般法律情況下,保險經紀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須履行代理法下的法律義務。陳述 II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人的委託人通常是保險人,其主要向保險人負責。陳述 IV 正確,因為保險中介人的道德標準之一是擔任諮詢人的角色,不應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只有保險經紀被強制要求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保險代理人因其行為通常由委任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故法律並未強制要求保險代理人購買專業彌償保險。
重點: 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在法律地位上有所不同,前者代表客戶,後者代表保險人,這決定了他們在專業責任及保險要求上的差異。.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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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在保險學的基礎理論中,風險的分類對於確定其是否具備可保性至關重要。下列關於風險類別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純粹風險是指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的風險。
II. 投機風險是指同時存在獲利、損失或不盈不虧可能的風險。
III. 典型的商業保險合約主要承保投機風險以鼓勵企業擴張。
IV. 房屋發生火災或遭受風災的風險屬於純粹風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在保險原理中,純粹風險(Pure Risk)是指那些只有損失機會而沒有獲利可能的風險,例如火災或意外受傷。投機風險(Speculative Risk)則涉及獲利、損失或維持現狀的可能性,如股票投資或賭博。保險實務上,保險人通常只承保純粹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合約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純粹風險,而非投機風險。投機風險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因為這類風險涉及人為尋求利潤的動機,若提供保險會產生嚴重的道德風險。其他選項因包含此錯誤陳述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重點: 區分風險類別是評估可保性的基礎。保險旨在為非自願且僅具負面後果的純粹風險提供財務補償,而非支持具備獲利潛力的投機行為。.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在保險原理中,純粹風險(Pure Risk)是指那些只有損失機會而沒有獲利可能的風險,例如火災或意外受傷。投機風險(Speculative Risk)則涉及獲利、損失或維持現狀的可能性,如股票投資或賭博。保險實務上,保險人通常只承保純粹風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合約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純粹風險,而非投機風險。投機風險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因為這類風險涉及人為尋求利潤的動機,若提供保險會產生嚴重的道德風險。其他選項因包含此錯誤陳述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重點: 區分風險類別是評估可保性的基礎。保險旨在為非自願且僅具負面後果的純粹風險提供財務補償,而非支持具備獲利潛力的投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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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及相關監管要求,關於精算師在一般保險業務(General Insurance)中的角色與法定責任,下列哪一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經營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險人,依法必須每年對其法定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這是因為這類業務涉及法定責任,且往往具有長期責任(long-tail)的特性,索償過程可能橫跨多年,因此需要專業精算評估以確保儲備金足以應付未來的負債。
錯誤: 關於一般保險僅在釐定保費時需要精算師的說法是錯誤的,精算師在負債估值和儲備金計算(尤其是未決申索儲備金)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關於只有長期業務保險人才需精算師專業服務的說法不正確,雖然《保險業條例》對長期業務有委任精算師的特定法定要求,但一般保險人在處理長期責任業務時同樣極度依賴精算師。關於火災保險等短期責任業務必須每年提交精算報告的說法不準確,因為短期責任業務的索償通常在出險後短時間內賠付,強制性的年度精算檢討主要針對汽車及僱員補償等法定業務。
重點: 精算師的專業知識對於評估一般保險中的長期責任業務(如法定汽車及僱員補償保險)的儲備金充足性至關重要,且受監管條例約束。.
