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z-summary
0 of 24 questions completed
Questions: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Information
Premium Practice Questions
You have already completed the quiz before. Hence you can not start it again.
Quiz is loading...
You must sign in or sign up to start the quiz.
You have to finish following quiz, to start this quiz:
Results
0 of 24 questions answered correctly
Your time:
Time has elapsed
Categories
- Not categorized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Answered
- Review
-
Question 1 of 24
1. Question
保險公司的會計部在維持公司財務穩健及日常運作中扮演關鍵角色。下列哪些項目通常被視為會計部的職責範圍?
(i) 支付公司營運中產生的各項未清償賬單
(ii) 負責追收保單持有人逾期未交的保費
(iii) 評估保險申請的風險並決定是否承保
(iv) 準備各類財務報表以符合監管機構的要求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會計部在保險公司中主要負責財務管理與監控,這包括處理及支付公司的各項營運開支賬單(i)、執行保費追收與信用控制(ii),以及編製財務報表(iv)以符合保險業監管局等機構的法定申報要求。
錯誤: 「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評估投保申請的風險水平及釐定承保條款(iii)屬於核保部(Underwriting Department)的專業範疇,並非會計部的職責。「只有 II 及 IV」不夠全面,因為支付營運賬單也是會計部日常運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核保部的職能,混淆了不同部門之間的專業分工。
重點: 保險公司各部門有明確的職能劃分,會計部專注於財務往來、賬目管理及合規報告,而風險評估與承保決策則由核保部負責。.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會計部在保險公司中主要負責財務管理與監控,這包括處理及支付公司的各項營運開支賬單(i)、執行保費追收與信用控制(ii),以及編製財務報表(iv)以符合保險業監管局等機構的法定申報要求。
錯誤: 「只有 I、III 及 IV」是錯誤的,因為評估投保申請的風險水平及釐定承保條款(iii)屬於核保部(Underwriting Department)的專業範疇,並非會計部的職責。「只有 II 及 IV」不夠全面,因為支付營運賬單也是會計部日常運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它包含了核保部的職能,混淆了不同部門之間的專業分工。
重點: 保險公司各部門有明確的職能劃分,會計部專注於財務往來、賬目管理及合規報告,而風險評估與承保決策則由核保部負責。.
-
Question 2 of 24
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專業實務中,關於風險管理措施以及保險合約的基本法律要求,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損失防範 (Loss Prevention) 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已識別損失發生的頻率。
II. 損失降低 (Loss Reduction) 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已識別損失的嚴重程度。
III. 訂立法律關係的意向 (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 是簡單合約的重要元素,指合約雙方均有意使違反協議帶來法律後果。
IV. 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 (Long Term Business) 的主要分類涉及人壽保險,且其保單特徵通常為年度性並需每年續保。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損失防範 (Loss Prevention) 的核心定義在於採取措施以減少損失發生的次數或頻率。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損失降低 (Loss Reduction) 旨在當損失不幸發生時,盡力減輕其造成的損害程度或範圍。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合約法中,訂立法律關係的意向 (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 是構成具法律約束力合約的必要元素之一,確保雙方明白違反協議將承擔法律後果。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 (Long Term Business) 的特徵在於其保單通常不是年度性的,而是持續多年甚至更長時間(如人壽保險),這與通常為期一年且需每年續保的一般保險業務有顯著區別。
重點: 保險從業員須清楚區分風險管理中「頻率控制」與「嚴重程度控制」的差異,並理解長期保險業務在合約存續期上與一般業務的基本法律區別。.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損失防範 (Loss Prevention) 的核心定義在於採取措施以減少損失發生的次數或頻率。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損失降低 (Loss Reduction) 旨在當損失不幸發生時,盡力減輕其造成的損害程度或範圍。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在合約法中,訂立法律關係的意向 (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 是構成具法律約束力合約的必要元素之一,確保雙方明白違反協議將承擔法律後果。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長期業務 (Long Term Business) 的特徵在於其保單通常不是年度性的,而是持續多年甚至更長時間(如人壽保險),這與通常為期一年且需每年續保的一般保險業務有顯著區別。
重點: 保險從業員須清楚區分風險管理中「頻率控制」與「嚴重程度控制」的差異,並理解長期保險業務在合約存續期上與一般業務的基本法律區別。.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3 of 24
3.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及《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關於登記人士(保險代理)在香港從事一般保險業務時的操守,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登記人士必須應要求披露其登記號碼,且若使用商務名片,必須在名片上顯示該號碼。
II. 在與任何人洽談保單前,登記人士必須表明自己是以登記人士身份代表某保險公司。
III. 登記人士在處理準保單持有人提供的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IV. 登記人士可以自行決定向被保人的僱員提供佣金折扣以誘使投保,而無需事先取得被保人的書面同意。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及相關操守準則,登記人士在開展業務時必須確保身份透明,包括在洽談前表明代表的保險公司身份,以及在名片上顯示登記號碼。此外,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處理客戶資料時的法定且操守上的必要義務。
錯誤: 關於佣金折扣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準則嚴格規定,除非事先取得被保人的書面同意及批准付款,否則登記人士不得向被保人的董事、合夥人或僱員提供任何代理應得的佣金或折扣,以誘使被保人投保。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忽略了私隱條例的必要性;只有 II、III 及 IV 的選項錯誤地包含了佣金回扣的錯誤描述;以上皆是則未能識別出佣金回扣陳述中的違規行為。
重點: 登記人士必須維持高度的職業操守,包括身份識別、嚴格遵守私隱法例,以及禁止未經授權的佣金回扣行為,以確保保險市場的公平與誠信。.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標準代理合約》的最低要求及相關操守準則,登記人士在開展業務時必須確保身份透明,包括在洽談前表明代表的保險公司身份,以及在名片上顯示登記號碼。此外,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處理客戶資料時的法定且操守上的必要義務。
錯誤: 關於佣金折扣的陳述是錯誤的,因為準則嚴格規定,除非事先取得被保人的書面同意及批准付款,否則登記人士不得向被保人的董事、合夥人或僱員提供任何代理應得的佣金或折扣,以誘使被保人投保。只有 I 及 II 的選項忽略了私隱條例的必要性;只有 II、III 及 IV 的選項錯誤地包含了佣金回扣的錯誤描述;以上皆是則未能識別出佣金回扣陳述中的違規行為。
重點: 登記人士必須維持高度的職業操守,包括身份識別、嚴格遵守私隱法例,以及禁止未經授權的佣金回扣行為,以確保保險市場的公平與誠信。.
