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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26
1. Question
一名登記人士正在協助客戶陳先生填寫一份人壽保險投保書。根據相關的操守準則,該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及銷售長期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守下列哪些規定?
I. 必須向陳先生清楚說明,投保書內的答覆或聲明必須由陳先生本人負責
II. 為了確保保單能順利獲保險公司批核,應引導陳先生填寫最有利於承保的答覆
III. 必須向陳先生解釋在投保時作出隱瞞或失實陳述的後果
IV. 必須解釋該長期保單的長遠性質,以及提前退保可能產生的後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操守準則,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所有答覆或聲明最終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登記人士有責任向客戶解釋隱瞞事實、詐騙及失實陳述的法律後果。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在銷售長期保險時,登記人士必須解釋保單的長遠性質,以及若提前終止合約或退保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的過程中,必須避免影響準保單持有人的決定或答覆,而非為了批核而引導客戶提供特定答案。
重點: 登記人士在處理長期業務投保申請時,必須確保客戶明白其誠信義務(Utmost Good Faith)及長期合約的特性,並在填寫投保書時保持客觀,不得施加不當影響。.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操守準則,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時,必須向準保單持有人清楚說明,所有答覆或聲明最終必須由準保單持有人負責。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登記人士有責任向客戶解釋隱瞞事實、詐騙及失實陳述的法律後果。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在銷售長期保險時,登記人士必須解釋保單的長遠性質,以及若提前終止合約或退保可能導致的財務損失。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登記人士在協助填寫投保書的過程中,必須避免影響準保單持有人的決定或答覆,而非為了批核而引導客戶提供特定答案。
重點: 登記人士在處理長期業務投保申請時,必須確保客戶明白其誠信義務(Utmost Good Faith)及長期合約的特性,並在填寫投保書時保持客觀,不得施加不當影響。.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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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26
2. Question
在處理保險索償時,保險從業員必須正確識別損失的近因及其危險類別。根據《保險原理與實務》,下列哪些關於危險分類與近因原則應用的陳述是正確的?
I. 如果損失是由受保危險直接引發的不保危險所造成的,該損失通常可獲賠償。
II. 「不保危險」是指保單中明確列明不予承保的危險,例如戰爭或核子輻射。
III. 近因必須是在受保處所內發生的事件,否則保險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IV. 在一連串自然發生的事故中,即使最初的成因是不保危險,只要其引發了受保危險,受保危險造成的損失仍可獲賠償。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近因原則的應用,如果受保危險(如火災)直接引發了不保危險(如水浸),由此產生的損失通常是可以獲得賠償的。此外,在一連串自然發生且未受干擾的事故鏈中,即使最初的起因是不保危險(如疏忽),只要該鏈條中包含了受保危險,則該受保危險所造成的損害仍可視為受保範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不保危險」是指既非受保也非除外的危險,而「戰爭」在大多數保單中被明確列為「除外危險」(Excepted peril)。陳述 III 錯誤,因為近因並不要求必須在受保處所內發生,例如鄰近單位的火災導致受保單位受損,即使受保單位本身未著火,仍可獲得賠償。
重點: 近因原則的應用取決於危險的性質及其相互作用的邏輯順序,區分受保、除外及不保危險是判定保險責任的關鍵。.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 及 IV 是正確的描述。根據近因原則的應用,如果受保危險(如火災)直接引發了不保危險(如水浸),由此產生的損失通常是可以獲得賠償的。此外,在一連串自然發生且未受干擾的事故鏈中,即使最初的起因是不保危險(如疏忽),只要該鏈條中包含了受保危險,則該受保危險所造成的損害仍可視為受保範圍。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不保危險」是指既非受保也非除外的危險,而「戰爭」在大多數保單中被明確列為「除外危險」(Excepted peril)。陳述 III 錯誤,因為近因並不要求必須在受保處所內發生,例如鄰近單位的火災導致受保單位受損,即使受保單位本身未著火,仍可獲得賠償。
重點: 近因原則的應用取決於危險的性質及其相互作用的邏輯順序,區分受保、除外及不保危險是判定保險責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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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26
3. Question
一家香港保險公司在處理客戶索償及管理其保險代理人時,根據相關的《守則》及行業實務,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客戶違反了保單保證 (warranty) 但不涉及欺詐,且該違反行為與損失的發生無關,保險人不應拒絕賠償。
II. 為了保護保險公司的內部核保準則及商業機密,若索償要求被拒絕,保險人無需向索償人提供具體解釋。
III. 保險人應在代理合約中加入免責條款,以確保公司無需為其保險代理人在銷售過程中的過失承擔法律責任。
IV. 在水險或航空保險的索償個案中,即使客戶對重要事實的失實陳述是無意的,保險人仍可能具備拒賠的理據。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守則》,若違反保證不涉及欺詐且該違反並未引致相關損失,保險人不應拒絕賠償。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有關「無意失實陳述」不應被拒賠的規定,明確排除適用於水險或航空保險。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守則》規定,如果索償或要求未被接納,保險人必須向索償人作出合理的解釋,而非以機密為由拒絕說明。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人不應蓄意減輕因其保險代理人的行為而可能面對的法律責任,反而應確保代理人的公平與誠實。
重點: 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必須確保公平與透明,並對其委任的代理人行為負起監督責任,同時需留意不同險種在法規應用上的差異。.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守則》,若違反保證不涉及欺詐且該違反並未引致相關損失,保險人不應拒絕賠償。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有關「無意失實陳述」不應被拒賠的規定,明確排除適用於水險或航空保險。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守則》規定,如果索償或要求未被接納,保險人必須向索償人作出合理的解釋,而非以機密為由拒絕說明。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人不應蓄意減輕因其保險代理人的行為而可能面對的法律責任,反而應確保代理人的公平與誠實。
重點: 保險人在處理索償時必須確保公平與透明,並對其委任的代理人行為負起監督責任,同時需留意不同險種在法規應用上的差異。. 因此,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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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26
4. Question
陳先生正考慮透過保險中介人購買一份保險。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職業道德準則,關於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對陳先生(保單持有人)所負責任的比較,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一般情況下,保險經紀被視為陳先生的代理人,因此須履行代理法下的法律義務。
II. 由於保險代理人的委託人通常是保險人,因此在與陳先生交往時,法律豁免其履行「公平及合理行為」的道德義務。
III. 法律規定保險經紀必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而保險代理人則沒有這項法定要求。
IV. 保險經紀通常被視為保險專家,其對客戶的照顧責任通常比沒有聲稱具備特殊技術的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Correct
正確: 敘述 I、III 及 IV 準確地反映了保險中介人的法律地位與責任。保險經紀作為客戶的代理人,受代理法約束並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同時,由於經紀以專家身份自居,其照顧責任較一般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
錯誤: 敘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公平及合理的行為」以及「不施加不當影響」是所有保險中介人(無論是代理人還是經紀)最起碼的道德要求,保險代理人並不能因為其委託人是保險人而獲得豁免。因此,所有包含敘述 II 的組合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身分決定了其專業責任的性質及是否需要投保專業彌償保險,但基本的職業道德準則對全體中介人均具有約束力。.