Incorrect
正確: 經營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險人,依法必須每年對其法定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這是因為這類業務涉及法定責任,且往往具有長期責任(long-tail)的特性,索償過程可能橫跨多年,因此需要專業精算評估以確保儲備金足以應付未來的負債。
錯誤: 關於一般保險僅在釐定保費時需要精算師的說法是錯誤的,精算師在負債估值和儲備金計算(尤其是未決申索儲備金)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關於只有長期業務保險人才需精算師專業服務的說法不正確,雖然《保險業條例》對長期業務有委任精算師的特定法定要求,但一般保險人在處理長期責任業務時同樣極度依賴精算師。關於火災保險等短期責任業務必須每年提交精算報告的說法不準確,因為短期責任業務的索償通常在出險後短時間內賠付,強制性的年度精算檢討主要針對汽車及僱員補償等法定業務。
重點: 精算師的專業知識對於評估一般保險中的長期責任業務(如法定汽車及僱員補償保險)的儲備金充足性至關重要,且受監管條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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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當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會)決定對某登記人士採取紀律行動,而該人士擬向上訴裁判處提出上訴時,根據《守則》,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委員會的決定通常在通知該人士 14 天後方可生效。
II. 若在決定生效前提出擱置申請,該決定須待委員會就該申請作出裁定後方可生效。
III. 上訴裁判處的成員由保聯提名,並可由委員會現任委員兼任。
IV. 上訴裁判處有權改變或以其他決定取替委員會原來的決定。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涉及上訴權的委員會決定通常在通知送達 14 天後才生效;若當事人在生效前提出擱置申請,該決定必須等到委員會對該申請作出裁定後方可生效;此外,上訴裁判處具備廣泛權力,可以維持、改變、推翻或以新決定取替原有的決定。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為了確保上訴程序的公正性與獨立性,《守則》明確規定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現任委員兼任。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Takeaway: 考生須熟悉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紀律處分的生效流程,特別是 14 天的緩衝期、擱置申請的法律效力,以及上訴裁判處成員不得兼任的獨立性原則。.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守則》,涉及上訴權的委員會決定通常在通知送達 14 天後才生效;若當事人在生效前提出擱置申請,該決定必須等到委員會對該申請作出裁定後方可生效;此外,上訴裁判處具備廣泛權力,可以維持、改變、推翻或以新決定取替原有的決定。
Incorrect: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為了確保上訴程序的公正性與獨立性,《守則》明確規定上訴裁判處的成員不能由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現任委員兼任。因此,包含陳述 III 的選項均為錯誤。
Takeaway: 考生須熟悉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紀律處分的生效流程,特別是 14 天的緩衝期、擱置申請的法律效力,以及上訴裁判處成員不得兼任的獨立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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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在保險業務中,若一名保險代理人在未獲得保險公司事先授權的情況下,代表該公司與客戶訂立了保險合約,而保險公司隨後考慮透過「追認」(Ratification) 來認可該行為。根據代理法,下列哪些關於有效追認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代理人在進行該行為時,必須向第三方明確表示他是代表一個具名或可識別的委託人行事
II. 保險公司在代理人簽署合約時必須已經存在,並具有訂立該合約的法律能力
III. 追認必須針對整個行為進行,保險公司不能只追認合約中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IV. 有效的追認具有追溯效力,使代理行為自始生效,如同代理人在行為時已獲得授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追認的前提是代理人在行事時必須明確表示他是代表某個特定的委託人,而非為自己行事。陳述 II 正確,法律要求委託人在代理人進行該行為時必須已經存在,且具備訂立合約的法律能力。陳述 III 正確,追認必須針對整個行為或合約,委託人不能只挑選有利的部分進行追認。陳述 IV 正確,追認具有追溯效力,法律上視為代理人在行為發生時已獲得授權。
錯誤: 無。本題所有陳述均準確反映了代理法中關於「追認代理權」的法律原則。
重點: 追認代理權是代理關係產生的一種方式,它允許委託人在事後認可未經授權的行為,使其產生與事先授權相同的法律後果,但必須滿足代理人表明身份、委託人具備能力及完整追認等法定條件。.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追認的前提是代理人在行事時必須明確表示他是代表某個特定的委託人,而非為自己行事。陳述 II 正確,法律要求委託人在代理人進行該行為時必須已經存在,且具備訂立合約的法律能力。陳述 III 正確,追認必須針對整個行為或合約,委託人不能只挑選有利的部分進行追認。陳述 IV 正確,追認具有追溯效力,法律上視為代理人在行為發生時已獲得授權。
錯誤: 無。本題所有陳述均準確反映了代理法中關於「追認代理權」的法律原則。