-
Question 4 of 24
4.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中有關保險人獲授權的一般規則,下列哪些關於「再保險」要求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再保險安排必須是足夠的
II. 所有再保險安排必須全部放置於在香港註冊的再保險人
III. 保險業監管局在評估時會考慮再保險人的財務實力及安全性
IV. 再保險安排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保險人有能力履行其潛在的債務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獲授權保險人必須具備足夠的再保險安排,以確保其財務穩健。陳述 III 正確,保險業監管局在評估再保險安排時,會審視再保險人的信用評級及財務實力。陳述 IV 正確,再保險的主要功能是分散風險,協助保險人履行其對保單持有人的賠償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法例並未限制再保險必須全部放置於香港本地的再保險人,保險人可根據風險管理需要與海外具備良好信譽的再保險公司進行分保。
重點: 充足且優質的再保險安排是保險人獲得授權及持續經營的法定要求,旨在加強保險人的償付能力並保護保單持有人。.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獲授權保險人必須具備足夠的再保險安排,以確保其財務穩健。陳述 III 正確,保險業監管局在評估再保險安排時,會審視再保險人的信用評級及財務實力。陳述 IV 正確,再保險的主要功能是分散風險,協助保險人履行其對保單持有人的賠償責任。
錯誤: 陳述 II 錯誤,法例並未限制再保險必須全部放置於香港本地的再保險人,保險人可根據風險管理需要與海外具備良好信譽的再保險公司進行分保。
重點: 充足且優質的再保險安排是保險人獲得授權及持續經營的法定要求,旨在加強保險人的償付能力並保護保單持有人。.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5 of 24
5.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相關的法律原則,關於合約的類別及法律效力的陳述,下列哪些是正確的?
I. 絕大部分的保險合約屬於「簡單合約」,在技術上無需書面證明也能生效。
II. 「可使無效的合約」在受屈的一方行使權利將其撤銷前,法律效力一直維持。
III. 若一項保險協議被判定為「無效」,則該協議在法律上不存在,保費通常須退回。
IV. 為了確保法律追索權,所有保險合約必須以「契據」形式(即經簽署、蓋章及交付)訂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絕大多數保險合約在法律上被歸類為「簡單合約」,這類合約的有效性並不取決於特殊手續,技術上無需書面證明也能生效。陳述 II 正確,因為「可使無效的合約」在法律上最初是有效的,其效力會維持直到受屈的一方在知悉權利後的合理時間內,選擇將其視為自始無效為止。陳述 III 正確,因為「無效合約」在法律上被視為完全不存在,因此在保險情境下,通常需要退回已收取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合約通常是簡單合約,而非必須以「契據」形式訂立;契據(Deeds)通常僅強制應用於土地轉讓或某些無代價的擔保交易中。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理解簡單合約的定義,並能區分無效合約與可使無效合約在法律效力及保費處理上的根本差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絕大多數保險合約在法律上被歸類為「簡單合約」,這類合約的有效性並不取決於特殊手續,技術上無需書面證明也能生效。陳述 II 正確,因為「可使無效的合約」在法律上最初是有效的,其效力會維持直到受屈的一方在知悉權利後的合理時間內,選擇將其視為自始無效為止。陳述 III 正確,因為「無效合約」在法律上被視為完全不存在,因此在保險情境下,通常需要退回已收取的保費。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保險合約通常是簡單合約,而非必須以「契據」形式訂立;契據(Deeds)通常僅強制應用於土地轉讓或某些無代價的擔保交易中。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理解簡單合約的定義,並能區分無效合約與可使無效合約在法律效力及保費處理上的根本差異。.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6 of 24
6. Question
在香港的監管框架下,關於洗錢的階段以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簡稱《打擊洗錢條例》)與《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整合」階段旨在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使收益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
II.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任何人如知道或懷疑已向當局作出披露,而仍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調查的事宜,即屬犯罪。
III. 根據《打擊洗錢條例》,金融機構的僱員如明知而致使該機構違反指明條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IV. 「分層交易」階段的主要特徵是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整合」是洗錢的最後階段,其目的是將非法收益回流至金融體系,使其看起來像是來自合法的商業活動。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通風報訊」(即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相關調查的事宜)屬於刑事犯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僱員「明知」而致使金融機構違反條文,最高刑罰為監禁 2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只有在涉及「詐騙意圖」的情況下,最高刑罰才會增至監禁 7 年。陳述 IV 是錯誤的,以實物方式處置非法現金收益屬於「存放」階段,而「分層交易」的目的是透過複雜交易掩飾款項來源及審計線索。
重點: 從業員必須清晰分辨洗錢的三個階段(存放、分層交易、整合),並了解《打擊洗錢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下關於違規處罰與通風報訊的法律責任。.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整合」是洗錢的最後階段,其目的是將非法收益回流至金融體系,使其看起來像是來自合法的商業活動。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通風報訊」(即向他人披露可能損害相關調查的事宜)屬於刑事犯罪。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僱員「明知」而致使金融機構違反條文,最高刑罰為監禁 2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只有在涉及「詐騙意圖」的情況下,最高刑罰才會增至監禁 7 年。陳述 IV 是錯誤的,以實物方式處置非法現金收益屬於「存放」階段,而「分層交易」的目的是透過複雜交易掩飾款項來源及審計線索。
重點: 從業員必須清晰分辨洗錢的三個階段(存放、分層交易、整合),並了解《打擊洗錢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下關於違規處罰與通風報訊的法律責任。.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7 of 24
7.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公司的日常營運中,核保(Underwriting)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下列關於核保職能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評估擬承保風險的性質及程度,以決定是否接受投保
II. 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釐定公平且足以支付賠償的保費水平
III. 負責保險產品的市場推廣活動,以增加公司的市場佔有率