Incorrect
正確: 敘述 I、III 及 IV 準確地反映了保險中介人的法律地位與責任。保險經紀作為客戶的代理人,受代理法約束並須維持專業彌償保險;同時,由於經紀以專家身份自居,其照顧責任較一般保險代理人更為嚴苛。
錯誤: 敘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公平及合理的行為」以及「不施加不當影響」是所有保險中介人(無論是代理人還是經紀)最起碼的道德要求,保險代理人並不能因為其委託人是保險人而獲得豁免。因此,所有包含敘述 II 的組合均為錯誤選項。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身分決定了其專業責任的性質及是否需要投保專業彌償保險,但基本的職業道德準則對全體中介人均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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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26
5.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務中,關於代理人與委託人(保險公司)之間的法律責任及代理關係的終止,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代理人原則上必須親自執行其職責,除非他具有將代理權下放給分代理人的權限。
II. 法律要求代理人在履行職務時必須達到完美的標準,否則委託人可就任何損失向其索償。
III. 若代理協議的其中一方為法人團體,一旦該團體進入清盤程序,代理關係將會終止。
IV. 委託人有義務償還代理人在執行職務時所招致的所有開支,不論該開支是否合理。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代理法中「親自執行」的原則,代理人除非獲得授權,否則不能將其取得的代理權及職責下放給分代理人。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法律上,若代理關係的一方為法人團體(如保險公司),一旦該團體清盤,其法律地位消失,代理協議將會自動終止。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法律並不要求代理人的表現達到「完美」,代理人在履行職責時,只須表現出一切理當期望的技術和努力。陳述 IV 錯誤,因為委託人償還開支的義務僅限於代理人在代表其行事時「適當及合理地」招致的費用,而非所有不合理的開支。
重點: 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受多項法定及合約義務約束,包括親自執行職務的責任,且該關係會因特定法律事件(如法人清盤)而自動終結。.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代理法中「親自執行」的原則,代理人除非獲得授權,否則不能將其取得的代理權及職責下放給分代理人。陳述 III 正確,因為在法律上,若代理關係的一方為法人團體(如保險公司),一旦該團體清盤,其法律地位消失,代理協議將會自動終止。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法律並不要求代理人的表現達到「完美」,代理人在履行職責時,只須表現出一切理當期望的技術和努力。陳述 IV 錯誤,因為委託人償還開支的義務僅限於代理人在代表其行事時「適當及合理地」招致的費用,而非所有不合理的開支。
重點: 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受多項法定及合約義務約束,包括親自執行職務的責任,且該關係會因特定法律事件(如法人清盤)而自動終結。.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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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26
6. Question
在保險公司的理賠處理過程中,理賠部必須遵循一系列專業程序以確保賠付的準確性。下列哪些項屬於理賠過程中的正確步驟或考慮因素?
I. 確定損失是否由保單所承保的危險引起
II. 核實索償人是否具有領取賠償金的合法權益
III. 確保賠償金額足以讓受保人從中獲得額外利潤
IV. 確定保單在損失發生時是否仍然有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理賠部必須確認損失是由保單承保的危險所引起。陳述 II 正確,核實索償人的身份及其領取賠償的合法權利是理賠的必要程序。陳述 IV 正確,理賠人員必須確保在損失發生時,該保單仍然有效且未因欠交保費或其他原因失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的補償原則(Indemnity Principle),賠償的目的是使受保人恢復至損失發生前的財務狀況,而不應讓受保人透過保險索償獲得額外利潤。
重點: 理賠處理是保險公司履行合約承諾的關鍵環節,涉及對保單效力、承保危險及補償原則的綜合評估,以確保賠付公平且合法。.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理賠部必須確認損失是由保單承保的危險所引起。陳述 II 正確,核實索償人的身份及其領取賠償的合法權利是理賠的必要程序。陳述 IV 正確,理賠人員必須確保在損失發生時,該保單仍然有效且未因欠交保費或其他原因失效。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的補償原則(Indemnity Principle),賠償的目的是使受保人恢復至損失發生前的財務狀況,而不應讓受保人透過保險索償獲得額外利潤。
重點: 理賠處理是保險公司履行合約承諾的關鍵環節,涉及對保單效力、承保危險及補償原則的綜合評估,以確保賠付公平且合法。.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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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26
7.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中,關於「彌償」(Indemnity) 的計算及相關限制條文,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損餘」(Salvage) 指受損後留下的殘餘部分,若具經濟價值,保險人可全額賠償後收回該損餘並自行處理。
II. 「委付」(Abandonment) 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保險標的必須完全移交給保險人,致使保險人可從中獲取利益。
III. 在非水險中,「比例分攤」(Average) 條款旨在處理不足額投保的情況,使賠償金額按比例遞減。
IV. 「起賠額」(Franchise) 的運作方式與「免賠額」(Excess) 完全相同,即無論損失多少,都必須從每宗索償中扣除該指定金額。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描述了處理損餘(Salvage)的其中一種方式,即保險人在支付全額賠償後有權收回具經濟價值的殘骸;陳述 II 正確指出委付(Abandonment)要求將標的物完全移交,這與保險人隨後行使代位權獲取利益的權利密切相關;陳述 III 則反映了非水險中比例分攤(Average)條款的核心目的,即確保賠償金額與投保程度掛鉤。
Incorrect: 關於起賠額與免賠額運作方式相同的陳述是錯誤的。免賠額(Excess/Deductible)是指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從索償金額中扣除的部分;而起賠額(Franchise)是指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門檻,保險人將會全數賠償損失,而不會扣除任何金額。兩者在損失超過門檻時的處理方式有本質上的區別。
Takeaway: 彌償原則的實際應用受到多項保單條文的約束,包括處理受損殘餘物的損餘與委付規則,以及處理不足額投保或小額索償的比例分攤與免賠額條款。.