重點: 追認代理權是代理關係產生的一種方式,它允許委託人在事後認可未經授權的行為,使其產生與事先授權相同的法律後果,但必須滿足代理人表明身份、委託人具備能力及完整追認等法定條件。. 因此,以上所有陳述均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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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公司的營運架構與監管要求中,關於精算、會計及投資職能的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從事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合資格的精算師
II. 在一般保險業務中,精算師的專業知識主要應用於火災保險等「短期責任業務」的儲備金計算
III. 保險公司的投資職能必須從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三個角度進行資產管理
IV. 從事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險人,必須每年對其法定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並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精算師。陳述 III 是正確的,投資功能必須考慮流動性,以確保有充足的現金流量來應付已知及預期的資金需求(如理賠支付)。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險業監管局規定,經營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每年對該等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精算師的專業知識在「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中尤為重要,而火災保險屬於「短期責任業務」(short-tail business),其索償通常在出險後相對短的時間內獲得賠付,對精算儲備評估的複雜程度通常低於長期責任業務。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嚴格遵守《保險業條例》關於精算委任的規定,並在管理投資組合時平衡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以維持穩健經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並獲保險業監管局接納的精算師。陳述 III 是正確的,投資功能必須考慮流動性,以確保有充足的現金流量來應付已知及預期的資金需求(如理賠支付)。陳述 IV 是正確的,保險業監管局規定,經營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業務)的保險人,必須每年對該等業務的儲備金進行精算檢討。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精算師的專業知識在「長期責任業務」(long-tail business)中尤為重要,而火災保險屬於「短期責任業務」(short-tail business),其索償通常在出險後相對短的時間內獲得賠付,對精算儲備評估的複雜程度通常低於長期責任業務。
重點: 保險公司必須嚴格遵守《保險業條例》關於精算委任的規定,並在管理投資組合時平衡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以維持穩健經營。.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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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某保險代理公司的僱員陳先生,其日常工作涉及向潛在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意見。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中介人身份及行為的禁止事項,請辨別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陳先生不得同時擔任另一間保險代理公司的合夥人。
II. 陳先生不得同時擔任任何保險經紀公司的僱員。
III. 陳先生只要服務的是不同客戶,即可同時註冊為獲授權保險經紀。
IV. 陳先生若在另一間保險代理公司擔任董事,則不得在該公司提供保險意見。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凡是向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意見的保險代理人僱員,均受到嚴格的職業限制,包括不得同時擔任另一間保險代理公司或保險經紀公司的東主、合夥人或僱員(對應陳述 I 及 II)。此外,若該名僱員在另一間保險中介機構擔任董事,其前提是該董事不得在該另一間公司提供保險意見(對應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條例》明確禁止「一人帶兩頂帽子」的行為,即任何人不得同時擔任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這項禁令是絕對的,不論其服務的是否為同一客戶。其餘選項由於未能完全包含所有正確的法定限制,或包含了錯誤的法律理解,因此均不正確。
重點: 規管制度透過限制保險中介人的跨機構兼職與雙重身份,確保代理人與經紀的角色界線分明,從而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業條例》,凡是向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意見的保險代理人僱員,均受到嚴格的職業限制,包括不得同時擔任另一間保險代理公司或保險經紀公司的東主、合夥人或僱員(對應陳述 I 及 II)。此外,若該名僱員在另一間保險中介機構擔任董事,其前提是該董事不得在該另一間公司提供保險意見(對應陳述 IV)。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條例》明確禁止「一人帶兩頂帽子」的行為,即任何人不得同時擔任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這項禁令是絕對的,不論其服務的是否為同一客戶。其餘選項由於未能完全包含所有正確的法定限制,或包含了錯誤的法律理解,因此均不正確。