IV. 決定保單應包含的特定條款、限制或除外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核保的核心職能是評估擬承保風險的性質與程度,從而決定是否接受該項投保。陳述 II 正確,核保人員需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釐定公平合理的保費水平。陳述 IV 正確,核保過程涉及設定保單的具體條款、限制或除外責任,以反映風險狀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市場推廣、廣告宣傳及增加市場佔有率屬於市場部或銷售部門的職責,而非核保部門的主要職能,核保部更側重於風險管理與篩選。
重點: 核保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關鍵環節,主要負責風險評估、定價及條款設定,以確保保險業務的質量及公司的財務穩健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核保的核心職能是評估擬承保風險的性質與程度,從而決定是否接受該項投保。陳述 II 正確,核保人員需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釐定公平合理的保費水平。陳述 IV 正確,核保過程涉及設定保單的具體條款、限制或除外責任,以反映風險狀況。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市場推廣、廣告宣傳及增加市場佔有率屬於市場部或銷售部門的職責,而非核保部門的主要職能,核保部更側重於風險管理與篩選。
重點: 核保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關鍵環節,主要負責風險評估、定價及條款設定,以確保保險業務的質量及公司的財務穩健性。.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8 of 24
8.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專業實務中,理解風險的分類對於評估可保性至關重要。關於風險的類別及其特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純粹風險 (Pure risk) 只具有損失的可能性,而最理想的情況是沒有轉變。
II. 投機風險 (Speculative risk) 由於具有獲利的可能性,因此是商業保險公司最常承保的風險類別。
III. 基本風險 (Fundamental risk) 的成因通常超出個人控制,且受影響的人數不計其數,例如大規模洪災。
IV. 特定風險 (Particular risk) 的後果相對有限,只影響個人或為數較少的人,例如汽車意外。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只存在損失的可能性或沒有轉變,而不包含獲利的機會。陳述 III 正確,基本風險(如大規模洪災、戰爭或恐怖襲擊)的成因通常超出個人控制,且會影響社會大眾,商業保險人通常視其為不可保風險。陳述 IV 正確,特定風險的影響範圍相對有限,僅局限於個人或少數群體,例如汽車意外或個人受傷。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投機風險(如股票投資、賭博或業務經營)同時具有獲利與損失的可能性。商業保險人通常不承保投機風險,因為如果可以投保,將會削弱人們爭取收益的動力。
重點: 商業保險主要承保純粹風險和特定風險,而投機風險和基本風險通常被視為不可保,前者是因為涉及獲利動機,後者是因為財務上不可行。.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只存在損失的可能性或沒有轉變,而不包含獲利的機會。陳述 III 正確,基本風險(如大規模洪災、戰爭或恐怖襲擊)的成因通常超出個人控制,且會影響社會大眾,商業保險人通常視其為不可保風險。陳述 IV 正確,特定風險的影響範圍相對有限,僅局限於個人或少數群體,例如汽車意外或個人受傷。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投機風險(如股票投資、賭博或業務經營)同時具有獲利與損失的可能性。商業保險人通常不承保投機風險,因為如果可以投保,將會削弱人們爭取收益的動力。
重點: 商業保險主要承保純粹風險和特定風險,而投機風險和基本風險通常被視為不可保,前者是因為涉及獲利動機,後者是因為財務上不可行。.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9 of 24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法律框架下,關於「追認代理」(Agency by Ratification) 的成立條件及法律後果,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代理人在進行有關行為時,必須明確表示或暗示他是代表一個可識別的委託人行事。
II. 在代理人進行有關行為以及委託人進行追認時,委託人均必須具備訂立該合約的法律能力。
III. 有效的追認具有追溯效力,使該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自始獲得授權。
IV. 委託人有權選擇只追認合約中對其有利的條款,而排除其他條款的約束力。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追認代理的一個基本前提是代理人在行動時必須聲稱自己是代表某個特定的委託人行事。陳述 II 正確,因為法律要求委託人在代理人採取行動時以及在進行追認時,都必須具備訂立相關合約的法律行為能力。陳述 III 正確,因為追認具有追溯效力,一旦追認成功,該行為在法律上會被視為從一開始就獲得了委託人的授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追認必須是針對整個行為或合約的整體(in toto),委託人不能採取「挑選」的方式,只追認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拒絕承擔不利的部分。
重點: 追認代理是委託人對代理人先前未經授權行為的事後認可,其法律效果等同於事前授權,但必須滿足代理人表明身份、委託人具備能力及整體追認等法律條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追認代理的一個基本前提是代理人在行動時必須聲稱自己是代表某個特定的委託人行事。陳述 II 正確,因為法律要求委託人在代理人採取行動時以及在進行追認時,都必須具備訂立相關合約的法律行為能力。陳述 III 正確,因為追認具有追溯效力,一旦追認成功,該行為在法律上會被視為從一開始就獲得了委託人的授權。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追認必須是針對整個行為或合約的整體(in toto),委託人不能採取「挑選」的方式,只追認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拒絕承擔不利的部分。
重點: 追認代理是委託人對代理人先前未經授權行為的事後認可,其法律效果等同於事前授權,但必須滿足代理人表明身份、委託人具備能力及整體追認等法律條件。.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0 of 24
10. Question
一名金融機構的僱員在審查客戶賬戶時,發現該客戶正透過多宗複雜且多層的跨境金融交易,試圖將非法得益與其原始來源分開,以掩飾審計線索並隱藏擁有人身份。根據洗錢的階段劃分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打擊洗錢條例》),下列哪項描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描述中提到透過複雜多層的交易來掩飾資金來源及審計線索,這完全符合洗錢中的「分層交易」階段。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若金融機構僱員出於詐騙該機構或有關當局的意圖,而准許違反指明條文,最高刑罰確實為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錯誤: 提到「整合」階段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整合是指將經清洗的得益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以製造合法表象,而非掩飾來源的過程;此外,明知而違規的最高刑期應為 2 年。提到監禁 14 年及罰款五百萬元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這是《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中關於處理已知犯罪得益的最高刑罰,而非《打擊洗錢條例》下的僱員責任。提到「存放」階段及監禁 3 個月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存放涉及實物現金的處置,且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是《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中關於未能披露懷疑得益的刑罰,並非《打擊洗錢條例》的規定。
重點: 從業員必須準確區分洗錢的三個階段(存放、分層交易、整合),並清楚了解在《打擊洗錢條例》下,因詐騙意圖而違規所面臨的法律後果比單純明知而違規更為嚴重。.