Incorrect
Correct: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陳述 I 準確描述了處理損餘(Salvage)的其中一種方式,即保險人在支付全額賠償後有權收回具經濟價值的殘骸;陳述 II 正確指出委付(Abandonment)要求將標的物完全移交,這與保險人隨後行使代位權獲取利益的權利密切相關;陳述 III 則反映了非水險中比例分攤(Average)條款的核心目的,即確保賠償金額與投保程度掛鉤。
Incorrect: 關於起賠額與免賠額運作方式相同的陳述是錯誤的。免賠額(Excess/Deductible)是指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從索償金額中扣除的部分;而起賠額(Franchise)是指一旦損失達到或超過該門檻,保險人將會全數賠償損失,而不會扣除任何金額。兩者在損失超過門檻時的處理方式有本質上的區別。
Takeaway: 彌償原則的實際應用受到多項保單條文的約束,包括處理受損殘餘物的損餘與委付規則,以及處理不足額投保或小額索償的比例分攤與免賠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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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26
8. Question
在香港高度競爭的保險營商環境中,保險公司各部門需發揮其特定功能。關於「產品開發」與「客戶服務」部門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由於競爭對手傾向於抄襲新產品,全新保險產品的競爭壽命可能僅維持數星期或數個月。
II. 為了維持競爭優勢,保險公司常會針對大型客戶開發以「組合」形式出現的產品。
III. 客戶服務部門在處理投訴時,必須考慮到投訴可能會上達管理層並受到監管機構的關注。
IV. 客戶服務的職責範圍僅限於服務現有保單持有人,並不包括處理潛在客戶的查詢。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陳述 I 準確反映了保險市場的現實,即新產品極易被競爭對手仿效,導致其競爭壽命通常較短;陳述 II 指出開發針對大型客戶的「組合」產品是維持競爭優勢的必要手段;陳述 III 強調了客戶服務在處理投訴時必須公正迅速,因為投訴可能引起保險業監管局或傳媒的注意。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客戶服務的職責範圍不僅限於現有客戶,還包括向「可能」的客戶(即潛在客戶)提供資訊和服務。此外,該部門有時甚至需要處理與公司業務無關的查詢,以維護公司形象。
重點: 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需具備高度活力以應對市場抄襲,而客戶服務則在維繫客戶關係及應對監管壓力方面扮演著多功能的關鍵角色。.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描述。陳述 I 準確反映了保險市場的現實,即新產品極易被競爭對手仿效,導致其競爭壽命通常較短;陳述 II 指出開發針對大型客戶的「組合」產品是維持競爭優勢的必要手段;陳述 III 強調了客戶服務在處理投訴時必須公正迅速,因為投訴可能引起保險業監管局或傳媒的注意。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客戶服務的職責範圍不僅限於現有客戶,還包括向「可能」的客戶(即潛在客戶)提供資訊和服務。此外,該部門有時甚至需要處理與公司業務無關的查詢,以維護公司形象。
重點: 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需具備高度活力以應對市場抄襲,而客戶服務則在維繫客戶關係及應對監管壓力方面扮演著多功能的關鍵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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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26
9.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公司處理索償的準則以及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責任,下列哪些描述是符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及相關行業實務要求的?
I. 對於非水險或航空保險的保單,保險人不應因投保人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而拒絕賠償。
II. 保險人應盡力確保其保險代理人行為公平及誠實,且不應蓄意減輕因代理人行為而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III. 只要投保人違反了保單中的任何保證 (warranty),無論該違反是否引致有關損失,保險人均應一律拒絕賠償。
IV. 若保險公司決定不接納某項索償申請,必須向索償人或保險金索取人作出合理的解釋。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守則》,除了水險或航空保險外,保險人不應以投保人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為由而拒絕賠償。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人應對其代理人的行為負責,不應試圖減輕相關的法律責任,並應確保代理人行為公平誠實。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為了維持透明度及公平待客,若索償要求未被接納,保險人必須提供合理的解釋。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優良做法,如果違反保證 (warranty) 並不涉及欺詐成分,且該違反行為與最終發生的損失沒有因果關係,保險人不應以此作為拒絕賠償的理由。
重點: 保險公司在處理索償及管理代理人時,應遵循公平、透明及負責的原則,特別是在處理違反保證及失實陳述等法律技術問題時,應考慮誠信與因果關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守則》,除了水險或航空保險外,保險人不應以投保人對重要事實作出無意的失實陳述為由而拒絕賠償。陳述 II 是正確的,因為保險人應對其代理人的行為負責,不應試圖減輕相關的法律責任,並應確保代理人行為公平誠實。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為了維持透明度及公平待客,若索償要求未被接納,保險人必須提供合理的解釋。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優良做法,如果違反保證 (warranty) 並不涉及欺詐成分,且該違反行為與最終發生的損失沒有因果關係,保險人不應以此作為拒絕賠償的理由。
重點: 保險公司在處理索償及管理代理人時,應遵循公平、透明及負責的原則,特別是在處理違反保證及失實陳述等法律技術問題時,應考慮誠信與因果關係。.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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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26
10. Question
林先生與其保險公司就一份個人住院保單的索償賠償額產生爭議,並考慮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局)尋求協助。關於投訴局的運作及職權範圍,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僅限於處理與個人保單相關的索償糾紛,不包括商業或工業保險。
II.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的主席必須獨立於保險業,且其委任須徵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的同意。
III. 投訴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但投訴人若不滿意裁決,仍可採取法律行動。
IV. 投訴人向投訴局提出書面投訴的期限,是從保險人通知其最終賠償決定之日起計的 12 個月內。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索償投訴局的職權範圍明確規定僅處理與個人保單相關的索償糾紛,而不涉及商業、工業或第三者保險。陳述 II 正確,投訴委員會的主席必須是保險業以外的獨立人士,且其委任必須事先獲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的同意。陳述 III 正確,根據投訴局的規定,委員會的裁決對保險人具有最終約束力且保險人無權上訴,但投訴人若不滿意裁決,則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投訴人向投訴局提出書面投訴的法定期限,是從保險人發出最終賠償決定通知書之日起計的「六個月」內,而非十二個月。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獨立且免費的糾紛解決機制,其運作涉及嚴格的職權範圍、時限要求以及對保險公司具約束力的裁決權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索償投訴局的職權範圍明確規定僅處理與個人保單相關的索償糾紛,而不涉及商業、工業或第三者保險。陳述 II 正確,投訴委員會的主席必須是保險業以外的獨立人士,且其委任必須事先獲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的同意。陳述 III 正確,根據投訴局的規定,委員會的裁決對保險人具有最終約束力且保險人無權上訴,但投訴人若不滿意裁決,則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投訴人向投訴局提出書面投訴的法定期限,是從保險人發出最終賠償決定通知書之日起計的「六個月」內,而非十二個月。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獨立且免費的糾紛解決機制,其運作涉及嚴格的職權範圍、時限要求以及對保險公司具約束力的裁決權力。.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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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26
11.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監管框架下,關於《保險代理管理守則》(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Insurance Agents) 的陳述,下列哪項最為準確?