重點: 規管制度透過限制保險中介人的跨機構兼職與雙重身份,確保代理人與經紀的角色界線分明,從而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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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結構中,關於《保險業條例》所訂明的保險業務「法定分類」(Statutory Classification),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這種分類方法主要是為了保險業監管機構的授權及監察而設立。
II. 永久健康業務在法定分類中被歸類為長期業務(第 D 類)。
III. 為了確保合規,保險人在設計內部組織架構時必須嚴格遵循這套法定分類。
IV. 退休計劃管理業務在法定分類中被歸類為一般業務,以反映其商業性質。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說明了《保險業條例》附表 1 中法定分類的主要功能,即作為保險業監管局進行授權及監察的基礎;陳述 II 正確指出永久健康業務(第 D 類)在法律上被歸類為長期業務,而非一般業務。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雖然監管授權是依據法定分類進行,但保險公司在設計內部組織架構時,通常會根據實務運作需要(如市場營銷或核保便利)進行分類,極少公司會完全採用法定分類作為內部組織標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退休計劃管理業務(包括第 G、H 及 I 類)在《保險業條例》下明確屬於長期業務,而非一般業務。
重點: 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主要用於監管授權與法律定義,將業務分為長期及一般兩大類,這與保險公司內部的實務運作分類在目的與應用上均有顯著分別。.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說明了《保險業條例》附表 1 中法定分類的主要功能,即作為保險業監管局進行授權及監察的基礎;陳述 II 正確指出永久健康業務(第 D 類)在法律上被歸類為長期業務,而非一般業務。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雖然監管授權是依據法定分類進行,但保險公司在設計內部組織架構時,通常會根據實務運作需要(如市場營銷或核保便利)進行分類,極少公司會完全採用法定分類作為內部組織標準。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退休計劃管理業務(包括第 G、H 及 I 類)在《保險業條例》下明確屬於長期業務,而非一般業務。
重點: 保險業務的法定分類主要用於監管授權與法律定義,將業務分為長期及一般兩大類,這與保險公司內部的實務運作分類在目的與應用上均有顯著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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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保險中介人在履行職務時,為了有效防止保險詐騙,應採取下列哪些實際行動?
I. 秉持最高誠信,遵循法律、合約及道德標準
II. 保持勤勉,確保業務紀錄完整並迅速處理事務
III. 提高警覺,留意如無合理解釋而突然加大保額的可疑行為
IV. 與保險人保持緊密溝通,尤其在遇到懷疑個案時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防止詐騙的實務指引,保險中介人應採取多方面的行動,包括:秉持誠信以符合法律與道德標準、保持勤勉以確保紀錄完整並及時處理事務、提高警覺以識別如異常保額增加等可疑跡象,以及與保險人保持緊密溝通。這四項要素共同構成了防範非法活動的有效框架。
錯誤: 僅包含部分陳述的選項(如只有 I、II 及 III 等)均不完整,因為誠信、勤勉、警覺與溝通這四項原則在教材中被明確列為防止詐騙的關鍵忠告,任何一項的缺失都會削弱防範詐騙的效果。
重點: 意識到詐騙發生的可能性,並結合誠信、勤勉、警覺與溝通的實踐,是保險中介人防範詐騙行為的最有效起點。.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根據防止詐騙的實務指引,保險中介人應採取多方面的行動,包括:秉持誠信以符合法律與道德標準、保持勤勉以確保紀錄完整並及時處理事務、提高警覺以識別如異常保額增加等可疑跡象,以及與保險人保持緊密溝通。這四項要素共同構成了防範非法活動的有效框架。
錯誤: 僅包含部分陳述的選項(如只有 I、II 及 III 等)均不完整,因為誠信、勤勉、警覺與溝通這四項原則在教材中被明確列為防止詐騙的關鍵忠告,任何一項的缺失都會削弱防範詐騙的效果。
重點: 意識到詐騙發生的可能性,並結合誠信、勤勉、警覺與溝通的實踐,是保險中介人防範詐騙行為的最有效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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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關於洗錢的階段及香港相關法律規定的描述,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分層交易階段涉及透過多層複雜的金融交易,以掩飾審計線索並隱藏資金的真實擁有人身份。
II. 整合階段的目的是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資金回流至一般金融體系。
III.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金融機構若出於詐騙意圖違反指明條文,最高可被判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IV.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任何人若懷疑財產為販毒得益而未能在合理範圍內儘快作出披露,最高刑罰為監禁 3 年及罰款。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分層交易(Layering)階段的特徵是透過複雜的交易鏈來掩飾資金來源及審計線索;整合(Integration)階段則是將資金重新投入合法經濟體系,使其看起來像合法收益;而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下,若涉及詐騙意圖的違規行為,最高刑罰確實為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錯誤: 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是錯誤的。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任何人若知悉或懷疑財產涉及販毒得益而未能及時披露,最高刑罰為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而非監禁 3 年。監禁 3 年的刑罰是針對「通風報訊」罪行的規定。