Incorrect
正確: 描述中提到透過複雜多層的交易來掩飾資金來源及審計線索,這完全符合洗錢中的「分層交易」階段。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若金融機構僱員出於詐騙該機構或有關當局的意圖,而准許違反指明條文,最高刑罰確實為監禁 7 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錯誤: 提到「整合」階段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整合是指將經清洗的得益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以製造合法表象,而非掩飾來源的過程;此外,明知而違規的最高刑期應為 2 年。提到監禁 14 年及罰款五百萬元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這是《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中關於處理已知犯罪得益的最高刑罰,而非《打擊洗錢條例》下的僱員責任。提到「存放」階段及監禁 3 個月的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存放涉及實物現金的處置,且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50,000 元是《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中關於未能披露懷疑得益的刑罰,並非《打擊洗錢條例》的規定。
重點: 從業員必須準確區分洗錢的三個階段(存放、分層交易、整合),並清楚了解在《打擊洗錢條例》下,因詐騙意圖而違規所面臨的法律後果比單純明知而違規更為嚴重。.
-
Question 11 of 24
11. Question
根據對香港保險市場的統計分析,關於一般業務與長期業務的市場集中度及分布情況,下列哪一項敘述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一般業務在各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布,相較於長期業務顯得更為平均。這是因為根據市場統計,一般業務前十名保險人的總市場佔有率約為 42%,而長期業務前十名的總市場佔有率則高達 75%,這顯示長期業務的市場份額高度集中於少數大型保險人,而一般業務的競爭分布則相對分散。
錯誤: 關於長期業務市場競爭較為分散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數據顯示長期業務的市場集中度(75%)遠高於一般業務。關於綜合保險人佔絕大多數的說法不正確,事實上純一般業務保險人的數量(如 92 名)遠多於綜合保險人(如 19 名)。關於大多數保險人在中國內地註冊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香港市場的保險人主要在香港本地或海外其他司法管轄區註冊,在中國內地註冊的保險人僅佔極少數。
重點: 考生應理解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差異,特別是一般保險業務的市場分布比長期保險業務更為平均且競爭更為分散的特點。.
Incorrect
正確: 一般業務在各獲授權保險人之間的分布,相較於長期業務顯得更為平均。這是因為根據市場統計,一般業務前十名保險人的總市場佔有率約為 42%,而長期業務前十名的總市場佔有率則高達 75%,這顯示長期業務的市場份額高度集中於少數大型保險人,而一般業務的競爭分布則相對分散。
錯誤: 關於長期業務市場競爭較為分散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數據顯示長期業務的市場集中度(75%)遠高於一般業務。關於綜合保險人佔絕大多數的說法不正確,事實上純一般業務保險人的數量(如 92 名)遠多於綜合保險人(如 19 名)。關於大多數保險人在中國內地註冊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香港市場的保險人主要在香港本地或海外其他司法管轄區註冊,在中國內地註冊的保險人僅佔極少數。
重點: 考生應理解香港保險市場的結構差異,特別是一般保險業務的市場分布比長期保險業務更為平均且競爭更為分散的特點。.
-
Question 12 of 24
1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實務中,關於「代位」(Subrogation) 原則的法律特徵與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代位權是指保險人在向被保險人作出彌償後,有權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就同一損失追討賠償的權利。
II. 代位權的產生來源可以包括侵權行為、合約、法規以及損餘 (Abandonment)。
III. 在行使代位權時,保險人從第三者處追討到的金額若超過其已支付給被保險人的彌償金額,保險人可保留該超出部分作為其承保利潤。
IV. 代位原則是彌償原則 (Indemnity) 的一個派生原則,旨在防止被保險人因同一損失而獲得雙重賠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代位權的核心定義在於保險人在履行彌償責任後,取得被保險人向第三方追討的法律地位。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相關概念,代位權可源於侵權行為、合約條款、法定權利或損餘處理。陳述 IV 正確,代位權是彌償原則的延伸,其主要目的之一是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同一損失從保險賠償及第三方賠償中獲得雙重利益。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普通法及保險實務中,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所獲得的追償金額,不能超過其先前支付給被保險人的彌償總額,任何溢額必須歸還給被保險人。
重點: 代位原則確保保險人在彌償被保險人後能向致損第三方追償,但其追償權利受限於已支付的彌償金額,以符合彌償原則的本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代位權的核心定義在於保險人在履行彌償責任後,取得被保險人向第三方追討的法律地位。陳述 I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相關概念,代位權可源於侵權行為、合約條款、法定權利或損餘處理。陳述 IV 正確,代位權是彌償原則的延伸,其主要目的之一是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同一損失從保險賠償及第三方賠償中獲得雙重利益。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在普通法及保險實務中,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所獲得的追償金額,不能超過其先前支付給被保險人的彌償總額,任何溢額必須歸還給被保險人。
重點: 代位原則確保保險人在彌償被保險人後能向致損第三方追償,但其追償權利受限於已支付的彌償金額,以符合彌償原則的本質。.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3 of 24
13.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中,保險人有時會透過保單措詞來更改近因原則 (Proximate Cause) 的應用。若某份保險合約的除外責任條款中使用了「直接或間接地」(directly or indirectly) 引致的損失,這在法律解釋上意味著什麼?
Correct
正確: 這擴大了除外責任的範圍,即使受保險單剔除的危險僅構成損失的一個「遠因」(remote cause),保險人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判例,當保單除外條款包含「直接或間接地」字眼時,這代表保險人有意更改傳統的近因法則。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損失與該除外危險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使該危險在時間或邏輯上並非最接近的「近因」,保險人仍可拒絕賠償。
錯誤: 關於必須證明是唯一原因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直接或間接地」的法律效力恰恰是為了打破「近因」的限制,讓保險人在除外危險僅作為遠因時也能免責。關於含義相同的說法是不正確的,雖然法律判定「直接引致」與「主要引致」在解釋上相同,但加入「間接」一詞會產生顯著不同的法律後果。關於僅適用於海上保險的說法也是錯誤的,這種措詞常見於各類保險(如人身意外險或財產險)中,用以調整保險責任的邊界。
重點: 保險人可以透過在保單中使用特定措詞(如「直接或間接地」)來修改近因原則的應用,使除外責任涵蓋那些僅作為遠因的特定危險。.