Correct
正確: 該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並獲得保險業監管局根據《保險業條例》認可,涵蓋了管理保險代理人的多項要求是正確的,這完全符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法律地位與其作為行業自律監管工具的職能。
錯誤: 關於開設客戶賬戶以分開保存資金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是《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中對保險經紀的要求,而非對保險代理人的要求。關於僅適用於個人保單持有人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實際上是《承保商專業守則》的適用範圍限制。關於由立法會通過的強制性保險條例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守則屬於行政認可的行業守則,且僱員補償保險是由專門的《僱員補償條例》規管的法定強制保險。
重點: 考生必須清晰區分針對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及承保商(保險人)的不同監管守則與法定要求,特別是《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發布主體與認可機制。.
Incorrect
正確: 該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並獲得保險業監管局根據《保險業條例》認可,涵蓋了管理保險代理人的多項要求是正確的,這完全符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法律地位與其作為行業自律監管工具的職能。
錯誤: 關於開設客戶賬戶以分開保存資金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是《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中對保險經紀的要求,而非對保險代理人的要求。關於僅適用於個人保單持有人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實際上是《承保商專業守則》的適用範圍限制。關於由立法會通過的強制性保險條例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該守則屬於行政認可的行業守則,且僱員補償保險是由專門的《僱員補償條例》規管的法定強制保險。
重點: 考生必須清晰區分針對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及承保商(保險人)的不同監管守則與法定要求,特別是《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發布主體與認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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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26
1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業的法律框架下,關於保險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責任及代理關係的終止,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代理人為獨家代理,而委託人在協議有效期內委任第二名代理人,該代理人可終止合約並要求賠償預期利潤損失。
II. 「應有的謹慎及技巧」責任要求代理人在履行職責時必須達到完美的表現,否則委託人可就任何微小失誤要求賠償。
III. 若委託人為法人團體(如保險公司),一旦該公司進入清盤程序,代理協議將會自動終止。
IV. 代理人基於其專業判斷,可以隨時將其代理權及職責下放給分代理人,而無需獲得委託人的事先授權。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當委託人違反獨家代理協議而委任另一名代理人時,這構成了基本違約,受影響的代理人有權終止履行合約並就損失的預期利潤要求賠償。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代理關係中的任何一方是法人團體(公司),一旦該公司進入清盤程序,代理協議將會自動終止。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並不要求代理人的表現達到「完美」,一般只要求代理人在履行職責時表現出理當期望的技術和努力。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親自執行」的原則,代理人不能將其代理權及職責下放給分代理人,除非他已獲得委託人的明確授權。
重點: 代理關係的終止可透過雙方同意、違約或法律運作(如清盤)而發生,且代理人必須遵守親自執行職務及應有的謹慎等基本責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當委託人違反獨家代理協議而委任另一名代理人時,這構成了基本違約,受影響的代理人有權終止履行合約並就損失的預期利潤要求賠償。陳述 III 是正確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代理關係中的任何一方是法人團體(公司),一旦該公司進入清盤程序,代理協議將會自動終止。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並不要求代理人的表現達到「完美」,一般只要求代理人在履行職責時表現出理當期望的技術和努力。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親自執行」的原則,代理人不能將其代理權及職責下放給分代理人,除非他已獲得委託人的明確授權。
重點: 代理關係的終止可透過雙方同意、違約或法律運作(如清盤)而發生,且代理人必須遵守親自執行職務及應有的謹慎等基本責任。. 因此,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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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26
13. Question
在保險實務中,判定損失是否屬於承保範圍通常涉及對原因的分析。關於「近因」(Proximate Cause) 原則以及保單中「直接或間接地」(Directly or indirectly) 措辭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近因是指在因果鏈中起主導作用、有效且積極的原因。
II. 若除外責任條款中包含「直接或間接地」字眼,其法律效果是使該除外責任能應用於損失的遙遠原因 (Remote cause)。
III. 在沒有特定合約措辭修改的情況下,保險人僅對由受保危險作為近因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IV. 根據《保險業條例》,所有保單必須嚴格遵守近因原則,任何試圖透過「直接或間接地」等字眼擴大除外範圍的條款均屬無效。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近因在法律上被定義為造成損失的主導、有效及積極原因。陳述 II 正確,因為「直接或間接地」這一措辭的法律效力是擴大除外責任的範圍,使其涵蓋那些與損失有因果關係但非近因的遙遠原因。陳述 III 正確,這是保險法的基本默示原則,即保險人僅對由受保危險作為近因引起的損失負責。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香港的法律及監管框架(包括《保險業條例》)並未禁止保險人在合約中透過明確措辭來修改近因原則的適用,這類條款在商業實務中是合法且有效的。
重點: 近因原則是判定保險責任的核心,但保險人可透過在保單中使用「直接或間接地」等特定措辭來排除該原則的嚴格應用,從而擴大除外責任的適用範圍。.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近因在法律上被定義為造成損失的主導、有效及積極原因。陳述 II 正確,因為「直接或間接地」這一措辭的法律效力是擴大除外責任的範圍,使其涵蓋那些與損失有因果關係但非近因的遙遠原因。陳述 III 正確,這是保險法的基本默示原則,即保險人僅對由受保危險作為近因引起的損失負責。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香港的法律及監管框架(包括《保險業條例》)並未禁止保險人在合約中透過明確措辭來修改近因原則的適用,這類條款在商業實務中是合法且有效的。
重點: 近因原則是判定保險責任的核心,但保險人可透過在保單中使用「直接或間接地」等特定措辭來排除該原則的嚴格應用,從而擴大除外責任的適用範圍。.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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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26
14. Question
在保險及風險管理的範疇中,下列關於風險及其處理方法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風險是指關於潛在損失的不確定性。
II. 風險避免是指不讓自己可能遭受某種危險,從而免除發生某類損失的可能性。