重點: 洗錢過程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金融從業員必須熟悉各階段的特徵以及香港法例中關於披露義務與違規行為的刑事罰則。.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分層交易(Layering)階段的特徵是透過複雜的交易鏈來掩飾資金來源及審計線索;整合(Integration)階段則是將資金重新投入合法經濟體系,使其看起來像合法收益;而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下,若涉及詐騙意圖的違規行為,最高刑罰確實為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錯誤: 包含陳述 IV 的選項均是錯誤的。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任何人若知悉或懷疑財產涉及販毒得益而未能及時披露,最高刑罰為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而非監禁 3 年。監禁 3 年的刑罰是針對「通風報訊」罪行的規定。
重點: 洗錢過程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金融從業員必須熟悉各階段的特徵以及香港法例中關於披露義務與違規行為的刑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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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的合規部門注意到,一名客戶在短時間內利用多個不同名義的第三方帳戶繳付高額保費,隨後立即申請退保,並指示將款項匯往多個海外空殼公司的銀行帳戶。這種透過多層且複雜的金融交易來掩飾資金來源、隱藏審計線索及擁有人身份的行為,屬於洗錢過程中的哪一個階段?
Correct
正確: 「分層交易」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洗錢的定義,該階段涉及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及其來源分開,從而隱藏款項的來源、掩飾審計線索和隱藏擁有人的身份。
錯誤: 「存放」是錯誤的,因為這僅涉及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是洗錢的初步階段,尚未涉及掩飾來源的複雜交易。「整合」是錯誤的,因為這是洗錢的最後階段,目的是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資金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盡職審查」是錯誤的,因為這是金融機構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旨在識別客戶身份,而非洗錢活動的一個階段。
重點: 洗錢過程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分層交易的核心在於利用複雜的金融操作來切斷資金與非法來源之間的聯繫。.
Incorrect
正確: 「分層交易」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洗錢的定義,該階段涉及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及其來源分開,從而隱藏款項的來源、掩飾審計線索和隱藏擁有人的身份。
錯誤: 「存放」是錯誤的,因為這僅涉及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是洗錢的初步階段,尚未涉及掩飾來源的複雜交易。「整合」是錯誤的,因為這是洗錢的最後階段,目的是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資金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盡職審查」是錯誤的,因為這是金融機構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旨在識別客戶身份,而非洗錢活動的一個階段。
重點: 洗錢過程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分層交易的核心在於利用複雜的金融操作來切斷資金與非法來源之間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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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某家新成立的保險公司獲授權在香港經營一般保險業務,其中包括法律強制要求的汽車保險(法定保險)。根據相關監管規定,該保險公司必須維持的償付準備金數額,其絕對最低限額應為多少?
Correct
正確: 兩千萬港元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一般業務的獲授權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數額須根據保費收入或未決申索計算並取其大者,且絕對最低限額通常為一千萬港元;然而,若該保險人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如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則最低限額會增加至兩千萬港元。
錯誤: 一千萬港元是錯誤的,因為這僅適用於不涉及法定保險業務的一般保險公司。二百萬港元是錯誤的,因為這是經營長期業務或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要求。五百萬港元是錯誤的,因為現行法例並未針對一般或法定保險業務設定此金額作為最低償付準備金門檻。
重點: 償付準備金的最低限額取決於保險業務的性質,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必須維持較高的資本實力以保障公眾利益。.