Incorrect
正確: 這擴大了除外責任的範圍,即使受保險單剔除的危險僅構成損失的一個「遠因」(remote cause),保險人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判例,當保單除外條款包含「直接或間接地」字眼時,這代表保險人有意更改傳統的近因法則。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損失與該除外危險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使該危險在時間或邏輯上並非最接近的「近因」,保險人仍可拒絕賠償。
錯誤: 關於必須證明是唯一原因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直接或間接地」的法律效力恰恰是為了打破「近因」的限制,讓保險人在除外危險僅作為遠因時也能免責。關於含義相同的說法是不正確的,雖然法律判定「直接引致」與「主要引致」在解釋上相同,但加入「間接」一詞會產生顯著不同的法律後果。關於僅適用於海上保險的說法也是錯誤的,這種措詞常見於各類保險(如人身意外險或財產險)中,用以調整保險責任的邊界。
重點: 保險人可以透過在保單中使用特定措詞(如「直接或間接地」)來修改近因原則的應用,使除外責任涵蓋那些僅作為遠因的特定危險。.
-
Question 14 of 24
14. Question
在評估保險索償時,保險從業員必須理解近因原則及其對不同種類危險(受保、不保及除外危險)的應用。下列哪些關於近因原則應用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由受保危險直接引發的不保危險,其所引致的損失通常可獲賠償。
II. 若受保危險是由不保危險直接引致的,則該受保危險引致的損失是受保的。
III. 根據法律定義,近因必須是導致損失的一連串事故中最後發生的成因。
IV. 近因並不一定要在保單所列明的受保處所之內發生。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近因原則的應用規則,若受保危險直接引發了不保危險(例如火災引致水浸),損失通常可獲賠償;同樣地,若不保危險引致了受保危險(例如不小心行為引致火災),該受保危險造成的損失亦受保。此外,近因並不要求必須在受保處所內發生,鄰近地點發生的事件若構成主導成因亦可成立。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近因是指在功能上最有效、最主導的成因,而不一定是時間順序上的第一個(首個)或最後一個成因。
重點: 近因原則的核心在於識別損失鏈條中具備主導地位的成因,並根據該成因屬於受保、不保或除外危險來判定保險人的賠償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V 是正確的。根據近因原則的應用規則,若受保危險直接引發了不保危險(例如火災引致水浸),損失通常可獲賠償;同樣地,若不保危險引致了受保危險(例如不小心行為引致火災),該受保危險造成的損失亦受保。此外,近因並不要求必須在受保處所內發生,鄰近地點發生的事件若構成主導成因亦可成立。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近因是指在功能上最有效、最主導的成因,而不一定是時間順序上的第一個(首個)或最後一個成因。
重點: 近因原則的核心在於識別損失鏈條中具備主導地位的成因,並根據該成因屬於受保、不保或除外危險來判定保險人的賠償責任。.
-
Question 15 of 24
15. Question
某保險中介人正向一位在銅鑼灣經營精品店的客戶解釋風險的概念及其分類。關於風險的性質與可保性,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純粹風險(Pure risk)是指只具有損失的可能性,而沒有獲利機會的處境
II. 投機風險(Speculative risk)通常被視為不可保風險,因為這類風險涉及獲利的可能
III. 基本風險(Fundamental risk)因影響人數眾多,通常是商業保險公司最傾向承保的類別
IV. 特定風險(Particular risk)的後果相對有限,通常只影響個人或為數較少的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僅存在損失的可能性或維持現狀,而不具備獲利空間。陳述 II 正確,投機風險(如商業投資)包含獲利可能,若對其提供保險會消除人們追求收益的動力,因此商業保險通常不予承保。陳述 IV 正確,特定風險的特徵是其影響範圍局限於個人或少數群體,如個別店舖的財物損失。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基本風險(如戰爭或大規模天災)的影響範圍極廣且成因超乎個人控制,對商業保險公司而言,承保此類風險在財務上通常是不可行的,因此一般被視為不可保風險。
重點: 商業保險的承保對象主要集中於純粹風險及特定風險,而投機風險與基本風險通常被排除在一般商業保險保障之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純粹風險的定義是僅存在損失的可能性或維持現狀,而不具備獲利空間。陳述 II 正確,投機風險(如商業投資)包含獲利可能,若對其提供保險會消除人們追求收益的動力,因此商業保險通常不予承保。陳述 IV 正確,特定風險的特徵是其影響範圍局限於個人或少數群體,如個別店舖的財物損失。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基本風險(如戰爭或大規模天災)的影響範圍極廣且成因超乎個人控制,對商業保險公司而言,承保此類風險在財務上通常是不可行的,因此一般被視為不可保風險。
重點: 商業保險的承保對象主要集中於純粹風險及特定風險,而投機風險與基本風險通常被排除在一般商業保險保障之外。.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6 of 24
16. Question
一家位於中環的保險經紀公司正在核對其年度合規事項。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最低限度規定,關於財務報表提交及人員「適當人選」準則的評核,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必須在有關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六個月內呈交予保險業監管局。
II. 衡量「適當人選」的原則,除保險經紀本人外,亦適用於其董事、控權人及行政總裁。
III. 核數師報告須列明該保險經紀是否已符合法定的最低要求,包括有關資本及淨資產的規定。
IV. 若業務代表具備十年以上相關行業經驗,則可豁免遵守保險業監管局指定的持續專業培訓(CPD)規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有關財務期限完結後的六個月內,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財務報表。陳述 II 正確,因為「適當人選」的衡量原則同樣適用於保險經紀公司的董事、控權人、行政總裁及業務代表。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在該年度內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最低要求(如資本、淨資產及專業責任保險等)。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規定,業務代表必須符合由保險業監管局指定的持續專業培訓(CPD)計劃的要求,法規並未提供僅基於工作經驗而免除此項義務的條款。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履行嚴格的財務申報義務,確保在六個月限期內提交審計報告,同時其所有關鍵人員均須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及專業培訓要求。.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獲授權保險經紀必須在有關財務期限完結後的六個月內,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財務報表。陳述 II 正確,因為「適當人選」的衡量原則同樣適用於保險經紀公司的董事、控權人、行政總裁及業務代表。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保險經紀在該年度內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最低要求(如資本、淨資產及專業責任保險等)。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規定,業務代表必須符合由保險業監管局指定的持續專業培訓(CPD)計劃的要求,法規並未提供僅基於工作經驗而免除此項義務的條款。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履行嚴格的財務申報義務,確保在六個月限期內提交審計報告,同時其所有關鍵人員均須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及專業培訓要求。.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17 of 24
17.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中,保險人經常透過特定的保單措詞來更改「近因原則」的應用。若一份保單的除外責任條款中包含了「直接或間接地」引致的損失,根據法律解釋,這對索償判定有何影響?