III. 風險融資計劃僅指透過購買保險來彌補損失,並不包括自保或風險承受。
IV. 風險轉移是指找他人預先承諾承擔自身面對風險所帶來的後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保險學中,風險被定義為關於潛在損失的不確定性。陳述 II 正確,風險避免是指採取行動不讓自己遭受某種危險,從而完全免除發生某類損失的可能性。陳述 IV 正確,風險轉移的核心在於尋求第三方(例如保險人)預先承諾承擔特定風險所帶來的後果。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風險融資(Risk Financing)是一個廣泛的概念,旨在減低損失對機構造成的震盪。除了保險外,它還包括風險承受(Risk Retention)、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以及自保(Self-insurance)等工具,而非僅限於購買保險。
重點: 風險管理涉及識別、量化及處理風險,而風險融資是處理剩餘風險的重要手段,包含保險及多種非保險的財務安排。.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保險學中,風險被定義為關於潛在損失的不確定性。陳述 II 正確,風險避免是指採取行動不讓自己遭受某種危險,從而完全免除發生某類損失的可能性。陳述 IV 正確,風險轉移的核心在於尋求第三方(例如保險人)預先承諾承擔特定風險所帶來的後果。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風險融資(Risk Financing)是一個廣泛的概念,旨在減低損失對機構造成的震盪。除了保險外,它還包括風險承受(Risk Retention)、保險以外的風險轉移以及自保(Self-insurance)等工具,而非僅限於購買保險。
重點: 風險管理涉及識別、量化及處理風險,而風險融資是處理剩餘風險的重要手段,包含保險及多種非保險的財務安排。.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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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26
15.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代理商擬委任一名新的負責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甲部:闡釋」的定義,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代理」的定義包括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
II. 就《守則》而言,「保險代理」的定義亦包括保險代理商的負責人或業務代表。
III. 「登記人士」包括已根據《守則》登記的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
IV. 就與成員組合有關的保險業務而言,共同組成勞合社成員組合的人士須被共同視為一家保險公司。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定義明確涵蓋了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登記人士」被定義為根據《守則》登記的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負責人或業務代表。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守則》規定,就與成員組合有關的保險業務而言,共同組成勞合社成員組合的人士須被共同視為一家保險公司。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守則》的定義中,「保險代理」一詞明確排除(但不包括)保險代理的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儘管這些個人屬於「登記人士」的範疇。
重點: 考生須仔細區分「保險代理」與「登記人士」在法律定義上的差異,特別是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雖然需要登記,但在定義上並不等同於保險代理本身。.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定義明確涵蓋了個人代理及保險代理商。陳述 III 是正確的,因為「登記人士」被定義為根據《守則》登記的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商、負責人或業務代表。陳述 IV 是正確的,因為《守則》規定,就與成員組合有關的保險業務而言,共同組成勞合社成員組合的人士須被共同視為一家保險公司。
錯誤: 陳述 II 是錯誤的,因為在《守則》的定義中,「保險代理」一詞明確排除(但不包括)保險代理的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儘管這些個人屬於「登記人士」的範疇。
重點: 考生須仔細區分「保險代理」與「登記人士」在法律定義上的差異,特別是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雖然需要登記,但在定義上並不等同於保險代理本身。.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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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26
16. Question
某本地獲授權保險公司因過度擴張業務,導致其償付準備金水平出現大幅波動。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正考慮行使其法定權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根據《保險業條例》,下列哪些關於保監局權力的描述是正確的?
I. 若保監局認為該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可能引致財務困難,可限制其保費收入。
II. 在出現嚴重情況時,保監局有權委任經理管理該保險人的業務。
III. 為了維持市場透明度,保監局可向公眾披露該保險人與個別客戶之間的具體事務資料。
IV. 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可向法院提出呈請將該保險人清盤。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若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並可能因新增業務的債務引致財務困難,保監局有權限制其保費收入。陳述 II 正確,委任經理管理是保監局在出現嚴重情況時可行使的干預權力。陳述 IV 正確,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可通過向法院提出呈請的方式將保險人清盤。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雖然保監局可披露保險人的財務和統計資料以提高透明度,但《條例》明確規定,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能披露任何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如具體客戶資料或內部商業細節)的資料。
重點: 保監局擁有一系列由輕微至嚴重的干預權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但在行使透明度權力時,必須在公眾利益與保護個別保險人商業秘密之間取得平衡。.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業條例》,若保險人業務增長過快並可能因新增業務的債務引致財務困難,保監局有權限制其保費收入。陳述 II 正確,委任經理管理是保監局在出現嚴重情況時可行使的干預權力。陳述 IV 正確,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可通過向法院提出呈請的方式將保險人清盤。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雖然保監局可披露保險人的財務和統計資料以提高透明度,但《條例》明確規定,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能披露任何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如具體客戶資料或內部商業細節)的資料。
重點: 保監局擁有一系列由輕微至嚴重的干預權力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但在行使透明度權力時,必須在公眾利益與保護個別保險人商業秘密之間取得平衡。.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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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26
17. Question
一家保險公司的合規部門正在為新入職的持牌代表準備有關客戶個人資料處理的培訓教材。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應被納入教材中以確保資訊正確?