Incorrect
正確: 兩千萬港元是正確答案。根據《保險業條例》,經營一般業務的獲授權保險人,其償付準備金數額須根據保費收入或未決申索計算並取其大者,且絕對最低限額通常為一千萬港元;然而,若該保險人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如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則最低限額會增加至兩千萬港元。
錯誤: 一千萬港元是錯誤的,因為這僅適用於不涉及法定保險業務的一般保險公司。二百萬港元是錯誤的,因為這是經營長期業務或專屬自保保險人的最低償付準備金要求。五百萬港元是錯誤的,因為現行法例並未針對一般或法定保險業務設定此金額作為最低償付準備金門檻。
重點: 償付準備金的最低限額取決於保險業務的性質,經營法定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必須維持較高的資本實力以保障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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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在接手保險業監理處的職能後,其新增的法定任務包括以下哪些項?
I. 透過發牌制度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
II. 提高公眾對保險產品及保險業的了解
III. 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金融穩定
IV. 制定規管策略以提升香港保險業的環球競爭力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為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監局在接手保險業監理處的職能後,其新增的法定任務確實涵蓋了透過發牌制度規管中介人操守、提高公眾對保險產品的了解、協助維持香港金融穩定,以及制定策略提升香港保險業的環球競爭力。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保監局在促進保險業可持續發展及提升環球競爭力方面的法定職責。只有 II、III 及 IV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漏掉了保監局其中一項核心新增職能,即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只有 I、III 及 IV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提高保單持有人及潛在持有人對保險業的了解也是法律明確賦予保監局的任務。
重點: 保監局的成立標誌著香港保險業監管進入新紀元,其職能從傳統的審慎監管擴展至行為規管、市場發展及公眾教育等多個維度。.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為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監局在接手保險業監理處的職能後,其新增的法定任務確實涵蓋了透過發牌制度規管中介人操守、提高公眾對保險產品的了解、協助維持香港金融穩定,以及制定策略提升香港保險業的環球競爭力。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忽略了保監局在促進保險業可持續發展及提升環球競爭力方面的法定職責。只有 II、III 及 IV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漏掉了保監局其中一項核心新增職能,即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只有 I、III 及 IV 的選項是不完整的,因為提高保單持有人及潛在持有人對保險業的了解也是法律明確賦予保監局的任務。
重點: 保監局的成立標誌著香港保險業監管進入新紀元,其職能從傳統的審慎監管擴展至行為規管、市場發展及公眾教育等多個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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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在處理香港財產保險索償時,關於彌償(Indemnity)的計算及其限制條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處理損餘(Salvage)時,若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了全額賠償,則保險人有權收回該損餘並自行處理。
II. 根據比例分攤(Average)原則,若受保財產的實際價值為 400 萬元,但保額僅為 100 萬元,當發生 100 萬元的損失時,賠償金額為 25 萬元。
III. 若保單包含起賠額(Franchise)條款,當損失金額超過起賠額時,保險人僅會賠付超過該金額的差額部分。
IV. 委付(Abandonment)是指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交出受保標的以索取全損賠償,這在一般的非水險財產保單中通常是被明確允許的。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彌償原則,若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了受保財產的全額賠償,則該財產的殘餘部分(損餘)應歸保險人所有,以防止被保險人因損失而獲得額外利益。陳述 II 是正確的,比例分攤(Average)條款應用於不足額保險的情況,賠償金額 = 損失金額 × (保額 / 實際價值),即 100 萬元 × (100 萬元 / 400 萬元) = 25 萬元。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起賠額(Franchise)的運作方式是: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保險人將全數賠償損失;而「僅賠付差額」是免賠額(Excess/Deductible)的特徵。陳述 IV 是錯誤的,雖然委付(Abandonment)在水險中是標準做法,但在大多數非水險的財產保單中,通常會明確條款規定不容許委付。