Correct
正確: 該措詞擴大了除外責任的範圍,即使除外危險只是損失的一個遠因而非近因,保險人仍可拒絕賠償。這是因為「間接」一詞在法律解釋上,打破了傳統近因原則僅考慮最直接、有效原因的限制,使保險人能排除與除外危險有任何關連(甚至是遙遠關連)的損失。
錯誤: 關於「直接」、「主要」或「間接」引致在所有情況下均代表同一意思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律判定「直接」與「主要」雖與近因意思相同,但「間接」則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關於這種措詞僅屬描述性質且法官會堅持只考慮近因的說法也是錯誤的,法院在解釋保單時會尊重明確的合約措詞,若包含「間接」一詞,則會將遠因納入考慮。關於只要受保危險是因素之一保險人就必須賠償的說法錯誤,因為保險人可以透過除外責任條款(特別是包含「間接」字眼時)合法地拒絕賠償涉及特定危險的損失。
重點: 保險人可透過在保單中使用「直接或間接地」等特定措詞來更改近因原則的應用,使其除外責任條款能涵蓋至遠因,從而限制其賠償責任。.
Incorrect
正確: 該措詞擴大了除外責任的範圍,即使除外危險只是損失的一個遠因而非近因,保險人仍可拒絕賠償。這是因為「間接」一詞在法律解釋上,打破了傳統近因原則僅考慮最直接、有效原因的限制,使保險人能排除與除外危險有任何關連(甚至是遙遠關連)的損失。
錯誤: 關於「直接」、「主要」或「間接」引致在所有情況下均代表同一意思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律判定「直接」與「主要」雖與近因意思相同,但「間接」則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關於這種措詞僅屬描述性質且法官會堅持只考慮近因的說法也是錯誤的,法院在解釋保單時會尊重明確的合約措詞,若包含「間接」一詞,則會將遠因納入考慮。關於只要受保危險是因素之一保險人就必須賠償的說法錯誤,因為保險人可以透過除外責任條款(特別是包含「間接」字眼時)合法地拒絕賠償涉及特定危險的損失。
重點: 保險人可透過在保單中使用「直接或間接地」等特定措詞來更改近因原則的應用,使其除外責任條款能涵蓋至遠因,從而限制其賠償責任。.
-
Question 18 of 24
18. Question
根據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的《處理投訴的指引》,下列哪些關於保險人處理投訴內部程序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人必須免費及自動向投訴者提供其處理投訴的內部程序。
II. 為確保對事件有最深入的了解,投訴應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負責調查。
III. 保險人應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給予最終回應,或說明未能回應的原因。
IV. 為了存檔準確,所有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保險人不應接受口頭投訴。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是正確的描述。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必須免費且自動向投訴人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的程序(陳述 I),並建議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向投訴人發出最終回應,或說明未能作出最終回應的原因及預計日期(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規定投訴不可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進行調查,以確保處理過程的獨立性與公正。陳述 IV 錯誤,因為指引要求保險人應容許顧客以合理方式提出投訴,這包括口頭方式,而非僅限於書面形式。
重點: 保險人的投訴處理程序必須具備獨立性、透明度及效率,並確保投訴人能輕易接觸相關程序資訊及獲得及時的回應。.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II」是正確的描述。根據《處理投訴的指引》,保險人必須免費且自動向投訴人提供其內部處理投訴的程序(陳述 I),並建議在收到投訴後的 30 天內向投訴人發出最終回應,或說明未能作出最終回應的原因及預計日期(陳述 III)。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指引明確規定投訴不可由直接涉及該事件的僱員進行調查,以確保處理過程的獨立性與公正。陳述 IV 錯誤,因為指引要求保險人應容許顧客以合理方式提出投訴,這包括口頭方式,而非僅限於書面形式。
重點: 保險人的投訴處理程序必須具備獨立性、透明度及效率,並確保投訴人能輕易接觸相關程序資訊及獲得及時的回應。.