I. 該條例的監管範圍廣泛,涵蓋了以任何方式表示的資訊,包括自動化處理及人手操作的個人資料。
II. 資料使用者若聘用外部資料處理者代其處理資料,須採取合約等方式防止資料保存時間超過處理所需的時間。
III. 保險從業員可根據業務需要,將客戶資料轉移給關聯公司作促銷用途,而無需事先取得客戶的訂明同意。
IV. 考慮到公共行政的特殊性,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履行法定職能時不受該條例的約束。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具有全面性,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的保存時間超過處理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根據保障資料第 3 原則,除非徵得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能用於收集時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陳述 IV 是錯誤的,該《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內亦不例外。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涵蓋所有形式的個人資料處理,並要求資料使用者在涉及第三方資料處理者或變更資料用途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保障資料原則。.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是正確的,因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具有全面性,對自動化及人手操作的資料不予以區分。陳述 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障資料第 2 原則,資料使用者若聘用資料處理者,必須採取合約規範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資料的保存時間超過處理所需的時間。
錯誤: 陳述 III 是錯誤的,根據保障資料第 3 原則,除非徵得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能用於收集時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陳述 IV 是錯誤的,該《條例》對任何人都具約束力,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內亦不例外。
重點: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涵蓋所有形式的個人資料處理,並要求資料使用者在涉及第三方資料處理者或變更資料用途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保障資料原則。. 因此,I 及 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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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26
18. Question
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監管框架,關於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權力及市場透明度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為了提高市場透明度,保監局獲准在符合保單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披露個別保險人的統計資料。
II. 除非涉及明確的法律程序,否則保監局不得披露任何有關個別保險人事務的資料。
III. 當保險人出現業務增長過快而可能引致財務困難時,保監局可採取限制其保費收入的干預行動。
IV. 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保監局可通過向法院提出呈請,將保險人清盤。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準確反映了《保險業條例》的規定。陳述 I 及 II 描述了保監局在提升市場透明度方面的權力與限制,即在符合公眾利益時可披露統計資料,但除非涉及法律程序,否則須對個別保險人的事務資料保密。陳述 III 及 IV 則正確列舉了保監局的干預權力,包括針對業務增長過快可能引致財務困難的保險人限制其保費收入,以及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向法院申請將保險人清盤。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因為它忽略了保監局在極端情況下具有向法院提出清盤呈請的法定干預權力。只有 II、III 及 IV 錯誤,因為它忽略了保監局為了提高市場透明度,在符合利益情況下披露個別保險人統計資料的職能。只有 I、III 及 IV 錯誤,因為它忽略了《條例》中關於除非涉及法律程序否則不得披露個別保險人事務資料的保密限制。
重點: 保險業監管局擁有多樣化的干預權力以應對保險人的財務風險,同時在法律框架下平衡市場透明度與個別機構的資料保密。.
Incorrect
正確: 以上皆是 準確反映了《保險業條例》的規定。陳述 I 及 II 描述了保監局在提升市場透明度方面的權力與限制,即在符合公眾利益時可披露統計資料,但除非涉及法律程序,否則須對個別保險人的事務資料保密。陳述 III 及 IV 則正確列舉了保監局的干預權力,包括針對業務增長過快可能引致財務困難的保險人限制其保費收入,以及在極度嚴重的情況下向法院申請將保險人清盤。
錯誤: 只有 I、II 及 III 錯誤,因為它忽略了保監局在極端情況下具有向法院提出清盤呈請的法定干預權力。只有 II、III 及 IV 錯誤,因為它忽略了保監局為了提高市場透明度,在符合利益情況下披露個別保險人統計資料的職能。只有 I、III 及 IV 錯誤,因為它忽略了《條例》中關於除非涉及法律程序否則不得披露個別保險人事務資料的保密限制。
重點: 保險業監管局擁有多樣化的干預權力以應對保險人的財務風險,同時在法律框架下平衡市場透明度與個別機構的資料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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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26
19. Question
一家在香港經營的保險公司正重新審視其內部業務分類及員工培訓手冊。根據保險原理與實務中關於保險分類的定義,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學術分類中,「人身保險」是以人為保險標的,這與實務分類中按客戶類型劃分的「個人保險」並非同一概念
II. 保險人可以根據業務來源進行實務分類,將業務細分為來自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或直接來自公眾
III. 依照英國(歐洲)形式的部門分類,意外險通常被視為一個廣泛類別,涵蓋了人身意外、責任及汽車保險等
IV. 營業中斷保險及租金保險在學術分類中被歸類為「財產保險」,因為這些損失通常與實物財產受損有關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學術分類中,「人身保險」是以人為保險標的(如人壽、健康),這與實務分類中按受保對象劃分的「個人保險」是不同的概念。陳述 II 正確,保險人為了監控及管理,可以根據取得業務的途徑(如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或直接從公眾)進行分類。陳述 III 正確,根據英國(歐洲)形式,意外險是一個廣泛的類別,基本上涵蓋了壽險、海上保險及火險以外的其他範圍,包括責任及汽車保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及租金保險在學術分類中屬於「經濟權益保險」,而非「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僅承保實物的損失和損害,而經濟權益保險則涉及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範圍內的財務權益。
重點: 保險可以從實務(部門、來源、客戶類型)或學術(人身、財產、責任、經濟權益)角度進行分類,理解這些分類的差異對於保險從業員準確評估風險及建議合適保障至關重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在學術分類中,「人身保險」是以人為保險標的(如人壽、健康),這與實務分類中按受保對象劃分的「個人保險」是不同的概念。陳述 II 正確,保險人為了監控及管理,可以根據取得業務的途徑(如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或直接從公眾)進行分類。陳述 III 正確,根據英國(歐洲)形式,意外險是一個廣泛的類別,基本上涵蓋了壽險、海上保險及火險以外的其他範圍,包括責任及汽車保險。
錯誤: 陳述 IV 錯誤,因為營業中斷保險及租金保險在學術分類中屬於「經濟權益保險」,而非「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僅承保實物的損失和損害,而經濟權益保險則涉及不屬於人身、財產或責任範圍內的財務權益。
重點: 保險可以從實務(部門、來源、客戶類型)或學術(人身、財產、責任、經濟權益)角度進行分類,理解這些分類的差異對於保險從業員準確評估風險及建議合適保障至關重要。. 因此,I、II 及 III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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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26
20.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中,一名理財顧問正向客戶解釋保險中介人的法律地位與責任。根據相關法規及職業道德要求,下列哪些關於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人的描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在一般情況下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須履行代理法下的義務。
II. 保險經紀被視為保險專家,法律要求其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
III. 保險代理人主要向保險人負責,其行為在特定情況下由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
IV. 由於保險代理人同樣提供專業意見,法律要求其必須與保險經紀一樣購買專業彌償保險。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根據香港保險監管架構,保險經紀在法律上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需履行代理法下的義務,且由於其專家地位,法律要求其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以應對專業疏忽索償。同時,保險代理人代表的是保險人,其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通常由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並不要求保險代理人購買專業彌償保險。這是因為保險代理人的行為責任通常由其委任的保險公司負責(轉承責任),這與保險經紀作為獨立專家的法律要求有所不同。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責任取決於其身份;經紀代表客戶並需自負專業責任,而代理人代表保險人,其責任多由保險人承擔。.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答案。根據香港保險監管架構,保險經紀在法律上被視為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需履行代理法下的義務,且由於其專家地位,法律要求其必須購買並維持專業彌償保險以應對專業疏忽索償。同時,保險代理人代表的是保險人,其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通常由保險人承擔轉承責任。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並不要求保險代理人購買專業彌償保險。這是因為保險代理人的行為責任通常由其委任的保險公司負責(轉承責任),這與保險經紀作為獨立專家的法律要求有所不同。
重點: 保險中介人的法律責任取決於其身份;經紀代表客戶並需自負專業責任,而代理人代表保險人,其責任多由保險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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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26
21. Question
一家名為「誠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的機構正準備年度合規申報,並計劃委任一名新的行政總裁。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最低限度規定,下列哪些關於該公司及其行政總裁的監管陳述是正確的?