重點: 彌償金額的計算受多種保單條文限制,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比例分攤、免賠額及起賠額的運作差異,並確保客戶理解足額投保的重要性以避免賠償受限。.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彌償原則,若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了受保財產的全額賠償,則該財產的殘餘部分(損餘)應歸保險人所有,以防止被保險人因損失而獲得額外利益。陳述 II 是正確的,比例分攤(Average)條款應用於不足額保險的情況,賠償金額 = 損失金額 × (保額 / 實際價值),即 100 萬元 × (100 萬元 / 400 萬元) = 25 萬元。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起賠額(Franchise)的運作方式是: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金額,保險人將全數賠償損失;而「僅賠付差額」是免賠額(Excess/Deductible)的特徵。陳述 IV 是錯誤的,雖然委付(Abandonment)在水險中是標準做法,但在大多數非水險的財產保單中,通常會明確條款規定不容許委付。
重點: 彌償金額的計算受多種保單條文限制,保險中介人必須區分比例分攤、免賠額及起賠額的運作差異,並確保客戶理解足額投保的重要性以避免賠償受限。.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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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及保險原則下,關於「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 的法律要求與產生方式,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人壽保險合約中,可保權益必須在保單生效時及受保人身故時同時存在,否則受益人將失去索償權利。
II. 受託保管人(Bailee)雖然對所保管的貨品不具備絕對擁有權,但在法律上仍被視為對該貨品具有可保權益。
III. 債權人雖然對債務人的生命具有可保權益,但除非相關財產已按揭予該債權人,否則他對債務人的財產並不具備可保權益。
IV. 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一般法律原則,若一份保險合約在簽訂時缺乏可保權益,該合約通常會被視為無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則,受託保管人(Bailee)在合法管有他人貨品的情況下,即使不具備絕對擁有權,亦對該貨品具有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因為單純的財務關係不足以產生對財產的可保權益,債權人必須擁有按揭等法律認可的權益才能為債務人的財產投保。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一般合約法,缺乏可保權益的保險協議通常被視為無效。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人壽保險中,法律只要求在保單起保時存在可保權益,在受保人身故(即索賠時)並不需要具備可保權益。
重點: 可保權益是保險合約有效的法律先決條件,旨在確保投保人與保險標的之間存在法律認可的財務關係;需注意人壽保險與彌償保險(如水險)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有所不同。.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原則,受託保管人(Bailee)在合法管有他人貨品的情況下,即使不具備絕對擁有權,亦對該貨品具有可保權益。陳述 III 正確,因為單純的財務關係不足以產生對財產的可保權益,債權人必須擁有按揭等法律認可的權益才能為債務人的財產投保。陳述 IV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及一般合約法,缺乏可保權益的保險協議通常被視為無效。
錯誤: 陳述 I 錯誤,因為在人壽保險中,法律只要求在保單起保時存在可保權益,在受保人身故(即索賠時)並不需要具備可保權益。
重點: 可保權益是保險合約有效的法律先決條件,旨在確保投保人與保險標的之間存在法律認可的財務關係;需注意人壽保險與彌償保險(如水險)對可保權益存在時間的要求有所不同。.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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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人在處理客戶投保時,發現客戶要求透過多個互不相關的離岸空殼公司賬戶進行極其複雜的保費支付安排。根據香港打擊洗錢的相關指引及法例,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上述透過複雜交易以掩飾資金來源及隱藏擁有人身份的行為,屬於洗錢過程中的「分層交易」階段。
II.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僱員若已根據僱主訂立的程序向適當人士報告所懷疑的事項,即已完全履行了有關法定披露規定。
III. 若金融機構的僱員明知而致使該機構違反《打擊洗錢條例》中有關客戶盡職審查的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刑事罰款為一千萬元。
IV. 「整合」階段的目的是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資金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層交易(Layering)的特徵正是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與其來源分開,以掩飾審計線索。陳述 II 正確,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僱員若按照公司內部程序向指定人員(如洗錢報告主任)作出報告,即被視為已履行其法定披露責任。陳述 IV 正確,整合(Integration)是洗錢的最後階段,目的是將經清洗的資金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使其看起來像是來自合法的商業活動。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打擊洗錢條例》,金融機構的僱員若明知而致使機構違反條例規定,最高刑事罰則為監禁 2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一千萬元的罰款(或獲利金額的 3 倍)是監管當局可對「金融機構」採取的紀律處分最高限額,而非針對僱員個人的刑事罰款上限。