-
Question 19 of 24
19. Question
在保險代理法律框架下,關於代理人與委託人(保險公司)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代理人必須遵從委託人發出的所有指示,不論該指示是否合法
II. 代理人有義務對其代表委託人收取的保費保存完整記錄並進行報賬
III. 若委託人(法人團體)發生清盤,代理協議將會自動終止
IV. 代理人在履行職務時,法律要求其表現出理當期望的技術和努力,而非絕對的完美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代理人負有報賬責任,必須對代表委託人收取的金錢保存足夠記錄並進行交代。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若代理關係中的任何一方為法人團體,一旦該團體清盤,代理協議將會自動終止。陳述 IV 正確,法律對代理人的要求是表現出理當期望的技術和努力,而非要求其行為必須達到完美的標準。
錯誤: 陳述 I 錯誤,代理人僅有義務遵從委託人「合法地」發出的指示,若指示涉及違法行為,代理人並不負有遵從的義務。
重點: 代理人對委託人承擔多項法定義務,包括報賬、遵從合法指示及展現合理的謹慎與技巧,且代理關係會因法律主體的消滅(如公司清盤)而終結。.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I 正確,因為代理人負有報賬責任,必須對代表委託人收取的金錢保存足夠記錄並進行交代。陳述 III 正確,根據法律,若代理關係中的任何一方為法人團體,一旦該團體清盤,代理協議將會自動終止。陳述 IV 正確,法律對代理人的要求是表現出理當期望的技術和努力,而非要求其行為必須達到完美的標準。
錯誤: 陳述 I 錯誤,代理人僅有義務遵從委託人「合法地」發出的指示,若指示涉及違法行為,代理人並不負有遵從的義務。
重點: 代理人對委託人承擔多項法定義務,包括報賬、遵從合法指示及展現合理的謹慎與技巧,且代理關係會因法律主體的消滅(如公司清盤)而終結。. 因此,I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0 of 24
20. Question
陳先生為其位於中環的辦公室投保了財產保險。在處理一宗因火災引起的索償時,關於彌償原則及其相關保單條文的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受損的辦公設備仍具經濟價值(損餘),保險人可在賠償額中扣除該價值,而損餘則歸陳先生所有。
II. 若保單受比例分攤 (Average) 條款限制,而陳先生投保的保額低於財產的實際價值,賠償金額將按比例減少。
III. 根據一般財產保險的慣例,陳先生可隨時行使「委付」(Abandonment) 權利,將受損財產完全移交保險人以索取全損賠償。
IV. 若保單設有 5,000 港元的「免賠額」(Excess),而實際損失為 4,000 港元,保險人須賠付該 4,000 港元。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計算彌償金額時,若受損標的之剩餘部分(損餘)仍具經濟價值,保險人可從賠償額中扣除該價值,並由被保險人保留該損餘。陳述 II 正確,比例分攤 (Average) 條款適用於不足額保險的情況,當損失發生時,賠償金額會按保額佔財產實際價值的比率遞減。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委付」(Abandonment) 雖然是水險的標準做法,但在大多數非水險的財產保單中,通常會明確規定不容許委付。陳述 IV 錯誤,免賠額 (Excess) 規定低於指定金額的損失不獲賠償,若損失金額(4,000港元)低於免賠額(5,000港元),保險人無須承擔賠付責任。
重點: 彌償金額的計算受多項保單條文約束,包括損餘的處理方式、針對不足額保險的比例分攤條款,以及旨在消除小額索償的免賠額規定。.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計算彌償金額時,若受損標的之剩餘部分(損餘)仍具經濟價值,保險人可從賠償額中扣除該價值,並由被保險人保留該損餘。陳述 II 正確,比例分攤 (Average) 條款適用於不足額保險的情況,當損失發生時,賠償金額會按保額佔財產實際價值的比率遞減。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委付」(Abandonment) 雖然是水險的標準做法,但在大多數非水險的財產保單中,通常會明確規定不容許委付。陳述 IV 錯誤,免賠額 (Excess) 規定低於指定金額的損失不獲賠償,若損失金額(4,000港元)低於免賠額(5,000港元),保險人無須承擔賠付責任。
重點: 彌償金額的計算受多項保單條文約束,包括損餘的處理方式、針對不足額保險的比例分攤條款,以及旨在消除小額索償的免賠額規定。.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1 of 24
21.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中,為了有效執行防止詐騙的實際步驟,保險中介人應採取一系列防範措施。若一名中介人發現客戶在沒有合理解釋的情況下,突然要求將現有保額大幅提升至明顯過高的水平,根據相關指引,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確的?
I. 保持警覺,將此類異常舉動視為需提防的可疑跡象。
II. 勤勉處理,透過迅速行動及更新業務紀錄來防範詐騙。
III. 加強溝通,尤其在出現可疑情況時與保險人保持緊密聯繫。
IV. 堅守誠信,在任何時候均保持法律及合約要求的最高道德標準。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防止詐騙的實際步驟是一個綜合性的防禦體系。首先,意識到詐騙的可能性並對異常行為(如無理解釋下大幅增加保額)保持警覺(I)是防範的起點;其次,勤勉(II)要求中介人迅速行動並完善紀錄,以消除因延誤而產生的詐騙機會;第三,有效的溝通(III)確保中介人在發現疑點時能及時與保險人商討;最後,誠信(IV)是所有行為的基石,要求中介人秉持最高道德標準履行職責。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因為它忽略了誠信(Integrity)作為防範詐騙指引中不可或缺的道德支柱。 只有 I 及 III 錯誤,因為它未能包含勤勉處理業務紀錄以及維持最高道德標準這兩項關鍵的實務做法。 只有 II、III 及 IV 錯誤,因為它漏掉了防範詐騙的首要步驟,即對可疑的投保舉動保持高度警覺。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透過保持警覺、勤勉盡責、加強溝通及秉持誠信這四大支柱,全方位地識別並防範潛在的保險詐騙活動。.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是正確答案,因為防止詐騙的實際步驟是一個綜合性的防禦體系。首先,意識到詐騙的可能性並對異常行為(如無理解釋下大幅增加保額)保持警覺(I)是防範的起點;其次,勤勉(II)要求中介人迅速行動並完善紀錄,以消除因延誤而產生的詐騙機會;第三,有效的溝通(III)確保中介人在發現疑點時能及時與保險人商討;最後,誠信(IV)是所有行為的基石,要求中介人秉持最高道德標準履行職責。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因為它忽略了誠信(Integrity)作為防範詐騙指引中不可或缺的道德支柱。 只有 I 及 III 錯誤,因為它未能包含勤勉處理業務紀錄以及維持最高道德標準這兩項關鍵的實務做法。 只有 II、III 及 IV 錯誤,因為它漏掉了防範詐騙的首要步驟,即對可疑的投保舉動保持高度警覺。
重點: 保險中介人應透過保持警覺、勤勉盡責、加強溝通及秉持誠信這四大支柱,全方位地識別並防範潛在的保險詐騙活動。.