I. 行政總裁在獲確認登記時,必須符合與保險經紀相同的「適當人選」準則
II. 保險經紀必須在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四個月內,向保險業監管局呈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III. 核數師報告必須確認該保險經紀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最低要求
IV. 若該經紀屬認可保險經紀團體的成員,其經審計財務報表須於財政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提交予該團體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監管指引,在考慮行政總裁的委任確認時,監管機構會評估該人是否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其要求與保險經紀本身所須符合的準則相同。陳述 III 正確,獲授權保險經紀提交的核數師報告必須包含核數師的意見,確認該經紀在相關期間內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最低要求。陳述 IV 正確,認可保險經紀團體必須在其規例中訂明,成員須於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六個月內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73(1) 條,獲授權保險經紀呈交經審計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的法定時限為有關財務期限完結後的「六個月」內,而非四個月。
重點: 保險經紀及其行政總裁必須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並確保在財政年度結束後六個月的法定時限內,向監管機構或所屬經紀團體提交年度審計財務報告及核數師合規報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根據監管指引,在考慮行政總裁的委任確認時,監管機構會評估該人是否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其要求與保險經紀本身所須符合的準則相同。陳述 III 正確,獲授權保險經紀提交的核數師報告必須包含核數師的意見,確認該經紀在相關期間內已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最低要求。陳述 IV 正確,認可保險經紀團體必須在其規例中訂明,成員須於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六個月內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73(1) 條,獲授權保險經紀呈交經審計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的法定時限為有關財務期限完結後的「六個月」內,而非四個月。
重點: 保險經紀及其行政總裁必須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並確保在財政年度結束後六個月的法定時限內,向監管機構或所屬經紀團體提交年度審計財務報告及核數師合規報告。.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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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26
22. Question
在香港保險市場的規管架構下,保險公司在委任及管理其代理人團隊時,必須遵循《保險代理管理守則》。關於此《守則》的性質及應用,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守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並獲得保險業監管局根據《保險業條例》認可。
II. 該《守則》的主要目的是為保險代理人的管理提供各項期望、指引及要求。
III. 該《守則》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從事一般保險業務的代理人,並不涵蓋長期業務代理人。
IV. 根據該《守則》,保險人須對其代理人在經營保險業務時的行為承擔管理及監督責任。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是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並獲得保險業監管局根據《保險業條例》認可的規管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該《守則》的核心內容是為保險人管理其代理人提供明確的期望、指引及要求。陳述 IV 正確,因為《守則》明確了保險人作為委託人,有責任確保其代理人在經營業務時符合專業操守及法定標準。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適用於所有類別的保險代理人,包括從事一般保險業務及長期保險業務的代理人,並非僅限於一般保險。
重點: 《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是香港保險業規管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透過規範保險人對代理人的管理責任,提升整個行業的專業水平及誠信。.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是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發出,並獲得保險業監管局根據《保險業條例》認可的規管文件。陳述 II 正確,因為該《守則》的核心內容是為保險人管理其代理人提供明確的期望、指引及要求。陳述 IV 正確,因為《守則》明確了保險人作為委託人,有責任確保其代理人在經營業務時符合專業操守及法定標準。
錯誤: 陳述 III 錯誤,因為《保險代理管理守則》適用於所有類別的保險代理人,包括從事一般保險業務及長期保險業務的代理人,並非僅限於一般保險。
重點: 《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是香港保險業規管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透過規範保險人對代理人的管理責任,提升整個行業的專業水平及誠信。. 因此,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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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26
23. Question
某保險公司正根據《保險公司服務守則》檢視其業務操作指引。根據該《守則》中有關索償處理及代理人管理的規定,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若保險人在承保時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則不應以投保人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由,不合理地拒絕賠償。
II. 只要投保人違反了保單內的保證 (warranty),即使該違反與損失無關且不涉及欺詐,保險人亦應拒絕賠償。
III. 保險人必須確保其所有保險代理人均已根據《保險業條例》的條文登記。
IV. 在行政管理方面,若因保險人的僱員造成錯漏,顧客毋須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公司服務守則》,若保險人在承保時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則不應以投保人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理由,不合理地拒絕賠償。陳述 III 正確,保險人負責確保其代理人已根據《保險業條例》登記並受相關守則約束。陳述 IV 正確,守則規定若因保險人的僱員造成行政上的錯漏,顧客毋須承擔相關損失。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若投保人違反了保證 (warranty) 但不涉及欺詐,且該違反並未引致有關損失,保險人不應以此為由拒絕賠償。
重點: 《保險公司服務守則》旨在提升行業形象,要求保險人在索償處理上保持公平透明,並對代理人的合規性及內部行政失誤承擔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正確: 陳述 I 正確,根據《保險公司服務守則》,若保險人在承保時沒有要求填交投保書,則不應以投保人未披露重要事實為理由,不合理地拒絕賠償。陳述 III 正確,保險人負責確保其代理人已根據《保險業條例》登記並受相關守則約束。陳述 IV 正確,守則規定若因保險人的僱員造成行政上的錯漏,顧客毋須承擔相關損失。
錯誤: 陳述 II 錯誤,因為根據《守則》,若投保人違反了保證 (warranty) 但不涉及欺詐,且該違反並未引致有關損失,保險人不應以此為由拒絕賠償。