重點: 洗錢過程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保險從業員須區分《打擊洗錢條例》下針對個人的刑事法律責任與針對機構的紀律處分權力。.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分層交易(Layering)的特徵正是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與其來源分開,以掩飾審計線索。陳述 II 正確,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僱員若按照公司內部程序向指定人員(如洗錢報告主任)作出報告,即被視為已履行其法定披露責任。陳述 IV 正確,整合(Integration)是洗錢的最後階段,目的是將經清洗的資金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使其看起來像是來自合法的商業活動。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打擊洗錢條例》,金融機構的僱員若明知而致使機構違反條例規定,最高刑事罰則為監禁 2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一千萬元的罰款(或獲利金額的 3 倍)是監管當局可對「金融機構」採取的紀律處分最高限額,而非針對僱員個人的刑事罰款上限。
重點: 洗錢過程由存放、分層交易及整合三個階段組成;保險從業員須區分《打擊洗錢條例》下針對個人的刑事法律責任與針對機構的紀律處分權力。.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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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經紀公司正檢視其內部合規程序。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中有關備存賬目及「適當人選」的衡量原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經紀必須備存足以解釋各項交易及反映業務財務狀況的會計紀錄。
II. 相關業務紀錄必須以書面或可隨時轉為書面的形式備存,並保留不少於七年。
III. 保險經紀應向客戶聲明,客戶須為其在投保書上提供的所有答案和陳述負責。
IV. 若行政總裁被保險業監管局裁定為非適當人選,經紀公司仍可視乎情況保留其職位。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解釋交易及反映財務狀況的紀錄。陳述 II 正確,因為紀錄必須以書面或可轉換形式備存,且法定保留期限為不少於七年。陳述 III 正確,因為經紀有責任提醒客戶對投保書內容負責。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經紀必須終止委任任何被保險業監管局或認可保險經紀團體裁定為不適當人選的人士擔任行政總裁或業務代表,並無酌情空間。
重點: 保險經紀需履行嚴格的財務紀錄備存義務(七年期限),並在專業行為上確保行政人員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及向客戶履行披露義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解釋交易及反映財務狀況的紀錄。陳述 II 正確,因為紀錄必須以書面或可轉換形式備存,且法定保留期限為不少於七年。陳述 III 正確,因為經紀有責任提醒客戶對投保書內容負責。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經紀必須終止委任任何被保險業監管局或認可保險經紀團體裁定為不適當人選的人士擔任行政總裁或業務代表,並無酌情空間。
重點: 保險經紀需履行嚴格的財務紀錄備存義務(七年期限),並在專業行為上確保行政人員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及向客戶履行披露義務。.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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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中介人對保單持有人所負的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在一般情況下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須履行代理法下的法律義務
II. 保險代理人的主要委託人是保險人,但這並不豁免其履行對客戶的基本道德義務
III. 由於保險代理人被視為保險專家,法例要求他們必須購買專業彌償保險以保障客戶
IV. 保險中介人在履行職責時,不應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且所有行動必須合法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一般法律情況下,保險經紀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因此必須履行代理法下對被保險人的所有法律義務。陳述 II 正確,保險代理人的主要委託人是保險人,但他仍須遵守基本的道德義務,例如不詐騙及公平對待客戶。陳述 IV 正確,保險中介人應擔任諮詢人的角色,不得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特別是針對在身體、精神或教育上有缺憾的客戶。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例只要求保險經紀(而非保險代理人)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這是因為保險經紀被視為獨立專家,而保險代理人的行為通常由其委託的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
重點: 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在法律地位上存在顯著差異:經紀代表保單持有人,而代理人則代表保險人,這直接影響了他們的專業責任及保險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一般法律情況下,保險經紀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因此必須履行代理法下對被保險人的所有法律義務。陳述 II 正確,保險代理人的主要委託人是保險人,但他仍須遵守基本的道德義務,例如不詐騙及公平對待客戶。陳述 IV 正確,保險中介人應擔任諮詢人的角色,不得對客戶施加不當影響,特別是針對在身體、精神或教育上有缺憾的客戶。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法例只要求保險經紀(而非保險代理人)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這是因為保險經紀被視為獨立專家,而保險代理人的行為通常由其委託的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
重點: 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在法律地位上存在顯著差異:經紀代表保單持有人,而代理人則代表保險人,這直接影響了他們的專業責任及保險要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