-
Question 22 of 24
22. Question
保險代理人陳先生在日常執業中需要處理客戶紀錄並與不同持份者往來。關於他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及《防止賄賂條例》下的法律責任,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陳先生可將交易紀錄存放於其委任保險人的處所,但他必須確保在當局要求時能無延誤地取得該等紀錄。
II. 金融機構應為包括陳先生在內的獲委任保險代理人提供打擊洗錢培訓,且在新職員開始執行職務前,培訓工作尤其重要。
III.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陳先生若使用虛假的收據或賬目蓄意欺騙其保險公司,即屬違法。
IV.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只要陳先生是為了客戶的利益而收受第三方利益,即使未經其保險公司許可,亦不構成違法行為。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打擊洗錢指引》,個人保險代理人雖可將紀錄存放於保險人的處所,但他們仍有責任確保在監管機構要求時,能無延誤地從保險人處取得相關紀錄。陳述 II 正確,因為指引規定金融機構應為職員(包括代理人)提供培訓,且在新職員開始執行職務前進行培訓尤為重要。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代理人使用虛假或錯誤的收據或文件蓄意欺騙其主事人(保險公司)即屬違法。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代理人在處理主事人的業務時,不論是否為了客戶利益,只要未經主事人(保險公司)允許而索取或接受利益,即屬違法。此外,提供利益者同樣觸犯法例。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其打擊洗錢的紀錄備存與培訓符合監管要求,同時在職業操守上必須嚴格遵守《防止賄賂條例》中有關代理人與主事人關係的誠信規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打擊洗錢指引》,個人保險代理人雖可將紀錄存放於保險人的處所,但他們仍有責任確保在監管機構要求時,能無延誤地從保險人處取得相關紀錄。陳述 II 正確,因為指引規定金融機構應為職員(包括代理人)提供培訓,且在新職員開始執行職務前進行培訓尤為重要。陳述 III 正確,因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代理人使用虛假或錯誤的收據或文件蓄意欺騙其主事人(保險公司)即屬違法。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代理人在處理主事人的業務時,不論是否為了客戶利益,只要未經主事人(保險公司)允許而索取或接受利益,即屬違法。此外,提供利益者同樣觸犯法例。
重點: 保險中介人必須確保其打擊洗錢的紀錄備存與培訓符合監管要求,同時在職業操守上必須嚴格遵守《防止賄賂條例》中有關代理人與主事人關係的誠信規定。.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
Question 23 of 24
23.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對客戶所負責任的比較,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在一般情況下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須履行代理法下的法律義務。
II. 保險代理人的委託人通常是保險人,但這並不豁免其對客戶履行公平及合理行為的道德義務。
III. 保險經紀被視為保險專家,若未能合理照顧客戶利益可能構成專業疏忽,故必須受專業彌償保險承保。
IV. 由於保險人須為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在訂明情況下的行為承擔轉承責任,故法律不要求代理人維持專業彌償保險。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的,因為這四項陳述完整且準確地描述了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在法律關係、職業道德要求以及專業彌償保險必要性方面的區別。保險經紀作為客戶代理人需承擔專家責任,而保險代理人作為保險人代表則受轉承責任規範。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這一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而使代理人無需強制購買專業彌償保險的正確法律事實。只有 II、III 及 IV 這一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陳述 I,而經紀作為保單持有人代理人的身分是代理法下的核心原則。只有 I、III 及 IV 這一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I,即代理人雖代表保險人,但仍須對客戶履行基本的道德義務。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身分(經紀代表投保人,代理人代表保險人)是區分其法律責任、專業疏忽風險及保險要求的關鍵。.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是正確的,因為這四項陳述完整且準確地描述了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在法律關係、職業道德要求以及專業彌償保險必要性方面的區別。保險經紀作為客戶代理人需承擔專家責任,而保險代理人作為保險人代表則受轉承責任規範。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這一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V 中關於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而使代理人無需強制購買專業彌償保險的正確法律事實。只有 II、III 及 IV 這一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排除了陳述 I,而經紀作為保單持有人代理人的身分是代理法下的核心原則。只有 I、III 及 IV 這一選項是錯誤的,因為它未能包含陳述 II,即代理人雖代表保險人,但仍須對客戶履行基本的道德義務。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身分(經紀代表投保人,代理人代表保險人)是區分其法律責任、專業疏忽風險及保險要求的關鍵。.
-
Question 24 of 24
24. Question
一家位於香港的物流公司正在審視其倉庫營運的風險管理策略。根據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下列哪些項目的描述與其對應的風險處理工具是正確的?
I. 安裝自動灑水系統以降低火災發生後可能造成的損失嚴重性(損失降低)
II. 決定不向高風險衝突地區提供送貨服務,以完全免除車輛被劫持的機會(風險避免)
III. 購買一份綜合責任保險,將潛在的法律賠償責任轉由保險人承擔(風險轉移)
IV. 撥出一筆專門的內部資金,用以支付車隊日常輕微損壞的維修費用(風險融資)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準確反映了風險管理工具的各個範疇。陳述 I 涉及安裝灑水系統以減輕火災後果,屬於「損失降低」;陳述 II 透過停止高風險業務來消除風險,屬於「風險避免」;陳述 III 透過保險合約轉移財務責任,屬於「風險轉移」;陳述 IV 則利用內部資金應對損失,屬於「風險融資」。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並不全面,因為它排除了陳述 IV 中正確的風險融資手段。只有 II、III 及 IV 亦不正確,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 中關於損失降低的有效措施。只有 I 及 III 同樣錯誤,因為它未能識別出陳述 II 的風險避免及陳述 IV 的風險融資均為正確的風險管理工具。
重點: 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化過程,旨在識別、量化及應對威脅。處理風險的工具包括避免、防範、降低、轉移及融資,而保險只是其中一種常見的轉移與融資工具。.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準確反映了風險管理工具的各個範疇。陳述 I 涉及安裝灑水系統以減輕火災後果,屬於「損失降低」;陳述 II 透過停止高風險業務來消除風險,屬於「風險避免」;陳述 III 透過保險合約轉移財務責任,屬於「風險轉移」;陳述 IV 則利用內部資金應對損失,屬於「風險融資」。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並不全面,因為它排除了陳述 IV 中正確的風險融資手段。只有 II、III 及 IV 亦不正確,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 中關於損失降低的有效措施。只有 I 及 III 同樣錯誤,因為它未能識別出陳述 II 的風險避免及陳述 IV 的風險融資均為正確的風險管理工具。
重點: 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化過程,旨在識別、量化及應對威脅。處理風險的工具包括避免、防範、降低、轉移及融資,而保險只是其中一種常見的轉移與融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