重點: 《保險公司服務守則》旨在提升行業形象,要求保險人在索償處理上保持公平透明,並對代理人的合規性及內部行政失誤承擔責任。. 因此,I、III 及 IV 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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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26
24. Question
關於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及其投訴委員會的運作,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對保險公司具有約束力
II. 保單持有人在使用此投訴機制時無需支付費用
III. 投訴委員會的成員中,有兩名是由香港保險業聯會委任的
IV. 該機制適用於所有商業及個人保險的索償爭議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局的運作機制,投訴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對身為成員的保險公司具有最終約束力,而保單持有人不論投訴結果如何均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此外,投訴委員會的五名成員中,有兩名是由香港保險業聯會委任的。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索償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僅限於處理與個人保險合約有關的索償投訴,並不涵蓋商業性質的保險或強積金等其他範疇。其餘選項因包含此錯誤陳述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免費且對保險人具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渠道,旨在加強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局的運作機制,投訴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對身為成員的保險公司具有最終約束力,而保單持有人不論投訴結果如何均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此外,投訴委員會的五名成員中,有兩名是由香港保險業聯會委任的。
錯誤: 陳述 IV 是錯誤的,因為保險索償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僅限於處理與個人保險合約有關的索償投訴,並不涵蓋商業性質的保險或強積金等其他範疇。其餘選項因包含此錯誤陳述或未能涵蓋所有正確陳述而屬錯誤。
重點: 保險索償投訴局為個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免費且對保險人具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渠道,旨在加強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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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26
25. Question
某保險經紀公司正在更新其內部合規指引。根據《保險業條例》及相關指引中有關備存賬目及「適當人選」原則的規定,請判斷下列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保險經紀備存的會計紀錄必須足以解釋各項交易,並能據此製備「真實與公平」的財務報表。
II. 所有與客戶及保險人進行交易的相關紀錄,必須以書面或可隨時轉為書面的形式保留不少於七年。
III. 保險經紀必須向客戶說明,若在投保書或重要文件上提供不正確資料,可能導致保險合約失效。
IV. 若保險經紀屬合夥經營,只要其行政總裁是適當人選,其他合夥人是否為適當人選則不影響其授權資格。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解釋交易及反映財務狀況的紀錄,且這些紀錄必須保留不少於七年。此外,根據謹慎及努力的原則,經紀有責任向客戶指出提供不正確資料可能導致保險合約失效或申索被拒。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中關於保險經紀對客戶披露義務的正確描述。「只有 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 中關於備存足以解釋交易紀錄的法定基本要求。「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存在錯誤;在合夥經營的保險經紀業務中,所有合夥人(而不僅僅是行政總裁)都必須是擔任其職位的適當人選,否則該經紀不能被視為適當人選。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遵守嚴格的七年紀錄保存規定,並確保所有核心管理人員(如合夥人或董事)均符合適當人選的要求,同時履行對客戶的專業披露責任。.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 是正確答案,因為根據《保險業條例》,保險經紀必須備存足以解釋交易及反映財務狀況的紀錄,且這些紀錄必須保留不少於七年。此外,根據謹慎及努力的原則,經紀有責任向客戶指出提供不正確資料可能導致保險合約失效或申索被拒。
錯誤: 「只有 I 及 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中關於保險經紀對客戶披露義務的正確描述。「只有 II 及 III」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 中關於備存足以解釋交易紀錄的法定基本要求。「以上皆是」是錯誤的,因為陳述 IV 存在錯誤;在合夥經營的保險經紀業務中,所有合夥人(而不僅僅是行政總裁)都必須是擔任其職位的適當人選,否則該經紀不能被視為適當人選。
重點: 保險經紀必須遵守嚴格的七年紀錄保存規定,並確保所有核心管理人員(如合夥人或董事)均符合適當人選的要求,同時履行對客戶的專業披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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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26
26. Question
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有關登記程序及資料披露的規定,請選出正確的陳述:
I. 申請登記成為保險代理,必須由有關的保險公司負責提交。
II. 申請登記成為業務代表,必須由委任該業務代表的保險代理負責提交。
III. 若委任保險代理在申請人待受理期間得悉其狀況有變,並可能影響委員會的考慮,必須立刻知會委員會。
IV. 委員會保存的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必須可於任何時間在保險業監管局的官方網頁供市民查閱。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登記申請必須由其委任的保險公司提交,而業務代表的登記申請則由委任該代表的保險代理提交。此外,若在申請處理期間申請人的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影響委員會決定的轉變,委任機構負有立即通知委員會的明確責任。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陳述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所述的及時通報義務,這是程序中確保適當人選準則得以維持的關鍵環節。「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包含錯誤資訊,因為陳述 IV 提到登記冊是在保險業監管局網頁查閱,但根據《守則》第 6.2.2d (a) 條,該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實際上是保存在保聯(香港保險業聯會)的網頁或辦事處供市民查閱。
重點: 登記程序的責任主要落在委任機構身上,且必須確保在整個申請過程中向委員會提供最新且準確的資訊,而公眾查閱登記冊的渠道亦有特定的法定安排。.
Incorrect
正確: 「只有 I、II 及 III」是正確的,因為根據《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保險代理的登記申請必須由其委任的保險公司提交,而業務代表的登記申請則由委任該代表的保險代理提交。此外,若在申請處理期間申請人的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影響委員會決定的轉變,委任機構負有立即通知委員會的明確責任。
錯誤: 「只有 I 及 II」的陳述不完整,因為它忽略了陳述 III 所述的及時通報義務,這是程序中確保適當人選準則得以維持的關鍵環節。「只有 II、III 及 IV」以及「以上皆是」均包含錯誤資訊,因為陳述 IV 提到登記冊是在保險業監管局網頁查閱,但根據《守則》第 6.2.2d (a) 條,該登記冊及附屬登記冊實際上是保存在保聯(香港保險業聯會)的網頁或辦事處供市民查閱。
重點: 登記程序的責任主要落在委任機構身上,且必須確保在整個申請過程中向委員會提供最新且準確的資訊,而公眾查閱登記冊的渠道亦有特定的法定安排。.